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重之花开遍人间800字

让尊重之花开遍人间

800字 高二

为了清理城市中市民产生的大量垃圾,清洁工与拾荒者不辞辛劳将自己“埋”在垃圾堆中,可这样无私的他们却得不到人们的尊重,他们身上的恶臭味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

这正反映了在社会发展中,处在最底层劳动者们真实境遇,他们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努力让城市更加美好,可他们收获的只是人们的不屑、冷漠与躲避。从未获得城中人的尊重与感激。社会风气如此委实让人痛心疾首。

曾有农民工在公交车上,面对满车空位,却选择了蹲在一旁。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坐下时,民工回答道,自己身上太脏了,怕影响到其他乘客。听来似乎很让人感动,农民工的高素质,不为他人添麻烦。可细究根本,难道不正是因为社会上对农民工固化的歧视,才使他选择蹲在一旁?这位农民工所展示出来的高素质,恰恰是这个城市的冷漠与缺乏尊重?

还有一位农民工在上公共厕所时,选择了把鞋子脱掉,他同样让人感动,怕自己鞋子太脏,破坏了这么干净的地方。可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农民工是这座城市的建设者,他们在这硬化的水泥地面上留不下任何印迹,离开时,同样也带不走硬化的城市人心中的一丝敬意与尊重。

农民工、清洁工与拾荒者一样,身为城市最底层的群体,他们努力为社会为城市的明天而出力时,获得的却从来只是躲避与厌恶,听到的从不是“谢谢”亦或是一句关怀,他们听到的,除了“离我远点”之外,便是那句“你不好好学学习,将来就会成为那样的人。”人心荒芜,社会冷漠,尊重被歧视代替,感激被不屑淹没。

我们不需要冷眼旁观的看客,不需要内心冷冰的城里人,我们需要的是如蒂亚戈的人,像他那样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就像他一样,对底层劳动者心怀感激的人。或许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一个和善的微笑,平和的眼神,轻柔的话语,真诚的感谢,便可让那些底层劳动者获得一份被人接纳,被人需要,被人感激,被人尊重的喜悦。

社会需要底层劳动者为之奉献,需要他们的添砖加瓦,但更需要我们的尊重,尊重他人的付出,尊重那些值得被尊重的人。

歧视如毒草一样侵蚀人们心灵,只有将尊重之花种在心田,才会制止歧视蔓延。只有让尊重之花开遍人间,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莫以正义辱他人

700字 高二

偷电动车的妇女虽是小偷,但被抓后也不应辱没人格,将其胸前挂上“我是小偷”的牌子,并引起众人围观,遭受他人的指点与非议。

古往今来,作恶者偷盗者必是令人咬牙切齿,捶胸顿足。若是有犯人被抓到,也一定会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可是,我却认为,偷电动车的妇女,固然有罪,但是也不应该将其胸前挂上“我是小偷”的牌子,不应该侮辱其人格尊严,不应该使其被网络曝光。或许会有人认为小偷本来就是人人喊打之徒,这样做不过是在行正义之事,没有什么不对的,可是,我却认为不应该以正义之名而辱没他人尊严。

作恶者虽恶,不应该污辱其人格尊严。

曾经看过一篇报道,某店主在发现有人偷自家店里的东西时,将其用绳子绑住,并在脸上写着“我是小偷”等字样,还让其跪在自家店门前示众。对于此,我认为店主的行为太过过分了。小偷偷东西的行为固然不对,可是小偷也是人,也是社会中的公民,也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店主的行为无疑是在滥用“私刑”,虽然他是在惩罚“小偷”,可是他的行为极其不恰当。编入材料中的人的做法一样,将小偷的胸前挂上“我是小偷”的牌子。试问,这样的做法无疑会给小偷留下巨大的阴影,将对她以后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作恶者虽然有错,但不该侮辱其人格尊严。

正义者虽正,但不应该滥用“私刑”。

面对他人的错误时,定会有许多人打着正义的旗号,任意地做一些过分的事情。这样的行为,并非是正义的。面对被抓到的小偷,或许有许多人感到大快人心。可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其送去派出所,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在法律的束缚之下生活、工作,正是有了法律,我们才会有是非善恶之分。但是在面对他人的**行为时,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惩罚他的权利,更不能以正义的名义来辱没他人。

女小偷虽然罪有应得,但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权,小偷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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