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人设(二)_1200字
姓名:骨辞
性别:女
身高:170
职位:残古碑舞
外貌:泼墨般及脚裸的青丝妖冶,红衣如血残冷,一只朱红色镯子时常在手腕间泠泠。
性格:妩媚妖娆,触到逆鳞时残忍冷血。
兵器:血鞭,凉歌剑,金莲刺。
擅长:舞曲,描妆。
身世背景:
你白衣上的点点血红是我一世浮华。
小时候,第一世家顾府的下人都叫我长小姐,父亲是顾府家主,母亲是顾府主母,在七岁那时,我天真烂漫。
顾家一世忠良,却被太子污蔑了个谋反的罪名,诛九族的大罪。就算流年染过沧桑,我也忘不掉那嘈杂的冰冷刀声,哭喊声,爹的身上穿的不再是绣有大蟒的紫袍,而是一身脏污的囚衣,血迹斑斑,面容麻木而颓废。
不复昔日。
七年的锦衣玉食已如流水逝去,全府上下,只有我逃了,赤着脚,鲜血从发尖滴下,我甚至忘了回头看看被火染红的顾府,头也不回。
一年的乞讨,上天是眷顾我的。仿佛不沾染一丝尘世华浮的白衣男子,绝世的容颜,淡淡勾起的唇角却没有一丝温度,骨节分明的手指伸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支朱红色的镯子:跟我走。那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是肮脏年岁里唯一的光,他说,他叫醉。
醉,他说从今以后就是我的师父,我从此无姓,叫做骨辞。他,知道我的身世。温暖如春风佛过,麻木的心又开始跳动,可我却从不叫他师父,那么固执,又那么可笑。
八年佛袖而过,我是杀手界的新传说,也是名动青州的舞姬,说书人这样道:灼灼桃花间能见到那片红衣,舞姿真是曼妙得很,曼妙得很。我的师父醉,虽然教授我武功,但一直都掩藏的很好,他是杀手界不朽的传奇,噬魔。一切,都因为那个女人改变了。
那一天,他才带我见了那个人,他唤那个女子茗儿,洛茗。我喜血一般妖冶的红,她却喜水一般清淡的蓝;我喜妖娆的芍药,她却喜纯洁的山茶;我张扬,想全天下的男人都为我痴狂,她却只对他说过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们,截然相反,却爱上了同一人,老天爷对我开了一个的玩笑。
我的剑,终于刺进了她的胸口,她推开了与她相拥的那个男人,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他抱着她,八年来,他在我面前第一次流泪,却不是为我,而是为了那仅仅相识几个月的女子。当醉还是杀手时便落下了顽疾,一口鲜红的血撒落在了火红的舞衣上,混着曾经的殷殷艳艳,变作一点赤红,紧缩成我心口妃红的朱砂痣。
我知道,他不会死,在我死之前,永远。心头之恨难泄,我对洛茗进行了鞭尸,看着飞舞的血红,我就知道,我本是无情之人,对所有人的娇笑,都是骗人的,如同醉对我说的:你是我最亲的人。我知道,不是最爱的人。我只不过是将对你的残忍附加到了洛茗身上。放下手中的血鞭,慢慢地扯下了洛茗身上早已被血浸红的长裙,披在身上,将内力传入醉体内,惨白的脸,未干的泪痕,与他杀人的冷煞截然不同,洛茗是不一样的。
一年后,京城最大的花楼一曲红衣舞毕,香花瓣雨落尽,台下风流的太子突然倒下,中毒身亡,红衣舞女不知所踪。
我撑着二十四节骨纸伞,依旧一袭火红长裙立于石桥,抬手接住落下的雨滴,雨水慢慢浸湿冰冷的手镯,滑进锦袖。手指轻抚心口微凉的朱砂痣,我知道你在哪里,醉。直到过去的全都在我心中蔓延成血。
爱是沧海遗珠。
高一:未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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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石头
今年寒假,我跟着姑姑、姑父,还有哥哥,我们一起去兰州游玩。我们先到了酒店,租了一套房子,把东西放到里面,随后就出发了。
我们到了饭店,先吃饱,然后就去了黄河边。一路上我们欢呼着,黄河边的石头可真多啊!五颜六色,形态各异。黄河里的水奔腾不息着,波浪一层层地翻滚着,好壮观啊!虽然这里的气温很低,寒风刺骨,但是我还是被这美丽的景象给吸引住了,完全忘记了寒冷。
我和哥哥马上跑到石堆上,开始向黄河里扔石头,在扔了一会后,我发现身边的石头都被我和哥哥扔光了。我又在四周寻找石头堆,突然我被一个奇异的石头碰了一脚,倒在了旁边,不仅不疼,而且还发现,我倒在了一个有更多石头的石堆上。我心想:哈!真是因祸得福。
我马上爬到石头堆的顶端,又开始向黄河里扔石头,扔着扔着,我突然摸到了一个像斧子的东西,我把这个石头拿了起来,仔细观察了一下,真的好像斧子啊!刀刃上还爬着一条浑身长满刺的龙,这时让我联想到了穿越火线里的英雄近战武器:龙啸。它的把柄真长啊!好像一根油条,真想吃一口。我边想边流口水。哥哥看见我发呆,就拍我说:“嘿,想啥呢,该吃饭了。”这时我才回过神来,带着那个石头和哥哥一起回到了酒店。刚回到酒店,我就打开电脑,上穿越火线一看,真的酷似龙啸啊!
就这样,我天天把这个石头当宝贝似的带着它出去玩,登山还可以作登山杖,遇到危险还可以防身,真是一块神奇的石头啊!我真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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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一)_1000字姓名:孤影性别:未知职位:残古碑刹性格:请教碑主兵器:血染,九夜,凄萧备注:所有物,踏月(马)血狐(狐狸)身世背景:残古碑刹,孤影十年不过弹指之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那年,一纸折扇,只为一人书,那年,一曲笙歌,只为一人舞,那年,一展笑颜,只为一人欢,那年,一见倾心,只为一人尽,那年,一注独孤,只为一人念。那年,血染白纱,江山如画,那年,眉间朱砂,刹那芳华。何为家?何为十里红妆?何为爱?何为情定天长?流瑾逐,千古月,付韶华,心如麻。我叫未凝。独孤氏被灭门时,她们对我说,四小姐,快跑,不要在回来了。流笙歌歌,华灯初上,谁又懂我的沧桑?十载苦学,十丈寒冰,学有所成之时才知心血枉费,那种可笑,那么讽刺。踏月就那么看着我,它是一匹马,黑兮的眼珠仿若将揉碎了一般,只有她明白我的痛楚?我一直以为不是的。踏月带着我十里奔乘,心凉透了,在那个俊美无双,仿若神只的男子面前,绽开的朵朵茶靡,终是我的幻想,一意孤行,带给我的只有无尽伤痛。脱离星光可以照耀的地方,我总是想,那些所谓的友情,亲情,爱情,都是些什么蛊惑人心的东西?终于明白,那对我来说,只是一种牵绊!天地黄沙一片,站在凡尘中,芸芸众生,可有区别?不,没有,都是一样的庸俗,一样的令人厌恶。看着石碑上的字,残古碑,就在前面了吧?摆脱了俗尘的牵绊,那些情感都去死吧,脚下踩着的是那个男子的尸体与那个女子的头颅,口中的腥甜让我有莫名的快感,兴奋杀戮的因子,愈发强盛了。耳畔忽然想起少女清冷的声音,残古碑,十里之外,夙魅湖畔之底,尔等确定前行?我轻勾唇角,那一抹不屑释然的笑意,嚣张狂傲的声音,永不后悔!从迷雾中走出的绝色少女站在我面前,姣美的容颜上笑得狂野,轻启朱唇,我叫未初。久仰大名,我用手将头上的斗篷卸下,露出那如火红发,与世人眼中似魔似仙的容颜,残古碑主。未初似乎不意外我猜出她的身份,雅然一笑,万千美丽瞬间黯淡无光,她玉手轻扬,花瓣如梦如幻,这就是残古碑主天下无双的本领,控花。未初说,狂杀罗刹孤影,早有耳闻。加入残古碑吗?我点头,既然我的身份她已经知道了,那么,明人不说暗话。她消失了。我执步走入夙魅湖畔之底,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了,我不再是什么独孤未凝,我是我,孤影,残古碑仅次于碑主之下的刹。七重纱衣,血染山河,恣意狂荡。没人会知道残古碑刹孤影是个女子,只知那一头红发闪过之处,毫无生还。玉树琼花如梦逝,三千红丝去风尘。高一:未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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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悔古风_1200字入古风深似海,从此流行是路人。----题记在我身边,同学、好友、亲朋整日里忙着追星,赶潮,流行摇滚并进时,我却如痴儿似得迷上了古风。在古风这个儒雅的世界里,我被其中的小曲、百字令、古风歌曲、优美文字所吸引,如中了毒般,沉溺其中,无可自拔。我所心爱的古风并非是那些骚人墨客所留的唐诗宋词,也不是那所谓的四书五经,百家经典,而是那一句句清兮婉扬的古风佳句,一段段负尽平生的爱情悲歌,一曲曲荡气回肠的古风歌曲。梦中茶雾旧黄昏,终作十年心曲十年灯。蕉窗夜雨笙歌散,依稀半生烟雨半生人。看着这段佳句,读着它,阖眼想象: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幕疆场绝恋。一位少女送他的心上人兵戈戎马,建功立业,两人依依不舍的话别。心上人走后少女每天煮一碗清茶,从晨光熹微等到夕阳西下,如此一日复一日,等待心上人归家。多年后,疆场传来丧讯,少女的心上人战死疆场,马革裹尸而归。少女大悲,这才悔教夫婿觅封侯。在此后的三千多日子里,依旧每天一碗清茶,静待亡人,夜不成眠,忆往昔笙歌不散,叹现在雨打芭蕉,良人不归,渐渐模糊了双眼,不归人的容颜在记忆里浮现,带走了她半生烟雨……好美!这般景象使我想起了一个问题:一边是万丈红尘,一边是古佛青灯。该如何抉择?辩机给这个问题了一个悲壮的答案。在辩机心里佛祖和高阳公主是两个矛盾的抉择。佛祖是他所信奉的理念,而高阳则是他寂寂人生路上的唯一生气。他难以选择,只能自欺欺人的活在高阳为他编织的十丈软尘中。直到玄奘从西域归来,辩机因他的盖世之才被选为译经者与《大唐西域记》的唯一编撰者。这项工程成了他的第一要务,他终是选择了与高阳好聚好散。可宿命,仿佛会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间,开一些致命的玩笑。他们的私情被揭发,辩机被处以腰斩之刑。高阳也从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沦为了皇家的耻辱。两人的爱情以扑鼻的血腥收场,后世为其写下判词:“三千菩提三千树,三千花雨三千路。业海未知三更烛,梦尽红颜是白骨。”这,是极美的……又忆得那一曲曲清兮婉扬,美轮美奂的古风歌曲。无论是从《刀剑如梦》的江湖豪情,还是到《礼仪之邦》的民族豪情,又或是《上邪》里塞外的佳人绝唱,都显现出了古风歌曲中所拥有的别致壮美。古风歌曲,悠扬的旋律,优美的辞藻,淡淡的哀伤深叩着我的心灵。响遏行云、穿石裂金的飘渺仙音穿越亘古的时空,萦绕在我的心灵。在这片古风的海洋里,我体会到歌词中的爱恨情仇,念白中的绝妙佳句,戏腔中的文化内涵和文案里的千千心结,在我的古风世界里,流行歌曲于我就似一条永不相交的的平行线,我的所有精力都奉给了古风的华美乐章。古风带给我全方位的艺术享受,温雅的字词使人产生高尚的想法,丰富人类感情,促进理解人类情感的深邃内涵,以达到心灵的和谐以及自然的契合。不悔古风,不错过古风世界中的缠绵悱恻,不错过古风世界里的无悔情深,不错过古风世界中的荡气回肠,是我的最深的爱好与希冀。无论未来如何,我都会携带者我的古风梦一直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古风若不离,我定不弃。初三:邵佳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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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物有三类:优,良,次;人也分其三:上,中,下。上等者言行谨慎,喜怒哀乐不易于表。他们为人友善,不乱交其酒肉朋友,也从不夸夸其谈,披露锋芒,以免惹火上身。他们平常怎么看也不像饱读诗书,淡泊名利的贤者,这就要佩服他们的高超演技与伪装了。之前说过他们不批露锋芒,常使人误认为是山野村夫,从不将他们与贤者混为一谈。烽火连天,乱世局势,他们退隐山野,对外之事不闻不问,整天喝茶赏画,诗词切磋,游历大山名川,无不乐哉!他们之所以退隐不出,不是无爱国,报国之心,而是因为他们看透了外界的争名夺利,坑蒙拐骗,亡国之痛,百姓之苦。以致他们想挽救局面,而力不足了。如不是重事与意外,他们宁愿隐忍不出,也不愿面对外界人与人之间的丑恶面孔,存在于过于过的野心勃勃之间,这些常使他们不胜其烦,如在这种局面下谋取个功名,又有何用,何不游历于美景之间,徘徊于山林之间悠然自得!中等人,虽与上等人处于项颈之间。他本人认为是最难评定,因为他们不好不坏,徘徊与天才与愚者之间。你给点阳光,他们就灿烂;给点责骂,他们就悲哀!他们的文学水平不能说登峰造极,也不能说不学无术,他们读破万卷书,只为榜上名。如此读书再算你用眼,用口,却也不能达到读书的最高境界,不能领悟读书的真谛。并且他们性格外向,过于张扬,有点成就便急于炫耀,有点挫折就焉了。他们最大的缺点有时也是他们最大的特点,便是从不轻易听取他人意见,检讨自己,改正错误。当犯了严重错误时才问道,我是不是错了。他们往往优柔寡断,常常错失良机,是自己一错再错,最后无法弥补时又来怨天尤人!所以他们的前途时而光明,时而昏暗的!下等人,他们头脑简单,目光短浅,整天毒计狠计满脑子,哪还有大丈夫气概,整个一小肚鸡肠长舌妇。他们从不知什么是人性,什么是良心,他们有时的行为简直是禽兽不如。他们眼珠昏暗,东张西望,当别人看他们时,心中不禁忐忑不安,而激起千层浪,生怕往日的所作所为别公布于众。他们纯属作奸犯科之辈,祸国殃民之徒,城府之深,心之险恶,不可探测啊!他们凡事不求深入了解,只求略知点皮毛,也敢站在台上大言不惭,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饱读诗书,琴棋书画,说拉弹唱,样样精通。这种人只知夸夸其谈,只知花天酒地,只知仗势欺人,不知真才实学,不知为民谋利,不知为国分忧,对百姓只有拿出的钱,没有送进的钱。如此狼心狗肺,收俸禄不为人事,说人话而出毒计之人。此等人如有贤者之称,有官职可任,有好日子过,便只能静候亡国之音了!我知道做上等人是遥不可及的,同时我也知道做好一个好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并不难。人在幼年,年幼无知,天真无邪,虽可爱但也容易被谬论所操控!人逢中年,争强好胜,心机重重,易被名利诱入歧途。人到老年,年老体衰,疾病缠身,想给予后人一点钱财,而贪得无厌,易被蝇头小利所迷惑,所以做人,便要幼年戒惰,中年戒好胜,老年戒贪,才能做好一个人!湖南省邵东县镇三中初三:唐靖源12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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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色(二)_1200字2“我那是,那是……”红墨寒说了半天也说不个所以然来,索性什么也不说的瞪着越空一,不知道是气的还是不好意思得脸都红了。越空一看到了后笑得更加的灿烂,让红墨寒更加气竭,不禁咬牙切齿的说:“小心笑死你。”“哟……生气啦!哈哈……”“……喂!你不是说要指挥现场的吗?还不快去!”对于这个家伙的性格不知说什么才好,外表看着斯文绅士,相处久了就会知道他其实是个超级大无赖,这是跟他认识后才知道的事情,让红墨寒超级后悔当初认识他。“这么快就想赶我走?哎呀!真是让人好伤心,明明以前很可爱的说,而且每天都……”“啊……你究竟有完没完啊!每一次都说个不停,好了好了,看!有个人在叫你了,快去快去。”看越空一又要把他以前的事说上一遍,正好不远处有个工作人员在叫越空一,红墨寒便马上赶人了。“那等一会再说吧!”越空一放开了勒着红墨寒脖子的手,转身看到了辛思明,对她勾起了一抹笑,感觉那笑里有点邪邪的“辛思明,好好的去玩吧!”辛思明对于他说的意思,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但还是对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看越空一走了,红墨寒走到辛思明的身边叹了口气:“真是个麻烦的家伙。”“不会,是个很难得的朋友。”辛思明眼里带着笑意看着红墨寒。他们从小到大这么久,明白对方是什么性格,只一言一句就明白对方的想法,在对方面前不许掩饰不需隐瞒,这么难得的朋友,她要到什么时候才会遇到?“……这样的家伙的确很难得。”表面一脸无害,实际上却是个腹黑无良男,完全不懂辛思明一脸向往的样子从何而来。红墨寒一脸无奈的转身找吃的去。知道他一定不知道,她会向往他有越空一这样的朋友,是因为她从来都没交过朋友这件事。从小到大只有自己一个人,一个人玩,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走过了18年。这种孤独是他所不知道的,一直一直都是,一个人……“孤独的气息,迟早会毁了你……”耳边突的响起一把男声。辛思明猛的回头去看,但是自己周围空无一人,而且刚才什么气息也没有。难道太累了,出现幻觉?那个男声好熟悉,她是不是在哪里听到过?孤独的气息?“思明,怎么了?”手里拿着一堆好吃的,嘴里也塞的满满的,说起话来含糊不清的红墨寒走到辛思明身边,完全和他帅气的形象挂不上勾。辛思明回过头看他,收敛了自己疑惑的表情。“没有。”“真的?”还是有些不相信的问道。“……你很饿吗?”辛思明不想再回答他的疑惑,看着他手上的食物,不禁怀疑他的肚子真的吃得下去?“额……感觉很好吃就拿多了,你要吗?”红墨寒把手中的食物递到她面前。看了眼眼前的甜点,的确感觉很有胃口,不过也不需要拿那么一大堆吧!拿了一块带有草莓酱的小蛋糕,放在嘴里马上就化开了,一股草莓的酸痛在口中蔓延,奶油的甜度适中,的确很让人回味无穷呢!“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红墨寒笑着又把一块小蛋糕放进嘴里。看着他一脸孩子气的样子,辛思明竟觉得这样的红墨寒很可爱。(抱歉,这次卡得太久了……我尽量会加快进度的)初三:心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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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社会中,“老实人”常常是被淘汰的对象,而那些机灵的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改变的人却总是如鱼得水,就像雪地里的拓树和雪松,在同样的环境下,却又不一样的结局。在21世纪,社会越来越多变,人们也越来越现实,在这个充斥着现在化气息的动感型社会中,好像已经没有了老实人可落脚的地方。人都是会改变的,身体、面貌、思想、更甚于灵魂。在这个冲忙机遇与黑暗的社会中,人的本性更是被影响的彻底。以前要求人们要勤劳,老实,能干,耐吃苦,只要这样,他们就可以很好的生存;现在,要求人们要勤劳能干,聪明伶俐,既要忠诚,又要狡诈,具有双重人格。在自己的利益面前要老实,在别人的利益面前要奸诈。世道的发展演变太快了,让人有些跟不上脚步。很多老实人都被淘汰掉了,老实的本性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最重要的狡诈,机灵,适应能力强。有时候就算你狡诈,多变也可以,只要你能谋取利益,这个社会就能有让你立足的地方。这又让那些老实人还有什么立足之地啊?世态炎凉,社会这个圈子已经不需要老实人了,它需要的时利益,除了利益,还是利益!再怎么想,我都觉得我们不应该失去了六七十年代人老实厚道的本性。那是长辈们代代传下来的做人之本,到了我们这儿却完全变了样!这让我们情何以堪啊!我们可以计量可以改变,但是本性却不可变!当然,我们也可以去改变这种愚笨的老实。老实并不是说别人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想的老实就是:你可以有自己的思维,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坚持自己的观点,但前提是它是正确的。要机灵要会处事,这是跟上时代的根本,但却不为利益处事,不为金钱处事,我做我自己,绝不做愚笨的任人摆布的老实人!别人说诸葛亮值得人尊敬,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刘备父子,终于蜀国,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就是我思想中的愚笨的老实人呢?如果是因为被刘备的惜才感动因为忠诚因为报恩而跟随,那么我赞同,他是一个懂得回报别人,忠心,知恩图报的人。所幸,刘备也算是个明君。可是刘备有个不争气的儿子,诸葛亮在刘备死后一直跟随在刘禅(阿斗)的身边,可是阿斗并没有管理国家的才能,果然如小名所说,只知玩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诸葛亮的才能我是赞同的,可是再有才能的人也会因为愚笨而被比他有心计的人推下去,就是因为一时的老实,才会落得那样的结果。如果,他可以很狡猾,自己管理这个国家,让阿斗在旁学习,或者养其一生蜀国也不会灭亡了吧。就因为忌惮世俗人的眼光和流言蜚语,就因为他得愚忠,一个国家也就这样没了。有时候,老实国了头也是一种错吧。我想的老实不是愚忠,不是愚孝,我想要的是能保护我爱的人、地方、国家,但却不愚笨得老实。从诸葛亮的身上,看到了许多,我想说:追随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要苦了自己又苦了别人呢?我想要做的,是和他们不同的老实人。尽管我有心机、尽管我会应变、尽管我会因为不同的环境而改变自己,但,那也只是我生存的一种方式,为自己找落脚之处的方式。我仍然会是爱家爱国却不愚笨、愚忠、愚孝的老实人!潼关县职教中心高三:周语佳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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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_1200字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底蕴的大国,英雄人物层出不穷,文人雅客更是多如牛毛。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是老祖宗们留给我们这些后辈的无价之宝,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的文化是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具备的。但是现在我们却在争相学习外国文化,而且,现在有很多国家都学习中文,我们不是更要努力吗?这岂不是守着金山而要饭?可笑至极么?我的姐姐,她也热衷英语,我说什么现在在什么考试都有语文,你猜他怎么说?他说:现在考英语的更多!我还有个朋友,关系很铁,有一次他来我家做客,由于太晚了,就住了下来。第二天清晨,他把我摇醒,我正在神游中的时候,他突然来了一句:“今天七月七,赶紧给你对象打电话!”我拿起了手机一看,顿时无语,7月7号,这位大神居然不知道七夕是阴历。从这可以看出,我们这一代对中国古老的节日渐渐不重视,有多少人不看日历就知道清明节,端午节是农历几号?相反我要是说愚人节,情人节,可能你的脑海里会迅速反映出是多少号吧!还有很多关于节日的习俗,这些古老的习俗也在渐渐消失。西方节日的习俗我们却铭记在心,作为中国人的我们难道不感到羞愧么?现今不论是学生也好,还是成人也好,都在火热的学习英语。什么《Thecatcherintherye》,《Prideandprejudice》各种外国文学层出不穷,《诗经》、《孝经》、《尚书》、《春秋》、《史记》,等书却是少的可怜。《论语》,《老子》,《大学》,《中庸》我们这几代人有多少人还能背出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句话又有多少人还记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又被多少人歪解?有些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中国话从小说到大,考试也好、人际交流也好肯定没问题,于是乎开始玩了命学习英语,跟上潮流。我只能说太可悲了,谁敢说他自己国语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有多少人英语说得是滚瓜烂熟,而中文却是颠三倒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流行幼儿英语,各种补习班接踵而至,我很费解,一个连中文都说得不利索的小孩学的哪门子外国话呢?在高中,很多中学生不重视语文,仅仅当作任务来学习,完成书本上的要求就万事大吉,上课也是敷衍了事。相反数学,英语等学科却是忙的热火朝天。外国固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西方各国以区区几百年的时间迅速崛起,超越了中国,定有他的过人之处。但是我认为学习外国是以不失去本民族特色为前提的,诗书礼仪是我们华夏民族的族魂!外国人的思想开放,敢想敢做以及开放的政治管理都是我们的榜样。冥顽不化,目光短浅固然不好,可也不能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吧?西方文化好处很多但也有许多弊病,中国文化亦是如此,但是我们非得连通弊病一起学么?答案很显然。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国家需要发展,时代需要进步,如果不想像几百年前那样被人轰开国门就需要接受世界的潮流,国家就需要与世界接轨。可接轨也不能忘了自己的本行。中国人,要把中国的尊严当作自己的尊严!不要让一个老外说的中文比我们还流利,不能让中国蒙羞!!六年级:偷窃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