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经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
忠州中学高三
伤口处开的是花
一个孩子蹲在那里,专注地凝视着一棵露出地面的种子,种子已经开始发芽。“爸爸,芽孢是种子的伤疤吗?“孩子问站在旁边的父亲。
父亲认真的地想了想,说:“孩子,种子在发芽时确实会留下伤口,但那伤口处开出的是希望,开出的是生命之花。孩子你看这芽孢,是不是更像一朵美丽的鲜花?”
听了这位父亲的话,我的心为之一震,不是吗?蚌在痛苦中孕育的是晶莹的珍珠,蛹在桎枯中孕育的是美丽的飞翔。生命只要在痛苦中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开启生命之花,那痛苦便是生命之花最好的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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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经成为普通人了。”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忠州中学高三:10603572679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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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写字的工具(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的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作为主旨,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他的才华感到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相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求取仲永的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闻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此为止了吗?”初一:陈栋懋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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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作诗,立即完成,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感到奇怪,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在诗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7.泯然众人矣!译: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8.还自扬州译:从扬州回来。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译: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10.卒之为众人。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词语1.伤:哀伤,叹息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3.民:平民百姓4.世:世代5.隶:属于6.耕:耕田7.生:生长到8.年:岁9.未:不;没有10.尝:曾经11.识:认识13.书具:书写的工具。13.忽:忽然14.啼:出声地哭15.求:要14.异:对……感到诧异17.焉:他,代指仲永1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19.与:给20.即:立即,立刻21.书:书写,写22.并:并且23.自:自己24.为:题写25.名:名字26.其:这27.以:把28.养:奉养,赡养29.收族:团结宗族。收:聚,团结30.为:当做,作为31.意:主旨32.传:传送33.一:全34.观:观看35.自:从36.是:此37.指:指定38.作:写作39.立:立刻40.就:完成41.其:代词,代指这首诗42.文:文采43.理:道理44.皆:都45.可:值得46.观:观赏49.者:……的地方40.邑人:同县的人51.奇:对……感到惊奇52.之:代指仲永的才华53.稍稍:渐渐54.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55.其:他的,代仲永的56.或:有的人57.以:用58.乞:求取59.之:它,代仲永的诗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然,这样。61.日:每天62.扳:通“攀”,牵,引63.环:四处,到处64.谒:拜访65.使:让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67.闻:听说,听闻68.之:它,代这件事69.明道:宋仁宗年号70.从:跟随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72.还:返回73.于:在74.令:让75.作:写76.称:相当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78.自:从79.复:又,再80.问:询问81.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82.王子:王安石的自称83.之:介于主谓之间,助词无义。84.通:通达85.悟:聪慧86.受:接受87.之:它,代通悟88.天:先天。89.之:它,代天资。90.贤:胜过;超过。91.于:比。92.材:同“才”,才能。93.远:差距大。94.卒:最终。95.之:音节助词,不译。96.为:成为。97.则:那么。98.其:他,代仲永。99.于:被。100.者:不译。101.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102.彼其:他。103.如:像。104.此:这样。105.其:不译。106.贤:才能。107.之:它,代后天教育。108.且:尚且。109.今:现在。110.夫:发语词,不译;有版本译为:那些。111.固:本来。112.得:能够。113.而:假设关系。114.已:停止。115.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116.通悟:通达聪慧。方仲永的三个阶段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诗立就②十二三: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③又七年:泯然众人矣朗读停顿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题目理解“伤”,是“为......感到悲伤”的意思[意动用法]。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相关古文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①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②而难成;久处一方③,则习染④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⑤,无车马之资⑥,犹当⑦博学审问⑧,古人与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11)之士,虽子羔、原宪之贤(12),终无济于天下。字词注释①选自《与友人书》,作者顾炎武。②孤陋:学问和见识浅薄。③方;地方。④习染:沾染上某种习气。习:沾染。⑤穷僻之域:贫困偏僻的地方。⑥资:费用。⑦犹当:还应当。⑧审问:详细考究。⑨古人与稽:与古人相合。稽:合。⑩庶几:差不多。(11)面墙:对着墙壁,即一无所见的意思。(12)子羔、原宪之贤: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子羔,即高柴,春秋卫人;原宪,字子思,春秋鲁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学生。诗文翻译人们求学,不能天天上进,就要天天后退。孤独地学习,而不和朋友,就必然学识浅薄难以成功;长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不知不觉地沾染上某种习气。不幸住在穷乡僻壤,而又没有车马的盘费,还应当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考究,与古人相合,来探求学习里边哪是对的哪是不对的,这样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如果既不出门,又不读书,那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即使像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也终究无济于社会。赏析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读后有感读了王安石先生的《》,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他们的耐心和勤奋。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整体把握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问题研究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5.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虚词用法一词多义“之”1.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2.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3.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4.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5.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6.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7.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8.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9.受之天——代词,通悟。10.受之人——兼词,之于。11.卒之为众人——助词,不译。“于”1、环谒于邑人——到,介词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自并自为其名:自己还自扬州:从。闻余闻之久也——动词,听说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然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词类活用意动用法异——对…感到诧异。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对待。利——认为…有利可图。伤——对…感到哀伤。名词作状语日——每天古今异义:1是: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自从”,eg: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今为判断词。2.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eg:或以钱币乞之;今义为或许。3.文理:古义是文采和道理,eg: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今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4.众人:平常人,eg:许多人,大家5.稍稍:渐渐eg:稍微通假字扳:通“攀”,牵,引材:通“才”,才能。古今异义稍稍众人古意:渐渐。平常人。今义:略微。人很多。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曾以殿中丞知韶州,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宝元二年,王益卒于江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1200字以上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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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5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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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Original Text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译文?Translated Text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800字 高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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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经成为普通人了。”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忠州中学高三:10603572679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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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那是一颗耀眼的星星,虽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但五岁便能作诗,像是一块突然被挖掘出来的金子,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从此生活在旁人的惊叹、羡慕与赞叹中。那是一颗奇怪的鸭蛋,其他鸭蛋都裂开的时候,它依然纹丝不动,当所有的鸭子都决定放弃它的时候,它却裂开了。一只奇怪的小鸭子从中钻了出来,它没有哥哥姐姐们那样漂亮的黄色的羽毛,只是一身灰,他笨拙的走路游泳。生活在他人的嘲笑之中。那样一个天才,却没能够得到更好的培养,而是在父亲的带领下,用仅有的天资去赚钱,不再学习,不在进步,从此被世俗、金钱埋没。那样一直丑小鸭。不相信自己的命运,勇敢的向生活挑战,寒冷的冬天,鹅毛大雪,并不能使他屈服,它勇敢的向前,相信自己能行,一定能行,就算被冻到在雪地中。再度醒来时,它在湖水的倒影中发现,那一身灰色,已经被纯洁的白所代替,它轻轻扑了扑翅膀,竟飞起来了,从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天空。五岁便能作诗的天才,最终因自满与利益而被埋没,成为笑柄。不起眼的丑小鸭,最终因不懈的努力而战胜命运,化作圣洁的白天鹅。成为高贵、美丽的象征。也许你现在很聪明,很优秀,但学习是无止境的,进步是无止境的,仲永的悲剧不仅仅是王安石的冷漠,仲永父亲的贪财照成的。只要他自己不断学习,就不会被金钱埋没。所以,优秀的时候,不要骄傲、自满。再锋利的刀,久了不用也会生锈,腐烂。也许你现在是一只平凡的、不受人忠实的丑小鸭,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坑坚持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你就可以向别人证明,你是一只天鹅。成功,是要靠自己一点一滴地争取的。不要气馁,不要自暴自弃,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只要努力。仲永的悲剧并不仅仅一个,丑小鸭的幸福也并不仅仅是童话故事,风流才子江郎最终还不是因为自满而“才尽”,矮小的晏子却被楚王称为“圣人”。古往今来,还有许多这样的事例,这些足以告诉我们:胜不骄,败不馁。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仲永那样聪明,但每个人都能像丑小鸭一样通过不懈努力证明直接的能力,从而获得成功与幸福。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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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才尽自古神童不少,在江西金溪的一个小乡村中,就有个叫方仲永的神童。他出身于一个贫农之家,世代以种田为生,虽然大把大把的往田里撒汗,却只能勉强糊口。小仲永从小便对吟诗作词感兴趣,总是趁大人不注意,去偷听私塾中琅琅的读书声,但时常被人发现而赶了出来。就在仲永五岁那年,有一天,平常乖巧的仲永,突然闹着要文房四宝等书写工具,极为疑惑的爹爹,怀着满腹疑云,给他从邻居家借了来。当小仲永拿到了他所要的东西后,用他稚嫩的小手握着毛笔,有模有样的写了四言诗,还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一首赡养父母,团结族人的诗,也因为这首诗让后来的仲永为无数人所知。从此但凡是咏物诗,小仲永总能不消片刻之功,立即写就。其文理都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除了有些不认识,便跑去问隔壁的秀才。一时间,方圆百里都盛传“金溪方家,出了个神童”,他的诗也便成了那一带,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也打这起,方家的大门槛都快被踩蹋了,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求见,其中,有的是为了沾沾小仲永的福气;有的则是想自家也出个神童,而来取经;但更多的是带着金钱礼物来求取诗词的。渐渐的,为人朴实厚道的爹爹,变得贪心了。常常以来人的礼物贵重与否给诗。而且为了赚更多的钱,仲永的父亲天天拉仲永为大户人家写诗作词,以换取更多的钱财。可也因为此,仲永不能再进私塾那儿获取新知识。而他渐渐地才思不如从前敏锐。也因为他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培养。他的诗不再那么的叫座了。就在仲永即将到入冠之年时,终于再也写不出一首为人称道的诗了。只得与他的父亲一起扛着锄头下地干活糊口,生活再一次贫困了。一颗巨星从苍茫的天空划落,变成了一颗流星,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大作家王安石,对此曾说道:“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以方仲永的事例告诉其他千千万万个神童与普通人,仲永才尽后天的教育最重要。75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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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与她的院长电话联系,消息得到确证,不仅黯然神伤。因为两个法院不在一个地市,所以交往并不是很多,但与逝者有过几次面对面的工作接触,基层法院中,能够在三十多岁就任职副院长的人并不多,何况是女同志。印象中她的酒量很大,内心是很胆怯的,因此就几乎没有与之同过酒桌。法院的工作压力很大,不足为外人道也!只有我们自己心里明白,我们成天在忙些什么。一个做领导的,别人往往看见的是他风光、鲜活的一面,对他内心隐藏的压力是看不见的。想起“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话,一点也不为过。释放压力的方式很多,但不是每个人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那种。压力郁积日久,就会成了胸中“块垒”,假如得不到消解,恐怕就成了癌细胞。不管医学的观点如何,我是这样理解的。我参加工作以后,身边有很多人悄然离世,其中一位是我的直接领导,也是一名副院长。头一天还在和我们一起支农,给老百姓插秧,因为他一直觉得身体不适,不敢下水插秧,只能给我们挑秧苗,一担青翠的秧苗刚从“秧母田”拔出来,水滴滴的,估计至少有60多公斤,他就这样一趟趟地给我们送秧苗,压得他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少不更事的我还在和他打趣说“昨天晚上一定没有干什么好事,不然怎么脸色会那么难看?”,次日他便住进了医院,一查,已到肝癌晚期。那天,也是我妻子临产住院的日子,当天傍晚我们的女儿在那个医院出生了,而他第二天以后就转到西安的大医院去了,一去不复返。最后的见面就是在开水房,他动作很慢的挪动着脚步,拎着一只热水瓶,我看见后急忙过去帮他把开水灌好,把他送回病房。假如知道他的病会那么沉重,应该为他再多做些事的。记忆中,他对我一生最有启迪的一句话就是“我们都是靠自己本事来赢得成绩的,不要靠跟人混事,人跟错了,一辈子都耽误了”。对出校门不久的我无疑是醍醐灌顶,一生受益无穷。后来,我唯一能为他做的事情就是按领导安排给他写了一份“生平介绍”(据说高级人物才叫追悼词,有关他们的最后一次会议可以叫追悼会,而平凡的人却只能叫遗体告别仪式,是有区别的,但“灵魂都会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这句《简爱》里的言词却始终让我不能忘怀,也颇不服气。后来觉得很多人一生孜孜以求的结果无非就是死了以后可以召开追悼会,否则就只能叫遗体告别仪式了,其实你我都明白,无论叫什么,最后都化成了一缕轻烟随风而逝)。上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人前往吊唁,表达同行之间的哀思,也是对生者珍惜生命、很好地活在当下的一种嘱托。9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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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然而青年、中年的早逝会让人有揪心的痛,留下来是伤心的父母,伤心的妻子、孩子,还有那些朝夕相处的朋友、同事,他们不能接受突然的消失,从心底悲伤他的早逝。我今早上去参加一个同事,杨永俊的追悼会,他曾经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共事三年多,大我6岁,是一个亲善的好大哥。我和他的相识比与他哥哥要晚三年,他哥哥大我9岁,也曾在一个公室相处一年多,他哥哥的脾气很坦,为人很和善,与我相处一直很不错。组建新单位的时候,我和他到了一个单位,由于与他哥哥关系不错的原因,初次见面感觉一见如故,很亲切,把他作为一个很信赖的大哥哥来看待。二零零一年前的他不胖不瘦,有张国字形的脸,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的眼镜,面容总是带着和善的笑,时不常还会开些玩笑,逗逗乐,也喜欢运动,乒乓球打的也不错,很多同事都喜欢与这位大哥在一起玩。二零零一年的春天,我去他办公室玩,他总说耳朵像堵塞一样,很难受。我说是不是中耳炎,内耳道有些积水,应去医院抽一下水,消一下炎。那次他去医院看中耳,抽出些积水,耳病也好了许多。没多久,耳病又犯了,在医学院检查被怀疑可能是鼻咽癌,医生建议他去广州专业医院详细检查进行确诊。那次他直接去了广州,被确诊患的是鼻咽癌。消息传来我和同事很震惊,同情他的不幸,也担心他心理会承受不了。他在广州马上进行了手术,手术很成功,返回来上班的时候精神面貌也很好,还是那样乐观、和善。不久他调到与我一个办公室,他仍是那样乐观,吃饭也如往常。但他每天需要吃大量的药,各种的蔬菜汁,还要定期去广州复查,化疗,这期间还像正常人一样上班。他妻子我也很熟,与我是同年大学毕业的,人也很好,总是担心他的病情,他好像看不出来不乐观的地方。二零零四年我负责监督信南高速公路,我征求他的意见能不能一起来监督,他愉快的答应了。这样在二零零五年,他和我一起去了不少次工地,态度是很认真,检测数据记录字迹工整、整齐、清晰,还与我一起为项目技术人员讲过两次课,相处多年一直很融洽。此后又经过化疗,身体迅速瘦了下来,面部颧骨显得很高,身上脂肪也很少,皮肤也松弛了,头发也脱了不少,饭只能吃些流食。从内心上讲我很敬佩他,始终作为我心中的好大哥,好榜样。后来,单位的办公室又经过几次调整,我和他虽然不在一个办公室了,但关系一直很好。他每天坐班车上班,大家都称他是车长,这时候的他声带已经松弛,说话要费力的通过喉咙发声,但我们都很习惯他坐在副驾驶的感觉。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搬新办公地点的时候,他和她妻子带着他的小狗欢欢来看办公地点,高高兴兴的,这次他又要和我一个办公室了,我也很高兴。领导考虑他身体的原因,让他年前多休息一下,年后再搬过来,一月二十五号他来了新办公地方,在办公室呆了好一会,我和他还在谈年后办公桌如何摆放,他也很高兴,那天他说有点感冒,我还劝他早点回家去治疗、休息。这次感冒很重,身体发烧,开始他并没重视且将进年关也不想住院,有些固执。发烧四天才被妻子、女儿强迫送进人民医院,后转成肺炎,在大年初五的时候撒手离开了亲人、同事、朋友。大家得到他早逝的消息很震惊,也很伤感。我平时睡眠是很好的,然而在二月十日晚总回想他的点点滴滴,很久没有不能入睡,一夜大概睡了三个多小时,追悼会上眼泪也止不住的流。十年与癌症斗争没有摧垮他,然而一个小小的感冒却夺去了他还年轻的生命,我从此失去一个和善、坚强、乐观的好同事,好大哥,祝愿你一路走好!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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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写字的工具(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的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作为主旨,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他的才华感到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相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求取仲永的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闻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此为止了吗?”初一:陈栋懋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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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有感》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了之后,我很受教育.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孩子,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之后,他的爸爸不再让他学习了,带着他去全县各地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一分精神,一分事业,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只有我们不断努力学习,才能不断进步.这件事情使我联想到著名作家华罗庚,他小时候数学成绩并不好,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他,可他并没有灰心,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数学家.可他并没有灰心,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数学家.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啊!我要学习是华罗庚这种努力刻苦的精神,掌握知识,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为国家作出伟大贡献.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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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扩写在金溪有个人叫方仲永,他家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在五岁之前,都还不认识笔墨纸砚等一些书写工具。有一天仲永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十分诧异,就向邻居借了这些东西给仲永。仲永立即提笔写下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一孝敬父母和团结同一宗族为内容。仲永的父亲把这首诗给同乡的秀才观看。从此只要指一物体,仲永便能做出一首诗来,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看的地方。同县的人觉得惊奇,都渐渐请仲永的父亲去做客,有的还出钱请仲永题诗。仲永的父亲以此有利可图,每天都牵着仲永四处拜访于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很久,仲永过人的天资也渐渐衰退了。仲永多次劝说过父亲,要父亲让他学习,可他的父亲说:“你有聪明的天资,就算不学习,也是聪明过人,那就不必学习了,你还不如给家中添点财富。”仲永见父亲已被财迷了,跟他说也没用,就自己四处借书,偷偷的学习。不料被父亲发现,毒打了一顿。从此,仲永便不在学习了。日子过去很久,仲永不学习,他的天资也衰退了,最后变成一个平庸的人。仲永的父亲非常后悔,但也已经来不及了。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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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有感读《伤仲永》有感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好的天资是重要的,天资聪颖的人,只要付出比较少的努力,就能轻易取得普通人要花费很多心力才能取得的成果。有天资,再加上后天的努力,就更易实现别人难以实现的梦想。但是,天资好也要努力,如果不努力学习和工作,天资再好也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天资很重要,但是天才毕竟是少数人。天资差一些就不行吗?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不是天才或天资不够,即便如此,可是他们也能正常的生活,不少人甚至取得很大的成功。这正是因为他们笨鸟先飞、凭借了后天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无论是牛顿还是爱因斯坦,华罗庚或者是陈景润,他们小时候都不是什么“神童”,但是他们都是科学的巨匠,世人仰慕的先贤,他们最终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所依靠的,就是努力学习、勤奋刻苦……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天资聪颖,并不意味着一定成功;天资平凡,也不一定意味着失败。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于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相反,一个人即使天资一般,如果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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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有感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想成为一名“天才”,就像登上“天才”的宝座。那样,我的负担就慢慢的减轻,大玩特玩,永远告别课本,公式,单词,就能考第一名。然而,《伤仲永》这篇古文让我重新认识了“天才”的真面目,明白了我该怎么做。金溪平民方仲永出生于一个“世隶耕”的家庭中,仲永从小就不认识书写工具,却能提笔成诗,让人们大吃一惊,称为“天才”。后来,同县的人都向他买诗,以宾客之礼请他的父亲做客。仲永的父亲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最后仲永“受于人者不至也”和“泯然众人矣”。这种悲剧的造成是他的父亲,但也有仲永自身方面的因素,如果仲永坚持后天的教育,他的父亲让他学习,那么仲永是百分之百的天才,相反,仲永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的父亲“不使学”,那么仲永最终的结果是“泯然众人矣”。爱迪生这样说过天才=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九的汗水。要想成为天才并不是不可能的,但需要自身的努力。牛顿小时候被老师称为“愚笨”的学生。可他最终发现了许多东西,成为人们崇拜的人物。爱迪生小时候也不聪明,但他也发明了许多东西,为人们做出了贡献......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真聪明,而不学习,但更不能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可以变 成“天才”。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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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好的天资是重要的,天资聪颖的人,只要付出比较少的努力,就能轻易取得普通人要花费很多心力才能取得的成果。有天资,再加上后天的努力,就更易实现别人难以实现的梦想。但是,天资好也要努力,如果不努力学习和工作,天资再好也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天资很重要,但是天才毕竟是少数人。天资差一些就不行吗?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不是天才或天资不够,即便如此,可是他们也能正常的生活,不少人甚至取得很大的成功。这正是因为他们笨鸟先飞、凭借了后天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无论是牛顿还是爱因斯坦,华罗庚或者是陈景润,他们小时候都不是什么“神童”,但是他们都是科学的巨匠,世人仰慕的先贤,他们最终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所依靠的,就是努力学习、勤奋刻苦……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着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天资聪颖,并不意味着一定成功;天资平凡,也不一定意味着失败。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于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相反,一个人即使天资一般,如果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8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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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我家世代耕田。我爹就是五癞子,我是方阿根。我们镇上都姓方。我有点儿笨,村里人都不太瞧得起我。我只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但他比我还要傻。他算得上是村里最傻的,所以我们俩很要好。他有个奇怪的名字,叫方什么永。我老爹说那是“文化人”的名字,“文化人”就是读书人。那名字是村里一个秀才起的,读不顺口。我一向称呼他“永子”。对了,永子小时候是很聪明的,算得上全村最聪明的,可惜后来一点点变傻了。永子五岁就会写诗了(五岁我还不记事呢)。听人说他第一次写诗的时候全乡的读书人都去看了,都称赞他写得好。他爹又吃惊,又高兴,在一旁脸红通通的。没人教过永子写字,他第一次写字就写诗了。诗是读书人写的,我爹说写诗的读书人将来能做官。幸亏永子没去当官,不然现在村里就没有比我更傻的人了。从那以后永子每天都写诗,每天他家都围满了人。每次他写诗,我们一帮小孩子就在门缝里远远地看着,偶尔看到他的正脸闪过一下,我们都很兴奋,我爹就指着他说:“喏,这个就是写诗的神童”。后来永子他爸想出了个主意,拿永子的诗来换钱。我不知道诗能换什么钱,几个墨字,又当不了粮食。可我爹说,他亲眼看见县上的张员外坐着轿子来到永子家,掏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换永子的诗。我爹在屋子外头看得眼都直了:那银子一拿出来,永子家整屋都银光闪闪,银子的“钱气”把几个人都罩住了。我爹半辈子也没见过几回银子,他一回来,眼睛闪着光,咽了两口老酒,一抹嘴,脸上又是羡慕又是愤恨。他教训我,要我以后上书塾,也要像永子一样写诗,不求写得他那样好,一半好也足够养我们全家了。永子的诗写得越来越好。他爸爸整天背着他上县城去写诗卖钱,很快家里就改了新瓦房,三进三间,使我们全村最气派的。永子七岁那年,我九岁。我上了书塾,但功课是全书塾里最差的。上了一年学,我板子吃了不少,可一个字都没认全。于是我常常逃学,到溪滩上玩。那时永子还在写诗,不过名气没有前两年那样大了。有一天,我到溪滩上去玩,看到溪边蹲着个人影。走近一看,竟然是永子。我想他不写诗到这边来干什么。永子回过头看见我,一笑,竟然主动跟我打招呼,以前他都没正眼看过我一眼。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靠近他一点……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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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读书笔记《伤仲永》读书笔记300字今天我和妈妈一道读了《伤仲永》,我知道了,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进步。小的时候很聪明,并不代表他长大了也聪明。因为天才是要付出努力的。妈妈一直跟我说,当天的事要当天做完,不能半途而废,只有坚持到底,才会成功。但是如果不用功,再聪明也没有用的,结果是不会成功的。学习就是是要用功,来不得半点马虎,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有回报的。只有不断的积累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和方仲永一样地聪明,但我不能像方仲永那样半途而废,一定要持之以恒、努力学习,这样才能成为有用于社会的人。《伤仲永》读书笔记300字今天,老师带着我们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罢之后,我很受教育。这篇文章主要讲: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这件事告诉我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一分精神,一分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我们努力学习,才能不断进步。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著名数学家华罗庚。他小时候数学成绩并不好,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他,可他并没有灰心,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数学家。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华罗庚这种努力刻苦的精神,掌握知识,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伤仲永》读书笔记300字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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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续写_3000字却道仲永卒之为众人,心里实为不爽,却又不之何去何从。整日在家游手好闲,甚是让父母为难,父亲也很是自责。仲永很怨恨父亲,耽误了自己的前程,却又不想表露出来,虽未曾就学,但也懂得百善孝为先,怕说出来伤了父亲之心。于是乎,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爹,娘!儿子走了,恕儿不孝,我走后望你们不必担心,孩儿一心求学,必有金榜题名时,孩儿不夺它个一级甲子誓不还乡!”仲永书父忙完归之,见信,阅之,即刻大哭不止,晕倒在地,从此卧床不起。母见况,问何事如此惊慌,父指仲永信,不语!母阅信,泪如断线之珠。数日之后,却还不见仲永回来,母亲自己一人劳作,积劳成疾,再加生活压力甚大,承受不住,便寻了短见,邻居父亲无人照料,便将父亲收留多日。父亲不就病就痊愈了,但是生活的种种压力压得他喘不上气来,心想:“儿已出走,妻已亡阴,活已经无义也。“但又想到儿子还活着,自己不能死,于是削发为僧,与那残烛古佛相伴余生,但万事万物都讲一缘字,都是命数啊!仲永进京,盘缠甚是不多,又有许多不便,所以无法买书或就学。他准备先赚到足够的钱再读书也不迟,于是卖身到一家做管家,主人答应待他与他人不同,每月发他定量工资,并且愿意什么时候离开便可离开,他当然甚是愿意。来到那人家中,殊不知那正是安石老人的家,王安石曾经见过他,那是他十三岁,现在已经三十五岁,却还可看出几分幼时的模样,安石老人一下便认出了他,一段寒暄之后,安石老人答应他让他和世子们一起学习,仲永高兴之极,连忙道谢。一晃多年过去了,仲永十年寒窗苦读,只为金榜题名,这十年来仲永头悬梁,锥刺股,吃了不少的苦,但是极有天分,有过目不忘之本领,深得王安石的喜欢。仲永果然不负众望,得了个状元高高兴兴的回到王府,拜别王安石,皇上任命他为金溪知县,回乡任官。到了家乡路遇其父,正沿街乞讨,忙扶起,问了经过,原来金溪在闹旱灾,和尚们都出来要饭,尽管这样,听说儿子状元及第,也甚是高兴。从此便退出佛门,还俗人间,仲永公正廉明,深得百姓爱戴人称“方青天”。初一:孙志伟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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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所想到的《红苹果》观后感看完了这部电影——《红苹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当看到男主角被他女朋友抛弃时,他那样的痛苦、失望,让我也为之动容。但后来他从失恋的阴霾中走出来了,并再给自己一次机会,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与之一生一世相爱的女孩。这个结局令人高兴。或许命运的不幸注定要将自己五彩缤纷的梦撞碎,或许是天地的无情终归要将自己夜以继日的辛勤当作泡影放飞,或许是许许多多的难以理解却实实在在的障碍与挫折早已将意气风发的拼搏,与百折不挠的进击化为道道忧愁阵阵孤寂,那么,让我们在凄惨中反省一下自己吧!希望中的亮色原本很纯净、很单一,根本经不住太多躁动的起伏与太多遐思的点缀;梦幻中的气氛起先就是深沉就是呼唤,同样也受不了太多渴望的煎熬与太多的急不可耐,不是吗?耕耘中的汗水不一定浇灌出令人欣慰的金色收获,是的,体会过才知道啊!曾几何时,我是舞蹈队中的一个成员,记得一次,老师让我们好好练习,她将要在我们其中选中几名去上台表演,为此,我每天不停练习,盼望那天的到来。当结果出来时,大出我的所料,我没被选中。细心想着:为什么?为什么是这样,我哪做不好了?或许是因为付出与得到的天平上也会发生不尽如人意的失误,或许是因为适得其反的弯路总要为初涉征途的陌生者铺垫上自我磨砺的基石。经过几番波折,我终于登上了舞台,同时,也明白了:纵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和考验,但最终的结果依旧会是一个求知与未知的履历过程,因为在品失败酸楚的同时,就会预感到那份沉重的收获,那份夺目的成功。其实,摔倒了怕什么!爬起来拍净身上的尘土照样往前走!输了怕什么!关键是此不搏何时搏!也许自己就只能是一个悲惨不幸者,何不以独特的创新与永久的磨练,给世界一个佐证:我的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里,此外就再没有什么救世主。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你可能会像经历了千百失败才发明出电灯的爱迪生那样出名,也可能会因这次机会完成自己的梦想。即使已有千万失败经历,这其中的千万次失意也许恰好是自己获得真正如意的丰满阅历。谁不希望成功之门大开,那么就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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