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世民的元配
唐太宗能任用贤能,从善如流,闻过即改。视民如子,不分华夷。开创「贞观之治」。是中国人千年称颂的好皇帝。
唐太宗李世民,我想学过历史的或者看过电视剧的同胞们都认识,很高兴大家去了解李世民,他为人真的很好,不过死的太早,不和我在一个年代,别了,我的真爱。
告诉大家,我,本人就是李世民的元配,是不是很好笑啊,随你们怎么笑,反正李世民就是我的,记得认识我们那家世民的时候,闹得我们全班都轰轰烈烈的:
过年后我们学历史第二课,好像是唐朝的繁荣与昌盛,学完后,对世民的印象很深,好像上辈子就很熟,再加上学完那一课,简直世民又复活了。老师叫同位检查那一课的重点内容,同桌给我提了个问题,是“贞观之治是谁的年号”,正想着世民呢,随口脱出“贞观之治是世民的年号”,此时,同位爆笑起来,说你们什么关系啊,都改口叫世民了,前面的书呆子随口就说,“还用说呗,当然是夫妻关系啊,你还不知道吗,你同位可是李世民的元配呢”,同位几天来终于得到了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问题,一下课,就四处宣扬,说我喜欢世民,因为世民的元配36就死了,所以说元配又复活了,搞得我很是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了,世民本来就是个死人了,好像我还真的喜欢他似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这是,那些八卦的同学嘴又管不住了,无论我怎样回复,只好羞答答的回去了。
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开始喜欢世民了,虽然长得好丑,但他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是他创办了“贞观之治”,是他完善可科举制度、大力兴办学校、重视教育活动、普及官吏选聘、当时的国子学、太学之盛、地方也有不少学校,世民个人修养及天赋极高,在书法同文词上也颇有名气,在他大力宏扬和鼓励支持下,才有唐代书法、文学、艺术之盛,现在我们的作文都是由他才传下来的。
每次老师一提到世民,唰时,全班同学都投来诡异的笑脸对着我,而我呢,哼,才不管你们,说就说,我昂着头,挺着胸,任凭你们怎么说,反正这是公开的,有什么了不起。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老班变成了世民,而书呆子变成了元配在跟世民跳舞,气得我第二天就把她凶了一顿,“你说说你,有的隋炀帝就不错来,还来抢我们家世民,若世民在世,非得好好教训你一顿”说的她脸都红了,哎,为什么萧氏非得是桃花命啊,可气的是,世民最后一个老婆就是萧氏,气死我也。
世民,想你了,几千年不见了吧,今年清明的时候我还给你烧了纸,你在天有灵保佑我一生平安,期末考个很好成绩吧,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世民,你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我爱你,来世我们在做夫妻。(我晕,我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恶心,我吐)
有关李世民的资料,大家了解一下吧: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他名字的意思是“济世安民”。汉族(陇西成纪(今甘肃省静宁县成纪乡)人,政治家,书法家,诗人。太宗是他死后的庙号。他的前半生是立下赫赫武功的军事家。平窦建德、王世充之后,始大量接触文学与书法,有墨宝传世。即位为帝后,积极听取群臣的意见、努力学习文治天下,成功型为中国史上最出名的政治家与明君之一。唐太宗开创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经过主动消灭各地割据势力,虚心纳谏、在国内厉行节约、使百姓休养生息,终于使得社会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此举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推向鼎盛时期。
唐太宗生卒时日: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五月二十六日(51岁)
唐太宗谥号:文皇帝(唐高宗加谥文武圣皇帝;唐玄宗加谥文武大圣皇帝、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
历史地位:民族英雄天可汗,天朝千古一帝。
我是李煜眼中的一滴泪
我是李煜眼中的一滴泪。
幽栏凭望,寒气撩人,这一刻,我终于明白我一直呼唤的名字是什么。在我的心破碎前,让我再看一眼这让我眷恋的词人。三十年、四十年前的月亮与如今的月亮究竟有何不同?这寂寞凄凉的双眸让我领悟,我甘心灭亡。轻纱雾笼,迷惘了是一世的梦。我将化作漫漫浩气把他的诗魂一代代传承。
当日子失去光泽,五色花瓣也凋零了色彩,所有的一切不过归于混沌之初。
、 从我睁眼的那刻起,我就知道我一直在呼唤一个人的名字,可是那是什么,我从不知晓。我生活在一个美妙之境,到处都轻柔得很,美丽得很,我不知道我主人的名字,没有人唤他名字,大家都叫他六皇子,六皇儿,六皇弟之类的。他从小便张扬着一种才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小时候的他快乐无忧,生活在他那诗琴画意的世界,无心朝廷大事,从未有过做帝之念。因为他只有份小小的世界观,无心与天争荣,未必人人都能理解他。我便是吸取他的词情之气长大。那是我的孕育之初,那些迷惘,无知与天真,我伴随这位词人走过一段日子,那是他婚后一段快乐时光。他的夫人叫蛾皇,同样是位具备才情的女子。风花雪月是他们才情的飞扬,琴瑟合奏曾给世间留下太多美丽佳话,才子佳人尽情书写人间乐章。我赞叹过他们的美,无数人赞叹过他们的美。
如果时间可以停止不前,就以他们的美丽词篇作钉,将这一刻的美好定格,钉牢,让它化作世间以幅永恒不灭的标本。可是他是蝶,词情是花朵,今生他便是来寻魂的。那样不该有梦的
身份却做起了一个惊世的梦。现实与梦总是矛盾,在我们经历过梦的美好之后,总会在我们背后不经意捅上一刀。他的皇袍加身,他的伟大词情注定了我即将出世,因为词人与政客无法同时做到完美。
我终于来到他的双眸,从他那双柔情、多情、无奈与伤感的眼中,我开始渐渐读懂他。依旧风花雪月,却多了一份伤感;依旧夫妻恩爱,却多了无心的背叛;依旧政场失败,却多了奋发图强……无法去评断他的成败,每个人心中都有把衡量自己的标尺,他应该说是活出了自己的人。可是同时却也辜负了许多其他人。失去了至亲至爱的她,三年也无法与小周后见面,那么一往情深该寄往何处?到底是南唐的衰败成全了他,命运让他只能成为一位伟大的词人,而只能是南唐的罪人。政治一日日衰败,军事一天天告急,所有的懊悔却只是迟钝而有着锋利的刀刃割痛他的心。微风吹进这寥寂的深宫,墙上的铜镜被刮得左摇右摆,好像年那心潮中不平静引起得涟漪。翠绿得珠帘好像回首间已泛黄,镜中的少年眨眼间双鬓发白,时光催发着成熟,而成熟只是意味着更多的伤感与悔恨。无数次,我以为我要滴落,或许我还在等待一个时机。
“违命侯”多么可笑的称呼,他的一生不都在违命吗?从南唐到宋国从雕阑玉砌到凋敞的小楼,今夜的月色如此凄迷,狐疑生媚,或许是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他凭栏眺望,感受小楼东风,三十年,四十年前与现在的月亮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看月的人心境不同罢了,以前的月亮皎洁,圆满如玉如盘,珠滑圆润,而如今的月亮充满着一丝血腥与罪恶,同时承载着一代词人的追悔与思念。是云笺上的一滴落泪,晶莹剔透,我承载着他的梦从记忆的出口滴落,我明白我一世的等候只是两个字:李煜。这一刻,我无悔,凝聚了一世的情换得了我心碎前的美丽。
我是李煜眼中的一滴泪,昨夜欢笑昨夜天,残夜忆旧年,今夜的美丽我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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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民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地面上已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到处是白色,白的晃人的眼。县城的街上很热闹,各种的货架摊子街中林立,人流车流混杂着,很拥挤。人们披着雪花,忙着采购年货,才不理会不断飘落的雪花,也很乐意就那样的费力的挤来挤去,把自己卷入这喧嚣中,仿佛这样才够味。春节的喜庆气氛的渲染,就是人们这样疯狂的购货。雪花快乐的飘着,仿佛是为新年助兴的一样。北方人是喜欢也习惯了飘雪的春节的。当然,这是在大年三十的上午,下午的情景就完全不同了,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冷清的让人心里发慌。老张哼着豫剧,扫着院子门口的雪。老伴在屋里叮叮铛铛的准备着下午包饺子的材料。老张不停的扫,从院子扫到门口,再从门口扫到大街上,尽管老伴已唠叨了好几次,说你不用那么扫的,雪停了再扫更省事。可老张没有搭腔,我行我素。的确,老年人好像就是闲不住,总要找点活做才安心。老张,你过来。老张正扫到门口,看着街上的热闹,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原来是邻居老高在向他招手。你看看,人在不在?老高拉着老张的手,指着小屋临街的小窗子说。咋啦?老张甩开老高的手,笑着说,老弟闹啥鬼?老实说。这有人?哎,刚搬来的。看人还活着不?别。。。。。。老高一脸的焦急。老张这才确定老高不是开玩笑,忙不迭的凑到小窗前,掂着脚尖往里张望。没有事的。老张回头小声对老高说,起来了。他们急忙轻轻的离开了。做点饭。老张对老伴说。才半晌,饿啦?老伴笑着说。做给老民的,刚搬来的那老头。老张说。哦?老伴一脸的诧异,你是不是有病啊?你才有病呢?老张回敬了一句,又觉得不妥,叹了一口气说,这老民也真可怜,儿女都离开了他,什么公司也一下子垮了。哎。是够可怜的。老伴也动了恻隐之心。不再说什么了就动手做饭。他老婆呢?老伴还是禁不住的问。死了。听说死了许多年了,那时他两个孩子还小呢?老张很伤感。他们就都不吭声了。你也送来了,老高和老张在老民的门口相遇了,都端着饭碗。老民从没有走出那个房门,整个的正月。老张和老高两家轮流给老民送了一个正月的饭,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反正大家都是出门在外的人,端碗饭就是多添一瓢水,不是什么大事。二月的风,还有些料峭,老民终于走出来了,到老张或者老高的院子里坐会,尽管从不和人说话。再后来又闷声不响的和老张老高下盘象棋了。终于有一天,老民推出个小货车,坐到街上的大槐树下买东西了。老张和老高的象棋桌子也很自然的搬到了小货车旁,如果渴了,会大喊,老民,上茶。神采奕奕的老民麻利的递上两瓶矿泉水,笑嘻嘻的。已经是炎热的夏天了。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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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民义导语: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人民的名义》源于反斗争的伟大实践,源于创作者敏锐地捕捉到时代的脉搏和人民心声,尤为重要的是,“人民的名义”彰显了正义的力量,必将助力清明政治生态建设,为社会传播更多的正能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民的民义观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参考。在这部作品里,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在调查一桩特大贪腐案件时遭遇车祸,只是整个故事的一个引子,它相继引来的,是踌躇满志的新任反贪局长侯亮平的临危受命,是居心叵测的公安厅长祁同伟的如坐针毡,是心怀鬼胎的省委副书记高育良的惴惴不安,以及省会京州市政坛的暗流涌动。一场你死我活的博弈、虎口拔牙的战斗,由此拉开了序幕。饶有意味的是,侯亮平要处理高育良的前秘书陈清泉前去向其汇报时,高育良言之凿凿地说道:“我们的人民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我们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们的公安叫人民公安,所以,我们要永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永远,永远。”而当高育良败露之后,面对最后来看他的侯亮平,还放言高论:“为官者就得心正,心正则心安,心安则平安。”“公生明,明生廉。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人民”二字他挂在嘴边,脱口而来,但并未真正走心、入心,只是弄权上位的广告词和争权夺利的遮羞布。这也说明,为官者尤其是高育良这样的高官、祁同伟这样的官员既不幼稚,也不糊涂,他们是明明白白地糊弄人民,清清楚楚地谋取私利。而因为他们脸上戴了光鲜的面具,嘴上讲着正确的大话,人们既难以看得清楚,也难以很快识破。而这种既有官位保驾,又有大话包装的贪官,是最为有害的,也是最为可怕的。《人民的名义》所揭示的由各种关系所维系,由各种力量所推导的官场生活,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就汉东省与京州市而言,这里既有政法系,又有秘书系,还有赵家帮、奸商帮,等等。这些派系与帮派的存在,既使官场政治生活更显波谲云诡,又使反腐斗争加倍复杂。而长期浸淫于官场,又会有种种诱惑引诱人。正如高育良自己说的那样:“中国的改革开放浩浩荡荡,每个人都身处洪流之中,其中,有人因为自身的努力幸运地站在潮头之上,潮头之上风光无限,诱惑无限,但也风险无限,就看你如何把握。”有的人站住了,有的人倒下了,有的人前行了,有的人后退了。差异与分别,正在于人性的放纵与持守,信仰的放弃与坚守。对祁同伟、高育良而言,官场就是魅惑人的名利场,在这里可以结党营私,自谋私利,而对陈岩石、侯亮平来说,官场就是一个冶炼人的大熔炉,在这里可以百炼成钢,更为坚强。两类人物,两种选择,两种结局,真正的试金石与分水岭,仍然是“人民”。那就是,是把“人民”作为名义挂在嘴上,还是把“人民”作为依托放在心上。而侯亮平与祁同伟、高育良等人的不同命运结局也告诉人们,真心实意为人民的,人民始终是其坚强的后盾;而虚与委蛇人民的,人民终究会将其唾弃。由贪腐事件和“带病”官员为标本,来深入探悉政治生态现状,发掘其中的痼疾所在,并对不同政治选择背后的人生理念进行辨析,让人们在认识现实政治的同时,反观人生,反思人性,反求诸己,这应该是《人民的名义》的真正价值所在。正是在写出当下官场领域的政治生态,以及官场人物各自心态的意义上,这部作品不仅有力地超越了一般的反腐题材作品,也把当下政治小说的写作水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对于我们这个把“人民”二字铭刻于心的政党来说,反永远没有剧终骑自行车上班,在陈旧简陋的家中吃炸酱面,每个月给乡下老母亲汇300元生活费;然而在另一处隐秘的豪宅,壁柜里、床上、冰箱里,却塞满了一沓一沓的现金,总数超过2.3亿元……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开篇,就为我们勾勒了这样一个官员的“两面人生”。反腐决心之强、贪腐为害之烈,通过视听语言呈现,让人尤觉震撼。“厉害了,我的‘人民’!”《人民的名义》甫一播出,便收获观众热情的点赞。除了跌宕的剧情、精彩的表演,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它反映着当前中国反斗争的实践,回应着反的民心所愿。文艺当与时代同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成为中国政治舞台的重要内容,也成为牵动人心的时代命题。电视剧中触目惊心的贪腐画面,是惊心动魄的反斗争的艺术再现。在调查武长顺案件期间,举报人到中央纪委接受约谈,为避免被打击报复,一路竟换了三次车牌;白恩培放任妻子搞权钱交易,事发后,仅仅清理从白家查获的红木、翡翠、玉石等藏品,办案人员就花了十几天时间……少数人的行为,甚至让编剧周梅森感叹,“远远超出了一个作家的想象”。立足于反腐实践的影视剧,可以让观众对反腐有更多了解,也有助于更好地营造反腐的社会氛围。“我不干好事也就罢了,我还干这么多的坏事,就自己感觉到自己简直是不可饶恕”“钱财有什么用,钱财没有使我心安理得,反而让我罪孽深重”,这是官员朱明国、魏鹏远的忏悔。但到要承担后果时才幡然醒悟,一切已为时晚矣。女县委书记袁菱后,常常回忆昔日在大学工作时的生活。她始终记得,夏天的时候,一家三口省吃俭用买了个空调装在9平方米的书房,全家挤在空调前吃饭,其乐融融。可如今,这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一人不廉,全家不圆”,滥用权力带不来幸福,不义之财给不了心安,很多人看不透这朴素的道理,最终只落得“树倒猢狲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持续推进,人们对反腐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让反只是一阵风、走过场等观点不攻自破;对侵蚀百姓利益之举坚决打击,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及其家人意识到,清廉是最好的“护身符”,经常扯袖子、咬耳朵、敲警钟才能“治未病”。朱明国承认,“这一步迈出去之后,你没有外力的强制和组织上的干预,靠个人不容易停下来”。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反腐是紧箍,更是保护。雷霆的行动、强力的震慑,助推了政治生态好转,正如周梅森所说,“改善土壤,改变政治生态,理顺关系,让能干的人得以发挥,让正气得以张扬”。反永远在路上。当前,反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要真正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还要依靠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对于我们这个把“人民”二字铭刻于心的政党来说,反永远没有剧终。以人民的名义,是反腐的动力,更是反腐的意义。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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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我认为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定位主要是救济法。按照现在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功能的一般看法,侵权责任法的功能是多元的。最重要的功能一个是救济功能,保护受害人,弥补加害人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害,另一个功能是惩罚行为人,遏制损害的发生,对行为人实施法律制裁。还有一种功能是预防的功能。我个人的看法是侵权法主要应该定位在救济法,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提供救济。为什么这样考虑?有几个理由:第一个理由,《侵权责任法》不同于刑法,民事责任不同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重要的特点就表现在它主要是对于受害人提供救济而不是制裁。我认为,我们可以把所有的法律责任归纳为三种,即刑事、民事、行政,民事责任也主要是两种,一种是违约,一种是侵权,侵权责任代表了民事责任典型的形式,大家可以看到我们的单行法规定的责任,除合同法之外,在民事责任方面都规定了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主要特点是救济,主要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而不是制裁,制裁应该由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去完成。换句话说,从刑法和侵权法的相互关系来看,都是非常古老的,这两个法律从产生以来应该说可以说是始终伴随在一起的,它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关系密切,这两个法律最重要的区别是在功能上,刑法具有强烈的制裁性,而侵权法特别是从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具有救济性。这个我想可以说是侵权法和刑法在法律功能上的分工。只有明确了侵权法是救济法,才明确了它的定位和这种合理的分工。第二个理由,从侵权法和民法其他部门的区别来看,我们认为我们应该把侵权法定位在救济这个功能上。明确了侵权法这样一种定位,也明确了侵权法和民法其他法律的区别,主要是和民法的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等这些法律的区别。这些法律我们都可以统称为权利法,而权利法和侵权法的区别表现在,权利法主要是确认权利,侵权法主要是对权利遭受侵害之后提供救济。侵权法定位为救济法,主要是在人格权、知识产权法等确认的绝对权造成侵害的情况下提供法律救济,对私权提供救济从而保障私权。所以侵权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式方法上的重要特点就是它不直接的介入社会关系本身,而是在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情况下才介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很多学者认为,侵权法实际上是对社会关系的第二次调整。是在社会关系遭受侵害之后,才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这就是通过对受害人提供救济的方式来实现的。侵权法的中心就是要解决这些绝对权在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怎么救济的问题。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点,决定了我们在《侵权责任法》制定过程中,我们应该把它和权利法的内容分开。不能以救济法替代权利法。很多学者认为,有关人格权的问题,有关人格权的内容,是不是都可以在侵权法里来规定。侵权法确认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人格权就不必要再写了,人格权法也不必要再独立存在了。我个人认为,如果我们要区分权利法和救济法,救济法不能代替人格权法。人格权有哪些类型,人格权的内容是什么、人格权的行使及发生冲突时的解决规则等,都应该由人格权法来解决。我个人认为,就解决权利冲突的规则来说,原则上不是侵权法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冲突最终导致侵权,则可以由侵权法来解决,但是明确何种权利优先等规则不是侵权法解决的。侵权法规则的主要功能主要是救济,这也可以把它和权利法在内容上得出比较明确的区分。第三个理由,明确侵权法是救济法,不仅把握了侵权法整体的发展趋势,而且也能够在这样一个定位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科学的侵权法体系。我个人认为,侵权法可以说是民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我们要真正把握当代民法的发展趋势,要真正了解民法在当代有哪些新的变化、新的发展,必须要了解侵权法。所以,如果我们学民法,眼光还是停留在总则、物权、合同,当然这个也很重要,但是如果不研究侵权法,我们是不能够真正把握民法在当代的发展趋势的。实际上,民法在当代的发展,很多趋势都是在侵权法表现出来的,侵权法的发展最活跃,也是内容发展最丰富的领域,它代表民法在未来的趋势。把握了侵权法的发展,也就是把握了民法的发展。侵权法已经开始运作于立法机关,但是我还是认为应该设计债法总则,来维护债法体系的完整。当今社会,侵权法德填补损害反射了传统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传统放入侵权法理论,在当今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其以过错为工具已经出现了不足。一些学者认为行政法规不应该规定具体的侵权责任,而有的学者认为要发挥保证财产权侵权责任制度,这是我国优化资源配置的最好结果。2007年的学术研究中,主要是细化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关这样方面的论文仅在核心期刊上的发表,就达到数十篇。其中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进行了定位,划定了在其自由空间和正当权利。同时比如人身损害赔偿和死亡赔偿等一些热门话题得到了许多青睐。有人认为死亡赔偿不是对生命体自身的赔偿,它是对因损害了生命的同时所引起的经济利益的补偿,并且主张我国对死亡赔偿中不应爱有的定额的赔偿方式,硬挨对死亡赔偿进行细致个别的计算。相关的辨析有很多,比如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商业险、激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民事赔偿关系的讨论;对于高空抛物侵权案件的不明侵权人及连带责任的解释等等。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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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格斗之再世李小龙我叫李剑,今年20岁。身高:173cm,体重:75kg,三围:B99、W80、H92cm。职业:保镖。最喜欢的食物是:汉堡、柚子。业余爱好是:看动作电影(尤其是李小龙的),喜欢的人物:李小龙。个性宣言:要向李小龙一样打遍天下无敌手。个人理想与人生目标:做中国第二个李小龙。和所有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从小就跟在父母亲身边,得到他们的爱护与疼惜。可是天不遂人愿,事情往往是想象与现实相差甚远。于是我的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至今为止也没能达成。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跟在身边,而我却只有一个人呢!”但是现实是残忍的,无论我怎么想、怎么盼,我的父母也始终没有出现过。后来我放弃了,不再想父母亲为何把我抛弃,不再想他们是否能回来找我,不再想他们是我的父母……。在饥饿的时候,我忘了一切。在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我学会了独自承受疼痛,再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与磨难下,我学会了坚强。后来我渐渐的学会了忘记,忘记了父母把我抛弃的这个事实。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是在大雨天的夜里,我冒着豆大的雨点,拖着高烧不退的身体,为了不饿死而去翻垃圾桶时吧!也许是在气温高达40度以上的大夏天里,我在被一些大孩子拳打脚踢的时候吧!也许是在寒冷的冬天我为了不冻死,而躲在没人的厕所坑里,忍受着粪便的味道而哆嗦的时候吧!也许……。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的也许,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前徘徊过多少回。最后,自己终于学会了面对现实,不再做无谓的哭泣,不再埋怨任何人,不再……,后来自己想通了以后,为了生存我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四海漂流。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他们。哪儿两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浑身是伤的我拖着自己破烂不堪的“皮囊”,独自在巷子里爬行,我必须要向前爬,即使身体再疲惫、再抗议,我也要向前爬。而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生存,我想要活下去。我的正前方,那里有一个盛满垃圾的垃圾桶,虽然那里已经被好几条野猫狗所占据了,可是为了能够活下去我不得不将他们赶走,再去占领他们的地盘。于是,我扶着墙站了几次,再一次次摔倒了又站起来,站起来又再次摔倒后,最终我稳稳的站了起来,并从此再也没有倒下过。我慢慢的走上前去,野猫野狗们像是发现了入侵者,张着满是口水和坚硬牙齿的大口、挥舞着锋利无比的爪子向我冲了上来,虽然我很害怕,但强大的求生欲望使我并没有退缩,我也张着嘴、经管我的嘴没有他们的大,我也挥舞着爪子、经管这双爪子它并不锋利,我也冲了上去、经管我没有它们快,没有它们的数量多。就这样,在这个寂静漆黑的夜晚,在一个四下无人的小巷子里,一人、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与一群凶狠的野猫野狗们,为了争夺一个盛满垃圾的垃圾桶而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战。再一次又一次的你咬我一口,我还你两口,你抓我一次,我挠你两下的激烈斗争中,我用自己的快、狠、准、稳,等绝招赢得了垃圾桶的最终使用权,野猫野狗们能走的都走了,留下的就是在于我的斗争中,被我以咬还咬、以挠还挠给弄死的了。看着它们的尸体我又一次的落泪了,我们本来一样都是被抛弃的,又为何如此自相残杀呢!摇摇头,我并没有抹去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因为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尝到腥味了,我十分恶心的用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血迹,“恩!很甜。”我再也深受不住食物带给我的强大诱惑了,我用自己现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一只野狗的尸体前,像疯子一样的我,用伤痕累累的双手将它的尸体撕裂开,然后拼了命的吸允着它体内还尚有余温的鲜血。还没有走远的野猫野狗们看见了我现在的样子,都吓得跑的老远。是呀!试问在一个如此漆黑寂静的夜晚,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子对着一只死了的野狗作出吸其血食其髓的举动,这样的场面有谁看了不会大叫一声跑掉呢?喝完了狗的血液,吃完了狗的骨髓,可是我的肚子里好像还是有些饿,没办法只有把它的肉也吃掉了,我站起身来,拎着一个狗大腿来到了垃圾桶前,将狗大腿暂时先放在一边,然后我两只手在垃圾桶里翻找着什么。不一会,“找到了!”我欣喜的拿着一个破旧的打火机和一瓶气筒,给火机充满气。用这微不足道的热量烤起了狗大腿。“恩!真香。”嘴里嚼着半生不熟的狗肉,心里想到“还是烤熟的东西好吃啊!”人就是这样容易满足,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人。再又干掉了一个狗大腿后,我心满意足的扶着墙坐立下来。“饿~~!”吃饱后连打嗝都底气十足,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打的嗝声听起来怎么那么像“饿”呢!算了不管他了,还是赶快干活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会了占领一个垃圾筒后就必须把它里面的东西给查找一遍的习惯,这次也当然不会例外。不过要快,因为看天色好像有凌晨两点多了吧!要是一会扫大街的或是捡垃圾的来了这个得来不易的领地可又要被别人给占去了,所以还是快点吧!吃饱了好干活的我大摇大摆的来到了垃圾桶旁,仔细清点起自己的战果来。“恩!还不错,东西蛮多的。”有:四把打火机(都是能充气的)、两个气筒(每瓶还剩半瓶多,顺便水一句,“这个世界上有钱人真多呀!”)、两双袜子(每双只破了两个都而已)、一双旧皮鞋(里里外外的只擦破了点边儿)、一套衣裤(就是旧了点,却一点坏的地方没有),最后我还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个好东东——一本《李小龙传奇》的小人书。“哈哈!不错不错,今天真是不错,不仅吃的饱饱的而且还收获了这么多好东西。现在的我开始了解赌徒们常说的那句“情场失意,赌场得意”这句话现在用在我的身上就正合适,不过要改一改,改成“情场失意,多场得意”就正合适了。“哇!没想到我一打扮起来,还是蛮帅呆了、酷屁了的。”换上了刚才在垃圾筒里翻到的那套衣服,再用一瓶人家没喝完的矿泉水把脸洗净后的我,拿来了一块碎玻璃好好的照了照自己,结果发现,我……确实……很帅……!忙完了这些,接下来就要好好的睡上一觉,好为明天继续流浪做好准备。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的太饱了的原因,翻来覆去好几次可还是睡不着,没办法!最后也只好坐起来了,可还是很无聊。对了,刚才我好像在垃圾桶里翻出过一本书,好吧!反正也是无聊,不如拿出来看看,好打磨时间!说着我从旧衣服里拿出了刚才的那本书,虽然我是孤儿,没有念过学,但是在过去的几年流浪生涯里,我也偶尔去学校,也爬在教室门口偷学过,所以一般的字我还是认识的,这本画多字少的小人书,根本就难不倒我。看着《李小龙传奇》这本小人书,我开始有些陶醉了,那武打场面、那人物背景,那爱国情深的武者风范,把我给深深的吸引着了。让我从一个被人抛弃的孤儿,一个职位三餐温饱而整日发愁的流浪儿,成长为一个有理想抱负的男孩子。我想我的人生应该从这刻起,发生质的改变。而将改变我的人就是他——李小龙,这个我以前从没听过也没见过的传奇人物。不知不觉中我捧着这本书睡着了,在梦里我看见了自己的未来,我成为了中国第二个李小龙。然后许多人找我签名,我的手的酸了……“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你、你、你们几个去那边,剩下的跟我来,记住找到人给我往死里打。听到了没有。”“听到了……!”“那好吧!快去吧!”一连窜的大喊大叫把我从梦里给吵醒,睁开眼,我发现我的旁边,此时正有两个人紧紧地靠在一起。他们是什么人?好人还是坏人,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就是刚才那些大喊大叫把我吵醒的家伙们,他们要找的人。我看着这两个家伙,而他们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所以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还有我这个小毛孩子的存在,要不他们也不会那么无所顾忌的说话了。“阿坤,你没事吧!”一个五十多岁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问道,虽然他看起来好像是个大老板级的人物,可他现在落魄的样子也是在是不堪入目,就说他那套衣服吧!居然比我现在穿得好要破。而事实证明,我猜对了,他的确就是一个大老板,而给出我答案的正是他口中所提到的那个叫阿坤的像是保镖的人,“我、我没事,王董你也还好吧?有没有受伤?”阿坤忍受着身上数处深深的刀疤,用微弱和颤抖的声音回答着他老板的问话。“阿坤,别再说了!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结交这些道上的人,一会他们来了你别管我,我自己做错的事就应该自己来承担。”“不!王董,既然我是你的保镖,我就有义务和责任来保护你,即使付出我的生命。”阿坤的态度十分强硬,不容任何人质疑。“呜……!不,阿坤!你不用再保护我了,你刚才替我挡的那一刀已经够了,现在我不想再连累你了。”王董哭泣道,在他说完不想再连累的话后,态度一转,道:“阿坤,你听着,从现在开始你正式被我解雇了,从今以后你不在是我的保镖,我也不是你的老板。所以你不用再保护我了,我的死活也与你无关。”“不,王董!就算你现在解雇了我,我也一样会用自己的性命来保护你,因为我不禁把你当做老板,还看做朋友……。”阿坤的话说的有些让我感动了,看到他身上那个从前胸到后背完全被贯穿了的伤口和他刚才说话时的语气、态度,是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那就是李小龙,他身上有些地方和我的这个新偶像有些相似。也许要是换作一天前,看到这种情况,我会躲得远远的不去理会。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我有了一个新的人生目标,我要做李小龙,哪么如果换作李小龙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也一定会帮助他们的吧!既然我已经决定要学李小龙了,他的性格和作风我也必须学会,所以虽然我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虽然我也是遍体鳞伤没然管,但是有人遇到危险我也还是要挺身而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要做李小龙,所以……“喂!你们两个就只是想在一旁继续说那些感人肺腑的话吗?”两个人也许是说的太投入了吧!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身边还有我这个小毛孩子的存在,现在听到突然有人问话,条件反射的他们就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可当他们看到说话的人居然是个八九岁大的孩子时,他们又放松了下啦!“喂!这么瞪着我看吗?我问你们点事儿!你们到底还想不想活命了,想的话就按我说的办,现在就躲到垃圾桶里去.”说完了好说的话,我瞪着一充满双真诚的大眼睛望着他们。许是他们的求生欲望太强了吧!许是我说的话在他们的眼里看来是确有其事,许是……吧!最后总之他们听从了我的话,两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就这样挤到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里,看到他们现在的样子,说实话,我真的很想笑,不过我也知道现在还不是该笑的时候,所以我忍住了。我在他们的头顶堆上了刚才从桶里取出的垃圾,还剩下不少正好堆在桶旁边,做出一副垃圾桶里装不下的样子,然后我又开始了应付一会即将要放生的事情的准备工作。“大哥,快过来,我发现了一个小巷子,这里好像有声音。”一个听起来应该是小弟的男人正向其老大汇报着自己的发现。不过也就是在他说话的同时我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在那呢……,哦!就是这里吗!好弟兄们随我进去看看。”老大说着带领着他的弟兄们走了进来,走进了我为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骗局里。随着他们脚步的慢慢接近,小巷子的深处所发生的一切,全部印入了他们的眼帘里。此时即使是久经杀场的他们,这些无恶不作的小混混、地痞流氓、黑社会看到眼前的景象也不禁惊呆,眼前的景象是:一个漆黑的小巷子里、一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旁、一个到处是血的地上、一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手里捧着一只生狗腿,正大口大口的吃着。一个瘦小的小混混胆怯的对其老大说道:“大哥,这……这小子他妈的是人吗?他在吃剩肉哎!你快看,你快看,连毛都吃了。”说完小混混实在经不住吓得昏了过去,其实别的小混混也好不到哪儿去,比较好的只是强忍着恶心而憋得脸色确青,再好一点的就只是爬在地上吐吐,而最胆小的也不过是和说话的小混混一样昏死了过去。众混混的老大不愧是见过大场的人,见到自己的小弟们这么没用,他只是轻轻的说了句,“没用的东西。”然后就只是咽了口口水就向我问话了,“这……这位……小弟弟,你有没有看见两个人过来呀!”看到他说话时的断断续续,我心里很满意,对于他的问话,我并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继续我的大餐。混混头子得到了我的答案,转身叫上自己的小弟,飞也似的逃走了。他们走远后,想到他们像丢了魂儿似的而逃走的样子,我大笑了一声,道:“出来吧!”躲在垃圾桶里的两个人,听见了我的话钻了出来,当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时,“你是谁呀!”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我靠!我就了他们,他们不但没有感谢我,反而装作不认识我了,想想我都气愤。可当我伸出手想要指着他们数落一番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不认识我的原因了。笑了笑,然后当着他们俩的面,我又将身上的旧衣服脱了下去换上从垃圾桶里捡到的那件,然后再将脸上身上的血迹擦干。这回他们总算是又人认识我了。“小兄弟,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那些人真的就这样被你给吓跑了?”为了证明我不是在说谎,我又再次拿起了狗大腿,其作势欲啃的架势让两个人不得不相信。“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呀!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要报答你。”那个被称作王董的老家伙见自己得救了,心情愉快的他说出了想要报答我之类的话。“我没有名字,不过从这刻起我就有了,我叫李见,李小龙的李,见义勇为的见。你们没也不用说什么报答不报大的话,我就你们又不是为了得到报答。”“小兄弟,怎么你没有名字吗?”叫阿坤的保镖向我问道。我微微一笑,脑子里想“这个人是不是白痴呀!还是耳聋,我明明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呀!”脑子里想着这些,口嘴上却说:“是的,你们也应该看得出来,我的确是一个孤儿,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说着我又开始伤感了,但是却并没有哭。“哦!那我知道了,你给自己起名姓李,是不是因为你很喜欢李小龙的原因呢?”看到我肯定的点头表示后,阿坤接着道:“那你想不想学习李小龙的武功呢!”我又一次的肯定的点头,“那好,我现在告诉你,李小龙的截拳道我会。如果我教你学的话,就当作是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你看怎们样。”什么,这个叫阿坤的家伙居然要教我学截拳道,我不是在做梦吧!在掐了自己一下后,确定了自己的确不是在做梦以后,“师傅,李见愿意跟你学习,你收下我吧!”我跪倒在阿坤的面前说道。也许是没有料到我会有如此激动吧!阿坤看到我的样子,先是一呆,然后对我说道:“好好,我会收下你的,你先起来。”看到我满意的起身站立了以后,他又说道:“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好的,只要你肯收下我,别说一个条件,就是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好好好,你别再数下去了。既然你答应了,那我可就说条件啦!我的条件就是……,你得改一下名字,把李见改成李剑,怎么样答不答应?”阿坤像是害怕了我的簦哉獯嗡?豢谄?鸦八低辏?⒚挥懈?乙桓霾遄斓幕?帷“李见和李见不还是一样吗?并没有改呀!”我仔细的回味着李见这两个字,可是却还是不明白阿坤所说的改名究竟改在哪里了。“哈哈!果然还是个孩子啊!我说的李剑是宝剑的剑,而你说的李见则是见义勇为的见。你说到底是不是改了呀!啊……哈哈哈……。”“哦!原来改在这啦!我明白了,好吧!就按你说的这个条件我答应了,那你什么时候开始教我呀?”恍然大悟的我迫切的问道。“哈哈!我说你也太着急了吧!总得等我把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吧!再说了你自己身上不也是伤痕累累吗!也要养的吧!哎……哎哟……”阿坤可能是太高行了吧?笑的太大声把伤口给带动了,疼得他直咬牙。“那好吧!我就等……”“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刚从外面探查回来的王董微笑着问。从我们开始聊天时起,他就去勘察小混混到底有没有走远了,现在看他的样子,好像结果还不错。于是,我们就把我拜阿坤这件事的经过给告诉了给他。接着也正如我意料的——小混混的确时走光了,而且王董他还给他们公司打了一个电话,我们说完事情的时候,车已经开过来停在小巷子外了。坐在王董的豪华大奔里,我们几人也正式的好好的了解了一下对方。原来王董其实是一个企业的大老板,名叫王庆于是本市知名企业庆于集团的董事长,因为他喜欢结交一些黑白两道的人物,所以才遇上了像今天发生的事,不过幸亏又龙坤这个一心为他卖命的好保镖和我这个突然出想的小怪孩在,他才会没事的活了下来。要不然……哼哼……车开的很快,不一会我们就来到了王董他家的豪华别墅前,要说这有钱人的家就是气派,这别墅光面积来说,恐怕也有一个小区大小了吧!虽然我没有测量过一个小区究竟有多大,可是印象中好像和这别墅也差不多。就这样我为了跟龙坤师傅学习武术,所以在王董家住了下来,不过我可没有吃白食,我每天也有帮助他家的佣人打扫哦!虽然王董也组织过,可是在我强烈的态度下,最后他还是妥协了。再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除了每天为龙坤祈福好让他早日好过来能教我功夫以外,就还剩三件事可做了,第一帮忙佣人打扫家务,第二陪王董的儿子玩,不过这个比我还要小上三岁的家伙却一点都不可爱,我甚至有些烦他、讨厌他,可谁让他老爸对我还十分不错呢!再加上我实在是想学那个截拳道,所以处于种种的原因吧!最终我也没把这个讨厌鬼欺负我的事告诉给任何人,表面上我们十分和气,而背地里却是欺负人与被欺负的关系,第三事情,也是我每天最高兴的事,那就是我给你每天在光盘里看到我的偶像——李小龙的一切故事。话又说回来,这个龙坤的身体恢复能力还真是差,虽然他的伤不我的要重、要多,可是那也不能我回复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全身上下一点疤痕都没有,而他用了足足三个月的事间才好,而且身上的疤痕一个也没掉下。这两者之间的比例差距也太大了点了吧!虽然我也批评过他恢复能力差的事实,可他每次都说自己的恢复能力已经是相当杰出的了,可当我又那他和我的相比时,他却说,“你呀,你的回复能力就只可以用变态来形容。真的是这样吗?我没有问,也不想问。不过龙坤师傅的功夫确实也都是真功夫,那招式形态和电影里李小龙的还真是都一样的,至于我学的进度嘛!龙坤的形容还是那两个字“变态!”不过也的确是如此,想想看这一整套的截拳道我学下来就只用了一年的时间,一年后但我在和龙坤师傅打得时候,他就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的命硬会克人,在我十五岁那年龙坤师傅再一次与人格斗时旧伤口突然破裂而丧了命。就连一向都对我很好的王董也在我18岁那年不幸逝世了,在临死前王董拉着我的手说:“小剑,我知道有些话其实我并不该说,可是我现在不说不行了,我知道小辉(王庆于的儿子王光辉)他有时候老是欺负你,我也说过他,可是……我是我……我希望……希望你能帮我照顾他,能答应我吗?”望着王董那双恳求的眼神,我点了点头答应了。王董满意的闭上了永久的双眼。可是直到现在我才后悔,因为……“李剑,李剑,人呢?都死哪去了?”又是那个讨厌鬼的声音,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会后悔是因为,因为这个家伙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过,他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一样不拿别人当人看,对我、对家里的佣人,甚至对他自己的父亲,他都是一样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当初答应了他父亲的那个要求了呢?(李?κ切≌f需要并不是我本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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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我是前世的你总觉得是应该有一些事,是应该有一些人,是需要记住和相遇的,不管时光怎样的相左,不管空间怎样的交错,该来的,该遇到的,在生命的某个拐弯处,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在默默的等待与我的相遇。很奇怪,这几天喜欢“栀子花开”这些字,总感觉一读出它,就会闻到淡淡的清香,看到它白嫩的花瓣。可其实,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花,也许只在我的梦里出现过。我找过它的图片,一直也没有自己满意的那张。有个人来敲我的门,很奇怪的名字,送树栀子花。资料也简单,有种淡淡的忧伤,是这种感觉。于是我说,我想看看栀子花的样子,我想知道它是不是很美丽?他很快发过来一张图片,淡淡的绿色的叶子,一朵嫩白嫩白的栀子花在对我微笑。我第一次看到一朵花会微笑。那是一种非常纯的白,没有一点瑕疵,花瓣晶莹,四片在下面烘托,还有个含苞的蕊,象婴儿的手,让人想触摸。于是我对着图片微笑。他说,唐诗里有说过,“闲着中庭栀子花”。栀子花是一种很寂寞很美丽的花,花开时,香淡恬静,是一种分外忧伤的花。他问,为什么喜欢栀子花?有一首歌,就叫“栀子花开”。我说,不知道。只是喜欢咀嚼这个词的感觉,就像品一杯淡淡的茶,是口有余香的那种。而且我听过这首歌,那是一首新歌,四个人演唱,毕业分手的感觉,但不是我想要的的那种感觉。栀子花开应该不是那种感觉。他说,嗯,看来你只是喜欢“栀子”这个词了,如果你没见过这个花就这么喜欢的话。我猜你肯定喜欢古诗词,否则很少有人知道这个花的。我倒不喜欢演唱的歌曲,我喜欢音乐,轻音乐。于是,我就听到了神秘园的悠扬的曲子,从冰冷的屏幕那端,潮水一般涌来,还有狼的专辑在叮咚敲击自己的心。他接着介绍,现在的这个音乐,是爱尔兰人的音乐,专辑叫狼,是为了纪念一个叫布列瑟农的地方的狼的灭绝写的,这首就叫布列瑟农。如水的音乐悄悄涌来,我说,你的音乐很美丽,我对乐曲不是很了解,但我喜欢班得瑞的那些音乐。是不错,但是班得瑞的音乐比较轻浮,没有质感。温柔平和的音乐也是有质感的。而听音乐本来就是要找这种感觉。二、漂泊我在看你的文字,你喜欢孤独的做个旅人的感觉?他淡淡的说。我知道他在看我的那篇陌生的感觉。因为极少有那种感觉,反而我越来越喜欢漂泊。他说,我在外面漂泊了十一年,到现在,仍旧没有一个地方让我停留下来,我喜欢漂流的感觉,从一个地方飘荡到另一个地方,无拘无束,来去自由。我喜欢徒步在一个地方走走的感觉。只有背包客才能体会一个地方的美丽。我能感知你的感觉,因为,我也有那样的感觉。我突然发现,其实,很多感觉,我们说出来的同时,已经是那么的自然,就像在说自己。给你讲讲我的漂泊经历吧?我说,好,我也想感觉我没到过的城市的样子。其实去一个地方,主要是心情,你要感知什么样的心情,你就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色。有一次,我坐在车里,路的不远处是一条弯弯的大河,河水很平静,已是黄昏时分,我抬头,就看到西边的天空,一个硕大的红红的太阳,就那么挂在那里,黄昏的余辉映红了整个西部天空。那个时刻,我感觉那么美,那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是一种不能呼吸的美,那个时候,我只想掉泪。我在静静的听着,心中随着他的文字游走,一点点被他感染。我又何尝不是那种感觉呢?自己也会常常被一件东西,被一种景色感动得流泪。他似乎被自己的思绪牵引着,继续给我在说。“几年前,我去苏州,住在苏州北边城市边上的一个小镇子里。记得上半夜醒来的时候,我就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在自己耳边敲响。我的枕头紧挨着窗户,很清晰地就能听到雨打在屋顶,打在门前空地上的声音。没了睡意,于是想想自己在这样一个诗意的城市,在这样一个温柔的夜晚,听雨落在自己身边,这真的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有时间去苏州吧,自己去,不要和任何人,就自己,徒步去体会那个城市的内蕴,苏州是个特别值得探究的城市。上海、苏杭,那周围的地方我基本上都走遍了,你要自己走才可以体会它的美丽和与众不同。有次我在绍兴,夜里面坐在酒吧里喝酒,然后在午夜两点的街上闲逛,那时候觉得,生活的美好大概就是这样了”。我突然就想起了我很久以前的一篇文字。苏州那个地方,也是我体会过的地方,虽然时间很短,可那个城市的小桥流水的独特,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篇文字里,有苏州城里弯弯曲曲的河流的影子,在灯光的倒映下,像一首旋律缓慢悠扬的古筝。于是就想起了我原来的一句话,如果可能,我真愿做一个江南水乡的女子,在叮咚的水边,做我一生的梦。我就问,为什么你喜欢的和我喜欢的都一样?他说,“我也很奇怪,很多的想法是和你一样的。你我的前生都是在江南的某个小镇的,我想”。淡淡的忧伤的感觉,适合在暗夜里,在下着雨的时刻,静静分享这一份宁静。刚好,我这里下着雨,窗子前面是几棵高大的竹子,有风吹进我的屋子里,感觉空气里雨的清新----他就这样淡淡的说,不急不缓,让我一点点跌入,我觉得我能看到那空气里雨丝的味道。三、梦想我在看你的《擦肩而过》,很激动,你把我每天想的感觉写出来了。我经常自嘲我每天在地铁里要经历好几场爱情,擦肩而过,就是这样了,很浅的缘分。我说,有首歌,叫开往春天的地铁,不错。他说,有部电影,也叫开往春天的地铁。我微笑,我说我知道,因为这首歌就是这部电影的,我看过也听过。你漂泊十一年,你一定有了不起的经历。我猜想他听到后,会是淡淡的笑。“我的生活经历的确蛮丰富的,但是你说的那种了不起,可能不是我向往的生活。”“呵呵,我想,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从你的名字,从你的说话,大体能感觉,你喜欢的,是一种远离尘世的喧嚣,低调的,静谧的桃园生活。我能感觉你的喜欢,是因为我今天和你说的话。”他不回答,继续说着自己的梦:“我的梦想是某一天在某个地方,照着自己喜欢的样子建一座房子,地方我都选好了,房子的样子也设计好了。很奇怪是吗?97年的时候,我在太行山中间的一个村子里住过一个月,就是那个村子,要么就是浙江的诸暨或者桐庐,我在桐庐的时候觉得像是回到了家。你有那样的感觉吗?某一个地方,你从来没有到过,可是当你走进,你就发现,原来你对那里那么熟悉,那么亲切,所以我想,前世,我是呆过那个地方的。我喜欢江南绵延几十里的江水,清秀却有些忧伤的水。临水而居,或许是我的一个梦,等我建好了房子,欢迎你去做客。一个可以盼望的梦。“我知道你的梦里的小屋是什么样子的”,他却反过来问我。我说,那你说说,我看看是不是?他没说,却给我发过来好几张图片,是江南的河道、江南的绿树,江南的绵延的山,有些忧伤的水。他说,虽然我没说,可我知道,你一定知道我要说的话了。我微笑。他继续说,“你是不是想这样的小屋?”我说是。因为我也是。谁都没说话。“你不会是另一个我吧?我们像透明的,所以我猜想,你是另一个我。我总觉得我能看见你的思想和容貌,你知道反物质吗?就是说宇宙间,看见一个和你性状相同而属性相反的物质。人能看透别人的心灵而丝毫不让别人有慌张感,这是很美好的事”。我能想象的出他说这话时,眼睛里明亮的光。今晚,我有个很美好的夜晚。平时这样的夜里睡不着的话我大半都在发呆,我很习惯一个人,譬如静夜,一个人听听音乐,偶然会有些怅惘。我说快乐就好。他说,对我而言,绝对的快乐就是平静、安宁。猜一下吧,我喜欢什么颜色?天蓝色,是那种白白的云彩,蓝蓝的天的天蓝色,像蓝丝绒的感觉。恩,蓝色其实是忧郁的颜色,可我就是喜欢。我知道,因为,我也喜欢。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看到你的资料,你是个淡漠如水的人,你就是淡淡的感觉。栀子花开,温暖而纯白,我看得见花瓣唱歌的声音。。。感叹时光相左,他不知道,坐在屏幕这边的我,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偶,看他在说百年之前的梦想,而他,还是青发琅白的少年。前世今生,恍若梦中,而我,只能是前世的你。。。。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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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如若时间可以倒流,我依然会尽全力,再次爱你,虽然没有结局,依旧会伤痕累累,但我愿意承受岁月的波折,承受别离之殇,仰望蓝天,大声对你说,这份爱不变。时间流逝,不知不觉已要周一圈,玻璃桌上盛着红红的樱桃,让我不由自主,又想了你。还记得你喜欢吃樱桃,习题用嘴咬一半,喃喃要我帮你咬着另一半,而后邪恶对我淡笑。记忆在瞬间涟呓起你的笑脸,呈现我的眼影,不时的感觉你一直在我身边,从未走远,气息都变得那么熟悉,一切都是那么的习惯。触手去拿樱桃时,发觉回忆不经的让自己,已泪流满面,红红樱桃仿佛你的嘴,怜悯不舍得去咬它,去粉碎它的躯体。又是冬至了,岁月又在悄悄走远,风总伴着几许凉意,阳光也没有往日的温暖,想你的日子依旧是那么幸福,温暖依然占据我的心灵,而你却已不知至身何处?将对你的思念,装进烟花绽放寂夜,让美丽承载给你,把爱温婉的念叨给你。也许你已把我忘却,但这份爱一直属于我。数不清的日夜,昼夜幸福总是不时的涌上心头,我把是抓不住它,或许是你太好,我太依赖这种曾经拥有的这份感觉。谁都无法跨进我心中的浮沟,亦无法替代你的位置,灵魂总是轻浮的飘泊,游荡红尘醉于红颜。不善于生活的我,总是把一切搞得一团乱,只有脑海中的你,左右掌控安慰着崩溃的心季。擦肩而过的你我,若当初没有回眸相望,也许就不会葬下这段情缘。也许当时的空虚,就会在意彼此的好,当成生活的一种依赖。虽然都清楚,除非时间可以逆,要不今生我们都不可能相守。地老天荒的誓言,也只不过是自己安慰。只是谁都没有去捅破那层宣纸,没有去接开谎言下份那层真实的面纱。因为谁都承受不了,曲终人散的悲剧。因此随着岁月荏苒,奏乐中的凯歌,一直不断的唱响,直到绝唱那日,染着离殇,沉默而别。相爱也许只是那时的记忆,身离去的时候,抹去的唯有两行泪水,属于你我的幸福太遥远,触及而后只会遍地花落。糟糠之妻的角色,也不曾适合你,最终你想要的依然是奢侈的。燃烧火焰,敢于扑火的飞蛾,死早已至身脑后,明知遍体磷伤,毅然舍命相爱,唱不尽的缘分。我想轮回,你回眸一笑,来生,再爱你。暖色的梦变成的冰冷的枷锁,离人的惆怅在单调的空间散发出孤独的气息,我走在你离开的世界里,花祭扬洒肩头落在红尘的陌上,我的爱就像飞蛾扑火,得不到什么,爱在风中凋落,是我错误的选择,爱情只剩下一丝灰色的浅梦。记忆的沙漏在岁月的伤痛里泛化成一地的忧伤,逝水流年里的繁华沉淀成一世的哀愁,随着东去的滚滚江水消失得无影无踪。半世流离,只是为了能够触及你的指尖,烟苍露浅的苍穹外,灰色孤星,月光泼湿忧伤,爱情怎么会是这样遥遥无期的守望。直到自己满身被爱情的无情烈火焚烧憔悴的躯体,才发觉我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才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独无助,即使泪水溢出眼眶,也不愿放开你的手。即使大声的喊着你的名字,你最终还是踩着执意的步点离开我的世界。你折断了我的双翼,叫我哭着离开你的视野,我只能在无人的夜里,独揽流萤烟火,照亮一纸寂寞。花开后花又落,轮回没有结果,明知道不能这样等下去,却一直停在你给的回忆里。在寂寞的角落抖落了凌乱发丝里的尘埃,在凄凉的季末清点着落花里的忧伤。流光溢彩的盛世繁华,为我们的爱恋增添一抹艳丽的悲伤色调,原来的字迹渲染了离别的伤情,泛黄的纸页遗留你的发香,伤痛丢给旷野化为蝶,抵御无情的罪。我已等到残烛流泪,你怎么还不归,我已等到星百斗,已物是人非。等到白雪覆盖了黑色的眉,等来的只是孤雁南回。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即使飞蛾扑火,即使遍体鳞伤,粉身碎骨,思念也会无休无止。希望还会有那么一天,还能记得起你的静好容貌;希望还有那么一天,还会一场邂逅降临在你我之间;希望还会有那么一天,你能哭着泪返回我的怀里。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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