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初夏
今年的夏透着许些凉意,少了烦躁的蝉鸣声,我就这样待在车上,呆滞地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流光。幻影般的瞳孔中幻化出她旧时的模样,有点模糊,甚至融合了许些想像。手不自主地抚上了车窗,想到暖冬时在窗户上乱画的手,就不禁傻笑起来。那时的她站在我身边,拽着我的马尾辫,傻里傻气地看着我。忽然间,我记起了那双清湛的眼眸。
是夜,万家灯火绚烂在夜色中,我坐在路边的石凳上,注视着那些匆匆的人群,形形色色的面孔,却都是一样节奏的脚步。如此千篇一律的生活,平凡得让我那颗原本火热的心变成了冷水。她可还好,有点狂妄的幻想家?抬起头,仰望着夜空,天际的世界,天际的她。我伸出手抚摸着无法触及的繁星,美丽的十七岁,时间无法冲刷的初夏。
相交的世界,相交的我们。
十七岁的初夏。我提着笨重的行李箱,父母站在火车前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我敷衍地回应着,恨不得立刻插双翅膀飞到火车上,飞到那个只有我一人的城市。好不容易解脱了父母的唠叨,我搬着行李,以一个潇洒的姿势飞跃上火车。火车中有一股莫名的闷热,我皱了皱眉头,在汹涌的人群中寻找着自己的座位。
“啊~”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座椅,我一下子瘫在了上面,大大地伸了个懒腰,随手抽出了自己心爱的平板电脑,若无其事地玩了起来,时不时地抬起头,用目光嘲笑那些被人群挤得东碰西撞的人。
“嗨,座友你好!”一个清澈的声音在我耳畔回响,一股茉莉的香气萦绕胸怀。我抬起头,不知何时,身边坐着一个学生打扮的少女。她笑盈盈地看着我,一脸友好。
“你好。”我一向交际很差,也就随便招呼了一句。
“你也是外出学习啊?”她大大方方道,“我是蓝湖中学高一3班的,你呢?”
哦,蓝湖中学。等等,蓝湖中学,校友啊校友!还有3班,我努力回忆起老妈的话:“萧雨啊,你在3班要多交朋友啊!”我一下子激动起来:“我也是!我们是同学呢!”
她大而明亮的眼睛中多了许些惊喜,忙与我来了个大大的拥抱。好吧,我实在想不到一个女生的力气会这么大。带到她松开我,我的呼吸已经有些不通畅了。
“我叫林亦?,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啦!”她拍了拍我的肩,一下子就确定了我们的关系。说实话,我求之不得。并不是又多喜欢这个同学,而是为了在班上多一份人缘。我点了点头,作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一路上,我几乎没碰到电脑,亦?一直拉着我看窗外的风景。周围的人都被她的惊呼声所惊动,目光都扫到了我们身上。很快,我就熬过了这个被人围观的时光,我还没站稳,亦?就把我拉下了火车。
“空气真好!”她伸出双臂,好像要拥抱全世界。我一脸无语地看着她随兴的夸张表情,真的觉得很丢人,对,很丢人!我也没等她抒情完,就将她匆匆拉上了公交车,往蓝湖中学进发。果然是名校,看着那校牌,我就感觉到了莫名的压力。我的目标是班级前三名,对于身为重点班的3班,着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学校的宿舍也很简单,四人一个宿舍,还算宽敞。开学典礼时,我一直规规矩矩地站着,而亦?却和周围的人欢笑着搭讪。
一个月后。我坐在课桌前翻看着奥数题,笔尖飞快地舞动着,丝毫不理会周围的喧闹。
“你给我站住!”熟悉的声音响起,我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准是那个疯丫头林亦?。一个男生嘻嘻哈哈地在我座位附近躲闪着,那是我们班出了名的黑老大。我淡淡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听亦?叫骂了一句,然后扔出了揉捏得硬邦邦的纸团。
“靠。”我的脑袋被一个东西狠狠砸了一下,这下好了,思路全没了。而那被追杀的男生则是幸灾乐祸地看着亦?。咳咳,忘了说了,我和亦?并称全班最有女王范儿的人。我尽量平静着内心,气愤地瞪了亦?一眼,扬长而去。我没有回头,也没有看清她的表情,就这样径直回到了宿舍。
“萧雨。”门外传来轻轻的呼唤,随后门被轻轻推开。亦?捧着两袋烧烤蹑手蹑脚地来到我面前,见到我,她马上弯下了腰,将食物举过头顶:“女王大人,小的赔罪来了。”
我一下子没忍住,立刻笑出声来,但马上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你所犯何罪?”
“小的不该冒犯了您的圣颜。”亦?“战战兢兢”道。我大度地挥了挥手,然后在她的注视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昏暗的灯光下,我们一起笑了。还是那样天真,就如孩童那般。
我承认,和亦?在一起我总会开心。我习惯了游泳时将她的头按在水里,也习惯了伤心时她那温暖的怀抱。她总爱骚扰我,不知为何,我竟然迷恋上这种感觉。
“雨点儿~如果有个人告诉你,要么你死,家人活着,要么你活着,家人会死,你会怎么办?”她认真地看着我的脸。
“我选择活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果我死了,那他们会伤心一辈子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一人独自承担痛苦。”我很冷静地回答着。
亦?似乎有些惊讶,不过她立刻抱住了我:“哇哦,你逻辑性太强了。”
寒假夜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滴滴”QQ响了。我拿起手机,呵,是亦?啊!
“喂,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下辈子,我做男生,你嫁给我。”
(我发了个痛哭的表情)
“笨蛋,笨死了啊。下辈子,我们不要独自寻觅了,你就是我的!”
也许只有我知道,我哭了。呵呵,这个混蛋,每次都把我感动哭了之后,第二天又惹我生气。我发了一个“我答应你”后,就把手机贴在了胸口上。虽然不知道亦?为何如此突然,但我真的如此颤抖,眼泪无声地滑过脸颊。
第二天,亦?来找我。她不再是那个嬉皮笑脸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略带伤感的表情。她硬是拉着我拍了几张照片,但我一看见拍出来的效果,再加上她的笑声,我就吵着要删除。
她边笑边说“不”,我火了,吼了一句:“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很好玩么?”她愣住了,垂下了头,犹豫了好久,最终按下了删除键。她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离开了我的视线中。此后的三天就没再找过我。
“我转学了。”电话中,亦?的声音轻轻的,“本来想和你合影留念的,呵呵,现在只能看着你送我的项链想你了。”
“笨蛋,别哭啊!记得那天QQ上的话哦,嘻嘻。”见我没有出声,她又恢复了平常乐观的语气。我毅然挂了电话,一个人趴在了床上,用枕头狠狠包住了脑袋。
对不起。
九年,再也没见过她。我擦去记忆的泪珠,心不自觉地冰冷。
“喂,笨蛋,都说了不许哭。”熟悉的声音响起,我惊讶着抬起了头。
还是那张脸,只不过多了几丝成熟。但却是依旧的笑魇如花。
初一:染尘烟沙
得人心者得天下
纵观中国悠悠五千年历史,从三皇五帝,到秦皇汉武,至唐宗宋祖,这其中无不说明了一个真理:得人心者得天下!
在三皇五帝的氏族公社时期,若想当上一个部落的首领,除了卓越的才能,还要有许多的丰功伟绩,在人民心中有信誉,有威严。而且,选举新首领并不是前任首领说了算,还得获得那些挑剔的长老的认可才行。而要想称帝,那便要所有人都服你,都认可你。
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群国纷争,战火燎起,统一全国,谈何容易?各国之间,谁也不服谁,就一直打来打去,那种所谓的霸主,虽权力是大,但终没有统一全国。
到了战国后期,秦国这匹黑马,横空出世,兼并了六国,结束了战国割据的局面,统一了中国。他觉得自己的功绩比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还要大,不能再用“王”这个称号。他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就自称为秦始皇。他还规定:子孙接替他皇位的按照次序排列,第二代叫二世皇帝,第三代叫三世皇帝,这样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一直传到千秋万载。秦国处于荒蛮之地,被他国称为“蛮夷”,就连当时的霸主召集群国,也不把秦国算在其中。但究竟为何,秦国一个“荒蛮国”能统一天下?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秦国的法律十分严格,可以说,一个人犯了罪,便要诛其九族,他的同学、父母、朋友等等都要处死刑。历史上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商鞅变法”,这也正为后来秦国统一中国做了准备。在当时,秦国的法令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了,而其他国家却依旧懒懒散散,这也是是秦国能统一天下的重要原因。但秦国成也严厉,败也严厉,秦始皇在位时期,由于“焚书坑儒”等事件,便已造成了一些晃荡,而二世登基后,那严厉的法令再也令人受不了了,人们便举着秦皇太子扶苏和出国大将项燕的旗号叛变了。
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之后,各地的百姓纷纷杀了官吏,响应起义。没过多久,农民起义的风暴便席卷了大半个中国。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可是因为他们的振臂一呼,各地反抗秦朝暴虐统治的起义群起。在南方的会稽郡声势最大。
在会稽郡带兵起义的便是非常有名的项梁和项羽。项羽小时侯,跪在路边,拜秦始皇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说:“总有一天我要取代他。”这番话豪情壮志的话语,是项梁更加看重了项羽。到起义的第二年,又有一个大人物出现了,而他正是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当时,刘邦正带领一支队伍来投奔项梁。
后来,项梁找到了流落到民间的楚怀王的孙子。因为楚国人一直为当年楚怀王骗死在秦国而感到不忿,为表示对此事的纪念,大家便仍称他的孙子楚怀王。再到后来,章邯围攻了赵国,赵王向楚国求救,楚王便让刘邦和项羽兵分两路,一个按原来的计划往西进攻咸阳;另一个北上,救援赵王歇。并约定,谁先打入并平定关中,谁就被封为关中王。
项羽带领二十万大军到巨鹿去救赵国,当时救援的国家其实是有许多的,但是那些国都是震慑于秦国的威势,只是扎下军营,不敢跟秦军交战。唯有项羽杀了宋义之后,破釜沉舟,最终解救了巨鹿。而这一战着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之后的鸿门宴上,众诸侯都是跪着匍匐前进,低着头,连句话也不敢说。
而刘邦进军关中之后,对士兵约法三章,十分关爱百姓,这使当地的老百姓非常感动。而项羽进军关中之后,则是烧伤抢掠,无恶不作,使当地的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从这时起,人们的心中便只有刘邦,而没有项羽了。
再说项羽杀了楚怀王之后,刘邦便打着楚怀王的旗号叛乱了。项羽虽是厉害,可是,当时百姓的心中只有刘邦,对他的,只有无限的恨意,他又怎能获胜?最终,项羽兵败而死东城。而刘邦则创立了大汉帝国。
刘邦统一天下凭的是什么?能让一个山野村夫,纵身一跃,成为一代君王?他凭的正是人心!
得人心者得天下,这是历代君王得到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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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幻想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光芒四射,我会站在泰山顶上骄傲的召出我的魅力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一举成名,我会坐在人民群众中竭力的献出我的爱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展翅翱翔,我会飞在广翱天空中欢喜的放出我的心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白衣翩翩,我会穿梭在难民中坚定的释放我的帮助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遇到帅他,我会守候在他身边梦幻般的洒出我的娇十七岁,我幻想如果有一天,我朋友连连,我会陪伴在他们身边尽情透出我的关心十七岁,我幻想着,幻想着,漆黑的夜空中,闪出有射出淡蓝色软光的星星偶尔粉紫色流行划过天际,我许着愿,幻想着崔家集中学初三:羽轩25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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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篇一:那年,我十七岁】那年,我十七岁。那年,我明白了越长大越孤单。那年,我也有了青睐的男生。那年,我明白了失去永远比得到好很多。那年,我懂了“几多欢乐几多愁,愁中自有愁人伤”。那年,我十七岁。那年,我疯狂的追星。那年,我在无知中长大。那年,我害怕失去,害怕孤独。那年,我十七岁。十七岁,这个过了花季,便是雨季十七岁,一个让我对未来充满幻想的年纪。人生几何?能有多少个十七岁?越长大越孤单。当从一个天真幼稚的女孩变成一个叛逆的女生时当鼓足勇气向青睐的男生表白时当自己开始学着向高年级的学姐、学长一样打扮时当曾经走过的小路上不会有落叶时当房间里的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放着时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证明了,我们长大了。十七岁的天空,是天蓝色的。十七岁的水,是宁静的。十七岁的梦,是最美好的多年后也许会回忆起,十七岁的那年。那年,我十七岁。【篇二:今年十七岁】新年的钟声在不知不觉中敲响了,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到来,而我又长了一岁。今年,我十七岁。如果说,岁与岁之间隔着一条线的话,那么,从出生的那个年头算起到现在的话,我已经跨过了17条线了。在不知不觉中,都已经长这么大了。仿佛昨天,自己还在咿呀学语,而今天就已经背上行囊自己一个人独自去求学;昨天,自己还在蹒跚学步,而今天,已经可以在操场上,健步如飞,不觉感叹时间过得很快。儿时的一幕幕,如电影镜头般在脑海中闪过。我点击选择,将它们一幕幕放映。我看到我捧回奖状时,爸妈脸上灿烂的笑容,又听到做错事情时,爸妈恨铁不成钢的叹息;我看到朝阳初升,爸妈沐浴着晨光去工作,夕阳西下,爸妈踏着晚霞回到家;又听到当我外出求学,爸妈在电话那头嘘寒问暖。而现在,我已经长大,这些回忆也将成为我的宝藏,由我珍藏。时间从指缝中匆匆溜走,我也已经不是那个万事都要爸妈照顾的小女孩了。我自己的衣服可以自己洗,自己的床可以自己铺,自己的屋子自己可以收拾,自己的生活可以自己打理,自己的学习计划自己制定,自己的未来自己规划。开学放假,不再需要他们辛苦的来回接送;生病难受,也会自己吃药照顾自己。生活中许多细微的小细节,更让我深刻感受到,我已经长大了。回忆成长,有欢笑、有泪水、有热闹、也有落寞。无论酸甜,我都会珍惜这些回忆,将他们放在心上最柔软的地方,好好珍惜。因为长这么大,不仅是我,爸爸妈妈也付出了艰辛和努力。他们和我一起分享喜悦,一起承受悲伤,是他们陪着我一路走来,走过那些风风雨雨,走向更加温暖明媚的阳光。而今年,我十七岁了,距离十八岁只有一步之遥。我很高兴我又长了一岁,这让我觉得我更加成熟,更加有担当,也许我现在做的还不尽完美,但我一定会向着完美去努力,让我的十七岁,更加的有意义。今年十七岁。【篇三:十七岁的花季作文】从呱呱落地到现在,我们已经走过了十六个365天。不知不觉,我们已长大;不知不觉,十六岁的天空已不再属于我,懵懂的走进十七岁的花季。小时候,我们总是盼望长大,因为长大后我们就可以洋气的穿上妈妈的高跟鞋炫耀,向着天空大声呼喊:我长大了。然而真正当我们长大的时候,我们又怀念小时候对着父母撒娇,怀念那幼稚的童年趣事,有时竟然还情不自禁地发出笑声。可是,十七岁的花季真的是我们的天堂,它像雨后彩虹的绚烂,是只有经历风雨,才能看到的美景;它像小草传给大地春天的来临,是让人心动的;它像蔚蓝的天空一样,浩瀚无边,只是在我们心里珍藏着一幅蓝图。十七岁,已经快到了青春十字路口的交点,就要变向了,当然我们还可以继续勇往直前。花季,花寂,花祭。这个季节也正是我们多愁善感的一个季节,也许会因为一时心理上的冲动做出一些叛逆的事来,但这是正常、自然、美丽的事情。我们不曾寂寞,因为有花季陪着。花也不曾寂寞,因为有花寂陪着。花季,花开的季节,我们是春天的预示。整装换容,带上你的好心情,轻装上阵,跟我一起向十七岁的花季迸发,青春的力量是无敌的。十七岁的幻想是一阵被你秋水般地眸点亮的季风;十七岁的憧憬是一双驮着朝阳飞越地平线的翅膀;十七岁的友谊是一抹渲染辉煌流泻温柔的七彩阳光‘十七岁的天空是一块典雅的里程碑,上面刻着青春的另一个诠释:无怨无悔。十七岁的天空——多彩的天空。十七岁的季节——多梦的季节。十七岁的花季——我们长大了……【篇四:十七岁的雨季】17岁的雨季每个人都经历过,可无论怎样,雨季留给我们的,都是快乐、向上的。——题记17岁的雨季,教过我什么?17岁的雨季,教会我太多!17岁的雨季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失败,失败往往是我对待问题的方法和态度。所以,很多时候,埋没人才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成功的路不止有一条,如果我们是不懈的追求者,在挫折和失败降临时千万不要停下脚步,因为很多的时候,失败只是滔天大水上的一座恐怖吓人的独木桥,走过去,等待你的就是成功。所以,要想成功,坚持不懈是前提。17岁的雨季让我明白了生活也需要放弃。放弃是自己对生命的过滤,对追求方式的扬弃,是对自己的重新认识和发现,不学会放弃,就无法成功地跨越生命,驾驭人生。17岁的雨季让我明白人人都需要掌声。喝彩、掌声是一个尊重,更重要的是对一个生命的鼓励和肯定。所以我们应当给别人喝彩、掌声,这不也是我们喝彩人生的表现吗?17岁的雨季让我明白了快乐和痛苦是相互作用,当你获得快乐的同时或多或少也会得到痛苦吧!17岁的雨季让我明白了快乐其实是痛苦的根源【篇七:十七岁,雨季】看着一天天的日程被我用笔划掉,我知道这个月剩下的日子不多了。这个寒假也快过去了。今天初二了,零七年真的开始了,真正的,如黑白电影一般的真实。二级考试,文科能力培养,四科会考,作文比赛,奖学金比试都将真实的等我面对。来了,零七年,连同那些任务纷杳而至了。是火凤凰,就会在冰中燃烧。是烟花,就应该开得风风火火。是金子,就会永远发光。燃烧,开放,发光,将会是零七年的主题。而我将在其中成长壮大。十五岁,走入青春期。十六岁,人生花季。十七岁,是雨季。人们常说:雨后的阳光最灿烂。的确,经历了雨水的冲洗,空气会变得清新,树木花草会更有精神,而那抹阳光更是温暖了久雨盼晴人们的心。我要补充的是,不仅雨后的景色美,雨中也是有另一番风情的。禾苗枯黄,水田龟裂,池塘见底。这时,雨来了。纷纷扬扬,滋润了多少苍生,又愈合了多少伤口。经常去上香的老人常对我说:上天之所以下雨,是因为上天在流泪。上天为了承受人间的灾难,自然会流泪。我不相信会有神和菩萨,但我却相信老人的话。因为,许多忧愁毕竟被冲走了,人世间多少繁华毕竟都淡褪了,剩下的,只是人的本性――善良与美好。十七岁,是人生中的雨季。多愁善感的人,总是会莫名的掉眼泪。看着湘妃竹花开,哭了,是感动。看着海啸中幸存的人们,哭了,是同情。看着几年未见的父母的照片,哭了,是思念。学过琦君的《泪珠与珍珠》,同作者当年一样,对着《小妇人》中的那句‘眼因多流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读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哭了,这是震撼。几千年前,不知哪位心怀叵测的人说了一句‘为赋新词强说愁’。换我到要说他‘为赋新愁强说词’了。因为愁情人人都有,非抒发不可的。在人生的雨季里,心特别的敏感,也特别的坚韧。如那水滴,晶莹剔透的遇风就飞遇火就化,也有漫不经心的‘水滴石穿’。十七岁的我,很柔弱也很脆弱,很容易爆发也很容易沉默,脾气大起大落。但我始终相信:柔能克刚。看,那繁华的上海的立交桥,来往车辆井然有序,这是柔弱少年的杰作;看那创新大赛上的林良满目,这是柔弱少年的心血……许多成人都办不到的事,我们的同龄人办到了。许多成人认为很难的事,我们也正在面对,比如高考。看到很多高三学生喜欢用忧伤的笔调把雨季形容为“纯粹了的一尾青春”。我觉得我们还是要珍惜这纯粹的时光。毕竟人生只有一个青春期,只有一个雨季。也许你还在痛恨于雨的无情,但雨毕竟是雨,它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它就在你不知不觉中来出你意外的去,不管你雨后见没见着彩虹彩虹美不美,它就一去不返。十七岁,雨季。尽管纯粹,我依然珍惜。【篇八:这一年,十七岁】当微风袭过二月的年轮,懒懒地向十六岁的流逝说再见。心中压抑着一丝忧郁,很想向时间说无奈。高中的生活,已经蔓延了半年了。什么辛苦,什么忙碌,早就成了过眼云烟。慢慢地习惯了,习惯了天还没亮,就要在半昏半醒的状态中起床,上气接不了下气奔向那所建筑物--饭堂。在这里,感觉不了有一丝的幸福,总是在压抑着自己的喜怒哀乐。细数空气的寂静,寻找一个空缺,填补心中的落寞。为了去屏敝,所谓的空虚,让旋律去遮挡。课堂上的认真听讲,就想在履行父母那些期盼的眼神,老师们鼓励的眼光。是不是我已经长大了?但为什麽还是这样的不懂事。这一年,我十七岁了。对不起,我没有做到最好,花季的年龄,我总是喜欢在幻想。在校园中,球场上为什麽总是有我的身影,穿梳于绿色小道上,喜欢抬头仰望,看着夕阳被白云一层层地压下在山的那边。不要看见雨天,我不喜欢雨,灰沉沉的一片,到底像什么,还是什么都像。迷惘的表情总是喜欢在此刻出现。分不清是难过好是伤心,总是在回忆初中时代的往事,我多么的希望,时间可以再从来。你还记得吗?那一天,我们一起逃课了。走到了离学校很近的小河边上,我们一起看那所谓的细水长流,那一年,我们十六岁,我们在担心--回校后被班主任发现了,该找些什么借口去为我们的年少轻狂去弥补过错。幸福的是,回到去什么都没有发生。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去那欣赏了。都是因为中考把你我压不过气。我还好,考上了不错的高中。而你呢,没读书了。外面的时间是不是太过冰冷了,在那,你是不是瘦了很多?最近的你还好吗?我答应过你,会好好学习的。却忘了诺言什么时候结束……是不是我该反省了,是不是我该放弃那些年轻的追随?岁月,总是在摧残,我仅有的青春,我脸上的落寞你看到了吗?朋友,我很想你。还记得你常唱的那句:朋友别哭,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属,朋友别哭,要相信自己的路……前方的路,也许太羁縻。坚定信心向前走,不要因为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而忧郁。其实,我们都一样,有什么理由,要我如此的难过……这一年,我十七岁了。忘了狂欢的流年,携带着某人的梦想正在飞翔。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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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十六岁的回忆是一双驮朝阳飞越地平线的翅膀;十七岁的感觉是一串洒满阳光洒满祝福的风铃;十八岁的憧憬是一道潇洒地向远方延伸的青春轨迹。——题记十六岁,我振翅起飞。十六岁,可能是正处于那个逆反心理的特殊时期吧,那年我的反叛个性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再加上我对物理课的一窍不通,我自暴自弃,开始放纵自己,不再像初一时一样努力学习了。为了躲避爸妈的劝导,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自己的事,算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攻读武侠书”吧!而哥哥每次回来问我成绩,我都回答得很模糊,若哥哥追问到底,我就用哥哥的痛处来逼走他。但事后,我很后悔,语言造成的伤害比伤口更痛,我没有勇气,就这样,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有一天,妈妈告诉我,很疼我的一个人去世了。我不相信,因为前两天我们才刚刚见过面,他还让我给他倒了一杯酒,喝得好开心,而且他身体一直很棒,铁骨铮铮,顶天立地。但妈妈已哭红的眼睛让我的理由站不住脚。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在那以后的几天当中,我想了关于生命的好多好多,也就是在那几天的思索中,我才彻底明白:生命真的好脆弱,它来去匆匆,没有谁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生命真的好有限,因为没有人可以闯过“死关”;生命也真的好珍贵,因为只有一次。想到这些,我并没有停留在对过去做的错事的愧疚当中,因为那样会把今天丢掉。失去的是昨天,但我还有现在和将来,所以,我重新振翅起飞,把那些“隋性羽毛”剪掉,认真对待父母,对待学习,对待自己有限的人生。这次,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十七岁,我收获重重。十七岁,一个收获的季节。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付出了许多劳动和汗水之后,我如愿地接到了一中的录取通知书,当时并没有多么地欢呼雀跃,只觉得肩上少了一份责任,心里少了一份愧疚。我可以彻底放松自己了,而面对两个月的假期,我决定来一次“打工”经历,所以拿了通知书和几个好朋友出来,去镇里找工作,而其他同学都回家了。找活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每次我们说只干一个月时,老板立刻让我们“闪”,几次下来我们的信心和耐心也快被消磨殆尽了。我们又问了最后一次,老板说,可以,但前提是我们晚上工作,因为那儿是一家小饭馆,白天人还可以,一到晚上尤其是九十点时,人特多,所以我们主要在晚上工作,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回家与父母商量,再做决定,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好舒畅,夕阳早已下山,余晖照在脸上暖洋洋的,空气也新鲜多了。快到家时,我见妈妈骑着车子,速度极快,好像有急事,我拉住我妈,一见是我,我妈则长吁了一口气,像千斤巨石终于落地,踏实了。我妈就调转车头和我一块回家了。在家门口,爸爸、妈妈都在那儿站着,很焦急的样子,见我回来了,每个人都眉开眼笑的,在客厅的餐桌上早已摆好了碗筷,盛上了饭,因为当时正好停电,所以吃饭有点儿早,而且也是我最爱吃的,但饭已经凉了,顾不得其他,我把通知书递给了他们,开始了我的晚餐,那吃相,不提也罢,不提也罢。晚上,爸爸、妈妈让我去他们房间坐,并没有点蜡,爸爸询问我今天下午去哪儿了,我如实地讲了,并顺便让他们考虑一下,如果凭借他们的帮助,我可以干那份工作,但爸妈态度很坚决,不让我去,让我在家好好预习高一课程,说这叫“笨鸟先飞”。老爸还叮嘱我以后要努力,在学校不要想家……最后,老爸说了一句:“女儿,你走了,我的腿和手怎么办?”我说:“还有我妈呀!”我爸说:“去睡吧。”当天晚上,我在黑暗里思索了好久。妈妈骑车找我是担心我,以为我没有考好,怕我出事,并做了我爱吃的饭来哄我开心,爸爸的问话句句充满深厚的亲情与关怀,特别是最后一句,但我并没有看见老爸的神情,不知他是在打趣还是在暗示其他,我想了好久好久……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姑姑、姨姨、哥哥都打电话来问我中考成绩,环绕在家人的爱的周围,我好幸福,也好感动。十八岁,我憧憬未来。十八岁,我已是一个离开父母的住校生了,离开父母温暖的羽翼,我真的很不适应。但是,妈妈说过,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妈妈的心都在我这里。所以,我不会孤单,也不会寂寞,我会快乐地活着,因为妈妈也会快乐。当我忘记学习,只顾玩耍时,有颗心会提醒我生命的脆弱与有限,让我珍惜,不要做一个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人;当我独自坐在床上哭泣想家的时候,那颗心会温暖我的心,擦去我心里的泪珠,倾听我对家,,对爷爷奶奶、对爸爸妈妈的思念;当我成绩不好时,还是那颗心鼓励我,替我燃起希望之灯,默默地支持我,当我成绩进步时,那颗温柔的心会提示我继续努力,不要沉迷于暂时的鲜花和掌声之中……十八岁,我正式长大,当我坐在家人面前时,我会给奶奶热杯牛奶,添点衣物,照顾爷爷,给爸爸倒一杯热茶,替他揉揉肩,捶捶腿,洗洗脚,给妈妈梳头发,剪指甲,聊聊家长。十八岁,我正式长大,不再是那个只会让奶奶喂饭吃的小婴儿,不再是那个只会让爸爸背的小病秧子,也不再是那个只会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小女孩了。十八岁,我正式长大,不再是那个只会让奶奶催着学习的淘气鬼,不再是那个只会让爸爸当监督的小屁孩了,更不再是那个只会让奶奶牵肠挂肚的小丫头了。十八岁,我懂得关心孝敬长辈,爱那些疼爱我的人;十八岁,我懂得独立自主,万事靠自己,要坚强;十八岁,我懂得自律,合理安排一切事情;十八岁,我懂得要活得潇潇洒洒,唱响青春之歌,把握青春年华,走自己的路,过精彩的生活,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从十六岁到十八岁,我经历了人生最有意义的三年,以后的路上还有很多艰辛、坎坷、磨难,但有爱支持,我不会轻言放弃,因为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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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作文十七岁的生日过了.十七岁,又匆匆走过了一年.青春的又一个拐弯,我该如何祭祀走过的那十七年?又该如何开始我十七岁后颓靡而骄傲是以后?十七岁,那些该遗忘的人事,是否真的能在回忆里怀念中从此边得风轻云淡?十七岁,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是否真的能够从此忘怀?我是不是能够做回自己?寂寞如影随形,我是不是能学会享受?他,他,他。他们三个。第一个他。无法忘记那些打打闹闹的时光。人生的第一场恋爱,想的,只是和你在一起,但最终未能如愿。第二个他。景,还记得吗?你曾说过:我爱你。那年的圣诞节,生命中的沧海桑田,我们之间。还记得吗?不常联系,并不因为忘记,偶尔有你的消息,一样欣喜,我的世界不大,但有一个角落一定有你。还记得么?这些你曾说过的话?景,你知道吗?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喜欢上你,因为我一直都把你当成哥哥,即使思念这个次,是你让我学会如何去诠释,只是那时心里有的,还是他。但是,XX年的圣诞节,你给的曾经,刻骨铭心。开始喜欢上了你。第三个他。一个人的时候不许流泪,两个人的时候才可以流泪,因为我可以为你擦干眼泪。这句话,是我在广州的时候你在电话里说的。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这句话着实把我感动了。那个时候,我曾想过放弃那两个喜欢得让我失心裂肺地痛的男孩,试着喜欢你。可是还是不能。对不起。或许,我该学会遗忘,像鱼一样。春风和梅雨是这个季节尖锐的符号,而课本和考试成为了十七岁尖锐的符号。韩寒说:“对我而言,数学学到初二就够了。”也许对我也一样。每次考完数学我都有想把试卷撕掉的冲动。要是高考不考数学的话我会里直气壮地把他撕掉。把数学书全部抛到九霄云外去。又有人说;“频繁的月考像翻来覆去的死”而我也是一样,考一次死一次。看着自己可怜的成绩我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舐舔自己的伤口。等好得差不多了之后,再回到学校,去过炼狱般的生活。继续轰轰烈烈的去死。凤凰涅磐,浴火重生。所有的死亡都是能获得新生。十七岁-----炼狱。一种莫名的忧伤从无尽的黑暗中生长出来,无边无际的蔓延。像一种邪恶病毒一样。迅速地占领了身体和心灵。让我无法反抗。即使反抗也于事无补。只能慢慢得等待着它的到来。然后在无比的绝望中带这那莫名的忧伤发呆。十七岁----忧伤。谁也无法握住指缝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岁月。岁月总是来得太快又走得太快,它的脚步轻盈得让我听不出一丁点的声音。喜欢在街上狂奔的感觉。但任我的速度有多么的快,也赶不上岁月的脚步。只看见岁月在眼前流走。它好像在嘲笑我,捉弄我。远去的岁月成为了记忆中频繁出现的影像,静音状态的画面让我感到惶恐不安。只是岁月的轮回谁也无发遏止。十七岁-----岁月。好想好想有一天,自己能带上足够多的钱,不告诉朋友,更不会告诉家人。离开父母的庇护和家的束缚。然后开始我的旅行。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家是起点。但不会有终点。努力地去寻找自己的一个天空,在里面无言地扇动着翅膀自由自在地飞翔。等到累了的时候再回到自己的家。好像有点叛逆,但十七岁就是要叛逆。十七岁-----叛逆。“当一个作家其实会很快乐,生活中要是谁得罪了你,没关系。把他写进小说吧!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不知道是谁说的这句话。恶毒的程度真是惊世骇俗。但是我喜欢。我就有当作家的梦想。仿佛是一快烧得火红的铁深深地烙在了身体上,在上面留下清晰的印记,永世也不会掉落。所有的高中生都有一个梦想——大学梦。我也发誓实现我的两个梦想。十七岁------梦想。我经常做一个梦,梦见一群少年在开满花的草地上追逐,空气中飘着扬花的香味,还有几只自由自在飞翔的蝴蝶。阳光尽情的天空中倾泄下来,砸在少年们的身上,身体和阳光融为了一体,让他们感到如此的舒适,安逸。鸟儿在树上欢快地歌唱,形成了春日的一幅美丽的画面。空气中飘着少年们欢乐的笑声,连成一串一串,就形成了美丽的幸福。原来我还不想长大。十七岁------不想长大。十七岁......十七岁,我不知道应该感伤还是高兴。十七岁,一个像雨季的青春年,我有太多感言想要说。十七岁,那片天空下的我是否依然如故。十七岁生日那天,是我感动于心的日子,朋友和家人的礼物和祝福。我真的很想对你们说声:“谢谢!谢谢你们记得我的生日,谢谢你们对我的祝福。”你们为我所做的这些,看似平常淡淡,而我去感动得好想流泪。晚上,我躺在床上,还有点兴奋得睡不着觉。回想着这一天的点点滴滴,真的好开心。从现在起,就十七岁了,又长大一岁了,生命踏进了十七岁的天空。十七岁了,也应该懂事了。不可以再任性地做事只想到自己而不考虑别人,不可以再让父母替自己那么操心了。长大一岁了,要学着自己承但一些事情,要坚强,要勇敢。思考自己未来的路该怎样走,现在的自己又该怎样去做。我突然意识到我们慢慢长大,懂得的事越来越多。在做一件事中,不知不觉地考虑了好多东西。其实我们成长的渴望只是想要年龄上的增长,而心里想要保留小时候那份单纯,没有烦恼,没有压力的生活。成长意味着什么,是独立,是成熟,是勇敢,还是其他的什么。我想这些因素多多少少都有吧,酸甜苦辣咸都是成长的味道。成长有快乐也有烦恼,但是我相信快乐一定大于烦恼。十七岁,勇敢地面对烦恼,真心地体会快乐。十七岁,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身上的稚气已经在褪色,趋向于成熟。1200字以上 高中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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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秘密这大概是所有女孩的十七岁情结,勇敢、骄傲、自我,它们在身体和意识里都不断膨胀生出明媚和光鲜。当我们无论站在以后人生的哪一段回忆时,它都显得突兀耀眼,有如太阳穴突突跳动的神经,永远不安分,一触碰便满心悸动。在我所有十七岁的影像里,他最清新。我仍然能回忆他的眉眼,他的轮廓和他的背影。像所有恶俗的小说情节一样,被暗恋的男生永远是一副干净的样子,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成绩优异,偶尔也会犯些可爱的小错误,时常被一群人簇拥着。我就曾经迷恋这样的他,在人群里,总是忍不住寻找他的背影。教室里的每个课间,操场上的每一次广播体操,食堂里面的每一次拥挤不堪,我总是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一个定点,然后全世界黯淡。暗恋的结局并不如小说情节所言,女主角终于鼓起勇气表白,然后发现原来男主角也同时喜欢自己,最后甜蜜收场。她是被崇拜的男主角,而我却不是勇敢的女主角。我和他仍然是见面仍打招呼的同学,没有想法设法地接近,也没想过要表白,十七岁里所有关于他的梦想,到最后仍然是我一个人的秘密。那些于他而言是无关痛痒的热烈的感情,都只能留在日记本里做一个人的悲喜。十七岁,曾经认为这是万劫不复的沉迷,然而现在回想起来,竟意外地发觉,当初的心神憔悴也是甜蜜,我想这大概是青春的缘故吧。我在想用这么样的感情来叙诉好朋友,热烈奔放的,还是安静深沉,却发现十七岁的朋友,无法用一种感情一笔带过,都是年轻的孩子,都是缤纷的感情。你的抽屉里一定塞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像我的一样。体育课上编的草戒指,写着“友谊地久天长”这种俗话的落叶,签着名字和日期的大头贴,优质的绝交信,和好信,刻着山盟海誓的粉笔小人儿,还有我逼你签的“生死状”——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不离不弃。我喜欢这些形式主义的直言,当感情已经满满的时候总要有些形式的东西来承载,可在誓言是最好的方式。十七岁的朋友,不再是单纯的玩伴,原因就是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和心事。纯真的或邪恶的。我们还曾互相起誓,除了教学楼后面的蒲公英,我们是唯一知道对方的秘密的人。我暗恋他,你讨厌他,我的神经质,你的歇斯底里。在蒲公英被我们吹得支离破碎、各散天涯之后,只埋在了彼此心底。十七岁,我们用形影不离堆砌成坚固的友情。走过十七岁,离开长满蒲公英的校园,你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如果回忆一定要被物化,初恋就要被刻成一帧一帧的画面。开学第一天你转过身问我借钱,这是第一次看到你明亮带有笑意的眼睛,你问我喜欢谁的歌,第二天把CD和贴纸放在我课桌上,这是第一次收到你的礼物,放学后你一直跟我到家楼下,递给我印有几米漫画团的信纸,然后转身跑掉,这是第一次收到你的情书,晚自习突然停电,你偷偷跑到我身边握住我的手,这是第一次和你牵手;十七岁的情人节,收到你的红豆,送给你心形钥匙扣,这是第一次勇敢地接受爱情。从来不认为十七岁只有美好,在那些不见天日的阴暗里面,邪恶生根发芽,滋长蔓延。我讨厌你,总是光鲜耀眼,所以趾高气扬,而我很明白,这种讨厌多半强烈,当我面对你的时候,我都能伪装友好的亲密。在每一次我言不由衷地赞美时,都深深地讨厌着骄傲的你和虚伪的自己。纯真大抵就是这样被邪恶一点一点吞噬的吧。在落落的《年华师无效信》,讲述这女孩亲密后沉重的疏离和背板。十七岁,我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小心思,羞于启齿的,不可告人的,但其实我们从未想过伤害,只是内心刚成长起来的我太过尖锐,还不懂如如何坦然面对别人的光芒。所以,有过妒嫉和虚伪心思的女孩们,都心照不宣地相互原谅吧。十七岁,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有思想,有性格,所以在每一次放肆和狂妄的斗争里,我都用倔强掩饰这年少无知的心虚,宁可毁灭,也不决妥协。狂热地追求与世界的对立,轻视一切可笑的规则,藐视一切软弱的行径。于是,在教室里顶撞老师罚站一天也不掉眼泪,和爸爸吵架宁可被踢一脚也要讲骨气的行为背后,只有自己知道,其实在走廊里被罚站很累很丢脸在吵架后跟爸爸冷战的几天里很后悔也很自责。虽然现在想来当时所谓的对立和倔强很可笑,但是因为急于摆脱幼稚,所有急急忙忙学会的就只有这些了,很可惜,它看起来依然充满孩子气。这就是十七岁的秘密大概你经历过却已经忘记,或是拥有却不敢坦白。相信吧,这一定是最好的时光。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让你死心塌地地守候的背影,再也不会游那么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再也不会有那么干净纯粹的爱情,再也不会游坦白在阳光下而不令人生厌的邪恶,再也不会有一再固执却总被原谅的机会。十七岁善良的日子一去不回,这是最后一次孩子气,以后的日子,我们只能怀抱这些秘密沉默地微笑或流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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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选择读《史蒂夫·乔布斯》读完《史蒂夫·乔布斯传》,有一种想法窜入我的脑海:这还是我原来了解的乔布斯吗?书里的乔布斯有着坚毅、刚强、自信、执著、强势、果敢、精力充沛、激情四射、强烈的使命感、卓越的演说能力等等强烈的人格魅力,这些都让我十分敬佩他。在十七岁之际,如果让我选择一次,我愿意成为史蒂夫·乔布斯。《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里,他的激情、能量、欲望、完美主义、艺术修养、残暴以及对掌控权的迷恋一览无余。这本书无处不透露着乔布斯强烈的人格魅力。乔布斯是坚毅、刚强的。乔布斯几经坎坷,跌宕起伏,依然屹立不倒,傲视群雄,他用行动诠释了海明威的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短短十年内,他就将苹果从自家车库里的小作坊,发展为雇员超过四千名、价值超过二十亿美元的大公司。然而,却在事业最巅峰时被自己创立的公司扫地出门。后来,又在一年中失去2.5亿美元!遭遇几近毁灭性打击的他,XX年后卷土重来,重新主宰了苹果公司,并将其带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和辉煌。是什么使他能如此刚强?是钢铁般的意志,是绝不轻言失败的坚韧。他从未陷入自我怀疑、自暴自弃的泥潭,把挫折视为生活的一部分,看成是人生必修的功课。他对困境和打击毫不畏惧,从跌倒处爬起来,昂首再出发。书中提到乔布斯曾经说过:“从苹果公司被炒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棒的事情。因为,作为一个成功者的极乐感觉被作为一个创业者的轻松感觉所重新代替: 对任何事情都不那么特别看重。这让我觉得如此自由, 进入了我生命中最有创造力的一个阶段。”乔布斯是完美主义者。乔布斯就是一个典型的甚至有些偏执的完美主义者。1980年代曾有人在乔布斯的家中见到这样的一幕:客厅里仅见的家具是两把巨大的十七世纪风格的椅子,整间房子里没有一张床。原因是,乔布斯看过很多张床,但没有一张令他满意,于是他只睡床垫。 如果找不到最完美、最好的东西,他宁可一无所有,这种偏执在苹果的产品设计中随处可见。iphone就是个典型,三年前第一代 iphone发布时,没有复制粘贴功能,没有多任务运行能力,也不开放给第三方软件开发者。这三点在当年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它们在之前的主流智能手机上几乎是标准配置。但在乔布斯看来,用户体验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功能列表的长度。事实上,在一年后发布的app store 软件商店和两年后推出的拷贝粘贴功能,都超越了人们的预期。 乔布斯还会扭曲现实。乔布斯的一生都是在扭曲立场的光环下影响着自己和周围的人。早期的mac团队的软件工程师赫兹菲尔德曾说过“现实扭曲立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与自己意志的强烈渴望”。为了说服团队改变一个方案,他会在会议中慷慨激昂的抒发己见,并让大家相信他是对的。大家也会觉得乔布斯的方案真的是好极了,但是当乔布斯走出房间,他们才突然觉得“刚才乔布斯说的是什么狗屁玩意!”。这就是扭曲立场的一种写照,乔布斯总能准确的抓住对方的心理,并知道用什么方法来获得对方的认同。这样的方法是好是坏,我们无法给出定论,但这确实让乔布斯得到了他想要的,也是他获得成功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虽然很多人都清楚的意识到扭曲立场的存在,但还是不能自拔的陷入其中。也正是因此很多的“绝对不可能”在“场”的效应下变成了“可能”。比如他曾让applei的设计者沃兹尼亚克在几天的时间内设计出“打砖块”的游戏,这种工作在当时即使是优秀的工程师也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但就在现实扭曲立场的作用下,沃兹还是按时完成了游戏的设计。类似的事情还有无数,在乔布斯的影响下,苹果的产品总是在追求完美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并创造者一个又一个“奇迹”。正是乔布斯的扭曲立场使这些难以想象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从这个方面来讲,他的确是一个成功的完美缔造者,也是一个促使别人成功的激励师。在无视现实的情况下,他带领着一群优秀的人,不断地挑战那些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创造奇迹的同时,“现实扭曲立场”也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了麻烦,这与乔布斯的过于追求完美和偏执的人格有着很大关系。 “扭曲立场”的另一种表现就是乔布斯会自然地忽略他不想承认或面对的事情。和第一任女友布伦南分手后,他不承认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尽管他知道这就是自己的骨肉;被确认得了癌症以后,他拒绝肿瘤手术并坚持相信通过坚持严格的素食可以治愈疾病。现实并不是总会因为他的扭曲立场而屈服和改变,却为他和丽萨之间的矛盾以及英年早逝埋下了伏笔。乔布斯的一句话深刻的影响着我: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求知若渴,虚怀若愚。用倔强、笨拙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不要在意别人的议论,不要怕被人家当傻瓜看。是的,乔布斯并不完美,但如果让我选择,我依然选择成为乔布斯。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