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9)_2000字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可爱的小金鱼
我家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它们有一个又长又扁的身体,身体上有一条贯穿整个身体的红线。身子顶上分别是:红色、黄色、绿色。
我家的鱼还很好吃。有一天,我下了几粒鱼饵,静静地等着鱼来抢食。过了一会儿,金鱼们一个接一个地游了上来。它们不慌不忙地张开了嘴,鱼饵顺着水流飘进了它们的嘴巴里。真是娇气!吃完之后,又扬长而去。
鱼的睡觉,与其它动物不一样。它们睡觉时,是睁着双眼的,它们会在睡觉时身体轻微摆动。
鱼的性格,更是奇葩了!绿色的和红色的金鱼生性好动,像患了多动症似的,一刻也不肯停歇,真是两个"活宝"。黄色的可就不一样哩!它就像一尊雕像,一动也不动。它们还很胆小。一次,我对着鱼缸吹气,鱼缸里立刻泛起层层波纹,金鱼们立刻四处逃散,躲了起来。绿色和红色飞快地向石头里的细缝游去;而黄色的则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爱我家这活泼可爱的小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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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篇二: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篇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作文】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篇七: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篇八:《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主要内容如下: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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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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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间,不动人也难。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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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2)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暖人的友情!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比苔丝更爱我吗?”“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这话怎么说呢?”“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为这份友情喝彩!6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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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8)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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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下了一夜的雨,我也看了一夜的书,也许入书太深;做了一夜的梦。书上主人公的命运太悲惨,不得不叫人感叹。不过我觉得我自己不会像她一样逆来顺受。当我发现了那个痛点,我是会有勇气去承受一切的。昨天我对一个朋友剖白,我身上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个就是太沉静在自己制造的气氛里,一个就是太低估别人。也许我的思维太杂乱,我应让它有个固定的向上的模式,而不是让自己陷在里面没有及时摆脱出来。也许我的惯有思维,让我在主观上对别人形成的一种眼光,觉得身边的人都不能企及我的思维。有人说每个人的智商都是差不多的,这句话我先是很不同意。我觉得人有很大的差别,无论是接受能力还是处事的能力都会有差别。看来这可能是我太清高的原因吧,但至少还不至于到刚愎自用的地步。我还是会经常自省的。还好我现在再也没有那些念头了,心情最终平静了。曾经我不想事情到这种局面,看来是必然性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自己的状态,我觉得我一点也没有进步。还是老样子。我突然觉得我为什么这么长一段时间都沉静在里面无法自制。也许我太有完美情节。我一直在想象某些东西,其实他也不是真实的。我觉得我面对他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情绪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但是一分开,我的心就不在状态。难道就真的是爱吗?我现在开始怀疑了。为什么我现在不那么痛了呢?算了,不去想了。也许只有经过这一段我才能真正长大。我应珍惜眼前的人,看不见的东西何必去追寻。我觉得自己反反复复说了很多。为了他每次都违背了自己说的话就叫是让我失去尊严的地方。还是那句话,无论做人处事都要有自己的风格。别人是别人,你是你。不亢不卑,从容优雅。一个真实的木木。6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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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爱的悲剧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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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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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_750字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初三:刘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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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2]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1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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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读后感_2000字当读到《堂吉诃德》这本巨着时,便爱不释手,这本以骑士道为题材的小说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堂吉诃德与桑丘,这两个形象生动活泼,仿佛真实。他们趣味的谈论与奇妙的故事让人感到滑稽。但更多的,我感到的是铺于文字下的悲哀。 这本书的主角我认为是堂吉诃德与他的仆从桑丘共有的,他们仿佛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堂吉诃德是个没落的小贵族,因看骑士小说入迷,自命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锄强扶弱,维护正义与公道,实行他所崇信的骑士道,单枪匹马,与仆从桑丘出门冒险,历经了许多力气有趣的事,但最终一事无成,郁郁而终。 最初读到这本小说时,我为堂吉诃德的滑稽和桑丘的趣谈而忍俊不禁。因此我最初看到的堂吉诃德是一位疯癫可笑的骑士。但继续读下去,我感受到堂吉诃德所处的社会的悲哀,这也让我开始思考社会的内蕴。堂吉诃德对桑丘说过:“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的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堂吉诃德仿佛从被讽刺的对象成为了讽刺者。是啊,正是因为它与现实社会的不相符才令他人觉得他疯的无药可救,是这样么?我倒觉得堂吉诃德具有一种超然于社会的无畏精神。他是疯子么?也许是,但只与那些“清醒的人”疯的种类不同罢了。他因为他人所见的疯病而受到嘲笑,我们也会因其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感到可笑,但同时,在笑话他时,我也感受到了淡淡的可怜意味。他这么执着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受到嘲笑,却不以为然,“傻乎乎的”去踏这虚架的路。英国作家约翰生说:“堂吉诃德的失望招的我们又笑他,又可怜他。我们可怜他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失望;我们笑他的时候,自己心上明白,他并不比我们更可笑。”我想,我们也许与他有相同点,我们会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有时长或云云走的路不对或对我们的目标而嘲笑,我们是否会坚持?但同样我也想,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想堂吉诃德一样郁郁而终,还是开辟新的道路呢?堂吉诃德选择了坚持而不理睬他人的嘲笑,我认为不管结果如何,想要做的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坚持下去,至少可以因此而充满乐趣。这是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交错的。他的疯癫可笑是其中的一方面,但他的疯癫可笑似乎是体现在用骑士道讲道理,严肃而理性分析问题的时候。但同时,这也正体现了他所具有的美好品质。无可非议,堂吉诃德有理性、讲道德,象征着没有判断的理性和道德观念。而他的仆人也正象征着没有想象与理性的常识。这两者结合就是最完整的智慧。堂吉诃德具有强大的想象力、道德观念和理性,以至于撇开了感觉,以自己的想象行事,这才让他可笑,但实际上,这点也是因该受人钦佩的。所以当我看到堂吉诃德与桑丘意见的争执时,听从的是桑丘,但往往更敬重的是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情愿牺牲自己,一心要实现一个与现实所不容实现的理想,所以既可悲又可笑。我猜想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作者,写作目的不是要笑声,而是为了讽刺,为了那些看不到的荒唐文字底下的泪水。读这本书时,我慢慢寻到这动人而伟大的思想感情,叫人失笑,又叫人下泪。联系到上面所述,他愿意去锄除强暴,或者组织罪恶,可是作者使人们感到无法实现的无奈。堂吉诃德追求正义,他的美德却使他成了疯子,狼狈不堪,更加一步说明,这的确是社会世事的可悲与可笑造就了堂吉诃德。所以堂吉诃德的崇高志愿成为了可笑的梦。令我感受到现在自己所处的环境的着一种复杂性。但堂吉诃德宁可舍弃性命,决不放弃理想,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在他身上存在着一种永恒而普遍的,必须是我们至诚地努力,经历过磨难才可以换得的东西。 可以看到,作品的客观内涵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但对不切实际的英雄的讽刺却还是有所体现的。骑士小说中的英雄武力超人,战无不胜。但堂吉诃德却被桑丘封成“哭丧着脸的骑士”。游侠骑士都有一位绝美美人作为意中人,可堂吉诃德却以一位粗壮的农家姑娘作为自己的杜尔西内娅,还为其写情诗发疯。但最终只成为了笑柄。 堂吉诃德不仅是一个夸张的滑稽的闹剧角色,他具有骑士应有的学识、修养以及大大小小的美德。他会写诗、会辩论、会说教、有着对笔杆子和对枪杆子的奇论。他的忠贞、慷慨、勇敢、建议、纯朴和坚持真理都让我对他深深敬佩。他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严肃,但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因这个而可笑。他严肃,一切以骑士道的规矩做事,虽可笑,却越发令人敬佩他的严格律己,至少我们是难做到的。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因堂吉诃德而逐渐充实。最初之时,我以为他是没有理性的傻子形象,当后来,他暗中打小算盘的样子然我印象深刻,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他狡黠可爱的一面。但同时他对主人的恩惠感激不忘,随受苦受难,却始终不肯背离。他与堂吉诃德形成了一种对照,两两衬托出对方的深层形象内涵。他们又结合成一体,理性与常识的结合,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最后,我还是要思考堂吉诃德是英雄还是疯子,是可笑还是可悲可敬可敬。从客观上看,他是疯子,却也可悲可敬;同时作者在主观上批判他,写其可笑。这也就让我们感受到了开怀大笑后的辛酸回味。我想作者的嘲笑也有着对自己身世艰苦的悲哀。堂吉诃德的确是个疯子,但社会中会看到很多人与他一样疯,看到自己和他的相同之处,桑丘的傻也是如此。也许他的这种令人回味无穷,捉摸不透的形象让他成为经典,《堂吉诃德》也成为传世巨着。读完后,对这荒唐可笑文字的底层,我产生了很多很多的社会与人生的思考,这便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最大最有价值的收获。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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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_2000字最近,我看到妈妈在看《贝丝的快乐农场》,我觉得这本书应该很好看,便找妈妈借来《贝丝的快乐农场》看了。 贝丝是个婴儿的时候,父母就已双亡,她的姑婆和姑妈将她领回家。哈里特姑婆和弗朗西斯姑妈对贝丝百般疼爱,甚至于不惜放弃了自己原有的生活。特别是弗朗西斯姑妈由于自己的妈妈的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所以希望对贝丝能够做的更好,她对这个贝丝的疼爱超过了任何人,比如散步姑妈会让贝丝紧紧靠着她生怕有什么东西吓着贝丝;比如闪电打雷弗朗西斯姑妈一定会丢下手中的活紧紧地搂着贝丝直到雨过天睛;比如上学弗朗西斯姑妈总是拉着贝丝的手一直把她送到教室;再比如弗朗西斯姑妈因为贝丝长得弱小而叫医生来给她看病……所以正是在姑妈无微不至,百般呵护的成长环境下,九岁的贝丝成了一个脆弱、敏感,没有个性,以至于失去了自我的女孩儿。 一次意外事件,姑妈不能再照顾贝丝了,她不得不被送到乡下姨婆家。当贝丝心有余悸地一个人坐火车到帕特尼农场姨婆家时,她以为会有热情的拥抱和亲吻来安慰她,但是没有,甚至没有人问她路上怎么样。——这便是帕特尼农场生活的开始,贝丝从此结束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贝丝到后,阿比盖尔姨婆和安妮阿姨还有亨利姨爹依然各忙各的事情,贝丝孤助无缘地坐在火炉旁。过了好一会姨婆说话了:“把你的外套和披风脱掉,挂在门后最下面的钩子上,那个就是你挂衣服用的钩子。”贝丝惊奇地看了一眼姨婆,然后笨手笨脚地解开披风和外套的扣子,自己挂好——以前这并不需要自己来做这些,贝丝觉得很委屈,可是没人来帮她。 第二天吃过早饭,安妮阿姨以她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语气提出了三个建议:“你是不是最好在碗还没干掉之前,去把碗洗一洗?如果想吃红苹果,就从桌上的盘子里拿。你可能想看看这间屋子,这样你就知道你在哪里了。”贝丝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一一照办。 第三天吃过早饭,安妮阿姨递给贝丝一副手套及饼干:“你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走,第一个路口左转,就可以看到学校了。”自己去上学?这怎么可以?可是门,在她身后关上了,去往学校的路在她面前展开。尽管贝丝心里喊着:我不能!我不要!但她也只能一路往山下走去。如果在姑婆家,她一定会掉头回屋里去,可以在这儿她做不到,她也不敢。贝丝这才意识到:在阿比盖尔姨婆,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把自己的事情搞定,还要做家务,没人把你当小孩看待。——正是姨婆家这种让孩子自己做事的方式,贝丝开始了转变。 儿童教育家蒙特梭利有一个观点:“成人应该是一个观察者,一个欣赏者,不再是孩子的教导者,从一个教导者变成一个孩子的协助者。成人可以给予孩子引导,帮助和建议,而这些协助都是在孩子需要的时候,成人通过对孩子的观察,了解孩子的发展、进步及遇到的问题。然后决定提供给孩子协助的时间及时机。避免无端的干扰孩子。”从安妮阿姨对待贝丝的态度及方式,我们可以断定:作者桃乐茜·费希尔一定不只是一个文学家,她是懂儿童心理懂教育的。 农场学校是不分年级的混龄教学,由于贝丝超前的阅读能力在学校当了小老师,正是小老师的担当让贝丝第一次充满了自信,并开始开心的生活着。接下来,在姨婆家自己负责早饭和分工做晚饭的事情,贝丝虽然没做过,但她已不再恐惧,而是充满好奇和渴望地去准备所需要的工具和食物。所以经历比什么都重要,虽然都是生活中一件件琐碎的小事,贝丝面对时从自己思索到自己去解决,这对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贝丝来讲,都是一个个的挑战和成长,到这里贝丝的性格中的独立性,已很好地形成了。所以从贝丝成长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让孩子去经历远比我们做家长的给孩子讲道理有效的多。经历会让孩子养成动脑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故事接下来的讲述便是最好的说明。 贝丝在学校里认识了5岁的小莫利,并是小莫利的朗读老师。两个人感情很好。所以当父母生病小莫利要被送到别人家寄养时,她偷偷的跑到农场来向贝丝求助。傍晚安妮阿姨回来后告诉贝丝,在小莫利的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不能留她在农场过夜。 夜幕降临了,四周一片昏暗,贝丝不得不穿过一片树林送小莫利回家。可是就在她们聊着狼坑时,两个孩子迷路了。贝丝紧张极了,让小莫利站在原地等她,自己去前面探探路。可等她回来时,小莫利却掉进了狼坑里。贝丝吓呆了,每个汗毛都竖了起来。当她决定回家找亨利姨爹帮忙时,却从坑底传来小莫利的哀啕声:“贝丝,别离开我,野狼会把我吃掉的,求你了,不要走。”“可是我一个人没办法把你弄上来”贝丝也哭了,牙齿开始打战。黑黑的洞里不时传来小莫利的哀求声,贝丝停止了哭泣,坐在石头上想:如果是安妮阿姨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呢?在贝丝的认识里,安妮阿姨永远会有办法解决问题。想到这里贝丝开始观察四周,终于她看到了一个干枯的松树枝,对,一个像梯子一样的树枝,这就是安妮阿姨要做的。看到这里我们会跟贝丝一样兴奋、激动并充满了力量。 当安妮阿姨与亨利姨爹找到她们时,两个女孩已经爬出的狼坑,贝丝觉得很难过她以为安妮阿姨会拥抱她,但是没有。安妮阿姨只观察了一下那个洞,淡淡地说:“我想你把小莫利照顾的很好。”在回家的路上,安妮阿姨握着贝丝的手——这是第一次。然后问贝丝:“你是怎么想到那么做的?”贝丝这时欣慰甚至有些得意的在黑暗中笑了,她这才知道安妮阿姨了解一切,这就是安妮阿姨的夸奖。 以前那个怯懦、胆小的贝丝不见了,在姨婆家日积月累独立的生活方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经历让贝丝发生了改变,她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贝丝了,不得不说这本书通过贝丝的成长故事生动地再现了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的精髓。故事讲述到这里,任何一个人都会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贝丝一定会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面对她所遇到的一切。所以在故事的后半部当贝丝带小莫利搭别人的车去另一个城镇参加博览会回不了家时,我们坚定不移地相信贝丝一定会有办法挣到钱带小莫利回家的。 看完《贝丝的快乐农场》后,我有了太多的感悟了,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去看一看,不管大人和小孩,都应该要看。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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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苔丝》有感托马斯·哈代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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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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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牵绊 9_2000字“我是谁,这是在哪,哥哥这是哪里?”雨辰双眼迷离,如同刚刚苏醒过来个新生婴孩一样,不知所谓。看来他的记忆··········真的消失了。“啊---你醒了,雨辰。难道你什么一不记得了,这也正常,你才刚刚恢复健康,记忆不清这是难免的。”邪武,来到了雨辰身边,指着雪莲道“你被天霸宗的人击昏,他就是罪魁祸首之一,我们赶来时他差一点杀了你,现在,弟弟,去杀了她,然后我们回家。”雨辰走进了满脸泪痕的雪莲,接住了邪武扔来的封灵刀,“不,哥哥,我,做不到,这张面孔我太熟悉了,好像在哪里见到过,她好像不是敌人。”雨辰大叫着,捂住了双眼,雪莲的面庞如同梦靥般在他了脑海中挥之不散。熟悉,亲近,可怜,这是看到雪莲后雨辰的第一反应。“是的熟悉,她刚刚差点杀了你,你们是敌人,她是天霸宗派来杀你的,辰辰,不要被她的外表所迷惑!快,杀了她。”邪武在一旁鼓励着自己的弟弟,他地计划就是让雨辰亲自杀掉雪莲,以保证他的记忆已经洗清。“不,小寒哥,我知道你是煜寒,小寒哥哥,我是雪莲,你小时候,常常带我去氨水城的小镇上玩耍,你不记得吗?”雪莲身体颤抖着,她大声喊叫,希望能唤醒他的记忆。“哼!徒劳。!”邪武打了个响指,噗地一声,雪莲当场毙命。“辰,你怎么回事?”邪武走到了雨辰身旁问道,没等他回答,邪武就将雨辰扛在肩上,低到“收工,回家。”说着第一个跃齐,升空。“对不起,我不是想惹你生气的。”在空中,他小声的像邪武道。“干嘛呀对不起,我知道你并不想那样做,毕竟,哎,算了,不说了,回到家别忘了练习暗明系魔法。”邪武的脸上露出了本不属于他的神情----温柔,怜悯还带一些,兄长对弟弟的爱吧。“嗯,好的,我知道了。”邪武的真实姓名叫做龙星宇,今年26,是霍焰帝国人,从7岁起开始修炼龙之魂,当前等级为‘光明胜士’,处于巅峰王者的境界。可以说现在的他,即使作恶多端也没人敢抓他,毕竟修为决定一切。夜,降临了,怒吼打破了宁静“该死,雪莲没了,依然也没了,煜寒那小子也被抓了,邪武,该死的,我一定会找到你的,啊------”第二章生活刚开始雨,永,河当天晚上,雨辰认识了星宇的两个弟弟,永辰和允河,三个人与伙伴玩的不亦乐乎,邪武在别墅的顶端看着这一切,辰,希望你,能在现在再多一点时间感受快乐,不禁叹口气,从屋檐上漂浮下来,落地。“好了,雨,永,星,我们该回家了。”新的生活开始了。“今天,我来教你们如何使用5级的黑暗魔法。”四个人站在别墅前的树林,由邪武教这几个小鬼,说实话,算与寒在内,邪武已经偷走了三个孩子,都是像雨辰那样,记忆被修改了。好在邪武只是这样叫他们只是,没让他们干坏事,只是,为什么偷走他们,这只有邪武自己才知道,一言难尽。“我讲一遍咒语,大家跟着我学一遍,伟大的撒旦,路西法,我是你的仆人,你忠诚的子民,赐予我您万分之一的魔力吧-----恶魔的复仇。”紫烟滚滚,环绕在这小树林中。紫烟消散,直径二十米内,除雨辰四人,无一幸存。“酷毙了,大哥,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要是学会了。”“记住,允河,你们都要记住,学习魔法,可不是用来打架的,是让魔法成为你的一部分,去守护,爱你和你所爱的人。”邪武顿了顿,“你们当中有谁知道守护一个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三人摇头,表示不知。“要用生命,要用你们的生命作为代价,去守护她。认真体会吧,孩子们。”邪武转身离去了,泪,缓缓落下,对不起,孩子们,对不起。秋风凄凄,枯叶瑟瑟,随风飘凌,随之掉落,秋风停息,金色的道路映入眼帘。秋,来临了。转眼,一年过去了,雨辰,永辰,允河已经13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所以,邪武带着三十七名手下,和孩子们来到了乌达而城的暗明骑士学校,当今排名大陆第一。邪武带着手下闯进了学校的招生办,利用人多的力量和自己的实力硬是抢下了三个名额,丢下三人的报名费,带着手下扬长而去。留下了面面相觑的众人。“所有学院必须自备五星以上的魔法道具,其中包括魔法长袍必备,魔原石与权杖可自备,不勉强,魔兽不备即可。可是,哥哥,这些东西在哪能买到,还有魔原石是什么东西?”收到了学校的‘邀请函’雨辰三人兴奋不已,他们正在为学校的必备用品所头疼!当然,这三人并不包括邪武。“呵呵,别急,道具的事情不用你们操心,我的小弟弟,开学时我一定要把你们包装的妥妥帖帖。至于魔原石,你早晚会知道的。”丢下一个奇怪的笑容后,匆匆走掉了。留下了三人。同学次日,三人果然见到了学校所学的种种装备,其中就包括魔兽,只不过现在小魔兽们仅仅是未被孵化的彩蛋。“这就是魔兽产下的蛋了,都是八星以上的高等货,价值连城啊,足有七百星石币。(小提示:一星石币等于一千金币,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一银币等于十铜币,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为四十到六十金币。)普通家庭都买不起。”邪武的一个手下捧着三枚彩蛋兴奋地说道,他佩服邪武,主要是因为邪武的强大,但他也惧怕邪武,可以说邪武是杀人如麻。但不算是做事不计后果的人。“酷毙了。呐,他们都是什么品种的?”永辰两眼放光,看着兽卵道。“嗯,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们都是八星以上的,其中还有一枚十星级别的,挑中哪个是你们的命运。我也决定不了,开始吧。”没等邪武说完永辰就抢走了一枚天蓝色,略带黑色花纹的兽蛋。个头比其他两枚足足大上一倍。“哈哈,这是我的了,哥哥,快教我与魔兽签订条约吧。我等不及了。”煜寒心中十分失落,他拿到的也许品质最差的,通体的黑色,毫无光彩,只是在蛋的底部,有一对翅膀状的金色花纹,与黑色相比十分显眼。当日,听完邪武的讲解,煜寒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算见这两个拳头大的蛋孵化。“这不是我想要的,哎,算了,希望他可一个我带来奇迹吧,哎……”“少爷,这三个孩子你更看好谁?”邪武坐在高等的兽医椅上,他的身后站着一道影子,“您认为呢?”“三个孩子各有千秋,不过我更看好那个名叫雨辰的孩子,他不嚣张跋扈。很内敛,是个成才的好苗子,但永辰就不一样了,他过于自大,目中无人,野心勃勃,恐怕不服管教很难成才,允河过于冷漠不善言表。少爷,那暗翼八翼龙,原本就是给雨辰准备的吧。”“呵呵,爨汆,你真所谓是我的心腹啊,正是。”初二:影翼漠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