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英语
对于我而言用晚读征服英语需要毅力……
——题记
每一个清风月朗的晚上,当微风带来丝丝凉爽时。远远望去,有一个发亮的点……没错,那个发亮的点就是我的房间。小小的房间里,正回荡着英语磁带发出的微妙声音。的确,每当我听见一个个字正腔圆的英文字母从复读机里迸发出来时,我的心都会有一丝紧张。WHY?因为我很懒,我不愿把磁带倒回来倒回去,所以每句话我都会认真倾听,模仿语音语调。有时滑稽的声音会让自己哈哈大笑,笑过之后是满足……时间在读英语中溜走了,它并没有来无影去无踪,它给我留下的是……
说起读英语,从一开始我还不是心甘情愿的呢!刚上初中,英语就拖我的后腿。每天上课虽谈不上听天书,但也可以说是手足无措了。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中年妇女,她的打扮每天都会让人觉得眼前焕然一新。最有特点的是她的教学方式,我总觉得一定是哪位魔法师教了她魔法。不然,她怎么能将生动的故事自然地融合到课本上来;她怎么能不要我们死记死背就能把我们的书面表达变得完美无瑕;她怎么能在讲完课本的上的知识后,又为我们不厌其烦地讲解课外知识中的精华呢?
然而更多的时候,我更想对老师说;老师,你的教学方式固然是好,我也很喜欢,但你能不能用死记死背来约束我们呢,两种方法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第2种。我愿意每天听写,因为我是差生,我不得不用听写,死记死背来让我记住语法。而您面对这些都只是一笑而过。
每一次英语测验结束后,您都会对我说:“这次有点进步,下次一定要加油。”这样让我坚定了能学好英语的决心。
当得知读是一种很好的办法时,我试了。每次在读的时候我就会提醒自己注意细节,每当遇到难点时,就会想起有双眼睛在看着我,她想让我进步,我就会不断为自己加油。当然在坚持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我会觉得这是应付差事;有时我会想今天不读不会怎么样的;有时也会自暴自弃,自己已经这么差,还能怎样……每一次抱怨之后我又会继续拿起书,也许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吧!
……
就这样日复一日,我的付出有了回报,我的英语成绩由倒数变为前30,前20直到现在的前12,从没走过回头路。现在英语老师送给我的不是那句话了,而是:“还要加油啊。”
学好英语的路程好似一次漫长的旅途,终点是珠穆朗玛峰,我要用晚读征服整个山峰,用进步来为我的期中考试画句号……
依然是天上一轮月亮,地上一盏明灯。月如轻纱般笼罩着大地,他们陪我走过每一个夜晚……
学会珍惜
自然给予我们的很多,但并不是无限的,在生产利用它们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题记
从家到学校的路不是很长,但在反反复复的过程中,我发现“自然”生病了。
春
刚刚开学,不只是长时间不骑车手生了,还是怎么的,居然快不了,还左拐右拐的,好不容易到了学校,眼睛却酸涩起来,原来是沙子。
春天,风很大,里面还卷着沙土,人们经常抱怨天气,但不知是否有人曾想过:没有人类对植被任意破坏,风又怎会大起来,沙又怎会飞起来呢?
于是,我发现,在人类的斧铲下,自然患上了严重的支气管炎。
夏
暑假中的我时常会出现在那条道上,车子很快,我和妈妈把这叫做兜风,但其实已然很热,我总会抬头望望天,希望会有一片云彩可以飘过去挡住太阳。
夏天,天气热的简直令人窒息,很多人都会去诅咒太阳,但应该会有人想到:如若没有人类的乱砍滥伐,大自然又怎会让太阳的光芒全部由人类“承受”?
于是,我发现,在人类的刀锯下,自然患上了可怕的伤寒。
秋
金色的季节,丰收的时刻,我骑着车在道上奔驰。我不知道农民伯伯的具体感受,但应该同我的心情是大同小异的吧因为我们都拥有硕果。突然,身后驶来了一辆大卡车,接着又是好几辆,都满载着煤块。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据听说大同的煤几乎被采光了……
秋天,我迎来了辉煌,然而快乐的心情却只持续了片刻,是因为矿产资源的问题,但我不怪它,因为我也明白,如果没有人类的疯狂开采,这个问题“自然”会帮忙解决,更或者“自然”会阻止它发生。
于是,我发现,在人类的凿锤下,自然的造血干细胞已经开始坏死。
冬
这个学期的第一场雪来的很晚,班里也只有几个路程比较远的人穿上了羽绒服,更值得一说得是,今年我脚上的冻疮虽然没犯,不过我知道,这其实不是一件好事,真的不是……
冬天,气温每年都比上一年同时期的温度要高一些,新加的化学课曾“告诉”我们,这是“温室效应”导致的结果。同学们总希望雪可以下大点儿,而且不会化那么快,其实,阻碍我们玩雪的罪魁祸首就是人类工厂的投机取巧。
于是,我发现,在人类的利用下,自然的体温调节中枢发生了严重的阻塞。
当今社会,人类已经普遍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也在呼吁要“珍惜健康”。环境因自然而变,因此,我觉得我们更应该珍惜自然的健康,以求得自然给我们适怡健康的环境!
相关推荐
-
征服太阳,烧灼不了我前行的斗志;江河,淹没不了我内心的彼岸;云雾,迷失不了我不二的方向。怀着一颗对前方道路敬畏而憧憬的心,我踏上了漫漫征途。早已不知这是第几个漫长的夜晚,汽车依旧行驶在那荒无人烟的高原上。身后的4000公里早已成为过去,前方的4000公里也许才刚刚开始。谁也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神圣的日出:在漫无边界的黑夜中,我们停下匆忙的脚步,等待着世上最神圣阳光的洗礼。渺无边界的地平线上,是无法打破的深邃与宁静。我揉动那还有丝丝睡意的眼睛,尽可能地放眼远眺,太阳在那一刻终于挣脱了黑暗束缚,地平线的上方,散发出微弱而朝气的光芒。也许黑夜完全无法抗拒那种神圣,太阳终于豪迈地在我的视野中出现了。它好像就在我的脚下,缓缓地,一点又一点,由半圆渐渐地补充着。蓝天出现在它的四周,好似神灵普照大地,光影洒下辉腾。所有人都沉默着,感叹着,体会着。我们追随着太阳的脚步,往梦想的拉萨迈进。不知已是第几个高耸的山头,翻开那本已被汗水浸透的地图,比划着,计算着。汽车拐过最后一个狭窄的弯道,那不曾有过的蓝色,与汽车的天蓝色结合了。没有人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举起手中的地图,我忍不住大声呐喊:“啊!青海湖!”爸爸放慢了油门,汽车随后进入一个下坡道,慢慢地,整个青海湖尽收眼底。淡淡的蔚蓝色与毫无污染的水源,给人带来的是原生的自然与纯净的优美。生活在喧嚣都市的我们,都认为大海才是世上最美丽,最纯朴的自然风光,但在我亲眼遥望青海湖的那一刻,我的心中犹豫了。青海湖最为开阔圣洁的鸟岛就在眼前,千万只自由而富有灵气的鸟儿翱翔在水天之间,为这原本神秘的青海湖添上绚丽的一笔。抬头仰望,并非万里无云的天,却在与青海湖融为一体的边缘完美融合了;放眼远眺,金黄的油菜花,柔美地赋予了青海湖生机勃勃的灵魂;低头回首,埋藏着我们汗水的柏油路为我们欢呼,为我们祝福。太阳引领我们向着雄伟的布达拉宫朝圣,我们怀着对青海湖的眷恋,向着神圣的终点:拉萨,前进,前进。太阳终究会走向黑暗,坚持一定能通向光明。身旁已不再是荒无人烟的戈壁滩,取而代之的,是豪迈而柔情的拉萨河。太阳渐渐地降落着,降落着,把最后一丝夕阳铺洒在缠绵的拉萨河上。快到了,我们快到了。神圣的太阳,再留给我们一些时间吧。我凝望着远方的太阳,梦想就在那一刻实现,正当太阳完全落下,余晖洒满天空时,我看到了洁白拉萨桥;而就在桥的后方,那与天空接壤的地方,一座如夕阳一般,高达而雄伟耸立着的建筑,在余晖的映照下,好似一尊全身发着金光的卧佛的布达拉宫降临在这人间与天堂的交界处:拉萨。拿出早已准备在身旁的望远镜,拉大,再拉大。啊,布达拉宫,你的雄伟,远不是相片可以效仿;你的巍峨,远不是群山可以衬托,你的地位,不是红白墙体可以映衬,不是金碧辉煌可以形容,更不是渊源历史可以涵盖。你的魅力,只有信仰纯洁的藏族人懂得欣赏,也只有为了它而奋斗的征服者懂得体会。此时此刻,太阳给予它光芒,使它光彩耀眼;江河赐予它丝带,使它神奇灵动;云雾赋予它神采,使它飘渺天边。而它呢,代表着热情好客的藏族人民赏赐了我一颗征服远方的心。1200字 初三
-
征服风雨兼程的人生,一路上磕磕绊绊,坎坎坷坷,注定荆棘丛生。“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人生亦是一场战争,烽火狼烟,金戈铁马。只能拼命征服苦厄。人生在世不称意。那年盛夏,夏意正浓。在理科中的失意和粗心,让我在这条路上更加苟延残喘,每次走出教室,连阳光都变得枯烦燥热。明朝散发弄扁舟。为了给自己散心,我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来到姥姥家。到姥姥家时,天已经暗了。几只青蛙在池塘里呱叫,时不时从树枝上传来几声蝉鸣。我愣在门口,抬头望着天空,几颗星星装饰着黑绸般的夜空,一弯残月依偎在它的怀中,一阵冷风刮过我的背脊,禁不住颤了颤。我提着行李走上那布满青苔的台阶,久历风雨的老门有些摇摇欲坠。我敲了几声门,姥姥闻声而来,浑浊的眼眸因我的出现豁然开朗。我抱住姥姥,千言万语,突然咽在喉咙里,说不出一句话。白天,巷子里传出叫卖声,几个小孩儿跑来跑去,我仿佛闻到了姥姥做的饭菜味,忍不住往家里走去。厨房里传来姥姥字正腔圆的京剧声,我又感觉回到了从前。那时候姥爷还在,姥姥还不是一个人。吃饭时,姥姥总是往我碗里夹菜。我上学以后,就很少见到姥姥。此刻,吃着菜,泪水终于忍不住往下落。姥姥这一刻竟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用她枯枝般的手把我拉到怀里。过了一会儿,姥姥见我只是小声抽泣,说道:“孩子啊,姥姥知道你心里头难受,姥姥也知道学习和生活上的压力让你喘不过气来。你看姥姥一个人不也走过来了吗?别说你苦,众生皆苦啊!人生需要拼命去征服,去拼搏啊!”我静静地凝视着姥姥,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姥爷的逝去更是给他迎头痛击。姥姥却默默征服这些人生的苦难,一言不发地收拾过往生活留下的残局和琐事。相比之下,我这点事更是微不足道。纵使前方苦厄纵横,也应像姥姥一样顽强,未来还有许多精彩的旅程,等待着我去征服。700字 初三
-
征服我的家对面坐卧着一座“土山”,旧时施工队曾来此开垦土地,废弃的杂草、垃圾便被随意地堆放在一起,慢慢地竟形成了一座有十层楼高的土堆,喧哗声中,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这座土山却被永远地丢弃在这里,在城市钢筋水泥的包围当中,它显得异常显眼,春去秋来,它也同样见证着这座城市的世事变迁。直到有一天,我与爸爸在放学后相伴漫步到家,在阳光的照耀下,我再次在不经意间望见了那座土山,纵横交错的杂草、散发着臭气的城市垃圾,无一不让它像极了一位年已古稀的老年人的沧桑面庞,我正欲躲避那扑面而来的臭气,眼神却停滞在了土山的半山腰上。那是一条由脚印踩出的小路,他弯弯曲曲,直通向那光秃秃的山顶上,在丛生的杂草中,它像极了一条白丝带横亘在山腰上。我很是不解,转头向爸爸问道:“这座土堆这么丑陋,且又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臭气,为什么依然有人攀爬?”“是征服,”沉默片刻后,爸爸淡淡地答道,“我们人类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这力量促使我们去战胜眼前的一切,哪怕是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山,当你登临山顶,仰望浩瀚的天空时,心中便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而促使我们去攀登的力量,便是征服。正是因为这一次又一次的征服,才让我们人类变成了生物圈中最强大的物种,主宰着自然。”听罢,我顿时感悟,原来,人的一生中充满了拼搏,而拼搏的方向便是心中早已坚定的梦想,懒惰只会导致平庸,唯有一次次地征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方可让心中的梦想飞翔。550字 初三 记叙文
-
征服自己跑道上,我正在大汗淋漓地奔跑,身边的同学一个一个地超越了我。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勉强到了终点,这时体育老师走了过来说:“你不及格。”我当时就瘫软在草地上。我开始思索失败的原因:胖胖的身材,平时又不经常运动,要想跑及格,可能吗?于是我认了命,打算放弃了。这时,体育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只有付出汗水,才会有收获,征服自己!”听了老师的话,我顿时拨开云雾,像一只船在有大雾的海上找到了方向。跑道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在操场上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他正挥汗如雨地奔跑着,一圈又一圈,尽管有几次跑不动了;尽管有几次跑厌了,想退出;尽管有几次腿受了伤,但他还是咬紧了牙关,坚持再坚持。即使是刮着风、下着雨,他也一定会出现在操场上,一刻也不会放弃。他经常用话语激励自己:只有付出汗水,才会有收获,征服自己!终于他获得了许多的宝贵经验,终于他的跑步水平在逐渐提高!他就是我。跑道上,又是一次一千米的测试。我们都站在了起跑线上做准备活动,听到有人窃窃私语地说:“上次徐伟杰不及格,这次要想及格,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东边落下。”我并不在意。“各就各位,预备——嘟”哨声响了,大部分的同学像离弦箭冲了出去。而我呢,不紧不慢地跑着,因为我知道长跑拼的是耐力!我相信我已今非昔比!两圈过去了,在前面的同学由于体力消耗太快,一个个都慢了下来,有的气喘吁吁,有的腿脚发软。我蓄势待发,一鼓作气,把许多同学甩在了后面。快到终点了,我也精疲力竭,但是我仍然坚持不懈,终于及格了!我成功了,我征服了自己a!550字 初三 记叙文
-
征服_600字我的家对面坐卧着一座“土山”,旧时施工队曾来此开垦土地,废弃的杂草、垃圾便被随意地堆放在一起,慢慢地竟形成了一座有十层楼高的土堆,喧哗声中,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这座土山却被永远地丢弃在这里,在城市钢筋水泥的包围当中,它显得异常显眼,春去秋来,它也同样见证着这座城市的世事变迁。直到有一天,我与爸爸在放学后相伴漫步到家,在阳光的照耀下,我再次在不经意间望见了那座土山,纵横交错的杂草、散发着臭气的城市垃圾,无一不让它像极了一位年已古稀的老年人的沧桑面庞,我正欲躲避那扑面而来的臭气,眼神却停滞在了土山的半山腰上。那是一条由脚印踩出的小路,他弯弯曲曲,直通向那光秃秃的山顶上,在丛生的杂草中,它像极了一条白丝带横亘在山腰上。我很是不解,转头向爸爸问道:“这座土堆这么丑陋,且又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臭气,为什么依然有人攀爬?”“是征服,”沉默片刻后,爸爸淡淡地答道,“我们人类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这力量促使我们去战胜眼前的一切,哪怕是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山,当你登临山顶,仰望浩瀚的天空时,心中便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而促使我们去攀登的力量,便是征服。正是因为这一次又一次的征服,才让我们人类变成了生物圈中最强大的物种,主宰着自然。”听罢,我顿时感悟,原来,人的一生中充满了拼搏,而拼搏的方向便是心中早已坚定的梦想,懒惰只会导致平庸,唯有一次次地征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方可让心中的梦想飞翔。河北石家庄新华区二十八中初三:蝶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初三
-
英语假如你( Li Lei )在去年夏令营认识的一个朋友 Jim 从英国给你寄来一件礼物—一件红色的衬衫,并附有一封信。在信中他向你问好,他想知道你近来在忙些什么。请你给他写一封回信( 100 个词左右)表示感谢。回信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向 Jim 问好并对他表示感谢。②礼物是你最喜欢的颜色,尺寸很合适,你非常喜欢。③告诉 Jim 你近来很好,上周刚过完生日,生日聚会很热闹。询问 Jim 的近况,并表示希望他能来中国。注意:①信的格式已经给出。②信中不得使用真实的人名、地名。65Zhonghua StreetShijiazhuang 050000Hebei , ChinaJune 21st , 2002Dear Jim ,How are you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Your friend ,Li LeiKey:●英语写作系列辅导(六):65Zhonghua StreetShijiazhuang 050000Hebei , ChinaJune 21st , 2002Dear Jim ,How are you ? Many thanks for the shirt ! Im very happy to hear from you again .I love the shirt very much , Jim . And red is my favourite colour ! You remembered ! Its just my size . Every time I wear it , I will think of you .Im fine here in China . Last week , I had a birthday party . Many ofmy classmates came and my mother made us a lot of good food . We really had a wonderful time together . How are you doing in England , Jim ? I miss you very much . I always miss the days we were together last summer . I hope you can come to China some day .Please write back soon .Your friend ,LiLei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虽述平常事,但分析透彻合理,理性挖掘较深,凸现了事件的本质。1000字 高三 书信
-
英语日记以前就和你是一个学校的,你比我高一级,因为那时太小。所以都不认识。寒假,超给了我你的号码,给你发短信,你也是爱理不理的!当时你是初三,情有可原吧!我当时就这样想的!因为那时我的印象中也只是有这样的一个人而已啦!直到暑假,我和小萍在外面逛的时候,突然看到你和华一起(那时我和华的关系挺好,曾经提醒过你华的生日)。回家后,我就发条短信给华:你们都回来啦!然后你就发给我,叫我出去找你们。我去了,正好去买点吃的。和你们见面我当时也没什么感想,就觉得一切那么陌生。去学校拿成绩单的时候你们也去了,去看母校。正好被校长看到,叫我们去拔草。。我们一边拔一边说话,但话不是很多。。。生疏吧!后来学校举办晚会,我们又见面了,因为是晚上,我怕黑!在找人送我回去,但!没人送我,我很郁闷的叫道:没人要我咯!55555你说:我要你。可能对你来说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它却影响了我对你的看法!你送了我回去,在路上,你和我说了你女朋友和你的事,我当时挺诧异的,一个好学生,竟然谈恋爱了,我没想到!绝对没有想到!之后我和你的联系就逐渐多了起来,然后无缘无故,我就变成了你妹妹。。。哈郁闷!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汗颜的!我8想做你的妹妹,真的!450字 初三 书信
-
学英语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就不好。现在是初三了成绩怎么也上不来,人家说初三该懂方法了,我却一点头绪也没有。“我回来了!开门!”我敲着门。“回来了?快点洗完手去读英语去。”妈妈一边开门一边说。我“哦”了一声就进去了。我慢慢地走向阳台,偷偷地拿出历史书,不停地翻看。在这时,妈妈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我的身后。“要你读英语,你在干吗?”我吓了一跳。连忙连声诺诺地应着,心里却有一百个不愿意。我打开了复读机,跟着放出的外文哼着。妈妈还要炒菜,说“读大声点哦。”就走了。她走后不久,我就感到很无聊。终于让我想出个好办法来了。我把复读机的音量开到最大,自己又拿出那本历史书来看。这样过了一些时候,听见妈妈叫道:“怎么没声音了?”我想:没读当然没声音啊。但是当然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罚的,“马上让您听见。”我应付着,但是不久就忍不住又看历史去了。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妈妈的炒菜声怎么停了?心中暗暗叫苦,然后回头一看——有一个人站在我后面,就是我妈妈。“好啊,名为读英语,实际上是在看历史书,拿来!”妈妈大怒,我只好悻悻地站起来,把历史书交给妈妈。妈妈一把夺去——走了!我无奈地耸耸肩,随着那催人睡觉的英语一起读着。不久,爸爸回来了。妈妈居然向他告状,什么就只知道看历史书,不喜欢读英语都用上了。不,其实,我不是那么痛恨英语的。它再怎么说也是一门主课吧。最近因为我的英语小考只有59分,妈妈让我把原来回家休息的时间用来读英语,这让我很生气,再怎么样,也不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这上面吧。这时爸爸走了过来,我马上停止了想象,跟着磁带读了起来。“把磁带停下来吧。”爸爸说。于是我停了下来。“你知道英语多么重要吗?”爸爸问“不知道。”“学英语并不是只是要你们多学一点,给你们多加负担而已。”“那,还有什么呢?”“这样吧,你这么喜爱历史,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告诉我,清帝国为什么会衰落?”爸爸问“是因为他们对内不改革,对外也不开放,不学习他国的宝贵经验,只会用‘天国’自称。”我很有信心。“是的,清朝很不会学习西方国家。然而,现在为什么中国强大了呢?”“因为善于自主创新和学习他人的经验。”“是啊,这些你都懂,那么你为什么不学习英语?你不是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吗?不懂一门外语怎么行?”爸爸语重心长地说,我点了点头“学好英语的同时不要把其他科目给忘了啊。”我又点了点头,开启了复读机。爸爸就走了。在月考时,我的英语有了很大的进步。当我把成绩给妈妈看时,妈妈不可理解地看着我。我在心里偷笑,我想爸爸也是一样吧。正如梁启超所说: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而主观的心,就是你对这事的心态,心态好了,就是刀山火海也不难度过;心态不好,即使是唾手可得,对你来说也是高不可攀的高岩。逼是逼不出来的,没有好的心态,什么时也办不了。1000字 初三 书信
-
英语回信Dear Frank,Long time no see. How are you recently?I am very happy to receive your letter and glad to hear that you will come to my city and stay with us for a few weeks. My house is on the Heaven Street with five rooms, one of which is living room, two bed rooms, the other two are kitchen and bathroom. I have cleaned a guest room for you. There is a bed, a sofa and three chairs in this 25 square-meters room. If this room is not suitable enough, please write to me and I will prepare another one for you. There is a bus stop near my house, and you can take number 1 bus to the cinema, number 2 to the supermarket in where you can always choose the commodities you need.If you have other requests, please feel free to write to me. I will try my best to meet your needs. I wish you can come soon and have good days here.Sincerely yours, Jaz 初三:崔翰翔650字 初三 书信
-
开设英语科目敬爱的校长:您好!我是一位即将毕业的小学生,再过一两个月,我们就要离开生活6年的小学了,我希望在自己即将告别的这段时间里,为母校提点建议,希望你能抽空看看我的信。在这6年的小学生涯中,我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学校科目开设这方面的不足。当今社会,语言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语言学习最重要的是学习英语,我们学校没有开设这个科目是每个学生的遗憾。况且,现在每个学校基本上已开设了,我们如果没开设,无疑就会输给别人。我们的上一届,也就是06届,有一位尖子在市一中读书,听他爸爸说,有一次,那位尖子与一些同学在交流谈话,他们正在谈论着自己的母校,谈着谈着,其中的两位突然用英语进行交流,那位尖子突然答不上来,这使他十分尴尬。于是,那两位同学就说那位尖子:“你们学校怎么这样啊,连最普遍的英语科目都没开设,真“落后”。可见,学习英语多么重要啊,校长,我用恳切的语气希望你能开设英语课,这对我们将来的发展是多么重要啊!到一个国家,不会说英语,我们国家的尊严就会被破坏;到一所学校,不会说英语,不会与同学正常交流,就会被别人嘲笑,英语的交流范围是最广的。我希望咱们学校也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我再次恳求您:“校长,开设英语科目吧!”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一个深切希望开设英语科目的学生2007年4月15日500字 六年级 书信
-
征服幽,一个古老而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一个可以被打败却绝不认输得民族。几千年来,这个种族的人们一直向自己的目标去拚搏,奋斗,靠拢——征服一切。他们有着勃勃的野心,妄图成为神圣而崇高的神灵,掌握自己的生老病死,控制自然界的风雨变幻,甚至企图其他部落的人向自己俯首称臣。幽,他们试着去做到这一切。由于拥有了异与其他种族的智慧,他们创造了许多极具杀伤力得武器与工具,只为了一个信念,渴望强大,繁荣。而权力,则是他们最为本质的理想。于是,有一个部落的首长想扩张自己的领土,以满足自己无法填充得如汹涌大海般的欲望。他果真这样做了。建造巨大的养殖场,大量的开采矿物。花费了令人乍舌的经费,建造价格不费的铠甲以及火力迅猛的枪支,大炮。这个部落有一块镇国之宝,一块石碑。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甚至不知道这是何人所作。唯一知道的只是石碑上有一个类似预言的东西。征服即重生。没有人可以读懂它,生活有条不紊得进行着依然没有人参破它,日月星辰东生西落,闪闪烁烁,明明灭灭。逐渐分成了两个对立的部落……战事一触即发,各部落的营地遭受着烈日得残酷炙晒,失去了绿水得屏障,青山得天堑,幽得荒灾连连,甚至地面上一点点得草皮就可以就或几个面临死神的人。只是,地面上除了咆哮着扬起的沙子,别无它物了。战争还是无可避免的爆发了。越来越多的人死去,白骨累累,哀鸿遍野……历经了三年的战争。兵力极大损耗,许多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两个部落得国王都抱着必胜的决心,看着殷红的鲜血染透天际,听着一个又一个城池失陷得消息……我要征服世界!两个狂人最终相遇了,约定一战定胜负。其实这一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诺大的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两天孤单的生命,两双泛着血光的眼睛互相对视。结果理所当然,一个人的死亡换回了另一个人的苟延残喘。蓦得发现,这世界竟如此物是人非。他征服了世界,得到了什么??托着疲惫的身躯,踏着烫脚的黄土,以前怎么没有觉出烫呢??血红铺了一地,像是无力的呻吟。他找到了古老的石碑,抚着上面的字迹,口吐一片殷红,仿佛一朵开的正旺的红莲。他仿佛宣泄得淋漓,畅快许多。一片血肉模糊……在35世纪的时候,有人发现了这块石碑,于是众多的专家前来调查,一致认为:旁边的尸体为此石碑的殉葬品,而这石碑,一定隐含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900字 高三 议论文
-
英语英语,是与外国人沟通的一种方式,不用英语沟通,对方听不懂,比如有个外国人找你问路,你得用英语回答他。可见,如果你精通英语,就等于拿到了外国的通行证。也许,以后全世界的人都要会说英语。英语非常重要,让我们现在开始学好英语吧!全球化的时代已经来临,贸易往来,资讯传递,文化交流……更是任何国家赖以生存的不二选择、因此迈向国际化才是现代人》的生存之道,想要有作为就必须具有国际观,并具有口语的沟通能力,才是明智之举。而现今最强势的国家莫过于美国,英语是全世界通用的语言,所以学好英语才有资格踏入国际的舞台,如果中国人没有好的英语能力,真的是一件极为严重的大事。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的爸爸和妈妈帮我报了一个英语班,名字叫做小星星英语,任课老师是一名叫做candy的优秀教师。我还记得,当我刚刚进入这个班的时候,发现自己不太好,从那时起,爸爸就对我说:“浩浩,你以后想不想成为明星?”这时,我带着一颗好奇的心问爸爸:“爸,明星是什么?只见他从书房里拿出了一张迈克尔杰克逊的照片。我突然惊呆了,那人长得好帅啊!此时此刻,我明白了什么叫做明星。在以后学英语的日子里,我加倍努力。后来参加了一个名字叫做“希望之星”的英语比赛。初赛是笔试。这种考试对于我来说是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什么发音啊、选择啊、连词成句啊等等题目,最后我进入了复赛。复赛是演讲一段英文的稿子,我选的稿子比较长,但是我每天都废寝忘食地在读、在背、在默写。到了比赛的那一天,爸爸带着我去了金华外国语学校。进了考场,面对我的竟然是一位黑人和一些懂英文的中国考官。开始了,第一个上去的是我的同学叶济航,他说的有些结巴,但是语音语调都很准,这给了我一点点的压力。到我了,我毫不犹豫地走了上去,大声说出自我介绍,后来演讲了一遍,最后鞠了个躬。由于我在自我介绍里说了我爸爸的职业是出租车司机,外国人问我:“你的爸爸真的是出租车司机吗?”我回答说:“是的。”这声音铿锵有力。让他相信了。最后结果出来了,我竟然通过了复赛,进入了金华半决赛,但是那里的人都是高手,所以我被非常遗憾的淘汰了。唉!在近段时间里,我最崇拜的歌手是加拿大的贾斯汀比伯,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孩,为什么值得我这样呢?那是因为他虽然年纪小,但是他敢唱,毫不畏惧那些比他强的人。说英语也是这样,只要敢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英语,我爱你!9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要想征服世界,首先征服悲观_1000字——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题记 在众多名着中,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的并不少见,然而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却最令我难忘。小说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坚韧乐观、富于进取,是个永不疲倦的行动者,也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不断扩张的代表人物。 《鲁滨逊漂流记》好似一本回忆录,记载了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奇遇。一次海上航行中,鲁滨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沉没,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奋力爬上岸,流落到一个荒岛上。这座小岛荒无人烟,可鲁滨逊却在这座小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的历险生活。 刚开始时,他也认为自己不可能生存下去,但当他渐渐习惯了这种孤独的生活后,便不再沉浸于悲观之中,开始规划起自己的“荒岛生活”。鲁滨逊首先造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一切可利用的物品运回自己的小岛上,然后找了一个山洞,作为自己的“家”。接着,鲁滨逊开始尝试种植水稻、制作面包、饲养山羊,并且都获得了成功。同时,他也学会了制作家具,并将这些家具安置在自己的山洞中。 很多年以后,鲁滨逊从侵占小岛的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俘虏,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就这样,“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朋友。不久后,鲁滨逊在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几名水手正准备将船长扔到荒岛上。他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平息了叛乱,船长十分感激,答应将鲁滨逊和“星期五”带回英国。 这样又在海上漂泊半年后,鲁滨逊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鲁滨逊的确是一个坚毅乐观的人。他曾说:“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荒岛上的生活是那么孤立无援,但鲁滨逊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强大。也许正是因为他求生的信念与乐观的态度,才支撑着鲁滨逊顽强的活下去。 鲁滨逊的经历让人难忘,鲁滨逊的精神却更加鼓舞人心。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迎难而上,最终用实际行动告诉读者: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懦夫,而是一个意志坚强、积极乐观、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英雄。初二:曹嘉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读后感
-
征服华山西南峰夏天,是旅游的好季节。我们随着夏天雨姑娘的脚步,坐上索道,来到了西岳华山。刚出索道口,迎面吹来的寒气咄咄逼人,冻得我只打哆嗦,让人不得不穿上几件保暖衣。走到通往西峰(莲花峰)的金锁关,“叮叮咚咚”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那是成千上万金锁互相敲击的声音。我带好手套,紧握着铁链小心翼翼地往上“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通往西峰的“通天路”。往上看,“通天路”像是连着青天一样。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通天路”。当我站在西峰顶上自豪地俯视着让我费劲体力的路程时,可能是因为雨天路滑,突然脚下一空,摔了下去。我脑中一片空白:完了,这回肯定要摔下去了。可是,那岩石姐姐可不同意。我的鞋子正好抵住了岩石凸起来的部分,这才让我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往回走,在那茂密的绿树阴下,就是通往南峰(落雁峰)的路程。一直向前走,难免会有些累,可是如果不到南峰顶,那最美的景色可就看不到了。在岔路口远眺西峰,你会发现她格外美丽。朦朦胧胧的云雾,给西峰仙子穿上了梦幻的纱裙。西峰上的亭子坐落在山顶上,像一颗明珠点缀着她,让她在群山之中鹤立鸡群。游人各色的衣服连成了一条线,犹如一条随风起舞的彩带,佩戴在西峰仙子的纱裙上。那种美,让人身在仙境之中;那种美,让人心情舒畅;还是那种美,让人敞开心扉。继续在云雾缠绕的路上行驶,不久就到了南峰顶。大家都知道,来华山的南峰就是看奇松的。在山顶上,那颗松奇迹般地生长在海拔2154、90米南峰的悬崖旁边。这颗松不是人工种植的,而是自然生长的。原来这颗松的生命力是多么顽强呀,竟然能生长在环境这么恶劣的的地方,真是让人大吃一惊!除了奇松,华山最高的山峰就是南峰了。俗话说:“一览众山小。”指得就是在华山南峰所看到的景象。站在南峰顶上往下看,可以一览整个华山的景色。群峰在你的脚下,似乎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迷蒙的云雾。在群山中穿梭的索道,你也能看的一清二楚。我张开手,呼啦啦的风,从我指尖划过,往远望,就都是一片洁白无瑕的云海。那真可以算得上是人间仙境了。在登华山的旅途中,我经历了许多第一。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山峰上;第一次见到了世间最美的景色;第一次感受到了在仙境中的滋味。我要给我自己点个赞,因为我征服了华山西南峰,更征服了我自己的恐惧,也锻炼了我的毅力!900字 六年级 写景
-
被征服的伟大选择跟着自己的想法走,他要享受漂泊,在常人看来只属于流浪者的感受,就是他终生的宿愿。余秋雨,用《文化苦旅》开始了行进的旅程,我开始随着他留下的墨香追寻那份艰难但又充实的苦意,但苦意中的丝丝花香印进了行行铅字里,深深地。道士塔中的愤恨在点点文字间汹涌过,沙源隐泉中的惊喜迸发过,江南小镇的淡雅休憩过……不敢直面余秋雨那种近乎哲理的抒情,他的文章中隐匿着犀利的眼神,无论是怎样的地方都有一种气势存在,使人不敢反驳那种伟大,似是平稳流淌的河流终端直泻而下的瀑布,总是在一瞬间把你震撼,再把你征服。一个征服了太多文化的人会感觉到自己远离了生活,感觉自己的存在大多依赖于钻研已久的书本。余秋雨的成功不是远离生活,而是征服了生活。不是用手触摸已印在纸张上的,而是用眼睛亲自见证伟大,再创造一种伟大。文化苦旅,需要一杯茶,需要一件长袍,需要一支笔。余秋雨也许只喜欢人们把他当作一个旅者吧。我捧着《文化苦旅》,不只在阅读伟大,还在享受伟大,他能够让你变得高大起来,让那种潜伏已久的气势向你的身体涌动。很难理解一个人,一个从未真正接触的人,特别是一个高深的学者。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无形的平台,我能通过阅读在书境中感知余秋雨的形象。历经沧桑的古铜色皮肤,正襟危坐,眼神越过我们伸向远方,他行走着,一直行走着,背着风吹雨打过的行囊不停地上路,不停地征服伟大。行者无疆。不要淡淡的雅舍,不要淡淡的黄昏,不要淡淡的幻想,不要淡淡的历史,他要面向大海,即使是微薄的小船,他也要毅然地撑起帆,驶向罗马的港口感受西方的战马,驶向维多利亚港走遍那里沧桑的小巷,驶向西班牙的港口痛斥残酷的斗兽场,当然,他还要在寒冷的北极将美幻的极光纹在身上。他要做的太多了,需要不停地走,经历了文化苦旅的他还要征服新的伟大。拿起一本《行者无疆》够走几个年头的路吧。不忍心将后记的最后一个字读完,不忍心从欧洲大陆回来。他是最好的旅者,看透了历史,更看透了历史背后的伟大。他的书是把时间变得立体的影子,在影子里的读者听着那一段段沉睡的文化。我背起自己的行囊,装上两本书《文化苦旅》《行者无疆》,再带上一支笔,去见证伟大,创造伟大。余秋雨和被他征服的伟大在读者心中站成一片辉煌。900字 高二 记叙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