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原里拉我的尾巴
文/Q点调皮
“看,她就是乔雪儿。”
“好漂亮啊。皮肤像雪一样。”
每当我经过时,耳边总是会充溢着这般的赞美,久而久之,也便习以为常了。
只是有个叫瑞拉的男孩,对我深表不屑:“那样的皮肤,在我们那儿太过平常了,有什么了不起来着。几乎每个女孩子都有嘛。”
我对他的的发言开始牙痒痒。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神情傲然的男生居然也有让女生艳慕的雪白皮肤。
他们都不知道,我是雪精灵。我的家住在离地球若干光年的雪原上。那里常年盛开冰凌花,有扯天扯地的漫天大雪。雪精灵皆有雪般白到晶莹的肤色。
我的家门口是一片遥茫。其间有一株枯树,当我看到王国那些男子驾着雪橇飞驰而过时,我总是笑着看我的姐姐花痴班地流口水。姐姐不满地瞪着我说,早晚有一天你也会神魂颠倒的。
嘿嘿,除非那枯树开花,否则我的王子不会到来!
其实鬼也知道,那树根都烂没了,哪来花,哪来王子?
雪精灵有长而密的尾巴,但通常幻化成人后便会消失。在雪原里,如果有异性拉你的尾巴,那就表示:我喜欢你捏!
可是从来没有人理会我孤单的大尾巴。
每到暑假的时候我便得回到雪原。因为暑气会让我死得很惨。可今年暑假我的朋友柔儿说,乔雪儿,过几天是我的生日,你不会狠心不来吧,你要是敢不来我诅咒你活不过20岁!
哇,这么狠?不过我还是熬过现在再说吧。我头一昂,无畏地说,我不去了!今年我要去北极渡假呢!
柔儿瞪着眼睛说,没搞错吧,为什么瑞拉也去北极,该不会你们去蜜月吧!
我看看瑞拉,他真得意地啃着冰淇淋,脸上挂着不可一世的贼笑。
我回到了雪原,雪愈积愈厚,天气也越来越寒冷。不过这个便是雪精灵的幸福了。
我总是在清晨驾着雪橇在雪原的边缘游离,呼吸寒冷的空气,毛茸茸的尾巴便摇摇曳曳。
我兴奋地旋转,哇,好久没在雪的怀抱里跳舞了!
“啊!”一阵尖叫乍起,我被突如其来的一庞然大物撞倒在地。整个人被狠狠地陷进雪里。我爬起来,正欲开口大骂。哇,这个人好面熟啊!
“乔雪儿?”
“瑞拉!”
天哪,原来瑞拉也是雪精灵!
本人尚存的点丁良知被瑞拉的卤莽完全毁灭,我没好气地就说:“你没长眼睛啊!”
瑞拉拍拍身上的雪,装作有绅士风度地说:“到底是谁没长眼睛呢?你难道不知道我鼻子两边眉毛下边的这两个东西叫眼睛来着?”
我嘴巴张大:“哇,你不说我还不知道你眉毛下长了雀斑呢!”
在瑞拉的脸色开始经历七十二变的前0.001秒我迅速逃窜。
我在思索完瑞拉该不会是某个部落某个酋长的儿子或者是某杀手的化身之后心惊胆战,于是问我正在给帅哥写情书的姐姐说:“姐姐,你知道瑞拉么?”
姐姐一边打喷嚏一边冲着我嚷着:“死丫头,又打断我的思路了ING!瑞拉啊,哇,他的爸爸可是超级大坏蛋哦。你要是惹了他,他今天半夜便会开着拖拉机来把你碾平。”
我听得毛骨悚然,立马爬起来趴在窗边等待拖拉机的隆隆巨响。
可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半点声响,于是心想大概是老天开眼让他家的车子破了吧。于是便放心地睡着了。
某天,当我正在欣赏窗外的雪景,正欲大声发表我的赞美,突然见某人驾着雪橇风驰电掣地冲来。然后我家的门一阵被撞击的巨响……
我猛一开门,见某精灵蜷缩着身体,头上肿着一个大包在地上呻吟。
哎,我一向是最最善良的,于是我拿来两毛钱塞给他说,哥们,你好好治病吧……实在不行去买副棺材吧。
正当我准备继续唐僧念经时,那家伙猛一回头。哇,我的妈啊,居然是瑞拉!
我茫然地问了句:“你家拖拉机还没修好?”趁其莫名其妙之时夺过他手中的两毛钱,立马关上门,然后心有余悸地听他在门口扯着嗓子大叫:“乔雪儿,我要杀了你!”
于是瑞拉开始天天撞我家门,在众精灵面前讲述他是如何如何躲过我的摧残的。只见漫天大雪,我高声唱《窦鹅冤》。有某妖伸头近来说你冤枉什么啊。
我大叫,哇,不要吧,他哪有那么聪明!
我以本人的三寸不烂金舌说得瑞拉几欲窒息而亡,却见一旁的枯树被这场吵架气氛感染,有了活力!莫非……我就是上辈子那将死说活的吵架王也?
很快暑假便结束了……姐姐作出了一个错误到她一辈子都会被我诅咒嫁不出去的决定:让我和瑞拉单独上路!
我看到瑞拉一脸坏笑地向我走来。
“你……你别以为你对我笑我就会对你好,那是没有用的,你笑到天昏地暗也没有用的,我是不会屈服的!”我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瑞拉在飞船里以比猪叫还恶心N倍(N大于10)的声音高唱《快乐主义》。我愁眉苦脸地说,你快乐别建立在我的痛苦上吧,看看,你洒那么多胡椒粉在我的三明治上是什么意思呢?
他一脸“天真无邪”:“好吃吧,快谢谢我啊。”
我翻着白眼说你喜欢啊,于是将剩下的胡椒全部倒进了他的嘴巴里。
瞧瞧,瑞拉有我这么善良的MM照顾你,你真是太幸福了。
然后我用高达一百分贝的声音在他的耳膜出说:“快到了呢!”
飞船在开学典礼开始前N秒抵达。我操起书包,瑞拉操起我就往学校跑。
“乔雪儿和瑞拉来了呢。”
“莫非他们真是去度蜜月了?”
“瑞拉的嘴巴上怎么有那么多好象胡椒粉的东东啊。”
排好队伍,居然偶一到就有人开始赞美我,哇,得意死。
“乔雪儿好漂亮啊,今年太阳那么毒,她皮肤还是那么好哦。”“恩,不愧是美女哦。”
“切,在偶们那儿她算一渣。”
在听到这话我把我的脸靠近瑞拉1MM:“你说什么来着?”
然后我便打得他半身不遂。
末了,冲那目瞪口呆的MM们补充上一句:“我可是美女哦~”
“这个,嘿嘿,我们学校决定要举办一个溜冰比赛哦!奖品大大滴好(天哪,这个校长真该死!)”
我在连续笑了N分钟后大叫:“搞溜冰比赛?哈哈哈哈,太有意思了!这不是给我营造胜利的机会么?”
我正要疯狂死,瑞拉嘿嘿奸笑着出现:“别忘记,上届咱们那的溜冰大赛我可是冠军哦!”
我在愣了5秒后大骂:“明明我是冠军啊!”
我踩着溜冰鞋得意地像没穿鞋子一般,NO!分明是比没穿鞋子还利落!我在自己的王国呆了那么久,这点溜冰的技术我还是如鱼得水的!现在唯一的对手……好象就是那个叫瑞拉的家伙!我看他耍拽地在那些美女面前呼啸而过,真想冲上去扁他N下!
比赛那天我听到有女生在台下大叫:“瑞拉必胜!”
我用本人寒气十足的眼睛扫了她们一眼,她们便纷纷低头说:“乔雪儿更胜一筹啦。”
瑞拉好象势在必得的样子,狡猾地笑着。
“砰!”比赛开始!我一边开始以各种姿态表演我的技术一边飞速前进。这样的比赛,光从速度上不能取胜,我需要以我的精巧技术博得他们的分!嘿嘿。
看看瑞拉,妈啊,他正瞅着我呢,难道是想用眼神杀死我么?我在经历了跌一跤爬一回合的情况下领先。哇,瑞拉你干嘛,居然朝我的方向……在尖叫前0.01秒我们齐齐倒下……
比赛以某无名小卒取胜而告终,实在惨不忍睹!我灰头土脸却愤怒地咒骂着瑞拉,瑞拉却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胜不骄,败不馁,才是真英雄!
没想到人间这么喧嚣的地方也会招得白雪的喜爱,在某月某一天在某人的尖叫下,我便看到雪花絮絮飘下。瑞拉嘿嘿地坏笑说,乔雪儿你黑了很多呢。
我将脖子扭了360度后发现背后贴了张“乔雪儿是笨蛋”的纸条。我黑着脸,毫不犹豫地让瑞拉吃了几口雪。
当回到雪原时,我已经与瑞拉恶战了1年。
我意外地看见那棵枯树上开满了白花——居然是爱情莲!
我惊喜地四处张望:我的王子呢?
在那一刹那我看见瑞拉飞驰而来,脸色恐怖地在冲出雪原的前一秒抓住了我的尾巴!天哪!
当我红着脸大叫,瑞拉!欺负人!居然敢拉我尾巴。
瑞拉晃晃脑袋:“有什么了不起,顶多让你拉回来咯!”
我要拔光你的毛!
我最敬佩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舅舅。因为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
舅舅有一张国字型脸,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他可是名副其实的文化人。舅舅是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他还是专家呢。他参与设计的好多高层楼、度假村得了奖,他还得到了领导的表扬和奖励。舅舅之所以取得优异成绩是他不懈努力、刻苦钻研的结果。舅舅经常画图到深夜,妈妈说他废寝忘食不要命。一次,舅舅连续画了几个通宵,两眼熬得红彤彤第二天仍然坚持按时上班。
舅舅不仅工作干得棒,业余爱好也很多,独唱曾获得单位第一名,打乒乓球、弹吉他、下跳棋、围棋、军棋样样行,他还是单位足球队的队员呢。舅舅特别爱看书,懂得的知识很多,每当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查不到资料,妈妈也不懂,我就会打电话请教他,都会得到解决。
“三国”群英排名我不完全知道,听舅舅讲述后我清楚了。一次,一道奥数题我不会做,舅舅一遍又一遍耐心讲解,直到我完全理解。他还是我的第二个围棋老师呢,跟他下一次棋我的棋技就会得到提高。
因此我爱我的舅舅,更敬佩我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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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故我在宋代学者程颐说过:读书之味,愈久愈深。纵观我读过的书中,读得最久的非语文课本莫属了。我读过我在,读课本的滋味尤为深刻,在书中我读到了自然,读到了真情,读到了人生真谛。这些,也正是读书之好处所在。我读故我在,在语文课本中,我读到了自然。无论是雪花飘飘,雾霭沉沉,还是蝶儿翩翩,鸟语花香,都让我读到了自然,感受到了万物的生机;无论是拂晓晨光,残夜余暗,还是日暮西山,夜色朦胧,都让我读到了自然,感受到了朝夕的更替;无论是春暖花开,秋叶萧萧,还是夏蝉如雷,冬雪飘飘,都让我读到了自然,感受到了四季的轮回。读到书中所写的自然,我明白了时光匆匆,学会了珍惜。我读故我在,在语文课本中,我读到了真情。每当忆起身处异地的亲人时,读到一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就会感受到如康乃馨般温暖的亲情;每当想起曾伴左右的好友时,读到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就会感受到如百合般纯洁的友情;每当看到相守一生的恋人时,读到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就会感受到如红玫瑰般浪漫的爱情。读到书中所写的真情时,我不禁感动,不禁感慨人间自有真情在,不禁希望要让世界充满爱,于是,渐渐地,我明白了爱,学会了感恩。我读故我在,在语文课本中,我读到了人生。当读到陶渊明的那一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时,我理解了不与世俗同流合污,高洁傲岸的志向当读到李太白的那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时,我理解了敢于揭露现实,为追求自由而蔑视权贵的潇洒;当读到对诸葛亮的评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时,我理解了坚守承诺,誓死效力的忠诚。读到书中所写的人生时,我理解了人生,理解了按自己的方式度过一生,就像为官清廉的海瑞,就像游历天下的徐霞客,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所信仰的度过一生。语文课本,读了十年的书,学了十年的书,伴随我的成长,让我在成长中感受到了自然,明白了真情,理解了人生。我读故我成长,我成长故我存在,我读故我在,让我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吧!山西阳泉市十一中学高一:张泽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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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大,你在老去亲爱的,在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在强壮,你在衰退;我在胆大,你在畏惧;我在长大,而你却在老去。——题记每个人的一生都必定经过生老病死,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现,不知不觉中,原本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变成了一个凡事都要将它的利弊思考三遍才做决定的人,开始对某些人,某些事开始畏惧,因为你在变老,因为你将你的生命转接给了你的子女,更多的让他们去做决定,让你的爱子代替你去看更多的东西。我们总是在开玩笑的说:老什么老,你最少都要活到80岁。可是,有谁能预知未来,谁能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在下一秒你是否还是平安无事的呆在这个世界上。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是可以永远的,没有永远的爱,没有永远的陪伴,没有永远的健康,没有永远的名利……缘分缘分这个东西说不准,茫茫人海中,爱情因为缘分变为了亲情,亲情因为缘分变为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缘分很奇妙,就在那么一瞬间降临了。我和老秦都是比较感性的人,经常会因为一句话而泪流不止。老秦是我的妈妈,我和她经常吵架,经常不开心,但是我知道她是我这一生最爱的女人,是她给了我生命。所以我在那么一下子的时候决定写这篇‘我在长大,你在老去’这篇文章。谢谢缘分,谢谢它让我成为老秦的宝贝,让我现在长大了和老秦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我和老秦总会说“我们在这茫茫人海里能是成为母女是缘分,更何况我们一家人还在,我们还是很健康,我们过着我们的幸福小生活,这样就很好了,很足够了。”有一天,我夜里做梦,梦见老秦快要“离开”我了,我哭着求她将我带着一起走,这样她不会寂寞我不会孤独。可是她不听我的,笑着笑着的就“离开”了。我忽然惊醒,枕头湿了,我发现面对死亡我比老秦更加畏惧,我也并不是那个所谓的天不怕地不怕的,世界上最容易的事就是死亡,一闭眼就可以了,闭眼前是否是真的放下了这个世界给你的东西?十四年从1998年8月16日的那一天开始,我便注定会一直缠着老秦,一直麻烦老秦。这是四年里我们吵了数不清的架,掉了数不清的眼泪,因为我的变化,因为我变得太快,别说是父母就连朋友也这样认为。每一次照着心灵的镜子,每一次都发现那个人又是另外一个样子,自己都觉得陌生。我总认为长大以后我就不会是负担,长大以后我就不会惹父母生气,长大以后我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帮他们的忙,可是最后反倒更让他们担心,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自己越来越脱离了属于自己的轨道,就好比唐僧走出了孙悟空给他画的保护圈,可是唐僧不听,走出来那个圈,他的一切变得危机重重,最终遇到麻烦一发不可收拾。1998至2013,所谓的20121221世界末日过了,我还是好好的,一直到了2013,回想过去的14年中,我让老秦因为我哭了多少次,我让老秦因为我掉了多少头发,我让老秦因为我在夜里睡不着。我记忆中最清楚的有两次因为我的小事而哭。一次是小学五年级,我很积极的参加一个‘城乡小伙伴手拉手’的活动,可到了报道的那一天,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名单中没有我的名字因此老秦哭了,因为她觉得她的女儿成多余的了,原本我还在安慰她,可是当她说“别人无视我可以,但是不可以无视我的女儿”时的那一刻,我一下子就泪流不止了。另外一次是我初一的时候,我初中是住校的,本来一周就只有一天半可以见面,然而那一周因为我没有完成老师所布置的任务,最终被留在学校里。在电话中老秦批评我最近学习不认真并且还说老师这样做很对。我当时听了很气,但是到了晚上她居然和我爸偷偷的开车到学校里看我,给我送好吃的。到他们走的时候,我跑回了寝室,在寝室的阳台上看着他们离开,凑巧,那时其他同学都在教室看电视,整栋楼就只有我和两个寝室老师,原本就很大的校园顿时间又打了一倍,更加空旷。夜里很静很静,我发了一条短信给老秦:‘老秦,寝室楼里只有我和老师,我在楼梯上不知道该去哪里。’那时老秦只是发了一个:‘没关系的一个人怕什么,早点休息。’到了后来第二天,我爸打电话给我说老秦从离开我学校以后,一路上都在哭,一直到回家了才平息了些。这一次我忍住没有哭,因为若是我哭了,老秦会更难过。从那以后,每一次我难过的时候都会努力克制,我不想让她伤心,不想让她在因为我而不是她自己难过。2013,我想她好好的2013来临的那一天,她对我说:‘2013我努力工作攒钱,你好好学习中考考好的成绩,我们一家人出国玩。’我在心里默默地说,2013我只想你们还是好好的,至于我,我会好好学习。在那天的夜里我几乎没有睡,我折了很多纸飞机,在纸飞机上写下来我所有想说的话。‘2013,我想我的老秦好好的,和我继续吵架拌嘴。’‘201314,我爱你们’‘2013我改变自己,让你们少操些心’……每一个赤诚忠厚的孩子我相信,都曾在心底想父母许下了‘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可以人们忘了,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有一些事情当我们还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后已经不再年轻,我们在变父母也在变,只是你在长大在成熟父母在一天天的老了,一句‘我爱你’他们会特别的高兴,一个吻他们会像小孩子得到了糖一样的笑。你无法左右变化,但是你可以让变化在那么的变化一点。闭1200字以上 初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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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过了虎跳峡镇,就是中甸县境内。沿冲江河而上,山势突然变得万分险峻:幽幽峡谷深不见底,巍巍群峰云雾环绕,陡曲狭窄的茶马古道似从云端拖下的玉带,飘在层层叠叠的云杉林间。这倒使我觉得自己不是去观光,而是要去天庭朝拜。一路上,那位刚满19岁的藏族扎西——引领我们进入香格里拉的使者,用他们独有的歌唱方式招待着我们,“长袖飘过的地方,散下一路清香,那是高原的雪莲;我心中的姑娘,姑娘走过的地方,撒下一路欢笑,那是春天的杜鹃,开得像火一样。姑娘走过的地方,一路鸟语花香,那是春天的使者,我心中的姑娘……”看着寥无人迹的明山净水,听着异地他乡的天籁,远离尘世的感觉油然而生,思绪不自觉地随着冲江河的涓涓细流和那没有固定词曲的歌声流淌激荡。穿过云层,呈现在眼前的是群山环抱中的广袤牧场:那一丛丛高原独有的狼毒草点缀在碧绿的草甸之上,像燃烧的篝火;兽皮木屋式的藏民居配上简朴的青稞架,似乎有一种刻意的反璞归真之感;远处的香格里拉城被牧场和公路一分为二,东北边为日光城,西南边为月光城,两城依山而建,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勤劳的牧民们在小块的耕地里收割着青稞,悠闲自得的羊群在草甸里嬉戏吃草,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简单、清新与和谐。我曾去过风景秀丽的皖南山区,那是芳菲四月,满山的杜鹃五彩缤纷,像出门踏青的快乐闺秀;凋零的桐子花静静地随水漂流,又似乎在预示着一种潜在的忧伤……置身其中,仿佛走进了红楼之梦境。同样是重峦叠嶂,而这里给人的感觉却大相径庭。圣洁的雪山和伸手可触的蓝天白云,像意念中的神灵时刻注视着你,容不得你有丝毫的私心杂念,只有彻底的虔诚和光明。在接下来的一天半时间里,依照行程安排,我们先后去了纳帕海、松赞林寺、硕都河和藏药馆。每到一处,我都抛开同伴独自一人,或是随着马群、牦牛群在草甸上狂奔,或是用心去触摸那挂在雕梁画栋之下的转经筒,或潜入原始森林深处,看那树挂如雾、枫叶如血(树挂是寄生在树上的一种丝状植物),或找一个由内地随援藏父母来此生活的小伙子聊聊这儿的风土人情和不同感受——无论做什么都是那么的轻松愉快和幸福,激发了我无限的思考与想象。而同伴们在那一刻被认为是束缚我自由的枷锁,只有独身闲逛才能感觉到灵魂与肉体的完全统一。正如徐志摩先生所说:“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柔娇,一经同伴的抵触,他就卷起来,但在澄静的日光下,和风中,他的姿态是自然的,他的生活是无阻碍的。”扎西告诉我们,香格里拉的藏语意思为心中的日月,它不是指具体的某个方位,而是在每个人的心中。我想我已在高原那绝美的自然风光中,在藏民们那清澈见底的微笑中,在从内地来此生活的小伙子那津津乐道的谈吐中,在游人们那忘我的疯狂中找到了心中的香格里拉。虽不像我表现的那样真真切切,同伴们似乎都有着同样的感受。临别前的那天中午,几位平常不喝酒的同伴也主动品起了青稞酒。我还是第一次喝青稞酒,这酒嗅起来香味浓烈,进口却是一种淡淡的甘甜,正如香格里拉带给了来访者神秘美的视觉冲击,但在这里,生活的本身是恬静的真实。午饭过后,在我们下榻的藏式酒店的门前,我意外地发现几株奇异的花开得很艳,扎西告诉我此花叫忧郁花。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啊!我欣然采下一朵,并尽情发挥想象:“忧郁花”“世外桃源”“心中的日月”“姑娘走过的地方”……就要离别了,扎西热情中略带腼腆地对我们说:“我只能送你们到这儿了,能为你们服务一回我非常高兴,俗话说‘两山不相交,人有重逢时’,欢迎你们下次再来香格里拉做客。”刹那间,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也许他对他的每位游客都是这样,然而恰恰是这种憨厚、质朴与真诚,将整个香格里拉和藏民族最美好的一面留在了我们的心中,让我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穿过那火红的狼毒草甸,汽车急速而下,再次回首,那片人间的乐土早已消失在白云之间。我细心地将那朵忧郁花夹在记事本中,同时也将这段心灵的境遇夹进了我的梦。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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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我不是文人,也不是沈从文先生口中所说的雅士,只是在身心疲惫时,常常也会想到找个清静的地方,体验一下武陵渔人的经历。被称为香格里拉(汉语意思是世外桃源)的云南省中甸县自然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去年国庆节,我终于有机会踏上了这方神圣的土地。过了虎跳峡镇,就是中甸县境内。沿冲江河而上,山势突然变得万分险峻:幽幽峡谷深不见底,巍巍群峰云雾环绕,陡曲狭窄的茶马古道似从云端拖下的玉带,飘在层层叠叠的云杉林间。这倒使我觉得自己不是去观光,而是要去天庭朝拜。一路上,那位刚满19岁的藏族扎西――引领我们进入香格里拉的使者,用他们独有的歌唱方式招待着我们,“长袖飘过的地方,散下一路清香,那是高原的雪莲;我心中的姑娘,姑娘走过的地方,撒下一路欢笑,那是春天的杜鹃,开得像火一样。姑娘走过的地方,一路鸟语花香,那是春天的使者,我心中的姑娘……”看着寥无人迹的明山净水,听着异地他乡的天籁,远离尘世的感觉油然而生,思绪不自觉地随着冲江河的涓涓细流和那没有固定词曲的歌声流淌激荡。穿过云层,呈现在眼前的是群山环抱中的广袤牧场:那一丛丛高原独有的狼毒草点缀在碧绿的草甸之上,像燃烧的篝火;兽皮木屋式的藏民居配上简朴的青稞架,似乎有一种刻意的反璞归真之感;远处的香格里拉城被牧场和公路一分为二,东北边为日光城,西南边为月光城,两城依山而建,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勤劳的牧民们在小块的耕地里收割着青稞,悠闲自得的羊群在草甸里嬉戏吃草,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简单、清新与和谐。我曾去过风景秀丽的皖南山区,那是芳菲四月,满山的杜鹃五彩缤纷,像出门踏青的快乐闺秀;凋零的桐子花静静地随水漂流,又似乎在预示着一种潜在的忧伤……置身其中,仿佛走进了红楼之梦境。同样是重峦叠嶂,而这里给人的感觉却大相径庭。圣洁的雪山和伸手可触的蓝天白云,像意念中的神灵时刻注视着你,容不得你有丝毫的私心杂念,只有彻底的虔诚和光明。在接下来的一天半时间里,依照行程安排,我们先后去了纳帕海、松赞林寺、硕都河和藏药馆。每到一处,我都抛开同伴独自一人,或是随着马群、牦牛群在草甸上狂奔,或是用心去触摸那挂在雕梁画栋之下的转经筒,或潜入原始森林深处,看那树挂如雾、枫叶如血(树挂是寄生在树上的一种丝状植物),或找一个由内地随援藏父母来此生活的小伙子聊聊这儿的风土人情和不同感受――无论做什么都是那么的轻松愉快和幸福,激发了我无限的思考与想象。而同伴们在那一刻被认为是束缚我自由的枷锁,只有独身闲逛才能感觉到灵魂与肉体的完全统一。正如徐志摩先生所说:“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柔娇,一经同伴的抵触,他就卷起来,但在澄静的日光下,和风中,他的姿态是自然的,他的生活是无阻碍的。”扎西告诉我们,香格里拉的藏语意思为心中的日月,它不是指具体的某个方位,而是在每个人的心中。我想我已在高原那绝美的自然风光中,在藏民们那清澈见底的微笑中,在从内地来此生活的小伙子那津津乐道的谈吐中,在游人们那忘我的疯狂中找到了心中的香格里拉。虽不像我表现的那样真真切切,同伴们似乎都有着同样的感受。临别前的那天中午,几位平常不喝酒的同伴也主动品起了青稞酒。我还是第一次喝青稞酒,这酒嗅起来香味浓烈,进口却是一种淡淡的甘甜,正如香格里拉带给了来访者神秘美的视觉冲击,但在这里,生活的本身是恬静的真实。午饭过后,在我们下榻的藏式酒店的门前,我意外地发现几株奇异的花开得很艳,扎西告诉我此花叫忧郁花。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啊!我欣然采下一朵,并尽情发挥想象:“忧郁花”“世外桃源”“心中的日月”“姑娘走过的地方”……就要离别了,扎西热情中略带腼腆地对我们说:“我只能送你们到这儿了,能为你们服务一回我非常高兴,俗话说‘两山不相交,人有重逢时’,欢迎你们下次再来香格里拉做客。”刹那间,我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也许他对他的每位游客都是这样,然而恰恰是这种憨厚、质朴与真诚,将整个香格里拉和藏民族最美好的一面留在了我们的心中,让我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穿过那火红的狼毒草甸,汽车急速而下,再次回首,那片人间的乐土早已消失在白云之间。我细心地将那朵忧郁花夹在记事本中,同时也将这段心灵的境遇夹进了我的梦。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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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冬天的尾巴上暖春。一季冰雪已消融。我看到阳光很耀眼地光芒四射。白色阳光里,尘土飞扬。那细小的灰尘,一群群飘落。尘埃,无处不在。忽然想起了这一句话,小时候在哥哥的课本里看到的一句话。那时候,我傻傻地在想,自己是不是很渺小,如一颗可以很轻易被一丝微弱的风吹得很远很远的尘埃。不知道归宿,甚至会被送至生命的沙漠,寂寞的边缘。生命是脆弱的吗?出事之前,我相信生命是如此地旺盛,什么意外,离我是那么遥远,如一朵滋滋燃烧,盛气逼人的火焰,不灭的火焰。记得某位哲人说过,生命是一团永不灭的火。可,一旦遇到了水,火,不就会熄灭了吗?生命,如一张白纸。出事之后,才觉得这个比喻是那样精当。现在又开始了每天坐顺风车的日子,放学的时光总是如此快乐的。和芝一起,谈笑风生,彼此斗嘴,她总说我厚脸皮,可却总是拽着我的手臂往车棚走去。不由分说的。喜欢这样静静地靠在她的背上,阳光总会很温柔地泻在身上。此时,嘴角努力地上扬,上扬至随意的角度,就像一棵绿意盎然的树,以最美的姿态拥抱阳光。我喜欢树,毫无理由地喜欢。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变成一棵树。这是恩熙说过的话。在一场蓝色生死恋里。如果有下辈子。我是说如果。因为一直都不相信,人有上辈子,下辈子。我就这一辈子。我想变成一只飞鸟,飞向很蓝的天空。倘若变成一棵树,每时每刻以同样的姿势、不变的角度仰望天空,不知道心,累不累,疼不疼呢。开学第二天了。昨天的我分分秒秒几乎都是笑着度过的。梦。小小的心里装满了梦。五彩缤纷。绚烂夺目。下午放学。身边车流不断。男男女女,擦肩而过。牵着美霞的手。我们的手从来都一样冰凉。而这十几天来,手微微发疼,右手的创口自行冒着绿色的脓,像一道小小的峡谷,被一条绿色的脏河隔离开来。我希望它能够合上,关闭这个手背上的小口子。左手的小拇指上的裂口竟渗出一色鲜红。忽然想到生物上学到的,动脉血是鲜红的,静脉血是暗红的。此刻溢出的,是动脉血吗?它是那样鲜艳,在白色柔软的纸巾上是那么刺眼,耀武扬威地破坏着这份美好的纯白。我喜欢白。纯粹。牵着彼此的手,特意绕道去买了千层饼,细细地享受着。有我很喜欢的味道。幸福像嘴边的香味,萦绕不去。牵了手就算约定。是张韶涵的《亲爱的,那不是爱情》里的歌词吧。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芝、美霞她们去散步,我笑着说倘若到老了我们几个还未出嫁就一起过下半辈子得了,笑声中,是微微的点头。天很蓝,牵着彼此的手,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约定,默默放进心里。早读课下。我和芝在课室外懒懒地晒着太阳,讨论着文学社。小麻鹰从三楼跑下来,很兴奋的样子,把她说的那俄罗纳英递给我,用一个很漂亮的、写着英文字母的透明瓶子装着。打开一看,奶油雪糕般纯白。受伤后,婶娘看着我的脸,催着我去药店买一种药膏,为了不留下疤。是的,我承认,我也爱美。天性。可是我却不愿踏入药店,为我脸上的痕迹奔忙。也许,是为了惩罚自己。所以也就忘了那个名字奇怪得很的药膏。英是很细心,也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尽管通常都凶巴巴的!总是喜欢拍我的头!我想,我之所以越来越“笨”也是被她拍傻的!“我找不到瓶子,不然也挖一点给美霞和漫玉,她们的手也生了冻疮。”微笑。我们几个人。如此相依。彼此疼惜。不离不弃。昨晚。和美霞聊了很多,我们的梦。文学社。黄昏晓。飞蓝。学生会。心被温暖塞得满满的,带着些许激动。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情愫。回家的路上,进了书店买了本速写本。尽管封面不是特别喜欢。却是最好的选择。我想。雨中的夏天。我在扉页写下这五个大大的字,用我喜欢的黑色钢笔。黑与白,多么美的画面。翻过一页,静静地描摹着一个女孩子。爸爸刚洗完澡,走进来,瞄了一眼,轻轻笑道,“画你自己啊?”(我的书桌是爸爸和弟弟帮我挑的,有很好看的巧克力色。最特别的是中间是一面很大的可移动的镜子。所以我的房间也就成里家里的公共梳妆室。)“画你!”我赶紧把画册往怀里收了收,不好意思地冲他喊道。“哦,呵呵,画得像吗?”又一笑。房门轻轻关上。微笑。老爸,即使想要画你,我稚拙的画笔也一定画不像。上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画画。简单地喜欢。一直没有改变过。直到现在。只是一份喜欢,单纯的喜欢。Anyway,走在冬天的尾巴上,我看见,春天穿着漂亮的绿衣,婷婷袅袅地向我走来,带来一季的温暖与生机。我知道,十七岁美丽的春天,已经来了。即使有些姗姗来迟。走在十七岁的春天,依旧喜欢下课铃声一响,就往外跑。站在楼梯的阳台间,望着远方。只是,校园里原本绿得茂盛的葡萄树,已发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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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冬天的尾巴上暖春。一季冰雪已消融。我看到阳光很耀眼地光芒四射。白色阳光里,尘土飞扬。那细小的灰尘,一群群飘落。尘埃,无处不在。忽然想起了这一句话,小时候在哥哥的课本里看到的一句话。那时候,我傻傻地在想,自己是不是很渺小,如一颗可以很轻易被一丝微弱的风吹得很远很远的尘埃。不知道归宿,甚至会被送至生命的沙漠,寂寞的边缘。生命是脆弱的吗?出事之前,我相信生命是如此地旺盛,什么意外,离我是那么遥远,如一朵滋滋燃烧,盛气逼人的火焰,不灭的火焰。记得某位哲人说过,生命是一团永不灭的火。可,一旦遇到了水,火,不就会熄灭了吗?生命,如一张白纸。出事之后,才觉得这个比喻是那样精当。现在又开始了每天坐顺风车的日子,放学的时光总是如此快乐的。和芝一起,谈笑风生,彼此斗嘴,她总说我厚脸皮,可却总是拽着我的手臂往车棚走去。不由分说的。喜欢这样静静地靠在她的背上,阳光总会很温柔地泻在身上。此时,嘴角努力地上扬,上扬至随意的角度,就像一棵绿意盎然的树,以最美的姿态拥抱阳光。我喜欢树,毫无理由地喜欢。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变成一棵树。这是恩熙说过的话。在一场蓝色生死恋里。如果有下辈子。我是说如果。因为一直都不相信,人有上辈子,下辈子。我就这一辈子。我想变成一只飞鸟,飞向很蓝的天空。倘若变成一棵树,每时每刻以同样的姿势、不变的角度仰望天空,不知道心,累不累,疼不疼呢。开学第二天了。昨天的我分分秒秒几乎都是笑着度过的。梦。小小的心里装满了梦。五彩缤纷。绚烂夺目。下午放学。身边车流不断。男男女女,擦肩而过。牵着美霞的手。我们的手从来都一样冰凉。而这十几天来,手微微发疼,右手的创口自行冒着绿色的脓,像一道小小的峡谷,被一条绿色的脏河隔离开来。我希望它能够合上,关闭这个手背上的小口子。左手的小拇指上的裂口竟渗出一色鲜红。忽然想到生物上学到的,动脉血是鲜红的,静脉血是暗红的。此刻溢出的,是动脉血吗?它是那样鲜艳,在白色柔软的纸巾上是那么刺眼,耀武扬威地破坏着这份美好的纯白。我喜欢白。纯粹。牵着彼此的手,特意绕道去买了千层饼,细细地享受着。有我很喜欢的味道。幸福像嘴边的香味,萦绕不去。牵了手就算约定。是张韶涵的《亲爱的,那不是爱情》里的歌词吧。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芝、美霞她们去散步,我笑着说倘若到老了我们几个还未出嫁就一起过下半辈子得了,笑声中,是微微的点头。天很蓝,牵着彼此的手,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约定,默默放进心里。早读课下。我和芝在课室外懒懒地晒着太阳,讨论着文学社。小麻鹰从三楼跑下来,很兴奋的样子,把她说的那俄罗纳英递给我,用一个很漂亮的、写着英文字母的透明瓶子装着。打开一看,奶油雪糕般纯白。受伤后,婶娘看着我的脸,催着我去药店买一种药膏,为了不留下疤。是的,我承认,我也爱美。天性。可是我却不愿踏入药店,为我脸上的痕迹奔忙。也许,是为了惩罚自己。所以也就忘了那个名字奇怪得很的药膏。英是很细心,也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尽管通常都凶巴巴的!总是喜欢拍我的头!我想,我之所以越来越“笨”也是被她拍傻的!“我找不到瓶子,不然也挖一点给美霞和漫玉,她们的手也生了冻疮。”微笑。我们几个人。如此相依。彼此疼惜。不离不弃。昨晚。和美霞聊了很多,我们的梦。文学社。黄昏晓。飞蓝。学生会。心被温暖塞得满满的,带着些许激动。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情愫。回家的路上,进了书店买了本速写本。尽管封面不是特别喜欢。却是最好的选择。我想。雨中的夏天。我在扉页写下这五个大大的字,用我喜欢的黑色钢笔。黑与白,多么美的画面。翻过一页,静静地描摹着一个女孩子。爸爸刚洗完澡,走进来,瞄了一眼,轻轻笑道,“画你自己啊?”(我的书桌是爸爸和弟弟帮我挑的,有很好看的巧克力色。最特别的是中间是一面很大的可移动的镜子。所以我的房间也就成里家里的公共梳妆室。)“画你!”我赶紧把画册往怀里收了收,不好意思地冲他喊道。“哦,呵呵,画得像吗?”又一笑。房门轻轻关上。微笑。老爸,即使想要画你,我稚拙的画笔也一定画不像。上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画画。简单地喜欢。一直没有改变过。直到现在。只是一份喜欢,单纯的喜欢。Anyway,走在冬天的尾巴上,我看见,春天穿着漂亮的绿衣,婷婷袅袅地向我走来,带来一季的温暖与生机。我知道,十七岁美丽的春天,已经来了。即使有些姗姗来迟。走在十七岁的春天,依旧喜欢下课铃声一响,就往外跑。站在楼梯的阳台间,望着远方。只是,校园里原本绿得茂盛的葡萄树,已发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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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香格里拉遥啊遥,遥到外婆桥。国庆佳节,为了参加表妹的婚礼,回到了括别多年的故乡,美丽的江南水乡:绍兴。坐在驶向故乡的车里,思绪早已穿越时光的遂道,回到儿时的欢乐时光。孩提时代,最开心的莫过于去外婆家了。每到逢年过节,寒暑假时,父母总是带着我们乘车坐船回到那童话般的故乡:绍兴。从小我就被父母那浓浓的乡音所陶醉,每当谈起故乡风土人情时,他们总是眉飞色舞,自豪无比。朦胧中感觉故乡是童话般的世界,脑海中的故乡是一幅美丽动人画卷,充满着憧憬,充满着好奇。儿时的记忆,儿时的梦,它是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乐园,亦是我心中永存的香格里拉。“白玉长堤路,乌篷小画船”,这是我故乡独有的胜景;“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亦是我故乡最真的写照。宽广的湖面一平如镜,澄澈轻灵,是我故乡的灵气神韵。乌篷船里头戴毡帽的船家摇桨踩橹,悠悠荡荡。小船慢慢的从白墙灰瓦民居深处悠悠荡出,行驶在这青山绿水之中,眼前是座座石桥想连,蜿蜒的河道纵横阡陌,橹桨在水中有节奏的摇曳,泛起阵阵连漪,水天相连,直至水天极目之处。水上的乌篷船、路边的小凉亭、朴实的老船工、静卧的黑鸬鹚,无处不成景,无景不如画,时时刻刻演绎着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情画意。故乡水多、桥多、船多,酒多,西施故里美人多。坐在水中的船中,一边听船夫那老腔老调的地方小戏《连花落》,一边欣赏那沿岸的田园风光,把手抻出舱外划水嬉闹,忘呼所以,小船东倒西歪,起伏不定,而我们还是不停的拍水打闹,水花飞溅,打湿了衣服。“要过桥哉,勿要闹,要当心”船夫大喊一声,我们会突然收剑,不知不觉已到桥洞,湾湾的石桥,承载着多少岁月的磨沥。古朴大方,经历千年风雨的浸浊,剥落的斑痕依旧,桥身萝藤布满,攀附于桥缝之上,造型独特、造化自然、宛若姿态优雅的仙女下凡,欢迎我们:杭州来的小客人。在这圆弓桥上,有一牛童,头戴小毡帽,坐在牛背上,手拿小竹鞭,赶着一群水牛过桥,构成了一幅桥、水、人、树静与动的巧妙组合画,倒影在水中,相映相趣,给人以妙笔生挥的美感,至今回想,仍历历在目。乡下的伙伴们羡慕我们城里来的小客人,和我差不多大不的伙伴我都得叫声舅、叫声姨、妈妈说这是我辈份小,没办法的,对我的照顾可真是没的说了,看餐桌上没晕菜,拿起小竹箩下水一趟,屋里便飘出鱼虾香味,而我又偏是属猫的,所以格外的感谢他们。水乡的人个个是游泳健将,连我那残疾的小舅也不例外。划船是他们的拿物活,中、这不奥运冠军孟关良就是我的老乡。每当傍晚时分,男女老少们都下水洗澡,游泳,而我是属称驮的,小伙伴们总是弄来一条小船,让我坐在上面,他们在水下摸来的鱼虾,螺丝、水菱、莲儿等拿上来让我保管。夏日的傍晚,河边树枝上知了的蝉叫声,鸟鸣声萦绕在耳边,动听极了,给周围增添了无限乐趣,如此的纷围使人陶醉,让人留恋。平原的山坡平坦无险,满山的果树硕果累累,小伙伴们带着我上山偷桃,偷李,最多是的金桔,柿子。外公是个大公无私的守林人,每当被他发现,小伙伴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我总是唯一的俘虏,被外公骂得不敢出声,他牵着我的手,拿着我们的胜利果实到小队间去过称后才能拿回家,那时我总想,外公真笨,又没人看见,直接回家不就得了,死心眼。再说过了称也不付钱,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不知道那要在公分扣的)夕阳西下,月色当空,夜色笼罩着整个水乡,繁星闪烁之时,疲倦的小伙伴们围坐在一起,听我讲城里的汽车、城里的人、城里的花布、城里的街头、城里的学校。他们羡慕地,向往地听我瞎说着、显摆着。因为这里太穷了、太苦了,小小的年纪已是干农活的好把手,女孩子纺纱织布,男孩子上学去还得带个小畚箕以便在回家的路上捡鸡粪,放到队里作公分。河是唯一的交通,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有时我们围在外公身边听他讲“海龙王、狐狸精、私订终身后花园;落魄公子中状元”等等的故事。数着星星,伴随蛙叫声,虫鸣声甜甜的进入梦乡……傍水的人家听着橹桨过日子;阡陌的水巷截着舟船渡岁月;乌逢小船摇来摇去;石桥石巷走过了水乡的童年也走到了水乡的今天;还有那悠悠的古纤道,在古老的运河中矗立,湾湾的沿河石板路上留下了纤夫沉重的足音,也留下了水乡古老的文化。水是故乡的魂,水是故乡的韵,桥因水而得影,水借桥而通流,桥水相映,互为风情。这便是水乡独有的韵味而留人驻足……事过迁境,一晃多年,由于工作的原故,多年不回故乡,而故乡常常是梦回萦绕在我心头。今日到来,眼见故乡发生的惊人的巨变,今非昔比,如今它已成了我国有名的轻纺城。传统的主业“打锡泊”已被织布,印染业所替代。果林山丘夷为平地,替代的是隆隆的机器声,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儿时玩耍的地方不见了,河水也没那么干净了,空气也不纯了,低矮的毛草房也被洋房别墅所替代。山坡上杂草纵生,金黄的柿子挂满了枝头无人采摘。儿时的伴侣如今个个都是腰缠万贯了,盛情的款待,使我拘束难当,餐桌上的菜肴可以和满汉全席嫓美。开门是车,开口是钱,铜臭替代了纯朴,当年提着小蓝跟在外婆身后蹦蹦跳跳的在地里摘棉花,摘蔬菜瓜果,而如今这棉花地成了表哥的小别墅。站在别墅前我思绪万千,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怀念外婆,怀念儿时的欢乐时光,我仿佛看到那开了口的白棉花在向我诉说着她们的不幸。站着,站着,我泪流满面。变了,一切都变了,唯有那浓浓的乡音未改,还给我留下一丝浅浅的欣慰。使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经济的发展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至于我后悔这次回乡而破坏了我脑海中故乡的美貌。我幻着想留驻蓝蓝的天,我幻着想留驻清澈的水,我幻着想留驻童年的梦,我幻想着留驻儿时的天堂,她是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乐园,是我心中永远的香格里拉……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