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1200字以上

围城读后感

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孙柔嘉才是真的有手段的。她平淡,弱小,缺乏姿色。却偏偏能做出一番小鸟依人弱不禁风的神态招惹同情。可千万别以为她是林黛玉式的女子。她婚后耍起脾气来才真让林黛玉也自愧不如,短短一句话,能把你噎死老半天。什么泼妇闹街,省省吧,用《天下无贼》里黎叔的话说:“最鄙视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我跟我妈说,你看人家孙柔嘉,方鸿渐,那才真叫妻管严啊。不料俺妈说了,男人就是该管,不管不行。瞧,和孙小姐的养Bobby的姑妈不是一样的话么。这才明白所谓的孙柔嘉,其实代表的就是围城中人所面对的现实啊。她才是真正的围城,方鸿渐的围城,人生的围城。若说唐晓芙、苏文纨,不论矫情与否,至少还带有点对自由恋爱的眷恋,那么孙柔嘉就是彻彻底底人间烟火的婚姻生活了。毫不留情地将方鸿渐本性里“懦夫”的一面试探出来。赵辛楣还说你要留神方小姐,她心深,到底是一入围城似海深。

赵辛楣倒是我所欣赏的。比起方大主角,他少了点“近来揽镜自照颇感秋气”的富于唧歪,总觉得男的要自怜自艾多愁善感如女人那这世界未免太可怕了;比起书中被嘲讽的对象他又是自然些的。至少追求苏小姐和与陆太太暧昧,还或多或少地有点孩子气的激情。惟大丈夫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吧。“赵叔叔”虽然算不上这两点,但有本事,够意气,能靠学识自食其力混口饭吃,已是相当不错的了。故而稍为赞赏。

其余的人物,也有在现实生活中有所对照,值得玩味的。像大才子董斜川,和伪道学诸慎明,和诗词群里那些装模作样、不时摆出一副高深莫测面孔的那些人何其相似啊。哈哈,下次一定要推荐他们看看。还有三闾大学的教授们,也让我们联想到了老师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颇有人味的那一面嘛。就连范小姐涉及到的“不与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的那句话,也让我们班同学有感而发主动统计,最后班级范围内能调情的女生仅有5人,这还不是详细数字呢……

想来《围城》给人的快乐,也就是这样、借助作者的“刻薄”调侃世情的快乐吧。围城,惟城。就像方鸿渐一般,我们兜兜转转若即若离绕不开的是这座城市,是现实,是理想,是我们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对满布尘埃的世界。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很近,很贴近人生的真实。即使有幽默为脂粉,还是可以看见密密麻麻分布的鱼尾纹。就像狄更斯所说,最好而最坏的世界是1***年的世界,也是今天的世界;堂而皇之诱惑人进来又出去的围城,坐落在方鸿渐孙柔嘉的1937年,也坐落在我们的2010年。

朝七晚四,题海书山,是我们的生活;要么是宿舍的灯火流离,抑或再有那么一点相互依偎取暖猜忌中伤的情感,我们是小人物,活在小时代。像方鸿渐般、骨子里愤世嫉俗却又随流而化的,多少人这样无力地活着。今天的努力是为了明天的衣食,离当时的憧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算还有工作生活、饮食男女以外别的东西,也都渐渐沦为了电视剧、网络等贫乏生活的调料。都知道了梦想只是幻想,理想只是梦想。一切都被围城包裹而逝。

围城,惟城。

我们惟一能面对的是生活里坚固的围城。

看着书,多少人可以对苍白的纸页调侃书中人物尴尬而微渺的人生呢,哈哈一笑,回首就忘,谁又能保证明天不被写进书里成为新的笑点。

进不来的想冲进去,进去了的想冲出来。这就是我们无可选择的仓促的人生。

这书写在1937年,却远非**性的,反而写了那年头知识分子们自顾自保半点也不高尚伟大的形象。至少作者很诚实,没写那些根本没亲身经历过的横刀立马吧。相反今天网络小说里倒经常重复战争的项目,如武侠小说成人童话里编造的热血年华。可我想,这样的坦白,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你看了后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深思,第三遍是不忍卒读:

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何其相似。

围城读后感

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名著《围城》是钱钟书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描述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曹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曹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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