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中秋1000字

异地中秋

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中秋,我们是该唱着团圆,还是应该迎着秋月。

——题记

故乡

古代,尊重父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我们需要规规矩矩的行礼。尽管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那样只会让我们之间产生隔阂,但是由衷的羡慕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父亲经常在气候温暖湿润、朝阳落日、大道高楼的那个美丽的故乡修养。可以每天散步,自从爸爸到了那里,脾气变得很好很好。那时的我像个上帝的宠儿,每天滋润着亲吻与玫瑰。

故乡,尤记那时的年代,那时肆无忌惮地追逐。爸爸到达那里,自然不能与小孩子一起玩耍,姐妹们全都各奔各的,走了。也许爸爸的生活就是呼吸着故乡温暖的空气,那里的大地给予我们氧气,养育了我们。到了那里,会有一种叶落归根的感觉,父亲天天嚷着自己年过半百啦。实则呢,父亲其实也只是40不到的成熟男子。父亲是不是会有很多感慨?感慨那时的虚度年华,亦是那些寒窗苦读。

自从爸爸到了那里,我感觉故乡近了,似乎就在眼前。那里的每寸土地,是否都浇灌着我们的汗水,承载着我们的希望。想到如今这个异地,家在这儿,人也在这儿,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惆怅。

异地

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存在着异地的记忆。一个娃娃,硬塞了一个回忆、一种怀念、一份责任。

我并不讨厌异地,因为生命是故乡给的,以后的成长却都是异地给予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每个地方的归属总是如此慷慨,他给予了每个人希望。娃娃总是想着,中国大地,一颗心。

自从上学开始,异地给我的都是近乎完美的保护,。考试得奖以及父母奖励的娃娃。它带给我最为怀念的,是它费尽心血哺育的人们。

可以说,故乡的我,并没有多少的玩伴,即使有,也随着时间的长流逝去了。越长大,遇人遇事越多。我在这儿得到了六个姐妹,还有很多让我成熟的同学。

异地是一个冷暖很极端的地方,没有故乡四季温暖的气息。却多了几分新奇与玩乐。记得故乡下雪很少而且很小,我根本接不住雪,雪一落地便化了,地上是一片带着灰绿色的小水泊。在我小的时候,异地的雪很大,一猜一个坑,我们很喜欢砸雪球,堆雪人。近几年来,如此大的雪是躲起来了,似乎是害怕了。

异地给我的回忆,似乎是永远忘不了,永远都没有结束。

中秋

中秋佳节,还会想起那些上个时代的游子。那些伤春感时,那些妻离子散。比起上个世纪的战火缭乱,我们很幸福。

去年父亲还在故乡,今年父亲回来了,回家了。几年没有吃到月饼了,心里一阵感慨。

中秋的月亮很圆,团团圆圆。这时异地的秋天,很暖和,忽然让我有种故乡的感觉。在这儿呆了那么久,想必是早把这里当成另一个故乡了。

月儿圆了又圆,带着浓浓地情谊在我们之间传递。

我们的中秋,一首唱不完的团圆,在那皎洁的月下。

番外,自从我摘选了发到小荷上的文章作为学校作文投稿,每次都被认为是抄袭。

这次请老师仔细看清楚!确实是我发的。

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篇一:《小拇指》读后感】

这个故事说了一个穷人家生了七个孩子,在这七个孩子中有一个奇怪的孩子,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大家就叫他小拇指。他就是今天要说的人物了。

每当父母心情不好时,就常拿小拇指来出气,哥哥们也常常欺负他,可小拇指没有想报复他们。小拇指不爱说话,却听得多,爱思考。

有一年天气大旱,方圆几百里闹饥荒。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一天晚上,等七个儿子睡着之后,樵夫就对着妻子说:"你也看得出来,我们已经养不起这些孩子们了。这样下去,不仅他们要饿死,连我们俩也得饿死。我实在不忍心看着他们和我们一起受罪,我打算明天把他们带森林里去,然后乘机逃回家来。""你忍心抛弃自己的孩子吗?"樵夫的妻子吃惊地问道。

樵夫又把艰难的处境讲了一遍妻子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可她毕竟是孩子的妈妈,伤心得整整哭了一夜。

父母的话小拇指全听到了,心里琢磨着应该怎么办。第二天一大清早,哥哥们还没有起床,他就先爬了起来,跑到了一条小溪边,拣了许多洁白的小卵石,满满地装几口袋。我觉得小拇指真聪明,我相信这七兄弟一定能在小拇指的帮助下可以早点回到家中。

吃罢野菜和树叶煮的汤之后,父亲就带着七个儿子出发了。饶过了一座又一座的山,一直走进了一个茂密的森林中。樵夫去砍柴,就让几个孩子帮忙拣树枝。当孩子们发现父亲不在时,就害怕的大哭起来。我真担心这些孩子们回不了家。

小拇指没有哭,还安慰哥哥们说:"因为饥荒,父母把我们抛弃,但是我能把你们带回家,一路上我撒了许多白卵石。"于是小拇指把哥哥们带回了家。

小拇指真是一个既可爱又聪明的小孩子呀!

【篇二:读《青铜葵花》有感】

最近我读了作家曹文轩的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葵花的女孩被一个叫青铜的哑巴男孩的一家收养了。他们在那段艰苦的岁月里,一起勇敢面对苦难,一直坚强走下去的事。

谁能想象在那种艰苦的日子里人们是怎样活下去的?但是青铜一家就创造了这个奇迹。他们在冬天里卖芦花鞋,他们在烈日下辛勤劳作,他们将被大雨掀走的房屋重新搭建,但无论日子过得多么辛苦,他们都很乐观,一家人感到幸福又快乐。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遭遇蝗灾后,一家人互相勉励,互相扶持,最终顽强地活了下来。他们一家就像一辆马车,虽然破旧,但还是艰辛地走过一程又一程,而且还是一路欢笑着走过。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也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如果我们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了以后可能是一个强者。

与青铜一家我比较,我就惭愧多了。以前,我遇到一点困难,便开始手忙脚乱,不知该做一些什么。而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深刻教育。我将会像青铜、葵花他们一样,乐观面对苦难。

欢乐固然值得赞颂,苦难又何尝不值得赞颂!我们应当敢于正视苦难,尊敬苦难,凡能体味的人,方懂得人生的价值!

【篇三: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那位先生委托奥立弗去把书的钱交给老板,可奥立弗一出门的时候就又被费根的手下人带了回去。

一次,费根鼓动大强盗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行盗窃,奥立弗无法相信这是事实,因为上次收留他的就是这户人家,奥立弗被赛克斯抱上窗户叫他开门后,奥立弗快速的跑上楼梯,可是赛克斯冲了进来,一枪枪的子弹全射了出去,刚好射中了奥立弗的手臂,赛克斯抱起奥立弗转身就跑。

赛克斯十分紧张,他跑回家里,费根看了帮奥立弗包好伤口,带他上楼去休息,南茜知道了,向前阵收养奥立弗的爷爷报告,可是费根派人去跟踪南茜,南茜说的一切都被那派去跟踪的人知道了,费根当然也不能少了这几句话,赛克斯知道了转身就回自己的小屋,看见南茜正在床上睡觉,赛克斯故意得跟她说:“今天晚上你去哪了?”可南茜为了奥立弗不说出真相,赛克以忍无可忍把南茜给杀死了……

读了这段我觉得南茜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一个女孩,她为了奥立弗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令人觉得伟大无比,南茜真是天良尚未泯灭啊!奥立弗也是一个纯真的人,奥利弗的哥哥已经成为了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费根过街上了。这使我明白了,一个人没有母爱陪你成长,你将会不知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有母亲在身边管制你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四:《三国演义》读后感】

莎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在你孤独寂寞的时候,是书让你脱离忧郁;在你失败伤心的时候,是书让你拾回自信。所以说一本好书是一个人一辈子的财富。而我的“财富”是那本我喜爱的《三国演义》。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无疑是他的最大亮点。像“空城计”就形象的写出诸葛亮的智慧。利用司马懿疑心大的特点,成功的吓退司马懿的百万雄兵,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巧取荆州这块重要的地方更是让人心眼里佩服他。

说到诸葛亮的智慧那就又要提到一个人——关羽。就算你有好多的方针,手下无良将,也对敌方形不成威胁,威力就会大打折扣。而关羽则是一把利剑,一把可以让人一剑封喉的利剑

【篇七:《少年闰土》读后感】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篇八:《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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