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份旧时光——古城旧事
天空中的乌云如同打翻了的墨汁渲染了整个天空,微风起袖拂动树叶,树枝间“沙沙”作响透过窗纱传入我的耳畔。一声手机的铃声打破了这久违的宁静,看来我就要去平遥古都了。我本身就很喜欢中国风一类的地方,尤其那些古风建筑、人文风貌、和那些安静坐在街角的老人,脸上时刻洋溢着的笑容。想想就已经迫不及待了,背包已经收拾好了,但我还是在不断准备,我只记得那是一个很漫长的夜晚。
破晓的晨曦划破天空,在东方傲然升起,我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旅行开始了。
一件衬衫,一个相机,一包零食,一袋创口贴,还有背包里那颗不羁的内心。
在通往平遥的路上,群山缭绕,风尘仆仆,窗外的景色就是千篇一律的山丘,风尘卷走路上的牵绊,平遥渐渐来到了我们的面前。
不愧为帝王的都城,外郭城墙古朴且厚重,可以清晰的看见战争带给这千年古都的伤疤。城墙上面林立的是个个哨塔,看起来很简易确很实用,在城池的四个角端都修建有一个角楼,由此可看出这里在几百年前上演过不计其数的腥风血雨,才换来了现在保存完好的千年古都。
我漫入古都,古都的角落里,狭长的港巷里,随处都弥漫着古代的风土人情。我渐渐放慢了脚步,用心感受着这古都心脏的律动,呼吸的脉搏。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三清观的门口,一时兴起便走了进去。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太极图,是在几百年前用上好的茶叶石雕刻而成,这可是古代人们文化的结晶啊。到里门时,有俩个硕大的雕像,左边是青龙,右边是白虎,情态严肃,惟妙惟肖。黯黑色的铠甲布满了全身,眼睛狠狠的瞪着那些进入观院里面的人。主观里面供奉的就是道家的三大天尊,原始、灵宝、道德。原始天尊手持的是混元珠。灵宝天尊手持玉如意。道德天尊手持阴阳扇,掌管着整个人世间。虽然这些是迷信,但是这也是人心的一种的精神寄托。
路上有很多旧时的镖局和商会,里面的旧址复原让我清楚的感受到了晋商当时在全国各地的影响力和平遥的繁华景象。
来平遥必然要吃顿牛肉、看场皮影。为了找寻那家最正宗的牛肉店,我们随手搭了个车。那个车夫大概有五十多岁了,面颊上满是皱纹。嘴角总是流露着一丝笑意。在拉我们的同时,还在不断向我们讲解平遥的历史和古建筑,还热情的帮我们找了住所。他当时说过一句话:懂得的人看文化,不懂的人看热闹,所以在临行前应做好充足的准备。我略有所思的点点头。
现在已是傍晚时分,夕阳西下,一丝红晕在天空中朵朵绽放。浓郁的肉香带我们找到了牛肉店,店门的门匾上,重檐翼馆,字迹苍劲有力,门里面则是一只年迈的耕牛雕塑,古铜色的身躯踏在草地上,显得格外的古朴。我们点了一点牛肉,左手握着蝴蝶杯,轻轻的抿一口,茶香便迷漫于口间,久之不散。右手夹起一块牛蹄筋肉,放于口中,鲜嫩的肉香和茶香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真是一种享受啊。
夜幕降临了,满街的红木灯笼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木窗里的烛火给人一种希望和温暖。在西城门矗立着一座九韵塔,在灯光的照射下,似乎有天神住在里面似的。街道里泛黄的城墙,叫卖的人们,点燃的烛光是那么的安详、淳朴,给人一种家的温暖。
我们沐浴着月光,步入港巷,感受着这令人心醉神迷的一切。古之道,今之行,感受颇深啊。
凝望夜空,心里默默说着,平遥再见。
初二:王诗杰
回味
我总喜欢在每个寂静的傍晚,望着窗外朦胧的夜色,回味着白天所发生的一幕幕,有忧愁,有喜悦,有不顺,有舍得。而这一晚,缘了奶奶的一句话,我的思绪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十四年前的阴历二月初六凌晨两点四十分,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诞生了,她懵懵懂懂地闯进了这个色彩缤纷的世界,用嘹亮的哭声向世界宣布着她的存在。这个小生命,就是我。
听奶奶说,小时候我特别可爱。有一次奶奶抱着还没长牙的我到外面遛弯,有一个孩子在吃西瓜,我看见了,就张大了嘴,露出粉红色的牙床,啊啊叫着要吃,奶奶见了,便向人家索取,征得同意后,我用牙床“咬”了一大块下来,如猪八戒吃人参果般囫囵吞枣地咽了下去。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脸皮厚得可爱至极。因为还小,大多数愿望都可以被满足,即使犯了错误——“张口”向别人要东西吃,也不会挨骂,反倒戴上了一个“可爱”的头衔,小孩子就是好啊。
还有一次,邻家爷爷逗我,说要去我家吃饭,我便急着堵门,吓得手足无措;另一次是邻家的阿姨让我给她唱首歌,她就给我买娃哈哈喝。见有“便宜”可占,便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虽然没有人听得懂,但那位阿姨兑现承诺,硬是塞给了我一瓶娃哈哈,到家后我就美滋滋地喝了起来,那股得意劲儿洋溢在脸上,真令人忍俊不禁。
回味着第一次走进幼儿园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抓,还不住地央求妈妈再呆一小会儿;回味着第一次走丢时的茫然无助,被好心人抱进的广播室,哭得抽抽搭搭却还记得妈妈的名字,最终母女重逢;回味着第一次骑车上路时的紧张、激动……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串联成了我幼时的回味之链。
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我迎来了青春期,有了少女的羞涩,不再疯疯狂狂。从小学的嘻嘻哈哈到初中的安安静静,我一直在一刻不停地发生着改变,从内心深处到外部的行为举止,特别是心理上,有了自己的心事,自己那不愿与人分享的小秘密。懂得了这社会的恐怖,尔虞我诈,便处处小心谨慎,虽说有时有点儿杞人忧天,但总比不加防备要好的多。
回头看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发现了年少无知时的幼稚,在无数个第一次里,慢慢长大,虽然成长的路布满荆棘,但那地上依旧清晰的脚印却一个比一个更坚定。
回味,它使我能认真地审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及时改正,不得不说它是我成长路上的重要一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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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旧时光五月,是杏子挂满枝头的季节。绿如翡翠的杏子圆圆地点缀在绿叶丛中,闪着诱人的光泽。看到它的人莫不满口流水——还未品尝,它的酸涩已触到了味蕾。所以故乡有句俗语“想吃桃,桃有毛;想吃杏,杏又酸;想吃李子,面甸甸……”而故乡的杏林给我留下多少美好的记忆呵。每到春季,杏林便是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粗壮而古朴的杏树枝头,在春风的吹拂下,绽放出串串粉艳艳的杏花,每一棵树有每一棵树的姿态,每一朵花有每一朵花的芳香。引来蜜蜂辛劳地在花丛中“嗡嗡嗡”地忙着采蜜;翩翩而来的蝴蝶,扇动着轻盈的翅膀,不知道停落在哪朵迷人的杏花上才好,飞上飞下。而年少的我们肆意的挥霍着童年时光,你追我赶地奔跑在杏林中柔软的沙滩上。赏够了杏花,玩累了,便在树下的沙土里找一种叫“沙了了”的状如绿豆大小,灰褐色的硬硬的小虫子。它的可爱之处是:当我们将它放在沙土上时,它开始一动不动地装死,稍待片刻,它认为没有危险后,便立刻逃跑。最主要的是,它逃跑时是倒退着跑,并且向沙土深处钻。虽然它貌不惊人甚至为有些丑陋,但年少的我们仍爱捉来它,看它逃跑时那种逗人的样子。当然,它的窝居很好辨认,只要看到沙土向下凹进,并成漏斗形的小坑的深处,便是它的栖息之地。当杏子稍微大些,我们这些贪玩贪吃的孩子们,便相约着奔到杏林中——避开那个寻林的老人,随意就能采摘到绿绿的酸酸的杏子。放到嘴里“咔吱、咔吱”地咬动着,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而还未成熟的杏核——呈乳白色的心形,只要用力一挤,里面便会喷出凉凉的液体。这又成我们爱玩的武器,可以趁人不备,喷射到他脸上、脖颈上。于是,一场追逐或“战争”便又一次开始。杏子成熟的时节,杏林中更是一番迷人的景象——枝头由绿变红、变黄、变大的杏子,颗颗散发着醉人的香甜味,在远远地向你招手,诱你靠近。即使忙于行走的路人,也不得不放慢脚步驻足观望,甚至摘几颗放到嘴里享受杏子的美味。当存放的杏子吃不完又怕它烂成一滩泥时,我们便学着大人的模样,将它掰开来按到墙上或摆放到一个向阳的地方,将它晒成酸甜可口的杏干儿,在上学或玩耍时便是令人艳羡而可口的零食。因为家乡的杏园,所以我的童年不寂寞;因为家乡的杏园,所以我的童年不孤单;因为家乡的杏园,所以我的回忆才美好。只可惜,如今回到家乡,再也看不到迷人的杏园了,取而代之的是绿油油的麦田。但,它阻止不了我踱在曾经的小路上,怀念曾经的美丽杏林,怀念曾经似水流年的美好时光。回回首,哪怕远远地只看到一棵杏树,在田野深处孤零零地站立。那曾经的一切似乎都会出现在眼前,让我激动万分。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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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光in the love 如果你为着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你就要错过群星了生命是一场幻觉,那么前方谁是你的光。就像我常常怀恋旧时光,像午后坐在窗边翻开那些尘封的岁月。我在想你,你在我身旁轻轻的唱,唱我们的悲欢离合。I have also once a of 我也忘记了曾经的世界,是否安静的一片弦音。夏日街道有些发烫,叶子低垂着。你站在站台上哭泣,我走过去问你为什么哭。你说的话,我依旧记得。我们回不去了。你沙哑的声音伴随着洒水车的铃音,也许我该安慰你可我什么都没做,只是静静的在你身旁。后来的后来,我一个人常想起你,尽管你已经离开。在我的世界带来了一片涟漪,时间仿佛是眼前飞逝而过的景物,抛在了脑后。碎花瓣被风吹得飘落了一地,零乱得没有一点规律。in the have no 亲爱的,你是开在我记忆里的花。迷乱了我的流年,寂静的唱着一支遥远的歌。是漫天飞舞的花瓣,漠乱了我的视线,你像我的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没有哭,只是流眼泪了。3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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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光寂寞,拥抱。一塑雕像,冰冷时光。晚风吹过,吹乱视线,找不到感觉。时光对我说,你没有经历过太多太多的世事,所以,不要再无病呻吟。我感觉很受伤,因为岁月说过,喜欢文字的孩子都是善良的。时光对我说,在这个似水流年的时代,做个不现实的人吧。我感觉很无奈,其实不然,我懂了,生活是孤独的。时光对我说……。。我受够了,向着它挥拳,向着它怒吼,向着它践踏。时光不在了,它不在了,它只是一场有着计时的梦。于是,又来了,名曰佛的时光。佛说: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我懂,它只是时光,时光永远懂得未来与过去。我只追求我的寂寞,无论入了多少次红尘。一生烟雨一场梦,一世红尘一阙歌。时今,我才懂,这句话的意思。我以为,我热爱生活,热爱时光。当时光出现在我的面前,才算知道,这是我写下的思想感情。然后,依然在迷惘中继续浮游。我以为,我乐观,乐观得以为时光可以成为相对论。慢得时候快,快得时候慢,成为一个时光空洞。错了,时光在最后的残喘中。诡异的、不甘的笑过。你,永远只是一个乐观主义的悲观者。更可悲,时光把我彻底的抛弃了。它是永生的,它的确不朽。呵,它还是被我重创了。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永生。免杀于红尘、世事。时光永远都在痛斥我、排挤我。我终于取代了它的位置,成为了不朽。谁又懂大道?它才是不朽。它复活了时光,它有着冷艳冰酷的神情。复活的时光,彻底的,成为了时光。它复仇了,刺向我,因为,我和时光,是敌人,我是它的敌人。于是,执念的最后一刻,那个名曰佛的时光。我问佛:时光尽否、可回归?佛说:不可,既落尘音当彻悟。我说:已知生死。佛说:时光未尽,泰怎来。于是,我说:给我一把剑,我还能背水一战。最后,时光与我,终将是红尘一缕尘。6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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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旧梦旧时光“第一次看你不太顺眼,谁知道后来关系那么密切,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却总能把冬天变成了春天”……这是你第一次点给我的歌,但是现在……友谊或许不能永恒,但你在我心中是永恒的——致某人“某人,你还好吗?”我只能在这对你寒暄了,或许,你也不会看到。你只喜欢游戏,怎会来看作文。但有些话,我想对你说。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在我旁边吵吵闹闹的。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能让我又开心又无奈。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在无理取闹时能让我大骂“你好烦啊!”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能和我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笑。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能和我吵架后还能和好如初。不习惯吧,以前,总有个人……你说,我们再也不是朋友了是真的吗?友谊,或许真的不能永恒吧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的友谊是那么牢不可摧还是遥远不过时光无聊发呆时,还会想起你。脑海里还会浮现,旧人旧梦旧时光……友谊不能永恒,你在我心中,是永恒的,某人,答应我好吗,不要忘了那些曾经的欢乐时光……3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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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旧时光乡村的小道,是我人生的歌,在古老的故事里,在岁月的歌声里,在清澈的溪流里,都歌颂着这一首描绘岁月的时光,怀念从前那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怀念那美如画的乡村风景。走在乡村那两旁开满了鲜花的小道,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些鲜花五彩缤纷,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娇媚可爱。他们像天边的红霞那么耀眼,像雨后彩虹那么绚烂。少时的我们总是那么童真,那么充满活力。小时的我总会叫上几个小伙伴走去我小时候的幼儿园旁几棵大树上玩耍。那时是夏天,天上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许多花儿已经收起了那娇嫩美丽的外衣,但是有那几棵松树在烈日的暴晒下依然昂着头,挺着胸,不管烈日再怎么恶劣,松树还是似一位高级将军。于是我们就爬上树乘凉,树上会有树脂,我们会收集来玩,爬上树后,我们还是会“装饰”这个“房子”。总之,那几棵大树上留下了我们几个欢快的笑声。爬完树,我们就去河边的小溪玩。小溪的溪水泛绿,涓涓细流,清澈见底,像一条绸带,给山村镶上了一道美丽的花池。我们脱掉鞋子,把裤腿挽上去,跳到小溪里。你追我,我追你,玩得不亦乐乎,回去还拿几个石头,水溅到一身,回去被爷爷奶奶骂了一顿,但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心情。乡村的消息萦绕着我们的踏水声。晚上回去后,被松树环抱的农家小院使我如痴如醉。夕阳余晕透过层层枝叶撒在这红砖青瓦的房舍上,给他抹上一层黄灿灿的颜色,烟囱冒出缕缕炊烟。几只燕子在空中掠过,当最后一缕晚霞隐去,天黑就差不多了,整个村子就安静了。乡村的确很美,我怀念它那美如诗一般的生活。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他似那沉入潭底的月光,没有开始,更无结语。6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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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时光“啪!”扔下笔,颓然地抱头蜷在座位,一个又一个的阿拉伯数字自眼前飞过,余下的加减乘除在我脑里冲撞、跳荡,眼睑下日渐加深的黑眼圈、疲累不堪的双眼,我捧着自己失去昔日光彩的脸颊,一条勒得紧紧的绳索绑得我透不过气来。我不想承认自己失败,但却只能伏在考卷前祈求它远去。是不是长大就是这个样子?你将习得更多承受考试的压力,然后日复一日任它在你脸上抹上焦疲。我起身离开为我量身打造的囹圄,凭栏远眺,多想回到那段日子……才刚学会骑单车的我们,嬉笑着在乡间小路驰骋,右一句童言,左一句童语,洒在田野的不仅是成熟的稻穗,更是我们玲琅的笑语,映照在夕暮的天上,亮了一整片晚霞。放学返家,套上雨靴,戴上袖套,相伴着步下收割完的农田,母亲弯下腰一把一把捞起剩下的稻秆,装进米袋里,我们却在一旁嬉闹着玩着蟋蟀,刺刺的稻秆田,黏黏的泥地,幼稚的弟弟和吆喝的母亲,拂在脸上的风却是徐得暖人。记得还有一次,父母和附近人家买了一大篓黄瓜,开心地说要一起腌酱瓜,全家人在后院都动起来了,爸爸妈妈卖力地洗着黄瓜,我们几个小孩蹲在奶奶旁一起学着切瓜。那天下午好温馨,总是一面切着洗着,一面闲聊着,过往的点滴,如今想来都让人抚额大笑,这段日子、这些美好,都随着搬家而被束之高阁,随着年纪增长,一日又一日地,我们学着用电脑、手机、MP3,待在学校的时间多了,回到家的时间少了,那些鸟啭虫鸣,那些田间追逐,好像在长大的同时也一并舍弃了,难道这必须是人生必经的过程吗?回到家,走进厨房,看见一大桶突兀的菜脯放在地上,妈妈和奶奶坐在小凳子上装罐,“回来得正好!来『粒』菜脯!”我被突然的惊喜击中,怔怔地看着顿时忙碌起来的厨房,剎那间我听见了过去的琅琅笑语,闻见了昔日的稻秆味……彷彿又回到那时光了……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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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旧事紫安班花一朵。曾经睡过我上铺,后来我也睡过她上铺。是的,很没有营养的句子。紫安总是说一些没有营养的话。报名那天正好下雨,不大不小,刚刚够淋湿一身的衣裳。我一身湿漉漉地站教室门口,狼狈地说,报告。老师看了我一眼,说,进来。那眼神似乎在说,迟到?迟到就该淋雨。我甩甩发上的水,走进去,坐到紫安旁边。她冲我微笑,美得不像话。有同学递给我纸巾。她问,“你的衣服都湿了,是吗?”“你难道看不到吗?”全班哄笑。我当时很无语,真是漂亮女生没大脑!后来我才明白,其实她想说的是我衣服湿了是不是很不舒服。我没好气地说:“你来试试?!”还是没营养的话。紫安确实是很美的,美得惊心动魄,毫不含蓄,那么明显而张扬的美丽。但她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很害羞。每次在路上遇到男生搭话,她都会低头,拉着我快步离开。待到下次遇到那些男生时,他们就会很不客气地问我:“你走那么快干什么?我们又不找你,把紫安拉走干什么啊你!”我不与他们解释,留下一个冷眼离开。我问她那么漂亮应该是从小就习惯了呀,为什么还会脸红?紫安腼腆一笑,原来在她家还有两个姐姐,更是国色天香。相比于她们,紫安就显得逊色多了。她们总会同时出门,那她就成了姐姐们的陪衬。我看着她精致的面容感叹,美丽的基因让她们一家给占光了。班花最后终于晋级成了级花,却没有成为校花。因为她的二姐还没有毕业,等她毕业了,紫安当然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小雅开学时给我纸巾的那个女孩。数学科代表。会做一些我完全毫无头绪的复杂的数学题。小雅是个很朴实的孩子,不算漂亮,也不算难看。很听话。每天都会老实地穿着黑白色的校服,会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束成一个马尾。她的床位在我对面,被单总是很干净。呃,怎么说,如果没有给她一个版块觉得不合适。但是给了,却又确实是无话可说。她总是那么听话,没有青春那些飞扬的叛逆,从来不会拖交作业,从来不会忤逆老师的意思。我习惯于叫她好学生。对了,后来她提醒我,我好像没有打开水和买晚饭的习惯。我习惯了她习惯性地帮我做这一切。小雅,好学生,谢谢你啦!桑九我最最好的朋友。桑九是个皮肤很白很白的女孩,有着纤细的手臂与修长的手指。可惜她不会弹钢琴。她成绩不算好,总是喜欢COPY我的作业。任我怎么阻止也不听。每当考试之后她抱怨的时候,我都会走得远远的。她一定会大声地骂我:“李纤爱,你这个死没良心的!”桑九不算特别漂亮,因为有紫安。紫安很美,可是她很乖。桑九不是美,而是漂亮,她是很张扬很酷的女孩子。她在校外有很多朋友,众人皆知。因为每周放学的时候,总会有很多不良少年模样的人在等她。桑九对于她在校外广泛的人迹网很低调,可她却是个“高调”的小孩。“桑九,写作业啦你,讲什么话?”我用一个纸团砸她,小声地说道。她不理我,翻翻白眼便又讲去了。我知道让她安静下来写作业是妄想,便不再管她。“桑九,麻烦你下次讲话小点声,行不行?免得别人不爽啊!”我小声地劝她道。桑九豪爽地拍我的肩膀,笑得极其灿烂,我也陪着她笑。“呵呵,李纤爱,想让我走淑女路线啊?下辈子啊,等着!你以后说话别跟个死人似的,我听着堵心。”说完,便往我桌上扔一大堆零食,说句小雅给的转身就走。留给我一个很酷很瘦的背影。我不会跟她说谢谢,我说,你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死人?桑九笑得玩味。若是我说谢谢,桑九会生气地折回来说,“李纤爱,趁早儿地把这句给我收回去。跟谁说话呢?”桑九是个好孩子,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虽然在很多人眼里,桑九几乎是不良少女的代名词。可是她很义气,也很坦诚。她也不是坏女孩,她只是喜欢很多人在一起疯闹的感觉。如此而已。宁单紫安曾经喜欢过的男生。隔壁班。级草。巧得是,我和宁单从小学到初中,九年同校同班同桌。只是高中之后他读了理,我读了文。我对他以及他对我的了解是完全彻底的。我曾经喜欢过几个男生,曾经出过几次丑,曾经几次因为一点小事高兴得鼻涕冒泡,他都知道。我也知道他曾经几次被他爸打,曾经几次表白失败,曾经几度的为了一点小事嘲笑我被班上女生骂。当然,我没有把我和宁单的“青梅竹马”告诉紫安。当紫安有意无意地越来越多次的在我面前提到隔壁班的那个宁单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那一天,我很仔细地看了宁单,比以前高了,比以前帅了。他说,没了你李纤爱在旁边咋咋呼呼,连精神都好许多,当然长帅了。我毫不客气地抛给他一个白眼。紫安是个心思很细小的女生,很单纯。她以为她把她对宁单的喜欢隐藏得很好,所以当我问她是不是喜欢宁单的时候,她的脸一下子红了。紫安送过宁单巧克力,托我送的,还央我不要说是她送的。宁单没有要。我骂宁单不知天高地厚。宁单跑去跟紫安说,他现在还不想谈论这些问题。他说紫安你这么漂亮,学校里的好男生还不是任你挑?紫安消沉了好几个星期。我也把宁单数落了好几个星期。我知道,宁单其实是因为喜欢桑九。其实柔弱的紫安比宁单还强一点,至少还敢送他巧克力。可是宁单却不敢告诉任何人他喜欢桑九。虽然有着好看的容颜,可是在喜欢的桑九面前他却是自卑的。我问他用不用我帮他暗示暗示,他慌忙说不要。我笑。他最后也笑了。心兰和小鱼儿里面的铁心兰有着相同的名字。擅长文字,写得一手的催人泪下的酸文。我喜欢叫她林黛玉,不很漂亮,多愁善感,体弱多病。“林黛玉”在第一个学期累计有整整一个月的病假,一个学期的1/4。心兰是个很有异性缘的女孩。送紫安礼物的男生多,但向心兰直接表白的男生却比送东西的更多一些。其中包括我曾经暗恋过的一个男生。心兰和紫安的关系一直不算好。紫安太美了,同学总是喜欢把异性缘好的心兰拿来与她比较。比来比去,把她俩的关系比僵了。其实这也不怪谁,紫安不喜欢心兰在男生面前的巧笑嫣然与愈加弱不禁风,心兰不喜欢紫安美得无与伦比却眼神如同易受惊吓的小兽。也许心兰与我一样,总是觉得美丽的女子已经习惯了瞻仰吧!但是心兰对紫安确实是有过嫉妒的,毕竟,太美的人总是会招来非议的,不是吗?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心兰的错。要怪只能怪那些男生对紫安的仰慕在心兰面前对于显山露水。心兰的文字偶尔会发表。我总是同她玩笑,大作家要请客啊!樊书对,他就是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却最终向心兰表白了的男生。樊书不算特别好看,也不算特别优秀。我想,我那个时候之所以喜欢他可能是因为那天在操场上,我的鞋带散了。我没有看见。巧得是他的鞋带也散了,他在我旁边蹲下,系好自己的。又顺带着将我的鞋带系好。我不知道我那天是如何逃离那个众人一片嘘声的操场的。我低着头迅速地跑开,听见桑九在呵斥那些同学:“没见过啊?没见过就别吱声。都给我把嘴巴闭上。”然后所有人都不起哄了,吐吐舌头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宁单是那个时候注意到桑九的,那样霸气而光辉的桑九,让他望而却步。后来我才知道,樊书替我系鞋带确实也只是系了一下鞋带,出于好心的,没有其它。后来呢,我也不喜欢樊书了。只是在心兰嗲嗲地说樊书对不起哦,我们真的不适合之后,我走过去安慰了几句他。仅此而已。然后就完结了所有后续。还有很多的人与事,发生在几年前的旧时光里。很值得回忆,很愿意回忆。我以为,那是很美好的回忆。因为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青春时光的旧人旧事。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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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旧事旧曾经从来是“只见新人笑,不晓旧人哭”,来想,在我的记忆中却始终留下一个淡淡的影子——曾经也年轻的她小时候我常拉着她那布满老茧的双手,顶着张无邪的笑脸,“你为什么手这么粗燥呀!”“因为你啊!”她每次都这样轻轻的说,那眼中闪动的情意,是天边最亮眼的星。我也并没有因为这句话而感动的“稀里哗啦”,该玩还是玩,该笑还是笑,如同冬日里的梅花,我依旧开的那么烂漫。记忆中的每一个冬日都没有雪花的飞舞,依稀记得那一天,邻居家的婆婆给我说过,她,曾经的她,没有布满老茧的双手,还没有满脸沧桑的皱纹,也像我一样,每天无忧的笑啊笑啊。我无心听邻居家的婆婆“讲故事”,至少那时的我天真的以为那就是一个故事,一个很短,很无聊的故事。没有《小红帽》里的灰太狼可怕,没有《白雪公主》里的公主可爱,更没有《拔苗助长》里的人可笑,听起来,蛮无趣。我只是在一旁摆弄着她买来的小玩意儿——也只是一个气球。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咿呀咿呀”属于婴儿的声音,我还没开始学语。她只是抱着我笑,我也只知道附和着笑,忽略了她口型唤的什么,因为我不解,口里只是咿呀。不知从哪个时候开始,口里吐不清楚的字眼,她也是细心的纠正我的发音,我现在才想起,他未曾上过学。又是一个冬日,我在冬日里出生,也在冬日里学步,看着她与我被拉长的距离,黏她的我,泪水在眼里闪动,而她没有理我。我只能向她慢慢靠近,跌跌撞撞的摔了很多跤,但也只能爬起来,继续。当我在她怀抱里时已是泪流满面,那一瞬小小的心,竟然萌发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讨厌。那年冬,今年寒我的家乡冬日里没有雪的渲染,只有泛起的白霜,那在叶上停留的霜啊,好像她头上的发。乡下的冬日,不闲,反而很忙,记忆里更多的是她总将我用布条绑在她身上,头被迫仰着。刚学会“123”的我望着白发,“123123”地数了好几遍,还是“123”,“你头上有三根白色的头发!”举起三根指头,语气中尽是稚气。她笑着,脚下却没有停,那段印象中很陡的山路,我却比现在还平坦的待在她背上。我安静的待着——更多时候是睡着了。初三,晚上很晚才放学,我的固执让我走那三十分钟的寒路,但是有她。习惯性的看向某一个角落,失落的看回来,没有她。继续走着,恍然间有人在喊我,转头,是她!她正在冰冷的石头上蜷缩着,我愣住了,眼中的泪水好像止不住了……一路有你再旧的人,再旧的事,不论过去和现在,不论那年无雪的冬还是今年有她的夜,一路上有她的陪伴再难的路也要走过去。这些年之所以走过来了这些各式各样的路,因为有她。她,不是生我的人,但她陪我的时间比母亲还多。她用布满茧双手抚摸我的脸颊,她在冬日里不如梅花恒香,不似雪花飘扬,她就是她,没有任何的修饰词……奶奶。奶奶,你还好吗?我现在才知道你的手有老茧是为我,那种讨厌已经烟消云散,满头的白发你隐藏不住,被染黑的发无法填补我为你的担心,停下手中的活,别再没日没夜的苦干,你也会累、会累……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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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光我们背上背包,进行一种以梦想 为借口的行走,离开,分散,去远方! --题记夏日的午后,大家喜欢去森林里玩。六岁,我们去森林里玩捉迷藏;十岁,我们去森林尽头的小河玩水;十四岁;我们在森林里的小木屋里集合;十八岁,我们进行一 种以梦想为借口的行走,离开,分散,将它遗忘,去远方!森林守护着我们所有的纯真,回忆!小学毕业那天,没有人哭,我们高兴地走出教室,为没有作业的假期而兴奋!天真的以为以后还会在一起,以为还会像小时候那样无话不谈,然而,当我们重聚考场时,却发现我们之间竟没有了语言可以沟通;当我们在大街小巷碰到时,连打招呼都变成了一件尴尬的事情!可是我却知道,无论我们走多远,是否在一起,我们仍然一直陪伴着彼此,像小时候那样……只是,不是陪在左右手,而是,在伤心的时候,给予安慰;在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在失败的时候,给予鼓励;在开心的时候,一起开心;在成功的时候,给予祝贺!不需要任何虚假,因为我们之间仍有着纯真!翻看同学录。顿时泪流满面,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顺脸颊滴落,打湿那记录着我们之间最纯真的见证,成长的印痕,用这我们每个人的影字。在青春的长河中,在你一直前进的路上,前方的某个拐角处,我们一直在等你!前段时间在‘旧·时光’遇到了一位以前要好的死党,刚看到她时,有些惊讶,可却不想打招呼,可她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转过头来与我对视。然后,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被大人发现了的慌乱模样,僵硬的抬手,“hi”她也抬起手,打招呼“hi”看起来好自然,但实际是不是这样呢?我不知道,不在了解她。就像唐七在《岁月是朵两生花》中写到的:时间把妲己弄成知己,把知己弄成知彼,你不再了解这个人的一切,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考到了驾驶执照。低头捣弄着咖啡:“需不需要一杯咖啡。”虽是询问的语气,但已经叫服务员送上一杯咖啡。“我不喜欢喝咖啡。”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也不喜欢喝咖啡!”是呀,我也不喜欢喝咖啡。 我尴尬的笑了笑:“有时候你以为生活苦不堪言,但稍后回味就会像咖啡一样,遗留着唇间的清香。”“确实如此,幽深小姐!”听到这个久别的称呼,我忍不住笑了“寂寞小姐。”想了想又补充道:“哪里会有人喜欢寂寞,只是不想失望罢了!”她也笑了!阳光穿过厚重的云层撒满咖啡馆!其实,不管过了多久我们仍然记得对方,虽然不在了解,但也一定会永远记得曾经陪一起走过青春的人!永远也不会忘!流年仿佛是手中的沙粒儿指缝中逃离。年华的轮回中,人聚又散去,可依旧不会忘记青春中的幸福岁月。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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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光·旧车河岸对河流说:“我留不住你的浪花,就让我把你的足迹留在心里吧。”——泰戈尔傍晚。泛紫色的晚霞逶迤华丽地铺展至天边,当一片灿若春光的霞色迷茫了你的眼睛时,也悄然勾走了你的心。你立于旁,静望着那个男人。余晖中,霞光下。跳跃的光波偏爱与他捉迷藏,刚刚跃到他铜色的肤上,这会又轻弄他墨色的眸,如今更是在那花白的发上跳舞。而男人仍专注于他面前他面前的旧车,不为之动容。流光易逝,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还记得,往昔流年里的男人一身宽大的工作服,极是寡言,素日便是呐呐地,没有什么喜恶。好似一根行动的木头,却又胜过平静无波的古井,或更像是难以见底的深塘。我时常想这评价究竟是我这般俗人流于表面的肤浅,抑或是确实如此?我看不透,更看不懂。但我确确实实知晓的便是:他极爱车,极爱一辆旧车。只要一看到这车。这要一看到这车他便会一反常态的高兴和喜悦。这便是你的父亲,一位极爱一辆与我你岁的旧自行车的男人呢!“快,过来坐坐我刚修好的车。我带你转几圈去。“他瞥见隐于一侧的你便同献宝的孩子般唤你过去。”坐稳,走喽。“父亲快速蹬着,田间小径,麦的点点香味弥漫开。飞驰掠过,风划耳畔呼呼作响。”丫头,我早想带你去溜几圈了。其实爸也知道读书不容易,没关系,努力就好。爸也老了,最近总是想起你小时候。那时,我可常骑车带你去玩儿。就是这辆车呢……“突然听见这些话,你不由呆愣了。你的心里如同平静的湖面滑落了一颗星荡开一圈圈涟漪,每一圈都是震撼。其实那些话语并没有什么跌岩起伏,却重在朴实;那些话语远不及颇有内涵,确实真心。那浓浓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爱令我哽咽。看着脚下的车印在泥土缓缓轧出,画出完美的弧线,温暖印上眼瞳,泪却滴落而下。就如人们每一次望向夜空时,总会不自觉地被那皎洁的月光吸引,谁会留意那闪烁的星光呢?一如沉默中的父爱,总是躲藏在人们的视野里,好像定格在朦胧的淡季中。父亲,我不会再吵着扔掉这辆旧车。父亲,我不会再青春的叛逆与不羁。父亲,在那些暂时冰川的冻结的亲情中,我会留一点旧车的温暖给自己。正如泥土对车印说:”我不能留住你的每一次经过,让我留住你的温暖在我的心里吧。父亲:孩子长大了,做父母的也欣慰,旧车,见证着孩子的成长。我会一直珍惜。8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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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旧梦外婆家在近水的乡下,家门前种着高大的桃树,屋后是一片碧绿的竹林,在三伏暑天很是清凉。在我五六岁,还没上小学的时候,一到夏天,我总是带着大把大把的炎热到外婆家住。那个季节桃子甜了,每天跟着外婆从弯弯的枝头摘下最新鲜的果子,是小小的我所憧憬的事。每每我带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向外公外婆宣布入住时,他们的反应犹如得到恩赐。外婆大为欢喜,必是忙不停手地为我收拾床铺、整理衣物,还要张罗出一桌好菜来,据说是为了“讨我欢心”,这不用提。拙于表达的外公倒只是叹一声好久没来了,见不出多么高兴,但他总是在饭后借散步为由,赶到街上买一堆零嘴,而他平日里颇为悭吝,唯在此事上慷慨的反常。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仅有的一台老式的收音机简直令我反感,在等待晚饭的时间里,我便同前来串门的小伙伴们溜出家门。脚踏着铺了稻草的泥土,极目眺那平坦的田园,身心似乎在渺远空旷中无限舒展,无限膨胀,接触大自然的感觉无穷的惬意,而我把那惬意化作奔跑,亭亭的风被我带起,眼梢有静静的凉意。好客的小伙伴教我在田埂边捡些稻草,在背风的地方燃火,然后将家里的红薯带来,一个个扔在火堆中。几把稻草燃尽,用空心的棍子把表皮焦黑的红薯扒拉出来,也顾不得烫,紧要按约定的份各自分了,呲牙咧嘴地享用着。边笑,边又不忍那高温,张着口嘶嘶地吸空气,那副怪模样,如今想起来,也仍可以描摹一二。吃了小灶,家里人便来唤了,竟想不到那般如胶似漆也有的法子拆散,总之,大约极是不忍了一阵,才由得各自家人哄着回家吃饭了。外婆早把丰盛的饭菜摆了一桌,大个头的西瓜也已在井下冰好。对那口窄小的井,我也实在是好奇,不知它是如何才在灼人的天气中发挥着冰箱的作用。切开的西瓜冰爽、脆嫩,因为个头太大吃不完,外婆便每每挽留经过的乡亲吃块西瓜。他们也不推辞,多数从田间劳作归来,臂间挎着装满蔬菜的小篮,也会递一把新鲜的蔬菜给外婆。大家坐在弄堂里,吹着穿堂风,谈笑啖瓜。其中有一个老婆婆很是喜爱我,把买给她孙女的糖果送了我许多,还告诉我,原来这口井通向一座城堡,那城堡里住着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姑娘,她知道外面天气炎热,所以就帮人家把井水变凉。我向外婆求证,外婆微笑不语,我便信以为真,从此吃着浸泡着井水的西瓜,对那个城堡里的小姑娘充满感激。许多年过去了,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在汹涌的岁月中长大了。桃子、红薯、西瓜,年年依旧成熟,而她的童年却不会再重复了。时间毕竟在前进,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当桃子、红薯、西瓜都成熟的季节,她会常常想起那些灿烂耀眼的记忆。老奶奶的童话并不完美,但我仍然笃信,井下的确有一座城堡,城堡里的确有一个善良的小姑娘。即使并非如我所想,那么便把外婆家定义为那个城堡,因为对我来说,城堡就是散发着芬芳气泽的梦的家。童年信手缀下的一连回忆,许就是这座古城里的一串旧梦吧。PS:征文,还是没得奖……早前写的,那个时候外公还在呢。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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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的旧时光今天吃完晚饭,打开电脑,让电脑随心所欲的播放着音乐,听着听着,听到了非常熟悉的声音,音乐似乎把我带回了遥远的过去,我索性把过去这几年爱听的歌都播放了一遍,每一首歌,似乎都有一个属于我和它的故事……初中,10几年以前的时光,条件肯定没有现在好,唯一能把我和音乐扯到一起的是电视机,影碟机,收音机,录音机,磁带,其实那个时候,走到那里广播里听到最多的是任贤齐,伍佰撕心裂肺的呐喊,但是我最爱的是在上完晚自习回来,打开收音机,等待着电波里能传来自己喜欢的歌声,也就是在隔空的电波里,第一次听到了游鸿明的下沙 ,第一次觉得怎么可以有人可以把歌唱的那么好听,也是在那个时候,在幽幽的夜晚,在懵懂的年代,听到了周华健的忘忧草,这些,是属于自己的小夜晚的。白天,也听歌,和哥哥姐姐一起爬在他家围墙上,楼上,把水木年华的蝴蝶花,一生有你,在他乡声音开到最大,一群大孩子跟着肆无忌惮的唱,那个时候,人很多,大家都还在,是一段想起来只觉得幸福,不掺杂一点点遗憾的美好时光,那时的我,十四五岁。高中,深深的爱上了游鸿明,爱的很彻底,他的每一首歌我都能跟着唱,孟婆汤,寻你,等等,很多以至于我觉得什么周杰伦,什么潘玮柏,什么蔡依林,什么 林俊杰,孙燕姿,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喜欢这个用深沉的男人的声音唱出的让人心痛情歌,虽然,那个时候,对感情,没有太多的想法,根本听不懂歌词里面的深意,但是也还是会跟着歌手的吟唱轻轻的伤感,那个时候,还特别喜欢黄磊,因为我听得懂他歌里面的故事,为他歌里面的翠翠心碎,那时候我有很多的磁带,很多很多,现在都不记得自己放到了那里,但是在那段怀揣着梦想,要拼搏,有时候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何去何从的年代,他们陪伴着我,那时的我十六七岁,那段时光,有激情,有梦想,想起来,只觉得有一股汗水的味道,没有栀子花香。大学,有了更多途径接触音乐,那个时候,我的耳朵里面流淌进去最多的是李圣杰的声音,我也像当年痴迷游鸿明一样,对李圣杰痴迷,他的每一首歌,我也能唱,而且还会约着大学的一个蓝颜知己一起上课听,听完跟他讲这首歌其实是讲了怎样一个故事,然后还要让他再听一遍,试图让他也听出我听出来的那份情歌,就这样听着听着,大学时光结束了。其实,在大学,关于音乐,现在想起来,我最清晰的画面是自己挂着个紫红色的MP3,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早上从城市的北边出发到西边,晚上再返回来,沿路看着每天看很多遍的风景,想起自己在这几年里面的喜怒哀乐,思绪跟着音乐飞的很远,伴着音乐,一遍一遍的播放自己这几年的经历,有的时候听的咬牙切齿,有的时候听得热泪盈眶,不管怎样,那段有阳光也有阴霾的时光,想起来会有一些些小遗憾的时光,我走过了,那个时候,我二十一二岁。工作,回到了家乡,还听歌,爱听汪峰的歌,一听到他的歌我觉得之前的好好坏坏都会结束,伴着一些伤感听他的歌,歌里面,有他经历过后对生活的感悟,我似懂非懂,但是,喜欢听,。这个时候,我二十六七岁,有了包容自己疼爱自己的老公,也因为看清楚了很多东西,不会再因为听到某一首歌难过好久,歌声在上班的路上陪伴我,喜欢把车窗关得严严的,然后自己把音乐开得很大声,在路上飞驰的感觉,我想,一路再走下去,还会有很多音乐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还会再有属于我自己的音乐故事……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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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旧时光午后的时光有些慵懒,有些闲散,伸长了颈子透过窗扉张望,阳光正酝酿炽烈,有燃烧的火辣。怎么突然间就有了夏的气息了?我的春才刚刚显露头脸,一个不经意,光阴却又要暗换了时节。不经意啊!这几个字突然间便有了清瘦的寒意。时间长河里辗转,多少人与事落在不经意里,分了天地,散了天涯,一个倏忽之间便失了旧时踪影,来了,近了;淡了,远了。摊开昨时用心书就的墨张,那些笑了、疼了的段段篇篇啊,落在眼底,有些涩,夹着生疏淡落。那是我的字句吗?曾几何时,我的生命也如艳阳那般燃烧过?不记得了,不记得…前两天收拾衣橱翻检出一条棉布裙子,白净的布料,软软的,细碎的兰花花缀了几多,领口处有精致的盘扣。拿在手里抖一抖隐约有着岁月的沉香,身上比划两下,眼底便添了许多的不合时宜。这是哪个年岁置办下来的心仪?不记得了,不记得!那些年月一波一波的小欢喜,再见,犹如隔世。原来,即便如何称心终也抵不过时间的侵蚀,一个不经意便在可意里寥落了、破败了。多年前买的书,心底特别喜欢的,都一本一本仔细收进箱子里,不敢摆在书架上,怕那些不懂书却又附庸之人拿了去,然后便再也不知所踪。爱极,都是自私吧,不喜与人分享,恨不得揣在怀里、捧在手里,暗暗地心生着属于自己的小欢喜。某日得了闲,翻出那些隔着久远隔着时光的珍藏,呀,纸张都松了。压箱底的沾了湿气,一团一团的霉渍在扉页上印了山水画一般。抽出一本,一朵茉莉花瓣悠悠的飘了出来,如一抹失了依托的薄魂,一碰便要碎了。记得初见时,那洁白的花瓣如凝了水的云朵,我见犹怜,那么小心翼翼的喜着,收在最贴心的一页墨迹里,花香伴着书香,开卷便得了心。怎么一个不经意,它们也都失掉了最初的颜色?时间茫茫,那些爱极喜极的云水一顾啊,都薄了,变了…不经意啊,便忘了曾经热烈的自己,一个转身,什么都忘了。旧人渐渐不见,渐渐不想,渐渐陌生,渐渐便散落了天涯。渐渐的不爱逛街,不爱聚会,爱上了网购,爱上了听没有歌词的纯音乐,挑朋友会如挑食样的任性。明知这只会越来越孤芳自赏,会一路孤单,却依然任我。再一个不经意眼角眉梢便有了沧桑,还有什么放不下?走着走着,便山水清明、风轻云淡了。那些慌了心神、触了心尖的不管不顾沾染了烟火的气息,有了气定神闲的韵致,再也荡不起滔滔的波澜。记得还是十七八岁时,总盼着长大,穿老式花色的衣服,说一些自以为特别深沉的话,那时候以为这人生没有尽头,会一直走下去。像早春的花树,越开越浓,越开越艳。现在想来,不由得因了那些天真而失笑。再浓郁的世味总会寡淡失所,多么娇艳的花树总是花开伴着花落。说到底,纷扰人生也不过是不断追逐丰盈又不断经历萧瑟的过程,一程程山水走过,走到山寒水瘦,内心却更加丰盈更加笃定。蓦然回首,发现这日子本就是一个一个不经意串联起来的深了浅了的时光,来了去了的不曾失去也不曾得到,而我们,在这些不经意里,缓缓地老,又好像一直年轻着。光阴旧了,心却在光阴的洗练里日渐清透,梦起梦落间,多了淡定,多了清雅。转眼,已是春日将尽。那又有什么呢?岁月更迭,季节转换本无常,人生处处,都有葬花天气。落幕之时,懂得层层包裹起薄薄的心,静看花开,静守花落 ,与自然万物默然相对,享受心灵在更宽大更辽阔的天地里,安抚、重生,那些以为过不去的坎,那些以为解不开的结,也就没那么重要了。你看,世界还在,澄澈的月光还在,这样,便好!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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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回到这里,又回到了每天生活的地方,却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难以形容。 拖着疲惫的身体和沉重的行李,缓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下午两点的阳光很烈,刺伤着我的眼,手中的那张签名纸在风中随意摆弄。 那是我那四天生活的见证。“项宇”两个字大大的写在纸上,这就是我们教官的名字。快要返回的时候,我急忙找他签的,可能是害怕忘记这难以忘记的四天,想留下一件值得我睹物怀旧的东西吧。 风有点大,肆意地打在我的纸上。我很宝贝它,不愿放在书包里,怕压皱,可风却很恶意的将它折出几天痕迹来。我痛斥风,它就惩罚我——将几粒沙子带进我的眼睛里,我没有去揉,在会操那天,我亦如此。当时眼睛痛得睁不开,只能闭着右眼,单靠左眼走路。我没有去揉,更不敢去揉,训练了四天只是为了这一刻,不能因为自己,让每个同学的汗水都白滴,辛苦都浪费。会完操,眼睛已经不痛,所以发现有些痛,熬一熬就能过去,现在,我也相信,即使我不去柔我的眼睛,痛也能散去,可我发现过了许久,痛仍然很痛,因为它已经埋跟在我的心里。 太阳照得很厉害,阳光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刺进我的身体,好像用手来挡一挡,哪怕一会儿。可是东西实在太多,由不得我停下来,所以我只能前进,不顾任何的疼痛,仍毅力在地球上,像那时站军姿一样。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站军姿,或许我这个人天生就有点多动,有点碎烦,一动不动比死还难受。可教官告诉我们他最喜欢站军姿,因为在这个时候可以回顾原来很多的画面,能记忆起很多忘记的事情(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也许我现在也可以想想想一些事情,比如,刚结束的军训。 还记得昨晚的联欢会,我们的教官和另一个教官唱《彩虹》时的情景。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出,我们在下面热情的呐喊,我站在椅子上,只为能更清楚地看到我们的教官,想烙下这个瞬间。 “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得着 你的身影这么近我却抱不到 没有地球太阳还是会绕 没有理由我也能自己走……” 看着教官深情的模样,眼泪不自觉地望下掉,我告诉过自己不要哭,离别本是痛苦,何不躺痛苦快乐写,而不躺它更悲伤,但或许,痛苦本身就是悲伤的,离别与快乐这个词也搭不上钩,所以我可以哭,并且可以大声地哭,没有眼泪的离别也是一种遗憾 “你要离开我知道很简单 你说依赖是我们的阻碍 就算放开那能不能别没收我的爱 当作我最后才明白……” 歌曲结束,顾不及连上的泪水,疯狂的挥舞手中的荧光棒。我想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来保留这份温暖,心里酸酸的,但嘴角还是坚强的上扬。 四天前,我们去到长乐,遇到我们的教官,开始我们生命中的交点。 四天后,我们回到这里,教官也回到部队,开始我们生命中的平行。 也许我们都已经回到过去,但感情不会消失,思念不会隔断。 风还在吹,光仍在照,我依然在走,抬头看看天空的云,那些全是我们记忆的碎片。 泪,已决堤……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感情浓烈,如火山喷发,汩汩而出,能深深打动读者。全文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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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我们的旧时光城市街灯夺目,不由分说便抢走了本属于星星的光彩。墨蓝色的天好像一块肮脏的抹布,在我心头盘旋,盘旋。那年,我们在熟悉的地方分别,泪水和雨水打湿了脚下的砖。你撑着我最熟悉的黑伞,在倾盆的大雨里微笑。我们就在你身后的房子里一同度过了六年,现在回想,好似哪里都有我们的回忆,属于我们的旧时光。一转眼,仿佛还是那个天真肆意的年纪,仿佛在教室中还能听到我们嘈杂不一的读书声,仿佛推开门,在那间小小的教室里还能看见小小的我们。我喜欢数学和科学,你爱好文学和英语;我天生活泼好动,而你文静低调。按理说相差如此的我们应该形同陌路,可是上天偏偏就将我们系在了一起。三年级开学的第一天,你在不经意间闯入我的世界,当我抱着新书被淋成落汤鸡时,你在我身后递上一把黑伞。我惊诧地回头,却见你正捂着嘴笑,温顺的黑发却被飘出的雨水打湿了一缕,散在你的肩头。我失笑,同时看见你的校牌,三年四班。你帮我,也许是因为骨子里的温柔,不忍看我被大雨吞噬,即使我只是你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孩。你一路护我回家,却惊讶地发现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甚至只隔了两百米。你将伞递给我,自己冲进了家门,知道这短暂的两百米在大雨中格外难走,一向细心的你留下了这把黑伞。我就这样走着,手中拿着你的黑伞。第二天早上,我急急地下楼,果然,在门口瞧见了你的身影。我赶紧系好鞋带,终于赶上你,把手中的黑伞往你手中一送,我们相视而笑。也是这么自然的,我成了你上学路上永恒的同伴,也在你无声的陪伴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了知心好友。我会去你的教室门口等你下课,就像你在我值日时给我递水;我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帮助你度过,就像你在我灰心时的好言劝说;我会和你分享数学时的心得和体会,就像你手把手教我英语的语法和晦涩的生字……我们是彼此心中的知音伙伴,也是学习上的益友目标。我们的成绩不相上下,可大多时候是擅长理科的我占据上风,而我们两班的班主任也常拿我们作比较。本以为优秀的你会和我进入同一所学校,可是公布成绩那天,你却红着眼眶来找我,我的心一沉。你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埋头大哭——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你考试失利,只进入了不太理想的中学。我曾经想过去那里陪你,却被别人的一句“好不容易上了重点”给打回原形。你依旧没有埋怨,依旧是那么温柔体贴,你说自己理解,但我却看见了你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和落寞。分别那天,你撑着我再熟悉不过的黑伞,在满是泥泞的路上朝我微笑挥手——“再见,小壹。”我在雨中听得并不清楚,只是看见你的黑发扬起——它还是这样温柔而漂亮,一如我们初次相见时那样美好。你在雨中笑得美好,我却不懂,为什么逃避不一定躲得过,面对不一定最难过,而失去的却一定不会再拥有。国庆节放假,我独自踏上前往母校的路,小路被夕阳衬得有些泛黄,像极了你的旧衬衫,又像极了我们不知被谁抛下的旧时光。学校斑驳的铁门被拉开,一群又一群孩子从里面冲出,曾经,昏黄的太阳影子悠悠掠过久睡的白墙,我和你走在回家的路上。捡起一段散落的旧时光,我仿佛看见小小的你拉着小小的我,我们的影子一点,一点地拉长。12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