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半生
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霜。
不喜热闹了,拣一个薄薄的清晨,一个人远行。
不特立独行了,一团喜气地活着,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事过境迁,对错无答案,春风笑过,三千赤壁都成过去,何况小小的争执?
与人交往,喜欢了清淡似水。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还彻夜长谈?不不,怕第二天眼睛红肿,还是及早休息,看一个无聊电视剧,一定不再骂里面的男女主角恶俗,偷得浮生,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对极力热情的酒友牌友说不。
终于学会了拒绝。
拒绝得这样浩荡。
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碌碌而为,戴无数面具,四处游荡——那不是我,那也是我。
生活真无情。比戏子更无情,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有的时候,“不真”倒成了一个境界。
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问他在姚明当旗手威风不威风,我只记得这孩子稚真的回答:没觉得威风,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
这是真。真得让人喜欢。也只有年少,未经涤洗才有这样的真。大多时候,谎言连篇,无尽无休,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这种时候,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
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自己都不好意思。
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的说——我真是喜欢她呀,真是喜欢呀。第二天别人问起,一脸的谨慎:我说着玩呢,哪能当真?
时间赠人阅历的同时,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
细数从前,那一日他大雪来访,站在楼下喊你名字,也真是年轻,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不怕冷……那一天受了委屈,嚎淘大哭,打长途电话,一边说一边哽咽……现在,都不会了。
更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
更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先扔掉高跟鞋,忒累人的东西,不,不穿了。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粉面朱颜有什么好?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
更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从前炒菜,酱油和糖用得最多,总嫌不够香不够甜,吃了半年素之后,更喜欢清水煮莲子,那样的清香才更体贴人心。
更无所谓了。有人告诉,谁谁说你什么了。一笑,说去,随便。一脸兵来将当水来土淹的架势,嘴长在他身上,让他说。你不会少一块,你的不在意,是大聪明大智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更欢喜着一些细节的欢喜了——早晨的清雾,有薄蝉在窗上,红色翅膀,让人心动;晚霞落日,有远山如黛,在秋高的黄昏,是凡高的油画一般,繁重而哲学,给她发一个短信,来,来看我的远山吧;提一捆俗绿的菜,悠然走着,这一把绿,用清水煮了凉拌,放上金银花黑木耳,可以用上芥末少许,新蒜味重,要用清水泡一下;约好了去看《图兰朵》,找那件蓝色华服配这场演出,那蓝像夜空,简直有点不像话了……
小半生的时候,放弃了一些东西,拾起了一些东西。 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那最素朴的最简单的一些生活方式。
小厨房大冒险
说起冒险,就要属这次冒险了。
这次做菜的源头还要从幼儿园的一天说起了。有一天,妈妈问我中午吃的什么饭,我说是蚂蚁上树。当时妈妈也不知道蚂蚁上树是什么意思。就问我是用什么菜组成的,我说是萝卜,粉条,肉馅。妈妈问我爱不爱吃,我便回答说:“嗯,挺好吃的。"于是,妈妈就从网上找到了这道菜的做法,经常给我做······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是什么菜了吧!对。就是——蚂蚁上树。我今天就要在妈妈的监视的指导下做这道家常便饭——蚂蚁上树。
妈妈早早的买好了肉馅冻在了冰箱里,现在只用把肉馅拿出来泡泛。首先,接一些水把肉泡上;让后系一个萝卜;我把萝卜放在在水盆里,用铁丝左搓搓,右搓搓,像是在给萝卜洗澡一样。好了,终于洗完了。然后再泡上一些粉条。切萝卜可是一个大难题——
妈妈先给我做了个示范,然后让我照着学;于是,我便动手切了起来——先把萝卜切成片,然后再切成丝。但我发现妈妈做示范时切的是丝,而我切时却是却是条。“算了,条就条吧。”过了一会,终于切好了,粉条也快泡好了,肉也泡泛了。
炒菜时,先放油。我放油时还算顺利;可就要把肉放进去时,油花四溅,我赶紧躲开了妈妈不放心,硬要她放油,我倔不过妈妈,只好放弃了。然后放了些盐。把萝卜倒进了锅后反复地炒,最后把粉条“铺”在萝卜和肉身上。加了点水,以防粘锅。
······
大约过了五分钟后,这盘美味佳肴就做好了。
盛出盘时,有白白的萝卜,粉粉的肉,淡黄的粉条拼成了一道佳肴。加一些粉条,粉条上挂着一些肉末,我想,“蚂蚁上树”的美名就是这么得来的吧。
小小的厨房里我也冒险了一回,这道菜是我的劳动成果,我要好好待它,把它吃完······
六年级:馨娜雅女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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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但我,没在意。岁月翻山越岭,难偷半日闲,看看脚下的万千风景;可不知不觉,我已走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平淡、简单,就这样过了小半生。——题记我独自从风雨中走来,步入现今这个难以琢磨的世界,在弱肉强食的大环境下,追逐、奔跑,甚至争抢、辱骂、搏斗;就是这些流血的教训、恶俗的对峙、无耻的背叛,一点一滴,给生命凑足了原材料,凑足了一辈子。如今时光不复,如今肉身沉重,好些日子没见过彩虹了,可能是我太忙碌,错过了它转瞬即逝的美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再走走停停,不再被江边忽升的一轮圆月所吸引,陈述一件事情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我渐渐收敛锋芒,不再因空穴来风的流言蜚语而暴跳如雷,更多的是沉默,默默着周围熟悉的一切,静静地离去,不闻不问。生活是条不归路,也是唯一一条能踩踏出希望和价值的路。除了阳光和空气,我总是不够富裕的。如果可以,我愿永远生活在春天里,伴着清风流水,闻着油菜花香,与阳光对望,不紧不慢,同亲人看晚霞落尽。但,这一切,都是梦,醒在黑夜里,如一针之痛,醒在我麻木而又盲目的生命里。我一直是个两面双生的矛盾体,一面我怀揣着对泥土的热忱,继承祖辈们耕耘的事业,另一方面我又萌生立志成为作家的梦想,肆意打破祖辈们孜孜不倦编织美好的梦幻。没办法,有些东西,像爱情,两个人开始即使并无交际,以后也会因同一诉求奔赴同一地点,由此产生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这就是一种宿命。原谅我,事到如今我还是热衷于梦想,辜负了你们的爱。从春天开始寂寞和辛劳的流程,直至冬天还未结束,因为又要开始新的轮回,无止境的轮回,直至死亡降临,才能逃离。佛说,因果不空,善恶终有报应,我亦会宽容命运的颠簸。迎来送往,任谁都难做一个安静的看客,随风尘起落、不惊扰繁华,随季节流转,只因你还会悲欢、喜乐。一年四季,新颜换旧颜,生活与梦想,情感与理智,谎言和真相,种种经历,令我满目疮痍,让我越来越满,越背越重,也让我越掏越空。曾经羞于启齿和小贩讨价还价,现在倒也学会了,学会了精打细算。不断从中感悟生活的甜蜜与艰难,守望一个平静的归宿。寒来暑往,已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二十一年的光景,我的小半生,是那么平凡,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感觉还没真实的活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爱我的人时常恶语相向,甚至有时对路边打趣的行人,都憎恶不已,但我和这个世界,依旧共生共存。二十一岁的风景,青春的玫瑰园荒草丛生,曾经那份最深沉的爱,连同羸弱不堪的身体和灵魂,慢慢褪去鲜艳的色彩,然后沦为过去,变成了回忆。这样,当你年老,在痛苦时、衰老时、病痛时、孤独时、寂寞时,偶尔还能拿它,怀念那些与青春有关的人和事,还有那些为爱逝去的喜怒哀乐。几番曲折,一念无悔,不再怕夜深。今年暑假,我离开了安逸的蜗居,去体验另一种滋味纷杂的生活。那一天,天空阴沉,细雨微澜,心有点冷。微闭双眼,列车越开越快,即将要离开这座生活许久的小城镇,意志一时变得消沉,我知道,很痛,忍一忍就过去了;每个人都有别无选择的时候,离不开,舍不得,或许是一种习惯和记忆,或是日久渐深的依赖。但我深知,人生是一条漫长而又没有终点的跑道,能走到最后的才勉强算得上生活强者,而信者得爱,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这个夏天,告别,告别稚嫩、懦弱,离开庇护、溺爱,就是一种成长和独立。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像细水长流,事实证明,我错了。在某段异常艰难的时光里,比如失恋、车祸、生离、死别,人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巨痛,人是会一瞬间变老的。“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一件不可挽回的事。”还有,还有那些即使再竭尽全力也还是无由无故、毅然决然离开的人。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有时也会被人嘲讽,但我,没在意。我们都太喜欢等,固执地相信等待永远没有错,美好的岁月就这样一日没一日被等待消耗掉。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所有的似曾相识,也许都曾有过一段难以启齿的美好。孔子有语: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古来稀随心所欲,八十耄耋;生命本就是一个逐渐递减的过程,人从母体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经历不能承受的分娩之痛,这一难熬的岁月,代表着新生,但也预示着生命的陨落,即奔向死亡的流域。人到了某个特定的年纪,总会陷入怀旧和沉思,但不要因为时光不复而难过,就忘了散发芬芳;人存在哪里,就在哪里绽放,如此,甚好。我的小半生,二十一年的风景,有过风和日丽,有过雷雨交加,平淡无奇间夹杂几许的辉煌和骄傲;但一生之中,从来到去,无论你年少有为,或大器晚成,无论多么妖娆的场景,到最后,都会归于平静。生命之扣被我反复打过无数个死结,浑浑噩噩,漫无目的,云里雾里,就这样过了小半生;心中茫茫然然,像失去了什么,又好像抓住了什么。但任何事情,终有答案。好景难常在,如果你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就在明天黎明到来之前选择一种最舒适的姿态,将生活继续。至于我的大后半生,顺其自然,然后付出努力经营,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努力和汗水的人,天下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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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今年我17岁,还有6个月满18周岁。出生在天蝎座的最后一天,有着天蝎与射手的双重性格。还有6天参加高考,在闷热的晚自习,我开始写下这些话。你无须觉得惊讶,我正是如此吊儿郎当地走过了6000多个日夜。如你所听到的一样,我很年轻,甚至比你想象的还要年轻。96年之前的世界我没见过,但我能够想象出来,它一定在期待着我得到来,为了不让它失望,我在96年一个下雪夜晚悄然将生。然而这个世界或许嫌我长得丑,又或许是上帝特别偏爱我,我生来与众不同。据我家妈妈回忆,我出生后两天嘴角两边起了两个小米粒样大小的肉球,第三天已如绿豆大小,后被医生除去。老人说那是龙须,我必是龙女转世。当然,这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无从考证。96年到01年之间,算是童年。外婆,小河,泥巴,放羊,那条蜿蜒的小路,外公自行车的前杠,还有那条和我一样年龄却比我体积还大的黑色狗儿似乎是全部记忆。我不知或许是我根本不愿记起关于它后来的归宿,我努力想过,但记忆只停留在我把它从地窖里就出来的那一刻。再后来,没有一点关于“虎子”的记忆。不重要了,它一定会去一个温暖美丽的地方,也许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喜欢它的小姑娘,在它的陪伴下成长。01年,小妹出生。我曾很惊讶地指着婴儿床上的她问妈妈:“这是谁家的小孩?”后来的日子里更是受尽这小魔女的压迫。两个鸡蛋我拿一个她就会张着还没长牙的嘴开始哭,放下立刻就好。妈妈忙的时候还要我30多斤的小身板抱着她一20多斤的大肉球。我想,从她出生开始,不管我愿不愿意,准没准备好,我都被赋予一个做姐姐的责任与担当。我不能说我做的十全十美,万无一失。但我觉得已算的上合格。我会训她但从不会打她,我不爱学习却也能为她树一个成绩优秀的榜样。也许我总活在她骄傲刁蛮的压迫中,时不时需要忍受她的不讲理,她的无休止的撒娇卖萌。但或许她也终日生活在我的光环下,觉得满是阴影,但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该走的路并且全力以赴。我的光环同样是她的荣耀,我的狼狈前行能让她的道路更加平坦。我想我活的累,但若能让她在我的跌跌撞撞中学得一点可以不那么辛苦的办法,我都会继续为她遮风避雨的前行。当然,我并不能代替她做什么,也不能代替她去走她的路,我能做的仅仅是让她以我为镜,在成长的路上无所畏惧的前行。我知,时间的行走间,这个丫头已成长的不再那般刁蛮任性。如此善解人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已和我并肩前行,风雨不避地奔向那个最终想要到达的地方。02年,我第一次走进教室,和那样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一起。那是我们太小,道路太长,一路上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是我们5个小人儿中唯一的女孩,因此受欺负的是我,受宠的也是我。还记得瓢泼大雨中我们在泥泞的土路上光着脚丫推着车子回家,一转身看到连人带车摔在棉花地里的他在雨中也笑开了花,还记得苍白瘦弱的他推不动车子,我们便喊着口号来帮他。回到家即使全身冰冷心也是暖的。那些个小人儿的脑袋和心里满满的都是爱呀,才会捡起那几条未睁眼的小狗,还为了他们和父母吵架。那时的我们觉得用我们的爱就可以让它们好好的活着,快点长大。可他们实在是太小了,它们还是去了,几个小小的孩子支起了火,烘热了瓦,去仍旧只能看着那小小的身体逐渐冷却,不记得谁先哭了,只记得火光下一张张小脸都挂了泪花。后来,都不可避免的长大;再后来,都无可奈何的分开。彼时年少,依旧挥手再见却未曾想在彼此的生命里缺席那么多年,然后陪伴在身边的那些陌生人便成了我们之间的鸿沟,看不到却真实存在。但我从没怕过,我陪他们一起追追打打,他们伴我走过那些年华,已是青梅竹马。当然,现在的他和他,还有我早已不是那般傻傻的孩童,我一长得亭亭玉立,他们已入白羊般挺拔。谁知道以后呢,我们一如既往地相爱呢!06年,离开一些人,又新识一些人,也遇到第一个认为很重要的人。初识他时他笑容满面,声音干净而动听;再后来他的关心照顾,宽容和善一一印在脑海从不敢忘。至今仍会想起那如风笑容,有些人,我记了很久很久,无关风起云涌,年岁更替,好的人,总会活在别人心中。07年,开始叛逆。其实那时的自己只是贪恋温暖,并不知没有人有义务对我那般好,而对我好的那个人,我亦匆匆路过。那一年终日与那个头发花白的胖老头斗气,其实他不知道,我就是个狗脾气,順着毛摸就会乖巧。又能怎么样呢,无论怎样斗气,还是分开了,看着他醉后微红的脸,竟也有些不舍,但终究是分开了。08年,不情愿地被父亲排进他的班。却结识了一群哭笑与共的朋友。有一段朦胧的感情,有腼腆的男孩追我,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但依旧风雨同舟。他们见过我最真实的笑泪,最真实的好恶,见过我意气风发,也见过我狼狈不堪。然而三年后,又是注定的别离,我接受。11年。九月见到的人中最喜欢他。记得他的话:“不该是这样,你本不该是这样。”我知道,我不该是他见到的颓废的模样,我应是无比美好的模样。我这般感谢,在这样一个不济的我走向无边黑暗时,他依然相信我本是美丽模样。12年。有过努力但终究太过懒惰。吊儿郎当很适合我,这是她给我的定义,我接受也承认。但我改不了也不想改,我承认我懦弱,改不了。但我仍欣慰她把我看透:“风风火火,走路雷厉风行,不会小声说话,凡事满不在乎。”是,这是我,真实的我。我一身坦荡,除了懦弱,我无愧天地,自然不会转弯抹角。她说喜欢我这种性格,若我不是学生。我很高兴,别管我什么身份,都谢谢她喜欢我。我也喜欢我,光明磊落的我。13年。收敛了很多但终究死性难改。但幸好他说过:“我对你,说不上情有独钟,你已然是重中之重。”如此甚好。我就是如此简单的人。一句话,足以暖我一颗心,期限是一辈子。所有我见过的人,我都会记得他说的每一句暖心的话,其余的,一笔勾销。很感谢你将我看成重中之重,让我有勇气继续前行。14年。我依旧吊儿郎当,改不了。明天离校,再过几天,将永远告别这般乌云蔽天却有人送来温暖日子。转眼,我已过了小半生;庆幸,未染苍老;庆幸,爱都还在。我可能还会这样过下去,对,吊儿郎当地过。我知道,有人懂我的吊儿郎当,一如他们。对此,我很感谢,生命中以心待我之人。如今的我,站在远方遥望过去,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小半生。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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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一卷仙尘半世缘满腹幽情对君宣浮沉几度烟霞梦水在天心月在船??《半生缘》一、梦里几多月露梦醉生归忆昔希,清潭浅许几人逢。冰枕梦南鸿。消逝的,亦只是过客。我是过客,思念彼岸的景色。百合是情,带几许哀伤,和思念。望断天涯,亦换不回曾经。时间停留在那一年。望穿秋水,也不曾有过什么。情逝。想要逃避,忘却不了过去。忧伤,也只是脆弱。不想忘也不想追,最后,泪纷飞。为什么逃避?为什么哭泣?我不愿悔。雨摇曳在空中,妖艳。我看不见所有的悲。风翻飞,我追不上。于是,我开始流泪。望着所有的美好被风带走,心破碎。乱舞的叶,也只是在笑我所有的软弱。我看见夜在梦的边界盛开成一朵百合。忘却的,流泪的,只是逝。梦中不曾有过泪。二、寒月渐碎今朝醉风亦夜破剑争锋,却欲言醉。忽回雨飞碎。淡云飘。枫叶渐落,我感到孤独,很怕孤独。羽翼苍悲。回头望,不见有谁。月又渐渐碎。梦几生,今朝醉,语欲又伤醉。泪清流,夜也寒。于是,愿相随。春花秋月何时了,却逢君殇耒。花已谢,月将没,今又尘宵。恋蝶飞,朦胧泪,事事也非非。曾几许,难忘夜,我去却又回。今又起,忘尘事,醉。三、半生缘梦又碎夜渐黑却见百合又开4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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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当我如新生的生命般睁开双眼的时候,是在冰凌山上的一座木屋里,这是那个叫池旧的男人告诉我的。我之所以用了新生这个词,只因为我丢掉了过去。我像一个刚出世的孩子,徘徊在这最初始的起点?记忆的空白。那是我看到的第一张脸:略红的双瞳,尖锐凛然却又流溢着一种说不出的神采。薄削的嘴唇微抿,唇弧柔韧,带着不可颠覆的定性。他看着我,紧皱的眉心舒展开来,说:“浅离,你终于醒了。从现在开始,你能跟着我走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脑海里涌上一波又一波白色的潮水,然后晃然间又化为一大片平静的空白。我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绝望,仿佛被抽走了灵魂。我对他微笑,说:“如果你认识我,请告诉我我是谁好吗?”我知道这种问法很傻,但是我真的想了解。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仓促似流星,因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走过来,手锊过我碎紫色的长发。他对我说:“你叫浅离,是我未来的妻子。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是,请记得我是池旧。”就这样,我信从了这个陌生男人的话。他的声音坚定而威严,却让我心甘情愿地服从,并且深信。他告诉我说我是一个芄兰族的仙子,芄兰族是个很美丽的种族,只是力势单薄。但是因为每个族人都很善良,从来没有人去伤害她们。只是在前几个月,意外地受到了火族王子的强烈摧残。整个种族……几近全部灭亡。只有我,被他所救。绝望再一次在我的身体里像有毒的蔓藤,不断地在我的心旁缠绕。我低下头,隐约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皮肤有着紫红色的斑点,这是芄兰族特有的标志。我站起来,看着他被风吹起的发梢在肆意地翻飞,声音轻得连我自己都感觉底气不足,我说,池旧,我想去报仇。然后我把头垂得很低很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害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但是我的耳边却传来了很随意的笑声,看得出,他一点也不惊讶。“浅离,当我告诉你这个事实,我就猜到你一定会有这种想法。我不想隐瞒你,所以我也不会阻止你。只是,以你现在的法力,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他句句话语丝毫没有纵容,并且斩钉截铁,但是这也让我相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把目光对上他略红而眼睑微垂的眼睛,说:“池旧,你一定后悔告诉我吧?可是,我是芄兰族的仙子,族人的尊严是我存在时必须成就的使命。”他的眼里忽然掠过一丝忧伤,但是很快又被打碎。然后他把手搁在了我的双肩,有温暖的触觉渗进我的皮肤,他说:“你要知道,浅离,我对你从来不会有什么后悔。也许有一天你会恨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甚至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只是,不能是现在。”后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窗外如春的景物在各处定格。我不说话只是因为我为池旧的话感到难过,原来记忆可以空白,但是感情依然可以犹存。冰凌山其实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此后的几天我才注意到这里虽然有春天里生意盎然的景象,但是空气里却饱含了冰冷的气息。只是这让我更加喜欢这里。我常常站在冰凌山上的悬崖边,任寒风刮过我的面颊,偶尔会听见石子滚入深渊碰到石壁时发出空洞而绝然的声响。每当这时,池旧会走到我的身边。他总会给我设一个很精致的结界,里面充溢着温馨的香味分子。他对我说:“浅离,我不喜欢你总是这样站在寒风里,至少会让我感到我不能给你幸福。”其实每次他这样做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也许我爱吹风就是想让他给我营造这种幸福的气氛。我看着天边灿烂若水的夕阳,常常一脸憧憬地对他说:“池旧,等我报完仇的时候想跟你在这里过一辈子,希望我们可以。”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把什么都丢开了,包括我必须去执行的报仇。池旧,他应该有很高强的法力吧,因为他可以设出那么完美的结界,我常常看着他沉稳而好看的侧脸暗暗地想。只是,有些事也许就是这样了,它永远有它最孤傲的个性,从来不会去服从你的意愿。池旧说,以你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火族王子的对手。于是我相信,我没有去。池旧说,如果我们可以安然无恙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于是我信从,深信无疑。但是直到火族的几个小将踏上了冰凌山的湿土时,我开始怀疑我的幸福是否真的存在过。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火族最坚韧的武器-火岩刀,脸上有着邪恶而狰狞的笑容,然后他们把刀指向了池旧,说:“二王子,你背叛了火族,我们应玄灭王子的命令来擒拿你。如果你想少受点战伤的话,就马上跟我们走。”正想冲上去替池旧解围的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忽然“咯吱”地颤了一下,有骨骼断裂似的剧痛在我的心口一丝一丝地渗下去。二王子?池旧他怎么会是火族的二王子?我带着最后那丝侥幸的希望,把目光投向池旧。他一定会告诉我他不是,他一定会这样告诉我的。可是他却对着那帮火族人扬起一个很不屑的笑容,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不属于火族,我只属于冰凌山。要是你们真的想拿下我,有本事就先击败我。”说完,他的手心里逐渐地现出一小束火球,然后一圈一圈地跳动着火焰,泛滥蔓延,越现越大。那帮火族人的脸上开始显出了恐惧的神情,先前的傲然像潮水一般地在脸上“哗”地褪去。他们几乎是齐声叫出来的:“火诛球?原来他的法力没有尽失,快去向玄王禀告,走!”就这样,他们在这场不算战争的战争中落荒而逃。我想,火诛球应该是火族最厉害的幻术吧。但是这与我何干,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站我身边的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了。“池旧,不,应该是火族王子。你说,你让我怎么继续爱你?”我漠然地看着他,声音平静地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可是我的这种平静持续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震惊,池旧他的嘴角居然渗出了血丝,他牵了牵嘴角想和我说话却无力地倒了下去,在我的面前就这样地倒了下去。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紧闭着双眼,睫毛卷曲而修长。我把池旧扶到木屋里的小床上,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原来我对他的感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这个让我又爱又绝望的人,你让我该怎么办?“浅离,你现在不要说话,先听我说。”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我点了点头,其实我是真的想听他解释的,如果可以,我真的还想再相信他一次。“我是火族的二王子,池旧。我一直隐瞒了这个事实,现在看来我必须告诉你了。当时芄兰族的灭亡是因为我的哥哥,玄灭。他喜欢你却怎么也得不到你,于是他设计把芄兰族给毁灭,只是我抢先将你救走,不过也迫使离开了火族。你可以不信,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还有,对不起,我想我现在的法力不能保护你了,浅离。”说完后他开始将视线延向窗外,我知道,他是怕我看到他此刻的无措。最终我还是相信了他,我对他说:“池旧,我不需要你的保护。但是,我要杀掉你的哥哥,玄灭。”他看着我微笑,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玄灭拥有着火族最厉害的幻术,火诛球。而他,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去施展这项幻术了。他说我想报仇只有一个方法,传说中芄兰族的仙子如果开了花,那么法力将无人能敌。可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芄兰族人开过芄兰花,就连死去的芄兰女王也是,这是芄兰族最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努力寻找芄兰开花的途径,我明白,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可是想不到的是火族王子玄灭那么快就来到了冰凌山,虽然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但还是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他有着和池旧极其相似的面孔,只是池旧的瞳仁是略红色的,而他却是火一般的鲜红。这让我感到有点栗然,因为这是火族法力高超和卑微的标志。如果是对敌立战,我和池旧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看到我,显然眼中略过一丝惊讶,既而脸上呈现出了不羁挑绊的笑容,说:“池弟,看来,我要多谢你了。开始我还为杀了浅离而可惜,不过你竟然用你高深的功力保全了她的生命。现在就把她交给我吧,你也可以没有负担地上黄泉。”他的笑容如黑色的莲花在氤氲的气息中肆意地绽放,带有着尖锐的利刺。我的大脑再一次开始迷乱,池旧,他的法力如此卑微,居然是为了救我?我忽然极想知道过去的一切,想知道池旧究竟为我做了多少事。第一次,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我知道,现在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浅离。她、永、远、不、会、属、于、你。”池旧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神情坚定。玄灭手中的火诛球开始燃起,他看着池旧,还是一脸很轻蔑的笑容,说:“现在的你连最基本的幻术都已无力发挥,拿什么和我争?以前的浅离喜欢你,可是现在,又凭什么?你连她的法力都不如,哈——”说着,他手中的火焰夹着极其轰动的声响扑向池旧。我迅速使出芄兰族最高级的幻术,淡紫色的光晕在极力抵挡那团火红色的光焰。但是这点幻术在火诛球下明显地相形见绌,我发出的法力在渐渐地被那片火焰所吞噬。恍然间,身后传来了池旧平静如水却夹杂着无奈的声音:“浅离,看来我无法再给你幸福了。既然如此,我只能给你最后的幸福。”我在迫促的对抗中眼睁睁地看着池旧的身体渐渐,透明,可是无能为力。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永远。淡紫色的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我的紫光奇迹般地爆发开来。可是池旧,你叫我怎么幸福?天空一下子变得史无前例地澄澈,雪花却一片一片地开始纷扬,落在玄灭的火焰上,他的火诛球开始变的微弱。玄灭的脸色忽然变得极其地难看,口中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眼:“芄兰……开花,看来……我注定失败。”我看见他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透明,然后消失在了冰凌山的上空。冰凌山又恢复了一片风平浪静,只是我的心已经彻底地冷却。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的身后长出了两片洁白的花瓣,上面有紫红色的斑点。颜色诡异,但是艳美无比。可是我最终失去了我的整个世界,惟有冰凌山,承载了我回忆的一切,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因为,过去的浅离爱池旧,而现在的浅离爱池旧一生一世。冰凌山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略红色的雪,似乎永不停息。在空中挥洒着温暖的香味分子,看来冰凌山再也不会有寒冷了。池旧他说的没错,他真的一直在保护我。我站在悬崖边,任那些纷扬的红雪落在我的眉尖,覆盖于我的花瓣,然后渐渐地,渐渐地,沉淀在我的记忆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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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半生缘》高二(11)班李佳梦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平凡男女的平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18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18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8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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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年轮,半生浮沉流光飞舞中,消逝的背影连同流动的人群,早已荒凉。谁是谁的谁?落入尘世间,只是光阴下面的一粒尘埃。那些时光,那些爱,渐行渐远。留在心底,淡淡的思念,如轻风一阵,吹过彼此的容颜。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他是我的外孙子,只不过其他男孩白了点。”你总是笑呵呵的向别人解释,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回家后,却一脸无奈的对我说:“琼儿,咱争点气,下回别再被别人误会成女孩了,好不?”看我没反应,你又用手撑着头,自言自语道:“要不然给他送到大山深处历练历练?”想了想,又叹了口气,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妈也不可能答应。可那时的我聪明极了,才不介意性别之事,哪懂得你的抱怨?我只一心惦记着《红楼》的结局,便匆匆的跑回卧室,独自剩你一人在空气中。于是,你又开始在后面追着喊:“宝贝,我新买了《水浒传》,你要不要看看?”那年,我八岁。凭轩卧听雨荷声,点点滴滴在心头。雨是水的精魂,在绿树间呜咽地歌唱,在荷花中翕忽地蹦跳,在湖面上轻快地奏乐。这一切,似乎能涤尽尘世的浮华,讲演出千年的诗篇。我是爱极了这种感觉,晚上躺在床榻上,雨声滴滴答答弥散了整个夜空。你看我捧着诗集端着茶的样子便又开始抱怨:“我的外孙子噢,你看《红楼梦》看多了,不会真喜欢上林黛玉了吧?”我略一思索,真的很认真的答道:“其实我觉得薛宝钗更好些,外婆大人。”“外婆大人?!!你小子最近不学习,又是跟哪本小说学的?”你慈爱压抑下的点点火星终于被我引燃。不久,母亲因为工作原因,要调去外地,我便开始跟着母亲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你。那年,我十二岁。情怀渐觉成衰晚,鸾镜朱颜惊暗换学业与距离像是一条巨大的东非大裂谷,横亘在我与你之间。总是好久,才难得能够回家看你一次。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车停在了你家门口。还没走下车,就看见你急急忙忙从里屋赶出来。你倚靠在门框上,手不住地在围裙上来回地搓动。“小鬼,回来啦!个又高啦。”你大声地叫我,脸上溢满了幸福与满足。也许是太久没回过你家了,我竟有些拘谨,不知要说点什么,就站在屋子里,漫无目的地到处看。 忽然目光落到了日历上,咦,怎么回事,日历上还是前天的日子。“外婆,你看这日历,怎么不对呀?”还是这句话,但此时,我是真的很奇怪。你踢踏踢踏的过来,看了半天,忽然一抬头,“哦,看我这记性,这几天,都忘了撕了。我的心猛地一沉,似乎忽然被人抽去了什么,痛一阵一阵地涌来。从没有如此真实的感受过你的衰老。你不会再在原地等我啊。我一下子紧紧抓住了你的手,紧紧的。望着日历,泪如雨下。今年,我十六岁风舞动青春的羽翼,回旋在年华的上空,就像挂在窗户上的风铃,在耳边轻轻反响。在晨雾变成一道道白色的痕迹,榕树上枝叶被风轻轻吹拂,扑簌迷离的云烟划过岁月,淹没了执着却延续着忧伤!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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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一卷仙尘半世缘满腹幽情对君宣浮沉几度烟霞梦水在天心月在船――《半生缘》一。梦里几多月露梦醉生归忆昔希,清潭浅许几人逢。冰枕梦南鸿。消逝的,亦只是过客。我是过客,思念彼岸的景色。百合是情,带几许哀伤,和思念。望断天涯,亦换不回曾经。时间停留在那一年。望穿秋水,也不曾有过什么。想要逃避,忘却不了过去。忧伤,也只是脆弱。不想忘也不想追,最后,泪纷飞。为什么逃避?为什么哭泣?我不愿悔。雨摇曳在空中,妖艳。我看不见所有的悲。风翻飞,我追不上。于是,我开始流泪。望着所有的美好被风带走,心破碎。乱舞的叶,也只是在笑我所有的软弱。我看见夜在梦的边界盛开成一朵百合。忘却的,流泪的,只是逝。梦中不曾有过泪。二。寒月渐碎今朝醉风亦夜破剑争锋,却欲言醉。忽回雨飞碎。淡云飘。枫叶渐落,羽翼苍悲。回头望,不见有谁。月又渐渐碎。梦几生,今朝醉,语欲又伤醉。泪清流,夜也寒。于是,愿相随。春花秋月何时了,却逢君殇耒。花已谢,月将没,今又尘宵。恋蝶飞,朦胧泪,事事也非非。曾几许,难忘夜,我去却又回。今又起,忘尘事,醉。三。半生缘梦 又碎夜 渐黑却见百合又开4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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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这是张爱玲的一本小说,不得不说当初是由于这封面的原因,我把它从书店带回了家里现在的绿油油的上边已经看出磨损的痕迹了,特别明显的有一些白纹。我在想这又是多少年前的月光。就像多少年前的爱情一样。跟现实的年轻人比起来。几年都把一生需要经顾的所有事情遇到。在繁华落尽,繁花似锦的年纪再遇。这又是怎样一番场景。索性,曼祯和世钧再遇。他们相恋过。他们最终在心灵上。我觉得还是在一起的。让我想想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似乎都是顶顶平常的事儿。但是遇见了人这一生是多么难以说清楚呀。偶尔一瞬间就能决定这一生的东西。一眼误终生这些其实挺现实的。我相信是哪个诗人说的那样。他将用一生的时间等待爱情。当我看见这个的时候我的眼泪也漫了下来。我还相信爱情么,我还炽热的爱着么。答案是。我仍旧对某些东西存有太多的幻想。应为爱情存在着,所以我没有了理由不去相信。半生缘,明明只有几年的时光,竟称得上半生。我想这大概也是爱情的魔力在作祟。应为爱情的盲目性让人甚至忽略掉时间的飞逝,时间的流转。人来人往,只剩下时间漫流。然而存在爱情里边的人也察觉不到这事的改变。这是多么幸福,但倘使他们像半生缘里的男女主角一样。我觉得又不知怎么样去描述了。这是一种无言等到悲伤么。也不是。相反。我觉得这总爱情更能泥足深陷。让心一辈子囚困在里边。但是人身呀。说自由这算是自由么。如果让我遇见那么一人。我愿意陪着谱一首半生的缘分。5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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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无缘未经人事,空自悲伤,念岁月匆匆,故人随即各奔东西,心有百感尤不为坦言,所起手小诗以待来年宽慰。《半生无缘》静军春后无颜话嫣红,茅屋无缘藏绿容。一朝竟染黄昏醉,半生孽情残月碎。壬辰之春,情愫朦朦。而后知空门无色,亦是半生去处。奈何尘缘有及,剃度总是空虚时。悄然感慨“美人骷髅身。“福建泉州惠安县高级中学高三:蔡静军1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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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若有缘真正对半生缘有兴趣产生想看之前,我本身也是对小说有热爱情节的算是腐女情节的女生,所以爱上张爱玲,我还是很神奇的把我周围的人惊了一下,认为这么个人居然爱上了白领女性必备的张爱玲系列,好像张爱玲也确实代表着小资行列,许久以前我看安妮宝贝的东西,看到她描述一个特别让我钦羡的场面,拿着一杯哈根达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喜悦走在大街上。对于现在仍是穷学生的我,貌似对哈根达斯也提不怎么起兴趣。应为为不怎么好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我不怎么爱吃冰激凌,巧克力的甜美和薯片的芳香把我成功的培养到了120多斤,虽然现在有些下滑。我仍然热爱着不属于我这个体重内的一切。包括对恋情的向往。纵使我在这平凡生活中感受到了爱。轻轻的,我对以前的那个男生突然的记忆涌上心头。大约还是颜值即一切的时代,在我八十来斤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的,有圆圆的脸蛋,有双不粗的腿在我八十斤的时候,我还没到发育的年纪,所以也不存在着现在看胸看屁股的时代,完美的逃避了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两东西。或许是我妈遗传的不够好呀,又或许是遗传的时候走了神。跑题了,在我瘦点时候曾经是真的有男生像我告白,特别震惊的,哪怕我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困窘,应为从小到大乖学生的案例,让我对这个人嗤之以鼻,认为屁大点学生就搞着搞那的顶顶不正经,忒不务正业了。就是一群混混的时代所以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的某些想法还是挺觉得后怕的。那个男生现在怎么样,还会有缘再见到他么,说起来我好像没有真切直视过那个人,应为他是托他好哥们像我说的,小白脸这个时代我其实也欣赏不怎么来。但是对于他我还是有时候隐隐的给了很多向往在里边,这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呢,脾气好吗,气质好吗,爱读书嘛。也不关我事儿。当半生缘搁在我眼前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倘若半生若有缘让我碰见我一辈子挚爱,那就是一生了。半生若有缘,期待我早点遇见。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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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若有缘真正对半生缘有兴趣产生想看之前, 我本身也是对小说有热爱情节的算是腐女情节的女生,所以爱上张爱玲,我还是很神奇的把我周围的人惊了一下,认为这么个人居然爱上了白领女性必备的张爱玲系列,好像张爱玲也确实代表着小资行列,许久以前我看安妮宝贝的东西,看到她描述一个特别让我钦羡的场面,拿着一杯哈根达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喜悦走在大街上。对于现在仍是穷学生的我,貌似对哈根达斯也提不怎么起兴趣。应为为不怎么好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我不怎么爱吃冰激凌,巧克力的甜美和薯片的芳香把我成功的培养到了120多斤,虽然现在有些下滑。我仍然热爱着不属于我这个体重内的一切。包括对恋情的向往。纵使我在这平凡生活中感受到了爱。轻轻的,我对以前的那个男生突然的记忆涌上心头。大约还是颜值即一切的时代,在我八十来斤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的,有圆圆的脸蛋,有双不粗的腿 在我八十斤的时候,我还没到发育的年纪,所以也不存在着现在看胸看屁股的时代,完美的逃避了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两东西。或许是我妈遗传的不够好呀,又或许是遗传的时候走了神。跑题了,在我瘦点时候 曾经是真的有男生像我告白,特别震惊的,哪怕我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困窘,应为从小到大乖学生的案例,让我对这个人嗤之以鼻,认为屁大点学生就搞着搞那的顶顶不正经,忒不务正业了。就是一群混混的时代 所以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的某些想法还是挺觉得后怕的。那个男生现在怎么样,还会有缘再见到他么,说起来我好像没有真切直视过那个人 ,应为他是托他好哥们像我说的,小白脸这个时代我其实也欣赏不怎么来。但是对于他我还是有时候隐隐的给了很多向往在里边,这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呢,脾气好吗,气质好吗,爱读书嘛。也不关我事儿。当半生缘搁在我眼前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倘若半生若有缘让我碰见我一辈子挚爱,那就是一生了。半生若有缘,期待我早点遇见。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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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_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一直都很喜欢张爱玲的作品。细腻而宁静,不慌不乱地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故事的结局似在情理之中,却往往又在意料之外。要说最爱那就是《半生缘》。记得在《半生缘》临近尾声的时候,在夜上海,顾曼珍走出一条巷子正准备拐入另一个巷子的时候,她的眼神顿住了,她发现,在路摊前买东西的人很像沈世钩。曼珍站在那儿,看了好久,直到“世钩”捧着热气腾腾的小吃呼着寒气离开。我想,好多年前的生活细节,一定又在顾曼珍脑海上演了吧!我还清楚的记得她当时说过一句话:“如果我和世钩真的结了婚,那么,带着一大群孩子,一定有是另一个故事了。”想想我们的现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今天早上带了雨伞,你就不会被大雨淋成落汤鸡了,可惜出门时你忽视了天上的乌云。如果你用心学习,就不会在考场上一筹莫展了,可惜平日里你浪费了太多的光阴。如果懂得珍惜友情,你就不会引起朋友的误解,可惜那一刻你没能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可以重新作一次决定,在累积了刻骨的人生经验之后还有机会再来一遍,那么,我们也许就会少许多失败,多许多成功;少许多伤害,多许多幸福。读完《半生缘》,我才懂得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今天和明天。初二:有点゛尐思绪500字 初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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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尘土,一梦红楼眉黛春愁,小园新柳。半生尘土,一梦红楼。 ——致黛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梦红楼。我从未读过一本古典名著似《红楼梦》这般牵动我的心弦那是一个由盛转衰的时代,那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不知让多少人唏嘘;那一曲红楼有蕴含了多少悲欢情愁,让多少人流下惋惜之泪?唯有你啊黛玉,让我最为感叹。你本是一株绛珠草,为了报答神瑛侍者而下凡,并要还其一生的眼泪。黛玉啊!我为你惋惜!你本是一介柔弱女子,却以一腔热情反抗封建社会;你与宝玉本是知音,佳偶天成,却不想最后落以凄美结局,演就一场离殇,一场他人眼中的闹剧。“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你将哀伤写进词句中,与岁月融为一体;你将笑貌散落在天涯,与花瓣一起飘洒。你没有宝钗的圆滑世故,没有王熙凤的城府老道,也没有贾迎春的胆小懦弱。你与常人不同,你就是你,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颠沛流离,人生百态。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他们不敢奢求太多 。而新世纪的我们已经褪去了陈旧思想,我们是蓬勃的朝阳,虽无弱柳扶风之态,但这份古典文化思想应当继续传承,并用新时代的思想在次品味。依楼品茗,静听一曲琵琶;诗画无语,独消千年风情。穿越了千年的故事至今依然回味无穷惹人深思。我感叹黛玉的才情与真挚,像一坛醇酒,典雅含蓄又不失热情高贵,芬芳千年。一滴一岁月,一梦一红楼。5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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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鸭-小我家有一只小鸭。小鸭走路、大叫、吃饭时都非常奇怪。小鸭在走路的时候,它先抬起右脚,再把右脚放到左脚前面,然后大叫两声“嘎—嘎嘎”,叫完后,小鸭把小屁股摇一摇,才开始走下一步。当小鸭大声叫唤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捂住耳朵。叫了几秒种后,小鸭就停止了大叫。我们刚要放下手,小鸭的叫声却又在我们的耳边响起……小鸭吃面更是奇怪了。当我拿着面条的一端,把另一端垂到小鸭眼前的时候,它就抬起头,叼住了面条。我一松手,面条就垂到地上了。只见小鸭咬断了一段面条,然后若无其事地吃起来,而剩下的半段面条却掉到了地上。吃完嘴里的面条后,小鸭就低下头去吃掉到地上的面条。可是,它刚咬了几口,面条就又落到地上了。小鸭看见了,只好低下头去吃地上的面条。不过这一次,它没有再叼起来吃,而是低下头直接在地上吃。吃饱后,小鸭满意地嘎嘎直叫。但是,它马上就不叫了。我猜小鸭是口渴了!我拿来了一个盘子,装满水,送到小鸭面前。小鸭见了水,便连忙低下头,嘴贴着盘子,大口大口地喝起水来。喝完后,小鸭抬起头,冲着我直叫,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喝完了!”此时,我惊奇地发现,小鸭的嘴边的毛湿漉漉的,这一定是刚才它喝水时弄的。瞧,我们家的小鸭多有意思。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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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小白”我家有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小白,它现在只有3个月大。小白浑身的毛像雪一样白,乍一看,真像一个大雪球。圆圆的狗脸蛋上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两只小耳朵,总是耷拉着。小白还常常把苹果般红的舌头伸出来,舔舔自己微微翘起的小鼻子。小白才几个月大,所以每次吃东西时就只喝牛奶。小白每次喝牛奶的时候,总是伸出它那小小的舌头舔来舔去,那样子可爱极了!小白在冬天的时候,最喜欢睡在我家的复印机上,因为冬天的时候,哪里最暖和,害得我爸在冬天的时候总是不复印不了资料,无法跟上司交代。小白和我最亲热,只要我在家,他总是追着我跑,等他追到我了,它就一个劲儿地舔我的脸。每当我一拍手,做出要抱它的样子时,它就乐颠乐颠地直起身子,像人一样站起来摇动身躯,迫不及待地想扑进我的怀里。小白每次吃东西时,就会和小白兔“小可”抢东西吃。小可总是抢不到,所以常常跑到我面前来“告状”。每每这时,我便会火冒三丈地把小白赶回狗窝。小白面对“疾风弹雨”一片茫然,只好把身子缩成一团,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心一软,刚刚的怒气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于是,我便抱起它回房间玩,不过一会儿,你看,它又找不着北了吧!小狗“小白”带给我了无限的欢乐、乐趣,我永远爱着它!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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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小白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家有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小白,它现在只有3个月大。小白浑身的毛像雪一样白,乍一看,真像一个大雪球。圆圆的狗脸蛋上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两只小耳朵,总是耷拉着。小白还常常把苹果般红的舌头伸出来,舔舔自己微微翘起的小鼻子。小白才几个月大,所以每次吃东西时就只喝牛奶。小白每次喝牛奶的时候,总是伸出它那小小的舌头舔来舔去,那样子可爱极了!小白在冬天的时候,最喜欢睡在我家的复印机上,因为冬天的时候,哪里最暖和,害得我爸在冬天的时候总是不复印不了资料,无法跟上司交代。小白和我最亲热,只要我在家,他总是追着我跑,等他追到我了,它就一个劲儿地舔我的脸。每当我一拍手,做出要抱它的样子时,它就乐颠乐颠地直起身子,像人一样站起来摇动身躯,迫不及待地想扑进我的怀里。小白每次吃东西时,就会和小白兔“小可”抢东西吃。小可总是抢不到,所以常常跑到我面前来“告状”。每每这时,我便会火冒三丈地把小白赶回狗窝。小白面对“疾风弹雨”一片茫然,只好把身子缩成一团,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心一软,刚刚的怒气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于是,我便抱起它回房间玩,不过一会儿,你看,它又找不着北了吧!(⊙o⊙)小狗“小白”带给我了无限的欢乐、乐趣,我永远爱着它!贵州毕节地区黔西县一小四年级:李芋欣500字 四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