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好我便好
真高兴,如此孤傲的我的背后一直有的好姑娘。
我宁负全世界,也不愿负你。我宁伤全世界,也不愿伤你。如果全世界与你为敌,我愿站在你的身前默默的守护你。
颖儿。笨丫头。
曾有一段时间,你,满身是刺,满身伤痕。是存在于阳光下的阴暗。我庆幸,那时还有我陪着你。我们如同两只刺猬,互相取暖。那时的我们形影不离,我视你为宝,你视我为心。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散学,一起回家,一起讨论这一天之中的事情。那时的我们无话不谈,亲密无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秘密,你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我的一切也逃不出你的火眼金睛。可是我们在一起时,你却一直不会提起,自己在怕什么,我不敢去触碰你的阴暗面,因为我害怕你的泪水。你在我的面前一般都不会哭,你好像一个小大人,什么都会,一个劲的叨叨我,可我的耳边要是一清静下来,心里便空了。
心口,疼痛蔓延。我想要陪着你,一直陪着你。我想要让你开心一点。
凉家老大,姐妹。
我是潇潇。你是颖儿。我们是姐妹。我想为你唱首歌,一首不离的歌,一首永不停息的歌。
我发誓要做一个不喜形于色,不懂情于心的女子
,可只要你还在一天,我便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你一直在我心里。动我别动她动她死全家,,我一直想要保护你,可是能力到这了。
我说我心凉如水,淡如水,我是一名凉家女子。你争着抢这要做凉家老大。
老大我心一暖,我来给您暖心啦。
你本来就是老大,你比我大一岁,所以我常常依附于你。
你也迁就着我,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要和我一起。嗯,一起,多好。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我们一直都在。
我们之间也并非一直甜如蜜糖,我曾弄丢了你的心。你难过的对我说,我们之间有距离了。而我也是无言以对。那么几个月,我们不曾任何联系。只是偶尔,我会想念那个平安夜给我打电话只为问我有没有吃苹果的你。我会想念,说会一直陪着我,说没人要我,你会要的笨蛋。我听了笑了,那种灿烂的笑容是不多见的。只因我曾许诺,做一个不喜形于色,不动情于心的女子。
赵赵。独一无二。
可是我庆幸,最后,你还是回来了。我想,离开我,你也会舍不得的,是吧。就在刚才,你说,潇潇,你再也遇不到第二个我了。你是独一无二的。不管你是可爱也好,耍赖也罢,亦或是霸道。我对你,都是满满的心疼。你说,你不敢找我,你怕我随时会离开。心底的某个地方,开始变得柔软。
我说的那些淡漠,淡然,通通抛之脑后。只要你开心,我愿倾尽所有。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我都愿意给你。
以后,我不会再离开,不会丢下你。我会一直陪着你,笑魇如花。
你说,潇潇,我们穿情侣装吧。我说,
笨蛋,情侣装要和你的他穿的。我们那叫姐妹装。你任性的说,我就要和你穿情侣装。你一定不知道,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你还是个孩子。需要人疼,会任性,撒娇。
其实,还有那么多人爱你呢。其实,你过的不好,我比你还要难受呢。
你是赵赵。你是潇潇。你是姐姐。可是你只是我的笨丫头。丢了你,我再也,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姑娘,笑魇如花。
那些小时候的照片,我很喜欢。那是叫做童年吧。上面刻着我们的名字。你还说,我们要重新过一遍。呵,笨蛋,我喜欢的原因,只是因为看到你快乐,也许只有在那个时候你是,正真的快乐的。
我的童年有你,我的青春我希望还有你,你还会在吗。
我一直对自己说,做淡然的女子,不喜不悲。却总是轻易地被影响着情绪。你说的,我都听着。那么我要告诉你,我不会离开你,只求你也别离开。
让我们明媚的长大吧,老大。
幸福就好,开心就好。
当时光的浪潮,在岁月身上打出一道道痕迹后,我们还能否一切如初?
我不知道,长大了的你会变成什么模样。我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模样。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未知,恐慌。
只是,你在,我在。就好。恩,不管怎样,开心就好。幸福就好。
明眸一笑,繁星瞬
老大,咱俩现在没在一个班,你不用担心我,我会过得好好的,你也要好好的。老大,照顾好自己。
姑娘,你不努力,你想指望什么?
姑娘,你要努力。你要知道,除了等待,你也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你想要的,只能你自己给。别人给的,你问问自己,拿得起么?
——题记
今天阴天,小雨,未成雪。半成的小冰晶打在脸上,有种麻木的疼痛感。
我穿着八公分的高跟鞋穿街过巷。为了一条迟到的横幅。
盯着远去的公交车,我突然觉得,若是刚刚乘公交过这两个十字路口会不会比较轻松一点。
却又突然意识到,穿高跟挤公交也是很悲催的事情。出租车也不会一直在路口等自己。
看看回程,觉得路途遥远,脚踝叫嚣疼痛,想找人顺路带我回去,电话过后只是自取其辱。
就这样一点一点走回学校,这一路,足够我想明白很多。
姑娘,你要努力。如果你不努力,你想指望什么。
指望在你落魄到没钱吃饭的时候,有人会温柔的牵着你去共进午餐?
指望在你被高跟鞋折磨到疼得站不稳的时候,有人背你走完这段路?
还是指望在你毕业之后,已经有人为你铺好前程,衣食无忧,然后这样被呵护的过完一生?
姑娘,你是谁?你想指望这些?
我记得,在我尚未理解什么是高跟的时候看过一句话。如今我依然记忆犹新,它说:每个女生都该有双白色高跟鞋。当然,前提是你要保证,你每天户外步行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当时或许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现在也讶异于自己竟然能够记住这样一句话。
如今这个年岁,回头看看这句话,个中含义,心下了然。户外步行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它所代表的含义以及真正做到这一点所要付出的努力。
我要努力,即使不为了这双白色高跟鞋。最起码,我不要我的脚再受苦。
穿着高跟挤公交,冬天穿着职业装在寒风里瑟瑟发抖。看着别人的汽车尾气,在自己眼前弥漫出一幕模糊的鄙视。
说我心高气傲也好,我只是不想再站在路边等人来接。而且,未必有人会心甘情愿的来。
姑娘,你要努力。你要知道,除了等待,你也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
姑娘,你二字头的年龄已经开始了,这个年纪,你问问你自己,如果只是端着奶茶等人来照顾你,你如何对得起你以后的四十岁。
姑娘,你二字开头的年龄,是你这辈子最有价值的年龄,别骄傲。你不是景泰蓝,不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愈加有光彩。男女不同,年龄是个不得不说的问题。四十岁的男人依然是一朵花,虽然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可能各种稚嫩。但记住,不管你有多爷们,你是个女生,你的年龄不会等你,不会因为你性格的男性化,而在你四十岁老去的时候给你优惠几条皱纹。你四十岁的时候该有符合你年龄的优雅,这需要累积。难道你不担心,你天天奶茶过完二十岁,到四十岁的时候,生活还你一堆奶茶吸管么?姑娘,别做梦,太幻想的日子不适合你。我就喜欢你低下头来认真做事。
累也好苦也罢。如果你现在对自己各种放纵,你指望以后你用什么条件来放松?
姑娘,好好爱你自己,再苦再累,照顾好自己。多疼多累,撑不住的时候发发牢骚就可以了。别人的安慰,笑着看过,然后忘记。如果你打算指望着依赖着别人的安慰活着,那么你可以去死了。
姑娘,你得自立,别说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人,反感爷们的女生,你让他看看自己够不够爷们。你是为谁活着,你要比谁都清楚。他不喜欢你的性格?很好,请他出门右转,打车滚。不送。你父母把你捧在手心里爱了大半辈子,是指望你卑微的等谁来喜欢你么?
姑娘,你要努力赚钱,为了自己,也为了你爸妈。为了他们在以后逛商场的时候,可以给自己买东西像给你买东西一样毫不犹豫。为了他们可以在同老友谈起你时可以一脸安详,而不是想着,这个月,闺女交了房租还有钱吃饭么?你已经像吸血鬼一样巴着他们活了二十多年了,你真的指望继续吸着他们的血活下去么?
姑娘,你要努力,你想要的,只能你自己给。别人给的,你问问自己,拿得起么?
姑娘,你不努力,你想指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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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2!这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天气阴。我从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世界像一张旧挂历。旧挂历常常印着美人照,印着繁荣昌盛,印着岁月如歌,这时候,我们要把它们毫不客气地一块儿撕掉,新的一年即将来到。在伟大的2012年到来之前,杨甜瓜开始为人类担忧。她看了一下午的《2012》,得出了要及时行乐的腐朽思想。她表示,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得过且过了,我们必须为所欲为。为了让我能够彻底理解并达到她的思想境界,杨甜瓜还特意安排我坐在她身边,用充满哲学家智慧的目光深情地看着我,向我传输腐朽思想。她的手在空中跳着舞,她的眉毛在眼睛上面跳着舞。很显然,这位女哲学家已经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她说:如果2012真的要完蛋,像我们现在这样生活岂不是亏大了?你能理解吗你能理解吗?我表示,我虽然智力一般,但完全能够理解她的哲学思想,并请她放心,我会积极配合。她还是不依不饶,又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育,并用她温暖的小手紧紧握住我的大手,颇像两位闹革命的头目在某座山头会师。最后,我一边捂着肚子一边哭笑不得地说:请领导放心,在世界完蛋之前,我们一定把家里的存款都花掉,目前最为紧要的事情是先让我上趟厕所。杨甜瓜其实也没什么远大理想,近期的计划就是在元旦期间找个地方休整一下,吃点好东西,看点美景,挽着我的胳膊走在祖国的大地上。这个计划讨论到最后的结果是,鉴于元旦放假三天,时间紧任务重,留待暑假再作打算,并指派我去买一袋面粉回来,说过年了,要蒸大馒头了,要包水饺了。然后你们就看到我变成了北极熊,肩膀上扛着一袋面粉,神情沮丧地爬上五楼。后来,她在卧室里对我附耳细说:元旦期间,我们去歌厅唱一天歌吧。对我来说,杨甜瓜永远是对的,所以我就在入睡前表态:好啊,死了也要唱。说完之后,我就发觉自己的胳膊被谁狠狠扭了一把。我实在是太累了。这几天,我神经病发作,参加了学校里的各种元旦比赛。赛后我不无感慨地说:廉颇老矣。比赛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一群娘们和一群爷们站成一排,对面就是裁判员。哨声一响,踢毽子的上下翻飞,跳绳的上蹿下跳,从远处看,完全是一群神经病病情发作。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穿着笨重的老棉裤活蹦乱跳,不到半分钟,我就花容失色,面瘫腿软。我一边喊着“我日”“我要死了”,一边咬牙切齿坚持比赛,体育精神堪称表率。但是我很快发现,站在对面数数的跳绳女裁判员发生了严重的伤害事故,她完全不能像一名正经裁判那样严肃认真地坚守自己的职责,她已经笑得都快趴在地上了。从她脸上的痛苦表情我猜测到,她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这么帅的哥哥要死要活,所以就心痛不已。大概是虚脱的缘故,当我坐在一旁观看别人跳绳的时候,我就出现了幻觉。在我面前,并不是一群为人师表的家伙在跳绳,我只看到了男教师的两个蛋蛋上下翻飞,女教师的胸前兔起鹘落。由于参与人数之多,我面前密密麻麻的都是这些玩意儿,景象极为壮观。后来我又参加了踢毽子比赛。作为一个资深业余足球运动员,按理说我的动作该非常优雅,正常情况下,应该招致全场女粉丝的尖叫和围观,事实也正是如此。不过她们围观的是一个拖拉机在一个不大的篮球馆纵横驰骋,以至于数数的裁判只好跟着满场飞,最后还忘记了我踢了多少,只好让鄙人来确定具体数字。参加了这两项比赛之后,我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腿疼腰疼蛋疼,但也没白踢,得了一桶洗衣液还有一桶洗洁精,洗衣服的刷碗的都有了,为家庭的卫生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再过十个小时,2012就要盛装出场了。对于未来,我倒没什么好计划的,该睡睡该吃吃该玩玩,这样在临死前我就能骄傲滴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吃喝玩乐而斗争。你好,2012!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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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长笛轻轻拂去皮盒上的灰尘,拉开拉链,叩开锁柄,就好像扳开珍珠沉睡的那沉重破旧的贝壳,里面的你,依旧那么的高贵无暇,闪着灿灿的光。我小心翼翼的将你捧起,组装,生怕弄坏了你娇贵典雅的身子。我操着已然僵硬的手指,吹出不在稳定恒久的气息,笨拙的发出一个两个简单的音符,慢慢捡起那脑海深处残存的乐章,也渐渐捡回了那,只属于你和我的美丽回忆。童年时,因为被老师说有音乐天赋,也为了感应“学乐器”的时代潮流,我随父母来到了一家乐器行——那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未走进乐器行,我们一家便被橱窗上那一排排金灿灿的铜管乐器所吸引。有挺着“小啤酒肚”的圆号;有稳如泰山般扎在地上的大号;还有如军人般英俊端庄的小号;走进店铺,我又看到了穿着黑西服的“绅士”黑管;和如一名“阔少”般正跳着嘻哈的萨克斯,他们身上闪着金光,似在向我招着手,说着“选我,选我”。然而,如果不是这不经意间的一个回眸,我与你的缘分恐怕心就到此为止了,我看到你一身灰暗的银装,躲在橱柜的一个小角落,你一声不响,阳光也照不到你小巧的身躯,你似乎在静静等待着一个知音者的到来,而我却恰被你这灵动的小巧,不炫耀虚华的模样所打动,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你。当我把你从橱柜中“解救”出来,捧在手心时,你沉甸甸的,藏着不符你身材的重量和精致,定睛观察,才发现你笛头上精美的花纹,流畅的刻线犹如一条条绵柔的丝带,按动按键,键与键直接通过几根细如发丝的银丝被巧妙的勾连在一起,组合出不同的音符,你犹如一个微型的工艺品,精巧和典雅的魅力藏得很深,唯有细细观察才可发现,能看到你如此深藏的魅力,我们的确有缘。从此你便成为了我家的一名新成员,你陪我度过了小学六年每一个微风恬淡,笛声悠扬的夜晚。这六年间,我们并不是一如既往的相处愉快,矛盾和不悦时时皆有。在一个多月的迷恋期后,我对你渐渐产生了厌烦。每日重复如一的练习,枯燥乏味,你没有我想象那般的那么容易征服,而是给我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我吹出来的音符,虽无新手练小提琴的“锯木声”,却有高压锅撒气时的“滋滋”声,揪心的让人烦躁不堪,我渐渐的萌生了放弃的念头,未来,遥不可及,学音乐或许,只是一时的兴起。直到有一次的音乐会,在中山音乐厅,演奏的是国家交响乐团。所有的长笛手坐在乐团中央的一排,男生黑色西装,女生黑色长裙,他们举起银白色的长笛,和这身衣服,再配不过,长笛在舞台的灯光下闪闪发光,虽无铜管乐器那般耀眼,但却散发着典雅。一曲《北风吹》,长笛一段独奏引子,犹如晨光般温柔而安静,却开启了崭新的一天,为后面的乐章,做出了完美的铺垫。曲中,长笛声在浑厚的大乐器声中若隐若现,就如在森林中欢唱的小鸟般点缀着森林的厚重,增添一点欢快。回到家中,长笛手那帅气典雅的身影和轻快温柔的声音让我久久无法忘怀……我打了鸡血般的端起我亲爱的长笛,为想要放弃的念头感到惭愧,渴望着有一天,我也可以像那些人一样,帅气的站在舞台上。这个愿望并未太晚实现,我作为乐团的首席,一次一次的站在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舞台上,其中包括每个音乐人梦寐以求站上的维也纳金色大厅。你给我带来了无数闪耀的瞬间,也给了我人生中一次次的机会,我与你的密切合作,让我去到了心仪的中学。长大后,由于学业的繁忙,我与你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但每次的相遇,却都可给我心灵的慰藉和放松。考不好时,捧起你,心情随着曲子浮游云迹,一切的压力与不快,都随着笛声的终了而烟消云散。空洞无力时,吹出你,音乐瞬时充盈了我茫然虚无的内心……和你的相遇,让我理解了表朴内华的庄重品格,我被你深深的影响着;和你的相遇,让我获得了无数荣誉和转机;和你的相遇,让我在你的声音中填补了虚无,找到了自我……你好,长笛!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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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时光八月,盛夏。曾一度幻想着十八岁的自己会有怎样的气度与胸怀。幻想着用十八岁的视角观察到的应是怎样的多彩世界,还一度下定决心要以爱心献血的方式作为自己的成人礼:然而,当记忆中一个个相似却又大不相同的日子被奔腾疾驰的时光所带走时。当自己猛地被一张无形的大手推上了十八岁的门槛时,我却突然觉得往日的那些在心中徘徊过无数次的呐喊,再也没有了进发的力量。当那些灵动的音符汇在一起快要将我覆没之时,戛然而止的苍白又令人无所适从。懵懂之中,我在老师和家长语重心长的教诲中逐渐明白:我结束了一个梦,却又开启了一个新的梦境。密密麻麻的板书,一节连着一节的考试,窗外炙热的阳光,绿意正浓的树荫,这些极其自然却又略显古怪的组合见证着十八岁的我的成长。多年来,我养成了在生日当天简单涂写几笔以作纪念的习惯,可是这个也许有着更多纪念价值的日子往往却付诸阙如。我只依稀记得,在母亲买来的小蛋糕匆匆下肚后,我又继续投入到了试题和参考书中去。诚然,时光的长河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带向了不为人知的远方,但每一代的青春又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可查的痕迹。面对高考,除了付出今日的努力外,我想不出还能用怎样的方式迎接。如同大多数的高三生一样,我没有保送资格,没有十足的把握:有的只是一颗骄傲、执拗、永不服输的心,再加上并不算完备的知识结构。我能做到的只是用一点一滴的付出,努力去迎接心中明亮的理想和希望。绝望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个扎着马尾辫、仰天大笑的少女,也会试着以长者的口吻加以鼓励,我深深感谢曾经的自己,是这样的一番经历塑造了如今的我。前不久在书中看到了这样一个作文命题:如果时光能重来。深思许久,却未能找到合理的答案。于我而言,这短短的十七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旁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失败却磨砺着我年少的心,别人觉得轻若鸿毛的事情,也许在我心中却有着万千重量压得我无法喘息。有疲劳倦怠、泪水伤痛却不曾有踌躇徘徊、退缩放弃。有懊恼,却不曾留下遗憾。感谢这十七年的自己,感谢你的每一次含泪奔跑,为现在的我、为未来的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希望的种子。你让我相信,哪怕是这世间最微不足道的流沙也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你让我相信,每天清晨的日出都将为生命注入新的能量。周国平曾说:“弃我而去的不是日历上的一个个日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甚至也不仅仅是我的岁月,而就是我自己。我不但找不回逝去的年华,而且也找不回从前的我了。”何其幸运,纵然失去了童年的一些快乐,但我还没有失去那个怀有本心的自己,我还能够站在十八岁的门槛上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梦想。我知道时光的力量强大到足以轻而易举地使任何盖世英雄湮没。我看到它对很多朋友的梦想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我可以设想在夜阑人静时分,它对遗憾者那种入骨的侵蚀。初中时偶然读到一位出生于阿富汗的美籍作家笔下的《追风筝的人》,印象深刻,心中一次次涌现出主人公最后释怀的情景——仰望着天空高高飘舞的风筝,追向远方……于他而言,不堪回首的过往犹如林中惊鸟倏然消散,徒留一份寂静,等待他用一生实现救赎。于我而言,那又是一番完全不同的人生体味,一种莫名从容的力量在我的心中暗暗涌流,在守望过去温暖麦田的同时,有勇气眺望下一个夜幕中璀璨却略带忧伤的星空。近日,在央视音乐频道听到了一首歌,旋律极为熟悉,似从心底某个早已被忘却的角落蓦然升起,便连忙跑过去看。原来是电影《宝莲灯》的插曲,滚动字幕在下方闪过,这电影竟是1999年摄制并公映的。歌唱者用苍凉低沉的声音诠释着每一个音节,歌声依旧,听者却不是当初的听者了。“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终究还是被时光的流水带离了曾经的海域……2012年中秋时,初中班主任在QQ上发来信息:“好好过个中秋,明年的此时你会在哪里?等着你的喜讯。”寥寥数言,却让我在一瞬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正面带微笑伸手拍着我的肩膀表示鼓励。再次注视电脑屏幕,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原来那些过去的时光、那些或擦身而过或相识相知的身影都不曾离我而去。年少虽无忧无虑却不免稚嫩懵懂,未来虽然老成却注定肩负着众多责任。何其幸运,我拥有当下的时光,拥有每一个属于恰到好处的青春的黎明。请让我整点行装,带上你们最温暖的祝福,与旧时光轻轻道别。请给予我前行的力量,迎着漫天的朝霞从容歌唱。“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希望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蓦然回首,透过清澈的湖水仍能看到一双沉静的双眸,请允许我对你道一声:你好,时光。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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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时光时光清浅,岁月几度?十月,已走过寂凉,悄然远去。这段菲薄的光阴,翠绿纤瘦,萧瑟满怀,浓墨了浅淡的秋光。——题记最近,闲暇的时候,总爱静坐阳台,看温顺的秋阳,缓缓透过窗子,斜照下来,斑驳几点记忆,滋长几缕遐思。待天光晴碧,来了兴致,我也会倒上一杯水,无色无味,透明澄澈,像品茶一般,慢慢呷着,看窗外清风拂过,拥起枯叶败草,随意飘摇……从文字中,经常读到古人品茗望月,今人饮茶思乡,我亦喜爱茶香,喜品其淡雅苦涩的味觉。只是,自己脾胃虚寒,遵医嘱不能过多饮茶,品茗便成了一份偶尔“奢侈”的享受。久而久之,我愈发喜欢上了无色无味的水,透明澄澈,无皱无波,缓缓流过喉咙,清淡沁心,像极了真实的生活,朴实无华、宁静淡漠,无需雕琢,亦无需华丽。有人说,能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定是惨悟了悲喜,不慕风华,心境平淡。我却是将无味的水,喝出了韵致,品出了色彩,那颗尘世凡心,自是笃定不能清雅淡漠。只是,不知因自己慵懒了,还是这个秋季来的过于匆匆。从秋风渐起到万物潇洒,从翠绿冉冉到树木枯黄,我竟未留下一滴记忆。曾经隽永的思绪,漫随秋凉寂寞,恍若枯竭,萌发不出一丝惆怅。世人多悲秋,我亦曾如此。因一叶落,而思过往;因香翠损,而怀故人;因秋月明,而念故乡。时光如风,拂过每季秋思,遥想昨夜清风来过,总会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树木萧萧,拾遗起脚下落叶,望一抹翡绿渐趋枯黄,总会勾起心中或浓或淡的别离。执手相看泪眼的凝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伤情,时上心头,不下眉弯。人生舟楫,独摇江上,醉赏霁色烟雨,挥别岸芷汀兰,岁月总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奔跑的孩童,无忧的少年,懵懂的青春,直到步入三十而立的季节,才愈发感觉流光易逝,韶华难寻。挥手作别间,无数秋色皆向风中消瘦,唯有时光,无论日月轮转,还是朝夕日暮;无论风华青春,还是堇色暮年,总会不离不弃,不消不减。唯一不同的,只是漫随年龄的增长,仰望过几度雁南飞,拾遗起几季秋落叶。而鸿雁几度还,秋叶何时绿,得与失,消与长,只在于我们珍惜了多少时光,虚度了多少年华。平心而论,当下的年龄,远未到年华老去,叹岁月蹉跎的心境,却也过了肆意挥霍,将大把韶光付诸流水的时节。看天高云淡,物华冉冉,不禁有了“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感叹,倍加珍惜起当下的时光。秋入十月,因心中一份珍藏许久的心愿,偶然的冲动,重拾起了风华曾茂的书香,每晚秉烛夜读,温故知新。玄妙语法,函数运算,更有不明所以的鸟语文字,充实了十月薄凉的光阴。曾经的青春点滴,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拂去尘埃,渐归记忆的表层。每当夜深,合上书卷,睡意朦胧时,总会感觉青春的故事,秀丽的容颜,柔美的倩影,纯真的欢笑,刚刚挥手作别,恍若昨日。十几载的光阴,在一念微起,一念渐落之间,只有一岸之隔。可待翌日清晨,朝阳初升,霞光映照眼眸,却发觉一切的一切,都已缈若云烟,不知隐匿何处,断了音信,忘了归途,再也唤不回曾经青色的秋季,寻不回曾经虚度的光阴。忆起宋代烟雨里,曾有人咏叹“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初读时,只觉文雅优美,不谙其味。如今,待时过境迁,年华凋谢,才终于感悟,时光常在,却永不会驻足停歇。任你春满枝头,姹紫嫣红,她总会让落花残去,风遥离枝;任你夏荷青莲,亭亭玉立,她总会让秋阴来过,雨打枯荷;任你落叶纷飞,万物萧索,她总会让千里冰封,大地沉寂;任你断壁残垣,银装素裹,她总会送春归来,再覆芬芳;任你痴迷柳暗花红,伊人浅笑,梦想光阴常驻,岁月不惊,她总会朝云暮卷,云烟变幻,若长江之水,日夜东流。人生几载,光阴几度?时光流过,便无法拾遗,昨夜月华璀璨,莲塘轻柔,无论惊艳,还是芳华,终抵不过光阴消磨,待秋霜冷凝,便茎瘦花残,零落成泥,成为身后最美的绚烂。那些老去的光阴,已然漫随夕阳,隐落青山断林,不可追寻,亦无法挽留,眼前的翠绿,却盛放着最美的年华。别问远近,莫论枯荣,与其空念山河迢迢,不若珍藏起当下光景,留住眼前时光,不虚度,莫抛撒。用心感悟,真诚付出,让日有所长,月有所增,平凡简单的生活,亦能永驻进翠绿年华。秋深处,河流清浅,渡舟缓缓划过。我伫立柳岸,回望来时,草绿花红;俯眼脚下,叶落香消。十月,清浅的时光来过,风来过,雨来过,秋,亦来过……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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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孤单我在朋友圈说,车程好慢,路途遥远,他发微信问是不是会很晚回市区;我在朋友圈说,单位早餐的凉拌黄瓜实在让人没有食欲,他发微信说黄瓜是多么好吃,他喜欢;我在朋友圈发欧式城堡建筑,说里面住着王子,他发微信问是什么样的王子……他几乎不会评论我的动态,但他看了会发微信告诉我的他的见解和疑问,无论我动态的对象是不是他。我开始享受这种感觉,他主动给我发信息的感觉,每一次都让我喜悦,让我喜出望外,让我微微一笑。无一例外。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应该是那几日,他有很多时间闲聊。一大早就会收到他的信息,中午也不会不理我,下班之后也似乎还是很有话说。即使我选择回家,他也会很有耐心的和我讲他上次回家的经历。有人说,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你发现自己喜欢的人也正好喜欢着自己;而那几日,我觉得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早晨,我疲惫的从前夜不足的睡眠中醒来,一副快死的样子,匆匆赶到办公室,却看到手机指示灯亮了。我在心里默默猜想,信息的来源,是他。打开信息,看到的确是他的那一刻,仿佛所有的细胞都突然睁开了眼睛,仿佛凝结的血液又开始欢快地流淌。那些发自内心的欣喜,无法隐藏,全都写在脸上。那就是一个美好无暇的早晨!然而遗憾的是,这并不是爱情,我从一开始就明了。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接受一个总是拒绝我的人的突然来袭?仅仅是我因为喜欢吗?可喜欢又是什么?我根本就没太期望拥有;还是因为被拒绝的太多,所以连“喜欢”也没力气说?我不得不承认,那段时间是肆意的,是轻松的,是欢愉的,是充满希望的。为什么?因为我害怕孤单。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提出我想见他的要求,我可以见他;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和他说我想说话,即使是一句恶心的“想念”;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坐在他身边,聊过去,欢天喜地;即使那个人他不喜欢我,但那段时间,我可以发消息给他,不怕石沉大海;无论什么关系,他是一个我愿意去接触,去交流,去听他说,去和他见面,去浪费时间的一个人。而当这份内心的意愿达到满足时,孤单就被舒畅、平和的情绪取而代之。后来这个人消失了。没有联系,没有回应,甚至没有说一句再见。我不需要他跟我作任何解释,即使这是多么不负责任的行为,多么不尊重我的行为,但就是不需要他不做任何解释我也能说服自己平息。什么叫白费力气?去纠缠一个不爱你的人就是最愚蠢的徒劳,既为难了别人,又围困了自己,无疑是自虐的一种。于是,我知道了什么是孤单。孤单,不是你没有朋友,没有活动,没有人喜欢,没有人约见,孤单不是任何关于热闹的对立面,而是缺少一个让你愿意去浪费时间的人。和有些人在一起,浪费时间就是真的浪费时间;而和有些人在一起,浪费时间其实是最有意义的虚度光阴。“真的浪费时间”事后会让你责备自己一事无成;而有意义的“虚度光阴”,你心甘情愿。有人请我吃饭,我会懒得收拾自己,又怕夜晚气温低,于是各种理由拒绝。如果我没有拒绝,在面对对方时,会希望时间马不停蹄的飞奔而去;会找很多理由尽快结束这场见面。就算有时是和朋友约会,也总觉得心里不怎么透彻。更多的会选择独自待在自己的空间,或许比较自由。有时候也会思量,去吃一顿饭,看个电影,还不如看几本书,做几道习题,会更让自己觉得安心。说到底,就是没有一个让我愿意用时间去和他交换的人。所以,我承认现在的我是孤单的。然而这并不可怕。一个人总要学会自己和自己相处,自我娱乐。这不是为了和孤单抵抗,而是为了迎接那个想要与其虚度光阴的人的到来。只有那个人,能撵走真正的孤单,在那之前,任何人的出现都只是骗局,骗不了自己。终究,还是发现了,什么是最难得的,是最值得去珍惜守护的。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