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童话_2000字
童话是真实而又美好的,是每个孩子心中的梦想王国,却是大人们不屑置辩的“幼稚”,是孩子都会相信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就像他们的愿望一定会得以实现,会有过三只小猪共同抵抗大灰狼的经历,长大后遭受过小红帽上当受骗的故事。随着传奇童话故事一代代继承,想象在脑海里的更是丰富多彩,不同的结局应运而生。相信童话的人并不多是小孩,偶尔会有大人,就像从小背过唐诗三百首的孩子,对童话是毫无悬念。表面上比当场任何一个严肃的人,实际上却在背后不断地出现在麦当劳上借着购买套餐的理由获取海盗王行行色色的任务,将它们收集保存珍藏,这或许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
童话就像一首诗,靠的并不全是丰富的想象力,更多的是用自己的眼睛通过自身的角度去观察,去欣赏并领悟,从最初的童真无邪的角度去观看这个自然的世界,世界的自然。世上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自身的童话之处。有些悲伤,有些阳光。如中国江南乡下一位放牛的牧童在菜花丛中经过,一手叼着菜花,躺在牛背上,就这样舒服地过一个下午,切是惬意;英国的可怜的扫烟囱的脸上黑乎乎的,起早贪黑为富人家爬到屋顶上扫烟囱,虽说母亲早逝,父亲将他卖人,可他却有了与他一起扫烟囱的小伙伴一点都不害怕,梦里天使寄托祝福给他,心里一直温暖。童话大王安徒生在童话王国丹麦出生的,如果没有安徒生,丹麦仅仅和邻近的国家挪威和波兰一样,只是靠近北冰洋,毫无特色可言,也许更糟糕的会沦落到这要以性爱大赛获得关注的地步:但如果没有丹麦,或许安徒生无法再这享受明媚阳光,呼吸新鲜空气,欣赏多彩的房屋,活泼可爱的孩子,和蔼的大人等舒适环境生存下去。之所以被称为童话大王以及他的作品享誉全球,这一般原因离不开自身的创作思考及辽阔的想象力另一半是和自身处境有关系。贫穷,饿死在街上,无父无母的叙述描写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编成一个童话故事。这童话带给我的感觉除了伤感,发自内心的同情,更多却是用最真实语言生动、自然、流畅、优美,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将小女孩内心世界描写出来,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让幸福在圣诞前夕蔓延至家家户户,将自己奉献给大家。类似这样的童话有很多,但这个童话更多的是流露一些真实情感,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想象丰富、思想深刻、充满诗意、引人入胜,体现了丹麦文学中的民主传统和现实主义倾向,或是其他原因使它成为享誉全球的童话作品,人人皆知的耳熟能详的作品。这或许是安徒生想给我们留下一个美好结局,就像鲁迅在非常时期曾经说过: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已经死了。人的身体虽然不复存在了,心灵的高尚却是无人能及的,这更多是安徒生先生给我们留下一些无实无虚的暗示吧。
这些能联想到什么,这还需要人们是否愿意思考或是从自身的角度联想更多的道理。只可惜的是安徒生先生除了给后人留下两百多部的作品外未能留下什么,但他的纯真美好心灵却在童话的背后极其深刻,于是丹麦人为了纪念这闻名全球的童话创作者,将其家家户户的房屋各装饰不同的颜色,在田间种些形形色色的花草,如薰衣草、还建立了安徒生博物馆为纪念其诞生一百周年,将作品的有滋有味在真实世界中得以释放,让每个人都能在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静和谐之处,童话美好的光环在生活中一次次上演,将幸福感四处蔓延。这是安徒生先生留给是人最无价的价值。
有人问我:童话能给我带来什么?童话不能带给我物质,却能给我带来精神上充裕的财富,就像那许愿树,参天古树上承载着都是每个孩子小小心愿,就如同传统人民拜神祈愿一样,期待一些好的改变能改变我们的生活的。
我相信童话,世间会变得更美好,不再存在一些人心惶惶的恐怖袭击。安徒生小时候的确是丑小鸭,长大以后变成了世间最漂亮的天鹅。古人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有些意料在生活中发生时常让人始料不及,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付出辛勤的努力,才会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也许有一天敌人就在你面前执意伤害你,留下无法磨灭的痕迹在心上,你也要迅速用坚硬的结痂填补,更好更积极面对生活,面对人生。本以为可以达到目标的路在最后一步断了线索,就如同风筝断了线一样,我们本可以语言相通、交流无碍,偏偏为心筑起壁垒,戴上盔甲,让心灵提前硬化。我们误解了幸福的定义,沉溺于琐屑的物质欢乐。我们不愿直视苍生苦难,切受饱食综日强说愁。我们没有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却反复在心中上映一次次过去不忍直视惨不忍睹的现实的情景,将深刻在心上留下无法抹去伤痕,使自己新生的息肉再一次糜烂、坏死或是一些人再受不了得就泄愤在他人身上,甚至是最好的亲闺蜜。没人相信童话,世界一片黑暗。
童话的故事是一个例子,但价值核心是需要被珍惜并铭记在心上。鲁迅先生说过:本来没有路的,只不过人走多了,便形成了路。没有人愿意顶着罪行生活,怀着愧疚过日子。他们所做的只有在路上少受点伤害,避免接受命运的考验,在生命的年轮中不停地做匀速圆周运动,一次又一次地将剩下的路平平稳稳地、安安静静地走下去。
心若没有老去,我们还是孩童,永远相信童话,心仍柔软真实,童话的世界永远美丽,童话的世界永远绚丽多彩。
作者:雷迅
古人的爱情_1200字
电视故事都是完美的,电影镜头都是完美的,人生却没有完美,在现实的社会中,人们都变得那么的现实,因为现实,人们不得不虚伪的活着,而古人也一样,但在这中间却有一个人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吴王夫差。
据历史记载,夫差是为了替父报仇打败了越王勾践。后来因不同意伍子胥的建议放过了勾践最后灭国了,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很少,而在那一天,我却看到了一篇文章,让我颠覆了对他的看法,对他有了新的认识。
在这篇故事中讲述了在夫差打败截国后,勾践献给了夫差,十几位美人和金银财宝,在夫差的条件中最后一条是让范蠡的未婚妻当吴王的夫人,看到这里,我感到十分奇怪,觉得夫差好无聊,好残忍,竟然要拆散人家好好的小两口,显然他不懂,“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个道理,但让我吃惊的还在后面,范蠡竟然同意了,我不由得开始鄙视范范蠡,他还是个男人吗?连自己的未婚妻都不要了,还找了一个那么冠冕堂皇的借口,不但自私,而且懦弱,亏你还带兵打仗呢。啧啧,莫非是勾践瞎了他那合钛金的狗眼,而那位同样也瞎了眼的漂亮MM十分体贴,甚至到最后吴国灭之之时,他也让西施早早离去,并告诉外界西施被暴民装进皮囊沉入江中,保住了西施的性命,而那个无耻的范蠡,却装的有情有义,为了西施离开了越王,前住了齐国,为了纪念西施还取了一个名字——鸱夷子皮,(鸱夷是皮囊的意思),在齐国成为了一名商人,积累了数十万家财,齐王将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相国,他却挂帅而去。
在这个故事中,我觉得夫差才是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只有他才配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而范蠡永远不会得到爱,因为他在让人看不起了,对于他而言,国家大事高于一切,他可以为了国家大事放弃一切,纵使他后来成为了富翁又怎样,他终于成了天下第一有钱人,可是......他最终弄丢了她。他有好多好多钱,可是没有人帮他花。最终他成为了最可怜的人,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憎之处,他是自找的,对于他而言,西施真的是他所爱的吗?我看不是,我觉得西施根本就是不是他说爱的,他之所也会一直忘不了西施,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嫉妒,他嫉妒夫差可以拥有西施,嫉妒西施没有等他,说白了,就是因为失去了,没得到。而为了西施离开的越王勾践则是因为他早已看透了越王勾践,才拿西施当借口的,他就不想一想西施的感受吗?
无法想象,一个柔弱的女子,在这可以说是十七年里,怎样的柔弱百转,怎样的万箭穿心,怎样的肝肠寸断。爱人与仇人之间,祖国与敌国之间,她何从判断,何从选择呢?也许,西施无法选择,残酷的世界也不许她选择。多少年来,有多少人认为西施背负“祸国”,令吴国灭亡的恶名。只有极少数人,能去站出来说话:国家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罗隐《西施》,在越国,西施就能够得到“功臣”的荣誉吗?不可能!拥有“沉鱼”之美的西施,终究被勾践夫人沉入水中。也好还她一生流不尽的泪吧。还她一颗冰清玉洁的女儿心吧。
在这个故事中,有两个人,一个为昏君,一个为明臣,一个为了爱情,一个为了君王,一个得到了爱情,一个孑然一身,孤独终老。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一个为君王放弃一切。
作者:雷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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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你好_1000字有时我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思考着,我要的究竟是怎样的生活。高中,是一段单纯可是近乎残酷的青春时光。我每天埋头写资料,拼命刷题,但每次发下来的试卷那一片刺眼的红色总会刺疼我的眼。初中时我也是班上的前十名啊,可是到了高中却落到了几十名!我愤怒,伤心,不甘心。同学们那嘲笑的神情,父母失望的眼神……我不禁问自己——我真的这么差吗?又是一次月考,我看着试卷上那低的可怜的分数终于崩溃。这分数好像一道强烈的闪电,击得我全身瘫软,心一阵紧一阵的痛,只觉得有个狰狞的魔鬼正一步步吞噬着我的思想。我突然觉得有一块石头压到我的胸口,然后迅速撤离。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好像下一秒就会滑落到地面。我抬起头想忍住泪水,发现天空黑得史无前例,没月华没星光。像是某种绝望在宇宙中无边无际地笼罩住一切。眼泪终于不可控制地流了下来,它大颗大颗地掉在地面上,一颗又一颗,支离破碎。难道我真的不够努力吗?难道我真的没有读书的天赋?难道我就这样放弃自己的梦想?彷徨。迷茫。绝望。“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脑海中突然闪现出刘同的一段话,我不禁问自己---我到底想要什么?我想要重拾自己的骄傲,我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想要考上理想的大学!迷茫,彷徨,绝望,在那一刻都消失不复存在。曾经历过的痛苦,眼泪,绝望与彷徨终于随着上一次的错误烟消云散,一切将从头开始。而我,携着新的希望卷土重来。谁的青春不迷茫?但是我想我已经明白,有时迷茫,是不敢回扇命运给我们的一巴掌。青春,你好。迷茫,再见。后记:成长中,所有的迷茫将会是我们收获的源头,希望你我都不会再被迷茫遮住双眼继续懦弱。高一:张宸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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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_2000字他是君王,与生俱来的风范如龙叱咤风云。她是一名尘间女子,却国色天香,美得脱俗。明明本应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被命运的罗盘所捆绑。他深爱着他的皇后紫橙,以前是,在紫橙为他挡下致命毒剑香消玉殒之后,依然如此。驾马来到曾经和紫橙共享良辰美景的瘦西湖,栀子正盛,如此淡雅好似紫橙一颦一蹙,他苦笑,闭眼,泪水滑落,他浑然不知,王的风范荡然无存。远处,她淡淡地看着,思绪在莫名地挣扎,蹙眉,转身,走近他。沁人心脾的栀子花香袭来,他睁开眼,熟悉的面容在滚烫的泪珠里扩大,他望着她,出了神。她虽衣着朴素,但却掩盖不了那沉鱼落雁的娇容,这面庞,是他朝思暮想的。“为何落泪?”她轻启朱唇。“人散,心死。”他的声音低沉,夹杂着哀凉。她莞尔一笑,他却愣住了。好像,真的好像。“何必呢,就像百花皆有语,浣儿独爱栀子之雅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留恋,再感怀,终究无可厚非。”“那么,做朕的王妃可好。”他知道,这是一个局,但是爱已让他失去作为君王应有的理智,沦陷就沦陷吧。她并不错愕,任他抱上马,风吹拂面,吹淡了他的泪痕,却无法抚平她的无奈。回宫。金碧辉煌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易衣,一袭洒金百褶芙蓉群,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她如同涅盘的凤凰,光芒璀璨。他笑了,他似乎又看见了紫橙。她眼角如钻石凝成的泪水,却是那么令人心碎。自那以后,他很爱她,后宫三千佳丽妒忌着浣妃的一枝独秀,他把对紫橙的爱毫不保留地倾注在她身上,但这一切在浣儿看来,却动摇了她的念头,她很厌恶自己的摇摆不定,如果她真的溺入他的温柔,她将生不如此。枕下是否有致命毒刀,杯中是否有致命毒药,他都不在乎,他在赌,用自己的命来赌。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寄托对紫橙的思念,别无他意,但是,他的确错了。浣儿决定了吗?雪后,积起纯粹的白,央及她意,他抛下国事,陪她去瘦西湖看雪。漫天飘舞的雪花如同飘零的栀子花瓣,划出耀眼的弧度。她在雪中纵情起舞,血色的貂皮裘衣映照着白,美得空灵。仿佛,时间定格。可是,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逃不了。倏尔,雪花一反常态地狂舞,阴冷的风呼啸,凌乱了她的发丝,她默然注视着眼前若隐若现的刺客,释怀一笑,从容地向他走去。他却早已沉醉在她的舞姿中,放松了警惕,浑然不知远处的刀光剑影。“雪花,美吗?”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伤感。“美。”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她知道,他的内心想着的不是她。“那么,就把它埋葬在回忆中吧。”说罢,她立即推开他,致命的毒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的位置,这一幕?他看着她倒在雪地里,触目惊心的血染红了白雪。“紫橙。”他抱起气息微弱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呵呵,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忘记你的紫橙。我,我在你心里,咳,咳,依然只是个替代品。对不起,其实,我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杀了你,我真的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副面容。咳,咳,对不起,我很想奉,奉父王的命令,杀了你,但是,我却下不了手,我真的,真的不想骗你,咳,咳,现在,刺客应该回去复命了,而我,我没有,没有负你,对不起,可是,浣妃,爱你。”血液侵蚀雪花。万籁俱寂,他的心支离破碎。怀中的人了恍若熟睡般,嘴角洋溢着满足的微笑。“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折磨朕,紫橙已经离开朕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夺走我的浣儿。”他浑然不再是王了,胜似一只被夺去猎物的饿狼,杀气在眼中澎湃。他用血埋葬了她的娇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世俗玷污她的至真至纯。“你错了,紫橙是紫橙,浣儿是浣儿,而我,爱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心。”他俯首,一滴泪珠悄然滴落。幡然顿悟,她和紫橙的相似是命中注定,他和她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爱上她是命中注定,她为他死亦是命中注定,而他,却在这些命中注定中,什么也没有挽留住。就像那些为了保护他,和刺客搏斗的侍卫,亦是她安排好的一部分。可是,所有,全部烟消云散,化为灰烬了。自那以后,他漠视一切繁华浮夸,生活变得散漫,一场离情爱就这样击溃了他。亦,消亡了一座城池。他远离尘世,褪去王的称号,他愈加坦荡。他居于深林间,在一方土地里种满了栀子,用以守护他心中的美景。八月。栀子花开。百花皆有语,她独爱栀子之雅洁,花正开,香正浓,栀子谐音执子,握住痴情的流年之手,目送繁华过眼,惟余一脉清香。纯白就是纯白,素淡就是素淡,绽放就是绽放,零落就是零落,无需羡艳,不必留恋。注定了,他与紫橙,是一场美妙的梦,他与她,却是一生一世的羁绊。在那片灿烂的栀子花海中,没人会发现,一滩血迹逐渐扩散,而他苍白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也许,这就是一生一世的羁绊。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一:向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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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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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_2000字“奶奶!你怎么不叫我!你看都几点了!”少年惊叫道。他飞快地洗漱后,提起书包就往学校赶。“吃点早餐再走吧。”奶奶颤颤巍巍地扶着墙从里屋出来叫住他。“都什么时候了!还吃!都怪你!”少年恶狠狠地摔门而去。“可……”奶奶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自言自语“不吃早餐身体会跟不上的……” 少年叫陈诺,是一名中学生。打小儿便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去城里打工了,几年才会回来一次,陈诺早已习惯了没有父母的日子,习惯了孤独。陈诺从来没有朋友,在班里他总是独来独往,就连上课时也总是坐在最后一个桌子的地方,埋头沉默不语。 陈诺小时候,奶奶总是给他夹菜,给他添衣,牵着他的手上下学,提醒他这个,提醒他那个。每当吃饭时,饭桌上总有一盘他最爱吃的红烧鱼。他从没注意到,当他大快朵颐时,鱼肉里却没有刺。他并不知道,这都是奶奶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为他挑出了一根根鱼刺;他更不知道,要完全剔净鱼刺绝非易事,一些细小如丝的刺总是和白白的鱼肉混杂在一起,而她总是睁大自己那双昏花的眼睛,费力地瞅着,隔一会儿,就要揉一揉干涩的双眼,直到鱼肉里的刺被挑得干干净净,她才满意地点点头。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奶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慢慢绽开了笑容。 奶奶带着陈诺出去玩,他欢快得像只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不是向后看看,奶声奶气地说:“奶奶,你快点儿!”奶奶气喘吁吁地跟上来“小诺,小心路,别摔着了。”陈诺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吃软软的棉花糖,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跑到奶奶身边,挽着奶奶的胳膊撒娇道:“奶奶,奶奶,我也要!”奶奶和蔼地笑了“好,奶奶给你买。”于是她掏出一个蓝布包,一层一层地揭开,最下面露出一卷儿皱巴巴的毛票。她数出几张,换来了一根热乎乎的棉花糖,递给陈诺。他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奶奶看着孙儿开心地笑了,在阳光下,那月牙儿闪闪发光。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诺上了小学,不知怎的,他对奶奶越来越不满。在家吃饭时,奶奶总是不停地往他碗里夹最爱吃的红烧鱼。但他丝毫不领情,不止一次地在餐桌上抗议,不耐烦地说道:“别夹了,我吃不下!”当她要给他添衣服时,他皱着眉头嚷道:“添什么衣服啊!我又不冷!” 他开始渴望自由,不愿让奶奶陪伴在左右。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她的陪伴了,因为他看到很多同龄的孩子都独自上学,而自己还有她陪着。他觉得很丢人,回到家后,他就爆发了,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你为什么要送我啊!我自己能走,又不是没长腿!”她的脸抽搐了一下,张开嘴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行了,行了!明天我自己上学!”“唉,好吧,明天你就自己去学校,过马路要注意安全,别和陌生人说话……”奶奶无奈地说,脸上添了几分苦楚。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他的身影,奶奶自言自语道:“唉,终究是长大了……”第二天,陈诺开开心心地一个人出了门。奶奶还是不放心,便悄悄地跟着他:路上看到同学们,他自豪地和他们打着招呼…… 学校要开家长会了,陈诺没有给奶奶说,独自一人去了学校。奶奶听邻居说了才知道,她拿出过年才穿的大红袄顶着风雪去了学校。家长会已进行了一半,奶奶在窗外努力向教室里看,脸蛋和鼻子都冻得红红的。陈诺看到了奶奶,但他却没和老师说,而是假装没看见,因为他已经给老师说自己没有家长了。回到家里,陈诺愤怒地瞪着奶奶,冲她吼道:“你去干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去了也是白去!”奶奶沉默地低下了头,委屈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光阴似箭,陈诺上了初中。学校的学生们都流行去网吧打游戏,他也不例外。他向奶奶要了钱,就和哥们儿结伴逃课去网吧。网吧里烟雾缭绕,昏天黑地,陈诺畅游在网络世界里,如痴如醉。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罩上了黑黑的帐子,陈诺这才想起还要回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电脑。回到家里,看到宝贝孙子的奶奶惊喜地问道:“小诺,你去哪了?饿不饿?奶奶给你热饭去……”“不用你管!”陈诺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了自己房间。 陈诺看上了班里一位漂亮女生,天天去引她的注意,可班上那些小混混就不乐意了。一天他们把陈诺叫到了校外,几人扑在一起,猛兽般的拳打脚踢像一阵阵冰雹落在陈诺身上……醒来,陈诺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奶奶心疼地看着他,“小诺啊,疼不疼,想吃点啥奶奶这就去给你买……”说着,伸手抚摸他的脸。陈诺冷着脸躲开她的手,不耐烦地说:“走开!我没事,我要出院!”奶奶无奈地转过身,悄悄抹了一把眼泪,“唉,这孩子……” 终于,父母把陈诺接到他们打工的城市念书。陌生的城市让他感到更加孤单、无助。父母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他只能自己生活。每天回到家,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为他开门,他只能独自面对冷冷清清的家。他被迫学会了独立。他开始还念她,怀念起她对他的好,开始后悔以前所做的一切。 一个秋天,父母告诉陈诺,奶奶去世了。他们一起回到老家安排奶奶的后事。天空灰沉沉的,不时传来几声雁叫,风无情地刮过已经干枯的树木,黄叶儿凄凉地从树上掉落下来,被阵阵袭来的风吹得漫天飞舞。树枝儿光秃秃地在狂风中摇摆,垂头丧气的样子,花儿也凋零得差不多了,只有几朵可怜的野山菊还在做垂死挣扎。陈诺看着奶奶冰冷的尸体:满头灰发毫无生气,双眼紧闭,眼窝深深地陷下去,脸颊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嘴唇已无健康的光泽,微微抿闭着。这时,陈诺才记起了过去的种种:半夜醒来,总会迷迷糊糊地感觉她在替他掖好被角,关好窗户;回到家时,她总会把香喷喷的饭菜端到他面前;早晨,她总会替他添件衣服,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不知不觉,陈诺的眼眶湿润了…… 蓦然回首,陈诺才懂得他挣脱的,是奶奶那细微的爱,是一盘没有刺的红烧鱼;是天冷时为他披上的一件棉衣;是那双给他温暖与安全感的手……高一:徐玉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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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代替你好好的生活_2000字她,是个不幸的女孩:八岁时,母亲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竟狠心地将她丢在家中,女孩一夜之间失去了母亲,幼小的她无法接受母亲离去而整日哭着喊着要妈妈,奶奶不忍心看她继续伤心下去,便告诉她,妈妈只是去找工作了,年前广就会回来,陪她过年,还会给她带礼物,叫她好好学习~~~女孩终于在那么伤心了,还更加努力地学习,在这几个月里成绩提高得很快,很受老师的关注,在学校获得了很多奖~~但每天依然会在静静地坐在门前,遥望远方,那张幼稚的脸上满是浓浓的思念,爸爸和奶奶看见她那悲伤的背影不禁叹了口气:惠呀,你感受到了吗?为什么那么狠心把她丢下呢.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这一天,女孩第一次露出了笑脸,因为她思念已久的妈妈要回来,于是女孩高兴地合不拢嘴,早早地拉着爸爸和奶奶来到火车站等,还不停地东张西望地寻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心里幻想着妈妈见到她的样子,满脸的期盼和激动。可是,女孩等了好久,都没有看见那抹熟悉的身影,脸上的笑容渐渐被失落取而代之,心中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妈妈,你真的不要蕊儿吗?妈妈,蕊儿,真的很想你!泪水渐渐模糊了她的双眼,显得是那样的楚楚可怜~~爸爸和奶奶是看见她哭得那么悲伤,走到她身边安慰着她.爸爸告述她,只要她努力学习,长大了就能力去找妈妈了.女孩点了点头,默默地跟着爸爸回家可是,就在他们过公路的时候,一辆突然开来的汽车向他们冲来,当时的韩蕊根本就不知道有车正向他们撞来,就被推倒在一旁,回过神来就看到自已的父亲被车“嘭”的一声,撞飞了,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显得格外的刺目,而身旁的奶奶,看见自已的儿子被撞车后,顿时模糊了视线,大声哭泣着向他跑去,抱着他的身体不停地呼喊着,此时女孩也跑过,紧握他的手,哭泣着,请求不要丢下她,而爸爸却悲伤地看着她,有气无力地说道:“好…好…活…下,下去……找到……你,……你妈…妈……”说完,便闭上了双眼女孩的父亲去世后,悲痛交加,接二连三的事物让女孩和她的奶奶几乎绝望,因此,年迈的奶奶便一病不起,幼小的她便担起了挣钱养家的重任……早晨,大街上总会出现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大街上,一边拿着报纸一边不停地叫卖,那单薄的身影看着是那样地叫人心疼;放学过后,女孩也是第一个回到家中,照顾奶奶,之后便又出去了,直到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一年之后,奶奶终于撑不住,死去了,唯一的亲人不在了,女孩绝望到了极点,唯一亲人的离去,没有了精神支柱,女孩忍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直到泪流尽了,女孩才停止了哭泣,呆呆地站立在原地,双目毫无神采,遥望着远方,久久都没有回过神来……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安葬了奶奶,站在奶奶的墓前,望着遗像上奶奶的慈祥的笑脸,女孩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痛苦,不禁失声痛哭了起来,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满脸的凄惨与痛苦,让女孩更显得是那样的楚楚可怜……终于,女孩痛苦地跑开了,泪水一路漂落着,飞溅着,女孩一直狂奔到海滩上,向着大海冲去,可能是跑累了,也可能是跑麻木了,女孩停止了狂奔,她并没有狠狠地拍打着海浪来发泄心中对生活的不满,而是毫无生气地呆立在海水中,静静地遥望着蓝天许久……突然,女孩“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带着浓浓的不甘对着蓝天咆哮起来:“老天爷,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要把我身边的亲人一个个都带走,为什么?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呀!……”女孩痛苦的哀求声在海的上空久久回荡,大海咆哮着,翻腾着巨浪,似乎是在为女孩的遭遇感到同情与愤怒,风呼哮着,吹着女孩飘逸的长发,吻干了女孩脸上的泪水,只留满的泪痕……喊累了,女孩又开始如没有知觉的木偶似的呆立在原地,双目直直地望着前方,神情呆板……突然,眼前出现了爸爸和奶奶的影像,他们正微笑地向她招手,望着亲人们慈爱的笑容,女孩激动得热泪盈眶,呼唤着:“爸爸,奶奶,不要走!不要离开蕊儿,蕊儿不能没有你们,蕊儿要跟你们在一起……”女孩痛苦地哀求着,不由自主地向他们走去。可是,他们并没有回答她,依旧保持着微笑,一点一点地消失在空中,女孩见了,眼泪更肆无忌惮地往外涌,滴在海水里,与之融为一体,痛苦地呼喊着:“不要!不…要…”女孩向着影像狂奔着,呼喊着,然而,她的哀求并没有得到回应,影像还是在女孩的眼前消失了,“不……”女孩凄惨的呼喊声又一次回荡在半空中。渐渐地,女孩停止了狂奔,绝望地向大海走去,海水也渐渐吞噬着女孩,很快,海水便淹没了女孩的半个身体,但女孩仍继续走着,过了一会儿,海水又吞没了女孩三分之二的身体,女孩依旧没有要停的意思,海水又淹到了女孩的脖颈,渐渐地,女孩消失在了海面上……而此时,一个闻声而来的男孩正四处循找着那凄惨而痛苦的声音的源头,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弱小的女孩被海水吞噬的景象,男孩惊讶极了,想也没想就“扑通”一声,飞奔而去,跳入海中,找到已经淹淹一息的的女孩……医院里,病床上的女孩缓缓睁开了疲倦的双眼,迷茫地看着陌生的环境,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俊俏的男孩,久久她才缓缓开口道:“为什么要救我,我是个被诅咒了的人,只要遇到我就一定会倒霉的,我劝你离我远一些……”女孩凄凉的声音显得是那样地孤独.男孩默默地看着她,久久才开口道:“我不怕.”女孩惊讶地抬头看了她一眼,眼里闪过一抹异样,但很快又恢复了,疑惑地说:“为什么?”男孩侧过头,望着窗外的蓝天,女孩也随着男孩的目光望了去,随后又发现男孩那孤独的侧影,都选择保持了沉默.好一会儿,男孩才转回视线,平静地说:“你好好休息,我出去一下.”接着便离开了,望着那抹孤寂的背影,女孩不禁叹了口气:他应该是不想让人知道吧!又继续望着窗外的天空……半小时后,男孩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面带微笑地走到床边,拿出一个个的餐盒递给女孩,女孩怔怔地看着男孩,刚想开口拒绝,男孩已抢先一步说出:“无论你有多么的不幸,都要爱惜身体,生命是来之不易的,你要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的……”女孩沉默地低下了头,眼神里满是凄凉,哽咽着说出:“谢谢你!”男孩暖阳般笑容温暖着女孩凉透了的心,说道:“你要谢就先把这些饭菜吃了吧.”说着,便递到了女孩的手中,女孩抬起头看了看男孩,点了点头,露出了笑脸,“一起吃吧!”说着地拿出一个餐盒递了过去,男孩微笑着接过,坐在床边,与女孩一起吃起了快餐,他们都微笑着,窗外的夕阳照耀着他们,更增添了几分和谐与暖意……初三:付江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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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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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你好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最近几天,无论走着,坐着,躺着,睡着,都在为写这个文章而烦恼,每次拿起笔,都是无从下手。一个偶然的晴天,独自漫步于科大的小巷,突然情感来袭,进科大半年多了,为何不写写科大呢?所以我在这里,写些粗词滥调,虽说不好,也是我的一份情义,借此赞美科大。科大,你好。一句亲昵地招呼。正如那个金黄色的秋,我收获你给我的荣誉。带着录取通知书,掺杂一份喜悦,一份憧憬,一份对陌生城市的胆怯,走进你的怀抱。你三千多亩的土地,坐落在湘江之地,八个高耸的宿舍区,十个宽大的教学楼,豪华的体育馆,众多的园林设立,浩浩荡荡,你的威严,让我深深迷醉。在深秋的月夜,站在水的一边,对面是灯火辉煌的新公寓。湖水总是那么静,月那么圆,这一刻,好静谧,湖光掠影,这一刻,我爱上了科大。科大,你好。这是来自冬雪天气的招呼。2012年的雪来得很快,像赶集的妇女,醒的很早,来得更早。在科大,等待一朵花开是一件需要耐力的事情。十教门前的花还在打着骨朵,樱花的叶子渐渐落下,来年四五月,它将开放。南校的腊梅看似快开了,冬雪却和着风,在科大的每个角落跳舞着。我是一个地道的南方人,地地道道,没有看过下雪,本来也是,云南就是四季如春。所以,在第一次下雪时,我很高兴。曾经在电视上看过雪的样子,可毕竟没有现实的实在。天很冷,我却在风中奔跑着,旋转的雪花和着冬日的舞姿,慢慢地,把冬天带进我的世界,从此,我的大学拥有一年四季。茫茫的大雪覆盖每一个可以覆盖的地方,小心翼翼行走在明湖旁,几乎没人,却也别有一番景致,安静的明湖,就像沉睡的美人,在静谧的冬天沉睡。路上的积雪很滑,身边的朋友一不留神,就摔坐在地上,我也不立刻把她扶起来,等我的笑声打破了这安静的冬天,笑够了,再把她扶起来也不迟。雪是温柔的,是柔软的,是我喜欢的,一次打雪战,一次堆雪人,一次打扫雪,都让我快乐着。我喜欢雪,更爱校园里的雪。科大,你好。这是来自春暖花开季节的呼唤。等了很久的山茶渐渐开放了,红的,粉的,一簇簇,惹人喜爱。在错落的道路旁,木兰开始怒放,未有绿色的枝叶,就开了白如玉的花,让过路的行人时不时驻足观看。我喜欢白色的花,就像它里里外外都是洁白的一样,我总希望做一个清白的人。突然想到木兰替父出征的故事,喜欢木兰花,也许不仅仅是花,而是背后的故事吸引着那么一个痴迷的人。绕过一个路口,眼前一现的是不知名的黄色小花,问了几个路过的学长学姐,他们也不知道它真实的名字。黄色的,小巧可爱,一排排,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我是个喜欢“走”校园的人,最近换了新校车,为了及早的赶新鲜,一开学就去坐坐。一次一块钱,很方便。校车“走南闯北”,慢慢的,一路都是风景。南北校,看似很近,其实很远。科大,你好。这是对未来夏天的好奇和惊叹。池塘里的荷花还在沉睡,我想是它故意的推迟,迟到是一种美,一种美不胜收。听说樱花快开放了,满园的樱花是科大最美的。夏天,我在期待着。情,深深的情,我的文字粗浅,写不出对科大的千言万语。昔日的科大,和今日相比,一天一个样,即使岁岁年年花相似,然而,岁岁年年之后,科大就会焕然一新。再次,我还是那句最深切的话:科大,你好。明日,我再诉说你的夏天。高三:李学芳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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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你好_1500字明天,你好。突然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于是写了这样的一封信。不知道该寄往哪里,却想写给你听,也想,写给未来的自己听。 现在是初秋,我一个人坐在窗边,月光轻吻着我的睫毛,散落在书案上,落在笔尖,发出沙沙的声音。我的影子在浅浅的灯光里一直退到墙角,爬上了天花板。于是这样夜深人静的夜晚,仿佛多了个陪伴我的人。 那天是倒计时第256天,放学的时候,我站在教学楼前定定的看着这个数字,心上仿佛长出了野草。总是觉得距离某一天还很远,却不想早已战鼓呼鸣,马蹄声愈逼愈近,猝不及防的,我就被拥进了兵荒马乱的沙场。突然我就慌乱了。一直以来,我就像一只看不见的蜂虫,胡乱的,沿着高考的大潮顺流而下,只知道要考大学,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敢想,没有目标,没有希望。有时候抬头望望天,看着这座小城在漫天落叶里萧瑟,就想着只要能离开这个地方,不管飘到哪里,都好。可是该来的总会来,如白驹过隙。于是冥冥中像是一种宿命,我竟然,一步一步的,向着某条路走去。 可当我回家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妈妈蜷在沙发里轻轻地打鼾,柔软的发丝滑过脸颊,我的心就开始抽噎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漂在孤岛上,却忘记自己从不是一个人。这条路固然艰辛,但却不孤单,因为我爱的人都陪着我。我觉得是该全力以赴了。 日子在一天天的期盼里茫茫无期,每一天都重复着昨天的痕迹。眼睛还没睁开的时候就埋在书垛题海里,左手捧书,右手执笔,嘴里咬着面包皮。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想着斑驳的数学题。周考,月考,大考,模考,无尽的考试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一圈一圈的旋转着我们的元气,打磨着我们的勇气。老师说,忍忍就过去了,人的一辈子就只有这一次,当然,你也可以选择逃避,亦或是多走几遭,但既然选择了,就该好好走下去。 选择的路,不管怎么样都要走下去。我总这样对自己说。晚上定闹钟到六点,咬着牙也要从梦里拔出来。说好了不会放弃,我就要一直奔跑。青春就该拼搏,全力以赴的搏击,就算结果不尽人意,可我们至少努力过,而不是以后回忆起来充满悔恨与痛惜。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我们彷徨着,憧憬着,跌倒又爬起,爬起再跌倒,泪水在风过云缺中失了痕迹。我想,如果以后想起来,我的青春里都是遍地的向日葵,火热而阳光。这些青春的日子里的泪水与汗水,都可以掷地有声。 我把我的梦想填在墙上,遥望着,盼望着,我把我的梦想写在纸上,一遍遍地勾描着,深深地铭刻烙印。倒计时还在一天天的更新,我站在楼下看着,却不再害怕,因为我相信,我在路上。 我想对明天的自己说,谢谢你,一直努力,不肯放弃。因为你,我愿意每一天都做更好的自己,一步一步的,朝着你的方向走去。我想到?阿甘正传?里的一句对白: —你想过以后要成为什么吗? —难道我以后就不是我了吗? —你还是你,可那是另一个自己。 所以明天,请你一定要很好。请你一定要站在时光的那一端等我。 现在,我仿佛看见你拿起这封信的样子,我知道,你从不后悔,一年前的自己选择的道路,并且还会矢志不渝的走下去。 我搁下笔,倒在铺满月光的床上。然后我做了个很好的梦,梦里都是明天的样子。我梦见大片宁静的村庄和一望无际的原野,溪水潺潺,繁星满天,映着村口的荫路,美好而明亮,如同张爱玲在?忘不了的画?写到的:一条小路,银溪样的流去,两棵小柏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 而梦里的我,站在这端向你挥手,明天,你好啊。高二:于婧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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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传(五)你好,我叫蕊!_2000字太阳还在沉睡,天空中那一轮皎月圆得特别可爱。这时大街上,一个黑衣人正快速的向星护神殿跑去,星护神殿门前王石闭着眼睛默默等候着,黑衣人跑到王石面前喘着粗气说:”老师,我来晚了吧。”王石睁开眼睛摇摇头说:”跟我来。”叶逝风跟着王石进入殿内,王石伸手按了一下大殿中间的一把白玉椅子椅背上的蓝宝石。顿时,椅子后便打开了一道门,叶逝风和王石走了进去,里面四周黑乎乎的一片,王石拍了拍手,四周便亮起了灯火,把着间密室照得通明。叶逝风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密室中间插着一把剑,这剑剑柄呈红白两色交辉,剑锋全部被插入了地下“这把剑就是叶灵家族世代相传的圣剑——‘战天’“王石解释道。在密室的一面墙上有着奇怪的符文,符文中间镶嵌着一面盾牌。“这个嘛!历史上也没有明确的说明,只知道也是叶灵家族传下来的,据说连星耀骑士都到了四十三岁才拿起来,所以你也不用试了。这次带你来是为了这把剑,这剑只有叶灵家族的人才拿得动,若不是你早上就要出这种任务任务,我还准备再等两年告诉你……”“那我可以开始了吗?"叶逝风迫不及待的问到。王石微微点了点头。叶逝风热了热身双手握住剑用尽全力拔剑,尝试了几次,但那剑还是紧紧的”咬住”地面不放。“果然还是不行吗?不必太难过,星耀骑士也是十二岁半才勉强拔起了剑,走吧!以后再来,我带你去‘玄铁库’选件合适的武器……”说着王石便转身准备离开。“看来这剑也不过如此嘛!”叶逝风冷冷地说到。王石突然感到一种强大的压迫感,他回头一看不禁流露出一丝惊讶之情,只见叶逝风眼睛呈深绿色,剑也被拔了起来,此时叶逝风的眼睛、项链、剑都泛起了绿光。叶逝风拿起剑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睁开眼睛,眼睛又恢复了正常,仔细的欣赏着手中的剑。王石看着叶逝风,注意到他的手指还流着血不觉又是一惊:竟然用血激活了能力,这孩子果然不一般啊!“老师为什么这剑的剑锋是黑色的?而且没有你所说的奇怪纹路啊!”叶逝风看着正在发呆的王石痴痴地问。王石回过神来摸着胡须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知到啊,这个你拿着,到时候我就不送你了。”说话间王石拿出一个银色的手镯,叶逝风拿着手镯手镯自动变成了合适的大小,他兴奋地戴上手镯说:“这个怎么用啊!老师。”王石笑笑说:”这是奈亚灵尔家族的发明,你摸一下那个手镯上的水晶试试?“叶逝风摸了一下水晶,水晶马上蔓延出一道白光包裹了叶逝风,那光看起来与其说是包裹不如说是结合。白光闪过后叶逝风已经穿上了银白色的铠甲。”嗯……人看上去精神多了,解除的话,再摸一下水晶就好了。对了,到时候我会派一个圣骑士跟着你以防万一。”次日一早,叶逝风背着剑在山坡上飞奔,老师嘱咐说在梦月森林发现了七星蓝炎蝎出没,按照计划到梦月森林还要18天的路程。魔族因为长期被各族神殿屠杀,只能分布在各地森林躲藏,不敢轻易面世,但还是少不了个别不怕死的。叶逝风看着任务牌心想:对于这次任务,当时逞一时之快就接了,现在仔细想想,取七星蓝炎蝎的护命石,说来简单,恐怕以自己中灵界的实力再加上叶灵血脉也只不过是中星界,看来要拼了命才做的到,好在老师还派了个圣骑士暗中相助,不然还不知道怎么办啊!要知道任务不完成可是会降职,降到自己这等级就会被驱逐出境。想到这里,叶逝风不禁心头一紧,揣好任务牌后又加快了脚步。经过十八天的赶路叶逝风终于到了梦月森林,看着森林那一棵棵七八丈的大树,在黄昏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妖娆。想到梦月森林常有魔族行动,于是叶逝风找了一棵中意的树,在树上坐了下了吃着在村庄买的馒头静静地望着天空。“梦月森林的月色果然如同书中说的那样如影如幻,婀娜多姿……”叶逝风望着天空说:“真希望以后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天空。”第二天早上,一滴露珠滚到了叶逝风脸上。叶逝风猛地睁开眼睛,阳光已经格外刺眼。叶逝风揉了揉因紧张而疲惫的眼,重新振作了精神,拿了两个馒头提着剑便跳下了树,开始四处寻找七星蓝炎蝎行踪。到了正午,叶逝风还没见到七星蓝炎蝎的半点踪迹。“怎么回事啊!走了这么久连七星蓝炎蝎的毛都没看见……”叶逝风正啃着馒头抱怨到。突然离叶逝风不远处一声巨响,吓得鸟儿们四处逃窜。叶逝风一口吞了馒头马上向那跑去,只见一只三米多高的蝎子正疯狂的啃食着一只腐烂的野猪,蝎子的尾刺还残留有毒液。“这就是七星蓝炎蝎?头上那七点红光,应该没错。“叶逝风拔出剑迅速斩向七星蓝炎蝎,七星蓝炎蝎咆哮一声伸出右钳一挥弹开了叶逝风。叶逝风一震心想:坑啊!这种实力悬殊怎么打啊,看了只能拼了。叶逝风抽出腰间的匕首在指尖划了一道小口,随即用指间点了一下,顿时在他周围散发出强大的气场,项链闪耀着刺眼的绿光。叶逝风泛着绿光的眼睛不屑的藐视着七星蓝炎蝎冷笑说:”去死吧!渣渣。”叶逝风在袖间飞旋着剑,如同一柄飞盘,随着剑向一只离弦的箭,插在七星蓝炎蝎身上,叶逝风赶紧冲去想拔出剑给七星蓝炎蝎致命一击。七星蓝炎蝎因刚才那一击,愤怒地向叶逝风挥舞着双钳。叶逝风嘲笑着说:“愚蠢!”在避开那如雨点般的攻击后拔出了剑。七星蓝炎蝎又是一声咆哮,尾刺也刺想叶逝风,叶逝风顺手挡住了尾刺。一声嗡鸣响出“战天”裂开了一条缝。叶逝风还没缓过神来便被七星蓝炎蝎一钳击飞,剑也插在了树上。叶逝风躺在地上,眼睛的那最后一丝绿光也黯淡消散了,七星蓝炎蝎谨慎地一步步向叶逝风靠近。”难道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吗……不是说有圣骑士吗,被坑了?……“叶逝风喃喃道。突然只见一道绿光闪过,一杆长枪直接贯穿了七星蓝炎蝎。一位一身绿色铠甲镶着金边的少女点着清风走来,手一挥那杆长枪便消失了。叶逝风用微弱的声音说:”你……你是圣骑士吗?那女孩笑着说:”你好,我叫蕊!”初三:陈小松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