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者1200字以上

伤心者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伤心者

(一)。

上午的菜场正是最繁忙的时候,我看着夏群芳穿过拥护的人群-她的背影很臃肿。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她买了些什么菜,不过她跟小贩们的讨价还价声倒是以听得很清楚。从这两天的经历我知道小贩们对夏群芳说话是不太客气的,有时候甚至于就是直接的奚落。不过我从未见过夏群芳为此而表现出生气什么的,她似乎只关心最后的结果,也就是说菜要买得合算,至于另的事情至少从表面上看去她是不计较的。现在她已经买完菜准备离开,我知道她要去哪儿。

这座城市的四月是最漂亮的时候,各个角落里都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气候不冷也不太热,老年人皮帽还没取小姑娘们就钻空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迫不及待地穿起了短裙,这本来就是乱穿衣的时候呢。“乱花渐欲迷人眼“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了不折不扣的双关说话。

夏群芳对街景显然并没有欣赏的打算,她只是低着头很费劲地朝公共汽车站的方向走,装满蔬菜的篮子不时和她短胖的小腿撞在一起,使得她每走几步就会有些滑稽地打个趔趄。道路两旁的行道树都是清一色的塔松,在这座温带城市里这种树比原产地要长得快,但木质也相对要差一些。夏群芳今天走的路线与平时稍有不同,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她总是在这个时候到C大去看她的儿子何夕。

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校园网被一条街道分成了两个部分,在这条街上还开着一路公共汽车。夏群芳下车后进入校园的东区,现在是上午十点,她直接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她知道这个时候何夕肯定在那里。同样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图书馆有两个,分别位于东西两个区。实际上C大的东西两区曾经是两所独立的高校,用校方的语言来说这两所学校是合并,但现在的校名沿用了东区的,所以当年从西区那所学校毕业的不少学生常常戏称自己是亡校奴并只对西区的那所学校寄予母校的情怀。何夕严格来讲也该算是亡校奴,不过何夕是在合并后才开始攻读C大的硕士学位,所以在何夕心中母校就是东区和西区的整体。

何夕坐在东区图书馆底楼的一个角落里悄悄地注视着他,窗外的人就是何夕的母亲夏群芳,她饶有兴趣看着聚精会神的何夕,汗津津的脸上荡漾着止不住的笑意。我看得出她有几次都想拍打窗户打个招呼,但她伸出手却最终犹豫了。

倒是临近窗户坐着的两个漂亮女生发现了窗外的夏群芳,她们有些讨嫌地白了她几眼。

夏群芳看懂了她们的这种眼神,不过好心情好不和她们计较,她有个读硕士的儿子呢,夏群芳在单位里可风光了。想到单位,夏群芳的心情变得有些差,她已经四个月没有从那个单位拿到钱了。当然她四个月并没有去上班,她下岗了,现在摆着个杂货铺,按照夏群芳一向认为合理的按劳取酬的原则,她觉得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夏群芳在窗外按惯例站了二十来分钟,她的表情显得心满意足。我算了一下,为了这一语不发的二十分钟夏群芳提着十来斤东西多绕了五公里路,这种举动虽然不是经济学家的合理行为,但是却是夏群芳的合理行为。

其实今天夏群芳是最没有理由来看何夕的,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何夕虽然住校但是星期天总是会回家一趟。不过他不会在家里住,吃过晚饭又不会回学校。何夕知道在何夕的心里学校比家好,不过对于这一点夏群芳并不在意,只是儿子觉得高兴她也就高兴。夏群芳永远都不会知道此刻摊放在何夕面前的那部大部头里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但很肯定的是每当夏群芳看到儿子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书中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一种没来由的欣慰感。这种感觉差不多在何夕刚小学的时候就成型了。她以前就从探究何夕读的是本什么书,更不用说现在何夕读的那些英文原著。从小到大何夕在学业上的事情都是自己做入,甚至包括考大学填志愿选专业,以及当后来大学毕业时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又转回去读硕士时等等都是如此。想起儿子前年毕业时四处奔波求职时的情形,夏群芳就感到这个世界变化得实在太快,她从没有想到过大学生也有难找工作的一天,在夏群芳的心里这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有个同事对夏群芳说这算啥,人家发达国家早就有这种事情了,说话的时候那人脸上有幸灾乐祸的神情。不过事实却肯定地告诉夏群芳的确没有一个好单位肯要她心中无比优秀的儿子何夕,她隐约地听说这似乎和何夕的专业不好有关。不过在夏群芳看来何夕的专业蛮好的,好象叫做什么什么数学。在夏群芳看来这个专业是挺有用的,哪个地方都少不了要写写算算,写写算算可不就是什么什么数学嘛。夏群芳有一次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讲给何夕听,但何夕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夏群芳的心中早就有了主见,自己的儿子可没有什么不好,儿子的专业也是顶好,那些不会用人的单位是有眼无珠,迟早要后悔死的。夏群芳有时候没事就在相有一天等何夕读完硕士后找个好工作一定要气气当初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想到得意处便笑出声来。夏群芳有些不舍地又回头看了眼专心看书的儿子,然后才满怀踏实地欣欣然离开!

特殊的奖品

800字 六年级 状物

光滑的瓷面,反射出幼时的记忆,坑坑洼洼的触感,带我回到童年。我轻轻地抚摸着它,用纸巾擦拭着它泛黄的脸。窗外清风拂过柳树翠绿的枝桠,是拂过岁月,还是拂过曾经的丝竹喑哑。垂柳掠过水面,是留下点点波纹,还是留下时光的伤痕。窗外的垂柳像生锈的别针,一点点别起我脑海深处的记忆碎片,带我回到那氤氲的童年。

记忆的云雾渐渐散开,告诉我它的由来。白色的圆球,上面画有一枝梅花,单调的图案并没有消减它的色彩。久经战场的它已经坑坑洼洼,但不影响它的绝代芳华。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奖品,也是我人生中最特殊的奖品。

小时候我在姥姥家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县城孩子中最流行的游戏是弹玻璃球,我虽来自城市,但是和乡下的孩子一起玩玻璃球,我也是有一手的。我们的规则十分简单:谁把对方的玻璃球先撞到事先挖好的小坑里,谁就赢了。当然奖品就是对手使用的玻璃球。所以,那时候,一个巷子的孩子人人都有一大把玻璃球。走起路来“哗啦,哗啦”全是响。然而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一个“传奇”。

这个传奇,是在一个比我们都大一些的男孩手里。它是整个巷子的孩子的玻璃球中最特殊的,也是最漂亮的。这个玻璃球战无不胜,它曾经赢走了我们多少得力战将,我们每个人都心怀怨恨,但更多地是嫉妒。人人都想把它赢过来,但回回都是失败。我也一样,也想赢得这个传奇。很快机会便来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清晨的露水将泥土浸得松软。我们一群孩子早早的就在巷子口挖好了坑,一个个展示着自己的高超的技术,但还是没有人能敌过那个传奇。我虽然不抱希望赢得传奇,但是我也想会一会人见人怕的它。我故作镇定的走上前从自己的衣袋里摸出一个玻璃球。蹲在两个小坑旁,放好玻璃球,一咬牙,拼了!“当啷”一声过后,我将传奇弹进了我的坑中。作为奖品,我将传奇收入囊中。从那以后传奇就是我的了。

我回到城市后,这些玻璃珠都被收在一个小铁盒中,包括传奇。我经常会拿出我赢得的这只玻璃珠,它会带我回到童年,回到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回到常常回响着玻璃珠撞击声的小巷。它很特殊,它是代表着我快乐童年的别针,它很普通,只是一颗玻璃珠。它是我人生中赢得的第一个奖品,也是我人生中最特殊的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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