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不经意翻了几页书,目光又停留在孙犁的一句诗上:“梦中每迷还乡梦,愈知晚途念桑梓。”
手再也翻不动薄薄的书页,眼再也无法挪开。思念故乡的情绪被此勾出,如此浓烈。
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我是5岁离开故乡的,大概少不更事,抑或许时常回去,倒也不觉什么。老家还是我固定的巢穴,安定的归宿。直至今年春节过后,我们举家搬迁,来到了这个远离故乡的城市,被故乡拉着的风筝伐,突然放长,风筝有些不稳了!
我是知道的,要回去一次,恐是不易的。回老家住,是不可能了。
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就如烈酒,味浓且烈。珍藏的年代越久,后劲越大。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多青苔,破旧不堪。村人依旧,每逢路过都指点着说:“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
一位乡人来我家做客,对爸爸说:“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果树成林,你那几间旧房留在那儿,太破,太旧,实在太不合调了。”
爸爸却回答:“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
那乡人说爸对那几间老屋感情太浓,舍不得。
我问爸:“那屋留着,能留下什么?“爸只是抚着我的头,望着故乡的方向:”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员,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吧我忘记了。”
我知道父亲指的不是村人是否记得我们,只是希望故乡不要少了自己,自己漂泊在外,想家时,总能马上付出一个影像来。
人,总得有个根,无论贫或富,根都不会变。你是那方的人,留着那方的血。
故乡,紧紧的握住了游子远飞的筝线。
我的小花盆和小船
中秋节的一天,我在阳台上忙碌时,不经意间瞄了一眼阳台正面的第三、五盆花,露出了一丝笑容。
那两个花盆是我在春节时突发奇想才有了各自的花苗的。第三个花盆呈土棕色,有着一个肉色菊花的印迹,十分古典。而第五个花盆其实就是我还在冒鼻涕泡的时候,亲人们给我买的一只只有刚出生小婴儿那么大的小船。
我悉心照料着小花盆中的植物。什么小芦荟啊,小毛毛虫仙人掌啊,小吊兰啊,小花啊小草啊……只要是只能占大花盆中一点点养料,因此奄奄一息的可爱小生命们,我统统把它们用小铲子小心翼翼地挖出来,然后移植进去。会不会土质有问题呢?放心吧,我精心地把那些土和成了稠泥巴,再晒成都比较松软的泥土时才敢种的小苗哩!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几番努力,终于,小苗们都成活了!我激动不已:开始还巴掌大的芦荟,现在两个巴掌都比不过它;开始的毛毛虫仙人掌不但成活了,还分枝了;开始的无名花由二厘米高长到了五十厘米;开始的无名草当了“妈妈”,“生”了许许多多白白胖胖的“小宝宝”。风来了,它们就随风摇曳,好像是在感谢我这个救命恩人。我的心中也充满了自豪感。
而小船的待遇就不一样了:我以前就看它不顺眼,现在瞧它灰不溜秋的更不顺眼了!我只从别的花盆里挖出几团土给它盖上一层劣质“棉被”,又随意在“棉被”上“缝了几针”:小花盆里几株大芦荟的小宝宝,还有一种制作劣制扫帚的植物。如今,它们还摆着细嫩的腰说:“主人,您就可怜可怜我们,给我们点儿水吧!”这不,给它们几杯水之后,它们都感觉舒服多了。我不禁心生怜悯,对它们勤浇水了起来。慢慢的,我觉得小船中的植物也是生命,也就接受了它们。
我爱我的小生命们,更爱我的小花盆和小船。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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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转眼间,二十年已从我的指尖流过,从我的笔下走过。现在,我已是一位颇负盛名的作家了。这天,我在故乡——天水下了飞机。‘’哇!天水的变化好大啊!‘’我不禁感叹。这里不再是五六层的居民楼,而是直入云霄的高楼大厦。我走向我的母校——建二小学远远望去,它五颜六色,光彩夺目。我觉得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我的目光。我走进母校,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风景,不是教学楼。而是那活蹦乱跳的孩子们,他们一个个在绿油油的操场上嬉戏着,玩耍着,多开心哪!我也想起了当时,我们躺在操场上,数着天空中那一朵朵洁白的云朵,快乐地玩耍着,那段日子是多么美好!咦?同学们为什么都没有背书包?原来,同学们书的内容都存在一个手表上,只要对着手表说出自己想要的课本,它就会在你面前的书桌上出现你想要的那本书。从母校出来后,我又去了藉河边,藉河的两边种着一排排垂柳,那长长的柔软的柳枝,随风飘动着。婀娜的舞姿,是那么美,那么自然。有两三枝特别长的,垂在水面上,画着粼粼的波纹。当水鸟站在他的腰上唱歌时,流水也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河边绿树郁郁葱葱,有红色的花,黄色的花,蓝色的花……各种小野花在一片片绿色的草地上竞相开放着,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漂亮。晚上,我去一家饭馆吃饭。饭馆门口的墙上,有绿色的爬山虎,红色的牵牛花,我走进去,两个机器人给我拉开椅子,给我端来了可口的饭菜。等我吃完饭后,又给我擦擦嘴巴,才把我送出大门,齐声说:‘’欢迎下次光临!‘’我的家乡——天水的变化真是太大了,我的家乡越变越美好!我爱我的故乡——天水!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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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读着古诗,我坐在飞机上来杭州看望父母。终于回到了二十年未见的故乡了。天哪!故乡的变化可真大呀!一排排别墅错落有致地科技也越来越发达。房顶都是太阳能的,日常的家庭供电和电动汽车充电,绰绰有余。空调早已不知所踪,因为房子能通过玻璃和屋顶进行冷热调节。就像人的呼吸一样,室内冬暖夏凉。房子上的玻璃也十分的妙,玻璃上的灰尘早已不见踪影,原来是玻璃的“隐形手”把它擦干净了。房子不仅配有机器人,一大早,机器人保姆就会把做好的早餐端到我面前,日常生活中我们所需要干的活,机器人都可以帮你搞定,解放了你的双手。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你肯定会惊奇,人们发明了多功能汽车。这个汽车既可以在海底游,又可以在天上飞。我把车子开到了钱塘江边,车子一遇到水就会有语音提示。然后,变成一艘小小的潜艇。爸爸妈妈带着我在钱塘江里遨游,看到我从没见过的、各种各样的鱼儿。杭州的环境比以前更好了,家家户户门前都种满了树木。一抬头是蓝天白云,鸟儿成群结队的在树中穿行。你看到的垃圾桶也比之前先进多了,有害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如果你不小心掉了一张用过的纸巾,垃圾桶有自动识别功能。可回收垃圾桶就走了过来,他会伸出长长的一只手捡起垃圾扔进桶里,另一只手马上喷出水来,把地上清洗一遍,直到干净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所以,现在的马路上都是一尘不染。“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二十年的工作和漂泊,我真想停下脚步,永远留下在阔别已久的故乡。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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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这天,我回到了我最熟悉的地方—故乡,故乡一角有一片丛林,这片丛林是孩子们的天堂,丛林是农民伯伯的笑声集汇地。在那里,春天是绿色的。小草们好像听见了春姑娘的呼唤,急急忙忙地从土里探出脑袋来欢迎春姑娘的到来。一块块“绿毯”瞬间铺满了大地,把天都?绿了,柳树也抽出了翠绿的嫩芽。一片片绿叶排着队在微风中尽情地飞舞着。在那里,夏天是彩色的。草地上开满了五彩缤纷的野花,像织不完的织锦那样绵延,像天边的彩霞那样耀眼,像高空的长虹那样绚烂。丛林中间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这条小河自然成为了丛林之宝。你瞧!二个小弟弟小妹妹笑着跑向了小河边,一个接一个地跳了下去。水不深,孩子们都在河里打水仗,玩得可开心了!这时的丛林就是孩子们的天堂。在那里,秋天是金黄色的。金黄金黄的树叶像翩翩起舞的蝴蝶,纷纷扬扬地飘落着,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座小山,踩上去软绵绵的,发出“沙沙”的响声,给心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丛林里种了一些桔子树,这个时候,农民伯伯每天笑得合不拢嘴。你听,丛林里,时不时地回荡着农民伯伯的笑声。在那里,冬天是银白色的。这时也是孩子们的天堂。一场大雪过后,只有树叶在轻轻飘落,只有大树挺拔的站在雪地中。丛林是如此的寂静,突然,一声笑声打破了丛林的寂静,让丛林再次恢复以往的生机,这的雪虽厚,但孩子们不怕冷,他们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笑声从未停止过。春、夏、秋、冬,春天的绿,夏天的彩,秋天的金,冬天的白,都彰显着故乡的美丽。故乡,我爱你!6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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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鲁迅的故乡萧索,凄凉,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在这个小地方里被放大,让这个小小的故乡,成了一座坟墓,一座埋葬了纯真善良的人和鲁迅仅有的童年回忆的坟墓,已经亡故的,乡。鲁迅的童年回忆大部分都是围绕着闰土的,闰土在他的心中是美好记忆的缩影,但随着闰土逐渐“消亡”,鲁迅记忆中那个颈带银项圈,手持钢叉用力刺猹的小英雄的影像,逐渐碎裂、崩塌,一句“老爷”已经拉开距离,将巨大的鸿沟毫无保留地赤裸裸地展现在闰土和鲁迅之间,自由骄傲的少年,被不彻底的革命和封建等级制度残害地只剩下一幅空荡荡的躯壳。杨二嫂这个人物的出现击溃了鲁迅,曾经岁月静好的勤劳女子,也被打磨得刻薄尖酸而又自私自利,圆规似的只围着自己的利益转,“豆腐西施”如豆腐一般任岁月揉搓,蹉跎成她自己也不认识的样子,浑浑噩噩地了此残生,辛苦恣睢,她或许察觉到了,也或许根本就不知道,曾经的女子已经变得多么不堪、可怖。之于鲁迅,他无数次午夜梦回期盼的故乡,被野兽吞噬,血肉皆被吃食干净,残留在世上的一点空壳子,早已经被风吹透,发出“呜呜”的凄厉的哭声,而世间人们,都在泥沼里辛苦挣扎,自顾不暇,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哭声和反抗,早已被卷入沼泽,消失干净了。鲁迅之悲哀,故乡之故去,不过如此吧。但令人敬佩的是,鲁迅先生却并未绝望,“路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可以看到他燃起的希望,他坚信这种希望也会如顽强的野草般遍布每个人的心底,可悲的牺牲者会得到唤醒,得到祭奠。故,乡,终会是故乡。6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