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烂漫的日子
是我自己选择到Z市读书的。来此之前我对这个省的印象很好,因为它有著名的岳麓书院和凤凰古城,还出过几个自从我记事就知道的伟人,来此之后知道那些离这里有些遥远,我只能以一个上车睡觉下车尿尿的旅游者的身份到那里,感觉像一个有钱花不了的小资产阶级一样用无聊的举动来抵抗无聊,那样是对旅行的侮辱,所以我从来没有去。
网络似乎让我的心稍微有些平静,也让我能看到一些在老家也可以看到的东西。有人说在网络和摇滚乐出现之前青少年作为一个群体是不存在的,是网络和摇滚乐发现了年轻,年轻也不再属于救火少年和国际竞赛精英所专门享有。
一个静悄悄的早晨,我坐在空荡荡的机房里打头一天写的几首诗。机房有些闷热,让充满了青草和向日葵味道的诗歌也变的热气腾腾。打完后我查了查上机卡的余款还能在这里呆一个小时。我不喜欢玩电脑游戏,也不喜欢用电脑做其它的娱乐活动,我总是固执的认为我是魂斗罗时代过来的,不属于现在的CS时代。我打开QQ,上面都是黑白的头像。我查到了Z市有几个在线的人,我随便加了一个叫做“蕊蕊”的女孩子。通过和她的聊天,我知道了她名义上是我一个学校的,但不在一个校区,相隔十几公里,相隔湘江。
这里的春天和北方的春天不同,这里的春天是一个落叶的季节。新发出的叶子将枝条上的老叶替代,使这里地上像秋天,树上像春天。橡皮树在家乡是放在花盆里的,在这里却是房前屋后的乔木;夹竹桃在这里也粗的很有气势,像传说中的北方汉子一样粗犷和有男人味,而家乡的夹竹桃则是江浙一带的的温柔少女。
我常常在网上遇到蕊蕊,我们在这个城市都是陌生者,渐渐的我们之间缩短了距离。当然,我这话的意思是说我和她说话多了一点点。
她问我,周末做什么。我说,班级组织去春游,到公园里。她问,是哪个公园。我说,就是那个有山和樱花的公园。她说,太巧了,我们也要去。我说,我们有可能见面啊。她说,怎样才能认出你呢?我说,我穿着黑色的旅游鞋,淡蓝色牛仔裤,挺肥,还有说不上什么颜色的休闲服。她说,说不上什么颜色是什么颜色。我说,就是老鼠皮那样的颜色。她又问,是不肥还是裤子肥啊。我说,当然是裤子肥了,我瘦。她问,你是不是很高大?我笑了笑说,我给我们那里的人丢脸了,长得不是很高大,一米七多。她说,一米七多就不矮了,你们几点去啊?我说,八点半。她说,我们九点半。
次日,我们的车到了公园门口。门口有三五成群的学生样子的人,我四处张望,忽然忘记昨天没有问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这时我看见不远处有个女的朝我招手,我用手指指着自己向她做了一个“我”状的口型,她摇了摇手又指了指一个从我后面跑过去的小女孩。
公园里散发着淡淡的草香和丝丝的樱花的香味。樱花开的正旺,一串串的花密密麻麻遮住了褐色的枝条。整棵树看起来就是一个粉色的大球。我还和同学说了一个特糙的比喻,“那些花就和一串串的卫生纸似的,以前的那种红色卫生纸。”樱树间有恋爱中的男女,向别人展示着她们爱情的甜蜜,却故意不看观众的反映。
我东张西望,不知道蕊蕊会不会出现,没有全神贯注的看沿途的花朵。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小山坡上的烧烤场。早有很多人坐在那里煽风点火了,空气中是烧焦的蛋白质和烟的味道。我们烧烤的有牛肉,鸡腿,玉米,茄子,佐料有花生油,食盐,味精,辣椒酱。我开启辣椒酱的时候让那盖子把手割破了一道口子,我吸了吸,血都变成辣的了。
我们吃完了所带的东西后分头游园。我们几个花了一块钱登上了山顶上的一座塔,在塔顶上可以看见Z市的全貌。工业的畸形发展释放的灰色烟雾,来往的车,湘江里挖沙的船,小山上郁郁葱葱的树,父亲是公安的小唐说,那里是实施色情暴力犯罪的最佳场所。还有参差不齐方向各异的楼房,纵横交错的铁路……
三点了,我们约定的是三点半在公园门口集合。我们从小山下来时看见几个女孩子。哥儿们喊我的网名和她的网名“蕊蕊”,但那些人都没有什么剧烈的反应。直觉告诉我,那些人中没有蕊蕊。下了山是一条很迂回的幽径,路面铺的是鹅卵石,踩着很舒服。我们看见了十几个女孩子在前方边走边笑,偶尔回头看看我们,形迹十分可疑。哥们儿喊了一声“沙漠鱼”,前边的女孩子都笑了。我的心脏像被注射了强心剂一样立即剧烈的跳动,我身上的冷漠的神经仿佛在瞬间重新开始记忆的传输。一个穿绿衣服的女孩子用力拉着另一个女孩子的手使劲的往前走,越走越远。几步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旁边蕊蕊的女同学告诉我,前面的那个就是蕊蕊,并让我赶紧追。哥们也都在推着我跑,我的脚不自觉的往前快速移动。我知道我当时走的特别不自然,如同踝骨受伤的鸭子一样。最后还是追上了她们,哥们和与她在一起的女孩子都回避了。我和她都像沉默的羔羊一样默不作声。她看起来很文静,圆圆的脸,长长的发,身材不是很高但挺匀称,她比我更害羞,眼睛总不敢看我。我觉得这样尴尬下去实在也没什么意思。我说,我还以为见不着你了。她说,我也是。随后她问,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我说,上午来的,你们呢。她说,也是上午,到的时候十点了。我说,那些女孩子都是你们宿舍的吗。她说,是,还有些没来的。我说,你吃饭了吗。她说,吃了。随后又是一段沉默,我实在找不出句适合在这个场合讲的话。我说,你们什么时候回去。她说,现在就走。我说,我们也是。她说,那我先走了。说着她回去找她们的舍友了,我也在哥们的笑声中归了队。
我们先走的,她们还要在那里等人。哥们说让我自己过去,我没过去。走着走着我回头看了看她们,她们还在那里等。我还像个外宾式的挥了挥手,她们给了我掌声和笑声。我觉得我的动作就是个基本的礼仪,不带有感情色彩和暧昧成分。
返途的公交车上很多人都在添油加醋的议论这事,弄的我象一个无所事事的大色狼似的。我这是头一次和陌生人说话,几个女生还向我讨经验。
次日,因为吃了没熟的肉拉肚子,同去的基本都像我一样。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从泡了一下午的阅览室出来回宿舍,舍友说蕊蕊打电话找你了。我立即打电话给她,她说下午到我们学校玩了。我不知道她的主要目的是不是来找我的,但我知道她找过我。舍友说实在是遗憾啊。我也觉得挺遗憾的。
大约一个月后的一个周末,我仍旧泡在图书馆。晚上卡勒乌尔夫告诉我说蕊蕊在土木系的机房上网。卡勒乌尔夫看见了蕊蕊,但蕊蕊不认识卡勒乌尔夫,卡勒乌尔夫问机房老板要了纸条,写上“是不是来找沙漠鱼啊?他在等你。”他把纸条给了老板并让他等蕊蕊她们下机时给她们。结果还是我错过了,没有人能找到我。
他们都说我应该去找她,不管什么目的,应该有这个礼节,人家都来了两趟了。我想也是,就算是自作多情吧。
想来想去,在一个明媚的下午,我坐上了去她们学校的公交车。去之前我给她打过电话,让她在Z市的大广场的牛魔王状的大雕像的脚下等我。
公交车走的路线很古怪,以至于我提前下了车,又走了20分钟的路。远远的我看见她和另一个女孩子在牛魔王的脚下等我。我登上了牛魔王站的台子。我说,我是不是迟到了。她说,没有,我们也刚来。另一个女孩子是她的同学。
广场上有很多孩子,也有很多风筝,只是由于密度太大导致线常缠到一起。广场上都是小孩子的玩具,不太适合我们。话也说得没有新意了,我甚至又说了“湖南的辣椒真辣”,“这几天真热”之类的套话。在广场溜达了一圈我们到了她的学校。
我们在操场边的石头上坐着看打篮球的,另一个女孩子说有个扎辫子的男生是西藏的。我说,我挺喜欢西藏的,有时间一定要去看看。一会儿她宿舍的八个姑娘全出来了,本来不爱说话的我变得更沉默,我后悔没叫个哥们来。更可怕的是她们中有个超级外向型的,说的我不知道如何能证明我不是块木头。她让我唱歌,问我喜欢什么歌。我说喜欢很多,但我不知道唱什么,我面对着这么多的陌生人也唱不出来。事后我觉得我应该说,我现在不唱歌了,研究着乐评呢,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来剖析摇滚乐背后的东西,但当时说这话不一定有人会信。我问她会唱什么,她说了几个我有点讨厌的流行小明星,并且把刚才高亢的嗓音压低,唱了一首像病人唱的爱情小调。她说她唱了我必须也要唱,我只好说我的嗓门太大不适和在这里唱。最后达成协议我晚上对着电话给她唱。反正一堆人就她自己在说,她还让我打篮球,我说身高不足;让我踢足球,我说脚受伤了;让我打乒乓球,我说眼神不好;让我打羽毛球,我说大热天不爱动。最后说到日落西山,我们也没有进行什么运动。我说,我要回去了。蕊蕊偏要我吃完了饭再走,我找借口说有晚自习,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就拿了两块钱的车钱。最后我还是没走成,我们到了一家小饭店。
我们三个人点了菜豆,茄子,黄瓜。我知道我面临着尴尬,但我还是吃了三碗饭。结帐的时候,我小声说,我没有带钱。蕊蕊笑了,说,我有。我当时太没面子了,觉得自己好像触犯了一条法律一样的道德。
她们送我到公交车站,和蕊蕊一起的女孩(我竟还不知道她叫什么)问我有没有钱坐车。我说,有。最后我说,你们一点要去找我玩啊,我请你们搓顿好的。
回学校后我一直都觉得吃了软饭很惭愧,没好意思再和她有任何联系。一直到今天。
走夜路
人生的道路上,往往少不了悲欢离合的点缀,而那件事使我至今难以忘怀。
那天,我独自慢步在人烟稀少的小路上。周围是那么静,又是那么的阴森,蝉提高了声调,满怀深情地演唱着它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歌曲。一阵寒风吹来,草丛中发出“沙沙”的响声。这时,一个黑影从我的视线中闪过,飞速窜进了草丛之中,隐约传来凄凌的惨叫声。我先是吓了一跳,然后感到双腿不停的跳着“芭蕾舞”,最终瘫倒在地。我想:“难道是无头女尸?她想追到我,然后把我切成肉酱,再一块块地吃掉?”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感到浑身的不自在,心脏也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砰砰”直跳。我运足了力气想爬起来,可脚似乎也不那么听使唤,呆板地瘫在地上。我着急了,心想:“这可怎么办?难道我只能乖乖的坐以待毙呀!”突然我发现树上似乎还站着一个幽灵,眼睛里闪烁着寒光。“啊!幽灵。”我着急的想,“老天呀!念在我没做什么坏事,别让我这么快死呀!”我把头使劲地摇了摇,柔了柔眼睛,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个白塑料袋。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可仍不能抚平我忐忑不安的心。“没办法,只能爬了。”我无奈的想。……过了好一会儿,我终于爬到了车水马龙的大街。这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心情也变得异常轻松,最后快速跑回家。原来只有家才是我安全的港弯。
每当我坐在家中,都会细细品味这令人难忘的事——独自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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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樱花烂漫时在这间宽敞热闹的咖啡厅里,女孩这片安静,真的很不搭衬。她刚进来时,还有三、四个waiters过来招呼。但她却低着头,没有回答他们什么。最后他们还是去招呼别人了,都奈何不了这个“独特”的客人。只任由着她低头——沉默——发呆。过了好一会儿,咖啡厅里的人渐渐稀少了,便开始安静下来。女孩还是一直坐在那。丝毫不管别人是怎么看待的。一沉稳、有节奏的脚步,正慢慢向女孩靠近。果然,他在她旁边停了下来。沉默了2秒仅仅。“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吗?”一个很有磁性的声音。其实,声音的主人也意识到,这是个不可思议的女孩。女孩仍没有抬头,继续沉默着、发呆着。那个人马上皱紧眉头,但又马上镇静下来,很轻松地用一口流利的英语:“Please,whatcan I do for you?”突然,女孩觉得有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在一瞬间流遍她的全身,让她无法自控。突然,女孩觉得有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在一瞬间流遍她的全身,让她无法自控。“咖啡,谢谢。”女孩是低着头回答的,虽然她知道这是很没有礼貌的。“好,那还有别的吗?”他对女孩的回答感到有一丝成就。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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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烂漫这个春天樱花烂漫了整个世界,枝头的樱花惹人爱怜,粉红的花瓣在枝头颤颤巍巍,让人不禁想起温柔似水却又内心坚定的少女,路过的过客不禁驻足凝视沉思,沉浸在漫天飞舞的樱花之中,看着被吹路在流水旁的樱花,眼里流露出悲伤的神色,他肯定在想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你看瘦弱的樱花眷恋着流水的澄澈,流水却变得湍急一个转身便将樱花送入谷底,樱花之恋,流水之殇,缠绵悱恻,一曲离殇让人泪眼迷离。可这个世界就有叫樱花的女子,她肯定来自于樱花盛开的故乡,肯定同样充满着热烈而又真挚、清纯而又善良的内心。她的名字叫小樱,初见她,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裙子肩部的流苏很自然的垂下来,身材属于不胖也不瘦的中等体型,一头乌黑的长发像流水般的披在背上,斜刘海被微风轻轻拂起,配上她那圆圆的干净白皙的脸庞显得飘然,嘴角时常挂着微笑,清澈明亮而又多愁善感的黑色眼眸透露着一丝坚定,似乎任何有私心杂念的人都无法触及,落落大方的气质倒让人不禁称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了。那时候小樱刚满18岁,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时候,她总是在笑,不是一笑而过的敷衍,而是对友谊的珍惜而发自内心的开心和幸福,我喜欢唱歌,小樱就做我忠实的听众给我提意见做评论,小南喜欢画画,她便总是在小南旁边认真观赏,帮忙上色装裱,小樱的活跃让我们的团队气氛很温馨,大家一起吃饭,一块儿聚会,生活过的充实而有意义。有一天,小助一本正经的宣布:“大家好,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们又会有新朋友了”大家倒没觉得怎么吃惊,都很期待的说到:“好啊好啊,正好最近我的音乐会所缺人呢,来了正好可以补上”第二天,小助便把那个少年带来了,“哎呀,大帅哥闪亮登场了”我脱口而出,“大家好,我叫梓丞,还请多多关照”他斜着身子口气很酷的说到,小玲满脸花痴的说到:“好的,好的,欢迎你”她那瞪圆了的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恨不得射出一个丘比特之箭打动梓丞,小玲也18岁了,面对身边突然多了一个帅帅的男生,在这个情窦初开的年纪便不禁春心荡漾了吧。高中学校要组织一次学生演唱会,我们小组争取到了名额,接下来就是紧张的排练,排练很顺利,演出开始时我们都尽力的去唱歌表演,就在大家表演结束时,我的余光感觉到大家的眼光都在梓丞身上,我也明白这个男生的魅力是不能阻挡的,突然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孩径直走到台上,我们大家都没有在意,我却发现梓丞的表情变得木然,女孩突然拿起话筒突然说“你不是梓丞吗,那我告诉大家,我是梓丞的女朋友,但是被他无情的抛弃了”观众席上一片哗然,我跟小樱更是惊愕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们突然意识到我们眼前这个新朋友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梓丞低下了头没有说什么,他应该预料到以后学校都会有他不好的传言,也许美好的高中生活会蒙上一层阴影,散场后,我看到梓丞一个人坐在花园旁边很沮丧很狼狈的的埋着头,我没有过去,我知道从他第一天加入社团他就在为自己的高中生活做铺垫了,可是现在。。。。小樱慢慢的走到他身边,手轻轻的按在他的肩膀上安慰他“其实,真的没什么,你不要在意就好”“不用你来管我”梓丞带着一份懊恼离开了。从此之后小樱却变得对梓丞殷勤起来,总是围在他身边,我们经常看到小樱约他吃饭看电影,有时候会送自己做的礼物,梓丞变得开朗起来,也慢慢展开了笑颜,我们也慢慢视而不见了,因为我们知道小樱的心意就在无数个月夜变成了思念和关怀,也许是为了弥补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让它完整不再支离破碎。转眼到了高三,我们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就在这个特殊时机,小樱却和梓丞疏远了,由开始的不说话到最后的不相见,我很纳闷,在一个夜晚我问小樱“那个你跟梓丞不是关系很好吗,为什么最近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啊,你们不是一直在谈恋爱吗”“他不需要我了,但是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为什么他却选择了冷漠,我并不需要他的关爱,只是我真的无法承受欺骗的感觉”小樱淡淡的说着,看着她黯然神伤,我似乎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恋爱就像花朵枯萎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之后我知道了小樱的事情,小樱受到了班级上好多学生的欺凌,侮辱、脏话、孤立和恶作剧给小樱带来了莫大的痛苦,不管是坚强的面对还是脆弱的躲避都无济于事,就在几个女生在小樱面前叫嚣着并把水倒在她头上时,这一幕正好被梓丞看到,小樱抬起头忍辱的眼神捕捉到了梓丞那一脸冷漠的表情,就在这一刻一切都结束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和小樱去花园游玩,在一棵樱花树下,小樱置身于一片樱花下,她美丽的笑颜在花朵中格外明丽,我突然觉得小樱好美,樱花毫不吝惜的绽放,却不像百花那样艳丽妖娆,白中透红的花色清新淡雅,我突然看见树底的樱花沾上了泥尘,被抛弃似的落在小道上,树上的樱花依然热情的开放着,就像小樱心底那永不服输的精神,就算受到欺骗被抛弃,她依然可以隐忍的面对一切,樱花之恋,何处归心待救赎,说了再见,再没见面,却不知道等候之人在叹息,奏一曲伤感哀伤的樱之恋,结束所有生活中的绝望和无奈,突然想起一位诗人说过“春来惆怅谁人见,醉后风怀奈汝何”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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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烂漫樱花,在我的眼里,她赋予人间一种浪漫的情调。总觉得这朵朵的樱花儿,仿佛是春神那水汪汪的眼睛,一朵朵的,一片片的包容着我们。有时候那些飘散了的花瓣儿,仿佛是她的眼泪,一滴滴地垂落。于是间,那满地的泥土红了,在这洒满了花瓣儿的路上,那浪漫于樱花树下的男男女女,牵着手儿,幸福的走过……也许只有此刻的美景,才是我人生真正所想要的。我拥有的只是一种幻想中的现实,而实际,在我们这样的年代里,向我这样古老的浪漫主义者,是少之又少了。我喜欢花儿的五颜六色,尤其独爱这樱花的浪漫。每每看到这花开的季节,我总琢磨着日本那樱花烂漫的时节。可惜的是,我只能委于现状,一个人独自欣赏着朋友从异国寄来的以樱花为题的相片。看着她,我总有一种内心的冲动,恨不得倾家荡产,一个人独自逍遥于那浪漫的樱花季节。好在我工作的城市里,也有樱花的浪漫。真正让我高兴的还是,公司的楼下便是一座以樱花为题的小区,那小区里的建筑有一种现代的都市气息悠然而升,仿佛是专门为这小区特设的,那雕刻着飞翔着的天使,那一排排矗立的楼房,都是为这樱花的绽放做着铺垫。这不,时节已是四月,这棵棵的樱花树又是花满枝头,那粉红的颜色如婴儿的脸颊,细嫩的让人触手可得,只是碍于这花儿的美貌,无人采摘。这串儿似的花儿,如同古代里少女的头饰,一支支掩入鬓角,一朵朵垂下,远远地望去,不觉得是少女的容颜,只是这花儿的头饰太多,似乎是哪一位花精作怪,吓得那些白面的书生,掩面而去,留下的只有这花痴的孤独,一个人寻思着,这国色的佳人为何却是如此的落寞。花开季节,这樱花的烂漫是最浪漫的,你看那翩翩的花瓣散落,微风吹过,如三月间的细雨缠缠绵绵。那红色。白色的花雨飘扬于大街小巷,那诱人的景色,忍不住让人止步三分,想要留下这美妙的时刻,回想过往,那曾经浪漫于花雨下的记忆。立于或坐于樱花树下,头顶是雪海云天,脚下有落英缤纷,有的是春天泥土的芬芳,一片片花瓣儿无声无息地飘落,短暂而亮丽的人生,让她无愧于此生的潇洒。于是间,尘归尘,土归土,来年化为春泥,也许明年的此节的樱花更为烂漫吧!花开烂漫,也无怪古往今来诗人的赞叹。唐朝李商隐有诗曾曰:“何处哀筝随急管,樱花水巷垂杨岸”,元朝诗人郭翼说:“柳色青堪把,樱花雪未干”,到了明朝,于若瀛的诗“三月雨声细,樱花疑杏花”的佳句,更生动的描写了樱花的美貌。可惜的是,这樱花虽美,却依有美中不足,若是寻求完美主义,而去求疵的话,这疵亦有三点:一是树龄短。据书上记载,樱花树的寿命只有20-30年左右,正是花季盛年,却提前谢幕。岂不是天妒红颜,太美的东西也有红颜薄命之曰?人们常说:“好花不长开,好景不长在”的道理,也许真是应于此吧?二是花期较短。书上记载,传统的樱花花期不过一周,樱花绽放时,最怕风吹雨打,不比室花,一旦肇此厄运,则是一树飘零,令人惋惜。幸好的是,不是红楼里的大观园,如若是此,岂不是要忙坏了那病体虚弱的林妹妹?三是花味不香。樱花绽放时,花形似桃、似李、似杏、似梅,也许这正是她的独妙之处吧?虽说独少芬芳,但那花儿的形态,那花朵的颜色,早已羞煞她人,一个人独领风骚,巴不得这春天的景色唯她独尊呢。樱花烂漫,在这浪漫的季节里,我领略的是春天的希望。古往今来,此时的美景最诱惑人的,如若不是,杜甫的“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佳句里,是否也依托了这樱花的烂漫呢?六年级:心之所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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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烂漫时一望无际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浪不停敲击着礁石发出声音。林和晨站在海边。“你说,若现在应该在天堂了吧!”晨问。在若走后,他们遵循她的愿望,将她的骨灰撒在这片大海里。“当然了,若那么善良,她现在一定很幸福。”林在后面抱住了晨。若走以后,晨每个星期六都会来这里,林每次都硬要跟着他来。“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像想念若一样的怀念我吗?”林问。“别说这些傻话,你一定会活很久的。”他不说,林知道他心里的答案。“好吧,不说这些了,那支曲子你想好名字没?”明知要不来自己想要的答案,她还是充满希望。“就是上次你弹的那支吧?那支曲子听起来那么快乐,无忧无虑的,就和你一样,不如就拿你的名字命名吧!”“是吗?”林眼中的光黯淡了下去。“歆,不是吧,你在织围巾啊!?”林一进门就看到埋在毛线堆里的歆。“林啊,你回来的正好,快来帮我看看这个颜色好不好。要不,你帮我选个颜色我重新织。你和皓熟嘛,肯定比较了解他的品位了。等圣诞节那天你帮我送给他,他如果能带上就太好了,嗯,一定会很帅的……”“等等等等,你说是要送给谁啊?”林一脸疑惑的对开始自我陶醉的歆喊停。“皓啊!”“你是说那个我的死党,超级花心大萝卜的皓!?你疯了啊,怎么也想去送死!”“林,你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啊!他好歹也是你死党啊。以前我是以为你们两在一起才没有说的,其实在来报到的那一天,他扶起了被人群撞倒的我的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我遇上我的白马王子了,那迷人的笑容,低沉的声音……”“停停!再听下去我就要吐了。可你别忘了,他可是出了名的花心啊!”“我相信他,也相信自己的眼光,他绝对是一个好男人!”那认真的表情让林觉得歆也许真的是皓的天使,是上天派来医好皓心中的伤的。“好了,我帮你!”林挽起袖子,也一头扎进毛线的海洋。“给!”林把装有围巾的纸袋递给了皓。“这是什么啊?围巾,不是吧,你竟然会送这种东西给我,有了爱情的滋润变女人啊!”“切~我才不会对你那么好呢!我们寝室那位托我转交的,好好珍惜,人家是个好女孩啊!不要整天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不要老说你忘不了,去试一下,认真地再去爱一次啊!也许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的。”“怎么可能!像你说的,我这种花花公子怎么可能有什么好女孩看上我,一定是你胡诌的对不对?来,我来试试这围巾啊,虽说我那里已经堆了好十几条了,你送的我当然要赏脸了……”“谁没事和你开玩笑啊!在我们系她虽然算不上最漂亮的,可绝对是最可爱的,追她的男生可是数不盛数啊!还有,我把那件事和她说了,不介意吧?”“那件事?”提起心中的伤,也许已经过去很久,却还是那么的痛。“我知道你每个月总有一天为什么失踪,去看她了吧。歆,就是送围巾的那个女孩,她说,她知道,那个女孩会是你心中的永远,自己不可能代替那个人在你心中的地位,她不介意,她愿用自己的心去医治你心中的伤,她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爱上她的。因为从她第一眼她就认定了你是她的王子,她相信总有一天你们会像童话里所写的‘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管付出多少努力她都愿意。”“这年头还有相信童话故事的,呵。”皓看着手中那条围巾陷入沉思中,好一会儿才回神。“我会考虑的,别光说我啊!你自己呢?”“我吗?不一样的,我可以走进他的生活,却走进不了他的心里。”“你怎么说的我像比他花心多了似的啊?”“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也并不是我没有自信。但我知道,我不是对的人,这是种感觉,就和歆感觉你们一定会幸福一样。我只能在我能掌握的时候,尽我所能给他幸福。其实你也应该看的出来,他并不是真的爱我。”“女人啊,不要什么都凭感觉好不好!”“算了,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了。歆叫我告诉你,她在教学楼那边等你,会一直等你的,快去吧,给自己个机会。我要去学校对面的那家蛋糕店给我们家晨买他最喜欢的蛋糕,然后和他过一个温馨快乐的圣诞夜了!”说完,转身向校外走去。也许是该给自己一个机会了。皓想。转头看见林远去的身影,忽然觉得那落寞的身影离自己越来越远。“妈妈!可以走了没有,爸爸说马上到,要我们在门口等他。”一个大概10多岁的小男孩跑了过来,打断了她的思路,“妈妈,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小男孩注意到了她脸上未干的泪痕。“没事,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我们走吧!”她搽干脸上的泪水。小男孩将轮椅朝门口推去。一辆车从正在门口等待的他们面前开过,又折了回来。“林!林!真的是林啊!”一男一女开心的朝他们跑了过来。轮椅上的女子似乎吃了一惊,愣了一下。倒是身旁的小男孩叫了起来,“皓!皓!妈妈是皓耶!你怎么会认识啊?”轮椅上的女子回过了神,“是你们啊!好久不见了啊!”那两个人却因为那孩子的话塄住了。“林,这些年你到底怎么了,怎么有这么大的孩子啊?当初为什么要不告而别,甚至连行李都没有拿走?你知道那段时间晨是怎么过来的吗?还有,你……”望着林身下的轮椅,歆的问题一下子止住了。“都过去了。”林笑着说,“童童,他们是妈妈大学时时同学,快叫叔叔、阿姨,你怎么会认识皓叔叔呢?”被她称为童童乖乖的问了好,“皓叔叔现在可是大明星呢!皓叔叔,帮我签个名好吗?”难怪皓今天带着帽子和墨镜,还在那里遮遮掩掩的似乎很怕别人看见,林心里想。一旁看着林爱怜的看着那孩子的皓和歆依然愣在那里,心里划满了问号,再怎么,林也只消失了四年啊!“妈妈,爸爸来了!”一辆汽车开了过来,童童大叫。“那我们走了!”林对皓和歆告别,车上一个大约30大岁的男人走下车来将林扶上车,看林没有介绍他们认识的意思,便朝皓和歆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上车前,林转过身来对他们说,“看来你们两个现在很幸福啊!记得,一定要珍惜这份幸福啊!”“我们怎么联系你啊?”如梦初醒的皓对着早已远去的汽车说,没有回答。“那是你朋友啊?”车上的男人问。“以前同学。”林轻描淡写地说,“童童,皓叔叔很红吗?”童童捧着皓的签名开心的点了点头,“他可是很红的歌手哦,他有首歌叫《当王子遇到公主》,好好听哦,还是他自己写的词哦,妈妈,我唱给你听吧!”王子有华丽的衣裳无数的财富可是王子很寂寞……你就像一颗星星照亮了我原本黑暗的生活当王子遇到公主世界再不相同我握起你的手邀你共舞我愿拿着水晶鞋寻找你不论天涯海角因为我相信结局一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小孩子,学这些歌干什么!”父亲的一声呵斥使童童停了下来,童童吐了吐舌头低下头去。林笑了,这是她当年为晨写的曲子,皓不愧是她的死党,晨听不懂的曲子,他却体会到了其中的心情。四年前的圣诞夜她去为晨买蛋糕,在马路上救了眼前这个叫童童的孩子,却失去了自己的一双腿。孩子的父亲为她出了所有的医药费,说会对她负责,明天她就要正式嫁给那个男人,今天她回到以前住的地方只是想找回过去的一点回忆,缅怀些什么,然后彻底忘记。林望向窗外,樱花瓣漫天飞舞,“又是一年樱花烂漫时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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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烂漫时“亲爱的若若!”林跑过去一把抱住和晨在校园里散步毫无准备的若,一脸诚恳地看着若说,“你怎么那么漂亮呢?我真是越来越爱你了啊!”若从医院回来了,大家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林还越闹越凶了。害羞的若脸刷的一下变的通红,用力的想挣开她的怀抱,“放开啦,不要每天这么不正经的,把那些想追你的男生都吓跑了啊!”“怕什么,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才不理他们呢!”林说着抱的更紧了。“晨,快救救我啊!”若无奈的向一旁的晨求助。晨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笑着摇摇头走到了一边。“不好玩,只知道像你老公求助.算了,不打扰你们了,还有人在等我呢!”林边说着边跑开了.没当遇到和晨有关的事她还是会有些许的不自然,虽然她明白自己不该在想,可是感情嘛,有时候越是逼自己忘记却越记得深刻。遇到她之后,若真的开朗了许多.望着远处和别人疯疯闹闹的林,晨笑着想。看着林和晨,想着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的自己,若也笑了,那笑里包含了许多.该来的总是会来,其实大家一直害怕着,也是等待着这一天吧!从葬礼回来之后晨已经把自己反锁在寝室里一整天了,谁都叫不开门.皓还硬拉着自己来吃东西,谁吃的下啊。“把这些都给我吃了,不吃也得吃!”皓往林的碗里夹满了菜.那口气由不得林拒绝,林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皓。林一口口的往嘴里放着菜,却只尝的到泪水的味道。“放心吧,我会帮你劝他的。”看着面前憔悴的林,皓的语气温和了许。 “他都不开门,谁也不理,你怎么帮我劝啊!”“翻啊,放心好了,别忘了,我也经历过。”“可那是6楼啊!”“没事的,难不到我的。”林看到了皓眼中一闪而过的一丝忧伤。“皓,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却似乎被什么堵住了喉咙。“我们哥们,谁跟谁啊!”皓摆出一副很帅的样子说。我们已经习惯用玩世不恭去掩盖心中的伤痛。其实骗不了别人更骗不了自己,谁都看的出那份不自然,只是谁都没有去揭穿。怎么还不出来啊,林在晨寝室门口焦急不安的等待着,都两个多小时了啊! 忽然,门开了.晨站在了门口,皓在他的身后.两个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我把晨交给你了,帮我好好照顾他.”林的脑海里突然浮现起若走之前对她说的话,一时愣在了那里。“好饿啊,我们去吃饭吧!”这是若走后晨第一次说他想要吃东西,那3天为若的葬礼忙来忙去他也没吃过一口东西。“走啊!”皓拍了拍傻站在那里的林,一脸嬉笑地说。“感谢我吧,欠我餐饭啊!”“真的很谢谢你!”林认真地说,她的认真让皓反而一时之间不知所措起来。那天他们究竟说了些什么林不知道。每次问皓,皓都只会说一句,“感同身受”。钢琴已经蒙上了一层灰。自从若走了后,没人碰过它了吧,可惜了这么好的钢琴。晨轻轻拂去琴上的灰尘,却又想起琴前陶醉弹奏的若的样子,若,你在天堂还好吗?“晨!”林走了过来,“又在想若了?”晨点了点头,他看着眼前这个眼眶红红的女孩,他知道她的善良,看到了她在若走后为若流的眼泪,也知道她对自己的心——那是若走之前告诉他的,若叫他好好珍惜林,可是现在的他根本不可能忘掉若啊!“林,弹一曲吧,我想,天上的若也很想听吧!”他对林说。“不要,我的琴技与若的根本无法相比!”“怎么会?若经常在我面前说你的琴弹的很好,不弹了真是可惜了啊!”“不是的,我的琴声根本不能像若一样给人心中带来温暖!”“在你心中,你就这么没自信吗?!你不是若,不需要和她一样。你琴声中所包含的热情若没有的,这是你的特点。”“热情?”“是的,热情!”晨把林拉到琴前坐下,“就弹那首我们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曲子吧!”“是第二次。”林说,没给晨时间诧异就开始弹奏起了那天的那首曲子,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的美好。“为这首曲子取个名字吧,晨。”林对还陶醉在琴声或是回忆里的晨说。“我吗?这是你自己写的,应该由你来取名啊!”“不,这是为你写的,所以我想由你来取名。”“为我?”晨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的,刚开学不久我就见过你了,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爱上你了,是的,我爱你!”说着,林吻了晨。若,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好好守护他的,不会再让他受任何伤疼。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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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情烂漫某些“阳刚人士”业已鲁莽地作出这样的论断,说青春文学“矫揉做作,无病呻吟,已落入哀伤疼痛的桎梏”。亦不能说这论断毫无根据,不过用了以偏概全、移花接木的手段。“哎呀咿哟,痛死我啦”,类似于此的幼稚呻吟,早已为鲁迅所诟病。但他却又常常给母亲买张恨水的言情小说。他在《无声的中国》中写道,“至于幼稚,尤其没什么可羞,正如孩子对于老人,毫没有什么可羞一样。幼稚是会成长,会成熟的,”“倘说待到成熟才可以动手,那是虽是村妇也不至于这样蠢。”的确,因为内心尚且幼稚,未培养出为民请命的气魄,便丢失了文学创作的权利么?张爱玲何曾写过些激扬爱国情怀的作品?那么她在文学界便无一席之地了么?她总是用她最孤芳自赏的冷艳去写一个时代的哀愁。而直至今日,她的文字依旧保存着最初的冷怨气质,给这个燥热的盛世降温。我想说,即使是青春文学,即使是有些幼稚而不成熟的、小桥流水的青春文学,也会有高下优劣之分。前辈们不能一看到某90后在文章里感叹“哎呀咿哟”,就将这个群体的笔耕成果否定。黜百尊一、抑柔崇刚的做法在我看来是不尽公平的。况且,一个人,以及他笔下的世界,只有硬汉的一面,苍白且虚浮。郭敬明评价韩寒,说他“很优秀”,但“如果这个社会上都是韩寒,那就乱套了。”这个见解是很理性的。人类毕竟是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的存在,那么便不能只知道在生命中播撒愤怒。愤怒是精神的食盐,有些人撒得太少,则令生活嚼之如蜡;有些人放得太多,又变得口味太重,再也没有心情去品味“淡烟疏雨落花天”、“疏影横斜水清浅”的恬淡。欧阳修不肯做这样的人,苏轼则更不肯。容忍忧郁的文学,说到底是在容忍忧郁这种情怀。傅雷在给儿子的家信中写道,“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唯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这个低潮,可以是折柳之怅、红豆之思、朝露之惜、游子之吟……这些情绪扎根于沉沦现实后的思索,它们虽不似温暖的阳光能“将黑暗留在后面”,却又能使你于暮色中尽情苍凉。正如梁启超言:“须知美是多方面的。”在这苍凉下,在不狭隘的人看来,也自然会有很美的文学世界。你或如柳永哀伤:“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你或如笛安般恍悟:“生命的名字叫徒劳”。你或如郭敬明般伤感:“年华里,我们失去的是种心情。”这样的“低斟浅唱”是冰冷而消极的,因为吟游诗人说的是蒹葭岁月里的辗转反侧;但同时它们又是鲜活而跳动的,因为作者们做到了很多“正统文人”空谈了一辈子却从未践行过的“我手写我心”。“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卷耳之文里,游吟诗人在仰望飘渺的星空;“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激烈之文里,爱国诗人在体察厚实的黄土地。我始终相信二者之间没有不可化解的矛盾或对峙,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或深堑。永远只会仰望星空的夜蛾会化身为纯粹的理想主义或虚无主义;永远生存在黄土地里的田鼠则会在纯现实主义中死去。韩寒说他和郭敬明是“一家人”,总是“床头吵床尾合。”王蒙也讲过:“本来人就各式各样,跟你不一样的也许正是你最需要的,中国有个说法叫党同伐异,我老说我主张党同携异。”此语是也。阴阳相生,刚柔相济。“卷耳”与“激烈”的魅力在二者的较量之中彰显,而各自的缺陷又必须靠彼此间的交流来弥补。请以城市为喻:若说风沙呼啸的北京象征着文学界的“阳刚遒劲”,那么小家碧玉的周庄便流淌着“非主流”的“寂寞惆怅”。华夏文明隽永而鲜活、粗犷却儒雅。但华夏文明究竟意味什么?光靠北京的“阳刚遒劲”是远远不够回答这个问题的。加上周庄的“惆怅寂寞”,还显不够。或许,我们更需要以一种上海情怀来绽放——在海纳百川与兼容并蓄中尽情烂漫。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