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中的微光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再没有比狄更斯的开场白更沉凝,更厚重,更笼统,更难以驾驭的了,如同那遍被烟云尘嚣的大幕缓缓拉起,而你不知所措地淹没在纷繁壮阔的全境之中。物欲是人心的外化,是五光十色的阴霾,是海妖塞壬的歌声,是凡夫俗子眼中乱花迷眼的华林。可曾有谁捕捉到那林中的一缕微光,点染出困惑中的一丝清醒、浮沉中的一丝淡然,使人生真谛、生命本源,并未完全迷失于大幕拉起后的世界。
鲁迅先生曾经用过这个形容,“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意指的是曹公笔下于峨冠博带、仕途经济间挣扎着透气的宝玉。哪个时代没有这么一片蒙蔽人的华林,架构精巧秩序井然,是一类严丝合缝轮轴传动的体系。每个人都受着这框架的包庇,自然,义务是遵循它,不脱出常轨。
知识不等于智慧,不经主观消化的知识甚至能扼杀智慧,“所谓科学,亦同趋于无有矣。”如是言之。想起《艰难时世》开场那段近似咆哮体的振聋发聩的台词,“理性!只需要理性!”不错,可以用钢条抽打,用戒尺丈量的理性。老牧师教出来的孩子,能够用界门纲目一类生物专用词和极度细致的动物学口吻来流利地描述何谓“马”,理性到了极点,对知识的发挥也到了极点。究其根本,知识成了武器来给大脑装载弹药,成了工具来给社会培养具备专业才能却不懂领悟思考的字典、工具箱。当知识沦为同一基准线下的功利性储备,它就永远只能具有暂时价值,一旦时效过去,便被打包清理束之高阁,丝毫不曾加诸我们的头脑,成为我们智慧的灵光乍现。
性灵之光之所以“微”,除了物欲外,或许还有其他条件,只容许它在它们的夹缝中举步维艰。《达洛维夫人》中的赛普第默斯,约莫是作者弗吉尼亚·伍尔芙敏感寂寞性灵的直接映射。历经一战硝烟,顿感世事虚空苍白,内心左冲右突,在形而上的哲学中找寻出路,却被其主治大夫的“平稳”哲学击得粉碎。平稳,即四平八稳左右逢源,接纳凡尘俗世一切规则,并视之如至高无上的常态。物欲只是树林枝丫上鲜艳的骨朵,而规则才是树干,是撑起整片华林的支柱。赛普第默斯是所谓“畸零人”的代表,抛弃了世界而世界也不再理解他,任他湮灭在最纵横恣肆又最超凡脱俗的纯精神世界里,展示他精湛的意识流。但致力于将他纳入“平稳”轨道的世俗哲学,终究把他逼上了绝路。我们的时代呢?庞大的社会体系,成才抑或实现价值,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相似的人生道路,因为这样风险最小,因为这样足够谨慎稳健,亦因为其他途径太渺茫太单薄。然而,单一趋同的社会价值取向,只会一点点磨蚀人的创造力和个性。
然而即便微弱,我们说“要有光”,我们在寻找光。物质与精神是一对永恒辩证的矛盾,但它们一者是血肉一者是灵魂,前者是后者的依傍,后者是前者的扬升,它们密切相连。鲁迅先生说物欲蒙蔽性灵,但物质毕竟是世界的基础,要求物质满足毕竟是人作为动物的属性,不可摆脱。我们常常忽略的是,主观才是客观的主体,没有一个把物质内化成精神的过程,那么外物便只是外物,而非充实性灵的一块增补物。我们需要精神内涵,它点石成金,我们一面以自身价值观消化、评判着外物,一面以崭新的经验充实着自身价值观,这是个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我们寻找精神层面上的富足,因此我们读书、思考,因此我们在莎士比亚那里,在奥斯丁那里,在汤显祖那里,在曹雪芹那里寻觅心灵的冲击和启迪,我们并不吝惜对家事国事天下事的深思。人的特性在于会思考,会主动探求物质之上浮泛的精神天地,把单薄的个体存在扩展成对广袤生活的认知,扩展成对天地间最深沉琴弦奏出音符的共鸣和回响。
我是一颗孤独的性灵,破土、抽芽,颤颤巍巍地生长。我渴望冰封的冻土能有空隙容身,我渴望华林的美妙缭乱不再阻碍我对日照的渴盼。
突然想起《1984》里温斯顿和奥布莱恩那段近乎哲学思辨的论战,唯心主义采用狡猾的诡辩技巧把唯物主义观点逼进死角,意识决定一切,意识任意扭曲,精神把物质玩弄于股掌之中,那套强大、可怕、无法驳倒的逻辑轻易就把人吸进了辩证黑洞。能毁灭人性灵的哲学也能毁灭世界,这是精神对精神的占有,这已不是华林,也不是华林的浓雾,是不容一点微光的终结一切的黑暗。
幸而我们不企盼这样的未来。
幸而我们的华林里还有微光。
幸而此刻,阳光灿烂。
华渐染秋霜,相思情飞翔
华渐染秋霜,如同我们在纸上写字,一点声音没有,不经意的时候已氤氲成一大篇,字中的雅意确是情怀各自不同。走过夏天,才发现初秋的味道甘甜清凉,没有一丝燥热。如同素手抚琴,音韵里沉着淡定,回味悠长,如淙淙流水在心头淌过,是沁心养神的安宁。那必是一颗经历过沧桑的心,才能体会沧桑后的甘美。春天娇艳,夏天浓郁,秋天却是夕阳中的落霞,安详古朴,如一个智者眉间的沉稳,不经意感染了周围,带给人安全和信服。秋天的味道是一炉陈年古香,一缕一缕,清幽从容。往事都燃为灰烬,光影斑斓流离在我们脑海,经久不绝,连绵不断,欲燃愈浓。最爱初秋的味道,是风姿卓越的少妇,二九妙龄不及。举手投足,皆隐隐的显露妩媚而无痕,唇齿间的沉静却惑你而不及。
琴弦轻拨秋夜,一个人影自心头走过,一步一步走向秋天深处。心被无缘无故踩疼,无表情的从开始到后来就这么承受下来。相遇在春季的那瞬,就知道是个没有结果的故事。无奈拗不过固执,执意让表情在你的淡漠里碎成千百块,拼成红叶的骨骼。秋雨不是泪水,是遥望融化了黑夜的冷,一滴一滴自你窗台滴落,直至天明。你从身旁走过,无意惊扰你的沉思,只是无言承受你背影的悲凉,瑟缩成一团秋风。百花无力挽回逝去的嫣然,把安静的等待放在文字里,枯黄成一枚笺,你的目光可曾拾起?默默打量你缄默的眼睛,那坚毅的棱角本是诗,在心里浅吟千万遍,始终是一扇我敲不开的门。悄然身,双足坚如磐石,千百次被自己击倒。就这么默默守候,看秋意渐浓,百草微黄,秋天层林尽染无穷相思。
秋天本是微醉的眼眸,深处一个人的笑意成了文字的主角,不经意里漾成一湖秋水,吟唱一行行句子,每一句都流动着汩汩澄清。我们一直生活在画里,你看到我的笑意,听到我的欢愉,看到我的伪装,却闻不到我的气息。内心的蠕动与日俱增,呐喊声落成远山的青黛,飞鸟是痛楚迸发的碎裂,零星朝你的方向飞奔。地平线远处的黄昏,夕阳带走喧嚣,把黑夜蜷在酒杯里,一饮而尽,有微微的烧灼在体内隐隐作痛。无意惊扰这个秋天,把一弦思绪禁锢在文字里,永不释放。在你没有启齿之前,这永远是没有谜底的谜。习惯遥望,习惯守候,更习惯沉默。琴弦触动的思绪里,秋天没有枯萎。秋天是一枚烟色小令,平仄里泛着浓郁的味道。执手可触,一片片落叶是不会凋零的情怀,泥土里舒展芬芳。轻轻握住一把泥土,握住一把共同走过的光阴,细细碎碎的倾泻里,是呵护于掌心的怜惜。
轻轻抚摸秋天的脸庞,盈盈欲滴的眉睫上粘满透明的词藻。诗句里微微的叹息,惊起一滩青鸟,斜斜南飞,携着无语的眷恋,徘徊在你窗前的远山。那个菊花盛开的夜晚,心事潋滟成千万瓣,第次盛开在你的梦里,无风又无香。秋天本是一支歌,字字句句淳厚凝练。一个渔夫用丝竹拨开一丛青苇,那里我们的故事生动宁静执着成一株白莲,在掌心含苞待放。小径草丛里落叶渐黄,串成一首诗,凝固成你的名字,倾泻在我的字里行间。诗歌里冰凉的露水是谁枕上的相思,暗夜里涌动潮湿,没有秋风却落满一弦冰凉,轻轻涂抹着那个渐行渐远的岁月。深情如初,碾成一泽墨香,在蜿蜒缠绵的音韵里,把每个过往殷成一掌大大的荷叶,秋雨里听心淅淅沥沥的缱绻着你的目光。
秋天是四季色彩最浓重的一笔,就像我们的相遇。在你身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字开始干涩,眼睛里不再有鲜活的色彩,日子成了没有主题的旋律,散乱而无章。想轻轻抓住你,就像抓住这个秋天,在彷徨十分,渐渐远去了。万物皆有轮回,所有的恬淡都会沦为安静,渐渐的淡了痕迹。从你的目光撩拨我发丝的那一刻开始,此生就沦陷为守候,静默不出一点声音。不管你忽近忽远,你将成了我生命中一盘下不完的棋。这个时候总会举棋不定,然后默默的静坐,忍受内心的挣扎,却不再有任何举动。秋天的味道浓郁内敛,就像和你静候的一段光阴,成了此生回味不完的醇香。
在这个黄昏,把自己放在秋天里。于是变成了一只鸟,在窗外跳跃欢愉。突然发现自己需要一对翅膀,飞去某个方向。坐在田野路边,看夕阳摇曳渐渐发黄的草,那些绿色迟迟不肯离去,就像一份不舍的恋情,一长即千年。这个秋天,什么都不能做,只把你写进诗篇,写进我触过的落叶,闻过的野花,写成一段斑驳的朽木,在秋天的路边随风轻摆,于是一纸凝香,落在桂花开放的夜里。夜里把秋天放进自己的手中,有清凉浸透新月,细碎的情怀抖落成漫天星子,有一颗会落在你怀里,长成一田稻花香。
总有一种情怀按奈不住,撑破秋天的行囊,站在叶尖上极目远眺。于是一垫脚尖,站成雨中的瘦竹。发现一团薄雾把我默默的打量,我感受到那潮湿的情怀,知道你就在不远处。其实你很羞涩,在风吹过来的时候,我听见你踌躇的步履磨擦着大地,直至每一根草都被你的情怀润湿。你用沉默的眼睛写诗,结尾的一段打落天边的云彩,一条小径落满秋叶笔直的伸向我的心底。秋天简单,情怀简单,只是一首小诗,从第一个字到最后,只是前进还是退缩的距离。日子不前,静静的把秋天翻成书中的岁月。你在页底,轻轻的摆;我在页面,轻轻的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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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我的微光_短篇散文微光,请照亮我的世界。——题记从未拥有,何来放弃?是我不配拥有你的爱,还是我注定不能爱?你的光芒炽热的像太阳,可就算是尘埃也渴望接近。而我,就是那卑微的尘埃。你在光芒中被我遇见,我记得你那着急的表情,和你怀中小小的生灵。还在演绎着黑暗的黎明没有一缕照射在地平线上的微光等待那海上的日出尽情放射激情的力量是那一轮初升的太阳让等待也有了价值,有了意义微光,请照亮我的世界。风雪飘落、秋已逝去_短篇散文100字有什么放不下,有什么令你牵挂。过去的六年,我们都还是天真的孩子、而今我们已向社会踏出了步伐,肩上背负着学习的重任。又一个寒假过去了,我们再回到学校,发现原来觉得很陌生的人,很陌生的环境,已变得如此熟悉。风,轻轻地吹。雪,静静地飘落。是否我们太天真,是否我们太无情,一个夏,悄然逝去。蓦然回首,君已陌路。35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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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激战“哇,你们赚到了这么多金币啊!”雷迪一看就大叫道,“怎么弄的啊?”“嘘,小点声,难道你想被别人打劫吗?”海克不满地说,“是去竞技赢来的。”银闪凑上前:“收获不小嘛,我也是一样。”说着打开袋子,里面有10个金币。“你干什么去了?就这一会儿工夫能赚到10个金币?”帕恩感到难以理解。“你们刚才没在一起吗?”枫雪问道。银闪耸耸肩:“当然,就算我跟着他们一起去竞技场,也轮不到我上场,所以我送货去了。因为我动作快,常常是一分钟不到就完成了任务,弄得那些老板们老是围着我问我到底有没有把货送到。不过还不错,这一会儿工夫赚到了十个金币。”(这里说明一下人族的钱币进率:100铜币等于1银币,100银币等于1金币)“你的收获也不小啊。”帕恩高兴地拍了一下银闪的肩膀。“好了,我们快进去吧,辛苦一天了也该休息休息了。”龙轩头一个踏进旅馆大门,其余六个人紧随其后……他们一共开了三个房间,枫雪和馨绮一间,海克和银闪一间,龙轩、雷迪和帕恩一间(这间是三人房),银翔就在旅馆一楼的马房里。顺便带一句,开房的钱加上食物的钱,一共是2个金币。晚上,房间里。“哎~吃饱喝足了,真舒服啊!”银闪倒在床上,“下午跑了那么多腿,该好好睡一觉了!”说完就闭上了眼。海克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在脑海中描绘着麒麟的样子,心里还想着:“龙轩说我的圣雷屏障还不太成熟,看来我得加紧练习了。”其他四个人也渐渐入睡了,只有龙轩轻轻抚摸着校长给他的剑,想:“校长说它的封印解开后会威力无穷,我倒要看看这把剑有多大能耐。”想到这里,把剑塞进行李箱,也睡着了。第二天早晨,七个人从洛德城启程,一路向南。没过多久就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森林。谁料在这个能让人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地方,竟然让七个人迷路了。“靠!”雷迪看着地面上的标记发着牢骚:“转了半天,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怎么搞的啊!”“要不我去探探路吧,我会注意留下标记的,说不定能找到出路。”银闪毛遂自荐后,立刻不见了人影。反正也出不去了,就等银闪吧。六个人无聊地看着地上的标记。突然,“唰”的一声,银闪又冲了回来,把骑在银翔背上的雷迪撞了下去,还好地上厚厚的草温柔地接待了他。“靠!”雷迪满腔怒火地看着银闪,“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挠挠吗?嘿嘿~”(阴险的笑)“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银闪擦了一下额上的汗水,“有一队独角兽骑士正在朝着我们这个方向呈包围状聚拢而来!”“有多少人?”雷迪的满腔怒火顿时被惊愕取代。银闪急急地说:“我也不清楚,但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起码有200人以上!”“起码有200人!”大家吓了一跳。“他们的目标肯定是我们。”龙轩的话吓了大家第二跳。“为什么这么说?”馨绮半惊半疑地问。“骑士的行进,一般都是突进状的,而他们却显然不同。我还想,他们大概是那个亚桑男爵派来的。”龙轩说。“噢,我明白了。”海克恍然大悟,“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杰森告的状!岂有此理,打不过别人就应该加紧练习,争取胜利,他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可恶啊!如果我见到他,一定把他碎尸万段了煲汤喝!”“喂喂,他那么卑鄙,煲出来的汤一定不好喝,还不如把他烤了吃呢。”帕恩碰碰海克。“你们在说什么呀?”其他四个没去竞技场的人听得一头雾水。海克便把竞技场里的事告诉他们。“是这样啊,依我看,应该让他尝尝被我们追杀的滋味。”雷迪咬牙切齿道。龙轩摆摆手:“算了,现在没功夫讨论应该怎么偿还他对我们的大恩大德了。男爵毕竟有点权力,他派来的军队应该不会很差。不过,森林对骑士不有利,有利的是精灵族的战士和步兵,比如帕恩。”他拍拍帕恩的肩膀,“雷迪,反正银翔会飞了,你就让它埋伏在树上使用魔法攻击敌人(灵马是可以使用魔法的,天马就更不用说了),你就当步兵,发挥你长枪的威力,反正你说过当步兵没问题的,对吧?”雷迪点点头。“海克、枫雪和馨绮也在树上埋伏。我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另外,现在立刻布置绊马索!”……“你就是龙轩?”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独角兽骑士用长枪指着龙轩。“正是。”龙轩微笑着,“我先说明一下,在和我谈话前请先选择一个选项:冰之人语请按1键,精灵族语请按2键,兽人族语请按3键,矮人族语请按4键,神族语请按5键,魔族语请按6键,烈焰大陆通用语请按7键,灵之森通用语请按8键,雪原通用语请按9键……”“小子,你有完没完!”黑衣骑士骂了一声。“当然有完了,我正想说人族语请按0键呢。”龙轩笑道。“这样啊,那我就按0键吧。”黑衣骑士刚说完话,马上感到不对劲,怒吼道:“小子,你想耍我吗?!你给我记住,我叫佩特,受亚桑男爵的指示,来到这里收拾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把我们的杰森公子打成重伤,就算你是柯迪侯爵的儿子,现在也无力回天了!”“哦,是吗?”龙轩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狂妄至极!”佩特恼羞成怒,“给我上!”龙轩一个跟头落在绊马索的后面。那些独角兽骑士冲上来,结果很简单——人仰独角兽翻。他们一共准备了十多条绊马索,这下有骑士们好受的了……“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天雷落!”树上的海克开始施魔法,好几个骑士被打下独角兽背。“朱雀振翅!”“劈风神斧!”雷迪和帕恩从一棵树后冲出来,一同使出绝技。雷迪长枪一挺,一只朱雀的幻影冲出;帕恩硕大的斧头砍向倒霉的骑士们,骑士们伤亡惨重。(非不愿耳,是不能也,当时场面之血腥惨不忍睹,所以吾不详细描写了,望各位见谅。^_^)“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融合·雷之刃!”银闪从另一棵树后冲出来。随着一道银光,好几个骑士立刻见了玉帝。“火系※融合·雄鹰冲刺!”(馨绮的绝技,利用弓箭及自身的力量,制造出箭的极大威力,而且这一箭还配合上了银翔的魔法)馨绮一箭下来,又有几个骑士倒在地上。枫雪正要施展驱魔术(四级元素系魔法,能让目标陷入束缚之中,然后给予目标重击),“喂,等等!”佩特有点慌了,“咱们先别打了好不好?要不我和你们的其中一个单挑决胜负,行吗?”“嗯,值得考虑。”龙轩作思考状,接着伸手挡住了雷迪和帕恩,“好吧,既然这样,就让我来和他单挑吧。”两人立刻收手。“不过我们得先谈谈。”佩特道,“我赢了,你小子就别废话,赶紧跟我走。”“如果你输了呢?别说半句话行不行?”海克说道。“我输?我怎么会输!”佩特的脸沉了下来。“既然你不会输,为什么还怕说出来呢?”银闪调侃道。“我怕?笑话!我佩特除了主人和老婆什么都不怕!”佩特想了想说,“这样吧,如果我输了,条件随你们开,不过不能太苛刻。”“这个好办。”龙轩说,“你追杀了我们,还使我们的体力和脑细胞严重受损,多少也得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吧?这样,如果我赢了,你就和你的手下们把自己的钱袋留下。”“嗯……”佩特沉默了一会儿,“好吧。当然了,为了公平起见,我是不会骑我的独角兽的。”佩特说着下来了,扔掉长枪,拔出一把剑,“我就和你切磋剑法吧!你要知道,我不仅枪法好,剑法也是一流的!”“这样更好。”龙轩拔剑迎击,“动手吧!”“嗖”,佩特高高跃起,大吼道:“噬魂剑!”剑笼罩着灰色的云雾,径自向龙轩刺来。龙轩后退几步,连使几下剑气斩,挡住了佩特的攻击。“继续!噬魂连斩!”佩特的剑横扫过来,砍倒了一片树木,直劈过来。“来吧!”龙轩不躲不闪,用剑招架。当当当当当,两把剑在半空中擦出耀眼的火花,龙轩再次化解了佩特的攻击。“现在轮到我了!”龙轩吼道,“龙吟破斩!”也高高跃起,从半空中直冲下来。佩特用剑一挡,“铮”的一声,虽然挡开了这致命一击,龙轩还是把他的头盔劈成了两半。“看来我得使出绝招了。地煞——”佩特吼道,“——怒斩!”手中的剑幻化成漫天的剑影,周围的东西被绞得粉碎,直向龙轩冲来。“沉着冷静的大地精灵啊,请你赐予我力量,在天地间制造出一道大坝,让洪水不再泛滥。大地系·地动山摇!”(五级魔法,对付水系魔法攻击尤其有效)龙轩开始施魔法,他面前顿时升起一道巨大的土墙。“当”,佩特的攻击被迫停止。龙轩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跃上墙顶,再一跃而下。“龙炎斩!”手中的剑被火焰包围,径自刺向佩特,佩特连忙招架。“轰”,烟雾顿时笼罩了他们,但龙轩的攻击并没有停止。只听一声“怒焰暴烈斩!”一道金光冲天而下……烟雾散尽,佩特连忙看看自己。“嗯?我竟然毫发未伤?”再一抬头,龙轩正站在三米开外的地方微笑着,说出了一句令人难以理解的话:“你跺跺脚,试试看。”“哼,跺就跺,谁怕谁啊!”佩特轻蔑地说。谁知他一脚下去,“叮”的一声微响,他身上的盔甲开始出现裂缝,随后一块一块地掉落在地上。到最后,大家发现,佩特身上只剩一条裤子了,而且这条裤子也被劈成了一条一条的,就像原始人穿的草裙。原来龙轩把佩特的装束劈成了碎片,不过由于他的手法太快了,盔甲的碎片还没来得及掉下来。“什……什么?”佩特的脸窘得发红,“你竟然……”“当然了,我这已经是手下留情了。”龙轩笑道,“如果我不是心软给你留下了一条裤子,你现在早已是光屁股了!”“胜负已定!”佩特仰天长叹道,“所有人留下自己的钱袋,迅速撤退!”没过多久,骑士们都不见了。“好了,现在我去捡钱袋,谁还要跟我一起去?”帕恩站了出来:“走吧,龙轩。依我看,今天晚上我们只有在森林里过夜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雷迪撇撇嘴,“你们快去快回啊。”剩下的五个人,望着这两个修长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森林深处,在他们身后,留下了作为路标的标记……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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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盛宴我的嘴里嚼着东西,也在细细地品味着里面的味道,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同的,一种甜丝丝的,沁人心脾的味道混了进去,这个味道来自在林中郊游的那个早上。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但风又很大的上午,我们整个班在山上野炊,看看每个人的脸上,似乎都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可能是都认为自己会做出很好吃的菜吧。我们垒好了灶,架上锅,准备好配料,下面由我来给大家露一手了!我挽起袖子,右手拿着锅铲,左右握着锅柄,信心满满的开始做起西红柿炒鸡蛋来。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倒好油,搅拌均匀鸡蛋,准备好西红柿块,但是过了一会儿,忽然起了一阵风,而且还是向我这边刮的。而且,这风还夹杂着一些尘土,我赶紧想护住手里的锅不受影响,侧身挡住风,不过眼睛不幸的被迷到了,一下子睁不开,眼泪都快出来了。不知道是我力气不足了,还是位置握的不好,左手有点端不住锅柄,我就放了下来去揉揉我的眼睛。“哎,这鬼天气!”我不满的嘟囔着。我想再去端锅柄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滚烫刺痛的感觉,我猛然收回手来,心里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好疼啊!“啊”我大叫一声,把两手捂了起来。我勉强睁开眼睛一看:那左手红通通的,简直局部像一个酱猪蹄。我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没有摸到锅柄,碰到了滚烫的锅边上。正当我捂着手痛苦的时候,李亦涵正巧拿着一捆木柴回来。她看到我这么难受的表情,捂者手站在锅边,似乎猜出来我的心思,说:“不小心烫了手吧,来,我给你看看!”说完,便放下木柴,接过我受伤的手,帮我揉了揉,又说:“照这样看来,你一定是被炒锅或者下面架火的石头给被烫着了吧,不过没事,别担心,你需要立刻去用凉水冲两分钟就好了,否则容易留疤,你下面的菜就继续交给我来帮你弄吧。”我笑着说了声谢谢,便径直跑到小溪边上去冲手了。两三分钟后,我的手已经完全恢复了,也不觉得疼了,我便起身回到了锅灶边。这时候,李亦涵盛了满满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端过来,笑着放到我面前,说:“来,尝尝吧,是我们一起合作的杰作!”我点点头,笑着接过来,拿起叉子,趁着热气腾腾的香气,叉起一块嫩嫩的鸡蛋,放进嘴里细细品尝起来,真的很好吃啊。我一边嚼着,一边笑着,渐渐的,除了香喷喷饭菜里面的好滋味,我嚼出了里面更多的味道,那甜丝丝,沁人心脾的味道,那是一种饱含着快乐合作和互相帮助的友情的味道。很多时候,友情并非一定体现在大事上,而是体现在很多日常生活的微小细节里面。友情就像那叮咚跳跃的泉水,在我和朋友们的心间流淌。我的嘴里嚼着东西,也在细细地品味着里面的味道,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同的,一种甜丝丝的,沁人心脾的味道混了进去,这个味道来自在林中郊游的那个早上。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但风又很大的上午,我们整个班在山上野炊,看看每个人的脸上,似乎都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可能是都认为自己会做出很好吃的菜吧。我们垒好了灶,架上锅,准备好配料,下面由我来给大家露一手了!我挽起袖子,右手拿着锅铲,左右握着锅柄,信心满满的开始做起西红柿炒鸡蛋来。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倒好油,搅拌均匀鸡蛋,准备好西红柿块,但是过了一会儿,忽然起了一阵风,而且还是向我这边刮的。而且,这风还夹杂着一些尘土,我赶紧想护住手里的锅不受影响,侧身挡住风,不过眼睛不幸的被迷到了,一下子睁不开,眼泪都快出来了。不知道是我力气不足了,还是位置握的不好,左手有点端不住锅柄,我就放了下来去揉揉我的眼睛。“哎,这鬼天气!”我不满的嘟囔着。我想再去端锅柄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滚烫刺痛的感觉,我猛然收回手来,心里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好疼啊!“啊”我大叫一声,把两手捂了起来。我勉强睁开眼睛一看:那左手红通通的,简直局部像一个酱猪蹄。我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没有摸到锅柄,碰到了滚烫的锅边上。正当我捂着手痛苦的时候,李亦涵正巧拿着一捆木柴回来。她看到我这么难受的表情,捂者手站在锅边,似乎猜出来我的心思,说:“不小心烫了手吧,来,我给你看看!”说完,便放下木柴,接过我受伤的手,帮我揉了揉,又说:“照这样看来,你一定是被炒锅或者下面架火的石头给被烫着了吧,不过没事,别担心,你需要立刻去用凉水冲两分钟就好了,否则容易留疤,你下面的菜就继续交给我来帮你弄吧。”我笑着说了声谢谢,便径直跑到小溪边上去冲手了。两三分钟后,我的手已经完全恢复了,也不觉得疼了,我便起身回到了锅灶边。这时候,李亦涵盛了满满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端过来,笑着放到我面前,说:“来,尝尝吧,是我们一起合作的杰作!”我点点头,笑着接过来,拿起叉子,趁着热气腾腾的香气,叉起一块嫩嫩的鸡蛋,放进嘴里细细品尝起来,真的很好吃啊。我一边嚼着,一边笑着,渐渐的,除了香喷喷饭菜里面的好滋味,我嚼出了里面更多的味道,那甜丝丝,沁人心脾的味道,那是一种饱含着快乐合作和互相帮助的友情的味道。很多时候,友情并非一定体现在大事上,而是体现在很多日常生活的微小细节里面。友情就像那叮咚跳跃的泉水,在我和朋友们的心间流淌。六年级:孙烁瑜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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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小屋从前在一片偏僻的森林边上有个小木屋,里面住着一个贫穷的樵夫和他的女人以及三个女儿。一天早上,樵夫去砍柴前对女人说:“今天叫大女儿到森林中给我送午饭,不然我的活就干不完。为了使她不迷路,我会带一袋小米,沿路洒在地上。”当太阳正照在森林的上空时,大女儿上路了,她端了一碗汤。但森林里有的是麻雀、云雀、燕雀、画眉和黄雀,它们早就把小米啄得一干二净了,大女儿找不到父亲所留的路径,可还是信步走去,走啊走,一直走到太阳下山。黑夜中树枝哗哗作响,猫头鹰毛骨悚然地乱叫,大女儿害怕极了。这时她看到了不远处树丛中有盏灯火在闪动,“那儿一定有人家,他们定会留我过夜的,”大女儿心里想着,便脚步不停地朝灯光走去,不一会儿功夫,她就来到了房子前,见整个窗户被映得通明透亮。她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声粗鲁的吼声:“进来!”大女儿迈进了黑暗的过道,敲了敲屋里的房门。“进来吧!”那声音嚷道。大女儿打开了门,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坐在桌旁,双手托着腮,白花花的胡子几乎拖到了地。火炉旁还躺着三只动物,一只母鸡、一只公鸡和一头花奶牛。女孩告诉了老人自己的经历,并请求在此过夜。老人说:“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达克斯。”动物们齐声叫道,那意思准是:“我们大伙都乐意。”因为老人也说:“你今晚可以在这儿睡觉吃饭。现在到炉边给大伙弄点吃的吧!”女孩到厨房里,发现一切齐全,便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可没有想到那些小动物。她盛了满满的一盆饭端到桌上,在老人的身旁坐下,自顾自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女孩问道:“我现在困倦了,哪里可以弄张床让我躺下来美美地睡一觉?”只听动物们答道:“你已和他吃了饭,你已和他喝过汤,可你从未想到过咱,你自个去找张睡觉的床。”老人说:“上楼去吧,那儿的房间内有两张床。把铺盖给抖抖,铺上白床单,一会我就来睡。”于是女孩上了楼,她抖了抖床,铺上一张干净的床单,就躺在那床上睡着了,连老人都没等。过了一会儿,白发老人上来了,他举着蜡烛仔细打量了这个女孩,摇了摇头,看到她已睡熟,老人打开了一道活门,将女孩沉入了地窖中。那天樵夫很晚才回家,一进门就指责女人让他在林子里饿了一天。“这可不怪我,”女人说,“大女儿早就提着饭出门了,她准是迷路了,明天肯定会回来的。”第二天樵夫天不亮就起床进森林去伐木,他只好让二女儿给他送饭。“这次我要带一袋扁豆,豆比米粒要大些,我女儿会看得更清楚,不会迷路。”很快午饭的时间到了,于是二女儿带着父亲的饭上路了,可小扁豆一粒也看不见,森林中的鸟儿像前天一样把扁豆吃得精光,现在路上一粒都不剩了。二女儿在大森林中转来转去,到晚上她也来到了老人的屋前。老人同样让她进了屋,她向老人要吃的和一张床。白胡子老人又问那些小动物:“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动物们又一次齐声叫“达克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均和前一天一样,二女儿做了顿丰盛的晚餐,同老人一起吃喝,不过也没有理那些小动物。等她吃完喝好,就要老人给她个睡觉的地方,小动物们齐声答道:“你已和他吃了饭,你已和他喝过汤,可你从未想到过咱,你自个去找张睡觉的床。”白胡子老人进来时,小女孩早就睡熟了,老人看了看她,摇了摇头,也把她放入地窖中。第三天早上,樵夫对女人说:“今天就让小女儿给我送饭吧,她向来乖巧玲俐,不像她姐姐在林子里面黄蜂般地乱转,她会沿着正道走的。”可女人舍不得小女儿,只听她说:“难道连我最爱的孩子也要失去吗?”“放心吧!”樵夫答道,“我们的女儿不会迷路的,她是那样的聪明玲俐,加之我会沿路洒上些豌豆。豌豆比扁豆大得多,准能给她指路。”可小女儿提着篮子出来时,发现鸽子已啄走了所有的豌豆,她也不知道该向那边拐。她难过极了,心里总惦记着父亲还饿着,还想到如果自己不能回家,母亲是多么伤心啊!最后天黑时,她瞧见了一盏灯,于是她也来到了那座屋子前。她很有礼貌地请求老人让她留宿过夜。白胡子老人又一次问他的小动物:“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达克斯。”动物们齐声答道。于是小女孩就走到了动物们躺着的火炉旁,她轻轻地抚摸着公鸡和母鸡,用自己的双手为它们梳理光洁的羽毛,又拍了拍奶牛的双角间。然后她又按老人的意思做了顿香喷喷的饭,端在桌上摆好,心想:“我可不能只顾自己吃,却让这些可爱的小家伙饿肚子,外面可吃的多着呢!我还是先给它们弄点吃的吧!”于是她走了出来,找了些大麦亲自拌好先给公鸡和母鸡吃,然后又给母牛抱了一捆新鲜的草料。“我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些吃的,可爱的小家伙,”女孩说道,“如果口渴了,就来喝口清甜的水吧。”说完她又提来一桶水。公鸡和母鸡跳到桶边,把头伸进水里,然后昂起头,像鸟儿喝水一样;花奶牛也喝了一大口。动物们吃饱后,女孩在老人的身边坐下,用老人吃剩的东西填饱了肚子。过了一会儿,公鸡和母鸡便将头埋在翅膀下,母牛的眼睛也开始不停眨巴着打瞌睡了。于是女孩就问:“我们不该去睡觉吗?”“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小动物们回答道:“达克斯。你已和我们吃了饭,你已和我们喝过汤,你总好心记得咱,愿你今晚睡得平安。”于是女孩上了楼,抖了抖二张羽毛床,铺好了新床单,这时白胡子老人进来了,在一张床上躺下来,他的胡子一直拖到了床的另一头。女孩也躺下了,她先做了祷告,这才进入了梦乡。她睡得沉沉的,到了半夜却被房子里的一阵吵声给弄醒了。房内各处都在砰砰着响,门已被冲开,碰在了墙壁上;屋梁仿佛脱了接头,吱呀响着,就像楼梯塌下来似的。最后是一声巨响,好像是整个屋顶塌陷了。然而很快一切就都平静如初,女孩也未伤一根毫发,她静静地躺在那里,很快又进入了梦乡。清晨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她醒了,啊,展现在她眼前的是怎样一副情景呀!她正躺在一间大厅里,周围的一切无不闪耀着皇宫的辉煌。墙壁上挂着一张绿色的丝绸,上面一朵朵金色的花儿开得正艳;床是象牙做的,上面铺着红色天鹅绒;紧挨床边摆着把椅子,上面放着双缀满珍珠的拖鞋。女孩以为自己在梦中,这时三个衣着考究的仆人走了过来,问她有何吩咐。“你们只管去吧,我要马上起床为老人做早餐,我还要去喂那可爱的母鸡、公鸡和奶牛。”女孩答道。她还以为老人已经起床了,就朝他的床望去,可老人没躺在那里,见到的却是位陌生人。她端详着他,发现他是那样英俊潇洒。他醒了,说:“我是一位王子,中了一位巫师的魔法,变成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成天住在森林里,谁也不准跟我在一起,除了我那三个仆人,不过他们也变成了公鸡、母鸡和奶牛,直到有位心地善良的姑娘来到我们中间,这样魔法就可消除。这位姑娘不仅要待人仁慈,对动物也要怜惜,只有你才做到了这一切。是你在午夜时分使我们获得了自由,森林中的那座小木屋也变成了我原来的王宫。”说完,他们就起床了。王子立即命令三个仆人去把女孩的父母接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可是我那两个姐姐现在何处呢?”女孩问道。“我把她们关在地窖中,明天她们就会被带到森林中,做一个烧炭翁的使女,直到她们变得更仁慈,不再让动物们饿肚子为止。”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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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角落在最黑暗的时刻,繁星才会更加闪烁。在迷失自我的时刻,才能发觉所有的错。微光照耀的角落,才是灵魂安静的避难所。上帝遗弃的孩子他独来独往,身材矮小,皮肤黝黑,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的外形,像丑小鸭一般,可他最终没有变成白天鹅,而是在颓废,痛苦的沼泽中,沉沦,直到默默的离开这个世界。我本以为希望会出现,可幸运之神终究没有眷顾他,他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丑陋的相貌使他备受歧视,矮小的身材使他成为所有人戏弄发泄的对象,再加上自身等沉沦,学习不好,老师讨厌。他在班里就被单独分支出来,同学们遇到他就像遇到瘟神一样,唯恐避之不及,只要他一靠近就要遭到一顿臭骂或痛打。班里他坐在阴冷,潮湿的墙角最后一排,默默的,默默的,悲哀。“你又没做作业,我告诉你,你爱读不读,以后不要说是我教你!”老师冲着他怒吼道,青筋突起,满脸通红,看来已是怒不可竭,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堕落,难道是源于那残缺的童年吗?不完整的全家福我曾经去过他家,却没看见他家有全家福,也没见过他母亲,我很好奇,我问他:“你妈妈呢。”他淡然的说:“很早以前就和我爸离婚了。”我看着他那不以为然的微笑,心中十分诧异,他难道不想他母亲吗?还是说,已经麻木了。他父亲每天都外出蹬三轮车,也许是拘于一份愧疚,他对他不管不问,什么事都由着他,却不知,这份若有若无的爱,却使他坠入深渊更快。或许他早就习惯了这份孤单,一个人在昏暗而又杂乱的房间里发呆,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一个月,一年。迷路的羔羊我是他曾经“唯一”的朋友,他在我眼中即可怜又可恨,我曾劝说他改变现状,可他早就麻木了,像摊烂泥般躺在沙发上我行我素。我想,他应该只是在他那个世界里迷了路,只是需要人引导而已。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说,他喜欢上一个女生,对此,我并不感到惊奇,因为谁会没有自己青涩的季节?但我对此并不看好,我问他喜欢谁,他说出了一个令我惊讶的名字,居然是我们班的班花,不过,我却没表现出不屑,而是鼓励他,让他学习提升好让人家有个好印象,他居然很天真的相信了,我觉得我撒了一个平生最大的谎,可只能这样了。后来,他开始慢慢提升,尽管和以前差异不大,但已经使我欣慰了,他也定了个目标,全部科目都考及格,也许对我们来说这根本微不足道,但我知道,对他来说却是那么艰难。似乎,迷路的羔羊找回了来时的路。天堂曙光那一年,成绩发了下来,却没见他来,我也没在意,但是也没听老师说她去哪了,久而久之,我也把他给忘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好友闲聊之际从他口中得知,他原来早就离开这个世间了。是旧病复发,在家中暴毙,我不知道他当时多么痛苦,那份对生的渴望,他一直是个坚强的人,我认为他应该能扛过来,可为什么······在痛苦来临时,他多么渴望身边有人陪伴,也许他在与死神的较量中看透了什么,渐渐放弃抵抗,任寒冷侵袭全身,胸膛不时传来的疼痛感而抽搐几下,慢慢的,他放弃了,也许是厌倦了,对着世间没有留恋了,缓缓闭上双眼,永远的沉睡,不再醒来。就这样,孤独的,默默的离开。希望到底何在?我在此必须承认,我有罪。我辜负了一个人对我的信任而不理不睬,我是最应该忏悔的,也许在他离开那一刻,我会是他的希望之一,而我错过了。有时,糟糕在人们心里会变成一种传染病,而我就这样信以为真,疏远了一个朋友,一个需要我倾述的人。原来,我也迷失了那个真正的我。过了好久我在把他想起,我不知道死亡对人来说是好是坏,我想,也许离开也是一种希望,他离去了,脱离了尘世的喧嚣,也许他会重新拥入上帝的怀抱,那大片的阳光都属于他,他的世界将永不黑暗。而我也找回了那个失落的自己,在最灰暗的时刻,我坚信希望会出现,它往往带来最好的结局,只是我们不理解而已。我总会抬头仰望天空,想着,他那憨笑时的表情,挠着头,两眼眯起,笑的是那么天真与无邪,我相信,在白云里的那个国度,他会幸福。我衷心的祝福他,对我来说,活着就好好活着,勇敢的,坚强的,我知道,希望一直在我身边,就好像夜幕里的星星,虽然遥远,渺小,只有微弱的光芒,但这就足够驱散黑夜,使我在沉寂,黑暗的世界上感受到一丝安全。忽然想起郭敬明的一句话:黑暗无边,与你并肩。初一:黑羽少年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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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老树在那郁郁葱葱的丛林深处,有着一颗老树,一棵在岁月中塑造生命的老树。它苍老,曾经稚嫩的青衣在风霜的冲洗下丝丝滑落,留下粗破的灰皮在雨雪中经历摧残。它健硕,枯朽的树枝上密密地伸出翠绿的翅膀,龟裂的皮肤下露出条条岁月的沟壑。那是青春的翅膀,在花样年华过后再次飞翔。那是不灭的印痕,在走出大半曲折的路程过后映出生命的深度。它曾经带着青春与潜力来到这片沉睡中的土地,在挣扎中冲破顽壳的束缚。沐浴着初春的丝丝微风,承接着万树流漏的点点碎金。在阴暗的树荫下点点延伸。它如此渺小,在众树的包笼中显得那样娇嫩,无力。偶尔,浮躁的夏蝉扒在它身上不辞辛劳地说教。时而,威武的螳螂傲慢地摇着脑袋止不住地指点。连左右逢缘的苍蝇也伏在它耳旁撮着手,低着头为它感到悲哀,为它祈祷。那个不幸的生命,被生活抛弃在幽暗的夜空下,独自承受着这一片凉心的宁静。望着头上零碎的几抹斑驳银白,它将生命的方向锁定。时间将所有的遗憾碾成土,磨为尘,随着变化之风轻轻降下,又被片片落叶覆盖,掩盖得不留半痕迹。当岁月如天边漫舞的烟霞一道又一道地抚过,曾经的年华已深深地印在年轮的记忆中。周围的大树在时间的消磨中渐渐低矮,昔日稚嫩的娇柔被一种苍劲的粗旷所代替。它的生命随着那一轮红日的起落而点点高大。超越,超越,在无数次超越过后,它的生命便定格在了那一个高度,它不再变动。在这个高度上,它以一种博大,一种常态的美屹立于繁盛的天地之间。海上,寒寂的秋风夹杂着鸦鸣从空旷的海面上轻轻漫过,将萧瑟与博大在这荒芜的时节完美融合,随着涨退的海波,露出满腔悲凉,满腹豪迈。海边,离群的人影倒映着稀疏的星光从陡峻的岩石上缓缓走过,带着皎洁的月光,显出淡定自然,威武从容。他临碣赋诗,将恢宏泼洒于这苍白的苍宇间。不是为了感叹这如墨的浑厚与悲怆,却是在乱世中颂出王者之风。如此坦然,似乎自己早已融入这一片昏暗中的豪壮。曾经的热血青年被战火和黄沙磨砺成一世豪雄,昔日的锋芒也在乱世的呻吟中点点磨逝,却露出了厚重,显出了坚强。苦难在时间的消磨中早已成为凹凸的崖石,曾经在前方崎岖难行,现在在脚下愈显曲折有形。因为高度决定了境界,境界改变了视野。那棵老树在风雨中更加苍老,却在日月的交替中愈显生命的强大,强大得可以超越生命中的所有磨难与困苦。繁茂苍翠的玉箔密集地交叉在布满皱纹的树干上,将自然中的生与死,兴与衰完美地连成一个圈,围成一幅和谐的万春图。在这个高度上,没有凋零,没有阻碍,没有因为环境的变更而带来的无奈。有的只是一种静止,一种淡定,一种在常太中透露出的伟大和宽广。藤蔓蔓飘飘,过去的束缚无意间成为一种无可替代的风度环绕在强健的身躯上。蚁穴洞洞,以往的伤痛不觉间化为一种难以雕啄的神韵点缀在奇峻的身姿下。斧声凿凿,一棵又一棵坚挺的躯体从身边倒下,而它的身影却仍在丛林深处彰显青色的力量,因为它的灵魂早已融入哲人、智者的梦中。它大得出奇,奇得使人赞叹,所有的困难,挫折都在它的身上统一于一种美,一种高大的美。海风渐渐停止了躁动,杂乱的鸦鸣随着涛浪的咆哮融入了南边的天空,所有的激情在黑暗中陷入沉静。一声长笑打破这片神迷的寂静,夹杂着豪气,释放着孤独。他的目光顿时在月光中闪烁,直射遥远的时刻。官渡战场,远方的呐喊在火光中挣扎,摇曳;近处的欢腾在温酒中飘散,萦绕。他仰天大笑,一种豪放,一种真情。华容小道,身后的军士被燎人的战火薰成焦炭,露出无助和哀伤;身前的陡岩在绝壁间傲然屹立,他仰天大笑。一种从容,一种坦荡。笑声中时而带着奸邪,时而又流出真情,甚至还暗含杀机,却被一种淡定的豪迈所掩盖。成,他笑看万世;败,他笑望人生。乱世之奸雄,是身处动荡世间所迫的奸统一于人生天地的雄。大树继续在微风中轻轻细语,用高度俯瞰生命的强劲。1200字以上 高三 看图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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