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平凡的自己
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教师到底应该教会学生什么。之所以选择这个主题是因为我之前一直认为一个老师要教学生就应该是过硬的方法以及超炫的技巧,这些东西能让学生在考试里面得高分,然后所向披靡。
我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我之前遇到了太多不靠谱的老师,连这个东西都教不好,比如说我高一的英语老师。我高一的英语老师每次四十五分钟的课,基本上会拿四十分钟讲闲话,她一般上课的时候都是这样,一进班之后先把书扔到那个本上,然后盯着我们看,盯得我们心里都发毛,然后发毛的时候她突然说你看我买了一条裙子,然后当时我们就傻了,说一条裙子,到底贵不贵呀。于是老师就开始问贵不贵,你说,贵;你说,我觉得不贵;你说,我觉得有可能贵,有可能不贵。我们就疯了说老师,到底贵不贵,于是老师在说出真相的时候每次都能震撼到我们,展现出了人类语言历史上的精华,她一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这条裙子是我那天在西单买的,原价特别贵,你们根本买不起,但以我的经济实力一下就能买得起,而我有一张至尊的VIP卡,也就是我买了一个你们能买得起的价格买了这条裙子,也就是说那天我在西单买了一条原本你们买不起而我买得起,而这个今天用VIP卡买了之后你们也买得起的裙子。说完之后我们就是这个反应,基本上都想站起来鼓掌了,说老师真厉害,是吧。讲到四十分钟的时候,她基本上会看一下表说同学们,还有五分钟,我们今天来讲听力理解,同学们听力理解的精髓只有三个字就是用心听。讲完了之后我们都疯了,觉得这个老师太厉害了,别的老师讲听力理解讲三个月,我们老师就讲三个字,真是跟对了老大。
那么老师到底应该教学生什么东西呢,教会他们如何欣赏生活中的风景,教会他们如何在旅途中停下来,看着那个真实的自我,教会他们如何享受自己的爱好,教会他们如何面对那个平凡的自己,又如何面对这个多元的世界,教会他们如何心有猛虎,同时又让猛虎细嗅蔷薇。让上帝的归上帝,把凯撒的还给凯撒,-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爱上那个平凡的自己,这才是教师应该教学生的事情。
爱上打篮球
一想到打篮球,我就热血沸腾了起来,迫不及待等待每一节下课,等待每一节体育课,摩拳擦掌,要好好的大展身手一番。
期待已久的体育课总算到了,生龙活虎的我,夺门而出,冲出教室,跑到操场,去参加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我们的对手强劲无比,让我难以招架,他们连得了五分,眼看他们就要投进时,我给他们盖了一个大火锅,并拿出我的绝招──三分球,一下子就把分数拉成平手,最后一分时,我用天马行空上篮术,赢得了这场比赛,让对手瞠目结舌、惊叹不已!反败为胜的我们欣喜若狂,像一群疯子;功亏一箦的敌手,垂头丧气,像一只只落水狗!
自从我们赢的消息传开之后,就有更多的人向我们挑战,但是都被我们一一打败了。有一天,又有人和我们挑战,他们居然轻轻松松的把我们解决掉了,真是不可思议,也让我深深体会“强中自有强中手”。从那天起,我们每天努力的练习,一个月后,每个人的速度、准确度、抢篮板的次数和运球……等都精进不少。为了就是打败上次的强敌,于是我把每天在罚球线上投进五十球提升为六十球;每天运球不能超过膝盖五十下提升为一百下;每天跑操场四圈升为五圈……等,要求自我训练。三个月后,我们又重新踏上球场,信心十足,准备打败他们。比赛开始了,我先投进一个三分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之后,每一个人的训练结果都一一展现出来,一下子就连得三分,很快的就赢了这场比赛,真是痛快啊!
篮球是我最爱的运动,当我第一次打篮球之后,我就对它爱不释手,希望我可以成为美国的NBA球员。不过妹妹说:“以你目前的身高,你想当矮将还是捡球员?”喔!My god!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过,我会努力吃饭,努力长高,努力加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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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爱上你---小?F哥这样爱一个人我不曾有这样的感觉不知如何形容也许是我真的爱上你也许是我真的想念你爱上你风不能使我惆怅爱上你雨不能使我忧伤只是不敢想我对爱认真只让自己伤更深也许沉默就是我最好的回答我是多么不情愿把惆怅也化作诗行在人生的路上留下一路苦涩的芬芳1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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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属于十二星座中最麻辣的射手座。这个星座的女生性格一般都很火暴,可我却不是这样。一般情况下我是那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乖乖女生,但是很有可能在瞬间发飙,变成一团火药。别人也许搞不懂我,可我知道我是一个很容易心软,很容易受伤的人,暴力只是我在个人忍耐极限中爆发出的一种反抗而已。其实这个威力指数嘛,也就那么百分之零点零几吧。我觉得我做人很失败,长这么大伤害过不少人,凡是跟我关系好一点的人都受到过我不同程度的伤害。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扫把星转世。我的梦想就是努力赚很多很多的钱,成为一个大富翁,然后带着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到外国定居,投资一个大企业,成为一个商界女强人。我知道这很困难,甚至可以说遥不可及。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13亿人中也许有6亿人和我有一样的梦想,我有那么幸运成为6亿多人中最幸运的一个吗?不说“最”,就是“普通”的,那机会也是太太太渺茫啊!不过我不会放弃的,就算达不到终极目标,我也会用尽最大的努力靠近它。我喜欢一个人。虽然很多人都说他丑,说他不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我心目中是那么好。虽然有那么点“坏”,但没有人能动摇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最崇拜的就是他有着超乎常人的聪明头脑,那么优秀,却总让人觉得坏坏的,不是心地坏,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反正我只知道,从第一次看到他开始,他就注定要成为我的偶像。所以我又有另一个梦想——成为一个能跟他匹配的人。这是我的真心话,从不曾对别人说过。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太天真了,可我还是会朝着我的目标努力。退一步说,做做白日梦也不行吗?我的兴趣很广泛,我也不一一列举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唱歌。很多人说我唱歌很好听,只是声音甜得发腻,这可不是我装出来的,我长这么大一直是这种嗲嗲的声音,也不能怪我啊。有时候我真想让自己变“粗”些,因为每次和别人说话都有人说我放嗲,听得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其实总的来说我的声音条件不错啦。我突然想当DJ了,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我的声音不错呢?我还想更上一层楼,把自己变得更优秀,因为我坚信:E时代,一切皆有可能!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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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在这世态炎凉的社会里,与人,与心,远吗?是有时远,有时近?近了,你能感受到别人心中的暖吗?远了,你有想过别人心中的苦么?一次,我与同学逛街,在路口处遇见了一个卖红薯的老大爷,身旁是他老伴。老大爷穿着军大衣,有点脏,他的脸被时光刻下了数不清的痕迹,鼻子黑黑的,嘴巴干裂着,头发已经花白了,现在正举着一个不知用了多少年的水杯喝着,似乎要润一下喉咙,,润一下那发紫的,干裂着的嘴唇,润一下那干涸的心。我们继续走,路过时,老大爷微眯着眼说:“孩子,吃红薯不?”听着这浓重的乡音,我心中一片凉。好可怜啊,他们的孩子呢?“谢了,我不吃。”我微笑着摇摇头,人家这么慈祥的问你,你总得回个微笑吧。唉,我的同情心。天已经阴了,还刮起了大风,枯叶在风中凌乱着。我紧了紧衣服,便对同学说:“我冷,回家吧。”“嗯。”她也点点头。我们便往回走,到路口去打车,刚走没几步,便被同学拉进了饰品店,她是最喜欢这个的。一进门,就呛死我了,浓浓的刺鼻味扑面而来,有指甲油味,有香水味,还有我干呕了一声,立即退出房门,我宁愿刮着寒风,也不愿在那里一秒钟。好一会,她还没出来,便抱怨着你要再不出来,我、我就变成冰雕了。”我想起了那个老大爷,若是在这种阴沉的天里,在家吃着红薯,靠着暖气,该有多舒服啊。可老大爷呢。好可怜。“呀,看你冷的,唉,叫你不听我的话多穿点,还装美。”“哼,谁像你这么慢。”“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好啦,快走,冻死我了。对了,我想吃红薯。”“嗯?好,走吧。”我们打打闹闹的,又走到了那个路口。那老大爷已经不在了,他老伴还在。我们走了过去,笑着说道:”大娘,拿三个红薯。“中,先等着。”大娘慈祥的回着,便用她那布满了风霜的手,打开了黑不溜秋的盖子,问道:”姑娘,多大了?“”十二了。“”长得真漂亮。“”呵呵。“在大娘那红薯之余,我们俩又打闹起来,大娘看着,感叹了一句:“年轻真好,不过人都变了,就孩子没变。”我打闹着,没有听清,“啊?说啥?”“没、没啥给。“我接过了大娘递过来的红薯,正准备回气,又突然过身,嬉皮笑脸的说:”大娘,谢了啊,走啦。“大娘笑着点点头。我们走了,太阳出来了,照在身上暖暖的。看了看天,又一回头,老大爷回来了,他与老伴那沧桑的手,紧紧地牵着,推着他们破旧的车,走着,走着。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初一:李晶晶8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