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族1-5章_3000字
第一章楔子
天阴沉沉的,地面因为下雨的缘故变得泥泞不堪。周围的草皆有半尺之高,暗示着这里的无人问津。
远处,一辆悍马车急速的向这边行驶着。周围崎岖的山路似乎也挡不住它咆哮的声音,改装过的轮胎稳稳地咬紧地面,只是在偶尔的跃起之间把轮胎上的湿泥甩出几米开外。
车中,震耳欲聋的音乐播放着,甚至连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都被掩盖了过去。
禹雪点了一根女士香烟,一只手操控着汽车,却丝毫不影响它的灵敏度,仍旧在山区中穿梭。
天空下起了细细的小雨,能见度开始慢慢降低,很快雾就弥漫在了整个山谷中。禹雪吸了一大口女士香烟,暗骂了一声:“见鬼!”
悍马车停了下来,如此之大的雾,仍旧继续行驶的话,在这山区无疑是自寻死路。
禹雪看了看车的油表,指针远远的指着离最高的那一格,车的各项指数都是正常。
再看看车窗外,大雾不仅没有消散的意思,反而有越凝越浓的趋势。禹雪叹了口气,今天只有在这里过夜了,只能看看明天这雾会消散不。
禹雪拿出了手机,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格信号,禹雪把车中的音乐调到了最大声,没有了嘈杂的轰鸣声,粗犷的歌声不知道传出去了多远。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着,天慢慢的黑了下来。就在这时,一声婴儿的哭声吸引了车中的禹雪。
禹雪打开了车门,下了车。顺着声音,寻找它的来源。在一个杂草堆中,禹雪找到了一个裹着步的婴儿,他正躺在里面嚎啕大哭。
在裹布外面,赫然挂着一张卡片,上面写道:
请好心人收养,
他叫厊邥。
……
第二章厊邥
“下课了,请同学们……”校园的铃声照常响起,时间照常的消逝,厊邥也像往常一般提起了自己的挎包,像往常一般出了教室,下楼,与同学道别。
校门口,厊邥也要像往常一般与守门人打招呼。可这时,一道声音迥的从厊邥身后响起:“小子,干什么去。”
随后,一只巨手伸向厊邥的下颈,一股巨力从上面传来,让厊邥来不及反应,也没有能力去反抗。巨大的力道直接把厊邥给提了起来。
“哦?这就是他的儿子吗?这么弱!”那只手的主人看着手中的厊邥,不屑的说。
厊邥脸色涨得通红,连呼吸都困难,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切~弱鸡一只罢了,看来不能指望他了。”大汉轻哼一声,厊邥直接被扔飞。
“嘭。”墙面直接被砸出了一个大坑,厊邥只感觉心如遭重击,一股甜味上涌,哇的吐出一口大血。
大汉挥了挥手,招呼着同路的小弟:“走吧,又是一个没用的东西。”十几架摩托车轰鸣声响起,渐渐远去。
……
“我回来了。”声音照常在屋中响起,不过却少了平时那份生气与灵动。
正在洗碗的禹雪显然听出了其中的不正常:“怎么了?”
厊邥沉着脸,“雪姨,我的父母究竟是谁?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找我了,他们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他的儿子’。”
禹雪一顿,不过随后说道:“不要去管那些,你只需要明白你要好好读书就行。你……只是一个普通人!”
呵呵,普通人吗?厊邥在心中说道。
如果他只是普通人,会有满身装满炸药的人来找他吗?会有力大无比的人来找他吗?
厊邥很想了解自己的父母,但雪姨却只字不提。
平常的晚饭,厊邥也像往常一般,上网、睡觉。
在厊邥睡后,禹雪的卧室中。
“独狼,我希望你把这边管严点,我不想小邥再见到那些人,如果再有下次……”点点白光向禹雪的手上汇去暮然形成一把大刀,点点星光撒在上面,泛着冷冽的光芒,“世上将没有任何人叫独狼!”
在禹雪对面身穿白色西装服的男人点了点头:“知道了,我会好好看着那里的,祝你晚安。”
“哼!”禹雪冷哼一声,手上的大刀消失不见,“自己快滚!”
独狼笑了笑:“这么晚叫我来,我还以为有什么特别的事呢,美丽的小姐。”
“轰!”不少人在这一瞬间惊醒。
“还真是一个暴脾气呢,你说是吧,芭比?”在远方的高塔上,一个人静静的伫立在最顶端,在他肩上,坐着一个孩子。
“爸爸说什么就是什么啦。”
“哦,是吗?芭比真乖。”
“谢谢爸爸夸奖。”
“看来11区要乱了呢……你说呢?”
天上乌云密布,其中隐隐有雷蛇闪过,又将是一次恶劣的天气。
“不过……先把小杂碎给解决了吧。”蓝灰色的光芒汇聚成一把似刀又似剑的东西出现在他手中。在他周围,赫然出现了五六个人。
雨开始下了起来。天师伸出了手,让其落在上面:“雨,虽然很讨厌,但是却是冲刷邪恶的东西呢。你们说是吧?”
天师手中的东西指向一人:“它叫壬,它的任务就是杀掉人!就让我这件事做个好开头吧!”……
新晨新闻:昨晚午夜十二点,几人疑似攀爬铁山大塔惨遭坠落,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第三章运动会
厊邥像往常一般起了床,背起了自己的书包,他对于昨天的事已经习以为常,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
一路上非常的平静,厊邥很快就到了学院。
他没有朋友,在这个学院,所有的同学都瞧不起他,因为在这个学院,实力是唯一的标准,而厊邥则是因为他特殊的天赋进入学院的,他自己本身只是一个手无束鸡之力的普通人。
教室非常的嘈杂,但这一切都与厊邥无关,他没有朋友!
厊邥将书包放进了桌子里,趴了下去,装起了睡觉。
慢慢的,就会听到有人说“为什么这小子可以不测试?”“听说昨天又有人来找他了,你看见他那怂样没?”“真的?”“我录下来了,不信你看!”“又有好东西看了!”随后就是一阵哄堂大笑。
厊邥捏紧了拳头,却没办法,他也想过变强,但是天赋的不同,导致了他自身的能力。
无能为力,任他有通天之能也不行!
这是厊邥为自己下的定义。
不多时,老师已然从教室门口走了进来,老师仍旧的看向了全校唯一一个最特殊的学生——厊邥。
此时厊邥已经看不出来任何悲伤的样子,只有一股蓬勃的生机,肃立端坐,好好学习的模样。
老师叹了口气,厊邥这学生他也知道,可以说是学校最爱学习的几个人之一了,但是这孩子不管怎样,始终都是一个——废人。
如果这孩子是一副自暴自弃,混日子过的样子的话,自己也就不用管他了,可这孩子却是一副认真努力学习的样子,让老师进退两难,说不定……还真有改变的那一天!可是,真的那么容易吗?
可怜的孩子啊!
老师总结了一句。
“同学们静一静,今天有事宣布。”老师接着说道。
同学们见老师来了,也都安静了下来。
老师见同学们全都坐笔直了,才缓缓说道:“今年运动会提前举办,如果不出意外,就在三天后!”
全班同学都在这一瞬间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但厊邥却紧攥起了自己的手掌,还是……还是无能为力啊!
老师可怜的看了看厊邥,摇了摇头,感叹了一句:“可怜的孩子啊!”随后老师叫住了厊邥:“厊邥,出来一下。”
厊邥一愣,随后起身来跟着老师来到了教室外,此时教室的欢呼声还在持续着,巨大的音浪似乎在一次次冲击着厊邥的心房。
“厊邥,听同学说你身体不舒服,要不要请一星期假,回去修养一下?”老师向厊邥问道。
身体不舒服?同学?厊邥一愣,自己根本没朋友,身体也没事啊,随即厊邥明白了过来,原来老师不想让自己在运动会上出丑。
呵呵,运动会吗?
厊邥在心中冷笑,却也为自己感到悲哀,自己真的不能在现实中有什么重大突破?
见到厊邥久久不回话,老师显然知道了他的想法,叹了口气:“好了,先回去上课吧,如果有什么不舒服,就来给我说吧。”
“嗯。”简单利落的回答。
老师看了看厊邥离去的身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了,一颗好苗子啊。”
第四章生日,一个人的盛宴
厊邥像往常般回到了家中,还好没遇到那些家伙,厊邥不禁暗暗想到。
“厊邥,回来了?”雪姨慵懒的躺坐在沙发上,嘴中叼着一根女士香烟,无聊的看着电视。
厊邥奇怪了,现在应该是雪姨在家中做饭的时候啊,怎么会在这里看电视。
雪姨没管厊邥的小心思,而是径直朝冰箱走去,拿出了一盒牛奶喝了起来:“今天是你的16岁生日,出去吃吧,你自己先收拾一下。”
厊邥猛的才想起,这是自己的16岁生日,自己以前也没好好过一次生日……
6岁生日吃蛋糕,里面出了一条大泥鳅。
10岁生日去游乐园,结果游乐园停电。
13岁生日……被关在了家中一整天。
对于这些悲催的回忆,厊邥不愿意去想。
金耀街。
街如其名,璀璨的一片,是11区最为繁华的街道之一。
彩色的霓虹灯相互交错,五彩的辉芒映射在地上,巨大的广告牌竖立在路边,汹涌的人潮从身边经过,各种声音嘈杂不喧。
厊邥低耸着脑袋,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地方了,越是明亮人多的地方,厊邥越讨厌。
雪姨捅了一下厊邥,说道:“喂,专心点。”很明显,他发现了厊邥的不适。
走走停停,左拐右拐,厊邥一路两行人走进了一家餐厅。
“您好,请问有预定吗?”前天的迎宾小姐彬彬有礼的向厊邥问道。
雪姨指了顶端:“有的,11号露天包厢。”
“请跟我来。”迎宾小姐带着厊邥二人进了通向最顶端的电梯。
“叮……”电梯的声音响起,迎宾小姐对着厊邥他们说道:“就在里面了。”然后按下了最底层也就是一层的按键。
厊邥有点奇怪,为什么她不领着他们到包厢呢?
雪姨却直领着厊邥走到了11号包厢的门前,轻轻打开了门。
一个高两米的蛋糕在包厢中间矗立着,在蛋糕周围,是散发着浓浓的醇香的红酒在流淌。整个包厢被打扮得富丽堂皇,都市灿丽的光芒冲窗子柔柔的射进来,在蛋糕顶上,一盏吊灯将橙黄的灯光铺在地上,凭空给包厢增添了一份温馨的感觉。
厊邥笑了,不过这不是开心、高兴的笑,而是冷笑。
呵呵,这么大的蛋糕有什么用?
不出意外,雪姨等会又会离开。
果然,不一会,雪姨的手机响起,然后雪姨接了电话过后,连招呼也没打,就这么走了。
偌大的包厢,璀璨的钻石镶嵌在墙上,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但屋中却只有一个人,厊邥。
厊邥坐在沙发上,透过落地窗看着外面灯火璀璨的都市,腾腾的冒着热气的菜不断的被推上来,摆到桌子上。
厊邥此时最高兴的就是听着那从门外进来上菜的脚步声。
渐渐地,能够围着做十几个人的长形方桌被摆满了菜。没有了声音,一切都是静静的。厊邥坐在桌子的最上方,他的对面是一对对空着的板凳椅。
不知道怎么的,厊邥凭空生出一种叫做悲凉的感情。
可能,这就叫做……一个人的盛宴吧?
厊邥冷冷的想到。
第五章你……想变得万众瞩目么?
看着了无生气的房间,一股压抑的情形在厊邥心底蔓延。
“呵呵,干杯!”
拿起了装着红酒的高脚杯,就像平时家喝水一般咕隆咕隆几下就和了下去。而喝红酒,应先赏其色,再闻其香,最后一点一点尝其味,这才能够将人的味蕾彻底打开,使红酒尝起来更加的美味。厊邥这种举动,无疑是暴残天物。
可是没有人告诉厊邥,厊邥也知道,但是他不想那样,他只想痛痛快快的喝一场。
“干杯!”
厊邥举着杯子,对着空空荡荡的桌椅说道。
“干杯!”
“干杯!”
……
摆在包厢中央的蛋糕纹丝不动,但它旁边的酒水却一点点下降,直到没有任何一滴酒。
呵呵,朋友吗?
多么陌生的一个词语。
自己似乎从小到大就只有两个朋友吧?
想到两道脑海中的身影,厊邥不禁痴痴一笑。
那时候多么美好啊。
天赋……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夜色下的11区很美,厊邥所在的包厢是这家餐厅的最高处,同时这家餐厅又是金耀街最高的建筑,而金耀街却又是11区醉最为繁华的街道之一。
所以,厊邥目睹了11区最为璀璨,最为辉煌的夜景。
一道道探照灯光从某些地方射出,橙黄色的路灯一盏盏的开启,璀璨的霓虹灯相互充斥着整个11区,此时11区才真正的展现出了最繁华的时候。
呵呵……真美啊。
厊邥冷笑。
自己的天赋真的那么重要么?厊邥不禁再一次想到。
龙州学院,是一所具有传奇色彩的学院,因为这所学院不是普通的教书学院,而是——专门训练异能者的学院。
而绝大多数的异能都是战斗型异能,而厊邥的异能却是鸡肋的不能再鸡肋的异能——入侵。
对,你没看错,就是电脑上黑客入侵的入侵。
它只是帮助厊邥的在网络上入侵别人的电脑,并没有其他的作用。
如果厊邥的电脑技术不行,学院也就直接勒令退学了,但厊邥却偏偏在这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如果不加以管制,放到外面去绝对会引起世界级的风波。
所以就形成了厊邥现在的情形。
厊邥也不是没想过多加以锻炼,靠技巧获胜。
但是他的同学们都是痴呆啊?看厊邥那么努力,自然也就更加的卖力。
所以厊邥自己不仅没成功,还让全班进入了一个火热学习的状态。本来在学校吊尾车的班级,犹如坐火箭般飙升,全校20多个班级,厊邥他们班可以排进前三。
呵呵,天赋么?
厊邥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勾勒起一丝冷笑,天赋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如同现在一般。
厊邥抬起了头,鼻梁上的高度数眼镜泛起了反光。
突然。
“嗡……”巨大的噪音响起,11区顿时陷入了黑暗。
餐厅中,广播响起:“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请不要慌张。备用电源将在10分钟后开启。”
就在这时候,“哗啦……”厊邥所处的包厢的玻璃猛的破碎了。
一个身穿白色西装服的男子优雅的从阳台走了进来。
“你是谁?”厊邥并没有慌张,他很明白,能进来这里,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如此,不如好好谈谈。
“好心性。”男子赞叹了一声,从桌面上拿起了红酒,缓缓的倒入了酒杯中,细细的品尝了一番,才说道:“92年的拉菲,真不错。”
厊邥也不急,等着男子慢慢的将红酒品完。
“还有六分钟。”厊邥提醒道,他知道,男子在来电之前就会离开。
男子并没有接话,而是缓缓的优雅的走到厊邥旁边,伏下身去,在厊邥吹了一个带有红酒酒香的气:
“你……想万众瞩目么?”
初二: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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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月明_1500字
于她而言,熬夜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做试卷做题目,为了空泛的梦想而努力着;看小说看动漫之类是闲暇时的消遣,或者只是坐在阳台上发呆,望着对面窗格流泄出凝噎的灯光,参差不齐仿佛城市的乱码,夜凉如水,灯火逐渐归于黑暗。
伏案疾书觉得脖子酸胀之时,她会抬头,用审视的眼光看看这座城市,它在黑暗里是如此的氤氲不清,使人觉得有种刻骨铭心的孤独随着夜晚的寒气渗进肌骨,像吐着信子的蛇,缓缓的包围着猎物。这是她的孤独。
不过好在,每次无论她熬得多晚,对面也总有一盏灯是开着的。她从窗子望出去时,看到的这光线,在大片的黑暗中独自亮着。有时候她也会想,等对面这个人睡下了,等这盏灯熄灭了,我就睡。不过这种情况一次也没有发生。每每总是她先关灯,然后趴在桌子上睡着,或者和抱枕一起窝在阳台角落里沉眠。
那天她和闺蜜吵架了。因为成绩、性格或者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事情。她以为失去了唯一的交好。在黑夜中孤独到绝望的时候,抬头又看见熟悉的光。那盏灯是不是为自己而点的呢?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自己都觉得好笑。
然后她关了灯,大概半分钟后。周遭陷入了一片黑暗。心中的疑惑一点点放大,她踌躇着,手落在开关上却迟迟没有按下去。
她复又开灯,开了好几次,验证了自己的想法。
她只是按着开关不放。有眼泪流下,不过干得很快,脸上有绷住的感觉,让人觉得很累,很无力。那个人,他/她把灯开到了天亮。
这真是太不环保了,对吧,怎么能这样呢,灯开一晚上。她这样想着。可是翌日晚上,并没有想象中的场景。她就站在那里,看对面的灯光都陆续黯淡下去,直至最后一盏。
就说了嘛,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会对你这么好,在暗夜之中也一直守护着你呢,即使是熬夜也要陪着一起,哪怕你根本不知道。
她想要去散散步,尽管现在是午夜。
打开房门听了一下动静,果然父母都不在家。
穿上鞋子,水汽太重,有一点凉,不过没关系,走一走就暖和了。
她站在两栋楼的中间,抬头向上望。有一颗高大的玉兰树正遮住她的视线。
在转过身打算回去的时候,她看见推着掉链的自行车缓缓走过来的少年。
那是林月见和陈未明的第一次见面,虽说很意外很偶然,不过也确实有点命中注定的味道。
和好了之后,闺蜜理所当然的知道了这事儿,嘬着嘴儿评论:“啧啧,原来月见有这么浪漫的艳遇啊。”
她只是笑笑:艳遇?我怎么没觉得=-=
闺蜜扑上来叫:“诶,这个故事还有没有后续啊,没有后续的悲剧故事我不听的。”
“诶,话说那男的长得好看吗?”
她一把把闺蜜pia下去:“是丑霸行了吧!”
“诶诶,好歹也告诉我叫什么名字嘛……诶你别走啊……”
如同所有的艳遇和意外,故事似乎真的会无疾而终。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并不希望就这样结束。于是,还就真的天随人愿=-=。
去家附近的图书馆都经常能够遇到,她感觉这就是所谓的人品好=-=
某次受挫的时候,她皱着眉头问他:“你……为什么天天熬夜?”其实本不该用这样的问法。
“我在校文艺汇上见过你。”
虽然是答非所问,可是她好像懂了些什么。
校文艺汇?哦,她是弹了一段古筝。
这个节目最后是有一段舞蹈的,可是上台前她的纸伞就找不到了,最后只能即兴跳了一段,几乎可以说是挥了挥袖子就下台了的说。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有点可惜=-=
“那把雨伞,在我家里。”他的表情很严肃,可是嘴角有不易觉察的弧度,“反正你也演完了。”
“可是你也应该还给我的吧。”她忿忿道。
“因为我很喜欢。”
……
闺蜜后来是这么点评的:“这句话的主语,到底是你,还是伞呢?”
可是那一天,谁都没有去追究,所以这个不明的主语,也深埋在了记忆里。
……
“诶,未明。”眼前的她又是一脸的萎靡不振,“你说,月亮黯淡无光,世界会怎么样。”
“怎么了。”
“没什么。”
“月亮的光芒,本身就没有变过,只是境遇不同而已。”他漾出一丝了然的笑意,“就算未明,也只是曾经的啊。”
“陈(曾)?”
她忘了,他姓陈。
即使一时未见月明,即使阴暗阒静的夜路不复明朗,即使我们总要独自面对并承受这些疯狂的孤寂,即使没有他,她总能够好好活着,好好走下去。
初二:江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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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阳光(1)_3000字一那个少年有着全世界最明亮的眼睛。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一晃一晃的。我揉揉发胀的双眼,把书翻到下一页。这里是一家咖啡馆,店牌名叫夏日阳光。这里装修的青春亮眼,是年轻人常来的地方。我也是在这里的常客之一。我喜欢在午后来到这里,点一杯醇香的蓝山咖啡,带一本喜爱的书,就这么一个人静静地呆一下午的时间。我很享受这段来之不易的慵懒又惬意的时光,就像这家店的点名一样,给人温暖又舒服的感觉。我喜欢看那些文字平淡朴实却又温馨的书,有一种淡淡的亲切感。我尤其喜欢看青春小说,看那些或明媚,或张扬,或忧伤的故事,往往自己也陷入那爱恨情仇交织的故事中,或恬静微笑,或暗自垂泪。那天午后,我信步来到这家咖啡馆,打算再呆一下午的时间。我轻轻推开门,听到店里播放的美妙悦耳的音乐,不由得浅浅一笑。“哟,你是今天下午第一个到的呢。”吧台上的那名男子抬起头来,冲我一笑。我微微颔首,向他要了杯咖啡,便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他端来一杯咖啡,又重新回到吧台那儿了。不知过了多久,一直没有客人来。真奇怪,平时都有很多人的。我没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看书。倒是他先打破了这个有些尴尬的局面。他突然问我说:“你是这里的常客吧?为什么其他人都有人陪着,就只有你一个人自己来呢?”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涩涩的疼,却也不好说出口,手握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我装作不在意的说·:“一个人怎么了?我喜欢一个人。“”哦,“他回答说,”我认为你们这个年纪的学生,尤其是女生,一般都是有一俩个要好的朋友的,做什么都在一起。“”我没朋友。“我淡淡地说。”······哦,那真对不起。”他有些歉意地说。“没事。”气氛突然就又有些尴尬了,而且更甚于从前。不过这次打破局面的不是他了,而是一个少年。即使过了多久,我想我都不会忘记,那个少年,带着那般明亮耀眼的双眼,衣衫被奔跑带起来的风吹得鼓鼓的,就那么,就那么,突兀的闯入我的世界。他冲进来,大声喊着:“哥!这次篮球比赛,我又赢了!“男子的眼神温柔,他宠溺的揉了揉少年的头发,说:”恭喜啊,我弟弟就是厉害。“少年扬了扬下巴,得意地说:”那是当然。“我微微低头,想以读书来掩饰自己的落寞。谁知这时,男子突然转过头,满含笑意对我说:”不如你就和我弟弟成为朋友吧。“我被惊到了,满脸困惑的望着他。少年亦很惊讶,他出声问道:”为什么?我和她不熟啊!她是谁啊?哥,你认识吗?“男子眨了眨眼睛,有些戏谑地说:”现在就会认识了,各自介绍一下自己吧。“之后,他望向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有些没反应过来,呆呆的答道:“我叫许希娅。”男子又望向少年,少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我叫赵凌。“”好了,俩个人都认识了,”男子笑眯眯地说,“那么,我说一下我自己,我叫赵卿。握个手吧。”我们三人就这么认识了。我莫名其妙就和他们成为好友了。想想就匪夷所思。我仍旧在有空时去坐坐,偶尔和他们聊聊天。赵凌很幽默,每次去他都给我讲一些有趣的事,我都很喜欢听。我很珍惜他们,他们是我唯一的俩个朋友。我很内向,不愿与人交流,总是小心翼翼的缩进自己的壳里,怕受到伤害。事实上,我确实收到过伤害,虽小,但在年幼的孩子眼里,确实很大很痛的一件事。小时候,我家境好,爸爸妈妈都是老师,并且跟教我的老师关系很好。我有好多好多漂亮的衣服穿,好多好多的书可以看,很多女生愿意和我做朋友。可是越长大,嫉妒心越强,他们跟我做朋友的目的变了,依然像以前一样表面上对我好,背地却说尽了我的坏话。我不知道,从来不知道,友情已经变了质,而且面目全非。那些我自以为熟悉的面孔,逐渐模糊,直到完全消失。当我知道真相时,只觉得世界都黑了一片。我嘲讽似的笑着,笑世界,更笑自己。我真的好傻,被人骗了那么多年,依然天真的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女孩,现在看来······我真是蠢透了。我流了泪,心很痛很痛,可我不能让人看出来,依然微笑着,笑得脸都僵了,还笑着。一面暗自神伤,一面笑对众生。我把这晦涩的记忆藏在内心深处,希望有一天可以忘记。可我没想到,遇见他,可以如沐春风,不胜欢喜。二你是我的脚步抵达不到的地方我开始期待去找他们聊天的日子。我是一名高中生,偶尔放假,在作业都做完时,才能出来看书,但每一次去,都是我记忆里最美的时光。赵凌常常在那里,我去十次有九次能遇见他。至于赵卿,夏日阳光就是他开的,他不在那里才怪。我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有一种很轻松的气氛,那是家里很少有的,不,根本就是没有。我心里很清楚,爷爷奶奶喜欢男孩,不喜欢女孩。当初母亲生我时,全家人都期盼是个男孩,没想到,我却是个女孩。我生下来,就使跟我最亲近的家人失望了。我本来就是个被嫌弃的人吧。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对我淡淡的吧。抱着这个想法,我变得内向,自卑。每每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在父母怀里撒娇时,我都忍不住想哭,所以我每每都转过头,不想看见。我也渴望爱,我也是个被人需要,被人宠,被人爱的小孩,可为什么没人心疼我?渐渐地,我长大了,也懂得掩饰自己的内心。我一遍一遍告诉自己,大不了我就一个人,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这样告诉自己,但是独自走在人群中的那种孤寂感,没有父母,没有朋友,那是我回忆里挥之不去的阴影,它像一个噩梦,常常使我在梦中惊醒。所以,我异常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友谊,惟恐是镜花水月,轻轻一碰,就碎了。他们就像是我生命里最耀眼的阳光,我贪恋他们身上的温暖。赵凌与我同级,而且与我同校,不过不同班。偶尔还是能遇见的。他是个人缘很好的人,与我完全不同。他就像太阳那般耀眼,而我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仰望着他的光芒。我是那般卑微,做什么都小心翼翼,说不羡慕都是假的。我想靠近再靠近他一点,却悲伤地发现,我和他的距离那么远,那么远,远的我踮起脚尖,却仍够不到他。他能够和我做朋友,我想,就足够了吧。不要奢望太多了,那根本不属于我,那是我的脚步抵达不到的地方。不要期望太多,以免失望太多。原谅我,就是这么胆小又卑微。想要的东西却没有勇气争取。三你微微转头,冲我轻轻笑,从此,我的世界为你倾倒如果说我的世界黑白一片,那么他就是唯一的色彩,他装点了我的世界。有时候我们俩班同上体育课,那是我过的最紧张,最快乐的一节课。我渴望他能看到我,却又怕他看到我很丑的样子,我下意识地希望能给他留下好的印象。有时候,我悄悄望着他,却总是在他看到我的时候匆忙转过头。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有一天,他约我放学一起去赵卿的咖啡馆,我鬼使神差就答应了,其实那天我还有很多作业的,但不知为什么,就那么答应了。一路上,他不停向我讲述学校发生过的趣事,我只是静静的听,努力跟上他欢快的脚步,时不时莞尔一笑。我至今还记得,那个黄昏,那片夕阳,以及那个少年,带着璀璨的笑容,微微转头,冲我轻轻笑,从此,我的世界再无其他,只有那使我忘却所有的笑容。到了咖啡馆,我看到了赵卿,他把玩着手机,听到声响,抬起头,冲我们微笑:“来了吗?挺快的。“赵凌随意找了个位置,放下书包,说:“今天不多说了,我还有作业呢。”说完,他看向我,微微一笑:“你也写作业吧。”我有些不解:“你约我来这里,就是写作业?”“是啊,”他说,“以后咱们一起在这写作业吧,我一人怪无聊的。”‘那你怎么选我了?“我有些小小的期待。“不可以吗?”他边翻开书,边说,“你不愿意吗?”我摇摇头,说:“当然不是,只不过有些好奇而已。”他说:“赶紧写作业吧,我可不想因为写不完作业而被老师狠训一顿。”我笑了,说:“好啊。”那个黄昏,夕阳透过窗户,靠窗的少年的身边被镶上一层耀眼的金边,我可以清晰的看到他鼻上细小的绒毛。也是那个瞬间,我的心狠狠颤抖了一下,我迅速转头,想掩饰自己的慌乱。也是那时,他拿起作业本,想向我问一道题,他的身子靠近了我些,我只觉得心跳无比的快,脸很热很热,傻傻的。他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一脸不解:“你怎么了?脸很红啊。是不是发烧了?“说着,就要摸我的额头。我猛地反应过来,忙摆摆手说:”没事没事,你要问什么?”“没事就好,”他微笑,“是这道题,你看看······”知道我回家,我的脑袋一直晕晕乎乎的,脑海里一直是他微笑的模样。我傻笑。我知道,我陷进去了,而且不能自拔了。那天晚上,我捧着脸,嘴角扬起很小很小的弧度。我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心里悄悄许下一个愿望:“永不分离。”那晚的星星很亮,我闭上眼,脑海里全是你的身影。你的眉眼,你的发,你的笑容······你成了我世界的唯一。我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了你,从此沉沦。四我对你的最后记忆,是你转身离去的背影我不知该怎样形容我对赵凌的感觉,那是我活了十几年都没有过的感觉。但赵卿似乎知道,他每一次看我的眼神都意味深长,表情似笑非笑,弄得我每次都莫名其妙的,却偏偏摸不到头绪。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们三人仍常常坐在夏日阳光聊天。那些细小的感动与幸福,随着时间的流逝,悄悄积在柔软的心底,一层又一层。那一年,我上了高二,赵凌上了高三。高三的毕业生一般都是忙的,一天的时间恨不得掰成两天用,因此,我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常常是我独自去咖啡馆,独自地做作业。赵卿倒是时常和我说话,只是我上高二了,也比以前忙了,不愿太搭话。赵卿说了几次,见我很忙,也沉默下来。偶尔在学校遇见赵凌,他也是匆匆忙忙的,有时和我打招呼,有时干脆擦肩而过。我不怪他,他真的很忙。有次我去咖啡馆听赵卿说,他每晚都学到凌晨,早上又必须很早起来。他是个好学生,很要强,不允许自己落后于他人。我很心疼他,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他的眼睛时常挂着两个黑眼圈,却仍逞强地笑着,告诉别人,我没事,挺好的。我期盼时间快点过去,却又害怕它迅速溜走。一旦他高考完事,考上个好大学,就要去别的,陌生的城市了。我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之又少了。我就一直带着这个矛盾的心情直到赵凌高考。他高考那天下了这几个月的第一场雨。雨丝细细的、清清凉凉的,“哗哗”地落下来。那天,我望着那雨丝,它们就像一根根线,密密的缠绕在我的心上,越勒越紧,直到不能呼吸。后来我再去咖啡馆时,赵凌和赵卿都在,他们谈得很开心。我推开门,赵凌笑着回头,看是我,无比兴奋的说:“希娅,我考上A大了!恭喜我吧。“我笑笑,说:”恭喜恭喜,考上A大很了不起了。“他又说:“我下周就走了,出去放松放松,就不回来了,直接去学校。”他仍得意地冲我笑,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他就要走了,A大,离这儿有多远啊。我们岂不是要分开很久很久了。我假装毫不在意地和他们聊天,大笑,心里却在哭。赵凌,赵凌,你就要走了,离开我了,那我怎么办啊?你不在了,我的世界里的光也要淡了。以后我心里的委屈,难过,失望,对谁说呢?你真坏,你把我拉到洒满阳光的世界,给我最美的一切,却又在我最幸福的时候离开,你有想过我的感受吗?我允许你进入我的世界后,却又匆匆离去了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两年,而你却要走了,很长时间都不回来了。之后我们聊了一段时间,赵凌有事先走了,只剩我和赵卿。沉默持续在我们身边,我和他都不说话。许久,他开口:“希娅,你很伤心,是吗?”我怔了一下,随后,缓缓地,缓缓地点了点头。“我早就察觉你的不对劲了,只是没加注意。”他微微叹了口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也许当初我就不应该让你们认识。”是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可是,我们都回不去了。我说:”不,认识你们,我从未后悔过。就算伤心,我也心甘情愿。再说了,赵凌考上好大学,我也为他高兴啊。“我勉强地笑笑,掩饰着自己已在偷偷哭泣的内心。他望着我,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他说:”许希娅,其实你在哭,是吗?“我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笑容僵在脸上。我稍稍平复下自己的情绪,对他说:”没有啊,我很好。那个,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我不再看他,转身飞快离去。我怕再晚一秒,我的眼泪就会掉下来,我有我的自尊心,我不愿让人看到我的眼泪。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觉得自己是那般孤寂。那个给我温暖的人,就要走了,离开我的世界。心里就像有无数根针,密密麻麻的扎着自己早已支离破碎的心,但依旧很疼、很疼。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坐在床上,望了一夜的星星,看它们出现,又离开。赵凌走的那天,我去送他。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带着满脸的笑容,冲我挥了挥手。我走过去,也努力地笑着望着他。临走时,他对我说:”希娅,你要努力,争取和我考上同样的大学啊。我在那里等你。“我只浅笑,低头不语。以我的成绩,连A大的录取分数线的边都达不到,考它纯属痴人说梦。要不然,我怎么会那么伤心呢?因为我知道,我永远追不上他了,我们的距离会越来越远。即使我和他同在一个城市念大学又怎样,我们的差距一点也不会少。但我仍说:”好,我会努力。“他笑得更开心了,我深深的望着他,想把这个笑容记一辈子,一辈子不会忘。我就那么看着,看着他的身影一点点变小,一点一点,直到消失在尽头。再回首,早已泪流满面。初二: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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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亡_3000字(一)夕阳西下,景色致使着有目空一切的感觉。无云,霞光的朗照。阳,早已望不见边际,余光残留却只留有一抹斑斓霞光景,倒映着,银色湖泊,既望。风曾吹过,在着杨柳繁盛的季节里,轻拂下,那鲜嫩且是细长的柳叶。偶尔之间飘落在水面,在波光之中回旋打转,顺水而下。她觉得欣赏够久了,便踏着一字步走上前去,轻轻抿了几口湛蓝与橙黄两面波光比较和谐着融合的水,微笑,后觉她以小跑着离开了。已经是春末夏初了。季节不错,有丰沛的时间可以去欣赏风景了。茂盛的草原上,稀稀疏疏的分布着狼群。关于狼这种群居动物的习惯,夏日便是它们已化整为零的季节,分散着,零散着在各自的领地中体会一年当中夏日生活的美好。关于在河边偶遇的她,是凝枫。狼族年轻的雌狼,牙口四岁的她拥有着冰蓝的双眸,虹膜之上似乎若隐若现着一片红色的枫叶。当然只是借就这红枫叶的轮廓罢了。名字蕴含着略微的诗意,忍不住吟诵着。不过呢,即使是只有一只成年狼住在洞穴的她并不孤单,因为她有着五只令她陶醉的狼崽。不,应该是四只,因为这其中有一只很异常的狼崽,它全身都是容易暴露位置的青蓝色皮毛,像是春天被绿藻染了色的河水的色彩。因为反常,他被叫做那逆流。(二)“这只能怪凌风太蛮不讲理了。”她忍着泪水嘟囔着:“不然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了。”她滴着血的心已无力再回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了,索性就搂着狼崽圈起身子睡起觉来。-关于她的回忆-今天一天他的运气都不好,早晨踏着晨光出门。一路上看到很多可口的猎物,只可惜她孤身只影,围剿不住它们。时间流走,直至夕阳西下时的的余光照进洞口时,她这才疲惫的拖着一只追逐了半个小时才捉回的雪兔来。狼崽们早已断奶,身为食肉兽的他们食量确实很大,饿了一整天,简直像是三天未吃饭的疯狗。当他们看见她踏着夕阳回归的影子时,立刻一窝蜂似的用上前去,都想多吃一点。她立刻三下五除二的将这只雪兔开膛剖腹,将血淋的尸体喂给饥饿的狼崽。无奈兔子总是兔子,再肥胖也不够全体成员们瓜分饱腹的啊。逆流受饥饿驱使理所应当的站到她身边那微小的空隙探头吃时,刚刚从食圈中抽出身来的凌枫好像认为逆流“侵犯”了他的领地似的,生气地嗥了一声,从她背后斜窜出去,一口咬在逆流的屁股上,咬下一小祚狼毛,疼得逆流龇牙咧嘴。身为摩羯座怎能容忍对方如此明显的公然挑衅呢?逆流窜起到半空中时玩了个高难度的后空翻,下落。他跃到了凌风身上,一口含住他的脖颈,绿莹莹的狼眼中泛起一片杀机。他将嘴微微咧开一道容许空气流进的缝隙,发出小声却极具有威胁感的嚎叫声来警示凌风不要惹他。不过,凌枫虽然是这些崽子们的老大,但毕竟心智还小,根本不懂什么叫引火烧身,反而极力扭头,似乎是想反咬一口。但脖颈被叼住,无法自由扭动。凌风便疯狂跳跃,想把逆流从身上抖落下去。可惜没有太多用处。他便利用口鼻的自由,进行一种对逆流的侮辱。逆流怒火极增,他气得七窍生烟,狼血在沸腾着。“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他的怒火吞噬了理智,复仇!内心只有这个想法。他照准凌风侧颈上那大动脉就狠咬了下去。“嘣"的一声,血管破裂。凌枫未反应过来就魂归西天了。血腥味使逆流更加疯狂,就着怒气窜出洞,向前方的黑森林跑去了。“唉。"她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自己明知不能回亿却偏要回忆呢?唉一一一”她将自己剩下的三只狼崽向自己拢了拢,带着悲痛睡着了。暮空上方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雨云,很黑很黑,聚在空中就像是一潭随意泼洒上的墨汁。一道极强的光转瞬即逝划破苍穹,应该是闪电。豆大的雨随着一阵霹雳倾盆而下。雨水在地上敲打,发出的“哗哗”声响震耳欲聋,惊醒了凝枫。她头脑一阵发热,又想起逆流来了,不禁又是一阵担心:“雨这么大哦,(听说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哦~)他怎样了?”这个声音一直在她脑中回响着。终于,她坐不住了,头脑一阵发热,不顾一切般顶着头顶那肆虐的狂风暴雨奔向那片幽深的森林。她似乎忘记了,去哪里如若没有明确的方向感,会永远迷失于此地。枪声,不绝于耳。那是一片风险之地。(三)逆流此刻正在林中穿行着。这里是背风坡(混乱之中跑到山的对面去了……),云还没全飘过来,只有稀稀疏疏几点雨滴,几杂着狂风。微小的雨滴浸湿了他的毛丛。他抖了抖绿色的狼毛,凉凉的,夹着狂风的洗礼,不怎么好受。“再这样下去,会被狂风吹感冒的吧?”他抬头观测风云,云层很厚,有遮天蔽日的感觉。“一会,应该就……”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因为看风云分散了注意力,被面前的石头绊倒了,打了几个滚,撞上了一丛小青松。位置已向右偏离了几十米。他钻出小青松前的那枯灌木,向右侧望去,也到巧,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高地势的洞穴。他向前跑了几百米,轻盈的跃起,打量了一下,便进去了。穴内十分暖和,温暖的环境促生困意,逆流打了个哈欠,边趴下,蜷起身子睡着了。又是一阵狂风,背风坡终于降下来了雨。“哗_——哗——”暴雨拍打着大地的声音所发出的巨大的声响传入逆流的双耳,震得他鼓膜有隐隐的痛楚。他抬起头一看,东外的积水已达到了一尺多高。“幸亏自己造找到了一个地势较高的洞穴,不然这时候在外面早被淋成落汤鸡了。”他这样想着,有向洞内挪了挪,申了个懒腰,将尾巴抡起绕在颈部,圈起身子,又睡着了。“唔,我没有任何愧疚感”……(四)“呜——————”凝枫拼尽全力徒劳地嚎叫着,希望逆流能回应她。风雨声,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了吗?凝枫伤感的想着,寂静,寂静,难道这就是回应吗?这是金河田夏日罕见的暴风雨,雨才落下不到五分钟,地上的积水就差不多漫过凝枫的双膝了。寸步难行,视线,嗅觉,听觉几乎降为了零,只有雨打落在身上的疼痛感。她向前挪了几步,开始思考些什么。雨水似乎更猛烈了些。抡尾,似乎,心意已决。空如墨,她抬头望去,但什么也看不清。她顶着大风,勉强向前又走了几步后,突然吹来一阵狂风,吹的她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被迫向左走了几步,绊了一跤,顺水漂了几米后竟顺流而下。“哗——“凝枫顺水而下,还未来得及站稳,便感到一种下坠感和周围水花溅起的声音。她跌落到一个十几米深的井中。辛亏井下有水做保护,她才没伤到筋骨,只是呛了几口水。她稳了稳,站了起来。她愣了愣神,聆听着积水不断落下的声音,想到了些什么……逆流……她突然间回过神来,焦急的向上望去那唯一的出口。好高好高,约有几十米吧?她的眼光瞬间黯淡了下来……“阿嚏!”凝枫被暴雨淋了数个小时,又在齐脖深的井水中泡了一会,有点感冒了。都打的雨点敲打在她身上,穿透毛从,寒冷刺骨。她被冻得浑身发抖,又打了几个喷嚏。冰水使她混沌的脑袋清醒了。“我在干嘛?”她质问着自己“我疯了?开启大公无私的品质?”“逆流,你在哪里?”她绝望的朝着天空喃喃道……绝望而又黑暗的地方,突然亮起了一盏明亮的灯芯……(五)凝枫正对着那粗糙的石壁发着呆,猛然间,她望到了一只被雨水所冲刷到井水中的老鼠。“顽强的生命呵……”凝枫饶有兴趣的望着那只发出绝望的“吱吱”声的鼠类,尽管心早已被绝望所占领,但出于一种特殊的“幸灾乐祸”,眼前的情景倒是让她心情稍稍舒畅了些。也许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那只鼠似乎认为对面的狼比这“洪水”还要可怕些,变顺水飘到石壁边缘。随着水撞击石壁的那股冲击力,她,凝枫,轻轻楚楚的看到了一个让她看到光明以及目瞪口呆的景象:那只鼠,伸出那纤细的爪子,抓住石壁上凹凸不平的石块,拼尽全力往上攀爬着!鼠那娇小的身躯从石壁上滑落,顺着凹凸不平的石壁蹭了下来,落回了井内有半人高的水中。它挣扎着浮在水面上;身上被石壁划伤的痕迹触目惊心,血水融于雨水,微微泛些红光。即使有机会逃生,也活不下去了吧?凝枫思想当中略微透露出些许对生命的叹息。“哗——”凝枫的皮毛上覆盖着一层水珠,由于井下气温较低,水珠已凝结成冰,粘在黑色的皮毛上,黑狼成了白狼。寒冰刺骨,生死的赌注只在于她这注孤一抛了。水溅起的声音覆盖了雨敲击地面的声音。她直立起身子,两条后退在井的底部猛地一弹,直立着窜跳起来。水的阻力使她所跳跃的高度打了个大大的折扣,在离开水面一米多高时,她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停顿与即将坠落的感觉。半途而废?她可不想!凝枫在停顿的瞬间将指抓伸出爪俏,用弯如钩的指抓抠住石壁那凹凸不平的石壁,拼上全身的力气攀爬……熄灭。雨淅淅沥沥的,似乎是要将停的模样。—9:30—只消半小时。凝枫抬起头疲惫的望向灰蒙的天空,云缭绕着组成星梯的形状。黑色的弥漫。她起身,控制者着如棉的四肢向北方踏着形似于醉步走去。雨敲落在她的身上,一曲终了的前奏呵……昏暗,天地。细雨,无言。恍惚之间,让你踏上冥界的风回归死亡的住宿。飘忽着不定。血的翼,蓝色的莲状八菱忽现。如同梦一场的画面……回忆……天地间,混沌一片。模糊的意识,渐渐消散。无痕的脚印,跌跌撞撞,通向哪里?最后的意识化为碎片落回他手中。第一次相见的场面呐……他轻轻捂住胸口那滴着血的心脏的位置,是一副酸涩苦涩的表情。这里是天地的混沌。“滴————”一声清脆的声响。他回身唤出长矛刺向墙壁。晚了,太晚了,一切都完了!“〇五”像是用鲜血镌刻而成的,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淡然?不曾存。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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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回归_3000字(一)殇。洁白的殇。第一个冬日的雪在夜间悄然落下,风卷而飘散。她在这个夜晚出行。一人独唱,有些悲凉。六个瓣的雪,不禁让她想起了星阵的光芒。雪,晶莹剔透的,还似乎泛起些许银光。无暇,轻盈。她带着泪走向远方。原因?她也是解释不清的。如流星划过夜空,如奔流的江水,是时间,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上一个春末夏初的衔接季节早已变得像场梦似的飘渺,他回忆不起来,也不想回忆。狂风将雪送进洞穴,寒意却荡然无存。此刻是冬日的中旬,冰封了雷德福山,上方被雪所覆盖,没有透明,只有洁白;没有坚硬,只有柔软。山坡山脚,平原丘陵,浑然一体的一片白。凛冽的寒风再次光临山间,与岩石一同奏鸣着,发出巨大的声响,如若打击乐一般。由于是在山里,回音很大,所以这声音也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飘进了金河田平原上的小丘陵内的洞穴内,也传入逆流的耳朵。他的听觉天生就很好,微风吹过,草微微跟着晃动的声音也能像听在山间的回声一般,就更不用说这寒风声了。逆流本来是在石洞中睡觉的,就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嗖的就从地上弹了起来。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确定是风声后,才又静静的趴下。“怎么了?”逆流的心中有着另一个苍老的声音回响着,疑惑的响着。他没有去继而思考,因为这早已习以为常。平原没下过雨,只铺着一层柔软的积雪。草的杂乱,清清楚楚。片刻后,他明白了自己神经过敏的原因:一枚印记,是足迹。他年轻却拥有着这般苍老的步伐。这是,不应该的吧?他在洞里徘徊者,既兴奋又迷惑: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一只狼和自己一样孤身一人呢?这样年轻,这样完美。是什么呢,让他有了这似乎已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的步伐?罕见至极,至极限。“我要去找他,了解他的故事。”他自己这样想着“天亮,就出发。”(二)风将地上的积雪粘合在一起,形成冰的幼体,并且将它吹的晶亮,久而久之,凝结而形成了冰,晶莹而纯暇,像水晶似的。远远望去,是一片晶莹。雷德福金河田山在阳光的照应下像三棱镜似得反射出了一道耀眼的彩虹,雪过天晴了。哎好久不练习风景有点不会写了帮忙指导一下……穴前就是金河田。金河田,是大面积的草场,如果这片黄帝中有人的话,将会是一片发达的畜牧业吧?。河水因为土质而变成金色,草也是半绿半金的。他们共同将阳光折射入石洞中,逆流的身上。零碎的光斑自由的跳跃着,很快就跳到了逆流的眼睑上。眼睑很薄,承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光点,逆流才用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翻了个身来躲避。可这些光斑好象有意似的,专门跑到他的眼睑上来捣乱。被阳光折腾了半天的逆流也睡不着了,干脆就翻身起来了。茫茫的雪如晶体映入眼帘,瞳孔也因此变得透明澄澈了,清晰的勾勒出这和田上的雪线。似乎,他忘记了什么?逆流晃了晃脑袋,甩掉困倦与懒散。微微测了侧头,他想到了什么,将自己的鼻翼轻轻的放在地上,嗅了嗅,猛地一抬头,眼中满是新燃起的希望之火。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紧接着就窜了出去。像一阵绿色的狂飙,直到金和之边。他眨了眨眼,瞳孔因惊奇而变小:什么情况?!(ps:逆流才半岁,且从来没认真看过自己的毛色)他惊奇的看着自己的毛从,有些自豪又有些鄙夷,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一种异类。“以这种毛色出行,会被当作异类的吧”逆流无奈的想着“要是自己的毛色是银色该多好看啊”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正要往回走时,却发现……自己仿佛踏进了一片云雾。他左冲右撞,想突破,却发现这好像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彭——”一声物体落地的声音响起后,烟雾就离散了。逆流摔倒在地,啃了一嘴泥土,一个标准的“狗肯泥”。含着一嘴泥土的滋味并不好受,于是他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噗噗噗的赶快吐掉了嘴里的泥土,还赶快喝了几口清水。就在他抬起头注视水面时,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毛色!已经变成了漂亮的银灰色!满心抑制不住的欢喜,这种感觉充满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他抬起充满欢喜的、琥珀绿似得瞳仁,向着远处望了一眼,就便奔向了森林深处。幽静的山谷中,回荡着一声悠远的狼嚎声……(三)风卷起地上的雪花,像一条晶莹的丝带,飘荡在空中。瓯海族狼群奔波在风中。狼是冰雪精英,风雪的吹拂使他们的皮毛闪闪发亮。战魂站立在一颗约为1米树桩上,向远方俯视着,想要寻找一只离开群体帮助的动物来满足他们饥饿的胃。映入视线的,是一片晶莹。狼们有些不耐烦了,一齐冲着战魂嗥叫起来。气温如此之冷,又没有食物,名副其实的饥寒之饥寒之魄。由于气温的骤降,尤其是下了几场风雪之后,食物越来越少,就连腐肉都极其少见,所以他们已整整四天滴米未进。若只是成年狼也就罢了,狼的耐饿能力很强。不过在这之中还有着二三十只幼狼,他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耐饿能力自然大大减弱,还有几只幼狼饿的快虚脱了。“再这样下去可不行,整个群组会崩溃的。”战魂无奈的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看自己面临溃散的群组,悲哀的想到。凛冽的寒风吹来,又填了几分忧伤。好似从黑暗中看到一丝光亮:金河的岸上立着一只岩羊!“呜——”战魂嗥叫了一声,声音短促而又威严,示意着准备战斗。众狼立刻精神为一震,眼中燃起兴奋的火苗。十几匹公狼耐不住了,爪掌烦躁的在雪地上划来划去,随时准备听从一声命令般的嗥叫出发去。战魂当然看出来了,但出于狼的天性,还左右看了看。呼啸的北风与潺潺的流水声以外,无一丝动静。他这才放心的嗥叫起来。疯狂的狼群一拥而上,一起包围住了那只岩羊。在岩羊极度恐惧的眼神中饱餐了一顿后,便慢条斯理的,像个绅士似得踏着碎步回到他们的栖息地去了。狂暴的北风还在肆虐的挂着,是在说明什么?(四)悠悠琴声在雷德福金河田山回荡着,声音清脆而婉转,飘入云雾缭绕的碧空;云丝连成一长串,像五线谱似的,任凭飘飞的音符无休止的飘荡。太阳从云丝中探出,凛冽的寒风也就不觉得冷了,反而暖融融的。逆流在金河田上奔跑着,冰雪已经融化做水滴渗入大地中:这是整个冬天最温暖的一天。此刻,逆流的心情比这天气还好,当然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天气导致的。他跑到溪水边,眯起眼睛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他通过上次的事件才发现自己有着这样神奇的技能,根据意念来做自己想做的事。阳光晒得他身上热热的。他耸了耸毛从,用舌尖托起几滴水,撒到自己身上。清凉的水穿透毛丛,使热的感觉减少了许多。逆流翻了个身,站了起来。毕竟他也是有事情的啊,不能将过多的时间用在休息上。一阵清风拂面,似乎有意为他精神一下。他歪了外头,将目光放的更远一些。似乎看见了,有仿佛没有看见。只好又无根据地乱逛了。突然间,一股强烈的气味钻进他的鼻翼。“这是?!”……(五)“彭!”一声令瓯海族狼群都心惊胆颤的枪声炸响了,战魂干咽了一口唾液,双眼中布满了恐惧。刺鼻的血腥味在空中弥漫开来,他怔怔的望着自己的族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将舌头伸了出来;狼的汗腺全在舌头上,只能靠舌头来散热。从幼年时期到现在,他还是头一次感到如此的恐惧。战魂向后退了几步,本想从后方撤出,不料背后又有一声炸响,又有族员毙命了。望着猎人们狰狞的笑容,他绝望了。与人类相比,他们实在是太弱了。“哎——”战魂静静的把头底下,“看来这个群组也要灭亡了。”他回想着过去的几个亡群,叹息到。他面前的人手指一扣在枪上,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霎那间,从他身后的草丛猛地晃动了几下,随即从中出现一股银灰色的狂飙,猛地朝他跳跃了出来。“呜——”战魂以为他是瓯海族的狼,下意识的扬起脖颈冲他嗥了一声,示意危险至极。黑影不紧不慢的小跑到他面前,嘴角下意识的微微上挑,仿佛在嘲笑他的懦弱。一阵清风吹来,将他的思绪打破——what?!他的面前,是逆流。局面僵持着。战魂看到他面前的猎人竟放下了早已对准他的枪口,脸上因恐怖而扭曲着,竟和包围他们的人群一起飞快的逃走了。有什么颤了一下。逆流看见人走了之后,立刻转过身来跪卧在他面前,请求加入这个群体。“他是什么狼?竟有这种能力?!”战魂惊讶的想到“会不会是……”“噗”战魂差点笑出声来,出于狼王的尊严,赶紧又把自己的窘态藏了回去。“一个半岁大的幼狼,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能力?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人。但是,但是,不太可能啊”战魂有些心虚“但不管怎样,先让他加入吧,他极有可能是”竴“的继承者,观察上一段时间,不管怎么装,肯定会露出马脚的。”战魂这样想着,接受了逆流的请求。命运的转折点,“竴”又是什么?敬请期待第三章。未完待续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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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趣事_2000字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2004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已经到来,下面我就说一说我在“五一”节里的所见所闻。“五一”节里最能吸引你的眼球的就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厂家纷纷打出了“庆‘五一’商品大酬宾。”、“庆‘五一’食品大甩卖。”等诱人的广告,各大商场里都挤满了购物的人流,仿佛变成了人的海洋。当然,做小买卖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些生意人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有专职经营的固定摊点,也有八小时以外的“上班族”。这充分的证明人们的经营理念、经营意识正在不断变化、逐渐提高。卖的人多,买的人自然也多,这也可以说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消费能力也增强了。瞧!大包小包拎着的人不在少数,在这些消费者当中有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这也充分说明整个消费群体在发生变化,由原来的青年人购物,变为中年人、老年人和青年人共同购物……在“五一”长假里,获益最多的就是旅游团、出租车司机,他们组织之来自天南海北的游客东奔西跑、南游北转,从中的益处可谓“获益匪浅”……当然,旅游者的安全也是个问题,希望广大游客能够注意安全,旅游团也能够真心为游客考虑,尽量避免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月的大地春暖花开,更是充满了节日的气氛:一簇簇鲜花迎风招展、姹紫嫣红,一缕缕柳丝随风飘动、生机勃勃,大家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欢庆劳动人民自己的节日。多亏了党的富民政策好,劳动人民才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市级、省级以及中央领导非常关心劳动人民的疾苦,亲自到基层慰问劳苦大众,这就使得劳动人民的节日增添了一份暖融融的气氛。21世纪是信息科技时代,许多人都在网上庆祝五一,我在网上也有自己的网络小屋,许多叔叔阿姨都来到“我的小屋”,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我共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今年的“五一”节,我们都过得很充实,很愉快。通过这个“五一”节,真正从不同的侧面展现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也展现出了党的根本作用——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我想明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过得更加愉快、美好!2。五一见闻5月1日那天,天气十分凉爽。风,柔柔地吹;枝头悠悠地闪。春天的使者——风,轻悄悄地走来了,前两天天热得发了狂,太阳火辣辣的,天空像是一只大鸟的丰满的翅膀,全是白色羽毛般的云,有的像棉花,一团一团的;有的像山,一座一座的;有的像动物,一只一只。但是,今天却令人感受到了秋天的来临。下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文曾路,文曾路是厦门一条新开发的观光道,那里有着许多宜人的景色,虽然不及五一的鼓浪屿热闹,但也有不少游客徒步参观,爸爸将车子停在路边,我便打开车门,下了车,来到了一个胜似花园的地方。由于我没戴眼镜,只好靠很近在观察。忽然,我看见一只好象蜻蜓的飞虫,它的身体黑乎乎的,既有点像蜜蜂,又有点像蜻蜓的怪物。妈妈怕我被它蛰着了,叫我离它远点。我又往下走,我看见了许许多多的花儿,有红色的、有紫色的、还有粉红色的,十分漂亮。花儿很害羞,只肯在绿色中透露出一点点花彩;花儿很吝啬,总在绿叶中躲躲藏藏,不愿露出脸来;花儿也很调皮,用红灯打破了树的纯绿,草的青翠,又用紫色与粉红色将它点缀,却不认真,东抹一笔,西涂一画。离开了这百花争艳的地方,我来到了一条小河流,那里的水十分清澈。水里还有几只蝌蚪呢!你看,它们黑黑的身子,大大的脑袋,长长的尾巴,多像一个小逗号,它们正甩着尾巴快活地游来游去。我踩着一块块的石头,到了对面。接着,我又上了石梯,我看见了许多不同颜色的三角梅。有红色的,有橙色的,有粉红色的,还有紫色的;而它们的形态也是千姿百态的。上面还有几只蝴蝶,其中一只白色的蝴蝶拍动着它的翅膀,翅膀上还有几块斑点,那些斑点大小不一,形状也不一样。它欢快地拍打着翅膀,两只触角不停地在动,好象一位羞答答的少女,在这花丛中“漫步”呢。三角梅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的美丽,更加的迷人。在往前走,就来到了厦门市的上李水库。水库像镶嵌在群山中的一块晶莹的碧玉,虽然水位下降,四周石壁裸露着斑斑苔痕,但她还是风韵犹存,将环抱着她的起伏群山、围绕着她的蓊郁绿树,收进她潋滟的波光里,几只白鹭在水面上来回扑腾,这景象,如诗如画。惜别水库,回眸附近的上李山、龙虎山、曾山,高林丛树中有不少奇岩怪石若隐若现,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把这些岩石雕塑成林林总总、神形兼备的形象。你瞧,远处不就端坐着一尊慈眉善目、法相肃穆的大佛吗?一转身,又看到一辆威风凛凛的石雕坦克。在后来的路途上,我还陆续看到银狐望云、黑熊戏球、观音送子等石雕,这里可称得上是天然的石雕公园,是厦门一道独特的景观,和土笋冻一般令人玩味。继续在绿树掩映的公路上行进,凉风习习,路面平坦如砥,转眼间,传说中厦门的桃花源———东坪山就在眼前了。随风送来一缕缕幽香,姹紫嫣红的花地、葱葱郁郁的果园出现了,一畦畦绿油油的菜地,草丛里不时走出趾高气昂的鸡,池塘里成群的鸭在戏水,一只肥硕的鹅在井边曲项向天歌,低矮的木舍与华美的小洋楼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青翠的田园里,潺潺的流水声撩人心扉。老人休养中心、供应农家菜的餐饮小店、可供人们烧烤的木竹回廊、融休闲餐饮娱乐生态观光为一体的稻草人山庄、明镜般澄澈的水库、可以远观大海的高台,恬静、幽美中又添了些许野趣和快乐。徜徉在这都市里的村庄,芒果树花瓣雪一般纷纷扬扬,多希望太阳别那么快下山。初二:548814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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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第二章)_3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你这是干啥子?知道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小胖子惊魂未定地说。“偶是有理由的,看,好大的一口棺材哦。”何逸龙指着前面的一个长十米,宽五米的巨型棺材说。只见这棺材上有着许许多多的类似钻石的玻璃制品,隐隐闪着血的光芒。两人眼神碰撞在了一起,似乎在说“打开?”都说好奇心害死人,这两个猥琐的人连盗墓都敢干。可是,他们惊奇的发现,这棺材——没有口!两人想跑了,但,“别走,帮帮我。”一个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啊~~~~”两人同时尖叫起来。两人正准备跑,但一股强大的气压顿时传来,两个人就不得动弹了。“听我说,这有点离谱,但是请相信我,我是从另一个空间来的,这个棺材是我的发明,我在做一个穿越实验,但不小心穿到这里来了,我们哪儿的大陆叫斗气大陆,和这儿是一样的。我来的时候除了一些些意外,我的门打不开了。哦,对了,我叫解智强,喊强哥好啦。帮一下忙,按着最大的那颗玻璃旋转九十度,就OK了。”解智强滔滔不绝的说着,没问何逸龙等人的意见就请帮忙。何逸龙听他说的话像是个人,就去帮一下忙。他走到棺材前,找了一个最大的按了下来,“吱吱”棺材发出了奇怪的响声。“糟了,快跑,小心啊。”解智强大叫道。只见一条长足有十米,全身血红色的巨龙飞出。这是一只浴血魔龙,是凶兽之一,它虽只有三十二级,但能成为凶兽,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身上的浴血龙鳞是含剧毒的,哪怕是稍微碰到一毫毫,也会立刻倒地不省人事的。大家肯定奇怪为什么凶兽会在这里出现,其实,这是解智强设置的防御系统,那浴血魔龙不是真版的,正版的早已被他杀了,这是复制那龙的基因做出来的防御系统,不过这条龙是可以吸收。解智强没说清楚这棺材需要按下最大的玻璃向左旋转九十度,于是何逸龙随便朝着一个方向按了下去,但运气不好,触发了这机关。何逸龙与小胖子瞬间斗气外放,何逸龙变成了他的第一只斗兽——凶噬白虎。只见他身高暴涨,身上出现了白色花纹,两只手臂变得格外的粗壮,手上虎爪弹出,变身成为一只白色的老虎。凶噬白虎是一种擅长攻击的斗兽。毫无疑问小胖子也变成了他的斗兽——紫罗兰蛇。他的身体越来越细,越来越细,变成了一条紫色的花蟒,紫罗兰蛇是一种擅长于敏功与助攻的斗兽,所以小胖子瞬间逃掉了,应该是去搬救兵——帮解智强出来。只见浴血魔龙拍着那双有些破旧的翅膀向何逸龙这里飞来,何逸龙双手合十——天生血系斗技(每个斗士的属性天生都会为他增加一个斗技)化血为夷,这个斗技的效果是瞬移。何逸龙瞬间移到浴血魔龙的身后,浴血魔龙的一记魔龙掌打了个苍蝇。何逸龙又是使用了龙系斗技——龙王波。一道白光从何逸龙身上喷出,直达浴血魔龙的眼睛。这时候,浴血魔龙用了它的第二斗技——斗技模拟。这个斗技的效果是模仿对方的斗技,如果本身比别人强大,那斗技的攻击力取决于自己本身攻击力,如果比别人弱,那斗技的威力等于本身的攻击力加对方四分之一的攻击力,这个斗技太逆天了,这也是浴血魔龙能成为恶兽原因之一。谁都没想到浴血魔龙竟然模拟的是化血为夷!浴血魔龙的身体瞬间虚幻了,然后眨眼间飞到了何逸龙身后,又是一记魔龙掌。“何逸龙!”小胖子声音有些嘶哑的叫道。就在这瞬间,一道彩色光芒闪过。“轰隆~~”只见浴血魔龙瘫倒在地。是的,解智强在小胖子的帮助下出来了,这是他的超能系天生斗技——精神剥夺。效果是对对方精神本体造成极高伤害!解智强,另一空间的一名二十三级的斗师,属性:超能加次元。身份未知。“哇,强哥好厉害。”小胖子改口的真快。“低调,低调。”解智强也是不谦虚地说。“吓死我了,下次出手快点好不好。”何逸龙惊魂未定地说。“对了,还没问你两叫什么名字?”解智强问道。何逸龙抢先道:“我叫何逸龙,他叫陈竹轩,你叫喊他小胖子吧。”“哦,谢谢你两救我出来,对了,看你的绝招像是血系吧,赶快把那只浴血魔龙吸收掉吧,那可是真品,我费了好大劲才弄出来一只。”解智强道。“啊?我才刚刚十五级,你让我怎么吸收啊?”何逸龙看上去也是特别想吸收那只浴血魔龙。“我有办法,我身上还剩几粒斗气凝神丸,给你补补吧,就当是答谢的,这可是大补品,估计直接能让你提升四五级。”解智强说。“啊?那你怎么不用?”何逸龙不相信的说。“我不喜欢用这种方法来提升自己。我要靠实力。”解智强坚定地道。“啊,那你全给我们吧,来者不拒。”小胖子插嘴道。“那可不成,万一真是有急事呢?”解智强谨慎的说道。大陆第一学院——天水学院“滴滴滴……”终端控制器不断的呐喊着。“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一位中年人怒气冲冲地叫道。“淡定。”又是那位神秘老人。“卡素教授,这是怎么回事啊?”中年人问。“扎尔,你的脾气得改一改,不要这么急躁,我来看看。”说着卡素教授就来了。“什么?”连卡素都不淡定了。“怎么?”扎尔问。“一大凶兽陨落了。”卡素惊奇地说道。“什么?怎么可能?”他似乎不相信。“快,查找斗气源。”卡素显然非常激动。“我试试。”扎尔速度飞快的控制着终端机器“嘀嘀嘀……嘟嘟嘟……”“只能收到非常微弱的斗气,这么弱的斗气怎么能打败恶兽呢?扎尔显然不相信。“不管,地点,坐标,速度。”卡素叫道。扎尔小声地嘟囔着:“淡定。”“地点在塔吉村的村南面。”扎尔淡定说道。“好,立刻派人过去将打败恶兽的人接回来,速度,不,我们两个直接去,这样快些。”卡素对这件事的重视率显然极高。“我靠,这么逆天,我斗气直接二十一级了。”何逸龙不可思议的惊叫道。“喂喂,哦,不,强哥,给我一粒呗,我也有功劳啊。”小胖子哀求道。这不奇怪,谁见到这种东西都会心动的。“好吧,我这还有三颗,就分你一颗吧。”解智强大方的说道。小胖子刚吞下去,就听解智强小声说道:“这是非卖品,其实,这是我的试验品,有没有复效果我可不知道啊。”尽管声音很小,但他两都听到了。“啊……”何逸龙难受地叫道。“何逸龙,你怎么了?诶呦~”说着,小胖子也叫了起来。“你两怎么了?”解智强担心地问道。“啊,受不了了,我要……——去上厕所啊”两人同时跑了出去。“呼~这两个人真会吓人,把我吓个半死。”解智强很无奈的说。一刻钟后两人又回来了。“啊,爽。”两人异口同声地道。“何逸龙你快点儿啊,把它吸收了。”解智强催促道。“是,强哥。”何逸龙立马跑过去,端坐在浴血魔龙尸体前,他上手伸出,掌心朝下,只见一层红色的光从浴血魔龙的身上飞入何逸龙的掌心——又是一刻钟后,何逸龙长出一口气,“终于吸收了。”何逸龙兴奋地道。“你选什么斗技的?”解智强迫不及待的问。“本大帅锅这么聪明,肯定会选魔龙掌啦~~~~”何逸龙得瑟地说。“啊。”我和向胖子惊讶的叫道。“骗你们的,我傻啊,我不选斗技模拟还能选什么啊。”何逸龙更得瑟了。三个人大笑起来。真准备出去,但一阵恐怖的斗气瞬间袭来,三人身体顿时不受控制了,停滞在了那儿。“小心,一个斗气威吓来看,来者至少是一位斗魂级强者。别乱来,更别反抗。”解智强提醒道。“小伙子,判断不准确啊,我可是一位九十六级斗荒啊。”这声音可不就是卡素教授的么。“像您这种级别的强者来这里有何贵干?”解智强问。“强者也是人,不能到哪都说‘您怎么来了’之类的话啊。”卡素说道。“也是哦。”小胖子插了一句。“诶,那是?”卡素说着终于现身了,“嗖”的一身来到刚被何逸龙吸收掉的浴血魔龙身边,“不对,这龙的气息怎么弱了这么多”“您真是好眼力,这是我的复制品,真版的被我的实验团给虐掉了,人们都认为浴血魔龙还健在,其实真的已死,只有这假的还在世间。”解智强解释道。“哦?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种本领,有意思。”卡素说。“不对,还有人。”解智强忽然变得警觉起来。“哈哈哈哈哈~你们这帮年轻人真有本事,扎尔,别躲了,出来吧。”卡素一脸释然地说道。“这都被发现了,行啊你们。”扎尔说道。“虽然没那位的气场强,但这么强的气场想不发现都难。”何逸龙小声说道。“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卡素,他是扎尔,我们是天水学院的高级教授,看到凶兽陨灭,就过来瞧瞧。你们叫什么名字?”“什么?天水学院?”何逸龙惊叫道。“怎么了?很有名么?”解智强一脸疑惑的说道。“天水学院你都不知道?你白混了。天水学院可是全大陆第一高级学院。”何逸龙解释道。“哦~那应该挺有名的吧。”解智强不屑的说。“忘了忘了,我叫何逸龙,这位是解智强,那位是小胖子陈竹轩。”何逸龙立马亲热起来。“三位少年,我在这里代表天水学院诚心邀请你们进学院。你只三位意下如何?”卡素恭敬地说。“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太走运了。”何逸龙依旧那么兴奋。“慢着,我们需要商量一下。”解智强做事很谨慎。说着我们走到了拐角。扎尔可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隔着老远都听到他说什么“不进拉倒,学院不缺人。”“没这么简单吧?天水真那么有名随便就收了我们几个不知实力如何的无名鼠辈?”解智强很疑惑。“拜托,不要这么贬低自己。”小胖子说。“我看可靠,答应吧,就算不是天水学院又如何?看那两位老师等级那么高还能有假?”何逸龙看上去很想进天水。“我们来试试他们吧。”解智强提议道。“好,就这么办。”何逸龙也答应了。初二:七夕丶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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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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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探秘_3000字星座的罗盘开始转动,十二星座的守护神降临在这片神州大地上,每一个星座都有属于自己的象征,当他们把这些美好的祝福赐予在人类身上时,就有了我们如今截然不同的性格。——题记白羊座(3月21日-4月20日),这是一个象征坚强,直率,勇敢的星座。胆子大的他们喜欢去冒险,并且不断的超越自我。不过白羊座的人都是大大咧咧的,有时候还会粗心大意:出门忘带要用的东西;看书忘了在烧水(这个也不一定)等等。白羊座的星座符号是一只公羊的头和角。的确,这个符号用来白羊座可是再合适不过了的。不过,有些占星家认为这个符号是一个螺旋形的标志,一个代表着过去,一个代表着未来,中间的交替线是新旧的分界线。白羊座的守护神是马鲁斯,马鲁斯是古代火神,白羊座能如此热情,肯定是因为有火神的庇佑了,不是吗?金牛座(4月21日-5月21日),这是一个实际,往往持怀疑态度,固执的星座。固执的他们只要认定一件事情就不会在轻易改变,你就是有一百张嘴,牛牛也不会理你一句话,“我固执,我任性。”这可是牛牛经常挂嘴边的一句话,金牛座的星座符号是一只壮硕的牛头和角,星座符号中的圆型代表着太阳的出现,顾名思义金牛在黄道十二宫中代表“金钱”,凡是能产生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各种设施、活动都属于它管辖范围,在古代,农夫播种之前都用牛来耕田犁地,因此它也是收入和报酬的代号。金牛座的守护神是维纳斯,维纳斯的爱与美的女神,金牛座有稳定的性格,当然离不开女神的关爱。双子座(5月22日-6月21日),这是一个好奇,机智,敏锐,适应性强的星座。好奇的他们也是经常犯错,所以挨打挨骂少不了,不过他们适应能力极强,你起先骂的时候,也许他们会不断的认错,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把这些话当作耳边风了,“管你说什么,反正我不听。”每次他们在心里肯定都是这么念叨的。金牛座的星座符号是像Ⅱ的两根的平行直线,两头再以两根较短的横条封口,代表着CASTO与PULLUX这两颗永不分离的孪生星星,常被看成正反两面的象征,譬如对与错,施与受,教和学等,而在黄道十二宫中掌管“教育”的双子星座,不单指知识,还包含邮政以及针对学校及国家为人民所做的各种传播、沟通管道。双子座的守护神是马久里,马久里是传令之神,象征着快速和反应。双子座总是情报能力强头脑也好,做什么事情都像一阵风一样的举一反三,又好又快。巨蟹座(6月22日-7月22日)这是一个内省,情绪化,想受保护的星座,双子座的童鞋有些孩子气,什么事情都想让别人帮忙做,要是别人不同意,他们就会开始撒娇,等到别人受不了他们的糖衣炮弹的时候才会停止,不然看就没完没了了。巨蟹座的星座符号是一只顶着硬壳的可爱小螃蟹横行的模样,有些占星家则认为,巨蟹座的星座符号像是两只对峙的小螃蟹,平衡着一个至日的起点,太阳在夏日的第一天进入巨蟹座开始夏至,而巨蟹座在黄道十二宫中,掌管的是与房屋有关的,像是房地产、银行、房屋贷款等,都是巨蟹座的势力范围。巨蟹座的守护神是戴安娜,戴安娜是月亮女神,因为总是出现在晚上,没有哥哥阿波罗那么明媚,巨蟹座的感情是非常细腻的,不喜欢任何冲突,尤其喜欢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狮子座(7月23日-8月23日)这是一个骄傲的,爱社交,引人注目,有尊严和自我表现的欲望的星座。狮子座的人很有王者风范,领导人群什么的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完全不必担心,狮子座做事情也很靠谱,完全不需要人去操心。狮子座的星座符号是黄道十二宫中最简单辨认的了,就是一条狮子尾巴,狮子座掌管着运动、休闲等各项娱乐项目,由于是万兽之王,狮子座代表着人类不断的尝试表达自己,并且发掘自己潜在本质的能力,因此狮子星座会表现出一种慷慨、高贵的气质。狮子座的守护神是阿波罗,因为受到阿波罗的影响所以狮子座才会那么喜欢当领导者吧,不过太阳之神给狮子座带来的雄风和耀眼,也确实让狮子座变得强悍而独立。处女座(8月24日-9月23日)这是一个善于分析,倾向批判,谦虚,乐于助人,并办事追求完美的星座,处女座的星座符号是十二个星座符号中最难懂的,它与天蝎座符号十分相似,差别只是处女座符号上加上一个倒“v”,占星家认为,处女座的符号,就像是一位手持一串谷物的处女,而他们手中的每一粒谷物,都象征着由经验的田野中所收获的智慧果实,处女座代表着健康,它掌管药剂学,同时也是统计学和劳动力的代表。处女座的守护神是艾斯特莱雅,因为是最纯洁的化身,所以艾斯特莱雅一直都象征着分析能力的细致入微,在团体中处女座总是担当智囊一样的人物,在人群中也让人不忍亵渎。天平座(9月24日-10月23日)这是一个深情,能包容,优柔寡断,欣赏美,并寻求平衡,人际关系和冷静的星座,天平座的星座符号是一令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是一把四平八稳的秤,要求的就是如何取得两方平衡的天枰,在黄道十二宫中,天秤代表着公平和正义,掌管着一个国家的法律还有外交的问题,因此天秤座是绝对要求平衡的星座,在平衡中必需要公正,天秤座同时也具有谦和有礼的特性。天平座的守护神是海伦,代表着一种调和的力量,因此天秤座总是举止优雅应对得体,在社交工作中充当着类似于缓冲者这样的角色,在团队中不可或缺。天蝎座(10月24日-11月22日)这是一个敏锐,多疑,善于内省,并想转变和移除虚伪的星座,天蝎座的星座符号是一只翘着尾巴的毒蝎子,但对于许多西方占星家的眼中,天蝎座的符号其实是“蛇”,因为蛇在上古时代即被视做“智慧”和“罪恶”的象征,众所皆知的的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会被驱逐出伊甸园的主要罪魁祸首就是受不了蛇的引诱,才会吃下智慧果铸成大错。天蝎座的守护神是普尔德,普尔德是地狱之神,所以有些个性阴沉的因素会影响到天蝎座的性格特点,所以天蝎座总是有着严重的猜疑心理,还会爱恨特别强烈,但是行为的爆发力还是很强的。射手座(11月23日-12月21日)这是一个快活,开朗,热爱自由,并寻求新的意义和经验的星座,射手座的星座符号是个半人半马的弓箭手,代表着射箭的狩猎人,在黄道十二宫中,射手座代表着道德、宗教、哲学和法官法律,射手座与天秤座掌管的有所分别,天秤座掌管争议的事项,而射手座则必须做最后的仲裁,所以射手座个性就像它的星座符号般的明显,就是一把直往目标射出的箭一样,有着诚实、坦率的表现特质。射手座的守护神是丘比特,虽然是很善良的星座但是有时好奇心实在是太强了,或许因为爱神本身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所以射手座也具有这种乐观好奇喜欢旅行的孩子天性。摩羯座(12月22日-1月20日)这是一个勤劳,务实,纪律性强,喜欢独处,为人诚实的星座,摩羯座的星座符号是一笔划出山羊外形特征的一种古代象形文字,骨瘦如柴的身躯,却有攀登绝壁坚强的意志忍耐力,代表认真踏实的个性,而符号中有着山羊的头和胡须,其实摩羯座代表着就是山羊,而山羊本来就是一种个性非常强韧的动物。摩羯座的守护神是撒旦,农神撒旦一直都是隐忍压抑的神,但是后来还是堕落了。所以摩羯座的沉稳和隐忍也总是带着一种不稳定性,要注意对摩羯座思想的掌控。水瓶座(1月21日-2月18日)这是一个进步,不稳定的,革命的,理想主义的人道主义者,有创造性的星座,水瓶座的星座符号是船夫,它的符号中有两层海波,但是有时候占星家也会将它们解释成两道电波,但它更像是一个将装在水瓶内的水,被倾倒洒向人类的水波,让人类得到泉源生命力及精神能力的水瓶一样,就整体看来只是两道平行的波纹,跟瓶子压根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水瓶座也因此成为黄道十二宫中最复杂的超级大问号。水瓶座的守护神是乌拉诺斯,这是很有创造力的大神,所以水瓶座大多数脱离现实具有无法想象的创造力,很多的水瓶座都是理想主义者,但是又是智慧超群的个性人物。双鱼座(2月19日-3月20日)这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另类世俗,易受影响,并寻求超越自我的星座,双鱼座的星座符号是两道新月形的弧,中间靠一道直线将它们串联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两条绑在一起的鱼,一条往上游去,另一条则向下游,完全背道而驰却因中间的一线相连,无论怎么拼命,结果还是无法分离,反而让自己身心俱疲、矛盾不已,正好明显的点出双鱼座天生的双重个性。双鱼座的守护神是尼普琴,海神带来的是包容和善良,但是又有着奇异的预知能力,双鱼座的第六感非常精准,我们应该学会相信她们的第六感,并且接受他们身上的艺术气息。十二星座的罗盘渐渐停止转动,但是十二位守护神却依然在守护着我们,庇护着我们,祝福着我们。——后记初一:陈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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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_3000字1阳光灿烂,晴空万里,公司大堂里站着一名温文尔雅的男子,似乎在等着什么人。“嗨!这里。”思千回头一看,走了过去:“何幽?没想到还能碰到你。”何幽笑了笑:“不准备请我坐坐吗?”“没问题。”思千走在前面,“去我的办公室吧。”“叮”一声,电梯门开了,思千和何幽走了出来,迎面撞上刚去茶水间打过咖啡的萧玄。“啊达!又是什么妖魔鬼怪?报上名来!”萧玄护着咖啡逃到了三米开外的地方,“上次来了个母老虎还不够?这次又是谁?杨总,这是公司,不是魔兽世界。”思千翻了个白眼:“神经病吧。你才是妖魔鬼怪呢!他是我朋友,无疾病史!大惊小怪。”萧玄端着杯子缓缓靠近,围着何幽绕了一圈:“哟,名牌啊!是哪个公司的?不说把你轰出去,我们公司从不给进小动物。”思千轻笑一声:“呵,那你是怎么进来的?公司保安该换人了!”“咳。果真都是小脑发育不健全的人类。”萧玄望着其它地方。“你!”思千抬手要打,“没大没小。”“哎呀喂,我说你了吗?这么激动干什么?”萧玄做了个鬼脸。“哼。算了,今天本姑娘心情好,不想开杀戒。”思千推开萧玄大步迈入办公室。萧玄在背后大喊道:“分明就是说不过我想逃!理由能再草率一点吗!”办公室内。“对了,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思千坐下,“刚刚被那个贱人一气,好心情全都没了。”何幽坦然一笑:“我来是想请你帮忙。”“帮忙?”“没错。我想请你们公司最好的设计师设计一款天下无双的水晶饰品。”何幽坐在她面前。思千抱臂往舒适的老板椅上一靠:“可以是可以,但公司有明文规定,无论是谁,不得私自帮无有效合作协议的人或公司设计或贩卖珠宝。”何幽点头:“这点我知道。所以今天我来就是来谈合约的。”“直接签合同?”思千惊讶,“不先看看我们公司的样品?”“当然。你们名扬海外,而且我信你,所以你现在拟定一份合约,马上就可以签。”何幽郑重地点头。思千起身:“那你等我一会儿。”“好。”三分钟后。思千手捧新鲜出炉的合同递到何幽的面前。“这么快?”“当然。本公司是专业的。”思千坐下,拿出一支笔递过去,“你看看,没问题就签了。”“当然没问题。”何幽二话没说下了笔。思千再次确认:“不再看看?”何幽点头。思千笑了笑,收过合同:“说吧,什么时候?什么主题?什么风格?”“下下周要拿到设计稿,主题就...看似有情,却是无情负,风格啊,古典吧。”“主题很有深度啊。放心,保证按时按量!”思千笑道。何幽只是凝视着她,眸中带着不一样的色彩。片刻的宁静被闯入的天碧打破了。“思千!你在啊。”天碧定睛一看,“这位是?”思千走到天碧身旁:“她是我同学楚天碧。”又转身对天碧说:“这是我朋友,何幽。”天碧似乎看呆了,回过神来,小声对身旁的思千说:“你有这么帅的朋友怎么不介绍给我认识啊?太不够义气了!”“你喜欢?”“废话当然!”天碧一直盯着他。“我今天不就是介绍你们认识嘛。”思千把天碧推到何幽面前,“你们俩先聊着啊,我撤了,拜拜!”思千刚踏出办公室门为自己天下无双的聪明机智得意时,突然撞到了艺檬。“嗷。”思千大叫一声,抬头一看,“艺檬?你怎么来了?”“当然是看看有没有代言了,你昨天晚上还让我来看看的。你忘了?”艺檬反问。思千恍然大悟:“哦对哦,今天怎么有这么多人。”“进去说进去说。”艺檬推开门。“哎等等...”呃啊,要坏了一桩好事。霎时间,四人面面相觑,还是艺檬先开了口:“何幽?你怎么在这?”“你们认识?”思千望着他们。“当然了,何幽是我们公司的公关部经理,也是我的私人编导。”艺檬走进何幽,“怪不得大半天找不到人,原来是跑这里来了,倩姐都快急死了。”何幽突然拉过艺檬到另一边,小声道:“我不是来给你拉工作来了嘛。看在我们好兄弟的份上,别告诉倩姐。回头给你买棒棒糖。”艺檬思考了一下:“虽然刚刚你讲的这句话我怎么听怎么不舒服,但是棒棒糖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好吧,看在棒棒糖和你的份上,暂且不说。”何幽拍拍她的肩膀,又和她走回来。“你们刚刚在讲什么啊?”思千问道。“哦,我想让她代言新产品,不知道你们同不同意。”何幽一脸正经地信口胡邹。艺檬也配合着演:“对啊,我同意了,不知道思千你怎么想。”“当然好啦……”思千的话被天碧打断了“喂喂喂,谁给我解释一下这货是谁?”天碧指着艺檬问道,“半路杀出来还跟何幽走得这么近。”思千翻了个白眼,只好打圆场:“她是我闺蜜孙艺檬。”又转身对艺檬说:“她是我的同学楚天碧。”“孙、艺、檬?”天碧见思千点头,瞬间像个小粉丝一样跑过去:“艺檬?没想到我有生之年居然能跟明星扯上关系!真是老天爷要帮我,我不得不从啊!”艺檬甩开天碧热情的手,准确来说是充满着汗液的手,走到思千旁边:“这,真的是你同学?”“小学同学。”思千纠正道。“哦,小学同学,”艺檬偷笑道,“我可以想象你小学时的样子。”思千立刻赏了她一个白眼。她又转眼看向何幽,“何幽,我们该回去了,倩姐还在等我们。”何幽被天碧缠得手足无措,像是抓到救命稻草般拉起艺檬就跑:“思千,别忘了!我有空再来找你!”人与话飘散在空中,如影随形,在天碧耳畔回响,她红唇微扬,目澈眸清。2巴黎雨季经纪公司的走廊里,艺檬和何幽并排快步走着。何幽猛地停下,艺檬转过头来看着他:“你怎么了?快走啊,让倩姐等急了的下场你应该知道。”何幽的眼神里充满疑惑:“倩姐找我干嘛?”“喂!别不知好人心了。我还不是看你难堪才帮你的吗?”艺檬经不住何幽质疑的眼神,咬了咬嘴唇,“好吧,是倩姐找我,顺便问了一下你去哪里了,我看倩姐找我不像是有什么好事,才推脱说先去找你,然后再去找倩姐。”“我就知道,你怎么会这么好心。”何幽嘴唇勾了勾,“不过,既然是你让我帮忙,我就舍命陪君子了。”艺檬笑着拉着何幽走向苏倩的办公室:“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推门而入,强大的气场依旧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摆弄着一支黑色钢笔。“倩姐,我回来了。”艺檬的声音小的连她自己都听不清。苏倩放下钢笔,双手抱臂看着她:“终于回来了。我差点以为你们俩死了。不知道这件事很着急吗?”艺檬低着头。“不跟你们浪费我的时间了。我就直接说吧,艺檬,你下面的戏将与莫勋一起合作。”苏倩嘴角弥漫着阴险。艺檬瞪大了眼睛,问道:“莫勋?”“否则呢?他的演技并不在你之下,在圈子里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苏倩满不在乎。艺檬在头脑中思索着第一次与莫勋见面的场景,他说话是那么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如果以后还要与他频繁接触,不知会有多尴尬,更不知道这个城府不在自己之下的人会给她什么样的脸色,她自己可不是一个喜欢看别人脸色的人。“别满脸不愿意,写给谁看啊。”苏倩嗤之以鼻,“你们两个可以走了。艺檬,好好准备啊。”艺檬回过神来,被何幽拉着走了出去。“你为什么不想和莫勋合作啊?”何幽问,“他虽然表面上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可是又跟你没仇,又不会为难你。”“谁说的,他跟我有仇,而且一见到他就能从他脸上读出两个字‘欠揍’。”艺檬不情愿的叹着气。何幽话欲出口,若霜随即与他们擦身而过,留下了轻轻一句话,却依然那么尖锐、冷漠:“到我办公室来。”艺檬小声念叨:“她跟莫勋的面瘫指数如出一辙。”“你先去吧。”何幽笑了笑,“我回公关部了。”“恩。”随即走进若霜的办公室。艺檬背脊发凉,有一股难以言表的高冷。“我有这么恐怖么,缩在门口是几个意思。”若霜打开电脑。艺檬往前站了站,壮了壮胆:“找我有什么事?”“刚刚苏倩对我说要帮你安排明天的行程,她没告诉我合作的人是谁。这是行程表,你好好看看。”若霜话中满是威胁似的请词,她把笔记本递了过来。艺檬看完行程表后,倒抽了一口凉气,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强大的威慑力,令她怔住了。“有问题么。”若霜把电脑转回来。艺檬心想:这是想让我累死的节奏啊。“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在恨我,可是艺人就是这样,我是在帮你。”若霜盯着她的眼睛。艺檬不屑的想:切,谁要你帮我啊。“我知道你肯定在想:谁要你帮我啊。”若霜看穿她的心思,“可没办法,这是命令。”艺檬有一肚子火没地撒,憋屈的说:“嗯,命令。”若霜点点头:“没问题就打印了。”“能没问问题吗?”艺檬小声嘀咕。“你说什么?”若霜问。“哦。没有。”“那就打印。”若霜拿起电话讲了些什么,3秒后,一打印部的员工捧着刚出炉的热腾腾的纸张屁颠屁颠地走了进来。若霜向艺檬递去两份:“一份你留着,另一份给莫勋送去。”“我为什么要给他送啊?”艺檬不服气的嘟着嘴,“他自己不会来拿吗?他又不是没脚。”“你去不去,不去你也可以滚了。”若霜冷眼相对。艺檬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走向莫勋那里。“有脚不会自己来拿,还要我送,他以为自己是谁啊!搞得全世界都得围着他转一样!整天一副谁欠了他钱的样子给谁看啊!”艺檬边走边说,突然撞到了人,头也没抬的问:“你谁啊?”“你说呢?”莫勋眼神中传达出一种不友好的色彩。艺檬定睛一看,翻了个白眼:“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您啊,失礼失礼。”莫勋嘴角一勾,令他原本就帅气的脸庞多了一层捉摸不透:“明天就要合作了,还是这么不友好干嘛。”“哈,我不友好?真是可笑,明明是某个面瘫。”艺檬嘲笑答。“这就承认了?真没劲。”莫勋反客为主。艺檬往莫勋手里塞过行程表,埋怨道:“都是你,害得我明天行程被塞得满满的。”莫勋浏览过后,问:“你的行程表给我干嘛?”“我怎么会知道!你要问就去问那个新来的策划啊!”艺檬呼出一口气,“估计是懒得再打一份。”莫勋轻笑一声:“那么,明天早上我在你家楼下等你。”“等我干嘛?”艺檬问。“一起上班啊。”莫勋无辜的答。“我才不要你接我,跟一个面瘫坐在同一辆车里是很痛苦的。”艺檬一点也不委婉的拒绝了莫勋。莫勋挑了挑眉,从艺檬身旁走过,似乎留下一句话:走着瞧。3“喂,妈。”思千坐在电脑面前。“思千,今天会有一个艺术顾问要来,好好招待人家啊。”筱岚叮嘱道。“妈,您大老远的打跨洋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事?”思千难以置信。“否则呢?我还不是怕你记不住。”筱岚反问。“我像是这么容易忘事的人吗?”“像。你从小就是。”“您还是我亲妈吗?这个人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啊,能让您亲自打电话来千叮咛万嘱咐的。”“这个人很强,我们公司如果有她,质量又能有一个保障。”“你是说,以前在我的管理下,我们公司很弱吗!”“蛮弱的。你千万别忘了啊。”“哼,我知道了。再见!”另一边传来一阵挂机声。“哎呦喂,又是什么事啊,看你满脸欠揍的样子。”萧玄抱着一堆资料推门而入。思千拍案喊道:“我告诉你,我很不高兴,别惹我,把我惹火了我就让天碧来收拾你!”萧玄犯贱的叫着:“我好怕怕哦。”“说人话。”“你还没说究竟是什么事。”萧玄把资料放在桌子上,“你要被调走了?”思千假笑道:“你好像很高兴。”萧玄仰天长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当然高兴,这样我就能顺理成章的当上总经理了。”思千打了他一下:“做你的白日梦去吧!是我妈说要来个艺术顾问,让我好好招待。”“我去,这艺术顾问肯定不简单。”萧玄推理,“要不就是个大美女。”“你想美女想疯了吧。”思千鄙视地看着他,“竟是些给我添麻烦的人。”萧玄欠揍的补了一刀:“不就是眼红嘛,以为谁不知道啊。”思千正欲抬手打他,门口出现一位不速之客,浑身上下散发着“难道不请我进去坐坐么”的意味。思千和萧玄几乎同时停住了动作,摒住了呼吸。三人互视几秒后,思千张大了嘴,几乎呆住的说了一句:“是你?”“很高兴又见面了。”“我不高兴。”思千狠狠的回了一句,故作大声的说,“面瘫。”“我相信我介绍过我叫什么了。”若霜霸道的走进办公室,推开里面的另一扇门。思千高傲的抬了抬头,不甘示弱地说:“谁告诉你那是你的位置了!”若霜头也不回:“杨董事长。”“你!”思千一听见“杨董事长”四个字,嚣张气焰立刻弱了下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办公室并“砰”的摔下了门。“杨总您自己呆着,我去看看新来的美女有没有需要帮忙的。”萧玄屁颠屁颠地跑走。“回来!”萧玄似乎被震住了,立刻贱贱地跑回来,拉着思千的手卖萌道:”思千姐姐~你最好了对不对~人家艺术顾问是新来的,我们要给予她帮助嘛~对不对~”“卖萌对我是无效的。”思千抽出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就是想讨好她吗。”“杨总最近越来越聪明啦!”萧玄陪着笑脸退向另一扇门。思千轻哼了一声。果不其然,一分钟不到,萧玄立刻灰溜溜地走了出来。“哎呀喂,刚刚不还屁颠屁颠地找大美女办事的吗?哎?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啊?”思千幸灾乐祸的笑着。萧玄死要面子:“办事了!”“什么?”“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萧玄低下头,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下次还要不要去找大——美女办事了?”思千双手环胸。“不找了不找了。”萧玄狂摇头,“我知道杨总最好了。”思千招呼他出去,自己走进另一扇门。此时坐在旋转椅上的若霜,不见了高冷和不近人情,眼神中弥漫着伤感和岁月的忧伤,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陶笛,沉浸到没有发现思千在她身上搜罗着信息。她第一次露出了温柔的面庞,不再是那么冷漠,不再是那么高傲,就像是褪去外皮的蝎子,露出的只是一颗柔软的心。她好像在回忆着什么,至少看上去,她是那么哀伤,眼角慢慢泛出的泪滴差点划过她白皙的脸颊。思千咳嗽了一声,若霜猛地一抬头,才发现思千在,慌忙收起陶笛,眼神四处张望,好像在把泪水与刚刚的思绪封锁起来。也不过是几秒的时间,若霜立刻收回了目光,收起了温柔,穿上了外壳,依然用着冰冷的目光看向思千。“有事吗。”若霜成功的堵住了思千的问题,“没事就赶紧工作,晚上我们还要去看钻石切割。”思千低垂下了眼睛。“愣着干嘛?没事做么。”若霜冷冷道。思千一言不发的走出办公室,若霜从桌下拿出陶笛,轻轻看了一眼。4时间流逝的如此之快,以至于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消化今天发生的事,就到了明天。周五。早晨4:40“艺檬,这里。”苏倩朝着四处张望的艺檬喊道,“快点!导演他们早就到了,让他们等你你像话吗!”艺檬小跑过来,摆出艺人必备的礼貌性微笑向所有人示意,这里当然不包括莫勋,因为他不是人,而且不适合在地球上生存。莫勋轻笑一声:“看来某人对我不太友好啊。”艺檬无视了莫勋,转头对导演说:“陈导,我先去准备了。”陈导点了点头。“喂,你就这么讨厌我?”莫勋走到艺檬身旁。艺檬略过他向导演挥手:“来了!”莫勋嘴角一勾,跟上她的脚步。“镜十一次,Actoin.”镜头中,是漫天雪花,夏彬(莫勋饰)站在奶茶店门口,给倪裳(孙艺檬饰)递去一杯热腾腾的奶茶。按照剧情继续发展下去,他们应该牵着手漫步在街头。可就在这时,艺檬不知怎么了,手中的奶茶突然滑落,导演气愤地喊着:“卡!孙艺檬你怎么了!以前你是绝对不会出错的!”艺檬红了眼眶,当然不是为导演骂她而哭,而是为自己刚刚想到的。苏倩立刻跑进片场:“孙艺檬,你怎么了!你要是再错就滚!”“开始吧。我没问题了。”艺檬捡起奶茶扔掉,重新回到原位上,似乎在抑制住自己的内心。莫勋小声地说:“你真的...”“用不着你管。”艺檬话音刚落,便开始了拍摄。拍戏一直持续到8:00,艺檬吃了早饭后,又再次进入到了无休止的奋斗中去了。早上的拍戏任务总算是结束了,可主持人们一连串的问题正等待着她。“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在每周五晚上锁定《真心话大冒险》,我是尹清。”尹清生的五官十分标准,那双眸子亮闪闪的,睫毛又浓又密,笑起来十分好看,的确是个当主持人和歌手的好苗子。“我是金天。”尹清身旁的小男生咧了咧嘴,一副萌萌哒的小正太的样子,看起来年纪不大,约莫20岁,眼神清澈,一看就是才开始实习的。尹清拿出当家花旦的模样:“好了,废话也就不多说了,直接有请今天的特邀嘉宾——孙艺檬。”屏幕上先是出现了一段关于艺檬的介绍,随即艺檬跳了一段开场舞,便站在了两人身旁。“大家好,我是孙艺檬。”艺檬干练简洁的吐出几个字。“听说艺檬最近正在拍摄新作品,能不能透露一些简单情况给在场的你的这么多粉丝呢?”尹清满脸笑容。艺檬对向观众席,简单的概括了一下:“我这次饰演的是剧中的女一号倪裳,搭档是莫勋,预计在明年寒假首播,还希望大家在家里多多支持。”底下的观众听到“莫勋”都“哇——”了一声。尹清似乎是收到了来自观众的讯息:“莫勋在演艺界也是有名的人物,这次艺檬你和他搭档有什么感想吗?”“恩。”艺檬顿了顿,她知道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莫勋还是一个很贴心的人,跟他搭档都很顺利,他也蛮照顾我的。”旁边一直没吱声的金天一直盯着艺檬,终于赶上插了一句:“既然我们已经和艺檬唠过了家常,那么现在就进入正式的”真心话”环节吧。”掌声此起彼伏。“第一问,你目前有没有男朋友?请正面回答。”尹清照着大屏幕上的提问读了出来,“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哦。”金天十分专注的看着艺檬。艺檬的余光看见了苏倩的眼神,她笑了笑:“没有。”“第二问,莫勋在你心中算什么级别?请正面回答。”尹清又提了一个十分八卦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很多网友心中的疑惑。艺檬又望向苏倩,苏倩点了点头,显然这不是艺檬心里的答案,但是有些绯闻绝对是有效的。她粲然一笑:“应该是,男神级别吧。”尹清露出了阴谋得逞的笑容,不过她不是一个小人。又是几个防不胜防的问题后,令万众瞩目的“大冒险”即将到来。尹清先是递过艺檬的手机,看到题目后偷笑了好一阵子:“请在现场打电话给自己的初恋男友。”底下一阵骚动。艺檬眼神中明显有些慌乱,而一旁的金天好像也为她开始担心。“等一下,我先找找。”艺檬打开手机,在联系人里翻了好一会,眼神停留在了一个名字上,对着底下观众亦是对着主持人,“这么多年了,我也不知道他还用不用这个手机了。”尹清摇头:“没关系,你打打看,通了就聊聊,要是没通就当是一次游戏而已。大家说好不好?”“好。”艺檬绷紧了神经,手指颤抖却又坚定地按下了拨打键,也许是出于真的想试试看他是否还用这个手机,但是她很明显的感觉到了苏倩此时的怨恨,她自己也知道,明明可以说没有电话敷衍过去,却还是照做了,也许是感觉在驱使着她的行动吧。“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询后再播......”一点也不出乎她的意料,他果真还是换手机了,那次他的离去,真的不想再与她有任何瓜葛了吗?就那么一走了之?应该是吧,说不定人家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美满的家庭,若是电话通了,也是徒增烦恼而已。她真该庆幸。同时,苏倩脸上的怒气和观众的不免扫兴被艺檬净收眼底,还有金天的如释重负。一期节目终于在观众的掌声中结束了,后期录制也无比顺利的完成,除了一些略带刻薄的问题。录制完艺檬和苏倩一行人便火速赶往下一个地方,午饭过后便要继续投入到无止境的拍摄之中。走在大厦的大厅里,金天一路尾随,叫住了艺檬:“艺檬姐。”艺檬转过身,苏倩径直往车的方向走去:“什么事?”“那个,没什么事。就是,能把电话号码给我吗,交个朋友。”金天俨然一副小正太的模样,略带羞涩的说。艺檬好笑,像这么硬生的搭讪她还是头一次见,看着眼前萌萌哒的小男生,自己倒有点大姐姐的风范。“那个,你别想多了,只是尹清说娱乐圈多交个朋友总是好事,以后如果有什么节目录制需要还可以第一时间转达。”金天见艺檬半天不说话,解释起来。艺檬看见苏倩脸上的不悦和催促,匆忙答了一句:“电话和微信尹清都有,你问她就好了。”“哎,等一下。”金天拉住正欲迈步的艺檬,“有空我请你吃饭啊。”“嗯好,下次啊。再见。”艺檬慌乱答了一句掉头钻进了黑色的加长车里。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金天为什么对他好像格外关注,也许是出于小弟弟对姐姐的仰慕吧,她想。5馨月按照卖家给她的地址来到了一栋不高却很漂亮的小洋房门口。这是个三层洋房,顶层有一个露天的阳台,楼顶天台上盆栽里似是薰衣草,却不知如何长成的。雕刻精致的镀金门前,馨月轻触了一下门铃,环顾四周,院子里的蔷薇爬满了栏杆,唯有不同的是,这些蔷薇花的花瓣上被写满了字,有的还被乱涂一番,发泄不满。正当她想要走进院子看清上面写得字时,门被缓缓拉开,露出的是一张比大门还精致的面容,即使她现在没有化妆,头发也是乱蓬蓬的,都无法阻挡她与生俱来的那种高贵感,不出所料的震住了馨月。馨月呆呆的站在那,心想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随即掏出手机看了看短信,再看看门牌号,没错啊,可是眼前的人实在不像是自己平时见到过的淘宝卖家。“别看了,就是这。”若霜转身走进屋里。“那个...”馨月探头朝屋里望望,蓦地和一件衣服撞了个满怀。“你要的衣服。”若霜正欲关门,“对了,以后不要随便往别人家里看,很不礼貌。”精致的大门被摔在了门框上。馨月抱着衣服在人行道上走着,脑袋里还在回想着她家里的情景。她家里墙上挂着很多照片,却不是她自己,而是一个男生,拍的时候的年纪大概也就在高中左右,那会是谁?而有一个倒下来的大箱子里装的也全是照片,但全是被人撕碎的照片,馨月依稀看清那是一个女生,照片上好像被写满了诅咒和谩骂,朦胧中的自己似乎和蔷薇花上的很像。这是否可以说明两者是一个人写的,可她这么不喜欢外人进她家,那么又是否可以说明这些是她自己写的?可是馨月自己怎么看也怎么无法把眼前高傲的人和会乱撕乱画东西的黄毛丫头联想到一起。馨月摇了摇头,自己又不是福尔摩斯和柯南,没事干嘛老管别人的事,还分析的头头是道,说不定是自己想得太多,还是做好眼前的事吧。今天晚上就是自己和骁骁在一起七周年的日子了,还是应该早点回家准备准备。想着,馨月就登上了回家的公交车。天气渐渐转凉了,可馨月自己却正十分高兴地在家忙活起来。蛋糕、鸡尾酒、蜡烛、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当然全都不是她自己做的,不过呢,用蓝色丝带扎起来了一个礼盒里的衣服的确是她亲手设计的。现在,就等着齐骁推门而入了。酒吧内,一道孤独的身影撑面而坐,手中举着的伏特加轻轻摇动,无限惆怅。双眸暗淡,失去了活着的人本该有的色彩,取而代之的是积淀已久的心事和凝聚成疾的心结。那是齐骁。远处跑来一个娇俏可人面容活泼的女生,她把手搭在齐骁的肩上,充满朝气的说了一句:“嘿!哥们!你怎么了?看上去心情不好哎。”齐骁绕开她的手,不予理睬。“喂喂喂,你这个人真奇怪,我好心好意来帮你分担,你不但不领情还不理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女生瞪大双眼,绕着他走了一圈。“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你别来烦我。”齐骁淡淡的说。女生立正站好抬起头颅:“我告诉你吧,我就是整个上海市以致整个中国最有钱最有势的公司的董事长的千金颜忻!”齐骁偏头看向她。“呼呼——”女生喘了口气,“怎么样?知道我是谁了吧。”“所以呢?你堂堂一个富千金干嘛来这?”齐骁问。颜忻努了努嘴:“好吧我告诉你,你也要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我是因为父母老是管我管那么多,我实在受不了了才跑出来了。”“你还是回去吧,你父母会担心的。”齐骁劝道。颜忻不屑:“他们才不会呢,巴不得我早点失踪。你呢。”齐骁看着天花板叹了口气:“我女朋友不理我了。”“哦——”颜忻把尾音拉的很长,“你失恋啦?”“你就这么想吧。”齐骁苦涩的笑了笑。颜忻一把拐过齐骁的脖子:“没事,今晚我陪你喝!就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了!”齐骁没有任何反应,但是他似乎默认了。他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还记得七年前的今天吗?他还记得那个青涩懵懂的男孩吗?他是否已经一去不复反了呢?就这么走了吗?墙上钟的时针慢慢逼近12点。他不会来了。馨月不止一次这样想过,但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等到了现在。或许是路上太堵吧,或许是手机没电吧,或许是找到工作了吧,又或许是给自己准备礼物去了吧。可是,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或许,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办法再挽回了。思绪万千中,馨月合上双眼趴在了桌上。初一:杨佳逸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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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 第(5)章_3000字这一个月来,紫岚交了好运,连续捕获到两头膘肥体壮的岩羊,还在一个野猪窝里捡到一只肥头大耳的野猪娃子,吃得满嘴流油。天气也好得出奇,整天艳阳高照。它后颈窝的伤口渐渐愈合了,心灵上的失子的创伤也慢慢平复了。产后虚弱的身体彻底复原了,甚至比产前长胖了一圈。六只乳房变得很丰满,分液出又粘又稠的乳汁,虽然哺育四只小狼崽还不算太丰裕,但基本上够它们吃的了。日子过得很平静。每当狼崽们欢天喜地地扑进它的怀里,贪婪地吮吸它的乳汁时,它便会体会到一种只有母性才可能有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体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那只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它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紫岚最偏爱黑仔。这倒不是因为黑仔是长子,人类社会讲究长幼秩序,狼群中不讲这一套。它之偏爱黑仔,完全出自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微妙心境。黑仔长得太像已死去的黑桑了,不但毛色是同一品系,连长相也惟妙惟肖,活像是从一只模型里浇铸出来的。瞧黑仔的唇吻,和黑桑一样极富肉感,和黑桑一样呈漂亮的S型线条,和黑桑一样显示出坚毅的气质。当初,它紫岚很大程度上就是被黑桑那与众不同的公狼的唇吻弄得神魂颠倒,最后做了爱情的俘虏的。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转世和再造。它们之间的唯一差别,黑仔尚是只年幼的狼崽,但这一差别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的。毫无疑问,黑仔获得了黑桑的全部遗传基因,一定会长成像黑桑那样具有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大公狼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都倾注在黑仔身上,在其它狼崽面前,它也从不掩饰自己对黑仔的偏爱。每次喂奶,它都先让黑仔尽情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吃。黑仔的食量越来越大,差不多要把三只乳房吸空了才肯罢休,占了它总奶量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刚够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每狼一乳房乳汁。这自然是极不公平的。有时,望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那副半饥半饱的馋相和对母亲的过分偏爱所流露出来的不满情绪,紫岚心里会涌起一丝愧疚。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是自己所疼爱的宝贝,干吗要厚此薄彼呢。但它的奶是有限的,没办法同时满足四只狼崽的需要。它也不能搞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的结果只能产生普遍的平庸。它必须先满足黑仔,黑仔身上寄托着它的理想和希望。紫岚在心里已把黑仔看成是下一代狼王的继承者和候选者。不,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狼群社会并不存在王位继承的说法,也不存在选举制度,应该说它已把黑仔看作下一代狼王的争夺者和角逐者。既然如此,就要对黑仔进行身心各个方面的重点培养,从幼年起就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黑仔成长为强悍的“超狼”。也就是说,只能让其余三只狼崽作出点牺牲,有所失才能有所得嘛。这有点狠心,却是必要的。说到底,日曲卡雪山只能有一个狼王。过了一段时间,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默认了自己的地位,每次哺乳,总是先乖乖地蹲在一旁,先看着黑仔狼吞虎咽,然后再钻进它腹下来吮吸乳汁,表现出一种守秩序识大体的气度。唯有蓝魂儿,仍是那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每看到黑仔优先独享三乳房奶汁,脸上便露出一种极端嫉恨的表情,在旁边按捺不住地跳跃翻滚,做出种种扑咬的姿势,也许是想取而代之,也许是想分享平等的权益。假如它紫岚不是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身上那种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只有狗才逆来顺受,才安于现状。它会鼓励和怂恿蓝魂儿把嫉恨付诸在狼牙和狼爪上的。但它要让黑仔当上下一代狼王的念头太强烈了,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制止蓝魂儿这种篡位的企图。这无疑是在束缚和扼杀蓝魂儿狼的天性,它心里很难过。这天,紫岚在尕玛尔草原追逐一只草兔,狡猾的草兔钻进一片长满毒刺的荆棘丛中,它耗费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好不容易才把草兔咬死。回到石洞,已近黄昏,四只小狼崽等急了,也饿极了,一见它出现在洞口,便齐声欢呼着向它扑来。按照惯例,它斜卧在石洞中央,将饱满的乳房先朝黑仔敞开。就在这时,它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也许是饿极了的缘故,也许是长时间积蓄的嫉恨已达到了量的极限,当黑仔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向它怀里走来时,突然,蓝魂儿怒叫了一声从斜里蹿出来,一头撞在黑仔的腰部,把黑仔撞翻在地,然后扑进它怀里,张口就叼住平时一贯由黑仔享用的前胸那只硕大丰满的乳房。紫岚不知道是该用爪子把蓝魂儿蹬开,还是默认这种反叛的行为,它正在犹豫,黑仔从地上爬起来了。它的眼睛充满困惑,怔怔地望着正取代它享用甘美乳汁的蓝魂儿,瞧得出来,它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弄懵了;几秒钟后,它似乎被一盆脏水泼湿了似的松开全身的狼毛抖了抖;随着这一阵颤抖,它的眼光由困惑变得仇恨,脸上那狼崽特有的稚气的表情顿然消失,显露出一副成年大公狼才有的痛苦的表情;它的眼角可怕地吊了起来,唇吻扭歪了,露出一口还不太结实的牙齿,仰天嚎叫了一声,那嚎叫声浑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太熟悉这种表情了,过去在黑桑身上曾无数次看到过。每当狼王洛戛发号施令时,每当洛戛凭仗狼王的优越地位抢先吞吃猎物内脏时,黑桑的脸上就会浮现出这样的表情来。这绝不是平常因争吵和摩擦所引起的普通的愤慨,即使最平庸的狼也不乏愤慨的表情。这是只有高贵的狼才具备的一种在狼群中也是十分罕见的表情,一种超级愤慨。这是地位受到挑衅自尊受到践踏利益受到侵犯后的愤慨。支撑这种表情的,是一种强烈的优越感。黑桑之所以会面对狼王洛戛产生这种表情,是黑桑觉得自己生来就具有狼王的风采,天生就应当是狼王;洛戛占据在王位上,不但是历史的误会,也是对自己超众的能力的一种嘲讽和亵渎。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心理原动力。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想不到黑仔小小年纪便具备了这样的气质。太好了,黑仔,这香甜的乳汁是属于你的,这肥沃的尕玛尔草原是属于你的,这险峻的日曲卡雪山是属于你的,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你的,你绝不容许别的狼来染指!这才是未来狼王的风采和心态。黑仔扑到蓝魂儿背上,两只小狼崽在地上斗成一团。紫岚并不担心会伤着谁,黑仔和蓝魂儿毕竟都还年幼,牙还没长齐,爪都还软弱,是无法把对方咬伤或置于死地的。它相信黑仔能取胜,优越感所激发出来和斗志是非常顽强的。再说,就算两只小狼崽智力是平等的,但黑仔在足量的奶水的喂养下,力气显然要比蓝魂儿大些。果然,不一会儿,黑仔就明显地占了上风,把蓝魂儿逐渐逼到石洞的角落去了。咬吧,宝贝,张开你的嘴使劲地咬吧,今天你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来了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洛戛手里夺回来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王位。一定是自己过量的母爱影响了黑仔狼的天性的正常发展,紫岚想,所以黑仔才会养成如此温柔的吃奶风格的。每当黑仔稚嫩的小嘴含着它肿胀的奶头,贪婪地吮吸时,它便会产生一种似水柔情,一种母性才具有的温存。它一面让乳汁汩汩流进黑仔的嘴,让宝贝尽情地吃饱喝足,一面会伸出狼舌,一遍又一遍深情地舔着黑仔漆黑如墨的体毛,直舔得小宝贝浑身闪闪发亮。好一个舔犊之情。但溺爱的结果,却是狼性的扭曲!瞧瞧哺乳时黑仔的吃相吧。黑仔总是用一种优美的姿势仰面躺在它的腹下,用极轻柔的动作把它的奶头含在嘴里,很有节奏很有规律地轻轻吮吸,母子间显得非常和谐。这种吃奶的风格在狼群中是十分罕见的。这其实是狗崽的吃奶风格。紫岚过去在郎帕寨行窃时曾目睹过母狗喂奶,狗崽的表现和黑仔现在的表现十分相似,也是母子间配合默契,自然而然滋生出一种甜蜜的依恋。狗崽这种在哺乳期养成的对母狗的依恋对狗的生存是极其重要的。这种温情脉脉的哺乳风格,有利于诱发狗崽爱的天性,有利于泯灭狗崽身上残留的食肉类动物的野性,铸就狗的温良敦厚的性格。更主要的是,狗崽对母狗的那种依恋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转移到主人身上,最后扩展到依恋整个人类。假如狗不具备这点爱心和恋情,人类是绝不会喜欢狗的,也不会把狗引以为最忠实的朋友的,狗也就不可能依赖人类生存在这个地球上了。爱心和恋情实在是狗的安身立命的法宝。对狗来说是安生立命的法宝,对狼来讲无疑是致命的毒素。一般来说,幼狼刚出世的一段时间内,也会表现出依恋母狼的倾向。但到了哺乳后期,特别是临近断乳期时,这种恋母倾向便自然而然地开始淡化和消失。具体表现在吃奶风格的演变上。紫岚虽然还是第一次生育,但它早就熟睹了其它母狼在临近断乳期时的喂奶情景:幼狼像一伙患了饥饿症的小强盗,嚎叫着钻进母狼的腹下,根本不讲究姿势,朝母狼的奶头又抓又咬,狂吮滥吸,将狼的贪婪和野蛮的本性暴露无遗;常常是幼狼的爪子把母狼的乳房抓出一道道血痕,幼狼的牙齿把母狼的奶头咬得鲜血淋漓。于是,母狼便疼得惨叫一声,凶狠地用狼爪朝幼狼脑门上扇击,打得幼狼在地上打滚,或者以牙还牙,把幼狼脊背上的狼毛咬掉几撮。这当然很不近人情,却符合狼情。幼狼的这种行为看起来很残忍,却符合生存的最高原则。幼狼一经成年后便要离开母狼到荒蛮的草原和森林去独立谋生,没有依傍,没有靠山;假如狼不是自幼便割弃那种强烈的恋母情结,便会削弱它们的独立精神,软化它们桀骜不驯的野性;而狼就是靠这种独立不羁的嗜血本性才得以在充满激烈竞争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的,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对幼狼来说,吃奶实际上是一种生存预习。客观上,这种出自天性的野蛮的吃奶风格有利于消除幼狼对母狼的依恋和母狼对幼狼的疼爱,形成一种离心力,有利于助长幼狼的独立倾向。在幼狼的意识中,母狼的乳房是它们的第一个掠食对象,它们正是从这种野蛮的吃奶方式中养成将来成年后独立谋生时所必需的血腥的捕食风格的。在紫岚的记忆中,几乎没有那一匹生育过幼狼的母狼乳房上不是瘢痕累累的。惟独它是例外,快到断乳期了,乳房仍完好无损,光洁得找不出一点伤痕。由于受黑仔的影响,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也依样学样地表现出温柔敦厚的吃奶风格。这虽然免除了紫岚的皮肉之苦,却使它十分忧虑。它害怕这样发展下去最终会使自己的宝贝消褪掉对狼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强取豪夺的野性,那么,别说把黑仔培养成下一代狼王了,恐怕连在荒原立足生存都会成问题。每次黑仔饱吮了乳汁后,便会摇晃着毛茸茸的脑袋来舔它的脖颈,或者打着饱嗝一会儿用后肢直立,一会儿满地打滚,做出种种取媚邀宠的姿态来。紫岚心里明白,黑仔是在对它表示自己的满足和得意,在感激它赐予和施舍的母性的恩泽。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狼性是绝对贪婪的,永远不会得到满足的。在狼的眼睛里,世界只存在一种谋生手段,那就是攫取和掠夺。事实上谁也不会对狼进行恩赐和施舍的。因此,狼对恩赐和施舍这样的概念应该十分陌生。狼的表情可以说相当丰富,悲伤、兴奋、怨恨、忧伤、欣喜、阴沉、暴怒……等等,惟独不该有取媚邀宠这种表情形态。是自己过分的慈爱害了黑仔。必须立即控制住自己泛滥的母爱,把黑仔畸形的性格矫正过来,把扭曲的灵魂板正过来!又到了喂奶的时候了,当黑仔温顺地捧着它的乳房吮吸时,它无缘无故地嚎叫一声,就好像自己的乳房被咬破了似的,一巴掌扇过去;它打得那么凶,那么狠,爪子落在黑仔后脑勺和耳根之间,立刻,空中飘飞起一团黑毛,一串殷红的血珠从黑仔的颈窝滴下来。黑仔惨叫一声,从洞底滚到洞口。自己下手下得太重了些,紫岚想。作为母狼,看到自己的宝贝被揍出血来,未免有点心疼,但它不后悔。它是狼,它不能有怜悯之心,它就是要打掉黑仔对它的依恋和温情。黑仔呜咽着,抖抖竦竦从地上翻爬起来,满脸委屈,一副可怜相,用乞求的眼光望着紫岚。黑仔,你不该这样望着我的,紫岚在心里叫道,你应该表现得像真正的狼崽那样,用困惑的表现来看着我;你的眼光应当变得冰凉,变得陌生,闪现出一道残忍的光芒。这才叫狼,狼的本质就是残忍,就是六亲不认,就是野性毕露,哪怕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黑仔呜咽了一会,犹犹豫豫,又朝紫岚走来。仿佛紫岚是一块高性能的磁铁,对黑仔来说有一种无法割弃的磁力。你不能过来的,紫岚想,黑仔,你应当记恨我对你的暴行,你应当阴生出一种离异的情绪。只有学会对母亲仇视,你才能养成仇视整个世界的秉性,才能陶冶出让整个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颤抖的狼的野性。但紫岚的愿望落空了,黑仔走回它的身边,伸出粉嫩的舌头,小心翼翼地舔着它的前爪,舔得那么深情,那么专致,还用柔软的爪子把叮在紫岚腋窝上的一只绿头苍蝇驱赶掉。黑仔是在讨好它,想平息它的怒火,想乞求它的原谅和宽宥。你没做错什么,你不用乞求原谅的,紫岚想,即使你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该希冀得到宽宥的。狼的本性应该是我行我素,不顾一切。初一:sorry2014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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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 第(1)章_3000字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这样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它叫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闪现出黄麂或岩羊的身影,而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狼是很讨厌毒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紫岚相当失望。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岗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里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同时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未来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忧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尔草原的精英,是森林里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的杀戮,但在狼牙还没有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它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也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辘辘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松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以来,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获过岩羊、黄麂、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豪猪或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碰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式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岩羊、马鹿和羚牛,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啊。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譬如岩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并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岩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牛,羚牛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如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大改观,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尔草原随心所欲地去追逐岩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又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啊,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它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多么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团还没成形的肉块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它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在一个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唉,紫岚忧伤地叹了口气,要是黑桑还在着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已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是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没有黑桑伴随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早产难产等意外。天渐渐地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蓝色的夜空中散发着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沓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的理想的居所。紫岚在洞里躺了许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它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它肚子里一阵阵躁动,像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难受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类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些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养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觊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它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它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的爱,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洛戛,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智慧出众,头脑比洛戛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智慧的高度统一。洛戛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朔风把狼的嚎叫声传飘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岩羊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戛竟然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性命……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的。紫岚觉得洛戛的王位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自终参与了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它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颤,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戛心神缱绻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戛的身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戛的右后腿。就算洛戛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缜密,堪称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它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圆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它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它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要当上狼王的野心的巨大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它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乞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它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斗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开严格的培养的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得特别健壮的。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乳房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乳房丰满,要使乳汁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充饥,哺育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会长得像老鼠那样瘦弱,那样委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母狼因为没奶哺养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乳房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蓦然,紫岚脑子里跳出一个奇妙的主意来。在离石洞不太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活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岗。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很想立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身手。这时,一阵凉爽的晚风迎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里刚刚升起的冒险的热情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有一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而且被栅栏围困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里,很容易捕捉,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严密看守着,还有一条非常讨厌的大白狗。那大白狗的嗅觉和听觉都不比狼逊色,还没等你接近栅栏,它就会发出汪汪的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福,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壳,洲洲被铅弹洞穿了肚皮,白花花的狼的脑浆和红艳艳的狼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馋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风险的。唉,算了吧,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地想。可是,一种要把自己后代哺养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欲望,强烈地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猎人和大白狗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夜黑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鲁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加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更加微小。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它跑下山岗,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收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出现分娩前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跑一趟。它离开石洞,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尔草原。初一:sorry2014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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