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 礼 ! ?不 忘 那 神 圣 的 战 争_2000字
敬礼!不忘那神圣的战争
(观“抗战胜利及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仪式”有感)
作者:贾辰宇(原创)
2015年9月3日,一个振奋人心的日子;
2015年9月3日,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
2015年9月3日,一个见证中国科技飞速发展的最好的例子。
9月3日,对中国人民、对我们的祖国来说都是一个难以忘怀的日子。今天,我们永远不忘!
伴着一阵响亮的乐器声,一阵雄壮的歌声使北京城原本平静的气氛终于被打破了。这就意味着——胜利日大阅兵正式开始了。
天安门广场上满是花朵,那硕大的、鲜红的数字1945和2015显得格外地引人注目。一排排的礼炮齐鸣70响,以此来纪念抗战胜利及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伴着礼炮的轰鸣声,国旗护卫队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来举行升旗仪式了。礼炮声一结束,习近平主席便宣布开始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进行时,每个人的目光都注视着那面鲜红的国旗,心中默默地唱着我们那雄壮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这充分体现出了我们中国人民对祖国的崇高敬意、对革命先烈的无限缅怀。
可这还不算什么,这次阅兵仪式最最令人瞩目的还在后面呢!
下面,习近平主席就开始对中国各大军种及军队进行检阅了。长安街上,军队士兵们正整整齐齐地等待着首次检阅。他们个个衣着整齐,斗志昂扬;车队排列有序,威武雄壮的战车依次排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便是那几批庞大的坦克部队与导弹部队了。这些坦克导弹就是我们为保卫国家而刻苦研发出来的伟大成果,也充分证实了我们中国人是有能力的!
正如抗战时期的诗人田间《假如我们不去打仗》一诗中所说的:“如果我们不去战斗,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还要用手指着我们的骨头说:‘看,这是奴隶!’”上个世纪的我们也许如此,但是,我们现在用行动去证明了,不!我们不会!我们不是奴隶!如果我们的国家被侵略了,祖国的土地被践踏了,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去抗争,因为我们有一股永不服输的热情,愤怒的怒火就在我们的心中熊熊燃烧着,而这份怒火会迟早爆发出来,把那些可恨的侵略者们统统消灭!
接着往天上看,那是由各种特种飞机组编成的一只庞大的空中护旗军队,领队的飞机下面吊着一面巨大的五星红旗。这是祖国的国旗呀!鲜红的国旗别样的红,象征着革命先烈为抗日所作出的牺牲,这也激励着人民军队牢记神圣职责,告诫人民要坚决扞卫祖国领土的尊严。二十架军用直升飞机在空中整齐的排列成数字70的字样,将抗战胜利70周年的事件大写在天安门广场上空,七架飞机在空中拉出七条彩带,象征着走过烽火硝烟的中华儿女气贯长虹、奔向未来。
之后我们迎来的是抗战老兵乘车方队,这支队伍中包括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华南游击队和国民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抗战老兵,这是从苦难辉煌中走来的英雄壮士;这是从枪林弹雨中走来的光荣前辈啊!英雄不朽,星火相传,紧随这些抗日老兵门的是抗日老兵子女代表。一部抗战战史就是一部鲜血写就的英雄史啊!无数先烈血染中华大地烈士英明响彻历史长空,他们是民族的骄傲,他们是永远的丰碑啊!
最后作结的是由陆海空三军组成的三军仪仗队和狼牙山五壮士英模部队方队等方队,他们向世界展示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和平之师的雄姿。英姿飒爽的女仪仗队队员在阅兵仪式上首次亮相阅兵场,也诠释了抗日武装宁死不屈、血战到底的战斗精神,他们慷慨悲壮、永垂青史。
这次阅兵共有67个方队参与,其中我军共有50个方队,外军17个方队代表队,为祖国的军事与外交做出了巨大贡献。
抗战的历史告诉我们,强国必须强军,强军才能安邦,一支强大的军队,一个巩固的国防,从来就是国家安宁、人民幸福的可靠屏障;抗战的历史也雄辩地证明,没有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用一段话来形容我们伟大的革命先烈,那就是《楚辞·国殇》中的——“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一句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确实是既勇敢又有力量啊,始终都刚直强悍而不可欺凌,哪怕身体已经死去啊,这精神将永不消亡。你们的魂魄即使在那九泉之下啊,也依然是鬼中的雄杰。”他们的这种精神永垂不朽、流芳千古!
在纪念活动中举行阅兵是国际通行做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成功举行了十四次国庆首都阅兵,今天是中国第一次组织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阅兵,这彰显了我们对历史的尊重,也教导我们对和平的扞卫。
这次的阅兵仪式十分的振奋人心,一支支庞大的队伍从我的面前经过,那整齐的队伍、庄严的军礼、磅礴的气势、英勇的气概使我为之一震,这也使我不禁感叹道我们的祖国的进步、国力的增强。
通过这次盛大的阅兵式,我们要时刻铭记着这多灾多难的祖国,永远不能忘记祖国的耻辱,不能忘记1945年那份胜利的喜悦。
敬礼!我们永远不忘那神圣的战争!
初三:贾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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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花田半亩》有感_1200字
温暖的午后,阳光徘徊在窗前。我静静地坐着,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桌上那杯浓绿的热茶,早已消散了温度,冰冷的无法入口。我站起身,轻轻合上这本书,叹息牵引着我无限的感慨,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记得,眼眶曾一次次被浸湿,干了,又被新的温热替代。《花田半亩》的作者田维,一位爱花的美丽女孩。15岁时身患绝症,并开始书写博客。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她对生活的品味,对青春和生命的思考,其文字充满了爱、感恩、坚韧与真诚。书中的《关于天空》撼动着我的心。时刻面临死亡威胁的她,竟能洞察如此美丽的景致。走在归家的路上,只因抬起头能望见澄澈的天空,她便心怀感激。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回到家,便拥抱了温暖,从得知病情的那一刻起,惦念家人就成了她宽心的一味药剂。她就这样想着,盼着,似乎每叫一声“妈妈”都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思亲的孩子啊,回来了!饱受折磨的心有太多的留恋与不舍,只因心头牵挂的那份浓浓的亲情!田维就是如此热爱文字,她用自己的心写下身边的每一处感动,即使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她就这样写着,不曾停歇,仿佛总有她写不完的字,总有她说不完的话,憔悴不堪的她总是在深夜忙碌着,她是在追赶时间!田维每每写完文章,总是喜欢微闭双眸,轻嗅着,轻嗅着什么呢?
田维的桌子上总是放着一束龙胆花——田维最爱的花。她喜欢花,书的彩页都是她与花的合影,千姿百态,在风中开得绚烂。想来,花与田维不是很相像吗?同样美丽的生命,在美丽的年纪,尽情绽放。即使要凋零枯萎,也要微笑面对。
会是在一个无风的夜晚吗?她面对着镜子,偷偷地哭了。病痛蔓延着,她也害怕过,挣扎过。但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她用信念的光芒,点燃了生命的灯!历经风雨侵袭,依旧闪烁。我不明白,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面对死亡的那份宁静,怎么会如此的从容淡定,一个柔弱的女子又是怎样熬过病痛带来的,可怕的生理与心理的伤害!一个明明已知道上苍对自己不公的人,却对世界没有任何的抱怨,只是微笑地接受着命运的安排,即使这是残酷和无情的。面对即将逝去的生命,她曾无数次对自己说:“心存感激的生活吧。我们来自偶然,生命是最宝贵的礼物。无论前途怎样凶险,都要微笑着站定,因为有爱,我们不该恐惧。”正如梁晓声所说:“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不正是这样的人吗?她坚强的与死神对视了七年,这需要怎样的勇气?与之相比,我们口中所谓的坚强又算得了什么?面对死亡的深渊,有谁不惧怕?只有田维是从容的,这才是真正的坚强!
然而天妒英才,2007年8月13日,年仅21岁的田维——一位有着深厚文学造诣的坚强的女子,遗憾地放下手中的笔,化蝶而去,留下一部50余万字的《花田半亩》,延续着她对生命的思考。这般美丽的生命,有谁会不感到惋惜?温暖的午后,我坐在椅子上,品着刚续的热茶。仔细想来,田维真的离开了吗?我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阳光下,它飘出淡淡的芳香……
初二: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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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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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忘不了童年两三岁的时候,摔倒了,奶奶从来都不管,总会讲,咱们家的男人从来不需要别人可怜,自己会爬起来。还是那个时候,跟妈妈到龙山,看到卖玩具,总会赖着不走,指着喜欢的玩具跟妈妈讲“等以后咱们有钱了给我买一个好不好”每天坐妈妈的自行车上下班,每个月妈妈发工资的时候,带我在中山路吃一次烤肉串,哈哈~小学的时候,每次不好好写作业,老爸都会揍我..二年级的时候,转学到市重点。第一次考试竟然考了全校倒数第一,语文24分,数学16分。那年头碰在铁门上,眉骨上留下伤疤,老妈为此打我一顿。三年级的时候数学学习成绩好了很多,和勋成了哥们,这一年,小昕转学过来,我又一个死党。四年级的时候,认识了郭老师,跟着她开始学语文,她曾经说过,一起努力,让他们看看咱们能靠二十分,也能考满分。跟着郭老师学到很多,不只是功课更重要的是知道怎样的人才是高尚的.那一年,我变成全校前三,老师们怀疑我作弊…很不幸,从那以后,我变成好学生了。自从学习好了以后,同学们才发现我跑的也很快~那个时候梦想以后可以去复旦学工商管理或者文学。还是四年级,突然间喜欢上了足球,但是只认识罗纳尔多和舒梅切尔…六年级,98世界杯,英格兰对罗马尼亚,我看到小贝的任意球和红牌,一个陌生人成了我一辈子的偶像。少年毕业的时候初中报名,同学问我想去哪里,我说除了二中,我哪也不去…后来梦想成真,勋去了26中,小昕去了7中,现在才知道那是人生第一个分水岭。初中的同学都很优秀,我要很努力的学习,才可以让家人满意…很多时候会觉得周围的同学比我年长,直到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而且比我多很多心眼(其实现在也是)小虎总是找我麻烦,但是我们却是最好的朋友,也是很好的对手。初二开始,和很多不良少年成为朋友,但是成绩还是很好,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人们眼中的坏孩子,比很多好学生要善良很多。初三的时候,老爸送我去她以前的老师那里辅导,下课以后,那老师给老爸打电话,说另请高明,老爸很高兴,可能是觉得我比他那个年纪的时候强吧~毕业的时候,放弃了2中,为了一个人…第一志愿报的是她能被录取的学校。高中上了高中才知道,环境的差异,可以造成人们很多地方的不同。高一的秋天,11月13日,我明白了什么叫黑色的日子,失恋对我这么单纯的孩子几乎是致命的…很多事情,我不明白,于是开始思考,用去生命中宝贵的两年,同时开始厌倦了学习,我不知道世界怎么会是这样的,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爱情,也因为身边的人…人们为何如此的自私和恶毒,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我开始过无欲无求的生活,茜子说只有在踢球的时候我才像有血液的动物,其他时候都是僵尸,身上的很多东西不见了,不再自信,不再嚣张,不再…在我最消沉的时候,茜子始终坚定不移的站在我的身边,还有小色,人们都说世界上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我想,我们是~假期里,每天早晨都会和小虎一起去海边跑步,我跟他讲,以后想做警察,他听了大笑。有的时候万念俱灰,很多时候,会爬到山顶上,想要跳下去,但是不甘心…所以后来我就患上恐高症。每天中午和小色,茜子还有小力到处找好吃的,这是那时一天里唯一快乐的时候。十八岁生日,没有人庆祝,我自己送给自己一只手表,可以看见机芯的那种,我跟自己说,时间会抚平一切…踢比赛时不小心把小力的脚弄得骨裂了,过年的时候他在家养伤,我去陪他下了一天象棋,他对我一句怨言都没有过。学农的时候,没有肉吃,简直饿疯了。有一次,我一顿饭吃了21个包子,老于知道后,再回去的路上对我讲,“能量越大,责任越大,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背负索要承担的责任。”2003年9月8日,下午四点,前一晚没睡好的一家人都在熟睡,我突然一阵心痛,爬了起来,三分钟以后,医院打来电话,奶奶,不行了。在医院,第一次,想说话却说不出来;第一次,看到老爸的眼泪;第一次,生离死别。奶奶走之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好好学习,一定要考上大学!”回到学校,和小青擦身而过,突然明白,曾经在乎的,并不一定真的重要,但自己却忽视了在乎自己的人,失去了很多真正重要的东西。教师节,在联欢会上唱了,我和勋写的《怎么会》,没人明白,我为什么忍住眼泪。我剃了光头,上课的时候不再睡觉,我要实现奶奶的愿望,无论多么困难。连续三次模拟考试,作文都被判跑题,气疯了,打破了学校的窗户,学校记过,老于替我扛了,还记得,他看看我的手,扔给我一句话,“年轻的时候不去拼,还要等到我这把年纪吗?努力了,哪怕是不成功也没有关系,别着急,慢慢来…”分别茜子决定离开家乡,背着勋的吉他,用自己的歌声换来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小色回到东北考试,用支票搞定了哈尔滨的大学。小力也回到东北,可惜报错志愿,最后留在东北那边念大学。小虎小林读了师范,就在我学校的隔壁,小昕和小杰去了同一所学校,还不错。朱二和很多同学一样,在城郊的大学念书。勋不太如意,学做厨师,不过好在很喜欢,也很有天赋。小帆读我们学校的法语预科,然后到埃菲尔铁塔脚下学习。号称能有关系进清华的人沦落小城,成绩很好的人名落孙山,老于说过,不要浮躁。很显然他们没听进去。我没当上警察,但是多了一个未来当警察的朋友——小虎去了警校,而我很幸运,如你所见,在这里…新生高考结束以后,走出考场我有种虚脱感,回头看看,简直不能想象自己怎么熬过来的。但是我下定决心,无论结果如何,我想要从新开始。在老陈的辅导学校打工是这辈子非常难忘的经历。我知道资本家是什么样子,哈哈,每天7点上班,21点下班。给学生记到,发卷子,收钱,报名,发传单,修空调,打扫卫生所有的东西都要做,最夸张的一次是去旧货市场买了50套桌椅,然后和民工一样坐在大头车后面招摇过市,然后几个人顶着大太阳搬上五六层楼去。还记得司机很诧异的问我,“怎么不找个民工阿?”哈哈,其实,我就是。那段日子很开心,认识了小昭,崔岩,超哥,小猪。跟小林子亲如兄弟。我和小林子总是拿超哥开心,超哥说在那里待了几年这是最开心的一段。亲眼见到资本家的为富不仁,老陈每天的工作就是来收钱,每天都会有大约两万进帐,他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美女,晚上在外面花天酒地,很难想象他是老师,即使它确实非常有头脑。我就这样忙碌的等待命运的审判,是被录取还是落榜…大学接到录取通知的时候,姥爷几乎跳了起来,全家人都很高兴。说实话,在别人眼里这几乎是奇迹,但是我却没有这么兴奋,我常常会想,如果奶奶能看到会有多好。军训时,第一次在操场集合看到有一个方队里有个第一排第三个女孩子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但是确实不认识,跟同宿舍的兄弟讲,他们笑话我,美女我们都认识,等着给你介绍,哈哈哈…小力和茜子来和我道别,送他们走的时候一直到学校大门口,大家什么都没说,每个人眼圈都红红的。道别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拥抱,我知道,他们踏出家门以后,很多事情会发生改变,无论怎样,我们是朋友。新的生活,认识了很多人,每天找很多事情做,让自己忙个不停,因为这样就没有时间去寂寞。在宿舍里养了一只猫,很可爱,很多同学们把它当作诱饵,我却没有,后来让石头给我弄丢了。小帆有时候中午吃过饭跑到我宿舍里玩,同学惊呼张柏芝。小帆说成林在潍坊,我照顾他这个妹妹是应该的。加入各种社团,参加各种活动,突然很奇怪,大学里的每个同学为什么都这么优秀?学院的迎新杯上完成帽子戏法,最后拿了冠军,虽然比赛的水平不高,但是也很满足。痛,并快乐着打球的时候脚受伤了,一周不能下地。小林子和椅子来看我。小猪听说了,从学校跑来看我,还买了肯德基…寒假的时候腹肌撕裂,做了手术,很多人到医院看我,心里很温暖。当护士长的姐姐要给我打吊瓶,我不愿意,说她打针比别的护士疼,惹得那些小护士笑话我姐,结果她们被罚值夜班,哈哈。躺在家里很久不能动,小猪经常发笑话帮我打发时间。出去玩得时候我问小猪,为什么总是会绕到我的左边,她说“这样我就可以里你的心近一点…”如果当年遇到的是她,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哈哈,可惜我觉得我没资格。过年的时候高中聚会,崔帅带来个学妹,听到别人叫我名字,很吃惊的对我说“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这个学妹就是小怡,我到现在不明白,我成什么传说了。吃饭的时候小林子在我左边,茜子在我右边,我觉得很温馨。但是他们喝了几杯之后都抱着我哭,小林子为了他的爱情,而茜子面对的难题更多,我清楚地感觉到我们都长大了,生命中有很多的无奈要去独自面对…回家的路上要紧牙红了眼圈,觉得自己很孤单…开学以后,在学生会作了部长,工作占据了大部分时间…小怡经常来看我,有一次她在家里做好饭给我送来,说真的,我感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们不合适,而且她很快会去美国…她应该是到现在为止她是除了亲人以外对我最好的人让院里抓去跳健美操。去学健美操的路上,文艺部长(原来没打过交道)突然摊开我的手掌,拿自己的比了比。(后来才知道有缘份的人,手掌中的线可以连起来。)我问她军训的时候,你们班谁站在第一排第三个,她想了好几分钟,才想起来,她就是站在那个位置。20岁的生日,在工作的路上,没有回家,没有蛋糕,没有蜡烛,没有朋友在身边,上课的时候老爸老妈发来短信,有一次红了眼圈…很久以后她让我猜他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时候,我摇摇头,她告诉我是军训的时候迎新晚会,我抱着猫,没有表情的坐在角落里…后来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健美操第一次拿到前四名,足球队第一次杀进八强,我们部的考核第一次冲进前三…后来发生的事情离得太近,写出来又删掉,怕里面的人看到伤心…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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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书神圣的书荆韬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从一个不爱读书的小文盲,蜕变成了一个沉迷于书中的小书虫。如今读书,已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也不是什么颜如玉,更不贪恋那个千钟粟。只是为了满足读书时那种求知欲,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读书时,我仿佛坐上了时空穿梭机,我既洒脱,又欢快,这其中的惬意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述的。穿越时空,荡漾于古往今来的世事之中。细细品读,仿佛身临其境。在书的世界里,我仿佛协助秦皇统一六国;陪三英战胜吕布;随诸葛孔明三气周瑜;我与岳飞抗击金兵,还跟毛泽东抵御日本侵略军。我跟孔子学礼仪;与孙子论兵法;与李白饮酒斗诗仙;与陆游船头对赋战群英;与刘禹锡爷爷在洞庭题诗,与陶渊明老人共享世外桃源的风光……读书让我们与这些古今中外的学者伟人携手合作,交流切磋。穿越地界,体会不同地域的精神风貌,跨越国度,领略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在阿拉伯,我们一起见识了阿拉丁神灯的风采,看见了阿里巴巴智斗八十大盗;在丹麦,我看见了丑小鸭的成长历程,知晓了不能以貌取人;在美丽的欧洲,圣诞之夜,我为卖火柴的小妹妹点燃圣火。她的离去,让我的眼泪结为冰珠,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融化……书,让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书,就像一杯耐人寻味的绿茶,给我温情;像一坛陈年的老酒,令我回味无穷。书是一位不开口的良师,同样教给我们知识;它像一位心灵相通的知己,可以让我滔滔不绝的诉说衷情……书是万能的,只要你潜心品读,就能受益无穷。书是神圣的,让我们一起爱书吧!指导教师 崔梅茹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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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爱《藏羚羊的故事》是一个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老送羚羊为了让路过的人救他气息奄奄的孩子,冒死截车。于是科考队员们跟上去,翻过山头,便看见了受伤的小羚羊。科考队员们有的拿水给小羚羊喝,有的碾药,有的小心翼翼地给小羚羊敷药,等小羚羊伤愈后,才把他放归大自然。读了这个故事,我既高兴又悲伤,眼眶不由自主地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这个老羚羊冒死截车的故事,使我听到了爱的声音,使我知道了爱是无处不在的。想到为里,一幅惨景尽现眼前。一只野鸭妈妈与突如其来的暴风雪进行了一场五体投地死搏斗,是为了它的家和13个孩子。啊!这是多么深沉、多少感人肺腑的爱啊!这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还未出生的孩子,宁愿让自己去死。读到这里,我便又想起了一篇文章《老王》,讲了老王在夜里看了天气预报,就急忙给寒冬未到的儿子打电话,却忘了给雪已飘到的家乡和年过七旬的老母亲打电话,却是老母亲给儿子打电话。老王心里在想:这什么总是上一辈关心下一辈呢?老王心中不明白。在世间不仅人才有爱,动物也有。啊!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呀!爱在人间是无处不在,这是人的本能,是动物的本能。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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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战争今天是小西特8岁生日,晚上,西比照例要给小西特讲故事,他想了想,坐在了小西特身边讲道:“爸爸明天就要去打仗了,今天就将一个冠以战争的故事。”西比绘声绘色的描述着各个战斗场面,最后讲到红军胜利时,西特高兴的叫起来“我长大后一定也要当一名军人!”西比看着儿子,想到十几年前,他也是这样对父亲讲的。如今就要上战场了也听见儿子这样讲,他很是欣慰,大爷沉重的思考着:“什么时候才能没有战争!”清晨号角响了起来,西比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也许昨天就是最后一次团圆了。西比是冲锋队员,被派第一批出击。战斗开始了,敌人猛烈的攻势让西比始料未及,他眼睁睁看着队友倒下,无能为力,往日的队友,已不复存在。西比只能继续进攻,敌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大炮轰炸,前后两枚炮弹都在离西比比较远的地方炸开了。但是西比的运气没有保持到战斗结束,就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的眼前又浮现出了妻儿,微笑着和了眼。这个噩耗无疑是对西比家的巨大打击,小西特听见昨日还陪伴他进入梦乡的爸爸永远都醒不来了,大哭大叫着。西比太太昏倒了许多次,醒来后就呆呆地望着哭喊的小西特,久久无语。战斗胜利后,政府建了烈士纪念馆,在馆内的墙壁上用血一样鲜红的颜色清晰地写着——我们不需要战争!4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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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寻觅 不忘拥有_2000字【材料及话题】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作文。有人说,人生就是不断拥有和寻觅的过程。不曾拥有,你会努力去寻觅;失去拥有,你又会四处去寻求;有时,拼命追寻,你却失去了原来的拥有;有时,你苦寻不得,“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有这样的体验和认识吗?请以“拥有与寻觅”为话题,写一篇文章。要求: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思路点拨】理解作文话题,打开思路,寻求立意的角度是写作的基础。“拥有与寻觅”是二元式的话题,这就要求作者要揭示两者的内涵及两者的关系。材料阐述了这样一些内容:首先指明了“拥有与寻觅”是在人生的范围之内,并且与人生的成长相联系,这暗示了作文内容的主要范围;后边的两个并列分句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一个方面的意思:没有拥有会去四处追寻;再后的一个并列分句阐述了追寻与失去的一种关系:获得了某种东西,却失去了原来的拥有;最后一个分句阐述了追寻是获得的前提或追寻时早已拥有这个观点。后边四个并列分句阐述了话题三个方面的内涵,已经充分、深刻地揭示了话题两个因素的相互关系。每一个方面都是我们写作的角度。如果要写一篇对话题整体认识的文章,这几个方面不是可以成为文章分论点的选择内容吗?不管从哪个角度立意,写作二元式的题目,内容要两者兼顾,最好能写出两者关系的深度。要找好立意的角度,还需要进一步地思考:拥有什么,寻找什么?可以采用添加对象的方法。(一)、在“没有拥有会去四处追寻”以构成人生这个方面:寻找拥有知识,寻找拥有美德,寻找拥有公共关系能力……(二)、在“追寻拥有却失去了原来的拥有”这个方面:追求成熟,却失去了童真;追求知识的富有,却失去了过去的单纯……(三)在“追寻是获得的前提或追寻时早已拥有”方面:①追求与拥有成功:成功是靠追求而来,不断地追求,就能成功。②寻找快乐:本身就快乐着,何必羡慕,何必寻找?③寻找父母之爱、老师之爱,寻找幸福……可却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通过上述的一些发散,选择一个好的写作角度就不难了。【例文展示】生命之寻□王思敏花开花落,年华逝去。晚春暖意融融的风,竟让我感到一丝微凉。其实我并不知道花怎样开,又怎样落。我只知道,十多年来我一直苦苦地在这黑暗无际的夜幕中寻找光明,可清明的泪水总也洗不去眼中的混浊。我静静地坐在柳树底下,能感到柔长的柳条带着软软的柳叶轻拂着我的脸庞。盲人——这是我一直不愿触及的词,但笼罩视野的那片黑暗却始终提醒我这是事实。河边有个男孩在钓鱼。我听到了鱼钩入水时轻微的“噼啪”声,也听到了男孩低沉又略显稚嫩的咳嗽声。我苦笑,我“听”到了他的存在,却并没有看到。我要找寻的是那个男孩眼中的世界,但我已厌倦了这无谓的努力。我认定,我的双眼永远与这花红柳绿的世界无缘;但我深知,那份渴望一直埋藏在心底。像往常一样,我又陷入了沉思。我的一位盲友说过:世界是可以用心来看的。我从来不信,那只是安慰我们的美丽谎言。一阵激烈的水花声把我从沉思中惊醒。盲人敏锐的直觉告诉我:有人落水了!果然,水的喧哗声夹杂着惊恐的呼救声。那是另一个男孩。因为我听到了钓鱼男孩收起渔具匆匆走来的声音。我一把拉住他的衣袖,着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有人掉下去了吗?”他挣脱了我,颤抖着:“我没有看见。是的,什么也没有看见……”说完就急急地走远了。我愣住了,而呼救声越来越微弱,水里的扑腾声越来越无力……我冲向河岸,忘记了我从来不会游泳。入水的那一刹那,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我以为我看见了光明——不是,我眼前仍是漆黑,脑中一幅画面却逐渐清晰:我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水中无助挣扎的身影。他望着我,惊惧的眼神充满对生命的渴望。我扑腾着向画面中那个小男孩游去。呼救声近了,是他!我一把抓住那只臂膀。在脑海的画面中,我居然看到了我的双手!我拽着他向岸边扑腾。我不知之前我是怎样浮起来的,我只知道现在我在下沉。我用最后一点力气将小男孩托上岸。我肺里呛满了水,身体越来越沉——我不行了。河水浸没了我的双眼。弥留之际,我清晰地看到了惊魂未定的小孩眼中的感激之情。我用心看到了这一切。是的,我找到了光明,而我所找到的正是那个钓鱼男孩已经失去了的。我的意识逐渐模糊——我却没有了遗憾,我找到了我想要的拥有……【分析】这是一篇优秀的文章。盲人渴望光明,哪知自己却拥有比正常人的“光明”更可贵的东西。这个主题深刻地揭示了话题中“已经拥有,何必再去寻找”这个深层的含义,并且具有很强的社会批判意义。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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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篇一:忘不了那特殊的味道】爱是什么?爱是一杯香醇的牛奶吗?不是!爱是一把风雨中的伞吗?也不是!爱是一件名贵的衣服吗?更不对!爱是在生病时,有人递上一碗牵魂梦绕的豆腐汤!“呀!”惊魂的尖叫打破了原有的安静和谐。奶奶急匆匆地从厨房跑过来,焦急地说:“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没什么,只不过是我的口里长了疮罢了,好疼啊。“我回答了奶奶。原本以为奶奶会问我怎么样弄得这样,或带我去看医生,但令我失望的是,奶奶一声不吭地有走进厨房做饭去了。这使我满怀期待的心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第二天一大早,就没有见奶奶的身影,我便感到纳闷,奶奶平时去哪儿都会跟我说一声,今天怎么没跟我说,而目也没要邻居捎个口信。我披上大衣,来到家前,不久便看到一个廋弱矮小的身影挑着两个水桶,艰难迈着步伐,缓慢地走着。慢慢地,慢慢地,往我家走来,我看清了她的容貌,是奶奶。奶奶气喘吁吁地迈进家门,放下肩上的担子,还没等到她喘上一口气,就上气不接下气就对我说:“你口里长了疮,要多吃豆腐,对你的口疮有好处。”还没等我答应一声,她就开始打豆腐。只看见,她先把乳白的豆浆倒入黑漆漆的大锅里,再用小小的火柴把火点燃,奶奶接着拿了一个铁勺搅拌这锅里的豆浆,又要看着灶中的火把,不一会儿,奶奶的额头上就出现了一颗颗豆粒大的汗珠,它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我拿了一条毛巾给她擦擦汗,她却说:“你快到房间里去,这里又脏又热。到豆腐弄好,我会叫你吃的。”过了一会,奶奶往那豆浆里加乳白色的液体。奶奶告诉我:“加的是石膏,加了石膏,豆腐就会又清爽又嫩滑。”二十分钟后,奶奶说:“豆腐好了。你来吃。”奶奶端着一大碗豆腐汤向我走来,她放在桌子上。我看见她的手又黑,有些肿胀,再看奶奶的脸满是皱纹,想到奶奶忙田里,又忙家务,还见我生口疮就立即打豆腐我吃,够累了,泪水不禁涌出来。“快趁热喝了吧!”奶奶疲惫的脸上带着笑意叮咛我。看着眼前这碗热气腾腾的豆腐汤,夹着肉丝,点缀着绿葱,似乎看到奶奶的关爱被浓缩在这碗汤里。嗅一下,那浓浓的香味让大脑兴奋。我喝了一碗豆腐汤,那滑嫩甜津津的味道触动所有的味蕾,缠绕在牙舌之间。这是奶奶专门给我做的豆腐,专门给我的关爱!现在,我一想起你奶奶忙碌的身影,想起奶奶对我上学时的叮嘱,就忘不了那碗淳朴、淡雅、清香的豆腐汤,忘不了那特别的味道,特别的关爱!【篇二:忘不了那碗汤】世界上的任何东西经过时间的过滤都会有所改变,但唯有爱不会变。——题记去年的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季。屋外白雪皑皑,寒风也怒吼似的越刮越烈。我不情愿的缓缓的穿好衣裳。刚洗完脸,出去倒水,回过头,看到大雪纷纷中,隐隐约约有个身影,慢慢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近,我看的也越来越清楚。蹒跚着身子,身上沾满了雪花,嘴里也不断哈出白气,手里好像还提着一个透着紫红的小袋子,近了,更近了,那是爷爷。爷爷颤抖着身子,那头上、肩上满身都是雪花,我赶紧跑到屋里,拿了一条干毛巾递给爷爷。当爷爷伸手接毛巾,我看那是多么枯黄和消瘦的一双手,手心也满是老茧,手背还有几处伤疤,因爷爷是个木匠师傅,总与刀斧、木头打交道,岁月的痕迹都在那双手上。接过毛巾后,爷爷对我说“快进屋去学习吧!我不用你管”。爷爷催着我,我也只得回屋里。最终,还是待不住,想着爷爷到底在做什么,就跑到厨房。爷爷缓缓的从一个小袋子里取出一团紫红色的东西放在菜板上,可那东西总是滑溜溜的。爷爷用右手握着刀,已经僵硬的左手使劲按压着那东西,再右手用刀把它切成几份,然后再把每份分解成更小的块或条。但与锯子、斧子打交道的爷爷,最终的还是切的大大小小,参差不齐。而此时的爷爷气息也变的急促,白色的气也吐的更为频繁,鼻子里的白色液体也不觉的忽长忽短,爷爷连忙用毛巾擦了擦,说了一声:“早上,太冷了,你也应该多加衣服啊!”“是,我知道了。”我答了声。带着好奇,我才上前去问:“这东西是什么啊!为什么非弄这东西不可呢?”“这是猪肝,专门为你准备的,你总是忙于学习,等你放学回家,也该补补。”爷爷和蔼地说。我听了这一句话,好像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温暖,仿佛寒冷的冬天不再那般寒冷。终于生炉煮汤了。汤经时间,熬出的香味越来越浓,直冲我心鼻孔,爷爷站在一旁守护许久,揭开锅,仔细的调着味,并用锅铲在锅内稍搅拌几下,这份爷爷把所有的情感都拌入里面。最后撒上葱花。我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浓汤,紫色汤里浮起的葱花,就像一朵朵绿色的小荷浮出水面,漂亮极了。我吹了一口气,浓香荡漾开来;吸了一小口,味道渐渐从口中扩散开来,是那般的温暖,清香与鲜美;夹起猪肝,先前的紫红色已煮成土色,吃上一块虽如细粉,但味美腻口,让人回味无穷。爷爷给我做的这碗猪肝汤,像是我喝过的最香,最浓、最美的一碗汤。爷爷站在一旁,亲切地问:“好喝吗?”“味道真美,您怎么不喝呢?”“我一个老人,喝什么啊。好喝,你就多喝点。”我感激地望了望爷爷,又看了看这碗鲜汤,不竟想到这碗汤,它代表的是一份情,一份关心,更重要的是一片浓浓的爱。【篇三:忘不了那风雨中的人作文】朱自清忘不了父亲送他时的背影;鲁迅忘不了长妈妈送他的《山海经》;杨绛忘不了老王送给他的鸡蛋和香油;史铁生忘不了母亲推他轮椅的身影;而我却忘不了那风雨中朋友的身影。“哗哗!”我被这响声驱走了美梦,睁开朦胧的睡眼,一看时间,7:30,猛然想起,今天要和我来温州后最近结识的朋友去温州景山爬山。说好6:30,怎么晚了一小时。可看窗外,细雨朦胧了整个天空,还夹杂着电闪,说不定还会有大雨。这鬼天气怎么可能去爬山。是去还是不去?可是佳怡是我最近结识的好友,我们昨天已经约好,今天她会不会还在桥头等我?但为了保险起见,我给她妈妈打了电话,她妈妈说,他不在家了。我不禁愣住了,他真的雨天也等我去了。我立即拿起雨伞,跑出去,虽然是早晨,但天阴得如黄昏一样昏暗。路上行人极少。【篇七:忘不了那笑容】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今天这个烟雨蒙蒙的日子,不会忘记好朋友暖暖的笑……下午,天下着毛毛细雨,我因为数学考试不如意,非常沮丧,见谁都爱理不理的。放学后,我极力地避开同学们,一个人来到操场上,斜倚着篮球架,灰心丧气地站着。背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嘿”,打破了沉寂,我扭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朋友。一身蓝色的运动服,衬托得他精神焕发。他连蹦带跳地跑到我面前,笑眯眯地说:“今天是个淋雨的好日子,我闷了,陪你散散步……”“这样子也叫闷?鬼才相信呢!”我低估着,但最终还是跟他走着。因为我也想在雨中散步,以赶走心中的郁闷。天空是灰色的,我的情绪是低落的。而朋友,我那“闷了”的朋友,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你说为什么遇到挫折要积极乐观呢?”他发话了,当一个人拥有积极乐观的态度时,他离成功也就不远了!那你是怎么做的呢?”“我……”我一时竟答不上来,是啊,这些道理我都懂,可是真轮到自己的头上,我却灰心了。一次挫折就轻而易举地把我打败了,难道我就如此不堪一击吗?后来,我们谈了许多许多……我抬起头,不再闷闷不乐。一抹微笑荡漾在我的嘴角,我心中的愁绪早已烟消云散了……我会清晰地记着这个雨天,这个暖心的笑容。当我再受挫折之时,我会微笑地面对一切……【篇八:忘不了那眼神】我欣赏毛泽东,欣赏他为民族做的贡献,欣赏他那超人的气势,欣赏他那坚定有神的眼神。“数千古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体现了他的广阔胸怀和远大志向。他,是中华民族的英雄;他,是伟大祖国的创建者。没有他,哪来中国的抗日壮心;没有他,哪来今天的和平疆土。第一次了解这位伟人是在《恰同学少年》这部青春励志电视剧中。为了他,杨昌济老师决定接任湖南第一师范的教学;杨昌济老师曾说从毛泽东的眼睛中,可以看到一股熊熊燃烧的力量,那是多么地坚定和有力啊。那眼神仿佛可以射出万道光芒,而道道光芒都是对政府腐败的痛恨,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民族和人民的忧虑,对创造新中国的无限信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于世界,则中华必雄于世界!毛泽东做到了,从眼神中看出了他的豪情,从行动中看到了他的英雄气概。因为他,千年古城长沙免除了一场灭顶之灾。军阀混战后,有三千多溃军逃到了湖南长沙郊区,即将对长沙进行大规模洗劫,情急之下,毛泽东将学校原有的二百多名学生军组织起来,带上鞭炮和铁桶趁夜色占领高地将溃军包围,将鞭炮放在铁桶内引燃来模仿枪声,一阵“枪响”后,毛泽东和几个同学假扮长官来到溃军长官面前劝其投降,溃军长官被“两万多人的枪声”和毛泽东那坚定而又严厉的眼神吓坏了,为了保命投降了。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的眼神,也永远忘不了那场由他组织,只有区区二百余人的师范学生军和十几个警察就不费一兵一卒,就缴获了三千余条枪。只凭借他的胆识,就令真正的军人感受到了他的威慑力而无条件投降。虽然区区三千人的战绩不值得渲染,但他那通身是胆的豪壮情怀却使我们都记住了他,记住了这个新中国的缔造者。从他的眼神中,我学到了遇到困难镇定自若,他的精神指引我向前方勇敢迈进,他的眼神正如一本教科书,我永远忘不了他的精神和他的眼神。1200字以上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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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忘书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不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却总是沉溺其中……睡午觉的时候,突然有人给我打电话,是很久以前的一个同学。“喂。”“嗯,你是谁?”(现在想起来,这么回答似乎很没有礼貌。)“我,LY。”这时候,电话不失时机的响了一阵。“嗯?我LY。”窗外有汽车鸣笛声盖过了那微小的声音。“呃……什么?”“LY。”我发誓这时我是听到了的,可是由于条件反射——“什么?”于是只有顺口编了半个谎“对不起,这边信号不好。”“是我,LY。”“哦,有什么事吗?”刚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所幸是他也没有怪罪,就转了个话题。“咦?刚开始还以为是PP的声音呢。”(在我的脑海里,也只有他可能给我打电话了。)然后亲爱的电话就又“肚子”不舒服了,发出一阵类似被千军万马践踏的声音,电话那头的声音也就又听不清了……对于我来说,这个开始实在有点小讽刺,我们两的对话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回答一直就是在喂嗯哦三个音之间徘徊,还伴随着电话可怜的呻吟。当时我迷迷糊糊的,说话也特别“直”和“白”。可惜当时还没反应过来,要不然一定当场饮弹××,只是在想他为什么会给我打电话。LYHL,是我的小学至初中同学,为人大气,成绩很好,平时在班上总是有一帮人在追随,强势,喜欢欺负一下别人,跟他没有过于深入的交往,就是这样的一个同学,怎么会吃饱偶尔也没事给我打电话咧……继而就是寒暄。“你现在在哪所学校啊?”“我……一中。”我还犹豫着要怎么说才好。“交多少钱?“晕……果然是你的性格啊,当时我就在心里想。但口上唯唯诺诺的,他自然也看出了猫腻,于是又问:“成绩怎么样了?”“中等偏下,处于被鄙视的阶层。”听他的声音感觉到了一点异常,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还真就恍惚了,但马上又摇了摇头,骗谁呢?骗自己吧。只好反问:“你呢?”“我嘛,成绩不好,我不想读书了。”他的话音刚落,像半天云里落下的第一颗豆子的水珠,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心口愣是呆了半响。“怎么会呢?”他也不愿多说,只说是不想读了。有向我征询意见的意思。“我……”一时语塞。谁料想,他会这么说呢?以他的成绩,放在我辈之中,肯定是不能比的的,也许是在潮水中累了吧,或者只是调侃我,当然也不得而知。“我觉得你应该坚持下去。”“为什么?”“其实我一直是很佩服你的。”“我吗?为什么?”我注意到他说为什么的时候语速有点加快。“因为我觉得你是那种能把生活和学习融洽的很好的人,而且还具有领导能力。”其实我也不知道这说的算不算露骨,只是我佩服他这一点是真的。记得当时是中午一点二十,和煦的风吹在身上,有阳光温暖的气息掠过,很舒服,真的。可是我们的谈话却有了另一种感觉,与叙叙旧的原意背道而驰,不过所幸,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终于打破了风牛马不相及的对话方式。他问:“你还玩游戏王吗?”我说:“还玩啊。”他说:“还是植物族的吗?”我说:“不是,我的牌丢了。”他说:“那是什么?”我说:“杂牌。”他说:“你们班同学玩吗?”我说:“不玩,好久没玩了,他们都不玩。是不是有些悖论,反正是啰哩八嗦的一大圈。天知道我又撒了两个谎,一是我的牌跟本就没有丢,二是我早就不玩游戏王了,暗自叹一口气感慨道怪不得说一个谎言要用许多谎言弥补。LY居然还对我说“等放假了我来找你和老佛爷一起玩牌吧。”我的回答非常果断,可现在却让我一直带有些愧疚的情绪。“不行。”我十分痛快的回绝了他。“因为我放假了到我爸爸那边去。”我后悔当时没有顾忌LY的感受,他一定是心情不太好才给我打电话的,怎么可以那样说呢。他于是又问起了PP等旧同学,我跟他说了好多都在一中混呢,怎样怎样一大堆反正基本上是基于与幼儿园你拍一我拍一的模板上进行对话的。这段被我称为来电阶段二,也是此次电话粥的主菜,让我想起了以前好多的朋友。虽然每次上QQ都看到他们的头像一闪一闪,但从来没有说上话过,说来也惭愧,我甚至忘了这个号是谁的,那个又是谁的,每次可能聊得很HIGH,但一旦他谈起某事某人,我对不上号的感觉怎的好痛苦呀,还得在那滥竽充数的强装下去。偶尔被揭穿,就再也说不上话了,被骂惨。“YZ最近怎么样了?”YZ是理科班的尖子,也是以前最喜欢捉弄我的同学之一,每次放学回家就听见他远远的喊“WW,WW……”再有甚者,他还对他的同学说:“看,那就是WW,长的××吧。”我真是气炸了,放学以后就快点跑,怕被他看见。(当然,没这么夸张啦为行文需要……)当我跟LY说这些的时候,他没有什么变化,整个谈话因此也只是我自编自导一样,不过当时我没有想到这些。在没有话题的时候YL也会帮我一把(汗―――),不过更让我汗的是他竟然会给我说YZ的八卦。“听说了吗?YZ草莓了。”那口气还是一尘不变。“嗯?草莓?”我的头脑速度以三百转每秒的速度运转,看来我OUT了。“笨啦你,草莓就是谈恋爱的意思。”“啊――”此时我道反应得快,一个大的咏叹调,“怎么?想不到吧……”确实,这都什么世界呀,春天……然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跑题了……最后一次写说实话这三个字,呵呵,用它的频率太高了。我很喜欢这次聊天,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而且,曾经对姐姐说等上大学了绝对不回忆高中,因为我现在才觉得原来初中比高中值得纪念多了,现在看来也物有所值了吧。(拜托了,大家还是就当我没说过这句话吧)这里我放弃了加最后结果的原计划,因为我并不想为此文加上一种郁郁寡欢的色调,因为至少现在我为我的生活而开心着。至于,当LY跟我说他不想读书的时候,给我震惊确实很大,但我在心里想,不读了就不读了,反正这个世界哪里都是出路,你有才能,报个自主招生或来个本硕连读,爱干啥干啥,可是话才到嘴边实在无法说出口,可能是由于我跟LY之间的隔阂。于是说,也许他不是认真的。说说而已,就又和他聊上了模棱两可的未来道路啊理想之类的。其实LY让我感到震惊的不仅是从我爸那里要到号码,再打给我。而是他明明是很成熟的(至少在我眼里),可现在却像个孩子一样,请原谅我用孩子这个词。我也衷心希望他能看到这篇文章,知道我在这里默默支持着他,和对以前班里每个朋友的祝福。对了,下次看到有老朋友的头像,记得问:“你是PP还是佛?”东风高级中学(原东汽一中)高一:廖前康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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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竹林外婆家住深山,房前屋后种满了翠绿的毛竹。我小时候曾在那儿住了一年。春天到了,山里树多,不能放风筝,那赶什么呢?我和哥哥.弟弟三人,脱了外褂,扛起锄头,挎上竹篮挖笋自去喽!瞧弟弟高兴的,连蹦带跳。“哎呀我走着走着,不知被什么绊了一跤,摔了一屁股泥巴。我艰难地站起来,拍了拍土,朝脚边一看,呀,一个尖尖的小角,从土里探出了头,一层层灰褐色的笋皮交错地将它包裹着,顶尖上还冒着一点小嫩芽呢!“我挖到笋子啦!快来看呀!”我欣喜若狂地大叫,忘记了摔跤的疼。哥哥和弟弟闻声赶来。“是笋子!新鲜的毛竹笋呢!”大家高兴地挖起来。我笨拙地拿起锄头,对准笋子的脚根,一下,两下,拌着哥哥和弟弟的“加油”声,终于让小笋子“破土而出”。晚上,我们满载而归,喝到了鲜美的竹笋汤。夏天把我们的衣服一件件地脱下来。茂密的竹林为我们挡住了太阳,赶走了炎热,更像是一把巨扇,为我们扇风。晚上可凉快了。可是,屋里不通风,外婆建议在客厅睡吧。我们当然高兴了,便张罗着移桌子,搬椅子,然后铺上凉席,舒舒服服地躺着,盖上小被子。夜晚的凉风“呼呼“地吹进来,再加上水泥地的冰凉,真是比睡在床上还舒服。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席子都拼在一起,爱和谁睡就翻个身一滚,躺在谁席子上。我每回都轻轻地躺在外婆的臂弯,外婆也用那布满皱纹的手拍着我的身子。有时,我看见窗外的竹林“沙沙”地响黑色的影子摇晃着,便害怕得将头蒙在被子里,尽管汗流浃背,也不敢出来。外婆就拿扇子拍着哥哥的头,吓唬他说:“程程,别瞎说,当心半夜鬼来把你抓走!”哥哥就乖乖地闭上眼。窗外的竹林又“沙沙”地摇起来,好象在笑他呢。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外婆和外公将稻子收割起来,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上午还是一根根带杆的穗,午睡过后,院子里就堆起了几座稻粒形成的“金山”。这是,外公请来一位老先生,并开来一辆又高又大的车。外婆用簸箕盛起满满的稻谷,倒如一个“申”字形的大槽口中。那为老先生拿出一个直角铁棒,插入一个口子里,摇啊摇啊,“轰轰轰”那辆车响了起来。外婆在另一个斜坡口处用麻袋接着剥光衣服的米粒。进去的是金黄的,出来的就是白净白净的米粒了,还热乎乎的,散发着米香。外婆把一些米淘干净了,然后把根竹子切成大小均匀的几小段,一头堵着,一头空心。外婆说要做“竹筒饭”。再把拌好调料的米放进竹筒,用干净的布条捆扎住口,最后放进锅蒸。正是因为竹子特有的清香,才使普普通通的米饭变得有滋有味。大雪把冬爷爷请来了。我们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袄。外婆把屋后的那一小片竹林给砍成一米不到的小段,堆在柴房里。我有点舍不得,前些日子,我还在上面荡过秋千呢。我就问外婆:“外婆,这些竹子还会再长出来吗?”“会的会的。”外婆笑眯眯地看着我,“明年春天,地里就会冒出小笋子,然后就能长成这样的竹子了。”“可是,把它砍下来有什么用呢?”外婆思索了一会,说:“你自己去观察吧。”后来,我渐渐发现,外婆烧饭时,这些便被塞进灶台的炉里燃烧,不时发出霹雳啪啦的响声。晚饭过后,外婆抱起一大堆竹子,放进火盆,再点燃一些松毛来引火。不一会,竹子被烧得旺旺得,调皮的火苗上上下下地窜着,大家伙儿围着火盆坐下,伸出手,靠近火苗来取暖。我望着这一窜一窜的火苗和烧得乌黑乌黑的竹子,心想:陪伴我一年的毛竹,到生命的最尽头,仍无怨无悔地给予人们温暖。我心中一股敬佩之情油然升起。在外婆家过完年,爸爸就来接我回城市去。我舍不得哥哥和弟弟,舍不得外公和外婆,更舍不得那房前屋后的一大片竹林。城市里的日子远不及在山里外婆家的生活,我也很少再看见如外婆家那样多,那样美的毛竹林。但我忘不了那竹林,忘不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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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路_2000字那条路。 唯一的痕迹只有那残留的西瓜苦涩的味道,残留着哭泣,残留着那不可磨灭的友情。 已经过了十年了,当我再次来到这条路的时候,原本那泥泞不堪的土路,现在已变成一条那冷冷清清,毫无血肉的“笔直”不会“弯曲”的马路了,只见那一辆辆宝马、奔驰汽车向前驶,又很快地消失了,不留一点儿痕迹。 唉,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是那条曾经给我友谊,曾经给我美好的心吗?不是了,它已经是一条人们毫不在乎,毫不惋惜的路。 我翘首仰望天空,十年前的一切又重新浮现在我的眼前…… 我年我才十岁,因为我的相貌,村上的人都很厌恶我,只有一个人,才不嫌弃我,那人就是将我心灵的大门敞开的小女孩,她叫婕。 那天,我被一些比我高大的小孩了揍了一顿--看我不爽,我伤得很严重,无法回家了。我躲在墙角默默的哭泣着,村子已经渐渐暗了下来--那是农民出来搜捕的时期,只要看到不顺眼的人,就痛打他一顿。我越来越害怕,哭泣声越来越小,深怕他们发现我。鲜血从我脚上一点一滴地流了下来。 忽然一个黑影慢慢靠近我,我当时简直要吓晕了,身体不停地往后移动,慢慢靠近,慢慢靠近,正当我要尖叫时,一双手捂住了我的嘴巴,只觉得嘴唇被什么东西刺痛了,我赶紧将那只手甩开。准备逃跑之时,一声清脆的声音唤住了我: “别害怕,小子。” 回头一看,只见一位头发短而蓬乱,手娇嫩而又粗糙,穿着一条不成样的围裙,脚出现了许多道伤疤,面目清秀的小女孩出现在我面前,她对着我微笑,并向我伸出手来,我呆呆地望着那只手,有点儿难以置信,那是一双小女孩该有的手吗?--整只手裂得不成样子,还有几处正在流着那易碎的鲜血。 看着她的手,我似乎明白什么东西将我的嘴唇刺痛了。 “怎么拉,发什么呆啊?”那女孩笑着说道。 “没……”我红着脸回答道--因为我是第一次和小孩子对话--村里的孩子都厌恶我--我的容貌…… 接着,我握住她的手,勉强站了起来。 “天哪,你伤得很重啊,走,去我家,我帮你看看。” 我看了看周围,黑丫丫的一片,没有一处光明。接着我犹豫了一下,最后答应了那位小女孩。 在路上,小女孩一直问个不停: “你今年几岁啊?” “叫什么名字啊?” “你怎么那么害羞啊?” “你有几个朋友?” “肚子饿吗?” 可我一句话都不敢说,只是低着头,深怕见到她的眼睛。 她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思,便笑着对我说: “哦,我知道,你就是我们村上在说的丑八怪豪吧,听说你非常内向,一句话也不敢说。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没人愿意和你接触,和你说话,连你父母也一样,只把你当作使唤的工具吧!不要紧,你要试着说说话,你要敞开你纯真的心灵,否则你会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能读万卷藏书,有自己的知己,不停地奋斗。这就是人生,只要做到这三点,你就不会觉得人生是毫无色彩。” 听了她的话,我的心敞开了许多,鼓起勇气和她说: “你说得--说得--没错。” “太好了,你终于肯跟我交谈了,太棒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不是豪了?” “对。” “太好了,你几岁啊?” “10--岁。” “太棒了和我一样啊!你肚子饿吗?” “饿--” “是吗,等会你到我家,我准备东西给你。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也没有朋友,不过我们两个可以成为好朋友,好不好?” 当时,我简直惊呆了,我甚至无法理解朋友是什么。 “好不好吗!” “好,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好啊,我叫婕。好了,走吧,别拖拖拉拉了,走,我马上去结拜吧!” 接着她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了一棵大树下,我们便跪在那树脚下--有草。“你看,那一片片落叶落下来,就当它是三国中的‘桃园三结义’吧。”“什么是桃园三结义啊?”“你看,我就说吗,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要看书吗!等到我家,我再借给你看啊。”“恩!”我此时很激动--我从来没有接触过书。 很快的,婕开始说台词了:“天上有月亮奶奶作证,地上有土地爷爷作证,1936年4月8日我与一位小男孩豪结拜为兄妹,谁若背叛,必死无疑。” 接着,我们对着天空磕了几下头,便走了。 很快,我们便来到了婕的家了。只见那是一间用几跟潮湿的木头凑成的屋子,屋顶还有破洞,下雨天雨水经常从那破洞钻进去。 “你这小丫头,我叫你出去挖竹笋,你非但没挖半个来,还把手弄破了,花你老子的钱,这还不要紧,更气的是你还带一个男孩来,你当我们家是亿万富翁啊!”屋里传来一顿臭骂,紧接着便又传来一声打嘴巴的响声。 我当时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好奇心促使我想透过门缝看个究竟,就在我的眼睛即将透过门缝时,婕飞了出来,将门撞开,便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我连忙跑过去,只见婕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鲜血不停地从她头上流了出来。 “你这丫头,要死就去死吧。”只见一位满脸横肉的农夫对着婕叫道,接着将那扇被农夫弄脏的门关了起来。 可婕好是一动不动,我当时害怕极了--我以为她死了。 忽然一声微弱的声音传来:“豪,我没事。对不起,我爸爸不肯让你在我家吃东西,你肚子饿吧,我带你去田地里吃瓜。” “恩。”我颤抖着说道。 很快,我们又上路了。路上,我直见婕的头不停地流着和她爸爸完全不相同的血液,我想帮她止止血,可她却说不用了。同时我也为她可怜--她的家人居然是…… 透过那黑色的浓雾,只见那一片黑漆漆的瓜地,我不由得颤动了一下。 “怎么拉,害怕拉,不要紧,我帮你偷一个来。” 还没听我回答,她便马上下到瓜地里,用她那娇嫩的手握住一个西瓜,使劲全身力气拔了起来,接着,便笨笨重重地将西瓜搬到了我的面前,坐了下来。 “吃吧。”她笑着对我说。 “可我不会将皮拨开。”我害臊地说。 我刚一说完,她马上用她那双娇嫩的小说将西瓜皮拌开,递给了我。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吃完西瓜,摸着自己的肚子感到和满足。可又见婕那瘦小的肚子,我不由得羞愧起来。我觉得很闷,便将地上的西瓜皮抛得老远。 “天哪,有人偷吃地里的瓜,打死他!”只听那黑暗中传来一阵臭骂。 我们两个呆呆的坐在那儿,只见一大群人握着火把向我冲来,各个手里拿着木棍。我当时吓得瞠目结舌,婕便马上拉住我的手向前奔去,可我们那娇小的脚怎么跑得过那残狠的大脚呢,很快我们被捉住了,正当他们要揍我们两个的时候,婕大叫道:“瓜不是他偷的,是我!” “好啊,来,揍她!”接着我被他们扔到了一旁。 只见婕在乱棍中挣扎着,经过了几分钟,那些人走了。我连忙跑了过去,见她那一身遍体鳞伤,骨头都被打断了好几根呢!我流着眼泪叫道:“婕,你为什么要帮我。我真后悔认识你,我恨我自己!” “别难过,这是我心甘情愿的……” 话还没说完,婕便死在了那条路上,她很安详地走了。黑暗中只剩下心灰意冷的我。过几天,我搬走了。 从此那条路只剩下那黑暗高大的身影在那里走动,留下的只有那不可磨灭的友情。 我又回到了现实来,在我离去之时,我再次望了那条路,我仿佛看见地上残留着西瓜皮。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