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旧梦跨马墩
前几天,白庙河举行乡改镇换牌仪式,我与论坛的网友一起参加了这个活动。我们去得比较早,就利用等待的时间观赏跨马墩水库风光。
跨马墩水库的大坝是去年整修好的,非常气派。坝面两侧有高大结实的混凝土护栏,中间是宽阔的水泥马路。里坝用块石铺设迎水坡,外坝栽种绿草护坡,给人一种既牢固又美观的感觉。站在大坝上向下方看去,一畈碧绿的稻田直通远方,中间点缀着几方鱼池,银光闪动。真是大别山区的鱼米之乡啊,旱涝无忧,丰收在望。大坝东西两端,都连接高山。山岭延绵,满目青翠。东端有水库管养处和白庙河中学,建筑整齐,环境优美。西端顺山一条长街,错落有致,商贸繁荣。街头一座华亭,花草簇拥,是瞭望水库美景的观景台。
当然,最美的景致就是清亮如镜的库水了。今年的雨水不少,但每次下雨雨量不大,所以水库里蓄水并不丰满。尽管从坝埂往下看,水面只有一半,但远看库中,依然是浩荡无垠。库水清绿,在阳光照耀下,波光闪闪,两岸青山的倒影清晰可见。靠近西边的库水里,一块岩石挺出镜面,恍如大海中的一座小岛。我与同伴戏说,这就是南海中的黄岩岛。水库中间真正有一座山岛,估计有数十亩面积,林木青秀,可望而不可即。几艘渔船在水库中游弋,如八仙过海般悠闲自在。
跨马墩水库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位于义水河上游,是罗田县重要的水利设施之一。它是义水流域水量调节的枢纽工程,也是罗田县城水源保障的基本工程。在风调雨顺的季节里,它是罗九百里画廊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山清水秀,蓝天白云,湾廻岭绕,渔歌唱答。与其说它是水库,还不如说它是湖泊,是人定胜天的杰作。自古以来,大别山中千溪万涧都流向了大河长江,没有固定的水域。新中国成立后,罗田先后建成了白莲、天堂、跨马墩等水库,就彻底改变了穷山恶水的面貌。
观赏跨马墩水库,这不是第一次。几十年了,我曾多次来过。乘车去天堂,我每次都会凭窗眺望。因为,在我的心中,跨马墩水库是一个难以忘怀的旧梦。
1970年,我还是一个高中学生,放寒假时就与生产队的社员一道来到跨马墩修水库。我家在平湖七里冲,离跨马墩有一百多里路程。我们夜晚出发,从平湖上项家畈,经北丰插肖家坳,一个通宵才到白庙河。那是腊月十几,天寒地冻。民工很多,没地方住,我们小队好不容易找了个农家,在他家牛栏的椽方上搭铺,也算有个落脚地。
住地离水库工地比较远,天天披星戴月地劳动。我的任务是用手推车拉黄泥上核心墙,劳动强度非常大。虽然当时我才16岁,但长得牛高马大,属精壮劳力,当然要挑大梁。土塘靠近肖家坳,距跨马墩水库工地约二十里地。按规定,每天要推四趟,来回八十里路。满车黄泥约300斤,每车都要过称。推车的路面凹凸不平,推车相当费力。特别是推车上核心墙,手脚都要用力,弄不好就下滑或翻车,简直要把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常常竲得眼睛翻花。熬过了几天,劳动强度适应了,推车的诀窍也掌握了,力气也节省了一些。为了多挣标工,我就每天增加一车,一天推五车,跑一百多里路。为此,我受到了指挥部的表彰,还被评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积极分子。一年后,我被推荐上了师范,就是修跨马墩水库当了模范的缘故。
那时候的生活真艰苦啊,修水库只有饭吃,没有菜咽,而且是半饱。我出力大,当然饭量也大,好在多挣了些标工米,马马虎虎也能将就。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生产队加餐,在房东家做麦粉粑吃。没有馅,典型的锅烙火烧粑,半生不熟,半斤粉一个。天哪,我居然一口气吃了四个,还喝了三大碗白开水。现在说出来,恐怕青年人都不会相信,认为我是在诓鬼。然而,这是真事,是我终生难忘的记忆。
可以这么说,跨马墩是我成人礼的举行地。没有浪漫,没有喜庆,只有辛劳和苦涩,但是,它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是我终生奋进的原始里程碑。我钟情跨马墩,源于这一段时间不长但记忆永远的生活。
站在跨马墩水库边,我让同伴留影。曾经出力流汗的地方,现在成了罗田的胜景,我心里自然高兴,感觉力没瞎用,汗没白流。我希望跨马墩的明天会更美,我希望我们的家园明天会更好!
流逝的“8月”
就这样,漫不经心的走过了那个春,夏,直到那个秋……
3月,该是怎样的一个初春——天空永远湛蓝,心情永远明朗,那个春天充斥着清澈的阳光和淡淡的花香,就在那样一个明亮而干净的季节,在琅琅书声里,他们相识并相知。
4月,他们成了同桌,每天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他的脸上也仿佛格外多了几分笑容,她总爱向他提起好多男生,而他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偶尔,他会笑笑或“哦”两声。
5月,月考后按成绩编位,她左到了第一排,有时她会下来找他聊两句,他会很高兴,而他却从不主动去找她。
6月,逐渐繁重的学习开始让人喘不过气来,但很多时候他会抬起头来看她两眼,白过前提是她不注意。
7月,他们坐在前后,依然有说不完的话,她总爱询问他喜欢谁或是哪种类型的女孩,而他总是笑而不语。
8月,他日思夜想的假期终于来临,可是苦苦的等待并未成全他梦寐以求的望,同时,他准备拒绝每天对他无名的想念。
9月,一进高三就与以前大不一样,每天堆积如山的作业和背不完的书,似乎不让时间留下一丝空隙,是不是忙的缘故,即使作为朋友,他们也没以前那样亲密。
10月,萧瑟秋风固执带走他的思念,而他始终没对她说过一句喜欢,看着渐渐模糊的背影,纵有千般难舍也终难挽留她远去的脚步……闭上眼,默默祝福,为自己,也不全为自己。
一天,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秋日的斜阳把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无端的升起一种落寞和感伤,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回去,可他也明白,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流转,再美好的记忆饿终会被它冲淡,何况没有收获的执着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就这样,8月,“8月”,在表面波澜不惊实际却暗流涌动的日子里慢慢流逝,漫不经心的走过了那个春,那个夏,直到那个秋,直到几片发黄的树叶凋零在昏黄的暮色中,才知道又过了一季,他现在回忆时才说,其实那次坐到一桌并非偶然,但8月让他明白:“在他的人生旅途上,进入眼中的风景也许很多,但有些注定只是路过。”
“逝者如斯”,他把头埋进了书山,还改了聊天签名,他说:“秋天的硕果不属于春天的赏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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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旧梦我用转身的微笑,埋藏所有的落寞与孤独。你用决绝的背影,独留我一座空城旧梦。不,或许,连梦都没有了。有的,只有伤感的回忆。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住着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他们在岁月的深处,留下了深深地,刻骨的痕,浅浅遇,深深藏。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城,城里有着属于自己的梦与万千风景。或许,你只是路过的人,或许你就是万千风景的最美,或许你不经意的微笑会是一生的等候。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那些年华,恍然若梦,谁与谁又可以不泣离别,不许终觞?秋叶飘零,一地阑珊,忧思缱绻,晓梦太轻。思念,在岁月中悄悄的沉淀;执着在我脉脉的眼中风化。这份情,这段故事,有精彩有坎坷,有欢笑也有离愁。只是,这里终没有了你。有的只是你留下的影子。影子,为什么也这般心痛?依旧带着昨日的甜蜜与忧伤。曾经,多美的曾经。只是,为何留下的只是残酷的记忆与心痛?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韶华莫负,相思独怜。我,只不过是一纸情意寄笔墨的平凡女子。你何时悄然的闯进了我的小小的城。曾经的云淡风轻,曾经的诗文相和,到如今只剩下空城旧梦。梦醒处,泪水浸透了诗行。这一份情意不曾走远,可你却说要远离。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一片云,一片流浪的云。你只是偶尔投影到我的城,我也只是不小心恋上了你的红尘。你就这般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错误的以为,这就是红尘中最美的际遇。你,终要远离。曾经的温柔相知,一如那飘逝的梦,早已随风消失在记忆的彼岸。或许,缘深缘浅真的只是一场宿命的轮回。所以,即使你决绝的转身,只留下我孤独的背影。即使,你告诉我,你不是我要等候的人。我的记忆仍依旧被你填满。你不知道的是,你早已经不是城里的风景,你是走进城里的人,唯一的人。即使你选择了离去,但这份刻骨铭心,依旧是你留下的最唯美忧伤的风景。誓言犹在耳畔,你却轻易的转身,别了过往。碎了一地的诺言,我又将如何拼凑一个没有你的明天?我在城中等候,独倚杨柳。日暮黄昏终不见你的身影;我在城中等候,雁字回时,锦书难寄,花似雪飘零。走在熟悉的街头,穿过幽静的小巷。我追寻着你曾经的足迹而来。迎面的风,夹杂着丝丝的凉意。我的眼前茫然一片,看不清前方的路,可为何还是会出现你的笑脸。我以为,我可以忘记,也会轻易忘记。可是,我做不到。思念的痛让我支离破碎,在没有你的城市里,我苦苦的、孤独的徘徊着。梦,依旧延续着。誓言却在时光的流逝中,沉静下来。你在哪里?你是否是我前世遗留的一滴泪,恰好落在了我的掌心,温暖了我来世的路。你,去了哪里?我在小小的城中守望了一季又一季。这一世的情缘,染指了谁的落寞年华?我,以水墨晕染,怎描绘的出那抹深情?你不曾看见,那一笔一画,勾勒出几多相思。以泪染墨,笔墨下的你,依旧最美。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但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生的时间。你,路过我小小的城,从此天涯海角,再无佳期。我不知道,人这一生是否注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成为生命中的沧海。往往在一起的,一辈子的不是爱的最深的,也不是相识最早的。而是那个对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只是,谁又分得清,是对是错呢?缘分,有时候真的很伤人。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却不悔相思。这一世的情缘,谁才是你最后的化指温柔?浮生若梦,唯有天涯相望。用一世情长,谱一曲相思。微风凉,惊扰了谁的过往?谁又是这个季节的甜蜜与忧伤?暮然回首,灯火阑珊处,谁又将时光的碎片慢慢拼凑,独留一份伤心的回忆。咫尺天涯,谁又将一份刻骨铭心填满了小小的寂寞的城。叹,叹一声离别悠悠。叹,叹一声相思苦长,终只是红尘一场痴念。如水的月光,在不眠的窗前徘徊。遗留的伤悲,在素色的纸笺流淌。空城旧梦,曾经的素笺上,书写的不离不弃,在如今也显的斑驳凌乱了。泪花飘落,那飘逝在风中的故事,惊起点点涟漪。将一腔心事,浸透与唐诗宋词中,婉约的文字里写满了点点离愁。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将往事尘封,将柔情深藏。这一场落寞的花开,是一生的等待。空城,容一场旧梦,梦难醒亦难留。空城,容一颗痴心,容一生等候。佛说,五百次的回眸才换的今生一次的相遇。那么,来世,你可否愿意,走进我的城,融入我的心?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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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初醒窗外是阴沉的天,隐隐下着稀疏的小雨。他有些烦闷,自从那个女孩走了,他就从没有再笑过。他记得,那个女孩去新疆的时候告诉过他,她会回来的——在三年之后。随手拿起桌上的笔记,他一页一页扫过笔记上熟悉的字迹,叹了口气。他真的很担心那个女孩会失约,虽然那女孩从未食言过。他叫秦曳,是一个独居的学生。因为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心打理秦曳的事情,所以秦曳为了在学校里立足,不得不结交了一大帮子狐朋狗友。今天,那帮小混混的老大约了秦曳在老地方见面,保险起见,秦曳做了十足的准备。即便那恶霸几年前被秦曳所救,但世事难料,哪怕是秦曳也不敢保证那恶霸不会突然恶性大发扁自己一餐。秦曳不疾不徐地走到楼下,打了趟出租车,在二十分钟内赶到了那个恶霸所说的“老地方”。那是家豪华的酒吧,虽算不上金碧辉煌,但在秦曳眼里,依然是奢侈至极。如果不是那个恶霸叫他过来,他绝对不会来这种酒肉之地。酒吧的门口站着一帮子着装怪异的人,他们见了秦曳,便慌忙上前迎接,满脸的谄媚之色。其中,甚至有人献上了一叠叠厚厚的红钞票——当然,秦曳不会收下这些厚重的大礼,在他本来的预想中,也不应该有人会送。出奇的,这个跟黑帮老大交情甚好的少年,竟然格外地怕惹事。酒吧内部的设施更是奢华,精致的高脚杯整洁干净地摆在柜台上,华丽的水晶灯在天花板上放着微弱的光,送酒的小姐也是约莫二十岁,正处人生中的灿烂年华。秦曳不禁叹了口气,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果真与秦曳有些格格不入。今天的秦曳身着黑色西装,黑色短发梳得分外整洁。这样的着装,在这个酒店里,不免会招来某些小混混疑惑的眼神。“哎呀,秦曳老弟,我可把你等来了。”一个身形肥硕的大汉快步走过来,将手搭在秦曳的肩上,“你瞧见没有,老哥今天可弄到一大笔生意。”大汉在秦曳肩上拍了拍,过大的力道使得秦曳瘦弱的身体差点就要倒下。秦曳揉了揉肩膀,道:“生意?我以前可从未听说过你还会谈生意。”秦曳有意地调侃着,语气控制地非常有度。他可是个不愿意惹是生非的人,招惹到这个恶霸对他来说绝不会是什么好事。那名大汉并没有因为秦曳的话而生气,又拍了拍秦曳的肩膀,大笑道:“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大哥我谈生意的超高技巧!”说着,大汉拉着秦曳,转身走向一个角落。天已经开始放晴了,从窗户斜射进来的阳光刚好在那个角落的桌子上止步,角落里的男人仅有半张脸被阳光所照到,然而,就算是被阳光照到的半张脸,也是布满了阴森的气息。秦曳吞了一口唾沫,手心里全是冷汗。那个男人大约二十来岁,脸上的轮廓十分精致,头发虽然只是随意地梳了梳,但身上的衣服却跟秦曳一样正式无比。“那个,这位大哥,您是第一次来这酒店吧?我叫林东,能交个朋友吗?”大汉向角落里的男人伸出右手,以表敬意。那男人轻应了一声,伸出手来同林东握手,道:“我叫万俟栩,幸会。这位大哥可有什么事情?”万俟栩虽然也做出恭敬的样子,但脸上的阴沉丝毫没有减弱半分。“我刚看您身边带着很多保镖,想必您也是个大人物。我这就疑惑了,一个大人物竟然来光临寒舍,真是少有的事啊……”林东就这样叽里呱啦地跟万俟栩说了半天,始终没有聊到所谓的“生意”。秦曳很烦躁地走开,在酒吧里闲逛。他猛然间看见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孩正在被两个小混混纠缠,慌忙跑了过去。那个女孩,似乎有些眼熟。“小妞长得挺标致啊,陪爷玩玩呗。”一个小混混本想将手搭在那女孩的肩膀上,却被匆匆跑来的秦曳阻止了。秦曳冷冷地看了那人一眼,那人就急忙扯着另外一个小混混跑开了。秦曳今天才发现,原来“黑帮老大的救命恩人”这种身份在这个酒店里这么好用。仔细一看那个女孩,秦曳顿时愣住了,漆黑的眸子死死地盯着少女精致的脸。他有些恼怒,拉起少女的手,呵斥道:“你不是去新疆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少女收回手,低声道:“你抓疼我了……”她刻意地避开秦曳灼灼的目光,撇过头,看着古朴的棕色木地板。秦曳有些失望,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与那个少女的相见竟会在这种地方。但他还是冷静了下来,向少女索要一个解释。“那你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面对秦曳的问题,少女冷静地把问题原原本本地丢了回去。少女的反问让秦曳哑口无言,的确,无论是自己,还是眼前这个少女,都不应该出现在这种酒肉之地。这里,本不允许学生进入。“把衣服换了吧,如果你是因为缺钱才在这种地方打工,我可以给你钱。”秦曳慷慨地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粉红色钞票,放在少女的手心里。少女却把钱还给了秦曳,她不想欠秦曳的人情。她去酒吧的员工更衣室换好衣服,随即快速地离开了酒吧。让秦曳欣慰的是,她还听自己的话。秦曳望着少女离开时的背影,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味道——这是他第二次目送少女远去。第一次,是在去往新疆的火车旁边。不经意时,秦曳的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枯瘦的手。乍一看,还以为是一具骷髅的手骨放在自己的肩上。秦曳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身后的原来是万俟栩。“林东呢?他没有跟您聊了?”秦曳询问道。万俟栩诡异的眼神在秦曳的脸上扫过,许久,万俟栩才缓缓地道:“是的,我早就跟他说了,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可他就是纠缠着我不放——刚才那个女孩,跟你是什么关系?”万俟栩的气息乃至眼神都是前所未有的恐怖,这大大影响了秦曳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个,就是……普通朋友……普通朋友……”秦曳讪笑道,再望了望门外,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万俟栩又道:“她是叫筱清甜吗?”秦曳吃了一惊,并没有回应万俟栩。“他是我表妹。”“那你就这样看着自己的表妹在这种地方打工?!”秦曳心中猛然升起一团怒火,狠狠地瞪着万俟栩。“你知道吗,她是因为你才回来的。她说,如果没有她,你每天就只能吃泡面了。可是在回家的火车上,她的包被人偷走了。现在她身无分文,父母也都在远方,所以她只好在这种地方打工。我也是前几天才知晓这个消息,今天赶来,本想接她回我家的,可是她却被你给气走了。”万俟栩的话中有些责怪之意,但不是非常明显。秦曳愣了愣,慌忙跑出酒吧,在人群中寻觅着筱清甜。终于,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巷子里,秦曳找到了筱清甜。“对不起……”秦曳喘着粗气,“跟我回去吧,你表哥在找你。”秦曳拉起筱清甜的手,往回走去。阳光下,并肩的三人在路上说笑,一同走向那不远的地方。或许故事就这样结尾,误会就这样解开——这样也好,少了些繁杂的事情,倒是让人们的心情开朗起来。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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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旧梦十月的微风,伴随着一场细雨的朦胧,轻轻拂过街道的两旁,带走了我们,却留下了记忆。离开这座城市已经很久了,记忆中除了当初留下的一点线索外,我似乎什么也没能找到,只剩下故事里的时光,静静地徘徊在浦江的风景线上,如痴如醉。想起走过的这些年,似乎总是匆匆忙忙的一带而过,甚至连回首的时间都没能来得及留下。而生命里有过的奇迹,却从来不曾褪色,一如被搁浅的记忆,总是在飘荡的岁月中反复纠缠。也许,这就是人生的一种运行规律。遗憾的只是,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没有办法去改变它。所以,被迫的接受便成了我们唯一的选择,即使,心中存在了千万个不情愿。这便是命,我们逃脱不了,虽然我从来都不相信它的存在。忽然想起来一句话,人生之事,十之八九都是不如意。收紧的夜,留过的人,苍茫间总是丢下一片模糊。我在这里,你在那边,故事流转到中间,忘了今日,却怎么也忘不了昨天。我想,这大概就是矛盾产生的地方了,只是我却没有力量去纠正,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心绪,脑子里空白的有点孤单,于是,这种矛盾就这样悄然的被保留了下来,静静地倘徉在心间不起一丝涟漪。和风微凉,轻轻掠过耳旁,带起发丝的飞扬,原来,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而我,总以为在当初,却不知、你已陌路了多年。常常想起,当初一起走过的街道,路过的天桥,还有那一站又一站错过的地铁,心里总会微微的疼痛,这么多难忘的记忆,就这样被昨日无情的收回,留下的,除了淡淡的陌生便再无其他。今夜,我又来到那条浦江的沿岸,外滩的灯火似乎总是这般的通明,仿佛永远也不会熄灭。而我,就这样静静地趴在护栏上,用满含深情的眼眸,凝望着对岸的那片繁华。沉浸在这一刻里,我好像陷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四周再也没有了嘈杂的声响,再也感觉不到都市留过的喧嚣,有的只是眼前的见证,那是我的故事,流落在你的红尘,沾满了岁月的色彩。我不知道这是否我心中的坚持,只是遥远的记忆总是呼唤着我醒来。梦与现实的交融,在这一刻里所散发出的光芒,是那样的让人迷离,朦胧的真实,寄托在虚幻的存在,让人难以区分的真假,只怪当初相遇的太美,醉了整段路过的时光。若说,这便是冥冥中的天意,为何,故事的开场总是充满了梦幻,仿佛隐约在童话中,只是不小心流落进了现实的世界。于是,所有的时光,经历的朝阳,就这样化为了记忆的雨露,一滴又一滴的洒在心间,湿透了满幅回忆的画卷。破碎的身影,拉着夕阳的远去,渐渐消失在脑海里,没有留下一丝可以找寻的线索。而每一次的故地重游,留下的却总是黯然伤神,其实我知道,所谓的重游,只不过是为过去寻找一个可以回首的借口,只要看过了,即便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心里也会获得片刻的安宁,因为这里属于记忆,同样也属于我们。虽然,有很多事情,在经历了时间的沉淀之后,总会被莫名的遗忘掉很多,但有些身影,却一直酝漾在脑海无法磨灭,仿佛一颗希望的种子,扎根在心底开出一朵又一朵的娇艳的花儿。当岁月划过,留下记忆的沧桑,是否会想起初遇的场景。故事埋藏在心底微微泛黄,流连的昨日,始终逃不过今朝的来临,是谁的叹息,徘徊在失忆的边缘,总是无法走出心中的围城,只是不知,明天的明天,你在哪里,而我又在何方……回首之间,记忆总是两难。突然才被想起,当初我们说好的天长地久呢?时光的前行,只是迈出了一个很小的步伐,剩下那些的故事,却早已变得面目全非,似乎一切的经历,都只是梦中上演的一场繁华,戏里戏外,我们是演员,同样也是观众,都在为每一个过往的落寞而自圆其说。故事中的你,牵着故事中的我,静静地依偎在记忆的窗檐,那是流连于梦中的虚幻,当时光走过,便烟消云散了,唯一留下的,或许就只有一段段传说,轻轻飘逝在年华里,怎么也找不到你的踪影。原来,时光会走,记忆会散,就算经历的全部,也并非完全属于你,因为,在很多的时候,我们都在免费的为时光演出。癸巳年十月十三日、夏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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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VS新宠旧欢VS新宠北京市朝阳区 科学园小学四年级1班 彭凯思身穿七彩长裙的“美眉”引来了全车的目光——噢,别搞错了,这位“美眉”小朋友其实的一个刚来到世上不久,还没弄明白自己将来要干什么的木杆铅笔。至于她的有点让人那个的名字——其实是和她同住的几位大哥哥(当然也是铅笔喽)给取的,本来嘛,只是叫她妹妹而已,没什么稀奇,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密切的交往,发现她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可爱, 就不知不觉的变成“美眉”了。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这些所谓的“大哥哥”还为了她争风吃醋呢!车子停了下来,铅笔们被七手八脚的搬进了文具店。 “美眉”好奇极了,东张张,西望望,五花八门的学习用品占满了她的眼睛。“哇——我还没看够呢!干什么…”还没喊完,“美眉”就和别的“难兄难妹”们被一只大手强行塞进了笔筒,摆在了显眼的玻璃桌上…“哇——好漂亮的铅笔噢!”“还是七彩的呢!”…星期天的晚上,学生们都跑到文具店里来买各种用具,“美眉”自然成了大家瞩目的焦点。“美眉”笑眯眯的站在笔筒里,摆了个COOL POSE,像看免费演出一样看着那帮学生为了她而吵架的情景……最终,阿昆以2元钱的 “高价”买下了“美眉” ,带着她和羡慕、嫉妒交加的目光离开了文具店。“美眉”跟着她的新主人回到了家,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阿昆小心翼翼地把她塞进了卷笔刀,轻轻地卷了起来。“呵呵,在帮我剃头哩!听别人说,我的头可以写出很漂亮的字呢!”“哈哈,削好了!”阿昆迫不及待地取出“美眉”,在纸上写了起来。“呃,很好用吗!漂亮又实用,2元钱花的不冤!”说完,便把“美眉”和别的文具一同放进了铅笔盒,她还享受了一次特殊待遇——住进了总统套房——三层铅笔盒中 “空空如也”的最上层。“好喽!舒舒服服睡个觉,一觉醒来心情好!GOOD -NIGHT!”“美眉”对自己说。天渐渐泛起了红光,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在了阿昆家的窗户上。阿昆睡醒了,“美眉”也起了,而且心情很好,因为她知道,今天就可以跟着主人到学校去了。“铃——”上课了。老师发给了每人一张考试卷,阿昆拿出了“美眉”,信心十足的做了起来。“美眉”觉得自己很伟大,能帮主人做考试卷,这可真是此生的一大幸事呀!哈哈哈哈!我是大天才!我是大天才!……”紧急情况,紧急情况!高兴过头,写错字了!最终,阿昆靠着他的“美眉”夺得了考试100分的好成绩(阿昆抗议:凭什么说是靠“美眉”?我这是靠实力!实力!)。“美眉”也因此出了名,课间,阿昆的课桌被围的水泄不通大家都争地要看这只既漂亮、又好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给人带来好运的“神笔”。阿昆得意洋洋地举着“美眉”说:“她叫“美眉”,这可是我的笔呦!啊哈!请勿打扰,请勿打扰,我的“美眉”要睡觉了!”(“美眉”抗议:喂喂喂,搞什么!人家是要看我,你得意个什么劲呀?)……晚上,阿昆写完作业后,拿出了“美眉”,小声对她说:“谢谢喽!你今天可让我出尽风头啦!以后我就用你写字!”“美眉”听了,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虽说心不能吃蜜),呵呵,每天脑袋辛苦点,换来的是同学的称赞和主人的夸奖,值!就这样过了一周,“美眉”被当成宝贝似的让班里同学们宠着,阿昆对她更是宠爱有佳。辜负了大家的情义可不行。想到这,“美眉”便又卖力的干了起来。可好景不长,阿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买到了一只新出品的自动铅笔“靓靓”,欣喜欲狂的捧着她回到了家。“靓靓”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阿昆的铅笔盒,撞开正在“总统套房”里熟睡的“美眉”,一边还不屑的说:“哼,就这种货色,也配住在最上层?”“美眉”惊醒了,她生气的要和眼前这位“全副武装”的自动铅笔打架。可没想到,阿昆居然也站在“靓靓”这边。“‘美眉’,以后你就呆在二层。”阿昆冷冷地说完话,便把“美眉”抓起来,扔进了二层。“美眉”被重重地摔在了笔盒里,伤心地“呜呜”哭了起来……“哇,真漂亮!”“哇,新买的笔吧!”“名字也好,‘靓靓’,果然很靓”……听着同学们七嘴八舌地夸赞着“靓靓”,阿昆是高兴,而“美眉”却是伤心,“怎么没有一个人想到我呢?”“美眉”低语着。“哇——老、老师”兴奋中,一位同学发现了已经站在阿昆身后五分钟之久的美术老师,“我不是说过不许用自动铅笔吗?这、这简直就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美术老师的大嗓门在学校可是出了名的。转眼间,脸上肿了个大包的阿昆做到了座位上。“唉,自动铅笔不能画画,写字总可以吧!”说罢拿起笔在作业本上写起作业来……放学了,从远处传来了一阵阵咒骂声:“死自动铅笔,破自动铅笔,你这个窝囊废,白花了那么多钱,真是……”原来是阿昆的声音。怎么回事?咳,还不是那根运气超背自动铅笔!不能画画,笔铅老断不说,用这支笔写完的生字作业还被老师退了回来,评语上写着:你的字什么时候那么像“蚂蚁上树”了?而且还是只能看不能吃的。这、这简直就是有损次次写字比赛拿冠军,连任三代语文课代表的我的尊严!唉,简直比窦娥还冤上十八倍呀!晚饭后,阿昆把自动铅笔“靓靓”和木杆铅笔“美眉”放在桌上,做着比较。“靓靓”和“美眉”被阿昆的眼神盯的浑身难受,屋里的气氛渐渐凝固。许久,阿昆说话了:“要说外表,‘靓靓’绝对比‘美眉’漂亮无疑,可铅笔是用来写字的,并不是用来观赏的,虽说要是又漂亮又好用当然最好,可如果只选择一样的话——我愿意——选择——好用的铅笔!是不是呀,‘美眉’?我们会是最佳排挡的!而且、嗯、其实你也很漂亮嘛!”“美眉”乐了:“是呀,我从来就没感觉到我哪里丑哇!”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