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乞丐
秋季的黄昏,我正行走在平日熙来攘往的街道上,阳光在我的身后拉出一道长长的灰影,四周的景致也如那一样,充斥着凄寒、悲凉的气氛。我由于考试严重失利,在父母和老师严厉的声讨下,逃脱了那个使我感到排斥的学校和家庭,想在远离压力的地域获得一丝明悟,便在这寂静的环境中独自慢行。我不停踢着脚下的石子,在狭长的街道上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心里暗暗抱怨着,习习的秋风拂过脸庞,带不来一丝清爽,只有刺骨的寒冷。影子越拉越长,我继续沿着街道行走,从街道的另一端突然闪现出一个人,原来是一个要饭的乞丐,他那单薄的身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黝黑的脸上刻印着条条皱纹,记录着岁月流逝的痕迹,一双苍老又浑浊的眼睛无神的观望四周,浑身脏兮兮的。
观——成长的衍生
可能与我一样渴求帮助吧,我渐渐走向街道的一边,伫立在一棵柳树下,趁着休息的空档,我顺便窥视着周围,也包括那位老乞丐。老人身前的破碗里稀落地躺着几元钱,看样子,没有多少人愿意施舍,当然其中也有我。可能对现在的弄虚作假太过敏感,我对一切可怜的举动都表现出不信任的态度。这时,从街道上走来几个年轻靓丽的女子,可想而知,都远远的避开老人,径直走掉,眼神中还闪烁着鄙夷的目光,更不用谈施舍。不经意的,那轮夕阳渐渐向下挪动,一阵阵刺骨的寒风袭过,我不由打了一个冷颤,紧了紧身上的外衣,下意识瞄了一眼老人,他仍在用那无助的神情打量着四周,那眼神中折射出的无奈和落魄让我游离几分动摇,老人应当不会欺骗路人吧,至少不用在这冰冷的秋日中乞讨,我心里想着,油然而生一股怜悯之情。
助——成长的行动
谁不渴望帮助,思绪在脑中闪过,我快速地走向老人,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十元纸币递进了老人身前的破碗中。老人一愣,慢腾腾地抬起头来,正对着我,那是一张沧桑、古朴的脸,在人情的冷漠中一点点被摧残,显得无比憔悴,浑浊的双眼中折射出了点点希望,僵硬的面孔渐渐扭动,对我淡淡的笑了——那是多么纯洁的笑,胜过千言万语的感恩代谢,在落日即将被吞没的最后一抹光辉下,映衬出对黑夜的不惧,对黎明的预判。
悟——成长的启迪
我在月光下的街道快步行走,心中早已没有了排斥。秋风,还在刮,却没有了凉意,老人淡淡的笑像燃烧的火烛,温暖着我的全身,照亮着回家的归途。
时光会消散、记忆会遗忘,但老人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淡淡微笑和友爱、坚强、平和的身影会铭刻在我的脑海中,驻藏在我的心灵中,伴随我的成长,永不磨灭。
他不懂为什么,也没必要知道为什么,他一贯都认为是天命,所以他不信上帝耶稣,不搞人际关系。他要自己一切都靠自己,唯有自己才不会背叛自己。可上帝却依然觉得他还不可怜。辞职没有引来其他人的质疑,都认为,他是应该的。当走出公司的那一刹那,突然间承重的心,垂下了。他看到了蓝色的天,在他的记忆中,天空永远都是灰白色的,吝啬得连一米阳光都不会给予任何人,就连生命都是吝啬的。看到到处都是人来人往的,他茫然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向哪里?他很明白,自己无论往哪里走都是——死。他像丢魂一样,在市里转了大半天,去了自己一直很想去,可是绝对不会有时间去的图书馆,当他走到医药书籍片区时,每个投来的眼光使他感到内心世界的塌陷。走出图书馆,他再一次看到了久违的阳光灿烂,我眯着眼睛,嘴角划出了浅浅的弧线。他感到自己就像一个老头子,像个孩子一样容易被满足。于是他去到了一家着名的餐厅就餐,这可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他明白自己要攒钱,要过好今后的日子。可是这种今后的日子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尽量的在奢侈,钱此时在他眼里算不上任何东西,可是他并没有食欲,点的菜都浪费了,但是他却很欣慰,终于花了钱了。他知道这些钱自己是一分都不会留下的,一定要花完,命运既然什么也没带给他,他也会什么也不留下,走在路上他开始打算房子的事情,虽然只是一间不起眼的屋子,可是这完全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能给任何人留下,也没有任何人来继承。他步履蹒跚的走在大街上,转过这幢大楼就到家了,周围的人好像没一个正眼瞧自己的,独自走在人行道上,突然来了一个外表肮脏,衣着破烂的小孩,用一种自己也曾有过的眼神望着他,他没有产生像正常人的想法,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被社会、被亲人、被上帝遗弃的破小孩,却没有一个人来怜悯他。于是他白了他一眼,这似乎是从别人看自己的眼神中学过来的,转身匆匆的离开了,此时他感到这一切理所当然,自己一直都在被遗弃、被白眼、被无视,现在还被夺取了活着的机会,在他眼里男孩比自己还幸运。
六年级:李元
一个老人的孤独
“小时候,你很调皮的呀。在村里的时候,每天到处乱跑,一会儿就不知道跑到那个村角落里了。一到中午,我们叫你回来吃饭,喊破喉咙都不见你回来。你爷爷种田回来,喊一声,你马上就红着脸跑回来了。一到晚上,你可难睡啦。老是把一条腿斜搭在你爷爷的大腿上,双手搂住爷爷的脖子,紧紧地抱住他,弄得他晚上都睡不好。你老是踢被子,他一晚上要给你盖好几次被子咧。”
更早的我就不记得了,只是奶奶和爸爸妈妈说我小时候很黏爷爷,很听爷爷的话,而爷爷也最爱我。小小的我,会把妈妈分的糖拿给爷爷吃,而爷爷却说牙疼;我会在第一时间把一张张红色的奖状拿给爷爷看,爷爷的夸奖总是我不断追逐奋斗的动力。我会每天陪拉着爷爷粗糙的手,陪他慢慢地上街买菜,听他对朋友自豪地指着我说:这是我孙子。我会把妈妈给的零花钱全部给爷爷,而爷爷却从不为自己买什么,总是买水果,牛奶,零食给我。直到上初中了,爷爷也因为要照顾两个堂弟回到乡下。两个堂弟都念寄宿制学校,而爷爷就在离学校不远的一条小街上租了间房。平时两个堂弟都在学校上课,仅有年纪小些的堂弟晚上回来休息,而晚上爷爷还要做夜宵带去学校,相处时间还不到1小时。而随着小些的堂弟也上了初中,两个就都在学校寄宿了,只有偶尔才回去看看。我知道,家乡不发达,街上的路灯也没几个,一到天黑各家各户几乎都关门了,街上冷冷清清,爷爷也只能呆在出租屋里看电视。一个老人,到远离亲戚的地方,一个人在一盏惨淡的夜光灯的照耀下无聊的看着电视,直到睡着。偌大的房间里,仅有一台电视陪伴,我看不到,却能想象到一个老人的孤独。过年了,大家都在忙活儿,我也乐得清闲,便四处逛,也没陪爷爷。回来时,看见爷爷和六公,七公坐在小板凳上,先前倾着身子,不时往烟筒里塞进小簇烟丝。轻轻地点火,慢慢地吸吮,在深深地吐了吐烟。爷爷的动作很慢,慢到让我感受到他的无力。转头看到停在新建的水泥小路上,叔叔靠着车门,手里拿着手机,大概是正和某个老板在高谈阔论吧,不时传来阵阵刺耳的笑声。忽然,我想,爷爷吐的不是烟,倒更像是一声叹息,重重地打在我心上。去年大年初二,父母都带着孩子去女方的娘家拜年了。无非是见个面,打声招呼,送点礼,母女聊些家常,再一起吃顿饭,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爷爷那天没去,因为车坐不下人了。临走时,我看见他一个人带着破旧的草帽,骑着那辆老单车驶在小路上。回来时,趁着大家往外搬东西时,我赶紧跑过去看爷爷,想告诉他我收了多少利是,吃了多少好吃的东西。然而我又看到一个孤独的老人:一个老人,头发早已花白的老人,坐在自家院子里,靠在藤椅上,无力的撑着那把老葵扇,轻轻地摇着,望着远方渐落的日暮出神,一声叹。这是我见到的,也是能想到的最孤独的背影。我想着,心酸。渐渐长大了,也就懂得更多了。一天,晚修结束后,回到寝室里,想起已好久没有和爷爷通过电话了,于是便拨起了那个电话。我吵醒了他,他却在听到我的声音后激动起来,仿佛我的一个电话给了他极大地活力似的。聊了好一会儿,我看了看钟:11点,有点晚了,便说:爷爷,很晚了,你早点睡吧。还有,最近天气变化比较大,你要注意身体啊。还有啊,注意休息,不要那么劳累。那边传来:好,好,好。也许,爷爷在孤独的夜晚仅仅只需一个短短的电话,一声注意身体,一个安慰。人至暮年,心酸衰老。我以青年之心,叹暮年老去,为之无奈。我不知道有谁能体会到这样一种孤独,我不知道有谁能理解这样一种无奈。只是一个老人的无私奉献,到了晚年,竟如此需要一个安慰的电话。这是一个老人的悲哀。每当想着,眼睛便不争气的湿润了。
广东深圳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高二: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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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不管是热闹繁华的市井热区,还是在冷清孤僻的街头小巷,或是堆积如山的垃圾堆上。总能看到一群乞丐他们整日衣衫褴褛,餐风露宿,他们无以为生,更不能维持生计,有很多都鄙视他们。人群从他们身边走过,一点儿不会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乞丐。有一个星期天,我从新华书店走了出来,天下起了雨。我双手护头,向雨中跑去,雨越下越大,雨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地往下掉。一辆辆豪华的小轿车,一把把五颜六色的雨伞穿梭在雨帘之中。快到家时,只见一位老乞丐蜷缩在门柱旁。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裳,外面还裹了一层塑料纸。那个摆在他前面的破铁罐已经生锈了,锈迹就像他那面黄肌瘦的脸上参差不齐的皱纹一样。他瑟瑟发抖地躺在一张旧凉席铺着的水泥地上,一双深深陷进脸颊的眼睛里透露出他的困境,他现在的样子只能够用两个字来形容——可怜。我见着那穷困潦倒的样子很是同情,就掏出钱包里的零花钱,给他一些钱。我走到他面前,弯下腰,将一元钱投进了老人的锈铁罐中,他马上用嘶哑的声音对我说“谢谢你,谢谢你,祝你长命百岁,身体健康……”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对他微微一笑。一下子,我觉得快乐了许多,没想到,付出一元钱,会得到这样的回报,我高兴地走了。一元钱,这是一个很小的价值单位,它没有“万”那么气派,更没有“亿”那么富有,但它却可以给予一群人,一群可怜巴巴的乞丐以温暖。爸爸每年都把我小时候的旧衣服送给其他小孩子们,虽然旧了,但也能给他们送去温暖。要知道,给予是快乐的,它让社会充满爱心,让社会变成一个美好的大家庭。6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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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乞丐晋朝时期,石崇是京城洛阳的大官,颇为风光。这天,石府门前来了一个乞丐,这乞丐二十来岁,鼻子高挺,是个西域胡人。石府门丁扔给乞丐几文钱,谁知这西域乞丐根本不理,反而哈哈一笑,说:“我们做乞丐的,想讨饭可以到一般人家,想讨点钱到普通富户就行,石大人家是诗书之家,就给我这几文小钱打发了吗?”真是穷讲究。门丁忍住笑,问:“难道你是为了讨书才来?”西域乞丐说:“不错,我想讨一本《淮南子》。现在市面上的书抄来抄去的,早就不是原样,贵府一定有真本。”就在这时,石崇回来了,就问乞丐为何要讨书,乞丐说,他叫周成,打小随家人来到中原,学了不少汉家诗书,后来家道中落,不得已做了乞丐,但他还是一有机会就读书。石崇见周成谈吐不凡,不由跟他多说了几句,想不到周成博晓古今,颇有学识。石崇一高兴,就将周成收留下来。这周成聪明乖巧,很会说话,渐渐地,石崇对周成开始重视起来。石崇很有钱,京城另一位大官王恺很不服气,总想把石崇压下去。石崇当然不买账,两个人就斗起富来,几个回合下来,由于周成不停地给石崇出主意,石崇占了上风。这样一来,周成和管家石庆一样,成了石崇跟前的红人。转眼到了冬天,外面寒风刺骨,万木枯黄,这天,周成对石崇说:“王恺虽然落了下风,但他一定不服气,老爷可请他来吃餐饭,让他心服口服。”一旁的管家石庆说:“吃饭无非山珍海味,还能出什么新花样?”周成笑了笑,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碟子,里面装的是绿莹莹的韭菜碎末儿,这大冬天的,怎么能长出韭菜来?石崇沾了一点放进嘴里,果然是韭菜,味道鲜美无比,不禁吃了一惊,问:“你是怎么弄来的?”周成说:“这是我亲自调制的。我们把王将军请到家里,让他大冬天里吃韭菜,管叫他想破脑袋,怎么也弄不出这样的好东西。”周成接着说,其实这韭菜碎末儿并不是真正的韭菜,而是将韭菜根捣碎后掺在麦苗里,再加些姜末料酒除掉麦苗的苦味。周成说:“这方法是我在一本西域古书里看到的,现在只有我们三人知道,只要不泄露出去,王恺就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他还怎么跟您斗富?”石崇大喜,决定过几天就请王恺和几位有名望的大臣到家赴宴。没想到,第二天石崇就收到了王恺的请帖,请石崇到他家里吃饭,石崇想这样更好,到时要比得王恺没话说。哪知道到了王恺家,刚在饭桌前坐下,王恺就在每人跟前摆上一碟特别的调料,一股浓郁的鲜香味直往鼻孔里钻,一尝,石崇傻眼了,这不是周成刚调出来的冬韭菜吗?来宾们一尝,个个赞不绝口,王恺得意洋洋地问石崇:“听说你过几天也要请客,不知为我们准备了什么奇珍异味?”石崇脸上讪讪的,都不晓得如何答话了。他怒气冲冲回到家,马上让周成再想法子,周成说:“这冬韭菜在中原从来没人做过,如果没人告诉他,王恺不可能知道怎么做。但如果真有人传给他,再多的法子也难不住他呀!”石崇一听,火气一下从心里蹿上来:调制冬韭菜的法子自己和周成是不会说的,肯定是管家石庆传出去的,他马上命人把石庆抓起来,到石庆的住处一搜,果然从床底搜出许多银子,包封上还有王恺家的印记。石崇勃然大怒,马上命人将石庆吊死。府丁将石庆押进一间暗室,在石庆脖子上绑好绳索,正要动手,周成来了,对府丁说:“老爷还有话要我问他,你们都出去吧。”等府丁出了房子,石庆哀求周成说:“求你跟老爷说说吧,我没有出卖他。”周成把套在石庆脖子上的绳子拉拉紧,让他不能大声说话,这才笑着说:“你当然没出卖老爷,因为这法子是我告诉王恺的,我在王恺处领了赏钱,然后偷偷放进你房里。”石庆大惊,叫道:“为什么?”周成又是哈哈一笑:“你说呢?”石庆的脸色变得死灰,说:“我明白了,老爷最信任我们两个,杀了我,你就能占据我的位子了。”周成一拉绳子,亲自将石庆吊死,对着石庆的尸体啐了一口,说:“你死也不会明白的!”石庆死后,石崇对周成更加信任,石府的重要活动,几乎都要听听周成的意见,在周成的筹划下,石崇在斗富上大获全胜,石崇家的富有天下皆知,天下的老百姓都说,皇上的金银财宝都没石崇多。一年多过去了,周成对石崇说:“我在老爷这里饱读诗书,学了很多本领,现在打算回西域重振家风。”石崇真有些舍不得周成走,但也不好强留,只好同意了。又过了一年,晋武帝死了,新上任的晋惠帝是个白痴,引起了“八王之乱”,导致赵王司马伦专权,早就对石崇不满的司马伦以谋反之名抓了石崇,灭了石崇三族。行刑这天,石崇对司马伦说:“我这些年一直吃喝玩乐,夸豪斗富,怎么会有谋反的念头?你是为了抢我的钱才杀我的!”司马伦笑道:“你既然知道钱多了也会要你的命,为什么还要那么招摇,生怕天下人不知道你有钱?”这时,跟石崇绑在一起的一位门丁突然叫起来:“老爷,周成临走时留给我一个锦囊,说如果老爷遇上危难,可将锦囊拆开给老爷看。这锦囊我一直带在身上,因为害怕不吉利,惹老爷不高兴,一直不敢禀告老爷。”石崇一听有这种事,心思又活络了,想,周成这小子聪明,肯定早为我想好了救命的法子。于是低头向司马伦求情,恳求打开锦囊看看。司马伦天下大权在握,根本不把一个无名小卒的锦囊妙计放在眼里,手一挥,让石崇打开锦囊。石崇急忙打开锦囊,哪知道不看还好,这一看,大叫一声,一口鲜血从嘴里狂喷而出。司马伦命人拿过锦囊,一看就哈哈大笑起来,只见周成在上面写道:我一家从西域来中原行商,几十年来积下数不尽的家财,金银玉器堆积如山,没招来强盗,却招来你这个荆州刺史的抢劫。你石崇是主使,带人明火执仗到我家抢劫的,正是你的管家石庆。可怜我全家一百余口惨遭横祸,只有我一人因游学在外才幸免于难。你靠抢了我家的财产成为巨富,但你只晓得财富的好,四处夸耀,却不知道财富照样会要你的命。我混进你家中,先借你的手杀了石庆,同时费尽心思让你到处夸豪斗富。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从我家抢去的财产,同样会要你和全家的命……司马伦对石崇说:“石崇呀石崇,原来你富可敌国的财富是这样来的,早就该死了!你就乖乖地做鬼去吧,你留下的财富,我自会好好享用。”让司马伦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年,他从石崇手里抢去的财富,也要了他和全家的命……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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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乞丐【篇一: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我一向都很讨厌乞丐,因为有很多都是骗人钱,拿钱去花天酒地的。可有一位乞丐让我对这行业的看法有了变化。一天,我正朝学校走去。老远我就看路旁坐着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放了一个变形的铁碗,里面放了一些零钱。我像往常一样不去理睬。这时,有一个小妹妹走了过来,给了他一元钱。那乞丐连忙点头呵腰的道谢。“真没骨气!为了一块钱值得吗?”我心想。迎面又来了一个人,戴副墨镜,走路时大摇大摆地,像个暴发户。他只顾抬头走路,不留神一脚踢走了乞丐的碗。乞丐用诧异的表情看着他,他没有道歉,只是随手撇了一张百元大钞给乞丐。我心想,“恐怕这回乞丐要跪下磕头了。”可是乞丐却做了一件让我异想不到的事,他拿起百元大钞扔给暴发户说:“拿走你的臭钱!给我把碗捡回来!别看我是乞丐,乞丐也有自己尊严!”听了这番话,我对他肃然起敬。那一次,我认识了一位值得尊敬的人——他就是那位乞丐。【篇二:乞丐也有尊严】尊严,不是只有富人才可以拥有,谁都有拥有它的权利,哪怕是身无分文、衣衫褴褛的乞丐。上周日下午,我在离家不远的街口拐弯处看见一个乞丐,他头发乱糟糟的,都蓬松了起来,有的都黏在了一起,还夹着几根稻草秆儿。一张苍老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干巴巴的,看不见一点光泽。一双小小的眼睛微微地睁着,没有一点精神,显得有些呆滞,不时闪出一丝伤心、一丝失望、一丝迷茫。黑眼圈缠绕在眼睛周围,像是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鼻子冻得通红,还不时抽缩几下,由于没有纸只能用袖子胡乱地蹭几下,可能鼻子被衣袖上的扣子刮破了,正在往外淌血呢。再看袖口像打铁了似的,硬梆梆的。嘴唇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干得已经破了皮,没有办法只能用舌头舔一舔,被舔过的地方很快就又破了。再看他穿着一件土里土气的布衫,有好多地方都划出了口子,刺骨的寒风从袖口灌了进去,侵袭着那已经冷得僵住的身体,仿佛要钻进五脏六腑,他把脖子缩进了布衫里,可是还是没有用。他下半身穿一条很破的短裤,露出的部位僵得一动不动了。一双历经沧桑的大手,指纹模糊得早已看不清了,都被灰尘填满了,长长的指甲里全是泥,好像几年没有洗过手。那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住刚刚捡到的半截烟,吧嗒吧嗒地抽着。脚上一双破旧的鞋,小得只能插进半个脚,脚跟露在外面,磨得不成样子。说来也巧,一个看似很有钱的中年男子路过这里,把一张百元大钞甩在地上说:“给!可怜的乞丐!”他故意把“可怜”和“乞丐”几个字拖长音,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只见这个乞丐面不改色地说:“先生,请把钱捡起,放在我的碗里。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和礼貌。”那个富人愣了一下:“这钱是你的了,我为什么要给你捡起?”他依然坚定地说:“现在我把它还给你,请捡起你的钱吧!”富人疑惑地说:“这么多钱给你,难道你不想要吗?”“想,但是你侮辱了我的尊严,我不要你的钱!”富人没办法,只好捡起了钱,低着头,灰溜溜地走了。他也走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想:乞丐都懂得尊严,那我们不更应该活得有尊严吗?我的心中亮起了另一盏灯……【篇三:尊重乞丐作文】席勒曾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让我庆幸的是,我无心看到的一幕,帮我证实了这个深奥的道理。星期六,我和妈妈准备到国色天香玩。涂中,我看见旁边好多路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急忙叫妈妈停车,并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腿是瘸的,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必须在人的搀扶下才可以行走,我便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心。我看了半天,这个乞丐却还是毫不羞涩地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我以为他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小人,但我一切的猜想都是错误的。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个叔叔把一枚一元的硬币扔给他吆喝,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的,但我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一会儿,才做出了这个英明的决定。”接着,这个叔叔把那枚硬币扔进了乞丐的碗里。这时,乞丐生气地说道:“你怎么能这样,虽然我只是一个身无分文是穷乞丐,可是我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你怎么能这般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个乞丐肃然起敬,因为并不是所以的乞丐都是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可贵的品德,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篇四:一位乞丐的尊严】正月里,我和爸爸准备去海底世界。去的路上,我看到旁边好多人都在围着一个乞丐,我便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乞丐的身上。这个乞丐很可怜,他的左眼看不见,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必须在人的搀扶下行走,我便有了同情之心。可是,这个乞丐一边跪在地上,一边大哭大喊,我好半天才明白,原来这个乞丐在乞讨时,一位叔叔把一枚一分钱的硬币扔给他,说:“喂,给你吧,我原来不想给你,看你实在太可怜了,想了好一会儿,才做出这个决定。”接着,这位叔叔把那枚一分钱的硬币扔出水缸外。这时,乞丐大声说:“你怎么能这样,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我也是有尊严的,你怎能这样侮辱我!”此时,我对这位乞丐肃然起敬,因为我想,并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没有尊严的,尊严是一种很可贵的道德风尚,因此,我们不能侮辱别人,侮辱别人也同时侮辱了自己。正向席勒所说:“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不会尊重他。”懂得尊重别人的人,别人也同时会尊重他。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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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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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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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他,是一个流浪艺人。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王宝看了心也酸。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不多久,那顶小绒帽就装满了,小孩立刻爬过去,用脏兮兮的小手笨拙地压了压里面皱巴巴散乱的纸币,王宝立刻明白了什么……夜深了,路边的行人渐渐散去。小女孩也很困倦了,她爸爸便一手抱着她,一手握住唛头继续唱,从90年代的老歌,唱到今年流行的新歌,从张学友身上唱到周杰伦身上,从香港台湾唱到大陆……均无济于事,路人就是匆匆而过。那男子的演唱说停就听,最后一首歌还没唱完就断了,或许他很累了,或许他不愿多唱一句半句。“真是大煞风景,他妈的!”王宝骂道。看他欲收拾东西,王宝赶紧掏出身上仅有的一张拾元人民币丢下去。说道:“老哥,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卖唱呢?”他放下手中的小孩,坐在凳子上慢慢解说:这条南海大道东侧一天过往的客人也就是在12万左右,公交站台的吞吐量大概在9万人次左右,其中白领占7成,附近居民占2成,高峰时段在晚上的18点至21点,期间的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我在这里设点卖唱通过视、听、触三觉轮番轰炸路过的客人,只须百分之一的人同情,按每人1元计算,我一天的收入就在400元左右。想想我工作3小时,收入400多元,是何等的效益?上班不用挑扛拉背,还可以唱K,下班吃喝嫖赌样样不少,人生岂不欢快乎?——呜呼!何等道理!王宝惊了!连连叹道:“原来现代丐帮如此潇洒,难怪大街小巷都是丐帮子弟……”“其实,现代丐帮弟子最厉害的,不是乞讨的伎俩,而是她们的算术。我修了三年的会计学,竟然不如一个乞丐专业精湛,真是佩服佩服!像他对市场调查分析得如此透彻,岂不可以请他做市场营销总监?”王宝自言自语。突然,一辆执勤警车在站台前嘎然停下,跳下来两个准备齐全的民警,不问皂红黑白就将她们父女两人,连拉带推拖上车。其中一个警员还告诉大家,现在的乞丐非常的专业,一般都会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上演这些什么为谁卖艺、献唱、葬父、迷路、求学等等,五花八门。——毫无疑问,今天她们父女两人又要在收容所过了。警车刚走,有来一辆黑色小车,车上下来一个黑衣青年,提起刚才那男子的音响设备扬长而去……王宝这才明白,这就是现代职业乞丐,连忙为刚才的十块钱后悔不已,可是已经太晚了……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