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日
在生活中,我们会购买各式各样的商品,在这时,我们就想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我国,有《产品合格法》,可以用它来享受应有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要合理的运用这些享有权,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防止上不法商家的当。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早晨,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有说有笑地拿着一个硕大的柚子回家。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柚子“卸下武装”。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无比震惊。那个柚子没剥之前比剥了后大得多,那黄澄澄的外皮竟如此之厚!更让我震惊的是那个比苹果大一点的果肉竟然不是黄色的,而是令人恶心的血红色。爸爸捻起一点放进嘴里,皱了皱眉,说:“这个柚子太老了,都没什么水分了。”妈妈生气的说:“赶紧拿去换一个好的,不然我们就亏了!”爸爸却抗议:“一个柚子算什么,去跟别人争执一番又有什么意思。”我们先搁下了这件事,去江滩公园玩。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朝阳的光辉照在江面上,使江水一半呈翠绿,一半呈承红色。可真是“半江瑟瑟半江红”啊!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一道道波光犹如一颗颗明亮的星星在转动,发出璀璨的光芒。长江流到这里已不再湍急,而是缓缓平流,只是一些大船经过时才能溅起大片的浪花。
看到这,我立马让爸爸带着柚子去换一个。爸爸不解地问:“这么做是 为什么,算了,一点小事,又损失不了多少利益。”我笑着说:”不只是为了维护利益。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就像长江里的大轮船,不断地产生了氧气,让江里的鱼长得更好,企业根据问题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可以做的更好,所以我们去提出问题也是帮了那个卖水果的阿姨。”
我们虽然是普通的老百姓,但也有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权利。只要摆正心态、携手维权,我们的国家才能变得更加文明、富强!
消费维权风波
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养成健康消费、科学消费的意识,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未成年人消费维权有奖征文大赛”的一员,现在我就来阐述一下自己的一次消费经历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时代超市买牛奶,在买牛奶时,我学了妈妈平时那样,特意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哦,没有过期,我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买了牛奶,交钱以后,他发给我一张发票,我漫不经心地把发票揉一揉,眼也不眨地把它扔掉,我心想:不就是买一盒牛奶嘛,还需要什么破发票啊!可就是这张小小的发票,让我吃尽了苦头,回到家,当我打开牛奶时,我大吃一惊,发现牛奶表面结成一片片奶白色的小块,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奶酪,但我买的是鲜奶呀!我再一闻,一股刺鼻的冲入我的鼻孔,原来牛奶变质了,“咦,明明没有过期啊?”没办法,我只好又走回去要求重换,他们理都不理,于是,我和妈妈到超市去追根问底,售货员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现在食物质量安全不容易保证,变质是难免的,你要退货,把发票给我看看!我可以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我顿时猴儿吃芥末——傻了眼:“发票!早就被我折了个稀巴烂,扔了!”“扔了,那我也没办法解决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只好自认倒霉了。
经过这次教训,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以后,我们凡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到正规的购物超市购买,绝不能贪小便宜,而且一定要妥善管理发票,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又是一次购物,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付了钱后,仍然傻乎乎地站在那里,成了超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阿姨早已注意到站在柜台前的我,问:“小同学,你已经付了钱,怎么还站在这里?”“阿姨,你忘了给我发票了。”“一张发票有什么关系?”“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哪!”我模仿起爸爸的语气严肃的说,售货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知道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南通市实验小学四年级:许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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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从自己做起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又要到了,在这我要大声的呼吁大家消费维权从我做起。我问妈妈:“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呀?”妈妈说:“就是在你进行消费时,受到欺骗或者你买的商品不合格过期等,可以拨打12315进行维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想起来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一段故事。今年1月份,家住唐邑镇的李凤梅阿姨再吃方便面时吃出了一个虫子,李阿姨当场就呕吐了。于是他找到卖方便面的商店要求赔偿,可是销售商不但不给她赔偿,反倒骂她没事找事,还侮辱她。李阿姨气得没法,就想法找到了厂家电话。生产方便面厂家知道后,不仅赔偿了她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让业务员亲自找到李阿姨,当面道歉。还要带李阿姨去看病。厂家称,如果李阿姨吃方便面吃出了病,他们一定会承担全部责任 。小朋友们,这就是消费维权,不在乎你消费的多少,只要商品有问题,就可以拨打12315,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我们平时买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如果商品不合格,就可以维权。消费维权从我做起,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4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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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我们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我们以前不知道消费者还有这么多权利,多亏了工商部门的叔叔阿姨提醒,才知道买到假东西可以投诉。”近日,灵武市二小的同学对记者说,“学校有了12315维权联络站,我们维护自身的消费权利真方便。”针对灵武市中小学生在消费领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校园周边环境复杂这一状况,结合市工商局提出的“五进”工程,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工商局广泛开展了“12315”进校园活动,在全市所有小学都设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 他们一方面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到学校,用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口头咨询、法律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师生识假辨假能力;另一方面以12315维权联络站为依托,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理力度,及时查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去买夏天穿的衣服,只顾看样式花色,没怎么注意衣服的好坏,拿回去后一看,衣服上有个大口子,我们就去找店主,要求退换,可是他不答应我们,我们就给工商局的叔叔打了个电话。那个叔叔说,他马上就来。当他来了后给那个店主说“你要做个好店员不能欺骗人们,讲诚信是你们的根本呀!”他听了红着脸低下了头,并给我们换了一件好衣服。说:“小朋友们,谢谢你们帮我改掉了这个坏习惯。”我们听了异口同声:“不用谢,只要你能改掉这个坏习惯就是对我们的谢:”他听了笑了笑。“12315维权”进校园活动,使广大师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12315维权联络站正逐步成为广大师生的知心朋友。灵武市二小五(3)班张慧媛指导老师:赵玉玲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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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20XX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XX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XX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650字 小学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