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春节 _2000字
姓名:范钰萧 年级:高一
尘封在记忆中多年的老家,今天也该拿出来晾晒一番了。但一提到老家,竟不知从何说起。那就还有从中国人最期待、最盛大的节日——春节说起吧。 一说到春节,大家印象里都是什么张灯结彩了,什么团团圆圆了,没错,我的老家也确实这样。 但我觉得,说春节就要从年前的二十三说起。没有那几天的准备,怎么能算得上是春节呢?首先,得扫房子。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的洗礼,时间怎么着也得留点痕迹,所以,扫房子便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准备。对于这扫房子,我对它的记忆实在是少之又少,因为大人们总会把我们赶出去玩,记忆较清晰的仅是大人们会拿出一根长长的竹竿,它可能也是时间的产物吧,泛黄的身子上刻着几条皱纹,似乎是经不起这番折腾的。再一步就要把扫帚和竹竿“牵红线”了,再然后,我们就被赶出门外了。每次回来。空气中仍弥漫着尘土的味道,可抬头一看,房子却没有了任何灰尘。扫房子就这样一笔带过吧,还是谈谈我最喜欢的吧——做炸货。 做炸货需前一晚准备好原料:面糊、猪肉、藕、带鱼、红萝卜、馒头、腌制的扁豆、剁成块的鲤鱼等多种丰富的材料。这些材料炸完后可一直吃到初七呢!做炸货的前一晚,正是我们姊妹三个最高兴的时刻。随着桌上的材料一盆一盆的增多,我们眼里的兴奋也随之增多。新鲜红润的猪肉在爸爸的“屠龙刀”下分散成了许多小块,只见爸爸又换为另一把刀,把左手放在猪肉上,一刀一刀的慢慢往下切,不一会儿,肉条便切好了。再就是红萝卜了。用擦子把红萝卜擦成短短的红萝卜丝,也就一厘米长。我尝试过擦红萝卜丝,一开始还是很好操作的,用手控制着整根红萝卜在擦子上滑动着,盆子下面便会铺有一层薄薄的红萝卜丝,但越到后面,萝卜越小,直至剩下一个小萝卜头,这样便难控制了,稍不留神,便会划伤手指。我不幸挂彩,在妈妈的斥骂声中,我便下阵了。最令人兴奋、恐惧的莫过于爸爸杀鲤鱼了。我想看又不敢看,不看又好奇,所以,我认为当时的我肯定是:头偷偷偏向爸爸杀鱼的位置,用手捂住眼睛,但却留下了一条缝隙。当爸爸用剪刀剪开鱼肚时,我的脸一定是扭曲的。当爸爸要拉出鱼肚子中的内脏时,我又一下转过头来,再回眸,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只见爸爸手起刀落,鲤鱼便被剁成了几块。奶奶已经把腌制的扁豆、面糊等准备好了,就等待明天的到来了。 冬天的被窝总是赖人的,就连做炸货这样具有诱惑的事都叫不醒我。直到闻到了第一锅炸货的香味,我才迅速穿好衣服,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头也不梳,拖着拖鞋就跑到厨房,品尝这第一锅美味。第一锅永远是炸藕,也永远是最美味的。用两个手指轻轻夹起一块炸藕,迫不及待地将它送入口中,用牙齿将酥脆的面皮撕开,里面冒出了腾腾热气,再咬一口,酥脆的面皮,松软的面糊,爽脆的藕片,混在嘴里,在舌 尖上打架,这滋味真是妙不可言。每年,炸红萝卜丸子是我必点的炸货,甘甜可口的红萝卜搭配上酥脆的面衣,放在嘴里轻轻嚼着,松软的面糊似在舌尖跳舞,红萝卜特有的清香在嘴中弥漫开来,中和了油的腻味,很是清爽。油炸的东西对胃的刺激也是不小啊,大饱一餐后的我胃开始不舒服,只好放弃了这些美味。 过完了这舒服又不舒服的一天,第二天终于要进行最重要的准备了:贴春联、挂灯笼。我总是爸爸和爷爷的好帮手。在爷爷挂灯笼时,我会给他递扳手、关电闸。开电闸;在爸爸贴春联的时,我会给他递粘好浆糊的春联、专门平整春联的扫帚。经过了这几天的准备,终于可以正式过年啦! 过年的饺子需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包好,以便明早一起来就可以下锅煮饺子。每次包饺子总会赶上春晚,但我却自告奋勇去擀饺子皮,却总会因看春晚而耽误了干活,所以每次我都会被妈妈赶去看春晚。看春晚可舒服极了,学着爸爸的样子,泡一大杯茶,抓一把在、瓜子,坐在电视机前,时不时地和爸爸讨论一下节目的好坏,惬意啊!我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要熬到春晚结束,可总是不到十一点钟便睡下了。 早上三四点钟,妈妈便会叫我起床,我半眯着眼穿上了新衣服,再在妈妈的催促下洗脸、刷牙,这精神才能清醒过来,这事,我便去“祸害”弟弟妹妹了。我会先捏住他们的鼻子,再高声喊道“起床啦!”,这招百试百灵,他俩一下便醒了。我们家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过年起床后不到时辰不得大声说话。我直到现在也没搞懂这是为什么,可能是怕扰到神明吧。吉时到了,便开始放鞭炮,我总会早早地捂好耳朵,透过玻璃窗看爸爸点鞭炮。一阵“噼里啪啦”后,又迎来了一阵“噼里啪啦”,为什么?因为全村都在放鞭炮呀,这一个个小鞭炮们,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放完鞭炮后,饺子在锅里沸腾了,妈妈把它们组成一个个“小队”,放在名为“盘子”的操场里。白胖胖的小饺子肚子里的料可不少:白菜、韭菜、猪肉。羊肉、红糖。热气腾腾的更惹人喜爱。沾上泡腊八蒜的醋,酸中带辣,辣中带香,总会使人胃口大开,小饺子们都没有“幸免于难”。 春节的习俗我的老家就是这样了,我就这样过了十多年也不觉得厌烦,因为这其中的滋味只有我才能品味得到。
贵在有首创精神_1000字
哥伦布的做法和说法形象地告诉我们:科学亊业贵在有首创精神。 的确、这样立起一个鸡蛋实在是太容易了,可是你不敢把它弄破一头,就很难把鸡蛋立起来,因为那是首创。 首创精神是社会前进的火车头。第一个举起石斧扑向猛兽的人,第一个制造火药的人,第一个咬开蟹螯的人,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每个“第一”,都把人类带向了新的纪元。也正是这种“敢为最先”的精神,推动着人类文明历史的前进,鼓舞人们奔向明天。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的成功,也就在于他目标坚定、敢于探险、勇于首创。他接受了先进的地圆学说,率领圣玛丽亚号等三条船,经过多次危难,终于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登上了华特林岛。 从古到今,无论国家繁荣、民族兴旺,还是个人事业的成功,无不与敢于首创相联系。战国时赵武灵王敢于发布“胡服骑射”的命令,大胆向最顽因的传统习惯和保守思想宣战,让他们脱下祖传的宽大衣服,扔掉笨重的战车,使赵国国富民殷。这凭的是什么?是首创精神。两千多年前,大哲学家亚里斯多德错误地认为重物体总比轻物体下落快,这个观念禁锢了世人二千多年。然而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却不畏权威,不去盲从,他经过无教次实验,终于发现了“如果轻物体不受阻力,下落就一样快”的自由落体理论。这又是凭的什么?是首创精神!首创精神,使科学家硕果累累,使文学家流芳千古,使平凡劳动产生伟大业绩,使有志之士成为国家栋粱。今天、我们多么需要发扬这种首创精神啊! 然而,长期以来,一些人思想僵化,顽固、保守,不敢争当“第一”,害怕创“新路”。旧的思想观念常常缚住人们的手脚,压抑了多少人聪明才智的发挥。过去,我们的经济体制犹如一部沉重的机器,许多地方生锈了,卡死了。放眼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浪潮滚滚而来,势不可挡,世界经济重心也正在东移。机会!千栽难逢的机会!我们要利用时机,迎接挑战。无数志士行动起来了:步鑫生率先打磁“大锅饭”;茅学聪大胆冲破关系网,深圳的体制改革大见成效;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大抓教育改革,提出了培养创造型、多功能审美型学生的新观点……他们不安于祖国落后现状,闯出了新路子,干出了前人没干过的事业。这种精神,就是当今时代最为宝贵的首创精神。 面对飞速发展的时代,重要的不是看到我们做了什么,而是要明白我们还没有做什么。广阔世界无数未知领域在等待我们。我们要发扬哥伦布的首创精神,去大胆探索,开辟新的天地、我们坚信,哪怕是最不完美的创新,也比最周全的守成伟大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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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老家_1200字我啜饮过生活,付出过什么?不多也不少,会是整整一生。——题记我没有忘掉过什么,也没有留恋过什么,除了我的老家——一个不为人知的郊区四合院。记得有个假期,妈妈说要去外面走走,我借机提出去老家看看,其实是想和老家的小伙伴们满山遍野的疯玩。到老家去,乘车也要一个多小时,一路上雾很大,只有两旁的树还隐约可见,树叶隐没在了雾里面,只有零星的几点,在我的眼中一闪而过,向后逝去。车子开得很快。抬头看看天,白居易的《花非花》在脑海中流过,就一个照面而已:“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朦胧的近乎神秘。车子就停在了老家不远处,我随着远亲的迎接队伍走走停停,还没赏够那去了雾,像是撤去了一块纱巾似的美景,便被迎进了四合院。说是四合院,其实只占有三面。还有一面以前是一大块菜地,现在是一片花丛,说不清是野花还是自家种上去的,美丽而带有芳香。那叫不出名字的花朵儿,娇嫩的似乎会从枝头倏然落下。每一片花瓣摸上去粉粉的,能摸出那一条条的细纹。有的花一簇簇凑在一起,蓝蓝的色彩伴着太阳光,闪出光泽的白点,像是那个顽皮的孩子打碎了的玻璃,晶莹剔透。每一朵花都打开了花瓣,露出了那嫩黄的花蕊,我从那柔嫩的花蕊中读出了对老家无穷的惦念与祝福。好像是妈妈叫了我一声,我离开了花丛,转身走向四合院内的空地,清香的风好像是从花丛那边吹来的。环顾四周,房屋显然是重新修过了的,红色的漆涂满了房外的各个角落,像是整个院子用红色洗过,明亮的红色完全掩盖住了木柱和墙上的一道道裂痕。我不想在客厅中大人的谈话上凑什么热闹,便来到似乎以前是我住的一间空房休息,这房间只有一扇朝花丛的窗,窗的栏杆被拆掉了,这样很好。打开窗可以完整的看见天空,不像鲁迅笔下那四四方方的一片天,和那完全不一样。从窗外淋进来的阳光,照亮了飞舞的灰尘和地上那积了些时日的尘埃。坐在窗台上,头靠着窗框,仰望蓝天。心灵的窗里,装满了无数个梦的憧憬,若追寻那老家的方向,便是窗外一望无际蓝蓝的天空。其实这房间也不是完全空着,有几只大箱子堆在以前放床的位置。不知道几个朋友什么时候来,于是我和上一次来一样,去翻那些箱子玩。箱子很沉,弄了我一身的灰,终于把靠墙的一只被压在底下的箱子拖到了面前。这里面是我们搬家时懒得搬走的东西,多数是我的。玩具、小人书、作业本……我不敢把他们都摊出来,怕来不及收拾,就见了几块积木搭着玩。虽然上次翻出来时大姨帮我擦了擦,可现在那漆的颜色又都模糊了,像我记忆中的老家一样,只是老家模糊的不止是漆的颜色。收起扬了我一脸灰的木块,又随手拿了本我刚上小学时的作业本好奇地翻阅,那时竟也发现“太阳总喜欢暖暖地哄我再多睡一会儿。”走出房间是在一小时之后吧,外面阳光更灿烂极了,春光洒在地上,白茫茫的。我和几个小伙伴就在这时上山了,也不记得山上是否还有以前的印迹,只知道:那辜负了的岂仅是迟迟的春日,那忘记了的岂仅是老家的面容,在眼前浮现的是密封的日、密封的夜,密封的年华和秋草,那低首敛眉徐徐退去的是无声的歌,无字的诗稿。梦里多少空间留给老家。1200字 高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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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白杨树_1000字老家不依山不傍水,只有些大大小小的沟渠、池塘纵横交错分布在村庄周围。但在我的眼中老家是很美的:春天,飞舞的柳絮,像春的使者纷纷飘进村庄、原野的每一个角落,唱着春天的旋律;夏天,五彩缤纷的花、绿油油的庄稼地遥相辉映着,展示着夏的妖娆;秋天,金色的一望无际的原野,传送着丰收的喜讯;冬天,白雪飘飘,把整个村庄装扮的银装素裹,透着神话般的静谧。 我爱我的老家,无论春夏秋冬。但最让我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村前庄后一排排整齐的大白杨。 小时候的白杨树,承载着我许多童年的欢乐和美好的憧憬。而印象最深的又是夏天的白杨树。 夏天的田野到处都是绿的,那是一望无际的绿,唱主角的是成片的庄稼。河边、路旁的高高低低的草,陪衬着夏天的绿。河边的垂柳像羞涩的少女,枝条柔柔的飘着,不远处的路边整整齐齐排着的就是白杨树,它们挺直高大的身躯远远地向远方张望,像是忠诚的卫士。池塘、河边成了孩子们嬉戏的好去处。水里玩累了,就来到大杨树下,躺在它早就给我们准备好的树荫里,享受着那份清凉。向上望去,高大的杨树叶子手拉着手连在了一起,像是一把巨大的太阳伞。偶尔一阵风吹来,还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再加上此起彼伏的蝉声,就像妈妈的催眠曲,那么悦耳。闭上眼睛,真觉得自己身处在童话世界里,想象着各种奇幻美妙的画面。 现在的我,依然喜欢白杨树,而且对它更加情有独钟了。在城里很难见到白杨树,只在空旷的地方,偶尔见到零星的几株,要想看到成片、成排的白杨树,必须到城外。因此,只要时间允许,我都会和家人一起去城外转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潮白河大堤,那里的杨树很高,很大,和小时候老家的差不多,排的整整齐齐的,沿着大堤蜿蜒向前。在绿茵茵的堤上散步,仿佛回到了从前。有时候也会见到成片的白杨树林,那是育苗的地方,虽然不是一望无际,却也蔚为壮观,尤其在夏天,刚刚还觉得很热,只要走到树林旁边,会陡然生出一股清凉,站在那儿,久久不愿离去。 夏天的白杨树绿得固然可爱,被秋天染成金黄色的白杨树则更增添了一份神秘,置身其中,如在画中。即使在寒冷的冬天,它们依旧巍然屹立,在风雪严冬中,孕育着生机勃勃的春天。我一直以为,白杨树是有灵性的。当我高兴的时候,它摇摆着大叶子,和我一起歌唱。当我伤心的时候,坐在大杨树底下,背靠在它的粗大结实的树干上,它那么耐心的倾听我的诉说。 我爱你,让我童心飞扬的白杨树。是你,伴着我渐渐长大;是你,注视着我走向外面的世界;是你,看着妈妈依依不舍地送我到村口。妈妈的叮咛和着你哗啦啦的歌声,真真切切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永远不能抹去。1000字 高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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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_2000字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她就深深明白——她只是一只人偶而已。人偶啊,没有情感空有躯壳的家伙。她没有用眼睛看到过,但却真真实实存在的记忆碎片。人形师赋予了她这副躯体,她的身体被他捧在手上,细细的打磨,透出莹白莹白的光,仿佛少女的肌肤,吹弹可破。而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的身上,像是看着一件心爱之物。不,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自己的爱人。爱人吗?她想。她的脸在他的一双妙手之下渐渐有了动人的神采。不似曾经的那般苍白病态,在无数喷笔粉彩的覆盖下,她有着果冻般粉嫩动人的双唇,双颊渲染着淡淡的粉色,像是少女掩面的纱,轻柔而又羞涩,雪白的睫毛在眼影下格外明显,并不突兀,只是有别于他人的美。在后来,她被他抱到白色的软垫中,记忆里的最后一抹亮光被拉链无情地抹去。但没过多久她醒了。这次不同以往,她有了视力,眼眶不再空洞吓人,这时她才获得了真真正正的眼睛。她转动眼珠,真真切切的看到了自己。拥有着漆黑如墨的黑色长发,一眼望去似掉入深渊,身上繁复华丽的洋装和脚上小小的皮鞋。她开始打量这个房间,不再是曾经摆放无数关节石膏的灰灰的工作间。屋顶上金灿灿的玻璃吊灯,被漆成鹅黄色的房间墙壁,大而柔软的白色欧风床,衣柜,小茶桌,书桌,以及那有着白色纱帘的飘窗,都让她觉得做梦一样。而就在她打量这一切时,她看到了少女——与她一模一样。不,应该说是自己与她一模一样。同样的黑色及膝长发,同样的面容,就连眼瞳颜色和睫毛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就是只是身上的服装罢了。少女很美,也很单薄,身上只穿一件白色的睡裙,她抱着她坐在飘窗前,轻声细语地说着。从此小小的人偶便知道,她是少女除了他唯一的朋友,而她本身就是他为了陪伴少女而创造出来的人形。“妍……妍……”少女说着。这个名字真是……讨厌啊……当黑夜来临,席梦思的白色巨床盛放着小小的少女和她怀中的人偶。当进入梦乡,少女的梦呓惊醒了浅眠的她。妍听到她说:纳科索斯。黑暗里莹莹的藕荷色光芒,是妍美丽的双眼,她望着天花板,仰起头默默的想着,要是能见一见他,哪怕能听一听他的声音也好。如果可能的话,我可不可以抱抱你呢?抱一抱,我……可以吗?她充满疑惑的,尝试着活动,但除了眼珠可以灵巧的转动以外,别的什么都不能做。最终她还是依偎着她疲惫的睡去。清晨,世界带着雾气,绿叶带着泪水。而就在这个清晨,纳科索斯出现了。他平静的微笑诱惑了所有人的视线。就像苹果诱惑夏娃一般,纳科索斯同样成功地诱惑了妍。原来这就是他啊。真的好想……抱……抱……她看着他的目光落到少女身上,轻轻地叫出她的名字:“罗妍。”她听到他这样说。被称为罗妍的少女缓缓醒转,朦胧的睡眼看清来人后,懒懒的伸了个腰,向他露出了笑容。“那是连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妍想,“为什么我只有一种表情呢?”罗妍掀开被子起身,抱起妍,眼中发出同样莹紫的目光,对纳科索斯说:“今天陪我们去出外景吧!”妍听到了,不是“她”,而是“她们”。可她又怎么能与主人相提并论呢?她不明白,但她很开心。纳科索斯仍笑着答应,但妍觉得他在看自己——而且是戏谑的目光,怪怪的。“先去用餐吧,夫人等候多时了。”末了,他说。“好。”罗妍的目光似有些黯淡了下去。但还是换上同妍一般的服饰,抱起她,和纳科索斯一起下楼。脸上浮现出淡漠的微笑,依旧很美,不过是37℃的微笑,不会让人觉得被忽视,也不会让人觉得被重视。缓缓走下楼梯,无比正式的坐到餐桌前,把妍安置在旁边的一把椅子。“这么多书摞在一起,果然是让我坐的……”妍想。妍没有注意这时罗妍嘴边的一抹笑,而看到了另一个人。那是一位充满成熟气质的女人,着一袭祖母绿色的旗袍,盘发插簪,栗色的眼睛直面罗妍与自己。她开口,语气是那么疏离:“孩子,这些天我有事,不会在家,我会让纳科索斯陪着你,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罗妍表情微微一僵,马上体现出她的良好教养,又恢复笑容道:“是的,母亲。不会让您费心的。”——大家族啊,不累么……——自然是累的,可有什么办法……妍猛的看向罗妍,罗妍也正视着她。——我可以,听到你的心。接下来的日子,有了妍与纳科索斯的陪伴变得无比愉悦。罗妍也因能与妍交流,他们拍出的照片堪比画卷,看过的人皆赞不绝口。妍与罗妍感情日益亲密,每次纳科索斯与她们出游皆是100%回头率。纳科索斯一直在笑,但那笑让妍琢磨不透。她是不敢在白天想这些的,只能等罗妍入睡后,自己睁着眼思考,同样的,还不忘尝试活动自己的身体。罗妍喜欢舞蹈,她喜欢旋转。就好像自己要飞起来,像骄傲的天鹅。但妍隐隐觉得,她每一次舞蹈都在消耗自己的生命,她在突破自己的极限。妍想阻止,但并不行。“舞蹈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能没有它。”罗妍总是这样对她说。每一次的舞蹈都会被纳科索斯用相机记录下,他会把这些舞蹈都刻成一张张碟,视若珍宝的保存起来,而在家中无事的时候,妍会让纳科索斯放碟,她觉得这是种享受。罗妍常说如果想看自己可以跳给她看,但妍拒绝了,她不希望让继续罗妍消耗生命。但总之,罗妍还会在自己编好一支新舞后跳给他们看。这终究是不行的,每一次的舞蹈都在加速燃烧着她的生命,一次次的旋转,美的惊心动魄。在某天,屋外飘雨,雨淹没了世界。他们看到她身披薄纱,同天神般旋转,朦朦胧胧,飘飘悠悠,妍的心头一阵清凉。以至于她倒地的刹那,妍仍在一边呆呆的望着,不知所措。……啊、啊,妍的嘴想要张开吱、吱,妍的身体想要苏醒妍想,她需要一颗心脏。……当妍再次睁开眼时,纳科索斯早已抱起罗妍。妍想恐怕他的嘴角再牵不起一抹笑。一步,两步……当妍到罗妍身边时,她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白瓷般细嫩的小手触碰她的脸颊。“罗妍呵……”她说。“其实啊……我很羡慕你有纳科索斯的爱但同时,你太不自由了,这次事之后,去做一个逍遥的舞者可好?我会用我的身体与灵魂弥补你在舞中生命的流逝。也许我明白纳科索斯的笑了,他是我的人形师,他明白的,我可以救你但终究是他救了你,因为,我是他创造的啊其实我一直像你一样爱着他我一直叫你罗妍,但其实,我应该叫你マスター(主人)记住,是你给了我心脏,所以,我们互不相欠。”纳科索斯眼看着妍的身体依旧保持着原先的动作,但不可抑制的逐渐变得透明。直至消失。妍没有看到,也不会看到,在他眼角滴落的泪,那是他为她流的。最后的话,他也听到了。罗妍醒了,真正的醒了。“妍……”高一:李若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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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_2000字他是君王,与生俱来的风范如龙叱咤风云。她是一名尘间女子,却国色天香,美得脱俗。明明本应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被命运的罗盘所捆绑。他深爱着他的皇后紫橙,以前是,在紫橙为他挡下致命毒剑香消玉殒之后,依然如此。驾马来到曾经和紫橙共享良辰美景的瘦西湖,栀子正盛,如此淡雅好似紫橙一颦一蹙,他苦笑,闭眼,泪水滑落,他浑然不知,王的风范荡然无存。远处,她淡淡地看着,思绪在莫名地挣扎,蹙眉,转身,走近他。沁人心脾的栀子花香袭来,他睁开眼,熟悉的面容在滚烫的泪珠里扩大,他望着她,出了神。她虽衣着朴素,但却掩盖不了那沉鱼落雁的娇容,这面庞,是他朝思暮想的。“为何落泪?”她轻启朱唇。“人散,心死。”他的声音低沉,夹杂着哀凉。她莞尔一笑,他却愣住了。好像,真的好像。“何必呢,就像百花皆有语,浣儿独爱栀子之雅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留恋,再感怀,终究无可厚非。”“那么,做朕的王妃可好。”他知道,这是一个局,但是爱已让他失去作为君王应有的理智,沦陷就沦陷吧。她并不错愕,任他抱上马,风吹拂面,吹淡了他的泪痕,却无法抚平她的无奈。回宫。金碧辉煌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易衣,一袭洒金百褶芙蓉群,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她如同涅盘的凤凰,光芒璀璨。他笑了,他似乎又看见了紫橙。她眼角如钻石凝成的泪水,却是那么令人心碎。自那以后,他很爱她,后宫三千佳丽妒忌着浣妃的一枝独秀,他把对紫橙的爱毫不保留地倾注在她身上,但这一切在浣儿看来,却动摇了她的念头,她很厌恶自己的摇摆不定,如果她真的溺入他的温柔,她将生不如此。枕下是否有致命毒刀,杯中是否有致命毒药,他都不在乎,他在赌,用自己的命来赌。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寄托对紫橙的思念,别无他意,但是,他的确错了。浣儿决定了吗?雪后,积起纯粹的白,央及她意,他抛下国事,陪她去瘦西湖看雪。漫天飘舞的雪花如同飘零的栀子花瓣,划出耀眼的弧度。她在雪中纵情起舞,血色的貂皮裘衣映照着白,美得空灵。仿佛,时间定格。可是,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逃不了。倏尔,雪花一反常态地狂舞,阴冷的风呼啸,凌乱了她的发丝,她默然注视着眼前若隐若现的刺客,释怀一笑,从容地向他走去。他却早已沉醉在她的舞姿中,放松了警惕,浑然不知远处的刀光剑影。“雪花,美吗?”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伤感。“美。”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她知道,他的内心想着的不是她。“那么,就把它埋葬在回忆中吧。”说罢,她立即推开他,致命的毒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的位置,这一幕?他看着她倒在雪地里,触目惊心的血染红了白雪。“紫橙。”他抱起气息微弱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呵呵,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忘记你的紫橙。我,我在你心里,咳,咳,依然只是个替代品。对不起,其实,我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杀了你,我真的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副面容。咳,咳,对不起,我很想奉,奉父王的命令,杀了你,但是,我却下不了手,我真的,真的不想骗你,咳,咳,现在,刺客应该回去复命了,而我,我没有,没有负你,对不起,可是,浣妃,爱你。”血液侵蚀雪花。万籁俱寂,他的心支离破碎。怀中的人了恍若熟睡般,嘴角洋溢着满足的微笑。“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折磨朕,紫橙已经离开朕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夺走我的浣儿。”他浑然不再是王了,胜似一只被夺去猎物的饿狼,杀气在眼中澎湃。他用血埋葬了她的娇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世俗玷污她的至真至纯。“你错了,紫橙是紫橙,浣儿是浣儿,而我,爱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心。”他俯首,一滴泪珠悄然滴落。幡然顿悟,她和紫橙的相似是命中注定,他和她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爱上她是命中注定,她为他死亦是命中注定,而他,却在这些命中注定中,什么也没有挽留住。就像那些为了保护他,和刺客搏斗的侍卫,亦是她安排好的一部分。可是,所有,全部烟消云散,化为灰烬了。自那以后,他漠视一切繁华浮夸,生活变得散漫,一场离情爱就这样击溃了他。亦,消亡了一座城池。他远离尘世,褪去王的称号,他愈加坦荡。他居于深林间,在一方土地里种满了栀子,用以守护他心中的美景。八月。栀子花开。百花皆有语,她独爱栀子之雅洁,花正开,香正浓,栀子谐音执子,握住痴情的流年之手,目送繁华过眼,惟余一脉清香。纯白就是纯白,素淡就是素淡,绽放就是绽放,零落就是零落,无需羡艳,不必留恋。注定了,他与紫橙,是一场美妙的梦,他与她,却是一生一世的羁绊。在那片灿烂的栀子花海中,没人会发现,一滩血迹逐渐扩散,而他苍白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也许,这就是一生一世的羁绊。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一:向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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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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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春节随着寒假的来临,春节的脚步悄悄走近,大街上满是年味。街上的人们都穿着新衣服,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年货更是丰富多彩,大型的烟花、炮竹,水果、坚果、糖果瓜子让人眼花缭乱。今年,我们回老家过年,相比于杭州,老家的春节保持了许多传统。一大早,我们拿着一叠春联,提着一桶浆糊和一把刷子准备贴春联。今年是马年,当然一些关于龙马精神、万马奔腾、马到成功的吉利话就不少了。冬天的温度很低,浆糊都结成一块一块的,搅了好久才变得不那么硬。回到家后,大人们都在厨房里炒菜,煮饺子。你一定不知道,白白嫩嫩的饺子还放着东西。没错,是一分硬币。两大抽屉里的饺子一共放了两枚硬币。很快,饭就好了,按照习俗吃饭前要放鞭炮。“噼里啪啦、噼里啪啦”院子里充满了硝烟味。热腾腾、白嫩嫩的饺子放上了桌,我馋得口水直流,迫不及待地端了一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等吃了半碗以后,才想起了饺子里的硬币。我特别想吃到,以前几年我连一个包有硬币的饺子都没吃到,当然不是因为钱,最重要的还是里面的吉利呀,为了探测饺子里有没有硬币,我先仔细端详一下,再用筷子在上面敲了敲,最后放到嘴里去吃,一举一动间活像一个特务,惹得大人问我饺子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连忙摆手说没有没有。可惜的是,我还是没有吃到饺子,而此时我肚子变得浑圆,再也吃不下第二碗了。更令我气愤的是,我的哥哥居然将唯有的两个硬币饺子都吃到了,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下一次,我一定能吃到硬币饺子的!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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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过春节今年春节我是在老家度过的,老家的春节很特别。大年初一的早晨,我还在床上,就被奶奶“唰唰”扫雪的声音吵醒了。我掀开窗帘往外一看,不禁惊叫起来:“下雪了,下雪了,太棒啦!”我一直遗憾去年在老家过年没有下雪,没想到今年终于可以在大雪的陪伴下过年了。我立刻穿上衣服跑到门外,看见门口的地上、树上到处都是雪,再往远处一看,农田里白茫茫一片,像盖了一床超大的厚棉被,我想起了上学期刚学过的“瑞雪兆丰年”这个成语,看来今年肯定是个丰收年了。我兴奋地叫爸爸、妈妈起来一起堆雪人。我们分成了两组。爸爸、妈妈负责用铲子把雪铲到一个地方,堆起来做雪人的身子,我一人一组,负责用一个小雪球慢慢滚起一个又圆又大的雪团做雪人的头。经过大家的合作,雪人的头和身子终于做好了。不过,还差眼睛、鼻子、衣服的纽扣没有做。我和爸爸妈妈商量了一下,一个好办法“诞生”了。我拿来前一天妈妈买的板栗做雪人的衣服纽扣和雪人的眼睛,用胡萝卜做他的鼻子。这时候,雪人变了,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娃娃。不过,我觉得还不够喜庆,爸爸眼珠一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把一个很大的红色塑料袋子用手撕成两片,一片做成雪人的帽子,一片做成雪人的围巾。这样,雪人既有生气又有春节喜庆的味道了。这个漂亮的雪娃娃,在春节期间受到了大家的喜爱,邻居和过路的行人经常来摸摸、看看。一直到我们回南京,它都没有完全融化掉。好多人都说这个雪人真神气,我和很多小朋友还和它合了影哦!堆完了雪人,我们又按照老家的规矩,去庄上的长辈人家拜年。我们先去伯父家拜年,一进去,我就说了很多喜庆的话,伯父祝愿我学习进步,考上最好的大学,他给了我很多糖果,我很开心,因为这是我过年得到的第一个礼物。接着,我们又去了心宝哥哥的“丈母娘”家拜年,他们也给了我许多糖,就这样,我们几乎跑遍了整个村庄。最后,一数,我居然一共得到了五十二颗糖,难怪二大妈开玩笑说,下一个春节要给我做一个拜年专门装糖的布袋子呢。在老家过春节真有意思,我跟爸爸妈妈说,明年春节我还要回老家过年。8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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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_750字我也是一个不能在家乡生活的孩子,在我心中我有属于我自己的家乡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我一家三口都在深圳,老家在湖北。我一家都在深圳做自己觉得该做的事情,在深圳生活。可在深圳一晃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间我连老家是什么样子我都忘记了这时间果然是不会等任何一个人啊,不时的想起在老家发生的令我难忘的事情。五一长假期快到了,我听我同学说老家改变没有,现在怎么样。那为同学是我的老乡,她常常回老家玩有时我很羡慕她,她不会因有想念老家又不能回老家的感觉。我听到了很多,可我还是想听,这些事就像吸铁石一样把我吸引了过去甚至比吸铁石还要强的吸引力。在一刹那间我想起了我来深圳的那天。那天正下着大雨,我不知淋雨是怎样的,困为那时我才三岁。我站在大门口等着拿着沉重的包装袋的妈妈。我看着天,爸爸站在我旁边,那场大雨仿佛在阻止我去,可是我带着期盼还是冒雨来到了火车站,那时雨水透进了我的鞋子。我来到银装华丽的深圳,这时我们就在这安家立业了。在这四年里,过年的时候常常回老家,虽然深圳玩的地方比老家好玩的多,可老家的欢声笑语是让我最快乐的事这些欢声笑语永远无法从我心中消失我也不敢忘记这些事,比如在田地里做草棚、种西瓜、抓鱼,找三个朋友一起去山上烤红薯吃,这都是深圳人做不出来的事,因为深圳是一个讲文明的地方,老家的人心胸宽阔、活泼、大方,我觉得老家比深圳好,当然这种想法是现在的而不是以前的。当到了深圳那天,我坐上公共汽车,激动的大叫起来,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妈妈也说过很多次,我就是不听,后来我才安静下来。那时我真的觉得深圳好。可现在想起老家,又是多么的想回到老家,这次五一也不能回老家,真有点想念老家。或许还有机会回到家乡,或许还可以见到我三岁时候令我难忘朋友,或许我可以看我见我对某个地方留过精彩的时候也是令我难忘的地方。老家你是每个人的美好的家乡,对每个人最重要的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你古老而忘记你也不会因为你破旧而把你抛在脑后。我真想回到老家找回我应该得到的东西“顽皮的性格”,我不会忘记你的我永远的老家!8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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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又是一个正月十四,在家乡,正月十四正是元宵节最隆重的时候。不是说要吃汤圆或者水饺什么的。毕竟经济发展到今天,汤圆和水饺也是家里常常就可以吃到的,做孩子的也不是很稀奇。当然,稀罕的还是孔明灯。毕竟一年一度刚过完春节,关系十分近的还没有散,元宵节倒是另外一种小聚。现在想来,反倒是元宵节更加显得亲密些。记得小时候。正月十五前都是还是没有开学的日子。父母倒是进城工作了,我一个人留在老家倒也是不寂寞,毕竟几个表哥堂哥的也都在。老家的星星是很亮的,只要不下雨,仰头,你能看见满天的星,若是用上读书人物理的眼睛去看,就好像看见成千上万个月亮或是太阳,心里说不出的幸福。月亮是圆的,但是不仔细找,眼睛里还是只有星星。说句好笑的,看了二十多年的月亮,到今天还没有弄清楚,月亮是东升西落,还是西升东落。老家的表哥里面,和我关系最好的是大表哥,今年都二十五六了,也是有了孩子。有一年,算来是一零年,爷爷零九年去世,一零年,在那个老家里,我们度过了第一个没有爷爷的元宵节。正月十四的晚上,家里照常的按照老家的习俗,汤圆、水饺。一如平常的过,现在看来,那倒是最清冷的一个元宵了。吃完晚饭,我们走到屋前那条纵向的水泥路上,那条路不是很宽,约摸着大概一辆轿车的车宽,倒是好在偏僻,一晚上也过不了几辆车。我们站在路中间,仰望星空。天,真是好黑,黑得当你的眼睛适应它后还感觉有些发紫。毕竟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黑是除非你在床上,关上灯用被子捂着头不可的。想象着爷爷会是天上的哪颗星星,是最亮的那颗,还是我们从来不曾见过,然后又刚刚出现的那颗,不过繁星漫天,又怎么才能数过。哥转过脸来,用那张黑夜里我并不能看得很清楚的脸朝着我,仿佛是很郑重地说道:“晚点去吧,以后也不知道还能见几面了。在老家多呆几天。”那时候,没有懂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过了正月十五就回了城里。六年后的今天,还真是,不多见了。六七年过去了,好像还能看得见,小时候,偷偷地用压岁钱去买来孔明灯放在床后,爷爷一进来就偷偷藏起来,然后朝着爷爷傻笑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小时候,虽然爷爷不介意我们买一些孔明灯玩,但做了这些事的我们,却总是一脸愧心的样子。老家是很穷的,表哥陪着爷爷奶奶住在老家。小时候,每年放到寒暑假回老家。哥总是会用他平时偷偷存的几元钱去买一些肉食,像小时候常吃的鸡骨头,牛羊配之类的。有一年,听爸妈说到老家的情况,我突然地惊觉,老家,竟然都已经这么窘迫了。好像有一个晚上,爷爷他们炒了一盆鸡蛋,表哥问道,今天家里来人吗?怎么炒起鸡蛋了。后来再看,才知道表哥是怎样省着才攒下的几块钱。拿出零食的时候还是一个劲地塞给我。老家,就像远处的夜空,我爱着它的爱着每片星光。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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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每个人都有老家,可大部分人都在外地打工不能回老家,有些人过节才能回家乡,还有些人过节也不能回家乡只能在梦中遇见他们心中的老家。我也是一个不能在家乡生活的孩子,在我心中我有属于我自己的家乡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我一家三口都在深圳,老家在湖北。我一家都在深圳做自己觉得该做的事情,在深圳生活.可在深圳一晃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间我连老家是什么样子我都忘记了这时间果然是不会等任何一个人啊,不时的想起在老家发生的令我难忘的事情。五一长假期快到了,我听我同学说老家改变没有,现在怎么样。那为同学是我的老乡,她常常回老家玩有时我很羡慕她,她不会因有想念老家又不能回老家的感觉。我听到了很多,可我还是想听,这些事就像吸铁石一样把我吸引了过去甚至比吸铁石还要强的吸引力。在一刹那间我想起了我来深圳的那天.那天正下着大雨,我不知淋雨是怎样的,困为那时我才三岁.我站在大门口等着拿着沉重的包装袋的妈妈.我看着天,爸爸站在我旁边,那场大雨仿佛在阻止我去,可是我带着期盼还是冒雨来到了火车站,那时雨水 透进了我的鞋子。我来到银装华丽的深圳,这时我们就在这安家立业了。在这四年里,过年的时候常常回老家,虽然深圳玩的地方比老家好玩的多,可老家的欢声笑语是让我最快乐的事这些欢声笑语永远无法从我心中消失我也不敢忘记这些事,比如在田地里做草棚、种西瓜、抓鱼,找三个朋友一起去山上烤红薯吃,这都是深圳人做不出来的事,因为深圳是一个讲文明的地方,老家的人心胸宽阔、活泼、大方,我觉得老家比深圳好,当然这种想法是现在的而不是以前的。当到了深圳那天,我坐上公共汽车,激动的大叫起来,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妈妈也说过很多次,我就是不听,后来我才安静下来。那时我真的觉得深圳好。可现在想起老家,又是多么的想回到老家,这次五一也不能回老家,真有点想念老家。或许还有机会回到家乡,或许还可以见到我三岁时候令我难忘朋友,或许我可以看我见我对某个地方留过精彩的时候也是令我难忘的地方。老家你是每个人的美好的家乡,对每个人最重要的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你古老而忘记你也不会因为你破旧而把你抛在脑后。我真想回到老家找回我应该得到的东西“顽皮的性格”。我不会忘记你的我永远的老家!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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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_2000字还记得2013年国庆假期回到杭州老家,有两件事情要处理。一,家里的旧物件处理,二,奶奶年纪大了,要定期做心理辅导。十月二日,这天早上,我在院子里梳头,一边梳,一边与奶奶说说话。我向奶奶问起同村姐妹的状况,奶奶刚要说,一个尖声响起:“哈呀,多年头不见了,头发都长到脚踝的!”我吃了一惊,披散着头发,回头一看,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女人站在我傍边,她的皮肤有些黄,额头上有皱纹,两手掐在腰间,两腿岔开,真像“八”字。然而“八”字,左右不对称,好像在嗤笑虞山琴人不知道吴景略,广陵琴人不知道张子谦似的。“怎了,不认识我了吗?”“不认识了。”我说。奶奶说:“这也不怪,云娘(我的字)常年不在杭州,有些事情确实忘了。她是村头开杂货铺的王五嫂。“奶奶这么一说,我才想起。确实有个王五嫂,开杂货铺,但是,在我的印象中,伊应该很年轻,不像现在,成了这般模样。这是,王五嫂说话了:”云娘儿,现在你阔绰了,一些旧物件应该不需了罢,我拿去罢!“”王五嫂,我并没有阔呀......“”啊啦,你父亲在苏州有个公司,自己是头头(即老总),还说不阔绰,哈哒,什么事情都瞒不了我!“我沉默以对,本来我也不想多说话。她又说:“啊啦,越是富有,越是不敢放松,越是不敢喘气,就越富有......”她说着,顺手拐(即拿)了两把花竹小椅子,嘴里絮絮叨叨,一边迈小步朝门外走,走出门外,往左边一拐,不见了身形。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就像刚才的王五嫂,从伊的言行举止中,我看出来了,她还是不改当年的毛病。哎,固定毛病,很难改。于是,一些往事浮现在眼前了。王五嫂,在我的印象中,嘴杂(即多嘴),手杂(即多事),刁钻,是她的固定毛病。我的老恩师说过,固定毛病或者错误,都很难改正,这话不假,王五嫂的固定毛病好多年了,没见她改。就像刚才,絮絮叨叨,说着说那,人家本不愿意与之搭话,偏偏七嘴八舌。七嘴八舌就罢了,还偷偷摸摸。拐(拿)走我的两个花竹椅子,想要旧椅子就说一声,她倒好,一个招呼都不打。拿了,还怕我看见(其实这一切我早看见了),装模作样,走到门前,七拐八拐,就像喝醉酒一样。像此类的事情,还能说上好些个。有一次,她到我家与我奶奶叙家常,你叙家常也就罢了,可你说话声音很大,我在房间里弹琴,(我在弹琴或写东西,或者在干其他活计时,最讨厌有人打扰),王五嫂说话声一声高过一声,说幽默点,真吓人。我忍不住了,说:“王五嫂,你说话声音小一点!”可她倒好,说:“我说话关你神马事。”此话一出,我的脸就沉下来了。可是,王五嫂的观察能力逊人一筹,还在絮絮叨叨,我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奶奶观察到了,急忙打了圆场。王五嫂,关于她的事情要问村主任,村主任都能说上一大堆,唉,不提她罢!奶奶说:“有一些旧家物,我看都不用了,今天下午瑛子她爸和她来收。”“瑛子,是不是王瑛呀?“”是。“”她,今年应该上高中,怎么这样了呀?“”云娘,你不知,瑛子她家家境不好,她初中毕业那年,就没有报高中。“”啊,可惜了。“下午,瑛子和她父亲来到我家,我看见,瑛子面容有些憔悴。唉,她的家境我知道,父母都是打工者,工资不高,她上高中,定要花很多钱,如果她的家境好的话,何愁这些呢!她把我当姐姐看,我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的状况我最清楚。她见了我,说:“云娘姐,我......”“好了,瑛子,不要说了,我观察出来了。”她见我这样说,也就不说话了,咬着嘴,我分明看见------------有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转。后来,五日这天,我与父亲要回苏州。出了村口,我看见瑛子在等我,她看见了我,说:“云姐,你何时能再回来。”“这个,说不定,要明年罢。我的事情也多。哦,等我有什么事情?“”哦,我想让你给我寄一封信,寄给我在上海的大伯,希望他能帮助我。我真的好想去学习,我也想接受高等教育!“”瑛子,我知道的,我会帮你寄的。“”谢谢云姐!“”没事。瑛子,送人千里,终有一别,我要走了,你也回去罢!”“嗯!”说完,她转过身,像一只燕子一样,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也许,她看到了希望。我想,希望,正是人们心中那美好的东西。但愿若干年后,瑛子能跨入大学的门槛。2015年,十月八日于九琴堂高三:李秀云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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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_2000字前言:了解春节春天到了,意味着春节将要来临。万象复苏,草木更新,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春节到来之际,家家户户载歌载舞,迎接这个一年一度的美好节日。春节,是农历正月初一,俗称“过年”。这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的历史很悠久,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按照我国农历,正月初一古称元日、元辰、元正、元朔、元旦等,俗称年初一,到了民国时期,改用公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为元旦,把农历的一月一日叫春节。内容:春节习俗春节是我国个古老的节日,也是全年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如何过庆贺这个节日,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风俗习惯,有许多还相传至今。小年——腊月二十三我们北方的“年”是从腊月二十三开始的。小年的前几天,家家打扫房屋,意为不让灶王爷把土带走。据《拾遗记》记载此俗可追溯到三千多年前,当时它汉先民驱疫鬼,祈安康的宗教仪式。后“尘”与“陈”谐音,故扫尘也就是把陈旧的东西一扫而光,这既指庭院内的陈年积垢,也指旧岁中遇到的不快。北方人以腊月二十三为小年,称“扫房”;扫年,即扫尘,实际上就是大搞家庭环境卫生。南方人以腊月二十四为小年,称“掸尘”。这一天家家户户黎明即起,扫房擦窗,清洗衣物,刷洗锅瓢,实施干净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小年也叫祭灶节。祭灶,即祭送灶神升天,据民间传说,灶王爷本是天上的一颗星宿,因为犯了过错,被玉皇大帝贬谪到了人间,当上了“东厨司命”。他端坐在各家各户的厨灶中间,记录人们怎样生活,如何行事,每年腊月二十三,灶王爷都要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这家人的善恶,让玉皇大帝赏罚。接玉皇——腊月二十五旧俗认为灶神上天后,天帝玉皇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亲自下界,查察人间善恶,并定来年祸福,所以家家祭之以祈福,称为“接玉皇”。这一天起居、言语都要谨慎,争取好表现,以博取玉皇欢心,降福来年。赶乱岁送灶神上天后至除夕才迎回,其间人间无神管辖,百无禁忌,民间多嫁娶,被称为“赶乱岁”。乱岁是民众为自己设计的调节社会生活的特定时段。岁末年终,人们有了闲暇与积蓄,对于平时难得有精力操办大事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好时机。因此,人们根据现实生活需要,发明了这一特殊的时间民俗。腊月二十八,打糕蒸馍贴花花所谓贴花花,就是张贴年画、春联、窗花和各种神码。其中贴春联的习俗源于古代的“桃符”。古人以桃木为辟邪之木,《典术》曰:“桃者,五木之精也,故厌服邪气者也。”到了五代时,后蜀君主孟昶雅好文学,他每年都命人题写桃符,成为后世春联之滥觞,而题写于桃符上的“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便成为有记载的中国历史上第一幅“春联”后来,随着造纸术的问世,才出现了以红纸代替桃木的张贴春联的习俗。传统民俗中在这两天要集中地洗澡、洗衣,除去一年的晦气,准备迎接来年的新春,有”二十七洗疚疾,二十八洗邋遢“的谚语。腊月二十六洗浴为“洗福禄”。“腊月二十九,上坟请祖上大供”对于祖先的崇拜,在我国由来已久。事死如生不仅是孝道的重要标志,也是尊老敬老的美德。春节是大节,上坟请祖仪式也就格外郑重。上坟请祖的时间,大多数地区在二十九日早晨请祖。据汉代崔寔的《四民月令》记载:“正月之朔是为正月,躬率妻孥,洁祀祖祢。及祀日,进酒降神毕,乃室家尊卑,无大无小,以次列于先祖之前,子妇曾孙各上椒酒于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这说明,早在汉代我国的祭祖活动就已经是春节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了。大年三十是“除夕”指中国及其他汉文化圈地区的农历一月一日的前一天的晚上。一般这一天,是人们吃、喝、玩、乐的日子。北方人包饺子,南方人做年糕。水饺形似“元宝”,年糕音似“年高”,都是吉祥如意的好兆头。大年初一,开门炮仗。大年初一早晨,待第一声鸡啼响起。每户人家都要起来。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红爆竹,即做爆竹的纸必须是红色的,保证爆炸以后红的纸屑能够遍地铺满,爆竹声后碎红满地,灿若云锦,称为“满堂红”,象征新年的日子红红火火。哔哔叭叭的爆竹声除旧迎新,这时满院瑞气,喜气洋洋。这就是“开门爆竹”一说。而且,满院的爆竹碎红是不能扫的。俗传正月初一为扫帚生日,这一天不能动用扫帚,否则会扫走运气、破财,而把“扫帚星”引来。招致霉运。如果非要扫地不可,必须从屋子周围扫到中央,这称为“聚财扫”,据说这样可以聚集财气。同时,这一天也不能往外泼水倒垃圾,怕因此破财。现在许多地方还保存着一习俗,大年夜扫除干净,年初一不出扫帚,不倒垃圾,备一大桶,以盛废水,当日不外泼。正月十五——元宵节这是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称上元节,因为这是新年第一个月圆夜。因历代这一节日有观灯习俗,故又称灯节。元宵节俗的形成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据一般的资料与民俗传说,正十五在西汉已经受到重视,汉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不过,正月十五真正作为民俗节日是在汉魏之后。东汉佛教文化的传入,对于形成元宵节俗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结尾:春节的意义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初八的腊祭或腊月二十三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为高潮。春节是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也是亲人团聚的日子,离家在外的孩子在过春节时都要回家欢聚。在春节这一传统节日期间,我国的汉族和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这些活动大多以祭祀神佛、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带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六年级:刘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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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乡愁弥漫的期待_2000字只要到了春节,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除旧迎新,她给人们更多的是无限的憧憬和期待。 因为,千百年以来的中华文明,是以漫长的农耕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大自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分为春夏秋冬,人们的生产也是春种夏养秋收冬藏,生活的节律与生产的节律一致,上一个周期过去,下个周期开始。而春节,正处在两个周期的中间临界点上,是前一个周期的结束,又是下个周期的开始,因此,她就担当了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使命。 一个自然和生命的周期结束了,不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的人,过去了的都已经无法挽回,大家又重新站在了一个起跑线上。同时,也可以认为,特别是对于上一个周期中失败的人,生活又给了他重整河山、重新再来的机会。而对于成功的人来说,也是再上新台阶的起点。 本来是一个普通的时间概念上的日子,由于被赋予了这样的意义,她在人们的心目中自然也就截然不同了。在数千年历史中,她被不断创造、选择、约定俗成和不断强化,并通过大量密集的民俗方式,五彩缤纷的节日包装,难以数计的吉祥图案,构筑起理想主义的万千图腾。 在这样的一个日子,所有的人都在想,不管将离我们而去的这一个周期,有多少成功、喜悦、欢乐、幸运、失败、遗憾、失算和痛苦,此刻都已经跑到身后,我们与别人一样重新面对着新的一个周期。过去的一年是已知的、既定的、不可更改的;新来的一年是未知的、全新的、可以把握的。 所以,人们自觉地遵守着种种的禁忌。忌哭,忌摔碎东西,忌说不吉利的话,其实是希望过去的不幸与烦恼不要在下一年出现。人们因此用门神、钟馗、鞭炮、压岁(祟)钱等等方式辟邪;用福字、春联、烟花、灯笼、财神、蝙蝠、八仙、金鱼、石榴等等期盼新年里一切如愿。 而对于那些身在异乡或者身在异国的游子,春节是深刻而久远的记忆,是内心深处难以释怀的思乡情节,就像古街老巷里飘香的陈年老酒。伴随着时令的脚步,那种淡淡的思乡的忧愁,就悄悄地荡漾在眼前了。 同样是春节,城市和乡村是截然不同的。我在乡村出生,在那里长到19岁。然后在城市里读书工作已经30多年了,时间的长度早已经超过乡村。但是,每当春节临近了,自己却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朋友,自己要回故乡去。然后就开始留心要带回家的东西,给老人的点心,给大哥的烟酒,给孩子们的新衣服和书籍,给儿时同伴的纪念品等等,统统买回家,放在一起,总会担心到时候走的匆忙忘记了哪一件。即使这几年,我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我依然坚持着回故乡过节的习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故乡的春节,才真正有那种浓浓的年味。 在城市生活30多年,我只在城市过了两次春节。第一个春节是爱人怀了孩子不方便坐长途车,第二次是次年因为孩子太小,后来就再也没有在城市里过年。但就是因为过了这两次,我就再也不愿意过城市里的春节了。就像平日一样起床看电视,朋友们互相打个电话问候,吃一顿平时常吃的水饺,同平时的生活哪里有什么两样呢? 可是,在乡村里,那是怎样的情景啊!进了腊月,附近几个集镇上的大集就热闹起来了。几个集镇的时间会错开,大集几乎天天有。每个集镇上都会有说书的唱戏的,鞭炮市里鞭炮声响个不停,牛羊市里公羊捉对抵架。女人们都会聚集在服装市里挑选过春节的新衣服,青年人和孩子们都在牛羊市和鞭炮市里凑热闹。孩子会买下一挂一挂的鞭炮回家。下午集散的时候,从集镇到一个个村子的小路上,无数的鞭炮声就炸响在半空里,传扬到一个个村庄,村庄里的人们就会说:春节到了,有年味了。 乡村里的节日是从腊月二十三开始的,这一天俗称祭灶,也称为“小年”,就是要在这一天,各家各户要把房子打扫干净,拜祭灶王爷。灶王爷像上大都印有这一年的日历,上书“东厨司命主”、“人间监察神”、“一家之主”等文字,以表明灶神的地位。两旁贴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对联,以保佑全家老小的平安。 除夕的下午是贴春联的时刻,家家户户张红贴彩,挂红灯笼。过去,春联大都是村里会书法的人写的,那样的人被称为乡村书法家。自己买了红纸和笔墨,送到乡村书法家的家里,到了除夕日去取。因为都是亲属或者近邻,人家不会收费,都是义务劳动。这样的书法家,每个村子里都有,他们往往因为会一手书法而在村里备受尊敬。我的叔叔就是村里的书法家,一到腊月,村里人家送来的红纸就多得放不下,都是来请写春联的。 到了除夕夜,村庄的街道上熙熙攘攘。每家的孩子都打着灯笼到街上来了,大街上,胡同里,院子里,到处是晃动的灯笼,孩子们追逐着,看看谁的灯笼最亮,谁的灯笼最漂亮。 大年初一是男人的世界。凌晨两三点钟,成串的鞭炮声在各个家庭的院子里响起来了,这是吃水饺前必须的项目。然后,家里的男性长辈就会率领着子孙走出家门,去给村里的长辈拜年。我们那个村子很大,这个过程总是会持续两三个小时的光景。我们村这些年仅仅高考走出来的学生就有一百多人,大家分布在全国各地,过年的时候基本都会回来,我们这些人自然成为村里的风景。到了每个家庭,给长辈拜年以后,说说自己所在城市的事情,谈谈自己的工作和事业,那种殷殷的关切,溢满情怀。 从初二开始,就是走亲访友的时间了。乡村所有的道路上,南来北往的人络绎不绝。这个项目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一直到吃完了元宵,飘荡在乡村里的浓浓的年味才渐渐飘散。 我知道我是永远也放不下乡村的节日了。我的孩子尽管出生在都市,但是,在我带他回老家过了几个春节以后,他也对于乡村的年一往情深,还没有进腊月,就开始盼望着返乡过春节的日子了。 人们常常说“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我们与所有人一样每天迎接灿烂的黎明。”这句话放在春节这样的时刻,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春节到了,乡愁弥漫,但更浓的是殷殷的期待。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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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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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老家,写下这两个字时我蓦地触到了一种轻松和幸福,是那种随意漫步田间采摘蒲公英的自然,是那种在落日里看晚归暮牛的美丽图画,是那种收获季节跟在爷爷屁股后面拾穗而又没有世俗功利的快乐欢笑。是的,我出生在城市,但从小,我就被父亲硬拉着常回老家,久而久之,我的童真便与老家的山水连在了一起,我很庆幸出生在一个这样的家庭,同时拥有城市丰富的物质和田间自然的幸福。爸爸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儿子,赤脚踩着那片老家田野的泥巴长大。这种简单的田野背景注定了一旦走出这片田野后,老家爷爷奶奶对他的无限牵挂和担心――这种牵挂和担心转移到我的身上,便成了皇帝般的幸福:在爷爷奶奶那里,我的淘气可以让整个房间洋溢着一种轻松和幸福;我对老家气候的任何不适,在不是医生的爷爷奶奶那里,就象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或是灾难;而我学习的好成绩,爷爷奶奶的脸上就会象他们过盛大节日时因为内心的幸福和满足而溢满情不自禁的喜悦,那种喜悦会让爷爷奶奶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对老家是如此重要,以致许多时候我都会觉得,我的努力学习,大半是为着老家爷爷奶奶的欣慰,为着老家的房间里,洋溢着过节的热闹和喜庆。从我懂事以来,我就这样经营着我和老家的幸福,我的内心深处已植入了一种缠绵悱恻的情结――老家情结。每年我都要和父亲回家,只为了和爷爷讲讲我们学校的新闻,陪奶奶聊聊天,和哥哥姐姐弟弟一块儿做游戏,重复那山的年轻和水的欢笑。每次放寒假回家,已成为我懂事以来的一条规律,如果哪年因为爸爸妈妈有事不能回家,我就会在接下来的日子若有所失地想起老家:假日里没有我的出现,爷爷奶奶的眼睛还会眯成一条缝吗?哥哥姐姐还会捉迷藏吗?山还年轻吗,水的欢笑是否依旧?今年的暑假,在老家依旧是个火热的夏天,我和爸爸回到了老家,爷爷奶奶的喜欢让我自然地掩饰起升学考试落第的伤痛,我和哥哥姐姐照例呼拉拉做起了游戏,爸爸陪爷爷坐在客厅里,扇着扇子聊着家常,直到我回到自己在二楼的卧室,爷爷还在上上下下地向爸爸打听我的学习和身体情况,甚至问到我要不要和爷爷他老人家一起睡?我知道爷爷的心思,他是想跟孙女睡一床,想听听我童真的欢笑和稚语,在不觉间往我的血液注入老家亲情,可是这次我却很害怕爷爷那布满沧桑的手,我知道只要他抚摩我,我就会想到升学考试的失误。我在楼上告诉爷爷,要一个睡。爷爷有些失望地帮我关了灯,自我安慰地说着等下就睡。那晚,我的泪淹没了黑夜。据说一只受伤的狼总是找个僻静的角落去舔伤口,我那晚的情形,大抵如此。阳光有些迷离,浅蓝色的百叶窗异常美丽,粉红色的软缎被面在柔和的光线中散发着一种温馨的暖,这暖暖的色彩浮游在房间里,让我产生了一种梦幻的感觉。心里空空的,不想动,我慢慢伸开手指,看着粉红色的柔光中那有些苍白的美丽的手指,随意冥想。在这样的早晨,爸爸一般是不来打搅我的,仿佛就是为了让我在懒懒的阳光中伸上几个懒腰。楼下隐隐约约传来一些声音:爷爷种菜回来了,不多会儿,奶奶饭也做好了,弟弟正在喝着她熬的稀饭,新新突然大叫起来,是卖豆腐的来了,啾――,几只小麻雀正在阳台上跳跃呢,我知道他们正在瞅准机会去抢新新的饭粒呢,汪――,新新果然温柔地叫了一声,我知道小麻雀一般是不怕的,他们照旧在跟新新玩着抢饭粒的游戏。我翻了个身,粉红色的柔光在墙上涌起一阵温柔的微波,闭上眼,仍旧是明亮的天堂,有种痛楚慢慢从心底升起,有人上楼来了,是爷爷轻轻的脚步声,我假装还没睡醒,我觉得爷爷轻轻打开了门,又悄悄关上,轻手轻脚的下楼去了,我知道爷爷下楼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早点放进电饭煲里,我的泪自然地流出眼角。这就是老家的自由宁静,医治创伤的灵丹妙药。在那个早晨,我突然觉得压抑我很久的升学考试失利不再重要,猛然醒悟到我并没有失去什么,我只是没有得到什么而已。的确,那只是一个希望的破灭,如阳光下破裂的肥皂泡,我能为了那个瞬间破灭的幻影否定我站在蓝天下,沐浴在阳光中的事实吗?我起床了,很从容地洗脸,很从容地走进厨房。爸爸正坐在灶下烧火,奶奶亲自站在灶边忙活呢,爷爷一见我忙完,便说:湘一,早点在电饭煲里!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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