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已乘黄鹤去
我亲爱的M君:
光阴常逝,词穷不敢道荏苒。
等见到你唯一留下的信件再回首,以是梦里三千繁花。这幅光景予我无论如何都不曾坦荡过。我亲爱的M君,你终将是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滞留在你耗尽一生爱恋的地方。日本东京,亚洲最大的城市。
爱着,也无处藏身。
我亲爱的M君,你还记不记得那些个耀眼的、无法直视的日子。你说你喜欢去教堂沉溺在赤裸裸的神圣之中不接自拔,那里有一位年老的修女,连同主的石像站在那里。
对于你频繁而一声不吭的来访她不温不怒。你说她才是主的牵引者,把你的心牵引到你无法触碰的天堂。
于是你便对她说,你的生活失去了方向。
那么M君,你骄傲的坚持着许久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傻姑娘,有时候梦想并不美丽。
你说你想成为一名软件设计师,就这样度完你的余生,的确,在网络计算机操作方面,无论我怎样追赶,都不能抵上你的脚步。“金,视频处理器你用KimPlayer更好,解析码我私传给你。”,“不,这次风格插图的色调应该调整,你先打开图层。”,“氧化钙!你看XX互联接线员那个态度,主机运营又不是就她们这一家。”
我认为这样带来荣誉的输入输出会照耀你一生,结果好笑的是它陪伴了你一生。
“人格成,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与君初相识,犹如旧人归。”
“M,于东京医院,封笔。”
我亲爱的M君,其实最温顺的骨子里藏着一个叛逆的灵魂。因为不忍自己这样痛下去,家人这样疼下去,所以亲手断了所有人的三千烦恼丝吗?
“金,你知道吗?Lecielestblancaujourd‘hui,Maislesnaggessontnoirs。”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微扬的发丝。阳光落在她病态的皮肤上,亲吻她身上最后一抹于世间窒息的光芒。
“金,只是胃癌而已。”我那么骄傲的M君,是一个怕疼的孩子,你狠疼的,对不对。
我那么应该站在阳光底下自由呼吸的M君,那句话的意思,我一直都明白。“今天天空是白色的,但云是黑的。”我也曾经如普通的少女一番痴迷于《新桥恋人》中这样的经典台本。男主角写下的片段,我从未忘记。
“当你爱某人时,,如果那人说天空是白的,那么你就回答云是黑的,那时候我们就知道是爱上了。”
我早就明白了,只是你不曾发觉。而已。
看血染鲜艳的浴室,最伤人的不是你冰冷的躯体,是你脸上一扫几个月阴霾的微笑。也许比癌细胞扩散,这是最符合你审美风格的华丽结局,也是予我予你最善意的结局。
——不,不要带走我的太阳。
你曾经因为这样的广播剧台词大哭一场,如今我在黑夜里无言,也是为了同样谴责的事。
M君,对于生活对于世界对于人生,你看的比我透彻。
在你最喜欢的小说续篇,作者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世界上任何的东西都不会永恒不变,唯一永恒不变的就是变化。”
原谅我,最终无法写下你的名字像世界呐喊宣誓。
J’aibesoindetoi,commej‘aibesoind’air。我需要你,正如我需要空气。
某日看作文选,在茫茫书海中只记下这么一句:“爱无垠,情是风过无痕。”我将你留下的悲伤记忆浸墨成诗,留下我一个人螨跚前行。这一次只有我一个人,用这五年时间去拼搏将要逗留五十年的岁月年华。未来还在向我招手。
我们当时太小,我们始终太小。
这个年纪不应经历的事情既然经历了,拿得起,便放得下。不要所谓的“死党长相思”,更不要去理睬“奈何桥上等三年”。我相信你害怕又憧憬的岁月,模糊掉我幼稚的心态,模糊掉你年轻的模样。无法选择。无法选择舆论是目光是否可以离开,你比我更懂得我们只因为有相同的器官以及性别所以必遭世间俗礼所诸。那么,下辈子别遇见吧。
我将不是你如此小心的Kim,我想真真实实做一会骄傲悲伤着的M君。
那么让我骄傲的M君。
不用担心我,我如今过得很好。春节我去了你家,爸妈都渐渐走出来了。你该明白抛洒你的骨灰需要多强大的内心,你看我做到了。我亲爱的SoulMate,如果当初我们早已明白世间世态炎凉,也许最终的结局会托缓一些。
到那时我们依旧是朋友,但不会有诸多羁绊缠绵。但你明白,其实并不后悔,我已看清,也越发懂得控制悲伤。
“吾之所愿已成,入世出世无别。”
我亲爱的M君。
OtherKim
福建省泰宁县润丰中学初二:江媛
故人归不归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
——刘彻
未央宫的宫门关闭了,留给她的只有那空荡的宫殿和他冷漠的容颜。凄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散了一地的细沙,她伸手去碰,却什么也触不到,就像她再也无法那样亲密的抚他的脸。
犹记那时,母亲问他:“阿娇好不?”他扬着那样阳光单纯的笑脸立下金屋之誓:“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她满心欢喜,恋上了那个小小的少年,身为长公主之女,她只能嫁给未来的皇帝,疼爱女儿的馆陶公主自然尽全力辅佐刘彻登上皇位,她也如愿嫁给了他。
于刘彻而言,陈阿娇可谓是他辉煌人生中的一处败笔,只要有她的存在,就时刻提醒着他,这个皇位是如何得到的。十年夫妻,她爱他入骨,他却总是想着如何掩饰这段屈辱,直到遇见那个她——卫子夫。
卫子夫的到来让她有了深深的恐惧感,阿彻对她不再理睬,连逢场作戏也不愿。她看着那个女子,一袭白衣,巧笑盼兮,伴在她的夫君身旁,心一点儿一点儿的凉了。她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时间久了,还是会回来自己身边,毕竟他们恩爱十年。却不曾想到,他给了那个女子椒房之宠,她眼中期盼的火苗渐渐熄灭,不再有一丝生机。他的离开,让她感觉天都要塌了。
阿娇独自生活在偌大的宫殿中,没有他的陪伴,夜晚也是难以安眠的,而那边的他却早已和卫子夫进入了梦乡。阿彻,她不爱你,她爱的是皇后的位子,不是你啊!阿娇的悲伤几人能懂。也许,他那样宠爱卫子夫,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吧!他还是爱我的,对么?即使他那般伤他,她依然会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原谅他也原谅自己。
只是她嫁给他的第十一个年头,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亦有些麻木了,我、而卫子夫怀孕的消息更是让她几近崩溃。“只要朕在一日,阿娇永远都会是朕的皇后,朕定当尽全力护阿娇周全。”那日他的诺言在耳边响起,可那个许下承诺的人呢!他拥着卫子夫在椒房殿里笙歌曼舞,只问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似乎被他遗忘在了哪个角落,不闻不问。
命运总是捉弄人,几月后她居然也有了孩子,那时的她满足的,可是没多久,她便滑胎了。那日她痛苦的亲眼看着那些血。她很痛很痛,她喊着“彻儿”可是他却没来。原来那天也刚好是卫子夫生孩子。呵!老天,你为何这样对我!
终于,卫子夫对她下手了。那天,她的宫中第一次来了那么多人,门口的麻雀扑着翅膀离开了这个喧嚣之地。那些人粗鲁的翻着她的东西,那把阿彻为她绾发的梳子被折断,那件阿彻最爱的衣服被扔到地上,那个阿彻用过的杯子被打碎。他们损坏了阿彻留在这儿的一切。她的夫君,她的阿彻对她如此绝情,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肯留给她。“啪——”一个人偶被丢在阿娇面前,她一句话还未说,就被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扭出宫门。她杏目圆睁:“放手!本宫是皇后!”她还在努力的维护着自己的自尊,换来的却是那些人的冷笑。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她痴痴的望着上方那张心心念念的熟悉的脸,她总算又见到他了,可他怎么这么冷漠,是又生气了么?“皇上,奴婢为您熬得银耳莲子粥,趁热喝吧。”卫子夫依旧一身素白,贤惠的为他端来他爱喝的粥。他对着卫子夫温柔的笑,击碎了阿娇最后一丝幻想。他又换上冷冽的表情面对她,开口却是定她的罪:皇后陈阿娇擅用巫蛊之术祸乱宫闱罢居长门宫。她,被废了,被驱逐了。她深爱的人给了她如此残生。她一久居深宫女子,怎会懂得巫蛊之术,他又会如何不知。也许,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毁灭自己这个可以证明他屈辱的证据。阿娇都懂,她永远都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的时候,她心平气和,懒起画峨眉,娇俏人不知,一把火烧了长门宫,烧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羁绊。那个她穷极一生追随的少年,从此再无牵连。
风往何处吹,故人归不归;酒还剩半杯,她说她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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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鹤之舞火鹤之舞在追寻幸福的路上,没有谁会一直伴着你,为你赴汤蹈火。因此,你必须用双手去折断那些阻碍你前进的丛生的荆棘即使痛得钻心,也不能流泪呻吟,只是任凭鲜血肆虐成一朵朵红艳无比的火鹤花,因为,通往幸福的路还很漫长……——题记引子 星空下天空已被夜晚渲染成黑色,清冷的小街上,孤零零的只有几盏路灯。一个放学归来的女孩正在一步步行走着。她头发凌乱而略显瘦弱,穿绿色的羽绒服,身高已接近一米七,充满稚气的娃娃脸上,还有激光点痣留下的浅浅的凹痕。光秃秃的树枝上只剩下几片枯叶,在冷风中颤抖着发出瑟瑟的声响。女孩在心里想象,想象一座开满火鹤花的花园,那些仿佛在流淌的红色,温暖了这个冬天。细碎不成调子的旋律在心弦上反复演奏着,耳边渐渐夹杂了一丝自行车链条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近,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已听到了那熟悉的嗓音:“燃燃?”女孩抬头,她看到了那张在路灯下格外清晰的脸庞。“灼?”男孩雪灼把自行车的速度放到最慢,陪女孩一起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女孩,也就是萧紫燃,已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她不想说话,她不想再把自己和点点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倒给灼。点点,也就是金盏,燃的同桌,那个老师和同学公认的最完美的女孩。若不是燃,没有人会发现她虚伪自私的一面。而燃,仍把她当成一个好朋友,因此,燃受过很多委屈。天上没有月亮,只有星星发出冷白的光芒。燃认识一些星座。她再次想到了烧烧。那个真名叫做叶星萃,可以解释为天上星星的荟萃的可爱公主。燃想起曾经,叶星萃调皮捣蛋,燃故意摸摸她的额头,问一句:“没发烧吧你?”时间长了,叶星萃不见了,燃干脆叫她“烧烧”。这是“烧烧”这个昵称的由来。燃总是觉得,灼有时很像烧烧:一样的幽默,一样的开朗,还有偶尔浮现在脸上的忧郁。他们都是幸福的,但他们都受过伤。烧烧你在哪里?你在过你自己的生活吗?你在想我吗?不在同一个学校,只能用电话联系,真的很不方便。你有生病了吗?其实,上天已经为我派来了她们:点点,凌月,玉心,甚至是依卡。但是,她们都不像你,她们不能代替你,我无法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做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灼,他是男孩,我们最多在一起的时间,也只有这路上的几分钟。烧烧,时间就像火烈鸟穿越地平线,周而复始,我们已经快十五岁了。明年,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的,不是吗?燃默默地在心里说。燃到了自己家门前,灼说了声“拜拜”就骑车离开了。僻静的小巷里,只有燃。燃,把你的故事记录下来吧,或许,这些真切的故事,可以感动许多的心灵,曾经华美的梦境,材羌涞母卸?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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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原文】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唯通:惟)【译文及注释】【译文】老朋友孟浩然向我频频挥手,一起在那告别了黄鹤楼,他在这柳絮如烟、繁花似锦的阳春三月将去扬州远游。友人的孤船帆影渐渐地远去,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只看见长江浩浩荡荡地向着天边奔流。【注释】⑴黄鹤楼:中国著名的名胜古迹,故址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蛇山的黄鹄矶上,属于长江下游地带,传说三国时期的费祎于此登仙乘黄鹤而去,故称黄鹤楼。原楼已毁,现存楼为1985年修葺。孟浩然:李白的朋友。之:往、到达。广陵:即扬州。⑵故人:老朋友,这里指孟浩然。其年龄比李白大,在诗坛上享有盛名。李白对他很敬佩,彼此感情深厚,因此称之为“故人”。辞:辞别。⑶烟花:形容柳絮如烟、鲜花似锦的春天景物,指艳丽的春景。下:顺流向下而行。⑷碧空尽:消失在碧蓝的天际。尽:尽头,消失了。碧空:一座“碧山”。⑸唯见:只看见。天际流:流向天边天际:天边,天边的尽头。【创作背景】《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是李白出蜀壮游期间的作品。李白是一位热爱自然、喜欢交友的诗人,他“一生好入名山游”,在漫游和飘泊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足迹遍布中原内外,留下了许多歌咏自然美、歌颂友情的作品。 公元727年(唐玄宗开元十五年),李白东游归来,至湖北安陆,年已二十七岁。他在安陆住了有十年之久,不过很多时候都是以诗酒会友,在外游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也就是寓居安陆期间,李白结识了长他十二岁的孟浩然。孟浩然对李白非常赞赏,两人很快成了挚友。公元730年(开元十八年)阳春三月,李白得知孟浩然要去广陵(今江苏扬州),便托人带信,约孟浩然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区)相会。几天后,孟浩然乘船东下,李白亲自送到江边。送别时写下了这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赏析】这首送别诗有它特殊的感情色调。它不同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那种少年刚肠的离别,也不同于王维《渭城曲》那种深情体贴的离别。这首诗,表现的是一种充满诗意的离别。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还因为这次离别跟一个繁华的时代、繁华的季节、繁华的地区相联系,在愉快的分手中还带着诗人李白的向往,这就使得这次离别有着无比的诗意。李白与孟浩然的交往,是在他刚出四川不久,正当年轻快意的时候,他眼里的世界,还几乎像黄金一般美好。比李白大十多岁的孟浩然,这时已经诗名满天下。他给李白的印象是陶醉在山水之间,自由而愉快,所以李白在《赠孟浩然》诗中说:“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这次离别正是开元盛世,太平而又繁荣,季节是烟花三月、春意最浓的时候,从黄鹤楼顺着长江而下,这一路都是繁花似锦。李白是那样一个浪漫、爱好游览的人,所以这次离别完全是在很浓郁的畅想曲和抒情诗的气氛里进行的。李白心里没有什么忧伤和不愉快,相反地认为孟浩然这趟旅行快乐得很,他向往扬州地区,又向往孟浩然,所以一边送别,一边心也就跟着飞翔,胸中有无穷的诗意随着江水荡漾。在一片美景之中送别友人,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美景令人悦目,送别却令人伤怀,以景见情,含蓄深厚,有如弦外之音,达到使人神往,低徊遐想的艺术效果。“故人西辞黄鹤楼”,这一句不光是为了点题,更因为黄鹤楼是天下名胜,可能是两位诗人经常流连聚会之所。因此一提到黄鹤楼,就带出种种与此处有关的富于诗意的生活内容。而黄鹤楼本身,又是传说仙人飞上天空去的地方,这和李白心目中这次孟浩然愉快地去广陵,又构成一种联想,增加了那种愉快的、畅想曲的气氛。“烟花三月下扬州”,在“三月”上加“烟花”二字,把送别环境中那种诗的气氛涂抹得尤为浓郁。烟花,指烟雾迷蒙,繁花似锦。给读者的感觉绝不是一片地、一朵花,而是看不尽、看不透的大片阳春烟景。三月是烟花之时,而开元时代繁华的长江下游,又正是烟花之地。“烟花三月”,不仅再现了那暮春时节、繁华之地的迷人景色,而且也透露了时代气氛。此句意境优美,文字绮丽,清人孙洙誉为“千古丽句”。李白渴望去扬州之情溢于言表。“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诗的后两句看起来似乎是写景,但在写景中包含着一个充满诗意的细节。“孤帆远影碧空尽”李白一直把朋友送上船,船已经扬帆而去,而他还在江边目送远去的风帆。李白的目光望着帆影,一直看到帆影逐渐模糊,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可见目送时间之长。帆影已经消逝了,然而李白还在翘首凝望,这才注意到一江春水,在浩浩荡荡地流向远远的水天交接之处。“唯见长江天际流”,是眼前景象,又不单纯是写景。李白对朋友的一片深情,李白的向往,正体现在这富有诗意的神驰目注之中。诗人的心潮起伏,正像滚滚东去的一江春水。总之,这一场极富诗意的、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对李白来说,又是带着一片向往之情的离别,被诗人用绚烂的阳春三月的景色,将放舟长江的宽阔画面,将目送孤帆远影的细节,极为传神地表现出来。【赏析二】李白是一位热爱自然、喜欢交游的诗人,他“一生好入名山游”,足迹几乎遍及整个中国,留下了许多歌咏自然美、歌颂友情的作品。《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是历来传颂的名篇,这首诗是李白出蜀壮游期间的作品,写诗人送别友人时无限依恋的感情,也写出祖国河山的壮丽美好。诗的起句“故人西辞黄鹤楼”紧扣题旨,点明送行的地点及自己与被送者的关系。“故人”一词说明了两位诗人的深厚情谊。“黄鹤楼”是天下名胜,是诗人墨客流连聚会之所,又是传说中仙人乘鹤升天之处。而今两位潇洒飘逸的诗人在此道别,更带有诗意和浪漫色彩。第二句“烟花三月下扬州”,紧承首句,写送行的时令与被送者要去的地方。“扬州”是东南都会,自古繁华,而“三月”又正是春光明媚,百花争艳的季节。诗人用“烟花”修饰“三月”,不仅传神地写出烟雾迷蒙、繁花似锦的阳春特色,也使人联想到处在开元盛世的扬州,那花团锦簇、绣户珠帘,繁荣而又太平的景象。孟浩然要去的地方真是好地方,时间也选择得恰当。李白对友人的这次旅游自然十分欣羡。“烟花三月下扬州”这清丽明快的诗句,正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愉快与向往。但李白又是富于感情的诗人,当友人扬帆远去的时候,惜别之情油然而生。从《李太白集》里,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孟浩然之间有着不少赠答诗。在《赠孟浩然》中,李白写道:“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可见李白对孟浩然是多么敬佩,两人的情谊是多么深厚。诗的第三、四句正是写李白送别诗友时的惜别深情。“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表面看来这两句诗全是写景,其实却有着诗人鲜明的形象。“孤帆”绝不是说浩瀚的长江上只有一只帆船,而是写诗人的全部注意力和感情只集中在友人乘坐的那一只帆船上。诗人在黄鹤楼边送行,看着友人乘坐的船挂起风帆,渐去渐远,越去越小,越去越模糊了,只剩下一点影子了,最后终于消失在水天相接之处,而诗人仍然久久伫立,目送流向天际的江水,似乎要把自己的一片情意托付江水,陪随行舟,将友人送到目的地。这两句诗表达了多么深挚的友情,然而在诗句中却找不到“友情”这个字眼。诗人巧妙地将依依惜别的深情寄托在对自然景物的动态描写之中,将情与景完全交融在一起了,真正做到了含吐不露而余味无穷。另外在诗歌的用韵上,诗人也颇具匠心地选择了“楼”“州”“流”三个声调悠扬的韵脚,吟诵起来余音袅袅。这与孤帆远去、江流天际的景象以及诗人目送神驰、情意绵绵的神态十分吻合。再加上语言清丽自然,意境雄浑开阔,这首诗真是令人越读越爱,百读不厌,无怪乎千古传颂。清人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品评李太白七绝的艺术特色时说:“七言绝句以语近情遥,含吐不露为贵。只眼前景,口头语而有弦外音,使人神远,太白有焉。”李太白的七绝在诗坛上的确是独步了。这首送别诗有它自己特殊的情味。它不同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那种少年刚肠的离别,也不同于王维《渭城曲》那种深情体贴的离别。这首诗,可以说是表现一种充满诗意的离别。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还因为这次离别跟一个繁华的时代、繁华的季节、繁华的地区相联系,在愉快的分手中还带着诗人李白的向往,这就使得这次离别有着无比的诗意。李白与孟浩然的交往,是在他刚出四川不久,正当年轻快意的时候,他眼里的世界,还几乎象黄金一般美好。比李白大十多岁的孟浩然,这时已经诗名满天下。他给李白的印象是陶醉在山水之间,自由而愉快,所以李白在《赠孟浩然》诗中说:“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再说这次离别正是开元盛世,太平而又繁荣,季节是烟花三月、春意最浓的时候,从黄鹤楼到扬州,这一路都是繁花似锦。而扬州呢?更是当时整个东南地区最繁华的都会。李白是那样一个浪漫、爱好游览的人,所以这次离别完全是在很浓郁的畅想曲和抒情诗的气氛里进行的。李白心里没有什么忧伤和不愉快,相反地认为孟浩然这趟旅行快乐得很,他向往扬州,又向往孟浩然,所以一边送别,一边心也就跟着飞翔,胸中有无穷的诗意随着江水荡漾。“故人西辞黄鹤楼”,这一句不光是为了点题,更因为黄鹤楼乃天下名胜,可能是两位诗人经常流连聚会之所。因此一提到黄鹤楼,就带出种种与此处有关的富于诗意的生活内容。而黄鹤楼本身呢?又是传说仙人飞上天空去的地方,这和李白心目中这次孟浩然愉快地去扬州,又构成一种联想,增加了那种愉快的、畅想曲的气氛。“烟花三月下扬州”,在“三月”上加“烟花”二字,把送别环境中那种诗的气氛涂抹得尤为浓郁。烟花者,烟雾迷蒙,繁花似锦也。给人的感觉决不是一片地、一朵花,而是看不尽、看不透的大片阳春烟景。三月,固然是烟花之时,而开元时代繁华的长江下游,又何尝不是烟花之地呢?“烟花三月”,不仅再现了那暮春时节、繁华之地的迷人景色,而且也透露了时代气氛。此句意境优美,文字绮丽,清人孙洙誉为“千古丽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诗的后两句看起来似乎是写景,但在写景中包含着一个充满诗意的细节。李白一直把朋友送上船,船已经扬帆而去,而他还在江边目送远去的风帆。李白的目光望着帆影,一直看到帆影逐渐模糊,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可见目送时间之长。帆影已经消逝了,然而李白还在翘首凝望,这才注意到一江春水,在浩浩荡荡地流向远远的水天交接之处。“唯见长江天际流”,是眼前景象,可是谁又能说是单纯写景呢?李白对朋友的一片深情,李白的向往,不正体现在这富有诗意的神驰目注之中吗?诗人的心潮起伏,不正象浩浩东去的一江春水吗?总之,这一场极富诗意的、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对李白来说,又是带着一片向往之情的离别,被诗人用绚烂的阳春三月的景色,用放舟长江的宽阔画面,用目送孤帆远影的细节,极为传神地表现出来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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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写作背景//某年月日,林假以爱书于森,森不慎污之。林宣言道:若无所偿,其势必离家不归。森陷窘厄,无财以偿,因曰:可否以他物当之?林孰虑而许。商议如下:森:娘子,有何吩咐?林:夫君必须写文一篇。森:遵命。林:以亲情为标签。森:遵命。林:必须是好结局!森:遵命。林:嗯……再加些BL成分。森:……遵命。林:要有点反转剧情。森:娘子,事不宜迟我这就去写!林:慢着,夫君也要出现在文中。森:……遵……林:还得是受!森:……万万不可!林:那我这书……森:……谨遵娘娘懿旨。——时间有些仓促,细节尚缺斟酌,希望多多挑刺。——接下来一点很重要:七森,直得很。——————故人——又是一年桂香飘。冥一坐在院子里的水井旁,看着落到井里的花儿在水面上铺起了玉盘一样的平面,其中泛着些见着光的水,像玉盘里的水晶。我循着他的目光往里望,井的内壁长满了青苔,绿的有些阴森。“冥一,你在想什么。”从我推门进来到现在,冥一一直保持着坐在板凳上靠着井沿往内看的姿势。“七森,你有没有做过梦。”冥一这尊雕像总算动了,他转过身来面对着我,眼神却是透过了我,不知望向了何处。“当然了,没做过梦的人怕是造梦机制欠缺吧。”不得不说,这个问题很没厘头,但我早就习惯了,冥一总是这样,常常冒出些奇怪的话,有时是陈述性语句,有时是疑问句,还有的时候甚至只是几个意义不明的拟声词,也许这就是编辑的通病吧。我想了一下,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了他。“那你有没有重复做过同一个梦?”一阵风吹过,冥一伸手接住了一朵桂花,然后嗅了嗅,放到了嘴里,“那种场景清晰,重复无尽的梦。”“比如?”不知是真没有还是醒来就忘了,貌似真的没有做过什么重复的梦。“每个月的七号,我都会梦到她。”冥一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觉得,她,就是我要找的姑娘。”“她?”我有些反应不过来,冥一这些年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异性,除了前几天认识的秋娅,“秋娅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冥一叹了口气,“梦里的她,站在阁楼上,散着齐肩短发,穿着乳白色的连衣裙,一句话也不说。”“啊……”我感到有点吃惊,这个梦他从来没有向我提起过,“那秋娅?”我突然想起了我和冥一第一次见到秋娅的场景,秋娅穿着乳白色长裙,散着齐肩短发。当时我还在疑惑为何向来“洁身自好”的冥一会主动勾搭女生。“你确定那个梦里的人不是以秋娅为原型构建的吗?要知道,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现实极有可能成为梦境。”“不可能,这个梦伴着我长大。”冥一斩钉截铁道,又看了眼井口,“梦里的她是背对着我的,我觉得她就是希望我能找到她。”“这就是你从来不找对象的原因吗……”我闷着音,心口有些堵。“算是吧,”冥一撑着膝盖站了起来,右腿假肢的关节早已被磨得发亮,“回屋坐吧,你的感冒不是还没好?”“等一下,”我没有起身,只是仰着头看着他,“那,秋娅,是她吗?”“唔……”冥一怔了下,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问,随即又恢复了呆滞的神情,轻咳一声转身进屋,“我希望是她,又害怕是她。”——小的时候我和冥一住在对门,冥一的母亲和我的母亲不喜欢冥一和我一起玩,于是我们就约好了一起出去玩,对着将他家和我家分开的墙壁咚咚咚地敲三下,听到回应后一起出门,去街上的小公园里玩。每一天我们都是蹑手蹑脚地出门,开开心心地玩到日落西山,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冥一喜欢我叫他哥哥,我就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冥一哥哥,他一高兴就揉我脑袋,把他从家里带出来的好吃的分一大半给我。八岁那年,母亲离开了我。我和冥一回家的时候,楼下聚满了叽叽喳喳的街坊邻居。人群中间是我的母亲,她穿着她最喜欢的天蓝色连衣裙躺在血泊里,像一只折翅的蝴蝶。我咬着嘴唇推开人群,看着母亲蜷在冰冷的地上,她苍白的脸颊还闪着晶莹的泪,冥一挤了进来,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七森,你别难过。母亲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一直以为母亲这样离开是因为我的不听话。母亲一个人将我带大,辛劳自不必说,她唯一叮嘱我的便是别和冥一玩耍,我却充耳不闻。我是个坏孩子,伤了母亲的心,让她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她的生命。墙壁那边还是有人敲击,咚咚、咚咚,墙壁这边却再也没有应答了。我坐在墙角里,很努力地不哭,却管不住决堤的眼泪。舅舅一周后会来接我离开,我一定要把这个家刻在脑子里。突然,我看见衣柜顶端有一张照片,我搬来椅子取下照片,上面是母亲和几个月大的我,还有——我在冥一家见过的——冥一的父亲。我坐在椅子上嚎啕大哭。原来是这样,冥一对我那么好,只是因为他抢了我的父亲的补偿。我那么喜欢冥一,他竟抢我的父亲……我走到墙边,轻轻地敲响了门,咚、咚、咚,不多不少,正好三下。——秋娅跟我说,冥一的腿是因为儿时不小心摔伤未得到及时治疗导致的关节发炎坏死。说这话时她时不时娇羞地看我,确切地说是在看我健康的身体和还算俊朗的脸,我当然知道她的言外之意,所以我轻笑一声起身告别。冥一连这样的伤痛都告诉她,却被她当成和别人聊天的话题开端,我真替冥一感到不值。我在心里幽幽地替冥一抱不平,抬脚往冥一的小院走去,冥一的小院在外城,难得空闲,我打算徒步前往。我到达冥一家时,院门是开着的,秋娅和冥一坐在桂花树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着。“是的,遇到七森我真的挺幸运的,”冥一笑着看着不请自来的我,“五年前一起工作至今,他都对我很是照顾。”秋娅看见我来了,笑得更欢快了,对着冥一说:“真羡慕你这种一毕业就找到工作的人,当时我找工作真是一波三折——七森,你和冥一真不像只是认识五年的关系呢。”“哈哈,我和七森一见如故,可惜相见甚晚。”冥一笑起来眼里眉间都是阳光。“我先走了。”不知为何,我对秋娅有种没来由的厌恶,“冥一,我晚点再来找你。”——一天夜里冥一起床解手时,膝关节零件脱落,冥一措手不及失去平衡,一头撞向了门框,昏迷了两周。“秋娅不是她。”出院后,冥一神色淡定地告诉我。“是……是吗?”我心里似是松了口气,又问,“你怎么知道?”“因为——”冥一凑近过来,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想那么多干嘛,反正我就是知道,她不是她。”“谁想知道,不过是好奇。”我讪讪地收了口,不再言语。桂花的香味淡了许多。我坐在井沿上,什么也不做,闭着眼睛,嗅着空气中的芬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在冥一身边,就是享受。“呵,你这人真没意思,叫你不问你就真不问了。”冥一抿着嘴,用一种严肃的语气道。“那你倒是说咯。”顺着他的话头往下,心里不知为何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这次醒来的冥一好像换了个人。“叫声冥一哥哥就告诉你,”冥一扬起嘴角,“这一撞,什么都想起来了。”“啊……你——”我感到有点不可置信,猛地意识到什么,鼻子一酸,拔腿就想往外跑。“站住。”冥一喝道,“以后一直陪着我不准离开,否则我去报警,一次性罚够你所有生活费。”——小的时候,我一直被当成女生养。母亲让我蓄长发,穿裙子,教我说话柔声细语。我和邻居冥一的关系一度要好。八岁那年,母亲离开了我,同样的,那一年,我突然意识到,冥一抢走了我的父亲,是冥一,害得母亲离我而去。我最后回应了咚咚咚响个不停的墙,我向冥一哥哥提议到顶层堆放杂物的阁楼上,然后在他抱着我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的时候,我用力地将毫无防备的他推下了阁楼。我想让他去见我的母亲,亲口向她道歉。后来,舅舅接我离开了那个小镇。我一直因自己为母亲“复仇”的壮举自豪不已,虽有三分不忍,但是与母亲一比……那是我最重要的人啊……直到十七岁,无意间听到舅舅与舅母谈及我的母亲,他叹着气说道,做什么不好,非做小三呢。我把自己锁在房里不吃不喝。原来,母亲才是第三者。原来,她的离开理所应当。原来,一直都是我的先入为主把一切都搞砸了……或许,我就不该存在。第三天天亮时,我哭着掏出水果刀,用力地划向了手腕。鲜血汩汩地流,我脑子里只是不断浮现出冥一哥哥阳光般的笑容,他说,阿森,快来,到哥哥这来。后来舅舅把我抱进了医院,救活了我。醒来后我留下字条,说是要出去闯荡就独自离开了。后来,我偷偷地回了一趟旧家。旧屋早已人去楼空。我独自在空楼前坐了一个下午,黄昏时我看着烧遍天空的火云,下定决心要努力活下去,带着冥一哥哥的那一份一起……——后来,我进了一家杂志社工作。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明媚的午后,一个大学生带着一本白色本子推开了杂志社的门。“先生,请问我可以应聘编辑一职吗?这是我的简历。”他微笑着递上了他手中的本子。“冥……冥一……”熟悉的五官,陌生的语气。我打开简历,颤着音迟疑地念出了他的名字。“有什么问题吗先生?”他茫然地看着我,疑惑道。“没……”我伸出手,慌忙掩饰着我的失态,“往后叫我七森就好。”“七森,”他笑着握住了我的手,“来日方长,还请多多指教。”——原来,原来冥一摔下阁楼后,并没有死,只是摔废了一条腿,戴上了假肢;只是摔到了脑子,忘记了关于我的一切,独独记得我将他推下阁楼的最后一个画面,还将“她”当成了自己一直寻找的执念。——“站住,以后一直陪着我不准离开,否则我去报警,一次性罚够你所有生活费。”“好的。冥一,哥哥。”——//END//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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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时间会冲淡一切,却冲不淡思念的味道.味道有许多种,但对故人的怀念,却只有一种,思念生命所留下的余味.对故人的追忆岁月在我的心里,留有一道划痕.在我年少时,那些抱过我的亲人,留有的幸福,使我懂得了温暖.时光飞逝,有的人已经静静的远离了我,曾经拥有的幸福,现已变成一种幸福的味道,萦绕在脑海中.在生活无味时,拿来怀念与回味.这样的味道,不会被风吹走,不会被水冲走,不会跟随时间变的腐朽.在思念故人的时候,唯一要做的事情――感受他所留下的幸福味道.思念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它能让人们回想起那消失的味道.庆幸的是,这是一份用真心换来的.遗憾的是,不能再用行动来报答.生活总是有一点残缺,因为这点残缺,教会了人们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当故人离开的时候,应该让他感觉到没有一丝遗憾,而是更多的安慰.也许,时间会慢慢冲淡对故人的情感.忘了快乐时的陪伴;痛苦时的安慰;成功时的夸赞;失败时的鼓励.这些都只是记忆的片段,真正使他们的生命得到延续的是:遗留在健康生命里的精神与意志.每一个生命都是用爱去关怀另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都是用自己坚强一面去引领另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都会把自己的味道洒在另一个生命成长的过程中.就这样,时间会带走故人的生命,却带不走那催人积极向上的味道. : 我想:正是因为这种味道,使人类的情感得以丰富,使人生变得更加温暖.有限的生命,无尽的思念.每一个生命,都有着不同的人生.而每一种思念,都源自于同一颗真挚的心.在风大多沙的春季,对故人的思念永不会落一点尘土;在烈日骄阳的夏天,思念犹如一阵清风沁人肺腑;落叶的秋天,播动了人们的思绪,勾起了对故人的怀念;寒冷的冬季,在那皑皑白雪上,跟随思念的脚印,又重新找回当时的快乐.可是,时间消逝,人渐远;往事回味,在心头.对故人的思念再深,也不能唤回逝者的生命.而滴滴往事,却能唤回逝者的高尚品质与往日情怀.跟随四季的轮回,思念也在慢慢地成长.就这样,它溶入到生命里,在无味的生活里,留有了生命的味道.二级时间会带走一切,却带不走思念.时间会冲淡一切,却冲不淡思念的味道.味道有许多种,但对故人的怀念,却只有一种,思念生命所留下的余味.每一个生命,都有着不同的人生.而每一种思念,都源自于同一颗真挚的心.在风大多沙的春季,对故人的思念永不会落一点尘土;在烈日骄阳的夏天,思念犹如一阵清风沁人肺腑;落叶的秋天,播动了人们的思绪,勾起了对故人的怀念;寒冷的冬季,在那皑皑白雪上,跟随思念的脚印,又重新找回当时的快乐.可是,时间消逝,人渐远;往事回味,在心头.对故人的思念再深,也不能唤回逝者的生命.而滴滴往事,却能唤回逝者的高尚品质与往日情怀.跟随四季的轮回,思念也在慢慢地成长.就这样,它溶入到生命里,在无味的生活里,留有了生命的味道.忆故人曾经的故人曾经有一位女孩,教会了人用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可如今她又在哪呢?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名话的痛苦大抵只有经历了才能知道。思念如洪水般涌灌而出,你怎么舍得离开呢?年少的心间总有依赖的因子在活动着,想依赖的人,让我学会了独立。以前没有人能值得太相信,我相信的人背叛我,我依赖的人抛弃我。雨丝沥沥的落着,今年下,明年下,一千年以后还会下。历史绵延,自然循环的规律终不会改变,可是一生又能有多长的时间呢?遇到的人千千万万,能刻骨铭心的却很少,那些彼此间的故事封存在记忆里被腐化成溶液融进骨髓。青春暗动的年代,我竟怀念着过去的“沉淀”。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有个让我难以忘记的故人,相处的时间,没有好好珍惜,事过境迁才想到后悔。不知否还能与你再次相见,多年以后如果相遇是否还有当初的笑颜。纵使今后的路不能再寻着你的足迹,再记写你的一犟一笑,可我庆幸还有你的回忆。时光可以模糊你的容颜,却不能淡化我的思念,但人还是怕了,我曾经以为你不会离开,可是事与愿违……将你记在日记本里慢慢温存你的年华。无声地走到另一个城市,你会害怕吗?离开都没告诉我,是担心临别的泪滴在伤口,嘶痛心扉呢,还是想抛弃这灯火深处难过的往往事。究竟我们还是不了解,再亲的人离开我都不会哭,只是后来回想枕在身下死去的,浮沉的哀伤,才会丝丝心痛织成茧缚。我们不谈当年,那太遥远的时间,接近陌生的词汇,似乎在另一个空间里看一段不关己的故事。年年人自老,日日水东流。不管你今后是否还记得年少的嬉戏和曾经的欢笑,它是真真实实又无法忘记……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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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芳草萋萋,为谁而长,妖娆花语,为谁而开。我在等待,我在等待那十年前的诺言。那约定,现在是否也有用呢?“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你临终前说的约定,恐怕你也忘记了吧。远在他乡故土的“故人”。也许是老天的捉弄,也许是命运的考验,有谁会想到一想健健康康的你会患上这种折磨人的病?你还总是在我面前高高兴兴的,像个没事人似的。依旧的早睡早起,依旧的为我洗衣,依旧的与我玩闹,依旧的。现在想起,我都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熬过来的,每天用怎样的表情面对你,每天怎样与你嬉戏打闹。那个令人讨厌的日子,那个你走了的日子至今都还闪现在我的大脑里。那个寒冬,爷爷,你患上了严重的“感冒”。在我的印象中,原本面容慈祥的你变的两腮向内凹进,胡子也不刮了,脸脏脏的,手里的骨头也变得“凹凸有致”,一双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却变得呆滞无神,特别是那刻满了你岁月的皱纹更是肆无忌惮的向整张脸蔓延,白色头发在此时也变得特别的引人注目。那时我才发现,原来现在的爷爷是老了那么的多:“爷爷,冬天到了,你看,连花儿都谢了呢。”那个时候,你总是用手摸了摸你的鼻子叹了口气才回答我“没有,他们没有死,等到来年春天啊,又会回来的,其实啊,我们大家都是一朵花,如果以后爷爷不在你身边了,等到了春天,我还会回来的啊?”那时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心里空空的,眼泪也不由自主的掉落,趴在你怀里哭上大半天。又擦了擦泪看着你“我知道,你要看着我考上大学嘛。嘿嘿。”初冬时,太阳还会露脸,你每次就会站在家门口,看着夕阳,感叹;“青春流逝得如此之快,就算追也追不到。有的时候,从早晨起床到夜晚睡觉,你会觉得时间流的真的好快”,奶奶就会望着你消瘦的背影,偷偷的抹泪,偷偷的,偷偷的为你打扫房间。可怜那时的我,还傻傻的以为你还很健康呢。你是个文化人,你是整个家族的骄傲,你对我的期望很高,你曾多次的告诫我,习惯演练成一个人的一生,你爱干净,每次我把垃圾弄得到处都是,你就会在我身后捡起。都还记得一次我过生日,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我们大家都累得睡了,只剩你一人还在打扫。我睁开朦胧的双眼“爷爷,你是有多爱干净啊!”然后又睡了,你就会摸摸我的头,又继续弯腰打扫。你爱忍气吞声,我每次和别人家的小孩吵起来,你就会拉着我往家跑。你靠在床头,跟我诉说一些做人的道理,你把声音压得很低。甚至只听得见我与你的呼吸声:“妈妈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爷爷你高不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你久违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那微笑,沁人心脾,暖人心肺,如沐浴五月的夏日阳光。我知道,那时的你肯定很高兴,即使你知道不久快要离开人世,但你听到自己的儿子快要回来的时候,你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我俩就那样的,你靠在床头,我坐在小板凳上,开心的,快乐的。可是,你说着说着就停下了,我抬头看你,你开心地闭上了双眼。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我手足无措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奶奶这时也跑进来了,她边哭这边呼喊你的名字。我跟从着奶奶的的哭声中,明白了些什么。于是我也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哭,只知道哭似乎才能表达那时我的感受,隐隐约约的哭声中,我想起了爷爷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我知道你希望我过得好,才在死之前都还在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如今,我远赴他乡,但我想,家乡门前的花依然开得很茂盛啊,兰花草也长大了啊,你也过的很好啊。也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也可以骄傲的老板,我想买那件走到你的面前,自豪的对你说:“我的人生就因为有你的存在才变得如此的精彩。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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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芳草萋萋,为谁而长,妖娆花语,为谁而开。我在等待,我在等待那十年前的诺言。那约定,现在是否也有用呢?“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你临终前说的约定,恐怕你也忘记了吧。远在他乡故土的“故人”。也许是老天的捉弄,也许是命运的考验,有谁会想到一想健健康康的你会患上这种折磨人的病?你还总是在我面前高高兴兴的,像个没事人似的。依旧的早睡早起,依旧的为我洗衣,依旧的与我玩闹,依旧的。现在想起,我都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样熬过来的,每天用怎样的表情面对你,每天怎样与你嬉戏打闹。那个令人讨厌的日子,那个你走了的日子至今都还闪现在我的大脑里。那个寒冬,爷爷,你患上了严重的“感冒”。在我的印象中,原本面容慈祥的你变的两腮向内凹进,胡子也不刮了,脸脏脏的,手里的骨头也变得“凹凸有致”,一双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却变得呆滞无神,特别是那刻满了你岁月的皱纹更是肆无忌惮的向整张脸蔓延,白色头发在此时也变得特别的引人注目。那时我才发现,原来现在的爷爷是老了那么的多:“爷爷,冬天到了,你看,连花儿都谢了呢。”那个时候,你总是用手摸了摸你的鼻子叹了口气才回答我“没有,他们没有死,等到来年春天啊,又会回来的,其实啊,我们大家都是一朵花,如果以后爷爷不在你身边了,等到了春天,我还会回来的啊?”那时的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心里空空的,眼泪也不由自主的掉落,趴在你怀里哭上大半天。又擦了擦泪看着你“我知道,你要看着我考上大学嘛。嘿嘿。”初冬时,太阳还会露脸,你每次就会站在家门口,看着夕阳,感叹;“青春流逝得如此之快,就算追也追不到。有的时候,从早晨起床到夜晚睡觉,你会觉得时间流的真的好快”,奶奶就会望着你消瘦的背影,偷偷的抹泪,偷偷的,偷偷的为你打扫房间。可怜那时的我,还傻傻的以为你还很健康呢。你是个文化人,你是整个家族的骄傲,你对我的期望很高,你曾多次的告诫我,习惯演练成一个人的一生,你爱干净,每次我把垃圾弄得到处都是,你就会在我身后捡起。都还记得一次我过生日,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我们大家都累得睡了,只剩你一人还在打扫。我睁开朦胧的双眼“爷爷,你是有多爱干净啊!”然后又睡了,你就会摸摸我的头,又继续弯腰打扫。你爱忍气吞声,我每次和别人家的小孩吵起来,你就会拉着我往家跑。你靠在床头,跟我诉说一些做人的道理,你把声音压得很低。甚至只听得见我与你的呼吸声:“妈妈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爷爷你高不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你久违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那微笑,沁人心脾,暖人心肺,如沐浴五月的夏日阳光。我知道,那时的你肯定很高兴,即使你知道不久快要离开人世,但你听到自己的儿子快要回来的时候,你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我俩就那样的,你靠在床头,我坐在小板凳上,开心的,快乐的。可是,你说着说着就停下了,我抬头看你,你开心地闭上了双眼。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我手足无措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奶奶这时也跑进来了,她边哭这边呼喊你的名字。我跟从着奶奶的的哭声中,明白了些什么。于是我也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哭,只知道哭似乎才能表达那时我的感受,隐隐约约的哭声中,我想起了爷爷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等到花又重开的日子,等到草又生长的日子,我会,我会回来陪你度过这个时段。”我知道你希望我过得好,才在死之前都还在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如今,我远赴他乡,但我想,家乡门前的花依然开得很茂盛啊,兰花草也长大了啊,你也过的很好啊。也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也可以骄傲的老板,我想买那件走到你的面前,自豪的对你说:“我的人生就因为有你的存在才变得如此的精彩。浙江金华永康市永康市石柱镇石柱初级中学初一:化影成蝶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