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感悟_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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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与感悟——读《复兴中华,从我做起》有感
“我认为对于一切情况,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爱因斯坦说得对,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在第8课中,刘路哥哥因为兴趣,解决了困扰数学界20多年的数学难题;丁肇中叔叔因为兴趣选择了属于自己的专业……我从中感悟到了:兴趣,不仅能帮我们获得真理,还能成为我们受用一生的宝贵财富。我认识书法也算是因缘巧合吧,那是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准备参加学校的少先队大队长竞选,需要表演才艺却苦于黔驴技穷,让爸爸教我书法,于是,就一发不可收了。刚开始学书法的时候,我一点耐心也没有,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爸总笑说我是在“画字”,几个星期来也没长进。后来,爸爸告诉我,书法,并不是这样学的,要有耐心,恒心才能进步。要临帖,还要有刻苦勤奋的恒心,最后是意境,一副作品不光字写的好就行了。听了爸爸的话,我有所感悟,时刻铭记爸爸对我的那一番的教导。并且利用晚上及放假时间,一笔一划一丝不苟地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几年的努力,我逐渐掌握了书法的基本要领。爸爸还夸我的字结构漂亮,颇有笔锋。书法需要每天练习,虽然现在我学习很忙,但我从来没有放弃,硬是挤时间坚持练习。有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在楼下玩耍,自己却在苦练书法,感到有点委屈,也想出去玩。有时候,写着写着,出错了,受到了爸爸的责备,泪珠大颗大颗的落了下来。可当我想起爸爸说过的那番话,我又咬牙忍住了。从此,我对书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最后在竞选中没有当选,但我的书法却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成了学校的小名人,无论是学校要组织同学参加比赛还是有人到学校参观要送礼物,都有我的份;也赢得了许多奖项,也从此多了一项本领。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兴趣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了,科技时代的今天,人们开始反思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了。现在的书法已经逐渐受到重视,许多中小学也开设了书法课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啊,现在的人们已经意识到传统的文化已经逐渐地模糊了,时代的进度已经带不上它了,就连现在的“80后”、“90后”……对传统的意识也来越暗淡,而且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学生汉字书写能力也在退化。一项对首都部分大学生汉语应用能力的测试显示,不及格的占30%,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占68%。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同时,大家也意识到了书法的魅力所在,对它的重视也越来越深了。由于电脑、手机的广泛使用,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越来越差,同时,大家也意识到了书法的魅力所在,对它的重视也越来越深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对传统文化也带来了冲击;而在这场现代对传统的对决中,毫无疑问,传统文化是处于下风的。特别是文字处理方面,传统书法已被键盘所取代,当今社会,会写书法的人寥寥无几,而众多的键盘族、手指族、低头族应运而生,拯救传统文化时不我待。兴趣,不仅可以培养一个人的素养,还可以为今后的中国贡献一份力量,为此将书法这一兴趣传承下来。虽然,我写的字不是那种出类拔萃的,但我却从中学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复兴中华,是我们的使命与责任;复兴中华,从我做起!
初一:林颖琪
最美 ——读《复兴中华,从我做起》有感_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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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复兴中华,从我做起》。我深有感触,更深切地体会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最美。
这本书里面介绍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悠久历史、中华民族的文化。其中我最喜欢的、也是最令我感动的是“最美教师张丽莉”——在同学们即将被两台车挤在中间的时候,她奋不顾身冲上前,学生得救了,她却被大客车撞翻在地,双腿被车轮碾过。一个只有28岁的“80后”女教师,却在关键时刻承担了比她的年龄沉重的多的担当。这纯洁无私的大爱,并不只是闪现在救人的一瞬间,而源于平时的情感积累,形成与长年累月的行为习惯。张老师的高尚行为向世人昭示:中国的年轻一代是值得信赖、堪当重任的一代,中国的年轻教育工作者更是充满希望和有崇高责任感的一代!
在这里,请允许我称张丽莉老师为“亲爱的姐姐”。亲爱的姐姐:您真是好样的,您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为学生的生命安全撑起了一片大爱的天空。您用生命诠释了教师的爱心,用热血见证了师德的高尚!我真的被您感动了,为您流泪了。有您这么优秀的人在前方给我们指引通往光明、通往成功的道路,有您这么优秀的长辈给我们做了好榜样,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年,哪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每一天的具体行动做起。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公共场合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相信只要肯做,你可以成为最美,我可以成为最美,我们都可以成为最美的自己!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可以成为最美的国家!
初一:潘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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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时间赛跑》读后感悟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你有感觉到你自己在和时间赛跑么?你有听说过《夸父追日》的神话故事么,在神话故事中,据说,北方天气寒冷,冬季漫长,夏季虽暖但却很短,每天太阳从东方升起,山头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又匆匆从西边落下去了。夸父族的人想,要是能把太阳追回来,让它永久高挂悬在成都载天的上空,不断地给大地光和热,那该多好啊!于是他们从本族中推选出一名英雄,去追赶太阳,他的名字就叫“夸父”。夸父非常高兴自己能被选中,他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全族父老的期望,誓定要和太阳赛跑,而且还要追回来。让寒冷的北方和江南一样温暖。于是他跨出大步风驰电掣般朝西方追去,转眼就是几千几万里。他一直追到禺谷,也就是太阳落山的地方,那一轮又红又大的火球就展现在夸父的眼前,他是多么地激动,多么地兴奋,他想立刻伸出自己的一双巨臂,把太阳捉住带回去,但是他已经奔跑了一天了,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他口渴难忍,他便俯下身去喝黄河、渭河的水顷刻间就喝干了,还是没有解渴,他就又向北方跑去,去喝北方大泽里的水,但他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在中途渴死了。虽然夸父失败了,但他的这种精神、这种毅力一直被人们传为佳话,并且激励着许多有志之士不断进取。那么你呢?你有想过学习夸父精神么?你有想过一个问题么,夸父都没有成功可以和时间赛跑,你会有可能和时间赛跑么?我们现在的90、00后都喜欢慌度虚日,游手好闲,总喜欢把学习放在吃、喝、玩、乐之后,根本没有心思学习,包括我自己都这样。我们不由得想想,夸父追了整整一日都没能把太阳追回来,夸父是脚不停蹄地追赶着,而我们自己呢?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我们现在这个正在处于需要认真学习的时段里,父母、教师、学校甚至社会,都在为我们的将来而努力支持、辅助我们增长知识,但是我们是怎样对待的,一日又一日地浪费时间,浪费全社会对我们的资助以及无条件的支持,所以我们现在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临近期末,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怕什么反正还有多少天,多少天,不用那么焦急地去复习,因此,一天天的过去了,我还是觉得自己会有足够的时间去复习,所以总是一拖再拖。终于在最后的一个星期里,我还是没有意识想去复习。课后,班上已经分成了明显的两部分的人了,其中一部分像我一样,没有时间观念的一味只知道在浪费时间的玩耍,另一部分与前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静静地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书,背单词等,个个都十分地全神贯注,似乎恨不得把那本书吞进肚子里。我呆呆地看着,似乎在思考什么似的,愣了几秒后,突然像意识到了什么,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起书本也静静地看了起来,对,你说对了,我是意识到了如今现在时间的宝贵,我已经比其他人落后了不少的时间,现在已经不能在落后仅剩不多的时间去浪费了,我要下定决心和时间赛跑!于是,我一下课就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哪都不去了,一心只想看书,复习,回家后,也呆在房间里静静地复习,在我坚持努力地复习了一个星期的情况下,去迎接着那令人激动人心的一刻。虽然最后成绩不太算理想,但是我尽力了,不是么?其实《和时间赛跑》一书与《夸父追日》一样都是追着时间,虽然前者是教人们珍惜时间,不要慌渡过每一日,而后者只是一篇神话故事,讲的是一个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故事,但也一样是追着一个太阳奔跑。《和时间赛跑》一书让我感触良多,让我学会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去阅读,去细细去体味。广东广州花都区jk初三:尒苯疍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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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_55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合起这本书,我不禁思潮起伏。这本《狼图腾》让我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看法,狼,一个神奇的种族。——题记在我们汉人的眼里,狼,是凶残的,狡诈的,邪恶的。古籍上对狼的描述,什么狼狈为奸啊,狼心狗肺啊等等。没有一个好听的。而在蒙古人眼里,狼,是他们的图腾,他们的信仰。这同时也激发了我对蒙古这个古老的民族的探究蒙古人民是马上的民族,他们天性骁勇善战对自由无限向往,充满野性,崇尚强者之,这同样也是游牧民族的特点。而我们汉人,世世代代以农耕为主,从小受儒家经典所影响,骨子里的野性早已磨灭。到如今,还会有人到田野里疯玩追打吗?没有。中国古代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统治疆域最广,最大的王朝,而这个伟大王朝的建立者,是被古代称为蛮夷的少数民族。它的建立者成吉思汗,凭借着凶猛的蒙古骑兵,征战四方,甚至到了欧洲。这些丰功伟绩竟是由我们的少数民族所创造的。无独有偶,美国,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的国家,他的建立时间仅仅只有几百年,而中国,则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如今,美国成为了科技强国,而我们中国,也只属于发展中国家。在这里,我们应该沉思,我们是不是少了那么一点野性。但是,我并不是说我们的传统礼仪观点有错,我们的传统理念让我们成了着名的礼仪之邦,让我们更加谦虚,勤奋。但如果在加上狼一样的野性,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民族的未来会更加璀璨!初一:张家瑞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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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是一个六月,高考的孩子已经结束了自己十几年的学生生涯。走到了人生的路口,都会艰难的选择一天属于自己的路,任由自己去闯。回想这十几年的时光,我们都在朦朦胧胧的生活过着。在我们长得同时,我们的思想也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依赖着属于自己的感情,总是夸夸其谈的亲情,友情,爱情。亲情,人生的一逆向思维。她包含着所有跟父母有关的感情,成为我们的一部分,在长大的同时,青春在改变,就会与自己的父母产生一些矛盾,渐渐的,随着时间的跟进,这种矛盾随之变成了不可填埋的沟壑,只会越来越深。友情,人生的道路离不开朋友之间的相互鼓励,我们时常说着,自己的好朋友是谁,自己跟这个关系好跟那个关系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在男生与女生朋友之间,我们讨论最多的就是有没有无关于爱情的纯洁感情,应该是有的吧,那些自称是闺蜜的蓝颜或者红颜都是一样的性质。爱情,说到爱情,这是敏感的话题,小时候的我们,只会说自己喜欢谁谁,长大了,就会说爱上了谁谁,自己想想,在这个年级的我们,动不动就说爱,合适自己的年龄吗?我们不懂得责任,不懂的自己要承担些什么。十几年的风光,有些人甚至已经二十多岁了,他们才刚刚结束于这个学习生涯。有人问,难道大学不是学习的吗?可以这么说,大学,是一个社会,是一个社会的缩小版,在这个由不同的人组成的社会里,你应该要学会发挥自己的优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定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不是一无是处。常常有人说,要好好学习,将来要走上好的工作岗位,那样自己的生活才会美好,我不这样认为,我并不觉得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昨天,坐在车里,听到一段很现实的对话,现在的大学生,能做些什么事,难道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就了不起吗?人生人人都是平等的,更何况是大学生,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毕业了都在干嘛,养猪,甚至挑大粪,这不是笑话,因为中国的社会观念里面,是这样想的,只要你是大学生,你就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工作。如今的社会,在大学生就业这一方面,很多人投机取巧,选择冷门职业,因为这样以后冷门的职业以后就会大量的供不应求,那时候自己才会是最抢眼的,事实也是如此。近些年来,很多大学生都选择在殡葬馆里工作,因为这个工作是一个冷门职业,很多人一想到殡葬,就想到了死人,死人多么不吉利啊,所以,国家在殡葬这一方面,真的是缺少很多的工作人员。要想在立足于社会,就一定要发挥自己的优点或者职能,这样在社会中,或多或少的迈出了第一步。以后,你只要跟着自己的感觉,就会发现人生中的定理,这个是定理什么我不知道,因为需要自己的感觉去发现。每个人都想做一个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这只是理想,在有些人眼里,这些想法是很可笑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穷人,这并不是说说而已,需要自己去实践,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要去想多,想一些无聊的东西,那样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你总不能把自己的美好青春读浪费在遐想上面吧。高二:张杰1200字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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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母爱!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感悟母爱!母爱如春水,滋润了我幼小的心灵!存在吸血鬼的家乡里,使我感悟到了无穷的母爱!在20世纪90年代的某一年里,我从极乐来到了世界,并定居了下来。我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世界的一个小村庄里头,那世界早已充满了吸血鬼。当时每天晚上大人们都要放下床帘保护着自己的孩子,以免被吸血鬼吸了血去!在小村庄中的每个房屋都住满了人,有的房屋甚至住着几户人家!每到天空一昏暗那吸血鬼便出来寻血了。每个人都不得不动一动粗壮的手,动一动破裂的脚丫。这样吸血鬼才不敢前来接近吸你的血。“吸血鬼”是我们乡村人的叫法,其实“吸血鬼”是叫“蚊子”的。因为他是一种吸人血的冷血动物,所以大家都称为“吸血鬼”说到吸血鬼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那瞬间。小时候的我长着短短的头发,两片镰刀弯的眉毛和一双灯泡亮的单皮眼睛,一个大大的鼻子和一张甜美的樱桃小嘴。我的个子不高不矮,只是有点胖,我还长着一张粉嫩嫩的小圆脸正合吸血鬼的胃口。当时母亲家里穷,住的是一座小破房屋,房屋只有四间房,分成四户人家。家里住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引来了众多的吸血鬼,每到黄昏接近晚上时的这段时间正是吸血鬼出巢的时候,大家便要开始手忙脚乱地动起来。在夏天的季节里就很少有蚊子了,偶尔有几个也没叫人注意。所以我问父亲为什么夏天没有蚊子?因为天气很热,所以蚊子都长不起来了,父亲微笑地对我说。然后我就问了母亲为什么冬天就有众多的蚊子?母亲摸着我的头微笑地对我说:“因为呀冬天的天气冷不热,所以蚊子才能逐渐生长起来”。所以我们大家在冬天的夜晚里是难免手忙脚乱的。有时脚动一动,有时手拍一拍。每个人一个拍掌声,村子便热闹了起来。说到拍掌声使我的脑海中迅速地跳出一副画面。在一个20十世纪里的某一个晚上,一张挂着白色破床帘的拥挤小旧床,一个躺在母亲的怀抱同母亲睡在一张拥挤的小床上的圆脸的小孩在熟睡中时不时搓搓小脚丫,用那肥嫩嫩的小手拍着圆脸上的吸血鬼。母亲便被吵醒了过来恍然大悟一看,十多只吸血鬼正搭在一个圆脸蛋小孩的脸上吸着鲜红红的血细胞。母亲心疼地将手一挥便把它们赶走,那吸血鬼便很伶俐地飞到床帘并搭上了。然后母亲用她那双粗而裂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迅速地拍那搭在床帘的吸血鬼,有的便被拍死,有的便伶俐的飞藏到圆脸蛋小孩的被底下。不知拍了多久那吸血鬼还是依然那样地多。又不知拍了多久,那温馨的拍掌声吵醒了正在熟睡小孩,但吸血鬼依然是原来的多。这小孩便是我,当时我也不懂事,并不感到母亲的辛苦。母亲把我哄睡了,自己不知道又拍了多久。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母亲那瘦小的手掌上已沾满了吸血鬼的血,这可谓母亲为了我才这样劳累。这幅深刻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遗忘。现在想起,当我按着我的那颗焦脆的心时,心中的苦已不再是苦了,而是甜滋滋的!到了现在我还难以忘记那熟悉的拍掌声,难以忘记那温暖的夜晚,难以忘记那吸血鬼的形象。因为这事件让我感悟到了母亲那无私奉献无穷的爱呀!高一:林鸿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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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感悟_1200字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我喜欢恋旧。喜欢看照片,回忆童年的往事,童年的伙伴。恋旧的原因是对现实生活有迷茫的感觉,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常常会让人沉浸在旧日的美好时光里,在那里有童年天真的欢笑,有真挚的友谊,有许许多多快乐和梦想,这些能让我们找回失去已久的温暖。这些温暖如冬日的阳光,让我们重新鼓起勇气去寻找失去的梦想和快乐。去克服现实生活中种种的困难,向前迈进坚定的步伐。但是我们终究要从旧日的阳光回到现实中,而那一切也将成为过往,所以只有当我们抓住了当前的分分秒秒,我们才会拥有更多的回忆。正如,在我读书的这些年中,和同学们嬉闹,和同学们一起读书,这些用心生活的时刻都变成了记忆里最美好的回忆。这一切的一切都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又重现在我的脑海中,变成温暖的阳光!所以我相信,抓住此刻,不管有多么的困难,闯过去了,前面就是个天,一个蔚蓝的天。记得儿时玩堆沙堡的游戏,渴望有沙子堆起美丽的城堡,当小小的手每一次费力的堆起一座沙子城堡,来不及欣赏,也许就被路人的脚不小心的推翻了,嘟囔了几句,我们便又开始建设,似乎乐此不疲,特雷沙修女说:即使知道正在建设的城堡要毁于一旦,我们也要努力的建设,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其中的哪个女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整整2年,为了去法国留学的梦想,她在夜总会卖雪茄,当签证快下来时,却被告之法国单方面提高了学费,我记得她得之这个消息是绝望的表情,梦破灭了,我仿佛看见她努力建设的饿城堡被路人踢翻了。是啊!梦想也许回破灭。我们尽力构件的关系,我们努力营造的家园,都有可能毁于一旦,但是,只要我们有勇气,重头在来,重新做一个美丽的梦,重新构建一个城堡,像我们儿时那样……我曾经思考着一些问题:我是谁?我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自古希腊的文化出现以来,哲人们就提出了这些人生的重大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似乎从来就没有唯一的答案。但是我明白,我们目前回答不了这些问题,找不出真正的答案是因为:我们的经历还不够丰富,我们的视野还不够开阔,我们懂得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对世界,对历史文化了解得太少,有限的知识和经历使得我们像坐井观天的青蛙,只看到天空的一角,所以我认为现在我们不要急着给予这写问题答案,当我们拥有了足够的学识和经历,当我们能靠自己的力量怕出深井。我们所看到的会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又会有自己的见地与认识。我常常询问自己:我拥有什么?现在我明白了。我至少拥有生命,生命是造物者递给我们的珍贵礼物,他让我们有能里有时间去追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正是在生活中,在人生历程中,人才会慢慢的领悟到生活的意义与真谛。我曾经写有一句话:在帮助别人搬开脚下的石头的时候,也正是为自己铺了路。正是现实中有让我们痛苦不堪的经历让我们张大,正如一只小小的丑陋的毛毛虫要经历痛苦的蜕变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也正如安徒生笔下的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后它突然发现水里的倒影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成长总会有烦恼,总会有无奈,我想我们因该坦然的面对。所有的经历都会告诉我们给予我们更多的知识与勇气,既让我们能够为自己铺路,也让我们有力量去帮助别人……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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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感悟人生_1200字读书是一种清福,这种境界被吴延康说得直白:“读书身健即是福,种树开花亦是缘。”好一个读书人,好一片读书的心境。我们不是哲学家,能从一滴水中看世界,从一朵花中参悟人生,但我们可以像吴延康这样,静静地做个读书人,在一片芸芸众生里感悟人生收获快乐。读书可以感悟人生,这个人生可以是自己的人生,可以是历史的沧桑。可以是天地的沉浮,可以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有句名言:“认识你自己”。而读书是一个可以很好地认识自己的途径,当我们内心浮躁时,拿出一本冰心的散文集,让她那玲珑剔透的文字来熨帖你那泛有波澜的内心,这个时候,我们会觉得原来自己可以如此平静,原来文字可以如此美丽。当我们内心失落彷徨时,可以拿出一本鲁迅的杂文选,让他那激情澎湃的句子来震撼你的心灵,此时此刻,整个人都属于正义,整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坚定。而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我们感悟到了作者的悲悯之心,也感悟到了人生的坎坷与精彩。读书是一种德性,在理性的引导下,读书人在灿烂的星空与神圣的道德之间,获得了灵性和自由,以及诗意生存。赵怀玉曾说过:“相期在千载事,要须读五车书”,可谓大有沉郁,堪称壮哉。一本《红楼梦》我们看到了清朝前期的缩影,一本《人间喜剧》我们看到了法国社会的面貌,而无论是曹雪芹还是巴尔扎克,他们带给我们的是艺术,而我们则需在文字的浸透里感悟沧桑感悟生命,在历史长河中,我们犹如一叶扁舟,在一次次摇撸地前进中,我们感叹于浩淼震撼于广阔,在这条长河中,没有港口,没有边际,每一次的停歇只是因为我们感动于这一处的精彩,每一次的扬帆远航只是因为我们期待于下一处的更精彩,就在这不断地前进中,我们感悟到了人生,是风浪与收获同在,而我们就像《老人与海》里的那位老人,划进一片未知海域,不畏风险不惧大浪。读书是一种放达,在历史与现实的冲击下,读书人漠然于时间也漠然于空间,即使是惊鸿一瞥,也执掌起漫天光芒。我们曾在《沁园春·长沙》里读到过“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这位后来开辟中国革命胜利大道的伟人从青年起就有如此豪气如此壮志,而他还有另一个身份——读书人。记得看过一张毛主席在中南海卧室的照片,很大的一张床,有二分之一的位置堆着书,想来这位伟人每天是与书共眠与书同在,而这一本本书垒起的不仅仅是毛泽东的一生也是中国革命不倒的城墙。我们在书中,看到了天地沉浮看到了风云变幻,也感悟到了人生,是大雨中的泥泞是风雨中的攀登。读书是一种驰骋,在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轮回中,读书人的思想与八百里秦川厚土与贯穿数千年的历险情节一起,驰骋与一片朔风疆场,找到了一具粗犷而强悍的生命原形,上面刻着“人生真谛”。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就像向阳花总是追寻太阳,不为名利,听从的是心的召唤,正是这份爱让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能嗅出书的馨香,都能在孤独中以温情的手指在书的页面上摩挲不止。在主动碰撞的激情中,书中的人与事,作者的理念智慧与我们的经历体会、思想情感互动沟通,相鸣相和。日子长了,我们便获得了对生命对人生最深切地认知与感悟。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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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那一瞬间_1200字悦耳的风铃又响了。风,来了。为了这一天,我的心不知道被禁锢在这个笼子里多久,今天它逃出来了。我跳下床,身上只一件睡衣,便下了楼。“哈尔德!哈尔德!快出来!”我在大厅里大叫着,同时将裤子穿了上去。“什么事?小少爷?”他慈爱地问道。“今天是赛风筝的日子!快去拿我的风筝来!”我笑着跳着,周围的器具好像也在跟着我上下蹦跳。哈尔德微微一笑,便转身去取那只漂亮的大风筝,我飞奔到大厅拉出抽屉,抓起里面的线就出去了。哈尔德随后也追了上来,仍是一脸笑容。我站在这儿,深深吸着生机盎然的微风,闻到了微风带来的泥土和老林的无名芳香。我们就在风中立着,等待着对手的到来。许久后,他们来了,拿着形状各异的风筝走了过来。比赛开始了,他们都亮出了各自的绝活,但是没有人可以比得过哈尔德的“死亡切割”*(这里的死亡切割是指一种赛风筝时的技巧,很高端)一个个风筝像一颗颗流星坠落了下去,最后只剩下我的大风筝和乔伊斯的。哈尔德的手向前一按,风筝飞快地俯冲下去,它在两个风筝快要相撞之时猛地一收,那大风筝一个漂亮的回旋将线搭在了对方的线上,对方只得无力挣扎,死命地往外收线,不料哈尔德一个急俯冲加下拉,割断了他的绳子,那个大红风筝随风飘到了老林。我指着那个风筝说道:“你愿意为我去追那只风筝吗?”他微微一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说着,他跑向了老林……那一瞬间,一股暖流流进我的胸膛。我立在那里,望着他,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一个朋友对一个朋友的爱。那年,我8岁,他,33岁。我领着一个刚从叙利亚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回到了美国,下飞机后,我开车带他回家,他叫哈桑,他一路上什么也没说,对我的问题也只是敷衍了事。我不再问了,他将头别过去,望着天空,碧绿的眼睛,深邃的眼神,高跷的眉毛,像他父亲哈尔德一样,我最后见他时的眼神……第二天,我开车带他去兜风,美国的风景很好,可他的脸仍是如此阴沉,这又让我想起了哈尔德。我突然问他:“哈桑,我带你回叙利亚好不好?”哈桑的眼睛突然亮了,但是又马上暗淡了,我叹了一口气。叙利亚,存着他的童年,他的快乐,但是也埋藏着他的伤疤。一周后,我们飞到了叙利亚,回到了当年的老房子,老林。我仿佛又看见了哈尔德带着我在这原野上放风筝奔跑。我又闻到了那熟悉的羊肉味,感受到了那熟悉的,风。今天是赛风筝的日子。我到附近给哈桑买了一个大风筝,他终于笑了。我拉着他,在这原野上,就像当年哈尔德拉着我一样,奔跑,赛风筝。一群孩子中出现了一个成人。我用当年哈尔德的必杀技来对付他们。哈桑马上就来了兴致——他对这一招很熟悉,他接过风筝,拉着线,迅速地绞断了4个,如此干净利落,像他父亲一样。最后一只风筝被绞断了,直直地飞入老林。哈桑指着那只风筝:“你愿意为我去追那只风筝吗?”那一瞬间,我愣了,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多年前,一个仆人对一个主人的忠诚,现在,一个主人对那个仆人的孩子的爱,对那个仆人的感激,怀念。我笑了,对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说着,我跑向了老林,去追那个风筝,去追当年那个身影……那一瞬间,爱的传承,忠诚的转化,同时完成了,我感到一阵痛一阵暖……那年,他8岁,我33岁初二:王雨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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