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激战1200字以上

林中激战

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哇,你们赚到了这么多金币啊!”雷迪一看就大叫道,“怎么弄的啊?”

“嘘,小点声,难道你想被别人打劫吗?”海克不满地说,“是去竞技赢来的。”

银闪凑上前:“收获不小嘛,我也是一样。”说着打开袋子,里面有10个金币。

“你干什么去了?就这一会儿工夫能赚到10个金币?”帕恩感到难以理解。

“你们刚才没在一起吗?”枫雪问道。

银闪耸耸肩:“当然,就算我跟着他们一起去竞技场,也轮不到我上场,所以我送货去了。因为我动作快,常常是一分钟不到就完成了任务,弄得那些老板们老是围着我问我到底有没有把货送到。不过还不错,这一会儿工夫赚到了十个金币。”(这里说明一下人族的钱币进率:100铜币等于1银币,100银币等于1金币)

“你的收获也不小啊。”帕恩高兴地拍了一下银闪的肩膀。

“好了,我们快进去吧,辛苦一天了也该休息休息了。”龙轩头一个踏进旅馆大门,其余六个人紧随其后……

他们一共开了三个房间,枫雪和馨绮一间,海克和银闪一间,龙轩、雷迪和帕恩一间(这间是三人房),银翔就在旅馆一楼的马房里。顺便带一句,开房的钱加上食物的钱,一共是2个金币。

晚上,房间里。

“哎~吃饱喝足了,真舒服啊!”银闪倒在床上,“下午跑了那么多腿,该好好睡一觉了!”说完就闭上了眼。

海克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在脑海中描绘着麒麟的样子,心里还想着:“龙轩说我的圣雷屏障还不太成熟,看来我得加紧练习了。”

其他四个人也渐渐入睡了,只有龙轩轻轻抚摸着校长给他的剑,想:“校长说它的封印解开后会威力无穷,我倒要看看这把剑有多大能耐。”想到这里,把剑塞进行李箱,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七个人从洛德城启程,一路向南。没过多久就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森林。谁料在这个能让人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地方,竟然让七个人迷路了。

“靠!”雷迪看着地面上的标记发着牢骚:“转了半天,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怎么搞的啊!”

“要不我去探探路吧,我会注意留下标记的,说不定能找到出路。”银闪毛遂自荐后,立刻不见了人影。

反正也出不去了,就等银闪吧。六个人无聊地看着地上的标记。

突然,“唰”的一声,银闪又冲了回来,把骑在银翔背上的雷迪撞了下去,还好地上厚厚的草温柔地接待了他。

“靠!”雷迪满腔怒火地看着银闪,“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挠挠吗?嘿嘿~”(阴险的笑)

“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银闪擦了一下额上的汗水,“有一队独角兽骑士正在朝着我们这个方向呈包围状聚拢而来!”

“有多少人?”雷迪的满腔怒火顿时被惊愕取代。

银闪急急地说:“我也不清楚,但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起码有200人以上!”

“起码有200人!”大家吓了一跳。

“他们的目标肯定是我们。”龙轩的话吓了大家第二跳。

“为什么这么说?”馨绮半惊半疑地问。

“骑士的行进,一般都是突进状的,而他们却显然不同。我还想,他们大概是那个亚桑男爵派来的。”龙轩说。

“噢,我明白了。”海克恍然大悟,“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杰森告的状!岂有此理,打不过别人就应该加紧练习,争取胜利,他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可恶啊!如果我见到他,一定把他碎尸万段了煲汤喝!”

“喂喂,他那么卑鄙,煲出来的汤一定不好喝,还不如把他烤了吃呢。”帕恩碰碰海克。

“你们在说什么呀?”其他四个没去竞技场的人听得一头雾水。

海克便把竞技场里的事告诉他们。

“是这样啊,依我看,应该让他尝尝被我们追杀的滋味。”雷迪咬牙切齿道。

龙轩摆摆手:“算了,现在没功夫讨论应该怎么偿还他对我们的大恩大德了。男爵毕竟有点权力,他派来的军队应该不会很差。不过,森林对骑士不有利,有利的是精灵族的战士和步兵,比如帕恩。”他拍拍帕恩的肩膀,“雷迪,反正银翔会飞了,你就让它埋伏在树上使用魔法攻击敌人(灵马是可以使用魔法的,天马就更不用说了),你就当步兵,发挥你长枪的威力,反正你说过当步兵没问题的,对吧?”雷迪点点头。“海克、枫雪和馨绮也在树上埋伏。我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另外,现在立刻布置绊马索!”

……

“你就是龙轩?”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独角兽骑士用长枪指着龙轩。

“正是。”龙轩微笑着,“我先说明一下,在和我谈话前请先选择一个选项:冰之人语请按1键,精灵族语请按2键,兽人族语请按3键,矮人族语请按4键,神族语请按5键,魔族语请按6键,烈焰大陆通用语请按7键,灵之森通用语请按8键,雪原通用语请按9键……”

“小子,你有完没完!”黑衣骑士骂了一声。

“当然有完了,我正想说人族语请按0键呢。”龙轩笑道。

“这样啊,那我就按0键吧。”黑衣骑士刚说完话,马上感到不对劲,怒吼道:“小子,你想耍我吗?!你给我记住,我叫佩特,受亚桑男爵的指示,来到这里收拾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把我们的杰森公子打成重伤,就算你是柯迪侯爵的儿子,现在也无力回天了!”

“哦,是吗?”龙轩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狂妄至极!”佩特恼羞成怒,“给我上!”

龙轩一个跟头落在绊马索的后面。那些独角兽骑士冲上来,结果很简单——人仰独角兽翻。他们一共准备了十多条绊马索,这下有骑士们好受的了……

“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天雷落!”树上的海克开始施魔法,好几个骑士被打下独角兽背。

“朱雀振翅!”“劈风神斧!”雷迪和帕恩从一棵树后冲出来,一同使出绝技。雷迪长枪一挺,一只朱雀的幻影冲出;帕恩硕大的斧头砍向倒霉的骑士们,骑士们伤亡惨重。(非不愿耳,是不能也,当时场面之血腥惨不忍睹,所以吾不详细描写了,望各位见谅。

^_^)

“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融合·雷之刃!”银闪从另一棵树后冲出来。随着一道银光,好几个骑士立刻见了玉帝。

“火系※融合·雄鹰冲刺!”(馨绮的绝技,利用弓箭及自身的力量,制造出箭的极大威力,而且这一箭还配合上了银翔的魔法)馨绮一箭下来,又有几个骑士倒在地上。

枫雪正要施展驱魔术(四级元素系魔法,能让目标陷入束缚之中,然后给予目标重击),“喂,等等!”佩特有点慌了,“咱们先别打了好不好?要不我和你们的其中一个单挑决胜负,行吗?”

“嗯,值得考虑。”龙轩作思考状,接着伸手挡住了雷迪和帕恩,“好吧,既然这样,就让我来和他单挑吧。”两人立刻收手。

“不过我们得先谈谈。”佩特道,“我赢了,你小子就别废话,赶紧跟我走。”

“如果你输了呢?别说半句话行不行?”海克说道。

“我输?我怎么会输!”佩特的脸沉了下来。

“既然你不会输,为什么还怕说出来呢?”银闪调侃道。

“我怕?笑话!我佩特除了主人和老婆什么都不怕!”佩特想了想说,“这样吧,如果我输了,条件随你们开,不过不能太苛刻。”

“这个好办。”龙轩说,“你追杀了我们,还使我们的体力和脑细胞严重受损,多少也得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吧?这样,如果我赢了,你就和你的手下们把自己的钱袋留下。”

“嗯……”佩特沉默了一会儿,“好吧。当然了,为了公平起见,我是不会骑我的独角兽的。”佩特说着下来了,扔掉长枪,拔出一把剑,“我就和你切磋剑法吧!你要知道,我不仅枪法好,剑法也是一流的!”

“这样更好。”龙轩拔剑迎击,“动手吧!”

“嗖”,佩特高高跃起,大吼道:“噬魂剑!”剑笼罩着灰色的云雾,径自向龙轩刺来。龙轩后退几步,连使几下剑气斩,挡住了佩特的攻击。

“继续!噬魂连斩!”佩特的剑横扫过来,砍倒了一片树木,直劈过来。

“来吧!”龙轩不躲不闪,用剑招架。当当当当当,两把剑在半空中擦出耀眼的火花,龙轩再次化解了佩特的攻击。

“现在轮到我了!”龙轩吼道,“龙吟破斩!”也高高跃起,从半空中直冲下来。佩特用剑一挡,“铮”的一声,虽然挡开了这致命一击,龙轩还是把他的头盔劈成了两半。

“看来我得使出绝招了。地煞——”佩特吼道,“——怒斩!”手中的剑幻化成漫天的剑影,周围的东西被绞得粉碎,直向龙轩冲来。

“沉着冷静的大地精灵啊,请你赐予我力量,在天地间制造出一道大坝,让洪水不再泛滥。大地系·地动山摇!”(五级魔法,对付水系魔法攻击尤其有效)龙轩开始施魔法,他面前顿时升起一道巨大的土墙。“当”,佩特的攻击被迫停止。

龙轩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跃上墙顶,再一跃而下。“龙炎斩!”手中的剑被火焰包围,径自刺向佩特,佩特连忙招架。“轰”,烟雾顿时笼罩了他们,但龙轩的攻击并没有停止。只听一声“怒焰暴烈斩!”一道金光冲天而下……

烟雾散尽,佩特连忙看看自己。“嗯?我竟然毫发未伤?”再一抬头,龙轩正站在三米开外的地方微笑着,说出了一句令人难以理解的话:“你跺跺脚,试试看。”

“哼,跺就跺,谁怕谁啊!”佩特轻蔑地说。谁知他一脚下去,“叮”的一声微响,他身上的盔甲开始出现裂缝,随后一块一块地掉落在地上。到最后,大家发现,佩特身上只剩一条裤子了,而且这条裤子也被劈成了一条一条的,就像原始人穿的草裙。原来龙轩把佩特的装束劈成了碎片,不过由于他的手法太快了,盔甲的碎片还没来得及掉下来。

“什……什么?”佩特的脸窘得发红,“你竟然……”

“当然了,我这已经是手下留情了。”龙轩笑道,“如果我不是心软给你留下了一条裤子,你现在早已是光屁股了!”

“胜负已定!”佩特仰天长叹道,“所有人留下自己的钱袋,迅速撤退!”

没过多久,骑士们都不见了。

“好了,现在我去捡钱袋,谁还要跟我一起去?”帕恩站了出来:“走吧,龙轩。依我看,今天晚上我们只有在森林里过夜了。”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雷迪撇撇嘴,“你们快去快回啊。”

剩下的五个人,望着这两个修长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森林深处,在他们身后,留下了作为路标的标记……

读《穷人家的苦孩子》有感

600字 初一 读后感

在舞台上,在银屏上,我们所看到的著名歌唱家宋祖英是那样的深情,那样的成功,那样的令人羡慕。可是谁会想到在成功的背后却又有着那样一段辛酸的历史呢?

宋祖英,出生在外婆家。10岁那年,她回到了父母的家——老寨村。在她12岁那年,父亲不幸染上了肺结核,早早地离开了人间。父亲患病早逝已经让宋祖英伤心至极,但是,这似乎还不够,她的弟弟出生不久,就得了百日咳,后因过量注射链霉素,成了一个聋哑人。这么多灾难和打击集聚在一个12岁的小姑娘身上,她承受的住吗?还好,宋祖英是一个坚强的小姑娘,经过了这么多磨难,她似乎一下子成熟了:每天清晨帮妈妈烧水做饭,放学后,帮妈妈料理家务。……

说到这里,我都不忍再讲下去了,因为上天赋予她的苦难实在是太多了。但是,宋祖英仍然熬过来了,而且成了家喻户晓的著名歌唱家,前不久,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的宋祖英独唱音乐会更使世人对她刮目看。

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不禁会想到:天下没有唾手可得的成功,没有唾手可得的荣誉。看一看我们,我们没有宋祖英的苦难,没有宋祖英的艰难生活,可是我们有智慧却不懂得运用,有时间却不懂得珍惜,有机遇又不懂得把握。难道只有穷人家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吗?NO,不是这样的,那么为何我们现在条件优越了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却越来越少了呢?我想,那是因为条件优越了,我们从过去的比学习,比纪律扭转到了比吃穿,比漂亮。

那么,有解决的办法吗?我想,一句名言是最好的答案:“勤奋出人才。”条件优越了,我们仍然应该勤奋、刻苦、扎扎实实的学,不要去在乎那些所谓的外表的美,内心充实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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