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的原始,我来了_650字650字

生态的原始,我来了_650字

650字 初三 叙事

越原始的生态我越喜欢,甚至是敬爱,为什么呢?

因为它属于自然,我喜欢鸟鸣深涧,我喜欢郁郁葱葱,我喜欢趴在地上亲吻大地,我喜欢在潮湿的泥土打个滚儿,嗅着泥土的清香。

我喜欢树林,是有原因的,如今在城市的喧嚣声中,很多人都感受不到原始的气息了。

有一日去过长白山,我为自然而赞叹,而感到清爽,走到深深的地下森林,有人说,这里没有什么景色,全都是一模一样的景色。一模一样吗?我心想,他就没有看到大树倒在地上的独木桥?这棵大树倒在河上,我很想过去,捧起甘甜的泉水。

难道他没有看见正在嬉戏打闹的松鼠?还有那互相扶持而不倒,互相依偎了千年的松桦恋?

森林的美丽,越往深处越美,正值炎热的夏天,在森林里,越往深处越凉爽。

我去过无数的森林,都没有这里的情趣,为何?我不愿看到修剪过的树木,我要看到的是原始的野性!那横七竖八倒下的树木,那绝对骇人又在悠闲散步的虫子,没有人为的变化,是我想要的。

深处的地下森林,有着不知名的野兽,带给了我震撼,我们没有下去,也下不去,我却感觉到了里面的漆黑与神秘,以及无穷无尽的原始。

我感到紧张而又兴奋,脚下的山涧中泉水流淌,提供给了眼前地下森林无尽的生命之源啊。

原始带来的是它们的自给自足,我们之前看到的是原始,而地下森林的原始和真正的生态,却是我真正想看到的。

我不想破坏这里的一切,和那些有非分之想的人不同,我看到远处的树摇摆着似在呼唤我,我对它们微笑,我相信,我与自然,原始亲近,我被生态的原始征服了,那清香而又神秘的气息呀!

生态的原始,我看到你了,我找到你了,生态的原始,我来了!城市的喧嚣与杂乱的心,皆是虚妄,唯有你能让我平静,生态的原始,我来了!

为职业打假者点赞_1500字

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照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无良商家最害怕的时候,但过后制假贩假又死灰复燃。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于是出现了职业打假者,他们知假买假,通过摸查确定目标,大量买进后索赔。对于职业打假者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职业打假是一个大家利器,有人将其视为投机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综合材料的内容和含义作文,选好角度,确定利益,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优秀作文  为职业打假者点赞  职业打假,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儿,虎口拔牙,伸张正义,有时候还要面临各种压力和威胁。但他们义无反顾,坚持斗争。所以,我要为职业打假者点赞。  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市场上假货太猖狂。改革开放这三十来年,中国人的吃穿用度,五光十色、琳琅满目。市场的繁荣和消费者的慷慨,给假货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就像肥沃的庄稼地里必然会滋生杂草一样。杂草不除,它就会吸食庄稼的养分,最终遭殃的是盼着收获的庄稼人。市场上的假没人打,诚信者受损,消费者遭殃。蔓延日久,何止是杂草的野蛮,简直是吞噬市场肌体的毒瘤!所以,对于制假售假,必须斩草除根,不留后患。虽然国家出台了各种法律条文,也组织了各种管理监督组织,但百密一疏,总有监管不到位的时候。这就给造假售假者提供了一些机会,也为职业打假者的生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空间。所以说,职业打假人,也算是为民除害的“梁山好汉”!  当然,打假,要打的理直气壮,凭的不是武侠小说里的盖世奇功,而是国家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站在了有法可依这个理上,职业打假者就成为正义的化身,有了法律这件利器,那些制假卖假者只能“认栽”。当职业打假步步为营时,那些制假卖假者就只能退缩了;当职业打假数十年如一日时,那些制假卖假者便无立足之地了,直到他们走向灭亡。  但要真正做到让制假者闻风丧胆,谈何容易!有人总结“打坛”的生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纯粹的个人打假,在流通领域购假索赔;二是公司打假,接受厂家的委托,帮助厂家调查假货源头,配合执法机关联手打假;三是两者相结合,一边从事公司打假业务,一边有选择地打假索赔,借此赢得媒体和舆论的支持,并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团队。与其说是打假的“三种方式”,倒不如说是“三个阶段”更贴切,因为这些职业打假者都经历了这三个阶段,他们也因此从“一匹狼”变成了“一群狼”,从“打假个体”变成了“千万资产的公司老板”—只是这个过程太坎坷。  那么,问题来了。  职业打假是为了逐利,至少会被贴上逐利的标签,那么它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之一—公义,便会被蒙上一层暧昧的色彩。甚至打假人也渐渐从媒体的宠儿沦为非议的对象。《南方周末》记者就曾对“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笑言,你现在已经被“毁容”了。王海苦笑回应:我知道,无所谓。但他接下去的后半句,更令人深思:“我们最大的作用就是启蒙,这个作用早已实现,我没有太多的奢求。”每个人都要生存,职业打假获得丰厚回报,有利国家,有利他人,有利自己,何乐而不为?  一个诚信有序的社会,本不该有职业打假者的饭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是每个消费者可以随时拿起的“武器”。但是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市场诚信缺失、监管缺位,使一些职业打假者一夜成名。这不是打假者的荣耀,而是文明社会的尴尬。  如今,国家发重拳打击制假贩假,更多的消费者和职业打假合纵连横,让制假售价的空间越来越小。“职业打假”终会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他们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着消费市场的清明诚信。  所以,我要为职业打假点赞。为他们的公益、诚信和责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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