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七
旺盛的炉火映照在凌七的脸上,把他那略显苍白的脸色映衬得有点血红。虽然炉火很凶猛,但是,凌七的眼睛却一眨也没眨,紧紧地盯着在炉火中煅烧的铁剑。
凌七是一个铁匠,但铁匠却不是他的职业,他是一个玩家,以游戏为生的玩家,在能源大战爆发后,这样的人很多,几乎全世界的贫民窟里的人都在游戏里讨生活。不是他们颓废,而是他们没有办法,因为他们需要生存。
看到剑胚已经被烈火烧得差不多了,凌七赶紧钳出,然后拿起大锤子有规律地敲打起来,在那沉重大锤的锤打下,剑胚缓缓地按照凌七心中所想的模型变换中,很快,剑就成形了,然后凌七就把剑投进早就准备好的冷水中,在一阵水雾冒起的同时,凌七的耳旁也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叮!铁剑锻造成功,恭喜玩家!”
听到这个声音,凌七没有任何的喜悦之情,这已经是他今天制作的第一百把精铁剑了,但是他的铁匠等级却还是停留在中级,没有任何的改变。
抬了抬有些酸痛的手臂,凌七走到外间,在铸造师傅那里把手中所有的铁剑都拿了出来。
铸造师傅看着凌七拿出的铁剑,有点可惜地说道:“小七,不是师傅说你,你现在已经是中级铁匠巅峰了,为什么还要打造这些铁剑呢?你应该去找一些好的矿石突破当前的铁匠等级才是正道,凭你的手艺以及毅力,你有一天一定会成为匠神的。”
这话凌七一年前就开始听了,都可以倒着背了,但是,凌七却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在现如今,获得高级矿石只有三个途径:一是高价收购;二就是自己挖矿获得;三就是运气好的逆天。
虽然大家都做梦自己走运,但是真正走运的却没有几个,所以真正的途径只有两个,但是这两个途径却都不容易。
高级矿石与低级矿石之间的差额很大,一个粗铁矿石只要几个铜币就可以买到,但是一个拇指大的玄铁矿却需要一个金币,这不算贵,但是冲阶所需要的至少是几百斤的玄铁矿,这样一来,所需要的金额对凌七来说就是一个天价。
一直以来,凌七他都是自己挖矿,但是,现在各个高级矿区都有那些大门派大帮派把守着,进入的都是他们自己的人,像凌七这样的“无执照”人士是没有任何机会去挖取那些高级矿石的,他能去的也就是现在的一些贫矿区,就连普通的铁矿石都难以获得,他今天锻造一百把铁剑的矿石就是他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挖到的。
像往常一样,凌七在师傅手中接过十个银币,按照游戏币与联邦币的转换,这就是十联邦币,只是在兑换过程中还要收取10%的手续费,所以凌七拿到手的只有九联邦币。现如今,每人只需要三个营养剂就可以维持一天的所需,而一支营养剂只需要一联邦币。
按照老习惯,凌七兑换了九银币进入户口,然后就退出了游戏。
睁开眼,凌七拿下头上的虚拟盔,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凌七随便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到大娘,于是摇了摇头也没理会,就走到厨房间把大家早就准备好的营养剂给拿了出来。
吃着难以下咽的营养剂,凌七的眼睛看向了外面的天空,大战之后,整个天地间就被灰尘给掩盖,现在外面的天空好像是灰蒙蒙的一片,很难看到什么绿色了。
凌七想了一下,他到这里大概也有了一年多了,当年的他就倒在外面的废墟中,饿了两天两夜,在他以为自己就要死去的时候,大娘把他给弄了回来,还拿出了她维持度日的联邦币全拿来救自己,也是凌七的身体条件好,他竟然真的就活了过来。
虽然活了,但凌七却真的觉得自己应该是死了,双手的手筋被挑断,他已经是废人,手无缚鸡之力,并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帮助到大娘,后来,他就进入了游戏,在游戏中赚取一些钱来维持生活。
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一年多,凌七却觉得这一年多的时间好像是自己过得最为舒心的日子,他记得自己好像从没有这么轻松过,虽然手废了,但是他还能养活自己,活得简单而快乐。比起以前的那种紧张与压抑,他好像更喜欢现在的日子。
所以,在别人都在游戏中加入大门派学习高级武功的时候,他却依旧在那里练习中他基础武功,在别人都在努力赚钱冲击高级铁匠的时候,他依旧还在那里敲着粗铁矿。他觉得这样简单而没有人打扰的生活是他最喜欢的,所以直到现在依旧是只会基础武功的菜鸟,依旧是一个只会打铁剑的中级铁匠。
吃完营养剂,凌七收拾好桌子,大娘却依旧没有回来,凌七皱了皱眉头。从他被救起的那一刻,大娘一直就陪在他的身边,在他每次下线的时候,大娘都会微笑着陪他吃饭,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很少见。
想起大娘的微笑,凌七的思绪就飘到很远,他是在大战中幸存下来的孤儿,在战后被一个组织给收养,在那里,跟凌七一样身份的孩子有很多,大家都没有名字,有的只有编号,而凌七的编号就是0007。他们在一起学习,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直到他们十八岁,当时的他与一些人被带进了一个密室,在一群白衣人的指挥下,他被注射了一支刺激身体潜力的药剂。
这个东西凌七知道,在学习的时候老师就说过,在大战后,地球上的核武器就完全被销毁了,而且还明令禁止大规模武器的生产。这样虽然可以减低战争对地球的损害,但是却也让国家的安全问题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而这时候,刺激身体潜力的药剂就被研发了出来。
也许是战争的原因,战后,地球的地磁发生了变化,这从而极大地影响了人类的生活,很多人在这个巨变中死去,而有的人,却在这个巨变中发生了变化,拥有了一些不可思议的能力,这就是现在大家所熟知的能力者。通过研究发现,这个能力者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是人类第七脑域为适应新环境而发生的突变,通过科学的手段也可以催生这个突变,这就是刺激身体潜能的药剂的产生。
虽然知道这个药剂,但是,凌七却并不知道这个药剂的成果率是多少,而且,当知道自己要被注射刺激药剂的时候,他显得还很兴奋。
但是,当药剂注入身体以后,他就知道错了,错的很离谱,那并不是仙丹,而是恶魔的果实,在那个密室里,凌七嘶叫了三天三夜,最后虚脱地走了出来,当时,他看到的是那些白衣人眼中的狂热。后来,他才知道,那一批人中,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活下来的他受到了英雄似的待遇,好吃好喝,大酒店,漂亮的女人,他应有尽有,但是,这样的日子却并没有过多久,因为那些白衣人发现他虽然活了下来,但是身体却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能力感应器也没有发生他身上有什么特别的能力波动,也就是说,他其实是一个失败品。
在一群白衣人折腾了一个月还没结果之后,凌七就被丢垃圾似地去执行了一个任务:潜伏并找机会刺杀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小女孩。
当他好不容易找到机会站到那个小女孩面前的时候,他却犹豫了,因为他看到的小女孩完完全全就像一个死人,空荡荡的眼神,没有任何感情,没有任何的波动,看凌七的眼神就像是空气一般。
也不只是怎么的,凌七当时的心情很复杂,他就静静地站在女孩的面前,脑中回想着他以前的生活,突然发现他以前也就像是一个行尸般在活着,所以,在那一刻,他竟然流泪了。
女孩好像很惊讶凌七为什么会哭,眼神有了改变,有点疑惑。看到这个改变,凌七却好像很开心,他竟然又笑了。
这一哭一笑把眼前的小女孩弄得莫名其妙,瞬间,她的眼神里满是疑惑,苦恼,还有不解,在那刹那,她的眼神里好像有了神采,变得灵动而且焕发着勃勃的生机。
也就在这时,凌七的身边出现了一群人,是保护小女孩的,他们把凌七包围了起来,并且从他身上收出了凶器,于是他被带走了。
本来,凌七以为自己死定了,但是那群人却没有杀他,只是把他打得遍体鳞伤,并且把他的手筋挑断,然乎就把他扔到了这里的废墟中,在他们看来,当时的凌七是不可能存活下来的,就连凌七也以为自己死定了,当时的他虚弱到了极点,全身都是骨折,就连爬都爬不动,还有一些不大不小的伤口在流着血,所以,当时他完全是以一幅等死的心情在那里躺着。
看着灰蒙蒙的天,他当时的心情平静极了,脑袋很空,基本上什么都没想,就这么看着白云,看着天空,颇有一点四大皆空的感觉,就这样,日落星起,过了两天,他没呼救,也没想过会活下去,其间也有一些发现自己,但是他们都很漠然地转身离去,没有理会他,直到第三天太阳升起,他被大娘发现。
在看到大娘那微笑的面容那一瞬间,他的身体里有一种东西裂开了,在那一刻,他真的觉得大娘的笑容比太阳还耀眼,比阳光还温和。
在被救起的那一刻,凌七也终于有了名字,编号0007,改名凌七。
难买的书
这天,我跑了三个书店,只为了买一本书。“素描纸两张、橡皮一个、田英章写的描字纸一本,嗯,还有一本《诺贝尔获得者与儿童的对话》。”我郑重地向准备外出的老妈交代要买的东西。“那本《诺贝尔获得者与儿童的对话》下午,你自己拿钱去买吧!”妈妈皱了皱眉说。唉,自己去容易,但我想找我的好友一起去啊!可是……唉!我无聊地在QQ上看着别人聊天。突然,高畅畅向我发起对话:“李欣蔓,你买《诺贝尔奖者获得者与儿童的对话》没”“没啊!不过我待会就去书店买,怎么了”高畅畅兴奋地说:“那我们一起去买吧!”哈!正合我意!我很高兴的应允了。不过我问了高畅畅很多问题,比如:我们是现在去吗在那里会合骑车去吗等等等等。你们一定可以想象的到,高畅畅那时的表情是多么的“丰富”。不过,高畅畅还是很有耐心的一个一个的解答了我的问题。待我们会和时,已经不早了。我与高畅畅骑着车向书店进发。我先进了书店,高畅畅因带了个“包袱”——高景康(高畅畅的弟弟)而走得慢些。我在书柜前来回的晃悠,但没找到。询问店员,店员却说没有那本书。我与高畅畅只好去了别的书店,但却连连碰壁。这时,王老师带着崔染臣来到书店。我们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般询问那本书要到哪去买。而老师却告诉我们那本书只有在网上才能买到。天哪!这本书怎么那么难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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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是我们中国人的情人节,也有人称之为乞巧节七夕或女儿节,这一天是女儿家们最为重视的日子。七月初七之所以称为乞巧,是因为民间俗信这天牛郎织女会天河,女儿家们就在晚上以瓜果朝天拜,向女神乞巧,希望能求得。乞巧,她们除了乞求针织女红的技巧,同时也乞求婚姻上的巧配。所以,世间无数的有情男女都会在这个晚上,夜静人深时刻,对着星空祈祷自己的姻缘美满。在闽省,广东省及东南亚一带,最时兴于七夕拜七姐。这的确是旧日女儿家的大节日。大部份的省都有庆祝七夕的七巧节,唯大都当作一般庆典庆祝。闽,广省则相当的重视,尤其是广东省,大伙儿摆七凑热闹,十分隆重。谈到七巧节,不得不提华人民间流传的爱情故事-牛郎织女。他们一年一度相会的七夕,被多情儿女视为爱情的象征。他们的爱情悲剧,在每个华人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因此 ,每到七夕的夜晚,多情人都会对着暗夜的星空祈祷爱情永恒不渝 。 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乞巧的仪式源自古代织女桑神的原始信仰这种信仰结合了牛郎织女每年七月七日相会的说法 ,成为了我们今时今日的七夕七巧民间信仰 。 七夕的传说 很久以前,有一个跟着哥嫂过活的孤儿,既聪明又勤快,可嫂嫂仍嫌弃他,鳘不亮就赶他上山放牛,大家都叫他牛郎,向年后,哥嫂和牛郎分了家,狼心的嫂嫂只给他一间破划房,一头老牛。从此,牛郎白天放牛,砍柴,晚上就和老牛同睡在那间破划房内。一天,牛郎赶牛走进了一片陌生的树林,这里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牛郎见到九个仙女驾着祥云落在河的草地上,然后脱去五彩霓裳,跳进清澈见底的河水里,牛郎盯着一个最年轻是美丽的仙女。科看入了神,这时老牛突然说话了:“她是天上的织,只要拿走五彩霓裳,她就会做你的妻子。”牛郎悄悄地沿着树从,悄悄拿走了织女的五彩霓裳。天近午时,其它仙女纷纷穿起五彩霓裳,驾着祥云而去。唯独找不到五彩霓裳的织女留下了。这时,牛郎从树要后走出,请求织女做他的妻子织女见牛郎忠厚老实,勤劳健壮脉脉含羞的点点了头。牛郎织女喜结良缘后,男耕女织,互敬互爱。两年后,织女生下一男一。然而天帝闻知织女下嫁人间,勃然大怒。七月初七,王母奉旨带着天兵天 ,捉了织女,悲痛欲绝的牛郎在老牛的帮助下,用萝筐挑着儿女追上天去。眼看追上了,王母拨下金簪一划,牛郎脚下立刻出现一条波涛汹涌的天河。900字 高中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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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凌如果我还是那个平民女子许平君,而你依然是当初的刘病已。———引。「壹」初见他时,我们都是未长大的孩子。时常一起用泥巴抹其他的孩子,或是在地上逐一撒下米粒,引得邻居家的张大妈,时常追着自家的鸡,绕着小镇跑上几圈。这个时候,我们处在懵懂的阶段,只懂得嘻嘻哈哈的一面,却为曾体会到,为了名誉利益的黑暗。此景一直持续到,我十五岁行笄礼之时。我身着青色襦裙跪于地上,母亲执起木梳,为我细心梳理长发,弄成十字髻,并斜插上素淡的簪子。从次日起,我便开始安静待在闺中,学习女红等。偶尔再看见他,他也恍若无人观看般自然。以前,他常唤我平君。而今,却因为我长他些许年岁,他却改唤我平君姐。心底又不由得生起了些许生疏的感觉。“病已,为什么不再唤我平君而改称平君姐了呢?”我站在门前,轻轻拉住他问道,到底是,为什么呢?“恩,那是因为夫子说了,这样称呼于理不合啊。而且平君姐你将来也要嫁人的不是嘛,这样说多多少少有些尴尬。”他挠挠头部回答着,随即又挣脱开我的手,潇洒离去。“于理不合,原来,又是这样呢。果然,又是这个回答呢。早知道如此,还不如,不问的好呢。”我踉跄几步,含泪说着,我许平君终也会于十七岁前,嫁与他人呢。「贰」年复一年,繁花又铺满了一地喧嚣。今年我已是十六岁,若不赶在明年十七岁前嫁出,便会成为我父母的一大罪过。“平君姐,听说你将要婚配给内谒者令的公子了呢,真是恭喜啊。”声音由远到近地传来,那是他的声音,刘病已的声音,我转身朝声音源头望去:一个嬉皮笑脸的俊朗少年伫立着。这便是已十五的刘病已。是呢,他都已经十五了,而我也即将婚配与,内谒者令的公子了呢。我们再也不是当初会抹他人泥巴,将羊、鸡偷偷放走、偷爬树摸鸟蛋的孩子了。以前,再也回不来了呢。我微垂下眼眸,转身决然离去,“谢谢你的恭喜。”真的,谢谢你,但是那个恭喜,来得有点突然了。为什么你的行动话语总让我,没有任何的防范呢?不过,病已。还是谢谢你,那句恭喜。我卷起袖子口,闭上眼睛加快步伐。七月,又快要到了呢。「叁」八月中旬,距离婚期仅半月余。那公子病死了。这是从那内谒者令府邸中传来的消息。我含住被刺到的手指,两指间夹着绣花针。“平君,你说这可怎么办?”父亲在原地焦急地徘徊着,时不时朝我投来询问目光,“又能怎么办呢,他已经是死人了。我们不可能再将他复活,而问题是,女儿我将要十七岁了。”我将目光投向父亲,但却被刻意闪躲开。“你先待着吧,我自有办法。”父亲别开头缓缓走出,将房门半掩上。“父亲又何必自欺欺人了呢?早些时日,告知平君这事,便是了。”我将刺绣搁于一旁,自嘲地拉下纱帐,解下簪子,一头黑发披散开来,“为何,还要欺瞒平君呢?”声音渐渐地变小,事实真是让人感到可悲。「肆」二月余的时光,又是匆匆掠过。每当我侧躺于床榻上时,门外总是响起邻居的议论声。他们都在盛传我生来就是克夫的命,虽心里知晓并非事情,但夜里却仍会自梦中惊醒。毕竟谣言也会有源头的始终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依然会动摇我本身仍有的价值。“平君姐,实在不行的话我可以帮你的。”本以为再不会又多大交集了却没有想到还是这样的结果,披着一头尚未梳理的散发我转过了身——他似乎又改变了不少,不再是我印象中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了,不知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呢,你和我渐渐地走出彼此的视线。“好。”我垂下首,让发丝渐渐遮去了眼眸中一丝浅浅的情感,病已呐,如果并非此次的事件,你是否还会应允与我的婚事?而你于我,究竟是亲情或是其他更甚些呢?约三月后,我这被视为克夫命的女子终于择了良人嫁出,自此邻里便不再传出些什么对我不利的言语,似在观望这桩来得有些突然的婚事。但无论他人是否认为这只是一桩儿戏,它对我而言都是一次严肃的抉择,也许会是第一次,但我一直希望它能够是最后一次。「伍」那一夜,他挑开红帕,问我:“平君姐,以后我们便会一直相守了是不是?”我却只以含笑答他,不为别的,就因为我依然在害怕那仍飘忽不定的未来。病已啊,你可知无论我们最后是否会携手走完,但在平君心里你就是我仅有的未来了,可你呢……我又是你心里的什么呢?“平君,你说给他起个怎样的名字好呢?”次年,他依旧问我,而我却依旧是含笑答他,病已呐,如果我比你早走的话,那么抚养他长大这件事情就只能交给你了呢。即使有再多的不舍,在那之后……都要麻烦你了呢。这年花前,微垂眸。“平君,我似乎要被拥戴为皇帝了呢,不过即使是如此我们当初立下的誓言,会一直相守的誓言也是不会变的是不是呢平君?”不知道又是多久了,依然是那个刘病已的他突然有些严肃地问着我,这一次我终于没有以笑敷衍,我应了他一句“是的”。是啊,刘病已的许平君一定会守着你的。因为只有你能够陪着她了啊,所以无论如何,那个许平君,那个我一定会抓紧你的手的。后来,他的确成了一位皇帝,而我也如一个平民女子该有的待遇一般由婕妤做起,也正是此时我突然又开始害怕起了什么。是啊,我害怕除了?]儿之外仅有的他会离开我,因为还有那样的霍成君存在着呢,除了有我无法比拟的出身之外还有那么多那么多我无法企及的东西……「陆」我哭了,因为他的那一纸诏书,但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坐上那个藏有无限杀机的座椅——皇后。但也只有这两个沉重的字眼,才代表了能与他并肩的资格,也许霍成君所企盼的会是这个位置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她能够因为这个条件而舍弃他的话,那么我甘愿将它让出,只要有他就好了不是么?当初我所立下的誓言。“平君,你喜欢这只鸟儿么?还记得么?我们小时候就有过这样的一只鸟儿啊。”他朝我提来鸟笼,我虽有些迟疑那记忆中模糊的影像,但最终还朝他一颌首。也许我刚才做错了,我应该相信他,一直都应该相信他。“我记得,那一次你因为去偷它所下的蛋,还被它啄了手呢。”闻我出声,他突然故作起了怒状:“你竟然敢耻笑我。”见我做出害怕的神情后,他这才调整回原来嬉笑的样子。呐病已,你说比宫外的夜更深的宫殿中,这种笑声能持续多久呢?也许不久,但对平君来说,也已足够了吧。三年后,我又诞下了一女。但这也正是我最后结局到来前的预兆,尽管在我最后的时光中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但我想上天对我也是不薄了吧。让我遇上了他,接着我能够陪伴他渡过这样的一段时间,至少比当初那种不再有交集的结果,要好得多吧病已。她们在我的汤药中下了毒,这是霍显为她的女儿霍成君的后位所做的,但我不怨她,怪也只怪这顶凤冠始终不该落在我的头顶上吧,明明我所期盼的只是能待在他身边罢了。在最后,我抓住了一名医女的手,我要将她托付给她。如果可以的话就与她一起离开这深宫吧,我的女儿啊,但愿你能够远离这一切的是非,愿上苍能够保佑你,完成我这个最后的奢望。本始三年,宣帝许皇后毙,帝悲痛不已,追封其为恭哀皇后,葬于少陵。“呐?]儿快看啊,你母后最喜爱的花又开了呢,只可惜她已经不在了……”是啊,当初所立下的永远相守的誓言,最后还是不能完成了么?平君啊平君,你是不是听到了我说的话?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你:如果你没有陷入那样的境地,我,刘病已还是会娶你的啊。可是你却已经听不到了呢,平君……1200字以上 一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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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凌凌漆》观后感优秀范文每一个八零后的人都认定,八零后是特别的一代,正如每一代人都认定,自己那代人是特别的一样,这种主观至极的判定其实理直气壮得令人难以置喙。究其缘由,或许是应了海派女子的那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那天看新闻,记者在刚结束语文考试的高考生中随机采访,我本以为会出现几个造型端正,念白顺畅的临时演员,在摄像机刻意营造出的纪实氛围中,大赞我国高考语文试题的严谨考究,并决绝的表示自己绝不会做出任何违纪行为。始料未及,一抹跳跃的红闯入镜头——一个穿着红T恤,戴着黑框眼镜的正太高喊着:采访我,采访我。然后对镜头咧嘴一笑,像个身经百战的公众人物一样,满是轻松愉快地等待着记者的问题。见此情状,除却感叹正太好萌外,一阵苍凉油然而生——原来时代早已悄然改变了,我现在看到的年年岁岁花相似中,竟掺杂着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无奈。这些似曾相识的面孔已是属于另一代人的了。相形之下,内心苍老无比的我只能怨念一句: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如果把八零后和九零后的性格比作两个钱盒子,那么,娱乐精神在八零后的盒子里,是埋在众多硬币之中的唯一一张百元大钞;而九零后的盒子里,则尽是百元大钞。八零后擅长集体式的狂欢,因为躲在癫狂的人群中乱舞时,自己情绪的不安和舞步的凌乱可以被掩饰得很好。想概括这种特质并不难,北方叫蔫儿坏,南方叫闷骚。形成这种特质的原因也不难分析:八零后存在至今的人生,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我们全心全意地沐浴着党的伟大光芒,谦卑地接受者诲人不倦的爱国主义教育,斗志昂扬;后一部分,我们五体投地的拜倒在信息科技的石榴裙下,却又在一次次更接近人性真相的体验中,变得麻木不仁。两种极端,判若云泥,故而,杂糅的个性修炼完成。据说TVB的电视剧塑造了香港民众的道德观,于是我常常在想,八零后骨子里那种若隐若现的娱乐至死的精神究竟和斯蒂芬周有多大关系。至少就我自身来看,该名可疑男子难辞其咎。常欢手扶门框佯装淡定,表情抽搐,欲言又止,搜肠刮肚的斟酌着,到底哪部好莱坞作品能成为自己“裸上身”造型的合理解释,以骗过被他的“巴黎铁塔翻来覆”搞得痴心绝对的何里玉,保住他“情场鬼见愁”的霸道法号——那是1992年,他三十岁,香港全年最卖座影片的前五名都是由这个笑起来贱贱的家伙主演的,遂该男子一时风头无两。不过名头的变更未及这般迅速,暂且还是“星仔”。我不知道1992年是不是他最好的时光,但我喜欢那个锋芒毕露的他,再抽搐的表情也无法在他有光泽的皮肤上留下痕迹。不知为何,每次重温那年的他,我总会忍不住想起如今华发毕显的他。三年前,他为他导演的“儿童片”来内地做宣传,领着一个能言会道的机灵小姑娘,出席各种被镁光灯照得通亮的场合。记者总把提问的关键词锁定在“无厘头”、“后现代”、“解构主义”云云,自以为深刻无比。而早已贵为“星爷”的他,听罢问题,淡定起范儿,用蹩脚的普通话开始云山雾罩地胡扯。无视那些答非所问的尴尬场面,我依旧喜欢他,虽然不及当年的青春无敌,虽然现在的他即使一脸严肃,也无法拉平岁月的纹理,但是,能够用“无厘头”的方式“解构”自己的“后现代”艺术,让雀跃提问的记者们茫然落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除了这个老男人还有谁做得到。叫他电影大师,让我不自在又讪然,这般“盛名”实在太没亲和力。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敢把口腔中咀嚼到一半的食物正面推向镜头的包龙星,接黑板擦接得出神入化的周星星,吃完香蕉就翘起猴屁股排放尾气的至尊宝。他是永远可以逢凶化吉的不死之身,他是身怀绝技的赌圣,他是天生丽质的国产凌凌漆,他是游荡在我寡趣童年中的英俊小流氓。他是我懵懂岁月里的一个记忆符号,一个可以让我发笑、想念、鄙夷又依恋的远在天边的香港人。其实,也许不只因为他,还有相貌精致的张敏,不可方物的张曼玉,从容大气的林青霞,雍容娴静的巩俐,古灵精怪的朱茵,天然雕饰的袁咏仪,或者还有凶神恶煞的成奎安,相貌猥琐的小龟,惯性健忘的化学课老师,容颜与性格同样豪放的如花……怀念那些电影,怀念电影里的他们,顺便可以怀念一个逝的时代。那时候的我孤独得无声无息又心安理得,因为什么都不懂,就不会觉得痛,不会很开心,也不会不开心。因而,生活美好得低调而平实。日子甜蜜得淡然而宁静。就像那份蒙尘的文件被司令从垃圾堆里拣出来一样,就算历经五百年,就算你的唐朝饮食集团负债累累,就算你沦落到青楼骗吃骗喝,若我再次看那个刀不离身的拉轰男人,我还是会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你啜饮那杯Dry Martini,看你送杜鹃补血的猪肝,看你为李香琴摘那朵她想要的白玫瑰。又或者你只是个宋兵乙,一句台词没有,还要在出场几秒钟后惨死在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之下,我也还是会看你跳完那一段街舞,唱完那一段RAP,和街坊们一起陶醉在你道具简陋的《雷雨》里。谁让你无意中闯入我的生活,陪我度过了那段最好的时光。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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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星花有一天琰嫣去了一趟五庄观,回来后或便再没笑过,终于有一天......这天,是凌星花开遍普陀山的日子,凌星花十年一开,生命十年才有一天,是异常珍贵的花朵,花瓣是淡紫色的,散发着醉人的幽香,可用手触摸花朵时,便会有一股寒意涌上心头。这天的琰嫣神色不错,她躲进一片凌星花花丛里,一会后,便一拐一拐的出来了,手捂着还在流血的伤口,看来她元气大伤。琰嫣没走几步便晕倒了,盈青和芙姝急忙用普渡众生将她救醒。又过了五年,每年都会发生这样的事,后来琰嫣在一次收集星辰战斗中受了重伤而昏倒过去......盈青遗憾地说:“她伤地太重,想救她除非......”“除非什么?”芙姝问。盈青这才道出了凌星花的神奇:凌星花虽然生命短暂,但可以靠普陀弟子的血来续命,每续命一年就要耗费大量的气血和元气,没多少修为的人连半年都续不了。凌星花每被续命一年花瓣上就会有一丝血色,被续命几年就会有几丝血色。凌星花花瓣可以食用,因为花瓣能摘了再长,但有血色的凌星花花瓣食用了会中毒,一但误食了有血色的凌星花花瓣七天后会化成一滩血。误食凌星花花瓣的人七天内会面色红润,气保丹田。“你的意思是给琰嫣服下血色凌星花花瓣,再在这七天之内找到解药?”芙姝问。盈青叹了口气说:“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可是血色的凌星花花瓣上哪找呢?“啊!看啊!”芙姝喊道。盈青一看,是一朵五丝血色的凌星花,盈青连忙摘下一片花瓣,给琰嫣服下,琰嫣醒了,嚷嚷着要去玩,因为服下血色凌星花七天内会变地很逍遥。琰嫣虽然醒了,可盈青心里明白,上天给她们的时间只有七天。芙姝说“有一种千年花精,它的花瓣割下一点都能解世间万毒,但想割必须打败它,当年地府首席大弟子灵秀就打败了它,我们向她讨教试试看。”“好。”到了阴曹地府,灵秀说:“方法不可外泄,但我当年,因为是第一个打败它的,所以意外地得了三瓣结果给了小师妹用一瓣,还有二瓣那就再给你们一瓣吧!”“谢谢了!”回去的路上,突然一个靓丽的身影从天而降,是妤心,妤心就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妤心、妤月、妤兰三姐妹之一,妤心是女儿村的,妤月是方寸山的,妤兰是大唐官府的,妤兰是最大的姐姐,妤心第二,妤月最小。但平时妤心用的是江湖上只有一把的连理树枝,而妤月,妤兰用的是金玉双环,而且,只有妤心一人当上了首席,但这不说明妤月,妤兰实力差。“想救琰嫣,天真,问过我先!”“你想干什么!”“废话少说,看招,漫天花雨!”“啊!”“芙姝你怎么了?”“我...中毒了...”“妤心你,可恶!五行扭转!”“哼,我走!”其实如果不是普陀山对女儿村克制的话,可能那花瓣会被妤心劫走。芙姝的中毒并无大碍,吃药就行了,回去后,给琰嫣服下了千年花精的花瓣,琰嫣好了,这时她们看到,那朵五丝血色的凌星花正在慢慢变红,最后整个都红了,琰嫣说:“这朵凌星花怎么会被你们找到的?”盈青并没回答她的话:“啊!万年红凌!凌星花中有这一种万年红凌,血色凌星花被摘掉花瓣后会变得很红,万年才能轮到一次,所以叫万年红凌。!”“万年红凌...万年红凌...”琰嫣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奇与喜悦。琰嫣又去了趟五庄观,盈青与芙姝跟着去了...琰嫣是去找五庄观的首席海偌的...琰嫣:“海偌,红的凌星花我已有了,可以兑现你所说的了吧?”海偌:“你竟然做到了!好的,既你有情我怎可无义?”海偌一把将琰嫣拥入怀中......这一切被盈青、芙姝、妤心看在眼里。原来,海偌与妤心本是青梅竹马,可琰嫣却爱上了海偌,其实琰嫣心很宽,海偌向琰嫣说明就行了,可海偌没说,却向琰嫣要血色凌星花,本以为琰嫣会只难而退,可琰嫣却没有,结果海偌也被琰嫣的真情感动了。琰嫣与海偌决定挑个日子成亲,可是一直没挑出来。终于知道凌星花开那天为什么琰嫣会那样了,为什么妤心会阻止她们救琰嫣了都是为情所困啊...后来,妤心做法变成了一支萧,这支萧后来被卖到了海偌手里,海偌就经常吹这支萧,有一天...海偌正在吹萧,突然妤心变回了人:“还记得我吗?”“妤心,是你?其实我...”“情天恨...”海字还没喊出口,海偌:“请给我时间想想。”“好的。”海偌深知,这是妤心给他的警告。后来,盈青觉得事情都明白了,可她总是有一种放不下心的感觉,便决定去小西天玩。到了小西天,突然,五只噬天虎向盈青发起进攻,就在盈青支撑不住的时候,妤心帮忙打败了它们。盈青:“怎么是你?”“啊?是你?”“看不出你还挺侠义的。”“呵呵,做个朋友吧。”妤心伸出友善的手。盈青也接受了,从此,她们就是朋友了。三天后,妤心去找海偌,海偌:“请你原谅...”“你!”从此,不知怎的,妤心经常去杀人,所以...妤心崩溃了,她阴德尽失,她走到了女儿村的许愿树下,据说这树下埋了一对情侣,妤心叹口气说:“如果我和海偌有这般天长地久就好了...”妤心许愿:我愿用我今生的阳寿换取来世的一个仙位。“一到霞光闪过,妤心不见了,建邺城里也多了个叫云卉的仙女,但妤心是用许愿树投的仙胎,所以她还记得前世。云卉15级拜了芙姝为师,芙姝给了云卉当年芙姝的师父给芙姝的红莲,后来,云卉出师了。这天,又是一个凌星花开的一天,盈青笑着对琰嫣说:“你的万年红凌不用续命的,它会永远这么红,对了,它的花瓣与血色凌星花的一样毒哦,不能吃的!”这天云卉也来看花,云卉听到盈青说的话后,以喜欢万年红凌为由要了一瓣花瓣。云卉去找了海偌;”我是妤心,我用了许愿树投了仙胎。“”我给过你答案了,你来干什么?但不管你使是来干什么的,我对你说一句,我爱你。但我不能负她!云卉说:“就因为她肯为你死?我也可以!”说着吞下了万年红凌的花瓣。海偌:“你不能吃啊!那个万年红凌的毒比血色凌星花还要强,只有三天的!而且这三天会昏迷不醒!”海偌去了普陀山,盈青、芙姝、琰嫣、妤月、妤兰正在赏花呢!海偌向她们说明了情况,她们:”那只有把灵秀的那瓣花瓣求来了。”到了阴曹地府,灵秀的墨玉骷髅散发着幽怨之气,使大家感到不详。灵秀说:“我可以给你们那片花瓣,但是,你们必须钻中美来交换。”“......”钻中美是一件顶级钻石,钻石闪烁着七种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很值钱,就算从上面刨下一点点小粉末,价钱都在千万以上,可再残忍的人也不忍割舍。钻中美被放在一个山洞里,山洞外有八百万兵马保护。灵秀竟然口出狂言,要钻中美,可为了救妤心,哦不,是云卉也只有去找了。大家很快打败了那些兵马。(山洞里)“怎么没看到钻中美?”芙姝说。妤月抓起一个小兵,狠狠地说:“快说,你们几个把钻中美弄哪里去了?”“大侠饶命,钻中美几年前就不见了,钻中美可以跑到刚出生的人的身体里去,直到那人死了钻中美才会出来,我们也不知道钻中美跑谁身体里去了?”“那我就姑且信你一次。”这时,琰嫣说:“我拜入观音门下时,师父给了我一个锦囊,叫我关键的时候才能打开,现在我就打开看看吧。”打开一看,是两行诗:如若有情义,今昔救情敌。大家都不知道这什么意思,芙姝说:“我知道了。”盈青说:“知道什么?”“钻中美跑到了谁身体里。”“快说!”“我...我不能说。”这时候芙姝看到,此最相思已直指眉心。“你,你要杀我?””你说不说?“”你希望琰嫣幸福快乐地活在我们身边吗?”“这有什么关系!快说!”“好,我告诉你,钻中美在琰嫣的身体里!”“什么!”盈青手一颤。这时,琰嫣对海偌说:“我只要这一生是为你付出的就值了...”“琰嫣不要!”可已经迟了,琰嫣自杀了...钻中美从琰嫣身体中出来...去了阴曹地府,灵秀给了花瓣救了云卉。灵秀又很惊讶地问:“你们怎么做到的?”海偌说了事情的经过。只见灵秀突然哭了:“百合,是我害了你呀...”琰嫣?百合?原来,灵秀和琰嫣前世是一对好朋友,琰嫣叫百合,灵秀叫天香,投胎时,百合入了仙道,天香为了得到地藏王宠爱,记得前世,入了魔道。灵秀去了地藏王的居所,只听到:“师父,我希望您能看在我的面子上,救救百合,您若不依,徒儿便长跪不起。”“唉,没人能躲过这六道的轮回,为师也帮不了你呀...”“可是师父,我...”“不用说了。”盈青进去扶灵秀起来,说:“节哀顺变吧...”话说后来,芙姝当上了首席,也许,是十二门派中最寂寞的一个首席吧...盈青、妤月、妤兰去了云游四海。云卉和海偌则做了幸福的夫妻,而灵秀,却在等待琰嫣投胎...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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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花_作文尘世间,所有的草木都是美的——自然也有长得很丑的,可是,说不定在植物世界里,那才是特殊的美呢。再说,单单看外表,也不能确定难看的就不美。年幼时老家屋后,层层摞摞长满一种草,叫臭蒿。虽然我是个“野”人,上墙揭瓦爬树采花无所不能。但那片蒿子地,远远儿躲着,不去招惹的。臭蒿的味道太浓烈了,简直能把人熏晕。可是,这样一味草,在中药里治疗黄疸效果挺好,所以还是美的。其实植物都是一副好心肠,没有哪一样草木会使绊子算计人。凌霄花的美,美在线条和气势。它很有攀附能力,那姿势,简直苍莽决绝。第一次见凌霄花,是在北京地坛。地坛的植物繁杂,都有一种古风荡荡的感觉。生长了几百年的树木和生长了几年的,那可不是一个味道。而且,同样是几百年的古木,地界不一样,风骨也决然不同。我们雪域高原,若说别的树木,都稀缺之极。但是松树是极为寻常的,百年古松那也不稀罕。可是,高原的古松,都有一种洒脱感,野气苍苍,幽深而缠满力量感。那松针,锐利蓬松,有划拨劲风的霸气。可是地坛的古松不一样,古色古香,有些峥嵘的气息,甚至有肃穆的姿态。从古松下走过,心里忍不住能体味出清高这种气象。我在地坛东边的一块松树林里,看到了凌霄花。是的,第一次见,我们雪域没有这个。草木的美,各有其姿,桃妖娆,梨清雅。凌霄花就是把自己架在空中,悬悬的,飞旋出一种力量的美,纠结的美。它的藤枝,实在粗壮凌厉,像一根胳膊粗的麻绳,一圈一圈拧巴上去,一直攀附到大树枝梢,鹰一样,飒然抖开翅膀,横着盘绕,竟然飞渡到另一棵树木上去了。真个儿霸气。林子里所有的凌霄花我都细细看了,被攀附的古树,都枯了。尽管它们粗壮硕大,甚至高到半空里去了。可是,凌霄花的纠缠之间,一定有一股子力量,脚踏手抓地攀附,紧紧箍勒,之后把古木的骨髓吮吸干净了。肯定是这样的。不然,那些古树看上去很峥嵘的,怎么会枯萎呢。大概,凌霄花并不打算按照隐士的方式生活,它更加愿意招摇炫耀一些。但凡藤本植物,都有野心。倘若攀附在一丛低矮的灌木上,一辈子也是矮的,不会很高。但是一旦攀附到高大的树木,藤条的生长力实在惊人,大概就算它们自己,也估算不出来能生长到什么地步。古人说它“附木而上,高达数丈,故曰凌霄”。空阶,苔径,园子里飘散着草木香馥之味。无论怎样,凌霄花真的很美。藤枝下垂,一枝十来朵,有点儿像喇叭花,稍大,但花卷儿纤细一些,花瓣稍微厚一些。颜色呢,深红里渗着微黄,看上去更加可人。兰要的是一股子幽劲儿,牡丹则是一场霸气华丽。而凌霄花,是有冷艳感——冷冽里含着笑的那种,说冷也冷,说暖也暖。快要萎谢的花朵,花筒皱缩卷曲,色泽涩,竟有些闲逸的感觉——似乎萎谢也是一件超尘脱俗的事。凌霄花的花朵枝叶上,蚂蚁蚜虫甚多。大概藤条能分泌汁液,吸引这些微小的生命前来聚会吧。善于攀爬的植物,卷须必须有,触手多,才能抓得紧。凌霄花肯定还分泌黏液,为了牢牢粘在树上——反正,我一辈子黏住你,休想分开。没些死缠烂打的心劲儿,算什么大型藤本呢。医典里亦有它的记载。说凌霄喜欢依附大木,岁久延引至巅——它有足够的耐心,慢慢攀爬到枝梢巅峰。凌霄野生,初萌,枝蔓不过几尺,柔韧细嫩。一边抽枝,一边四下里匍匐。一旦触手抓住大木,便全力攀爬而上,一年内便可高数丈。生长了好多年的凌霄,藤粗如碗,劲韧沉稳,依附大木在空中翻腾。有时还会一跃飞蹿到别的树木上去——凌霄在空中扎稳脚跟,无法再度返回尘寰了。又说,每年初春,凌霄老藤抽嫩枝,一枝生数叶,叶子碧青,尖长有齿,深青色,有一种粗枝大叶的感觉。自夏至秋开花,一枝数朵,大如牵牛花,头开五瓣,赭黄色,有细点,颜色到秋深更赤更浓。八月结荚如豆荚,长三寸许,其子轻薄,如榆仁。天底下,但凡柔韧之物,必定是强大的。被凌霄缠卷在藤枝中间的古树,树干灰白粗糙,沉默着,苍莽又凄凉。天底下,没有一棵树木情愿被纠缠成这样子。但是,人有人的命运,树也有树的命运,偏生就活在了藤本植物的旁边,那可怎么办?树又没有脚,跑不掉啊。我的朋友讲过一种松。她说,这种松树,是寺院门前才有的——同一棵树,一半枯萎,一半葳蕤。佛家说,生命轮回,有茂盛的时候,也有枯萎的时候。一棵树荣枯共生,是对生命的折射。枯了便是生,生着便是枯,没有生生世世天长地久的一种状态。万事万物,尽在变化之间。那天,我长时间立在凌霄花树下。枯和荣,同时彰显,枯寒和荣华交错穿插,隐逸而孤寂。凌霄花茂盛得势不可挡,空气里都有拔节的声音,似乎有一种狂妄之态。而萎了的古木,淡淡枯坐,温和而有节制。心中若无幽柔,怎么能有这样的姿态。做一棵有素质的树,可能也是不容易的。看似只道是寻常不过,其实草木的心里,应该也有禅意,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既高又明亮的地方,凌霄花悬空开着,有一种微雕之美,有一种遥不可及的妩媚。它的世界是绚丽的,真的。它所抵达梦幻之境的过程中,它的宿主,一棵古木,渐渐枯萎,悠然入定——它遇见了凌霄,也成全了凌霄,因怜惜它一路攀附的不容易。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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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黑凌流光黑凌我是黑晴国公主,我的名字就叫做黑凌。我的母亲主宰着这一个拥有巨大实力的国家。我们国家是一个充满了黑暗的国家,在这里没有蓝天白云,没有万里晴空。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只有漆黑的夜幕,与那天鹅绒似的夜幕上流光溢彩的星星与那众星捧月的月亮。在我们的眼睛里,是神圣的象征,拥有了它,就等于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与往日一样,我静静地坐在桌前,一声不吭的经受着侍女们再给我穿衣打扮,梳洗更换。头上又得带上那沉重的金银珠宝,身要穿上那华丽的黑色绸装。这一切,都令我心情不愉悦,因为我讨厌这样,这样的宫庭礼节,这样的繁琐过程。梳洗完毕,望向窗外。那薄如蝉翼一般的窗纸外面永远是无边的黑夜,那日月星辰永远都是那样不知劳累的挂在外边,这一切都成了定格,我已厌倦了这里,这永至不变的一切。又接受了宫女的“指示”,做到了梳妆台的的镜子面前。两眼静静的望着镜子,想要穿透它一般。我看着镜子中的一个人。她那纯银色的头发上别满了各式各样用黑色的金银珠玉所制成的巧夺天工的头饰,樱唇紧抿,那黑色的眸子里流露出对这种生活的丝丝不满。那白皙的脸蛋上透露着点点嫣红,宛如她的笑意。那华丽的黑礼服上别着一个白色的弯月,似一个银色的银钩,也代表了她的高贵地位。这就是我,一个被束缚惯了的宫庭公主。“女王驾到。”那男童的清脆童声在无数忙碌人的脑海里响起。只见她们纷纷跪地,以表对我母亲的敬意。我的母亲在众多人的追捧下姗姗来迟,她没有理会那些跪着的侍女,那一张美丽的又有点岁月留痕的脸上带满了惊喜的向我走来。我站了起来,深深地向她道了个早安,她微笑着将我按到了凳子上,那一个明净的镜子中顿时现出了我们两个人的面庞。我的母亲拥有着一张精致的有一点过分的脸,那瀑布般的黑色的头发紧紧地束起,她的眸子也是黑色的,整个人仿佛就是黑色的美丽代表。她在轻轻地为我打扮。我凝望着那镜子里的母亲,疑窦丛生。在这个以黑色为高贵的国家里,除了我以外,其他的人的发色全部是黑色的。并且在我的周身总是环绕着一层若有若无的光明颜色,这种颜色,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是不受欢迎的。但母亲在她众多儿女中唯独偏爱我一个,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懂。“凌儿,你越来越漂亮了。”说罢,她在我的额头上深深的吻了一下。我微笑的站起,环顾四周,见那些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微笑着的脸。直到看见我轻蹩着的眉,才不好意思的察觉了自己的无礼。急忙将目光收回,但还是用眼睛的余光看着我。突然间,外面雷声大作,那扇窗户竟自己开了。一道耀眼的闪电袭向我,我躲闪不及,于是……我紧捂着胸口,脸苍白的像纸一样,脚下踉踉跄跄的,最终倒在了我母亲的的怀里。在我昏厥前的最后清醒中,我听见了母亲焦急的声音和一阵忙乱的脚步声。胸口痛,是我经常的毛病。但这一次却格外的厉害,那一刻天旋地转,疼痛撕裂了我的心。在那扑朔迷离的梦中,无数个精彩画面在一一显现,我尽力想抓住他们,却无能为力。最后,他们组成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向我娓娓道来。但,也许,这是一个错误的接受和一份错误的施予。这竟是我尘封的记忆。原来,我是光明帝的女儿白素。可,在我五岁那年,黑暗国的人将我拐来,立为公主,并且给我服下了能令人一辈子失去记忆的汪雨花。我渐渐醒来,那睁开的眼静静的盯着我母亲的脸,一字一句地说:“我是光明帝的女儿,不是你的女儿。”说罢,眼泪顺着嘴角流下,咸咸的,我永远不能忘记这时的恨,我起身,破门而出。在外,我冒着雨向前冲,后面是母后的军队和她本人。雨水和眼泪拌在我心里。我恨,不可饶恕。因为她们使我离开了家人十几年,十几年对我原来家人的依恋啊,在那一刻已经凝成了恨。最后,我跑到了一个悬崖边,前面没有了路,后又是追兵。我慢慢转过了身,那脸上挂满了决绝的笑容,我轻道一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然后,带着满身的恨,满身的雨,跳入悬崖。在朦胧中,我看见了我已身着一身白纱,经过一阵刺眼的光芒的洗礼,我的周身已经开满了花,轻轻地飞向风……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