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于我
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我做的事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开始带我们班的时,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多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的教育模式,并且开始试着运用这种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语文从我的身边轻轻走过
语文犹如大海一样浩瀚;犹如天空一样无边无际;犹如大地一样广袤无垠。带我畅游知识的殿堂,文学的星空。
语文,让我了解了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悲惨生活;让我了解了鲁迅弃医从文,离东京去仙台的原因;让我了解了胡适对母亲的感激之情。如果没有语文,我怎么会了解这些
语文,让我知道中国上下五千年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让我与文天祥一起感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舍生取义、以死明志;让我看到”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刘禹锡被贬的愤懑之情;让我领略”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
春深锁二桥”杜牧不以成败论英雄。
因为语文,让我看到了骆驼祥子从好人、老实人变成了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狡猾之人,让我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让我可以学习到<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坚强、毅力,在双目失明后,仍然坚持写作的优秀品质。
是语文,告诉了我有困难,有解不开的挫折时,以乐观的心情去面对一切,不仅让我想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语文无处不在,她不经意间从我身边轻轻走过,让我充实的面对生活,不再有任何的空虚。语文犹如我的小伙伴,时时刻刻的陪伴在我的身边,不曾离去。
语文从我的身边轻轻走过,让我流连往返,让我沉浸其中,让我用心体会,用真诚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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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于我冬天的日子有些难熬,寒冷而又漫长。偏偏在这个小城,似乎又只有两个季节:冬季和夏季。还没来得及换下短袖,羽绒服就已经是常见服饰了。冬天就这样,带着呼啸的冷风,突然的,就闯入了我的生活。冬天,最纠缠的起床。对于我这重度赖床患者,在夏天尚且和被窝很黏,一到冬天,这个情况愈演愈烈,几乎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每一天的起床,都是一场煎熬。先不说这温暖柔软的被窝,光是门外那呼啸的风声,就足以让我闻而却步。正如大家所言,即便有闹钟也依旧会迟到。闹钟于我,它每天一刻的闹钟声,不过是提醒我翻个身再睡罢了。正因为起床困难,因此,我的冬天,最好的锻炼就是跑步。这里所说的跑步,不同于平日里的有氧运动,而是每天必做的百米冲刺,目的地不是别处,正是我每周必须去五天的校园。幸好我的体育成绩还行,体力尚好,即便每天赖床,都能够赶在上课铃声响起的同一时刻踏进教室,虽然是踩点。也许也正是因为每天的冲刺锻炼出了我的好体力,每天上气不接下气地到达校园,我因此有了很好的锻炼耐力,长跑短跑都不在话下。我不知是喜是忧。冬天最幸福的,不过是眼前的一碗热汤面了吧。要知道,我待在一个江城,又是南方。每天上学,迎面而来的,是不尽的湿冷。江风是一种让人高兴而又无奈的东西,并且你不知道这样的寒冷,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这种寒冷,即便使劲裹紧身上的全部衣服也无济于事。在每一个上完晚自习回家的冬夜,又冷又累又饿。一碗热汤面,最能够让处于这种状态的你立刻满足。不仅仅是面和葱花的完美搭配,更有着吃了面之后彻头彻尾、全身通透的热气迸发……这感觉,岂止一个舒服了得!但是,我的冬天还远远不止这些,还有更多,明年就是决战时刻,此刻,我在冲刺的最前线,不曾放松下来过,冬天即便难熬,但是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还有我的好友们,还有有关于大学的某个冬天的梦。冬天于我,难过而又可爱。7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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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妈妈在摇篮旁轻轻吟唱的摇篮曲;孩子含糊不清得呼喊着爸爸,妈妈;早晨。从教室门口传来的朗朗读书声;回家路上,欢声笑语和那悠扬的快歌;讲台上,老师的激情讲课。语,从呱呱落地开始就伴随着我们,已然成为了一种沟通人心的方式。我感受着它带来的暖暖柔情,亲亲问候,丝丝关爱。从它那里我得到了很多很多。它所蕴涵的东西实在是太丰富了,真的需要细细品味。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去丹心照汗青的烈火衷心到杜甫安的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具欢颜的忧国忧民;从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落落寂寞再到林黛玉香消玉陨的悠悠愁情;目睹了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的狂放,也看到了韩寒青春的潇洒不羁;在品味琼瑶的儿女情长的同时,也见识金庸的侠肝义胆;随着泰戈尔的而遐想,跟着徐志摩的而惬意。文,我之最爱。即使我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也要拥有阅读的技能。一篇文章甚至是一句话,往往给人带来的震撼是不可忽略的。读一本好书就象与一位学者交流。在书中,可以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品味古今历史风云人物,看尽百态人生酸甜苦辣,构想理想未来之鸿图。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语文就是给我这种幽幽的意境,是那么的和谐,就那样轻轻的涤荡着我的心,那么舒畅,那么惬意。语文,在你心烦意躁的时候,轻轻得抚平你的聒噪,教你如何冷静地思考问题。语文,在你心灰意冷的时候,源源不断的给你力量,鼓舞你斗志,给你一个充满自信的自己。语文,在你心情舒畅的时候,静静聆听你幸福的心声,陪你一起快乐,一起开心,为你制造快乐,储存幸福。清,是语文淳朴的本色;流,是语文活力的动向。语文是心中的一泓清泉,源源不断,渊源流长。6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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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妈妈在摇篮旁轻轻吟唱的摇篮曲;孩子含糊不清得呼喊着爸爸,妈妈;早晨。从教室门口传来的朗朗读书声;回家路上,欢声笑语和那悠扬的快歌;讲台上,老师的激情讲课。语,从呱呱落地开始就伴随着我们,已然成为了一种沟通人心的方式。我感受着它带来的暖暖柔情,亲亲问候,丝丝关爱。从它那里我得到了很多很多。它所蕴涵的东西实在是太丰富了,真的需要细细品味。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去丹心照汗青的烈火衷心到杜甫安的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具欢颜的忧国忧民;从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落落寂寞再到林黛玉香消玉陨的悠悠愁情;目睹了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的狂放,也看到了韩寒青春的潇洒不羁;在品味琼瑶的儿女情长的同时,也见识金庸的侠肝义胆;随着泰戈尔的而遐想,跟着徐志摩的而惬意。文,我之最爱。即使我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也要拥有阅读的技能。一篇文章甚至是一句话,往往给人带来的震撼是不可忽略的。读一本好书就象与一位学者交流。在书中,可以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品味古今历史风云人物,看尽百态人生酸甜苦辣,构想理想未来之鸿图。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语文就是给我这种幽幽的意境,是那么的和谐,就那样轻轻的涤荡着我的心,那么舒畅,那么惬意。语文,在你心烦意躁的时候,轻轻得抚平你的聒噪,教你如何冷静地思考问题。语文,在你心灰意冷的时候,源源不断的给你力量,鼓舞你斗志,给你一个充满自信的自己。语文,在你心情舒畅的时候,静静聆听你幸福的心声,陪你一起快乐,一起开心,为你制造快乐,储存幸福。清,是语文淳朴的本色;流,是语文活力的动向。语文是心中的一泓清泉,源源不断,渊源流长。6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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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雁过留音,花过留香,是语文让自然充满生机;“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是语文让情感得以寄托;“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是语文让思绪得以展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又是语文将作者的决心,潇洒给予肯定。语文无处不在,也无时不在萦绕在你身旁,更是语文深深地影响了我。语文告诉我——告别=新的开始。当盖茨挥泪告别故乡西雅图去他地拼搏创建微软公司时,一个新的开始便上演了。当爱迪生告别给予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的母亲,去孤独求学时,一个新的开始就诞生了。当荆轲告别皇宫,驾上马车去刺杀秦王时,秦王阁中的杀气就顿时浓重了许多,从此,荆轲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也渐渐开始了——喋血秦王阁……翻阅历史,是语文告诉了我“告别”的真正含义,是语文深深地影响着我。语文告诉我——诚信无价。打开语文长卷,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立木为信”,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而在“立木为信”的地方,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语文诠释了“诚信”的含义,是语文深深地影响着我。语文告诉我——英雄的悲壮。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华夏大地英雄路,望古今,意涩苦,伤心忠烈悲入土,多少英雄都作了古。劈华雄,斗吕布,斩颜良,诛文丑,何等威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何等忠义;刮骨闻伤,败走麦城,又何等凄凉。悲壮兮,感慨兮,泪沾裳。叹滚滚英雄谁在?无言已是一撮黄土……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却淘不尽语文的风采,语文的魅力。是语文——深深影响了我!65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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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我陶醉于你醉,是对生活的解脱;醉,是忧愁的结束;醉,是忘我的爱戴;醉,是对人性的冲击。到底什么是醉?醉是已酒浇愁;醉是把酒当歌。而陶醉,却是心灵的沉浸,思绪的放飞……。多变的字,让人好奇;简洁的词,让人感觉清爽;优美的句,让人心醉;动人的文章,让人思绪万千;才气横溢的诗词,让人耳目一新……我最爱的,还是那些才气从横的诗词。一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每当无名的烦恼仿佛决堤之江袭来,当世间万物都沉静时,当几声蟋蟀叫声击破雨夜的宁静时,听,仔仔细细地听……这雨飘洒着从天而降,飘到树枝上,落到房顶上,顺着房檐,融入泥土,一滴一滴的,好美!这雨缠绵,被晚风吹的飞飞扬扬,加上几声蟋蟀叫声,形成一首和谐的“夜空进行曲”,感觉虽然单调。时而舒缓,时而急速,仿佛与大自然结为一体。再一句“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每当无聊的情感仿佛滔滔不绝的江水奔来,冲击着我的思绪,当世界一切都归与寂寞时,想,天马行空地飞翔……静静的夜,深蓝色的夜空,犹如柔软的天鹅绒,神秘,温柔。空中镶着一轮明月,四周的繁星像珍珠一般撒在玉盘里,听着那动听的蟋蟀交响乐,看着天上的繁星互相倾诉,脑海里,牛郎和织女正低头丝语着……在诗中,李白的潇洒自如,王维的自然超脱,杜甫的悲天悯人……如此的种种,诗人们各自独特的品德,令人悠然神往。读好诗,能超越时空,与诗人们神游,好不乐乎!看一个好字,使人苍劲有力;读一句句子,使人神请气爽;读一篇美文,使人心胸开阔;读一首诗歌,仿佛天上人间!语文,我为你疯狂!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而自豪!语文,我陶醉于你!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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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我陶醉于你作文醉,是对生活的解脱;醉,是忧愁的结束;醉,是忘我的爱戴;醉,是对人性的冲击。到底什么是醉?醉是已酒浇愁;醉是把酒当歌。而陶醉,却是心灵的沉浸,思绪的放飞……。多变的字,让人好奇;简洁的词,让人感觉清爽;优美的句,让人心醉;动人的文章,让人思绪万千;才气横溢的诗词,让人耳目一新……我最爱的,还是那些才气从横的诗词。一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每当无名的烦恼仿佛决堤之江袭来,当世间万物都沉静时,当几声蟋蟀叫声击破雨夜的宁静时,听,仔仔细细地听……这雨飘洒着从天而降,飘到树枝上,落到房顶上,顺着房檐,融入泥土,一滴一滴的,好美!这雨缠绵,被晚风吹的飞飞扬扬,加上几声蟋蟀叫声,形成一首和谐的“夜空进行曲”,感觉虽然单调。时而舒缓,时而急速,仿佛与大自然结为一体。再一句“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每当无聊的情感仿佛滔滔不绝的江水奔来,冲击着我的思绪,当世界一切都归与寂寞时,想,天马行空地飞翔……静静的夜,深蓝色的夜空,犹如柔软的天鹅绒,神秘,温柔。空中镶着一轮明月,四周的繁星像珍珠一般撒在玉盘里,听着那动听的蟋蟀交响乐,看着天上的繁星互相倾诉,脑海里,牛郎和织女正低头丝语着……在诗中,李白的潇洒自如,王维的自然超脱,杜甫的悲天悯人……如此的种种,诗人们各自独特的品德,令人悠然神往。读好诗,能超越时空,与诗人们神游,好不乐乎!看一个好字,使人苍劲有力;读一句句子,使人神请气爽;读一篇美文,使人心胸开阔;读一首诗歌,仿佛天上人间!语文,我为你疯狂!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而自豪!语文,我陶醉于你!6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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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你,于我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我不愿成为那风景,也不会成为那人。--题记哪来的永恒,世事皆短暂。相离与相遇本就是命中注定的事,生命中有多少形形色色的过客与你擦肩而过,相遇相知就是幸运。你的身边是否会有这么一个人?他或许是你多年前许下誓言永不分离的朋友,毕业之后,淡了,忘了;他或许是你牵着手不愿松开的人,一个误会,怨了,远了;他或许是你久久憎恨于心的人,有一天,你想开了,他却走远了。永远学不会珍惜眼前,失去了才会后悔,有着太多不敢开口的话,总保持着三公里的距离,后悔了,才明白无可挽回了。这,就是我们。夜里被泪水打湿的枕头,心痛过的痕迹,是否只有经历过这些,才会懂得珍惜呢?于我,于你。我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面对未知的未来,我总是抱着好奇的心态看世界,这样的我得到了许多,同时,却也忽略了许多。一直喜欢简单的,随心的,放任的自由,不喜欢动辄得咎,不温不火,日复一日无聊的生活。面对得到与失去,我却总是,学不会。一直倔强着坚持的事情,说不定,哪天想通了,就放弃了。是吧?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定,可是既然是无法预料的事,就先别计较太多。我的人生实在是太潦草。你呢?是否懂得舍取,不珍惜的人走远了,就再也看不见了,懂得珍惜,才不会后悔。繁花在时光中凋零,又在记忆中盛开,可是有时候,记忆才是最好的珍藏。总之,学会珍惜,永远不会错。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着你,我不愿成为那风景,更不会成为那人。我只愿,成为你站的那座桥。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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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语文我爱你“语文语文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喜欢语文课,因为语文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和惊喜。语文,是你让我从口齿不清变成了现在写的一手好作文;是你,让我从一个只知玩耍的小朋友成长为现在彬彬有礼、懂得良好学习习惯的小学生;是你,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变成了现在光荣的少先队员。我最喜欢语文方面的阅读与写作。每次新书发下来后,伴随着“书香”,我就迫不及待地一篇篇文章慢慢阅读。其中有喜,有怒,有悲……百感交集,我完全沉醉在其中了;每次上街游玩,新华书店是我必去的地方。到那儿一头钻进“书山”,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每当老师要宣布写作文时,我总是欣喜若狂。因为我可以把我所有的感受都写下来,和老师交谈。写完后,我也会有一点小小的骄傲,“我好厉害呀!”觉得自己写得不错,当然喽,没当老师给我打优星时;後在班级里交流我的作文时,我也相当高兴,这是老师在鼓励我、我下次一定要写的更好!在学习语文这一课目时,我也养成了许多好习惯:每天坚持看课外书、提前预习新课……等等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也知道了我么祖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我国的文字千变万化,十分奇特。语文,我爱你,同时也要感谢你让我成长!4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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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我一未知像黑夜的幽灵,摸不着,也看不见。之于我自己也是这样,归结为一个词语:模糊!如果要强行加上一些文学性的话,那么"模糊"就该改为"朦胧"了。我不知道自己,我不明白自己,我不了解自己,这些个之于我的念头直接导致我失去自我,从而失去追求!有一次偶然的事件,我书桌上的镜子碎了,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碎的了,从镜子中我看到了很多我自己的脸,我突然发现我无法认识自己了,我总想从众多的面孔中找到一个真正的自己!我知道其中一个才是我。但是我看着看着,看者看者,就看花眼了!接着就失去自我了,这里联系了两个可怜的东西,可怜的并非只有镜子,更可怜的是我,这意味着除非谁能破镜重圆,要不我将永远失去我自己。"天无绝人之路"和"车到山前必有路"这两句经典的俗语,让我深感怀疑,山前必有路,谁修的?我怎么没看见?关于路我不想多说,事实证明是我的怀疑错了。事发之后我又重新买了一个镜子,把那块破的扔了,仍得远远的。重新开始发现自我。开始进行"自我建设",这东西够玄乎的。我小心翼翼地活着惟恐将什么弄烂或弄破。二那天,我听见"啵"的一声。那是我和浪人在校外所租的小屋中的时候,我当时就被震住了,我赶忙看看身体,是不是我的小宇宙暴了。而浪人在一旁打游戏机。我问他"浪人,听见奇怪的声音没。""有"他说:"快看看,是不是我的小宇宙暴了"我说"你怎么知道是你的,而不是我的!"浪人说"就在刚才,我的肚子震了一下。"屋外传来的哭声打断了我们的对话。然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我也再没听见"啵"声了。从此我坚信着这样一件事:我有小宇宙,我是可以爆发的!三我开始有点明白了,不是什么东西承载了生命的几乎全部内涵!是我们要找什么东西来承载生命的几乎全部内涵!只是一个动词的区别,含义就大变。明白以前,我是以前的我。明白以后,我是现在的我好了,准备结局了。四之于我,之于我们,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戏子,演戏的戏子,我们仅仅在自己或他人的戏剧中扮演一个角色,但不管戏演绎得多么逼真,那只是一场戏剧。当我们在幕后谢掉装,才发现自己真实的苍白的脸!我苦苦地追寻,却忘了我自己本身,忘了奋斗的目标。这世间充斥着虚伪,而我们也变得虚伪,虚伪像大气,挤压我们的心,挤压我们的肺,然后建立适者生存的规则。如此逼真的表演,直至戏剧的末尾,才让观众的我们,演员的我们,导演的我们大彻大悟,那仅仅是个庸人导演的闹剧。最后痖然失笑于自己,那个滑稽可笑的剧中角色!________Demon地门9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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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我那一瞬间,城市的记忆重现眼前——又是最初的模样:一片汪洋。最漫长的等待,最无奈的叹息。足够成为我们温柔的抚慰那沉淀岁月的祭奠。——题记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整树的黄色,像极了憔悴的荒芜,秋天的萧瑟肆意地在这个城市张扬,挥舞着的气息在树下笼成阴影。我就蹲在树下,手中握着一截树枝,在已经干枯的泥土上画了一个又一个圈。抬起表,现在是11:30了,离学生放学还有20分钟。这是一所优秀的中学,而我,作为城市的陌生人,唯一的安慰便是给这中学的学生送饭。十七岁的我,离开渔村,离开曾经的一切,只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而又迷人的城市,在舅妈的餐馆里打工。看着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阴暗了天空的颜色,我茫然;听着高跟鞋踩在地上清脆的回响,我无措;闻着餐馆里弥漫的消毒水的“芳香”,我无奈。城市的步伐像一列高速行驶的列车,我手拎着饭盒,在列车上穿梭,似乎在和它竞跑。“大叔,这是您订的牛肉炒饭。拿好啊。”“喂,您好,这里是德安,请问您需要订什么?”——忙碌地送饭,忙碌地接着订饭的电话。日子在这忙碌和单调中消耗。除了——往二中送饭时,望着自己的同龄人,望着他们的笑,心底总会浮起一丝快乐。“叮铃铃”放学的铃声终于打响,学生嬉闹吵嚷着涌出校门。我随即被学生包围。“喂,高二三班订的两份大排饭。”“喂!高三一班,四份素炒面。”“喂!……”……“姐姐,我的小排饭呢?”伴着这甜美的声音,我抬起头,果然——又是那个女生。清澈的双眼,甜美的笑容,飒爽的短发,白色的校服,她总是给我留下最干净的印象。“唉,这是你的小排饭,拿好哦!”“谢谢姐姐!六块钱吧。哦,昨天你多找了我一块钱。”我知道她是外地的学生,经常订我们餐馆的饭。每次我送饭给她,她都报我以甜美的微笑。她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知道她叫晓桐,在高二五班,住313宿舍。我知道,是因为我在这些地方等过她。她似乎每次来的都比别人晚,是留在班上问老师题目吗?是帮同学讲解题目吗?还是要打扫教室?这些,我真不知道。私自认为,她是我的朋友,是我在这陌生城市的慰藉。她宿舍前的树黄了又绿,我在树下等,她在树前笑。昨天她订了一份小排饭,也没说清是中午要还是晚上要,我只好中午就来了,弄错的话,晚上再给她送吧。“姐姐,又来送饭啊。我还觉得星期天除了我学校没人订饭呢。”“怎么,不是你订的吗?”“我订了一份晚上的。”“哦,那行,我晚上再送吧。”我准备转身离开,“再见了。”“唉,等等,我看看。”她从我手中接过装着饭盒的袋子,“哦,小排饭,我中午不想吃,还是晚上送给我吧。”她帮我把饭盒重新装好,把袋子递给了我 。傍晚,宿舍大楼后的天空映着一片火红。那是太阳在一天中最后的热情,接替它的将是无尽的黑夜。晓桐来了。我喘了口气,又喘了一口,“你订的小排饭,没送晚吧。”“哦,没有,谢谢你啊。”“那就好,那就好。”“这个,不会还是中午的那份吧?”“不会,中午的那份后来卖掉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舅妈告诉我的。“是吗?那我走了。”回餐馆的路上,我在猜想,“晓桐明天会订什么呢?会订面还是饭呢?订了不少次小排饭,也该换换口味了吧……”离开学校才两分钟,手机响起,是晓桐的电话号码!“你们餐馆怎么能这样做生意呢?看我是学生就好骗吗?”“怎么了,晓桐?哦不,您有什么事吗?”我从没听过她这么大声说话,我张皇,我不知所措,我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只是个送饭的。“你不是说这不是中午的那份吗?我告诉你,中午的时候,我特意留了个心眼,把餐盒外的包装袋换了一种方法系。你刚刚给我的那份,塑料袋就是用我的系法系的。你还好意思睁着眼睛说瞎话,中午的那份不是卖掉了吗?”“啊,这个……我舅妈,不,老板是这样说的啊。我,我真的不知道啊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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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于我“此阴司府中,你寿未终,何故至此?”“适闻有一故人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故人是谁?”“姑苏林黛玉。”这是我在未读《红楼》之前所闻的一段,当时听了恍若繁星坠地,在夜的阒寂中闪烁着迷茫和微微的凄决。实在是太喜欢了,于是从家里翻出了尘封已久的《红楼》,它也引我入一段往世,入那一段金陵的繁华与破落。我和红楼的缘分是姗姗来迟的。在小学的时候,我早早地读完了四大名著的其他三本,独余下《红楼》。我欲看时,妈妈说这书我看还太小,不适宜。如此通读这本《风月宝鉴》的计划便搁浅了,一直到初三才再拿起。上次偶然听说王安忆老师小时候读《红楼》,妈妈把不能看的内容用胶带涂上黑墨水封了起来,我竟笑了起来,原来世间的遭遇竟如此相近。而小时候被禁锢住的,被掩藏的,被保护着不让触碰的,终随着时日推移和我们的长成一点点瓦解,如若冰雪消融,一个新天地展现出来。《红楼》于后世的影响自不必多说。另一位我很喜欢的作家张爱玲曾经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鲫鱼有刺,三恨红楼未完。她小时候是把这书翻来覆去地看的,也造就了她细致绵密、风格婉约的独特的海派写法,她逐字逐句逐章摘录、分析、注释亦成著作《红楼梦魇》。那一段从“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开始的奇缘呐,只因贪恋人间中的韶华美景,甘堕仙石之身,委屈入世,历一番悲欢离合后又红尘望尽,归了佛门。宝玉甘为黛玉情伤,偏黛玉又是那样的弱羸,如江南的水般的,读至秋窗风雨夕,黛玉焚稿断诗魂,真是让人声泪俱下,万般不舍游离心头。读《红楼》的人大多都是感性的,那累穿其中的语句,诗、词、歌、赋皆有,诉说之情比之白话尤甚。“花谢花飞飞满天”“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举世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等一一如许,无不触动人心。我和朋友都说,曹老师真的是太可惜了,造了这么辉煌的局,绵延出这么温柔的情,后四十回若他来写,定舍不得如今这结局。仿似落了白茫茫大地好干净,空寂仿若世界清明。我想,我们这个年纪是应该读读《红楼》的。从写作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部长达百万字的鸿篇巨制,人物、关系、框架却能如此明晰,恰到好处,彼此交缠却不紊乱,形象立体富有情思,情节曲折酣畅,是非常困难的。而期间灵动的语言,绝佳的譬喻,穿插的诗赋更是一绝,能很好地淬炼我们的文字,从而提升写作上的水准。从做人来看,《红楼》有很多处世哲学,宝钗,王熙凤为代表的人物以她们独有的精明和活力,如同画般展现于读者如何应世,如何存世,这于我们将长大而未长大的初高中生有借喻意义。然而《红楼》教会我的不止这些,更多的包括药理、食材、服饰上的知识存亘于记忆,静默流淌在生活里,无声涓细却掷地有声。而读红楼,让我认识了许多朋友,天南海北的,从东到西的。南至福建广东,西至甘肃,北至吉林,江浙的也有。红楼构筑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在出世后的几百年不断影响着后世的人们,让他们从毫无关系的陌生人转为朋友知己。它像一只密网将我们联系起来,鉴定牢固,互相欢喜。后来也和朋友们通信,在信的封口上抄些红楼的句子,或是“秋窗风雨夕”或是“敲断烛花,夜静而更深”,代表着某种心境,并借为传递。在一个热闹的时代以古老的方式取得缓慢的联系,纸色墨香总让心绪荡得很远,时而梦回金陵,大观园里锣鼓喧阗,感觉切实的安稳。本来没有刻意地去思索统计红楼于我的影响,遍寻记忆后居然获得如此多的故事,都是藏在角落里的,平日里不会提及的。我也很庆幸我有阅读的习惯,一年八本大抵是不止,这个数据不多不少,一本《红楼》我看了三月有余尚觉太快,打算花更多力气去读。若一年里认认真真读完八本,做好笔记,得以沉思,便也够了。无论如何,我还是感谢《红楼》的,它予我的教导和影响想必会终其一生,并且传承下去。毕竟如此佳作,实难觅之。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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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选择题是标准化考试里的超级法宝,以其考查信息量大、答案标准、阅卷快捷而受到急功近利之中国教育界的青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被美国作为糟粕抛弃了的时候,我们却把它当作“真经”取了回来,以行政手段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推广起来。实行了二十多年,标准化考试的弊端早为各界有识之士声讨不已。尽管有所收敛,但其阴魂依然不散。尤其可笑的是,现在的语文高考试题里,第一卷还是选择题,题数有10个,分值有30分之多。可别小看了这30分,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着考生高考语文分数的高低。为了获得一个理想分数,各路语文考试专家纷纷主张高中语文学习要夯实基础,而这基础说白了就是字词句,就连首都的语文专家来传经送宝也是这么说的,“知识就是字词,能力就是词句”,而要掌握这狭隘的语文知识,具备这浅薄的语文能力,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训练训练再训练。这训练呢,不过就是做题的同义词而已。这种做题,从学生上高中的第一次语文考试就开始了,严格与高考接轨,严格按高考的标准训练;到了高三,这种训练就成了立体式、密集式、轰炸式的。尽管学生对语文做题不是很积极的,但在语文老师的高压政策之下,学生们也是做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作为语文老师的我,对这种肆无忌惮的做题深恶痛绝,并不是我对现行教育制度不满,就对学生的高考前景也漠不关心了。我虽然大力提倡学生读书,主张在读书中学习语文,但到了高三,我还是会教学生一些应试技巧的,但这大量的做题只是一种死笨的方法,不是什么高明的应试技巧,说得不客气点,这是在饮鸩止渴,不但止不了渴,还会断送了自己。所以,在高三的平时复习中,除了做一些必须的经典题目外,我宁愿让学生去看几篇好文章,去关注天下大事,也不愿让学生机械重复地做那些呆板的试题。但学校和年级里发的题太多太多,怎么办呢?我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压住不往学生手中发。这样做,虽然那些题可能当了垃圾,学生要多花一些冤枉钱,但总不至于因为做这些无聊的垃圾题而浪费了宝贵的光阴,失去了做其它科目提高分数的机会。总体看来,还是得多于失。许多事实证明了我的这种做法是正确的。今年高考前班上的一个学生和我交流语文学习上的事,他给我讲了语文选择题考试上的困惑:去年刚升入高三时,选择题没做多少,但选择题的错误不多,只错一两道;高三练了一年的选择题,可是越练错误越多,有时候能错四五道五六道。他问我怎么办,我说,你不要再做选择题了。可惜为时已晚,高考中的损失惨重已不可避免。这并不是个别的现象,高考完后,学生们纷纷向我诉苦,选择题错的太多,错三四道四五道的是平常之事,有的学生竟然错了六七道,有一个学生错了八道。而这些学生都是班上的好学生。年级里经常考第一的女学生平时语文总是高分,高考竟也错了五个选择题,只能痛失冲刺清华北大的机会,纵然以泪洗面也无济于事。要知道,这些学生在高二参加高考的时候,选择题只错了一两道,有的甚至全对了。奇怪的是,有一个学生没上高三,今年的语文选择题只有一个记不清答案,其它的全对了。呜呼!这种语文选择题能考查出学生什么样的语文能力呢?!不上高三,不用训练,错误率极低甚至不错;上高三训练了一年,反而错误剧增。语文选择题,你真是误尽了天下考生啊!这样的语文选择题为什么还不从高考试题中剔除出去啊?就象中考一样,考一下阅读和作文,如果能改革彻底的话,就只考一篇作文,那也完全能够考出学生真实的语文水平。赶快把这语文选择题丢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吧!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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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娟抗癌女教师于娟辞世“生命日记”6月出版日期:2011-04-20作者:沈琦华;钱芸莱来源:i时代报从去年2月15日开始,“复旦教师抗癌记录”的微博打动了无数网友,它记述了复旦大学女教师于娟与乳腺癌抗争的片段。她渴望活下去,她渴望看到儿子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她渴望用爱去战胜命运的挑战。昨日凌晨3时,噩耗传来——无情的病魔最终还是夺走了于娟的生命。32岁的于娟给世人留下了一阙充满遗憾但却无法更改的“生命日记”。生命的灯烛燃尽亲朋师长陪伴最后一程。“她走得很安详。”于娟的姐夫罗俊说,全家人都陪着于娟,送她走完最后一程。据于娟的导师、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说,最近一周时间,于娟的身体都不太好,一直在医院抢救。前天转到中山医院时,5个护士用了40多分钟时间,才从于娟身上找到一条合适的血管进行注射,打点滴接近6秒流一滴,因为几乎所有的血管都因为化疗而阻塞了。“她一直对着所有人笑,病痛的折磨下,她还如此坚强。”导师在于娟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也一直陪着自己的学生,心如刀割。前天晚上9时,于娟失去了意识。家人和朋友都在病床前陪着她。昨天凌晨3时,于娟被宣告不治,告别人世。生命的残酷难测网上日记记录抗争和不舍。于娟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青年教师。2009年10月,她在骑车时闪了一下腰,感觉浑身痛楚。随后竟被诊断出患晚期乳腺癌。数月后,她开始在网上写抗癌日记。从最早患病开始写起,不仅有她对自己患病这两年的回顾,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感悟。于娟写道:“名利权情钱,没有一样能够带得走。到了这样的境地,什么都不重要。不希望所有人到了生命尽头,才意识到这辈子白活了。”正是她的这份乐观和豁达,感动了诸多网友,也鼓励更多人坚强面对生活。于娟的微博中,还记录着她对人世的无限眷恋,尤其是对儿子土豆的不舍。她在3月16日的一则记录中写道:“我怕等不到土豆长大,最近一直在教给他男人要干什么干什么……唉,没有人能超越时间,拔苗助长终究不会把2。5岁变成25岁。我努力陪着他,慢慢等他长大。”4月6日,于娟最后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天气不是很好,心情不是很糟,身体不是很妙,精神不是很差。就这样一个时而阴霾时而有些微阳的日子里,我爬上来写:祝我生日快乐。”“再远的飞行也要着陆,再长的旅行总会回家。2011年4月19日凌晨3时许,于娟辞世。几番生死,顽强抗争到底;下笔万言,生命日记传世。生命如斯,应无所憾……”于娟的博客就这样由他人代言划上了句号。生命的意义延续70余篇日记将结集出书昨天于娟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无数相识或不相识的人发起了悼念。于娟在复旦BBS上的网名叫做“bluemm”,而复旦BBS也是最早发起网上悼念的地方,老师和同学纷纷留言讲述与于老师相关的点点滴滴。于娟的博客和微博上,也是祈福声一片。网友“子末”在于娟的博客中留言说:“看到这个消息,真是万分悲痛。一直在关注娟,只希望娟能挺过去,笑看今后的人生。没想到,今天竟然是永别!娟,虽然你走了,但是我们对你,是无尽的钦佩和爱戴。你留给我们的,是对生命的重新认识和珍视。你虽然走了,但是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同在复旦大学教书育人的新闻系教师朱春阳在微博上留言称,“眼睛潮湿了。一直说去看看她,一直相信她能走得更远。前天听说病情恶化,不料今早斯人已仙游。祝愿于老师在天国无痛苦,只快乐!”于娟所在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昨天下午召开了追思会。同学们说,于老师留下的“生命日记”,其病痛的苦楚、人性的感悟,读来令人泪下,其实是一本最好的人生教材,教会我们如何去热爱生命,如何去抵挡困难。“一直以来,娟就像波利安娜一样活着,开朗、乐观,传递着生命的真善美。”于娟的好友郑培源告诉记者,按照于娟的遗愿,她的骨灰下周将送回老家山东安葬于公益能源林,追悼会定于4月23日上午10时在宝山殡仪馆举行。于娟的家人表示,于娟留下的“日记”将于今年6月出版成书。“至少,会有更多的人看到我拿命写的东西,防微杜渐,不再像我这样,健康任意挥霍,幸福任意挥霍,到时候只能敲着键盘望着屏幕追悔莫及。”这是于娟曾经说过的话。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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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娟抗癌女教师于娟辞世“生命日记”6月出版日期:2011-04-20作者:沈琦华;钱芸莱来源:i时代报从去年2月15日开始,“复旦教师抗癌记录”的微博打动了无数网友,它记述了复旦大学女教师于娟与乳腺癌抗争的片段。她渴望活下去,她渴望看到儿子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她渴望用爱去战胜命运的挑战。昨日凌晨3时,噩耗传来——无情的病魔最终还是夺走了于娟的生命。32岁的于娟给世人留下了一阙充满遗憾但却无法更改的“生命日记”。生命的灯烛燃尽亲朋师长陪伴最后一程。“她走得很安详。”于娟的姐夫罗俊说,全家人都陪着于娟,送她走完最后一程。据于娟的导师、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说,最近一周时间,于娟的身体都不太好,一直在医院抢救。前天转到中山医院时,5个护士用了40多分钟时间,才从于娟身上找到一条合适的血管进行注射,打点滴接近6秒流一滴,因为几乎所有的血管都因为化疗而阻塞了。“她一直对着所有人笑,病痛的折磨下,她还如此坚强。”导师在于娟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也一直陪着自己的学生,心如刀割。前天晚上9时,于娟失去了意识。家人和朋友都在病床前陪着她。昨天凌晨3时,于娟被宣告不治,告别人世。生命的残酷难测网上日记记录抗争和不舍。于娟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青年教师。2009年10月,她在骑车时闪了一下腰,感觉浑身痛楚。随后竟被诊断出患晚期乳腺癌。数月后,她开始在网上写抗癌日记。从最早患病开始写起,不仅有她对自己患病这两年的回顾,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感悟。于娟写道:“名利权情钱,没有一样能够带得走。到了这样的境地,什么都不重要。不希望所有人到了生命尽头,才意识到这辈子白活了。”正是她的这份乐观和豁达,感动了诸多网友,也鼓励更多人坚强面对生活。于娟的微博中,还记录着她对人世的无限眷恋,尤其是对儿子土豆的不舍。她在3月16日的一则记录中写道:“我怕等不到土豆长大,最近一直在教给他男人要干什么干什么……唉,没有人能超越时间,拔苗助长终究不会把2。5岁变成25岁。我努力陪着他,慢慢等他长大。”4月6日,于娟最后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天气不是很好,心情不是很糟,身体不是很妙,精神不是很差。就这样一个时而阴霾时而有些微阳的日子里,我爬上来写:祝我生日快乐。”“再远的飞行也要着陆,再长的旅行总会回家。2011年4月19日凌晨3时许,于娟辞世。几番生死,顽强抗争到底;下笔万言,生命日记传世。生命如斯,应无所憾……”于娟的博客就这样由他人代言划上了句号。生命的意义延续70余篇日记将结集出书昨天于娟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无数相识或不相识的人发起了悼念。于娟在复旦BBS上的网名叫做“bluemm”,而复旦BBS也是最早发起网上悼念的地方,老师和同学纷纷留言讲述与于老师相关的点点滴滴。于娟的博客和微博上,也是祈福声一片。网友“子末”在于娟的博客中留言说:“看到这个消息,真是万分悲痛。一直在关注娟,只希望娟能挺过去,笑看今后的人生。没想到,今天竟然是永别!娟,虽然你走了,但是我们对你,是无尽的钦佩和爱戴。你留给我们的,是对生命的重新认识和珍视。你虽然走了,但是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同在复旦大学教书育人的新闻系教师朱春阳在微博上留言称,“眼睛潮湿了。一直说去看看她,一直相信她能走得更远。前天听说病情恶化,不料今早斯人已仙游。祝愿于老师在天国无痛苦,只快乐!”于娟所在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昨天下午召开了追思会。同学们说,于老师留下的“生命日记”,其病痛的苦楚、人性的感悟,读来令人泪下,其实是一本最好的人生教材,教会我们如何去热爱生命,如何去抵挡困难。“一直以来,娟就像波利安娜一样活着,开朗、乐观,传递着生命的真善美。”于娟的好友郑培源告诉记者,按照于娟的遗愿,她的骨灰下周将送回老家山东安葬于公益能源林,追悼会定于4月23日上午10时在宝山殡仪馆举行。于娟的家人表示,于娟留下的“日记”将于今年6月出版成书。“至少,会有更多的人看到我拿命写的东西,防微杜渐,不再像我这样,健康任意挥霍,幸福任意挥霍,到时候只能敲着键盘望着屏幕追悔莫及。”这是于娟曾经说过的话。五年级:魏婕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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