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那么暖……
她长得并不能说很漂亮,只是我得承认,她是我的对手中最令我佩服的了!
我们二年级时认识的,我们的认识完全是因为她一个最好的朋友——杨欣蕾!
就这样,到了三年级,我们也就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朋友。
四年级时,班上的两位班长都因为不同的原因转走了,整个班级就像瘫痪了似的乱的一发不可收拾。老班提出了要竞选班长!
我和萱是最有实力的选手,老班对我信任极佳,当时我有百分百的把握取得班长的职位!
但是,到了选举的那天,萱竟然以高出我5票的票数取得了班长的职务!
我愣住了!
萱愣住了!
老班也愣住了!
“大家投票的结果是,由方紫萱担任班长!”老班打破了宁静,笑眯眯地说。
“曹老师!”萱突然站了起来,“我不想当班长!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学习委员吧!”
“你不当……?”老班的神情里充满了她对萱的不解,可她没有问,只是淡淡地说,“那,班长由沈嘉莉担任!”
对于我来说,那一刻,我不仅没有感谢萱,竟有一点恨她!这是怜悯!我不需要怜悯!
“老师,我不当!”我用鄙视的目光望了望萱,又转换成笑容望向老班。
“你们?怎么都不当?”老班推了推眼镜,露出一副“你们是白痴吗?”的神情。
“我会凭自己的实力证明!”我露出一丝微笑。
“好吧,好吧!”老班呼了一口气!
最终,班长让一个根本和我和萱实力不在同一个层次的男生当了,虽然我打心眼里不满,也只好忍气吞声。
不知为什么,在这学期,萱的成绩竟超出了我的想像!每次测验,她几乎都摘取“冠军”的头衔!让她在老班的心中留下好印象,不管大事小事,老班总是对她说:“紫萱,帮我……”
每次发作业时,老班总是严肃地连名带姓地喊,而喊到萱时,却是说:“紫萱!”而不是“方紫萱!”
老班总是说,萱是班上最认真的学生。
这使我对萱有更大的不满,对她的态度更是一条直线似得下滑!
在我眼中,萱并没有看出我对她的冷漠,还是不改往日笑嘻嘻的样子。
又是一次测验,萱没有取得第一,这次,是我!
我并没有觉得很稀奇,这是我的,这本来就是我的!
而萱也没有显得很伤心。
不可思议的是,接下来的几次测验中,萱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老班也开始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些题萱做过好几遍,不可能做错的!
我渐渐明白了……
是我错了吧!
我写了张纸条,塞进萱的抽屉,就匆匆逃走了。
萱:
谢谢你所做的,不过不需要,我很抱歉!
愿友谊天长地久
我们永远是朋友
莉
从此,我和萱又回复了往常的关系,而且,我的妈妈也和萱的妈妈成了好朋友,为此,我自豪不已!
但是,六年级……
班主任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将萱调回了班长!要知道,萱可是来回几次拒绝了班主任让她当班长的请求,这次,萱居然想都没想地答应了!
我也觉得奇怪,于是我就问萱。
“老是拒绝曹老师,这不好吧!”萱微笑着告诉我,说地很轻松。
是吗?我很疑惑,不过我还是相信了萱。
回到家我就把这件事跟家里跟我关系最好的小姨说了。
“你的那个朋友啊,一定是托了什么关系找到曹老师了!”小姨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不可能!萱不是这种人!她不想当班长的,这次是勉强答应的!”我从沙发上跳起来,我了解萱,她不是这种人!
“现在什么人没有啊,你知道吗?你们这所学校,全年段只有一个名额上一中的!要一层一层的选拔的,当然是班长可能性大啦!”小姨瞪大了双眼“你以后得防着点那个什么方紫萱的,别告诉她你要报考一中,要不她也跟你争就不好了!想当年,我就差一分,你可一定要帮我圆梦啊!”
不是这样吧……?
我并没有告诉萱,更没有问她。
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铁。
“莉莉,你要考哪所中学?”萱突然抬头问我。
“我啊…………”我突然想起了小姨的话,“哦!我要上实验啦!”我对萱撒了谎。
“你上试验,那我也上实验吧!”萱对我笑了笑。
“哦……”我轻轻应了一声。
毕业了,她果然考上了实验,而不是一中,小姨的猜测是错误的!
那个名额也如我所愿到了我手中,但我答应过萱要一起和她踏进中学的校门的。要知道,一中可比实验好的多了!
望着两张不同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沉默了……
“发什么呆啊……选一中啊……!”小姨敲了我一下。
“可是,萱在实验……”
“她要是在一中你不是没戏了?!”
在这时,萱的电话打来了。
“莉莉,明天要和我一起去实验报道哦!”萱的声音里有止不住的喜悦“我们就要是中学生了……”
“萱,我明天可能去不了了……对不起!”我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还是来到了,我走在马路的十字街口,往左——试验,往右——一中。
我突然撕碎了一中的录取通知书,直径走向了左边!
“小姨……对不起……我选择了试验!……”
学无止境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知识是永无止境的。
孔子已经知识渊博,还是风餐露宿,找老师学习自己还不知道的知识。当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时,他谦虚地说:“学海无涯,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我要多学习,获得更多知识。”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有一个人从小才智过人,受人称赞,他就非常骄傲,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天才的人了。一天,他来到山上散步,看见山泉,便口出上联“山泉口口口品”!可不知为什么,下联却怎么也答不上来了。这时来了位牧羊姑娘,以“山岩石石石磊”巧答他的对联,让他大吃一惊。而他不肯轻易放弃,一个大天才怎能输给一个牧羊姑娘!这样多没面子啊!于是,他又出了一句上联,本以为牧羊姑娘答不上来,可没想到,她又巧答出下联,这可把他吓坏了。他这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没有最天才的人。从此,他发奋读书,长大以后成了巡抚。
同学们,你们明白了吗?知识是永无止境的。什么东西永远也填不完?答案是:知识。在学校里不管你成绩在好,也不是最好的,更不是全面的,有什么好神气的呢?考好之后不准骄傲,只能奋发图强,更加好,加倍好,越来越好!不要认为自己很不错了,很厉害了,无人能敌。这样你就完了,你太骄傲了,这样你成绩会下降,会被人超越的。
同学们,记住,学无止境,让我们一同进入知识的海洋,共同享受知识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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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当三月的春风吹绿大江南北,万物吐露芬芳之时,我们总会想起一个不朽的名字——雷锋!我们耳边总会想起一句伟大的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四十三年过去了,雷锋的名字仍然铭记在人们的心中。"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每一次想起雷锋,就想起这一段话。有多少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悔恨,为曾经虚度年华而悲哀。有多少人能像雷锋一样,永远的那么富有爱心,永远的那么真诚善良,永远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三月,是学雷锋月。有的同学认为只有做出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是真正的学雷锋,所以一些小事他碰也不碰。难道真的要干出一番“惊天地,泣鬼魂”的大事才是学雷锋吗?不,不是这样的。小作为中也能有大作为。小事情中也能体现出学雷锋精神!当同学遇到难题,你去帮助他解决,这难道不是雷锋精神?当你看见校园内有垃圾,主动伸手捡起它并把它扔入垃圾筒,这难道不是雷锋精神?当你上课是认真听讲,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这难道不是雷锋精神?即使你什么也没有为他人做,你就做好了自己的本分工作——学习,这难道不是雷锋精神?小事情中也能体现出学雷锋精神!阳春三月,人们纷纷行动,向雷锋学习。瞧!那群红领巾正在为敬老院的爷爷奶奶们洒水扫地:瞧!这帮小朋友正在为路边的花木浇水......还有他们、她们都在行动,都在行动,都在积极的帮助有困难的人们!他们是谁?他们就是我们光明实验学校的志愿者。他们的行动感到了我,肯定也感动了你,难道我们还应该呆在屋子里玩电脑,看电视?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一起学习雷锋吧!那位同学正在帮助骑车的老奶奶过桥,可好像有点力不从心。“走,我们也去出一把力!”“咦?我的钥匙呢?”“这是你的钥匙吧!”“嗯,谢谢!”“姐姐,我的羽毛球掉在树上了,你能帮我取下它吗?”“没问题!”“姑娘,请你先把报纸垫在椅子上,再踩上去取羽毛球,可以吗?”“好,我知道了。公共设施需要我们大家一起爱护的!”什么是雷锋精神?90年代出生的我还不能透彻的诠释。但通过上面的事例我越发认识到,雷锋精神就是对事认真负责,对人。“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如果要你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拥有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有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无尽的支付者。”三月的校园,因为有了“雷锋”而温暖;三月的校园,因为有了你我而精彩;三月的校园,因为有了无数的爱心而辉煌!别样的精彩,别样的生活,让“雷锋”之风永驻校园吧!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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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或许不是那么好暖,有时候是在生活中爸爸妈妈给予你的爱;暖,有时候是大冬天躺在被窝里的暖。暖是那么的美好,可谁会想到暖——或许不是那么好?全球变暖指的是在一段时间中,地球大气和海洋温度上升的现象,主要是指人为因素造成的温度上升。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因为由于温室气体排放过多造成。近100多年来,全球平均气温经历了:冷→暖→冷→暖四次波动,总的看气温为上升趋势。进入八十年代后,全球气温明显上升。全球大气层和地表这一系统就如同一个巨大的"玻璃温室",使地表始终维持着一定的温度,产生了适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的环境。在这一系统中,大气既能让太阳辐射透过而达到地面,同时又能阻止地面辐射的散失,我们把大气对地面的这种保护作用称为大气的温室效应。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称为"温室气体",它们可以让太阳短波辐射自由通过,同时又能吸收地表发出的长波辐射。这些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氯氟化碳、臭氧、氮的氧化物和水蒸气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二氧化碳。近百年来全球的气候正在逐渐变暖,与此同时,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含量也在急剧增加。许多科学家都认为,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所造成温室效应的加剧是全球变暖的基本原因。肉食是全球暧化的主因。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报告指出:畜牧业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占18%,超过全球所有的交通工具的总排放量,肉食是全球暧化的主因。人类活动所产生的一氧化二氮(温室效应为二氧化碳的296倍)有65%来自肉食,产生的甲烷有37%来自肉食(甲烷的温室效应为二氧化碳的23倍)近期一项最重要的信息显示,每吨甲烷造成全球暖化的威力,比二氧化碳高出25倍,这是以100年来分摊计算甲烷暖化作用的平均值。然而,甲烷在大气中只停留10年就几乎侦测不到,20年后更几乎完全消失,因此,将甲烷的温室效应分摊为100年来计算,可说是大大低估了它的影响。由于我们减少温室气体的时间已剩下不到100年,最新的方式是以20年来计算,得出甲烷的温室效应比二氧化碳强72倍。列举例子:澳洲阿得雷德大学的贝瑞?布鲁克教授所详述畜牧业对环境的影响:“根据资料澳洲的养牛业、畜牧业、牛、羊,目前每年约排放三百万吨甲烷。而火力发电厂约排放一亿八千万吨二氧化碳。电厂的全球暖化贡献似乎远多于牛的贡献。然而若仔细想想,甲烷以二十年为期,效力是二氧化碳的七十二倍,再二十年就变成七十二乘以三倍,很容易算出畜牧业在那段时间对全球暖化的影响更甚于火力发电厂,这是澳洲严重忽略的事实。”肉食造成地表土壤流失的危机。畜牧业目前占用地球30%的土地,其中大部分为牧场,也包括占全球可耕地33%的牲畜饲料生产用地;全球20%的牧场因过度放牧、土壤板结和侵蚀而退化;肉畜、乳畜占陆地动物生物总量约20%。据评估,在24项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有15项处于下降趋势,而畜牧业被认定是元凶之一。大量的牛羊踏在土地上,挤掉土里的空气,久而导致沙漠化。肉食造成缺水及水质污染的危机。我们的湖泊,河水混和了一堆极可怕的有毒物质,地下水已经被硝酸盐污染得很严重,而饲养场排出的废水,正是水源污染的最大凶手。据估计,人类70%用水量是用在喂食经济动物。一磅牛肉:需要2,500加仑的水;一磅西红柿:需要29加仑的水;一磅全麦面包:139加仑的水。同样生产一磅食物,生产牛肉所需的水,为蕃茄的86倍,近全麦面包的18倍。肉食造成人类健康的危机。1983到1989年,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英国牛津大学、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以及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等多家中外权威机构精诚合作,在中国24个省市区的69个县开展了三次关于膳食、生活方式和疾病死亡率的流行病学研究。这项研究荣获我国卫生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被《纽约时报》称为“流行病学研究的巅峰之作”;该项研究的主要领导者T.柯林?坎贝尔教授,发表过350篇论文,荣获包括1998年美国癌症研究所颁发的终身成就奖在内的无数奖励,是世界营养学界的最重要权威之一。《中国健康调查报告》就是他积一生营养学研究心得精心打造的科普杰作,本书的基本立场——以动物性食物为主的膳食会导致慢性疾病的发生,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膳食最有利于健康,也最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本书得出了非常明确的结论:动物蛋白(包括甚至尤其是牛奶蛋白)能显著地增加癌症、心脏病、糖尿病、肾结石、骨质疏松症、高血压、多发性硬化病、白内障以及老年痴呆症的患病几率。尤其令人吃惊的是,所有这些疾病都可以通过调整饮食来进行控制和治疗。中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饮食习惯,反而是更加“科学”,更加有利健康的。它会带来以下列几种严重恶果:(1)地球上的病虫害增加;(2)海平面上升;(3)气候反常,海洋风暴增多;(4)土地干旱,沙漠化面积增大。科学家预测:如果地球表面温度的升高按现在的速度继续发展,到2050年全球温度将上升2-4摄氏度,南北极地冰山将大幅度融化,导致海平面大大上升,一些岛屿国家和沿海城市将淹于水中,其中包括几个著名的国际大城市:纽约,上海,东京和悉尼。我们为了保护南北极地冰山,应让地球降温最快的方法:把我们的空调调高到环保温度26度因为,26度是空调比较省电。同学们你们知道电是怎么来的吗?电是用煤烧出来的我们一年烧的煤所排放出的二氧化碳的数量可是一个惊人的数目所以大家少用电就是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了。少买不必要的家用电器因为,生产电器的工厂也属于工业工厂我在前面也提过了,工业工厂是排放二氧化碳最多,所以,大家一定要少买不必要的电器哦!少用一次性电池,因为,生产电池的工厂也是工业工厂哦!而且一颗电池可以污染一个人一生所需要的水所以,不但要少用一次性电池而且用完了也不可以乱丢哦!大气中的甲烷九至十五年就会消散,但二氧化碳会滞留四十至两百年。因为甲烷比二氧化碳更快消散,暖化气候威力较强,要是没有甲烷,地球会大幅快速降温。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寇克?史密斯博士说:减少甲烷,我们就会有更多时间对抗气候变迁。他也说畜牧业是人为甲烷最大的来源,建议政府课征肉税以减少肉食。因此吃纯素减少甲烷是让地球降温最快的方法,立即见效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话都是大家熟习的现在大家不但要把它记在心里还要行动起来哦!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和给我们后代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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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细腻的喜欢,毛毯般的厚重感,晒过太阳熟悉的安全感,分享热汤,我们两只汤勺一个碗,左心房暖暖的好饱满……”耳机里传出的是梁静茹的《暖暖》,每听到这歌,我都会想起以前的好朋友——老白。老白全名白月,是个小个子女生。毕业了这么久,不知道她没有没长高呢。她是个单眼皮,时常扎两个小辫子,用彩色的牛皮筋绑住。不过有时她在上体育课跑步的时候,会把头绳解开,披着短发像一个小魔女张牙舞爪地在操场上没命地跑。我总是慢吞吞地耷拉着脑袋跟在她后面,有时她回头,发现我已经落到很后面时,她直接跑回来,拽着我跑,我说累,跑不动了,让她管自己跑,她便粗鲁地骂我几句,又不由分说地拼命拉拽着我。要么跑,要么死在我手里。她总是这么说。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跑完全程,(注意是‘跑’完)跑完过后我就累趴下了,再也不想爬起来了。她用力地拖我起来,我则赖在地上不肯起。“快起来,跑完坐下要流鼻血的!”她瞪着小眼,双手插腰,气势威武地站在我面前。我第一次觉得她是巨人。我真佩服她跑完400米还有力气来骂我,于是艰难地站起来,抖抖衣服上的草。她伸手拉住我的手臂,说:“走一下就没事了啦!”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感觉脑袋晕忽忽的,随她拉着我走哪去。“代,你回去听一首歌《暖暖》。”老白突然出声。我只管点头,可事后什么都忘了。几天后,她来问我歌怎么样。我只好告诉她我忘了歌名。说完,随即我的头迎接了一个爆炒板栗。“笨蛋啊!”她一脸仇恨地盯着我,“叫《暖暖》,这回听见了没!”“收到!”我不敢怠慢,响亮地回答。回家听了听,是蛮好听的,但我不懂为什么老白对它独有情钟,也许是喜欢梁静茹吧。可为什么只喜欢这首呢?难道另外的都不好听吗?后来,她问我什么感觉。我一愣,眨巴着眼睛,找不到可形容的词,只说出了两个字:“好听。”她劈头就骂:“肤浅!”我又愣,难道我积累的词语太少了吗?我又说:“歌声柔婉动人,旋律清新淡雅,如田园风景画自然朴实……”正说得自我陶醉时,不小心瞥见了她无语而愤怒的表情,于是乎,我识相地闭了嘴。“算了。”她脸上的表情松弛下来,“跟你这傻瓜说不清。”我委屈地跟在老白后面,一边喃喃自语:“我不是傻瓜啦。”后来,我们上体育课,老师说是冲刺跑。她让我跟着她跑。在跑的时候,我紧紧地跟在她后面,到了后面几圈,我又开始力不从心了,老白离我越来越远……踉踉跄跄地挪动着脚步,我突然好想冲上去跟着老白,就那么紧紧地追在她后面,永永远远在一起,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我好累,正想放弃的时候,我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原来老白比我快一圈追上来了。我看到了希望,加快脚步。“跟牢我!”老白的声音被迎来的风吹散了。那时,我脑子里想的全是老白对我的好,我好感谢她给了我力量。我使劲摆着手臂,感觉身子好沉重。我跟上了,我的脚步再跨大一些便可以撞在一起。这个时候,她忽然重心不稳,一个踉跄,向塑胶跑道扑了上去。我因为被她摔倒的脚绊了一下,从她弯下的背上翻了过去。世界模糊了一下,颠倒了一下。然后出现了老白倒着的充满怒气的脸。我爬起来,揉揉摔痛的地方。“你笨蛋啊!离那么近很容易摔绞的!你想摔死啊!不要命啦!”她抿着嘴,狠狠地瞪着我。“很痛诶。”我眼泪汪汪(纯属夸张)地说。她叹了口气,“摔哪了?”“这里。”我指指小腿。她蹲下去,很用力地揉着。“痛啊!”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又不是杀猪!能把你痛死啊!”她白了我一眼。我只好任她“宰割”我的腿。但我心里依然暖乎乎的,老白虽然有时暴力了点,但她总是像一个姐姐一样照顾着我。再后来,我们毕业了。毕业后的几天,我和她见了面,和其他几个要好的同学。她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是密码本。“送你的毕业礼物。回家再看。”她嘱咐我,“你现在要是敢看我宰了你!”我点点头,将本子放进包里,尽管对它的好奇心很大,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们一起去逛了街,她送我了一个射手座的许愿瓶。“嘿嘿,我是射手的哦。老白是双子。”“恩。”她不再说话。到了老妈规定的时间,我和她们告别。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密码本,按照她给的密码打开了笔记本。“代:要拜了,真的不想分手,可是离别总是伤感的,我们不能不去面对。再见,再见。我们总有一天还会相见。老白”我鼻子一酸,开始翻看。里面是老白的日记,都是对我说的。为了准备这个礼物老白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吧。“代,我是一个睡眠极差的人,总想拥有一个暖暖的地方。谢谢你。”“代,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暖暖》吗?因为我认为这首歌是为你而作的,‘我想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真心地对我好,不要求回报’,你总是原谅我的任性,从不在意我的缺点。虽然有时我下手很重,但我每次打你之后都会怪自己为什么打这么重。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眼前的景物模糊,一滴水打湿纸面,那处的字边框像是起了毛,让人看着不舒服。老白,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哦。我们拉钩,谁也不许耍赖哦。“爱一个人希望她过地好,打从心里暖暖的,你比自己更重要……”耳机里的声音婉转动听,听着给人暖暖的感觉。老白,是因为你把温暖传送给了我吗?谢谢你,老白。谢谢你在这六年里为我所做的一切。无论是责骂还是鼓励,想起这些,我很幸福,心里都会暖暖的。“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因为我完全信任你……”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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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我微微将右手抬起绕过胸前,缓缓拉开乳红色窗帘,然后翼翼打开一丝窗隙,凛冽的寒风透了进来。暖暖,暖暖。我朝手心猛哈了一口气,让凝固的血液重新开始流动,看到别人海藻般的头发,不禁想起那断时光。暖暖,暖暖。她有一头长发,总是用廉价的皮筋捆起,时而在上课的时候拿出梳子,偷偷的躲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梳了一遍又一遍。她会说她希望有一头海藻般的卷发,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在下雪的时候,她告诉我她想出去堆一个雪人,但又害怕双手会开裂,我说为什么不买一对手套。她笑,很灿烂,像个雪人。上晚自习的时候,我瞥见她戴了一双哆啦A梦的卡通手套,她说,明天就可以去堆雪人了。可是第二天,雪全融了,我乐哈哈的说她真是不幸运。她笑,很灿烂,像个小孩。暖暖,暖暖。是个懂事的女孩。她拿出父亲写给她的诗,抑扬顿挫的朗诵起来,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她说她对不起父亲,但她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女儿。她从暗红的书包里抽出一张淡香的信纸,想说的话从笔尖哗哗流出,同桌告诉她不如发封E—mail,这样省时又省钱,她皱了皱眉,说她父亲曾经花了三个小时为她写了一封信,她想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报他的关怀。她很想爸爸,愁绪又上心头。我能从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里看出来。暖暖,暖暖。喜欢物理的女孩,她说她很崇拜物理老师,她告诉我他上课很幽默,镇得住场,她能从他的身上找到学习的动力,她希望长大后当个经济学家或者是个领导者,她需要像他一样的能力。我曾笑话过她,要是当了女强人,小心以后没有男的敢要你,她桀骜得倔起嘴“没关系,没人要我就算了,当个时尚的单身一族也没什么不好的。”暖暖,暖暖。天真的女孩,她特别容易满足,整天总是快快乐乐的。她喜欢喝豆浆,每天一杯,却总是还没喝完就昏昏睡去,她喜欢吃橘子,说是因为“女人C做的。”她积累了很多瓶瓶罐罐,我还以为她要拿去买给回收站,她却慷慨的告诉我她将这些全部送给了拣垃圾的老奶奶。她好象什么都不明白,却又好象什么都明白。暖暖,暖暖。她说她希望自己的作文能那高分,她看《萌芽》,想学着写一手酸溜溜的句子,她读卡夫卡,希望练出晦涩难懂的文字。她说她不喜欢哲学,更不喜欢尼采,她骂尼采,说他大男子主义,带着鞭子去女人那里,十足的变态。我告诉过她,应该先读读名着,但她却说没有那么多时间。她急于求成,常常幻想着交上去的作文次次拿A,可每次作文一发下来,总是皱着眉头说老师没品味,然后缠着我,让我告诉她拿A的秘诀,正准备开口时,她却拍了拍我的肩说算了。呢喃着离去。她知道,我又会提名着。暖暖就是暖暖,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女孩。她说她愿意把和男朋友分手的事告诉妈妈,却不放心让爸爸知道。她喜欢大大咧咧的生活,却不希望别人说她不羁,她想露齿大笑,大口大口的吃东西,又害怕朋友说她不懂矜持,她很在意自己的形象,总是规规矩矩的做女孩该做的事情。她说她喜欢英语,但英语却很烂,她书包里总是装着一本厚厚的《新概念英语》,时不时的背上一两句,可记了后面,又忘掉了前面,她总是望着湛蓝的天空说,这没什么,慢慢会好起来的。暖暖,暖暖。她在唱Lydia的时候对我说过,她想一个人去流浪,她说她羡慕吉卜赛人那种居无定所,以天地为家的感觉,她还说吉卜赛人很会卜卦,能知祸福,测生死。我摇了摇头告诉她她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她有那么多爱她的人,为什么去流浪,吉卜赛人善于卜卦却从来不为自己卜上一卦要流浪到什么地方。人还是有个归宿的好。她笑,然后点了点头,若有所思。暖暖,暖暖。她没日没夜的看生物书,做生物练习,她不想参加高考,她想保送。她曾告诉过我,她一定会通过初赛,而且一定要拿奖,我说她太傻了,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她不屑,她说他不会失败的,这一切,她好象认为是命中注定给她的。她太傻。她喜欢背那个暗红色的书包,但书包太旧太脏,她恐怕从来没有想过要洗一洗,她也喜欢穿初中的校服,她说她怀念初中的一切,她在豆蔻年华所做的一切。她是个很难释怀的女孩。她说这样很好。暖暖,暖暖。她一定时常幻想到她已经有了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在冰天雪地里堆起一个漂亮的雪人,还有作业本上满篇A,生物竞赛的获奖证书和吉卜赛人一起流浪,这一切的一切,她都想去完成。她说,在未知的岁月里,她都会去完成的。暖暖,暖暖。那么快乐,那么天真。她告诉我她下个学期就要转学回去了,她说她会想我的。我也告诉她我也会想她的。我说,我们应该提前唱骊歌了。是啊,她说着,然后唱了起来。暖暖,暖暖。小小的天真,大大的友谊。我会记得在人群中找海藻头发,在雪地里找漂亮的雪人;也会记得看你的领导才能或是流浪的足迹。暖暖,暖暖。她约定要为我写一首诗,一首很美很美的诗。我约定要为她写一纸文,一纸很静很静的文,我奋力的写着,试图将她刻下来。暖暖,暖暖。我朝手心猛哈了一口气,让凝固的血液重新开始流动,看到别人海藻般的头发,不禁想起那断时光。暖暖,暖暖。暖暖的心底有个暖暖。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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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远那么近那个柳动蝉鸣的聒噪午后,一方绿荫下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儿。那小人儿眼中含着泪,眼前出现了一层白雾,若隐若现中,她仿佛瞧见一个身着华服的老人,微笑着向她招着手……。今年八月,我的曾祖母死了。她走的很突然,昨天还好好的,突然一下眼睛就翻了白,再也没有醒来。小时候的我因为爸妈工作忙,所以七岁以前都和外婆待在乡下。那时候,曾祖母还健在。她骨架宽大,身体健朗,没事儿总不爱待在家里,出去四处转转,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儿。小时候好像没有太多关于曾祖母的记忆,只知道她虽已八十岁却还能烧饭,身子骨特健朗。这时的我与她,有些远。已经记事了,才有了些许与曾祖母的零碎记忆。虽已记事,但还不那么懂事,总是嫌曾祖母身上脏,不往她身边靠。其实她很干净,一点儿也不邋遢,还很自觉,每次来我们家时都蜷在角落里,吃饭时不敢夹菜,默默坐在一旁;坐在沙发上时只坐在角落里,只敢坐沙发的一半;洗澡时妈妈帮她洗总会不好意思,觉得麻烦我们……我的曾祖母那样好,可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她。这时的我与她,依然远。直到觉得她年纪大了,我也懂事了,才对她好一点,不那么嫌弃她了。记得每次下乡,她看见我都会喊道:“杨啊,下来啦?”这时我就拉着她的手,说道:“是啊,曾祖母,你在乡下还好吗?”她总是笑眯眯的:“我呀,好得很呢,能过一百岁!”我会哄她:“肯定会的,曾祖母,你是个大善人,肯定能活二百岁!”她又会笑着说:“哎哟,老了老啦,活那么久不都成老妖怪啦,哈哈!”直到现在,她健朗的笑声还回响在我的耳畔。不懂事的我还喜欢给她梳头,把她当成我的娃娃,还把自己的发箍给她戴,虽然总会挨家人责备,但她自己却一点都不在意,还笑说我的重孙女真好,一点都不嫌我脏,还给我梳头呢。现在想想,她有多么的宽容,我有多么的不懂事。还有一次,干妈来看望她,给她带了一袋绿豆饼,是新开的一家店。我不懂事,竟跟她要吃。可她却说:“你吃你吃,曾祖母不饿。全都给你吃。”看到我吃的津津有味的,她笑得那样开心。这时的我们,很近很近。可前不久,她跌了一跤,脑部充血,因年纪大没法做手术,在医院挂了十几天水,没用,只能回家等着咽气了。我们都很伤心,她以前跌了那么多跤,都慢慢好过来了,为什么这一次就不行呢?她才86岁,她还没有到100岁呢……现在,我们已离得那样远了。到乡下看她时,她背对着我们睡在床上,很安详的样子,我们就没有打扰她,吃了顿饭就走了。可没想到这一别,就是一辈子。就隔了几天,外婆突然打来电话:“你们快回来!曾祖母不行了!”我们连忙十万火急往乡下赶,可没想到,就在快要到时,电话传来:“已经走了……”挂了电话,妈妈强装镇静,依然开着车子,可阿姨却已泣不成声。我听了竟嫌烦,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哭,没想到,踏进家门槛,看到她穿着葬服,整整齐齐的、双眼紧闭,身体笔直地躺在白色的布上时,眼泪顿时喷涌而出,痛哭流涕。原来,死亡,是这么简单。我与曾祖母,天人永隔,遥不可及。让我遗憾的有很多,生前没有好好珍惜她,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为了弥补她,我与妈妈、阿姨一起陪着她走过四天,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可她还是没有最后再睁下眼睛,看看我们,她就这么走了。火化的那天,看着她被推进火炉,我们全家老小许多人一起哭喊:“曾祖母让火,烧人不烧魂,同我们回家吧!”一遍又一遍,直到火炉门关上,我们都伤心欲绝,等待着她的骨灰。那样健朗的一个人,此刻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盒子。我们进行过跪拜之后,将她送回早已逝世的曾祖父身边,安葬在一起。以后再下乡,就没有那样好的曾祖母了,房子里空荡荡的,该会多么凄冷啊。曾祖母,你一定要一路走好,千万别让我们担心……人生,总是充满着未知。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所以,请珍惜身边的一花一草,还有你的亲人。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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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那么喜那么久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时,自己只有17岁。领书时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陈晓晓很细心。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19岁毕业的时候,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般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都没说。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头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思念从未如此强烈过。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很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惟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载着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到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 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于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陈晓晓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