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着脚的女孩
她叫萧萧,在海边拾贝壳时,认识了那个叫若风的男孩,若风也在拾贝壳,低着头,当他们感觉到头撞到对方的时候,他们都敏感的抬起头。“不好意思,我撞到你了”,萧萧礼貌的道歉,但眼睛却死死的盯着有几分傻气的若风。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如果我抬起头,就不会撞到你了”若风的目光与萧萧的眼神交汇在夕阳下的一角。看着若风似乎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两个并不深的酒窝,“如果你抬起头,还能拾贝壳吗?”
这一次若风没有说话,他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张扬的女孩,竟与神话中的某个天使那么像。他们并肩走在海边,海风骤起,萧萧的长发凌乱的摆动,遮住了半边脸,若风的刘海也挡在眼前,痒痒的感觉,沙滩上的碎沙软绵绵的沾在脚趾之间,像丝绸缠在心间。“送给你的”若风把自己认为最漂亮的那个贝壳放在萧萧的手里。像放钻石戒指那样认真,但他知道,那只是一个无异于其他俗物的贝壳而已,并不是什么珍贵的宝物,更不是结婚时戴的那种价值连城的戒指。
萧萧突然停住了,仔细的看着手中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摆弄着,许久,他抬起头,对那个叫若风的男孩说:“谢谢你,我会永远留着它”从那一次起,他们的身影总是在假日里同时出现在海风中,光着脚丫,提着小竹篮,夕阳渐落时,他们一起消失在海边,在对方的心中,彼此只是拾贝的同行者,或许只有那片海滩,还有那轮反复起落的太阳才会记得有这样的两个人,总是走在一起拾贝壳,而男孩有时会傻傻的看着女孩的背影。
与以往一样,在那个寻常的假日里,女孩与男孩在海滩的一个角落里不期而遇,女孩对男孩微笑,男孩的嘴角也微微颤动一下,像两个可以相互感应的木偶,机械的重复着每次相遇时的动作。
在夕阳西下时,女孩突然转过身,向着那有一片晚霞的地方跑去,男孩紧随在后面,是那样一个不经意安排的时间,男孩拉住女孩的手,把她抱在怀里,他说:“萧萧,我们在一起吧,我爱你”,然后,他的吻落在萧萧的侧脸。
女孩的神情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她仿佛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刻,只是没有想过这一刻会这么快,她拭着推开男孩,但她失败了,男孩的手紧紧搂在她的腰间,她不再反抗,任由男孩的吻痕留在她的侧脸。
“若风,你会和我结婚吗?”女孩问。
男孩怔住了,犹豫了一下,“会”,他回答。
“那我们的婚礼在沙滩上举行,好吗?所有的参加者都赤着脚,提着竹篮,竹篮里装满了贝壳,每一个贝壳代表一份祝福”
“恩”,男孩把女孩抱的更紧了。
女孩的家人并不相信那个因为在沙滩上拾贝壳而相识的男孩会给女孩幸福的生活,他们告诉女孩,以后不要再见男孩,也不准男孩再来家里看女孩。终于有一天,女孩耐不住心中对男孩的思念,她想到了从二楼的窗子偷偷跑出去,但她失败了,摔到在石栏旁,住进了医院,她望着头顶的白炽灯,眼角有一丝湿润,她似乎想挪动一下身体,石膏的重量让她又放弃了这样的想法。
沙滩,海风依旧在吹,吹的有些虚伪,没有人去刻意的感觉,贝壳零乱的被细沙掩埋在各个角落,多了几分飘零的寂寞,夕阳渐落时,少了那对年轻人并肩而去的身影,晚霞也暗淡了,仿佛在哭泣。
同样为思念所缠绕的男孩抛开了一切,在爱的驱使下来到了女孩的家,他在楼下不住喊她的名字,但没有人回答,当树间的鸟儿疲倦的飞走时,他也没有离开,看着二楼的阳台,他多么渴望女孩可以出来见他一面,尽管是一个微笑,哪怕是一种敷衍也可以,但没有人告诉他女孩已经住院了,并不在他面前这座二层的小楼里,直到夜阑人静的时候。
女孩的父母开车从医院回来,男孩快步走了过去,似乎要对二老说些什么,却没有开口,用一种恳求的眼神看着二老。
“若风啊,你回去吧,萧萧她*****”女孩的父亲没有把话说完,就被女孩的母亲打断了,“萧萧已经和她的男朋友出国了,明年就结婚,以后你别来打扰她了”女孩的母亲是这样对男孩说,语气中是一种不可冒犯的尊严,然后,她拉着女孩的父亲快步走上楼去,只留男孩在汽车旁沉默不语。
男孩的头开始痛,痛到了极限,他不明白这一切因为什么,他想再抱一抱那个与他在海边一起拾贝壳的女孩,可那个女孩,又在哪里,是否在某班飞往异域的飞机上,还是与一个他不曾认识的男人走进了结婚的殿堂,他的心有些痛了,绝望了,思想模糊了,眼前是无边的黑色。那一夜下了一场大雨,躺在医院的女孩在那一夜也失眠了,她在辗转反恻之间,思念着那个与她相约在海边结婚的男孩。
男孩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家里,他躺在床上,头还是有些痛,他的母亲坐在床头,眼睛红肿,是刚刚哭过的样子,但在男孩醒来的一刹那,男孩的母亲还是露出一丝笑意,笑的沧桑,笑的含蓄,也许母爱是最真的,也是最含蓄的。
时间继续让这对恋人在思念中徘徊,男孩却被安排在另一场婚礼新郎的位置上,这是一场家族的联姻,男孩成了这场联姻的牺牲品。而新娘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女人。男孩想过逃婚,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不敢背叛父母,他爱这个给了他一切的家,最后他忍着眼泪给朋友送了请贴,当然,那个与他在海边一起拾过贝壳的女孩家里也收到了一份。
婚礼那天,教堂里许多人,当男孩挽着新娘的手臂走过耶酥的神像旁,男孩停住了,他抬起头,看着十字架上的耶酥,仿佛自己也被钉过了一样,一跟钉还留在他的心头,他记得有一个女孩和自己承诺在海边结婚,手拿着小竹篮,里面装满了贝壳,赤着脚,走在沙滩上,细沙沾在脚趾之间******
神甫从教堂的另一扇门走入,像上帝派来的使者,严肃的站在这对新人面前,他开始念那些重复了许多次的文字:今天,你们站在这神圣的教堂***
在这一天,女孩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她从病床上坐起,机械的走出医院,回到家里,她拿起桌脚那张男孩婚礼的请贴,嘴角微微颤动一下,她没有哭,因为她找不到哭的理由。
许久,她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那件白色的长群,推门走了出去,赤着脚,向教堂的方向走去。当她赤着脚出现在教堂,神甫还没有结束那些无聊的文字,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这个赤着脚的女孩,包括那个叫若风的男孩,在那一刻,女孩成了这场婚礼的主角。比耶酥更重要的见证人。
男孩的手缓缓从新娘的腰间坠下,忽然,他奔向女孩,女孩呆呆的站在那里,直到男孩将她紧紧的抱住,神甫的话也停住了,新娘楞住了,所有人都惊呆了,没有人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新郎在自己的婚礼上抛开新娘而去抱另一个女孩。
人们开始议论,新娘是第一个冲出教堂的人,是哭着,其他人也陆续走出教堂,男孩在拥抱女孩的瞬间和女孩说了什么,还是女孩在被男孩抱紧时说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愿意知道,但有人看到,夕阳渐落时,男孩和女孩走向了海边,是赤着脚。
女孩的指上戴着一枚贝壳颜色的戒指,也许他们是去兑现自己的承诺,在沙滩上,赤着脚,把一生交给对方。
定格
月光如水,温柔的披洒在大地上。山,连绵起伏,伟岸深沉;风,穿梭在山间;流水,在谷底静静地聆听着风儿的低吟浅唱。
在这清澈的水底,闪动着一些零星的碎片,那是历史留下的痕迹……
汨罗畔·大夫叹
天地被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京都显得那么安谧。青石板上不时传来的马蹄声、脚步声,却是那么惊慌、凌乱。
太阳还没升起,汨罗江上白雾蒙蒙。江边伫立着一个身影,那便是屈原。想他满腔热血,忠贞爱国,却不遇明主。国都即将沦丧,他却无能为力。誓不做亡国之徒的他,选择了与江水共存。在太阳升起之时屈原怀抱巨石,跃入江水。
这一刻,滔滔江水为之冻结,历史在此定格。
乌江边·霸王血
乌江边,一匹马焦躁的喷吐着热气,不时望望喷流不息的江水。乌江亭长不停催促着项羽过江,可他却依旧只是凝视着虞姬暗淡的眼眸。因为一时之仁,放走了刘邦小儿,并不是他自视过高,而是不愿失信于天下。如今,却导致全军覆没,连虞姬也……
乌江亭长又在催促了。过奖?教她如何放下虞姬,放下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独自逃生?如何面对那江东父老?一切,又真能重来吗?
身后的马蹄声如雷般奔来,送走了爱马和乌江亭长,他了无牵挂,长风骤起,战袍纷飞,挥剑转身,鲜血顺着剑锋流下。
这一刻,猎猎长风为他停止,历史在此定格。
……
那零碎的片段又岂是我们够读懂读透的?让历史为之定格的场面不仅仅只有这两个,它们在河底熠熠生辉,不时随波前进。
风儿依然在继续吹着,流水依然在不停跑着,历史的齿轮一刻也不曾停歇,却留下了无数珍宝。
历史的瞬间,是最能打动人心的,让我们追随历史的脚步,去寻找它定格的刹那,将定格的片刻,变为永恒!
江苏省盐城市第一中学高一: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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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赤城湖春天,湖中小岛上树木吐出了嫩绿色的新芽。湖畔的柳树垂挂着千丝万缕的柳条,它们在春风中随风飘动,像小姑娘在跳舞似的,有的拂过水面,平静的湖面立刻出现了一道道波纹。有的枝条俯下身子,像一个爱美的小姑娘再照她最喜爱的镜子。花园里的各种花儿欣然怒放。夏天,岛上的树木长得葱葱茏茏,密密层层的枝叶把青悠岛封的严严实实的,像给小岛搭了一个绿色的凉棚,灿烂的阳光撒向湖面,湖水的色彩不断变化,时而碧绿如玉,时而蓝如宝石,时而晶莹剔透,时而金光闪烁,时而红如晚霞。秋天,树木的叶子变黄了,秋风吹过,一片片黄叶像一只只美丽的彩蝶在空中飞舞。有的漂浮在湖面上,有的落在树妈妈的脚下,还有的落在树枝上。花园里的菊花绽开了笑脸,有红的、有白的、有黄的、有紫的……五颜六色,芬芳扑鼻。冬天的早晨,雾从湖面上升起来,整个赤城湖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微风吹拂,雾漂浮在空中,分不清哪里是山哪里是水。家乡的赤城湖真美呀!我爱你!3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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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飞翔的女孩》读后感我们常说:双手万能。但如果有一天,我们失去了那赖以维生的两只手臂,那将会是何种景象呢?或许你会回答,我们什么事情都无法做了,是吗?让我们花点时间来想象没有双手的日常生活,带给我们什么影响?是否已经发现到,除了两只脚负责的行走以外,其它任何的事物,我们都必须透过双手来接触、执行。换句话说,没有双手的我们,也不过只比躺在床上的植物人好上一些而已。很多人常以为,如果没有双手,那个人会崩溃、结束生命。。。等。但,她没有!她,是一个用脚在人生舞台上华丽飞翔的女强人。这位女强人出生在瑞典,一生下来就没有双手,左脚也只有右脚的一半长度,上帝给了她这个严苛考验,好像要她这一生的旅途崎岖难行,但是她却以乐观、爽朗的态度看待。 她就是莲娜玛丽亚。影响她一生最重要的两个人,是她的双亲。他们不因自己的小孩是天生的重度残废而将她放弃,反而用“爱”一步一步的抚养她长大,也因为他们无私的付出,才有今日的传奇“女强人“莲娜玛丽亚。而我在她身上看到,她是一位多么勇敢的女强人,还有那个比平常人更加温暖、更加灿烂的笑容,比太阳还要耀眼呀! 甚至对她产生好奇,在我的观念里,有这样遭遇的人应该是和笑容完全划不上等号的,为什么她能笑得如此灿烂?甚至笑得比我这正常人还开心?是不是她拥有了什么我所没有的东西?妈妈说:那是积极的人生观以及不怨天尤人的乐天知命。在看完电影后,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我没有双手,但我可以做到任何需要依靠双手完成的事情!莲娜玛丽亚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看完她的故事后,我有着很深的体悟。莲娜玛丽亚也说过:我偶尔也会向上帝抱怨,就如同正常人一样,抱怨我的头痛、抱怨我的坏脾气、抱怨我的失眠睡不着,但我从来没有向他抱怨我没有双手,因为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天生没有双手的她,活得如同小鸟般快乐!对生命怀抱着美好的想法,而我们呢?现在的社会,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是不是现代人的生命价值观都已经扭曲变形?偶尔遇着了一些些小事情就想不开闹自杀?这些所谓让他们决定结束掉生命的理由,拿来与莲娜玛丽亚的遭遇相比,根本就是可笑至极!不是吗?感情上遇到了挫折,课业压力等等,这些靠自己就可能解决的事,却让那些自杀的人们跌倒后不想爬起,白白浪费人生,我想,这是相当可悲及可怜的。莲娜玛丽亚,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不放弃、不投降于命运,并且更努力去帮助世人,激励大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她可以做到,那我们应该做得更好。看完莲娜玛丽亚的故事之后,我发觉自己真的比其它人幸运得太多,我有双手,可以更为方便、有力的抓紧自己的梦想,所以我应该要笑得比莲娜玛丽亚还要大声、还要快乐才对!换个角度想。。。如果今天莲娜玛丽亚是出生在台湾的话呢?是不是一生下来就被当成弃婴丢在荒郊野外了?想来就让人觉得心寒……莲娜玛丽亚的父母为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孩子,花了比别人还要多上几倍的心血照顾,甚至训练。由于父母的耐心照顾、培养,莲娜玛丽亚用双脚创造出许多伟大的创举,刺绣、游泳、音乐等等的多项才艺,让你很难想象她其实是与我们有着很不一样的际遇。还有一段话我印象也很深刻,莲娜说:如果你今天认识我,你并不会觉得我和你们有着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 但如果看到我会让你讶异!那么,我们一定是第一天见面!这是多么有自信的心灵啊?然而,莲娜因为她的与众不同而受到的欺负与异样眼光,则是上帝给她的另一道课题,但是她仍然笑得开心、笑得灿烂,而我们共通的语言,则是“爱”,“身体上的完美,并不等于人一生的完美,心灵的完美,才是最真实的完美”我们一直以为“我们是不是在失去我们赖以生活的双手之后,就没办法完成任何事情呢?”但莲娜玛丽亚就已经用笑容将这问句给否定了!而在我们生活当中,其实也有着相当多同样的例子,例如:我们台湾伟大的口足画家:谢坤山先生,他在一场工地工作时发生意外,被高压电流灌入身体,一度停止呼吸,却在医院中奇迹似的醒来,但活下来的代价,是他今后的人生从此丧失了一双手、一条腿、一只眼睛。那时候的他,只有十六岁。他说:是的,可能所有人看见我失去双手,都认为我从此就完了,我再也不可能做些事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确实在找寻生命的出口。但是之后,他发现了自己一个被遗忘许久的兴趣:画画。于是他开始练习,从咬着水彩笔摇摇晃晃写下了第一份作品:歪歪扭扭的从自己的名字开始练习,不停的练习,平常作画时,嘴巴维持着三、四个破洞是正常的。依靠这样常人难以想象的付出及努力,让他终于成功在画坛占有一席之地。一样都是丧失了一条腿、两只手,差别只在一个先天、一个后天,但他们相像的地方是,都有着一样的乐观态度去面对人生,一样用笑容去迎接每一个早晨,更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两人都是游泳健将呢!谢坤山先生失去了两只手,但他说,我还有腿;谢坤山先生失去了一条腿,另一条腿也有残疾,但他说,我还有眼睛;谢坤山失去了一只眼睛,但他说,我还有心。就是因为有心,他能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就是因为有心,他能“走”遍世界上任何一个想要去的角落;就是因为有心,他能看清人世间的冷暖无常……另一位是刘侠女士,十二岁时即得到“类风湿关节炎”这种罕见疾病,这使得她关节退化,且肌肉萎缩,发病时手脚肿大疼痛无法自己行动,但他仍躺在病床上阅读、写作,她曾说:“上帝让我生这一场大病,绝不是徒然。虽然肉体的生命短暂,生老病死的过程也往往令人无法捉摸。但是,从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使我们活得更为光彩有力,却在于我们自己掌握。”她的这句话震动我的心房,虽然刘侠女士已逝世,但她热爱生命的光辉透过文章而永远照亮人间。难怪我们老师常说:“永远不要想着自己失去什么,要随时面带微笑的问自己还拥有什么”这样才活得快乐、活得健康,不是吗?莲娜玛丽亚、刘侠女士、谢坤山先生,他们都是身带残疾的重度残障者,但他们没有因此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反而让自己活得更加精采,我们看到了他们的故事,是不是真的该认真好好省思一下自身呢?我们比起那些人,真的是太幸运了,既然他们能活得如此快乐、自在,所以我们应该要更加努力的活出自己的人生才对,不是吗?或许,我们都要看到别人比我们还要不幸的一面,方才懂得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但如果每件事情都必须如此,要等到发生了以后才能得到教训,那已经是后悔莫及了。换一个想法,换一个精采人生,以勇敢克服困难,这样的精神真是值得学习。莲娜玛丽亚最后说了一句话:“没有双手也可以快快乐乐的过生活。”所以我们要学习她的精神,不能放弃自己,对自己要有信心,慷慨而勇敢的伸出援手。有了爱,我们才能享受生活的情趣,才能了解生命的意义。我们要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不管是没有双手或双脚,要让他们尊重生命,也要让他们像莲娜玛丽亚一样,过着快快乐乐、幸福的生活。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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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外婆正在做饭,屋子里飘着红烧肉的香味。见我去了,高兴地说:“小姿来得正好,给你妈妈带点我烧的肉回去,她从小就喜欢吃这个!”“我妈不是不喜欢吃肉吗?”我说。外公坐在沙发上高声喊:“要吃让她自己回来吃!多少天也不露个面,有那么忙吗?”他不玩他的红嘴小鸟了,而是在捣腾一个老式的收音机。只不过弄来弄去也只能听到沙沙沙的声音,一个台也收不到。外婆把他的收音机一把抢过去说:“去去去,没米了,到楼下让超市送袋米上来。”“你去。”外公说。“我在烧菜!”外婆把收音机往沙发上一扔说,“你就知道清闲!”“我去吧。”见他们俩就要起“战火”,我赶紧乖巧一点。最后是外婆挽着我的手跟我一块儿下了楼。我告诉外婆我直升的消息,外婆高兴地说:“我就知道小姿有出息。你想要什么礼物,外婆买给你!”“外婆。”我在楼梯拐角那里站定了,问她说:“我长大了,对不对?”“快十六了。”外婆说,“又要当高中生了,那是当然!”“那么,”我低声说,“能否告诉我爸爸的事情。我真的很想知道。”外婆不做声了。她拉过我的胳膊说:“走,先下楼买东西,这些事有空再说。”这是我预料中的结果。以前也有过很多次,他们总是以我还小,大人的事不要多管等等为借口不告诉我,现在承认我大了,却还是不告诉我。我默不作声地和外婆一起下了楼,走过楼下那片小花园,一直走到超市的边上,外婆拍拍我的肩说:“直升了,要高兴咧。”“你进去吧。”我说,“我在外面等你。”我站在超市门外等外婆,夏天的风像丝绸一样从脸上拂过。我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今天也要从外婆那里问出点名堂来,我已经等了快十六年,不能再等也不能再忍了。正想着,一辆自行车从我面前疾驰而过,要不是我往后退得快,那车一定会把我给撞倒在地。我惊悸未定的时候,车子在前面绕了个弯又停在了我面前,一个男生从车上跳下来,盯着我的脸喊我的名字:雷雅姿!他个子很高,穿着一身运动服,脸上带着“久别重逢”的喜悦,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可我并不认得他。“我是丁轩然。”他说。丁?轩然?好像……是个女生的名字呃。见我一脸茫然,他又补充说:“丁点儿,丁点儿!”啊?原来他竟是我的小学同学丁点儿,那时候在我们班最矮最小的男生,怎么三年没见会长得大变样了呢,我真是认不出来了。“嘿嘿。”他得意地笑着说,“没想到我长这么壮实了吧?”确实没想到。小时候的他,就像一颗豆芽。“怎么你住这里吗?”他问我。“不是,我外婆住这里。”我说。“我爷爷奶奶住这里。”他说,“他们出国四年了,刚从国外回来,我来看看他们。”我们正聊着,外婆从超市里拎着一大袋米吃力地走出来,很不高兴地说:“居然说是没人手,不替我送!”“外婆我来。”我赶紧去帮她。“放我车上!”丁轩然把车往前一推,麻利地将米袋放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我跟外婆介绍说:“这是我小学的同学丁轩然。”“哎呀。长得真高。”外婆说,“你妈妈给你吃什么的?”“瞎吃。我以前可矮了。”丁轩然嘿嘿笑着说,“我以前是我们班最矮的。一不小心就长这么高了。”“要考试了吧?”我问他。“我保送市二中了。”他骄傲地说,“不用考了。”“我们家雅姿也直升了。”外婆多嘴多舌地说,“那你们以后会在一起读书了。”“对哦,你就是二中的哦,我都差点忘了。”丁轩然做出一幅很高兴的样子来。我低着头。对男生,用季郁的话来说,我还是有些“保守”的。到了楼下,丁轩然又发扬男子汉的气概,硬是要替我们把米送上楼,看着他健步如飞的样子外婆羡慕地说:“还是男孩子好,你看看,多有用!”“雷雅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从小就只考第一名。”丁轩然扛着米袋回头说,“这一点我们全班同学都羡慕死。她那时候常当小老师,要我们背课文,背不出来的,都不给回家,好威风的。”他竟然都记得,我全忘了。到了门口,我外婆请他进去坐,他不肯,挥挥手,人很快跑得不见。“这种男生真难得,助人为乐!”外婆把米吃力地拎进门说,“现在的孩子,这样懂事的已经越来越少啦。”说得也是,我们班的那些男生,扫帚倒在他面前都不知道扶一下。外婆又进了厨房,让我别走,留下来吃饭。趁着她忙,我把外公从沙发上拖起来,一直拖到阳台上,让他坐到摇椅上去。“你外婆越老越古怪!”外公还在生气。我替他摇着椅子,问:“外婆年轻的时候是否很漂亮?”外公想了一下说:“那倒是的。”“有妈妈漂亮吗?”“差不多吧。”外公心不在焉地答我,眼睛看着笼子里的小鸟。“那我为什么这么难看?”“谁说你难看?”外公把眼光转到我身上说,“你最漂亮!”“外公!”我靠近他一些,“能否告诉我一些我爸爸的事情,妈妈不肯讲,奶奶也不肯讲,弄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我只想知道他是谁,到于他现在怎么样了,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无所谓。”“这个……”外公有些为难了,“我想你还是亲自问你妈妈比较好。应该让她亲口来告诉你。”我转身趴到阳台上,流泪。一个人永远不明白自己的身世,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外公站起身来,把手放在我肩上说:“我们答应过你妈妈,不再提起那些过去的事。对于你妈妈来说,那些事的确是不提的好,小姿等你再大一些,我想你妈妈会跟你说清楚的,你看呢?”我开始大声地哭。外公哄不住我,只好去找外婆,外婆拿着锅铲过来,惊讶地说:“小姿咋了?你咋了呢?有什么事要哭呢?”我越发哭得伤心起来。我很少哭,至少很少当着他们的面哭,这一下,两个老人真是慌了阵脚。我听到外婆跑到客厅里给妈妈打电话,让她赶快赶过来。外公冲着电话喊说:“马上,现在!你听你听!”估计是拿着听筒让她听我的哭声。我下定决心想,反正事情已经闹大了,我不闹出个结果来绝不罢休,不讲理就不讲理吧,神经病就神经病吧,哭了再说!“小姿别这样呵。有什么事跟外婆讲呵。”外婆过来搂着我,“别哭别哭。”外公也骂:“我今天要狠狠讲你妈妈的,这么乖一个女儿,她到底用了多少心?整天都是她自己那些破事儿!”“你就知道讲,你从来就是这样,你又体谅过阿宝多少呢?”外婆开始骂外公。“我不懂体谅,你懂?你们母女俩,我一个都不想多说!”“不想说你一边去!”老两口又吵起来,我只好将哭声缩小,变成呜咽。眼睛好疼,估计已经肿得像熊猫。十五分钟后,妈妈到了。她看上去出门很匆忙,因为着装随便,头发也有些凌乱。这种情况在她身上很少发生。想到她是因为我而这样,我的心又奇怪地软了起来。外公外婆叹着气自动退位。妈妈靠着阳台的栏杆,不说话,看着我。“我要知道我爸爸是谁。”我开门见山地说,“我一定要知道。”“他死了。”妈妈说。“死了我也要知道是谁,姓什么叫什么,什么样子!”我大声喊,豁出去了。“他姓李,叫李由。至于长什么样子,很抱歉,我没有他的照片了。”妈妈出乎我意料之外地干脆。我抬起我的熊猫眼看她。她从包里递给我纸巾,说:“擦擦,妈妈带你出去吃饭。”李由?“他是做什么的?”我问妈妈,“你们怎么会认识,怎么会生下我?”“小姿,够了。”她容忍地看着我,容忍地说,“妈妈不想再提。”“你们生下我,我就有知情权。”我在脑子里调动着政治课上学会的一切知识。“见鬼!”她是文雅惯了的,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么粗鲁的话。“我是你女儿。不是鬼。”我是温顺惯了的,也第一次敢跟她这么顶嘴。她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看了好久,她转身离去。我听到她关上门的声音,听到外婆跟在她后面喊的声音,听到外公在屋内骂骂咧咧的声音,听到楼下她汽车发动的声音。我惹怒了她,我知道,我惹怒了她。不过这没什么,这是迟早的事。外婆走近我,对我说:“小姿,我会慢慢劝说你妈妈,你该知道的总有一天会知道,你要放宽心,不要哭坏了身子,乖。”“好。”我抹掉眼泪。“小姿就是听话。”外婆说,“走,我们吃饭去。”我很平静地吃完了饭,很平静地跟外公外婆说再见,外公有些不放心地说:“要不要外婆送你回家?”“不用了。”我说,“天还早,出门就有公车。”“那你自己小心。”外婆已经急着要去楼上打麻将,楼上的老太婆已经扯着嗓门喊过数次。我下了楼。走到小区的门口,掏出口袋里的钱数了数,一共五十七块。我正盘算着五十七块钱可以做什么的时候,丁轩然忽然神出鬼没地冒出来:“雷雅姿,数钱干吗?是不是要请客啊?”我吓一跳,赶紧把钱塞回口袋。他还是骑着那辆该死的车,笑嘻嘻地看着我。我忽然有了主意。问他:“能带我一段路吗?”“OK,没问题。”他爽快地说,“你想去哪里?”“往前走,我告诉你。”我上了他的车,他把车骑得很稳,忽然回头对我说:“喂,我这是第一次带女生,有点紧张,你自己抓牢点哦,有危险我不负责任的哦。”“左拐。”我吩咐他。“我们班那个叫季郁的,以前跟你好得不得了那个,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前面右拐。”我说。“等上了高中,我们要是分到一个班就好了,我的成绩就有指望了,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不懂的功课是不是都可以问你啊?”“高中课程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弄明白。”我说。“你别谦虚了。喂,你到底要去哪里?”“直走。就快到了。”“不过说真的,你很重呃。”“少废话,好事做到底。”“我又没说不带你,看你急得。”“加油。”“雷雅姿你好像比以前坏多了。”“可能吧。”“不是可能,是确实坏多了。”……车子终于骑到了江边,他跳下车来,脸上已经全是汗水。我从包里递纸巾给他,他嘿嘿笑着说:“书上说习惯在包里带纸巾的女生都是情感动物。”“什么破书上看来的啊?”“我们班女生看的书,我随便扫一眼啦。”“谢谢你。”我说。“你到这里来干什么?”他看看四周说,“这里都是人家谈恋爱才来的地方呢。”我一脚踹到他车上:“你可以走了。”“不会吧。”他摸摸后脑勺,“雷雅姿你也学别人早恋?你别忘了你是全市的三好学生咧。”“早恋又怎么样?”我说,“不关你的事。”“那我走了?”他无奈地说,“他要来了吧,我不当电灯泡了。”我跟他做再见的手势,他上了车,很快就骑远了。我沿着江边慢慢走,走累了,找了个没人的石椅坐下。我的脑子一直都没有停止思考,李由?还是李犹?还是李游?为什么隔了这么多年,妈妈提起他来的时候还是不能够心平气和,爱情到底是什么,我这样子做到底有没有错,而妈妈,她到底是爱我还是不爱我?……繁乱的思考之后,我想到了一个词:离家出走。这四个字从我脑子里浮出来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兴奋,我从来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现在,我是被逼的,我想像着他们找不到我的情景,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子,会不会乱了套慌了神,还是根本就无所谓甚至暗自庆幸我的消失?或许我来到这个世界,对于我妈妈来讲,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那个她一提起就咬牙切齿的男人,她怎么会心甘情愿为他生下一个孩子呢?我的眼泪又流下来,我捂住脸,趴在自己的双膝上哭泣。“你失恋了吗?”身后忽然有人问。我吓一大跳转过身去,竟是丁轩然,他没有走!他看到了我的狼狈样!“你走开,我的事不要你管!”我往前走,他骑着车晃悠悠地跟在我后面,大声地说:“这边坏人很多的,你平时不看新闻吗?一个人在这里会很危险的。”我闷不作声地继续往前冲。他又说:“有什么事情想不开的呢?睡一觉就是新的一天呢,全忘掉的呢。”“你别跟着我!”“喂,你不会跳江吧?你别吓我咯!”我三步两步跑到江边,回头冲着丁轩然喊道:“你再跟着我,我就真的跳下去!”“别别!”他放开车子,人直往后面退说,“别别别!!!!”“那你走啊。”“我不能走啊。”他摊开双手说,“你叫我我怎么能放心走呢?除非我这个人没有心没有良知没有道德呵。”“你去死!”我从江边拿起一块石头就朝着他扔过去。石头正好砸中他的脚,他夸张地跳起来,吡牙裂嘴地说:“疼死我了。”我再扔,他跳,躲开了。我又扔,他又跳。这时,旁边正好有对情侣经过,冲着我们发生意味深长的微笑。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丁轩然趁机走近我说:“别看现在天气热,跳进江里也会冷得要命的。”“谁跟你说我要跳?”我说,“你别乱讲。”“你哭了。”丁轩然说,“你以前从来不哭的,你到底怎么了?”我蹲下来,看着江水发呆。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丁轩然也在我旁边蹲下来说:“既然这样子,我陪陪你好啦。”“谁要你陪?”他竟然和我异口同声。见我惊讶,他嘿嘿笑着说,“我们班女生都是这样子的。”看来他对女生的研究真是不小,估计都是看女生杂志得出来的经验吧。我却因此而心情好了一些,看着他说:“你干吗跟着我?”“我……”他老实交待说,“我想看看你男朋友帅不帅!”“谁像你那么无聊,早恋。”“那你干吗伤心?”他问我。忽然被男生关心我觉得不习惯。我站起身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时候对不对,这没有什么的。”“你读小学的时候总是乐呵呵的。”他说,“除了让我们背课文的时候绷着脸。”“我有吗?”我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脸。“当然有。”他说。我问他:“丁轩然,我们这么久不见算不算有缘呢?”他嘿嘿一笑:“女生就喜欢说这些悬的。”“我有事求你行吗?”“说!”“今晚我不想回家了,你陪我好不好,随便去哪里都行。”丁轩然看着我,瞪大了眼,埋下身装做在地上捡了个什么东西的样子,手心再向上猛地一下盖住眼睛,嘴张得老大。“怎么了?”我不明白。“对不起,眼珠掉了。”他拍拍胸脯说,“不过我刚捡起来,又塞回去了。”“不行就算了。”我往前走。“喂!”他推着车跟着我跑,终于跑到我前面,拦住我说:“喂,我想通了,我舍命陪君子,就陪你共度一夜好啦。”我倒。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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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着翅膀的女孩如果一个十五岁的女生跟你说:我寂寞。我相信十有八九的人会回复说:呵,为赋新辞……可我是真的寂寞。我有一个唯一的朋友,她叫季郁。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忧郁,可她却是一个乐天派的女孩。周末的时候我请季郁到我家做客,从一进我家的门,看到我妈妈的那一刻起,季郁就一直处于很神经质的状态。黄昏的时候,我送她出门,她梦呓般喋喋不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妈妈……我一巴掌打到她的后脑勺上她才住嘴,看着我气哼哼地说:“你怎么一点也不淑女,你看看你妈妈……”又叹息说:“雅姿,你真是让人羡慕。”不过短时间,她已经为我妈妈着魔。妈妈是美女,这我打小就知道。所有的人看妈妈的眼光都不一样,她们总是充满怀疑地看着我说:呵,这是你女儿吗,都这么大了?妈妈替我起名叫“雅姿”,可我一出生起就注定是妈妈的“失望”,小眼睛小鼻子,脸上前赴后继地冒“豆子”。总之,妈妈该有的一切我都没有,我猜想她一直不太喜欢我,而我对她也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我们母女之间,跟很多很多的母女之间是不同的,比如季郁,她可以揽住她妈妈的肩或者抱着她妈妈的脖子恶狠狠地说:“美人,我相中了一个漂亮的布包,你快点给我一百大洋不然我扁你!”可是我不能。我和妈妈之间,永远都是那么客客气气的。她从不骂我,但关心也是淡淡的,她连我的家长会也从来不参加,每次家长会都是外婆去,外婆倒是很热衷于参加我的家长会,因为每次去必得老师大力的表扬:雅姿同学可谓全班的楷模……季郁还在唠唠叨叨:“你妈妈用什么化妆品?”“美宝莲?”我说。其实我并不能肯定,妈妈并没有一大堆的化妆品,我常常见她用清水洗脸,随身带一瓶普通的面霜。“美女就是天生的。”季郁总结说。末了她看我一眼,饶有兴趣地说:“雅姿,我冒着被你打死的危险问你一个问题好吗?”我知道她要问什么,于是我主动交待说:“我是没有爸爸的。”“什么叫没有爸爸?”季郁卟哧笑了,“难不成你是试管婴儿?”“有时候我也这么想。”我把手搭到季郁的肩上,看着天说。“你妈妈难道从来都不在你面前提起你爸爸吗?像她那样的女人,一定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对,我猜得没有错吧?”“不知道。”我摇头。我对妈妈知道甚少,妈妈对我是一个谜,这是我内心的隐痛。我不是没有试图走近过她,但那都是在小的时候,比如我佯装跌倒或者是佯装头疼,她会把我抱到怀里,问我说:“小姿,有事没有事?”我说没事,她身上淡淡的馨香令我留恋。长大了的我开始有一些奇怪的自尊,我慢慢习惯和她之间的客气和疏离,后来我读一些小说,开始学会猜想,比如,我的父亲不漂亮,又或,我的父亲在感情上欺骗了她。再再又或,她赌气才嫁给我父亲这个不爱的男人,分手了,却又不得不生下我……但都是猜想而已,总是没有答案。这些想法让我越来越郁闷,好在有外婆。外婆是非常疼我的,她总是夸我争气,比妈妈小时候懂事。外婆还告诉我妈妈十四岁的时候就有男生追到家门口赖着不走,妈妈就用家里洗衣服的脏水泼得人家全身湿透,然后面无表情地关上门。“女孩子就要像小姿这样!”外婆搂搂我说。可我心里却想,像我这样有什么好,做女孩子还是应该像我妈妈那样,那样才够色彩。我妈妈做服装设计,在全国都小有名气。她很忙,有很多的应酬,不过生活上从不亏待我,我有足够的零花钱,还有足够多的漂亮的衣服,但是这些都是我不稀罕的。我稀罕的是周末的时候和她一起吃顿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聊天,哪怕说说天气也好。季郁不懂得这些,她羡慕的是我的衣服总是有与众不同的款式,羡慕我有个电影明星一样的妈妈。就是这样,每个人对自己很容易拥有的东西都不太懂得在乎。周末的时候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去看望外公外婆,照妈妈的吩咐送去一些零花钱和日用品。外婆纠集了几个老太婆在偏厅里打麻将,没有听到我按门铃,是外公迎我进去,拖我到阳台上看他才买回的小鸟。“好贵。”外公指着那两只红嘴的鸟儿说,“因为喜欢,被别人宰也快活!”我外公有他自己一套快活的理论,他总是乐呵呵的。我妈妈是他的女儿,可是性格上一点儿也不像他。妈妈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郁,我从不见她大笑,她是那样波澜不惊的一个人,这世上仿佛没有什么,可以让她动心动容。因为口渴,我想倒杯水喝,走回客厅的路上很清晰地听到一老太婆的声音:“阿宝怎么找个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她怎么着也该为雅姿想想啊。”外婆叹口气说:“她也吃了这么多年苦了,随她去吧。”我站在那里,如站在云端,腿完全失去力气。阿宝是我妈妈。呵,这一天终于来到。妈妈要再嫁人,我会更加寂寞。这是我小时候最害怕的事,就在我差不多要忘却这种恐惧的时候,它来了。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了两个多小时,回到家里。妈妈已经回来,正在客厅里插花。钟点工在做饭,妈妈从来不做饭,她的身上从来都没有油烟味。她穿的是一件新旗袍,应该是她自己设计的新作品,婀娜的身姿令人羡慕。她的心情好像很不错,听到我进门,头也不抬地说:“来,小姿,看看妈妈买的新花瓶。”“你的新旗袍比较好看。”我说。“是吗?”她微笑,“对了小姿,妈妈有话想同你讲。”我等着她开口。她却说的是另一件事:“你不是马上要中考吗,想不想去念省一中?”省一中是我们省最好的学校,也是出了名的“贵族学校”。我知道要进这所学校除了成绩要好,还要花不少的钱。“没必要吧。”我对妈妈说,“我们学校也是全省重点,而且我可以直升的。”“是吗?”妈妈扬眉说,“难道不用考?”“老师是这么说的。”我说,“我每年都第一,可以免考直升。”“呵,我知道我们小姿念书厉害。”妈妈说,“不过省一中是全省数一数二的中学,我好不容易才托了关系,你考虑一下?”我点头。第二天跟季郁说起这事,她惊呼说:“省一中是封闭式的,一周只放半天假,到那里读书跟坐牢没区别,你成绩这么好没必要的啦!”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她想我离开,不想我在呆在她的世界,这真是一个绝好的办法,不是吗?郁闷了一整天回到家里,妈妈竟然没出门,在家中看电视,真是难得如此清闲。见我进门,她说:“冰箱里才买的饮料,你去拿来喝。”我打开一罐酷儿,在“砰”的一声后,咬咬牙对妈妈说:“我决定去考省一中。”她微笑。“我要做作业去了。”说完,我拖着书包进了我的房间,在关上门的一刹那,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她不爱我。这么多年,我终于敢对自己承认,她不爱我。没过多少天,班主任把直升表递给我填。我低着头说:“我可能要考省一中,他们有个提前招生的班,我已经报了名考试。”班主任有些吃惊地说:“省一中不见得比我们学校好,你留在我们学校,肯定可以在重点班做重点培养,这里的环境你也更熟悉,为什么要换?”“还不一定考得上呢。”我说,“一千号学生争取五十个名额。”“直升名额也有限。”班主任说,“你现在要是放弃,万一没考上省一中,还得参加中考,你好好想想,也跟你妈妈商量商量。”她说完,把表留在我桌上,离开了。“多少人对这张表梦寐以求啊。”季郁装出流口水的样儿说,“要是可以买这张表,倾家荡产我也愿意呵。”“给你。”我塞给她。她却直往后躲,呵呵笑着说:“给我也是白给,我看你还是填了算了,填完了就可以背着书包离开学校,提前放假啦,不知道有多快活哦。”我的心挣扎得很厉害。就是那一天放学,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他比我想像中要成熟一些,开了辆宝马,在我家楼下等我妈妈下来。三人面对面撞上了,妈妈只好介绍说:“小姿,这是刘叔叔。”我点点头。“这就是小姿?”他睁着眼睛说瞎话,“阿宝,你女儿跟你一样的漂亮呢。”“睁着眼睛说瞎话。”我说。他哈哈笑。妈妈拍拍我的头,嗔怪地说:“这孩子一点礼貌也没有。”“走啊,小姿。一起去吃饭?”他向我发出邀请。站在一边的妈妈并不说话。“不去了,作业好多。”我说完,飞速地朝楼上冲去。进了家门,从窗口望出去,看到他的车载着妈妈离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个人也不是那么讨厌的。其实还是夏天。不过天已经凉了。妈妈回来的时候,我穿着单薄的校服,正在阳台上拉小提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些冷。我最喜欢的曲子拉到一半,脑子里忽然一片真空,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妈妈靠在阳台的门边,端了一杯咖啡问我:“你怎么了,继续呢!”“不会了。”我说。“天天拉的怎么会不会呢?”她惊讶地说。“不会了。”我把琴收起来。有很多的事情都是这样,说不会说不会了,这么奇怪,这么没有办法。“你是压力太大了。”妈妈把手放在我的额头说,“星期天,妈妈和你一块逛街去,买几件新衣服吧。““不用了,你替我做的衣服够多也够好看了。”“女孩子再多衣服也不多啊。”妈妈皱着眉头埋怨我说,“更何况,我做的衣服你又从来不穿!”她不知道,我不是不爱穿,是一穿到学校就引人注目。我跟她不一样,我不习惯被人注目,像是把自己放在放大镜前让人欣赏一般,说不出的别扭和伤心。“再拉一曲吧。”妈妈说。学琴其实一直是妈妈的意思,我感觉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妈妈找来很好的老师,花了很多钱教我,我却是这样的没出息。我勉为其难地把琴再拿出来,干巴巴地拉着,我真不明白,她怎么会听得那么认真。“小姿。”我拉完了,妈妈忽然问,“你觉得他怎么样?”“挺,挺,挺好的。”我变得结巴起来。“我也觉得还好。”妈妈微笑着说。我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我没想过她会这么单刀直入地问我。“你是不是要结婚了?”我鼓足勇气问她。“也许吧。”她说。她并没想到征求我的意见。我把那张直升的表放在餐桌上,她也并不关心。恋爱是要花时间和精力,妈妈在家的时间开始越来越少,我常常一整天都看不到她,有时候在梦里,会感觉她立在我床头叹息,这是一个我从小到大就有的梦境,只有一次醒了发现竟然不是梦,因为我看到她穿着睡衣关门而去的身影。那叹息,应该是真的。我是妈妈的负累,我已长大,我必须离开。我鼓起精神对付省一中的提前招考,外婆有空常常来煲汤给我喝,她还给我买了漂亮的大包,说是将来住校可以用得着。妈妈拎着那包皱着眉说真难看呃,再说听说省一中也可以不用住校的,我不是想让小姿走读。“不用的。”我把包拿过来说,“其实住校也挺有意思的。我还没试过呢。”我都不知道,我和妈妈,到底哪一个更虚伪。按我的成绩,考上省一中问题应该不大,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高烧差不多有四十度。妈妈回家的时候,我已经烧得神智不清,躺在沙发上说胡话。我说:“妈妈,我可能要死了。”妈妈抱抱我说:“小姿你莫瞎说,我这就送你去医院。”“我真的要死了。”我说。妈妈挥手就给了我一耳光,长这么大,她第一次打我,下手是如此的重。我昏了过去。第二天醒来,我头痛欲裂,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在床边陪我。见我睁开眼便对我说:“你妈妈单位有点事,她去一下,马上买了早点就回来。”“几点了?”我问他。“六点半。”他看一下表答我。“你开车来的吗?送我回家拿准考证,我今天要考试。”“有什么比身体更重要。”他说,“先把病养好再说。”我不理他,一把扯掉了手上的吊针,从床上爬了起来直往外走。他拦住我说:“小姿,你不要这么任性啊,会被妈妈骂的。““你不送我我自己可以打车。”我摊开手说,“借我二十块钱不算过份吧。”“你这孩子!”他摇头说,“好吧好吧,我送你。”他在车上一直不停地给妈妈打电话,可是妈妈的电话不通。回到家里,他逼着我喝了一杯热牛奶,又替我做了个煎蛋,我一点食欲都没有,于是推到一边。他不放心地说:“小姿,不行不要硬撑。”我不做声。他却笑了:“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脾气,一根筋。”然后他送我到了考场。我下车的时候,他拉住我说:“好好考,我相信你一定行,我在这里等你出来。”可是我没有考完试,我中途晕倒在考场里。醒来的时候,我又回到了病房,还听到妈妈很激动的声音:“小姿病成这样,怎么可以去考试?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心何安?”记忆里,为了我的事,妈妈从来没有这么激动过。“是是是,是我不好。”他说,“我没考虑周全。”他并没提是我执意要去。“你走。”妈妈说,“我不要再见到你!”我把眼睛闭起来,努力把眼泪逼回去。急性肺炎,我在医院里躺了一星期才出院。出院后,季郁到我家来看我,在我房间里低声笑着说:“你妈妈真是漂亮哦真是漂亮哦越看越漂亮哦。”“她要结婚了。”我的体力还没恢复,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嘿,雅姿。”季郁说,“我猜你是为这个病的,因为不想妈妈结婚,所以生一场病来表示反感哦。”“乱讲!”我打她。“这叫潜意识病症。”季郁越讲越离谱,“我在心理学书上看到的。”妈妈晚上不再回来那么晚,她和那个姓刘的男人不知道怎么样了,其实那天的事情不应该全怪刘,但我很自私,我一直没讲。那天夜里,我又梦见妈妈在我床边叹息,我睁开眼,抓住了她的手臂。是真的,真的是妈妈,她俯下身来,摸摸我的脸颊说:“小姿,还疼不疼?”“不疼。”我说。黑暗里,她的美令我难以呼吸。“小姿。”妈妈抚摸我的面颊说,“你要好好的,你不能再离开妈妈。”那一瞬间,我觉得她是爱我的,于是我起身拥抱她。我希望她会跟我说点什么,但她还是没有。我想问她什么时候会结婚还会不会再结婚,可是,我最终什么也没有问。我终于恢复健康。准备回学校备战中考,没想到班主任告诉我直升名额为我留着呢,宁缺勿滥,所以没给别人。我只需把表填了,她拿到教导处盖完章后,我就可以继续回家休息了。那天下午我回到家里,发现妈妈很有闲情,竟然在家听音乐,她的电话放在外面的茶几上,一声一声地响,可是她并不接。透过她房间虚掩的房门,我听到妈妈在听一首英文歌,那首歌我没听过,但歌词大意我听得懂:七个寂寞的日子,堆积成一个寂寞的礼拜,七个寂寞的夜晚,堆积成一个寂寞的我………妈妈坐在她房间的摇椅上,闭着眼睛在听。阳光照着她美丽的容颜,我是第一次读懂她的寂寞。妈妈的寂寞。我手里的电话还在响,可是妈妈还是没听见,她已深深沉醉在那首歌里。我接起来,竟是刘。他在那边伤感地问:“阿宝,为什么不能继续?”我慌乱地摁掉了电话,背抵着墙壁,嘴唇被咬出了血。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忍耐了,我决定去找外婆,把所有该弄清楚的事情全部弄清楚。不管,是不是我能接受的结局。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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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长着脚的怪兽第一章:坚强,悄悄的潜入了那个女孩的心里。小竹始终在记得,那一年的冬天,梅花在雪花中盛开着,到处是一片雪白,似乎在接受着谁的洗点,自家养小竹子,叶子上承受着雪的重量,啪。叶子终于承受不了雪的重量,放弃了深爱的雪,让雪化为水滋润着竹子,让竹子茁壮成长。就在冬天过去,春天驾着飞奔的马来到这个人间的时候,小竹爱的姥姥去世了,于铭就是她在失去她最爱的姥姥的时候,认识的,那个在她最最痛苦的时候帮助她的人,终于离她而去了,而他终于娶她的姐姐了。那一天,小竹和她的姥姥,去新加坡找自己的表叔玩,想看一看那里的春天是不是比小竹家乡的春天要美,可是,一场车祸,带走了小竹世上唯一爱她的姥姥,那一次车祸,死了一个人,那就是小竹的姥姥,她愣愣的想,是不是死神早已看准了姥姥,等待着一个时机,带走姥姥,她也在想,为什么,那些人都只是受了重伤,没有陪姥姥一起去天堂,她想,姥姥一个人走,会寂寞,小竹愣愣的看着车祸现场,从翻倒的车底下,缓缓留着鲜血,一滩血红色,在还未化完的雪上,缓缓的留着,也许,那一刻,是那样的妖美,可是,在小竹的眼里,是那样的绝望,是那样的悲伤,对于姥姥的死,小竹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姥姥静静的离去,姥姥最后走的时候,一直看着小竹,一直笑着,似乎在告诉小竹,以后没了姥姥,你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放开眼睛看世界。小竹母亲在小竹小的时候,因为癌症晚期而去世了,小竹的父亲一直未娶,因为,失去女儿的小竹姥姥要死要活的不让小竹的父亲在娶妻,小竹的父亲,陈昊一直都恨着小竹的姥姥,恨她为什么不去死,那样,他就可以在娶妻,终于,陈昊这个愿望实现了,小竹的姥姥,终于死了,陈昊那天,去了葬仪馆,假惺惺的哭着,假惺惺的安慰着小竹不要在伤心了,人老了,最终都会死,即便不是病死,也会以另一种方式死去的,说完,就走出了葬仪馆,走出葬仪馆之后,就笑着大步大步的走开了,终于,终于,终于没有人阻止他娶妻了,小竹一直悄悄的趴在窗边看着笑着离开的父亲,手紧紧的扣着窗边,血顺着墙留了下来,在地上汇成了一摊血,眼睛中储着泪,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她抬起手,抹去了泪,却在脸上留下了手上留下的血,似乎那血叫做仇恨。终于陈昊还是娶了个妻子,长的很美,很时尚,那女的每天温柔的对这秦昊,在秦昊不在的时候,总是每天凶着一张脸,骂着小竹,怎么也不去死,那个女人带来了一个女孩,女孩二十一岁,比小竹大六岁,长的很美,是那种妖娆的美,而小竹长的不算美丽,却是那种看久了很顺眼的邻家妹妹型的女孩。小竹眼睛死瞪着陈昊,拳头握的紧紧的,问陈昊:“为什么,在姥姥逝去不到一年,就娶了那个女人,为什么,你说啊。”陈昊扇了小竹一刮子,说:“我也有幸福的权利,那老婆娘以前不死,我不能娶艳艳,现在那老婆娘终于死了,我已经和艳艳结婚延后了四个月了。”那天后,小竹被送到了寄宿学校,每天过着重复的日子,终于,陈昊给小竹写了一封信,告诉小竹:你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家,我不强求你留下,当然。你不想离开的话,我也不会赶你走,这个月,你妈怀孕了,你就先住在寄宿学校里,等你妈生下你弟弟的时候,你在回来,每月都会给你生活费。“啊啊啊啊。”小竹读完信,疯狂的砸着眼前的东西,“呜呜呜。呜呜。”她累了,倚着墙让身体放松滑落下来,这个世界,对于小竹来说,开始变的陌生,她也只是个孩子,一个需要别人呵护的孩子,需要一个爸爸,需要一个妈妈,爱着她,那天晚上,她选择了自杀,但是终于,她放弃了自杀,她要报仇,她要把那个女人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杀死,把那个叫陈昊的男人杀死,把那个女人的女儿杀死,把世界上的幸福人都杀死,让她们都知道,一直有个女孩默默的寂寞着,让她们知道失去最爱的亲人的滋味。那晚,小竹笑了,她放肆的笑着,笑着笑着,眼睛开始变的雾蒙蒙,泪一滴。两滴。滴在地上,砸在小竹的心里。某猪自言自语:很纠结,也了这章后,不知道,以后的发展,是否该让小竹幸福,还是让小竹痛苦一辈子,也许,我是个活在灰色世界里的人,不相信一切的一切,只是相信着,眼前,还有一段路,需要自己一个人,静静的走过,默默的走过,只留下一串串的脚印,证明自己,来到过这个世界,爱过一些人,恨过一些人,伤过一些人,留恋着一些人,想念着一些人。山东泰安新泰市协庄学校初三:一只猪飞过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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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脚”形声字,从“月”,“却”声,足也;“足”,会意字,上部“口”象膝,下部为“止”,即脚指之义,二者合起来是指整个脚(引自《说文》)。脚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物体的底部,比如“山脚”“墙脚(墙根儿之义,而非‘墙角’)”,这个意义完全来自人脚的引申义。由此看来,不管是山还是墙壁,抑或我们整个人体的重量都得落在“脚上”。脚,成了承重的基础或是载体。我们可以想像,假如这个世上如果没有了“脚”,那么大山将如何矗立在自然界的海平线之上,成为我们人类视野的巅峰呢?假如没有“脚”,我们人类以及其它有脚的动物将会怎样生存?我们真的不敢去想啊。我感觉我们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种不成文的说法挺好,也挺准确,那就是把做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事概括为“挖墙脚儿”,认为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事实上也是这么一回事,不管是墙脚山脚,还是人脚,如果把脚给挖了,那还能挺立和站立吗?是呀,这脚,对于有脚的事物来说有多么重要啊!“脚”对于我们人类的生存固然很重要,而我们现在有部分人对脚太吝啬太残忍了。如果调侃一点说,人类在旧石器时代或原始部落时代没有鞋穿也是很正常的,可是社会发展到今天,以我们现有的生存状态也不至于穿不起一双好鞋子吧?可就是有些人,有钱也舍不得买双好鞋穿,随便买一双水货鞋,能对付就让脚将就着穿吧,更多人都忽视了给予脚的合理待遇;穿水货鞋对人脚的危害有二:一是不透气,容易长脚气发生溃烂;二是穿上水货鞋都有一些不合脚,鞋子里边常常出现打脚的现象,通常穿不了两天脚就打起了水疱儿,要不了多久,脚掌就会出现鸡眼,鸡眼一般都超乎寻常的坚硬,它就像在肉里夹了一根坚硬的肉楔子,长在里边的根端呈螺旋尖状,说得通俗一点就像电工打墙钻地板用的钻头尖尖儿,要是鞋底儿踩上石头之类的硬东西,正硌在那个部位上,脚就像针扎的一样疼;这样的经历差不多人人都感受过,可就是舍不得给脚多花一点钱买一双好点的鞋,都认为鞋子穿在脚上美与不美没谁注意观赏,人们大多注意到的是脸。其实,人们为了这张脸也不知用脚跑了多少路,做了多少工作,干了多少活啊!荀子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这个“千里”的空间距离完全是用脚来完成的——这双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可是,脚又得到了什么了呢?即便脸面上得到了满足和容光又有谁肯低下头来光顾一下自己的脚呢?无论自己处于一种怎样的兴奋状态,人们注意的都是脸面而不是脚面。比如说,跳舞吧,其实这个快乐完全是脚给的,可是在脚上丝毫看不出优待,把快乐却都写在了脸上。人家说,你这舞跳得真好,脸就隔着锅台上了炕,马上就笑盈盈地接受了夸奖。这倒颇有黑手挣钱白手花的味道。把脚累个贼死,结果脚什么都没有落下,你说这脚能没意见吗?更可恶的是脚有意见也不能提,更不允许脚罢工,脚不走路也得走路,脚不跳舞也得跳舞,脚觉得委屈那不行!因为操纵脚的大脑是脚的紧箍咒啊。唉,一旦脱生了脚就是这样。人们了不起奔忙了一天,也兴许夜半时分回来,能用热水泡泡脚,洗去脚身上的异味或污垢就算是一种礼遇和厚待了,再好一点,了不起往洗脚水里加一点保暖驱寒的生姜或活血的草药什么的;到了第二天主人就像给磨道驴子戴上蒙眼儿一样穿上了一双袜子,又循规蹈矩地把脚放进了那双水货鞋里,又开始了像往日一样地奔忙,人的脑袋双臂和肚子的重量又都无情地落在了脚的肩上。“山脚”也是处于“脚”这样的一个社会位置。任何一座高山它的面子决不在山脚上,而是在巅峰之上。就像我们崇敬的珠穆朗玛峰,山脚再伟大也没人观顾它,它只是一个无人问津的“过路”。人们似乎也都明白,没有山脚哪来的山峰呢?可是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贴在它身边走过去,没有谁驻足于山脚,人们那双眼睛张望的啊,都是山峰的那张脸,哪怕那张脸令人还感到陌生,充满着几多未知的凶险,可是人们宁可冒着这种陌生和凶险也坚持往上爬,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生命在内。在这个过程里,几乎没有谁还能回眸一下山脚。亲爱的读者啊,您是聪明人!您说,还有谁还愿意作“人脚”和“山脚”呢?现在已经作了脚的,那脚一生的命运就算定了格。目前还没有发现,某某人的脚突然有一天以脸的面目出现在了人们面前。可以这样讲,还从来未有过。也许您会说,要是有来世上帝无论怎么求我向我说好话,我都不作脚了呀。先生,其实你错了!拿脚和脸相比,虽说脚像吃了很大的亏,什么美事荣光似乎都与脚无关。但脚有脚的便宜和得意之处啊。比如说,人们心眼子不顺啦,夫妻吵架啦,做了丢人的事情啦,或是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的事啦……把难过的气色都会毫无保留地写在了脸上,这个时候的痛苦只有脸来承受而不是脚来承受,就算是与脚有一定关系,但人们往往注意的是脸而不是脚。人们都说,哎呀,这人真丢尽了脸,或者说,你看看你看看,这人真不要脸!还从来没人说,“这人真不要脚”,“丢尽了脚”这样的话。作为脚,人们做了丢人的事情或是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能说脚就没有责任了吗?还不是那张脸替你都给承担了?所以说啊,就人这个个体而然,他既是生命幸福的载体,同时也是生命痛苦的载体。更多时候幸福和痛苦俱在。无论是脚还是脸都是这个个体的一部分,脚和脸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相担待、台前幕后要互相支持。脸上有了幸福,脸别忘了脚的付出;脸上有了痛苦,脚也不能看脸的笑话。脸和脚应该联起手来共荣辱,真正做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就和谐了。最后,我还是奉劝大家一句,当你再给脸买化妆品,或是整容描眉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在闲暇时候也好好地伺候一下你的脚,给你的脚也买一双比较舒适透气的高档鞋子吧。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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