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每次写序,我都是很开心,因为我又换了一个新的随笔本。新的开始,但并不结束。
还记得小学一年级,我并不会写作文。妈妈买了一本训练写作的书,一开始只让写一句话,可我连一句话也写不出来。后来字数要求一多,反而好写了许多。这本书早已不知被我扔去哪个角落去了,我也不记得上面都有些什么。我只记得自己曾为了它而伤透了脑筋。
自打学会写作,我便立志要写好每一篇文章。我不希望自己所写下的文字是敷衍了事,我只希望写下真实的自我,多年后再看,依旧回味无穷。我不敢说现在我做到了,但至少从前的我做到了。
小学写的日记大多没了印象,只有那一篇,我记忆犹新。那天我的作业只剩下日记,所以我准备大干一场,那一天老师根据课本上的作业布置下的作文。写洛杉矶地震时儿子的所想所为。爸爸为救儿子几夜不合眼,令人感动。我便一直写,一直写。那天晚上妈妈出去了,所以我一个人在家(小时候爸爸常去外地学习)。其实我很怕黑,但那个儿子让我忘记了黑暗。我将自己想象成那个男孩,在无尽的黑暗中不断给自己信念。因为日记本很小,一页字数少,所以我写了许多页,从八点多写到十一点才完工。苦战了大约三小时,一篇七千多字的日记完成了,这是我小学有史以来写的最长的日记,在妈妈回来后我告诉她这个消息,妈妈也十分开心!
我享受写作,它带给了我太多乐趣。那些门外汉并不懂,写作是一种享受,写出好文章更是一种能力。如果说我真的拥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
生活平淡似水,可笔下的世界不然。我常觉得我手中的这支笔就中的着彼就能写出我所想的,奇妙极了!我是幸福的,因为原来的时代不如现在,能以我手写我心,真真是我莫大的幸运。人们常说写文的人都有一双慧眼,可是我不能保证近视的依旧是慧眼。但我会用心去写,写下我所看到的瞬间,练成一手慧字也不错呀!
在封面上写下初四三班时,我是手抖的。我好怀念曾经无忧无虑的自己,可是人还是不愿长大,却又被迫长大。有时心里很矛盾的,我不想长大,但又急切长大!连我自己都奇怪了,我倒底长大了没有?年纪是真的十四了,可人真的十四了吗?当我说自己十四岁时,连熟人都诧异我长大了。其实,是在诧异我看着与年龄不符吧?可是,有些与我同龄的人看上去更不符,看上去十七岁也有了。所以我宁愿前者不符。可能,与我不愿长大有关吧!
写文章没什么大技巧,多练,应是如此。
书一序,自始终。期待无法预知的明天!
辅导教师:谢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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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感觉很开心!~
其实却非常悲伤!~
有时候也会常常想!~~
哪个才是真正的我~
我的性格究竟是怎么样的?
我问我自己,可惜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搞不清楚还是不知道~
只有天知道~
只是有时候喜欢静下心来去想些事情~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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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间过得太快了,转眼间,欢乐悲伤与忧愁都成为历史,永不复返,小学时写的那或真实或幻想的文章,不久后,我将再也写不出来,只能将它们好好的保存……记得刚上小学,心中满是喜悦,不断期待六年后的毕业。而当毕业真正来到我的面前向我伸出手时,我却满是不舍与犹豫,这是为什么?原来我的作文并不好,只是偶尔一两篇出类拔萃,但自从我真正下定决心进入“查字典作文网”这个大家庭时,我知道写好作文已经向我招手了。我不断阅读、借鉴,在N天努力后,我获得了第一个精华,从此,我便改变了——作文水准改变了,当然对自己的信心也改变了……我刚刚取得了稍微一点的成绩,便要告别我可爱的童年,迈向中学,顿时感觉多了什么:是压力?是烦恼?是作业?是……都是,也都不是。恍恍惚惚间,时光就过去了,我多么希望能够让时间老人能够停下来休息,不要让我那失去才令我懂得珍惜的时光离去,离开我,不知到了何方……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会更加珍惜时光,珍惜自己的日子……再见!童年……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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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其实很早就有想写故事的念头了。怎奈总觉得自己文笔太差,思路不够好,所以迟迟无法下笔。现在读高一了,经历不多但也不少,对于以前的那些事看透了不少。在期末考试之前,就计划好了在这个寒假,要写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人,真实的事,真实的感悟。我觉得正是因为它的真实,也会变得很无趣,就像许多编造的蹩脚小说一样,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当一件你总是在小说中经常看到的桥段真真切切发生在你身上时的那种感受?有一种戏剧人生的感觉!真的!女主角叫姿诺(可能重名了,但这是我最喜欢的名字!),她生命中的那些男孩,男生,以及将来要遇到的男人;女孩,女生以及将来要遇到的女人;和她之间,有太多......恨与爱以及思念。那是年少的无知,年少的轻浮,或许这也正是所值得珍藏的。稷,凌仑,蓝硝,玄泽,凛音,槿。写的每一笔都如刀刻一般,烙在心里,成为永恒的记忆。这个故事可能算不上完美!但我只是想纪录它而已。我也并不想把它当成一篇言情来写,不会有太多华丽的,粉饰得很浪漫的镜头,因为这大部分是以纪实为主。我只想让这青春中的梦与爱被一点一滴地收藏得完好无损,将来读到此,会想:哦!原来,我曾经也这样懵懂,青春过!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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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上星期来的这,申请了这个号,以前就有想发表文章,可是没有机会。现在好了,我争取每新期一次吧!这一篇是我自己的简介……:)我是个矛盾的综合体,爱笑爱哭爱打闹也爱安静的一个人。有时很极端,现在很想用文字来表达自己,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我崇尚童话的美好,可也被现实的残酷随时提醒着。我想在这个网络的虚幻世界里,充分的把自己的梦,书写出来。像蝴蝶落在指间,清纯美丽的公主,四周是那样的好……我知道我文才不怎么样,可这也算自我欣赏吧!我讨厌束缚,是个感觉至上的家伙,恩……要我写固定的题材作文,我还是小学水平,你们可别说我哦!就这样啦!在学校,没多少时间……没 打草稿写不出来啦!我有想很多的,现在大脑短路了……3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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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成功了,就快成功了。”“真的完成了时间机器吗?不可能的吧。完全没理由穿越时空。”“是不可能回到过去,但却能来到未来。”“代价?”“……”“你想干什么?不要,不要过来,啊!”“太晚了,啊哈哈哈哈。”凌乱的地面上,除了横七竖八的稿纸,还有一个已经永远起不来的尸体,尸体的眼睛张地大大的,似乎根本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事。而尸体旁边站着一个头发已经流到了地上的邋遢男人。男人很兴奋地把这尸体托到了一个炉子里,真不知道这个是第几个了,因为那火堆中的白骨让人触目。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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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子(序)_1200字南风吹,柳条飞,恰似又一春。雁字回,旧人归,可喜,可喜。又是一年春。小贩吆喝声、泼皮吵骂声、小儿哭啼声,真是一点也不热闹。可这热闹,却丝毫都打扰不了沈阿婆。在我记事时,沈阿婆就住在这小院。这小院是有钱人家的别院,就只见沈阿婆一人住,真搞不懂有钱人家。搞不懂归搞不懂,并不代表我不喜欢这小院。当我还是黄口小儿时,就常偷偷跑进小院,看那棵“小豆芽”,不幸得是,没过几天,就被抓了个正着。想想当时的自己,吓得“哇”一声就哭了出来,头都快低的挨着地了,嘴里一个劲的道歉。沈阿婆伸手摸摸我的头,别扭的说着“不哭不哭”。我用手擦着眼泪,鼻涕泡不停的冒,都不知爆了多少回了,也许是我的鼻涕泡逗笑了沈阿婆,听见沈阿婆笑,我的脸如煮熟的蟹,又用手胡乱的擦。沈阿婆带着笑腔说,“阿婆给糖吃,给讲故事。”后来,沈阿婆告诉我,当时被我这一哭,倒不知如何是好了。沈阿婆故作神秘,对我眨眼,作出少女似的娇羞,“你猜猜哄你那招谁教的?”我立马抛一白眼,懒懒道:“南风。”“暮儿,真聪明。这是奖励。”沈阿婆说着说着就拿出了一糖葫芦给我。开始沈阿婆还很喜悦,却又惆怅了起来。我知,沈阿婆又想起了南风。这些都是后话了。自从沈阿婆发现我以后,我照旧往沈阿婆的小院跑,不知被娘亲抱怨多少次,说“儿不疼娘了”、“沈阿婆有娘好?”、“还知道回家?”,娘亲吃起了沈阿婆的醋来,却又不好当着沈阿婆的面讲。“沈阿婆哪好?有糕点吃,有糖吃,有肉吃,最最重要的是有故事听。“娘亲脸色越来越难看,乘着还没发火之际,我立即讨好道,”当然还是娘最好。“娘亲才笑似桃花,放我去沈阿婆小院玩。那日,我照常跑去了沈阿婆的小院。一到小院,便大声嚷嚷“阿婆阿婆,暮儿来了。”一进小院,就见沈阿婆躺在睡椅上,拿着蒲扇,一摇一摇,感觉还蛮有仙气的。可沈阿婆一开口,我觉得刚刚那是我的错觉。“知道了,知道了,瞎嚷嚷什么,大清早的,都不放过我这老太婆。”沈阿婆皱着眉头,摆出一副不耐的样子。“阿婆不喜暮儿了,暮儿这便走。”我略带哭腔,那手使劲的搓着眼睛,转身作出一副要走的样子,心中却暗暗偷笑,等着沈阿婆上钩。“诶诶诶,暮儿,别啊,阿婆错了。来来来,这是暮儿最爱的糕点。”沈阿婆看暮儿一哭,这下慌了。“不要。”“阿婆给糖。”“不要。”“那,那阿婆讲故事。”“好。”我赶紧转身,跑进屋里拿椅子,生怕沈阿婆反悔。只听沈阿婆在身后笑骂“你这泼猴子。”我从屋里出来,就又见沈阿婆躺在睡椅上,摇着蒲扇。“暮儿,过来。”“嗯。”每当沈阿婆讲故事,她的声音都会徐徐飘进我的耳蜗,如此动听,似要把我带进她所讲的故事里。后来,我才知,这是沈阿婆的故事,她与南风的故事。沈阿婆本名其实是叫李沉微,后来随夫姓,便姓了沈,南风便是沈阿婆的夫君。(未完待续)高一:深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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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前序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是2013年暑假,我17岁。老师要我们写一篇读后感。仗着自己读过几本书,我心中暗喜,这个嘛,难不倒我。骄兵必败。落笔之时,我真的犹豫了,抓耳挠腮,不知从何下笔,大脑一片空白。我有些惆怅的望望书架,密密麻麻的书,我开始嘲笑自己有些附庸风雅了。耷着头,我抱来一摞书,翻了一遍,是写刘墉的《点一盏心灯》,还是写高尔基的《童年》,还是《汪国真诗集》……不谦虚地说,这些书我都有涉猎,但是涉猎和精读不是一回事,前者是走马观花,后者是如饥似渴。这或许就是孔子说的“学而不思则罔”吧。瞧,我一个高中生,知识分子,连篇读后感就想几天,说好听点是一丝不苟,难听点是文思枯竭。于是我想起了白落梅,白——落——梅,很美的名字,被誉为“隐世才女”,人称其文“落梅风骨,秋水文章”。可见其文学造诣多高。的确,我曾拜读过,她的文章很恬淡素雅,重点是她多读人,读林徽因,写下《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读三毛,写下《你若盛开清风自来》,读唐诗宋词,写下《半季花开情暖三世》等等,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一个人,读一本书,便有了一个人的一辈子,可她读了多少本书,拥有了多少人的一辈子,这些人生,在她笔下,竟被解读的如此深刻,如此透彻,如此清越。他是真正的读书人,别人用眼读,她用心读。这个纷繁芜杂的社会,这个喧嚣浮华的世间,她像一朵清莲用文字的香气宁静了多少人。而我呢?我并非说自己也如白落梅一般超然世外,但是,我的追求和信仰和白落梅是一样的,我欣赏她的文章,就像向日葵迷恋太阳,可我却没能想她一样解读,蜻蜓点水款款飞。记得有句话说得很好,每一位优秀的作家都是一位好的读者。这个“好”字就是深究,解读之意。白落梅如此,丁玲如此,三毛亦如此。然而光看书,不深思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有几个极端,一是书呆子看书,因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缺乏对社会的了解,不能真正理解书中的内容;二是心浮气躁,又想博得美名,装模作样的读,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三是以书为宝,手不释卷却不求甚解,我大概就是最后一种了。诗人金波曾写过一篇文章,意思大概是,他小时候喜欢做读书笔记,深究文意。一有什么感悟立即记下,而这也是他长大后诗作的源泉。我感慨颇多,他的作品来自他的笔记,而笔记不就是一个个零碎的思索?我明白了,于是趁着夏风,我写下这小小的思索,也希望,爱读书的朋友。请你也向我们这样做,放飞出一只只文学的白鸽。高一:影舞荧飞10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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