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雪小禅的笔墨1200字以上

爱上雪小禅的笔墨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雪小禅,她的笔下总有着一种说不明的淡淡芬芳和浓浓香韵,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文字里也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魅力。我以为,不可自拔的沉醉,迷失在她的文字中,那是一种幸福。

她的笔下总有那样的女子,高高瘦瘦,却别有一番迷人,美得惊艳而又空灵绝色。不是拥有天人之姿的仍是有,可那样的女子,在她的笔下就算是坐着也可以成为一道风景,不同于其他的美貌女子,不够美,却有种说不清的迷离和神秘。有些女子,极致的妖娆,艳到俗。艳就是俗,什么一见钟情的都不是空话,人们就是爱艳爱俗。她的那本《烟花那么凉》中色彩篇谈到红,红很艳,特俗,可是却深受中国人喜爱。什么喜事都用红装饰,越俗却越美艳绝伦,没有一种颜色堪比艳红更惊艳了,除了蓝,可蓝没有它这么俗,只有红。一身红的轻纱,一身红的旗袍,再到一身红的长裙。永远都那么的惊艳,高傲,迷人,美得不可方物,黯淡众生。

再到爱上她的《无爱不欢》,其中的正面角色我个个都爱。如大大方方的李卓,看上去大大咧咧,实则心细如发,至情至性。还有高高瘦瘦,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戴晓蕾,她孤寂,清冷,淡漠如水,绝艳无双。也有为爱而离逝的周芬娜,更有林小白与顾卫北的缠绵故事,里面的人不是都是神,那些为物质的肮脏人也有,并不是像一些不现实的高尚情怀-人人都是。那么哀,那么伤的故事,从最初走到最后,没有一个不是生离或是死别。可是却百读不厌,百看不倦,读一次。眼泪就忍不住决堤泛滥,流个不停。却越发深爱着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爱到极致。

她的《刺青》中,孤寂如莲的欧阳夕夏,高大帅气的沈家白,刁蛮任性的章小蒲,还有无怨无悔的春天。他们都是在兜兜中错过,千回百后才有自己的终点处,他们都是彼此一生的刺青,不论再遇到多少个人,都不会遇到另一个独一无二的你,那是永生抹不去的痕。

她的笔下大多结局都不是圆满的,但人生本是如此。哪里来的那么多美满,真实的太少。走到最后,看厌世俗。再遇故人,都只能用“历经人生百变,也会抬手掩面”来概括。不是对有些人性情薄凉,而是真的历经风浪后,只想要平淡,已经错过了,为何挽回?何必挽回?

就让彼此再继续在错下去吧!没完没了的错也未必不是一种对。中途才知道自己错了,想弥补的可能很小。或许会是另一种结局,或许只可以后悔悲伤,也或许会更糟更殇。

她文章的主角永生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若是负心之人离去,那么主角绝对是从不挽回那失败的爱情,不会再纠缠,不会没完没了。一直都是高傲的离开,有傲气和傲骨,笑着拜拜。不是再见,因为再也不见!

她也说"爱比死更冷",主要是指秦香莲她狠心推她的夫上断头案。再不顾当年情。宁可他死,不愿他负心。也在短篇文章中提到,"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是那残塬断壁。"等,我不觉得她薄凉,只是觉得她的语言令我越发另人心悸,我深深迷恋着雪小禅。

我特爱她对那些性格高傲女子的描写,如《无爱不欢》中的一节,我隐约记得她描写周芬娜的那一点。她手指上挑着细细长长的烟,纤长的手指那样姿势优美而优雅的吐着烟气,却带着淡淡的薄荷凉味。眼神迷离而慌乱,我不由自主的在脑海里勾勒着那样一个女子,长发微卷的女子。真的很美很妖娆,她写到“每个女子天生就有一种想堕落的天性,每个人都不例外。”我忽然间恍然大悟,我想我也有那么点骨子里的叛逆。我欣赏她们的独特性格,却憎恶她们自甘堕落的行为。

她们为爱情要死要活,在我看来,何必那般残忍对自己。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上雪小禅的文字,她的字字句句都那么的贴近现实。她的文墨,绝非仅仅是才子配佳人,她的笔下多数都是令人感到平实而温馨的故事,总是令人欲罢不能。

她写的女子,忧伤着,忧郁着,听着戏剧唱着小曲。那么古典,那么薄凉,那么动人。不论看多少遍,再读再看,总还是令人沉迷沉浸在她的故事下,慢慢回想。醉在她的笔墨间,文字里,字句中。

爱上雪小禅的笔墨…

爱不分贵贱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每每站在阴雨中的大街上,凝望着那家面包店,我的脑海里就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一个场景:那是一个可怕的日子,一个寒酸的小乞丐遇到最严峻的考验……

那一次,一连下了好几天雨。街上又冷又滑,凄凉的寒雾沉沉。到处都是泥泞——黏稠的、令人倍感厌恶的泥泞——万物都被细雨和浓雾笼罩起来。也就在这时,我远远地望见了一个小乞丐从远处拖着沉重的步子挨过来。那可怜的小乞丐,一身破旧的衣衫被淋得湿透了,那顶破帽子上的古怪图案显得越发古怪,脚下那双穿烂了的鞋子湿淋淋的,直淌水。她饥寒交迫,疲惫不堪,面容憔悴,时不时引得从她身旁路过的好心人突然生起了恻隐之心,忍不住看了她一眼。但她目不斜视,大概没有发觉。她顽强地硬挺着。泥水“吱吱”地直往她的破鞋里钻,呼呼寒风似乎马上就要卷走她身上的薄外衣。

她走过我身边时,我听见她边走还边自言自语:“要是我身上穿的是干燥的衣服,要是我脚上穿的是厚厚的羊毛袜、结实的好鞋子,大衣又长又厚,还打着大雨伞,要是——要是,我刚走近面包店时,就捡到了一些没主的钱。要是真的捡到了,我就跑进店里,买几个热腾腾的小面包,一口气全吃下去。”

在这世界上,有时会发生稀奇古怪的事情。这大概是我见到过的最巧的事了。

这稀奇古怪的事当然被小乞丐给撞了个正着。

因为要选路,眼睛得看着脚下,留神别踩到泥浆。就在她低头刚走进人行道时,看到路沟旁边五元钱——那沾了不少泥水的钱在寒风中轻轻鼓动着,似乎在诱惑着她。

眨眼间那五元钱就到了她那冷冰冰的、冻得又红又紫的小手中。

“哦,”她喘着粗气,“真的!这是真的!”

你说这巧不巧:接着她抬头看了看对面的店。居然是家面包店!只见一位壮壮实实、快快活活、脸蛋红扑扑的慈祥的老板娘正端着一盘刚烤出来的小面包,热气腾腾,香气扑鼻,往柜橱里放。那些面包又大又松,亮光闪闪,上面还嵌着一粒粒葡萄干。

那小乞丐好像高兴地要昏过去了。

她捧着那宝贵的五元钱,一条湿腿已经踩在了面包店的台阶上。但就在这时她抬头一看,禁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正疑惑着呢,忽然发现她身边有一个小家伙,境况比那个小乞丐还要惨——哪里还有人样,简直就是一团破布,里面露出一双满是污泥、冻得通红、瘦小的光脚。那小家伙一定也想把脚也藏进去,可惜布太短了。破布团上面是个脑袋,头发乱蓬蓬的,脏脸上凹陷的大眼睛里流露出饥饿的神色。

我就站在远远的角落里饶有兴趣地注视着她们。

那小乞丐进面包店买了五六个面包。出来时,那个小叫花子还蜷缩着身子待在台阶的一角。她的样子真吓人,直勾勾地盯着她。哦,不,是直勾勾地盯着她手中的面包。

只见她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下,马上就从纸袋里掏出一个面包放到对方裹着破布的膝盖上。

那孩子吃了一惊,抬头看了看她,像是想不到有这样的好事让她给碰着了,令她又惊又怕。接着她一把抓过面包往嘴里塞,饿狼似的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接着,她又掏出三个面包,递给了那孩子。

那可怜的小家伙急不可耐地吃着、吃着,我想她的吞咽声一定嘶哑而吓人。

她的手里只剩下最后一个面包了。不是她不想吃,六个让她全吃她肯定也能吃得下——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但她还是把五个面包都给了那小家伙。

她到了街对面,看到那孩子两只手各拿着一个面包,刚咬了一口,停下来,朝她望去。她轻轻点点头,那孩子又继续盯了一会儿,接着,那长着一头乱蓬蓬头发的脑袋晃了一下,大概就算是回礼,直到看不见她才继续狼吞虎咽起来。

这时我才发觉已经站了很长时间。

我继续站了一段时间,凝望着那家面包店,凝望着那小乞丐消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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