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十年》读后感_1200字
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应该都会有一两本自助游攻略,我也不例外。不过这本《背包十年》不仅仅是一本旅游汇总,更像是作者在在旅行中的成长经历,渐渐地他把旅行当成了一种职业,一件他愿意投入所有时间去成就的一件事。背包十年,十年的背包生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独自上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最初的理想呢?屈指可数。但是作者坚持了,所以最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人生中,第一次被关于旅行的文章迷倒,是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依然清楚了记得当时的情形,那本书中描写的撒哈拉沙漠的异国情景,让这个以前对于我来说只是地理课本中可能出现的名词,变得鲜活起来。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把三毛的着作全部的读过了几次,最后还觉得了解她不够,在图书馆里面到处找她的传记和图片,痴痴地阅读。一度我觉得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希望可以像她那样游历各国,即使喝白开水吃面包,也要在自己的人生中添上各地缤纷的色彩。 上大学了之后,可以名正言顺地出去旅游了,而旅行对于我,最开始新鲜激动到处张望,现在更加能够在旅行中去过滤自己的忧思,在旅行中放松调节自己。貌似去过的地方,细数起来,也不算少了,西安,上海,苏州,武隆,成都,云南,都是趁着假期的时候跑出去。刚开始以自虐而自豪,50块钱的火车票一路坐到了西安,忽略自己从来没有单独坐过火车,忽略了坐硬座的苦,第二天到达西安站的时候还是蹦蹦跳跳地开始一天的行程了,不得不感慨,那时候真是青春无敌。晚上10点开始爬华山,一直到5点到达北峰准备看日出,接着又把另外几个峰爬了一次,直到下午1点多下山,整整连续走了,15个小时,那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做到这些。不过华山的壮丽景色也征服了我,让我亲眼目睹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有一腔感情在胸膛里面激荡,爬山时的苦和累也似乎免得可以忍受了。不过渐渐地,旅行变成了一种调节身心的过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可以无目的地走着,注意街边的小吃、美女、建筑,忘记自己身处哪里、来自哪里,忘记本来要有什么工作要完成,这个时候我仅是一个放飞的灵魂,由自己的心引导着走向前方。这种转变,当然是由于旅行经历的增加所致,同时也由于阅历的增加所致。在旅途中,直观的感受是了解了各地不同的文化、风俗、景观,但是学会了尊重和包容,是在旅途中最大的收获。 不过跟作者作为职业旅行者对比,我的旅行经历太少了,我也不知道因为三毛所激起的渴望旅行的欲望,什么时候会消失尽殆。但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到,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是的,我们未必都能成为职业旅行者,但是我们都应该选定自己的职业,属于自己的平台,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邮差弗雷德》读后感_1500字
美国着名的畅销书作家马克桑布恩所着的《邮差弗雷德》,是继《致加西亚的信》、《谁动了我的奶酪》之后,全美最畅销的励志类书籍。故事的主人公弗雷德,是美国一名最为普通的邮差。他以把工作做得最好为目标,从细小的方面做起,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他人的赞赏与回报;坚持服务至上,通过人性化的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人们的赞许与满意;在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创新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让每一天都成为自己的快乐工作日,也带给人们极大的快乐。 通过阅读《邮差弗雷德》这本书,梳理原先自身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点滴思想积累,又有了新的感悟。《邮差弗雷德》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邮政服务人员的日常最简单不过的工作,但是从平凡的工作带给人们无穷的快乐,揭示了我们对工作最基本问题的联想与思考,回答了曾经困扰我们的关于工作的疑问:为谁而工作?为何工作?如何工作?摆正心态,快乐工作。也许我们日复一日的劳累与奔波还停留在为了养家糊口,抑或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富足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工作已经是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也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物质财富,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工作也应该是实现人生目标、完善自我的过程,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工作不仅能够给社会带来财富的增加,也给个人生活带来乐趣,为周围的人们带来快乐。邮差弗雷德虽然从事的是最为简单的平凡的工作,但是他能够以一种平常的乐观的心情去投入,以阳光的心态去对待每天工作遇到的人和事,这样使得自己的每天都是幸福的,也感染了相关的社会群体。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压力但不应该成为我们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理由。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只不过是因为分工的不同而已,对社会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真是因为有了象弗雷德一样的一个个平凡的人的工作才造就了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也才有我们美好的生活。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融入到工作中去,迎接工作的挑战,从工作的成功中获得满足感,从不断的挑战中获得自信心,也才能从不断的完善自我中,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体现。 真诚沟通,真心服务。弗雷德能够每天都是快乐的,就是因为有一颗平常的心,待人坦诚,真心实意地为客户服务。现代社会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和生活,人们往往掺杂着太多的功利与虚伪,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着猜忌与提防,很难有推心置腹的坦诚以对。我们应该学习弗雷德将工作当做与他人真心交往的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全部是一种负担。与同事和客户等的协调与合作不应该是抱怨和苛求,而应该是一种不同分工条件下的相互帮助与促进。尤其是与客户的营销活动,应该是追求业务合作成果为最终目标的一部分的“关系型”,而不是仅仅追求获得业务利润的结果的“交易型”。 追求卓越,成就自我。邮差弗雷德在他平凡的岗位上所做的许多不平凡的事,我们都完全可以做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或不屑去做这些平凡的小事,结果一事无成。《邮差弗雷德》一书能对我们有所促动,能够给我们以鼓励与启迪,主要是因为我们是平凡的人,但只要认知自我,相信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有所作为。亚伯拉罕林肯说:“无论做什么,都要把它做好。”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或职业,每一个人都应该把追求卓越和品质当作奋斗的目标。我们不能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地安于现状,而应该不甘平庸,追求完美,要坚信行行出“状元”,象弗雷德一样在“邮差”不起眼的平凡岗位上做出改变人们看法,带给他们出乎人们想象的价值享受。培养“弗雷德”。诚如作者马克桑布恩所说的我们的社会太需要快乐工作的平凡的“弗雷德们”。作为公司的中层管理者我们要去培养更多的“弗雷德们”。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和潜在能力,就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工作将无往而不胜。我们要积极地为“弗雷德们”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善于发现和挖掘他们的潜能,要敢于让他们勇挑重担,要给予足够的信任与授权,要给他们创新提供支持和承担责任。当他们取得成绩的时候要给予表扬与奖励,在遇到挫折的时候给予鼓励与安慰。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引领的表率作用。积极地与员工一起参与到企业的市场和管理实践中去分担艰辛分享快乐,与企业共命运与时代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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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冬去春来人间暖,千年萦梦今朝圆。十年不过回眸间,岁月淘金情正酣。——题记撑一支长蒿,逆光慢溯,听时间长河汩汩流淌的声音。金色童年时,祖国始蓬勃发展。小时候,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从长辈的讲述中,我想象着祖国曾经的模样。画面里有映照着红旗的隆隆炮火,有铿锵有力、勇往直前的嘹亮军歌,有潘冬子向往的闪闪红星,有八角楼上点燃的璀璨灯火。虽然略显稚嫩的脸上已有了阳光的气息,但我仍然只是个依恋母亲关爱呵护、兄长蜜罐温糖的小女孩,长辈口中的祖国母亲在我心中遥远而神秘。而懵懂的我身处的当时,祖国母亲已开始了她的发展,神州飞船的航天飞行圆满成功,青藏铁路的全线铺通,长江三峡大坝的顺利建成,一步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生命的绽放将由此开始。撑一支长蒿,逆光慢溯,看时钟摆锤轻叩人间。青涩少年时,祖国渐日新月异。少年时,我成长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祖国在我心中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焦裕禄留给兰考人民的新生活,是历经风雨成长为大国的坚毅,是外交开放胸怀的宽阔,这时候祖国母亲在我心中已成为必须扞卫的荣耀。迎着初生的太阳,抬头看着摇曳的五星红旗,心中默默种下一个梦想,为她奋斗,为她冲上云霄、乘风破浪。此时祖国母亲已大步前行,奥运会、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彰显着大国气度和风范,汶川地震没有击垮华夏儿女挺直的脊梁,反而使我们的向心力变得更大、更强,古国文明走向世界,千年雄狮已然觉醒。撑一支长蒿,逆光慢溯,嗅时光花香四溢人间。激扬青春时,祖国已更加辉煌。青春时节,我们热血飞扬,远方梦想的感召愈加强烈,祖国母亲在我心中是习主席强调的中国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富裕目标,是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富强希望。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明白成功来之不易,奋力拼搏方能铸就梦想。如今的中国如一条腾飞的巨龙傲视苍穹,发展前景如日中天,神九升空、蛟龙入海,一项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举措,让中华儿女成为世界上最为骄傲的群体,让中华民族坚定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十年间,中华儿女踏平坎坷荣辱与共,昂首启程笃定前行;十年间,中国完成历炼,创造凤凰涅磐的神话。十年的风风雨雨中,我也从学步幼童到风华少年,变得更加成熟,目标更加明确,步伐更加坚定,“为中国之崛起而读书”的声音依然如雷贯耳,下一个十年的征程即将开启。蒙雨倾万物,嫩荷尤溦泠。如若十年是一场春雨,那我愿陪祖国接受洗礼,获得雨后绽放的美丽。薄雾带寒声,松柏映辉青。如若十年是一阵寒风,那我愿陪祖国抵御侵伤,获得傲雪挺立的骄傲。长帆当破水,飞龙傲苍穹。祖国母亲不管历经多少个十年,我都愿与您共同成长,拥抱阳光。高一:韩金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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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十年前,我们相遇,你是草原上那一朵不起眼的野花;十年后,我们再次邂逅,你该变了我对你的看法,你是草原上一抹亮丽的色彩,即使花瓣凋零但花香犹在。——题记在长途跋涉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十年,整整十年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心里有些感慨,在飞速发展的中国十年很多东西早已改变,而这里却依然与我记忆中的草原一样,没有什么变化。在这个绿色的世界里绿草丛生,拂过的一阵风让人不禁感叹生命静好,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宛如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耳边只有清风。在这绿色中间镶嵌着的溪流,水面上泛起的丝丝涟漪仿佛是这自由的衬托。眼前又浮现出了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依然模糊的记得:那时的我刚下汽车,坐在宽阔的草地上休息欣赏着迷人的山水,一群羊像白云一般飘在这片土地上。一个小姑娘拿着羊鞭偏着脑袋,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我的网兜,孱弱的身子穿着小红褂,乌黑的发辫,眼睛像一潭春水,挎着一只盛满蘑菇的篮子,居然跟着我走了很长的路。她垂下睫毛不自在的用脚踢着底下的小草。终于还是说出自己的心声——用蘑菇交换握手旁的几本书。却忘了是怎么的与她交换了,却对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印象深刻,她接过书就往我网兜里倒蘑菇,我不要,她急了,把蘑菇倒在地上转身跑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有些不舍,毕竟是自己攒钱第一次买的书,只是那时那个女孩的眼睛太真切了。要是还能遇见就好了!也许吧!傍晚休息好了后,我再次来到了草原上,心情舒畅了很多,草原上的落日与家乡的不同却也很美,没有山和树木的遮蔽,竟会觉得有“长河落日圆”的感觉。远处的羊群正缓缓的移动,我向羊群走去,目光落在了羊群旁的女孩的身上,她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书,连我已经站在她的身后都不知道,我很佩服她这么认真的学习。“你的学习一定很不错吧。”他转过身来合上书,她用那清澈的眸子注视着我,又看了看我的手腕上的那条手链,惊讶的看着我。我无意的看到了书的封面,是那样似曾相熟。“你还记得我吗?”我很疑惑,我并不认识这里的人,可当对上那双眼睛是,我十分震惊,“你是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她点了点头。“你的手链让我认出了你。十年前你就戴着它,我记得。”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学习还有生活,也知道了她要交换书的原因父母让她退学回家帮忙照顾弟弟妹妹,于是他在家人和学业之间做出了艰难的抉择——家人。但她要复学就需要更多的书籍,高兴的是复学后,凭借看的书成绩很好……暮色深了之后,我们再次分别,我注视着她赶着羊群向家的方向走去,我仍旧会记住她坚定的眼神看向远方的那刻。“我们还会再相见的,但希望不是十年,十年太长太遥远了!”高一:周添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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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那天天色已晚,大雨滂沱。车抛锚了,我只身一人在雨中踽踽而行。很模糊的,顺着伞沿,我隐约的看到了琴行的招牌。我停住了。痴痴地踟蹰在雨中,渐渐地已不知脸上肆意流淌的是泪水还是雨水……十年前的一幕幕,有如走马灯一样呈现在我的眼前……十年前,我五岁。很偶然的,就那样带着一脸孩提的懵懂走进琴行。琴行很小,上百种乐器就像是勉强挤进去的一样。在这条充斥着古典之韵的街道上,它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也许颇不足为奇,但对于小小的我,却是一个人生的拐角,一个十年的开始……那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乐器墙的一隅挂着一把神奇的乐器,让整个小琴行瞬间蓬荜生辉。一双稚嫩的小手接过这个“神奇”的乐器,轻轻的划过琴弦。琴弦发出幽雅的和音,有如湖面泛起的层层涟漪,波动了我的小心房。浅棕色的木质琴面,散发出古朴的艺术气息,优雅的弧度,轻巧的琴身——它是小提琴。“我想学这个!”五岁的我莽撞的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决定。说来也好笑,从小就如此热爱音乐的我没有多少演奏天赋和优势。却总是被同龄人所崇拜。也许小提琴在外行眼里看来也是很神圣的吧。有的人嫉妒我,在我练琴的时候在窗外大喊“锯木头”,每每这时我总是对他们心生怜悯——可怜!不懂音乐多么可悲!而我又是何等荣幸!虽然不论严冬还是酷暑我总在艰难的坚持着,我也知道小提琴是众乐器中最复杂的,但我绝不能就此搁浅——它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梦想中的一部分了。手指因练琴磨出了厚茧,脖颈因练琴硌出了血印。这都是音乐带来的酸楚,但每每看到蓝色的绒布下静静地躺着的小提琴,这些痛也就随之消逝了。……艰苦的岁月总是有限的。六年后,我轻盈地跃过全国考级十级的门槛,开始了另一段全新的征程。十一岁的我有了第一把高档手工琴——终于可以和成年的乐手并肩了!我加入了交响乐团,随着演出次数的累增,更加润色了我的琴技,让演奏更加自然。在那里,我学会了合作,结识了更多的青年音乐爱好者。四年中,不知多少次重大场合的演出,也数不清去过多少次外地参演……在交响乐团的四年是我青春最荣耀的四年,也是最开怀的四年。它就像家一样,有着最亲爱的音乐,最喜欢的闺蜜,最优秀的同学……“现在呢?”我扪心自问。望着远处的琴行,我沉默了。十年了,我不曾忘记这个地方,但现在学习的压力骤增,我放下了小提琴。我迷失了。我迷茫了……“不,十年,我绝不能就这样妥协了!”这才真是来自心底的怒吼,眼泪再一次不争气的迸出来。“叮铃铃、叮铃铃……”手机响了,我接起电话。“你确定退出了?!”那是首席小提琴手愤怒的声音。“不!”我的情绪终于爆发了,我这才意识到没有了音乐是多么的忧闷。电话的两头都沉默了,只有一丝微微的啜泣声。我要给我的十年一个交代。今天又是乐团的排练,整个走廊都弥漫着似曾相识的味道。我伫立良久,默默的拿起琴,推开了排练厅的大门……高一:王博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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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那天,是我十五周岁的生日。是平凡而又幸福的一天。虽然没有好看的靓眼的蛋糕;也没有丰富的三餐;更没有迷惑人心的礼物;但有的是朋友们满满的祝福。回想起来,这十五年来成长的过程背后全是辛酸的泪水。十五年前,当别人都在享受父母温暖的怀抱的时候,我的命运却被老天主宰。我想反抗;却没有反抗的资本,我想拒绝;却没有拒绝的理由。只能任由上天的折磨与摆布。于是,我默默接受了人世间带给我的一切,等待着噩耗的降临。十三年前,当别人都在享受父母温馨贴切的话语的时候,我的父母却成天在外赌博。把我一个人独自留在家中。尽管我怎么嚎啕大哭,还是恐惧得超过了我的底线,都唤不回父母的归来。我以为父母不喜欢我了,我以为父母有了别的小孩了,我以为父母把赌博看得比自己亲生女儿还重要。那一刻、我讨厌他们。十一年前,当别人都在享受‘温室里的花朵’待遇的时候,我的父母却闹矛盾了。原因是我的妈妈要外出打工,爸爸不允许。为此天天在我的面前打架、吵架。我拿着我唯一的伙伴小熊熊、哭着叫喊、哭着哀求、我哭着缓和他们的心情、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恐惧和极度的害怕。对于一个四岁的小孩来说,拳打脚踢的画面是我们最见不得的,尤其是面对自己的父母。我只能心疼的看着他们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淤青,却无法阻止即将要发生的事。那一刻、我怨他们。八年前,当别人都在无忧无虑的享受他们童年的时候,我却接受了同龄人不能接受的事情。那年、我的父母离异了,我便跟随父亲生活,妈妈从此从我的视线消失了,我便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之一。我和妈妈结束了从来没有开始过就结束了的母女情。我恨他们、为什么会把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强压在我身上?为什么每次我都会在他们两人的夹击下彻底崩溃?为什么要我从此以后羡慕别人的家庭?为什么要我一个人承受思母之情的痛苦?为什么要我在午夜梦回的时候醒来看着妈妈的相片在被子里默默哭泣?那一刻、我恨他们。五年前,当别人都在倾听父母教导的时候。我却一个人承受风霜雨雪。每当看见别人妈妈去给孩子开家长会时;每当看见别人母亲牵着自己小孩的手过马路的时候;每当看见别人母亲表扬或者批评自己小孩的时候。我心里却又说不出的羡慕与辛酸。是啊、就连让母亲骂我、打我的机会也没有泪水渐渐迷糊了我的眼睛,让我看不清脚下的路。当每次和妈妈通电话的时候,妈妈总会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我不想多言语什么、我只能捏着鼻子、捂着嘴巴、不发出声地默默流泪。我不想让妈妈知道我的痛苦、现在能少一个人痛苦、就尽量少一个人痛苦了。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在她面前留下阳光灿烂、没心没肺的笑容。那一刻、我念他们。经过这么多年了,似乎已经心如止水了。我不会再在梦里寻找妈妈的身影;我不会哭的撕心裂肺;我不会再为父母的琐事牵肠挂肚。我的心、早已经死了、我会一个人过一个人的生活。因为、这十五年来,我真的累了。高一:唐佳佳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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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你唱《回忆里的沉默》,大家都为你鼓掌,唯有那个女生,沉浸其中,忘了鼓掌。然后大家都推着她,希望你们合唱,你却径直走向我,说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想终究还是我的情商太低,面对你突然伸出的手,我竟然不知所措,只是低着头对着手机,巴不得手机可以把我收了,不要让你们看到我那尴尬的笑。后来还是旁边的人帮我解除了困境。如果不是你直接选择忽视那个女生走过我,我想我就不会那么尴尬了。离开时,竟下起蒙蒙细雨,我从背包里翻了好久才翻出已经被遗忘的雨伞。你突然坐到我旁边说不需要担心,我不是不喜欢那么早就担心吗?然后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在想,我应该先看下我是否有带雨伞,没有的话,可以联系一下家里人给我送伞,但没想到你竟很坦荡地说我送你。我说不用了。我想不出再高情商点的回答了,我的情商只够我说不用了谢谢这几个字。然后你说给我讲个故事。我说恩好的听着。你说:“曾经有个女生在下雨天的时候,送了一把伞给我。后来来不及回,就有另一个男生给她送了伞。”我竟落泪了。4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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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_750字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要么山花,或者水木,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小鹏背包十年,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身影穿梭五湖四海。他追梦无悔,前行无惧,背上的背包背上了,心里的背包却已卸下。其实他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生来就受为名为利之束缚;其实我们跟他相似,心心念念,早前也有浪迹天下的幻想。但小鹏如你我,你我却不如小鹏。 《背包十年》以速写的方式简单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以来遍游世界各地的经历、感想。或许人人都有“一生好入名山游”的基因,读旅游书籍总会让人心潮澎湃、血脉喷张,恨不得马上加入作者进行那精神历练般的旅途,赏花赏酒,观人略物。一切都似乎完美,却也止于似乎。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长胶卷中精彩的图片。我们往往乐于忘却生活中还有众多的我们期待以外的东西。比如,你计划去夏威夷旅行,去之前头脑中的景象是阳光、沙滩、海洋,但你忽略了旅途中的疲劳、生活中的繁琐、旅馆饭菜的不合胃口,甚至天热引起的烦躁、水土不服等。而后者恰恰容易掩盖前者给你带来的欢欣。 其实,旅行关键在于改变心境。去到陌生的地方能让你开始关注你平时并不关注的东西,比如房屋(形状、材料、颜色)、人(衣饰、表情、行为)、花草树木等。而这些东西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你是看不到的,如果你开始细心去关注身边、观察周围,又何必要去远方才算是旅行呢?一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军令、屋墙虽然可以禁锢身体的移动,却无法禁止心灵的旅行。他在房间内目之所及,心随之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命意义等诸多领域广泛思索,让原本郁闷不堪的禁足,脱胎成一场热闹活泼、多彩轻盈又富哲学探索的随想——《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 我推荐“公车旅行”,花几元钱坐上环游市区的公交车,一路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惊奇。75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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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背包十年读后感在网上书店闲逛的时候,看到排行榜上赫然列着这本书《背包十年》,一看标题就让我内心悸动不已。04年起的2、3年时间里,便很喜欢一个人背着包到处去流浪。虽然没去过什么风景名胜,但周边的城市基本都去过,有时候还是一个人骑着车上路的。那种独自上路的感觉,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清晰。仿若自己是个生活的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人为着生活奔波,为着情感伤痛,为着未来茫然。虽然现在很少再出门,可流浪的心一直存在,只是被岁月的重担压缩在内心的某个角落,很难再照耀到阳光而已。而这本书的标题毫不客气地将尘封多年的颤动再次激发起来,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单。不久,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形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面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路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伤心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随手翻开书本,虽然有趣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后一页,完全可以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该是轻松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最喜欢的是作者在比利牛斯山顶的`酒吧里遇见的阿根廷青年,每到一个地方,就在那里呆几个月,打工挣钱,一边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然后又换一个地方。一直觉得这样的旅行才是真正的旅行方式!最讨厌的就是国人那种跟团的方式,到了景点拍照,走人!路上在大巴里打牌,睡觉;晚上到了酒店还是打牌睡觉。这也叫旅行?最让我深有同感的是作者在丽江阿丹家的火塘边的经历。每到夜晚,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围着火塘,听香港人阿良唱歌,那首名为《知己》的歌歌词写得真好:知己带给人生很多回忆像镜子一样没有秘密但乌云遮蔽大地但天空下起大雨仿佛提醒我珍惜珍惜人生难得有你让我更认识自己分享我宝贵的小小经历人生难得有你常常带给我刺激陪我堆积一片天地……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一定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直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背包十年读后感本来以为《背包十年》仅仅是一本游记汇总,在阅读的过程中才慢慢注意到“我的职业是旅行”这个副标题,也渐渐意识到重点是在“职业”二字。职业不同于工作,职业是一个远比工作严肃得多也庄重得多的词。职业,是我们愿意为之付出整个青壮年不断去做的事,时间是宝贵的,一个人的青壮年的时间是最宝贵的。而工作,除了是维持生计的手段,不代表任何事情。整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在某个领域是块黄金。这是我们战胜生活磨难的底牌。”出自《生在养鸭场也没有关系》,2003年6月小鹏在安徒生的故乡——丹麦奥登赛的游记。我愿意相信每个人都有或者都曾有过自己的理想职业。这件我们能将其视之为职业的事,可能是我们的兴趣或者爱好,不过必须承认,任何事一旦需要日复一日地去做都会变得面目可憎。但是职业,我们日复一日地去做它而不会厌烦。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胜任它。我们能够从中获得成就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在行或不在行,发现它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坚守它,不管遇到多少险阻。有多难?但凡说到“流浪”这个话题,所有人都会说出一大堆的现实问题……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难处,各自的不得已,这本在情理之中,旁人无权评价。只不过这一大堆的现实问题实在都是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只能在于自己,真正能把自己关起来的只有我们自己。小鹏的《背包十年》不同于其他的旅游文学的地方同时也是最让我耳目一新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唠唠叨叨反反复复无休无止的心理纠结。小鹏跃向他的海阔天空时是卸除了多余的不必要的负担的,这并不代表他没有顾虑,也许,在他踏上行程的最初时刻,他只是面对了自己的内心,听从了海阔天空的召唤。从小鹏背包十年的历程中,我们看到了他发现了自己的职业,他努力去坚持这份职业。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如果旅行是一份职业,我能做得很好。”这十年里,他一定落寞过,沮丧过,怀疑过,他一定遇到过千千万万的困难,幸好他坚持了下来。他在黑暗中专注地守住心中梦想的小火苗不让它熄灭,他坚信这颗小火苗总有一天会成为燎原大火。我们可以想象这个过程有多艰难,没准儿他克服过的艰难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同时,这些跨度十年的小文章,也反映了他在职业旅行者的行业里摸索的过程,反映了他为了做好这份职业所付出的努力。毫无疑问小鹏是做过几份工作的,目的是赚旅费。后来他摸到了门道,他开辟了自己的路,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职业旅行者。在全书接近尾声的《如何成为职业旅行者》一文中小鹏说“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不用朝九晚五,既没有领导也没有员工,每天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能从中获益。”我并不是很认同这个说法,不能否定有些人就是享受有规律有约束的生活,或许他们自律性差,只有是在管束下才能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我认为,所谓最幸福的工作就是能够把自我实现和创造社会财富结合起来。不仅有能力把工作做好,还能从中获得成就感。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中最高的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我们的生活中有这么一类人俯拾皆是,他们有一份体面地工作,生活富足,上戏院下馆子买名牌,他们苦大仇深,不断抱怨自己的工作没有意义,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帮助他们实现了财富的增值,但是就是无法让他们觉得他们所做的事实现他们自身的价值。《背包十年》不是一本鼓励年轻人一股脑儿出去流浪的书,而是告诉年轻人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我们都能从事自己所爱所擅长的行业——我们的职业。同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我们为之努力为之奋斗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现实性。我们的职业,爱它,坚持它。为它努力,为了实现它奋斗。正如小鹏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还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是的,我们未必都喜欢旅行,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是我们应该选定属于自己的职业,找对属于自己的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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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作文 背包十年读后感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背包十年》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明白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此刻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职责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但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最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最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我们总是抱怨生活没有乐趣,人生让我们失望,那是因为我们的梦想已经让我们遗忘在久远的回忆里。社会的群体性让人无法能够真正脱离人与人之间的约束而成为自由人,生活的负担又总是让人做起事来瞻前顾后,于是我们的最初追求就永远的丢在记忆里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其实只要自己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迈出追风少年的脚步,生活依然会那么灿烂,人生能够还是那么精彩。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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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作文 背包十年读后感关于读后感作文600字 背包十年读后感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 背包十年 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明白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此刻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职责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但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最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最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我们总是抱怨生活没有乐趣,人生让我们失望,那是因为我们的梦想已经让我们遗忘在久远的回忆里。社会的群体性让人无法能够真正脱离人与人之间的约束而成为自由人,生活的负担又总是让人做起事来瞻前顾后,于是我们的最初追求就永远的丢在记忆里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其实只要自己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迈出追风少年的脚步,生活依然会那么灿烂,人生能够还是那么精彩。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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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客,我理想的职业读《背包十年》有感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900字 一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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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十年,在我们眼里不过花落的时间,十年多么抽象的概念,而我就在如此抽象般的活着,朦朦胧胧的活着,当我面对这挥之不尽的十年时,我开始麻木,开始淡忘,我没有发现自己的手中是把无用之物,没有发现时间的存折已经掀开一个十年。我发现的只是无聊的,幼稚的一把碎沙。当我走在老城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气息总能让我无比平静,闲来无事便不知疲倦的来到这里直到夕阳,每天我最喜欢看那不知何时建立的钟楼,看秒针不停地转,听那按时响起的钟声,不知为何唯独喜欢这充满时间的钟楼,然后有一天我在这钟前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世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那破旧的钟楼,我所能听到的只是秒针转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正当我迷茫时,那钟楼突然动起来了,他抖抖身子落下几块碎屑,然后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我只记得那声音中有种存在无尽岁月的气息。于是我与钟楼的故事面展开了。钟楼突然变成了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不断颤抖摇摇欲坠的老人,随后他挥挥手示意我过去,待我到他身边,他带着慈祥般的目光,什么也不解释便说:“孩子,我是时光的守护者,我见证了一切的时光,我曾用钟声无数次提醒时间的存在,但路上的行人又有几人听到,我一遍遍的重复,嗓子喊哑了,眼泪流光了还是没人知道,他们依旧挥霍时间,然后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发现时间的珍贵,然后才懂得珍惜,但逝去的东西终将不会回来。我已经厌倦人类的麻木了,我看你无所事事实在不忍你虚度光阴便把你叫来告诉你时间的意义。‘’我带着一脸茫然看这他,他又说道:“在你们眼里时光是个老人,因为老人步履蹒跚,我们的脚步可以追上他,因为他的眼神不好了,就不会因我们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而惩罚我们,因为他老了,所以他总是忘记提醒我们时间的沙漏已快到尽头。没错,如果时间是老人,我们便可以轻松的骗取一些,透支一些。但是时间不是老人,他是顽童,与你嬉戏,与你玩耍,然后不知不觉偷走你的时间。有时候时间更像一个吝啬鬼,惜土如金,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多那一秒钟,有时候时间像魔鬼,手持镰刀,时时刻刻割走本属于你的时间。也有时间是一面镜子,只有在镜子里你才能看见时间是很么。”这时他咳嗽了几下,仿佛还有很多或要说但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看见他那晶莹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告诫,充满关心,他的眼神好像在乞求我,求我珍惜时间,然后我便觉得一片眩晕,再次朦朦胧胧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又回到那熟悉的老城区,向后望去便是那破旧的钟楼,这时钟楼的时针指向6点,当当的钟声不断响起,直到回家的路上那钟声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我抬头看看天,望向钟楼的方向然后轻轻一笑,接着走向回家的方向,只是这时我没有懒懒散散而是大步向前,眼中充满坚定地目光上帝只给予我们一次生命的旅程,无论卑贱平凡,珍惜这个唯一。那次我与钟楼的对话永远永远的记在我的心里……高二:丁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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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她,用生命的最后十年完成了昙花般最绚丽的绽放。她,就是林徽因。出身名门,少女时代随父游遍各国,赏阅人世繁华。战争时期,曾困居李庄,穿着朴素,拎着瓶子上街打油买盐。倾国倾城,着一袭白色纱裙,却难抵病痛缠身,容颜更改。这样的女子,无论从何种角度审视,都是一道别致的风景。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她生命的最后十年,那如昙花般开出了绝美花朵的十年人生。1945年,当人们沉浸在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的喜悦中时,梁思成陪林徽因到重庆检查身体,大夫却告诉思成,徽因将不久于人世。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位满腹才情,倾城绝色的奇女子用瘦弱的身体坚强活了十年,以非凡的毅力熬过了十年。而这十年,她并不是在病榻上度过的,她用这最珍贵的十年在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在自己最热爱的建筑事业上留下了最浓重的一笔。1945—1955,在这十年中,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完成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完成了传统景泰蓝工艺的挽救。同时,作为作家的她,也在这十年中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诗歌。《给秋天》、《人生》、《展缓》、《年青的歌》等都是着名的作品,为中国的诗歌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她还撰写了《天坛》、《颐和园》、《雍和宫》、《故宫》等一系列介绍我国古建筑的文章,为人们对古建筑的了解打下了基础。这十年,她一直用坚强抵抗病痛,为的是可以完美的完成岁月赋予它的光荣使命。骄傲的她,一直全心全意的去完成,她不允许人生有太多的残缺,她要的是无悔,是完美。正是因为林徽因的乐观与豁达,她才得以以最美的姿态度过这十年。她知道,她的人生容不得有半点放弃,因为任何的放弃都是背叛,都是辜负,所以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比任何人都好强的心,所以她的最后十年才繁花满枝,硕果累累。她知道,她一直有徐志摩远在天堂的思念,一直有梁思成近在身边的宠爱,也一直有金岳霖不温不火的记挂,有这些,她就有了力量,有了这十年来一直支撑她的勇气。她还知道,人间的季节从来都是在不断的变换,只有心中的春色可以不改容颜。能看惯草木的荣枯,秋月的圆缺,也能承担得起人生的缺憾和聚散,正是这些理性,才让她这最后十年把握得极有分寸,所以没有太多的涂改。着名作家白落梅这样评价林徽因的这十年:“十年,她既孤独又充实,既辛苦又满足。她用十年的光阴创造生命里最后的传奇,也用十年的忘记,来结束她与这纷繁尘世的最后缘分。”当一切繁华落幕,当她终于耗尽了十年的时光,当她真正做到了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她这华美的一生,让无数人羡慕不已。这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林徽因来说,或许刚好。她用十年,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后人却要用一百年、一千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追忆她。我们更愿意以建筑师的角度来欣赏她,因为她在中国建筑史上的贡献是永不可磨灭的。十年,三千六百五十个日日夜夜,林徽因该无悔了吧!高二:张冰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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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凉风夹杂着槐花的香笼罩着这个村。村口那棵槐树开的花并没有以往那么多,满树的叶子伴着稀稀疏疏粉白色的花。老梁又坐在树底,望着村前的路,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这一坐有时就是一天。十年前,小梁临走前就给老梁撂下了一句话:“俺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这一走果真没有再回来,再也没喊过他一声爹。可是老梁不甘心,他不想这被疼了十几年的娃娃,就再不回来了。便每次忙完农活,无论刮风下雨也要在那棵老槐树下坐着,等着小梁。槐树像是成了精,似乎是知道老梁的寂寞,每当老梁对着树谈心时,树就飘下几片叶子来答应着。村里人说他是疯了,没事尽和树说话。他却笑呵呵地说:“俺和俺娃唠唠,关你啥事!”眼角浅浅的皱纹无处不洋溢着幸福。村里人一脸无奈,便不再多说就离去了。记得小梁十年前得了一场大病,老梁推着他那破旧的三轮车,把小梁送去医院。到了医院小梁因失血过多需要输血,这让老梁犯了难,原来小梁是老梁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捡来的。老梁一辈子也没有过女人,哪还有什么孩子。验完血型,医生自然有数。老梁恳请医生别告诉小梁,医生也答应了他。本以为事情就么过去了,可没过多长时间。那天,小梁回到家就发了疯,用手狠狠地指着老梁:“爹!俺是不是你亲生的?俺娘去哪了?”老梁顿时就懵了,低着头扒拉着地上的玉米,半天来了一句:“你知道了!”第二天一早,小梁便和邻村的铁蛋去进城打工去了,老梁也没拦着。村里人问他:“你养了十几年的娃娃,咋就没拦咧?”他笑了笑回道:“这娃会回来的吧!”,眼角隐隐的泪痕却在一丝丝皱纹中闪烁。小梁一走就是十年,老梁也等了十年。年年大年三十,家家的小年轻都从城市回来,大包小包朝家赶。村口老槐树下站满和老梁一样等待孩子的老一辈。他们都拼命地踮起脚尖朝村头那条路上瞅,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蠢笨的鹅。直到他们等到了孩子便一一搀扶着寒暄而去。最后又和往年一样只剩老梁一个人,这也似乎逃不出老梁的预测。日子一天天过去,槐树一天天老去,老梁也在一天天变老。这天村里来了辆车,车停在了老槐树旁,从车下下来个眉目清秀的年轻人,西装革履,气质非凡!“这不是小梁么?”村里人看到便惊讶道。“你到底去哪了?十年来也没个音讯!你看看你爹成什么样了!”村长边说边用手指着树下的老梁。小梁径直走到槐树下,对着老梁猛地跪了下来,用尽全身的力量大喊一声:“爹”。回声回荡在这空旷的村落中,此起彼伏。过了好久,老梁才反应过来,用树枝似的手臂,紧紧抱住槐树干说:“你才是我的娃!”那眼角深深地皱纹无不一丝丝洋溢着幸福,槐树又像往常那样飘下几枚叶子,那叶子在这风中飘啊飘啊,不知是要飘到何处,仿佛是要飘到十年去……高二:王振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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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屏幕上千篇一律的演绎着悲欢离合,家里的观众也渐渐由少到多,十多年了,这台老电视机到底在静静地看着什么?——题记那时父母都忙,我便成了她家的长住客。三岁的我是眼睁睁看着这个怪物闯进门来的。身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奇宝宝,我一马当先地爬上了电视机,这儿抠抠,那儿凿凿,口水滴答在了崭新的机壳上……因为我的友好表示,这台电视机开始卖力地带给我们无数欢笑,但仅限于晚上。白天她很忙,要给我洗衣做饭,给我收拾残局,我也很忙,忙着给她制造无穷无尽的麻烦,把自己捣蛋大王的名声远扬小区。只有到了晚上,我折腾的筋疲力尽,她也终于干完一天的活,这才满足的享受起来。从“西游记”到“还珠格格”,憨傻的猪八戒逗得我满地打滚,淑芳斋的爱情我也毫不脸红的看完。一老一小津津有味地看着人间喜乐,我总会发表些自以为深奥的、其实无厘头的幼稚见解,让她笑得合不拢嘴……后来上学了,我既然不能天天赖在她身边,就兴奋地融进了学校的圈子。她也过上了老年人应有的闲适生活,每天逛逛超市,遛遛弯,精神好多了。我每天中午仍回她家吃饭,在午间新闻中,话题围绕着学校开始了。过春节,全家人围着桌子包饺子,电视机里刘德华戴着大红围巾大唱“恭喜发财”,喜气洋洋的笑容沾在了每个人的嘴角。她更是这样,皱纹都笑开了。电视机继续带来欢乐,是我们的老伙伴。一晃过去了好多年,我上初中,回到了父母身边,功课也越来越紧。父母为了不打扰我的学习,把家里的电视掐了。我只能隔三差五的去她家里,贪婪地看着屏幕,却不愿在与她多说几句话。以后我一进门她就把电视打开,只为了让我多待一会。傻乎乎的我一点也不懂她那时的难过,而电视机成了她的情敌。终于有一次,她想让大家不再只盯着电视,于是悄悄拔掉了插头,而且不自然地装饰着:“昨儿晚上还好好的,不知道怎么今天就坏了,真是的……”我不做声,毫不知情的爸爸跑过去看个究竟,“嗐,原来是插头松了。”说着又打开了电视。我看见屏幕亮的那一刻她黯淡下去的神情,心第一次开始难受起来。现在,我跑到了更远的地方,半年才回一次家。妈妈在电话里说她老了,好多活也干不动了,每天有空就在看电视。我想象着那孤单的身影投在墙壁上,浑浊的眼睛被映出无彩的光来,鼻头一酸,我不想让她在这么孤单了,出了电视机,她还有我啊。放假了,我直接回到了她那里拉着那双不在灵活的手,陪她看家长里短的肥皂剧,哄着她聊天,让她开心。还能接着陪姥姥走完下一个十年吗?我和电视机都是这样希望的。希望陪她继续走过无数个千年。高二:jude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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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手指轻轻叩响老家的古墙,发出梆梆的声响……那泛起的墙皮刷刷落下,眼前的景象使我思绪不宁,仿佛一切都在眼前,越来越清晰。有一种美叫童真清晨,一米阳光透过那帘中的细缝,偷偷的跑了进来。他抚摸着我的额头,像一位敬爱的老者,那样慈祥、和蔼。我再也禁不住阳光的诱惑,伸了个懒腰跳下了床,让所有的阳光钻进了我的屋。我打开门,跑了出去。看见我的爷爷正背起篓筐准备去拾蛾子--一种蘑菇。我满怀激动的对爷爷说:“我也要和爷爷你一起去。”爷爷笑了笑,忙说:“好!好!”山间的小路上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在我的眼前,那含苞待放的野花,在我和爷爷走过的地方,一股脑的开满了遍地。直到到达了目的地,野花也停住了他的脚步,漫山遍野的全部盛开。我们似处在一片花海,只有我和爷爷,那时的我是如此的快乐。太阳高照,林中的蜘蛛已开始出来觅食,蝉叫响起,似一连绵不绝的闹铃,提醒我们时间。我们才开始了回家的路程,那年我七岁。有一种爱叫思念八岁的我,离开了爷爷家里,为了我的学习,来到了现在居住的地方。这里没有山,没有水,也没有遍地的花。我舍不得离开爷爷,我紧紧的抓住爷爷的衣襟,大声地哭喊着:“我不要离开爷爷,不要……”眼泪像突来的浪潮,一股脑的涌向海边,但是我们最终分开,直到十二岁那年,爷爷因病重而转到了我们这里的市医院。我几乎每天都去医院跟爷爷聊天,说学校发生的事,爷爷的心情好多了,可是……那天,我们正在上政治课,我们班主任的课。他的手机响了,铃声是那么的悦耳,现在的我想起来是那么的刺耳,那是一个噩耗。班主任把我叫出去,告诉我说爷爷去世了。我的眼泪像挣了线的风筝再也止不住。我不相信。我脑海里浮现了我们照的全家福,爷爷还那么健壮,再想想爷爷抓住我的手是那样的憔悴。我放声大哭起来,向那奔涌的江河。那一年没有了爷爷全家人都陷入了沉寂。有一种山叫十年这年我十七岁,距离那件事已过了四五年。在这几年里,我曾无数次的在半夜流下眼泪,它滑过我的脸颊来不及抓住。夏天,我再次回到老屋,墙不再像那样坚固,仿佛一推就倒,那古老的老屋也破烂不堪。所有的一切都不能再像十年前,在这十年中山里建起了书苑,标志性的老屋也变得高楼林立,水库边上也有了大舞台。十年,一切的一切都不似从前。人家都说物是人非,而现在人非物也非。像郭敬明写的《小时代》,由刚开始的懵懂到成熟到物变人非,所有的一切都像一场梦。梦境破碎,像一缕轻烟飘随天际,不知去向何处,只是漫无边际。十年改变的事情太多,来得太快。我们无法改变,只能任它流逝。时光在流逝,我不能忘记这十年,等到时光慢慢走远,你再陪我一同享受云淡风轻,日暖花甜。高二:刘金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