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提到这本书我们就不得不谈到本书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俄罗斯人,一个普通的工人、红军战士、共青团基层干部。1904年出生在乌克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他的自传体小说,但是其中确实有大量情节取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大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了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人们爱不释手的读物,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常常被尼古拉那看似平淡而又充满内涵的语句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一遍又一遍的阅读,不能干部市为了曲折的情节,急于了解事件是怎样发展的,结局又是如何。事件的发展与结局,我早已熟知。我一再地阅读这部作品,知识因为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激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精神力量。
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少的年轻人受到它的教育和鼓舞。保尔·柯察金和我国的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焦裕禄等英雄一样,受到我们的崇敬与爱戴。他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干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又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句话已被我作为我人生的座右铭。
的确,我们应该像保尔所说的那样,待到年龄已大时让我们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如果做到了,我想那我们一定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英雄。
不是要追星吗?那就把保尔作为你心中的偶像吧,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我们悟出人生的真谛,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不会让你虚度年华,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你向着目标奋勇冲击……
明月夜空
多少次轮回,
才换来今生的相聚,
唯美的月光散落,
却突显了夜空的空旷。
你我一起漫步,
却彼此无言,
月光显出了孤寂,
显出了无奈,
却显不出你我彼此的心岸,
爱如明月夜空,
无言却心连,
一丝牵挂,
此生爱不变。
山东泰安泰山区山东省泰安东岳中学初三:苏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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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起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雷锋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卧龙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当代明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偶像却是诗仙李白。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李白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他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而在风格方面李白诗风浪漫,包罗万象,继承陈子昂提倡的诗歌革命,反对南齐、萧梁以来的形式主义,把南朝以来柔弱华靡的文风,一扫而空。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唐诗都得到创造性发展。李诗富个性,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内容表现出蔑视庸俗,反抗和不媚权贵的叛逆精神,歌颂游侠和仙道,被誉为“诗侠”、“诗仙”,后世亦以诗仙李白称之。李诗想像丰富,结构奇特,极度夸张,比喻生动,并运用大量神话传说。李诗歌唱雄伟壮丽的自然,善于描写和歌咏山河,气势豪迈而奔放,不屑于细微的雕琢与对偶的安排,而用大刀阔斧、变幻莫测的手法与线条,涂写心目中的印象和感情,创造艺术的鲜明形象,雄放无比的风格。李白擅用乐府民歌的语言,很少雕饰,自然率真。乐府精神和民歌语言的运用,达到了极其成熟和解放的阶段。诗仙李白就是我的偶像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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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曾喜欢过某位明星,因为他们而确立了我们的目标。就像我一样,我有自己的偶像,他不是现实中某位会唱歌的明星,虽说他也会唱歌,而且很好听,他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完美,打从一开始看见他时,我的心里就确定了一件事,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她是一个弱者,什么弱者,我也不知道,但她就是很弱,比如一些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他很弱,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就像圣人一样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包庇他人,当别人怨恨他时,他默默承受,并且帮助她,当他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及时伸出援手,他亦可救人也可以杀人,他的一生都很痛苦,但他却默默的忍受着。他没有受到过爱,但一直用爱去关怀别人。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可怜,他的性格很怪,活着那么累却还经常笑,像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天真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自始至终都从未相信到任何人。他总是存有戒心,但从不体现出来,她可成一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你一个人的性格,有人问她为什么,他经常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言外之意就是我懂得比你多,他总在那付出,却不求回报。他有一个徒弟,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他也说师傅是一个很怪的人,有时我甚至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还经常干些奇怪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师傅一直用爱来温暖这个世界。他是我的偶像,一个不存在的偶像,他是我心中虚拟出来的一个人,但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想像他一样,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也会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世界上最好看的,让她成为所有人的偶像。因为有明星,所以有人追星,因为有了憧憬,所以有人想跟她一样,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因为那些明星,而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某处地方和喜欢他们,想像他们一样,于是这份憧憬让人们成了实现梦想的力量。追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随意些的人够确定自己的目标,从那些爱豆身上获得能量,使他们更加的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实现。追星不等于脑残粉。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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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2005年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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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是与许多人一样的明星,他是韩国第一天团“东方神起”中的一员——金在中。我喜欢他,崇拜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俊美的外表,还因为他为了理想而独自一人远离家乡,不断奋斗的精神。在几年前,在北韩的平壤,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告别了生活了一生的城市,毅然收拾好了行李,告别了有着八个疼爱他的姐姐和他的父母,踏上前往汉城的火车,那个男孩就是金在中。家人把他送到火车站时,都哭了。男孩听见了他们的泣声,但他没敢回头看一眼。因为他害怕自己回头的一霎那,会狠不下心肠,会放弃这个机会。也害怕,家人会看到他自己流落的泪水。就这样,那身上披着寒酸破旧的大衣的男孩,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十五岁的时候离开了家乡,到了一个连见都没有见过的繁华都市寻找着自己的落脚的地方。终于,火车到站了。男孩下了火车。他望着汉城绚丽的高楼、喧吵的大街、被霓虹灯点亮的夜色……那么多根本没有见过的事物像浪潮一样冲向他,他的心脏完全负荷不了。他真的,要在这座高傲华丽得像女皇般的城市为自己找到容身之处么?男孩犹豫了,他对自己的信心动摇了。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抱着的理想让他肯定,如果就这么回家的话,自己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的懦弱。于是,在根本没有任何依靠的情况下,男孩为自己找到了一间小得可怜的公寓,住了下来。韩国最大型的音乐娱乐公司S.M.Entertainment 举行了第二届的歌唱比赛时,男孩参加了。大厅里挤满了和男孩一样,想要借着这次的比赛被公司录用成为明日之星的青年。他们都精心打扮着自己,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服装,耳上戴着高素质的耳机听着面试时要唱的歌曲,用冰冷的眼光打量着其他的参赛者。男孩看着自己身上微大的暗灰色上衣和长裤,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输掉了一半。他是第十二号的参赛者。进了面试厅,里面坐了五个板着脸的裁判。他有点不知所措,直到中间的那位开口叫他准备开唱。然后,他用声音感动了他们。那把声音,是大家听过的最清澈最温柔,最有震撼力的声音。听着听着,心中会有说不出的感伤。但与此同时,却还会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听他唱下去,永远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但虽如此,在乍听下,他的声音还是太轻细,太不堪一击。所以最后男孩之所以会赢了这场比赛,是因为他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那张不沾铅华,但却仍然脱俗光洁的脸庞上,是比女孩还要精致的五官。水盈盈的眼睛很大很柔,深灰色的瞳孔羞涩地被笔直的长睫毛半盖着。嘴唇小巧饱满,粉红的色泽更是衬托出脸上皮肤的苍白。大家都说,这张脸生来就是为了吃娱乐饭的。他无心插柳地被公司录取,签下了七年的合作合约:前两年当学徒,自己缴交学费上音乐、舞蹈课,下来五年正式成为艺人。离梦想越来越近的男孩很快签了合约。虽然知道下来的两年,自己会过得很辛苦,但为了理想,他绝对不可以放弃。于是,他开始了两年那种不是人过的生活。因为知道家境本来就不算富裕,他不曾伸手向家里再讨过一分钱。每天打着两三份散工。在大家还熟睡的时候从打印厂取来差不多和自己身子一样重的报纸,骑着烂透了的旧单车一家一家地派报纸。中午到附近的工地做临时的苦役。漂亮得让人窒息的脸蛋被灰尘水泥掩盖着,柔美的声音也因为不敢得罪其他的地盘工而压抑着。上完下午的音乐课,又为了省下车钱而宁愿步行三小时到餐厅当服务生。他默默地干着手头的工作,默默地承受着一个十五岁少年不应该承受的负担,默默地为两年后能够走出黑暗的隧道,让光芒将自己包围的那天祈祷。男孩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但却还是不能够过上三餐温饱的日子。每次拿到工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缴学费。就算剩下的钱不够吃穿也无所谓.终于有一天,男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钱买东西吃了。他饿了整两天,虚脱的身子本应该不可以再劳累工作。但为了能够每月准时缴上学费,他还是风雨不改地打工。那晚在餐厅,男孩收拾了某个客人留下的一大半的面汤。汤还是微温的。他实在饿得受不了,连握着碗的手也在发抖。再也不多想了。男孩拿起汤勺,一口、一口,把剩下的面汤全部喝光。为什么,汤面越来越咸呢?男孩疑惑。然后他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在他的不知晓下落进了碗里。十五岁的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些,但他,承受了。后来,男孩生病了。他发烧,一连三天都只能躺在那间小得多放几件衣服就连觉也不能睡的公寓里。学费刚刚缴完,但是三天的打工费却少了。男孩又一次拖着饥饿无力的身子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到餐厅打工。回来的路上,他看见一个血站。犹豫的同时,胃很不争气地抽痛了起来。男孩再一次做出了自己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情。他走进血站。一个小时后,手里紧握着那几张得来不易的钞票,顶着沉沉的晕意和毫无血色的双唇到食品店买了最便宜的饼干充饥。终于,两年艰苦难耐的日子还是过去了。男孩被选入一个五人的美声舞蹈团体。公司宣布,这将会是一个最强的天团。经过公司里各个音乐老师的一致认同,这五个人虽然有着很不同的声色音质,但加在一起一定会配合得天衣无缝。于是,男孩很幸运地进入了一个公司十分重视的团体,免去了被冷藏的噩运。同时,身为最年长的他也得到了四个十分关心他的弟弟们。他们推行了第一张单曲时,仅凭一张收入两首歌曲的唱片登上了韩国各个音乐排行榜的榜首,也借此打破了韩国音乐界根本没有韩语单曲的市场。男孩终于尝到了成功的甜头。看见每天越渐增多的歌迷的信件,他心里觉得,吃了两年的苦,都是值得的。但是,好事对男孩来说,总是那么短暂,那么遥远。就在他们第一场的签名会时,抽到入场机会的歌迷都不是他的歌迷。男孩看着组里的其他三个人面前长长的队伍,心似乎被闷揍了一击一般的痛。自己面前,一个人也没有。好不容易,工作人员为了不让现场的气氛太过尴尬而把几个歌迷拉到他的面前。就当男孩很用力地藏起心中的伤感,亲切地问候歌迷的名字时,那女孩傲慢不屑的一句“我是被逼来的,我根本不喜欢你”让他的心再次被打碎。但是男孩没有哭。他宁愿咬破自己的嘴唇,也不愿在任何人面前,甚至在自己面前,流下一滴的眼泪。男孩不知道,歌迷们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他。他不知道,自己的那群歌迷正在会面厅外,与他一样心碎着……后来,他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发现,大家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任何事情,而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漂亮得女孩们都恨得牙痒痒。无力的苦笑,扬起了男孩的嘴角。原来当初让他比别人更胜一筹进入娱乐圈的筹码,这张青涩俊秀的脸,是大家讨厌他的原因。男孩没有放弃。他仍然每天面带笑容地面对各个采访,希望大家会被他人性化的一面,被他的声音,吸引。但他越是努力,心里的负担就越大。演出频频出现小小的闪失。这使他更为恐慌。他害怕,大家会对他感到更加厌恶。于是,男孩渐渐不再在摄影机面前谈笑,天天紧绷着自己的情绪,言行举止都刻意控制得十分严谨。他没有想到,在摄影机前沉默,会换来歌迷说他装酷的不满,会换来公司要把他从组合里抽出的决定。男孩真的害怕了。他不想离开这个对他来说已经是第二个家庭的地方。但是他没有办法。说穿了,艺人只不过是为公司赚钱的一个傀儡。观众看腻了这个傀儡,公司就必须换一个观众更喜欢的傀儡搏君一笑。 但是结果,他没有被调走。男孩发现,原来,自己的歌迷们为了他,在公司门口的大街上抗议了几天几夜。为的,是要求公司把他留在组合里。原来,组合里最小的成员,他一直溺爱着、疼惜着的小弟弟,不管经纪人的阻挠,在摄影机面前哭着对大家宣布,如果公司把哥哥调走,他宁愿毁约,回去当他平凡的高中生……男孩感动着。他知道,在这个团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对歌唱抱着十足热诚的。而最小的弟弟,其实与他一样,也是经历了许多许多才当上歌手的。于是,男孩更加珍惜着自己所有的一切。他很努力很努力地练习,为的,是要报答歌迷对他的恩情。他要把最好的呈献给歌迷。演唱会上,男孩总是把眼睛在观众席上瞄来瞄去。公司里的音乐老师指责他说,这么做的话就一点也不深情了,好像在开小插一样。男孩微笑着点点头,但是在下一次演唱的时候,眼睛还是总爱瞄来瞄去地。男孩说,艺人唱歌的时候为了效果会盯着一处,但是他不行,因为他想要看清楚每位歌迷的脸。所以,就算拍下的影像效果会不好,他也还是要这么做。 两年过去了。两年中,男孩以一曲“TheWay U Are”打破了音乐老师对他的声音太过柔弱轻细的观念。他自然地把温柔中性的嗓音改成野蛮霸气的撕吼,这为他博得了更多歌迷的芳心。男孩傻傻地笑了。后来,男孩在一次练舞课上倒下。原以为,摔倒了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他站不起来。膝盖疼得太厉害了,他只能缩着身子,抱着摔伤的右膝在地上发抖。队长什么也没顾上说,把他抱起然后一口气跑到最近的医院让他接受治疗。在把他推进急诊室的一刻,男孩看见在未关的门外,有四个熟悉的身影喘着粗气,正担忧地望着他。医生说,男孩的右膝粉碎性破裂,需要尽快动手术。这不是一个小手术,需要静养许久。但是男孩拒绝了。就在他动完手术的第二天,他与其他的团员一起到了首尔的奥运匹克体育场,如期进行了他们的歌友见面会。会前,队长很细心地搀扶着他,从面包车上一直扶到体育场的后台,半步也不肯离开,生怕他突然犯痛。会上,最年幼的弟弟被问下一年想收到什么样的新年礼物。而他的回答,就是希望哥哥的腿能够快点好起来……男孩一直不爱流眼泪。但是这次他却感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埋着头,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后来他抬起头,看见歌迷都在为他哭泣。男孩很心痛地拿起麦克风对大家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痛,真的一点也不痛……大家,请不要为我哭,而是要和我一样,我们微笑着面对对方,好吗?”男孩第一次对歌迷撒谎。刚刚做完手术的腿,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怎么可能不痛?但他还是坚强地忍着疼痛,微笑着面对着五万个歌迷。后来,男孩的脚伤终于好了。他开心地与朋友聚在一起庆祝。在回家的路上,他被捕了。原因是,醉酒驾驶。队长到警局接他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但男孩知道,他的这一举动一定让他很失望。男孩被公司冷藏了两个礼拜。男孩知道,这个惩罚已经很宽松了。他知道,一定是团员和歌迷为他求情他才不至于永远地被封在公司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为此,他毅然坚持在下一次的歌友见面会上向大家认错,虽然,一个艺人没有义务这么做。那次,是男孩第一次在歌迷面前落泪。一个男孩,一个坚强到无视于膝盖刚刚被剥开的痛苦,微笑着劝歌迷们不要为自己的伤势哭泣,而在整个过程中不掉下一滴眼泪的男孩,竟然因为听见歌迷们不再责怪他的几句话而感动得落泪。我的心,为他碎了。在那次事件后,男孩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大家终于发现,原来男孩的优点不是只有那张倾国之容。原来,他的歌声是那么多变,那么感伤柔美;原来,他是个有勇气能够承认错误的人。原来,在那倔强和不肯流泪的性格下,他其实是一个这么会被感动的人。歌迷的一句,我们原谅你,对他的震撼力如此庞大。或许,男孩在他们这短短的五个字里,找到了大家对他的接纳和包容。这个男孩,就是韩国当红男孩团体东方神起的金在中。公司为他取的艺名为,英雄在中。男孩总是在想要哭的时候提醒自己,他是不能哭的。因为他是英雄在中;英雄,是不会哭的。英雄,永远会与困难奋战到底;然后,战胜它。有一个东方神起的歌迷说过,她第一眼见到在中的时候,觉得他那像水晶娃娃一般脆弱的外形根本不适合“英雄”这个大气的名字。直到了解了他的种种,才发现原来在温柔秀气的外表底下,是英雄的气魄。英雄在中……英雄,就在心中……才赫然发现,S.M.赐予他的名字,原来如此贴切。而我,也何尝不是有着与她相同的领悟。经过了这么多,男孩已经长大了。他没有了刚出道时有些幼稚的张狂,多了一份让人铭记在心的成熟和沧桑。只是那把温柔的声音,还是能每每让我感动,让我想要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还有那温文漂亮的笑颜,始终都一直让人觉得,他是掉落人间的天使。能够如此感动一个人,我想,英雄在中,他真的成功了。就让我们跟随英雄在中的勇敢和不屈,一起努力.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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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歌星、大影星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科学家——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不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自己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笨头笨脑的家伙变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爱因斯坦除了在光电效应、相对论等方面作出伟大贡献外,他关于布朗运动的研究成果,对于大量无序因子的规律性把握,成为当今最热门的金融学的基础。他提出的激光受激辐射的概念,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他与玻尔进行的论战中提出的EPR佯谬,至今仍是理论物理和科学哲学界不断探讨的话题……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了自己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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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我的偶像是刘翔,因为你——刘翔,伟大而又坚强!在百米跨栏有你亮丽的身影;在人民心中有你不灭的形象。你要学会“坚”上加“强”一时的病魔虽打垮你的身体,可它却从未打倒你奋发图强:从1288到1277,这中间的辛勤与汗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虽然你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比赛。但你却换来了一句句加油的呐喊;一个个鼓励的眼神!我相信你失败了不会退下,你肯定会再次出现在领奖台上的,对吗?1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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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每个人都把自己喜欢的人称为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乐于助人的雷锋,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偶像应该是一种精神,一种追逐的梦想,对偶像的崇拜也是对自我价值的追求。我也不甘落后,我崇拜的是光芒显耀的歌手——杨幂。数数从小到大,我还有过不少偶像。每次听朋友很酷地说:“我没有偶像,我从来都不崇拜谁。”我一方面觉得他们潇洒,另一方面觉得他们在成长中缺失了什么。我的偶像,杨幂,演员、歌手。1986年9月12日生于北京,2008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09年被评为内地新“四小花旦”。我经常了解我的偶像杨幂,知道了她的爱好是购物、拍大头贴、写词、绘画,唯一不能缺少的是她喜欢唱歌。她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她唱歌唱得非常棒,我的梦想是当像她那样的歌手,我当歌手不是为了出名,而是想让我的歌声带给别人幸福!她的偶像是梁朝伟、巩俐。我觉得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她都很镇静,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她都很开朗,不会愁眉苦脸的。杨幂很敬业,她在背后的故事上说:“我连走在街上的时间都没有。如果我没有在拍摄现场,就在去现场的路上。”杨幂长得还很漂亮,深受许多人的爱戴。她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她唱歌唱得非常棒,我的梦想是当像她那样的歌手,我当歌手不是为了出名,而是想让我的歌声带给别人幸福!我想高声对全世界说:“杨幂姐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我崇拜你,我要向你学习!”偶像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只有曾经崇拜过、模仿过、抄袭过别人,一个人最终才会找到自己。浙江金华磐安县尖山镇金交椅小区45号六年级:周充妍6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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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她,短短的头发,白白的皮肤,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蓝紫色的眼镜,还有一张迷人的樱桃小嘴,粉红粉红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涂了口红,她就是黄雨霏。开学那天看见她时,她正静静地坐在我后面,那副蓝紫色的眼镜和樱桃小嘴最为突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想到的是,在安排位置时,她就坐在我的前面,让我觉得我和她真是有缘呀!有一次,我英语默写错了很多,好多都不会订正,但黄雨霏默了100分。我想让她教教我,她那粉红的唇微微一抿,爽快的答应了。有时,她给我讲难题,讲了几遍我都听不懂,但她还是耐心地教导我。她的声音很甜,粉唇总是微微上翘,那微笑的样子让人感觉很是亲切。当我终于明白了题目的意思,她总会温柔地向我笑,那粉唇就会绽开一朵美丽的花,我觉得有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头,她真善良、耐心、乐于助人呀!在语文课上呢,只要老师提出问题,她总是积极思考,第一个举手发言,别看她嘴巴小小的,个子矮矮的,其实能说会道得很,我看,差不多整个课堂气氛都是她激发出来的,真是一个‘假小子’,活泼开朗,让人佩服。让我不禁想给她点个赞,向她学习!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排队形,她的眼镜衬托出了她的白皮肤,而白白的皮肤上又衬托出了那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她当仁不让站在了第一排。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化妆,但她的白皮肤和粉唇让许多阿姨都认为她涂过粉和口红了,她尴尬地说:“阿姨,我什么都没有涂呢!”阿姨才回过神来,边涂边说:“你的皮肤好白呀!”说得她很不好意思。最后才谦虚地说了一句:“没有你说的这么白啦!”而我在一旁也十分羡慕,因为我的皮肤比较黑,如果我也有这样的白皮肤该多好!她,黄雨霏就是我的偶像,不仅成绩好,长得好看,刻苦认真,更重要的是,她有乐于助人、心地善良、自信的品质。7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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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到偶像,别人可能都说:周杰伦呀、TFBOYS呀等等。可我的偶像却不是他们,而是我的爸爸,他可谓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爸爸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高高的个子,戴着一副黑边框眼镜,还有挺挺的鼻梁,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他考了许多证,比如:企业法律顾问、法律职业资格、经济师、会计师、二级建造师……关键我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他,他总是笑呵呵地给我解答。爸爸教会我成功的秘籍!有一次,有一个非常难的数学题难倒了我,算了10分钟还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到了正在沙发上看书的爸爸:“嘿,爸爸,这题怎么解呢?”我终于忍不住向爸爸求救了。“哈哈!又到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爸爸跑了过来,坐在我旁边,一本正经地说:“你先把你思考的过程说一遍。”我便说了一遍,爸爸听了之后,给我讲了生活中的例子,可我听得稀里糊涂,爸爸又让我联系生活的事例思考,我左思右想,终于明白了,向他竖起大拇指。爸爸笑着说:“你不仅学会了这道题,更重要的是你学会解题的方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多联系生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教会我努力和拼搏!可别以为我爸爸是一个书呆子,他还是一位运动健将呢!他喜欢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最喜欢的是足球。他的球服有50多套,奖杯有十几个,他四十岁了,可还活跃在绿荫场上,大家都称他“老徐”,我却叫他“大徐”。在他的影响和帮助下,我勤奋苦练,获得了全市的足球赛冠军,成为运动迷。爸爸常跟我说,运动可以让我们身体健壮,身心健康,运动更让我们学会努力和拼搏!因为有你,我的人生更加精彩。在我快乐时,你和我分享;在我痛苦时,你帮我分担。爸爸,谢谢您的教诲、您的辛勤付出,把我从小树苗浇灌成大树。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永远不会改变……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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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音乐奇才贝多芬,有的人的偶像是足球之王梅西,还有人的偶像是大名鼎鼎的美术家……而我的偶像却是那路边不起眼的清洁工。在我的眼中,清洁工是整个地球的天使,如果没有他们,世界就会肮脏不堪,臭气熏天,惨不忍睹。有的人说清洁工浑身都是脏,还没文化,都不愿意从他们身边走,我想,他们虽然很脏,但是我们踩过的每一寸土地,扔过的每一个垃圾,哪一个不是他们用辛劳的双手和满头大汗清洁的啊!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和小伙伴们出去买冰棒,在50°的柏油马路上,我们看见了3个身影,呀,是清洁工!我边上的人没看见,随手把冰棒袋子一扔,袋子里残余的水分与高温融合在一起,瞬间就粘在一起了。一会儿,清洁工发现了,他紧皱着眉头,奋力地弯下饱经风霜的老腰,用结满老茧的双手吃力地抠着,我看不下去了,大声训斥道边上的朋友:“你干嘛把袋子往地上扔?垃圾桶不就在边上吗?你可知道这种天气还让清洁工弯下腰抠垃圾,高血压,甚至中暑,你负责吗?你不能只享受别人辛苦的果实,自己却一点不付出啊……”听了我的循循善诱,他拉着我的手,帮着清洁工一起捡起垃圾来。一天,我在车站等111路公交车回家,正巧碰见一位年近50的清洁工,她正在清理站牌边上的灰尘。这时,一个小伙子也来到了车站,清洁工在扫地的时候不小心将一块灰尘扫到了他的裤腿上,小伙子瞟了她一眼,满脸邪恶地说:“弄干净”。谁知清洁工真的弯下腰来一点一点弹去小伙子裤腿上的灰,小伙子脸一下就红了,连忙说:“不必了,不必了。”便让到了一边去。从那以后,我的偶像就不禁成了能吃苦耐劳,不拘小节的清洁工。清洁工,多么神圣的一个称谓!他们用一滴滴汗水换就了我们居住的城市,用一个又一个的扫帚扫出了伟大的成就!我的偶像,清洁工,你怎么看?五年级:哈振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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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他是一个陌生人,却在我需要帮助时伸出了援助之手。那天下午放学,我在回家的路上,骑着自行车,一不小心骑到一块小石头上“啪”的一声摔倒了,车链子也不争气地断了。一瞬间,我手足无措。只好慢慢地推着车子前行,家还很远,我垂头丧气,一路叹着气。过了一会儿,一阵三轮车“咯噔咯噔”的声音由远而近。我回头一看,一个老汉推着卖红薯的破旧的车子慢慢地过来了,我没在意,埋头继续走。他赶上了我,用满带口音的普通话说:“孩子,车链断了吧,把车放上来吧!”我很惊讶,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竟会为我伸出双手。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穿过阴霾,照耀到我身上。我回答说:“好的,谢谢爷爷!”我俩把车子抬上三轮车。他又要我坐上去,我说:“不用了,我自己走就好了。”“上来吧!”他说,“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是没用的老汉啦。”我上了车,开始注意他。他约莫六七十岁的样子,头发都花白了。脸上的皱纹是他岁月的印证,手上布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还裹着一层薄薄的,干干的泥土。他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看起来朴实宽厚。天渐渐地黑了,我的肚子也在不知不觉中“咕咕”地叫了,他仔细地挑选了一个又大又酥软的红薯塞到我手里,“吃去吧,孩子,可不能饿坏了。”他说。“不行啊,爷爷,这是您要卖钱的东西,我怎么能吃了呢?”“反正这天儿也黑了,吃就吃了吧。”我感恩不尽,一股暖流充满了我的身体,尝了一口,这红薯甜极了,从我的嘴里一直甜到了心里。一会儿,回到家了,我的母亲已在大门口等着我。我告诉了她事情的经过,她连忙向爷爷道谢,还掏出来钱要付给爷爷,爷爷却挥挥手,说道:“不用不用,才一个红薯,也不值几个钱。”他推着三轮车走了,身影愈来愈小,愈来愈模糊,可在我的心里却是愈来愈大,愈来愈清晰。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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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是江湖,人就是江湖。”每每读到这句话时,我都被他的气概所折服。“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他一生成就的形象写照。“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肥时方恨多。”这是他诙谐心境的完美概括。他与古龙不同,他是太阳,古龙是明月。他在他巅峰时封笔。他就是我的偶像——金庸。读他的文章,对我的影响是空前的。他的文笔,美得像一幅画,让我陶醉其中,是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他的书,更教会了我如何做人。记得那天,天灰蒙蒙的。我天性要强,有时甚至会钻牛角尖。一场原本欢欢喜喜的篮球赛被我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场吵架。刚开始我们球队的优势很明显,可不尽人意的是上半场我们落后了。看着队员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内心的怒火直往上涌,不由脱口骂道:“能不能有点上进心,我们队输了……”由此为导火索,我们队开始内讧,而我们的对手则在旁边看笑话。正在争吵中的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金庸先生的一句话:“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终于明白,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人应该有进取心,但更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于是,我开始稳定大家的情绪,我们终于反败为胜,赢了比赛。“明白别人容易,明白自己甚难。”金庸先生的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做自己的知己,看清楚真正的自己。“世上哪有十全十美之事,一个人千辛万苦地去寻求一件物事,等得到了手,也不过如此,而本来拿在手中的物事,却反而抛掉了。”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沉思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在我身上,让我明白,不仅要展望未来,还要珍惜当下。金庸先生为我们留下许多武侠经典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他走了,但正如臧克家说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7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