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做对了500字

这件事我做对了

500字 五年级

望着我的这只钢笔,满心欢喜,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一幕,我陷入了难忘的回忆中……

那天在教室外,我看见地上躺着一支刚上市的名牌钢笔,惊喜万分:“今天真幸运,咋就让我遇到这么好的事……”

虽然我家比较富裕,但是妈妈总告诉我要勤俭节约,我没有钢笔,更别说名牌笔了!是收入囊中,还是归还失主?

妈妈平时总是教导我,一定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如果拿走了,别人一定会很伤心的。如果被别人发现了,他们会怎么看待我呢?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四处张望,见没有人影,一把拾起钢笔放进兜里,终于可以有一支钢笔了。

不行!绝对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如果是我自己的笔丢了,该有多着急呀?我的脑海里蹦出了两个天使,一个白衣天使,她象征着善良,一个黑衣天使,她象征着自私。她们吵得喋喋不休,白衣天使对我说:“还给人家吧!你换位思考,他们该有多着急呀!”黑衣天使马上站出来大声制止:“不要听她的,你家多节约,妈妈不给你买钢笔,多好的机会啊,绝对不能浪费!”

是啊!我多么渴望有一支好钢笔,但是我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最后白衣天使打赢了黑衣天使,她推动着我的脚步,站在了讲台上:“请问这是谁的钢笔?”

看见主人高兴的样子,我很欣慰,这件事我做对了!

我望着手中的新钢笔(妈妈给我买的),笑了,这才是应该属于我的笔。

乡下趣事

700字 初二

乡村小孩子的夏天,是率真的、欢乐的、有趣的!

男孩子总喜欢赤脚在村里奔跑,如横冲直撞的小马驹,不时踩起路上的一大片尘土。那深深浅浅的脚印分明就留在心上,每每想起都像千年的枷锁开启一样,似乎重又回到了童年。

每当夜幕降临,窗外便传来虫鸣声,有时轰轰烈烈,有时像一首小令,动人心肠。有一天,村东头的刘亮带着几个伙伴来找我,说是去地里捉“幼蝉候。”幼蝉候是我们老家的一种特产,是蝉的幼虫,油炸出来后,外壳金黄,肉质鲜嫩。

那时的我,似乎也忘记了白日里帮家里种地的疲乏,随小伙伴们一同去了。幼蝉候是一位“夜行者”,白日在穴里休息,夜里才出来爬到树上蜕皮,很难抓到。但是,若遇到一道光束照过去的,幼蝉候就一动不动,乖乖就擒了。所以,手电筒是必不可少的工具,要带的还有带盖的玻璃瓶子。

抓幼蝉猴,小伙伴们都有自己的看家本领,特别是刘亮,两眼锐利如鹰,两手快如虎爪,能在“瞎夜”中,凭声音抓幼蝉候,且手如出弩之箭一样迅猛。就这样虫子一个一个捉到,瓶子渐渐满了起来。等瓶子已经装不下了,平日里好吃的张月又给我们出主意,说李大爷的红薯快熟了。我们分头行动,打着哑语,悄没声息地闯入红薯地。不久,如获至宝的捧着几个红薯蛋子悄悄溜了出来。

我们在一块儿有凹陷的坑里放满枯柴,一人一支木棍子上面插着红薯,围着火烤红薯。过不了一会,香味逐渐浓郁,向四处扩散,糖水都浸出来了。一帮野孩子吸吸鼻子,也不分大小和生熟,就哈着热气啃起来,嘴角溢出浓浓的满足。忽然有人想起晚上的战利品,回头看时,不知哪个好心人把瓶盖儿忘拧了,辛苦捉来的幼蝉候全跑了,刘亮将瓶子踢出去很远。

等回到家中累了,不顾身上的泥土衣服也不脱,倒头便睡。

乡村的夏天,是抓幼蝉猴的欢乐,是吃烤红薯的快乐,更是无忧无虑的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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