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墨迹1200字以上

最初的墨迹

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一)

明明只是八月而已,珞城的天空却开始有秋季的那种色彩了,一干二净,只有蓝,通俗的说法,是像块宝石。没有任何的瑕庀。

但也许只有珞城才有这种蓝得让人突发奇想的天空,其他地方从未有人见过。而用电脑的PS技术也是罕有高手能作出一样的色调。

湛初刚来到这个城市时,心中也有那么一点惊讶,总觉得大城市的空气质量不高,天空该是像工厂里排出的烟雾那样带有一些暗灰色,正是因为这样在当初拿到珞城五中的录取通知书时才有些犹豫,现在看来并不坏。

在宏江县道别了父母亲戚,了四班公交好不容易来到珞城,在车上一直都是站着,还要避开挤在自己旁边的一位肥胖大叔的烟味,到达珞城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以为一下车就会吐出来,可一抬头,看见这片天空时,湛初愣了好久,忽视了旁边的唐墨。

“湛初分贝,“我以为你会很早到的,害我在这儿等了你一个多小时!”

湛初不紧不慢地将行李放下,用侧脸对这一旁的男孩,斜斜地看着他,本来想只看一眼,可当目光捕捉到男孩帅气逼人的脸庞时,不由得吓了一跳,又贪婪地看了几眼:是那种肉笑皮不笑的类型,额头、颧骨、眉骨都没有像肌肉男那样凹凸不平,稍一用力,两个槟榔角就清晰可见,尽管已经十七岁,却还未褪去天真孩童的稚气。

湛初挑着眉对他说:“你就是唐墨?”

“你居然敢不记得我?!”然后他摸了摸下巴,“深思熟虑”了一会,接着说:“算了,可能是三年不见,我变帅了。到是你,湛初,怎么还是老样子?”

“唐墨,你多大人了?怎么还是这副痞子样?”

唐墨半蹲下去,抬起头一脸委屈地望着湛初,就差眼泪没有掉下来了,“初初……”

女生拿起行李绕过他身边,一边瞟他一边说:“滚开!我不吃你这套。”

唐墨这回是真的委屈了,他黯灰色的瞳孔里充满了失望,看着女孩瘦小的身板,他说:“我只是想你开心一点,毕竟刚离开家,不好适应过来……”最后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扩散在他身边围绕着的温柔的空气里。

不用回头,湛初知道他要哭了,那种多年以前已经习惯的气息,突然分开后在梦中出现过无数遍的熟悉的语气,还是那么让人担心啊。于是她回过头,放下行李,闭上眼睛,扯开嘴角,这一系列短暂的动作对于唐墨都是一整个漫长而悲伤的时间,他的情绪在黑暗的隧道里飞快地穿梭,仿佛黄昏过去,就再也等不到黎明。

最后,湛初打开双手。不是“打开了双手”,是飞快地打开,她已经触动了让唐墨心痛的琴弦,她想要迫不及待地让它停止下来。

于是,在珞城的某一个车站里,一对几年后重逢的青梅竹马紧紧相拥着。男孩一手抱着女孩,一手揉着眼睛,他比女孩高出一个半头。女孩轻闭双眸。她好像也哭了。

这是珞城五中新生报道的那天黄昏里,出现过最美的风景。

他说,我只是想你开心一点。

我只要你开心。

(二)

珞城上方的天空微妙地变化着,但还是可以很真实地感受到____不是先前那种像墨迹晕染开来的蓝。它如同一张神奇的照片,以蓝为底色,上面游荡着五彩斑斓的水丝,只要轻轻拉开其中一根,它的颜色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或许变成夜晚,又或许是白昼,但是第二天的白昼而已。可能是想时间过得慢一些,所以湛初小心翼翼地看着这片天,所以那些初来乍到的人亦如此。

南国的天气总是安静的,没有像北方那样多变,流动的空气中蕴含了燥热的分子,它们都在不停息地做无规则运动,每一个人的呼吸都因这些分子与分子之间的摩擦变得仓促。但现在刚刚送走黄昏,没有太阳的光与热,珞城大街小巷里流动的股股燥热已经不那么明显了。而在整日整夜只要有人在就开着16摄氏度空调的珞城五中宿舍里,湛初已经认为自己在过有钱人的生活了。

将宿舍安顿好后,唐墨就回班上去了。

中考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被安排在豪华宿舍,只有两个人的空间,显得过于空阔,窗外正好是一棵树最繁茂的部位。

看不见天空。

(三)

“喂,那个,你叫什么?”2号床铺的女生指着湛初问,她床上摆的几套俄罗斯套娃,湛初在满洲里的一家大型专卖店里的橱窗瞄过几眼,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几个套娃,和自己被专卖店的老板指着侮辱的情景。毕竟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那时觉得自己是大饱眼福了。

但没有想过第二次会是在这样的场合见到。

那种卑劣感不断地涌上来——

发现自己真是很幼稚。

好恶心。

好想吐。

“湛,初。”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觉得过于拗口了,于是在“湛”和“初”之间顿了一下。

“嚯嚯嚯”很怪异的笑声,女生用五根被指甲油染红的手指放在嘴巴前,像是在嘲弄着这个低俗的名字,湛初觉得她已经用锐利的凶器狠狠插入自己的胸腔左侧,然后不动声色地拔出,鲜血均匀地为她的凶器上了色——指甲。

她是一朵让人垂涎欲滴的的美丽的罂粟花,娇嫩的小锥子脸风情万种,那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许只是她童年时代常被人形容的词语了,眼前的这位女生,她的理智与情感远远地超越了同龄人,永远不会有人猜到她在想什么。

——这是湛初对她的第一印象。结果是一分不差。

最初的梦想

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我用坚持和信念去支撑梦想。

——题记

在卖火柴女孩的眼里,梦想是飘香的烤鹅,是奶奶温暖的双臂,是天堂里妈妈慈爱的眼神。在邓亚萍的眼里,梦想是坚持心中永不服输的信念,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在“千手观音”邰丽华眼里,梦想是聋人可以“听”得到,盲人可以“看”得到,肢残朋友可以“行走”。梦想是从不言弃,努力拼搏的精神支柱。

爸爸的买车梦

从小,爸爸便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是一个拉货的司机,但车不是爸爸的,是公司的。每次走亲戚家,爸爸总是借公司的车来开,既方便又快捷。但是,我时常听到爸爸的抱怨:唉,每次都借公司的车,再借几次就说不过去了,下次就不要借了。可到了下次爸爸还是借了,我明白爸爸的苦衷,作为一名司机,摸爬滚打近二十年,却没有辆属于自己的车。爸爸对车的渴望,超出了我的想象。每次路过卖车的地方,爸爸要么停下脚步,驻足痴望,要么走路的时候眼睛始终望着4S店里的车。现在,爸爸时常对我们说:“以后等你们毕业了,生活条件好点,我们也买辆车,走哪都方便,不用看人脸色,想去哪就去哪。等我老了走不动了,你们再带我出去兜风。不知道那时候,你们会不会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哟!”爸爸啊,我们怎么能嫌弃你呢?你这辈子没实现的愿望,我们做子女的无论无何都要帮你实现。

妈妈的舞蹈梦

妈妈热爱舞蹈,可以说她把舞蹈融入了生命里。小时候,热爱跳舞的妈妈只要村里有活动,总会去参加,村里的人,给妈妈取了好听的名字:蝴蝶仙子。听外婆说,妈妈小时候跳舞得了很多奖。由于家庭贫穷,妈妈很少接触专业舞蹈。我们曾多次劝说妈妈,将年少的梦想拾起来,可妈妈却说:“人都老了,还学什么年轻人追求梦想,不怕人家笑话,现在有了你们,所以一切以你们为主。”为了能让妈妈重新拾起梦想,我和爸爸天天有意无意的在妈妈面前提起舞蹈,总是把电视频道调到有舞蹈的频道。或许明白了我们的苦心,妈妈买回来一大堆学舞蹈的碟片,天天晚上跟着里面的人跳,到现在已经变成天天晚上到广场去跳舞。现在的妈妈,每天都在笑,身上散发着光彩。现在的妈妈,更让我喜欢。舞蹈梦,让妈妈越来越年轻。梦想,无论什么时候追都不晚。

我的演讲家的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一说话就开始结巴,平常说话倒看不出来,只要我一紧张,准结巴。每次说话之前,我总告诫自己,慢慢说话,不要紧张,没有人逼你,可说到一半,还是会结巴,对此,我感到非常沮丧。有一天,我看了美国总统林肯的故事,我受到极大的启发。他天生说话有口吃,可是他自从立志要做律师之后,深深了解了口才的重要,从此每天到海边对着大海练习演讲。经过千万次的练习,林肯不仅成为一位名声斐然的律师,而且踏入政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让人怀念的总统。于是,我想向林肯学习,我有了一个当演讲家的梦。演讲家需要良好的口才,说话流畅,吐字清晰。为了突破自己,我每天在家大声朗读课文,读一些自己不熟悉的文章,然后再慢慢加速,听一些快歌,听熟悉之后,再试着跟唱,看能否跟上,还多读一些绕口令。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刮目相看。然而,我知道我以后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我认定目标后,就会一直努力下去。孙正义说过:“最初所拥有的只是梦想,以及毫不根据的自信而已。但是,所有的一切就从这里出发”。坚持我们内心的梦想,就算有现实阻拦那又怎样,拿出勇气向前冲,为梦想而拼搏。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是简单的“痴心不改”,更不是死板的“矢志不移”。而是坚持不懈,永不言弃。为自己梦想付诸更多的行动,相信自己,你也能做到!

纪伯伦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最初的梦想,我们一定不要忘了它。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初二: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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