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读后感
在阅读本书之前,我特别留意了作者伏尔泰的生平。伏尔泰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导师和精神领袖,青年时期因写诗讽刺权贵,曾两次入狱,并被驱逐出境,他曾抱着对“开明君主”的幻想应邀来到柏林,终因失望而同普鲁士国王决裂。后在法国与瑞士交界的费尔奈庄园定居下来,积极从事社会活动,与欧洲各界人士保持频繁的通信联系,写了大量的小册子揭露宗教迫害和专制政体的黑暗。在反封建专制和同教会势力的斗争中度过了一生。
如此才不难理解《老实人》在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离奇颠簸”——这明显来自于创作者本身的心路。书中老实人一连串的荒诞遭遇、所见所闻就像一面镜子,折射了当时腐朽愚昧的社会现实、世态人情。伏尔泰通过他三天即创作完成的故事告诉我们关于“世界尽善尽美”的哲学的错误,其宣扬的一切都是维护旧政权、旧社会、旧制度、旧礼教的欺骗人民的一类谎话,一种愚民的政策。从这点来看,我认为《老实人》的小说色彩削弱了不少,反倒更像是一部寓言。
在徐志摩先生(之所以选择这个版本,是因为语言文白相间有种特殊的趣味)的译者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来形容:“不知道伏尔泰,就好比读《二十四史》不看《史记》,不知道老实人就好比读《史记》忘了看《项羽本纪》。”并且把它比作西洋来的《镜花缘》——“时代的尊容在这里面描着”,倒是十分贴切。书中潘葛洛斯的命运也应证了这样的一点——被统治阶级价值观所裹挟,所洗脑,迎来的却绝不是“尽善尽美”的结局。伏尔泰的反抗意识、启蒙意义在《老实人》中得到了集中的展现。
我在作品中比较关注和感兴趣的点在于老实人这个个体在时代的洪流、社会的背景之下究竟从心态上、思想上发生了什么样的转变,我从原文中挑出了不同时期的两句很有意思的话来展现这种转变:一句出现在老实人和居内贡萌发情愫之时——“他们的手迷路了”,浪漫而又迷茫。那时候的老实人还相信他的老师潘葛洛斯,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与合理,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他的幻梦无情地击碎;另一句则是小说的末尾,老实人历尽艰辛,终于和大难不死的潘葛洛斯及被生活折磨得奇丑无比的居内贡等人在君士坦丁堡重逢。老实人信守诺言,娶居内贡为妻,并购买了地产和同伴们一起生活。但是,日子过得百无聊赖,老实人从一个土耳其庄稼汉那里受到启发而顿悟,告诫同伴“种我们的田地要紧”。从这一刻起,
他已经经历了对“天下十全十美”的哲学的从怀疑到彻底否定。 回头再看这部作品的“启蒙”意义,就很明了了。在当时的的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下层人民的生活离“十全十美”简直有万里之遥,宫廷与教会的双重欺压使得穷苦的老实人们犹如生存于狭缝之中,但是教会的谎言还在继续蛊惑着人心——世界本是光明美好,现时受穷受欺日后可上天堂。在这种情况下,若要使任何思想上的改革有发生的可能,就必须先让最广大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生活的不幸,以及更重要的,这种不幸是他人强加于其身的。
换言之,“潘葛洛斯”所象征的虔诚却备受苦难的人们,必须舍弃掉那份头脑中虚幻的“十全十美”,才有可能真正觉醒,拿起工具或武器,创造或捍卫真正的美好。
从《老实人》到《1984》,这种告诫人们认清社会真相的小说,令读者“开化”的现实意义远大于使读者体味真善美的文学意义——称“启蒙”也好,“政治寓言”也好,它们的存在跳出了文学史直接影响了历史的发展。
而且,比较有趣的一点是,这一类型的小说在结构上往往是具有共通性的,主人公先是接受多年来被灌输的固有观念(在这里是潘葛洛斯的说教),然后通过自己的经历达成一种“蜕变”,即与社会主流的决裂或是个人性质的“革命”。当然,为了能拥有最大量的读者,伏尔泰笔下老实人的经历颇有些当时冒险小说流行的怪力乱神的味道。
《聊斋志异》读后感
清末,有一“鬼狐居士”,其《聊斋志异》流传于后世,谓之蒲松龄。松龄怪异,喜以鬼狐为记,故得名。鬼、狐、精、怪,在人看来是不及人的,那么松龄为什么要用它们做为素材呢?人往往看不到自己,然而只要是别的“东西”,便一目了然。待他们将这些“东西”嘲笑一番,却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我们自己。
以比较幼稚的分法,鬼狐精怪也就分那么两类:要么是好的,要么是不好的;要么是奸诈的,要么是真诚的;要么是深邃的,要么是无知的。它们的分类的确比较明显,人可就不一样了。
人有时看狐,觉得狐比人好;而狐看人,又觉得狐不如人。在人看来,鬼狐自由;在鬼狐看来,人活得踏实。在人看来,鬼狐法力无边;在鬼狐看来,平凡是福。于是,人认为鬼狐没有要“成人”的理由,然而,鬼狐们却为此而绞尽脑汁。
鬼狐之中,道行高的,此志不渝;道行不足的,前仆后继。不少的鬼狐有着悲惨的下场,或是魂飞魄散,或是含恨而终。对于它们来讲,成人的道路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艰险。多少得道高僧,多少降妖术士,他们本着“狐是狐,人是人”的“公理天命”,狠狠地挡在了鬼狐们成人成仙的路上。可是鬼狐们屡败屡战,就算尸骨无存,也在所不惜。人们看来,鬼狐们是那样值得同情的角色,那些所谓降魔服妖的道士和尚又是那样的多管闲事、冷血无情。尽管如此,人们却仍是对鬼狐们敬而远之,他们怕它们那种追求时的顽固,追求时的阴险,追求时的不惜一切。鬼狐们的追逐已经不是可以轻易放下的欲望,而仿佛有这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支配着它们。那种不知名的成人或是成仙的欲望,逐渐集结成了一种盲目而可怕的追求。在它们的心中,就有这么的一个信念: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人”字,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或是投之以情,或是杀之以暴。然后,鬼狐们得以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
而活在尘世中的人,却为了得到鬼狐所抛弃的长生不老,千辛万苦。为了得到鬼狐所不屑一顾的高超法力,不惜上刀山、下油锅。
有时候觉得,要是两者可以一开始便将角色对换,那也许就没有了不必要的悲剧。其实,即便将他们的角色对调,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因为两者都会追逐对方的角色。
在没有鬼狐的现实社会中,人却有着同样的追逐。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那么这种追逐便无休无止。过着幸福小日子的老百姓们,都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升官加禄。而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在心底却向往着平凡的日子。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是一种思想追求上的循环。穷人一旦变成了富人,便会怀念穷人的生活;富人若不幸变成了穷人,也自然会回想那富人的生活。当然,在这之前,有一段艰苦的追逐,甚至有痛苦的悲剧。
其实这种无谓的追逐也不只是存在于像穷人和富人这样有着明显差距的两者之中。人,总是这样的观念:别人的东西总是比自己的好。就是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在一个人看来,也会觉得对方的比较好。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总是希望得到别人的东西,甚至是性格。在寻觅之中,他们看不见原来的自己。他们将别人的优点看成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却将自己的亮点一味地抹杀。有朝一日,当他们真正地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也许就只会对着往昔的日记问到:陌生人,你到底是谁?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鬼狐精怪,追逐的低手,却是遗忘的高手。
倘若鬼狐安心做它们活得如浮萍一样的鬼狐,人安心做他们平凡甚至于庸俗的人,世上当然是能太平些许。但那停歇了的追求,那所谓的安宁,却会使尘世不但少了些引人的故事,更是没有了进步的光彩。现实之中,亦当如此。
再读《聊斋》,再得后感。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道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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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读后感《老实人》,初听这本书名,我觉得这一定是一本乏味的书,我也就没了读下去的兴趣了,知道后来,我五一翻开《老实人》后,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并且无法自拔的读完了。读完《老实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人人都感到痛苦与不幸?答案也许并不唯一,但我得到的解释是:世界是一个零和博弈,生活中有人谋到了好处,得到了一时的快感,同时必定有人为此付出了代价,承担了痛苦;同一个人此时受益,彼时可能就受到了伤害,此二者一正一负本应是可以相互抵消的,而人类的生活却并没有因此平静下来。人是一种古怪的动物,他与朝三暮四的猴子恰恰相反:他们得了好处,常常并不在意,觉得理所当然(更不可能想到有人为此受了害处);而一旦他们受到伤害,他们的反应却异常强烈,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了人了,怨恨老天不公(同样他们也不会记起自己曾经得到的利益),于是才有了《老实人》中无数的“诅咒自己生命”的人。《老实人》这本书,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着自己的信仰,不要在这个名利的社会中失去自己。4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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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老实人写真情文第一篇的题目是《我曾经有过……》,写的是作者曾经有过一辆自行车后来被偷的事。材料很平淡,立意也没新意。但是,题目的右下方有一段字体不一、用破折号另起一行的题记:“行走在人生的路上,左边是爱,右边是情。在生命的两边,随时播种,随时收获。一路鲜花盛开,虽有荆棘,不觉痛楚;虽有泪落,但觉幸福。”这“题记”挺深沉的,与平淡的内容并不相符。于是问小作者:“你这题记放在这里有点别扭,还是删除吧。”谁知,小作者支吾了一阵说:“题记是语文老师要加的,说这样可以让人感觉老练和深沉,就可能多得几分。我是从一本书上抄来的。”我无语,觉得有点滑稽。随即我翻看第二篇,题目是《生活的滋味》。作文不长,也就是1200字左右,分成三个小节,每个小节下面都写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事件之间既没有多少连贯性,也没有什么诗意,可有意思的是,每一小节都有一个醒目的小标题:第一乐章——苦、第二乐章——酸、第三乐章——甜。我问小作者:“用‘苦、酸、甜’这三个词就够了,为什么要用什么‘乐章’呢?又不是音乐作品,你写的事情也没有多少节奏感。”他搔着头皮:“这也是老师说的。老师说,这能给人有个好印象,增加文章的文采和诗意,显得有档次,可以多得分。”岂有此理!我心里有点忿忿然,但我很清楚,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当着学生的面指责教师,哪怕是明显的过错,何况教师也是为了学生能够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我笑着问他:“你们老师还有什么其他高招或者秘籍?”小作者想了想说:“老师说,题目最好用一些流行歌曲的歌词,比如,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或者用一些名人的流行语,比如,你太有才了,相当的什么等。开头最好有几句哲理性的话,看上去有点玄乎的;结尾呢,要用十二点的省略号,就是两个省略号连在一起。”“如果意思已经完了,难道也一定要用省略号?”我不解地问。“老师说,结尾的地方用省略号肯定不会错。既可以弥补不足,也可以让人有意犹未尽的感觉。”我一翻,他的这几篇作文的结尾处,果然都有十二点的省略号。经过老师这样指导后的作文,我无法再作“诊断”了。做老师怎么能这样指导学生?这不是太功利和不择手段了吗?曾见到过几块钱的月饼用几百块的盒子来包装,也听说过几粒药丸似的补品用大手提箱来盛放,不曾想到的是,现在的中小学生作文教学竟也学起了这一套。作文是表达真情实感的,内容无疑是最重要的,其形式只是为内容服务的。可现在倒好,有些教师竟然教学生“玩”起了作文,加个题记、分个乐章、用个省略号,可谓用尽心机。也许一时确实能多赢得几分,但最终只会让学生讨厌作文、憎恨作文。因为玩着玩着,学生就会觉得作文原来是这么一种把戏。玩作文,能玩出什么呢?只能是绣花枕头稻草芯。这是对作文的错误认识,是对写作态度的极大扭曲。怎样教学生写作,表面上是一个技巧问题,其实它还是一个思想道德的问题。“做老实人,写真情文”,这是作文教学的真谛,每一位有语文教师都要牢记在心。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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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路人》读后感在道德的路上,我读了一篇有关道德的文章。它主要讲的是,一位盲人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好心的作者,作者用导盲棍指引着盲人在大街上行走,作者没留意脚下,一下子被井盖绊倒了。盲人问清原因后,松开导盲棍,摸索到井盖后费力地把它挪到了井口,把井口盖上了。作者感慨道:“在这条路上我是你的引路人,在道德这条路上你却是我的引路人啊!”读到这里,我的心猛地一震,一个盲人在这时还时时刻刻地想着为别人做些事,而我们身为一个正常人,却无动于衷!是啊,虽然他是一个残疾人,可我认为他并不缺少什么,盲人都可以做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做到呢?关键是有些人没有公德心、道德心和责任心。只要人人时时刻刻想着别人就行,例如:少抽一支烟,让别人多吸一片清新的空气;少吐一口痰,少一个肺结核病人;少扔一点垃圾,让城市多一片绿色……就象一首歌里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些人人都可以做到,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想着别人。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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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读后感读《救人》有感李哥庄镇三屯小学六年级一班韩雪今天,我读了一篇《救人》的文章,故事是这样写的:在一次战争中,上尉发现一架敌机向阵地冲下来。他并没有马上卧倒,而是一个鱼跃将四五米外的小战士压在了身下。一声巨响后,上尉回头一看,刚才自己所处的位置被炸成了一个大坑。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生活中,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有些小组长监督组员背书时非常严格。一名组长要负责二三个同学,如果一个同学背几遍才过关,那组长要听上十几遍了。在听的过程中,组长自然也要把课文背的滚瓜烂熟了,而组员的学习成绩也得到提高,这不是一箭双雕。从这个意义上看来,帮助他人也不完全是给予,也是一种自我收获的过程。同学帮助同学过程中不断地去分析研究做过的题,渐渐地自己也理解得更加透彻。看看我们身边那些乐于助人的班干部,那个不是成绩优异呢?他们在为集体服务的不同时不仅没有影响自己,反而不断地提高了自己,这难道不值的我们深思吗读了这则故事后,我久久难忘,陷进深思。我明白了:救人也是救自己,帮助人也是帮助自己。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助人为乐的人如我们榜样雷锋······我们也要向别人学习,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45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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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读后感的人读后感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的人读后感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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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读后感《有的人》读后感400字他,是一头耕牛;他,是一株野草;他,更是一位英雄。他,见证历史巨变;他,目睹风起云涌;他,更重燃了中国人上进的心火。他就是鲁迅。而臧克家的则让我更深入了解了鲁迅,透过字里行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伟大的灵魂。是的,面对黑暗的社会,面对麻木的民众,他用犀利的笔锋揭露了种种罪恶。反动派的凶残行径并没有吓倒他。常道英雄,何为英雄?此即英雄!正如诗中所写,"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在他心中勾勒出两个大字"天下".天地苍茫,万物混沌,只有他,宠辱不惊,威武不屈;只有他,用洞察一切的眼光直视社会。而如今,而我们,面对已故的鲁迅先生,我们谁又能够不汗颜呢?名利,金钱,荣誉,哪一样不诱惑人心?又有几个人能够定心忍性?又有哪一个人会拍案而起来呵斥这社会的种种罪恶呢?"人之初,性本善",在生命的日出,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敢担保我会成为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至少,我们应该保留那种奉献自己的忘我精神。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己,我对得起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鲁迅《有的人》读后感400字他,是一头耕牛;他,是一株野草;他,更是一位英雄。他,见证历史巨变;他,目睹风起云涌;他,更重燃了中国人上进的心火。他就是鲁迅。而臧克家的《有的人》则让我更深入了解了鲁迅,透过字里行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伟大的灵魂。是的,面对黑暗的社会,面对麻木的民众,他用犀利的笔锋揭露了种种罪恶。反动派的凶残行径并没有吓倒他。常道英雄,何为英雄?此即英雄!正如诗中所写,"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的活".在他心中勾勒出两个大字"天下".天地苍茫,万物混沌,只有他,宠辱不惊,威武不屈;只有他,用洞察一切的眼光直视社会。而如今,而我们,面对已故的鲁迅先生,我们谁又能够不汗颜呢?名利,金钱,荣誉,哪一样不诱惑人心?又有几个人能够定心忍性?又有哪一个人会拍案而起来呵斥这社会的种种罪恶呢?"人之初,性本善",在生命的日出,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敢担保我会成为鲁迅先生一样伟大的人,至少,我们应该保留那种奉献自己的忘我精神。这样,当夕阳西下,我们能问心无愧,我对得起自己,我对得起他,那一株野草,那一头耕牛,那一位英雄,那一位见证历史,目睹风云,重燃人民心火的人——鲁迅。《有的人》读后感400字《有的人》全诗通俗易懂,篇幅短小而容量极大,把人生的伟大与丑恶论述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全诗又是那么潇洒旷达,毫不留情地道出了人生真谛: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全然取决于对人民的态度,造福人民者永生;压迫、危害人民者速朽。作者大胆借鉴古诗用典的手法,在诗中运用了一连串能引发读者联想的典型细节和比喻。如“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当牛马”,使读者联想起鲁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名句,再如“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会使我们联想起白居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诗句的意境。虽然是政治抒情,然而却运用形象思维,诗句优美,琅琅上口,使人过目难忘。一切优秀的文艺作品总是具有永恒的魅力和巨大的影响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习俗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不论怎么变,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光荣与羞耻,伟大与渺小,永远是不会颠倒的。人们要想活得有意义,要想使自己的人生焕发出瑰丽的光彩,那就应当永远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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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读后感《台北人》读后感400字台北,常常觉得像海市蜃楼一样的存在的城市。常常觉得熟悉,却并没有真正的接近过。中学的时候,很流行刘墉、吴淡如之类的台湾作家,着实也看了一段时间的心灵鸡汤。慢慢长大后,就觉得似乎台湾作家的路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台北人》这部小说,最初是蔡康永一再的提起。不过,对于蔡康永的文学选择,我此时已是不太信任的了。后来,在一次网络购书的过程中,为了凑金额,就把在购书单中存了很久的这本书加了进去。看了第一个小故事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短、小、精、悍。每篇的篇幅都不大。但是寥寥几笔,却常常让人有“进入”的感觉。从国共,抗日的战争时期,到七八十年代的眷村时代。有像蔡康永那样的富家子弟,也有类似于王伟忠那样的眷村孩子。那两三代飘零的人儿。我,并无法品出其中况味。只是常常,从书中,读出那么一丝丝的怅然,一丝丝的忧愁,一丝丝的凄凉。。。不了解白先勇,亦不了解台北人,更不了解那一段没有经历和感受过的历史。但是,白先勇的这本《台北人》,就光从文学的方向来看,在近现代中国也是非常合我胃口的。不评不论,不褒不贬,一切都只是陈述,功过是非自有公论。在这个所谓世界末日的前段,遇到《台北人》,真也是人生一大幸事也。推荐给在努力生活着的人们。活着,真好。《台北人》读后感400字白先勇的《台北人》,是一本深具复杂性的作品,书中十四篇堪称一流的短篇小说串联成一体,使我们看到了社会之“众生相”,更重要的是,由于主题命意之一再重复与互相陪衬辅佐,使我们能更进一步深入了解作品之含义,并使我们得以一窥隐藏在作品内的作者之人生观与宇宙观。今昔之感我写作,是因为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楚转换成文字。——白先勇白先勇《台北人》是由一出出悲剧连缀而成的,其中的主人公都是中年人或老年人,他们都出生中国大陆,随着国民党撤退来台湾这一小岛。也许当初他们还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然而现在却已是暮霭沉沉的年龄,。不论你是叱咤风云的将军,或是未受教育的男工,不论你是风华绝代的仕女,或是下流社会的女娼,到头来都是一样,任时间将青春腐蚀,终于化成一堆骨灰。一句话,荣光属于既往,衰朽属于当下。时移势易,色衰爱弛,怎不产生世过境迁、人情巨变的今昔之感!白先勇在书前引录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正是点出《台北人》的这一主题,传达出作者不胜今昔之怆然感。《台北人》读后感400字我喜欢他写人的方式。他总能把一个平凡无奇的的人写的很特别,光是形容一个人的外貌,就可以写满整整一页呢!他的比喻总是用的惊艷,其中我最佩服得一段就是娟娟怒杀柯老雄的那一幕骇人的画面。「娟娟一头的长髮都飞张了起来,它的嘴巴张的老大,像一头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黏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髮他那两根次黑的的出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隻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的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这一段惊悚的叙诉,写得紧凑,写得入股,彷彿我就再犯案现场亲眼看到一般。白先勇用非常灵活的「镜头极转」之技巧,混淆今昔,使娟娟与五宝的意向合而为一。五宝即是总司令在上海万春楼当酒家时的同事,娟娟其实就是五宝的再是,柯老雄也就是害死五宝的华叁。五宝在死前口口声声说:「我要变成鬼去找寻他!」十五年后,酷似五宝的捐捐便杀死了柯老雄。她杀死柯老雄后就完全疯掉了,但他已经报前世的冤孽了,也好像没什么遗憾了。白先勇常写「冤」、「孽」等字眼,以及「八字一定犯了冲」等句子。像〈孤恋花〉裡头,娟娟唱歌像「诉冤一样」,总司令拿她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我们确切感受的出作者对「蘗」之浓厚兴趣,或迷惑。白先勇相信,人之「孽」主要是祖先遗传下来,出生就已注定。其实我也相信人门所谓的「再世」或者「灵魂轮迴」,我们为什么会遇到很多事?为什么要这么活着?都跟前是有一定的关係,你说是不是呢?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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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读后感《有的人》读后感600字我对这句话特别敏感,就像描写鲁迅先生一样。他已经死了,可他的思想还活着,他是如此的可敬啊。可有的人呢?明明活着,还玩世不恭,做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怕的样子,就像小混混一样,满口粗话,很不文明。就像我们班的男生一样,他们很喜欢捉弄女生,比如:在女生不注意时把她坐的椅子拉掉,让她坐在地板上。拿着一根笔,在女生手上、胳膊上画,过分的竟然画在脸上。时不时打女生一下,掐女生一下。生气时那女生出气,把我们班的某个女生的桌子椅子踢翻,让书啊,什么的翻倒在地,以发泄情绪。他们在做这些事时都不感到愧疚吗?他们都没有想到过自己也被别人这样捉弄会怎样?有时,我真的搞不懂。他们平时的作业,也是用抄的。女生不让他们抄就用抢的,渺小的女生总是不敢反抗。考试时,把班上学习最好的女生的考卷拿来抄。有时,我真想好好揍他们一顿。像我们班的男生,在世上活着有什么用呢我曾多次提示过他们,我说:“你们现在不努力,长大怎么办?有人给你抄吗?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会沦落到街头做乞丐。每天过着要死不死的生活。”可他们总是当作耳边风。他们就像是这句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对,就是这句话,这句看似冲突,却又含义深刻的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对啊,他们是活着,可这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呢?活着,在学校里混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了。对社会没有用的人,还不如死了算了。对世界没有用的人,还不如死了算了。而鲁迅先生就是这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对,还活着。鲁迅先生虽然死了,但是他的精神还留在人间,舍不得离去。他那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精神,让我的心无法平静;他那关爱他人的情怀,让我无法忘怀;他那宁可自己辛苦,也不愿别人辛苦的胸怀,让我无法看轻。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读后感600字初读著名诗人臧克家《有的人》一诗,曾发疑问:为什么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一样;有的人死了却活着呢?后来,通过老师的精讲点拨我才明白过来。像宋朝的奸臣秦桧就是一个“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坏家伙。他死后还要遗臭万年。所以他活着就比行尸走肉还不如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仇恨腐朽的统治者,心甘情愿做人民的牛马,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所以“人民把他捧得很高,很高”因为鲁迅先生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地活”所以,他死了,人民永远纪念他,他永远活在人民的心里。虽死犹生!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进一步明确了生命的意义。想想现在社会上那些贪官污吏,腐败堕落,再想想那些唯利是图、利令智昏的不法商人,还有生产伪劣产品的“企业家”,他们虽然活着,但他们有人性吗?再看看解放军战士,他们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总是最先出现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他们向祖国和人民索取什么了吗?再说我们的老师,他们呕心沥血,培育学生成才,虽然待遇低,可也无怨无悔,更有广大劳动人民正在辛勤地创造着灿烂的明天,……他们都正在默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反复拜读《有的人》,我不禁感到汗颜,原来,我也只为自己的前途着想,还用“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来掩饰自己的过失,感谢这首诗,它像一丝和煦的春风,拂过我那即将干涸的心田。我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有的人》读后感600字一开始读这篇课文,感觉有点晕。当后来老师引导我们深入课文学习,我开始佩服作者可以用“有的人”来把鲁迅先生为主的这个群体和国民党统治来比较,构思巧妙,留给了我们读者更多思考的空间。当然也留给我这个其中之一的读者思考的空间。虽然课上老师提的问题我都不是怎么会回答,但是我会思考这篇课文与我的生活联系。仔细想想,我们生活中的确也有“有的人”。有的人,总是说自己会,其实根本不会。有的人,实事求是,不会就是不会。我记得老师说过,这就是我们班的学习氛围,或许我也是第一种“有的人”吧。不仅仅是这些,我同样敬佩鲁迅先生。我记得老师讲课的时候经常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名言,让我们学得更快更好。这句话写的就是鲁迅先生:对敌人冷眼相对,而对人民群众却像牛一样,默默无闻地做贡献。虽然我只是初识鲁迅先生,但已经对这个人物留下了很深刻的记忆。鲁迅先生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从小做起,原本是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后来却感悟到与其治身上的病倒不如治心里的病。一生贡献给了人民,就靠笔杆子,“救”了许许多多的民众!鲁迅先生也是一棵野草,但是,当他被火烧了之后,春天到来,还会有更多更多的野草长出来,永生永息。虽然野草并不惹人注意,但是野草是生命力旺盛的!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铺满我们肥沃的大地!当野草铺满我们的大地时,它就会让我们注意到它是存在的!它并不是弱小而娇气的!我喜欢作者所用的暗喻修辞手法,更敬佩鲁迅这个人物。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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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读后感《台北人》读后感500字《台北人》中的主人公,几乎没有一个是正宗台北人。这十四个短篇中的主要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在大陆出生长大,1949年前曾经在大陆有着辉煌或美好的过去——无论是将军、飞行员还是个体户、风月场,撤退到台湾后只剩下平庸、琐碎、落寞的现实,往昔都成了回忆中的云烟。这种今昔之感也是十四篇的共同主题。白先勇的官二代身份无疑给了他一个绝佳的机会去观察撤退前后那些最富于戏剧性变化的人和事。他的叙述从容、准确而又味道十足。从上海百乐门的风月场到阔太太们的客厅,那个时代的你来我往、言谈举止、衣着打扮、陈设器物无一不入木三分如在目前。白先勇毫不回避与这些当代作家常常会投机取巧一带而过的难点进行正面交锋,《红楼梦》的传统仿佛在这些小说中又复活过来,而另一方面偶尔又会令人联想到维多利亚时代那些关于绅士和淑女的故事。虽然功力十足,两三篇看完以后却觉得并不够厚味。所有往昔风光不再的感叹,追根溯源不过是人的虚荣心和失落感,把这种虚荣心和失落感展示给我们大家看,并不会引起太多的同情和动容;而白先勇在对这种普遍的失落人群寄予同情和感怀之外,并没能真正挖掘出什么对于人生、世界的新发现。只有看到《花桥荣记》这篇时才眼前一亮——老板娘拿起那张合影相框的时候,我们真正被推到了人生中那些无奈和痛楚的面前。我一直强调小说的“力量”,《台北人》教科书般的功力固然深厚,却并没有产生预期中的力量。,反倒是白先勇较早的短篇《寂寞的十七岁》(这篇很容易让人想起《都柏林人》中的《阿拉比》),虽然技法比较质朴,给我的印象却更为深刻。《台北人》读后感500字要读台北人了。这书名,真不够吸引人!白先勇?这作家倒是耳闻过,他写的《孽子》还曾红上电视节目呢。翻开国文老师下达的阅读命令,头个见的诗句并不陌生刘禹锡的乌衣巷。中国文学真够神奇够伟大的了,几个字,如此美丽,如此悽凉,让我略微猜中整本书的底细。书的头篇「永远的伊雪艳」挺吸引人,但直到结束,我还有些不解其中含意,甚至为其倏然划下休止符而感错愕,只觉内文似乎暗暗隐藏些许讽刺和悲伤。白先勇锁住一个主题人物,从其周围脉络而下的铺陈,像是他在本书中大略不变的笔法,而这些文章之宝,或许只需览过一遍,也或许得多加品尝玩味才得了解其中含意吧。看到后来我渐渐懂了,塬来这整本,真的全繫着「台北人」,经过华丽的、沧桑的、波折的、热血奔腾的,而或,从哪来、从哪走的,一本书,道尽了各个走向台北、归回台北、留驻台北、离开台北的台北人,与各个平凡中又不平凡的故事。这座牵引着一系列故事的台北之都,或许,更可称其为一把时间之钥,因为,它联繫着「今」与「昔」,环绕着多少过去,令人刻骨铭心的记忆;以及歷经多少波动转折,而「再度」或者「崭新」呈现的千万面貌,又管它是优美,或者悲楚的呢?或许,我还不够明白,不能全然懂得,白先勇反覆使用这些手法,所要表达他内心中真正所想传送的讯息及情感,因为我总认为,没有真正遇过,怎可能理解。也或许,在读过之后,我的所学所想根本不是那回事!可能与书中塬文毫无关联,但是,仍深加感谢「台北人」给予我的那份「获得感」《台北人》读后感500字有人说,白先勇创造了台湾文学史上最美双姝-尹艷雪和金大班。而不论是永远的尹艷雪还是看尽繁华的金大班,都散发出无人比的大气与风采。白先勇笔下的女人之所以有魅力,我想有几个塬因:一、他们身怀故事。尹艷雪的过去,不论上海的交际花生涯或是下嫁决处长后的情况,都如面纱一般,看的见但摸不透;而决定金盆洗手的金大班,忆起当年青涩的初恋滋味,因着朱凤和年轻男人想起和月如那段甜蜜与苦涩。二、她们美丽。尹艷雪数十年如一日,她的白素旗袍与优雅身段,混着一股令人屏息的神秘美感;至于戴几分低俗与泼辣的金大班,一身风尘却显出女强人的霸气,充满成熟女人的韵味。翻开《台北人》目录,率先吸引我的正是《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与《永远的尹艷雪》,两人都曾是上海百乐门的舞小姐,金大班爽快、个性鲜明;而尹艷雪对谁都一付亲热又生疏,谁也瞧不见真正的她。尹艷雪用微笑迎接每位光临尹艷雪公馆的旧雨新知,他还是那么恬淡优雅;而不敌现实残酷的金大班,初恋毁于身分阶级的差距,第二段恋情则是女人对衰老和贫困的恐慌。他们表面美艷风光,内心的孤寂又谁能可知?又有人这么谈,尹艷雪是株海花,而且是雪光中的,极端的娇艳,又极端的朴素,香气淡淡,久经回味,而金大班是一簇夜来香,香气扑鼻,那在月夜下闪烁的花朵,恰如多情的眼,在半梦半醒间,温暖着迷茫的人。这两位充满着传奇性、风华绝代的女人,走过生命中的流金岁月,那窜流在股血中的坚持,和生命的质感,绽放了耀眼的光芒,获得了地久天长的绚丽。1200字以上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