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雨中奔跑的马
当了解了《巩乃斯的马》这篇课文后,我一直十分佩服马的勇敢,希望自己也成为一匹骏马,我更向往马那美好的生活环境———蔚蓝的天空和碧绿的草原。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想着……
这时,我成为巩乃斯草原上的一匹小马。我十分的顽皮,但各种马的集体活动都参加,好强好胜。我更喜欢跑步,因为我是千里马的后代。我全身有着雪白的皮毛,因为我经常跑步,所以我全身都有着结实的肌肉。人们见到我都会叽里呱啦的说一大串我听不懂的语言〔估计全是夸我的吧〕。而从我自己的同胞嘴里我大概知道了自己的模样:我眼睛又大又亮,四蹄健美,长得十分、非常的英俊〔可能夸张了一点,可大概也是这样〕。有一天,我正在与同伴们玩耍。但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银白色的光射得大家都睁不开眼睛,把大伙下了一跳。可我们还没回过神来又是一声巨响,把我们都震懵了〔至少我是这样〕,犹如晴天霹雳,把我刚才的好心情都给打发走了。接着那黑得可怕的乌云把原先蔚蓝的天空给包围,然后慢慢吞噬,最后整个天空都变成乌黑的一片了。仅接着是一场狂风暴雨。那灯泡似的雨点混合着冰雹一起抽打着大地。那让人看了都胆颤的闪电让我想起了古战场上敌人那锋利而又金光闪闪的宝剑;那威胁似的怒雷激起了我的愤怒。似乎有个敌人正在向我们进攻,我一次又一次的发出有力的吼叫,最后我忍无可忍,无法在控制自己,不由自主的向闪电疯狂的奔驰而去(够猛的吧)。马同胞们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嘿嘿,《巩乃斯的马》中的语句,在这里借来用用)!
我已失去知觉,大雨抽打在我的背上我也没有丝毫感觉(唯一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虽然雨愈下愈猛,越下越狠,但我没有半点退缩。我已抛开了一切杂念,尽情而又疯狂的奔跑,不顾一切的奔跑。无论雨下得有多大,无论怒雷多么的另人害怕,无论闪电是多么的无情,但对于我来说,都无所畏惧。那种感觉我是从来都没感受到过的。奔跑,奔跑,再奔跑!似乎世界上除了奔跑,其余的事情都不重要了。我在被雨点打湿的牧草中一次又一次的滑倒,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只有两个字“奔跑”!我瞅了瞅别人,发现他们也和我一样失去知觉,十分疯狂的奔跑。一会儿发出愤怒的吼叫声,脚步快得看不清(可能我也是这样的吧)。马群后面,水花四溅(是雨水),尘土飞扬。原来十分安静的大草原,现在变得十分嘈杂。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画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鱼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再用用这句话也可以嘛)。我深深的被震撼了,我和我的同胞们创造了世界上最罕见的奇景。
雨渐渐停了,我也停下了脚步。那黑得可怕的乌云渐渐散去,刺眼的光射得我睁不开眼睛。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我和我的同胞们都喘着大气,又露出笑容(无可理喻吧),似乎我们打了一个大胜仗一样。雨过天晴之后,我看了看彩虹,是那么的漂亮而又美丽,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这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匹战马,一匹在战场上屡力战功,保家卫国的战马。我又和同胞们摇着尾巴,慢悠慢悠的走回草地。这时闹钟响了,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在了地上,我想:“马是多么的不受约束,自由自在。我要是像它那样就好了(你应该知道是什么样)。”
美丽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题记
枫叶如火
秋天到了,枫叶红了,却是遗落满地黄花堆积。
她从香山回来那年刚满七岁,还喜欢抱着我的脖子喊姐姐。那时的香山红叶美得眩目迷离,我是见过的,红得像炼火。可是她回来的时候,却带给我一片天蓝色的枫叶,在北京秋日晴空里都难以找寻到的蓝色。
那时我看电视上满山的杜鹃朵朵有海碗那么大,也红艳艳的醉人,于是我说,跟香山的枫叶一样美丽。
沉醉东风
我喜欢教她念诗,她也喜欢念诗。最琅琅上口的除了马致远的那首“枯藤老树昏鸦”之外,是她念得笑靥如花的“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仿佛念着念着,南方的晴空里,真的会出现一群徘徊的孔雀。
她听梁祝的故事,听干将莫邪的传说,一脸纯真地想象那些遥不可及的美丽。然后问我,姐,为什么美丽得不到认同。
我低头的时候,隐约看到自己的沉默让身旁的她失去了什么。
落雪几度
才过了三年。
她已经连翻着《天禁》的悲伤都是一脸麻木。她已经连看着自己昔日敬爱的外婆离开都是毫无知觉。我看她的眼睛,一眼望下去依然清澈,却漾着满满的空洞,深不见底。
我带她再去北京的时候,已近初冬。香山的红叶都落了,孤单得很绝对。她安静地站在满地落红里,像当初那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回去的前一天,北京下雪了。她孤立在雪里,眼里迷茫一片。突然,她脸上漾起微笑。远远看上去,她像一个与世隔绝的雪妖,素白的身影,与雪浑然一体。
突然她脸上就落泪了,姐,我恨死那个家了,恨死了恨死了。
我沉默。
我想躲进雪里。那多好。她安静地看着我,冻结了很久的悲伤终于崩盘瓦解。
我远远地看向东南方,那里有她的支离破碎的家,以及留给她的,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
隐隐地我的脑海里盘旋着很久很久以前带着美丽色彩的唐诗:“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我想,我的孔雀是再也飞不回来了。
它已经被冻死在雪国的漫天飞絮里。
归雁离群
回到南方之后,她离开了她所谓的家,寄住在逝世的母亲的老家篱下。她走的时候来看我,很凄凉地笑,姐,那个家从来都是忽略了我的。可是为什么我却恨不了它一辈子。
为什么。
因为没有哪种感情是能够持续一辈子的,时间会带走一切,而到了最后,只会剩下一片空白。
我看她走,希望她再来的时候,是带着清朗的笑回来的。
而那片蓝枫叶夹在日记本里,映蓝了我那些已经逝去的日记,也映蓝了还未涂写的空白,连我的记忆一起,变成很迷蒙的天蓝色。其实枫叶本该是红的。
我希望你回来。
破茧而出
她回来的那个季节白杨树都挺直了腰杆。我看她像只金色的蝴蝶,神采飞扬,很青春很美丽的样子,笑得很干净。
她说,姐,我回来了。
我突然有种幸福得落泪的感觉。
看站在面前的她,好像已经明白很多东西了。
姐。
嗯?
我想,如果美丽得不到认同的话,可不可以让它成为梦想?它是在那么多真真切切的悲剧里面产生的呢。
嗯。
她抬头的时候满目阳光。
小雪初晴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变得如此青春和美丽。但是我很高兴我目睹了一只眩目的蝴蝶破茧而出的过程。枫叶还是绿生生的,待到香山被染红的时候,美丽,就会再次临幸于此了吧。
虽然,她是被无尽的黑暗笼罩过的,但是光明,还是给了她寻找美丽的能力。
复始结束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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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穿过一个村庄,跑过一片玉米地,又是一个村庄。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小山包的顶上,望着不远处粼粼的湖水,拍着胸脯舒了口气。暑假参加夏令营,每天的晨跑,是我和小伙伴们最头疼的事情。无法估计有多少距离,但总是要翻过一个小山包,到谷底的湖边去,觉得就算把运动会所有的跑步项目累积起来,也还马马虎虎相较。但几天后,我开始热爱这项运动。村子和山里的路本就难走,我们还要随着队伍跑步前进,所以变得越发艰难。乡间的景致很好,仲夏时节,田里有大片的玉米地,远望去,像一片巨大绿色的无风湖,在清晨太阳的照耀下泛着波光。两边的山被劈开来,在绿色的表层下,刨出一层土黄。山间有花,有大团的黄和大团的红流在绿叶间,如果那时有人以上帝的角度俯瞰大地,一定会觉得是不是自己不小心打翻一个调色盘,却又天斧神工晕染的绚丽。穿过田里两个宽的小路,和斜向上的弯曲小跑队伍就会慢下来,断断续续的走。起初还和身边的朋友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渐渐到后来,只剩下沉沉的喘息声,淹没了我们。说起朋友,就像电视剧的情节一样,原是童年玩伴,多年未见,在此意外相逢。原来有些离谱情节,也会在我们身上悄然发生。我仍记得当时她认出我的兴奋表情,上来拥住我,虽不像过去真心话那么多,但是寒暄,也够温暖。又或说,多年后的戏剧重逢,往往不是相见,而是对方还记得彼此,并拥有一颗念旧的心。在跑到小山包的时候,我早已经开口用嘴呼吸了,我尝试咧了咧嘴角,然后继续沉重地往前跑。胸口和嗓子仿佛要撕裂一样,火辣辣地疼。勉强跑过小山,其实我的速度几乎算得上是步行,但仍然一颠一颠做出跑步的姿态,已经有大部分同学放弃,走到队伍后面。到极限了吧,我想。可最后一点不跑完,是不是很亏?风景和同伴已经无法转移身体上的疼痛,我只能不断衡量跑与不跑两者的利弊关系。跑完全程的人营地里总会给奖励,可不跑又能减轻不适,我突然意识到,虽然说人生重在过程,有的人努力辛苦过后,但却得不到想得到的东西,因为旁观者和身边的人关注的,永远只有结果。再跑一段吧,我在心里说,我突然想起了在北京的表姐,在别人高考完跨入大学时,她却正在经历复读。结果不会欺骗任何人,她曾哭泣过,但面对结局和随之而来的人们的嘲讽、评论时,只有保持沉默。被逼无奈,握手言和。也许只是因为途中的放弃。所以,为什么不坚持呢?也许我想做的,我能做的,就是把最后的路跑完,坚持到最后。这时,突然解放了的呼吸与步伐在那一刻都灌满了力量,就像等待了多时。想起体育老师说过,有人体能到达一定极限时,就不会那么累了。就像,获得了重生。我开始大步向前奔跑。因为疲劳而眼前出现的白色雪花蚕食了的阳光重新耀眼。落到身后的同伴叫起来,“你疯了!”,然后也同样追赶来。我好像什么也听不到,只感觉上午的阳光刺眼,眼前一片模糊,好像眼角有泪被吹出来。身边的湖水折射着阳光,光明交织在一起,像另一个更加巨大的太阳,将我融进去。于是,向着太阳奔跑吧,没有终点。那一刻,我觉得我朝着太阳飞了过去。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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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之中窗外,像蒙着一块巨大的灰暗布幔,雨下得好大,好大。我正看着日记发呆。那刻骨铭心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六年级的一天中午,天气不错,一缕缕微弱的阳光,照得人们不冷不热,加上那一阵阵轻柔的微风,更是让人心中无不乐开了花。我拿着课本高兴地到朋友家里学习。但是过了一会儿,老天爷换了一张脸,世间变得闷热,阴暗,答应妈妈回家的时间到了,我向朋友借了一把雨伞。走在街头小巷里,地上碎石多的不可细数,但都乖乖呆在人们脚底下,丝毫无法给予一点点抵抗,因为它们明白自己是多么微不足道。“轰隆隆”雷声开始回旋。一道闪电划过空中。劈出一束刺眼的光;“哗啦啦”,豆粒大的雨水砸在没带雨伞的人们头上,我打开伞,无所顾忌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风瞬间来的猛烈,如同一只隐形的巨手猛抓走我的伞,我使劲地握住它,不让它有溜走的机会。手中袋子里的课本遭殃了,都快淋湿了,怎么办呢?就在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时,“扑通”一声,只感觉眼前一片漆黑,头晕目眩的,全身好凉,好冷。犹如身处冰天雪地间,膝盖阵阵抽痛。而手脚几乎麻痹。原来是在路口的时候被这块绊脚石绊倒了。我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在不见人影的街上,独自一人挣扎,第一次从心里感到害怕,失望,多么希望有人能扶我一把,好像这样躺下去,好好休息;可一想起爸爸妈妈还在家里等我,在心中默念着:不,一定要走回家!雨水不停打击我的身体,膝盖被那石头划破了,流着的一点血随着雨水的冲刷流向远方,已消失于眼帘之中。我很用力,很努力地从地上爬起来,握住地上那湿透了的雨伞,往前挪步走,一瘸一拐的,也一定要坚持到家。当时还小,多么天真,只想着能快点回家。当咬着牙根,蹒跚着终于到达加门口时,雨还是不停下着,模糊中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双又大又可靠的手紧紧抱起了我,是妈妈!我心中不禁流出一股未有过的激动、感激之情。妈妈帮我的伤口上了点药,感觉好多了,当时的恐惧感,失望感等一并都消失于九霄云外了。到了下午四点整,雨渐渐变小,与中午的大不一样,伤口有了好,小心翼翼走向窗边,仰望着天空,又依稀可见之前那一缕缕微弱的阳光,那天际的一角吸住我的所有目光,是一道彩虹,她如仙女一样美,在空中展现出娇艳的身姿,对着我发光,使我的目光都移不开她,成为了目光的焦点。心情突然间变得十分好,感觉那遭遇有貌似只是一场噩梦,这时才明白,那对别人来说只是不值一提的琐事,而对我来说却是与暴风雨作斗争的价值连城的大事;我的选择是对的,选择了坚强而不选择懦弱的我也深感欣慰。如果不坚持回家,或许我会淋更多的雨,或许我不为人知,或许爸爸妈妈已急得无可奈何,或许……真正体会了“暴风雨后见彩虹”的真实而又美好的感受,也真实地为歌手那“阳光总在风雨后……”的这首歌画下了一个真心美丽的感叹号!的确,不止如此,在经过“暴风雨”之后见到阳光,那才是最最感动的一种美。那一条路,虽然开始只是微不足道的碎石在铺设,它们并不是人们所议论的主题,而我认为,它们实在给我们暗示:世上不仅有它们这么微小的石头,更是有更加猖狂的绊脚石。它们为道路铺上更多的崎岖,给人们造成更多的挫折。所以,以后在没有挫折时,也要小心谨慎地做事。在挫折面前,依然要选择坚持,因为,这是在挫折面前的如对暴风雨的一种极力的挑战!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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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母亲黑马!又见黑马!当她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时,整个赛场沸腾了。不可思议,在高手如云的国际马拉松比赛中,冠军竟然是个训练仅一年的业余选手!27随的切默季尔,肯尼亚的一名农妇,因此一举成名。切默季尔的全家都住在山区,她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除了种地一无所长。一年前,切默季尔还一筹莫展,为无法个4个孩子供给学费暗自伤心。丈夫抽着闷烟安慰她:“谁叫孩子生在咱穷人家,认命吧!”如果孩子们不上学,只能继续穷人的命运!难道只能认命?她不甘心。当地盛行长跑运动,名将辈出,若是取得好名次,会有不菲的奖金。她还是少女时,曾被教练相中,但因种种原因未果。此时,她脑中灵光一闪:不如去练习马拉松!马拉松是一项极限运动,坚强的意志和优良的身体素质缺一不可。她已近27岁,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从未受过专业训练,凭什么取胜?冷静之后,她也胆祛过,可是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如果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那永无改变的可能。丈夫最后也同意她大胆的“创意”。第二天凌晨,天还黑着,她就跑上崎岖的山路。只跑了几百米,她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般。停下喘口气,接着再跑。与其说是用腿在跑,不如说是用意志在跑。跑了几天,脚上就磨出无数血泡。她也想打退堂鼓,可回家一看到嚷着要读书的孩子,她又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不能退缩!她清醒地知道,这是惟一的希望!训练强度逐渐增加,但她的营养远远跟不上。有一天,日上竿头,他仍然没有回家,丈夫担心她出事,赶紧出门寻找,终于在山路上发现了昏到在地的妻子。他把妻子背回家里,孩子们全部围了上来,大儿子哭着说:“妈妈,不要再跑了,我不上学了!”她握着儿子的小手,泪水像断线的珠子涌出,一言不发。次日一早,她又独自一人,奔跑在寂静的山路上。经过近一年的艰苦训练,切默季尔第一次参加国内马拉松比赛,获得了第七名的好成绩,开始崭露头角。有位教练被她的执著深深感动,自愿给她指导,她的成绩突飞猛进。终于,切默季尔迎来了内罗毕国际马拉松比赛,为了筹集路费,丈夫把家里仅有的牲口都卖了,这可是家里全部财产……发令枪响后,切默季尔一马当先跑在队伍前列,这是异常危险的举动,时间一长可能会体力不支,甚至无法完成比赛。但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她豁出去了。或许上帝也被切默季尔的真诚所感动。她一路跑来,如有神助,2小时39分零9秒之后,她第一个跃过终点线,那一刻,她忘了向观众致敬,趴在赛道上泪流满面,疯狂的亲吻着大地。突然冒出的黑马,让解说员不知所措,手忙脚乱,忙活了好半天才才找齐她的资料。颁奖仪式上,有体育记者问她:“您是个业余选手,而且年龄处于绝对劣势,我们都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您战胜了众多职业高手,夺得冠军?”“因为我非常渴望那7000英镑的冠军奖金!”此言一出,场下一片哗然。她的话太不合时宜,有悖体育精神。切默季尔抹去泪水,哽咽着继续说:“有了这笔奖金,我的4个孩子就有钱上学了……”喧闹的运动场忽然寂静,人们这才明白,原来孩子才是她奔跑的力量。瞬间,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是人们对冠军最衷心的祝贺,也是对母亲最诚挚的祝福。切默季尔成了肯尼亚的偶像,有人说她是长跑天才,有人说这是贫困造就的冠军,还有人说无需理由,这就是一个奇迹。是的,又一个体育奇迹:不过缔造者并非职业运动员,而是——母亲!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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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人生“走!咱俩什么时候去跑两圈,上次我们不分胜负,这次一定要一决雌雄?”朋友A君满脸自信地对我说道。“好啊!谁怕谁。”我也不甘示弱。于是,我们便我一句你一句地侃起游戏来。现在是网络游戏盛行的年代,我们是走在游戏前沿的“新生代”,怎会不玩游戏。现在我们班上掀起了一阵《跑跑卡丁车》的热潮,我想这其中,我也应该有一点“功劳”吧!《跑跑卡丁车》是一款绿色的网络游戏,顾名思义其当然是赛车了。其中有现在年青人痴迷追逐的因素??飘移。而我们则是享受在玩游戏时那种奔跑在赛道上,一切无拘无束,酣畅淋漓的快感。那种放开身心束缚,任车子在轨道上飞驰的感觉,多么动人心弦,多么撼人心魄。当你拿到好的成绩时,看着那一条条轮胎留下的痕迹,心里是多么满足和自豪。刚开始,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感受一下这个游戏。但是一开始我就被困难挡住了去路。我必须先通过初级驾照考试,可我一个菜鸟,什么指法都不会,这么过驾照考试啊!但我却偏不信,非要挑战一下。我连续考了几次之后,才过了五个中的三个。这次我泄气了。可是,我一想到别人都通过了,为什么我就不行?既然下定决心,就要努力到底。于是我坚持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了考试。而我们自己就像一辆车,在自己人生的轨道上疾驰,飞奔!是那样的飘逸,洒脱。而我们却时时刻刻都不能停止奔跑,因为你一停下来,别人就会追上你,超过你,甚至把你甩得远远的,这样你就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在我通过驾照考试之后,我便可以和其他车手一起比赛了。于是,我兴致勃勃进入游戏。一会儿,第一场比赛开始了。“三…二…一”听着倒记时的钟声,我在最后一秒冲了出去。八辆赛车你争我夺地行驶在同一条跑道上,直线我还和别人差不多。我便开始偷笑了,不料在过弯时车子就变得不听我的使唤,偏往墙上撞。而别人过弯时却显得那般娴熟和轻而易举。不一会二的工夫,我就被别人甩了一大截。并且有时跑着,一不留神就会发生“交通意外”,撞个人仰车翻。而当你从新调整好狼狈的状况之后,与刚才相比名次已经一落千丈。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我失去了信心,开始自暴自弃,等待这一局的结束。可是,我又忽然想起了刚开始考驾照的情形,于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放弃!因为只有自己跑完才可以结束这一局。凡事都有过渡时期,只有从陌生到熟悉,才会得心应手,才能取得好成绩。人生亦如此,有时有些事我们往往不知道,需要我们再实践中积累经验,所谓“实践出真知”。或许第一次我们会吃亏,但是“吃一堑,长一智”。我们下次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不能放弃。或许游戏中可以等待别人来结束这一局。可在生活之中,只有我们自己才是真正的主宰。即使要面对的是失败,也要挺起胸膛走下去,这样总有一天你的付出会换来回报的!和我朋友A君跑完一圈后,我们俩都望着对方笑了。我们都明白我们要的不是结果,是要享受奔跑在人生道路上的那种快乐,那个过程!那种心灵的震撼!人生在奔跑,请永远不要停下来,以你最灿烂的一面冲向最美好的明天!120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