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509
踏进这所学校的第一天,我就和几个女孩一起被分到了509寝室,虽然在这之前我曾经无数次地憧憬自己的室友一定是可爱而善解人意,但当见到我的室友以后,我的心却凉了三分之二。
Hebe,其实我对她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她一副“蛮蛮”的样子,但却有着温暖的笑容,当时我觉得她是一个奇怪的女生,一定很成熟吧,我小心翼翼地想,谨慎一些好,
Candy,一个戴着牙套,皮肤白白的小胖妹,她的眼睛和头发有一点天然的、淡淡的琥珀色,很像一个亚洲人与欧洲人完美结合的混血儿,哼,外表这么纯稚,谁知她的内心是怎样的呢。
Sherry,戴着眼镜的文静女生,她的身上有一种书香气,哎哟,和这种书呆子分在一间寝室真的是伤脑筋。
Rebecca,看上去时尚而不妥协,第一印象是……她肯定不是乖乖女,她的身上有一种叛逆的气息。
就这样,带着对室友如此不好的感觉,开始了学习生活。
但,似乎对她们的看法有了些转变。
首先是Sherry。我开始一直以为她是一个清高孤傲的书呆子。可她却比我想象中的要完美得多。她的成绩好,本性善良,平易近人。她很喜欢帮助别人,寝室里谁遇到了不懂的难题,只要问她,她一定会放下手中的事,耐心地给你讲解。而如果你需要让她帮你做一点什么事,她总是会尽力而为。
接着,Hebe也渐渐被我了解。虽然她的外表是很成熟稳重的,但是她却纯稚得可爱。她性格温和,从未与别人吵过架,而且她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因为她的忘性很大,总是会忘记那些不美好、不开心的事情。她也很幽默,总是喜欢把快乐带给每一个人,所以我们都很喜欢她。
然后呢,Candy也显露出了她孩子般的本性。她天真无邪,没有小心眼,与她交谈不到三句,你就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性格――率真。是的,她从来不懂得奉承拍马,总是有什么说什么,因此成为了我们寝室最受欢迎的girl。
而性格与我相似的Rebecca则和我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死党。她喜欢个性主义与完美主义。有点点可爱,有点点爱美,脸上的几颗青春痘仿佛告诉别人她成长的秘密,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相同的追求,相同的信仰,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是我的荣幸。
五个不同的女孩,组成了509寝室这个多姿多彩的小世界,这个属于我们的小世界。
每当我难过地哭泣时,Rebecca总是陪我一起掉眼泪Hebe总是用最温暖的话语抚慰我受伤的心灵Sherry总是用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让我豁然开朗Candy总是讲一个笑话让我破涕为笑。
而当我高兴地欢呼时,她们也总是与我一起欢呼,一起开心。
如此善良而可爱的室友们,你们怎能不让我感动?而感谢你们的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句话:
“住在509,真好!”
分班、怀念、期待
今天是9月2日,是开学的第二天,也是放飞梦想并努力追寻的时候了,不过,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那就是我们分班了。
新学期、新气象、新面貌……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在新的班级里有新的同学,在新的天地里有新的面孔。的确,自从进入初二,我就接受着各种新的事物,尝试着做新的事情。这新的开始和分班更是密不可分,暑假便听说要分班的事情,起初我觉得挺新鲜的,因为按照惯例,我们学校从初一到初三,同学、老师、班级都不变,可是为什么到我们这一届学生,偏要分班呢?我疑惑不解,一头雾水。
8月29日,我听说老师不变,学生打乱从新分班。那天晚上,爸爸和我谈话,我告诉他我不想被分到8。1班和8。3班。因为以前和我一寝室的朋友有在这两个班级的,感觉特差。结果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分班的事情验实了,我被迫分到8。3班,虽然有些不如意,但还是无可奈何。
到8。3班,我看到了原来7。3班班长×××,她竟又分到8。3班了,看来老师定对她照顾有加。果然,不出我所料,班主任宣布她是7。3班原班长,工作能力很强,并让她继续担任班长职位。班主任又胖又黑,阴沉着脸,好像从来没笑过。我想起了以前班主任,她是多么的负责,又是多么的令人敬佩,因为她,我们班是尖子生最多的一个班级,我永远忘不了她对班级的付出与努力。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听原来寝友说,这个语文老师教的一点也不好,很少讲课,她班语文倒数第一。果然这位语文老师好年轻,好漂亮,不过一上课就让背书一连背两节课,自己却在讲台上看杂志。她还说,下节她上课时继续背。我眼前又浮起了原来语文老师授课的认真态度,她很少让上课背书,有她在,一篇文言文一个早读,同学们都能背完。我还记得她上课喉咙讲到沙哑。冲刺时,她在黑板上写“不负自己”“努力加油”“有付出就有回报”这些激励话语。同学们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特别用力读书,读书声更是震耳欲聋。所以,我们班语文在18个班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当体育老师,走进我们班上体育课时,我就默默祈求,是宋老师。结果,该来的还是来了,并不是他。而是早有耳闻的同学们都不太喜欢的一位个子并不高的老师。上课,我一直认真听讲,生怕出什么差错,就像以前听宋老师的课一样。我尤其喜欢他上室内课,他讲很感动的故事,教我们做人的道理。班里有好多同学都曾感动的留下眼泪。他讲幽默诙谐的笑话,总能让同学们乐开怀,回味无穷。他有时像孩子一样有颗童心,有时严厉的盯着我们跑完800米。记得那次运动会,我们班排练方步阵时,他选中我当领队。我兴奋极了,我很感谢体育老师。他喜欢笑,每次我见到他,都恭恭敬敬的说声:“老师好!”他便微笑着对我说:“你好!”他是学校骨干老师,我记得朗读比赛就是他给我颁的奖。
政治老师是位男老师,讲的还不错。但我依旧不能忘记以前的政治老师。7年级,我是政治课代表,所以和政治老师接触比较多。她是一位很有亲和力的老师,她上课趣味横生,大家都安静的听她讲课。她愿意努力的让同学们一节课下来开开心心的,她讲的很多。她能把政治联系生活讲一连串的小故事。我很喜欢她,她对班里的每位同学都很宽容,所以很多同学都喜欢她。
还有其它课程没有上,我依旧不能忘记7。10班老师的努力和爱学生。除了以上几位老师,我还不能忘记德才兼备的生物老师;我还不能忘记才艺超群的历史老师;我还不能忘记用心灵享受美的美术老师;我还不能忘记才高八斗的音乐老师;我还不能忘记幽默有趣的数学老师。
我的命运已经决定,即使逝去的时光再美好,我也只能往前看,我期待,期待一个新的8。3班。我相信这的老师也会同样优秀,这的同学也会团结友爱,我更期待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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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鸡场也不错朋友,一看到这个标题,你可能会不理解地问“你有没有搞错啊,现在人家居住的环境都是向往清静、整洁、优雅的地方,而你却觉得住在鸡场也不错,这不是向着反方向走吗?”其实,你不懂,住在鸡场也有不错的地方。不信吗?这里我就讲给你听听。在市供电局大院内,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房间,那里虽然环境优美,房间里家具齐全,摆设整齐,但有一方面使我感到十分不满。刚开学的时候,我就一直在供电局那儿睡。有一天晚上,我早早入睡了。到了第二天早晨,天放晴了,太阳已出来。那时已经是七点二十分了,我赶紧起床穿衣,匆匆洗漱完毕,背好书包,马上乘三轮车上学去。不一会儿就到了校门,我急忙付车钱,就马上冲进学校,这时,我不知是何时了,但同学们已经在教室早读可以证明这时已经是上课的时间了。当我冲进教室,老师瞪了我一眼,便叫我到办公室,她很不客气地批评了我一顿,最后说“就原谅你这一次”。当天晚上,为了第二天能按时到校上课,睡觉前,我事先把闹钟定了时,才放心地入睡。但不知怎么的,早晨起床时同样已经是七点二十几分了。这一次,由于我又迟到了,结果挨了老师几下。过了几天,妈妈要我换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睡,就是每天出入都要掩鼻捂口的鸡场。我说“我才不去那个臭地方呢!”她非要我去,还说“住惯了自然就不觉得那儿臭。”我执拗不过她,只好服从了。在鸡场睡的第一天早上,我醒来后一看表,这时只是六点四十几分而已,可我已经感觉睡够了。迅速地洗漱完毕后,我就背着书包去上学。这次我没有迟到了,而且由于我来得比别的同学还早,因此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表扬。在到鸡场去睡的时候,我基本上是六点四十分左右起床。我既不觉得困了,也没有晚起过,每次上学都能按时到校上课。遗憾的是,自从妈妈安排我到鸡场来住,我一走进鸡场来,都必须掩鼻捂口才行,因为这里的臭味实在是太浓了。可是,不知为什么,过了一个多月,我觉得住在鸡场没有像刚搬来住的时候那么臭了,大概是我住习惯了的原故吧!一天,妈妈笑眯眯地问我:“栋梁,你可体会到鸡场来住的好处了吧!”“我当然知道啦!”我信口答道:“天还没亮,这里有公鸡‘喔喔喔’地叫明了,所以早上起得早。去上学就不会迟到,对吧!”妈妈乐呵呵地笑起来:“原来你早知道了!”朋友,虽然走进鸡场来是臭的,但一走进家里就不臭了,而且还有一个是你所料想不到的好处——早上公鸡定时“叫”醒我,使我起得早,早晨去上学,不会再迟到。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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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童话山里山外,满目的绿。夜里下的雨湿润它们的心。湿润城市的心。但是它们一直站立着,没有忘记誓言,要立天的誓言。有一次,爸爸早已上了山顶,我还在后面气喘吁吁的努力着,目标就是那突兀的山顶,那是我最初时候想要胜利的愿望。不经意抬头,我看见最顶尖的地方,单独的活着一棵树,我现在都还记得它的模样。前几天妈妈的单位举办爬山比赛,妈妈的好朋友去参加拿了第一。阿姨说好累,第一的100元又太少。可是我却觉得阿姨很幸福,四十几的年纪了却还有机会爬山,有机会因此拿第一。钱真的比不上攀登的喜悦。她为什么感觉不开心?或者是因为年纪大了,力不从心?后来我听妈妈说有个小孩单独爬上去了,只有六七岁,他们破例给她发了奖。我想去。但是我要念书,要考试,要不断的做题做题。只有望着远远的能看见的一点绿绿的山角发呆。以前常常有机会去爬山的时候,从未觉得那很幸福,每一次回家都累得不洗澡就睡着了去,谁知道呢我是不是在梦里还想着山里的情景。小孩子,没有多好的记忆力。但是我有照片,去山里玩的照片,爸爸帮我拍过很多很多,相册一本一本全是山里的景色。遗憾的是搬家了几次,装修房子了几次,胶卷都不见了,没有机会珍藏。或者是住在云南的缘故,我接触自然景致很多。景谷县城出外十几公里有个地方叫“云海”。是真的,是云的海,我去过很多次,那里终年飘散和缭绕着不去的雾,像住着神仙。有时回老家要路过,都会开心的伸着脖子看啊看,真好看啊,那一片一片的云彩,终年不散的云彩。看着看着含两颗眼泪在车厢里睡着。我感恩,有地方可以让胸膛里血液热涌。好久没回老家了,好久没有去云海看看了,我知道那里的云越来越稀薄,不再浓厚。也好,保留小时候纯美的记忆,记忆里有住着神仙的地方。过了很多年,很多年很多年。我忘记我已经有多久没有去爬过山了,小时候从山里带回的植物,从来没有活过,遗憾得想哭。我们还有机会去爬山吗?爱情,关于山。泼墨的爱情。小时候我和爸妈去爬过好多山,好多好多。但是我忘记了他们。后来我们住在高楼,忘记有山。高楼再高也没有山挺立。高楼再舒适,没有人梦里会看见钢筋和水泥,只会幻想绿色流荡的山林。于是我们在家里摆放最青翠的植物,有香气的花儿。抬头的时候院子里一棵长势很好的铁观音笑得很得意,但是它不开心,高楼里,怎么会有爱情?那天夜里,城市孤单的半微着眼,它突然想起以前没有楼房,是一座一座的山。有一点模糊了,山……什么样?山,山,山。看着也是一座一座的高楼,城市哭泣,高楼说,让我们来开音乐剧。音乐响起来了,什么都有,混杂的音乐。城市发呆。高楼唱歌。高楼里的音乐剧,变成了一场闹剧。云南的孩子,本来都可以住在童话。Baschailo Estonia 圣脚指头巴斯柴洛爱沙尼亚Son toes 一千年以后大约在冬季2002年的第一场雪10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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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月亮街“铛!”每到下午我们放学后,就会有一个特别好听的声音传过来。我把头探出窗外,一个老人挑着扁担,左手打着一个快板一样的东西,那个声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老人大概发现我在看他,他停下来,把扁担放在一边,微微笑着问我:“孩子,要糖粥么?”这么一说,许多孩子都陆续地跑了过来,有的还背着书包,一定是放学没有回家就跑出去跟着小伙伴去玩了。生活在这种安详、宁静而且诗意的地方一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啊,看看他们脸上的笑容,就知道他们今天是快乐的、开心的,他们每天都带着这样的笑容啊。糖粥会是什么味道呢?喝多了可乐、果汁,也许糖粥比它们都好吃呢?我带着钱飞快地向楼下奔去,木头楼板和楼梯被我踩得“咚咚”响,总算赶上了那个老人, “买……买粥……”“你的碗呢,孩子?”老人依然微微笑着问我。“啊?哦!你等一等,我回去拿!”老人看着我跑回去,我知道,他还在微笑着。“给!”我把碗和五元钱一起递给了他,他给我的那只小碗里盛得满满的,我连忙说:“少盛一点吧,要不然一路走一路洒下那么多粥会很可惜的。”老人又一次对着我笑了。他找了我四元五角,这么一碗粥只用了五角。我闻了闻,很香,粥里还有一些莲子啊,甜红枣什么的,让人觉得快乐。快乐原来不需要花大价钱就可以买来啊。“咚咚!”有人在敲门,我今天第二次探出头,啊,是一个叫雨点的女孩子。她也住在月亮街。“哎呀,嘉嘉,你怎么不下来一起玩啊?”雨点一蹦一跳地走进了我家。我闻见了一种很好闻的香味。“哈哈,你看,茉莉花都开啦!你不出来可就太可惜啦!”雨点手里握着一大把洁白的茉莉花,为了让我知道茉莉花很好闻,她特意把花凑到了我的鼻子底下,哎呀,香味更浓了了。“走吧,我带你去尝尝桑葚!”月亮街里有一棵又大又高的老桑树,孩子们把它当朋友,每天爬上爬下地玩,女孩子也不例外。尤其是夏天的时候,甜甜的桑葚就会落在石板路上,拣起来带回家洗洗就可以吃了。雨点很利索地爬上了桑树,回头望望我,我看着她呢!“快上来呀!”“我不会爬树呀。”“我来!”她递给我一只手,我是费了老大的劲才爬上去的,有一次差点把她带着一起拉下去了。这是一棵很高的树,爬上去可以看见弯弯曲曲的月亮街全貌。那个卖糖粥的老人变成了一个圆点,在路上缓慢地移动。“来,吃吧!”虽然我只能乖乖地坐在树上,什么也不干,雨点却能像小猴一样上窜下跳,她采来了桑葚。的确很甜。树下一个老太太的茶壶烧开了,“噗噗”地叫,惊得一群麻雀扑棱着翅膀一下子都飞散了。“快乐是炉子上的茶壶,虽然屁股烧得滚烫,却依然快乐地吹着口哨,开心地冒着泡泡!”雨点说。这是月亮街孩子的口头禅,一见到伤心的人就说这句话,我不伤心啊,只是,很久没有笑过了。茶壶继续吹着口哨,老奶奶用她最快的速度推开门、提起茶壶,“雨点,如果我能做一只这样的茶壶,那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呢!”我突然说。“那当然呀,”雨点冲我眨巴着眼睛,笑着说道:“月亮街的孩子都是快乐的茶壶!你是,我也是!”卖糖粥的老人的声音又近了,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只快乐的茶壶了,月亮街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啊……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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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书里我喜欢书中那浓浓的墨香,我喜欢那一个个跳跃的文字,我喜欢那故事中的主人翁,我喜欢书中淡淡的情感。所以,我愿意住在书里。--题记我曾经幻想过有朝一日能把所有的书都堆砌在一起,围成一个小小的堡垒,过着四面环“书”的生活。清晨醒来,手一伸一碰,就能够在散发着油墨香的书中打发掉一天悠闲的时光。可现实与梦毕竟是有很大的区别,我只是一个肩负着小升初的小学生,所以直到现在,我的书柜里也只有成套的《儿童文学》和我喜爱的作家的书及几本名著,仅此而已。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住在书里--是真的住在书里,做一条悠哉游哉的小虫,穿梭在书里!因为住在书里,我就住进了前人(作者)的智慧中。我还可以与长眠于地下的伟人做倾心交谈;可以在字里行间寻找我要的,不断吸收,不断积累,永远得不到满足。我在每本书中住下,欣赏那迥然不同的景色----住在沈石溪的书里,我会看见一幕幕催人泪下的场面;住在小仲马的书里,我会看见那美丽超凡的玛格丽特,会看见为爱痴狂的阿尔芒;住在三三的书里,我会与三三一起,穿越恐怖与伤痛,绽放最美丽的青春……我为他们高歌,唉叹,感伤,唏嘘,乃至捶胸顿足,痛不欲生。住在书里,足不出户便可徜徉在世界各地。不必背着沉重的行囊,独自一人就可以开始自由的旅程。在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上漫步,在战火轰鸣的前沿阵地,在晨光微露的山岗上,我像一粒灰尘一样无处不在,以上帝的姿态"一览众山小”,露出灿烂的笑容。我和盖茨一起微笑;和李嘉诚一起奋斗;和青橙一起度过她的花季;和安妮一起畅谈;和简爱一起悲哀;和海瑟薇一起,寻找信心与爱,走出悲痛……我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尝试不同的人生。住在书里,我会拥有超人的智慧。我会变得谈吐不凡,出口成章。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再也无需华丽的衣裳,艳丽的外表。只需及简单的装束,也会让我变得与众不同。因为广博的知识,我会变得气宇轩昂。受人敬仰。住在书里,我便拥有了我---一条小小书虫的一生。在厚厚的书页中奔波,就要有把书房坐穿的勇气与毅力,我在此之间乐此不疲。在书中的旅行固然美妙,可是书中的真谛并不是轻轻松松就能理解的。书是作者思考的果实,读书同样也要思考。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而你却要思考它的写作形式:散文辞藻华丽,你应该挖掘出其深刻含义。飘香的咖啡,软软的座椅,并不是读书的境界,它只能让你昏昏欲睡。当你明白了书的真正含义,那便会为海明威的浩荡,泰戈尔的轻盈妙曼,曹文轩的美丽情感深深感动,大声叫好!住在书里,并非什么境界,只是一种方式罢了!书不能给我成箱的珠宝,却给了我比珠宝还要贵重的东西。住在书里的我,正在用心去领悟……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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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住在我心里有些话,不一定要说出口,有些事,不一定会记得,但你永远住在我心里----题记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一直不停地下,望着窗户里的倒影,我失了神。你说你最喜欢雨天,喜欢在雨中漫步,虽然每次都会淋得像“落汤鸡”,但你却对我说:“在雨中漫步,可以把我的烦恼冲洗掉,可以有个自由的我啊!”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的手,又冲进雨中,我笑着说:“傻瓜,这样会感冒的。”你却头也不回的答道:“没事。”于是,我们像疯子一般在雨中打闹,毫不介意别人的目光。想到这里,我嘴角不由地上扬,条件反射性地转过头和你说话,却发现座位上已没了你,脸上的笑容顿时瓦解。离开学校,一个人打着伞在街上漫步,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一个小吃店门口,抬头一望,这是我们经常来玩的地方,时间好像又回到了我第一次被你带到这儿来的场景,还记得你带着我绕了几条街才跑到这里来吃东西,那时的我已经气喘吁吁,你却精神大振般的冲进店里,熟悉的往窗边的座位一坐,迫不及待地点了几个小吃,便哼起小曲,等待食物的到来,我坐在你对面,问:“你很喜欢靠窗坐吖?”你点点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等到小吃上桌后,你更像是淘宝者找到了金子一般,眼睛闪闪发光,立即吃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道:“小馋猫,看把你急的,慢点吃,没人和你抢!”你嘴里塞满东西,含糊不清地对我说:“唔````骆骆````你怎么`````不吃?”我哑口无言的看着你,许久才答道:“够不够?不够我这份你给你。”你满眼感激且毫不客气的把我那份也解决掉了。回过神来,看着店里熟悉的座位,却没有你的身影,眼眸染上一层水雾,叹了口气,转身离去,只留下满街我们曾经的回忆回到家,我脑子里想的全是你,往床上一躺,闭上眼,仿佛房间里还有你的气息,把头埋进枕头里,枕上还有你余留的发香,脑海里闪过我们俩在被窝里说悄悄话的画面,你的事情,我都知道,因为你就是小孩子脾气,藏不住心事,只好找我说,因为我知道,我是你的朋友,好朋友,你信任我,在我面前,你就像一张白纸,纯净而美好,脑海里的记忆不断涌出,鼻子一酸,一滴泪掉进枕头里,消失不见,我慌乱地擦了擦,耳边似乎响起你调笑我的声音:“又哭鼻子咯,给妞笑个,把你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猛地睁开眼,却没有你,压抑的感情再也控制不住,任泪水肆意的划过脸庞,我们那么好,却也抵不过现实的残酷,终究还是要分开,回想我们的过往种种,从相遇,相识,到相知,你现在是否也和我一样,已泪流满面。才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你在我身边;才发现,你的习惯渐渐地变成我的习惯;才发现,你已经走进我的世界,住在我心里;才发现,我的身边,已不再有你。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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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A座的人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搬进来B座已经三年了,我们家连A座住了什么人都不知道,又哪里能享受到这种比亲戚更温馨的邻里关系呢?两年以前刚刚住进这幢高层楼宇,觉得特方便。除了进大厅跟保安打招呼“嗨,我是十六楼的以外,基本上可以保持沉默,免去对阿婆大婶们的寒暄,直接到家门。而A座留给我们的概念,是一扇永不开启的绿色铝合金防盗门。不仅防盗,也防止了我们想同A座搞点邻里关系的外交行为。一年以前住得久了,保安同志自然记得我们,这就连进大厅的报到也省了,有时就用眼色传递。乘电梯时,如果你是个乐观的人,便说:“不错,每天都与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蛮有新鲜感的。但若你是悲观主义者,就会埋怨:“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哪有回到家的感觉?偶尔与一两个好不容易攀谈上了,也是蜻蜓点水,也许下次见到面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吧。那扇绿门始终没开过,只是每晚浴室都有灯光透过来,向我们表明A座人的存在。有一天清晨,打开铁门,哗啦啦雪花般飘下了——大堆修理单、按摩单、快餐单。我赶紧把它们拾起,扔进垃圾桶,连同一大清早的好心情也扔掉了。这种情形后来几天连续不断。终于一气之下,全将它们塞进A座的门隙里,让别人也尝尝这种折磨。谁料到下午回家,打开铁门,才明白什么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A座的人,咱们走着瞧。我抱起这堆“不速之客,再次塞进A座的门隙,幸灾乐祸地想像着他回来时愤怒的样子。由此,我们两座就烽烟突起,虽然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仍旧“礼尚往来,或许这是我们沟通的唯一方式。但不管怎样激烈争斗,始终未闻其声,未见其人。一天以前现在的我们,进大厅我行我素,连眼角也不顾保安一瞬。而他们也最多坐在桌前象征性地瞄一眼。半年前,我家收养的黑猫咪跑掉了,A座的人逮住了猫,关到大厅,让保安写了寻猫主启事,使猫咪重投我们的怀抱。向他们当面道谢吧,这可是一睹A座的人“庐山真面目的好时机,我几次按他的门铃,可是都没有人应声。重头戏还在昨天回家时,见到一批家具躺在大厅,搬家是这里的家常便饭。与工人们上了同一部电梯,同走出十六楼,拐了同一个弯。啊,他们搬走的竟是A座人的东西!我们真想送他们一送,但是,这些搬家的人中,哪个是我们要送的A座的近邻人呢?这就是他,一个将近三年的邻居,神秘地搬来又神秘搬走了;这就是他,既陌生又熟悉,虽然连面也没见过,却又时时感到他的存在。人海茫茫,搬过家的人也许都会有我们这样的际遇。虽是近邻,却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大概就是住高楼大厦的乐趣吧。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0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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