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血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红色,妖艳美丽的红色,当然,我更喜欢称之为血色……
凤兮凤兮归故乡
遨游四海求其凰
大概是喜欢凤凰的传说吧,就在身上披上了一层血色的外衣,也许是浪漫,也许是恐怖吧。
红色是孤傲的,至少我是这么想的,被覆盖上了血的颜色,自然是圣洁的。
红色是浪漫的,被渲染的华丽的世界中,只有红色了吧。
红色是诡异的,毕竟这被赋予无数传奇的颜色,人们心中总会给予那么一份神秘和莫名的恐慌。
红色代表着囚禁吧,被鲜血染红的世界,绝对不是美好的。
血色拥有它挺特别的凄美,就像是故事,却永远没有结局。
血色拥有它别样的精彩,无论怎样说,她都会舞着她的舞步,在绚丽的宫殿中飞扬,这里没有王子,没有宾客,甚至没有华丽的舞台,拥有的只是铺天盖地的红色浪漫,映衬着这个不在纯洁的世界。
凤凰只有经过自己血的洗礼,才会成为真正的仙,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这个并不算是美好的故事被无数人传诵,因为真正的至高无上,是要以血为代价……
我们的人生正式充满了血色,即使每个人都不曾发觉,从血色到来,自血色而去,时间,世界,一切都充满了艳丽的红色。
知道我们退下历史的舞台,不在穿上血色的衣装,不在登上血色的舞台,我们的人生是否会变得纯洁呢?没有人知道
也许最清楚的,只有那高高在上的命运吧。
溺爱是也一种残害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野鸭子每年冬天都要从北方飞到南方,可是,一些北方人因为喜欢鸭子,经常为它们提供食物。于是,一些野鸭子因贪恋这些食物便留在了北方,并渐渐被驯化成了家鸭,连飞也飞不动了。因此,人们只要停止提供食物,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而那些每年不辞辛苦坚持飞往南方的野鸭子呢?它们活的好好地,并且越来越健壮了。
这个故事其实也反映着当今社会上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咱们中国人,尤其是女的,十个当中都不一定能找得出一个会做家务的,这种现象不正好违背了中国的传统了吗!!你们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吗?很简单,就是因为现在的父母,都把孩子当掌上明珠,比香港的都还要珍贵,从来不让孩子扫一回地,洗一次碗,真是应了那句话了“捧在手心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就这样,造成孩子长大后什么都不会做,连最基本的做饭,洗衣服都不会,听说邮递公司接的最多的单子,就是大学生在外地向家里邮的脏衣服,让父母洗完了,,再给他们邮回去。
你们想想,你们能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吗?一辈子给孩子洗衣服做饭,可能吗,你的孩子早晚有一天要学会自立。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哪天你们离开这个世界了,而你们的孩子却什么都不会,他们怎么办,我打个比喻,就像是把一个“没手没脚”的孩子孤零零的扔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爱”。
该清醒了,祖国未来的继承人都让你们惯成这样了,
如果不是喜欢鸭子的人,,那些可怜的野鸭子就不会死,
所以,有时候“爱”不是爱,而是一种残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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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野蔷薇在竹林里,木清璇和那个青年在谈话。那个青年战战兢兢的问:“呃……姑娘,你杀了他?”“对啊,难道,你不信?”木清璇没有任何表情的回答。“可是,他这么高大,而你……”“我怎么了?”木清璇来劲了,“你嫌我瘦是不是,你是说,瘦就不能杀死他?我既然能杀他,那杀你也应该没有问题。要不,来试试!”一向冷酷的木清璇在此竟然显得如此顽皮。“呃……我相信你杀得了他。不试了。”他胆怯的说。“哼,想不到你如此怕死。”木清璇眼里有一丝淡淡的杀气,“我很讨厌怕死的人,我现在就杀了你。”青年闭上眼睛,直直的站着,木清璇的剑光划过,从剑上掉落的,不是鲜血,而是发丝。青年睁开眼睛,一会之后,他说话了。“姑娘为什么不取我的性命,而要削我的头发呢?”“呵,我只是试试你到底是不是怕死的人。”她淡淡道。她说完后,转身走了。脚步依然是那么的稳重。赤色的衣袂在林中飘扬。青年追了上去,问她:“敢问姑娘芳名?”“我的名字,你不必知道。”这样冷冷的一句,把他给吓呆了。“……”他叹了一口气。一个斯文的青年碰上这么美若天仙而又冷酷的姑娘,实在是令人惊呼,何况是她救了他的性命。转眼间,林中没有了木清璇的踪影,显然,她的脚程很快。在跌荡起伏的江湖中,又将发生一个巨大的风暴,然而,这个风暴为何而起,又有谁知道呢?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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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爱【三】王殿——“王,雒天瑞公子已经杀死了五十个木偶人,我将他领来了。”公公说完,便退了出去。“雒天瑞公子,坐。”敏婷心指了指一把椅子,说。雒天瑞听到这话,心头不由得一紧:心怎么不叫我瑞了,而叫我雒天瑞公子了呢?难道她真的已经对我俩的爱情放弃了?还是我和天璨的事令她误会了?“你还是来见我了,雒天瑞公子。”敏婷心接着说,“怎么,来解释?”“是的,王。”雒天瑞说,“但是,我想知道,您为什么……”“你管得着吗?别忘了,我可是王!”敏婷心突然打断雒天瑞的话,继而转过身去。皮筋?!雒天瑞忽然看见在敏婷心将近足的长发上,有着一个漂亮的皮筋,而那皮筋,正是雒天瑞送给敏婷心的那个皮筋!“皮筋……”雒天瑞喃喃自语。“嗯?你说什么?”敏婷心转过身来,盯着他问。“心,你一定还爱着我,是吧?!那个皮筋,你曾许下诺言,只要爱着我就系着它,而那皮筋还在你的头发上!”雒天瑞早已把“不能对王直呼其名”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现在的雒天瑞,那就是“声嘶力竭”了。“哦,你说这个皮筋啊。扎习惯了,你要就拿去吧,给。”敏婷心依旧平淡地说,边说边把皮筋从长发上拿下来。“我不要!”雒天瑞此时几乎在吼,“难道,只有我死了你才能相信我吗?!好,我答应你!”雒天瑞从腰间拔起了方才杀死五十个木偶人的剑,朝自己刺去。血,铺满了整个地板……(某玲:有点夸张呵)4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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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玫瑰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公主和王子在玫瑰森林相恋了.公主貌若天仙,亭亭玉立,王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但是他们的父母非常不同意,而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王子和公主有了婚约.王子和公主每天瞒着父母跟对方见面,终于有一天她们的婚约提前在今天晚上举行.王子和公主知道个,公主便飞鸽传书给王子,信里写到:今晚我们逃婚,我们在玫瑰森里见.一定要守约~王子收到飞鸽传书立刻准备行装,准备逃婚.他们逃婚被他们的父母发现了,千军万马都在追他们.玫瑰森林一片蓝色的玫瑰,像世外桃源,人间仙境一样.王子和公主终于遵守约定来到了玫瑰森林,追兵也到了.王子和公主早已决定今生不能同生却能同死,他们已经很满足了.随后便拔剑自尽了,他们倒在了美丽的蓝色的玫瑰海里.过了两天,王子和公主的父母来祭拜他们发现公主与王子的尸首已不知去向,只见一棵巨大的树,四周已不是蓝色的玫瑰海,而是用鲜血覆盖的血色玫瑰海.从此以后,只要是一对真心相爱的情侣只要到血色玫瑰海正中央的那棵大树下许愿,他们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所以这棵树就被人称为:许愿树,也被人称为爱情树.血色代表爱情,只要是真心相爱的情侣爱情就会长久.450字 五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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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夕阳时近黄昏,夕阳开始坠落。晚霞映红了长空,它不断得扩大着它的范围,眼间笼罩了半边天宇。夕阳的光变成了橘红色,染红了澄澈的水,青色的树,灰黑色的屋顶。夕阳更低了,也许是回光返照吧,它变成了血一般的红,它那分外强的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青山染成了血一般的红,将白云染成了血一般的红,将晚霞染成了血一般的红。几千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黄昏,在滚滚东流的乌江边,西楚霸王项羽用手中的剑将自己的生命绽放成了如夕阳一样的血红。当鲜红鲜红的血从颈上流过,历史在悲风中发出阵阵悲鸣。是的,你败给了刘邦,因为,你的诚信。你的英勇无人企及,然而却挡不住刘邦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刘邦怎能与你相比?他只是利用你的诚信,侥幸成为了一个君主,而你项羽,却注定是一个英雄,一个没有丢弃诚信的英雄。然而,在那楚汉之争的一场场血雨腥风下,你的诚信却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无可奈何……于是,在乌江边,在楚歌的旋律中,你终于远去,留下一个顶天立地的背影。“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你轰轰烈烈地死去,因为有诚信为你殉葬。夕阳踉踉跄跄地跌到山的那边去了,溅起一片盛开的血色的霞光。霞光中,我仿佛看见,西楚霸王正骑着乌骓马,带着他的诚信,开始了又一轮的拼杀。4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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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母爱罗莎琳是一个13岁女孩,很聪明,很乖巧,但是,她却不爱跟陌生人,甚至跟家人也不爱说话,为了罗莎琳快乐起来,她的母亲索菲亚决定到公司请假去阿尔卑斯山滑冰。2010年2月下旬的一天,索菲亚便去公司向领导请假,领导同意了,索菲亚兴匆匆的带着自己的女儿罗莎琳去阿尔卑斯山上滑冰,到了滑雪俱乐部,老板佐勒先生看见她们母女俩都穿着银色的羽绒服,担心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人员很难发现她们的身影,就劝她们换服装,但由于换服装要交纳一笔费用,索菲亚谢绝佐勒先生的好意。滑雪者只能在固定的区域里自由活动,不能擅自偏离路线,否则容易迷路或遭遇雪崩,棕熊等意外危险。母女俩的滑雪技术并不好,单她们依然很快乐的在雪地里滑行,打滚,歌唱,不知不觉偏离了安全雪道当她们准备返回时才惊恐的发现,她们迷路了!索菲亚开始心慌了起来,她和罗莎琳大声呼喊救助,却不知较大的声响,能引起可怕的雪崩。突然,罗莎琳感觉雪地在轻微的颤抖,同时一种汽车引擎般的轰隆的声音从雪坡的某个地方越来越地穿来索菲亚马上冲女儿大叫:“糟糕!我们碰上该死的雪崩了!”几分钟侯,狂暴的雪崩将躲在岩石后的母女两盖住了。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