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小说:梦房_1200字
入梦
那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在风雪交加的冬夜里四处流浪的寻找着一个可以提供温暖的地方的乞丐。在我快冻死的时候,我的前方跳动着微弱的光芒,尽管有点微弱,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这光芒的渴望,因为它是那样的温暖。我缓缓的靠近那个散发着温暖的光芒的地方,那是一个在风雪之中如寒梅一般挺立着的一个房子,在这白茫茫的天地之间孤独而又傲慢的扎根着。房子的门缓缓打开,从房子里走出一个年轻男子,他冷漠地看着我在风雪的摧残下摇摇欲坠,却并不想分我一点温暖,于是冷漠地走进房子,像没看到我一般。那时,先前的美好一扫而空,内心无比悲伤。为什么,连一丁点的帮助都不给我,我的心沉入了万丈深渊。大雪依然下着,我盖着大雪做成的被子进入梦乡,不知能不能醒来。
梦中
一片黑暗。我缓缓的睁开眼睛,眼球被刺眼的阳光刺的有点痛。我处在白茫茫的一片当中,四周没有任何的东西,就如我脑子一般,什么都没有。尽管想想起一些东西,但我无能为力。每当去想的时候,就像是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一般,于是索性就不去想了。我一直走在这白茫茫的一片当中,不知走了多久。走着走着,我的眼皮越来越重,脑子越来越模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当我醒来,我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感受着床的柔软张望着四周。我处在一个很整洁的房子里,墙壁上贴着几张明星的海报,在靠近们的一旁摆放着一张书桌,书桌上有一个卡通台灯。除此之外,房间里几乎没有其它的装饰物,但却能十分作文清晰的感受到在空气中洋溢着的幸福的气息。我之前慌乱无助的冰冷的心也渐渐平静下来,温暖起来。
房门被轻轻的推开,空气中洋溢的幸福气息更加浓郁。房门的影子从推门的那个人的脸上移开,我看清那个人的脸——是我已故的母亲。看着我眼前的这个熟悉的脸庞,我那冰冷的心再次暖了起来,灰色的世界再次鲜艳起来。我不管这是否是梦,我只想现在和她在一起,就算是梦,我也不愿醒来。今天的阳光很烈。
自那天起,我和我的母亲每天都腻在一起,讲一些芝麻大的小事也能讲的不亦乐乎,做一些稀松平常的琐事也分外满足。我多想一直下去,但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幸福消失的日子终会到来。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和母亲谈天,但谈天的内容现在我已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有一句——孩子,回到现实吧。
那一句如一记闪电把我打的外焦里也焦,我多想那一句我没听到,但我确实听到了。我想说不,但当我看到我母亲的期盼的眼神,那是所有母亲希望孩子能强大的心声,我无法拒绝。
梦醒
清晨的阳光总是温暖的,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用手拂尽身上的积雪,看着眼前已没有了房子的空地,想着那个梦,心中有了个决心——从今天起,变得强大,不再逃避,勇敢面对,为了母亲,为了自己。自信重回脸庞,坚强武装内心,感激心中回荡。
在另一个飘着大雪地方,先前的那个房子再次出现,男子再次关上门,雪地里的男子再次入梦。
房子叫梦房,男子是梦神。
初二小说:一个成长_900字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题记
我独步在广富林郊野公园的小道上,天一直是这样,闷得厉害,偶尔有一阵风袭来,带起的地面上的沙沙的落叶划过我的脸,痒的厉害。
好不容易地才瞅见俩人影,凑得贼近,起初以为一对伴侣!他们俩呀,走得贼慢!
啊,完全符合我的推测。我只好低着头,扫着地上的落叶,以表达我的羞涩。
结果我们的距离越拉越近,没忍住又瞅了一眼,现在完了——俩男的。但突然又想成了“同性恋”,但我错了。
他们竟直呼我名字,于是我便才一眼认出来了他们,是张三和吕蒙。
他们就是这样,平时总粘在一起,经常还带上我。
这回给撞上了,正巧一路上没人聊。于是咱三又缠上了……
我们似乎是在这块巴掌打的地里绕圈子,又聊天聊地,小到夸克粒子,大到宇宙悖论。
秋风拂过,不再那样闷人了,也不痒了。
“去瀑布!去瀑布!”吕蒙指着那块巴掌大的地图喊道。实际上要跨整个公园,估计得有五六公里。
张三嘴里反对,说太远了,说剩下的活动时间太短了。其实走在最前头的便是他。
一会儿,张三抓过吕蒙手上的地图,很快开始盘算着路线,就这样走过了半个公园,前面出现了三支小岔路口,然而如此作文巴掌大的地图岂看的来?时间也在飞逝着,我提醒他只剩下半小时了。
张三也许因为我的这么一哟嗬,便急了,于是随便选了一条小路,便带我们跑去。
秋风刮去了吕蒙的草帽,他赶紧扑过去,赶紧擒住被风戏弄的帽子;而我则是像只猴子似的抓着瘙痒的皮肤;张三则是拼了命似的赶路……
张三一直这样赶路,我们也一起着他。
直到路尽头的那堵墙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其实在岔口的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殊不知已经偏离了目的地好远好远。
张三只是钝在那儿,用空洞的双眼望着小道尽头的那堵墙……
“走呀!再不走就完了!”我直催着着张三往集合点赶。
张三这次跟在最后面,而这次拼了命赶路带头的是我。回去的路上,张三一语不发。
风是迎着我们扑来的,有种寸步难行的感觉。这段回去的路很长很长……
最终我们还是迟到归队了。
归程的车上,我塞给张三一包山楂片,而他慢慢悠悠地接过,又潦草地啃着……车一晃一晃的,把他手中的山楂片撒了一地……
我看向他,而他也斜向我,相叙一笑……百媚生!哈哈!
我想他不会忘记这个秋,虽一脸沮丧,但兴致依旧。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这,便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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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小巷_1200字这是第一个冬。记忆中的冬天已渐渐淡去,想不到,这寒风卷席的冬天又来了。他这样想着,不禁打了个寒颤。过后,他用力地吸了口鼻腔,翻着眼珠,转着身子,往四周张望着。这还是他的小巷呀,除了砖墙上的碧绿的苔藓时盛时衰,其它,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样的寒幽幽,冷清清的。每天,他走出这条小巷,又踏进这条小巷,他几乎能够知道哪个砖缝里开了朵什么花。可是这时,他是那样惊讶地看着这里,直到脚麻了,他才一拍脑袋,用一只满是沟壑的大手抹了抹眼,又长长的叹一声“哎。”。这声叹息,能让最凶猛的猎狗也为之毛骨悚然。他解开衣带,从兜里摸索着拾起一个小布袋,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掏出东西来,那是什么呢?用红纸细细地包着,是颗颗晶莹透亮的冰糖。他记得,两岁半的孙女爱舔这糖,他就特意收藏着这种糖,盼着这糖的甜味能让这孙女开心。他慢悠悠的将糖包好,又放入。然后拿出两副厚实的手套来,他和老伴不舍得用,是留着给儿子和媳妇的,为了这双手套,他和老伴跑了多少地方呀,才知道,这种手套算是最暖和的了,便开心的二话不说买了来,现在看到仍忍不住细细的抚摸一番,就像握着儿子的手,他满足的笑了。转而掏出两只大蜡烛来,是呀,喜庆的日子又怎能没有它呢?三十年前,他和老伴结婚时,就用的这蜡烛。七年前,他的儿子结婚,也用的这种红蜡烛。他开心呀,遍布皱纹的脸上有丝丝的笑意,那是充溢在回忆里的满足呀。可是突然,他不笑了。红血丝布满的双眼变得更加忧郁。他想着:得快准备了,不然过会儿老伴就该骂了。要是儿子媳妇外来归家吃不到热腾腾的晚饭又怎么好?他急得搓了搓手。赶紧往家走。哪里是他的家呢?他顺着小巷,绕了几个弯,终于踏进了家门。他笑了,似乎想说什么,又似乎想叫一个人,但他四周望了望,没人呀。他于是注视着他的家,正门,鲜艳地贴着一个字,“福”。这是他昨日贴的,已念了许多遍了,就连梦里也不含糊的念着,到现在,看着这字,他却仍是意犹未尽:“福,福到了。我就知道,福总会到的。”他一边念着,一边踏进厨房:“你们先玩,我饭做好了就来。”他拿出几棵新鲜的大白菜,熟练的切着,烧油,入锅。然后,就开始烧那最珍贵的红烧肉了,这可是在最喜庆的日子才做的呀,他想着,他要细细的烧,让孩子们吃的有味,他似乎觉得任务重大,便不由得加快了手脚,在厨房里头一遍遍转着,他想喊声老伴来帮忙,又想着,老伴也许在陪孙女玩呢,是呀,让老伴歇歇吧,他的眉梢也显出阵阵的笑意,他简直太幸福了,是呀,福总会到的。这时,饭锅开始吱吱作响。“哟,饭这么快好了。”他掸了掸衣袖,今天,他可是烧了满满一大锅呢,这回,孩子们可以吃个饱!他一碗碗的盛着,一边念着,“这碗是孙女的,这碗是……”他越来越激动,迅速的将饭菜摆好。这时他们不在。他等着。他想:“也许,他们去外头玩了吧,也随他们吧,他们开心就好。”他从包里拿出每个人的礼物,在每个人的位子上摆好。最后,点上两只又明又亮的蜡烛。蜡烛的光照着他苍老的面孔,暖意浓浓,覆盖了窗外寒冷的风。窗外鞭炮声响起,过大年了,大家要团聚了。他开始焦急,往门外跑着:“小孙女,吃饭了呦。”寒风中,有一声叹息从对面传了过来,一个声音说着:“哎,老张,忘了吧。节哀吧。他们走了,在那个火车上走了。你怎么会不记得呢?”是呀,他怎么会不记得呢?一串长长的热泪流下他苍老的皮肤。这是他们走的第一个冬天。很冷。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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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窗外的念_1200字“今年的梅花开得晚了”,我看着天上一闪而过的飞机默默地叹了口气。口中飘出的热气,似乎也在跟着飞机,不见了。“你还在想他?”李维伦回过头看着我。我不说话,等待着他的下一句。“你还不想放弃吗?你到底想等他多久?”他皱了皱眉头。我看着地上,发出了哽咽的声音:“我不知道。”他听了我这句话,没再说什么。于是,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不一会儿,风吹起来了,我开始颤抖起来。我抬头看了李维伦一眼,他正在面无表情的盯着我。看着他的表情,我感到恐惧。“我先回去了。”我感觉我的声音也颤抖起来。他眨了一下眼睛,又叹了一口气,“回去吧,天冷了,多添一件衣服。”他转过身,走了。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他很落寞。我回到家,看着窗外还没有开的梅花,泪立刻占领了我的眼眶。因为今天是圣诞节,而今年的圣诞节没有下雪。两年前的一天,我正在家里写作业。忽然,我闻到了一阵梅花香。我抬起头,看见哥哥正在窗外忙着什么。我打开窗,冷风立刻吹了进来。“哥,你在做什么?”我冲着哥喊道。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今年圣诞节,我送你一颗梅花树。”说完,他又回过头去忙了。我向他的头上看去,“好大一颗梅花树,开得好美!”我在心里暗喜,我没有再说什么。关上窗,继续写作业,不过因为我最喜欢梅花,我笑了,感觉很幸福。“妹妹,妹妹。”我抬起头,看见哥正在窗外叫我。我打开窗,“哥,有事吗?”他笑了笑,慢慢地从身后拿出一幅画。我睁大眼睛,他又慢慢地把画打开。“哇塞,哥,好漂亮哟!”我看着那幅半开的梅花,开心地笑了起来。哥看着我的样子,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喜欢吗?”我十分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说:“哥,这个也是送给我的?那刚才那棵梅花树呢?”“当然都是送给你的喽!“我看着我哥哥,他好帅,不笑的时候已经够帅,笑起来更帅,嘿嘿。“哥,哥,你快看,快看!”我爬上窗台,“下雪咯!”我挥舞着双手。“哥,快接住我。”哥立刻伸出双手,我跳了下去。可惜,他没站稳,失去重心,我和他一起向地上摔去。一不小心,我的牙撞到了他的脸上。“哥,对不起,都是我太调皮了。”我摸着哥脸上青的那一块。哥做了个痛苦的表情,“你可以先起来吗?”我突然想起我还趴在他身上,十分不好意思的爬起来。这时,哥立刻在地上抓了一把雪扔在我脸上,我没反应过来,他又做了个鬼脸。我立刻反应过来,抓起一把雪向他扔过去,于是,我们便玩起了打雪仗。过了一会儿,哥突然停下来,说:“我要走了。”我放下正拿在手中的雪球,脸上的表情僵硬了。许久,我才慢慢开口:“什么时候?去哪里?”哥看着我,“去美国,下午三点的飞机。”我立刻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只有四个小时了。我垂着头,眼泪一滴滴的落了下来。哥走过来抱住我,“傻妹妹,别哭!我会回来找你的。”我没说话,但我感觉我的头上也有湿湿的感觉,哥哥也哭了。当天下午,我像一个泪人似的送他上了飞机……那一年,我16岁。“滴,滴,滴……”电脑传来了响声。我低下头,一封电子邮件,是哥哥寄来的。我打开它,上面写道:“妹妹,我今天结婚了。婚礼完后,我就带着你嫂子回来。”我的泪又来了,但我笑了笑。没想到四年前我送走了一个人,等了两年,却等回了两个,而且还是一对。怎么爸妈没有告诉我呢?我回了哥一封信,然后光上电脑。上边只有一句话:如果你不是我的亲哥哥该多好。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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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日记:小仙女日记_1200字7月30日也许,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总有一天,意中人就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自己,这并不奢侈。他叫彭奕良,我现在喜欢他,明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被他痞痞的笑撩到了,也是有一段时间了吧。内向,害羞,同学们在同学录的第一印象统一这样写着,对,我就是这样,在别人面前不敢吭声,只是一直微笑,才会让人知道我在他们面前。面对彭奕良也是这样,只敢侧身和他讲话,对视也几乎没有过。挺羡慕同桌的,她可以和你谈天说地,而我只能迎合地笑笑。现在每天都在想他,但自从我和他表白后,他就在也没有理过我,我自己心里的委屈心酸,一点点拼凑在一起,逆流成河。9月15日原来我在他心里是那么渺小,无聊,自作多情,我在他眼里就是个屁!我对他心心念念,日思夜想,换来的是什么,鄙视吗?厌恶吗?你对我说的那几句话真的扎我的心,这种被人嫌弃的感觉,我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一张张纸,攥着,蹂躏着,眼泪溢出眼眶,对着屏幕,觉得眼角湿湿的,一抹,是泪,我苦笑,我何必自作多情,明明知道他喜欢的不是自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触碰禁忌。一声呜咽,终于哭出来,咬着手臂,拼命不发出声响,委屈,自己受了太多的苦。不值得。12月26日今天,是元旦合唱初选的日子,要和六班一起初选,我咬咬嘴唇,可以见到他了,又自嘲地笑笑,自己是有多想他呢。下午,我带上了新买的眼镜,一方面,是想漂亮一点,一方面,是想在你出现的时候看得更清楚。就这样,我带着很紧张很紧张的心情和同班逗比们前往候场区,一班过了,二班做好准备,呼,轮到我们班了,我转身看看,六班还没下来。我的手冰冰凉凉,用力攥着拳头,缓缓走上台,校歌,唱得很好,男生很给力,我正把控着节奏,远处走来两个班,是五,六班,来了来了,我努力扬起微笑,他一下子出现在我的视觉里,他挤开人群,跑到舞台前三四米的地方,眯着眼看着我们班表演,我心砰砰直跳,那时真的很紧张,声音有些颤抖,但又鼓励自己要在他面前做的好一点,于是,我更大声了,由于我戴着眼镜,心想他应该认不出我,就大胆的唱起来。一曲终了,掌声,下台。这次,出乎意外的好。到了六班,我和冰盈挤到最前面,眼睛不离彭奕良,他正在中间位置,我咧开嘴笑了,还是那么熟悉的脸,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严肃认真起来,而我呢,在台下花痴地傻笑,醉人的,笑。你认真起来真的很好看,嘴一张一合,眉眼弯弯,翩翩少年,像极了童话。我就这样戴着八倍镜,仰望男神,真好。一首歌唱了好久,也许唱了一个世纪,我听地如痴如醉,真的被你帅到了。想到后天还可以看你唱歌,真的是太好了!艾玛,真好。愿你长久,愿你心安。我喜欢你,没有恶意。就这样吧,礼尚往来,我喜欢你,你赠我空欢喜。记住,你要对自己好一点。10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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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日记:她_1200字她,有着窈窕的身材妖娆并不妩媚;她,有着霸气的性格霸气却不失风度;她,留着短发样子乖巧而美丽。在初中第一天报道时,我并不认识她,只看到了她的美丽。第一眼见到她,她扎着一个小小的辫子、头上带着黑色的鸭舌帽、身穿白色的背心和牛仔裤,这身行头衬托出她纤细的身材,尤其是那牛仔裤衬托出她像筷子一样的腿,还有那双像雪一样洁白的小白鞋,我已在脑海中想象出她那双玲珑般的小脚。她是那样的美丽。那一天也发生了一个极为尴尬的事情,我并不知道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级里,当我要走进教室的时候,她也正要出教室,我们撞了个满怀。我们互相道歉,她微微一笑就离开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微笑,她笑起来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优雅,那么的自然。我仿佛已经陶醉于她的微笑之中了。从那时起,我知道了我们被分到了同一班级里,我非常的激动。第一天没有正式上课,老师讲了一下注意事项后就准备开始按成绩排位(按成绩排位是我最痛苦的了)。当时我紧张极了,害怕我们不会分在一块。心里在默默的祈祷,害怕我们分不到一块儿。最终,她分到了前面,而我却分到了后面(她成绩好,我成绩差,位置是按成绩排的)。当时,我非常的失落,鼻子也酸了,为了不让老师和同学看出我的情感我还是坚强的忍耐了下去。从那之后,我们忙于学习,几乎没有交流过,但是上课时我还是时不时的往她的方向看,有时一盯就是一节课(这就造成了我成绩很低),还记得有几次我盯着她出神的时候,她忽然回头看向了我,我们四目相对确认了下眼神,我害羞的低下了头,这件事情十分尴尬。我们虽然从开学到期中考试时从没有过一句话的交流,但是我也让朋友经过几番周折要到了她的QQ,并且成功顺利的加上了她的QQ。我们在QQ上几乎保持沉默她从未给我发过一条消息,我曾想给她发条信息,但始终没有勇气发送。我始终关注着她的QQ动态,绝不遗漏她发的每条说说,始终幻想着有关于我的说说,但现实过于残酷,我从未见过她发表关于我的说说。我们始终保持沉默,我也默默的关注着她。一直到期中考试时,我们临时被排成了同桌,我们也打破了始终保持沉默的僵局,我们开始慢慢的交流起来,他的言谈举止十分优雅,这使我更加喜欢她了。期中考试只有两天的时间,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只有两天,我非常珍惜这两天的时间,每次都尽可能的多与她交流。我还记得她让我帮她检查历史背诵,当时我心里非常开心,虽然我当时还有许多需要背的知识点还没有记熟,我仍愿意为她服务。不久,期中考试就要结束了,我心里非常难过,因为我觉得还没有与她待够。从那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以往的生活活节奏。她仍在前面,我仍在后面。我们又失去了交流的机会,我们又步入了学习的道路。一直到毕业时,我们也没有说过话。我真希望一直把这喜欢埋在心里,多年之后再相见。10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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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议论文:成长_1200字回忆初上幼儿园时,我搂着母亲的胳膊左顾右看的走向校园。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些体型和我差不多的小人儿时,他们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有大把的鼻涕泡冒出来以及他们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当时就被这阵势吓得呆住了,迟钝了三秒后,我扯着嗓子和他们嚎成一片,嗓音惊天动地。仿佛是在抗议接受上学的这个现实,然而结果是:“抗议无效”!所以我们乖乖妥协了。就以我当时幼稚的想法评价一下对校园生活的感受吧!我中午吃饭的时候,和小淑女不沾边!而且吃相难看,经常沾满脸米饭,筷子还会掉在地上,哈哈。和小伙伴做游戏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之一,选一个人当吃小鸡的老鹰,老师当鸡妈妈,剩下的小伙伴做小鸡,进行老鹰抓小鸡游戏。上课的时候我们会张大嘴巴卖力的读拼音!如此,也就渐渐习惯了每天开心快乐的生活。一个学期下来,从不懂穿衣穿鞋,不会用筷子,经常哭闹到现在确实改变了很多。这告诉我们,一开始接触新环境新事物时,都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我们的努力,我们完全有能力改变那些不好的状态,让自己从不太好变得更好,从不那么优秀变得更加优秀。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一只刚出生的小鹰,它的妈妈用嘴巴把它叼到半空中,松了嘴任由小鹰从半空中极速的摔下去,后来小鹰为了生存,翅膀扑打着慢慢地飞起来了。小的时候很不理解,长大后才知道老鹰的用心。是啊,弱肉强食,它不让自己的孩子被欺负,更不允许自己孩子连基本的生存方式都不会,它不要小鹰当“温室的花朵”,只希望它离了它也能好好活。举个例子吧!从小数学就是我的弱项,家里的亲戚都不以为然,他们说女孩子数学不好很正常,以至于我就算数学不及格也不会觉得很难受,反而心安理得。后来,有一次我老妈买了一整套数学试卷揪着我非要看着我写,她说,“我就不信我数学成绩这么好,你的脑袋瓜能笨到哪里去!”在此我要感谢我的老妈,在她目光灼灼的注视下,我第一次认真的对待数学。再后来我发现只要我用心地去学数学,我不比任何人差!自那以后,我开始摆正态度,认真学习。好处就是,成绩噌噌噌地上去了,我妈眉开眼笑,而我身心愉悦,自信的抬起了小脑袋。我想说,每个人都有无限大的潜力!只要你不怕辛苦,只要再迈出一步,再努力一点点,就一点点!你看到的就是不一样的世界!我们无法预知未来,所以只有努力地做好每一件事,做好自己,才能在未来去选择,而不是被选择!其实,脱胎换骨只在一瞬间。我就是这样的我,有时幼稚,有时成熟;有时懒散,有时勤奋;有时脆弱,有时坚强。我不够完美,可我一直努力走在更好的路上!“成长是一笔交易,我们都是用朴素的童真与未经人事的洁白交换长大的勇气”宫崎骏说。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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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坐在桂树下,看一地金黄。抬头间,仿佛看到阳光穿过叶缝,在嫩黄的花蕊上翩翩起舞。阳光透过叶缝,在地上投下斑驳的树影,风儿一吹,便支离破碎,如同时光的碎片,稍瞬即逝。许是这满溢的花香醺醉了我的心,懒懒的倚在兰的肩上,眼前的一切渐渐模糊起来,缓缓闭上眼睛,那一刻,仿佛听到落花的声音……“妈,妈,快醒醒,妈,妈。”耳边响起焦急的喊声,搭在我肩上的双手在轻轻晃着我,好像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把我摇散了,可手却又握的那么紧,好像下一秒就会失去我。懒懒的睁开眼睛,两双焦虑的眼睛便映入眼帘。“你是……?”皱起眉头,眼前的房间,一片白色,似乎只有墙上日历上的“2025年”是鲜红的,浓浓的药味充斥着整个房间。望着眼前似曾相识的脸,一个人影从脑海中掠过,细想时,头却疼的像要裂开一样。“若,若,你怎么了,你别吓我,你忘了吗?我是兰,是兰啊!这是你的女儿啊!你怎么啦?!”那个自称是兰的女人扑上来,紧张的抓住我的肩,盯着我得到双眼,眼神里满斥着担忧。仿佛想要勾起我的回忆。回忆?望着她,脑海中又闪现出那个人影,头部又隐隐传来阵阵疼痛,我推开她的手,用力的抱住头,“我不认识你们,你们是谁?”话语一出,偌大的房间突然静的令人窒息,那一刻,我仿佛能够听到字符落地的声音,以及兰心碎的声音……接下来的几天,总能看到“我的女儿”和兰。她们每天都会来看我,陪我,告诉我,我叫若,她叫兰,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脑海中那个人的身影越发的清晰,但却总也想不起她是谁。经常地低头,咬唇,低低的问:“我是谁?”抬头,迷惘,总能看到一双或两双悲伤的眸子和一地的落寞。正值七月,不该有的忧伤充斥在每一个角落,这个令人烦躁的季节,却总洋溢着淡淡的苦涩。又一次的,躺在病床上,呼吸渐渐微弱,我仿佛能够感到我的生命正从指间一点点划过。看着流泪的她们,我依旧想不起来任何事情。泪水一滴滴打在我手上,闭眼的那一刹那,我终于看清了那个人影,是兰!以往的一切如潮水般涌来……2025年,我忘记了一切,抛却了亲情,友情,我的世界,一片黑暗。2025年,我留下了一切,我和她们,曾经忘却的她们,现在记起的我们。我们的世界充斥着悲伤。忘记的……想起的……想说的……一切都晚了……我……“醒醒,快醒醒,要上课了!”猛然惊醒,花香依旧,一地金黄。是……梦吗?恍然的望着好友,2025年?我会忘记吗?心被微微刺痛着,我,不想忘记……“兰!”“嗯,怎么啦?”“我们,不会忘记的吧?”“忘记什么?”“没什么!”快步跟上,是的,2025年,我们的世界,如果可以,一定不会忘记,即使有伤痛,也不会忘记,因为……爱……苏州新区一中高一:若萱子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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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1200字话说北京人刚刚出生的时候,元谋人已经会制造电脑了。正是有了电脑,地球上才产生了这股追星飓风。元谋人,170万年前从地球的地中心跳了出来;150万年前,元谋人猴某制造出了元谋国第一辆自行车,满足了国王想骑车的欲望,于是王国有了一股骑车热;终于70万年前,制造了第一台最具有影响力的电脑,他们给它起名叫元谋机,不久他们联了因特元谋网,王国中又出现一股上网热了。他们王国的王子日夜进出聊天室,寻找他心中的公主。北京人在元谋人制造出电脑的时候出现了,可是他们的生产力非常的落后,没有元谋国那样富有,北京人不愿做新世纪的败类。于是在国王的带领下,他们开始发展手工业――织动物皮衣服。他们之中的一位女工人王菲,身材纤细,美目传神,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和好评,而且手巧得不得了,一些男猿们也起了追意。终于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发生了,两年后,王国从元谋国进口了一台联了因特元谋网的电脑,他们的国家也正式进入了信息时代。不久他们国家也渐渐的发展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女职工王菲(后称女孩)上了网,发现了聊天室里有一个显眼的名字――地瓜。一时兴奋的女孩打开了“地瓜”,进入了聊天室。当屏幕上出现“请输入网名”时,她毫不犹豫地输入了“土豆”,因为她觉得“土豆地瓜”再好不过。“你叫什么名字?”王子问。女孩激动地打上了“土豆”两个猿体字(初次上网的人心情能理解)。“你好土豆,我叫地瓜……”于是他们便开始聊一些无聊的话题,他们的语言仿佛都在隐藏着什么,或许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吧。可是,女孩终究是女孩,不免漏出一些马脚,于是王子知道了她是女孩,并且是一个神秘的女孩。“一起去玩怎么样?”王子问。“好的!”女孩高兴地答到。“那好,山东大汶口王国的门口见。”“OK!”女孩回答道(这也是本王国最先使用外语的人,其实她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语言)。于是王子深思着,穿什么样的衣服?打什么样的领带?女仆人介绍给他从北京王国进口的狼皮衣服,王子高兴地接受了,于是骑上自行车,前往山东(因为,他觉得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最好不过了)。女孩也穿上了她喜欢的衣服,打了辆的,直接去了大汶口。在大汶口他们俩相见了。王子见到这位美若天仙的女孩激动得不得了。还没等女孩反应过来,爱作诗的王子便吟了一首小诗:“我来自云南元谋,你来自北京周口,是电脑让我们直立行走,摸着你毛绒绒的小手,让我轻轻地啃一口。”于是王子摸着女孩的手就要……他拿出了一个本子,却是让女孩给他签名……“醒醒,高龙,醒一醒,上课怎么睡着了?”“王菲是你叫我吗?”我迷迷糊糊地说。“什么王菲,干什么呢?下课来一趟办公室……”“我怎么追星追到这个地步了,哎!”1000字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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