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里的爱情
深秋的校园,煞是美丽。
小鱼最喜欢香樟树,四季都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瑟瑟的秋风,吹落了无数的树叶,有些还没有完全枯黄就被遗弃在树脚下。小鱼每天去上课的路上,都要拾起这样的树叶,夹在书页中,入秋以来,这已成了她的习惯。小鱼最怕冷,但不能阻挡她忙碌穿梭于各幢教学楼之间。在各种比赛或活动场合,都能找到小鱼的身影。俨然,她已是校园里的名人。
很多朋友称她“show女”,意为秀女和修女。什么都敢秀,什么都敢尝试。可是,遇到感情,却如此修女。
室友都知道小鱼喜欢上了一双眼睛,是那双眼睛给了她如此动力和勇气。她想让那双眼睛能多关注到她,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转眼间,小鱼不知不觉爱上那双眼睛快一年了。一天,一个朋友突然跑来对小鱼说,那双眼睛里已经早有意中人了……
小鱼没打饭,径直走出就餐厅,不知走了多久,不小心撞到了树干上,抬头看,是这棵她最喜欢的香樟树,就在这里邂逅了那双眼睛,小鱼一辈子也不会忘。她不相信朋友说的是真的,也许是道听途说而已,校园里这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小鱼对着大树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是小鱼,每天都开心的小鱼,没有什么能让小鱼不开心。
其实,小鱼已经依赖与那双眼睛的对视,这样美好的感觉可以让她开心整整一天。哪天没能看到,小鱼也不会失落,会更期盼美好的明天。朋友都说小鱼傻,不值得。可是小鱼明白,只有自己坚定了,才能使自己快乐,每天早晨起来才有新鲜的感觉,每次在小路上也能继续拾上一片未完全枯黄的树叶,夹在书页中,留住每天的记忆。
三年了,就这样,小鱼过了三年。
室友都有了男朋友,有的已经说不清是第几任男友了。也有几个男生出现在小鱼生活里,但他们都只是小鱼书本里的树叶。
室友又在向小鱼叽叽喳喳灌输所谓的爱情观点,所谓的恋爱经验。小鱼忍不住了,借口逃离了寝室。
小鱼晚上很少出来散步,第一次发现夏夜如此美丽。凉风拂过脸庞,就如轻纱抚过肌肤的感觉。满天繁星在眨眼,似乎在告诉小鱼:你是super
girl
!自我安慰是小鱼的良药。
小鱼穿过篮球场,旁边是小园林,那里是公开的秘密约会地。小鱼不好意思的加快脚步,生怕做了谁的电灯泡。可刚踏上台阶的脚步停下了。那个身影,那个身影是那么的熟悉,穿着小鱼一直酷爱的篮球服。小鱼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看清楚了是他,可也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在体育馆里,有个女生一直在看她,还有女生旁边的朋友在说着什么。原来两年前朋友没有打听错,那双她暗恋了整整三年的眼睛,真的已经……
小鱼第一次感到心会刺痛,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是满脸,可还是不停的簌簌往下滑。她依偎在他怀里,他温柔的吻落在了她脸上的每一寸肌肤上,她的笑容是那么的幸福。而他的眼睛在这时是如此的深情,是小鱼从未见过的……
最后一年,校园里找不到小鱼忙碌的身影了,寝室里也听不到小鱼爽朗的笑声了。小鱼白天泡图书馆,泡自修室,要不奔波于找工作;晚上就泡在那堆树叶里。
室友们看不下去了,瞒着小鱼写了一封信,托朋友捎给了他。而让朋友们没想到的是,这步棋下错了。小鱼收到了他托人捎来的纸条,上面有一行隽秀的小字:
对不起,我已有女友。
短短八个字,又在小鱼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其实,这段时间,小鱼一直在安慰自己,那晚是自己看错了,也许那不是他女友,也许……
小鱼找了一家报社实习,走之前,她托室友把她心爱的盒子交给他。
盒子里装着满满的树叶日记,每一片叶子上都装着小鱼三年来的心情——
“今天,在香樟树下,我和他的眼神碰撞在一起,那感觉很幸福,难道他就是我要等的人吗?”
“今天有碰到他了,在擦身而过时,他看我了,他应该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吧?”
“运动会上,他是主角,跑完步,他突然坐在跑道对面,一直看着我。我羞涩的跑开了。”
……
最后一张树叶是在小园林里挑拣的,做了精心的塑封,写着:我真的好想,把我的一切都变成一个永远,来换一个和你在一起的永远……真心愿你们永远幸福!
森林的争吵
清晨,朝阳初升,万物初醒,太阳哥哥伸着一个大懒腰,笑眯眯的说:“这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森林里小松鼠和小鹿被一阵阵叽叽喳喳的争吵声吵醒,它们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小动物们在开演讲会,演讲的题目是“比一比,谁的本领大。”
整个会场人山人海,川流不息。首先上台演讲的是猫小姐,它一扭一扭地走上台,用清脆的嗓音说:“我是人们的好帮手,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不辞辛苦为人们扑捉老鼠,我的功劳可大了。”话音刚落,小猴迫不及待地冲上台,得意洋洋地说:“我擅长地面上走,还能轻而易举地爬树,玩耍嬉戏,你们行吗?”
小鸭子不服气心急如焚一摇一摇地走上台大声嚷道:“我是游泳健将,哪一次游泳比赛我不是第一。”
小动物们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这时候牛伯伯慢吞吞地走了过来,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们别争了,你们各有各额本领,不要只看到自己长处,还要看到别人的长处,你们应该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听了牛伯伯的话,会场上鸦雀无声,小动物们都在默默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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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眼神她有一双深邃的眼睛,虽小,但她的眼神却饱含深情,怎能忘?怎能忘?她的眼神是期待、是鼓励。记得上个学期的校运会的集体项目开始时,她站在讲台上,开玩笑道:“比赛输赢没关系!你们的师哥师姐体育还没拿过第一呢-----在你们这个时候!”台下一片哄笑,几分钟前的紧张早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微笑着,微微倾斜了一下头,凝视着我们每一个人,尽管眼睛变成了一条缝,但缝隙中透出来的眼神依旧饱含鼓励,仿佛在说:“加油哦!孩子们!”那场比赛,我们班荣获拔河和接力赛的”双“第一。当我们“凯旋归来”时,她的眼中充满了欣喜。仿佛窗外池中的睡莲,正优雅地舒展花瓣。她的眼神是关切、是叮咛。有一次段考成绩出来了,我的排名退了二十多。当天的升旗礼结束后,她站在队伍的首列,向后抛来寻找的急切目光。一步,一步,近了近了,我紧张地攥起了拳头,几滴冷汗湿答答的。果然,她还是走到了我前面,细声询问道:“这次考试怎么了?”“我......""不着急,慢慢说。“”我觉得我不行了啊......"我就像个泄了气的气球。她却笑了笑,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温柔地说:“傻孩子,怎么就不行了呢?这不是挺好的嘛!你可以的!“我抬起头,正巧看到了她的眼睛,那关切的眼神,仿佛在叮嘱我:”继续努力,只要勤奋。坚持,一次两次的退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谈话不长,但此刻的只言片语胜过千言万语啊!我仿佛看见了远处树梢上的露珠滴落在小水洼里,溅起一束极小的”浪花“。她的眼神是无私的、是奉献。那天晚上,我们一家坐在电视机前,专心致志地收看一则关于她的报道。电视上,那位记者问她道:”您有什么觉得遗憾的事吗?“她愣了一下,答道:”大概是没有什么时间陪自己的女儿吧。早上上班了,她还没起床;等我下班到家时,她又早早睡了。她几乎一点也不跟我亲呢......"说到这,她哽咽了,匆忙中将眼泪抹掉,正是这一刹那,我清楚地看见,那是一位母亲将时间都花在学生身上的无私奉献的眼神。树林里,百灵为此歌唱!她是我的张老师,那满是爱的眼神,不能忘!愿我们从中考考场上凯旋而归之时,唤她一声“母亲!”7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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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里的无能为力??这是一家知名的外企,而我,三流大学毕业,英语一般,相貌平平,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在听死党小菲说过外企人事如何如何复杂,稍不留神便掉入陷阱云云后,更是沉默不语,埋首苦干,幸好CINDY是个和平型上司,平时对我温温和和的,我为自己的幸运暗自心喜,心想即使我样样不如别人,至少工作不错。??小菲说,沉默不代表愚蠢。我按照她的教导,学会察言观色,记住每个同事的个性。MARY性子急,干劲十足;PETER阴险狡猾,笑里藏刀;GIGI那几个秘书美艳动人,常常花枝招展地陪着经理参加各式各式各样的酒会舞会……其实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的助理,和他们都没有利益冲突,也不想去招惹他们。??我注意的只有一个人,RAY。??他比我大七年,海归硕士、高大、英俊、幽默、大方,从外地调到上海总部,大老板亲自介绍,说明备受器重,这样的男人谁不动心呢???我做着小女生的梦想,在低头工作的掩饰下偷偷注视着他走进CINDY的OFFICE,不经意的转身会看到玻璃的另一面,他正谈笑风生,举手投足无不吸引着我的目光,我深深着迷,却必须小心掩饰。??办公室恋情是不允许的,这样的单恋更只会招来嘲笑。??其实,在公司里,渺小如我,是根本没有机会跟他说上一句话的。他与CINDY面和心不和,各自成派,我是CINDY录用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划在CINDY那一派呢?但我想,我大概还不够资格让他注意到我是哪一派吧。??外资公司里的竞争是那样的激烈,业绩决定着地位与发言权。??总经理MARS是大老板的儿子,RAY与之关系甚好。最近公司正在争取台湾加达大部分产品的代理权,大老板指明要RAY帮助新主事的总经理,RAY一时又成大红人,公司里时不时都会有人在谈论着他。??我爱他是爱得如此的隐蔽,没有人会看出来。但只要哪里出现他的声音,他的名字,我还是忍不住心头一颤。抬头一看,他正和GIGI她们有说有笑。??RAY是公司里的大红人,我却像是公司的透明人。小菲不忍见我为伊消得人憔悴,便建议我改变形象,心情也许会好点,桃花运也多点。??我按照小菲的指点,把蓬松的头发拉直,把五百度的近视眼镜换成隐形的,学着穿淡色的套装,不是很高的高跟鞋,忙了一天,她终于满意地看着我,觉得我即使迷不到RAY,也应该会迷到其他人吧。??我的新形象因为CINDY的一句:“youare so beautiful!”而也引起一点小小的反响,GIGI也说,VIVIAN终于像个OL了。??可是在RAY的眼中,我终究还是个不起眼的人。也许他本来就没注意过我,根本无从比较,也许他觉得我无关紧要,根本不需要客套。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那一天,已经八点多了,我还留在公司没走。因为CINDY交给我的工作我还没做好,我总是想早一步把事情做好来弥补自己在其他方面的不足。??想不到的是RAY会打电话回来,他的声音很急,没有问我是谁,只问有没有在他的桌面上看见一份合同。??我看见了,理所当然地要送去给他。??他已在酒店的门口焦急等候,从我下车到他从我手中接过合同,好像只有一秒钟时间,他一边往里走,一面背着我说了句:“THANK YOU。“??半年来,第一次跟他讲话,可是他却没有正面看过我一眼。??第二天,我还在整理资料,旁边却有人起哄,声音越来越近。??“阿RAY你真行啊,这么快就可以把高总搞定了。”??“不得了了,这次项目合作成功的话,一定步步高升了。”??“昨天是得到公司一位同事的帮忙……”他的声音已被众人的呼声淹没,离我越来越远。??其实刚才我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但他大概不知道我就是昨天那个人吧。??我早知爱情是需要运气的,但我的运气大概只够让我遇见他,然后就只能看着他,看着他看不到我。??我从GIGI她们的口中渐渐听到了些风声,原来那天加达的高总早就打算与我们合作的,之前一直是想试探我们的诚意,结果我们的效率让他相当满意,于是突然就宣布要签合同了。??“VIVIAN,你帮了RAY的大忙,他一定会好好谢你的。”??“对对,也许会请你吃饭,跳舞……VIVIAN你会跳舞的吧?”??但GIGI她们说错了,他是请公司所有的同事去吃饭,只是其中也有我。他拿着酒杯走过来,说:“这位同事,我要跟你说声谢谢呢。”然后一饮而尽,然后长扬而去。??他一直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突然很想离开,转身想放下手中的酒杯,却撞上一堵穿着西装的肉墙,抬头一看,更不得了,原来是总经理MARS。我手足无措,GIGI她们惊得花容失色。MARS淡淡一笑,关心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顺势推说头痛,只想找籍口逃走。??我已渐渐心死,两耳不闻窗外事,因此我没有注意到我的桌上偶尔会出现的一枝玫瑰花,一包瑞士的或是香港的巧克力与平时人人有份的有什么不一样,日子在我的不经意间迅速地过了两个月,公司的周年舞会,MARS请我当舞伴,我再次手足无措,GIGI们再次花容失色。??我还是答应了,也许这是一个ORDER,我没理由拒绝,我的舞跳得不怎么样,但MARS好像不介意,他只说,没见过像你一样只会拼命工作的女孩子,淡泊得像什么都不要一样。他的眼神里满是笑意。??他是在欣赏我吗?可是我只注意到RAY与总经理的妹妹在舞池中若隐若现,有说有笑。??四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三人在谈论法国哪个年份的葡萄酒比较香醇,中国的葡萄酒在欧洲的销售情况等等,我想我喝过最小资的饮料不过是咖啡,还是即溶的,所以一句话也没说,但RAY却突然对我说话了:“VIVIAN,MARS会很高兴看到你也在的。”??原来他们在说周末举行的一个聚会,他在鼓励我与MARS一起参加。??他终于知道我叫VIVIAN,因为MARS在追VIVIAN。??小菲说得对,我虽然迷不到RAY,但我迷到其他人,我迷到了MARS。??只要是他有空的晚上,他都会约我,到高级的法国餐厅吃饭,看苏菲玛索出席的电影节首映,出席一些私人PARTY,所有我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我都可能有机会去尝试,可是我一点都兴奋不起来。??我喜欢吃生煎和米线,平时会买刘德华的电影DVD看,讨厌人多的地方,我们是多么多么的迥然不同。??小菲又要说我笨了,有时爱情与面包是不能共存的。你是个活生生的灰姑娘呢!??可是灰姑娘与王子是真心相爱的吧!??我在OFFICE里终不能置身事外,GIGI她们每天在谈论的事情无非就是我与MARS,RAY与MARS的妹妹,我也做不到置身事外,我根本对MARS没感觉,根本还是很关心RAY。??又是一个与我格格不入的舞会,RAY与MARS的妹妹出相入对,羡煞旁人,我站在MARS旁边,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背后更感到大老板与夫人看我的眼神寒冷无比。??MARS却终于表白,问我愿不愿意。??爱情大概就这样,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不喜欢的人却注意到你,而要一个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除了靠运气,你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吧。??我把这句话告诉MARS,然后我辞职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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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里的爱情诱惑的夜,欲望的眼,青春的爱情鸟飞来又飞去。这些浮出海面的“人鱼公主”,演绎出了一个个惊心动魄又耐人寻味的爱情传说……恋爱中的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有些爱情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但还是会义无返顾地去爱。也许,在她们看来,爱情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我是一片云多年以后,依依仍清晰地记得大二时的那堂现代文学课。那是一个暮春时节的午后,依依原本想趁着春天大好时光“逃课”出去玩。可是,听说从那堂课开始将由一位新老师来上,很可能会点名。依依觉得挺不开心,只得无可奈何懒懒地和同伴们一起去上课了。当秦先生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依依的心猛地一动。秦先生长得酷似“徐志摩”。依依是一个喜欢文学,很情绪化的女孩子。上中学的时候,依依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中,从同学那儿借到一本徐志摩诗集。在那个静谧的夜晚,依依把志摩的诗集压在数学课本下,静静地翻读着。在依依年轻的心里,渐渐爱上了这位半个多世纪前已经在空难中逝去的浪漫诗人。因为喜欢徐志摩,依依似乎比以前更喜欢文学了。依依高考的那一年,大学中文系已经失去了八十年代的辉煌。依依却打定了主意要读中文系。然而,进大学一年多来,依依有的只是失望。第一堂课上,老师就告诫他们:“中文系不是一个培养作家的地方。”再看看周围的男生,几乎都是报考其他系分数不够而被调剂过来的。因为学非所爱,那些男孩们的学习热情普遍不高。在依依看来,他们全然没有一点她中学时代想象中的“中文系才子”的风华。然而,秦先生的出现,重新唤起了依依心底美好的想象。秦先生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年轻英俊,风度翩翩,潇洒倜傥。秦先生的声音富有磁性,听起来很动人。这堂课,依依不禁浮想联翩,她想到了当年在北京大学的讲台上,风神潇洒的“新月派”诗人徐志摩。打那以后,依依特别想上的就是周四下午的“现代文学”课。不知为什么,依依特别盼望着秦先生的出现。偶尔,在校园里遇到秦先生骑着车匆匆而过,依依会情不自禁地叫他一声:“秦老师好!”秦先生朝她亲切地点点头。显然,秦先生在众多的学生中并没有特别留意依依。依依开始神经质地到处打听有关秦先生的掌故。她是多么渴望了解他啊!宿舍里的同学都知道依依特别“崇拜”秦先生,也都帮她到处打听秦先生的情况。渐渐地,秦先生的背景渐渐的明晰起来了。秦先生当时三十一岁,刚从北京一所名牌大学中文系博士毕业,被邀请到这所大学来任教。秦先生已经结婚,妻子是他上研究生时的同学。现随他一起来到这所大学外语系任教。他妻子刚刚获得一个机会去美国一所大学当访问学者。不知为什么,依依听到秦先生已经结婚的消息时,心里觉得非常难受。依依不可回避地发现:自己爱上了秦先生。因为喜欢秦先生,依依开始疯狂地喜欢起“现代文学”课。依依的心里有个梦想,她要引起秦先生的注意。也许,真是“苍天不负苦心人”。经过几次课程论文,秦先生注意到了依依。因为,依依的每一篇论文都写得非常漂亮。在论文的评语里,秦先生写到:“见解独特,望继续努力。”直到有一天,依依终于鼓起勇气,在一堂课后叫住了秦先生:“秦老师,听说你家里有许多书,我现在正在做一篇论文,能到你家里去看看书吗?”秦先生稍稍迟疑了片刻,便欣然答应了。说心里话,秦先生确实也喜欢这个年轻漂亮又聪明灵慧的女学生。秦先生的书房布置得有些中西合璧的味道。两杯清茶,一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海边的阿狄丽娜》。海阔天空地聊着聊着,两颗心渐渐走近了。临出门的时候,依依不禁朝卧室里望了一眼,看到了秦先生和他妻子大幅的结婚照。依依的心里一沉,但马上又恢复了平静。从此,依依成了秦先生家里的常客。她甚至包揽了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洗衣、买菜、做饭……夜深人静之时,红袖添香共读书。书乐陶陶,文趣妙妙。可是,好日子不长,秦太太不久将结束访问回国。秦先生开始为此感到伤脑筋。没想到,依依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理智和冷静。这种超常的理智态度连见多识广的秦先生都没有想到。“秦老师,你放心好了!我以后不会再来了!”依依头也不回地走出秦家。在黑色的夜幕下,依依忍不住热泪盈眶。时间慢慢流逝过去了,平静得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秦太太也是什么都没有觉察到。只是,从那以后,依依从一个有些懒散的学生变得异常勤奋起来。一年后,依依以优异的成绩考到秦先生就读过的那所北国名校读“现代文学”方向的研究生。深秋时节,秦先生收到了依依从北京寄来的信。信里有一枚火红火红的香山红叶。一张精致的小书签,上面写着几句诗: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欣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人们总认为,大学爱情不甚牢靠。因为它们经受不住严酷现实的考验。然而,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克服困难靠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了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爱情,年轻人,请拿出你的勇气来!人在天涯晴晴是在学校的邮局里,第一次遇到韩国男孩金志军的。志军不光有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而且,长得跟中国人一模一样。当他用生硬的中文向晴晴请教信封上一个中文地名的正确写法时,晴晴才意识到他是一个韩国留学生。于是,晴晴热情地指导他写完了信封。志军感激得连声说“谢谢”。晴晴觉得,这是一个中国女大学生应有的礼貌。志军接着又用十二分期望的神情问晴晴:“你的普通话说得真好!你能做我的汉语辅导老师吗?”晴晴那时正上大学三年级,功课相对比较轻松。志军的请求,对她而言,有些突然,但她还是答应了。毕竟,她在心底里也对这个微微笑着的异国男孩有好感。从此以后,每周两次,晴晴总会抱着厚厚的汉语词典出现在留学生楼。有时候,他们学累了,也会停下来边吃东西边聊天。晴晴对志军的理想和抱负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志军是跟家里吵了架才出来的。他的父母希望送他到美国学经济;而志军却心仪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他下定决心要到中国来学画画。志军在这所大学里已经学习了一段时间,达到汉语中级水平。他希望尽快把语言障碍克服掉,然后转到一所著名的美术学院去学中国画。晴晴常常饶有兴趣地欣赏着志军挂在墙上或是随意摆在桌上的那些国画作品。晴晴曾经指着一个长须飘飘,正喝着酒的长者图问志军,那上面的人是谁?志军煞有介事地说:“那是李白啊!不是说,李白喝一杯酒就能写一首好诗吗?”看着志军一脸认真的样子。晴晴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晴晴看得出来,志军实在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喜欢中国文化,并有志于将来为传播中国文化而努力的留学生。从那一晚开始,晴晴决定给志军通讲一遍中国文学史。第一天讲的是“诗经”。其中的句子是难懂且拗口的。晴晴耐心地一句句讲解着。她相信,志军一定能懂。在讲第一首《关雎》的时候,晴晴的脸微微地红了。她抬起头,发现志军也正深情地看着她。晴晴和志军开始谈朋友时,几乎每一个熟悉她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劝告晴晴,这份感情似乎不可靠,你应该从现实考虑。许多人问她,你一点都不懂韩语,志军也只懂得一点汉语,那你们怎么交流?晴晴说,仅靠一点有限的中文和英文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彼此间心灵的默契。就这样,一向性格随和温柔的晴晴,谁的话都没有听。她继续和志军发展着关系。有一段时间,志军回国去度假,于是,在晴晴班的信箱里,就不断会有“海外飞鸿”。有一次,晴晴的同学在她的草稿纸上发现了这样的话:“你住汉江头,我住汉江尾。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志军是独子,他学成后必须回国。三年后,当晴晴毅然决定去韩国时,同学们已经不再觉得惊异。相反,大家开始佩服起她的勇气来了。毕竟,那是一个对她而言,人地生疏、语言不通的国度。人世间的缘分啊,有时真是很奇怪。美好的爱情也许就在你的身边,就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把握!人们说,情意无价。可是,在某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某种“交易”,爱情也会被某些人作为一件商品轻易“出售”。可是,你想过吗,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沉重。你“出售”的是什么?那是一生的幸福!人生的无奈清婉秀丽的雯雯是某省属重点大学新闻系的高才生。这几年,“新闻系”无疑是文科中的热门专业,大家都削尖脑袋往里面钻。可是,招生人数的一扩再扩,加上毕业的学生们又不愿到地、市一级去,其结果便是形成了省城新闻单位的人员“超饱和”现象。而雯雯所读的是省属高校,每年只有一定数量的留省城名额。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单位,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那么,所有的档案将被退回原籍。雯雯来自于农村,老实巴交的父母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以利用。如果回去,雯雯很可能只能到镇一级政府去当个“小公务员”。聪明漂亮、心气颇高的雯雯哪能接受这种残酷的现实。大四的时候,雯雯和同学们一起来到省报实习。从走进省报舒适的办公大楼的第一天起,雯雯就感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省报的人员数早已“超编”。但是,实习生们,还是坐了满满一屋子。而且,其中许多人都来自于名牌大学,又是男生。可以说,雯雯在这里毫无竞争优势。不久后的一天,报社里分消夏用品。那天,采访部杜主任正巧不在。雯雯一看是个同领导搞好关系的好机会,就自告奋勇地要给杜主任送去。雯雯就是在那一次认识了杜主任的公子——杜科。杜科只有中专毕业,靠着老爸的关系进了一家外贸公司。也许是长期“养尊处优”的缘故,杜科显得有点儿提前“发福”的迹象,小小的年纪,“啤酒肚”倒已经挺起来了。杜科显然对这位漂亮的小姐很热情,把她让进了宽大,且装修豪华的客厅。雯雯似乎预感到什么,但她没有拒绝。为什么?这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作为大学里的“校花”级人物,雯雯曾拒绝了多少英俊且才华横溢的男生们的“追求”。可是,面对杜科,她却无法拒绝。很快,人们发现,雯雯已经成了杜科公开的女朋友。他们公然地出入在一些社交场合。杜主任什么也没有说,他只是微笑着关注情况的发展。雯雯的那些好友们不止一次地劝过她。雯雯只是说,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分配结果出来了。雯雯如愿以偿地留在省报当记者。她是这一届整个年级分配得最好的一个。后来,她又知道,这一年,省报就留了她一个人。工作不到半年,雯雯便和杜科结了婚。在隆重盛大的婚礼上,昔日的同窗好友们不禁想起了雯雯曾经说过的话: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在很多时候,金钱与地位是诱导人堕落的魔鬼。感官上的一时满足,可能会在你心里留下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为了一时的轻率,你可能要用一生的时光去追悔!凋零的玫瑰秋秋认识李总经理的那段时间,同班的刚正在追求她。刚的追求方式带有浓郁的“校园色彩”:情书、情诗、玫瑰花……刚曾经说过:“我要每天送一枝玫瑰花给秋秋,直到她答应我为止。”说实在的,秋秋也蛮喜欢刚的。刚活泼,聪明,是那种讨人喜欢的“阳光男孩”。可是,女孩子总归有些骄傲,秋秋一直都没有表露过对刚的特别好感。秋秋是在参加同学的生日晚会时,认识某咨讯公司李总经理的。李总年届四十,曾留学国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李总请秋秋跳舞。当她得知秋秋是学外语的时候,;立刻表示希望请秋秋翻译一些外文资料,并许以高薪。这对家境清贫,以做家教维持生活的秋秋而言,无疑是发了一笔大财。从此,在周末的傍晚,李总会按时开着小车来接秋秋。他带着秋秋到处去兜风,去各种高档的精品屋买衣服;去她从来没有去过的夜总会、酒吧、娱乐总会。在衣香鬓影间,在轻歌曼舞里,秋秋投入了李总的怀抱。在一个秋凉如水的晚上,李总把秋秋带到了他在郊外的豪华别墅。他温情脉脉地告诉秋秋,自从离婚后,她是他遇到过的最动人的女孩。从此,秋秋不回学校过夜的日子越来越多。在同学眼中,秋秋从“灰姑娘”变成了“白雪公主”,出手大方,衣着鲜丽。然而,秋秋也分明感觉到自己和同学们疏远了,但她并不在乎。在许许多多的场合里,别人也搞不清楚,秋秋究竟是李总的什么人。女秘书?情人?未婚妻?又一个堕落的夜。秋秋偎依在李总的身边。她问李总,将来怎么办?李总摸摸她的头说,等你明年毕业了,我们就结婚。秋秋听着,满意地笑了。也许是出于一种善良的动机,李总公司的一位老职员把李总尚有妻女在香港的事悄悄透露给了秋秋。秋秋当即觉得眼前一黑,她似乎掉进了万丈深渊中去了。想到李总平时对自己的款款深情,她怎么也不会相信李总在欺骗她。很快,这事在李总那里得到了证实。末了,李总意味深长地对秋秋说,我不会让你吃亏的。那一夜,李总被人请出去谈生意了。秋秋一个人哭得很伤心。她突然间有一种心力憔悴的感觉。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老”了。她感觉到身上的活力正在一点点离她而去。正如,她那最可珍贵的,随风飘逝了的少女时代。秋秋又回到学校里来了,朴朴素素地过她女大学生的生活。刚已经找了同班的另一位女生做女朋友。在推开宿舍门的那一瞬间,秋秋发现,在自己的床头,还放着刚许久以前送的红玫瑰。不过,那花瓣早已凋零了,一如她的爱情。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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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篇一:那些被忽略的眼神你知道有一双眼睛,清澈见底,明眸如星;你可知道有些眼神,沉若古井,貌神离合,那是一种道不清楚的情愫,有的唤作悲伤,有的名为绝望。我想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经历:当你把某件个人很喜爱的物品或自己觉得很有趣的事展示给他人看时,你会感到总有几个人的恭维使你很受用,但可能你所忽略的有一种人,他们眼底的事不关己和几丝不易显露甚至自己都无感的不屑确是很真实的,远比那些所谓的讨喜话现实得多,只是碍于关系或虚假的人面而无法裸露在外面。一个人的眼睛是可以说话的,除非你拒绝跟它沟通。一些人从你的世界路过,反之,你也一样,那些被我们所忽略的眼神,在一次次的事故中生根、发芽。可能在第一次你发现不对劲时距离已经有了。人是很自我的生物,所以我们才会积善德、行善事,多与他人交流沟通,仿佛这样能凸显的你精神可嘉。你见过流浪汉的眼神吗?有些人一触上就会立马躲闪开来,好像看见某种晦气的东西,你的眼中有轻蔑、同情,但你知道有时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就能改变很多。因为不难发现他们的眼神最多的是对人生的绝望和对将来生活的放弃,在他们的天空里所有事物都是虚无缥缈而又空洞的,没有绿草如茵,芳草萋萋,嘲笑看得太多自己都会忽视。我不太擅长与他人有良好的沟通关系,但至少我能从他们的眼神中去探索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就像忘记了为什么会发生争执,但是从对方的眼神中我捕捉到了极大的愤怒与失望,我心思慌乱的低下头,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怎样不尴不尬得脱离这儿,不等我脑回路转回来,身体却在对方皮笑肉不笑的面部表情中诚实地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却忘记了天公不作美的恶劣天气我被雨淋成了落汤鸡。狂风把我推得一人在风中凌乱,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一把抹去脸上的雨水,闷着头在马路牙子边上坐下,用手轻抚着纹路,抬头望望天,依旧毫无生机,死气沉沉,像蜘蛛结成的大网将我笼罩在其中,封得我喘不过气,大口大口喘着。呼地一个冷风刮得我一个激灵:嘶居然这么惨啊,按故事情节发展不是下面应该哭着撑着伞找我。时间任由我胡思乱想,但此时我却突然想到,我可能忽略了一个细节,在我任性时对方的眼神,中间似乎,似乎,还有一种情绪,叫同情。同情?我甩了甩头,伸手在一旁积成小水潭的坑里胡乱拍打,良久,忽的动作一滞就是同情。太没用了。自以为是实在是太难堪了,干嘛要死要面子活受罪。每一次的任性都会在你的回忆中结疤,抹之不去。我反应过来,拍拍手,灰溜溜但坚定地渡回家总有那么几秒钟,你愿意花一年的时间记起;总有那么几句话,你愿意在每个夜晚逐字逐句地复习;总有那么一个眼神,你不愿忽略。篇二:期待的眼神进入班级,我下意识地去找寻那双期待的眼神,因为我知道那双眼睛正在全神贯注地盯着老师看,他在想努力引起老师的注意。果然我的目光和他相遇了,他的眼中亮闪闪的,他坐得笔直,无论我走到班级的任何地方,他的目光总是在紧紧跟随。他在期待老师的肯定,他在期待老师的微笑,他在认真地期待着老师对他说:大家看,梁生同学听得多认真!来到这个班,我最先认识的就是这个同学。并不是因为他的成绩出色,更不是因为他上课听讲的认真,而是因为他上课的不守纪律,他坐好的时间只有一两分钟,之后不是在玩文具就是和其他学生在低低地说话。虽然我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是效果始终不太明显。他依然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在一次听讲中,他回答了一个问题,而且比较正确。这对他而言,非常难得,我抓住时机对他进行了赞赏:很正确,梁生同学今天这节课表现很好,老师要奖励他一个红色的小旗。红色的小旗很难得,按照班规,二十分才能加一面红旗。我对他的奖励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他的眼睛里放着光,显然,他没有意料到结果会是这么的好。这节课的后半节课他一改常态,身体挺得直直的,认真地在听课,没有做小动作,更没有和其他同学说话。我走到哪儿,他的目光跟随到哪里。是的,经常受批评的学生他们唯一不缺少的是老师对他们的批评。批评与不屑早已让他们漠然,他们触摸不到批评的温度,他们从早到晚都是在接受批评。他们缺少的是老师对他们的肯定,他们在每时每刻都在期待老师肯定,只有肯定才能让他们的心灵激起浪花,泛起涟漪。不由地想到另外一个班的马明同学,教师节马明同学非要送给我一张贺卡。班主任老师说:不知怎么回事,其他老师都没有贺卡,他为什么就单单想起你了呢?你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马明说就喜欢你。我当时不知道谁是马明,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就单单喜欢我。我向马明了解情况,马明说:老师,上课你夸奖了我,你说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明白了,他希望得到老师的夸奖,他太期待老师的肯定。由于他的各项表现并不好,老师们的夸奖一般不会轮到他,所以他的内心总是在热烈地渴望着老师的肯定,一次次的渴望被一次次的失望所代替。至于当时的情景我早已不记得了,甚至没有在我的记忆中有一点点的刻痕。我的一个不经意的肯定,竟然使学生幼小的心灵有这么大的触动。以后每次上课,他的眼睛总是亮闪闪的,我也对他进行了多次肯定。虽然有时候他还会调皮,但是我总是微笑着,轻轻地,爱抚地拍拍他:还不坐好?待会我要表扬了他也总是扮个鬼脸赶紧坐好。期待的心灵,期待的眼神,只需要我们对他们的一点关注,只需要我们从内而外对他们的一个小小的肯定。篇三:你的眼神,让我找到了方向上中学前,传说你的数学教得很好,一直渴望见到你的庐山真面目。上中学后,我们有缘成为了师生,可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满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崭新的课本,目光追随着你的脚步移动。第一节课,你提了不少小学的问题,尽管那答案一次次在喉咙跳动,但出于对新老师的恐惧,我硬是把它吞进肚里。下课的那一瞬间,你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吓得我慌忙避开你的目光。以后的几节课也是如此,教室一片沉闷。两个星期后,我照例走出教室,正翻笔记本的你突然把我叫住:王经文,你课堂上怎么不发言了。我被你一句话塞得哑口无言:我这时,我撞见你的目光,没有愤怒,没有生气,但也不像同学回答问题时闪着光芒了。从你的目光中,我读出了一种期盼。以后上课,老师每提出问题,我总感觉那双期盼的眼睛在一个角落看我,迫使我一次次举起手。进入初中以来的几次考试,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班级之间的竞争与差距。尽管你总笑吟吟地说我们班很棒,尽管同学们九班第一的喊声震耳欲聋。面对期中考试,我心里还是感到没底。监考的两天,我们请求政史地生四科老师轮流补课。同学们个个背书到深夜,希望考个好成绩让你高兴。考试那一天,大家来得特别早,去考场前又凑在一起,彼此鼓励加油。对于考试,我们信心满满。然而,老天好像故意捉弄我们似的,三大主课成绩不尽人意,就连你教的数学,成绩也和十班相差甚远。大家垂头丧气地坐在教室里,盯着自己的卷子,却又看不进去。你在讲台上说着全年级的满分分布,我只感到头脑一阵发麻,好像有无数只苍蝇在乱飞。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就是差距。但咱们现在就从这个不高的起点开始努力。我抬头看你的脸,看见隐藏着的一道道皱纹。同学们私下里说你很年轻,但我不得不在心底说:你看上去真的不年轻。你一直对我们微笑,但不是真笑,好像装出来的、挤出来给我们看的,存在于外表的笑。我想你是在安慰我们不要太难过。你的眼神,那大大的眼球上布满着细细的、红红的血丝;你的眼神,深得像潭水,但不再闪光,看得出你的失望,但好像努力把这失望盖上一眼,让我更多地读到了你的鼓励。注视着你的眼神,我却只能不住地埋怨自己的粗心,埋怨自己上课没再认真些。过了一会儿,你再次走进教室,发出源自内心的笑:我没想到,这次咱们班数学平均分是年级第一呢。这一句话把大家从失望的泥潭中拯救出来,我们站起来拼命地鼓掌。我再看你时,你的眼神书写着喜悦与鼓励,透过它,我似乎还看到了你所期待的更美好的未来。掌声不断,男生在呐喊,看着你,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用三年的时间,把你眼神中寄予的希望转变为现实。正是你的眼神,让我记住了你。也在那一刻,我终于找到了自己,而你的眼神,就是我的动力,让我爬起来,去追逐心中的梦想。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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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晚上,陆尊梧的房间。“欣然,小翔睡了吗?”尊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嗯,他跟若曦一起睡呢,这家伙,跟若曦挺投缘的,天天吵着要在一起。若曦也很喜欢他,买那么多玩具给他。”欣然边说边整理茶几上的杂志。“什么叫投缘?欣然,你知道的,小翔是他儿子!”尊梧转过头望着欣然,严肃的说。“你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我们不是说好不提的吗?”欣然十分不解的看着尊梧,显然,她眼里充满了不安。“他明天就要回国了。”尊梧指了指床上,“你看。”欣然走到床边,看到了那个神奇的布拉格娃娃,“它怎么会在这里?”她拿起娃娃紧紧的握在手里。尊梧关闭了电视,走到欣然身边坐下,“欣然,我们该告诉若曦,小翔是他儿子,他应该知道,我们不应该瞒他,我们这样对他太不公平了。”欣然也坐了下来,咬咬牙,“他,不配!”“你冷静一下,我看得出来,你心里还有他,这么多天在一起,我全都看在眼里,而他更不用说了。”欣然自嘲似的笑了一下,“算了吧,尊梧,我和他已经不可能了。”欣然低下头抚摸着布拉格娃娃。“不,绝对有可能,若曦他爱你,依然爱,很爱。这点大家都看在眼里,自从你走后,三年了,他身边没有出现过任何女孩子,他根本没有去找其他女孩子,都是和以泉两个大男人一起过。更别说什么出去偷吃了,正因为场外不分心,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别骗我了,他等我?可笑吗?可能他是为了他的事业在拼搏吧,呵,他这人就这样,业不成何成家?”欣然依旧看着手里的布拉格娃娃。“这才是骗你自己!他怎么对你的?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你们以前那般恩爱,怎会轻易就分开?”尊梧认真的说。“可,他现在知道我们在一起了...”欣然抬起头犹豫的说。“傻瓜,你乱说什么啊?这些日子我们虽然在一起,但大我俩最清楚,我们都是分开住的,你不是说过吗?在若曦结婚前,你是不会嫁给我的,你最清楚了,这分明是你的借口。”尊梧笑眯眯的看着欣然。“即使向他说白了,他也不会信的,我看还是算了吧。”欣然摇了摇头。“他一定会相信的!”尊梧坚定的说,话音十分有力。“为什么?”欣然问道。“因为他爱你,就这样,爱是相互信任的吗,我了解他,你是他的全世界,我一定会相信你的!”尊梧双手放在欣然肩膀上,给欣然鼓励。“可是,你?怎么办?你对我这么好,照顾我和小翔这么多年,我如果回到若曦身边,是不是对你不太公平?我觉得那样我会很对不起你。”欣然有力无气的低下了头。“放心吧,没事的。看到你幸福我也很开心,我很清楚,这个世界上,若曦才是那个可以真正给你幸福的人。再说了,林可儿不是还在等我吗?我的守护任务完成了,祝你们幸福。”尊梧笑了笑。欣然站起身,“尊梧,这三年来谢谢你照顾我们母子。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帮助了我。我真的很感谢你,你做了这么多,到头来却什么也得不到。我真的很对不起你。”欣然满脸歉意的向尊梧说道。尊梧依旧绅士般的微笑,“谁说我什么也没得到?我不是和你在一起三年了吗?这些时光我很开心,虽然你从未属于过我,但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很开心。真的,我们一起在田间收割薰衣草,一起在咖啡厅里工作,一起带着小翔游玩,曾经我们一起爬到小山上看夕阳,那些美好的时光我都记得,我很开心,我很知足了。”尊梧拍了拍欣然的肩膀,“欣然,你是个好女孩,加油!”“谢谢!谢谢...”欣然一把抱住了尊梧。尊梧也伸手紧紧抱住了欣然,“加油,回到若曦身边吧。”慢慢的,欣然松开了手,眼角还挂着泪珠,“尊梧,谢谢你...”“傻瓜,我们之间谢什么?放心,我先去和若曦说清楚,交给我了,今晚你就好好休息吧,晚安。”尊梧准备离开了。“谢谢,晚安。”欣然嘴角露出了一丝幸福的微笑。尊梧走到阳台前,看着满天繁星,想起了三年前得情景。三年前,欣然离开了若曦,犹如瞬时从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尊梧听说后马上赶回了阿庐市,从欣然父母那里知道欣然很好的消息后,他也就放心了,他去了欧洲,去了巴黎,去了普罗旺斯,在普罗旺斯。尊梧走进了一家花店,他好奇的看着普罗旺斯各种各样奇妙的花,突然,他撞上了一个同样好奇看花而不看路的女孩。“sorry.”“sorry.”女孩抬起头,“尊梧,怎么是你?”“欣然,你怎么会在这里?”尊梧喜出望外的问道。一家中国式的咖啡厅里。“你怎么会想开咖啡厅啊?”尊梧边喝咖啡边说。“我该找点事做了,毕竟我得养活自己啊,再说了,我还有...”欣然摸了摸肚子。“你怀孕了?几个月了?”尊梧十分紧张的问。“十一月怀上的,现在七个多月了?”“若曦知道吗?我打电话给他,让他过来。”尊梧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欣然连忙伸出一只手拦住尊梧,“不,不要,我们已经分手了。”尊梧惊讶的看着欣然,“我知道,欣然,可是,这不是分手的问题,这是一种责任,有了孩子,他就该负责呀,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啊。”“ELAINE,冰欺凌好吃吗?”邻桌的一位法国父亲问一个法国小女孩。“好吃,妈妈,你也尝尝。”小女孩把冰欺凌递给了她妈妈。欣然和尊梧一起看着这对幸福的家庭。“欣然,那你打算怎么办?把孩子生下来?”尊梧问欣然。“当然,我要生下他,好好教育他,尽我自己的努力让他快乐幸福。”欣然坚定的回答尊梧。“幸福,呵。”尊梧嘲笑似的笑了一下,“欣然,你知道吗?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是不能有幸福的。”“我相信我可以!”欣然很认真的说。“别骗自己了,孩子长大了怎么办?他问起他自己的爸爸怎么办?你要怎么解释?当他看到别的孩子都有自己的爸爸,那又是怎么样的感受?你考虑过这些没有?”“那你要我怎么做?回到若曦身边?还是找个人嫁了?”欣然无力的低下了头。“欣然,让我来做孩子的父亲吧!我会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他的。”尊梧认真的看着欣然,眼里充满了期待。“你说什么!”欣然睁大了眼睛,显然,她不相信。“我说,让我来照顾你们母子俩吧!”尊梧加大了音量。“尊梧,你没开玩笑吧?你知道,这不是你的孩子,他爸爸叫王若曦。还有,我心里只有若曦,不可能再有其他人了。对不起,谢谢你。”欣然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欣”字吊坠,这是王若曦送给她的,几年来,她一直戴着。“如果她结婚了呢?”尊梧依旧努力着。“不会的!就算他结婚了,我...”欣然说不下去了。“嫁给我!欣然!”尊梧抢先说。“你?尊梧,我们是好朋友!”欣然依旧不能接受,虽然她很清楚尊梧是认真的,也是真心的。“让我来照顾你吧!我会好好对你的,嫁不嫁我都无所谓,我只想陪着你。”尊梧明显退让了。“你不嫌弃我?”欣然疑惑的望着尊梧。“我还怕你嫌弃我呢,我只想照顾你,让我做孩子的父亲吧!让我给你们一个完整幸福的家。”“谢谢你,尊梧,我不会嫁给你的。除非若曦结婚了。”欣然说着说着,眼睛都已经湿润了。“别哭啊!好好说。”尊梧安慰欣然。“我会好好对你的,好的,你不嫁给我没关系,你可以随时回到若曦身边。”尊梧一步一步往后退。“这样对你太不公平了。”“公平?”尊梧不削的笑了笑,“爱情里面没有公平不公平,只有爱不爱,你可以不爱我,但不能阻止我爱你。”“尊梧,我们定一个约定好吗?”欣然看着尊梧说。“你说。”尊梧微笑的看着欣然。“我们以若曦结婚为期限,如果他结婚了,我就嫁给你,如果他一直不结婚,我们就永远是好朋友,什么也不能发生。”欣然满脸期待的看着尊梧,她现在不需要什么海誓山盟了,她只需要一个简简单单的答案就满足了。“好,我答应你,一切随你。”尊梧伸出了小拇指,“我们来拉钩。”欣然伸出了小拇指,她终于露出了她标志性童真般得笑容,依旧俏丽如花,“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随后,尊梧在普罗旺斯购置了一套房子,他和欣然分开住,像朋友又想恋人一般,以至于外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甜蜜的情侣呢。快两个月过去了,八月十九日凌晨三点半,欣然突然肚子痛,她痛得大叫,撕心裂肺的叫喊着,惊醒了隔壁房间的尊梧。尊梧连忙驾车送欣然赶到医院,在医院的走道上,担架车拉着欣然在飞快的朝产房走,一路上,尊梧都紧紧的握住欣然的手,而欣然早已神志不清了。在产房门口,尊梧焦急的走来走去,一位护士小姐慌张的冲了出来。“陆先生,这位小姐难产,请问你要保小孩还是大人?”“你说什么!我两个都要!”尊梧不顾劝阻的冲进了产房。他看着产床上憔悴的欣然,她的脸色早已经苍白,他顿时流下了泪水,他走到产床边,“欣然,加油!你不会有事的。”“医生,拜托了,请你们尽力!谢谢!”尊梧哀求般得请求医生们,医生们会意的点点头。几位医生和护士忙个不停,突然,尊梧感觉到手很痛,他低头一看,欣然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很用力。”若曦,若曦,若曦......”欣然虚弱的叫着这个现在不知身在何处的男人。尊梧听的清清楚楚,在这生死诀别之际,欣然口里叫着的是若曦的名字,这份爱令他输得心服口服。尊梧走到了窗边,双手合了起来,他虔诚的祈祷:“东西方的神啊!请你们保佑亦欣然和她的孩子都没事吧,谢谢。”半小时后,一个3.6公斤的小男孩出世了。欣然苍白挂满泪珠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幸福的微笑。“尊梧,孩子没事吧?”欣然虚弱的说。尊梧把孩子抱到欣然面前,“欣然,没事,你看,孩子多可爱啊!长得多像若曦啊!”欣然静静的看着这个小婴儿,满意的笑了。尊梧看得出神了,不禁想起了往事。“若曦,你总算还是来了。”尊梧微笑着朝若曦房间走去。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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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阿绿是一只狗,徐志的。它看得见徐志,但是徐志看不见它。尽管很多人都问起过,为什么要叫它“阿绿”,它明明是只金毛。但徐志的回答是:“它就是绿色的。”如果他看得到,或许阿绿就该叫“大黄”了。阿绿是妻子余欣买给他的。妻子是红绿色盲,两人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女性是色盲的还真难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徐志是这样对她说的,褒贬难分,之后问起,徐志则告诉她:“因为你对我来说是难得的。”刚买来的时候,阿绿才刚断奶,一般狗都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养比较容易培养感情。余欣把阿绿放在他怀里时,阿绿很安静,他还以为是个玩具。待阿绿的身形变大,夫妻俩开始牵着它出门。外面的世界很大,对阿绿来说是新鲜的,它可以自在地跑,不顾项圈与链子的束缚,一个劲儿地跑,“哈哈”地喘气。徐志被拉着在后面跑,余欣跟着。速度越来越快,他从来没有感受过奔跑时风从耳边吹过的畅快。阿绿觉得身后少了什么便停下来,看见了倒在地上的徐志,它赶紧走过去用自己的脸去蹭他的脸,“呜呜”地叫着。终于追上来的余欣右手示意性地做了个打它的动作,它看着他和她,眼睛里充满了无辜,两颗深棕色的眼珠水汪汪的。狗的眼神总是这样,在几万年前就被人驯服的动物,在人的面前是弱小的,无助的,它们只能用信徒看见上帝一般的眼神仰视它们的“朋友”。徐志也没有因此生气而不再带阿绿出来散步。相反,带着阿绿出门成了一种习惯,阿绿不再只是他的宠物,还是他的眼睛。阿绿走,他也走;阿绿停,他也停。阿绿似乎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重任,便加倍用心,不再肆意地奔跑。“还想听下去吗?”“故事女士”问我。“嗯。”我点了点头。狗其实也是色盲。它看不到彩色的世界。很多时候过马路,急刹车的司机总是从窗口探出头来大骂:“找死啊!”渐渐,阿绿学会了过马路前看看行人的动作。它带着徐志静静地走过大街小巷,徐志总是不放心地叫一声:“阿绿。”“汪。”它回答,意思大概是“我还在”。每天回家都刚好在饭点上,徐志看不到夕阳,阿绿也看不出夕阳,但是它记得吃饭的时间。余欣会从盘子里夹一些肉放在盛了饭的碗里,阿绿则摇着尾巴蹲在一边,静候自己的晚餐。她会把菜夹给徐志,他凭着体感可以把饭菜送进嘴里。每次吃完,他会对她说一句:“我吃饱了,饭菜很好吃。”十几年了,他“看”的都是一个错误的方向,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日子平淡得出奇。十几年了,她也不愿去改正他的错误,她只是看到他眼里的情意和余晖糅合成美景。角落的阿绿也十几岁了,快结束了吧,一个小生命。“最后呢?”“我正打算讲。”她对我笑了笑。今天听故事的人只有我一个,往日周末的公园里总有一堆孩子围着她,听她讲故事。这并不是她谋生的饭碗,但她却很乐意与孩子们分享故事。冬天来了,徐志出门的次数少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暴露在寒风中。阿绿则依旧每天出门,傍晚回家。有一天,它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余欣把菜夹到徐志碗里以后出了门。“家里盐用完了,我出去买一下,你待在家里不要乱走。”她在他们常去的街上四处寻找,周围行人脸上的冷漠像一瓢瓢冷水,泼在她的心头。她不知道如何跟徐志说阿绿不见的事实。她想,如果老天可以赋予自己一个超能力,那她一定会变成阿绿摇着尾巴回家去。夜色已经吞噬了整片天空,她用手理了理脖子上的围巾,开始往回走。路口挤满了人。刚到的救护车里下来几个人拿着担架挤开人群。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她眼前躺在地上。她跟上了车,握着他的手,喊着他的名字。徐志看着车顶问她:“阿绿是不是……不见了?”她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地哭。医院里,她跪在手术室门口求了医生好久,医生才答应让她换上衣服进手术室。麻醉前徐志看着她仿佛能看见了一样。她已经很久没有在徐志的眼里看见缩小的自己了。她笑着,哭了。徐志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但余欣看懂了,三个字:“我爱你。”他把她藏在眼睛的深处,闭上了眼,之后再也没睁开。现在孤身一人的她,每天都会来公园走走,这是第一次和阿绿出来的地方,周末则整天地待在公园。她希望阿绿能回来。“我的故事讲完了。”她对我说。“谢谢你的故事,很感人,真的。”我说。走远后,我转身对她挥手道别,她指了指我的T恤喊道:“绿色很配你。”我穿着红色T恤站在夏日的阳光下良久,看着她摸了摸跑过来的一只流浪狗。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