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_2000字
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
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
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
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
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
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
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
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
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
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
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
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
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
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
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
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
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
“喂?”
他不敢有任何回音。
“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
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
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
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
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
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
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
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
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
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
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
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
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
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
入狱之日,万里无云。
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
高一:张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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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那些事_1000字
在那个夏天,在那个下午,在那棵树叶繁多的老树下,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他,便成了永恒。
他只是一个老师,语文老师。不知是巧合还是注定,他成了她的班主任。这个班主任,一当便是两年半,直到初中毕业,在开完毕业典礼后,便没见到他了。他说,有事可以打电话给他。他对她说,但也对全班同学说……想打电话,可又不想。手握着家里的座机电话,慢慢地回忆起和他,和同学们一起在那个永远忘不掉的教室里相处的时间,很想念,很有趣……
班上的刘包子估计还是那么圆,那么可爱而小贱;谭学习委员估计那句口头禅挂在口边:“不解释,扣操行分!”,而同桌,可能依然还是那么沉醉在耽美中不可自拔……至于他,可能还是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睛,手捧一本诗词,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江南墨客。从不慌张,从不张扬,淡淡的,像一股清泉。那个时候,总喜欢用“温润如玉”来形容他,而听他的课,每一次都是欢喜的。他就像一个符合她所有想象的男子:雅致,多才,出口成章。
不知怎么回事,她从小语文便比其他科要好些,上了初中,受到他的影响,更是对诗词曲赋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他喜欢讲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静静地,和其他同学一样,坐在座位上兴致勃勃地听他讲。从来都是。她是班长,因此她和他相处的时间更多了,为此她兴奋高兴了好一阵子。也因此她看到了他的更多面:安静,温柔,一丝不苟……
但他从来都是像诗经中写的“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他不是游女,但永远在河的另一边,生性怕水的她永远泅渡不过去。
最终还是拨了电话过去,电话那头不久就传来了久未听过,但依然熟悉的男声。“喂,你好,请问你是?”“赵老师,是我,您初中的学生,柳因。我考上了Z大,嘻嘻,所以打电话问候您,顺便跟您汇报这个好消息!”我故作兴奋,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话。那边好久都没传声音。但稍过了一会,电话那头说:“哦,你是柳因啊,我想起来了。Z大,很不错的学校,以后你要有事,就打电话给我。前几天谭羸给我打电话,说他也考上了Z大,你们在一个学校,也好可以互相帮助。”,还是这句话,“有事打电话给我”。呵,真是真诚的敷衍啊。不禁在心里苦笑。“哦……”感觉有好多话,但说不出来。那边也不说话……于是她故作慌忙,说“老师!有人在叫我,我就不和您说了,老师,拜拜。”说完,立刻挂完电话,也不管礼貌不礼貌,就挂了。
心里觉得空荡荡的,但又好像放下了些什么,总之,这种感觉挺舒服的。也许出去吃些东西,把胃填满了,就会好受了。
高一:罗均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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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_2000字他是君王,与生俱来的风范如龙叱咤风云。她是一名尘间女子,却国色天香,美得脱俗。明明本应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被命运的罗盘所捆绑。他深爱着他的皇后紫橙,以前是,在紫橙为他挡下致命毒剑香消玉殒之后,依然如此。驾马来到曾经和紫橙共享良辰美景的瘦西湖,栀子正盛,如此淡雅好似紫橙一颦一蹙,他苦笑,闭眼,泪水滑落,他浑然不知,王的风范荡然无存。远处,她淡淡地看着,思绪在莫名地挣扎,蹙眉,转身,走近他。沁人心脾的栀子花香袭来,他睁开眼,熟悉的面容在滚烫的泪珠里扩大,他望着她,出了神。她虽衣着朴素,但却掩盖不了那沉鱼落雁的娇容,这面庞,是他朝思暮想的。“为何落泪?”她轻启朱唇。“人散,心死。”他的声音低沉,夹杂着哀凉。她莞尔一笑,他却愣住了。好像,真的好像。“何必呢,就像百花皆有语,浣儿独爱栀子之雅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留恋,再感怀,终究无可厚非。”“那么,做朕的王妃可好。”他知道,这是一个局,但是爱已让他失去作为君王应有的理智,沦陷就沦陷吧。她并不错愕,任他抱上马,风吹拂面,吹淡了他的泪痕,却无法抚平她的无奈。回宫。金碧辉煌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易衣,一袭洒金百褶芙蓉群,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她如同涅盘的凤凰,光芒璀璨。他笑了,他似乎又看见了紫橙。她眼角如钻石凝成的泪水,却是那么令人心碎。自那以后,他很爱她,后宫三千佳丽妒忌着浣妃的一枝独秀,他把对紫橙的爱毫不保留地倾注在她身上,但这一切在浣儿看来,却动摇了她的念头,她很厌恶自己的摇摆不定,如果她真的溺入他的温柔,她将生不如此。枕下是否有致命毒刀,杯中是否有致命毒药,他都不在乎,他在赌,用自己的命来赌。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寄托对紫橙的思念,别无他意,但是,他的确错了。浣儿决定了吗?雪后,积起纯粹的白,央及她意,他抛下国事,陪她去瘦西湖看雪。漫天飘舞的雪花如同飘零的栀子花瓣,划出耀眼的弧度。她在雪中纵情起舞,血色的貂皮裘衣映照着白,美得空灵。仿佛,时间定格。可是,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逃不了。倏尔,雪花一反常态地狂舞,阴冷的风呼啸,凌乱了她的发丝,她默然注视着眼前若隐若现的刺客,释怀一笑,从容地向他走去。他却早已沉醉在她的舞姿中,放松了警惕,浑然不知远处的刀光剑影。“雪花,美吗?”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伤感。“美。”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她知道,他的内心想着的不是她。“那么,就把它埋葬在回忆中吧。”说罢,她立即推开他,致命的毒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的位置,这一幕?他看着她倒在雪地里,触目惊心的血染红了白雪。“紫橙。”他抱起气息微弱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呵呵,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忘记你的紫橙。我,我在你心里,咳,咳,依然只是个替代品。对不起,其实,我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杀了你,我真的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副面容。咳,咳,对不起,我很想奉,奉父王的命令,杀了你,但是,我却下不了手,我真的,真的不想骗你,咳,咳,现在,刺客应该回去复命了,而我,我没有,没有负你,对不起,可是,浣妃,爱你。”血液侵蚀雪花。万籁俱寂,他的心支离破碎。怀中的人了恍若熟睡般,嘴角洋溢着满足的微笑。“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折磨朕,紫橙已经离开朕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夺走我的浣儿。”他浑然不再是王了,胜似一只被夺去猎物的饿狼,杀气在眼中澎湃。他用血埋葬了她的娇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世俗玷污她的至真至纯。“你错了,紫橙是紫橙,浣儿是浣儿,而我,爱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心。”他俯首,一滴泪珠悄然滴落。幡然顿悟,她和紫橙的相似是命中注定,他和她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爱上她是命中注定,她为他死亦是命中注定,而他,却在这些命中注定中,什么也没有挽留住。就像那些为了保护他,和刺客搏斗的侍卫,亦是她安排好的一部分。可是,所有,全部烟消云散,化为灰烬了。自那以后,他漠视一切繁华浮夸,生活变得散漫,一场离情爱就这样击溃了他。亦,消亡了一座城池。他远离尘世,褪去王的称号,他愈加坦荡。他居于深林间,在一方土地里种满了栀子,用以守护他心中的美景。八月。栀子花开。百花皆有语,她独爱栀子之雅洁,花正开,香正浓,栀子谐音执子,握住痴情的流年之手,目送繁华过眼,惟余一脉清香。纯白就是纯白,素淡就是素淡,绽放就是绽放,零落就是零落,无需羡艳,不必留恋。注定了,他与紫橙,是一场美妙的梦,他与她,却是一生一世的羁绊。在那片灿烂的栀子花海中,没人会发现,一滩血迹逐渐扩散,而他苍白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也许,这就是一生一世的羁绊。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一:向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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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_2000字“奶奶!你怎么不叫我!你看都几点了!”少年惊叫道。他飞快地洗漱后,提起书包就往学校赶。“吃点早餐再走吧。”奶奶颤颤巍巍地扶着墙从里屋出来叫住他。“都什么时候了!还吃!都怪你!”少年恶狠狠地摔门而去。“可……”奶奶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自言自语“不吃早餐身体会跟不上的……” 少年叫陈诺,是一名中学生。打小儿便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去城里打工了,几年才会回来一次,陈诺早已习惯了没有父母的日子,习惯了孤独。陈诺从来没有朋友,在班里他总是独来独往,就连上课时也总是坐在最后一个桌子的地方,埋头沉默不语。 陈诺小时候,奶奶总是给他夹菜,给他添衣,牵着他的手上下学,提醒他这个,提醒他那个。每当吃饭时,饭桌上总有一盘他最爱吃的红烧鱼。他从没注意到,当他大快朵颐时,鱼肉里却没有刺。他并不知道,这都是奶奶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为他挑出了一根根鱼刺;他更不知道,要完全剔净鱼刺绝非易事,一些细小如丝的刺总是和白白的鱼肉混杂在一起,而她总是睁大自己那双昏花的眼睛,费力地瞅着,隔一会儿,就要揉一揉干涩的双眼,直到鱼肉里的刺被挑得干干净净,她才满意地点点头。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奶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慢慢绽开了笑容。 奶奶带着陈诺出去玩,他欢快得像只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不是向后看看,奶声奶气地说:“奶奶,你快点儿!”奶奶气喘吁吁地跟上来“小诺,小心路,别摔着了。”陈诺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吃软软的棉花糖,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跑到奶奶身边,挽着奶奶的胳膊撒娇道:“奶奶,奶奶,我也要!”奶奶和蔼地笑了“好,奶奶给你买。”于是她掏出一个蓝布包,一层一层地揭开,最下面露出一卷儿皱巴巴的毛票。她数出几张,换来了一根热乎乎的棉花糖,递给陈诺。他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奶奶看着孙儿开心地笑了,在阳光下,那月牙儿闪闪发光。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诺上了小学,不知怎的,他对奶奶越来越不满。在家吃饭时,奶奶总是不停地往他碗里夹最爱吃的红烧鱼。但他丝毫不领情,不止一次地在餐桌上抗议,不耐烦地说道:“别夹了,我吃不下!”当她要给他添衣服时,他皱着眉头嚷道:“添什么衣服啊!我又不冷!” 他开始渴望自由,不愿让奶奶陪伴在左右。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她的陪伴了,因为他看到很多同龄的孩子都独自上学,而自己还有她陪着。他觉得很丢人,回到家后,他就爆发了,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你为什么要送我啊!我自己能走,又不是没长腿!”她的脸抽搐了一下,张开嘴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行了,行了!明天我自己上学!”“唉,好吧,明天你就自己去学校,过马路要注意安全,别和陌生人说话……”奶奶无奈地说,脸上添了几分苦楚。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他的身影,奶奶自言自语道:“唉,终究是长大了……”第二天,陈诺开开心心地一个人出了门。奶奶还是不放心,便悄悄地跟着他:路上看到同学们,他自豪地和他们打着招呼…… 学校要开家长会了,陈诺没有给奶奶说,独自一人去了学校。奶奶听邻居说了才知道,她拿出过年才穿的大红袄顶着风雪去了学校。家长会已进行了一半,奶奶在窗外努力向教室里看,脸蛋和鼻子都冻得红红的。陈诺看到了奶奶,但他却没和老师说,而是假装没看见,因为他已经给老师说自己没有家长了。回到家里,陈诺愤怒地瞪着奶奶,冲她吼道:“你去干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去了也是白去!”奶奶沉默地低下了头,委屈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光阴似箭,陈诺上了初中。学校的学生们都流行去网吧打游戏,他也不例外。他向奶奶要了钱,就和哥们儿结伴逃课去网吧。网吧里烟雾缭绕,昏天黑地,陈诺畅游在网络世界里,如痴如醉。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罩上了黑黑的帐子,陈诺这才想起还要回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电脑。回到家里,看到宝贝孙子的奶奶惊喜地问道:“小诺,你去哪了?饿不饿?奶奶给你热饭去……”“不用你管!”陈诺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了自己房间。 陈诺看上了班里一位漂亮女生,天天去引她的注意,可班上那些小混混就不乐意了。一天他们把陈诺叫到了校外,几人扑在一起,猛兽般的拳打脚踢像一阵阵冰雹落在陈诺身上……醒来,陈诺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奶奶心疼地看着他,“小诺啊,疼不疼,想吃点啥奶奶这就去给你买……”说着,伸手抚摸他的脸。陈诺冷着脸躲开她的手,不耐烦地说:“走开!我没事,我要出院!”奶奶无奈地转过身,悄悄抹了一把眼泪,“唉,这孩子……” 终于,父母把陈诺接到他们打工的城市念书。陌生的城市让他感到更加孤单、无助。父母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他只能自己生活。每天回到家,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为他开门,他只能独自面对冷冷清清的家。他被迫学会了独立。他开始还念她,怀念起她对他的好,开始后悔以前所做的一切。 一个秋天,父母告诉陈诺,奶奶去世了。他们一起回到老家安排奶奶的后事。天空灰沉沉的,不时传来几声雁叫,风无情地刮过已经干枯的树木,黄叶儿凄凉地从树上掉落下来,被阵阵袭来的风吹得漫天飞舞。树枝儿光秃秃地在狂风中摇摆,垂头丧气的样子,花儿也凋零得差不多了,只有几朵可怜的野山菊还在做垂死挣扎。陈诺看着奶奶冰冷的尸体:满头灰发毫无生气,双眼紧闭,眼窝深深地陷下去,脸颊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嘴唇已无健康的光泽,微微抿闭着。这时,陈诺才记起了过去的种种:半夜醒来,总会迷迷糊糊地感觉她在替他掖好被角,关好窗户;回到家时,她总会把香喷喷的饭菜端到他面前;早晨,她总会替他添件衣服,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不知不觉,陈诺的眼眶湿润了…… 蓦然回首,陈诺才懂得他挣脱的,是奶奶那细微的爱,是一盘没有刺的红烧鱼;是天冷时为他披上的一件棉衣;是那双给他温暖与安全感的手……高一:徐玉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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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_2000字“现在大家看到的就是我与我的制作团队的科研成果,最新发明---大远程家,它代表了我们人类的最高水平。大家不要以为它只是一块普通的金属,实际上,它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千变万化。就算你与它相隔千里,只要你的手机与它的内芯存在遥感,便可以对它随心所欲地进行控制。而控制它又有什么用呢?用处可大了!根据你所选择的功能,它可以通过释放电磁波的形式进行执行。比如说,你出门在外,却想将家中的空调在你回家前提前打开,啊哈,这时大远程家就派上用场了!只要它在家中,不管哪个角落,都可以通过你的操控来到空调前,电磁指挥空调开关。当你一进门就感到凉气扑面来时,是不是整个夏天都变得清凉了呢?……”我站在演说台前侃侃而谈,手中摆弄着我的心肝宝贝。场下观众一次有一次地送上热情的掌声。我看向正前方第一排坐着的几位大佬。他们肥胖的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只怕心里早已开始盘算专利问题了吧。我表面冷静介绍着,内心早已是欣喜若狂。嗯,看他们都是身家千万的富商,不知道会买走我的产品吗?他们又会用它来干什么?嘿,管他呢?反正给我钱多就卖给谁呗!哼,反正老子只认钱!“张设计师,你的产品很是新颖独特啊,专利卖给我吧,我出三百万,够大方把!”发布会刚一结束,就有个浑身挂满金条的人,笑得很猥琐,来出价买卖。“三百万,那么少!小张,听我的,买给我,价钱好商量!”“小张,别听他忽悠,我出五百万,老子最不缺的就是钱!”“张设计师,卖给我把,我出七百万!”“小张……”“张设计师……”“……”在一片争论声中,我与一位肥的流油的暴发户签了专利转让协议。不为别的,只为他最大方!出价最高!还有,他从头到脚,戴金最多!这有钱人的钱,不赚白不赚!刚刚还有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什么,让我卖给他,他要用我的发明来造福人类。造福人类?那感情好!如此一来我不就成了闻名世界的大发明家了?一问价钱,啥?才给一百万?屁啊,去去去,那点钱还不够我塞牙缝呢!管他干嘛,造福宇宙都比不上老子赚钱重要!我笑眯眯地从暴发户那儿提走了专利费,心满意足地登上飞往欧洲的飞机。这几个月为了这个发明,可累死我了。这下拿着钱,我要好好享受一番,尽情潇洒!我闭上双眼,脑海中已浮现出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笑着沉沉睡去。“国际新闻报道,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多家银行遭遇失窃,现场监控全部莫名损坏,罪犯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案情正在调查中。”“我国江淮地区发生多起车辆被盗案。车辆并无损坏,车内财务全部消失,且周围监控全部被破坏。目前案情正在紧张调查中。”“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人员失踪案及人员杀害案。所有遇害人员皆是莫名消失。有一儿童独自在家,不知为何父母回家时便不见踪影,且其父母声明出门前已将门反锁。请大家警惕,避免人员再度丢失。以上案件正在调查中。”正当我躺在总统套房里的大床上数钱时,电视中播报的这些报道吸引了我的注意。唉,这世道真是越来越乱了,作案手法也是花样百出嘛,还了无痕迹的,呵呵,简直和我的大远程家有得一拼了。嗯,等等!我惊愕地从床上坐起。大远程家?不对啊,那些方法只有我的发明才做得出!天哪!难道,难道它被那大佬,卖给了那些不法分子?我看了一眼散落在床上的钱,扑上去紧紧地抱住它们。算了,不管它,卖给谁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现在专利已经是他的,再说我身在国外,警察能奈我何?哎呀唉,钱啊钱,还是你最好!我拿起一摞人民币狠狠地亲上了一口。“我国A大学教授王先生今日遭莫名杀害,据警方透露王先生家门应是从外打开,凶手入室行凶,而王先生多年独居,钥匙只在自己手中。此案请扑朔迷离,目前正在调查中。什么!我从床上跳起。王教授!那时我的授业恩师啊!他竟也造人残忍杀害!报道所描述的情况,唯有大远程家做得出!凶手可远程控制,让它化为薄片从门缝处进入,再电磁操控进行杀人!不,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的恩师都已惨遭杀害,那杀人狂万一再盯上我的亲人可怎么办!我背后冒出阵阵冷汗,操起手机,拨通了那个大佬的电话。“喂,是小张啊。哎吆,我给你说,你那个发明可真是卖的太好了!我的钱可是如潮水般一阵阵往里涌啊!哎,对了,你打电话有什么事?“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违法的!你知道他们拿我的发明去做了些什么吗?”我已经有些愤怒,但更多的是害怕。“嗨,管他干嘛,咱自己赚钱不就得了?反正卖出去的产品跟我没关系。哎,小张,你知道吗。你的发明已经远销海外了!”“你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政府会停了你的工厂。”“政府?”那大佬轻蔑地一笑“政府才不会管呢!他们还向我订购了好多产品,说要自己用,还有些要方便办公。还有些警察也来买了,说要帮他们查案呢!好了好了,不和你聊了,又有一个老板来向我们订货了,拜拜了哈!”我听着电话里那嘟嘟的忙音,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我走到窗边,想要看看风景放松一下心情,一打开窗,我就惊讶地发现,道路那边新开了一家专卖店,店外的人群排起了长队,而从店中走出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个无比熟悉的东西----大远程家!我无力地靠着墙坐下。我的发明风靡全球,却带来那么多的灾难。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发明的东西从未想到造福人类,只是为了赚钱,可也从未想过祸害苍生啊!我呆呆地望向天空,夕阳照射下的天空金灿灿的,好像大远程家金色的造型,这个世界好像已被它所填充,人类的未来,真的会毁在这小小的发明上吗?我的目光又被满床的钱币吸引去。算了,不想了,外人怎样与我何干?抱着我的钱睡大觉,才是正事。反正我已经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大设计师,大发明家。我的嘴角又挂上了满足的微笑。高一:南魄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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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作文逃亡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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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逃亡有时候你看见一个人大大的有名,却觉得他没什么地方了不起。其实那是你没有发现他的长处,要知道,所谓长处不一定就是武功有多高,脑子有多聪明,写毛笔字写得多好,就像曹操,他的长处就是“溜”。未了胜先了败,未思进先思退,而且溜起来其快无比,滑不留手,抓也抓不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管什么情况,如何保住自己是第一位要考虑的。”曹操如是说。正因为他始终贯彻着这条理念,并执行得非常出色,日后才能铸就辉煌的功业。否则,早就翘了。现在,曹操正面临着他人生的第一次大危机,他的“开溜”专长也遭受了第一次大考验。他很清楚,董卓的通缉令很快会传遍天下。虽说有很多地方豪雄不鸟他,但以洛阳为中心的数十个大小城池,依然被董卓牢牢掌握着。要逃到谯郡,路漫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让我拿出和阿黄玩耍时的全部本事,把追兵统统甩掉。”曹操骑着马跑到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边,“蹭”地跳了下来,“嗖”地消失在草丛里。阿黄是曹操小时候和他玩捉迷藏的十四条狗的总称。而这十四条阿黄,养一条死一条死一条再养一条。死因:过度惊吓。其实没有哪条阿黄要和曹操玩捉迷藏,那是曹操单方面的事。所以,对于阿黄来说,不管自己在干什么,那个可怕的小孩总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现。比方说,阿黄好好在走路,忽然土里就伸出一双小手,抓住两条狗腿一拉,就让阿黄狠狠摔一跤;比方说,阿黄要尿尿,一溜小跑到一棵树边上,伸起一条后腿就要开尿,忽然从树洞里伸出一只小手,轻轻“问候”了一下阿黄的小鸡鸡;再比方说,阿黄有一次决心找曹操报仇,结果找了半天没找着,累得在那里伸舌头,阿黄去小河边喝口水,忽然看见曹操在水里,“汪汪”就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在水里游了几圈没见到人,打算游回来,结果天上一声吼“我来救你”,一个身影树上落下来,砸在阿黄脑门上,然后就骑在阿黄背上把半死的阿黄救上了岸。没有哪条狗能经受住这样非狗道的摧残,绝没有,它们就只好死了。连最后一条阿黄,人称神狗无敌大将军,被谯郡第一驯狗高手训练了三年才出道的猎犬王中王,在曹操家里只呆了三天就驾鹤西归。曹操家的大门遂成了狗族的噩梦,没有一条狗敢从他家门前经过,如果谁家的狗不乖,只要主人说一句“再这样就把你送给曹家”,那狗就仿佛通了灵,全身一阵乱抖,对着主人一阵乱舔。土遁、水遁、在树上窜来窜去、披着一堆野草爬来爬去、挂在老虎的肚子上……整整十天,曹操以人类不能想象的运动方式和运动轨迹在这无边无际的大山里神出鬼没。他坚信,就是有十万大军来搜山,也绝不会把他找出来。当然不可能被找出来了。在第十天的时候,带着一丝怀疑,曹操在一个上风口,也就是一座山头的大树上四处望,几个小时之后,他一个倒栽葱摔了下来。真是欲哭无泪啊,竟然,竟然没有人在追他,一个人也没有,这些天他全都白干了,这座大山好像除了他,没其他人的鬼影子。曹操开始设想各种可能性,说不定董卓没去向王允证实他的话,说不定董卓觉得派兵来追自己这种小人物太小题大做了。总之,现在曹操失去了让他这些天来上窜下跳活力四射的信念支撑,一下子觉得疲惫万分,一步拖一步地走下山头。一个人失意的时候总是特别倒霉,这绝对是真理,所以我们时时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否则就会像曹操那样。“叭”,一声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跤跌了下去,抱着脚杀猪一般嚎起来。一个原本用来夹老虎狗熊一类生物的巨大捕兽夹端端正正套在了曹操的左脚上,五根粗粗的弹簧一起发力,曹操的左脚立时就大了一圈。好在曹操不是常人,收腹挺胸屏气咬牙屁股一蹶两手一掰,堪堪把这个夹子弄开,让左脚得以脱出生天。曹操对着捕兽夹看了半天。好家伙,被这东西干上一下,就像被人用大力金刚手捏了一下,还是二十年陈的大力金刚手,还正好夹在内力难以运到的脚踝。曹操甩手扔掉夹子,然后哈哈大笑,道:“就这么一个小夹子,怎能困得住我曹某人。”曹操有个坏毛病,就是吃了亏以后就喜欢乐,显示自己从未向困难屈服,向一切恶势力挑战的决心。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很不好,因为他一笑,不知怎么的,就特别容易倒霉。多少年以后在赤壁那地方就是,这会儿也是。曹操乐完了,又忙不迭往脚上猛吹气,嘴里还发出“丝丝”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摇摇晃晃站起来,准备继续往前走。“砰”,一声更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个俯冲摔了个狗啃泥,咬着一嘴土呜呜地叫。设置这个陷阱的猎人很有经验,他的想法是这样的。先在猛兽必经之路上布上几个夹子,形成一个圆圈,对付一些中型到大型的猛兽,如果是特大型的猛兽,那么这个夹子一时半会还奈何不了它,一定会带着夹子向内圈跑。又有几个特大号的夹子伺候。之所以不一开始就放特大号的,是怕夹子夹力太猛,把一些小一点的猛兽脚夹断了,一样抓不着。所以,曹操这个特大号猛兽,现在就碰上了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夹断老虎脚的捕兽夹。还好,夹的是右脚,不是雪上加霜,最多算左右开花。曹操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追兵搞的陷阱?不行,一定得快点离开这里。他呲着牙忍着痛,一时不敢腾出手去拆夹子,手在地上一撑,身子飞起,打算先离开这个陷阱。这一掠曹操用了全力,足足飞出三丈,曹操打算先离开至少三十丈开外,如没有追兵出现再处理伤处。“哈哈哈哈。”半空中曹操又笑了起来,这回笑声中运上了内力,作狮子吼,打算震晕周围的伏击者,让他们的反应慢一点,不要那么快对自己出手。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如果真有什么伏击者的话。笑声未绝,就在曹操打算用手击地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很不巧,他白白小手拍下去的地方,正位于那个捕兽夹综合陷阱另一边的外圈。所以,曹操的右手,就以千钧之力拍向了一个隐藏得很好的捕兽夹。这样,他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身上就有两个大大的捕兽夹,身形也不如第一次曼妙,歪歪斜斜飞向一边。好个曹操,竟然没有出声(因为刚才狮子吼吼到一半又被夹,内力岔了气,胸口堵),在危难中显出了其豪雄本色,一个金鸡独立,用仅剩的左脚稳稳站住。如果……如果布这个陷阱是一般的有经验老猎人,那也就算了,可是,曹操碰上的,是一个猎人世家的王牌猎人。他这次布的陷阱,叫做“天罗地网鬼神难逃擒龙大阵”。连龙都要抓,刚才那点布置自然不够了。曹操也真有本事,站稳的同时,真气已经理顺,迅捷无比地在经脉中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待要挣脱两个夹子,脚下却微微一沉,然后一紧,被一根两指宽的牛筋索拴着脚倒挂在一棵参天大树上。那王牌猎人十分清楚,能引发这层陷阱的猛兽,必然非同小可,说不定是什么传说中的凶兽也未可知,所以,这最终陷阱,绝不是这样就算了,一经触发,会引起擒龙大阵中所有捕兽夹的连动。可怜那曹操,只见到一群张着血盆大口呼啸着飞过来的大大小小捕兽夹,一闭眼,功运全身,然后作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赶紧主动晕过去,省得痛。第二天上午,陷阱的始作俑者--王牌猎人出现了。看到三层陷阱全部发动,王牌猎人不由得激动得热血沸腾,赶忙跑到那棵大树下抬头向上瞧,却发现猎物的体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由于曹操的外面裹着一层捕兽夹,所以王牌猎人一时也没认出这是个人,直到把他放下来,费了两个时辰九牛二虎之力取下了除四肢外的所有夹子,才依稀看出,这竟然是一个人。能在遭到这种攻击后仍保持人的形状,足见曹操内功之深厚,那天奕真气实为绝世神功。没有力气再取下曹操身上剩下的夹子(这种夹子普通人搞一个时辰也取不下一个),王牌猎人背起曹操,打算进城为他找医生。这王牌猎人还真不是盖的,常常背老虎狗熊下山,所以这时候背着曹操也健步如飞,才一个多时辰就抄小路,赶到了山脚下的中牟县城。由于曹操深知脸面的重要性,先前把大半神功运到了脸上,虽然脸上吃了几夹子,也没怎么走样。所以王牌猎人经过城门口的时候,一看上午刚贴上去的缉拿曹操的画影图形,就认了出来。背着曹操直奔县衙,领了一百两银子花红赏银,乐呵呵回家去了。曹操就是这样被抓住的,真的是很冤。如果先前他没有嗖嗖嗖在山里溜来溜去耗费体力,如果先前他能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过了许久,当曹操悠悠醒转时,已是身处牢房。浑身上下酸痛无比,到处是乌青,到处凹凸不平。凝神想了想,这才记起先前发生什么。暗自运转了一下真气,觉得并无大碍,内脏和骨头都没什么问题。心想董卓的人下手怎么这么厚道,一点都不职业,要是换了自己,早就先把对手废去武功,免得再生事端。心中暗喜,四下打量之时,却愈发奇怪起来。照他想来,自己不慎落入陷阱被擒,一定被重兵解押回京,而现在自己手上竟只上了木镣,四周的牢房也十分简陋,关一般的江洋大盗还可以,像他这样的高手,随时都可以破牢而出,看规模,只是一般小县城里的牢房。难道说,还有什么看不见的机关陷阱,或是别有诡计?再细细打量,曹操竟然发现,这里的牢房设备还不错。曹操住的是一间单人房,地上铺着一层软软的干草,很干净,显然是刚铺上去不久,也不见有什么爬虫,足见经常打扫,角落里还有一席雪白的床褥,虽然不是很新,但洗得很干净,那床褥上居然还有个枕头。另外,在靠近牢门的地方,吊着一个铜铃,不知是派什么用处。曹操走到牢门前,透过木栅栏观察对面的其它牢房,发现其它房间的设备更好,有吃饭的桌子还有靠背椅,左前方那间双人房里的两个人居然在下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看着像是旅馆而不是牢房?带着怀疑的心情,曹操走近那个铜铃,用小指微微用力弹了一下。“丁铛”,铃声在寂静的长廊中蓦然响起。“急什么急什么,来了。”远处传来狱卒的叫声,然而就有两个人搬了一张 吃饭桌子和靠背椅过来,打开牢门,把桌椅搬进来。“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没有?那我们就走了。”曹操呆呆看着他们开门,搬东西,关门,走人,心想这也太大意了吧,哪有管理这么不严格的牢房啊。曹操打算看看再说,这里真的很奇怪,冒冒失失就往外闯太危险了。“铛铛铛”,外面传来一阵铜锣声,然而一个青衣儒生踱了进来,从长廊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用和蔼的目光看着每个人,所有做各种各样事的人立刻在牢里排排坐好,曹操莫名其妙,也学他们的样子坐好。青衣儒生最后走到长廊的中间,也就是曹操牢房的斜对面站定,清了清嗓,朗声道:“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龟兔赛跑。”“有一只乌龟,又有一只兔子,两只可爱的小动物打算比一比,谁跑得快。”“轰”,许多犯人大声笑出来。“兔子拔了一根胡萝卜,朝天上一扔,胡萝卜落地之时,就是起跑的信号,目的地是两里外的那棵歪脖子老槐树。兔子嗖嗖嗖,一下子就没影了,乌龟低着头拼了命爬啊爬啊,兔子窜了一会儿,回头一看,兔子的视力很差,眼睛都红红的,所以连乌龟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兔子看见前面有一片草丛,就一下子跳了进去,呼呼呼睡起觉来,乌龟还是自顾自爬啊爬啊。等兔子醒过来,再嗖嗖嗖窜到歪脖子老槐树那儿,乌龟已经先到了。所以这次龟兔赛跑,是乌龟赢了。”青衣儒生讲完故事,看了看周围的犯人,见他们都屏息凝神地看着自己,微微一笑,说:“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乌龟会赢?”“因为兔子睡觉耽误了时间。”“不对。”似乎是标准答案的回答一下子就被枪毙了,四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快点想答案哦,和从前一样,说对了就可以释放哦!倒数计时,十,九,八……”“乌龟给了兔子十斤胡萝卜,买通好了。”“不对,七,六……”“兔子晚上没睡好。”“不对,五,四……”曹操觉得他应该说话了:“魅力,兔子受到乌龟龟格魅力的感召,心甘情愿输掉的。”青衣儒生望向曹操,道:“你这个回答倒很有创意。”曹操见他望过来,连忙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可是他忘了他的脸在不久前遭到了何等非人的待遇,虽有神功护脸,但依然不免青一块紫一块,让他这个原本可能真的很迷人的微笑,打了十七八个折扣,令儒生一阵反胃。“虽然有创意,不过还是错,三,二,一。好,正确答案是,这是一只很慈悲的兔子,看到乌龟那么努力地爬啊爬啊,不忍心赢了它,所以宁愿自己背上骄傲自大的骂名,也要满足一下这只平日里最让人看不起的乌龟,让它从此找回乌龟的自信,有了自信才可以坚强地继续活下去,这是一个强者对于弱者的关爱。”“怎么,有疑问吗,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你们想一想,一只乌龟要爬两里地,那要花上多少时间,那只兔子需要睡这么长时间吗,还有,你们也不是没见过兔子,听觉多么灵敏,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怎么会睡得这么死,如果不是故意的,还有第二种解释吗?所以,待人要仁慈,要宽容,要恭让,要向兔子学习,好了,今天的每日开讲就到这里,明天同一时间,要注意收听哦。”“喂,那边的兄弟,”青衣儒生就这样施施然走了,曹操心中一大堆的疑问,忍不住和对面牢里的两个犯人打了个招呼:“刚才那是谁啊。”那两个犯人刚才好像不是很起劲,只是坐着听,也没有抢着回答问题。两人个头瘦瘦矮矮,面相也不甚凶恶,这里大多数的犯人都是这样,也不知是犯了什么事被抓进来,总之都不像是能杀人越货之人。“是新来的啊,哈哈,你一定猜不到那是谁,那就是我们这里的县太爷,姓陈名宫字公台。”曹操更加糊涂了,好好的一个县令,怎么搞得好像说书先生一样,还搞什么每日开讲。“俺叫王小狗,他是王小猫,你叫什么?”“我,我叫曹操。”王小狗说:“俺说曹操啊,你看这里的环境怎么样?”“还可以吧。”王小狗眼一翻:“什么还可以,简直是很可以了,比俺们家还要好,每隔几天有人来打扫,吃饭有时还能吃到肉,那么好的地方,现在到哪里去找。”曹操眨了眨眼睛:“你是说……”“小猫是俺阿弟,你以为咱是怎么进来的,咱在县衙门口互相打得鼻青脸肿,才被抓进来,这还多亏小猫认识一个捕快,才开的后门。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王小狗用眼瞅了曹操半天,又说:“像你这样真犯了事的,这里倒没有几个。”曹操苦笑,又问:“那为什么这里的条件这么好?”“就是刚才你见过的那县老爷,人可好了,他常常说,人性本善,就是再凶恶的江洋大盗,也可以被教化成谦谦君子,所以他就每天来这里教化教化,要是有谁能回答出他的问题,就说明他教化成功,就可以出去了。把牢房搞得这么好,也是他的主意,说什么要尊重人权,要以仁治和法治相结合,互补互进什么的,他说了一大通呢,俺们也记不下那么多?”曹操听见了一个新名词,很是好奇:“人权,什么人权?”王小狗手一摊:“别问,俺也不知道,俺只知道要是有人的拳头很硬,那是一定要尊重的,否则脸上就要开花了,至于他这个人权,好像也不是这个意思。”王小猫咪起眼睛笑起来,道:“其实,县大爷每天的问题,我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是那套呗,什么事都套到仁德道义上来,不过没人会真去猜准了,否则一出去,再想进来就没那么简单了,这里的牢房,那可是一直客满的啊。”曹操指了指自己这间房间:“那我呢,我这间呢?”“那个张进财,昨天一早听小五子说他家隔壁豆腐西施张阿翠她老公死了,就答出了县太爷的问题,回家去了。小五子就是矮矮胖胖刚才搬椅子进来的那个,人挺不错的。”曹操想了想,又问:“你们县太爷这样随便放人,没关系吗?”王小狗大笑:“我说你哪里人啊,天下大势懂不懂,现在这样子,一个县令抓什么人放什么人,莫说是我们这样的,就真是什么了不得的江洋大盗,又有谁会管。”曹操被训了一顿,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心想江湖中果然藏龙卧虎,随便一个王小狗就对国际大势那么清楚。王小狗见曹操这样子,连忙安慰他:“其实这也都是别人教的。”曹操的头抬了起来:“谁,他在哪里?”“人早走了,前几个月,我们这里来了一个叫单福的,不知犯了什么事,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神了,在这儿蹲了一个多月,有一天早上,忽然人就不见了。”“单福?”曹操暗暗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都打听明白了,曹操决定先不急着闯出去,等明天的每日开讲,如果能答出来,被这个县令放出去,也省得自己现在费劲,而且这世道摸不准哪里就藏着个厉害人物,还是小心一点为妙。牢里不分日夜,吃饱了就睡。第二天午饭吃过没多久,盼望的“铛铛”声又传来了。县令陈宫又走了进来,来回走一遍,中间站好:“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农夫与蛇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农夫……”以下省略(什么,没听过,这,这,回家问你妈去,别浪费我的时间)。“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农夫被蛇咬到?”曹操脑子动也不动,举手回答:“这有什么难的,冬天嘛,那条蛇在冬眠,结果被那个农夫放到衣服里去,睡得好好的,就被热醒了,火一大,就咬了一口,换了是我,我也咬的,说不定正梦到一条美女蛇向它摇尾巴呢。”“不对,十,九……”曹操这才想起昨天王小狗的话,暗骂自己蠢,连忙继续抢答:“是这样的,农夫觉得蛇好可怜好可怜啊,在冰天雪地里被冻了这么久,想想万物的生命都有其价值,下定决心要救它一命,但是怕自己的暖气不够,就故意让它咬一口,增加一点能量,好活过来,正所谓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阿弥陀佛。”“哗哗哗。”大家都被曹操真诚的演讲打动,鼓起掌来。陈宫盯着曹操穷看,像发现宝一样,说:“正确,看不出你这个人还真有悟性,也不亏我一番苦口婆心。”曹操说:“那我是不是可以出去了。”陈宫沉吟道:“原来该是这样,只是……你且先跟我来。”小五子和另一名狱卒小六子打开牢门,引曹操出去。曹操被引到一间宽敞的房间,四壁皆书,或纸或绢,空气中飘着一股淡淡的墨香。窗前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上面用大篆写着一个“仁”字。曹操的木镣依然没有取下,小五子两人侍立两旁。陈宫挥了挥手,示意两人出去。小五子微有些迟疑。陈宫盯了曹操一眼,道:“没事,下去吧。”两人告退,带好门。陈宫和曹操在书桌两边的椅子上落座。陈宫随手从桌手拿起一张纸,展开念道:“曹操,字孟德,谯郡人士,有不臣之心,现潜逃在外。”读到这里,把这张通缉榜文扔给曹操。曹操看到花红赏银一百两银子,不由失笑。自己办学习班得来的珠宝玉璧比这一百两多出何止百倍,不过那个装着珠宝的包裹醒过来的时候就没了。陈宫道:“如果没有这张纸,我当即就可以放了你,但现在,这却由不得我做主。”曹操心想你做不了主干吗把我带到这儿来。知道这县令必然还有后话,便默然不语。陈宫却话锋一转,问:“你刚才最后那一句,说得很是慷慨激昂,只是那什么佛和地狱,又是什么东西。”曹操心里一乐,这回你还不钻我套里去。于是滔滔不绝地把小时候从家里收留的一个行脚僧那里听来的关于佛的东西一股脑儿搬了出来,还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又讲了诸如国王舍身喂鹰等等仁义慈悲得一塌糊涂的佛经故事,直把陈宫听得如痴如醉。“那个国王啊,割啊割啊,把手上的胸口的大腿的小腿的还有屁股上的肉全都割了下来,放到秤上,居然还不如那头鹰重,也就是说,还是喂不饱那鹰,所以,他又把背上的手掌上的脚脖子上的脸上的……”曹操每说一个地方,陈宫就惊叹得“哇”一声。“背上的”“哇”“手掌上的”“哇”“脚脖子上的”“哇”“脸上的”“哇”“头颈上的”“哇”沉默。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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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记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然而,这看似美好却让人无比痛苦的天气却让我的心情差到了顶点。为什么呢?因为可怜的我正在为在门禁之前回家而疲于奔命。我就在烈日炎炎之下,抛头颅,洒热血。然而,悲剧的事实证明了世上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2009年3月26日,一辆摩托车从我眼前飞驰而过。驾驶员不顾别人的感受,拿他那辆200年前生产的二手摩托,在地上摆了个自认为很酷实际上却土得掉渣的POSS。劣质摩托带起了地上的沙尘,把我刚换的白色长衫“染”成了土黄色。我欲哭无泪,猛地转过头像查看肇事者是何方神圣,但下面的一切又证明了,我的人生确实是个茶几。驾驶员是个胡子大叔,长得非常另类,颇有点抽象派的风格。一张脸搭配得比“憨豆先生”还有创意。摩托车尾还驮着一个年近40的“欧巴桑”。那胡子大叔接下来说的话足以让我血溅六尺:“小朋友,你爸爸有点事不能回家,我来接你。”我当时那个郁闷啊……大叔,你的说法早在孙悟空被压五行山之前就没人用了!这个骗人手法早在教科书里万古流芳咧,就连三岁的小BB也在幼儿频道把逃脱方法知道得非常通彻咧!你要是怀旧,可以翻翻毛爷爷的照片嘛,干吗非要来骗我这种高智商少女呢?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唉,到底是我太聪明了呢,还是我太聪明了呢?但就算他是从神经病医院逃出来的,我也要悠着点儿。毕竟以我这风一吹就到的小身板儿根本无法与他对抗……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跑!我刚刚起跑,大叔就想来追我,不过发动了几次,都没发动起来。好不容易发动起来了,排气管掉了,于是又拿出他随身准备的工具箱,修摩托。那辆摩托绝对过保质期十几年了,大叔果真是个怀旧的人啊……快跑掉时,大叔还不忘发扬职业精神对我解释道:“小朋友,别跑,我不是坏人!”我不跑我傻啊?至于坏人这层嘛,只怪你长得太不像好人啦。虽然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是明知道长得丑还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不过话说回来,大叔不但很念旧,还十分敬业啊!由于摩托问题,我得以逃出生天。为了安全,我打了的。拿钱的时候,我的心碎的呀,都可以拿来包饺子了。这五块大洋就这样活生生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耳边飞去了。他们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全然不顾我的感受。它们简直比白雪公主的后妈还狠毒!难道你们的爸爸妈妈没教过你们“一日为主,终生为主”吗?但他们还是这样残忍的离我而去。我画个圈圈诅咒你们……雨哗哗的下着(我的想象),风呼呼的吹着,枯黄的落叶被雨水打湿,落在地上。整个世界一片黑暗,唯有一束灯光照在我的身上。电话铃声响起,本不想去接,但想到我亲爱的零花钱,还是无奈的按下了绿键。“妈,有事吗”“女儿,今天来客人,有好吃的。。。”妈妈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挂了电话,变身奥特曼,飞奔回家。啊,美食的力量是多么强大!把我沉睡的细胞唤醒,将我灰暗的小宇宙重新爆发!一个高难度转圈,一个完美的落地,让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有当体操员的潜力。带着灿烂的微笑,推开家门:“漂亮美丽的妈妈,今天吃什么?”说话间,看了看,笑容立即凝固在脸上。胡子大叔在这里!不会吧,我吃美食还没吃够打游戏还没打够,我可不想模仿那些壮烈英雄英年早逝啊!等等,难道妈妈说的客人……不会吧?!这么悲壮?!此时,爸爸走来:“女儿啊,这是我的老同学,姓王,他是警察,还立过许多功劳呢!快,叫王叔叔!”oh,mygad!这回肯定comeover了……果然,胡子大叔的声音冒了出来:“呵呵呵呵,你的女儿好像把我当成坏人了。但是小孩子嘛,把我的摩托车排气管弄掉也情有可原了。”拜托,排气管明明是因为摩托年纪太大了造成的嘛,管我什么事?你倒是“豪爽”了,我可就悲惨了!这还不算,起初明明活跃的气氛顿时变得沉闷起来,还是老爸一句化解了所有人的尴尬:“老王,我们去打麻将,嫂子也一起来吧。”大叔则也显得非常的跃跃欲试。我给老爸的外号是“微笑撒旦”,撒旦是地狱魔鬼之王,由此可见其义。他每次让人痛苦的时候都是笑着的,例如这次。他出门前还是笑着的,不过我从他的手势里读懂,这个月的零花钱没戏了。他俩就如此狠心的抛弃了我,留下我一人在墙角慢慢石化。没有谁注意到,墙角那个地方,多了一尊雕塑。涪江路小学六年级:张霄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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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逃亡恐怖海峡。并不无所求证。一场繁华驾驭一场荒芜之上携着一张幻想晃啊晃。头发上呼吸里都是肃杀的秋风味道。九月终结在那张奖镜上。我在夏天最惧怕的九月呼啸而过我的脸颊,无叫喊,无喧闹。我在杂草丛生的操场中央想念着那些冷漠惊艳的文字。想着那把吉他。想着我失温的梦。初一新生播报校园之声。生硬的普通话。无数个音响和大喇叭下行色匆匆不以为然的同学。我了解我在适应。随大形势飘摇东西。茫然也缓慢。大有轰轰烈烈逃亡之势。——冷逃亡终日做题的双手让我忘记我在干什么。看过手掌,似有些害怕。对一直重复机械动作却无法满足自己欲望的双手感到失望。我一直以为是会好的。在八月开始我便在等,翘首九月的遥不可及却又多希望它快点到来,认为即使生活赋予我另一般面孔,美好却会一直延续。我相信,我一直在相信。但是九月过去了呢。你无奈地轻笑,现在的生活确实另一般模样。你依赖的一切都在逃,你突然像个孩童不知所措的急切地向我诉说。你完了。你完了。谁来救你呢?我也像你一样。一路虔诚地相信。即使多么想把自己的一切严严实实的藏起来。我也爱你的梦。你给我讲起九月的逃亡。或许是幻觉在讲。你轻启薄唇诉说着你的信仰,告诉我你走在马路的斑马线上耳朵里响的是谁,你告诉我不告而别的时候背包里喜欢装起谁的文字合订,你提起上课时总会失神想起谁的低头浅笑。你的一切诉说一直在我耳边嗡嗡作响,似曾相识。似记忆里的某个片段。与幻觉对话。不想想起它,因为不想去争吵。每天裹在煦阳里背我唐诗宋词,思考我的几何题,安静地去完成固定的模式才是我应该关心而且必须认真的事情。无心关心我爱过谁、我还有什么必须记得或是忘记。我开始趋于现实。当我妈满脸严肃地告诉我甲流已经侵入我所在的城市让我顾好我那几乎没有抵抗力的身体时,我从安妮的书中抬起头,还略带清冽的清晨的阳光在我眼前安静地拉成线条。亲爱的,现实已经在逼近我们。所以我们必须接受。你笑。你说你没有发觉你一直在适应。你说,照顾好自己。我望向窗外。我突然多么希望下一场雪。就像失去莲安的那个冬天一样。你看着我叹了口气说,你还在那座城里。我确实都在而且我无法逃离。我用安妮来安慰我的失望已经成为我的习惯。整日用枯燥的手指翻着那几张再熟悉不过的纸。我终日反复多遍地读着那几本看了好多遍的书本。无暇去找她的新书。即使读着旧书也不觉乏味。从师长那里借来一摞的读者,名师大家,那些经常出现在世人视线的公众人物。华丽丽并且强大的文字看过之后心里仍然空荡荡,只是记得著作者忘记他的感情。音乐还在循环,谈话还在继续。恍若诉说了一个世纪。爱上一个会唱情歌的男子,喜欢一个懂得提高声音喊出自己苦涩的女子。他们一直真实地藏在我的耳朵里,不会逃走。我记忆里的那架钢琴那把吉他和那句忘不了一直都在。我茫然我何时许下我要陪你去青海的愿望。我不知道我何时对你望而生畏。曾经我喊着不会忘掉的故事终于被我唤作昨天的二三事。你们给我的慰籍让我想去了解你们的故事。去看她的电影,认真地给她截图。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日志。一字一句地陪她们聊很久。我在认真地做着亲爱的你给我说的责任。我在感受着身边人的进步一言不发,但我还是会向我总是会疼的人扯开一个大大的微笑。我想念三个月前的操场和一楼从东数的第四个教室,也想念那明晃晃地晃着多么骄傲象征的门牌。你说曾经多少人想成为你眉宇间的坚强。你说你突然想起夏天我爱上半夏的模样,一脸的幸福。你说那时我总是散发出夏天的浓烈和狂妄不羁交集的味道。夏天写半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因为我希望我真实存在在那一半的夏天。安妮说,第一人称这个人称很微妙。亲爱的。就像戴着面具,用冰冷的面庞去逃离。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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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