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谷》观后感
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风之谷》观后感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想这句话大家都看腻了吧,谈起这句话很多人都说:“切,老土!”可你们问问自己的良心,你们有保护我们这位慈祥的大地母亲吗?有保护我们这些亲切的氧气吗?……我经常疑惑,大自然对我们这么仁慈,而我们却要这样不停地伤害大自然呢?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对大自然仁慈吗?看过《风之谷》后,我明白了,是因为我们人类的贪心、野心,为了一点利益就不惜代价去伤害任何东西……令我庆幸的是:至少世界上还有像“风之谷”的人民一样的人。
“文明南京”齐努力
450字
四年级
状物
二0
0八年,我国评比了“文明城市”,南京是一个繁华的城市,也是一个重要的城市,南京也已经好几次评上“文明城市”了,我一定要尽我最大的能力让南京变得更好。
早晨,我自己一个人骑自行车去上学,我们那边的十字路口的灯有一点坏了,但至少可以看到是红灯还是绿灯,而有的司机却像没有看到灯似的横冲直撞,让我害怕极了,总担心会有人因为这样而受到伤害。而我呢,就在那边等到了绿灯我才过街,遵守交通规则。
一到学校,我看到老师就主动问候“老师早!”和同学们相处时团结友爱,我在任何地方都不说脏话,做个讲文明的学生。当我看到地上有废纸屑的时候,我就把它是起来丢进垃圾桶。我也经常帮妈妈把家里的垃圾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自己喝饮料的瓶子不随手乱扔,要么扔进垃圾桶,要么收集起来让妈妈卖掉,做个讲卫生的孩子。
我还乐于助人。有一次我等老奶奶站稳就开车了,害得老奶奶差一点摔倒,我立刻从座位上自己坐公共汽车去南京上学,路上有一位老奶奶上车了,司机还没有站起来说“老奶奶,您坐我的座位吧。”老奶奶直夸我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便坐上了我的座位。
可是,文明城市是大家的,只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南京一定会更加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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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风谷夜凉如水,我坐在床前,久久不能入睡。冥冥之中,我仿佛听到了荧风谷幽幽的哭泣声,那哭泣声仿佛在向我诉说它悲惨的遭遇。4岁时,爸爸妈妈因有急事要出差,无法照顾我,便把我寄养到农村的外婆家去。开始我还扭扭捏捏,可不到一天,我的“野性”便暴发出来:和小伙伴们在麦堆上打滚,光着脚丫在田里乱跑,骑着牛打架……一天是我最欢乐的时光便是去放牛,持一根细竹鞭,怀几分兴致,哼几小曲,踏着泥土的芬芳,就出发了。放牛的最好去处要算那荧风谷了。幽幽的荧风谷曾藏着我童年的梦。在我心中,荧风谷是一片纯洁的圣地。两旁的青山相对而出,仿佛是威武的壮士,日夜守护着山谷。有青山自然就有碧水,深深的漪芦湖映衬着青山,站在湖边,那柔柔的涟漪抹去我心中的不快,荡涤我芜杂的心灵。春天,湖边长着密密的芦苇,一阵清风偶尔拂来,青青的芦苇随风起舞,淡紫色的芦花飘扬在宁静的山谷上。若是夏天,湖中便生满了荷叶,一朵朵婀娜多姿的荷花从圆盘似的荷叶中冒出来。清晨的阳光照在湖面上,一朵朵荷花婉如玉雕般晶莹剔透,一颗颗露珠释放着动人的光芒。偶尔,一两只小青蛙蹲在荷叶上,呱呱呱地叫,仿佛在歌唱它美好的生活,夜晚,我躺在漪芦湖旁的小山坡早。仰望夜空,一轮澄澈的明镜高悬在墨黑的天空中,满天的繁星像一颗颗璀璨的宝石,一闪一闪的,使寂寞的黑夜不再孤独。秋天的荧风谷成了一片火红的海洋,一片片枫叶林让山谷不再是“自古逢秋悲寂寥”。当我看到秋天的荧风谷,才真的领悟到“霜叶红于二月花”。隆冬,山谷显得格外静谧,厚厚的雪给它披上一层漂亮的棉袄。湖水结冰了,在较薄的冰层下竟还能看到小鱼在游来游去。青松依然挺立,松尖上落下了一层白雪远远看去,就犹如日本的富士山一样。抛开地上的雪,雪下的小草正迎着风雨。茁壮成长,冬是寒冷的象征,但它又孕育春天的希望。在高高的山崖上,一簇簇腊梅傲骨绽放,浓浓的清香沁人心脾。又是一年春天,我在野兰幽幽的香味中告别了我的荧风谷,告别了我的漪芦湖,告别了我可爱纯朴的小伙伴们,踏上了回家路。没想到这一别竟是7年。已是13岁的我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让我魂牵梦萦的荧风谷,当我第一眼见到荧风谷时,我的心都碎了,我看到的是如此一番美景:尘沙满天飞扬,漪芦湖变得浑浊不已,湖边在“飘扬”的只是几枝残败的芦苇。看不到青葱的草木,贫瘠的土地上只有几丛凌乱的红药在叹息。山上生长着的不是郁郁葱葱的林木,而是一个个矮小的“圆柱体”,夜晚再也看不到满天的繁星,只有一弯残月挂在枝头。鸟儿不见了,虫儿们也不见了,天空中只听见一声声凄惨的乌鸦叫,扣人心弦……这一夜,我又被哭泣声惊醒,哭得我心碎。荧风谷,别哭。他们会得到报应的。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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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谷山谷很陡,终年被雾气笼罩着,不知深浅,自然也不会有人攀越下去了。雾气中蒸腾一种霉烂的气味,被阳光照着,居然映射出七彩的光辉。这就是所谓的瘴气,含有毒的,偶尔迷路的樵夫曾经看见有小鸟飞越其上,一不小心沾着一点雾气,立刻就一头栽落下去。也有人不知道走到谷边,才吸着了一点雾气,立刻就倒地昏迷不醒。这是一片死亡之谷。离谷口还有两里路,已经有人树了木牌,表明了谷中的凶险,告诫行人勿近。这样一个恐怖的地方,自然有着很多怪异的传说,最怪异的一种就是谷中住着魔神。魔神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据说有一个樵夫曾经看见她驾着云雾上腾。这个樵夫第一天下山,还向人夸耀那女子是如何的美貌,但到了第二天,他就全身发肿,变得乌黑而死在床上。仵作检查死尸,认为是中了一种瘴毒。于是村中故老相传,说谷中住着的是瘴疠之神。于是更有好事者,在山下搭盖了一间瘴神娘娘庙,庙中塑了一尊女神的像。由于看见女神的樵夫已经死了,那女神的形相只有据他说的样子大致塑了个轮廓,不过那匠人的手艺也不高明,使这尊女神像看起来有点像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实在美不到哪里。只不过庙里的香火倒还不错,有一个老婆婆在管着,凡是中了瘴气的人,到这儿包点香灰回去,一服即愈,比高明的医生还灵。有人就曾经试过。一个游方的举子中了瘴毒,躺在县城的客栈里,连服了几位名医的药都未能根绝,那举人的小厮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传言,到瘴神娘娘那儿去求了一包仙方,一服就见了效。所以慢慢地,这座瘴神娘娘庙也就颇有点名气了。因此,这一天来了一辆华丽的车子,大家也不感到惊奇了。这几年常有远地的大户人家前来拜求娘娘的,甚至于不是中的瘴毒,也来求药的。这辆车子来得突然,也很引人注意,他们一来就包下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七八个房间都被包下了,房中原来住着的两个客人也被请搬了出去,因为那位侍从的老管家拿出了二十两银子,请他们挪挪地方。一钱银子一天的店钱,居然有人肯出二十两银子来请他搬地方,那还有不愿意的吗?店家只恨没叫自己的家人住进了店。他更恨自己先前财迷了心窍,当那老管家问他有没有空房子的时候,他居然一连声说有,而且还殷勤地把那些空房间一一都带着去看了。那时是唯恐对方不住下来,举凡是自己所有的,一股脑儿都献了出来。那个死老头子看一间点一次头,却不置可否,自己还以为是凉了,看样子这次生意要泡汤,哪知到了最后,老管家竟是包了整间的店,而且还亲自去跟两个已住下的客人商量,以每人二十两的代价,请他们挪一步。二十两银子,乖乖!那是够包下整间的店了,他却用来打发一间屋子。早知如此,该把老婆、女儿、儿子,还有那个打杂的小癫痢也都带来,把他们塞进一问房去。一人二十两,这白花花的一百两银子不就到手了?他的手已经举起来,就差没有打下去。幸好没有打,否则他又会后悔,因为那个老管家又问下去道:“店家,你自己家里的人是否也住在店里?”这不是一个机会来了吗?他连忙想摇头,可是老管家才看出他有摇头的意思,就叹了口气道:“那就很糟糕了,否则你大可好好地赚上一笔的。”店家忙道:“他们就住在店里,我老婆在厨房,儿子帮忙打杂,全家都没闲人,也没再雇人。小本生意嘛,你想哪里还雇得起人?”老管家一笑道:“这就好,我家夫人就怕人手太杂,这样我们就住下来了。对了,你家里一共有几口人?”“不多,一共四口,不,五口,我们夫妇俩,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就是这五个人。”他把小癫痢也称为儿子了,因为他知道对方要以人口计酬,自然是多一个、好一个。老管家道:“假如有雇的伙计,你可得先说明,我好先行打发掉。”“没有,我们是家庭生意。”“好!店家,我们包下这家店,给你五百两银子一天,不过,要包括你们全家五口每人每天五十两在内,你不嫌太多吗?”“不多!不多!”银子哪会嫌多的?老管家笑道:“好,那就说定了,我们住几天还不一定,住一天付一天,这是第一天的二百五十两银票,先付给你。”店家接下了银票,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倒没有乐糊涂,还晓得算帐,因此道:“老管家,你说是五百两银子一天的。”“没错,屋价全部五百两,但是要扣除你们全家五个人,每天每人五十两,共计是二百五十两……”“怎么要扣除我们的银子呢?”“是这样的,我家夫人爱干净,不要你们侍候,任何事都由我们自己带来的人做。我们在邻县另外租了个客栈,把你们全家都送去暂住。由于不能让你们家人跟人家碰头,还得请人看着你们,还要给你们吃喝,所以每人要扣除五十两。这个价钱是高了一点,但他们是你的家人,你也应该出的是不是?假如你雇来的伙计放他们两天假,叫他回家去,你也就省了。好在你们一家才只五口,你还是有赚的,是不是?”店家只差没吐血,他当然不能说不是,事实上这笔生意的利润依然丰厚得使人无法相信。老管家又伸手招了两辆马车,有五个大汉,每人押着一个,把他自己跟四名家人都赶上车子去了。店家恰好跟小癫痢同车,看看他那副挨揍相,还在问长问短,店家只差没给他一刀子。为了这个王八蛋,每天害我少收五十两银子!所以小癫痢才问到第一句话,就挨了一巴掌。金狮很恭敬地敲着房门,敲到第二响时,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个甜美的声音:“是谁啊?”“禀少宫主,是老奴。”“金伯伯啊?您请进,门没拴着。”金狮推开了门,不由得呆住了。因为谢小玉在梳头。梳头并没有什么可吃惊的,几乎每个女人都梳头,哪怕是掉得只剩几根头发的老太婆,也舍不得拔掉它们,每天仍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仔细而慢慢地梳理着,唯恐会再碰掉一根。看女人梳头是一件雅俗共赏的乐事。那当然是指年轻的漂亮的美人那样子会产生美感,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轻柔、那么曼妙,而空气中则又散发着刨花的气味,刨花是用一种木料刨成的木片花儿,泡在水里能产生一种滑润光亮的粘液,女人就用来泽润头发。现代的女人由于有了各种香露及润发水,完全不知道她们的老奶奶梳头时的贫乏了,不过现代的男人也少了一种欣赏美人梳头的乐趣。可是看谢小玉梳头却是另一种情景。她把头发打散披在肩上时,那张带着点孩子气而充满着诱惑力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庄严起来,使她成为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尤其是她披着一袭白纱,显得那么纯真无瑕的时候,她简直就是一尊神、一尊女神。神本是不分男女的,虽然神也有男女之别,但不管是男神也好,女神也好,他们在被高高地供在神座上,由着善男信女去膜拜时,与他们性别关系极微。观世音是女菩萨,但是进寺庙拜观音的人,绝不会在念观世音菩萨时,再加上一个女字的。但谢小玉给的印象绝对是尊女神。她在白纱隐约中暴露了所有的女性的特征,只不过那是一种美感、一种神圣而庄严的美感,仿佛她全身都发着一股圣洁的光,使人不敢逼视。金狮只看了第一眼,心底已经涌上一股虔诚,使他愿意奉献一切,成为神前的牺牲。谢小玉微微地一笑:“金伯伯,你请坐。”金狮没有坐下,而是跪下了。谢小玉没有回头,金狮看见的只是在镜中的影子,然而那无邪的笑容,那无邪的声音,使他的人整个地进入一种空灵无我的状态。谢小玉不知道他跪下了,笑问道:“金狮伯伯,你已经联络好了?”“是的,联络了,宫主在明天日出前召见。”“她肯见我?”“本来是不肯的,后来听老奴说事态紧急,才又答应了的。”“娘为什么躲到这个荒山僻野来?”“是为了清静,要远离人世。”“这儿并不清静,尤其是她弄出了那些神奇怪诞的事,又怎能清静得了呢?”“官主托名瘴疠之神,倒是吓住了人,谁也不敢去送死的,那是个人人敬而远之的神。”“那也不过是吓吓乡下人,若是一个练过武功的人,就不会相信那种传说,反而要来一探究竟。”“几年来有过不少这种人,可是他们都染上了瘴疠之气,陈尸谷前,就没有人再去送死了。”谢小玉一笑道:“那只是些凡夫俗子,真正的高人呢,那点瘴疠之气可哄不了人吧?”“宫主在此与世无争,真正的高人不会前来打扰的。”“是吗?幸亏她没有遇上丁鹏,那个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金狮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有保持缄默。谢小玉回头过来,这才看见金狮矮了半截,不禁吃惊地道:“金伯伯,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老奴见到少宫主宝相庄严,不敢冒读。”“哦?我有那么大的魔力吗?居然能使你这位魔教的长老五体投地?”“是的,那已经不是魔力,而是一种神力了。少官主那种神圣凛然的宝相,足以使任何人都为之屈膝的。”“也包括女人吗?”“据老奴想,不沦老少男女,都会是一样的。”“这么说来,我是应该用这种姿态出现的了?”“是的,可惜老奴以前没见过。少宫主如以此等面目出现尘世,天下已在掌握中了。”谢小玉一笑道:“我倒是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哦?少宫主是怎么发现的?”“我还是在以玉无瑕的身份做连云十四煞老大的时候,为了一件紧急事故,我在梳头时把人都召进来,结果他们都跪了下来。”金狮道:“少官主既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能力,当善加运用才是。”谢小玉笑着摇头道:“我是有过那种打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为什么呢?”“自那次之后,连云十四煞的人见了我都十分恭敬,连大气都不敢透一口。”“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之感,老奴现在也还是不敢透一口大气。”“但我却不愿意这样。”“为什么呢?少宫主的目的在征服天下,那是最轻而易举的方法。”“我要的是掌握天下,不是使天下屈膝。”“少宫主如有所命,老奴一定万死不辞。”“哦?如果我要你上来抱抱我呢?”“这个老奴不敢。”“有人拿刀子在后面硬逼你呢?”“老奴愿挨一刀,也不敢冒读少宫主。”谢小玉一笑道:“这就是我不干的原因。我不要一个人高高在上,像我娘一样。”金狮不禁一震:“少宫主没见过宫主吧?”“没有,从三岁开始,你们就把我从娘那儿抱开,我就一直没再见过她。”“那少官主怎么会知道像宫主一样?”“那是你们说的,从小我就听见你们说,我长得跟娘一样,还有就是我的父亲。”“谢大侠也说少宫主像宫主?”“是的,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冷淡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作他的女儿看。”“宫主与少宫主都不是凡俗的人,因此才会有非凡的际遇,一切不能要求与常人相同。”谢小玉以前不知听过多少次这种论调,每次当她有所抱怨的时候,总是有人如此地劝她。每次都能鼓起她的雄心,使她忘掉一切,而今天金狮长老又说了一遍这样的话,所得的效果却是他意想不到的。谢小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像以前那么好哄了,她自己已经有所爱憎喜怒,而且因为他的生活比别人复杂千百倍,这样感受自然也深上千百倍。金狮说着这一套老生常谈时,自己都不相信,他也没指望谢小玉会相信。他只是在必要时说一句该说的话而已。哪知道谢小玉的眼中忽然流露出异色,就像一个小孩突然得到了一件她向往已久的东西似的。“我真的是异于常人吗?”“是的,少宫主天生异禀,实非常人所能及的。”“天生异禀,哪一种异禀?”金狮怔住了,他只是随口一句话,倒不是有意敷衍,谢小玉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很特别。不过这种特别却是很难对人说的。例如,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有女性的蛙力,偶尔嫣然一笑,居然能使一个大男人为之着迷。这种着迷,硬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痴迷。“你跟你母亲一样,是天生的尤物,迷死男人的妖魔,是天生的狐狸精。”这番话也只在金狮的肚里思量着,他是不敢说出来的,但是他也必须要回答。谢小玉问话的时候,是一定要回答的,而且还是必须要令她满意的回答。这也是他们自己宠成的。他跟银龙,还有许许多多跟他同一出身的人,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被她们母女两代牵着鼻子走,不顾一切,做出一些连自己也不敢想象的事。为了什么呢?他也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他们也曾互相不止一次问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通常的答案。谢小玉母女俩如果有什么天生异禀,大概就是一种魔力了,一种令人做莫名其妙的事情的魔力。“少宫主天生具有一种慑人的气质,使人不敢仰视,心悦诚服,俯首听命。”这是金狮的回答,自然是经过审慎的思考后一种很技巧的回答。“我娘从小也具有这种能力。”“是的!宫主从小也具有令天下臣服归化的能力,只要是见到官主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臣伏在她的脚下。”“可是她并没有拥有天下呀。”“那是因她认识了一个不该认识的男人,对自己丧失了信心。”“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是的,谢大侠是一代剑神,也是一个女人征服不了的男人。”“像丁鹏一样?”金狮很快地回答道:“是的,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因此少宫主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可能吗?我们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找了来。”“那就只有毁了他。”谢小玉叹了口气:“金伯伯,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我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我心里一直在动脑筋,我也不会像我娘那样优柔寡断,这个你看得出来的。”“是的,少宫主比宫主当年有魄力得多了。”“可是我毁不了丁鹏。不是下不了手,而是真正的毁不了。”一阵沉默,金狮知道这句话不是推托,而是事实,他见过丁鹏的一刀后,对这个青年人已充满了畏俱。“娘幽闭深山多年,是在修练武功?”“是的,她发现自己无法征服谢晓峰时,发誓要在武功上胜过他。”“有这种可能吗?”“宫主已多年未接触世事,她是以从前的谢晓峰为标准,或许有越过的可能,但是谢晓峰这些年也在进步中。如果以他跟丁鹏会面时的情形看,则谢大侠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中,远非宫主所能及。”“那你们为什么不去告诉她呢?”金狮又默然片刻才道:“宫主从来也不肯听人劝告的,她向来只以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这种样子能够成事吗?”:、金狮想了一下才道:“不能,所以我们才寄希望在少宫主身上。”“你们认为我比我娘有希望?”“少宫主一开始就接触广大的世情,看法自然比宫主深远,而且少宫主又有神剑山庄良好的家世为助,的确是比宫主的机遇要好得多。”“假如我这个谢家大小姐的身份还有点用,就不能让我娘胡闹去毁了我父亲,是不是?”“这个……只有少宫主自己去跟宫主说了,老奴实在是不便置喙,不过少宫主也可以放心,谢大侠此刻的成就,已不是任何人能毁掉的了。”黎明,日未出,东天一片红霞。这是山中瘴气最厉的时刻,死亡谷中一片黑暗,上面却翻腾着彩色的雾气。这情景有点像地狱的大门。大地似乎披上一层魔意。谢小玉一身盛装,带着拘谨的金狮。瘴神娘娘庙前,自然而然地围聚着许多好奇的乡民,他们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看着这位为久染瘴病沉菏不愈的丈夫来求祷的美丽少妇,是否能获得瘴神娘娘的答应庇佑。三跪九叩,进香,献牺牲,一切如仪。司坛为是个脾气有点怪癖的老婆子,她的脸上仍是那样平板,亦没有因为对象的特殊而有所不同。叩拜完毕,一如往例,神案,飘落一张纸。一张雪白的纸,上面没有字,要放到火,去烧过后,白纸上才会有字迹。通常都是药单,告诉来求祷的人要吃些什么药。可是今天这张纸上的神示,似乎不是药单。少妇看了神示后,起身向谷边的悬崖走去。老管家这时才上前看了一下烤过的白纸,然后急急地追上去,口中急叫着:“少夫人,少夫人!使不得……”他追到谷边,那少妇已纵身一蹿,向谷中云雾深处跳了下去。躲在暗中观看的人都“啊”了一声,忍不住现身出来。老管家追,去伸手拉住一块衣角。他在谷边呆了一呆,才嘶哑着声音道:“少夫人,你把老奴也带了去吧!这叫老奴回去怎么交代?”于是他也一头栽下了山谷,换得了另一声惊“啊”,这次不是发生在暗处了,那些人已经现身出来了。但是这些人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跳进了死亡谷。大家涌向瘴神娘娘的祭台前,看那张纸上的字。“汝夫获罪瘴神,合当染疾病而死,尸骨如何,唯舍身为本神座下侍儿,始可获免。”所以她只有跳了下去。一个虔诚的少妇,为了挽救她丈夫的生命,舍身跳下死亡之谷。一个忠义的老仆,追随着女主人,也跳下了死亡谷。这为死亡之谷又添了一桩神话,增加了不少感人的气氛。那个染疾的丈夫是否真的好了呢?没有人知道,因为那些同来的仆人都悄俏地走了,走得不知去向,所以无从查问。不过没有人怀疑,因为那个年头,正是人们对神绝端信赖的时候。那张烤焦的神示辗转相传,终于神秘地失了踪,被送到一个地方。一个老人的面前。老人与一个老妇相对而坐,看着那张字条。老人的嘴角撇了一下,冷笑道:“原来她躲在那个地方,难怪多年没找着她。”老妇人却道:“主公,她既然离世远隐,也就算了,何必去理她呢?”“我怎么能不理?我整个基业败坏在她手上,我绝不能放过她!”老妇人沉默了片刻才道:“主公,也不能全怪她,我们自己本身也有错处。”“我最大的错处就是让她活了下来,而且把她收容了下来,我早就知道那是祸水……”“主公,你忍心吗?你能忘记那句刻在刀上的诗句吗?‘小楼一夜听春雨’。那是她的女儿,说不定也是你的女儿。”老人目中凌厉的杀气消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惆怅,长叹了一声道:“我真难以相信,一个像她那样圣洁的女人,会生下这样的一个女儿。”老妇轻轻一叹:“圣与魔只有一线之隔,是你辜负了她的母亲。”“我……哈哈,你不会明白的。”“主公,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肯说,知道的人也不肯说,不过我明白那女孩子来的时候,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人见人爱。她之所以变得那样,是我们没有好好教导她。”老人忽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语气很坚决:“不行,我不能再容她胡闹了!她毁了我已经够了,不能再让她毁了丁鹏。”“她怎么会毁了丁鹏呢?”“你知道那投崖的是什么人,就会知道那对丁鹏会有什么影响。”“是什么人?”“是金狮跟谢小玉。”“谢小玉?那不是谢晓峰的女儿吗?怎么会跟金狮拉到一起呢?”“我不知道,但他们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丁鹏曾经在神剑山庄附近劈死了银龙。”老妇人沉默片刻才道:“主公,虽然我并不赞成,但是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服从你的每一个指示的,我相信你的每一个指示都是正确的。你要我做什么?”“夫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要你去做什么的?”老妇人一笑道:“那还不容易猜?这些年来,你已很少找我商量事情了,但是你却把我叫来看这张字条,那就是有事情要我去办。”老人顿了一顿才叹道:“是的,夫人,这件事恐怕一定要你跟铜驼去一趟才能办得了。我的功力因为输了一大部分给丁鹏,已经无法办这件事了。”“要我跟铜驼一起去?”“是的,不但要你们两个人出马,而且把我们身边的好手都带去。”“那怎么行呢!你身边不是没人了吗?”“我身边要人干吗?现在我已经是个没用的老人,没有人会看中我了。”“主公,这不是在开玩笑。”“我也不是在开玩笑。银龙铁燕虽死,还有金狮在,铜驼勉强能抵得过。至于那个贱人,只有你才能应付。他们那边还有其他的人,所以必须把好手都带去。”“我们去拼命吗?”老人的脸色变得很庄重,“是的,杀无赦,一个都别放过,这也是一次清理门户。”老妇还要说什么,但老人一挥手道:“你不必说了,我这个决定是经过再三考虑后才下的,绝不是意气用事。魔教即使毁了,也不能在我手中留下一点祸害。”老妇默然片刻才道:“好吧!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那我是一定会遵从的,我知道你不是轻率下决定的人。”“谢谢你对我的信任。”老妇看着他,目中流露出爱情的光彩,虽然他们结合已经近六十年了,这份深情从没减退过。不过,老妇人突然有一股悲哀的感受,她发现她那永远年轻的丈夫忽地有了老态。“你们放心地去吧,这个地方很偏僻,没有人会找来的。我将亲自下厨,为你们烧两样菜,庆祝你们胜利成功回来。”老人在谷口欢送着人群离去,挥手说出了这一段豪语,被送行的人都很兴奋。铜驼高兴地道:“主公这次心情似乎很开朗,三十年来,我没看见他这样高兴过。”“是的,这是他一生中所下的最大的决定,对天美发出了格杀的命令。”铜驼道:“主公早就该对那贱人下这个命令了,我已经等候这个命令多年了,终于还是等到了。”“铜驼,你不知道他的心情。”“我知道,你们一直都以为天美是主公的女儿,不忍心对付她。”“难道不是吗,以年龄计算,也差不多。”铜驼道:“属下知道绝对不会是的。”“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我是知道。每个人都以为弱柳夫人是位贞节的圣女,除了主公之外,没有第二个男人,只有我知道她是个淫妇。”“铜驼,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有证据。”“什么证据?”“她诱惑过我。”“你?铜驼?你那时才多大?”“我才十四岁,根本还不解人事,可是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那天刚好所有的人都不在,她只有找到我,想尽了方法把我引诱上了床,还没有真正沾上她,恰好主公回来了。”“啊!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这就是主公的仁厚处,他始终隐瞒了别人的缺点。那天我还记得,主公跨进了门,她就从床上跳起来,向主公哭诉,说是我欺侮她,对她施暴。”“主公怎么样呢?”“主公只笑了一笑,说我根本是个小孩子,血气方刚,她又生得这么美,自然是情不自禁了,叫我向她道了歉,大家忘了这回事,并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哦?主公仍然相信是你主动地要施暴她了?”铜驼低下头道:“事实上我那天的情景也无以自明,因为弱柳夫人诱惑男人的手段太高明了。她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撩拨起男人的情火,等男人自动地上钩,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主公知道她的个性吗?”铜驼道:“后来我不清楚,但是在当时他是不知情的。”“那他对你倒是很大方的,居然肯原谅你。”“是的,所以我才对主公感激终生忠贞不二。”“金狮他们自然也难免了,他们的年龄比你大。”铜驼沉思片刻才道:“我想是难免的,所以他们对天美会那样地忠心护持,我想多半也是因为这层关系。”“你又怎么能肯定天美不是主公的女儿呢?”“因为天美的右手指有六枚手指。”“这又算是什么证据呢?”“枝指是遗传的,主公却没有枝指。”“宫中的人都没有,这或许是隔上几代遗传下来的。”铜驼却道:“我知道有一个生有枝指、却不是魔宫中的人,那人是我的叔叔,有天来看我。”“那又怎么样?”“以后没多久,弱柳夫人就神秘地失踪了,我们回来追索,也没找到她的踪迹。一直等过了四年,才有人抱了天美了来。”“那又如何证明呢?天美那时也三岁多了,若弱柳是那时怀了身孕。她正是那么大。”铜驼摇头道:“我看见天美生有枝指,心下已然怀疑。之后我回去了趟,就是打听消息去了。结果我知道我叔叔带了弱柳私奔到我家乡潜居。”“你叔叔倒是很有办法。”“他本来就是个美男子,又善于言词,懂得体贴,弱柳跟他私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我打听他们生了个女儿。”“就是天美?”“是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比较大,送来的时候说是三岁多,实际上只有两岁多一点。”“这么说来,天美是你叔叔的女儿了,也是你的堂妹了?要是她来的时候只有两岁多,的确不是主公的骨肉了。”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把女儿送来给我们收养呢?”“我叔叔原是个绝顶风流的人,可是他拐带了弱柳私奔之后,居然循规蹈矩,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守着她。前两年还好,后来我叔叔为了要练一种武功,略为疏淡了她,她又不安于室了。”“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原是难甘于寂寞的。”“我叔叔却不像主公那样宽宏大量,他抓到她的奸情,一刀劈了两个人,然后自己也自杀了。”老妇人默然片刻才轻叹道:“这又是何苦!弱柳也是的,她总以为没有一个男人忍心杀她,结果只要遇上一个就够她受了。”“主母,你好像早就知道弱柳的为人了?”老妇人一笑道:“别忘了我是女人,女人对女人,总是容易了解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主公呢?”老妇人一笑道:“只有最笨的女人,才在丈夫面前攻击另一个女人。多少年来,主公对我一直非常尊敬,就因为我知道如何尽一个女人的本分。”这次是铜驼沉默了,他对这个主母也非常尊敬,但也只因为她是主公的妻子而已。她本身实在没有什么引人之处。她貌相中姿,既不特别聪明,也不很笨,不喜欢说话,从不表示意见,没有突出的地方,似乎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主公却一直对她很客气,很尊敬,这使他一直想不透。有很多时候,他常为主公叫屈,觉得主公英武天纵,实在应该娶个更好的配偶的。直到今天,他才明白这位主母的可敬之处,乃是在于她的智慧、她的胸襟、她的度量、她的贤慧以及种种的美德,一个女人具有的一切内在美,她都具有了。男人若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终生的幸福,只可惜像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少了。铜驼不禁对主母又升起一层崇高的敬意。话题又转回来,老妇问道:“铜驼,那句诗,那句‘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是怎么回事?”“那只是主公第一次见到弱柳夫人时,就是受了这句诗的吸引。那次我们途经江南一个农村,景色如画,在一条小溪畔有一所草舍,里面有一个美妙的声音在吟着这首诗,立刻就吸引住了我们,于是我们循声探望,就见到了弱柳夫人。那时她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一个布衫裙钗的村姑而已,却已是国色天香,而她似乎也为主公的翩翩丰采所吸引,就那么一刻谈话,她就跟着我们走了,抛下了她的老父。”“以后她就没有再回去过?”“没有,好像她根本就忘记了她的父亲。倒是主公还记得,叫我去探访过两次。她的老父正值穷途潦倒,我留下了一大笔金银;第二次再去探望,见他已经运用那笔财富置买了田产,营居了新房,更还娶了个续弦的女子,日子过得很好,主公才不叫人去了。”“为什么呢?”铜驼道:“以我们那时的环境,正是如日中天,一个寻常的百姓人家跟我们沾上关系,并不是好事情。”老妇轻轻一叹,道:“主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处处都为人着想,这样的一个人,并不适合担任教主的。”铜驼道:“主公在处理教务时,却是一丝不苟的。”“是的,他必须如此。平心而论,魔教之所以被武林中人视为旁门邪教是有道理的,它本身有许多规条以及许多练功的方法都是邪恶的。主公想要使魔教有所改革,以一正别人对魔教的视听,才订下了许多严厉的规条约束教中的子弟,也因为这,才引致许多人的不满,而导致众叛亲离。”“也不能那么说。直到现在,主公仍然有许多忠心追随的部属。”“那已经很少了,这些人都是向往本教神奇的武术,希冀得到传授才投身进来的。”铜驼默然。老妇人又问道:“主公为什么要把那句诗刻在刀身上呢?”“这个属下可不知道。弱柳夫人失踪了之后,主公有段时间很暴躁,杀了不少人。”“那样的一个天生尤物,是很令人难忘的,别说是主公,连我也感到怅然若失。”铜驼想了想道:“主公虽然因为弱柳夫人之失踪而感到愤怒,大概也想到因此而迁怒是不对的,他把那句诗刻在刀上,就是为了遏制自己的脾气。有好几次我看见他拔出刀来瞥见了上面的诗句后,就把怒气息了下去。”“大概就是那个原因吧!自此之后,他的刀法也步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出手一刀,威猛绝伦,使本教的名声也更为昌大,但是那也害了他。”“是的,那一段日子魔教的扩展是太快了,已经凌驾于所有的武林宗派之上,引起所有人的不安,更因为发展太快,主公无法每件事一一亲视,才叫金狮他们各负责一方,他们都为本教树下许多强敌。”老妇人轻轻一叹道:“是的,主公在事后检讨得失,他井没有怪人,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这不能怪主公,他是一心求好……”“铜驼,你还不了解主公吗?他真是那种诿过于部属的人吗?他是教主,自然应当负起一切失败的责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一个自视极高的人,一向自认为天下无敌,但是他那天的确是败在谢晓峰的剑下。”铜驼也不作声了。“主公限于资质,知道自己此生再无进展了,那一刀虽厉,但是再也无法强过谢晓峰了,这才是他真正灰心世事、不再求东山再起的原因。沉郁多年,他终于找到了丁鹏,这个年轻人的资质是千载难逢的,所以他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那人可以算是不错,听说他的进境已经超过昔日的主公了,银龙、铁燕,都只在他一刀之下碎尸断臂。”老妇人点点头道:“是的,主公也分析过了。银龙碎尸不足为奇,铁燕断臂才是真正的了不起,因为他已经能控制那一刀,随心所欲地收发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使这一刀脱出了魔的范畴,而进入圣的境界了。”“主公还不能控制它?”“不能,终其一生,他只有在魔的范围内使那一刀威力至巨,却仍然无法控制它。”“本教在丁鹏手中可以兴起了。”“这是主公的希望。”“那为什么还不把本教的一切都交给他呢?”“不急。主公就是因为要兼理教中的事务分了心,才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本教的武功速成而难进,越到后来越难以进步,必须全力以赴。不能有半点分心,所以主公才让他自由地发展,不要他分半点心。”“主母,我们这一次进剿天美,也是为了丁鹏?”老妇人沉思了片刻才道:“主公虽然这么说,但我相信不是的。”不是的?”“据我所知,丁鹏日前的境界,已经不虞任何的伤害了。主公所以要这么做,目的在于把魔教残留在世上的一点邪恶彻底消除,将来交给丁鹏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门户。”“主公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是的,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老人回到谷里,忽而有一种落寞之感,他感到从未像此刻这样空虚过。谷中重要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刚入门的弟子操持着杂务,若一旦真要被人摸进来,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虽然他说过,这个地方很隐蔽,没有人能找得到,但他自己也知道这句话的靠不住。一个很多人的组合,绝对无法藏得非常隐蔽,何况他的敌人都有着比猎狗更灵敏的鼻子。多少年来,他之所以能够很安全地保护自己,主要还是靠着雄厚的实力。几千名绝顶的高手把守着重要的门户,小股的敌人绝对无法侵入。大股的敌人,老远就发觉了,立刻可以躲避,但是现在,那些人都走了。谷中的防务已经可以说等于完全没有了,现在只要是一个二流的高手,就可以轻易地进入了。唯一能保护他的,就是他自己了。为了成全丁鹏,他不得不将自己毕生专修的功力完全灌输给那个年轻人。虽然在事后,他仗着一些神奇的练功心诀与一些灵丹的辅助,勉强地把功力练到恢复三成。三成的功力够应付外来的侵害吗?这句话立刻受到了考验,因为他看见了三个人,三个不应该是谷里的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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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谷之旅记得我们去之前啊,那是太兴奋了。互通电话计划这个计划那个,跟这个定好了,那个又有问题,真是头痛啊。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六个女孩坐上了地铁,朝欢乐谷进发。到达之后,我们一致认同先去听音室。听音室里面那是伸手不见五指啊,我听了半天,好像是说一个鬼故事。耳机里好像传来过打雷、下楼梯、倒茶和老太太说话的声音。怪恐怖的,我也没咋认真听。之后,我们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中豪杰”冲去玩了矿山车。金晶简直就是被我们硬拉上去的,叫得那是鬼哭狼嚎啊。把我鸡皮疙瘩都给叫出来了。坐完之后,好像都有点站不稳了,又是急转弯又是高速俯冲的,感觉还是脚踏实地好啊。出去的时候看到照片,只见照片中的我英勇地拽着金晶,防止她在急转弯时滑出去,真是舍己救人啊!以前咋没发现自己这么伟大呢?在鬼屋里,我几乎都是闭着眼睛被拽着走的。后来金晶跟我说你就算睁开眼睛也看不见啥,里面黑了咕咚的,你又近视,不跟脱裤子放屁一样的道理嘛!真是的,也不想想做矿山车的时候我咋对你的,忘恩负义啊!后来去坐里面那个最恐怖的过山车雪山飞龙。坐上去之后,我有种上刑场的感觉。那个DJ居然给我们放《两只蝴蝶》:“亲爱的,你慢慢飞……”高空俯冲时,我嘴里不自觉的喊着“土豆”。。。只记得有个360度的大圈,后面的就糊里糊涂过来了。后来,我提议组成土豆军团,美名曰学习土豆精神。薛子问我土豆有啥精神?我无言以对。中午随便塞了些东西进肚子里就往三期奔去。从龙卷风的面红耳赤加头晕到尖峰时刻的看似恐怖实际很爽再到UFO的天旋地转。一看表,已经七点了。可是,还有最好玩的发现者呢!我们一致决定玩了再回家。结果在漫长的排队生涯中,每个人的手机响个不停……看着上面叫得像杀猪的同志们,我们心里不禁有点发毛了。大家提议讲笑话放松放松,结果薛子在那边讲啥女尸的故事,说是以毒攻毒,晕……我给她们讲笑话,结果看着上面狰狞的面孔,紧张过头,把周恩来总理误说成朱恩来,我真的对不起您啊总理,原谅我吧!坐上去之后,可恶的DJ在放《人鬼情未了》。于是,在一片愤愤不平声中,我们开始了“发现之旅”。结束之后,DJ问我们发现了什么?本人大声回答发现欢乐谷里的DJ都很可恶!!并且博的很多人的赞同。三分钟后,我们才重新踩在了坚硬的土地上。大家头晕晕地踏上了回家的路。后来,据本人调查,头晕这个后遗症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才停止。9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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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梦想有人想成为火,热情燃烧,用自己换来他人的温暖;有人想成为水,涓涓细流,为口渴难耐的人们送去丝丝清凉;有人想成为雷,电闪雷鸣,将邪恶之欲驱逐……而我想成为风,无处不在,将污浊之气吹散。春天,一年的开始,春风,吹醒了一切。漫步校园,春风轻抚脸庞,似母亲的双手一般温暖。春风抚过小草,小草褪去了褐黄的冬衣,换上了嫩绿的春衣,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了它们,虽然个子不大,但是又多又密,十分可爱;春风拂过河流,河面的严冰融化了,水“哗哗”地流着,河边的杨柳也抽出了叶芯。夏天,骄阳似火,闷热难耐。夏风吹来,习习如意,暑热顿消。夏风掠过大树,大树频频点头,给人们撑起一片绿荫。夏风拂过河面,河水哗哗作响,孩童尽情戏嬉玩耍。秋天,硕果累累,秋风,清凉舒适。漫步公园,秋风轻轻扬起,红叶飘飞,如诗如画。秋风轻摇果树,果树上挂满了一个个硕大、饱满的果实,等待人们来采摘。秋风拂过菊花,菊花开出美丽花朵,散发阵阵清香,令人流连。冬天,银装素裹,冬风,冰凉刺骨。人们都躲进家中,不愿外出。冬风掠过树木,树木换了一个发型,它的“头发”都被剃光了,不知它会不会感冒。冬风拂过大地,大地盖上了白色的棉被,陷入了沉睡之中。我的梦想就是成为风,随心所欲,毫无拘束的风,为人们带去生机,带去绿色,带去收获,带去美景……江阴市山观中学初二:徐雨薇4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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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谷我,一直自认为,自己既有水墨江南的情调,又具孤烟大漠之情怀。我亦曾有万丈豪情。经历了时间的打磨,抑或是蹉跎。如今,却是进退维谷。曾,志在天下。哼。天下,何处为天下,何处又不能为天下?红尘,本就是一场梦魇。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实,已让我目不忍视。我但且苦苦一笑,任爱恨付之一炬,泯了恩仇罢。江西宜春袁州区江西省宜春中学高二:nirvanah15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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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谷事隔十四年,辗转反侧之际又回到最初的起点。世事的磨练,少了一份稚气,多了一份成熟,缺了些许快乐,增了一些忧郁。八年前与八年后的我已是截然不同,向心灵慰问,究竟自己回来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回来看看吗?不,当然不是,因为我还未读懂她。——题记&殇殒努力奋斗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输给任何人,对于争强好胜的我来说,赢,才是唯一的归宿。我,有城府,具备野心与私欲,坚信别人怎么对你,你也要永远以一倍的力去还给他们。别人对你好,你要对他的好比他对你的好还要好上一倍,反之别人对你坏,你也要再让他痛苦一倍。虽然有时我也觉得自己很坏,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恶魔,他总是有苦衷的。坏人的内心总是孤寂的。至少我现在还不会去害人,最多是给他们一个教训罢了。言归正传,总而言之我不是一个好人,但也并不是一个坏人。到了宜兴老家第一件事便是和刘姐去“歌谷”。来到歌谷我不禁眼前一亮,这还是曾今的荒山吗?放眼望去那是大片大片的?,从草之间开着许多星点般的野花,一群群白色的蝴蝶扇动着翅膀翩然起舞。不过幸好那片湖还在,阳光下泛着一闪一闪的亮光。踏在青翠的草地上,不禁有着些许失落之感。刘姐在一旁兴奋地叫着:“殇殒,眼光不赖,能选上这般仙境。”刘姐的话自然有些夸张,但我想她的心里或许不知道歌谷的原来的样子吧,现在的歌谷固然很美,可为什么我的心里依旧一片荒凉,冥冥之中似乎少了些什么。事隔八年之久,当时美丽的疯女人虽只有三十来岁左右,但人生毕竟是由一次次意外所组成的,谁会知道女人在这八年之内会发生什么呢?其中我最不愿意听到的就是关于女人逝去的消息,哪怕她变得更疯更傻。在乡下呆了一天,刘姐便吵着要回家,其原因是乡下蚊子太多,睡着不舒服。我自然是无所谓,不过没见到那女人还是有些失望的。可我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也就是当天下午我知道了女人还健在的消息,于是便以各种理由留下,为的只是再听一次她的歌声。像小时候一样,在歌谷的那块大石头上躺下,静静的望着天,等待着女人的气息。我可能真的是幸运的,因为,我听到了!亦如同八年前的脚步声,还是那样的轻盈,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果香刺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不知道那儿来的勇气,我猛地从石头后站了起来,转身望去,那是何等的一张惊世骇俗的脸啊:皮肤通透如白玉,眉眼盈盈,嫣红的嘴唇仿佛在滴着水……看到我女人也不是很惊讶,只是微微一笑,眼神里透着淡淡的忧伤。那一身白色的碎花旗袍,衬着女人的韵色,给人一种超脱世俗之感。脑海中八年前的身影与今天的一幕所重叠,是因为激动吗?一滴眼泪无声地顺着脸庞儿流了下来。女人轻声地问道:“想听我唱歌吗?”没等我回答自己便先唱了起来。那声音似深谷里的山泉,每一个音调都是那么超凡脱俗,似乎远离了红尘之外,算得上是天籁,但我总人认为这是比天籁还美的音,是无法用文字形容的。宁静!深渊!一曲终了,女人的背影对着我,面朝夕阳说:“该回去了,还是和八年前一样,希望你明白!”没说什么,只是含泪离开。懂女人的意思,对于我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只属于从前。八年了,终于明白女人的心,然而又看清了自己,谎言的世界还可以活多久,是值得庆幸还是悲哀呢?——后记不要去揣测,只要我明白就好。十四年的青春,八年的煎熬,换来今天真实的殇殒。原本以为自己一直是深不可测的,是最特别的一颗星,然而我好像错了,到今天才发现自己蠢的可以,把自作多情当成一种美,认为自己完美,其实根本是…无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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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歌独自站在风里,O$Dj_R#双眼微闭,5=.mg6:把尘世忘掉,35SL*zS@-把自己遗忘在这里。S ^@#%>忘了吧!`$r?^|T风在呼唤你!忘了吧!现在,你已经不是你不要问自己是谁知道太多会很累难得糊涂才能拥有真。风依然在诉说,只是诉说似乎已经成了抑扬顿挫的歌声你依然在倾听心如止水任何杂念似乎已荡漾无存。你踮起那轻盈的脚尖在白云里漫步。真的忘了尘世?不,没有。那两行被风干了无数次的泪又无数次湿润。你虽然漫步在云彩中,心却奔跑在尖刀上。为何如此折磨自己?风在轻轻问你。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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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恋每当风刮过我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但是每次享受着风时我摔在黑暗中变得粉碎的心被风轻轻的刮过去抚摸我那残破的心我的心也只有在那种情况下才得到安慰也许在风的抚摸下我才懂得人生的意义阳光是人生的希望但是我觉得风是人生的品味者风吹过你才会领悟到人生的意义因为只有风才真正得得人生人生就像风一样飘忽不定只有墙才能挡住你的去路但是也只有墙才更能让你体会到你就是风更能让你体会到你人生的路程风也就是人生风才是真正的人生才是人生的真正意思我不明白风为何飘忽不定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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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之风在静谧而又美丽的清晨,拾一片枫叶,用晨露写上诗行,寄给你。风呵,你可知道,我在寻找你。在氤氲着淡雾的黄昏,做一只叶哨,让绿衣纺织娘,转给你。风呵,你可知道,我在思念你。当我临湖沉思,清凉的涟漪,你帮我撩起;当我林中凝神,簌簌的天籁,你为我演绎。夜色沉寂时,你吹来清幽月光,旭日东升时,你吹走绵绵怠意。我们共同在山间奔跑,共同在田野嬉戏。只是一会儿,你又不见了踪迹。风呵,如今,你又在哪里?你在谁的梦中流浪,又在哪棵树上静栖?风呵,你可知道,我在想你。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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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美风,它吹拂着我的心;抚摸着我的身;安抚着我的头,它是美丽的起源。风的舞姿令我着迷。当它穿上红绿的“舞衣”翩翩起舞时,整个世界都为之陶醉,如品尝一杯香甜的美酒,无法忘怀,当它与雷雨合奏,与天地融合时,混然天成的“交响舞”在暴雨中摇摆,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疯狂”之中。风的絮语令我舒心。在我愤怒、迷茫时分,总有那么一股声音,指导着我,平静着我,与我为伴,在我孤单无助之刻,风的语言又出现在我的心中,使我安心。风的美令我终生难忘,它的每一点;每一滴;每句话;每部曲;每支舞,都印刻在我的心中,我爱你——风。五年级:哲子2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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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之风春姑娘的到来,带来了什么?百鸟争鸣,柳绿花红,涓涓的细流歌唱着。Love春姑娘,你带来了一片绿色的世界。夏小姐的到来,带来了什么?烈日炎炎,骄阳似火,人们在泳池中嬉戏。Love夏小姐,你带来了一个彩色的世界。秋先生的到来,带来了什么?天高云淡,果实累累,火红的的枫叶铺地毯。Love秋先生,你带来了一片红色的世界。冬伯伯的到来,带来了什么?寒气逼人,山披银装,孩子们在雪中玩耍。Love冬伯伯,你带来了一个白色的世界。哦!四季真美好!福建厦门思明区槟榔小学五年级:陈睿2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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