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姐姐的自白
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个虽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却得到我全部宠溺和珍爱的妹妹在新学期开始时,已然是一个四年级下半学期的孩子了。我看着她来到这个世界,看着她长大,听着她从那声模糊的“洁洁”喊到了“姐姐”。我陪伴着这个妹妹走过了十年的岁月,她从一个娃娃学语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粉雕玉砌的小姑娘,而我也陪着她一起长大,一起共度那些美丽的岁月。
八月份绝对是上海最炎热的时候,我和姐姐两人在医院门口等妈妈的一个朋友出来,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上苍将会送给我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我们人手拿着一根“绿舌头”冰激凌吃,当我吃得正欢时,姐姐忽然幽幽地说道:“小颖,你看!这个其实是妖怪的舌头,它现在变软了,马上就会把你吃掉!”我看着原本竖直着的“舌头”软软地塌了下来,吓得叫了一声,迅速地将冰激凌扔到垃圾桶里。姐姐得逞地欢笑着,与此同时,产房里的一个可爱女婴出生了。那一年,我五岁,而她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
“妹妹,生日快乐!”我手中抱着一个精致的玩具熊,在与五年前那个一样炎热的时节来到妹妹家给她庆生。听到我的声音,楼梯上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长着婴儿肥小脸,扎着两个小辫的女孩一蹦一跳地来到了我的面前,她有着如同黑曜石一般明亮的双眼,东方丝绸般乌黑柔滑的发,那比阳光更加明媚的笑脸,在见到我的那一刻展露无遗。
我朝她招了招手,妹妹便如同一只受到召唤的小鸟般朝我“飞来”,一下扑在我的怀里,用像奶油蛋糕般甜腻的嗓音撒娇道:“姐姐,你终于来了,我等了你好久呢!”我看着怀中的妹妹,宠溺地拍拍她,说道:“你看,姐姐这不是带礼物来给你赔罪了嘛!”说完,妹妹就爱不释手地抱着那个玩具熊要我陪她玩。那一年,我十岁,她五岁。
“姐姐,你给我买嘛!”妹妹拉着我,指着超市里的一罐冰红茶,死活不肯走。见此情况,我只得劝道:“马上就要吃饭了,如果现在喝饮料一会儿就吃不下了!”因为这句话,妹妹的公主脾气成功发作了。她从来都不会大哭大闹着要你们满足她的所想,她会和你打沉默的持久战,一直用一种漫不经心、意兴阑珊的态度对待你,让你感受不到一点对生活积极的态度,从而和你玩心理战,看谁熬得过谁,甚至可以一连好几天都用这种态度来对你,所引发的下场往往都是让那些对他呵护备至的人“疯”掉,最后被迫妥协。然而这一次,我并不是像往常一样无奈妥协,对她有无尽的宠溺和关爱,我决定让她变得成熟起来,第一次对她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指责:“你闹够了没?收起你的公主脾气吧,这世界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仅仅耍小性子就可以的!”可能是我说她时的言词太激烈了的原因,妹妹半晌没有缓过神来,在她的记忆里,一向对她宠爱有加的姐姐从来没有这么凶过。而我当时也只是凭着一个“希望她可以长大些”的这么一个想法。那一年,我十二岁,她七岁。
“姐姐,我来了。”我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婴儿肥的小脸经过时间的磨砺后荡然无存,黑色的长发被剪成了干净利落的齐耳短发,清秀的眉眼和白皙的皮肤无一不在向我展示着她已经长大了的事实。我不由想到昨天听说她要来我家玩时,摆放出来的,曾经一起玩过的玩具娃娃是否还能赶上她如今的变化。不错,妹妹变了很多,褪去了很多稚气,她不再沉迷于那些玩具而是像同龄人一样地拿起书本细细咀嚼着字词。明明是我想要看到的变化,但不知为何,心中并不像我想象得那么开心,我看着她日渐成熟的身影,开始怀念起了她过去的童真。这一年我十五岁,她十岁。
我并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姐姐,我以为爱护这个妹妹就是给她无尽的关爱和宠溺,我以为只要凡事做到让她高心就可以了。但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许多理解都错了。陪着这个妹妹长大,让我有了很多同龄人所没有的经历,让我清楚了很多家长的行为做法。我一方面希望她可以快快长大,成熟一些,可当这一切真的来临时,我开始回忆过去的她了。我开始明白家长有时会对我们不厌其烦进行教育的原因,那是因为爱你的人往往会说一些伤害你的话,因为他们不希望你日后因受到伤害而感到后悔。谢谢你,我的妹妹,因为你,我懂了很多。
意外的发现
我意外的发现了一场秘密谈话……
这几天我迷迷糊糊的,感到浑身发热,一看体温表我不禁下了一跳,发烧了,还是39℃。最后吃了点药,抱了本书躺在床上就睡着了。
我飘飘摇摇,好像听到了声音,我忙竖起耳朵仔细听原来是书包和桌子的对话:
“书包老弟,你是不是太胖了,撑得我实在受不了?”课桌说。
“唉,课桌大哥,你真是有所不知啊!你不知我书包原来是可亭亭玉立,在你的肚子里那才叫宽敞、自在哩!”书包说。“是呀,那时多好呀!可你现在为什么变成这样子了呢?”课桌不解地问。
“由于小主人的学历一年比一年高,我的‘饭量’也就随着增大。现在我好难受呀,你知道前几天我称了称有多少斤吗?”
“顶多15斤。”
“哪呢,30斤整。”
“啊,那么多。”
“唉,我该怎么办呢?”
“老弟,我听说最近出了一种减肥药,好像叫什么来着……喔,对了,叫‘素质教育’,你去试试看怎么样。”“没有,我的一个朋友比我还重,他足有35斤重,前几天用了一个疗程,还挺管用,可是没几天就不管用了,又反弹回去了。这一“减”不要紧,现在他的体重已超过了40斤。”
“我听说电视里天天喊素质教育,没想到也不过是个幌子,一到正事就彻底玩完了。”
“什么,素质教育,这能是素质教育的错吗?”迷迷糊糊之中,我插了一句嘴,“应试教育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书包和桌子没想到秘密的谈话还有第三者偷听,这意外的发现令他们一时无语。
半天书包才说:“桌子大哥今天是几号呀?我的小主人什么时候才期末考试?”
“今天好像是七月三号。”椅子说。
“噢~~噢~~万岁!小主人明天就考试了,我可可以轻松轻松了!”书包憨笑。
……
在这场意外的谈话中你发现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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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狙击手的自白我是一个,是一个狙击手,游戏中一个平凡的狙击手。游戏里有很多用狙击步枪的人,有的人被称为高手,有的人被称为垃圾,我不知道自己是高手,还是垃圾,反正只是一个杀人和被杀比例有关的称呼而已,无所谓。在我的心里,对狙击手也有一个分类,我认为,狙击手只有两类人,一类是:已经死去的,一类是:将要死去的。我的枪只有一把awm,我没买收费枪,不是买不起,而是这把枪能让我想起很多,能想起过去的cs,想起那时候在服务器里大呼小叫的杀人,想起曾经被自己突突过和突突过自己的那群混蛋,四年过去了,很想念他们。我没加入任何战队,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的队友,每次游戏开始后,我不会去关注己方的输赢,也不会关心自己在名单上的排名,看太多的信息会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只在乎自己的每一次猎杀,我集中自己的注意力,让每一次猎杀都力争完美,可惜,完美的时候太少。我是个胆子小的人,这也注定我是一个胆小的狙击手,我从来不会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甚至队伍的中间我也不呆,我只呆在我认为最安全的环境里。看到很多人帅气的拎着狙击步枪冲到街上然后左右开弓进行帅气的刷频,我挺羡慕他们,我的反应没那么快,我的鼠标也没那么好,我连防弹衣都没有,如果我那么干,除了被雷劈的浑身冒烟或者被突突的满身弹眼外,我什么也干不了。有人问我,你怎么不买防弹衣?对我来说,防弹衣其实没什么用,作为一个狙击手,我如果被对方发现了,那么我已经输了,我如果被人发现我还没放倒他还给了他开枪的机会,那么谁垃圾掉已经不重要了,所以,我经常输。我从来不乱开枪,经常看到有些人有枣打三杆子没枣也打三杆子,如果有这样的人拿着awm在我身边,我会悄悄的走开,离他越远越好。我认为狙击步枪威力最大的时候就是没开枪的时候,那时候的安静中透着一种诡秘,即使有人看见我,他也不会知道我手里拿的是awm还是烧火棍,当我的枪响以后,我只想让我对面的人心里是悔恨,眼中是一片黑暗。我还是一个卑鄙的狙击手。如果环境很陌生,道路很危险,我不介意让自己的队友去当诱饵,一旦他被杀掉,我就会知道哪有危险。有的人看到这一定会蹦着骂我,但是什么事儿不都得有付出是吧,你的付出能让我干掉一个人,那么你就是很优秀的,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有人也用狙击步枪卡我的点,那我死也不出去,找个旮旯蹲一会,顺便查查自己兜里的钢蹦,等哪个不知死活的猛将兄从我的点冲出去的时候,我在他身后瞬间架好枪,当猛将兄倒下的时候,我也会将对方放倒。在一局游戏中,对面有个哥们用awm用的非常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为了能将他放倒,我蹲在一个点上一动不动,刚开始还能听到子弹嗖嗖声和看到手雷不断的飞过我的头顶,可是慢慢的,我什么也听不到也看不到了,眼睛和心里,只有那个红色十字线,那种执着就象初恋的时候在等着自己恋人,十字线的背景突然变了颜色,我扣动了扳机……一次完美的爆头,一次完美的猎杀。再被我放倒七次后,那个哥们找我,要和我找个地方对狙,他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下全没了,我是个狙击手!我不是西部的牛仔,对狙?你怎么不提议咱俩一人抗个加特林对着扫呢?这种一点技术含量的事,我不干。我不认为那种用键盘和鼠标完美演绎快速的人就不是高手,但是我更喜欢自己的方法,安静,专着,果断,快速,当我卡点的时候,我会去想象对方是怎么在接近那个点,走到那的时候他会担心什么,他会选择怎么进入狙击点,或者说,他怎么去想象我的想法。我喜欢狙击,我喜欢那种在宁静中突然的爆响,我享受awm的后坐力,我享受看着对方的头盔被子弹打飞和尸体落在地上,我享受能千米之外决定别人生死的感觉,这就是awm的魅力吧。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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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染的自白大家好!我的名字叫蜡染,今年两千多岁了。我和我的两个妹妹绞缬、夹缬并称为古代三大印花技术。不用奇怪,我们是缬字辈的,在下本名蜡缬,因为成了“名人”,才取艺名蜡染。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出身和我家族的情况。在秦汉时期,有夜郎古国之称的贵州住着一群心灵手巧的苗女,她们利用贵州独特的天然资源将我创造出来,别看我只是一块蓝白相间的粗布,其实我满腹的经纶,多姿多彩,现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的子女在生活休闲方面都大有作为,不信你瞧:我的“大女儿”蜡染字画最是文人墨客的心爱之物,因为“陋室风雅在字画”嘛!在现代社会,字画已成为大众家庭装饰的一景,几乎是无画不为家了。“斗室雅居不可无字画”,我们或大或小、或古风古韵、或亮丽热烈,点缀在居室之中,大有画龙点睛之妙。还有“二女儿”麻布工艺娃娃,以白杨木为木坯,民间手织土布为服装面料。从服装、色彩、头饰、神韵等细节上和谐搭配演绎出了贵州善良、淳朴的传统文化,具有相当高的艺术观赏和收藏价值,也是馈赠亲友的首选……对了,我的“小千金”彩色蜡染最漂亮了,带着苗女活泼、快乐、明朗、热情、稚拙的情感,表现具有丰富内涵的形象和抽象符号;隐喻恋爱生殖的花鸟虫鱼、充沛的生命、激越的母爱;祭祖念祖的“窝妥”纹演绎出灾荒年间充当灾民救命草的“郎鸡草”(蕨菜)的独特形象。一组组自由舒畅的经纶交织,带着浓郁的乡土味。瞧,我的孩子可真是种类繁多,深受人们喜爱哦!接下来我将向大伙介绍我的出生过程。首先是“画蜡前的处理”:勤劳的苗家少女把白布洗干净,把煮熟的山芋捏成糊状,涂抹于布的反面,待晒干后抹平;然后点蜡,将我的身体铺平,用伶俐的指甲在布上勾勒出轮廓,然后用铜刀蘸上融化的蜡在我的身体上绘制图案,到这里万里长征算是走了一半了。剩余的步骤就是将我投入染缸,进行杀毒,浸泡五到六天,然后取出晒干,反复三至四次,直到蓝细胞恢复正常系数,最后用清水煮脱蜡,这时出水芙蓉般的我便诞生了,在这过程中,由于我被反复取放折叠的线路都不尽相同,于是产生天然裂纹,那就是凉纹。别小看它哦,它可是具有很高的艺术效果的;它使我们层次更加丰富,具有自然别致的韵味,虽然我只有蓝白两色,但我结构严谨、线条流畅、构图简练、朴素明快,而且富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如果喜欢彩色,那我的“小千金”你就得看看了:她是聪明的苗女们用杨梅汁做红色,黄栀子做黄色在布上画出的彩色图案,然后“蜡封”再用清水煮,我的小可爱便脱颖而出了。现在我要向大家介绍我的外貌特征和作用,同时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现在居住在哪里。我身上常见的图案除了有古老纹样——光纹、锯齿纹、图纹、瓜米纹等,还有与汉文化交融产生的蝙蝠纹、石榴纹等,再就是大自然的美好事物——花草树木、鱼虫鸟兽等等。作为苗族民间传统印染工艺,我居住在贵州苗族地区,以贵州西部的镇宁、安顺、关岭、晴隆、普定一带为主,其中镇宁扁担山的石头寨,有“蜡染之乡”的美称。古时我主要在苗族的婚嫁习俗中充当“媒婆”的角色,而今我是馈赠亲友、传递友谊的“佳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走向了世界。2002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号召全球传承苗族服饰文化,于是,在灯红酒绿的外乡,我们丰富的民族内涵和鲜明的民族风格让外国友人竖起了大拇指,还夸奖我们“VERYGOOD”呢!怎么样,各位动心了吧!呵呵,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来到我的家乡——美丽富饶的夜郎古国贵州吧!你不但可以欣赏到苗女为你表演的板凳舞,还可以探索到沙古苗人至今枪不离身的武术装束之谜,游览明万历二十五年兴建于“螯头矶”上的甲秀楼,品尝那集刀削面的刀法、拉面的劲道、担担面的滋润、热干面的醇香于一身的肠旺面,畅游天然杜鹃木林带……朋友们,还等什么呢?蜡染家族欢迎你!苗家少女欢迎你!“夜郎古国”欢迎你!此致敬礼!蜡染20xx年3月自述于深夜1200字以上 高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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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自白夜深人静,整个世界变得黯然无光;大地显得一片沉寂,人们大都进入了梦乡,而我却在梦里水乡边摇曳、漂渺……蓦然回首,一切风景依然,现实与梦幻之间总是那么矛盾着,矛盾着,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构成生命的乐章。曾有怀旧的人是喜欢在黑夜的寂静与宽容里,默默地品味忧伤或喜悦,于是便有了那么一些人轻轻的叹息或淡淡的笑容,如一朵只在黑夜里开放的花,总是让人莫名奇妙地顿生出一些无端的感触。无情感的午夜,默默地品味着苦涩与酸楚,耳朵上的耳罩里传出的永远是没完没了的乐器敲打。时光真疯狂/我一路执迷与匆忙/依稀悲伤/来不及遗忘/只有诗风将她埋葬……我喜欢写字,常用笨拙的文字记录生活的点滴,那些有时快乐有时忧伤的记忆总是被我雪藏在这些文字中。大风声/像没发生/太多的记忆/又怎样我的手/怕你说/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在深夜收紧我的心……乐曲如风,而我则像只在风中飘零的落叶,在孤寂的风中落叶纷飞,心中满是无言的惆怅,在梦中吟唱逝去的时光,我却摸不到风吹来的方向。每天的太阳都在我的手中流淌,走得静悄悄的,当我努力地回忆时,却连一点儿痕迹也没有,于是开始痛恨起起它的残酷来,每天对着书本上黑压压的文字,我发呆、茫然,在现实中蒙避了自己。“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一些青春明亮但孤单的孩子演绎着伤感的青春。有时候我会想起青春停泊的地方/阳光灿烂的年代他们曾静静地流淌/如今我又再想起他们的时候/却不知它们是否依然在开放……想起这些文字,我不禁让人觉得伤感,在某个空间也同样有一个很容易受伤、爱哭泣的孩子,那么没有冬天,我们拿它当作春天好不好?但偶尔也认为他还是有很要好的哥儿们,他的不快有人懂、有人知,而对于我,我不知道……开QQ时,好友把网名该成了死心秋叶,开始也有准备改,但是后来还是觉得“淡淡风”挺好的,“梨花院落溶溶赶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溶溶月、淡淡风,满树花香飘万里,却始终有散去的一刻。今天过了就是明天,风过了就无痕了……它的隐藏消失就如同水滴落在地上,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但大地知道它已来过,不是吗?也许,这就是“风吹水落无痕”吧?面对钢筋水泥的世界,我常想逃离现实的生活,去一个我想去的地方,虽然说这是幼稚的想法,但我仍然每天在想,我想挥手对着天空说,告别这一刻的心情,包括那些外在,可情感却躲在脑海中留着不肯走,于是我的思绪开始在遗忘的空城里飘荡,有时候竟天真的想,人要是永远如孩提时代,心静如水,毫无杂念那该多好啊!青春那些明媚带着忧伤似乎潮湿,但很温暖的午后;似乎很迷茫,然而很真切的邂逅……执着的我们忘记微笑的力量,是生活的暗淡还是年少轻狂?在这漆黑的夜里,回忆那段清澈如水的时光,冬天前的黯淡,寒冷的陪伴,是没有缘份也好,还是没有感觉也罢。有人说:寂寞的人生因为美沉寂在梦里;而忧伤的人是因为总徘徊在梦的边缘,而我则是寂寞而忧伤的人,我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梦中,想摆脱这种生活,却又害怕受到一点点伤害,也许是现实的残酷让我变得这么敏感害怕受伤。“人就活这一次,理应活得飞扬跋扈。”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弄明白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有时面对现实竟感到无奈,别人说成长是一场幸福的灾难,也许是吧,幸福的忧伤,就像我们现在这样茫然……也许成长是美丽的花朵绽放,茫然的味道就是它们的芬芳,似乎茫然中充斥着泪水和忧伤,随波逐流。把时光握在掌心里,看着它一点一滴地流逝,没有尽头,现在依然那么无助,带着幻想,我走过了夏天,走过了秋天,我不知道会不会还要这样走过冬天!还是就这样被现实埋没吧!反抗只是枉然,只是无可奈何地让时光流逝,最终依然是什么也没有……这个世界本来就太过于纷繁复杂,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掉进生活的漩涡里,无法自拔,于是,转啊转,那些青春岁月就无言地逝去了,想拼命地挣扎却无力,到头来自己只会轻轻叹息……恍惚中一阵风吹过来,让我嗅到了一股清新的气息,就在这一片迷蒙而又温馨的雾色中,我满是疲惫的身心在朴树的《且听风吟》声中休息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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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的自白轻点,轻点。再走近些。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从来就是迷人的,温柔,多情,知恩报德,而且聪明,高尚。我的匀称的身子曲曲弯弯地游动时,是那么绰约多姿,你准会乐于观赏我静悄悄的舞蹈。瞧,我盘成了一圈,暗淡地闪耀着我的鳞,温存地自我拥抱,通过这一次次温存而又冰冷的拥抱,我的如钢铁一般坚韧的身子日益壮大。天地间,独有我是出类拔萃的!出类拔萃!轻点,轻点,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你不喜欢我这样微微晃动着身子吗!你不喜欢我笔直、坦诚的目光吗?唉,我的头颅太沉,因而我总是微微晃动身子,笔直地望着前方。再走近些,稍许给我点温暖,用你的手指抚摸一下我充满睿智的前额,你就会在我前额漂亮的轮廓中看到樽俎的形象,注入这樽俎的是智慧和夜晚花朵上的露水。当我用身子的扭曲来描绘空气的时候,在我的前额内就会留下痕迹,留下纤细的蛛丝般的纹路,留下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魔力,留下悄无声息地行动的魅力,留下游动的路线上的无气的啸声。我沉默着,摇晃着身子;我谛视着,摇晃着身子——我的颈项上支撑着的重物怎么会沉得这么出奇?我爱你。我从来就是迷人的,缱绻缠绵地爱一切我所爱的人。再走近些,你看到我的洁白、尖利、迷人的牙齿了吗?——我一边亲吻,一边就咬一口。不疼的,不,稍微有点儿疼。我在和人轻怜蜜爱的时候,出于柔情蜜意,意爱悄悄地咬一口,只咬到流出几滴亮晃晃的鲜血,只咬到发出被人挠痒痒时的那种叫声,就适可而止了。这是非常愉快的,你不要犹豫了,不然那些被我吻过的人怎么会又回到我身边来,要我再吻他们呢?可惜如今我只能吻一次了——多伤心呀!只能一次。给每个求爱者一个吻……这对于热恋着的、多情的、渴望两情交融的心灵来说,委实太少了。不过,只有我这个柔肠寸断的,才可以在吻过一次之后,去寻觅新的爱情,而他是无法再另结新欢的了,对他来说,我那缔结良缘的、含情脉脉的、唯一的一次吻,是不可解约的,必须矢志不渝。我信赖你,才跟你谈这些,待我讲完我的故事后……我将要亲吻你。我爱你。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不是吗,我的目光,是多么神采奕奕,多么威严?而且坚定、率直、专注,好似钢铁一般,刺透心灵……我一边谛视,一边晃动;一边谛视,一边作法,把你的恐怖,把你那爱恋的、疲惫的、顺从的惆怅摄入我碧绿的眼睛中。再走近些。如今我是女王了,你必须来瞻仰我的美色,可是曾经有过一段荒谬的日子……??,多么荒谬的日子啊!我一想起这事就怒从中起——??,多么荒谬的日子!那时竟然不爱我,不尊重我,竟然残忍地捕捉我,在污泥中践踏我,侮弄我!——??,多么荒廖的日子!天地间,独有我是受尽苦难的!受尽苦难!我跟你说:再走近些。为什么不爱我呢?我那时不也是迷人的吗,总是和蔼可亲,含情脉脉,而且舞姿美妙。可是那时却虐待我,用火来烧我。笨重的野兽用它们笨重得可怕的巨掌践踏我,用血盆大口中的獠牙撕咬我柔软的身子。我敌不过它们,只得含恨啃食黄砂和烂泥充饥,在绝望中奄奄待毙。每天我都被踩得死去活来,每天我都在绝望中奄奄待毙。唉,那是一段多么卑鄙的日子呀!如今人们已忘却了愚昧的森林,再也没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了,可你应当怜恤我。再走近些。你应当怜恤我,因为我遭到过凌辱。因为我命运多舛,因为我广施爱情,因为我舞跳得非常好。我爱你。那时我有什么能力自卫呢?我有的不过是几只洁白、漂亮、尖利的牙齿,只能用于接接吻而已。试问,我那时有什么能力自卫?只是到了今天,我的颈项才支撑着这个沉重得出奇的头颅,我的目光才凛然不可违逆,才笔直地向前谛视,而当初我的头是轻的,眼神是温和的,那时我还未拥有毒液。??,我现在的脑袋可真沉,要支撑住它真不容易!唉,我的目光使我疲惫不堪,我的额上有两块石,这就是我的眼睛。尽管这两块熠熠闪光的石头是价值连城的宝石,然而较之温和的眼睛,它们重得可怕,压迫着脑髓……我的头颅真沉呀!我谛视着,晃动着,在一片绿雾中,我看到了你——你离我那么远。再走近些。你看到了吗?即使我在悲痛欲绝的时候,也是美丽动人的,爱情使我的目光满含着忧思。来,看着我的瞳仁,我可以使其缩小,也可以使其扩大,还可以赋予它们以奇光异采,使它们宛若夜幕中明灭闪烁的星辰,宛若璀璨生光的各种各样宝石:钻石、翡翠、黄玉、红宝石。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这是我,女王,在戴上我的王冠,至于那在闪烁、燃烧、坠落,令你失去智慧、意志、生命的,则是毒液,是我的一小滴毒液。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我本人是决无害人之心的。过去,我曾受尽苦难,可我默不作声,我潜伏起来。我匆匆躲避,只要能够躲避,我就迅速游走。但是谁也没见到我哭过,我不会哭;我只是越来越急速、越来越漂亮地跳我的静悄悄的舞。我独自在死寂之中,独自在榛莽之中,怀着一颗忧伤的心跳舞,可是他们却憎恶我动作急速的舞蹈,宁愿把舞姿婀娜的我活活打死。可突然间,我的头颅变沉了——真是咄咄怪事!——突然之间就变沉了。那头颅仍然那么小巧而漂亮,仍然那么睿智而漂亮,可是突然变沉了,沉得可怕,把颈子都压弯到了地上,使我痛彻心肺。如今我多少已习惯了,可当初我却无法行动自如,只觉得一阵阵剧痛,我以为我病了。可是突然……再走近些,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轻点,轻点,轻点。可是突然,我的目光也沉重起来,变得专注,古怪……我吓坏了!我想斜睨人家一眼,我想回眸一视,可是办不到,我只能笔直地朝前看,我的目光越来越具有刺透的力量,好比利石一般。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它们就像利石一般,而且一切东西,经我一看,无不化为冷冰冰的石头。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爱你。你不要嘲笑我出于对你的信赖而作的自述,我再讲下去。我每个小时都要把我多情的心扉开启一次,然而我总是枉费心机,我是孤独的。我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亲吻是那么缠绵悱恻,经此一吻,就和我的所爱永诀了,于是我又得去另觅爱情。然而不管我怎样倾吐情愫,听者却不为所动,我又无法把心掏出来,而毒液却折腾得我精疲力竭,头颅又沉重得可以。不是吗,我即使陷于绝境时也是楚楚动人的。再走近些。我爱你。有一回,我在林中腐烂的沼泽里沐浴——我喜欢清洁,这是出身高贵的标志,我是经常洗澡的。那回,我一边洗澡,一边在水中婆娑起舞,看到了我映在水中的身姿,于是就像历来那样,深情地爱上了我自己。我是那么地喜爱美丽和聪颖的东西!猛然间,我发现在我前额上那些与生俱来的花纹中,多了一个古怪的新标记……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标记,我的目光才变得沉重,变得如石头一般冷酷,我嘴里才会有这种甜津津的味道?就在我前额的这个地方多了一个黑糊糊的十字架,就在这里——你看呀!再走近些。多奇怪呀,不是吗?可当时我对此并不理解,只是觉得高兴:多一些花纹来妆饰我有什么不好。可是就在那一天,就在出现十字架的那个最可怖的一天内,我的第一次亲吻也成了最后一次亲吻——我的吻成了致人于死命的吻。天地间,独有我的吻是致人死命的!致人死命!唉!你喜爱贵重的宝石,但是,我的情人,你不妨想想,我的一滴毒液有多贵重。这一滴毒液是那么微小,你过去可曾看见过?从来不曾看见过,从来不曾。不过你会尝到它的滋味的,我的情人,你不妨想象一下,我要经受多少苦难、屈辱、徒然的愤懑(这愤懑使我心如刀割),才能孕育出这一滴毒液。我是女王!我是女王!我用我所有孕育的这一滴毒液,把死亡带给天地间所有的生物,我的王国是没有涯际的,既然苦难没有涯际,死亡也没有涯。我是女王!我的目光是百折不挠的,我的舞蹈是可怖的,我是美丽的!天地间,独有我是出类拔萃的!出类拔萃!唉!”“别倒下来,我还没讲完呢。再走近些,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于是那时我游回愚昧的森林,游回我那绿色的王国。那时的我已非昔日的我了,我是可怖的!然而贵为女王,我的态度自然和蔼平易;贵为女王,我的气度自然宽宏大量,我向左右两旁点头致意。可是他们却……纷纷逃跑了。我作为女王,仪态优美地向左右两旁点头致意,可是他们,这些可笑的家伙,却逃跑了。依你看,他们为什么要逃跑?为什么?大胆地看着我的眼睛。你看到我眼睛里那种明灭闪烁的亮光了吗?这是我王冠的光华耀花了你的眼睛,使你失明,你要变成石头了,你要死了。先别倒下来,我这就跳完我最后的舞蹈。瞧,我盘成了一圈,暗淡地闪耀着我的鳞,温存地自我拥抱,通过这一次次温存而又冰冷的拥抱,我的如钢铁一般坚韧的身子日益壮大。天地间,独有我是出类拔萃的!出类拔萃!这就是我!接受我这缔结良缘的唯一的吻吧——其中包含着一切被生活所压迫的人的致命的忧伤!天地间唯独我是出类拔萃的!出类拔萃!向我俯下身来,我爱你。你死吧。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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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自白你曾经有梦见自己在平稳的走着路忽然踩进一个黑色的空洞吗?无声起伏的黑色巨浪,在空洞里爆发出沉没的力量。你曾经有在心痛到撕心裂肺的时候,在人群里笑得最大声的白痴行为吗?总是握着一跟树枝,想像它是一条船,飘荡在大海里,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视界里拉动出曾经记忆里最动人的画面。又是什么?青春的成长,是一个持续疼痛的过程,在生命的每一站里,我们各自相爱,各自精彩,繁华皆背景,红颜绽放,正是时候,成长的伤教会我隐伤和浅笑。有时候一个人选择了行走,行走并不是因为寂寞,仅仅是因为听到了心底的声音和呐喊,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就在前方,在情爱里,没从来有相同的痛苦和相同的快乐,上帝既仁慈,也残忍,痛苦和快乐,都会随着岁月变的越来越轻盈,不再有的是从前的从前,世界上并未有未完的故事,有的只是未死的心。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届里飞扬跋扈,当一切静下来的时候,只有自己懂自己其实并不那么的精彩,或许我们注定了不能逃过这些悲伤,就算是多么的惶恐不安,也无法弥补褪色的瑰丽,浮躁的思虑,让我们眷恋着不愿揭穿的温柔,执着倔强的抬起头,想寻找某种归宿,就算人来人往是多么的吵闹。也终不能带我们走出内心底的召唤,因为另一个自己的不舍得和胆怯。影响我们的一切,所谓的所谓,也不过只是敷衍。关掉音乐,静静的想自己的一切,就为了这点温柔我活的像个囚犯,在监狱里挣扎了许久,才甘心承认自己错了许久。次日,当我仰望天空吮吸着新鲜的空气,用心感受身边的一切,才知道自己活着是用来享受这些。倘若失落了,可以用其他的来填补,或许不会那么有效,或许没那么好,自己用自己的方式,把所有的故事,统统以一种方式来结束。我用我的文字,用我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个细小的部分。就像朱德庸的讽刺漫画里的一个主角,曾经不可一世到最后,失去了金钱、亲情、友情、爱情,那是后他仰天长哮的绝对上帝对他不公平。上帝安静的对他说了句:“你得到了人生。”常常自己的时候会问自己,做的够不够,是对还是错,甚至与连自己的自尊都不在需要,暮然回首,天真可以全部倒掉,还有什么值得自己去骄傲。,眼睛里藏着种种伤,心里埋着种种痛。我不想再辜负,心里残留的自我保护,不想再丧心病狂,错到万劫不复万的地步,疯到无可就药的地步。就像一个极其糟糕的演员,刚登台就忘了开场白,就象一场苍白的爱情,一开始就是穷途末路,一去不回。我们颠肺流离的青春,每个人都是演员,只是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下一场戏,和即将上演的对白,如此虚无,如此真实。知道为什么郭敬明发明出用45度角看天空吗?因为那时候的天空是灰色的,灰得看透自己心里最残缺最丑陋的那一面。也能看自己隐藏许久无法表达出来的寂寞。那么多的寂寞,像四月落下的雪花,有十六个棱角。你说美丽不。它们是这样落寞而幽雅。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故事书就是《安徒生》,我很难想象一个长相那么丑陋的人为什么能写出那么多那么美的童话故事。所有的故事幸福得简直是不可能发生般,就这样用一个童年反复阅读《安徒生童话》。等到我懂事的时候再次翻阅《安徒生童话》,发现他所写的每个故事都是完美的结局,唯独《小美人鱼》,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也唯独这个故事是没有得到幸福的。后来,某次在书店上才看到一本书上写,安徒生的一生是孤独终老。因为他得不到爱,爱他的人他不爱,他爱的人,不爱他。安徒生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记写着自己心里最深的渴望,直到写到《小美人鱼》就是结局。我用一个童年读《安徒生童话》,却只读出了孤独。原来那么伟大的作家,也只能像永远没有被人疼惜一样,每当看到别人被父母呵护照顾时心痛的别过头去。也会在孤独的过着生日时希望自己从来就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上。小时候,自己追着提着箱子离开的母亲一直到门口,妈妈吻着我的额头,然后狠下心头也不回的走了。长大后,学会义无反顾地去爱人,却没遇见好人。在一次次的伤害中看清自己所想要的,所能给的,所失去的。心也在伤害中变成坚硬的石头,血液在身体里凝固。然后开始恐惧照镜子,发现自己与某些埋藏得快发臭,腐烂了的记忆,越长越像。内心的那些情感。变成了恨。变成了痛。变成了委屈。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带刺藤蔓,穿刺着心脏的每一个细胞,像冬虫夏草般将身体吞噬干净。就像是黑暗中突然有一只手指,突然按了错误的开关,一切重新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起点。就是是切割在皮肤上微小的疼痛,顺着每一根神经,迅速走会心脏突突的跳动着。就像那些沉重的悲伤,沿用彼此强大的爱或恨毁了一切青春与幻想。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个时态里,一定都会愿意活在过去。现在的种种痛苦,和未来不知道会经历什么样的痛苦,都触动着我们的本能。启动生物趋利避害的系统下,被日益美化了。忘记了所有的痛苦,只留下美好的记忆让人们瞻仰。所以,所有的过去都带着一张美好得近乎虚假的面容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像是被茧裹的幼虫一样,心肝情愿地活在过去虚构的容器了。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的点滴瓶,一滴一滴流逝干净。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的点滴瓶,一滴一滴流逝干净。2009年,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回忆,如同迟慕的老人,坐在摇椅上,一遍一遍感怀自己逝去的青春。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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