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墨迹
壹
(一)
明明只是八月而已,珞城的天空却开始有秋季的那种色彩了,一干二净,只有蓝,通俗的说法,是像块宝石。没有任何的瑕庀。
但也许只有珞城才有这种蓝得让人突发奇想的天空,其他地方从未有人见过。而用电脑的PS技术也是罕有高手能作出一样的色调。
湛初刚来到这个城市时,心中也有那么一点惊讶,总觉得大城市的空气质量不高,天空该是像工厂里排出的烟雾那样带有一些暗灰色,正是因为这样在当初拿到珞城五中的录取通知书时才有些犹豫,现在看来并不坏。
在宏江县道别了父母亲戚,了四班公交好不容易来到珞城,在车上一直都是站着,还要避开挤在自己旁边的一位肥胖大叔的烟味,到达珞城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以为一下车就会吐出来,可一抬头,看见这片天空时,湛初愣了好久,忽视了旁边的唐墨。
“湛初分贝,“我以为你会很早到的,害我在这儿等了你一个多小时!”
湛初不紧不慢地将行李放下,用侧脸对这一旁的男孩,斜斜地看着他,本来想只看一眼,可当目光捕捉到男孩帅气逼人的脸庞时,不由得吓了一跳,又贪婪地看了几眼:是那种肉笑皮不笑的类型,额头、颧骨、眉骨都没有像肌肉男那样凹凸不平,稍一用力,两个槟榔角就清晰可见,尽管已经十七岁,却还未褪去天真孩童的稚气。
湛初挑着眉对他说:“你就是唐墨?”
“你居然敢不记得我?!”然后他摸了摸下巴,“深思熟虑”了一会,接着说:“算了,可能是三年不见,我变帅了。到是你,湛初,怎么还是老样子?”
“唐墨,你多大人了?怎么还是这副痞子样?”
唐墨半蹲下去,抬起头一脸委屈地望着湛初,就差眼泪没有掉下来了,“初初……”
女生拿起行李绕过他身边,一边瞟他一边说:“滚开!我不吃你这套。”
唐墨这回是真的委屈了,他黯灰色的瞳孔里充满了失望,看着女孩瘦小的身板,他说:“我只是想你开心一点,毕竟刚离开家,不好适应过来……”最后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扩散在他身边围绕着的温柔的空气里。
不用回头,湛初知道他要哭了,那种多年以前已经习惯的气息,突然分开后在梦中出现过无数遍的熟悉的语气,还是那么让人担心啊。于是她回过头,放下行李,闭上眼睛,扯开嘴角,这一系列短暂的动作对于唐墨都是一整个漫长而悲伤的时间,他的情绪在黑暗的隧道里飞快地穿梭,仿佛黄昏过去,就再也等不到黎明。
最后,湛初打开双手。不是“打开了双手”,是飞快地打开,她已经触动了让唐墨心痛的琴弦,她想要迫不及待地让它停止下来。
于是,在珞城的某一个车站里,一对几年后重逢的青梅竹马紧紧相拥着。男孩一手抱着女孩,一手揉着眼睛,他比女孩高出一个半头。女孩轻闭双眸。她好像也哭了。
这是珞城五中新生报道的那天黄昏里,出现过最美的风景。
他说,我只是想你开心一点。
我只要你开心。
(二)
珞城上方的天空微妙地变化着,但还是可以很真实地感受到____不是先前那种像墨迹晕染开来的蓝。它如同一张神奇的照片,以蓝为底色,上面游荡着五彩斑斓的水丝,只要轻轻拉开其中一根,它的颜色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或许变成夜晚,又或许是白昼,但是第二天的白昼而已。可能是想时间过得慢一些,所以湛初小心翼翼地看着这片天,所以那些初来乍到的人亦如此。
南国的天气总是安静的,没有像北方那样多变,流动的空气中蕴含了燥热的分子,它们都在不停息地做无规则运动,每一个人的呼吸都因这些分子与分子之间的摩擦变得仓促。但现在刚刚送走黄昏,没有太阳的光与热,珞城大街小巷里流动的股股燥热已经不那么明显了。而在整日整夜只要有人在就开着16摄氏度空调的珞城五中宿舍里,湛初已经认为自己在过有钱人的生活了。
将宿舍安顿好后,唐墨就回班上去了。
中考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被安排在豪华宿舍,只有两个人的空间,显得过于空阔,窗外正好是一棵树最繁茂的部位。
看不见天空。
(三)
“喂,那个,你叫什么?”2号床铺的女生指着湛初问,她床上摆的几套俄罗斯套娃,湛初在满洲里的一家大型专卖店里的橱窗瞄过几眼,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几个套娃,和自己被专卖店的老板指着侮辱的情景。毕竟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那时觉得自己是大饱眼福了。
但没有想过第二次会是在这样的场合见到。
那种卑劣感不断地涌上来——
发现自己真是很幼稚。
好恶心。
好想吐。
“湛,初。”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觉得过于拗口了,于是在“湛”和“初”之间顿了一下。
“嚯嚯嚯”很怪异的笑声,女生用五根被指甲油染红的手指放在嘴巴前,像是在嘲弄着这个低俗的名字,湛初觉得她已经用锐利的凶器狠狠插入自己的胸腔左侧,然后不动声色地拔出,鲜血均匀地为她的凶器上了色——指甲。
她是一朵让人垂涎欲滴的的美丽的罂粟花,娇嫩的小锥子脸风情万种,那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许只是她童年时代常被人形容的词语了,眼前的这位女生,她的理智与情感远远地超越了同龄人,永远不会有人猜到她在想什么。
——这是湛初对她的第一印象。结果是一分不差。
最初的梦想
我用坚持和信念去支撑梦想。
——题记
在卖火柴女孩的眼里,梦想是飘香的烤鹅,是奶奶温暖的双臂,是天堂里妈妈慈爱的眼神。在邓亚萍的眼里,梦想是坚持心中永不服输的信念,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在“千手观音”邰丽华眼里,梦想是聋人可以“听”得到,盲人可以“看”得到,肢残朋友可以“行走”。梦想是从不言弃,努力拼搏的精神支柱。
爸爸的买车梦
从小,爸爸便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是一个拉货的司机,但车不是爸爸的,是公司的。每次走亲戚家,爸爸总是借公司的车来开,既方便又快捷。但是,我时常听到爸爸的抱怨:唉,每次都借公司的车,再借几次就说不过去了,下次就不要借了。可到了下次爸爸还是借了,我明白爸爸的苦衷,作为一名司机,摸爬滚打近二十年,却没有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对车的渴望,超出了我的想象。每次路过卖车的地方,爸爸要么停下脚步,驻足痴望,要么走路的时候眼睛始终望着4S店里的车。现在,爸爸时常对我们说:“以后等你们毕业了,生活条件好点,我们也买辆车,走哪都方便,不用看人脸色,想去哪就去哪。等我老了走不动了,你们再带我出去兜风。不知道那时候,你们会不会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哟!”爸爸啊,我们怎么能嫌弃你呢?你这辈子没实现的愿望,我们做子女的无论无何都要帮你实现。
妈妈的舞蹈梦
妈妈热爱舞蹈,可以说她把舞蹈融入了生命里。小时候,热爱跳舞的妈妈只要村里有活动,总会去参加,村里的人,给妈妈取了好听的名字:蝴蝶仙子。听外婆说,妈妈小时候跳舞得了很多奖。由于家庭贫穷,妈妈很少接触专业舞蹈。我们曾多次劝说妈妈,将年少的梦想拾起来,可妈妈却说:“人都老了,还学什么年轻人追求梦想,不怕人家笑话,现在有了你们,所以一切以你们为主。”为了能让妈妈重新拾起梦想,我和爸爸天天有意无意的在妈妈面前提起舞蹈,总是把电视频道调到有舞蹈的频道。或许明白了我们的苦心,妈妈买回来一大堆学舞蹈的碟片,天天晚上跟着里面的人跳,到现在已经变成天天晚上到广场去跳舞。现在的妈妈,每天都在笑,身上散发着光彩。现在的妈妈,更让我喜欢。舞蹈梦,让妈妈越来越年轻。梦想,无论什么时候追都不晚。
我的演讲家的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一说话就开始结巴,平常说话倒看不出来,只要我一紧张,准结巴。每次说话之前,我总告诫自己,慢慢说话,不要紧张,没有人逼你,可说到一半,还是会结巴,对此,我感到非常沮丧。有一天,我看了美国总统林肯的故事,我受到极大的启发。他天生说话有口吃,可是他自从立志要做律师之后,深深了解了口才的重要,从此每天到海边对着大海练习演讲。经过千万次的练习,林肯不仅成为一位名声斐然的律师,而且踏入政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让人怀念的总统。于是,我想向林肯学习,我有了一个当演讲家的梦。演讲家需要良好的口才,说话流畅,吐字清晰。为了突破自己,我每天在家大声朗读课文,读一些自己不熟悉的文章,然后再慢慢加速,听一些快歌,听熟悉之后,再试着跟唱,看能否跟上,还多读一些绕口令。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刮目相看。然而,我知道我以后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我认定目标后,就会一直努力下去。孙正义说过:“最初所拥有的只是梦想,以及毫不根据的自信而已。但是,所有的一切就从这里出发”。坚持我们内心的梦想,就算有现实阻拦那又怎样,拿出勇气向前冲,为梦想而拼搏。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是简单的“痴心不改”,更不是死板的“矢志不移”。而是坚持不懈,永不言弃。为自己梦想付诸更多的行动,相信自己,你也能做到!
纪伯伦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最初的梦想,我们一定不要忘了它。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初二: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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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墨迹添香窗外细雨霏霏,夜色逐渐深沉,清冷中带着春的生机。在这纷扰的世间,也许会有那么一个人翻山涉水而来,只为陪你度过红尘中的岁岁年年,一起经历世间的风风雨雨,陪着你细数光阴的流逝吧。点一炉檀香,泡一壶清茶,让心思在香烟缭绕间逐渐恍惚。在缥缈的红尘中,把所有遇见的美好,书写在文字里,在文字中读你,在文字中为你倾心,就连经历过的坎坷也会泛起几丝涟漪。时光的漩涡里,总会有一些往事充盈其中,令你不忍忘却。红尘中,总会有一朵花,因你盛开。也总会有一个人,为你等待。以情入眸,以爱入心,飘落的青春始终都会镌刻在生命里。文字是灵魂的写照,文字是心与心的感应,在文字里品一抹沉香,在文字里研读人生,风雨过后,文字也会变得更加苍翠。一笺心事,蕴开几朵素墨。煮字为念,婉约了谁的情深意长。多少曾经的故事,在灵动的笔下郁然生香,或悲、或喜,最后只剩下几许回味。只愿今生与文字相伴,在一隅小院里独享清欢,足矣。磨一池素墨,绘一纸安然,把思念放飞在有你的天空,那就是我想要的幸福。能够徜徉在文字的海洋,把一份释然,一点恬淡,挂在岁月的枝头,温暖一抹流年,就好。花,开到极致就会枯萎,只有那盛开时的风情,永远留在岁月里,延伸着最初的那缕香。花落了,再也无处寻觅。心累了,何处可以栖息?四月的芳菲里渲染着几许落寞,满眼繁华演绎出的竟是如此孤独。低眉,几瓣落花形成凄美。敛目,一缕香气依然袭人。清欢,一个人的寂寥。多少往事缠绵在你的眉目之间,一缕执念,飘散在无边春色里,任是无情也动人。坐拥花开,掀起一蓬墨雨,洒一地清影。饮一壶日月,任清风在袖底透出,岁月在时光中宛转。最美的光阴沉醉在眉儿弯弯里,在两两相望间,飘落成风中飞絮。清风微拂梨花盛开,远方的你可否想家?你说过,有我在的地方就是家,有我在的地方就是天堂,如今,我就在这里,你在何方?我在落英缤纷里期待着,你的归期。在寂静的夜里,感受着文字的魅力。捧一盏茶,闻着茶叶苦涩的清香,就像人生,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有些人说好一路相伴,可是原来的不离不弃,变成一缕风,消散在夜空中。从此后,深深的牵念,淡淡的温暖,只愿岁月静好,温润如初。感怀那些思念的日子,心儿踏遍千山万水,不为沿途的风景,只为你眉目间的那缕依恋,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殇。从此我守候一颗心,直到里面长满了荒草,我却不悔。因为我相信,你终究还会再来。岁月的扁舟载着一颗孤独的心,飘荡在红尘中,今生只想泅渡到有你的彼岸。也深信世间所有的美好,都会如约而至,一如春天到了,就会百花盛开一样。一直坚信,漫漫红尘中总会有一人,因我而来,也会因我而住。我寻寻觅觅,只为与你相逢,只有你能安慰我红尘中的伤痛,只有你能安慰我的寂寞忧伤,只有你才能陪我在时光中安静地绽放,让一缕馨香熏陶了旧日时光。一场人生就是一场颠沛流离,谁也无法预料,谁能陪着谁走多远,或许,走着走着就散了,或许,走着走着就是一辈子。这世间就像一座庙,我就是那修行的僧。生命,就是一朵莲花在次第盛开。所有的悲与喜,乐与忧在心里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只因为我们都有着一颗感性的心。追寻着岁月里的那缕余香,让一颗心在花开花落间轮回,香随风动,风随心起。做一个素净的女子,写干净的文章,那一抹纯净的底蕴,犹如一世花开。端坐在时光深处,细数岁月中的清浅,温婉由心。蘸一笔素墨挥洒自如,让一颗心陶醉在这人间四月天里,恬淡些,在恬淡些。悄悄的聆听光阴的声音,把一份感恩,安放在手心,温暖着岁月里的苍凉。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喜欢静。一个人,一本书,一首音乐,一杯茶,品了又品,读了又读。总希望,像一池清莲一样,洗尽前尘。也向往着,采菊南山,悠然见性。奈何人世间总是匆匆忙忙,来来去去,坏了这一份清幽,也许,还是心不够静吧。“四月,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的这段文字,温暖了多少人心。心存一份美好,岁月里就会多一份安暖。即便是年华向晚,我依然是我,与花开时说禅,在落红中吟诗,只因,我也曾盛开。有一种情,隐藏在文字里,随着展开的文字,慢慢走进对方的心,灵魂在交融间,开出两朵名叫心有灵犀的花。有一种爱,不需要见面就已经惺惺相惜,相遇在文字中,相知在生命里,让文字走进彼此内心,渲染成一世的暖。默然相守,寂静欢喜,道出多少人的心事。在这一片肆意的春光里,倾听风吟。沐浴在绚烂的晨曦里,听花低语。静静的聆听心灵深处的声音,感悟着生命里最深的感动。一份邂逅,缘于相惜。一份懂得,缘于相知。是谁在孤灯下,描绘着曾经的沉沦,几丝墨迹在夜空中摇曳,不知有谁能够读得懂?那一段段的文字,一段段的心路历程。今夜细雨霏霏,今夜落花成冢,今夜故人能否前来,赴一场前世今生的约定。我愿用一支素笔,描绘你岁月里的忧伤,隔着时空与你深情相望,只此一刻,便是一生。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段难以忘怀的曾经。每一段曾经,都记录着一段无法言喻的深情。虽然远隔天涯,却也近在咫尺,那些用心写下的音符,温暖了许多岁月里的沧桑。生命的里程中,留下或深或浅的脚印,但是不管是深还是浅,至少我们曾经走过。也许,冥冥中一切早有注定。也许,今生我们早已错过。一场花开,终究被我们辜负了。生命的长河里,转身的一瞬间已经是一生。多少馨香的花事,飘落在暮春时节,多少深情的眷恋,飘散在无言中。错过了,就是错过了。陌上花开,情深几许?不知道经年以后,你我是否还会倾听晨钟暮鼓,闲看青山绿水。任凭人世几度繁华,几度荒芜,你我始终都是冷暖自知,只愿今生少一份寒凉,多一缕阳光,足矣。夜色微凉,杯酒莫续,拢一袖素色,为墨迹添香。五年级:张月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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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忽视的墨迹反常的阳光照射着一张一张雪白的纸,天上盛不下一朵云,凄凉得有些可怜。我是一点墨迹,总是出现在揉成一团扔在地上的废纸上。看到那些饱满成型的点点圈圈,我那颗小的可怜却又脆弱的心就会有一种窒息的难受。我是那一点墨迹,本想在纸上找个偏僻的地方藏起来,有人却偏偏用尺子在纸上量来量去,量出我的丑陋与藏不住的悲哀。我开始自卑。很少对苦难说我不怕;很少对天空说我想飞;喜欢一个东西不敢大声说我想要;不喜欢一个东西不敢大声说我不要;有难题总想:怎么绕?有压力总想:怎么逃?选座位,越离席越好;表演,观众越少越好。自卑得无可救药,只能安慰自己选择沉默的骄傲。又总是羡慕着。。。。。。羡慕圆点的完美,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挡回使它反感的目光,呈现出一派完整的快乐;羡慕小方块的稳重,它总是停在那里,保持不变的表情,心如大海般广阔;羡慕三角形的锐利,敢爱敢恨,棱角分明的气质,洒脱得不食人间烟火;羡慕心型的浪漫,与自己有同样的周长,同样的面积,却有不同的待遇,它被贴在纸的每个显眼的地方,代表经典与永恒,它有甜得发腻的笑,笑我的渺小与一文不值。我就是那么一点墨迹,因为极度自卑而想要诠释物极必反。有时遇见比我更自卑更悲哀的小东西,带模仿性意味的,开始了近乎颓废的没头没脑的自恋。我的旁边是被抹掉的污点,我甚至没见过它,因为它总是被埋在一片乱七八糟的笔迹下。“我们都是可怜虫。”我有点迷糊地向那片笔迹下的污点说,因为我确实找不到它的方位。“怎么会?在我看来,你那么幸福!”污点说。可怜的污点,不出声永远没人发现它!它总是不停地问我:你能看见我吗?我也总是不加思索地回答它:我能看见。我们从不厌倦这样反反复复的肯定与否定。为什么要违心地回答它我能看见呢?我自己也不清楚。它是真的羡慕我啊!它羡慕我的干净,虽然不成型却不会被污染;它羡慕我的清楚,尽管渺小但至少还有机会被发现;它甚至羡慕我的微不足道,因为这样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涂掉。污点让我这点墨迹第一次看到,自己竟然还有这么多优点!我开始不停地安慰自己:别人说不清我的样子,是因为我又生动又丰富。别人记不住我的名字,是因为我不曾伤害过它。我开心了。第一次鼓起勇气走上另一张纸,坐在纸上用圆规画着的那个圆圈旁边。圆圈在哭,它说伤心是因为自己太圆满,找不到起点,看不到末端。为什么有人因为太完美而伤心,又为什么也有人因为太缺陷而伤心?我真的糊涂了。是不是世界本来很圆满,而我这点不规则的墨迹,是它唯一的断点?无话可说,我沉默。“你看你做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旁边那些曾经嘲笑我的点点圈圈在吵嚷。我仍然仰望着高大的它们,它们眼中有一种我从未看过的欣赏的眼光。这仅仅是别人看得很平常的目光,但也足以使我陶醉很久很久。我审视着自己。这一点墨迹,站在圆圈上,分割了它完整的那条曲线,圆圈不再是圆圈,它有了起点,有了末端。不再因为看不清起点而迷茫,也不再因为没有终点而麻木奔波。我伫立在这片对我来说貌似不太真实的目光中,我的身躯虽然就那么小小一点,但我第一次觉得不知道该以什么形态站在那里。我该解释什么吗?我该怎么收场?我的微笑该以什么形式挂在脸上?是不是我习惯了被歧视?还是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崇拜?这时的我,是该感到庆幸,还是悲哀呢?……我只是一点不经意间留下的墨迹,不规则地漫在白色的纸上。看清了自己没有翅膀,飞不到幻想中的天堂。一生太短暂,没有办法完成自己所有的理想。如果有一天,我站在文学家工整的文稿上,与那些规范的字体融为一体。我就不再是一点被别人忽视的墨迹,而是隐藏在字的笔画上。别人再不会歧视我,也不会嘲笑我,更不会忽视我。那样,我是不是就得到我所谓的幸福了呢?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就会在角落里看着蓝色的天空偷偷的笑了。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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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光云层慢慢向四面散去,一束阳光透过稀薄的云,照亮了女孩每日回家,必经的弄堂。初冬,天空灰暗了太久,弄堂里散发着浓重的腐臭味,弄堂的尽头,是女孩的家。一束洁净的光,透过窗,轻轻落在角落那个孤单的身影上。她的肩微微颤抖,微卷的长发零乱地披散在肩上,她将头深深地埋没在双膝间,冰冷的泪在地上,溅起了朵朵惨淡的水花。昨日,奶奶就躺在那张冰冷的床上离去了,她与奶奶相依为命,整整十五年,对于她来说奶奶就是她的一切。记得在十岁那年,女孩生病了,发了高烧,是那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雨夜,将她背去医院的,医生说,倘若再来迟一些,女孩就会有生命危险,而那个雨夜,弄堂口的街上,没有一辆车。她不再有任何一个亲人,“爸爸”、“妈妈”那两个词,对她来说是何等的陌生。为了安葬奶奶,几近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就连奶奶张罗了几十年的小店,也匆匆卖给了他人,她不得不到外打工,接下了重重的活。以后就只剩她一个人了。猫咪是奶奶收养的一只流浪猫,伴随着女孩已经两年。猫咪悄悄走入房中,依偎在女孩身边,它轻轻地舔着女孩的手,仿佛是在抚平女孩内心的伤口。女孩抬起头,目光被那一束洁净的光,给吸引了,猛然发现,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阳光了。她擦去眼角的泪,用手轻轻梳着猫咪那浓厚的毛。那是……她愣住了。那束光里,小小的尘埃,正努力向上飞腾,它们没有翅膀,却对飞有着无尽地渴望。也许这一刻的腾飞是短暂的,也许这之后,便会摔得粉身碎骨,但是,它们却依旧没有放弃,没有放弃那个关于飞的梦。有希望固然是美好的,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但是,我还有资格谈论幸福吗?我只是一个被尘世抛弃的孩子。女孩的心里十分复杂,望着那束光,她的心被猛地刺痛了一下,她所感到的,除了无助,也依旧还是无助。抱着猫咪,她来到了门前,推开大门,一种属于阳光的味道,立刻将她包裹了起来。她紧紧地抱着猫咪,双目渐渐地失去了焦距。女孩轻轻嘀咕着:“猫咪,奶奶离开了我,家里的小店也转卖给别人了,我……没有能力再养你,你走吧,到外面去,去寻找一个新的主人,跟着我,你只会很苦很苦……”女孩将猫咪放在地上,猫咪抬起头,注视着女孩,它的泪水侵湿了眼睛周围的毛,它依偎在女孩的脚边,仿佛在做最后的拥抱。片刻之后,猫咪消失在一片金色的阳光中。猫咪也走了。如果可以,我愿意做阳光中那小小的尘埃,虽然没有生命,没有情感,没有喜悲,但是,它拥有希望。女孩猛地坐在了地上,泪水顺着眼角,打湿了冰冷的衣物。奶奶,你现在,在天堂看我吗?我还有未来吗?我感觉我只是一个被尘世遗弃的孤儿,没有任何人关心我,没有任何人在乎我的存在,我感觉好无助,我甚至觉得我连那小小的尘埃都比不上。太阳在空中打了个转,一束阳光落在那瑟瑟发抖的身躯上,给她一丝温暖。“奶奶,是你吗?我知道是你,对不对?”女孩伸出手,去触摸那米阳光,什么也没抓到,却有种暖暖的感觉,就好像奶奶抓住了她的手,抓住了她那抖动的手。“奶奶,我知道,我知道你希望我开开心心的活着,你希望我有个美好的未来,可是,我真的可以吗?没有你的陪伴,我会害怕,我害怕黑夜,可它总是那么的漫长,没有你,我会哭的,我会……哭的……”女孩,抚摸着那照射在自己身上的阳光,如果幸福也一如这阳光一样,能让我触手可及该多好。可是,上帝似乎遗忘了这个,一直生活在角落里的女孩。尘埃在阳光中翻滚着,飞舞着,狂欢着,如果可以,我愿意做一粒毫不起眼的尘埃。女孩轻声对自己说。她回头望向屋内,照片里的奶奶,正冲着自己微笑,奶奶,似乎你走后,连那本该属于我的笑容,也一齐带走了。照片里的奶奶依旧在冲她微笑。“奶奶,我可以吗?我还能拥有未来吗?”女孩不顾身体的猛烈颤抖,拼命地扬起嘴角那道弧。也许,这是她在有生以来,最难看的一个笑容,也许,这个笑容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快乐,也许,这个笑容注入了太多的牵强,但是她依旧是笑了。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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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温暖当我们把拥有在手中大把大把的美好肆意挥霍的时候,曾经多么骄傲的说:“没什么!这本来就是生活啊!”可到最后,当我们连一丝失落的勇气都没有,连最后一滴眼泪都干涸的时候,我们好似可以自豪的说:“不后悔吗?”很多很多的时候,青春是作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见证一同与我们长大的,当青春的影子散落一滴的时候,我们才发觉自己的错失竟是如此的不可原谅。有时候,哭泣也只能是另一种对待无奈的方式吧!有一天,当我们真的就告别了那些关于《灰姑娘》与《白雪公主》的美好童话故事的时候,这一切的一切也已经无可挽留了。留给青春最好的注脚,也许就只是张爱玲的《半生缘》中的男女主人公在许多年后再次见到彼此的那一声:真的回不去了的叹息了吧?那时的旧上海,繁华的有些鄙陋,蹉跎的令人惋惜!穿着旗袍的妩媚高挑的女子,闪烁着迷离光晕的灯光,表面上挡不住的华贵高傲的感觉!无不在告诉着来到这里的人们,这里是大上海――旧中国最最繁华的都市!都市?呵呵……真的很有力量的一个词汇,看来是那么的充满了现代感,也是那样的不真切!在真正的都市里,是会有温暖的印痕!时光丝毫不会在意我的唏嘘,一如既往的向前疾驶。一个人静静站在车站的入口处,躲开熙熙攘攘的人群与车辆,仰起头望着天空开始成群结队的向南飞去的大雁们,它们的叫声一直在这北方秋天的寂寥的晴空中回响着,飘飞着,久久的不愿离去。它们也许只是想为这里曾经经历过春天留下些什么吧?匆忙的告别总是在回想忘记之后。不过还好,一切都还不算很晚而已!它们很幸运的可以和这里的秋天做个最后的告别,告诉这里的人们它们可以在来年的春天回来,回到这里,回到这片曾经深深眷恋过天空,回到这温暖的土地,回到这里友善的人们的心中!可是,叶子飘落的那些个完美又萧瑟的瞬间,只是大树的残忍,却不是秋天的挽留,你们的离去不也透着股深深的无奈吗?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也许秋天的不挽留,也还是在我们自己的心底里最初的那份不羁与悸动吧?我始终相信,走了,是不会再回来的,因为流浪意味这没有归途更没有终点!忽然间就想起了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开始很向往三毛和荷西的那种生活,恬淡又不失幽默,乐观豁达的态度,虽然清苦了些,但会让人感到很温暖!一直都很向往的生活。家,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啊!可是现在,我离它真的好远!家,有时候也会被淡化成一个模糊的概念,被我们遗忘。可是我不不太懂得那么多的是与不是,因为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过场而已,不容我们自己去选择。我曾经向往过的“家”的温暖,其实也和这一样,始终都是安排好的故事,当我不愿意做自己的主角时,这场故事还能继续演下去吗?我不知道。我想家,却又怕回到那里去,我怕我找不到这温暖!已经丢失的温暖!高中的生活始终都是很忙碌,让人有些晕头转向,就像一个人每天把一件事重复的做上100遍时的感觉一样!其实静下来的时候我就会想,自己到底是在忙碌些什么呢?翻着那本泛黄的日历,一页又一页地小心翼翼的翻过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些是分明被一页页翻过去的日子,历历在目。时光的唏嘘,曾经温暖的记忆,一点点的都会浮现在眼前。其实忙碌,才是最充实的生活啊!我们现在不是在重复着同一天,而是一天在重复着同一件事,一个关于我们现在都很不愿轻易提及的字眼――高考!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那只注定要被农夫捡到的傻兔子,义无返顾的朝着那个柱子上拼命地撞去,明明知道死路一条还要大义凛然的去牺牲,向前绝望的冲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会很傻,但是当一个人确定好他的方向,可以很清晰看见不远处的未来的时候,他要做的也就只剩下那全力以赴的最后一搏了吧?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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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我用坚持和信念去支撑梦想。——题记在卖火柴女孩的眼里,梦想是飘香的烤鹅,是奶奶温暖的双臂,是天堂里妈妈慈爱的眼神。在邓亚萍的眼里,梦想是坚持心中永不服输的信念,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在“千手观音”邰丽华眼里,梦想是聋人可以“听”得到,盲人可以“看”得到,肢残朋友可以“行走”。梦想是从不言弃,努力拼搏的精神支柱。爸爸的买车梦从小,爸爸便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是一个拉货的司机,但车不是爸爸的,是公司的。每次走亲戚家,爸爸总是借公司的车来开,既方便又快捷。但是,我时常听到爸爸的抱怨:唉,每次都借公司的车,再借几次就说不过去了,下次就不要借了。可到了下次爸爸还是借了,我明白爸爸的苦衷,作为一名司机,摸爬滚打近二十年,却没有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对车的渴望,超出了我的想象。每次路过卖车的地方,爸爸要么停下脚步,驻足痴望,要么走路的时候眼睛始终望着4S店里的车。现在,爸爸时常对我们说:“以后等你们毕业了,生活条件好点,我们也买辆车,走哪都方便,不用看人脸色,想去哪就去哪。等我老了走不动了,你们再带我出去兜风。不知道那时候,你们会不会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哟!”爸爸啊,我们怎么能嫌弃你呢?你这辈子没实现的愿望,我们做子女的无论无何都要帮你实现。妈妈的舞蹈梦妈妈热爱舞蹈,可以说她把舞蹈融入了生命里。小时候,热爱跳舞的妈妈只要村里有活动,总会去参加,村里的人,给妈妈取了好听的名字:蝴蝶仙子。听外婆说,妈妈小时候跳舞得了很多奖。由于家庭贫穷,妈妈很少接触专业舞蹈。我们曾多次劝说妈妈,将年少的梦想拾起来,可妈妈却说:“人都老了,还学什么年轻人追求梦想,不怕人家笑话,现在有了你们,所以一切以你们为主。”为了能让妈妈重新拾起梦想,我和爸爸天天有意无意的在妈妈面前提起舞蹈,总是把电视频道调到有舞蹈的频道。或许明白了我们的苦心,妈妈买回来一大堆学舞蹈的碟片,天天晚上跟着里面的人跳,到现在已经变成天天晚上到广场去跳舞。现在的妈妈,每天都在笑,身上散发着光彩。现在的妈妈,更让我喜欢。舞蹈梦,让妈妈越来越年轻。梦想,无论什么时候追都不晚。我的演讲家的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一说话就开始结巴,平常说话倒看不出来,只要我一紧张,准结巴。每次说话之前,我总告诫自己,慢慢说话,不要紧张,没有人逼你,可说到一半,还是会结巴,对此,我感到非常沮丧。有一天,我看了美国总统林肯的故事,我受到极大的启发。他天生说话有口吃,可是他自从立志要做律师之后,深深了解了口才的重要,从此每天到海边对着大海练习演讲。经过千万次的练习,林肯不仅成为一位名声斐然的律师,而且踏入政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让人怀念的总统。于是,我想向林肯学习,我有了一个当演讲家的梦。演讲家需要良好的口才,说话流畅,吐字清晰。为了突破自己,我每天在家大声朗读课文,读一些自己不熟悉的文章,然后再慢慢加速,听一些快歌,听熟悉之后,再试着跟唱,看能否跟上,还多读一些绕口令。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刮目相看。然而,我知道我以后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我认定目标后,就会一直努力下去。孙正义说过:“最初所拥有的只是梦想,以及毫不根据的自信而已。但是,所有的一切就从这里出发”。坚持我们内心的梦想,就算有现实阻拦那又怎样,拿出勇气向前冲,为梦想而拼搏。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是简单的“痴心不改”,更不是死板的“矢志不移”。而是坚持不懈,永不言弃。为自己梦想付诸更多的行动,相信自己,你也能做到!纪伯伦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最初的梦想,我们一定不要忘了它。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初二:周静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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