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半生
今年我17岁,还有6个月满18周岁。出生在天蝎座的最后一天,有着天蝎与射手的双重性格。还有6天参加高考,在闷热的晚自习,我开始写下这些话。你无须觉得惊讶,我正是如此吊儿郎当地走过了6000多个日夜。
如你所听到的一样,我很年轻,甚至比你想象的还要年轻。96年之前的世界我没见过,但我能够想象出来,它一定在期待着我得到来,为了不让它失望,我在96年一个下雪夜晚悄然将生。然而这个世界或许嫌我长得丑,又或许是上帝特别偏爱我,我生来与众不同。据我家妈妈回忆,我出生后两天嘴角两边起了两个小米粒样大小的肉球,第三天已如绿豆大小,后被医生除去。老人说那是龙须,我必是龙女转世。当然,这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无从考证。
96年到01年之间,算是童年。外婆,小河,泥巴,放羊,那条蜿蜒的小路,外公自行车的前杠,还有那条和我一样年龄却比我体积还大的黑色狗儿似乎是全部记忆。我不知或许是我根本不愿记起关于它后来的归宿,我努力想过,但记忆只停留在我把它从地窖里就出来的那一刻。再后来,没有一点关于“虎子”的记忆。不重要了,它一定会去一个温暖美丽的地方,也许还会有一个像我这样喜欢它的小姑娘,在它的陪伴下成长。
01年,小妹出生。我曾很惊讶地指着婴儿床上的她问妈妈:“这是谁家的小孩?”后来的日子里更是受尽这小魔女的压迫。两个鸡蛋我拿一个她就会张着还没长牙的嘴开始哭,放下立刻就好。妈妈忙的时候还要我30多斤的小身板抱着她一20多斤的大肉球。我想,从她出生开始,不管我愿不愿意,准没准备好,我都被赋予一个做姐姐的责任与担当。我不能说我做的十全十美,万无一失。但我觉得已算的上合格。我会训她但从不会打她,我不爱学习却也能为她树一个成绩优秀的榜样。
也许我总活在她骄傲刁蛮的压迫中,时不时需要忍受她的不讲理,她的无休止的撒娇卖萌。但或许她也终日生活在我的光环下,觉得满是阴影,但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自己该走的路并且全力以赴。我的光环同样是她的荣耀,我的狼狈前行能让她的道路更加平坦。我想我活的累,但若能让她在我的跌跌撞撞中学得一点可以不那么辛苦的办法,我都会继续为她遮风避雨的前行。当然,我并不能代替她做什么,也不能代替她去走她的路,我能做的仅仅是让她以我为镜,在成长的路上无所畏惧的前行。我知,时间的行走间,这个丫头已成长的不再那般刁蛮任性。如此善解人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已和我并肩前行,风雨不避地奔向那个最终想要到达的地方。
02年,我第一次走进教室,和那样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一起。那是我们太小,道路太长,一路上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是我们5个小人儿中唯一的女孩,因此受欺负的是我,受宠的也是我。还记得瓢泼大雨中我们在泥泞的土路上光着脚丫推着车子回家,一转身看到连人带车摔在棉花地里的他在雨中也笑开了花,还记得苍白瘦弱的他推不动车子,我们便喊着口号来帮他。回到家即使全身冰冷心也是暖的。那些个小人儿的脑袋和心里满满的都是爱呀,才会捡起那几条未睁眼的小狗,还为了他们和父母吵架。那时的我们觉得用我们的爱就可以让它们好好的活着,快点长大。可他们实在是太小了,它们还是去了,几个小小的孩子支起了火,烘热了瓦,去仍旧只能看着那小小的身体逐渐冷却,不记得谁先哭了,只记得火光下一张张小脸都挂了泪花。
后来,都不可避免的长大;再后来,都无可奈何的分开。彼时年少,依旧挥手再见却未曾想在彼此的生命里缺席那么多年,然后陪伴在身边的那些陌生人便成了我们之间的鸿沟,看不到却真实存在。但我从没怕过,我陪他们一起追追打打,他们伴我走过那些年华,已是青梅竹马。当然,现在的他和他,还有我早已不是那般傻傻的孩童,我一长得亭亭玉立,他们已入白羊般挺拔。谁知道以后呢,我们一如既往地相爱呢!
06年,离开一些人,又新识一些人,也遇到第一个认为很重要的人。初识他时他笑容满面,声音干净而动听;再后来他的关心照顾,宽容和善一一印在脑海从不敢忘。至今仍会想起那如风笑容,有些人,我记了很久很久,无关风起云涌,年岁更替,好的人,总会活在别人心中。
07年,开始叛逆。其实那时的自己只是贪恋温暖,并不知没有人有义务对我那般好,而对我好的那个人,我亦匆匆路过。那一年终日与那个头发花白的胖老头斗气,其实他不知道,我就是个狗脾气,順着毛摸就会乖巧。又能怎么样呢,无论怎样斗气,还是分开了,看着他醉后微红的脸,竟也有些不舍,但终究是分开了。
08年,不情愿地被父亲排进他的班。却结识了一群哭笑与共的朋友。有一段朦胧的感情,有腼腆的男孩追我,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但依旧风雨同舟。他们见过我最真实的笑泪,最真实的好恶,见过我意气风发,也见过我狼狈不堪。然而三年后,又是注定的别离,我接受。
11年。九月见到的人中最喜欢他。记得他的话:“不该是这样,你本不该是这样。”我知道,我不该是他见到的颓废的模样,我应是无比美好的模样。我这般感谢,在这样一个不济的我走向无边黑暗时,他依然相信我本是美丽模样。
12年。有过努力但终究太过懒惰。吊儿郎当很适合我,这是她给我的定义,我接受也承认。但我改不了也不想改,我承认我懦弱,改不了。但我仍欣慰她把我看透:“风风火火,走路雷厉风行,不会小声说话,凡事满不在乎。”是,这是我,真实的我。我一身坦荡,除了懦弱,我无愧天地,自然不会转弯抹角。她说喜欢我这种性格,若我不是学生。我很高兴,别管我什么身份,都谢谢她喜欢我。我也喜欢我,光明磊落的我。
13年。收敛了很多但终究死性难改。但幸好他说过:“我对你,说不上情有独钟,你已然是重中之重。”如此甚好。我就是如此简单的人。一句话,足以暖我一颗心,期限是一辈子。所有我见过的人,我都会记得他说的每一句暖心的话,其余的,一笔勾销。很感谢你将我看成重中之重,让我有勇气继续前行。
14年。我依旧吊儿郎当,改不了。明天离校,再过几天,将永远告别这般乌云蔽天却有人送来温暖日子。转眼,我已过了小半生;庆幸,未染苍老;庆幸,爱都还在。
我可能还会这样过下去,对,吊儿郎当地过。我知道,有人懂我的吊儿郎当,一如他们。对此,我很感谢,生命中以心待我之人。
如今的我,站在远方遥望过去,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小半生。
五一
今天是五一,我起得也不是很晚,看了看电视,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我们两一见面就有许多话要说,因为我们差不多有一年没有见面了,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电话聊天了,所以一见面自然有许多话要说。
王莹考得非常好,她说英语考了90分,数学也考到80多分,语文我忘了,不过也很棒。
我非常开心,因为能和这样学习优秀的女孩成为好朋友,令我十分幸福,我要努力学习,成为每门学科都能与她成为真正学习上的对手。
屯昌县南坤镇加握中心小学六年级:wangjua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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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霜。不喜热闹了,拣一个薄薄的清晨,一个人远行。不特立独行了,一团喜气地活着,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事过境迁,对错无答案,春风笑过,三千赤壁都成过去,何况小小的争执?与人交往,喜欢了清淡似水。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还彻夜长谈?不不,怕第二天眼睛红肿,还是及早休息,看一个无聊电视剧,一定不再骂里面的男女主角恶俗,偷得浮生,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对极力热情的酒友牌友说不。终于学会了拒绝。拒绝得这样浩荡。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碌碌而为,戴无数面具,四处游荡——那不是我,那也是我。生活真无情。比戏子更无情,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有的时候,“不真”倒成了一个境界。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问他在姚明当旗手威风不威风,我只记得这孩子稚真的回答:没觉得威风,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这是真。真得让人喜欢。也只有年少,未经涤洗才有这样的真。大多时候,谎言连篇,无尽无休,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这种时候,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自己都不好意思。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的说——我真是喜欢她呀,真是喜欢呀。第二天别人问起,一脸的谨慎:我说着玩呢,哪能当真?时间赠人阅历的同时,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细数从前,那一日他大雪来访,站在楼下喊你名字,也真是年轻,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不怕冷……那一天受了委屈,嚎淘大哭,打长途电话,一边说一边哽咽……现在,都不会了。更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更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先扔掉高跟鞋,忒累人的东西,不,不穿了。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粉面朱颜有什么好?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更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从前炒菜,酱油和糖用得最多,总嫌不够香不够甜,吃了半年素之后,更喜欢清水煮莲子,那样的清香才更体贴人心。更无所谓了。有人告诉,谁谁说你什么了。一笑,说去,随便。一脸兵来将当水来土淹的架势,嘴长在他身上,让他说。你不会少一块,你的不在意,是大聪明大智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更欢喜着一些细节的欢喜了——早晨的清雾,有薄蝉在窗上,红色翅膀,让人心动;晚霞落日,有远山如黛,在秋高的黄昏,是凡高的油画一般,繁重而哲学,给她发一个短信,来,来看我的远山吧;提一捆俗绿的菜,悠然走着,这一把绿,用清水煮了凉拌,放上金银花黑木耳,可以用上芥末少许,新蒜味重,要用清水泡一下;约好了去看《图兰朵》,找那件蓝色华服配这场演出,那蓝像夜空,简直有点不像话了……小半生的时候,放弃了一些东西,拾起了一些东西。 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那最素朴的最简单的一些生活方式。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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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读后感看完《我的前半生》我不得不说,我是真的感慨万千。一个女人必须要拥有一样别人永远也无法拿走的东西。被逼离婚的子君令我们同情,但在同情的之余却仍希望子君能够好好反省为何涓生会变心。同时,由懦弱、依赖、天真慢慢变成坚强、勇敢、女人味的子君,令我们佩服。若遭遇同样的境况,又能有几个人能做到像子君那样呢?婚姻更多的是需要两个人的维持, 信任而非简单的相信,宽容而非被动的容忍,平等而非索要的公平. 子君过13年的小鸟依人的生活,却在一霎那,崩溃.给我们留下的是对爱情和婚姻的思考.钱钟书在中说,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子君在一个人生活的那段日子里,终于透彻。亦舒说,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生下来的时候都是自由的,只是为了生活,我们把自己束缚在一个囚笼里,时光是洪流,没有人能够抗拒,打破桎梏的最后却是另一片藩篱,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一直在寻找中。这个世界有你做不到的,也有你得不到的。生命本身是寻求一份安定的过程。里尔克有首诗里说:一切寻找你的人,都在试探你;那些找到你的人,都会束缚你,用图画,用姿势。爱情只是一瞬间的产物,不可能永葆青春,在某一时间,某一地方,曾经发生过,令人心动、伤神,就是爱情的定义了吧。所以,子君最后握住的只是婚姻,世人的下场只有结婚与单身,她选择了其中之一,是因为曾有过的不安全感,我想,婚姻是需要维持的东西,她只是愿意为其努力,结果,又何必知道。人必须独立,才能感情独立,才有权利去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人会因为谁而停下来。每个人都习惯着自己的世界,什么是幸福,便是喜欢财富的人拥有很多钱,喜欢安定的人拥有一个家。在渴望被爱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爱你。比如所谓安全感,比如感情。大抵都是如此而人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永远希望安慰,而这份渴望一直是变化的,这也是爱情的本质。子君爱翟有道吗?其实不然,只是突然她想安定下来,而那个男人能给她安慰和安全感。她把握住的仍然只是婚姻罢了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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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一卷仙尘半世缘满腹幽情对君宣浮沉几度烟霞梦水在天心月在船――《半生缘》一。梦里几多月露梦醉生归忆昔希,清潭浅许几人逢。冰枕梦南鸿。消逝的,亦只是过客。我是过客,思念彼岸的景色。百合是情,带几许哀伤,和思念。望断天涯,亦换不回曾经。时间停留在那一年。望穿秋水,也不曾有过什么。想要逃避,忘却不了过去。忧伤,也只是脆弱。不想忘也不想追,最后,泪纷飞。为什么逃避?为什么哭泣?我不愿悔。雨摇曳在空中,妖艳。我看不见所有的悲。风翻飞,我追不上。于是,我开始流泪。望着所有的美好被风带走,心破碎。乱舞的叶,也只是在笑我所有的软弱。我看见夜在梦的边界盛开成一朵百合。忘却的,流泪的,只是逝。梦中不曾有过泪。二。寒月渐碎今朝醉风亦夜破剑争锋,却欲言醉。忽回雨飞碎。淡云飘。枫叶渐落,羽翼苍悲。回头望,不见有谁。月又渐渐碎。梦几生,今朝醉,语欲又伤醉。泪清流,夜也寒。于是,愿相随。春花秋月何时了,却逢君殇耒。花已谢,月将没,今又尘宵。恋蝶飞,朦胧泪,事事也非非。曾几许,难忘夜,我去却又回。今又起,忘尘事,醉。三。半生缘梦 又碎夜 渐黑却见百合又开4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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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这是张爱玲的一本小说,不得不说当初是由于这封面的原因,我把它从书店带回了家里现在的绿油油的上边已经看出磨损的痕迹了,特别明显的有一些白纹。我在想这又是多少年前的月光。就像多少年前的爱情一样。跟现实的年轻人比起来。几年都把一生需要经顾的所有事情遇到。在繁华落尽,繁花似锦的年纪再遇。这又是怎样一番场景。索性,曼祯和世钧再遇。他们相恋过。他们最终在心灵上。我觉得还是在一起的。让我想想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似乎都是顶顶平常的事儿。但是遇见了人这一生是多么难以说清楚呀。偶尔一瞬间就能决定这一生的东西。一眼误终生这些其实挺现实的。我相信是哪个诗人说的那样。他将用一生的时间等待爱情。当我看见这个的时候我的眼泪也漫了下来。我还相信爱情么,我还炽热的爱着么。答案是。我仍旧对某些东西存有太多的幻想。应为爱情存在着,所以我没有了理由不去相信。半生缘,明明只有几年的时光,竟称得上半生。我想这大概也是爱情的魔力在作祟。应为爱情的盲目性让人甚至忽略掉时间的飞逝,时间的流转。人来人往,只剩下时间漫流。然而存在爱情里边的人也察觉不到这事的改变。这是多么幸福,但倘使他们像半生缘里的男女主角一样。我觉得又不知怎么样去描述了。这是一种无言等到悲伤么。也不是。相反。我觉得这总爱情更能泥足深陷。让心一辈子囚困在里边。但是人身呀。说自由这算是自由么。如果让我遇见那么一人。我愿意陪着谱一首半生的缘分。5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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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无缘未经人事,空自悲伤,念岁月匆匆,故人随即各奔东西,心有百感尤不为坦言,所起手小诗以待来年宽慰。《半生无缘》静军春后无颜话嫣红,茅屋无缘藏绿容。一朝竟染黄昏醉,半生孽情残月碎。壬辰之春,情愫朦朦。而后知空门无色,亦是半生去处。奈何尘缘有及,剃度总是空虚时。悄然感慨“美人骷髅身。“福建泉州惠安县高级中学高三:蔡静军15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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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若有缘真正对半生缘有兴趣产生想看之前,我本身也是对小说有热爱情节的算是腐女情节的女生,所以爱上张爱玲,我还是很神奇的把我周围的人惊了一下,认为这么个人居然爱上了白领女性必备的张爱玲系列,好像张爱玲也确实代表着小资行列,许久以前我看安妮宝贝的东西,看到她描述一个特别让我钦羡的场面,拿着一杯哈根达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喜悦走在大街上。对于现在仍是穷学生的我,貌似对哈根达斯也提不怎么起兴趣。应为为不怎么好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我不怎么爱吃冰激凌,巧克力的甜美和薯片的芳香把我成功的培养到了120多斤,虽然现在有些下滑。我仍然热爱着不属于我这个体重内的一切。包括对恋情的向往。纵使我在这平凡生活中感受到了爱。轻轻的,我对以前的那个男生突然的记忆涌上心头。大约还是颜值即一切的时代,在我八十来斤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的,有圆圆的脸蛋,有双不粗的腿在我八十斤的时候,我还没到发育的年纪,所以也不存在着现在看胸看屁股的时代,完美的逃避了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两东西。或许是我妈遗传的不够好呀,又或许是遗传的时候走了神。跑题了,在我瘦点时候曾经是真的有男生像我告白,特别震惊的,哪怕我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困窘,应为从小到大乖学生的案例,让我对这个人嗤之以鼻,认为屁大点学生就搞着搞那的顶顶不正经,忒不务正业了。就是一群混混的时代所以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的某些想法还是挺觉得后怕的。那个男生现在怎么样,还会有缘再见到他么,说起来我好像没有真切直视过那个人,应为他是托他好哥们像我说的,小白脸这个时代我其实也欣赏不怎么来。但是对于他我还是有时候隐隐的给了很多向往在里边,这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呢,脾气好吗,气质好吗,爱读书嘛。也不关我事儿。当半生缘搁在我眼前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倘若半生若有缘让我碰见我一辈子挚爱,那就是一生了。半生若有缘,期待我早点遇见。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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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若有缘真正对半生缘有兴趣产生想看之前, 我本身也是对小说有热爱情节的算是腐女情节的女生,所以爱上张爱玲,我还是很神奇的把我周围的人惊了一下,认为这么个人居然爱上了白领女性必备的张爱玲系列,好像张爱玲也确实代表着小资行列,许久以前我看安妮宝贝的东西,看到她描述一个特别让我钦羡的场面,拿着一杯哈根达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喜悦走在大街上。对于现在仍是穷学生的我,貌似对哈根达斯也提不怎么起兴趣。应为为不怎么好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我不怎么爱吃冰激凌,巧克力的甜美和薯片的芳香把我成功的培养到了120多斤,虽然现在有些下滑。我仍然热爱着不属于我这个体重内的一切。包括对恋情的向往。纵使我在这平凡生活中感受到了爱。轻轻的,我对以前的那个男生突然的记忆涌上心头。大约还是颜值即一切的时代,在我八十来斤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的,有圆圆的脸蛋,有双不粗的腿 在我八十斤的时候,我还没到发育的年纪,所以也不存在着现在看胸看屁股的时代,完美的逃避了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两东西。或许是我妈遗传的不够好呀,又或许是遗传的时候走了神。跑题了,在我瘦点时候 曾经是真的有男生像我告白,特别震惊的,哪怕我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困窘,应为从小到大乖学生的案例,让我对这个人嗤之以鼻,认为屁大点学生就搞着搞那的顶顶不正经,忒不务正业了。就是一群混混的时代 所以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的某些想法还是挺觉得后怕的。那个男生现在怎么样,还会有缘再见到他么,说起来我好像没有真切直视过那个人 ,应为他是托他好哥们像我说的,小白脸这个时代我其实也欣赏不怎么来。但是对于他我还是有时候隐隐的给了很多向往在里边,这是个怎么样的男生呢,脾气好吗,气质好吗,爱读书嘛。也不关我事儿。当半生缘搁在我眼前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倘若半生若有缘让我碰见我一辈子挚爱,那就是一生了。半生若有缘,期待我早点遇见。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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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生昨天晚上我看完了《我的前半生》。大结局在对后半生美好的期望和奋斗中又夹杂着现实世界的无奈,我不知道该把这部电视剧的结局称为圆满的结局还是悲剧,只是在感慨的是在这部电视剧中学到了很多道理,他们说过很有用的话太多,现在我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是每个主角也教会了我很多。贺函,他是个职场精英,同时对社会又看得很透彻,很多听起来不中听却又很实在的话就是出自他的口中。最多的还是职场中的现实。他说:“你手上的案子不是我一个人在抢,我能抢走,说明你还没有做到滴水不漏,死的明白,才能避免重蹈覆辙。”事实也如此,对手不只一个,我们做的不是去埋怨对手而是加强自己的实力,这才是能紧握手中一切的办法;他也说:“工作的目的是赚钱,不要想着和同事做朋友,能交到朋友,就是惊喜,交不到很正常,应该韬光养晦。”在工作中我们很难再交到真心的朋友了,如果有那是幸运的,如果没有就如贺函所说在正常不过了;他还说:“路要自己一步步走,苦要自己一口口吃,抽筋扒皮才能脱胎换骨。”很多事情只有我们自己亲身体会了才有发表评论的资格,苦难也要自己去亲历才会体会到幸福的不易,从而改变自己。贺函说过的金句太多,句句在理。罗子君,说实话我认为她当家庭主妇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挺败家,但是她快乐呀,后来虽然自己有能力了,但是却不再那么天真单纯,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可是在现实中能安稳做家庭主妇的还是少数,罗子君的成长与经历告诉我不管以后遇到怎样的另一半,自己还是要经济独立,不然会一无所有。还有就是不要嘲笑身边每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因为只要他们一努力必会令你刮目相看。陈俊生,我在网上看电视的时候一般都会开着弹幕,一般陈俊生出现的时候都是一片骂声,在我看来其实不然,他出轨虽然可恨,但是这不能就以偏概全的说他是个渣男。毕竟造成这个结局的最大问题在于罗子君。都知道陈俊生出轨的对象不是貌美如花的年轻人,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凌玲,只因为她温柔善解人意,这就说明他不是个随意出轨的人,而是压力和家庭所迫。而且在后来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即使离婚了还是给罗子君生活费。在职场上他也是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老板。所以我认为他除了出轨之外,人品和待人方面都是没话说的。凌玲,同样她也是和陈俊生一样一片骂声,当然站在罗子君的角度上她简直该骂,但是既然那么多都站在罗子君的角度去想,那我就换个角度去说凌玲吧。其实一个人的好坏还真不是绝对的,以陈俊生的角度去看,凌玲就是好的,温柔贤惠,而且什么事情都为陈俊生着想。她并不是和其他那些小三一样只知道对方有钱就去巴结,她对陈俊生是真爱,或许这样看来她才是陈俊生妻子的最合适人选。唐晶,我看电视一直都期待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亲似姐妹,好到让自己的男朋友去照顾自己的闺蜜,而且是完全放心的。她这样大度的朋友现在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虽然最后他没有和贺函在一起,但是他们在一起那真的是压抑的,有种隐形的束缚在他们中间。她身上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人。其实这部电视的主角们和剧情都教会了我很多成长的道理,希望我以后也和一样能活得明白。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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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当我如新生的生命般睁开双眼的时候,是在冰凌山上的一座木屋里,这是那个叫池旧的男人告诉我的。我之所以用了新生这个词,只因为我丢掉了过去。我像一个刚出世的孩子,徘徊在这最初始的起点?记忆的空白。那是我看到的第一张脸:略红的双瞳,尖锐凛然却又流溢着一种说不出的神采。薄削的嘴唇微抿,唇弧柔韧,带着不可颠覆的定性。他看着我,紧皱的眉心舒展开来,说:“浅离,你终于醒了。从现在开始,你能跟着我走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脑海里涌上一波又一波白色的潮水,然后晃然间又化为一大片平静的空白。我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绝望,仿佛被抽走了灵魂。我对他微笑,说:“如果你认识我,请告诉我我是谁好吗?”我知道这种问法很傻,但是我真的想了解。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仓促似流星,因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走过来,手锊过我碎紫色的长发。他对我说:“你叫浅离,是我未来的妻子。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是,请记得我是池旧。”就这样,我信从了这个陌生男人的话。他的声音坚定而威严,却让我心甘情愿地服从,并且深信。他告诉我说我是一个芄兰族的仙子,芄兰族是个很美丽的种族,只是力势单薄。但是因为每个族人都很善良,从来没有人去伤害她们。只是在前几个月,意外地受到了火族王子的强烈摧残。整个种族……几近全部灭亡。只有我,被他所救。绝望再一次在我的身体里像有毒的蔓藤,不断地在我的心旁缠绕。我低下头,隐约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皮肤有着紫红色的斑点,这是芄兰族特有的标志。我站起来,看着他被风吹起的发梢在肆意地翻飞,声音轻得连我自己都感觉底气不足,我说,池旧,我想去报仇。然后我把头垂得很低很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害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但是我的耳边却传来了很随意的笑声,看得出,他一点也不惊讶。“浅离,当我告诉你这个事实,我就猜到你一定会有这种想法。我不想隐瞒你,所以我也不会阻止你。只是,以你现在的法力,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他句句话语丝毫没有纵容,并且斩钉截铁,但是这也让我相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把目光对上他略红而眼睑微垂的眼睛,说:“池旧,你一定后悔告诉我吧?可是,我是芄兰族的仙子,族人的尊严是我存在时必须成就的使命。”他的眼里忽然掠过一丝忧伤,但是很快又被打碎。然后他把手搁在了我的双肩,有温暖的触觉渗进我的皮肤,他说:“你要知道,浅离,我对你从来不会有什么后悔。也许有一天你会恨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甚至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只是,不能是现在。”后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窗外如春的景物在各处定格。我不说话只是因为我为池旧的话感到难过,原来记忆可以空白,但是感情依然可以犹存。冰凌山其实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此后的几天我才注意到这里虽然有春天里生意盎然的景象,但是空气里却饱含了冰冷的气息。只是这让我更加喜欢这里。我常常站在冰凌山上的悬崖边,任寒风刮过我的面颊,偶尔会听见石子滚入深渊碰到石壁时发出空洞而绝然的声响。每当这时,池旧会走到我的身边。他总会给我设一个很精致的结界,里面充溢着温馨的香味分子。他对我说:“浅离,我不喜欢你总是这样站在寒风里,至少会让我感到我不能给你幸福。”其实每次他这样做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也许我爱吹风就是想让他给我营造这种幸福的气氛。我看着天边灿烂若水的夕阳,常常一脸憧憬地对他说:“池旧,等我报完仇的时候想跟你在这里过一辈子,希望我们可以。”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把什么都丢开了,包括我必须去执行的报仇。池旧,他应该有很高强的法力吧,因为他可以设出那么完美的结界,我常常看着他沉稳而好看的侧脸暗暗地想。只是,有些事也许就是这样了,它永远有它最孤傲的个性,从来不会去服从你的意愿。池旧说,以你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火族王子的对手。于是我相信,我没有去。池旧说,如果我们可以安然无恙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于是我信从,深信无疑。但是直到火族的几个小将踏上了冰凌山的湿土时,我开始怀疑我的幸福是否真的存在过。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火族最坚韧的武器-火岩刀,脸上有着邪恶而狰狞的笑容,然后他们把刀指向了池旧,说:“二王子,你背叛了火族,我们应玄灭王子的命令来擒拿你。如果你想少受点战伤的话,就马上跟我们走。”正想冲上去替池旧解围的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忽然“咯吱”地颤了一下,有骨骼断裂似的剧痛在我的心口一丝一丝地渗下去。二王子?池旧他怎么会是火族的二王子?我带着最后那丝侥幸的希望,把目光投向池旧。他一定会告诉我他不是,他一定会这样告诉我的。可是他却对着那帮火族人扬起一个很不屑的笑容,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不属于火族,我只属于冰凌山。要是你们真的想拿下我,有本事就先击败我。”说完,他的手心里逐渐地现出一小束火球,然后一圈一圈地跳动着火焰,泛滥蔓延,越现越大。那帮火族人的脸上开始显出了恐惧的神情,先前的傲然像潮水一般地在脸上“哗”地褪去。他们几乎是齐声叫出来的:“火诛球?原来他的法力没有尽失,快去向玄王禀告,走!”就这样,他们在这场不算战争的战争中落荒而逃。我想,火诛球应该是火族最厉害的幻术吧。但是这与我何干,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站我身边的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了。“池旧,不,应该是火族王子。你说,你让我怎么继续爱你?”我漠然地看着他,声音平静地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可是我的这种平静持续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震惊,池旧他的嘴角居然渗出了血丝,他牵了牵嘴角想和我说话却无力地倒了下去,在我的面前就这样地倒了下去。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紧闭着双眼,睫毛卷曲而修长。我把池旧扶到木屋里的小床上,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原来我对他的感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这个让我又爱又绝望的人,你让我该怎么办?“浅离,你现在不要说话,先听我说。”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我点了点头,其实我是真的想听他解释的,如果可以,我真的还想再相信他一次。“我是火族的二王子,池旧。我一直隐瞒了这个事实,现在看来我必须告诉你了。当时芄兰族的灭亡是因为我的哥哥,玄灭。他喜欢你却怎么也得不到你,于是他设计把芄兰族给毁灭,只是我抢先将你救走,不过也迫使离开了火族。你可以不信,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还有,对不起,我想我现在的法力不能保护你了,浅离。”说完后他开始将视线延向窗外,我知道,他是怕我看到他此刻的无措。最终我还是相信了他,我对他说:“池旧,我不需要你的保护。但是,我要杀掉你的哥哥,玄灭。”他看着我微笑,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玄灭拥有着火族最厉害的幻术,火诛球。而他,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去施展这项幻术了。他说我想报仇只有一个方法,传说中芄兰族的仙子如果开了花,那么法力将无人能敌。可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芄兰族人开过芄兰花,就连死去的芄兰女王也是,这是芄兰族最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努力寻找芄兰开花的途径,我明白,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可是想不到的是火族王子玄灭那么快就来到了冰凌山,虽然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但还是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他有着和池旧极其相似的面孔,只是池旧的瞳仁是略红色的,而他却是火一般的鲜红。这让我感到有点栗然,因为这是火族法力高超和卑微的标志。如果是对敌立战,我和池旧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看到我,显然眼中略过一丝惊讶,既而脸上呈现出了不羁挑绊的笑容,说:“池弟,看来,我要多谢你了。开始我还为杀了浅离而可惜,不过你竟然用你高深的功力保全了她的生命。现在就把她交给我吧,你也可以没有负担地上黄泉。”他的笑容如黑色的莲花在氤氲的气息中肆意地绽放,带有着尖锐的利刺。我的大脑再一次开始迷乱,池旧,他的法力如此卑微,居然是为了救我?我忽然极想知道过去的一切,想知道池旧究竟为我做了多少事。第一次,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我知道,现在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浅离。她、永、远、不、会、属、于、你。”池旧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神情坚定。玄灭手中的火诛球开始燃起,他看着池旧,还是一脸很轻蔑的笑容,说:“现在的你连最基本的幻术都已无力发挥,拿什么和我争?以前的浅离喜欢你,可是现在,又凭什么?你连她的法力都不如,哈——”说着,他手中的火焰夹着极其轰动的声响扑向池旧。我迅速使出芄兰族最高级的幻术,淡紫色的光晕在极力抵挡那团火红色的光焰。但是这点幻术在火诛球下明显地相形见绌,我发出的法力在渐渐地被那片火焰所吞噬。恍然间,身后传来了池旧平静如水却夹杂着无奈的声音:“浅离,看来我无法再给你幸福了。既然如此,我只能给你最后的幸福。”我在迫促的对抗中眼睁睁地看着池旧的身体渐渐,透明,可是无能为力。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永远。淡紫色的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我的紫光奇迹般地爆发开来。可是池旧,你叫我怎么幸福?天空一下子变得史无前例地澄澈,雪花却一片一片地开始纷扬,落在玄灭的火焰上,他的火诛球开始变的微弱。玄灭的脸色忽然变得极其地难看,口中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眼:“芄兰……开花,看来……我注定失败。”我看见他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透明,然后消失在了冰凌山的上空。冰凌山又恢复了一片风平浪静,只是我的心已经彻底地冷却。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的身后长出了两片洁白的花瓣,上面有紫红色的斑点。颜色诡异,但是艳美无比。可是我最终失去了我的整个世界,惟有冰凌山,承载了我回忆的一切,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因为,过去的浅离爱池旧,而现在的浅离爱池旧一生一世。冰凌山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略红色的雪,似乎永不停息。在空中挥洒着温暖的香味分子,看来冰凌山再也不会有寒冷了。池旧他说的没错,他真的一直在保护我。我站在悬崖边,任那些纷扬的红雪落在我的眉尖,覆盖于我的花瓣,然后渐渐地,渐渐地,沉淀在我的记忆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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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悲鸿:悲怆半生缘徐悲鸿一生共有过3次婚姻,生命中经历了4个女人。但是3次婚姻却都不尽人意,4个女性也都是悲剧人物。徐悲鸿的第一位妻子乃父母包办的邻村贫家女,徐悲鸿对这次婚姻很不满意,曾经离家出走反抗。无爱的婚姻中,苦命的女子婚后次年生了儿子,徐悲鸿取名“劫生”,一个不祥的名字。最后,徐悲鸿独自去闯荡上海,妻子在家乡病死,过几年儿子也死于天花。在关于徐悲鸿的传记中,这位原配夫人经常是缺席的,连个姓氏都没有留下。陪伴徐悲鸿走过生命中最艰苦、最辉煌的岁月的,是他的第二位夫人,宜兴蒋家的二小姐——蒋碧薇。徐、蒋二人相识于上海的蒋公馆。徐悲鸿是从宜兴走出的才华横溢的青年画家,颇得蒋老先生的赏识照顾,而蒋家二小姐呢,也在偷偷观察这位从宜兴走出的传奇人物。为了逃避包办婚姻,这两个还没怎么说过话、不甚了解的青年男女私奔日本。二人一起颠沛流离,蜗居在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的东京,徐教蒋练毛笔字,一起去小摊搜集画册;坐着邮轮去法国,过了10多年穷苦困顿的留学生活,也曾经在瑞士的湖光山色、法国的博物馆里流连忘返。1928年,他们回国生了两个孩子,安置一个温馨的家,又是六七年安逸温馨的日子。但是患难见真情,安乐时两人却越走越远。蒋碧薇的理想是做相夫教子的画家夫人,期待丈夫成才成器。当然,她注重现实,家中的柴米油盐,丈夫的工资高低职位升迁才是她最关心的。不幸的是,徐悲鸿是一个艺术家。饮食男女,柴米油盐,为人子女为人夫妻为人父母,这些庸常俗事,即使艺术家也或缺不得,但却不是关注的焦点。徐悲鸿醉心于自己所钟爱的绘画事业,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进去了。他没有时间去照顾妻子,也很少有时间去关注蒋碧薇的情绪变化。艺术家的天真还让他在妻子面前不加掩饰坦白对女学生的欣赏和喜爱甚至恋情。他需要一个全心全意为他的艺术事业做出牺牲的女子,但是蒋碧薇不是。双方都失望了。蒋碧薇在回忆录中说:“他只爱艺术,不爱我。”为了追求艺术,徐悲鸿可以用口袋中最后几毛钱去看一次画展,再回家面对蒋碧薇无米下锅的愁眉;为了艺术,徐悲鸿仗义地资助学生,以身家性命去担保援救身陷狱中的朋友,再回家面对蒋碧薇半是担心半是恼怒的指责。无数次争吵中,两人越隔越远。两人的矛盾,在徐悲鸿爱上女学生孙多慈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徐悲鸿登报声明脱离“同居关系”,蒋碧薇则拿着报纸发誓:“即使我睡在棺材板上也不能忘记。”她铁了心不再原谅徐悲鸿,孤身抚养两个孩子,接受了有妇之夫张道藩的爱情。将近10年的冷战和僵持之后,两人协议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维持28年。蒋碧薇远走台湾,孤身一人,晚年出版了回忆录。而徐悲鸿离婚后对有关蒋碧薇的所有事情缄口不言。徐蒋婚姻关系的破裂,绕不开徐悲鸿的女学生孙多慈。孙多慈天分甚高,爱才如命的徐悲鸿常常课外点拨,师生感情甚笃。也许艺术家的心天生就追求美的事物,徐悲鸿不久就爱上了这位美丽年轻的女学生。徐悲鸿刻一印章曰“大慈大悲”,即暗合二人名字在内。孙多慈赠给徐悲鸿相思豆,徐悲鸿特地去银楼镶成红豆戒指,整日戴在手上。他还回赠诗传达心意:“灿烂朝霞血染红,关山间隔此心同。千言万语从何说,付与灵犀一点通。”蒋碧薇知道了,大肆吵闹。师生之恋本为世俗所不容,何况徐悲鸿是有妇之夫,孙父对女儿行为极力反对,不许徐悲鸿与其女来往,弄得满城风雨。为了追求孙多慈,徐悲鸿不惜登报与蒋碧薇脱离关系。但是孙家带着孙多慈远走他乡,徐、孙二人在抱头痛哭后分别。孙多慈后来嫁给许绍棣。1953年9月26日,徐悲鸿在北京病故,给孙多慈报丧的正是徐悲鸿的结发妻子蒋碧薇,孙多慈悲痛欲绝,为徐悲鸿戴了3年重孝。编者补:1946年,徐悲鸿与蒋碧微离婚一个月之后,和廖静文在重庆举行了婚礼,证婚人是大文豪郭沫若和“7君子”之一的沈钧儒。这时徐悲鸿52岁,廖静文24岁。1953年9月26日,徐悲鸿先生去世。廖静文将徐悲鸿作品1200多件,还有徐悲鸿一生节衣缩食收藏的历代名画1200多件全部捐献给了国家。(摘自民主与建设出版社《非常人物之非常记忆·啸马苍鸿:徐悲鸿》编著:蒋华强)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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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观后感(2)张爱玲说:当你笑的时候,全世界和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便只有你一人独自哭。张爱玲还说: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满又空,人生匆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就在每一个不是巧合的巧合中错过着,时间会改变一切,半生的等待又换来了什么,甜蜜而又绝望的等待和无止境的忧伤。开朗风趣的许叔惠与温柔贤淑的顾曼桢是上海一家工厂里的同事,也在同一间办公室当差,比叔惠后毕业的校友沈世钧也来到这家厂做实习生,于是他们三人就经常在一起吃午饭。叔惠虽然每天与曼桢在一起,也许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也许是不来电,却让后到的世钧与曼桢热烈地交往起来。顾曼桢十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顾太太是旧式妇女,一直依赖丈夫生活,没有顶梁柱,家里突然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曼桢的大姐曼璐本来与老家的一位乡村医生张豫瑾订婚了,可是为了全家的生计去当了舞女,就与后来成为私立医院院长的未婚夫退了婚约。世钧老家在南京,父亲是皮货商,世钧不愿按照父亲的意志去接班,大学后去外地希望摆脱家庭的束缚,可是母亲却孤苦伶仃地住在老家,父亲在别处另娶了姨太太。父子间的隔阂、母子间的牵挂、嫡庶间的争斗可能是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曼璐终于到了残花断柳的年纪,不得不考虑自己和家人的前途,好在三个弟妹都慢慢长大,于是就嫁给了与之厮混过的投机商祝鸿才。也许真的是有帮夫运,鸿才的财富迅速膨胀,汽车、洋房、佣仆、貂皮大衣……曼璐似乎嫁对了人,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曼璐不能生育,鸿才又见异思迁,而且看见二妹曼桢就走不动路。为了挽回自己的地位,曼璐想到了一个借腹生子的疯狂主意,并且与鸿才合伙将曼桢囚禁了一年。故事到此进入了高潮,各种人物的内心复杂的思想斗争被刻画得栩栩如生。首先是曼桢这个姐姐,曾经为了家人牺牲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可是后来又堕落到出卖自己亲妹妹的幸福。顾太太这位旧式妇女,习惯于逆来顺受,面对二女儿的悲惨遭遇,不仅不帮助她,反而劝她干脆嫁给鸿才,还说姐姐也是为她好。世钧这个看似叛逆的新青年,虽然接受了新式教育,却没有脱离传统的忠孝思想,同时对待曼桢的忠贞不渝,自己却不能一如既往地追求,终于因为困难重重而退缩和放弃了这段感情,而且还辞职回家接受了父亲的家产,向传统和世俗低头。而曼桢本来是一位非常坚强的姑娘,对爱情执着,对工作负责,对同事热心。为了减轻姐姐的负担,她下了班还兼了两份工作,从不愿意顾太太向姐夫开口要钱。被囚禁的曼桢经受了各种非人的痛苦,下定决心要与这个家庭摆脱关系,生下孩子后就想办法逃离了医院,虽然生活更加艰难,却终于看见了一丝希望。然而作家似乎比任何人都要残酷,故事的结局无论如何我都没有猜到。曼璐没有如愿以偿,最后凄惨地离世,鸿才的生意一落千丈,孩子也生了重病。时间是弥合伤口的良药,也是让人忘记仇恨与忧伤的迷幻剂。曼桢为了孩子,决定与鸿才结婚,抗战开始,鸿才囤积物资,又大发国难财。世钧的父亲去世了,自己成了老板,终于也与一个阔人家的小姐结婚了,日子过得不温不火,不好不坏,老婆孩子热炕头,中国人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没有战争,也许曼桢和世钧就永远不会再有交集,也算是一种幸福日子吧。然而十八年后曼桢和世钧又在上海意外地相逢,曼桢已经离婚,世钧却有两个孩子。两人进了一家小饭店,曼桢泪如雨下,痛不欲生地说,我们回不去了,世钧抱住了她,百感交集却只有沉默……晚风吹着窗帘,像个女人的裙子在风中鼓荡着,婷婷地、姗姗地,像要进来又没进来。1200字以上 高中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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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落半生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她仍以最优美的姿势一跃而下,但却忘了做那个习惯性的动作,然后瞬间即逝,在太平洋的中心溅起一小朵水花。(一)在这里看到名人还真是幸运,我鼓起勇气快步的走向前去,胆怯对她说:“你……好,我叫……莫海,是你的书迷。”她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样子尴尬地不知所措。“哦……你好。”“在这里见到你真高兴,你也玩花样跳伞吗?”我害羞的问道。她低头看看自己地方一身装备,显然已经暴露了她的目的。“嗯,是的。你也玩?”她开始变得轻松起来。我微笑着点点头。“怎么,看见美女走不动了?”老大调侃道,他是这个俱乐部的老板,为人亲和。“哪有……”我脸红了,“是因为……我很喜欢……她的作品,所以有点小激动……”我有点结巴了。“你看人家腼腆就欺负人家啊。”她笑着说道,“他可是我的粉丝,你可不许欺负他啊。”“嘻嘻,我懂得。好好玩啊!”老大拍拍我的肩笑着走了。就这样,我们认识了。确切地说使她认识了我,而我也是第一次认识了名人。她叫天夜,笔名橙子,是着名的畅销书作家。她擅长比较新颖的题材的写作,在欣赏疲劳的年代,她的作品总会让我耳目一新。以前总把她当偶像来看,没想到她竟然也同我一样喜爱花样跳伞这个运动,并有幸遇见她。在花样跳伞休闲娱乐推出不久,便受到了世界各地人们的喜爱,只是只是在这个革新速度极快的社会中,免不了会被人们新鲜一会儿再被抛弃一旁的命运。像我们这样坚持下来的人真的不多。玩花样跳伞的初衷和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感受那种坠落时旋转,翻腾的刺激以及打开降落伞那一刻对生命把握在掌的踏实感。可天夜对我说,她只为了找灵感而已。我笑而不语。(二)“准备……”指导员通过无线电向我们指挥道,“开始,1号下,2号下……”。轮到天夜了,她朝我回眸一笑便跳了下去,我紧跟着也跳了下去。我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这是我见过最完美的花样跳伞,天夜宛如凤凰一般舞动在天空。对于这样表演,我只能对我的那些小伎俩自惭形秽。那一刻,仿佛她就是天空的主宰。(三)回到家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天夜的样子,她是我的偶像,我却离她这么近。一种难以言表的激动使我久久不能平静。只是我想我还能见到她多久?她是大作家,她那么忙,我一个无名小卒又会在她的心里停留多久?我不能奢望什么,我只是个过客。其实每次花样跳伞对我来说无疑是一次生与死的交锋。心脏猛烈的跳动让我快要窒息,我不知道我还能承受多久这样的痛苦,是否真的有一次我会在下坠过程中因心脏爆而死,然后从几千米的高空中重重地摔下去。只怕那时候我摔得只剩肉渣子了。我讨厌心脏病。记得天夜在她的一本书前言写道:我用了全部的努力赶到了梦想的起点,却一直寻不到梦想的终点,我想那应该存在于生命的尽头抑或根本不存在。人的一生可悲的是没有梦想,但那并不是最可悲的。后面天夜并没有写最可悲的是什么,我想她在那个还是个刚步入文坛的青涩小作家还未想出吧。其实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可喜可悲的事,人都是在追求而已。我也有我的追求。过客也有自己的追求。(四)今天一大早我就来到跳伞俱乐部,老大在整理柜台。“今天天气怎么样?”我问道,“放心吧,我还没有见到过这么好的天气。”老大笑着说。“那是木头告诉你的吧,这句话您已经说了N遍了。”我调侃道。老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坐在沙发上等其他人的到来,木头给我端来了一杯清香的普洱茶,味道很不错。“谢了,茶的味道很好。”我向木头说道。“谢谢您的夸奖,木头很高兴,如需服务请随时呼叫木头。”木头那机械的嘴发出可爱的声音。我摸摸木头仿真的机械头,他真的就像人一样拥有人类的感情,我不禁露出慈爱的眼光。“别被骗了,那都是由程序控制的,再真的情感都只是一串串数字组成的。”老大提醒我,我摇摇头,说:“或许他真的有感情,别总把木头当机器。”老大无奈了:“那好吧,您就把他当人好啦。”“把谁当人呀?”天夜走了进来,伴随着她爽朗的笑声“这里不都是人嘛。”我又一次见到了她,可是她还记得我吗?“莫海。”天夜叫我,我突然一惊。“不用这么惊讶,我记性很好的。”天夜骄傲地说。“好巧啊,心脏没事吗?”天夜一边修理装备一边问我。“我……我……没事,你怎么知道?”我疑惑道。“我告诉她的,再说,你那么大的不适反应,谁看不出来啊?还逞强。”老大在一旁说道。“我只是想挑战自己嘛,我的病也不严重啊,你们看,我不是没事嘛。”我低下头,说话的声音发虚。“不行就别逞强,这又不是什么非要逞强的事。”天夜拨弄着她的头发说道,“刺激是刺激,命还是要紧的,哥们儿!”我低头不语。“怎么,今天要不要和我一起,我也好照应你。”天夜走过来向我说道。我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有语无伦次起来:“真的吗?”“有什么真的假的,我可不会耍大牌。”天夜用发卡卡起她的头发,一素黑色的影子在我眼前略过。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头发,美丽的让人窒息。天夜见我死死的盯着她的头发,有点不好意思了,脸微红的说道:“怎么,同意不同意啊。”“好……呀。”我答应了。上了飞机,我们都在准备各自的装备,我问天夜为什么要给老大提出要和我一起,天夜说:“不是说了嘛,你有心脏病,我怕你出事。”“哦……是吗?为什么怕我出事?”我下意识的问起这个问题。天夜一愣,大笑道:“因为我关心朋友啊!!”原来我已经是天夜的朋友,呵呵。“准备了。”天夜叫着发呆的我,“我先下,你跟上,小心点,调整好呼吸。”“还有,我喜欢你单纯的眼睛。”她朝我说道。说完,她以最完美的姿势一跃而下,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尽情的嬉戏在蓝色的画卷上,向苍穹展示了一幅辽阔大气而又不失典雅的图画。我看的目瞪口呆。落地后,我的心脏反应更加强烈,可能是因为刚才光顾着看天夜反而没有掌握好平衡。可是那一切真的很迷人,就像是黑洞的引力吸引住你就无法逃脱。但是我愿意被吸引,即使吞噬我也愿意。(五)自从上次跳伞后,我心脏一直没有恢复,木头说我要休息几天,还有以后不要跳伞了。我躺在船上望着外面星星点点的太空,想着天夜的话她喜欢我的眼睛。我不想成为天夜生命中的过客,既然遇见了。(六)头皮突然一阵发麻,信息显示有人请求链接。我打开连接,木头大大的脑袋蹦了出来。“莫海先生,老大让您赶到俱乐部,现在立即马上!”木头旋转着脖子说。“有事么?”我问。“好像是橙子小姐,具体情况老大没有指示。”木头继续扭着脖子。我关掉链接,迅速穿上衣服赶往俱乐部。今天俱乐部的人很少,天夜坐在沙发上,双手捧着一杯奶茶,眼神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老大在屋里走来走去,后面跟着木头。老大看见我来了急忙对我说:“今天天夜到俱乐部后一直坐在沙发上发呆,嘴里还说着一堆奇怪的话,我还听到了你的名字,于是我让木头叫你过来。”我看着沙发上的天夜,脸上满是失落的表情。难道是她的新书卖得不好吗?一转眼,天夜却在装备间换装备,看样子她要去跳伞了。“我和她一起去。”我担心的说道,“不行,你的心脏病!”老大冲我喊道。“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急忙跟着天夜跑上了飞机。“去太平洋。”天夜对无人驾驶飞机指示道。“你要干什么?”我问。天夜不说话,坐在那里闭目养神。我只好也静静地不去吵她,我想她可能心情不好吧,应该会没事。快要到太平洋了,天夜突然对我说:“莫海,我知道我们有着共同的追求,都享受着喜欢着花样跳伞的乐趣。我也知道你不是个普通人,你拥有着超强的忍耐力和意志力,但是我想,不管再坚强的人,总会遇到可以使自己不堪一击的事。”“你想说什么?”我低声的问她。“莫海,你觉得最可悲的事什么?”她反问道。“我···不知道,一个平凡的人,没有什么可悲的事吧。”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是吗?我难道不是平凡的人吗?”天夜苦笑道。“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问这么多奇怪的问题?”我已经着急了。“当一个人,用一辈子来追求他想要的东西,他称那个东西为梦想,可是当他已经追求到的时候,他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会怎样?”天夜很认真的问我。“不可能,天夜,怎么会呢?”我安慰她。“怎么不可能,写作是我追求了一生的东西,我从小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可是现在,我却发现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我追求了半生却追求了一个我不想要的东西,这不是最可悲的吗?”天夜已经快要哭了。“不是的,天夜,你可能只是不喜欢这种生活而已,并不是不喜欢写作呀。更何况你在写作上这么有天赋,而且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我继续安慰道。“那不一样,我明白那不是我想要的,以前的追求只是一种假象而已,我被假象欺骗了20年!20年!我的全部!”天夜越说越激动了。“那你真正追求的是什么?”我冲她喊道。“我不知道,我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不喜欢写作,我不喜欢追求我不喜欢的,我竟然傻到不知道自己的追求。”天夜啜泣起来。我抱着她努力让她平静下来,她的秀发在我的手中滑动。“我喜欢你的眼睛。”天夜看着我说,“可是我恐怕以后永远都见不到了。”“你在说什么?”我急了,她推开我打开机门,“你要干什么?!”我拉住了她。“解脱!”她狠狠的甩了开了我,因为心脏的原因我被甩到了飞机里面。她仍以最优美的姿势一跃而下,但却忘了做那个习惯性的动作,然后瞬间即逝,在太平洋的中心溅起一小朵水花。那一刻,我大笑起来,我的目标完成了!(七)我叫莫纷呈,笔名拯救,莫海是我曾用名。和天夜一样,我是一个作家。只是我刚刚起步而已。当我无意中看见天夜写的书后,不禁被她的文字所吸引不能自拔。但我逐渐意识到,她将是我以后再文坛最大的竞争对手,也是我最大的绊脚石。如果我想要成为文坛年轻一代的领袖,我必须要除掉她,否则我就会被活活饿死。我是个为了目的不顾一切的人。但是如果天夜突然被杀一定会引起世界各界的关注。于是我有了一个计划。我最早其实是一个心理学家,我打算用攻破天夜的心理防线来使她自己自灭。在我见到天夜的第一次,我就把小型造梦机安装在了她的头发上。梦是人们最大的弱点,也是人们最容易侵犯的地方。我将那些消极的思想注入了她的脑内,然后任由它们发展。人们思想中最不能抗拒的就是消极思想,特别是作家,即使我们都足够的坚强。只是我没想到,这竟促使了天夜找到了她认为最可悲的事。她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了。我承认我喜欢天夜的文字,喜欢她写的书,甚至她的每一本书我都收藏着。但是,如果连饭都吃不饱的话,一切都是扯淡!人还是现实点好,在社会上混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梦想。至少不会在快要饿死街头时嘴里还念叨着所谓的梦想。天夜有她的追求。我也只是在追求而已。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二:王千紫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