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历史上董卓其人
凡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后汉时期位居相国、太师宝座万万人之上的奸臣——董卓。
董卓是如何死的!是他的干儿子——吕布杀的,也是他自寻的。董卓死后,百姓在道路上再歌再舞,长城中的士女卖掉珠宝衣服买来酒肉相互庆贺,街道上人山人海。董卓的母亲、妻子、儿女、全族都被诛灭无遗,其尸体被看守的官吏做灯盏,点着火放在他的肚脐中,光亮直到天明。董卓的族人不但被杀,而且尸首全都聚敛一起,被化成灰,扬弃在道路上。当然,在今天看来,烧成灰没有什么,但在当时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如果不是做人、做官太缺德了点,人们是不会这么干的。
近读《董卓传》,心中很不是滋味,其人太恶毒、残忍、阴险了。我想如果是我也在当时,肯定也和市民们一样,说不定会因感情的冲动一时干出些什么来。
董卓生活奢侈,淫乐无度,残忍至极,他除在长安城东建造城堡,供自己居住外,还在郿县兴筑坞堡,城墙高厚,号称“万岁坞”,堡内储存谷物可食用长达三十年。在军旅途中,董卓常搭设帐幔,摆酒设宴,对数百名诱降的北地造反者,稍有不尽意之处,不是割舌头斩手足,就是剜掉眼睛,同时还要用锅来煮。往往在场的人全身颤栗,连筷子都拿不住,而缺乏人性的董卓却神情自若。诸将中有言语不当者,董卓随便当面杀戮,还常诬陷他人以叛逆之罪,诛杀关中的旧豪族。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面对洛阳城中豪门贵族的甲第比比相望,金银财宝家家充实,为扩充实力,打击别人,董卓便发动“搜牢”运动,放任士兵全城奸淫掠夺妇女,剽劫抢掠财物,致使人心失望,朝不保夕。随后,董卓又让士兵打开何太后的文陵,将陵墓中所藏珍宝一卷而空,全都占为己有,并且将公主奸淫,抢去的宫女霸为姬妾,随意虐刑滥罚,睚眦必死。
说董卓不忠、阴险,是个大大的奸臣,从两件事上就完全可以看出。
灵帝驾崩之后,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策划诛灭宦官,而当时何太后不同意,于是何、袁将董卓自招入朝,要挟何太后。董卓自然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可未等董卓入洛阳,何进早被宦官杀害。董卓率兵疾进赶到洛阳时,得悉少帝在北邙山,便前去迎接,少帝见董卓杀气腾腾,突然率军前来,这个在温室长大的小皇帝,吓哭了,而陈留王相比之下却镇静得多,与董卓谈笑自然。董卓认为少帝没有才能,不能成大器,联想到陈留王是董太后的养子,为粘上同族的“荫惠”,董卓算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废旧立新的念头油然而生。为了说服百官,董卓引用历史上伊尹废太甲、霍光废昌邑王的故事强词夺理,威胁众官“当年霍光决定废立,田延年手按宝剑,今天有敢阻止者,都军法处置。”尚书卢植说了几句少帝的公道话,董卓大怒,立即中止会议。不达目的,董卓岂敢罢休,第二天,他又重新召集百官于崇德殿,胁持何太后,废了少帝为弘农王,立陈留王为献帝。为不留后患,董卓又以“悖逆婆媳之礼”罪名,将何太后迁移至永安宫,接着又将其杀害。
第二件事是迁都长安。灵帝末年,黄巾军余党郭太等人,在西河郡白波谷重新起兵;接着袁绍义兵兴起,于是董卓害怕了,除了及时处死弘农王,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迁都长安,那里他认为才最安全。想法提出之后,很快遭到伍琼、周珌等人的反对。试想在战争不断的年代,劳命伤财去迁都,将意味着百姓、天下绝无“宁日”,无论是为天下苍生着想,还是为皇帝大臣着想,迁都是国家财力所不许的。可董卓不去想这些,他要想的首先是自己的安全和“霸业”,伍琼、周珌很快被董卓杀了。强权政治,用屠刀解决争议,在董卓看来既是行之有效,又是树威扬名的最好途径。在他的眼中,根本没有皇帝、大臣,更没有天下百姓。
俗话说“谁要疯狂,上帝就要他灭亡”。董卓在权力的巅峰浑了头,公卿张温、司徒王充、越骑校尉伍孚,还有他的义子吕布等众多文武百官,都是恨得咬牙切齿。虽然伍孚行刺没有得手,落个“功名未成身先卒”下场,但王充等人并没有因此而吓倒。在献帝病愈聚集群臣于未央殿时,机会终于来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奸臣,自恃自家至皇宫有左步右骑,层层屯卫,吕布扞卫前后,全然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等吕布“有诏书讨伐贼臣!”时,董卓如梦方醒,虽然咆哮一声“蠢狗,岂敢如此!”作最后的挣扎也罢,是挽留素面也罢,反正吕布的长矛早己刺进奸贼的心窝。
董卓是死了,他得到了他应得的回报,但细细回味起来,《传》中许多内容还是有很多发人深思的。
其中董卓的用人,最令人愤愤不平。他杀了何太后之后,自己晋升为相国不说,还封其母为池阳君,家中配令丞;迁都长安后,拜自己为太师,位居诸侯王之上,接连安排弟董渂为左将军并封侯,侄子董璜为侍中、中军校尉,宗族内外,男的封侯,女的封县君。一句话,认人为亲。
其实早年的董卓,根据书中记载,虽然性情粗暴一点,却很有智谋,他与羌人的酋长结交友好,招待羌人酋长,连耕牛都杀,在当地赢得豪健任侠之美名,因此酋长们自发聚敛牲畜送给他。凭着臂力过人的天富,羌人没有不畏惧的,他也从此迈上了军政之路,可惜对他来说,这是一条死路!
以古为鉴,由此我想到了当今许多落马的高官,如果他们“不黑、不贪”,能处处为民着想,就不可能被人民所唾,遭法律严处;我想到了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教育是多么深得民心;我想到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教育何等的适时与英明。
我更多的还是想到民心、民意,小到个人,一个单位,不管是身居何种角色,是官也好,是普通群众或一般干部也好,从大的方面要处处从人民的利益着想,从小的方面要从身边的大众利益着想,要真正想大家所想,急大家所急。惟有如此,才能成为一名人民群众欢迎的人,一个全体职工敬仰的人,一个能经得起历史考验、人民群众考验的人。这种人一生平安,永远幸福!
看变化说发展
看变化 说发展
时光如剑,岁月如梭。不知不觉,改革开放已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光辉岁月。三十年,不平凡的三十年,我们周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化之大让人惊讶。“神七”问天、“嫦娥”奔月,载着亿万中华儿女的心愿,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突破。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这都是“科学发展观”的功劳。
在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科学发展观,但是,自从学校发了《科学发展观》这本书,我才知道了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科学发展观的功劳——看变化,说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高,综合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这一切都归功于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在以前,因为当时物资缺乏,所以爸爸妈妈小时候都用粮票限量购买,而如今人们可以在自选超市里随意挑选。
妈妈对我说:“变化的不止是食物关于穿的变化才大呢!过去呀,我们有个谚语,叫‘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农民穿的是粗布裤、粗布鞋、粗布袄,城里人穿的是黑、灰、蓝、绿色的衣服,而且款式单一。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衣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穿暖”向“穿美”,从“一衣多季”变为“一季多衣”。同时,服装的布料、颜色、款式更加多样化,人们穿衣打扮越来越追求个性和时尚潮流。”
再说交通的发展,那就更大了。以前无论去哪里,我们多数都是用自行车,而现在人们都坐飞机、火车、公共汽车或者开私家车出去旅游;昔日坎坷不平的乡间道路,如今村村通上了柏油路,城里也建起了四通八达的立交桥。
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开创中国特色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为祖国的快速发展感到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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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其人和平是我同村的一个中学同学,姓郭。他人瘦瘦的、高高的,皮肤黝黑,与常人的最大不同是跛脚,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我比和平大一岁,也比他高一级。小时候农村的等级宗派比较严重,我家属于小门小户,比较穷,我父亲又比较厚道软弱,因而在村里没势力,常常遭人欺负,甚至连我叔父家都经常欺辱我们。和平家条件好一些,他父亲是村支书,他可算是干部子女,不知是由于其生理缺陷,还是生就的天性,和平从小就比较善良厚道。因为这一点,我经常喜欢和他玩,他的性格就如同他的名字,和气平静。和他在一起我不感到压抑,更不会有受欺侮的感觉。78年那年我高考落榜,下半年去他们班插班复习。他当时与同村的三民同桌,我去时没座位,就想到他俩的桌凳边挤一挤听课,刻薄小气的三民坚决不让我坐他们的凳子,为此还与和平划了中央分界线。于是和平和我在一个人的位子上挤对凑和着上课,俩人时常得换着坐凳子(长凳的半截不够俩人坐,一个人常常得站在一边,因为身子大半截悬空坐着比站着还要难受)。如此坚持了一个多月,直到后来班里几个同学中途走了,我在后边找到了座位,才不用同和平挤一个人的座位了。和平人实在厚道。虽说腿有残疾,且是干部子女,但他对邻里乡亲的事都热心去帮忙。79年我家拆旧房盖新房,前后有一个来月,和平从头帮到尾。白天,他同我一起干活,帮着招呼其他人吃饭,晚上和我睡在露天地里看木料砖瓦。那一年,我考上了,而他落榜了。但他依然笑嘻嘻地向我祝贺。他送给我的日记本是我上大学所收到的唯一礼物。去西安报到那天,我一个人息慌地独自背着背包行李出门,我拿着车票站在站台,向南怅望我生活了十八年的村落,一种凄凉从心中升起。离开车还有二十来分钟时,我看见和平从南面一瘸一拐地小跑着过来,我眼里的泪花转了几圈没掉下来。他为我提着行李,也未多少话,两人在站台上默默地站了十几分钟。要上车了,他帮我把行李背包等艰难地递上车。当火车离站向东徐徐开启后,他还在那里向我不住地招手。这一时刻我始终记得1979年9月19日中午12时45分。这一天家乡火车站上的一幕成为我友谊长河中永久的珍藏。和平人善良,加上有干部子女的这层关系,在他第二年高考失败后,队上安排他在小学教书。当时民办教师每月补贴三元钱,他知道我家的家境不好,就把他头两个月的民办教师补贴共六元钱全部给我寄了来。说实在的,我那几年每个月全部的学习生活费全靠国家发的17元(二等)助学金,日子实在过得艰难。我收到这六元钱,一直舍不得花,保存了很长时间。但是拘结的生活最终还是促使我把这六元钱花掉了。在我上大学期间,他经常去我家看望,我父亲病重、去世办丧事等,他都过来帮着照料。那几年我二哥在外地工作,大哥同家里关系紧张,我家给我的信件都由他代写,或由他在来信中介绍。和平人好,命也好。他从小各个方面都坚强自理,虽说腿有毛病,但一般的劳动及家务都能应承。当民办教师二十多年了,工作一直很积极,几年前按政策转为公办教师,这也是对他多年努力的肯定吧。他的妻子是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当家。两口子十几年来勤俭持家,日子过得也很滋润,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好人有好报。一个好朋友、好伙伴,会给你关键的帮助和一生的影响。友情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作者自评)(作者:槐里村夫)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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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如其人字写的不好,有很多原因,比如没好好练字,还有不注意写的字的笔画顺序、姿势等等。可造成这样的局面最的重要因素,是我有写好字的梦想,却没有始终没有练字的恒心。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大概读二年级,有一次妈妈把我带到书法班去学习书法。因为我写的字很大,所以练字本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我的大字,虽然我自己认为写得还可以,但是也没得到书法老师的好评。一时间觉得非常失望的我便下定决心要练好字,非得让书法老师夸一夸不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每天老师都夸,回到了家,家人也夸,每天沉浸在欢乐中。但我在书法班毕业之后就没在练字,自以为字写得很好的我再也不想去练字了,慢慢我的字也越写越大,越写越变得不太好了,甚至退步到了以前的水平。人们常说:字如其人。字写得好,人就漂亮吗?我原来对这句话不甚理解。但在长大的过程中,确实不知是怎么一会事,每当别人说起我的字,我都会暗暗低下头,反思着以前的过错。渐渐的我知道了这句话的一点含义。写字好虽然不代表人的外表长得漂亮不漂亮,但可以证明你为自己的理想努力的去练了。字写不好,证明你没有认真去苦练,证明你做人不努力。一个人他可以外表长的不好看,但是如果他的字写得好,在大家面前什么时候都可以抬起头来做人,而一个人不管他长得多么好看,如果字写得一团糟,那每当人们谈到“字”时,他总是会很自卑,很没有信心。在我爸爸字里,其实我也常常看到了他工作自信理由。看来,多说不如行动,去书店再买本字帖,练字吧!6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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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吴其人阿吴性情开朗,又年轻活泼,很容易与同学打成一片,后干脆称兄道弟。自从听了苏毅(乃我六年级“名人”)写得那篇破文章《我爱清勋》后,大家都直呼其名,每天“清勋”声不绝于耳,阿吴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他生气,也没办法),还美名其曰什么这是师生平等,还自称是少年大众的知心友。阿吴身材不高,黑脸庞,都说脸黑要生病,可他的脸黑反而叫人觉得亲切、舒服。阿吴总爱穿一件蓝、灰白相间的羽绒服,虽已没了秋季穿运动服的帅气,但也充满韵味,或许这就是齐晶提道的“男子汉的气概”吧!阿吴也有个缺点,就是重女轻男。他对付男生有些杀手锏,比如见哪个调皮得太出格,冷不防来个“扫堂腿”;或哪个男生欺负女生,他就会笑眯眯地说:“你哪只手痒,让俺给你免费挠挠。”经阿吴医治后,手痒者复发率极低。可对女生阿吴又好得像慈母,变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比如哪个女生犯了错误,他总是故做严肃地凑过去,嗔怪几句就了事了。惹得太气了也只是吼两声,从不当真。阿吴给女生的外号一个比一个好听,什么“螳螂公主”、“琦琦格格”“四大才女”的。再看男生,什么“张嘎”、“白骨先生”、“鸵鸟”等,恶鬼听了也能吓掉半个魂。阿吴对女生很关心。我们男生学习刚有一点起色,他就忙不迭地召开女生代表大会。想当初我们召开“六.五男生站起来”动员会,他可是一脸的"不耐烦"啊。自从召开完那个什么破会后,女生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上课手臂举得高高的,像铁臂阿童木的造型。再看他的支持者,清一色娘子军。凭心而论,阿吴的语文课出色得无法比拟,师生配合的默契至极。他讲课腰板总是挺得直直的,声音洪亮且抑扬顿挫,讲课中不时讲个幽默,使大家开怀大笑。就比如讲解著名作家老舍写得《草原》。他先让各位打开书本,同时按下按钮,同步播放着蒙古歌唱家腾格尔的《天堂》,美丽的画面,再加上优美动听的轻音乐做背景。大家听着朗朗上口的美文,不由摇头晃脑,仿佛成了游览草原的客人,置身于茫茫绿海之中。"啊!这里的天比别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阿吴从从容容讲他的《草原》,他侃侃而谈作者构造意境,妙语连珠,措辞精到。谁听了都要折服。阿吴上的课无可挑剔,即使是令人发怵的古文,经他分析,往往妙趣横生,美不胜收。几个古文学得好的,如韩古(阿吴对第一大才子韩康的倪称)什么的,还写出一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憾世杰作。如今说话写作动不动就带出些“之乎者也”,有时使用的频率竟高于标点符号,就连语文成绩平平的同学也会说两句老古话。阿吴课堂纪律出奇的好,这不算新闻,除了他上课魅力十足之外,还有就是阿吴出口成章,嘲讽起上课不守纪律者往往一语既出,全班哗然,很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听,“嗯,嗯!苏毅,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男人的心。”那一流的对白如记录下来,定可以编汇成一本《批评家妙语》。阿吴的光辉事迹不胜枚举,待到笔者闲暇时再一一道来。10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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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其性人,一个由猿猴所进化而来的物种。一个经历了数十亿年的蜕变数十亿年的纠错,改正而化来的物种,或许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但这是事实么。答案明显是否定的。人的感知世界,精神海洋。都注定人会是一个感性的生物。而这一点又被称之为人性,人性,是人类所独有的同样,它也成为了人致命之缺点之一。由此可知,人性决定了人的一生也决定了其处事待人的方法。但每个人诞生于人世时,并无人性之分。而最终导致差异的原因我认为是外界的环境所造成的何为外界环境?无非就是家人,亲友等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父母的教育有一句话叫三岁定一生这句话难道不足以说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么,人的性格,在出生时就如同是一把泥,而将之塑成型塑成什么型塑的好不好都是由父母的教育决定的如果一个家庭中父夜不归宿,终日鬼混,母亦红杏出墙,不知廉耻在这种环境中生活怎么会不受任何影响呢而在这种不负责任的家庭中又怎么能培育出一个国家栋梁呢。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事实。。有这么一部分天之骄子他们具有高尚的情操有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无论外界条件如何他们总能废寝忘食的努力,最终获得成功,这些无疑是世世代代人们所传颂的英雄。这个世界同样也是平衡的有那么一群人同样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出身极好即使家庭并不富裕但是父母却给予了其极大地关爱努力将他们塑好但是烂泥扶不上墙他们的本质决定了他们终将辜负其父母辜负社会成为社会的蛀虫成为上帝造人过程中的败笔没错人性是有缺憾但正是这缺憾造就了我们的七情六欲让我们可以感受这人间冷暖感受这个谜一般的。初三:龎凩6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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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其人(一)母亲是个坐不住的闲人。已经七十岁的父亲和母亲,身体还算硬朗,都不肯赋闲在家,依然要为家庭发挥余热。好在看门房的工作不算累人,无需付出多大体力,又有表哥照顾着,因此也就只好遂了老人的心愿——只要父母乐得开心。其实从单位的聘用关系上来讲,这本是父亲一个人的岗位职责,怎奈父亲是个不太爱操心的人,做事总比别人慢半拍。在母亲眼里,那可是责任心的严重缺失。因此,遇到公家车出车进,单位有陌生客人来访,母亲总是先于父亲将大门打开,再关上;或者主动与来人搭讪问询。在父亲看来,这就是好管闲事。就这样,不知从哪天起,“没有责任心”的父亲的岗位竟然慢慢变成了“好管闲事”的母亲的职责。再后来时间久了,单位的人有事干脆只与母亲交代。诸如开会要打扫好屋子,值班要听好电话,来人要按规定登记之类。这下可好,没有人来找父亲,父亲也乐得清闲,无所事事的时候,就端坐在椅子上望院子里的麻雀。反倒是母亲热心地扮演着志愿者的角色,不亦乐乎地领受着这样那样的任务,一刻也不得消停……有一件事情,父亲还是能够积极完成好的,绝对无需母亲催促。啥事情?领工资。每个月领工资的日子,父亲总是记得切切,一次也没有耽误过。有时我看到父亲数钱,就开玩笑说父亲是吃空饷的。父亲不明白“吃空饷”的含义,只是自豪地抬起头说:“嗯,又领工资了。”说完,又从头再数一遍。母亲若在身边,此刻必会显露出一副鄙夷的神情来。(二)用儿子的话说,奶奶超有爱!确实,要说家庭成员之间,母亲与儿子的感情最为深厚。儿子从呱呱坠地,便由母亲一手带大。当时,父亲和母亲还在百里外的宣化谋生计。儿子出生后,母亲先是回来专门帮助我们看孩子,待到小儿两岁多的时候,又接往宣化。但小儿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令作奶奶的实在不忍心,不足一月,一老一小又风尘仆仆回到我们身边。从此母亲便一直留了下来,再不提回宣化的事情。一晃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母亲才恋恋不舍地将儿子送到学校。此后的日子里,每次打电话,母亲第一句话总是问她的孙子咋样啦,学习好不好,生病没有……母亲在家庭中的付出是巨大的,尤其在孙子身上。这不,儿子在天津念高中,高二的时候,忽然身体不适。得知情况后的母亲,第一个提出陪读的建议,并且自告奋勇,说能给儿子做饭——母亲知道,我和妻子都工作忙,走不开。就这样,年过七旬的母亲再一次抛家舍业,只身来到天津,又一次担当了家庭的重任。陪读是个熬人的活儿,单调寂寞是免不了的。但每次通话,母亲对此只字不提。而且平时厉行节约的母亲一下子变得大方起来,总是把积蓄偷偷地贴补到孙子身上——牛奶买最好的,苹果买最贵的——在她老人家看来,真的是“一文价钱一文货”。虽然妻子多次劝说没必要这样浪费,但母亲坚持这样认为,说钱给儿子花了,值!现在儿子高三,母亲依然经常打电话来,问儿子的学习紧不紧,考试怎么样。每次都要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吃好,休息好,末了一句总是“钱不够跟奶奶说啊。”(三)“哼,甚也不是,我看是关心你过于多了!”如果听到母亲说这样的话,那一定是她老人家与我生气了。是的,母亲过度的关心,经常招致我的反对。因为她从不为自己着想,好像一切心思都在别人——我们一家三口——身上。哪天下班晚了,饭在锅里,她一定会等你回来才吃;一天不通电话,她就会坐卧不宁,一次次地到大门口守望;她吃不动苹果,但经常要买上,洗好了,等你一进家门便端了上来;外出聚会,她要反复叮嘱,少喝点酒啊;今天看你衣服穿少了,明天又问你穿那么多不热?为此,我经常嫌母亲啰嗦。前一阵,母亲关节炎的老毛病又犯了,实在坚持不住,才去了门诊,服了几副中药。那天饭后,我又问母亲近来腿咋样了,母亲故作轻松地说:“没事,没事,这几天好多了。”父亲在一旁听了嘿嘿道:“你妈的病你们一来就好了。”事实上是母亲在我们走后经常由于病痛向父亲发作。母亲若此,我呢?听亦不是,不听亦不是。那就亦听亦不听。于是,便有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我与母亲距离最近,但“矛盾”最深。我不能一日不见母亲,因此,每天下班,我总要到父母那里坐上一会,有时甚至一天两回、三回。即使一句话不说,走上一圈,也觉得心安。也正是这样的时候,母亲像对待婴儿般的关怀往往使我冲她发火——您干嘛呀这是,我又不是笼子里的麻雀……最后,母亲便会愤愤地说:“哼,甚也不是,我看是关心你过于多了!”我连忙给母亲补充道:“完全正确,您老人家记好了。”第二天下班前电话又来 ,“中午莜面,你爸推得,过来吃吧。”“好的,妈妈。”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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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吴其人福利来了!史上最全写作模板!万能模板在手,写作永远不愁!点击领取 阿吴其人 作者:谷振宁 写下这个题目,一种大逆不道的罪恶感油然而生,甚至隐隐发憷。因为阿吴并不是我的同学和朋友,而是顶头上司――班主任。在这里直言不讳地对他评头论足,乃犯了“十罪”之中的不敬之罪,实感愧疚。虽然我们相处只有区区5个月零12天。但其中轶事不断,关系也颇为融洽,现斗胆泄密一二,愿君笑观。 阿吴性情开朗,又年轻活泼,很容易与同学打成一片,后干脆称兄道弟。自从听了苏毅(乃我六年级“名人”)写得那篇破文章《我爱清勋》后,大家都直呼其名,每天“清勋”声不绝于耳,阿吴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他生气,也没办法),还美名其曰什么这是师生平等,还自称是少年大众的知心友。 阿吴身材不高,黑脸庞,都说脸黑要生病,可他的脸黑反而叫人觉得亲切、舒服。阿吴总爱穿一件蓝、灰白相间的羽绒服,虽已没了秋季穿运动服的帅气,但也充满韵味,或许这就是齐晶提道的“男子汉的气概”吧! 阿吴也有个缺点,就是重女轻男。他对付男生有些杀手锏,比如见哪个调皮得太出格,冷不防来个“扫堂腿”;或哪个男生欺负女生,他就会笑眯眯地说:“你哪只手痒,让俺给你免费挠挠。” 经阿吴医治后,手痒者复发率极低。可对女生阿吴又好得像慈母,变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比如哪个女生犯了错误,他总是故做严肃地凑过去,嗔怪几句就了事了。惹得太气了也只是吼两声,从不当真。 阿吴给女生的外号一个比一个好听,什么“螳螂公主”、“琦琦格格”“四大才女”的。再看男生,什么“张嘎”、 “白骨先生”、“鸵鸟”等,恶鬼听了也能吓掉半个魂。阿吴对女生很关心。我们男生学习刚有一点起色,他就忙不迭地召开女生代表大会。想当初我们召开“六.五男生站起来”动员会,他可是一脸的"不耐烦"啊。自从召开完那个什么破会后,女生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上课手臂举得高高的,像铁臂阿童木的造型。再看他的支持者,清一色娘子军。 凭心而论,阿吴的语文课出色得无法比拟,师生配合的默契至极。他讲课腰板总是挺得直直的,声音洪亮且抑扬顿挫,讲课中不时讲个幽默,使大家开怀大笑。就比如讲解著名作家老舍写得《草原》。他先让各位打开书本,同时按下按钮,同步播放着蒙古歌唱家腾格尔的《天堂》,美丽的画面,再加上优美动听的轻音乐做背景 。大家听着朗朗上口的美文,不由摇头晃脑,仿佛成了游览草原的客人,置身于茫茫绿海之中。"啊!这里的天比别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 阿吴从从容容讲他的《草原》,他侃侃而谈作者构造意境,妙语连珠,措辞精到。谁听了都要折服。 阿吴上的课无可挑剔,即使是令人发怵的古文,经他分析,往往妙趣横生,美不胜收。几个古文学得好的,如韩古(阿吴对第一大才子韩康的倪称)什么的,还写出一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憾世杰作。如今说话写作动不动就带出些“之乎者也”,有时使用的频率竟高于标点符号,就连语文成绩平平的同学也会说两句老古话。 阿吴课堂纪律出奇的好,这不算新闻,除了他上课魅力十足之外,还有就是阿吴出口成章,嘲讽起上课不守纪律者往往一语既出,全班哗然,很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听,“嗯,嗯!苏毅,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男人的心。”那一流的对白如记录下来,定可以编汇成一 本《批评家妙语》。阿吴的光辉事迹不胜枚举,待到笔者闲暇时再一一道来。此文发表于2003年9月10日的《教育时报》吴迪(吴清勋 )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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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其人老潘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照理说,背负着这两个身份的人,都是凶得跟暴君有一拼的。的确,老潘有时候是蛮可怕的,只要他的脸在窗口闪一下,班级里就算再吵,也能在1秒钟内安静得鸦雀无声。有时,老师觉得我们太闹,就威胁说:“再讲话就叫潘老师来!”虽说像幼儿园阿姨唬孩子一样有点幼稚,可我敢保证,这话一出,全班缄默。由此可见,老潘是多么地有威信。但,老潘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可爱的,他有太多经典的故事,连“老潘”这个名号也大有来头呢。那是上学期的事了,某天数学课,讲“九章算术”,老潘在黑板上画了大大小小几个九宫格,向我们滔滔不绝地讲着古代数学家的伟大。突然,他插了一句:“大家都看过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吧!”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都来了精神,纷纷看着他。老潘笑着:“黄蓉遇到瑛姑的时候,不就是解开了九宫格之迷吗?那瑛姑也真够笨的,这么简单的东西,中学生都会做了,她倒苦苦算了那么久。”我们于是恍然大悟,大笑起来。“黄蓉是怎么做的啊?”老潘接着说:“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一边说着一边把数填到九宫格里。末了,他看着我们惊讶的目光,得意地一笑:“黄蓉是黄老怪教的,到时候你们可别跟别人说‘我们是潘老怪教的’哦!”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从此以后,我们就开始叫他“潘老怪”,又嫌太烦,就简称为“老潘”了。老潘,老潘,叫着还蛮顺口的,嘿嘿。老潘喜欢讲故事,不是那种有深刻意义的寓言,而是(在我们看来)很儿童化的启蒙故事。最常说的一个是“大笨熊”的故事,大意是:有一只大笨熊,在森林里走,看到玉米就捡了起来,看到西瓜,就扔了玉米,抱了个西瓜……最终什么也没得到。老潘讲故事的音调很逗,我们每次都会哄堂大笑,而这个故事的启示其实是:数学既要复习题目,还要预习新题目,才能融会贯通。唉,至此不得不佩服老潘的想象力,连我们的语文贾老师也忍不住笑着说:“我最喜欢听潘老师讲‘大笨熊捡玉米’的故事了!”老潘基本上每天都穿西装,人本来就够严肃了,穿上笔挺的西装,显得更加严肃。有一段时间,我们因为即将来临的运动会练习着大绳。人员一直不能确定,练习时间不多,士气不高昂,种种原因使我们觉得烦躁极了。某个中午,阳光灿烂,见作业不多,体育委员便把我们赶到楼下练大绳。可能是男生们在吵吵嚷嚷,把楼梯口数学办公室里的老潘吸引了过来。他先是在台阶上看我们,指导了一番,索性走了过来。老潘一声令下,两个男生甩起绳子,同学们一个个跳过,我回头一看,不得了!老潘穿着一身厚重的西装也在跳,裤子上别的钥匙碰撞着发出丁零当啷的响声。我们面面相觑,目瞪口呆,一时间都忘了要跳了,没想到老潘大声说:“发什么呆?快跳!”楼上的同学们看到这一幕,也纷纷叫着:“4班加油!4班加油!”那一刻,心里真的感动啊。开家长会那天,我和小逸奉老潘之命去办公室取钥匙。可是我们翻来找去都不见钥匙的踪影,我无意间推开桌上的纸,一样压在玻璃下的奇特的东西呈现在眼前。我们俩凑在一起看,原来是一份“寻狗启事”。上面写到:本人丢失爱犬名叫花花,长耳朵,大眼睛,望寻到者联系电话……。还有一张照片,老潘在里面笑成了一朵花,旁边还印了一只卡通狗。我们忍俊不禁地大笑起来,直到对面的老师看着我们才止住笑声。想不到他还这么幽默呢!3月份的时候,我们班开辩论会,因为有其他班的同学来参加,所以大家都准备了很久。快开始了,我还在嘀咕呢:“老潘怎么还没来啊?”结果到班会开始、到我作为正方一辩发言,都没看到老潘的身影。他是班主任,怎么不来呢?过了会儿,我一抬头,看到老潘的脸在窗口注视着我们,脸上带着很少见的慈祥的笑容。因为辩论很激烈,我也没在意。直到班会结束,贾老师才告诉我们,老潘是怕他一进来,我们就拘束了,才在窗口看我们的。我听了,真的感觉百感丛生——一直都以为很不近人情的老潘,竟然也是如此细腻啊。记得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周润发的脸。他在为新片做宣传,第一句话就是:“大家好!我是老潘(剧中的角色)。”我听完这句话就笑倒在床上了。拿发哥和老潘比较一下,论外貌,当然是发哥帅;可是论可爱——还是我们老潘!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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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吴其人阿吴其人 作者:谷振宁 写下这个题目,一种大逆不道的罪恶感油然而生,甚至隐隐发憷。因为阿吴并不是我的同学和朋友,而是顶头上司――班主任。在这里直言不讳地对他评头论足,乃犯了“十罪”之中的不敬之罪,实感愧疚。虽然我们相处只有区区5个月零12天。但其中轶事不断,关系也颇为融洽,现斗胆泄密一二,愿君笑观。 阿吴性情开朗,又年轻活泼,很容易与同学打成一片,后干脆称兄道弟。自从听了苏毅(乃我六年级“名人”)写得那篇破文章《我爱清勋》后,大家都直呼其名,每天“清勋”声不绝于耳,阿吴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他生气,也没办法),还美名其曰什么这是师生平等,还自称是少年大众的知心友。 阿吴身材不高,黑脸庞,都说脸黑要生病,可他的脸黑反而叫人觉得亲切、舒服。阿吴总爱穿一件蓝、灰白相间的羽绒服,虽已没了秋季穿运动服的帅气,但也充满韵味,或许这就是齐晶提道的“男子汉的气概”吧! 阿吴也有个缺点,就是重女轻男。他对付男生有些杀手锏,比如见哪个调皮得太出格,冷不防来个“扫堂腿”;或哪个男生欺负女生,他就会笑眯眯地说:“你哪只手痒,让俺给你免费挠挠。” 经阿吴医治后,手痒者复发率极低。可对女生阿吴又好得像慈母,变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比如哪个女生犯了错误,他总是故做严肃地凑过去,嗔怪几句就了事了。惹得太气了也只是吼两声,从不当真。 阿吴给女生的外号一个比一个好听,什么“螳螂公主”、“琦琦格格”“四大才女”的。再看男生,什么“张嘎”、 “白骨先生”、“鸵鸟”等,恶鬼听了也能吓掉半个魂。阿吴对女生很关心。我们男生学习刚有一点起色,他就忙不迭地召开女生代表大会。想当初我们召开“六.五男生站起来”动员会,他可是一脸的"不耐烦"啊。自从召开完那个什么破会后,女生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上课手臂举得高高的,像铁臂阿童木的造型。再看他的支持者,清一色娘子军。 凭心而论,阿吴的语文课出色得无法比拟,师生配合的默契至极。他讲课腰板总是挺得直直的,声音洪亮且抑扬顿挫,讲课中不时讲个幽默,使大家开怀大笑。就比如讲解著名作家老舍写得《草原》。他先让各位打开书本,同时按下按钮,同步播放着蒙古歌唱家腾格尔的《天堂》,美丽的画面,再加上优美动听的轻音乐做背景 。大家听着朗朗上口的美文,不由摇头晃脑,仿佛成了游览草原的客人,置身于茫茫绿海之中。"啊!这里的天比别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 阿吴从从容容讲他的《草原》,他侃侃而谈作者构造意境,妙语连珠,措辞精到。谁听了都要折服。 阿吴上的课无可挑剔,即使是令人发怵的古文,经他分析,往往妙趣横生,美不胜收。几个古文学得好的,如韩古(阿吴对第一大才子韩康的倪称)什么的,还写出一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憾世杰作。如今说话写作动不动就带出些“之乎者也”,有时使用的频率竟高于标点符号,就连语文成绩平平的同学也会说两句老古话。 阿吴课堂纪律出奇的好,这不算新闻,除了他上课魅力十足之外,还有就是阿吴出口成章,嘲讽起上课不守纪律者往往一语既出,全班哗然,很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听,“嗯,嗯!苏毅,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男人的心。”那一流的对白如记录下来,定可以编汇成一 本《批评家妙语》。阿吴的光辉事迹不胜枚举,待到笔者闲暇时再一一道来。 此文发表于2003年9月10日的《教育时报》吴迪(吴清勋 )阿吴其人 作者:谷振宁 写下这个题目,一种大逆不道的罪恶感油然而生,甚至隐隐发憷。因为阿吴并不是我的同学和朋友,而是顶头上司――班主任。在这里直言不讳地对他评头论足,乃犯了“十罪”之中的不敬之罪,实感愧疚。虽然我们相处只有区区5个月零12天。但其中轶事不断,关系也颇为融洽,现斗胆泄密一二,愿君笑观。 阿吴性情开朗,又年轻活泼,很容易与同学打成一片,后干脆称兄道弟。自从听了苏毅(乃我六年级“名人”)写得那篇破文章《我爱清勋》后,大家都直呼其名,每天“清勋”声不绝于耳,阿吴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他生气,也没办法),还美名其曰什么这是师生平等,还自称是少年大众的知心友。 阿吴身材不高,黑脸庞,都说脸黑要生病,可他的脸黑反而叫人觉得亲切、舒服。阿吴总爱穿一件蓝、灰白相间的羽绒服,虽已没了秋季穿运动服的帅气,但也充满韵味,或许这就是齐晶提道的“男子汉的气概”吧! 阿吴也有个缺点,就是重女轻男。他对付男生有些杀手锏,比如见哪个调皮得太出格,冷不防来个“扫堂腿”;或哪个男生欺负女生,他就会笑眯眯地说:“你哪只手痒,让俺给你免费挠挠。” 经阿吴医治后,手痒者复发率极低。可对女生阿吴又好得像慈母,变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比如哪个女生犯了错误,他总是故做严肃地凑过去,嗔怪几句就了事了。惹得太气了也只是吼两声,从不当真。 阿吴给女生的外号一个比一个好听,什么“螳螂公主”、“琦琦格格”“四大才女”的。再看男生,什么“张嘎”、 “白骨先生”、“鸵鸟”等,恶鬼听了也能吓掉半个魂。阿吴对女生很关心。我们男生学习刚有一点起色,他就忙不迭地召开女生代表大会。想当初我们召开“六.五男生站起来”动员会,他可是一脸的"不耐烦"啊。自从召开完那个什么破会后,女生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上课手臂举得高高的,像铁臂阿童木的造型。再看他的支持者,清一色娘子军。 凭心而论,阿吴的语文课出色得无法比拟,师生配合的默契至极。他讲课腰板总是挺得直直的,声音洪亮且抑扬顿挫,讲课中不时讲个幽默,使大家开怀大笑。就比如讲解著名作家老舍写得《草原》。他先让各位打开书本,同时按下按钮,同步播放着蒙古歌唱家腾格尔的《天堂》,美丽的画面,再加上优美动听的轻音乐做背景 。大家听着朗朗上口的美文,不由摇头晃脑,仿佛成了游览草原的客人,置身于茫茫绿海之中。"啊!这里的天比别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 阿吴从从容容讲他的《草原》,他侃侃而谈作者构造意境,妙语连珠,措辞精到。谁听了都要折服。 阿吴上的课无可挑剔,即使是令人发怵的古文,经他分析,往往妙趣横生,美不胜收。几个古文学得好的,如韩古(阿吴对第一大才子韩康的倪称)什么的,还写出一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憾世杰作。如今说话写作动不动就带出些“之乎者也”,有时使用的频率竟高于标点符号,就连语文成绩平平的同学也会说两句老古话。 阿吴课堂纪律出奇的好,这不算新闻,除了他上课魅力十足之外,还有就是阿吴出口成章,嘲讽起上课不守纪律者往往一语既出,全班哗然,很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听,“嗯,嗯!苏毅,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男人的心。”那一流的对白如记录下来,定可以编汇成一 本《批评家妙语》。阿吴的光辉事迹不胜枚举,待到笔者闲暇时再一一道来。 此文发表于2003年9月10日的《教育时报》吴迪(吴清勋 )阿吴其人 作者:谷振宁写下这个题目,一种大逆不道的罪恶感油然而生,甚至隐隐发憷。因为阿吴并不是我的同学和朋友,而是顶头上司――班主任。在这里直言不讳地对他评头论足,乃犯了“十罪”之中的不敬之罪,实感愧疚。虽然我们相处只有区区5个月零12天。但其中轶事不断,关系也颇为融洽,现斗胆泄密一二,愿君笑观。 阿吴性情开朗,又年轻活泼,很容易与同学打成一片,后干脆称兄道弟。自从听了苏毅(乃我六年级“名人”)写得那篇破文章《我爱清勋》后,大家都直呼其名,每天“清勋”声不绝于耳,阿吴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他生气,也没办法),还美名其曰什么这是师生平等,还自称是少年大众的知心友。阿吴身材不高,黑脸庞,都说脸黑要生病,可他的脸黑反而叫人觉得亲切、舒服。阿吴总爱穿一件蓝、灰白相间的羽绒服,虽已没了秋季穿运动服的帅气,但也充满韵味,或许这就是齐晶提道的“男子汉的气概”吧! 阿吴也有个缺点,就是重女轻男。他对付男生有些杀手锏,比如见哪个调皮得太出格,冷不防来个“扫堂腿”;或哪个男生欺负女生,他就会笑眯眯地说:“你哪只手痒,让俺给你免费挠挠。” 经阿吴医治后,手痒者复发率极低。可对女生阿吴又好得像慈母,变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比如哪个女生犯了错误,他总是故做严肃地凑过去,嗔怪几句就了事了。惹得太气了也只是吼两声,从不当真。阿吴给女生的外号一个比一个好听,什么“螳螂公主”、“琦琦格格”“四大才女”的。再看男生,什么“张嘎”、 “白骨先生”、“鸵鸟”等,恶鬼听了也能吓掉半个魂。阿吴对女生很关心。我们男生学习刚有一点起色,他就忙不迭地召开女生代表大会。想当初我们召开“六.五男生站起来”动员会,他可是一脸的"不耐烦"啊。自从召开完那个什么破会后,女生们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上课手臂举得高高的,像铁臂阿童木的造型。再看他的支持者,清一色娘子军。 凭心而论,阿吴的语文课出色得无法比拟,师生配合的默契至极。他讲课腰板总是挺得直直的,声音洪亮且抑扬顿挫,讲课中不时讲个幽默,使大家开怀大笑。就比如讲解著名作家老舍写得《草原》。他先让各位打开书本,同时按下按钮,同步播放着蒙古歌唱家腾格尔的《天堂》,美丽的画面,再加上优美动听的轻音乐做背景 。大家听着朗朗上口的美文,不由摇头晃脑,仿佛成了游览草原的客人,置身于茫茫绿海之中。"啊!这里的天比别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 阿吴从从容容讲他的《草原》,他侃侃而谈作者构造意境,妙语连珠,措辞精到。谁听了都要折服。 阿吴上的课无可挑剔,即使是令人发怵的古文,经他分析,往往妙趣横生,美不胜收。几个古文学得好的,如韩古(阿吴对第一大才子韩康的倪称)什么的,还写出一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的憾世杰作。如今说话写作动不动就带出些“之乎者也”,有时使用的频率竟高于标点符号,就连语文成绩平平的同学也会说两句老古话。 阿吴课堂纪律出奇的好,这不算新闻,除了他上课魅力十足之外,还有就是阿吴出口成章,嘲讽起上课不守纪律者往往一语既出,全班哗然,很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听,“嗯,嗯!苏毅,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一个有着强烈自尊的男人的心。”那一流的对白如记录下来,定可以编汇成一 本《批评家妙语》。阿吴的光辉事迹不胜枚举,待到笔者闲暇时再一一道来。此文发表于2003年9月10日的《教育时报》吴迪(吴清勋 )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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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其人初识小倩是在高一文理分班后,确切的说那时的倩还有一个很man的名字:程超!晃晃悠悠的度过高一又跌跌撞撞的混进实验班实属万幸,我想那也许应该得益于我高一最后一次期末考试英语破天荒的考到了高中入校以来最高的66分,而不是先前的四十多分。天晓得倩那厮是怎么混进去的,总之,倩的排名仅次于我!初次和倩交锋时差点拳脚相向的,原因极其简单,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的军训中倩公然调戏一个血气方刚的男性同胞,最终对方置教官和他人于不顾,报之以暴斥和怒斥,这样的结局让大家都很不满意,但我想中国人寿肯定会因为我们没有拳打脚踢而窃笑不已,深感欣慰的!至此,对倩横眉冷对,深恶痛绝,再后来我又曾一度长期的思考两个很是严谨的问题,一是倩的取向,二是倩的荷尔蒙分泌是否严重超标、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倩很正常,并成功转型成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倩萝卜斯基。倩很快因为棱角分明,行事拉风而被冠以诸多外号,那个虎背熊腰身材魁梧的契丹人兴冲冲的将倩命名为“小花,花花”,我想堂堂中原大地又岂容一个关外人士指手画脚,信口开河,于是振臂一呼,“小倩”应运而生!大家也很有默契的全票通过!我更放出狂话:从今往后,只有小倩,没有程超。倩曾掀起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运动,一度对我们不理不睬,怒目相向,愤愤不已,无奈久攻不下只好缴械投降。之后倩字一出,倩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欣然应允了!某次模拟考,兴奋过度几近昏厥的倩忘了写名字,出于人道主义援助我大笔一挥很慎重的写了“程小倩”三个字,帮他交了上去,木木的玲儿(历史老师)端详良久,最终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读出了这三个字,全班哑然继而哄堂大笑,自此,倩红遍了大江南北,老幼妇孺,人人皆知。事实上,三年后的今天,知道他叫倩的人远远多于程超。为此,我很有成就感!我自认为没有倩的战斗力强悍,我曾亲眼目睹倩的打斗场面,然后恨不得当场倒地,拼命抱住倩的大腿没皮没脸的说:师父,收了徒儿吧!倩在愤怒阶段是只青蛙(或者说是癞蛤蟆),满脸胀的通红,气运丹田,胸口连带着并不发达的腹肌有节奏的起伏着。倩在战斗阶段是只公鸭子,此言非虚,倩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向前,值得注意的是,倩当时迈的是鸭肢步,上身以然前倾,无奈下半身重心放的太低,导致整个视觉效果不是很美观。鸣金收兵的时候必须一分为二,战胜是倩是只孔雀,摆个很杀人post摇曳着漂亮的尾巴飘然而去,战败时倩是只黄鼠狼,眼睛提溜一转就夹着尾巴仓皇逃离现场了。总之,倩在战斗后是可以在没有尾巴的情况下用肢体语言演绎出一条尾巴的!在当时那个年代,宿舍查房还是很严的,我总喜欢在熄灯后立起身眉飞色舞,大谈特谈。然而那个很二的楼管拿着手电筒照着我的脑袋不冷不热的一句“爆头”,我就比他更二的应身倒床蒙头大睡了,而倩的伟大之处在于不但可以躲得过查房,还可以在这样夜黑风高,戒备森严的环境中连续打斗长达三天之久没有被发现并最终以撕毁对方三条内裤的全胜战绩而告终,我因此一度对倩毕恭毕敬,惧怕不已,不敢再有挑衅冒犯之举。倩应该很算个男人的吧,至少我可以肯定的是倩希望自己是“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铁血男儿,无奈我以一句“流血流汗不流产,堕皮堕肉不堕胎”彻底粉碎了倩一直所标榜的男人形象和部分口号性的东西。单说喝酒,倩是很猛的,在有一次大家都很没有胃口不带想喝的时候倩已经两瓶下肚,之后,我们就很戏剧的听到一句话:我把你们全喝倒了!大家普遍表示很无语,但为了保持倩的男人形象,纷纷表示自己喝倒了,一滴也喝不下去了……再之后,倩很无辜的被安排到了教室门口没有同桌的“VIP”专座,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倩活泼好动,总影响我学习!对此倩总是抱怨不已,因为他一直都觉得是我影响了他的大好前程,只可惜每次被老师逮个正着的时候倩总是亢奋状态,而我则一脸无辜……自从倩入住“VIP”专座后,每次稍微一喝酒就会被老师抓个蛛丝马迹来,再后来不久,官方又给出通告:倩荣获最喜欢喝酒但酒量最不济的男子之首。为此,倩深感苦恼,几度抓狂。我不得不承认的是倩抽烟的时候很有魅力,勾魂而又深沉,妩媚而不失高贵,妖艳而不失典雅,可遗憾的是倩在猛抽几口烟后突然意识到一个很没面子的问题,他还没有学会磕烟灰,于是很笨拙的把烟从嘴里拿出来用两只手猛抖,我很镇静的跑过去说,倩,错了,不是这样子的,这样子会很不好看,也很破坏你现在你这种深沉的气氛,然后拿过来微微做了个示范,倩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学会,然后传递给我一个眼神,表示我可以适当退场不要破坏气氛,于是我很配合的撤了。于是,倩接着又开始深沉下去……那些花儿,曾经与我在阳光下一同微笑,也曾一同凋零,勾勒出满地的残伤,而今,终究一个个散落在天涯,所有的一切,我都记得,如切肤般感同身受……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